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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核心竞争力;RSF;模糊评价法;策略管理
1.问题的提出
“十一五”期间,由于国家重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积极财政政策,为大型交通施工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随着交通建设市场的开放度不断增强,多种所有制施工企业发展,交通建设施工市场逐渐出现供给能力过剩状况。当前不少大型交通施工企业都面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但利润率不断下降的状况,有的主营业务甚至出现了亏损的形势[1]。竞争力成为交通大型施工企业加速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赢得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必由之路。
在已有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研究成果中,多是运用经济学思想,原理采用多种研究方法从不同层次、角度阐述企业核心竞争力,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辨识标准、方法等问题还未达成共识,少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原理应用方案。将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成果运用与企业管理,需要有一个由思想理论向应用操作的转化过程,即研究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问题,已有研究成果侧重于企业核心力开发、整合、利用和更新的管理方法,缺少对这一过程中相互关系以及整体规划性管理过程的研究。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否需要管理?是否能够管理?答案是肯定的[2]。构建核心竞争力管理体系成为大型交通施工企业保持和提高国内外施工市场竞争力优势需要探索的战略性管理应用问题。
2.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体系框架
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是那些具有一定施工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资源或市场优势的规模较大的企业。核心竞争力或称核心能力的概念最早始于普拉哈拉德和哈默尔(Prahalad c 和Hamel G)于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的《企业核心竞争力》一文,他们认为企业核心竞争力是能为用户提供某种特定好的一组先进技术的和谐组合,是企业将多种技术知识有机组合的产物。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组成要素一般有两大类:一是几项或多项先进技能;二是关键流程、规则、惯例、文化等组织要素[3]。
(一)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的基本任务内容
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资产的巩固与提升。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不断对已有的核心竞争力巩固,防止竞争对手复制、模仿而削弱自身优势,保持自身竞争优势和地位,还要追赶业内领先者,特别是以学先进方式追赶,降低自身劣势程度,提升整体核心竞争力水平。
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资产创新。巩固竞争优势的效果很大程度取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资源的可垄断性。在科学技术日益突飞猛进的今天,这种可垄断性越来越小,而通过企业核心竞争力资源优势能力的不断创新,持续更新核心竞争资产就成为企业长期保持竞争优势地位的关键。
三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策略的选择。提升核心竞争力战略目标的实现需要获得企业相应竞争策略的支撑。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主要对企业长期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规划。对多元化大型交通施工企业,要规划企业总体的业务发展方向,还要规划企业内部多项业务向何处发展。对专业化大型交通施工企业,主要规划行业中选择产品和市场。所以,企业核心竞争力策略分企业业务和企业总体两个层次。业务层次是根据企业内外部环境条件和发展趋势,在业内选择细分市场,对产品定位,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修正已有选择;总体层次是选择资产运作方向、投资领域。
(二)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的步骤程序。
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要完成以上三项基本任务内容,至少要按以下步骤程序进行。其重要步骤程序是:
(1)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评价。
包括采集数据和评价分析。采集数据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工作,应以企业内外采集有关资源、能力和环境信息。应用统计方法加工、整理有关信息,以一定方式是存储,以备分析评价选用。分析评价是在大量数据应用一定方法比较后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资源,核心竞争力状况做出辨识。以及企业外部环境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不仅要判断企业核心竞争力水平,还要发现企业具体优、劣势,找出整体和具体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距。
(2)企业核心竞争力策略的制定。根据企业核心竞争力分析评价的结果结合企业长期发展目标,提出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策略,在整体协调发展、能力与资源的中长期策略中做出选择。在这一阶段要将总体核心竞争力策略具体化,分解细化到各层次、部门和岗位。
(3)企业核心竞争力策略实施管理。针对具体化的企业核心竞争力策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机构制定各层次、部门和岗位详细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其执行,通过对各层次、部门和岗位实施核心竞争力策略的纠偏过程,保证企业核心竞争力策略的实现。该阶段工作内容还包括建立一系列管理机制对核心竞争力予以保护。
(4)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滚动循环。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基于前期数据制定的充分策略,往往经过一个时期不适应于现实,因而要不断跟踪企业内外核心竞争力因素和管理过程中的变化。在制定的管理策略、措施使执行有问题,企业内外环境发生较大改变等情况下,要回到第一阶段。
(三)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的主要手段。
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属于企业战略管理领域的范畴。因而企业战略管理的SWOT、价值链等分析方法手段一样适用于核心竞争力管理。此外大型交通施工企业核心竞争力管理需要探索其主要的清晰、简便、有效的管理方法。
那么,在新的劳动法执行之后,企业的HR部门应当做那些方面的事情,来正确应对劳动合同法呢?这里,笔者根据研究和经验进行一些分享,以供读者共同分享之。
笔者认为,在新劳动法执行实施后,企业HR应当要办六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 招聘程序要更规范、合法
以前许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没有建立完整的招聘体系,许多HR经理在本质上是企业老板在兼任,表面的HR经理或主管或总监只不过是挡风墙,这种组织结构和权力异化的模式导致了招聘中的漏洞,因为现在国内企业老板特别是中小企业老板绝大部分都是营销或销售出身,对HR管理体系根本不专业,不了解,更谈不上战略规划人力资源体系,可问题是,专业的说了不算,不专业的说了算,于是体系出现了漏洞,问题难免就发生了。
解决方案:
一是要建立科学的,可量化的HR测试体系,尽量把主管臆断的因素压缩到最低,这并不是排除经验的作用,而是排除偏差和决策的片面性及失误率。
二是可以借鉴猎头公司的许多经验,包括性格测试,心理测试等专业工具,提高判断的准确性。
三是对招聘流程要制度化,无论谁来干,都是这么个框架,犯不了大错误。
四是约定权限,使职业经理人名副其实,合理授权很重要,只是许多老板做不到,总怕失控。想想西门子,一个开放授权一百多年的企业,怎么到今天还没有失去控制?有制度就行(参考:沈宗南、张京宏《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若干问题研究》,上海世新,2007)。
第二件大事:试用期约定要合法化
过去我们招聘,许多企业约定的适用期都是三个月。现在,新劳动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合同不到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一到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因此,在新劳动法施行后,这一块千万注意。
解决方法:最好把试用期和合同期的规定写在劳动合同中并进行格式化。
第三件大事:聘用期内要保证员工合法权益
