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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企业价值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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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企业价值

第1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企业资产可以按照是否具有实物形式分为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所占的比重也在逐渐增加。可是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再加上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其流失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与不确定性,如果不能对无形资产合理进行评估,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正确界定无形资产、了解无形资产的特征,提高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认识,会为无形资产的准确评估和避免企业无形资产的流失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我国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组织虽然现阶段发展较快,但是在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我国经济市场的经济事项的发生都会影响到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如企业上市、企业并购、企业改制等,因此笔者展开了如下探讨。

(一)无形资产中价值确认的缺陷

在目前市场经济下,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确认的方法仍然存在着很多无法解决的问题,导致很难对无形资产的取得时间进行逐一确认。这种现象的产生原因,就是因为企业大多数的无形资产都是由多种不同的因素综合而成,无形资产的形成需要经历很长的一段时间,所以其取得时间很难进行确定。

(二)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范围无法确定

无形资产的获利风险性较高,使得无形资产的本身特性得不到充分的认识,也无法以一个准确的标准进行估价。无形资产的估价特性主要有:由其自身的非重复性与单一性的特点导致无形资产的估价缺少可比性;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不同之处是,所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产权的获利能力与产权的合法性两个依据对归属权进行判定;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了无形资产估价的不稳定性,由于对无形资产的自身特征没有充分的认识,造成无形资产在权益变动的工程中出现了许多错误,如漏评、错评等。

(三)评估市场混乱,管理无法统一

我国现阶段大部分的评估机构都是依靠政府部门的,在一定程度上对评估的客观性与公正性都造成了影响,可是随着相关体制的不断完善与改革,评估机构逐渐脱离政府部门,可是评估机构只看重自身利益与高度的垄断现象等问题也接踵而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评估机构在获得评估的资格之后,自身的营业范围不会受到地域和行业的限制。

三、加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对策

(一)完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

不管是有形资产评估,还是无形资产评估,都包括市场调查法、成本法以及收益查账法三种方法。无形资产创立的成本与其创造的获利能力的对应性较小,所采用的方法不同,得出的结论当然也不同,例如采用成本法和采用收益查账法其结论是大为不同的。因此,在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不同的方法同时进行评估,一定要把这三种方法进行有机的结合,对三种方法的评估结论综合,得到最终的评价结果。

(二)评估计价范围的确定

无形资产的计价是在无形资产的形成或取得过程中所进行的。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直接根据自创过程中的实际支出、外购过程中的买价以及其他费用实际的支出作为评估价值,而没有考虑到无形资产在使用期限内提供的效益,所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要想在成本计价的基础之上,对无形资产使用后一段时间内有可能取得的收益额比例作为其评估价值进行充分的考虑,必须考虑无形资产机制与收益的关系。除此之外,还可采用技术寿命的估价方式。假如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无形资产是由多个不同技术寿命的个别因素所组成的混合体,或者由于其内在与外在因素共同导致其效率,主要是由其技术寿命决定的,那么该项资产的评估价,应以其技术寿命作为最主要的、决定性的标准来确定其自身价值。

(三)评估管理的法律支持

无形资产的管理是一项规律性、系统性的工作,因此一定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进行管理。一是对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与评估系统制定一系列详细的规定,因为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与法律性,所以要有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相关工作,保证评估工作的可靠性与合法性;二是制定无形资产管理规定,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有一套统一和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而使得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规范化;第三,规范无形资产的公布与认定进行过程,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责任制定一套明确的规定。

第2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关键词】无形资产 价值评估 价值创造

一、无形资产的本质属性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二、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

(一)无形资产价值的弱对应性。与有形资产不同,无形资产的成本在会计账簿中往往是不完整的。无形资产属创造性劳动成果,成果的取得通常经过了一系列的努力与失败、投入与浪费,而失败的代价很难预计并确切量化,从而使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缺乏明确的对应性。

(二)无形资产价值的虚拟性。一些无形资产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它的成本核算,这时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具有象征意义。例如商标成本核算的是商标设计费、登记注册费、广告费等,而商标的内涵是指商品内在质量信誉,它包括了该商品使用的特种技术、配方和多年的经验积累,此时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虚拟性。

(三)无形资产价值构成的特殊性。无形资产是由复杂的脑力劳动创造的,不能批量生产,而是个别一次性生产,具有较大的探索性和风险性。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像有形资产那样由凝结在其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由个别生产者在个别生产中所消耗的实际劳动时间来计量。

三、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驱动因素和制约因素

无形资产价值的特征决定了其价值创造的驱动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驱动因素

1.无形资产的替代性。有形资产不可能被不同方同时使用,在一方使用时,另一方必须放弃。与有形资产的非替代性不同,无形资产具有使用上的替代性。他可以同时满足多方的需要且不影响无形资产创造超额价值的功能。

2.无形资产的增值性。无形资产能够重复使用,某些类型的无形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其价值不减反增,并可以同时多头、多次转让;同时,无形资产是有形资产发挥作用的“催化剂”,可大大提高有形资产所生产产品的附加值;更为重要的是,无形资产一旦具有较长的有效使用期和保持期,对使用者的效益贡献大,转让价格也会提高,评估值会更大。

3.无形资产的高收益性。无形资产的高收益性是由无形资产的价值特征所决定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创造超额价值的无形资产主要源于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可以使企业获取高于一般水平的收益,为企业源源不断地创造价值。

(二)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制约因素

1.无形资产的部分独占性。无形资产的部分独占性表现在无形资产的权利人不能百分百地获取或控制无形资产所带来的超额收益。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关于无形资产的法律尚不健全。一旦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期限已过,无形资产的非拥有者就可以在零成本的情况下使用该项专利,从中获取利益。

2.无形资产的贬值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技术经济含量更高、功效更强大的无形资产会逐步或迅速地取代原有的可替代的无形资产,从而造成原有无形资产的贬值乃至被淘汰。从技术进步角度讲,专利权等无形资产都有其生命周期的限制,从成熟期转向衰退期甚至淘汰期就会使无形资产产生巨大的甚至颠覆性贬值。

3.无形资产的高风险性。无形资产的高风险性主要表现为研发风险。其前期开发需要很大的投入,但是成功的几率并不与投入的比例成正比,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一旦无形资产研发不成功,对于一个正在发展的企业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即使研发成功的无形