有许多企业,在试用期内不对员工进行解聘,在转正后很短时间告诉员工说,你不合格,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你走吧。懂得法律知识的员工会要求公司支付两个月的补偿工资,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精神,如果员工不合格,在试用期内就应当解除合同,过了试用期,就不能随意解除,即使随便找理由也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为什么许多企业要拖延到员工刚转正几天就解除合同呢?不是员工不优秀,恰恰相反,是员工很优秀,企业支付不起工资,因为试用期工资约定以前可以很低,这样企业就可以“沾光”。
解决方法:在合作期限内非劳动法规定的法定理由企业解除合同的,应当支付员工两个月工资的补偿费。
第四件大事:员工的福利待遇
员工要发挥作用,心理归宿感很重要。怎么才有心理归宿感?企业最起码的三金保险等要缴纳,职工福利要保证,管理环境要人性化,这是最起码的。
这些在中国绝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中都做得很不好或根本没有做。因为从数量上说,现在70%的企业都是民营性的中小企业。新劳动法的施行,许多企业在想方设法抵抗。
解决方法:抵抗劳动法,就是在失去员工的归属心,员工不卖命干,当老板的你的剩余利润从那里来?建议服从劳动法,以顺民心,以促发展。
第五件大事:员工的培训提升
培训和提升是员工素质提高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整体素质提高的必由之路。要有计划地培训,不要舍不得培训投入,老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功。当然有老板担心,刀刚磨好就要跳槽,如之耐何?耐何个屁,说明员工没有归宿感,有归宿感,待遇合适,能力匹配,工作环境开心,谁有毛病才离开呢。
第六件大事:员工工作考核和评估
员工工作的考核和评估是HR工作的基本内容之一。许多企业搞大锅饭,混着走,混着混着企业就关门了。考核和评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考核的基础是奖金制度(参考:沈宗南、张京宏《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若干问题研究》,上海世新,2007)。真正的考核都是在员工工资的基础上另设奖金,然后配以KPI指标和KBI指标进行落实。为什么基本工资不能作为考核的基础,因为基本工资是企业招聘员工的时候约定的基础,这是劳动法保护的,任何企业都没有资格去对这一块进行考核。企业有资格考核的就是企业自己另拿出的钱设立的奖金,然后进行考核之。道理很简单,但许多没有HR专业知识体系和基本法律知识的人就不懂,还经常闹笑话。笔者曾经接触过一些异想天开的外行HR或老板订立的考核员工基本工资的考核制度,这东西一旦送到劳动仲裁,老板是要吃官司被罚款的。
评估也应以客观的可量化的、可达成的指标为依据。千万不能随心所欲。类似的评估表格到处都有,国有企业有许多表格都是很好用的,建议现在的主流中小民营企业进行参考。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需要改制,而民企的问题是要建制。在民企建制的时候,参考国有企业的既定制度和既定表格,是个好事,不是简单的人云亦云,而是发展和创新。
结束语:
关键词:现代企业 合同管理制度框架 误区 构建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271-03
一、现代企业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现代企业运作离不开法治建设。现代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先进的组织形式是建立在企业管理现代化和技术现代化基础之上的。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实现途径之一就是公司制。以法治理念作为构建原则的公司制较好地实现了现代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可以说现代企业的运行离不开法治建设,法治建设促进了现代企业的管理现代化。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治化运行的基础。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要求企业管理的运作必须坚持法治化的方向。企业法治化运行最基础、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企业成立、发展、壮大等各个纵向过程,合同管理遍布于企业采购、销售、运输、劳动用工、技术管理等各个横向层面。优秀的合同管理模式可以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合法性、预测性、规范性的特点,为企业提供业务性和法治性完美结合的合同,为企业提供市场现实性与前瞻性完美结合的合同,进而将合同管理与企业愿景完美结合,避免在合同决策、合同执行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最大限度地为企业避免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风险。反之,一个企业做得再好、再强,如果没有一个优秀的企业合同管理模式也不会走得更远,一个不经意间的合同风险可能会使企业多年的努力与积累瞬间崩塌。
企业合同管理核心的工作就是做好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实现合同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合同相关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规范和标准的总称。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在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企业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首先应有一个科学的、好的制度,这是做好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做到“有法可依”。当然制度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制度不是写在纸上,发个文件就万事大吉。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有明确的企业合同管理目标、符合企业实际但又要对企业合同管理适度超前引导,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动态的过程。如果合同管理制度没有超前性则不利于现代企业的发展,如果过度超前则在执行中遇到阻力过大,同样不利于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因此,一个优秀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至关重要。
二、构建合同管理制度框架存在的几个误区
1.对合同管理的系统性认识不到位,将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人为地割裂开来。如将招标管理、供应商管理与合同管理割裂。
2.对合同管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认识不到位,简单地照搬法律条文,合同制度空洞无物。
3.重视合同签订管理而忽视对合同履行的管理,没有使合同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体现。
4.在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上没有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制定了一个过度超前的合同管理制度,在执行中遇到困难。
三、构建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
注重合同管理制度框架的顶层设计可以有效提升合同管理制度建设的水平,促进合同管理的整体有序推进,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设计符合现代企业要求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应当符合合法性、前瞻性、统一性、预防性、可操作性和开放性的原则。
1.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企业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理论界通常分为合同业务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合同批准机构、发文归档机构等。不少企业在实际中分为合同业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批准机构等。笔者认为后一观点更准确。企业的每一个有对外职能的部门都可能是合同业务部门,是企业特定标的合同管理的基础部门。合同业务部门是专业性的部门,不是综合性的部门。合同批准机构的设置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规模、企业决策层的授权情况设置不同的审批环节,并且动态调整。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在合同管理的流程中是最重要、最关键、工作压力最大的一个环节,企业对该部门的设置是合同管理机构设置最重要的基础工作。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在合同运行环节中主要职能是对合同业务部门在合同运行中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并发挥管理职能,也就是对合同运行情况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因此,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应当能有效协调合同招标、文本起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争议处理等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实践中不能以“权力岗位分段设岗”等理由限制合同管理部门综合管理职能的发挥。
2.授权管理。授权委托是合同签订履行的前提,加强授权管理可以有效防范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表见制度也对企业的授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大型的企业集团应当通过年度经营授权的形式加强对下属分公司对外经营的管理,将分公司的日常对外经营业务纳入规范管理和正常轨道,非日常经营业务纳入单项授权管理。其次,对合同人的授权坚持权责相适应的原则,让实践中真正负责合同运行的人员直接签订合同。实践中存在为控制人数量代签合同的情况,也存在为控制人数量部门领导直接签订合同的情况,这都有很大的弊病。单位及部门领导应当通过审核去控制合同而不应当直接参与到合同签订过程中。最后,企业应当加强对表见、口头合同的控制。表见、口头合同与市场经济的诚信、便捷交易相适应,同时也给企业合同管理带来风险。企业应当通过备忘录、提示书等形式让对方书面确认本企业对授权管理行为的控制,管控企业授权风险。
3.流程管理。建立符合法治理念和企业制度的流程体系。流程管理是法治理念从意识理念转换到行动层面的产物。流程管理具有可控制性、可追溯性的特点,其实质就是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法治理念的具体表现,同时可以控制领导层决策时“拍脑袋”的人治模式。一整套优秀的、科学的、体现法治理念的合同管理流程是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合同管理流程是一个综合体系,而不仅仅是合同审核流程。有的企业在流程管理中将合同管理员排除在合同前置流程、合同履行流程之外,容易导致合同在审核之前已经在法律上形成的尴尬或者合同管理头重脚轻。合同管理员最了解合同运行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应当在合同运行流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流程的设计要通过合同流程各阶段之间的相互制约、平衡,营造对合同运行行为相对的“体外监督”,减少“体内监督”。需要强调的一点是合同流程各阶段之间的相互制约、平衡并不是相互保密。否则只能是失去监督制约的意义。
4.标准文本管理。标准化文本是指企业对出现频率较高的合同事前拟定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而多次使用的合同文本。标准合同文本的使用简化了合同的订立过程,也简化了合同的审核过程,提高了合同流转的节奏与效率。标准合同文本的推行通常是在企业合同管理发展的中级阶段,合同条款带有一定的“霸王”特征。首先,企业在推行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过程中要统一规划,使标准文本体系尽可能完整,尽可能覆盖企业经常易,达到制定标准合同文本的目的。其次,标准合同文本要考虑到交易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可以考虑对标准合同文本的合同条款制定多个选择项以适应不同的商务需要。最后,标准合同文本要有一个动态的修订过程,要向文本进一步细分,条款相对公平,制度、流程、文本相对配套的合同管理的高级阶段过渡。
5.合同履行管理。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签订合同是为了履行合同,如果只是重视合同签订管理而忽视合同履行管理,所有的一切工作都可能成为无用功。但是合同履行管理具有的分散性、长期性、实践性及多部门参与的特性决定了合同履行管理难度最大。首先,企业应当着力加强合同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合同管理是一个综合的体系,决不是合同管理员一个人的事。企业合同履行管理更要注重培育合同业务人员的交易知识、法律知识、技术知识和对企业忠诚度的建设,奠定合同履行管理的基础。其次,制定合同履行切实、可操作的制度。建立严格的合同履行责任人制度、严格的合同履行不符合项即时报告制度、严格的合同履行日程管理制度、合同履行信息收集管理制度等。再之,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则应根据企业合同分类管理的原则介入到重点合同的履行管理中去,为合同履行提供全过程履行支持和监督,避免只有在合同履行出现异常时才被动介入处理。最后,企业应当建立并加强合同履行中异常情况处置流程和合同异动、终止时的应对机制。
6.合同管理信息化。随着企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企业总部、部门、分支机构之间空间分离现象日渐增多,与企业精细化管理要求的矛盾日渐突出。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耗时费力。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可以实现合同信息的快速提取和科学高效管理,节约管理成本,创造经济效益,使合同管理的作用变得更加直接。企业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要发挥主导作用,系统性地提出合同管理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合同管理权限和功能模块。合同管理信息化是为合同管理服务的,合同管理员不能沦为合同信息化管理的工具。合同管理信息化要在合同履行中充分发挥提示预警的功能,充分利用合同信息为企业领导层决策提供依据,提升合同管理在企业中的地位。
四、结论
建立在法治基石上的现代企业一定要注重构建优秀的合同管理制度框架,优秀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防范与控制现代企业法律风险,促进现代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全国合同管理师职业考试辅导教材.合同管理操作实务.经济科学出版社
[2] 胡科峰.企业合同管理实务指南.法律出版社
[3] 陈新文.浅谈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才智,2009(1)
[4] 张兵.民意表达制度化的思考.江汉论坛,2008(9)
【关键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编码规则
最新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建设的历史新阶段。电力企业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是电力企业依法治企的核心环节。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由来已久,但长期以来,国家统一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问题没有列入日常议程,导致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非规范状态运行。针对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客观问题,在新版《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之际,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相关事项谈谈笔者的粗浅看法。
1.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
电力企业系统内部众所周知,电力企业从各自为战走向区域并网,直至现在的国家电网运营,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时还不长,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刚刚起步。就笔者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岗位上的工作实践情况看,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目前普遍存在的规范化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1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需进一步健全
按照现行体制,电力企业内部没有专门设置合同管理工作机构,配置的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日常合同管理与审核工作人员是由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兼任。从严格意义上而言,电力企业系统内部应有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工作机构和一支较高业务水平的合同管理队伍。
1.2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内部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效率低下
在电力企业系统内部现行的合同会签制度与工作流程中,在每一份合同的最终签定之前,都要经过电力企业内部的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法律事务部门专职、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局长的签章,按照这样的会签工作流程,一份合同会签完毕至少一整天,快则三、五天,慢则不可预计。如果遇到某个部门负责人或局领导外出开会、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甚至几个月还无法会签完毕。在此产生一个规范与效率的极大矛盾。
1.3 电力企业合同规范性文本类型不全,适用文本严重欠缺
目前可供基层电力企业选用的电力企业系统合同文本有国家和地方电力行政部门制订并强制适用的示范文本,还有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合同文本。现有的电力企业合同文本,仅局限在电力企业主产品为核心的产前、产中、产后相关的产、供、销等环节。而电力企业资产社会化服务经营(如房地产租赁)、电力企业职工福利后勤保障供给(如劳保服务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示范性文本严重欠缺。此外,现有可供选用的强制适用示范文本中,存在很多不需要或不适用的条款,显得过于繁琐,不符合经济合同简洁明确的表述要求。
1.4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缺乏科学设计
就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编号实际做法而言,普遍存在各自为战、自以为是的严重问题。既没有对各类合同分类设定编码,也没有对合同设定系统编码规则,这给电力企业的日常合同管理工作和档案管理造成了极大的难度和混乱。
2.电力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形成的基本原因分析
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客观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从总体上而言是电力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无可避免的。但就其合同管理工作本身而言,形成这些问题有着主客观方面的很多原因。笔者认为前述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问题的形成基本原因为:
2.1 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长期以来,电力企业系统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作为电力企业内部一般的日常事务来设计安排,没有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枢纽来科学设置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长期处于非规范状态,就最新修订颁布实施的《国家电网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而言,也尚未将合同管理组织机构与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提出专门要求,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很难快速完成。
2.2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性制度不健全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长期来都处于探索与不断修正与完善过程中,至今尚未形成专门的成熟的科学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纲要,这将使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还得再继续探索中前行。
2.3 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在电力企业内部绝大部份职能科室都有一定量的合同承办或会签业务,但承办合同起草、审核、会签、登记管理的人员几乎没有合同管理专业人员配置,这是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忽视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建设的结果。没有合同管理专业队伍,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将成为纸上谈兵。
2.4 电力企业系统“政企合一”的现行模式制约
在电力企业系统,名义上已经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的现代企业模式运作,但实际上还处于行政管理电力企业。因而,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仅仅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工具,而并非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必须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作为核心枢纽来建设。
3.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
从我国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非常艰巨,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但是,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发展必然,我们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尽早尽快地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笔者认为,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对策措施主要有:
3.1 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各项制度
针对电力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对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内在要求和依法治企的市场经济发展必然,加快制订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置、标准合同文本、会签工作流程、合同分类编码规则、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息传递与保密原则,至规范化工作机制与效率的关系协调方法各环节的具体制度,科学的制度是推进电力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基础。
3.2 建立健全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专门工作体系
从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电力企业内部的合同种类繁多,合同数量巨大,客观要求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足配好合同管理的专业专职人员,建立一支与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依法治企要求相适应的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专业队伍。健全的工作体系是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3.3 科学建立电力企业合同编码规则
合同编码规则是合同签订后有效管理和信息传递利用不可或缺的前提。合同编码规则设计时,应充分体现电力企业的区域、网级及合同的年份、类别、属性、序位等因素,便于对电力企业合同的信息化处理。
3.4 进一步修订完善电力企业合同示范性的标准文本
【关键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合同经济。建筑设计企业合同是明确建筑设计企业与业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设计任务完成的法律凭证,是法律规范建设工程活动的重要手段。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经济往来主要以合同形式进行。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涵盖相关规范、责任、权利、质量、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的成败会对整个项目的运作和最终目的的实现产生直接的影响。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及时发现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筑设计企业的发展壮大至关重要。
一、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配套制度对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我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在市场公平竞争、合同权益维护、合同管理职能、合同制度完善、合同内容、合同履行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
(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
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
(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
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
(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
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
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
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
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
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
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
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
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三、结论
现代社会是一种契约社会、合同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资源需求多样化、系统的、复杂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动态变化过程,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经营的成败。企业只有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合同管理风险意识,贯彻落实全过程的、动态的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现代社会可以讲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与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 建筑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与完善。市场经济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法律强制性,因此在建筑领域逐渐出台了《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等以合同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合同是联系各合同主体的纽带,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必然要受法律的制裁,从建筑市场总体情况来看, 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切不可以为签了合同就万事大吉,把合同束之高阁,我们要防止由于合同管理不善而遭到的惩罚。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建筑企业利润减少,合同的风险加大。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
2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当今的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老的国有企业,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以及管理制度都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在计划经济年代,建筑施工任务是上级下达的,是按地域分工承担施工任务的,是按照财政拨款(加点企业自筹资金)结算的。一切都在上级计划控制之内。建筑施工企业只管生产,无须讲经营,更不讲什么效益。发包方给任务只需一纸"委托书",双方根本不讲什么合同不合同,只要有"委托书"就行。同样总分包之间不讲什么合同。因此,长达三十多年的计划经济年代里,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没有合同这回事,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合同管理了。
我国加入WTO后,施工企业与国际交往逐渐频繁,到国外承包的工程及在国内承包的国际投资项目也越来越多。严格的合同管理是这些国际工程的惯例,一般都严格使用FIDIC合同条件。
就目前国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1)缺乏完全法制化的社会环境。建筑和合同法律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法律条文不够严谨,有空子可钻。另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仍然存在。
(2)缺乏规范化的市场环境。业主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提出苛刻的合同条件,施工单位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业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存在不按合同、不按规则和惯例办事的现象。
(3)施工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一般来说,施工企业管理层对投标、签约工作还比较重视,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统计、考核、奖惩还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方法。
(4)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对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我国的合同管理起步较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另外,由于外部环境不规范的因素太多,企业内部还没有形成重合同的意识和重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环境。
在建筑市场上,不慎签订的一个合同就有可能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甚至面临破产的窘境,因此,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由此可见,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都应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开展。成功的企业合同管理,是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能分工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能范围的权利义务。只有这样、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履行责任才能真正落实。可以说,企业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子系统、分系统共同配合。本文第一部分所提出来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部门之间的履约责任不明确、不沟通、不落实,造成失误。合同管理比其他管理更需要信息沟通和处理。
3 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3.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企业要对管理人员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合同管理人员,不但要学习《建筑法》,更要学习《招标投标法》、《合同法》,使他们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处处以合同为依据,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只有这样,才能按合同办事,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国际工程中,合同管理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尤其对承包商来讲,可以说其合同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是否顺利,自身的利益能否得到保护。
3.2 设立合同管理机构、培养合同管理人才
一个合理的合同管理机构,以及对合同管理部门的权责及与其它职能部门之间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质高、学习能力强、知识面广、责任心强,需进行在职培训,组织专题学习和讨论,学习的内容有《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达到互相促进、互补不足的目的,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立完善岗位竞争机制和奖惩机制,以机制促进人,
3.3 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制度没,这些环节应包括:介绍信的开具、信息的跟踪、合同的草拟、洽谈、评审、用印、交底、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索赔、违约、解除、终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减少失误。
3.4 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是合同管理的窗口。为了能及时掌握合同的实施情况,合同文件、变更记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各方的来往函件等文件要及时传递给合同管理人员,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应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上,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进行合同管理,可以建立局域网,信息网站等。
3.5积极参加"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开展起来的,目的是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市场秩序和经济秩序。
企业应主动、积极参与"重合同、守信用"活动,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氛围。
4 总结
合同管理是一项高智能的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面对我国建筑领域市场化的推进以及我国建筑业国际化的趋势,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工程项目管理,就不能顺利的完成工程预期目标,施工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只有合同管理规范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和制度网络,构成企业合同管理体系。体系的动作,必须通过定期的检查来保证。要检查合同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适应合同管理的需要和市场需要。对不适应部分进行必要的调整。一句话,对合同管理体系也应进行动态控制,及时调整,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金芳,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的策略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5.
[2] 韩风光,中小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文在线.
摘 要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只有不断研究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本文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出发,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相应对策,以达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同权益的目的。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合同管理
随着国家“依法治国”战略的逐步推行与国家法制的不断完善健全,加之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化和法制化的进程明显加快,经济纠纷越来越倾向于采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国有企业要适应这一变化,必须要正确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而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水平,才能避免和减少企业经济合同纠纷,从而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一、企业合同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视不够
实践证明,有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工作重点主要考虑的是企业的销售业绩及盈利情况,并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或者即使把合同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也认为合同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紧要,合同管理工作是合同管理部门的事情,与自身无关。由于这种思想观念的影响,有的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支持帮助、督促检查不够,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未引起重视,协调、解决力度不颍从而导致合同管理相关部门对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互相扯皮、推诿等后果发生,最终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
当前,有的企业从事合同管理与承办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出身,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企业管理和法律方面的知识也较为欠缺。而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法律法规知识要求高,并需要一定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因此,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达到较高的综合素质,否则就不可能搞好此项工作。实践证明,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瓶颈之一。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目前,在合同管理制度方面,总的来讲,绝大多数企业均已制定了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只是还不健全和完善,其表现是:有的形同虚设无可操作性,有的照搬照抄机械死板,未结合企业实际,对实际工作没有较强的指引和促进作用,不能激发大家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自然也不能促进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了,更不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了。
(四)合同签约前期工作做得不够充分
合同签约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对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和合同文本的审查。对于合同相对人的选择,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其主体资格缺乏细致调查,二是合同相对人的选择方式较单一,有时直接选择一家企业作为合同相对人。而合同文本审查方面:一是对合同文本文字审查不够细致、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善,权责利表述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损害企业利益;二是审查部门之间缺少联系,每个部门都只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责,而不对整个合同的内涵、要求做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常出现看起来各部门工作都做了,但仍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造成不良后果。
(五)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手段不够
我们企业中的某些合同承办人员对合同管理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合同管理不过是签个合同而已,不明白合同管理是合同选商、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管理。合同签订时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签订好了,就将合同束之高阁,没有将合同履行过程作为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利于企业的问题及纠纷问题发生。另外,虽然部分企业已经认识到合同履行控制的重要性,但还没有找到合同动态管理和履行控制的有效手段。
(六)合同资料保存不够完善
从目前看,有的企业对合同资料保存工作重视度不够,工作不扎实。由于合同原始资料未能妥善保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会出现无档可查的情况,使企业处于被动的局面。
二、加强企业经济合同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企业主要领导要重视合同管理工作
实践证明,要搞好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帮助,是寸步难行的。如果他们不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就不可能主动地、有意识地去协调、促进合同管理工作,也就不能达到以上率下,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效果。因此,企业各级主要领导重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关键。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各合同承办和管理部门或单位人员就能在合同管理部门的牵头协调下,切实抓好本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管理与承办工作,积极主动地按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和上级规定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共同努力推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提高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素质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前提。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组织好合同承办和管理人员的在职学习。可采用短期培训、送外培训、请专家讲课、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自学等方式方法提高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其在学中做,做中学,在岗位上成才;二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和承办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权、责、利,建立竞争机制和考核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按规定进行适度惩罚。
(三)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部门应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框架和优化合同业务流程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不同阶段的特点、要求,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科学的、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合同管理活动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应组织人员对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效果进行科学评价,对不适应合同管理和市场需要的内容及时进行完善、修订,使之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从而有效规避企业的法律、经济风险。
(四)加强合同前期工作风险防范
合同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合同选商、合同谈判、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三个环节。合同选商环节主要是核实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适格主体,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特殊专业,必须要对方提供合格的专业资质。合同谈判环节企业应尽量采取招标、电子商务、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多种方式与合同相对人进行磋商,以期取得企业效益最大化的谈判结果。合同文本起草及审查环节,一是要求合同承办人员能起草准确、严谨的合同文本,防止合同文本热荽砺虿生歧义,尽力避免因合同文本字词的不严谨造成企业履约工作出现被动甚至违约的不良现象发生。企业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制定适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示范性文本,从而既保证了合同文本的质量,又提高了合同运行效率。二是各合同审查部门要根据自己部门的职责,从法律、经济、技术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审查中不清楚的内容应要求承办部门予以说明,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无论大小,一律退还承办部门修改完善,做到对合同文本的每个细节都严密斟酌和严格把关,切实把好合同文本审查关。
(五)加强合同动态管理和履约检查
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但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并不重视的情况,特别是在我方为付款方的时候,更容易认为合同履行是对方的事情。为避免这种由于合同履行不到位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合同承办人员按约履行的意识。可通过召开合同履行专题会议、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等方式方法,转变合同承办人员的思想观念,使之树立起按约履行的意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二是建立合同台账,动态掌握合同履行情况。各合同承办部门、单位及人员应建立健全适合自己了解、掌握的合同台账,特别是要根据合同性质重点设置合同履行的相关信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及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如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可根据工程合同的特点在其合同台账上设置已付金额、进度款支付金额、履约情况、合同完工时间、结算情况、履结情况等名目来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状况。同时,企业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对企业合同总的履行情况进行登记、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提醒和督促各部门和单位的合同经办人员按约定及时办理合同履行相关手续。三是将合同履行作为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之一,并将其纳入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范围,严格按各部门或单位合同履行情况的好坏进行奖惩。
关键词: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意义
(一)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剧了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要被制度所束缚,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企业之间竞争的公正性。要想使承包商和业主之间长期维持一个良好的关系,就要用合同、权利、义务去规范双方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利益,体现合同权威性。此外,在市场经济中,合同的执行及履约情况严重影响的项目的整体效益,施工企业想要取得理想的利润,需要合同双方遵循合同履行好各自的义务,因此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是施工单位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管理手段。同时,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也是提升企业形象及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二)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竞争越发激烈,一些施工企业随着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纷纷走出国门,参与到国际工程的市场竞争中去。由于海外市场的特殊性及业主执行合同的异常严格性等原因,国际工程的合同管理尤显重要。一些企业的通常做法是将合同管理变为单独的管理分支或增设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挑选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充分发挥其优势,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工程管理国际化需求。此外,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高,精通法律法规、施工流程及方法。只有熟悉施工技术、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更好应对突发事件,并做好相关的应对措施,以便能够及时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施工企业的核心是各施工项目,每个项目的经营情况决定着企业的发展。而在项目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是其核心要素,在工程协调工作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合同管理质量的好坏关乎项目的经营情况,所以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与此同时,工程项目在建设期间,合同管理也同其他管理工作相互配合,使项目管理变得有序可行,最终提高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二、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现阶段,部分施工企业忽视合同管理工作,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体系及规范性,甚至觉得合同不过是一张纸,只需保存好,对合同的执行情况缺少追踪调查。另外,在合同管理中,授权管理与分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管理流程与审核环节没有确定,这在很大程度影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
(二)合同文本问题
在施工企业所签订一些合同中或多或少的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工程保险的承担方没有标明、缺少非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或误工赔偿计算原则等问题。所以,施工企业应充分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严把合同用词,避免概念模糊、表达不准确的语句在合同中出现,能够有效地减少契约风险的发生概率,以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缺少合同管理人才
在国外施工企业中,工程师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非常多且专业化程度高,是一项系统性与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合同管理需要有较强的管理手段,充分了解和掌握项目的运行规则。但是就我国现状来讲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相对稀缺,合同管理通常都是由某个专业的业务人员监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缺乏处理问题的综合知识和方法。
三、解决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要想优化合同管理制度,首要任务是健全工作报送制度,企业各部门及项目要按时把一个时间段内的关于合同的执行情况整理下来并报送给合同管理部门,由于合同管理人员更为了解合同内容,能够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更好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优化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要和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合同交底,阐明重要条款及细节。
(二)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承发包双方是工程合同中最为重要的两方,合同地位应该的平等的。但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承包方在合同商谈阶段处于劣势,合同的重点往往是规范承包方的责任义务。对于发包方的约束条款非常少,一旦发包方在这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而合同中针对发包方违约的责任的阐述模棱两可,补偿金额的计算方法不尽合理,使得一旦出现争议分歧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严重影响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所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推行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力度,彰显合同的规范性、公平性,借助合同范本来约束承发包双方的履约行为,降低违约风险。
(三)加强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管理行为本身,这种管理行为需要人的具体实施,因此企业要加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常用的做法有如下几种:(1)聘请综合素质强的管理人员。企业选用科学的招聘形式来挑选综合素质强的合同管理人员。(2)定期组织培训。施工企业要结合自身状况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在职学习对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提升。(3)定期安排管理人员外出进修。施工企业要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投入大量培育资金来提高管理技术,对技术较强的员工派出进修,学习新型高端的合同管理技术。
四、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不断修复的一个点,在合同管理阶段,将合同义务和权力分散在每个部门,在由本部门去执行这些义务和权利,将工作落实到位。施工企业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不仅可以更好地融合企业市场和运营,还能从根本上提升市场地位,使企业权利不受到伤害,获取高额利润。
参考文献
[1]钟尚文.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22).
(一)合同管理概念
合同管理是指企业为实现合同目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依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纠纷解决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的整个过程进行的一系列民商事法律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其通过企业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通过专业人员加强对本企业合同签订、审批、履行等流程的管理和对合同文本的归档研究,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并得到全面履行,以防范企业风险、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各运营时期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仅体现在外部管理中,也体现在内部管理中。
1.合同管理在企业外部经营活动中的地位
企业对外进行的一系列经营活动贯穿着企业的外部关系。这些外部关系包括横向的经济关系和纵向的经济关系,这交织在一起的两个方面,构成了企业经营的主要内容。企业外部经营活动的内容丰富繁多,包括调查、预测、决策、采购、销售、协作、宣传、服务、旧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等主要环节或项目。但这些活动最终都表现为企业与企业或经济组织间的合同关系。合同在这里成为企业建立外部关系的纽带,因此,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外部经济关系的构建。
2.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地位
企业外部关系通过合同形式确立之后,必然会反映到企业的内部关系上来。企业内部关系表现为企业内部间各构成要素间的关系,其基本内容可概况为:人的要素和物(财)的要素。企业内部管理就是按照一定的形式和秩序,把企业内部的各种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组织起来,实现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的结合,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结合。只有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处理好,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才能正常运行,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订立的所有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能够很好地付诸履行,以达到相应的经济目的。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企业内部的人的要素和物(财)的要素相互结合、协调运行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为确保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企业内部就必须实行计划管理、生产业务管理、技术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活动。合同能否顺利履行,需要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活动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同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管理,还能为企业各项管理活动提出目标和具体要求创造一定的条件。
(三)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1.防范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及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时刻面临着各种陷阱与威胁。稍有不慎,各种法律风险就会接踵而至。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命脉,也是法律风险的风口所在。在企业管理中切实规范合同的管理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能有效防范和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减少甚至避免合同陷阱给企业带来的损失。
2.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合同的全面履行对企业尤为重要,企业要确保合同能得到全面履行,就必须以合同管理为中心轴,搞好生产、计划、技术、劳动、物资、质量和财务等方面的管理活动,因为一旦有一方面管理工作跟不上,便会影响到整个合同的履行。企业如果能建立起一套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确保合同履行的运行机制,可以使企业各方面管理都得到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素质就可以得到全面提高。
3.促使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企业信誉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良好的信誉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在市场交易中,交易的确立以合同的订立为标志,买卖的成功以合同的履行为前提。企业在合同管理中,会追求合同管理的细致化、精确化。合同管理水平可以作为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企业可以通过分析已经签订的合同,看出企业的生产或销售是否合理;通过检查合同的履约或违约率,推测公司的信誉状况。企业合同管理不力、盲目签约、不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企业的信誉就会慢慢降低;相反,企业合同管理科学,签约谨慎、一旦签订即有效履行,企业的信誉便会慢慢增强。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合同管理水平能够反映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4.促进企业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适应市场需求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品交换是关键环节。而产品交换又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律形式进行规范,这种特定的法律形式便是合同。合同是规范企业产品交换和衡量企业产品是否需要调整的一项重要依据。企业产品通过合同订出多少,实际能够履行多少,以此来衡量产品是否适销对路,从而确定产品结构是否需要调整。可以说,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合同的签订和实际履行情况,已经成为一个企业的产品结构是否需要进行调整的先导。
5.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合同管理有利于合同的实际履行,而合同的实际履行,有利于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促使产成品及时转换成商品,这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速度,从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分工和合作是提高效率和质量的必要途径,企业的经济活动都离不开与别的企业的合作,如果合作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很容易就会出现资金呆滞或外流无法回收,产品积压,流动资金周转不灵等现象。对合同进行科学管理,可以促使合同的实际履行,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二、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国不少企业逐渐意识到了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许多企业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规章制度落后,使我国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仍有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手段落后
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就会缺乏制定或执行合同的统一标准,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例如部门的权责分工不明确,就会造成规则的出处五花八门,甚至会有冲突的现象。这些自然会对合同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员造成很大的障碍。在现代社会,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信息化程度低,影响了合同归档、调阅以及进度分析。甚至纸质合同损毁、遗失的现象也多有发生。随着全球一体化和网络经济的发展,企业在采购、销售等方面越来越依赖网络。制度的不健全和管理手段的落后导致企业不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这对合同管理中与对方的沟通协调以及合同履行都将产生影响。最终导致企业效率和效益的降低。
(二)企业仅注重合同静态管理,忽视合同动态管理
目前,大多企业只注重合同相对方的静态指标,而忽视合同履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动态过程。例如,企业在签订合同前,虽然会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对方的资信状况和履约状况,但大多情况下只注重对方以往的履约能力,如企业会对注册资本的数量、生产规模的大小,业内影响力的高低等方面进行调查。合同的履行是包括签约、交货、验收、结算等多环节的动态过程。对方当事人过去的履约能力强并不代表其当前签订合同的履约资信和能力高,即使资信状况良好也同样存在着违约的法律风险。因此,忽略合同的动态管理,是做不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也无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合同签订行为和合同文本不规范,条款过于简单或不明确
企业对签订的合同,总希望能达到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面面俱到的目标。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签订合同时,没有调查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没有审查对方的法人经营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就签订合同。如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须有法人的授权委托才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现实中却出现了一些分支机构没有经过授权委托就对外签订合同的现象,这就会给合同的安全埋下隐患。另外,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往往忽视对企业内部合同的要求,合同文本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文字表述不准确甚至合同主要条款不齐全等都会埋下合同隐患,不规范的条款可能被居心不良者利用而造成坏的影响。
(四)合同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不健全、企业对合同的风险管理意识缺乏的现象并不少见。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充分的法律知识、专业技术知识以及综合管理方面的知识。但在现实中,许多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业务水平有限、法律知识匮乏,没有能力按规定要求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往往只是盲目机械的进行流程性工作,无法对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分析。相关人员对合同的签订及生效的审查把关不到位会使大量不规范的合同生效,这自然会埋下许多隐患。
三、做好企业合同管理的探讨
如何解决目前我国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切实提高企业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能力,规范企业市场运作,这是值得我们深刻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规范合同管理,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如下方面做起。
(一)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实际情况,从合同的签订、履行、违约处理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合同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应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即对企业合同实行全面统一的管理,确定统一管理的机构和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内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一般要求;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种类繁多,不同种类合同各有不同特点,对合同进行专项管理,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专用章是合同对外签订合同时专门使用的印章,它代表法人确定合同权利和义务,应切实加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和使用。除此之外,还应包括合同台账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制度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同时,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机构的建设。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务部门。这样可以补充合同管理上的漏洞,使合同管理更趋于专业化和法律化。
(二)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随时审查对方的资信和履行状况
合同管理不应该只体现在合同的签订上,而应该贯穿合同的整个过程。加强合同的动态管理,应做到合同从签订—履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对于合同的全过程应做到实时监督跟踪,定期检查确认。合同准备环节,要注意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合同谈判环节,要全面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用严谨高效的谈判方法;合同签署环节,在签署时,不仅要确保合同文本的规范、合乎法律,同时仍要审查对方的资信状况和主体资格,避免盗用公司合同专用章而签订合同等虚假行为的发生;合同履行环节,要围绕合同履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和提高合同履约水平,同时要实时掌握对方的履约动态,防止履约不能状况的出现;合同的结算与支付环节,企业要整章建制,完善管理,严格把好支付关口。只有对合同的每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领导及其员工要认真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企业对于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选拔,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原则,优胜劣汰。企业还要创造条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和业务学习。切实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学会以法律为准绳,以合同为依据,对于合同签订—履行—终止全过程,合同管理人员因尽到其应尽义务和职责,不懈怠、不随意,切实把好合同关口,把企业面临的潜在风险最小化。
(四)做好合同的违约索赔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并不是每一个合同都能完美结束。在实际合同管理中往往存在着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情况,此时合同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正确处理合同违约带来的后果。若是我方违约,则应积极与合同对方协商,如履行中止,当阻却事由消失后,继续履行;或履行终止,赔偿损失。无论何种情形,应尽可能降低损失。同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者自身的良好资信,因此违约后,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企业的信誉。如果是合同对方违约,法律顾问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协商、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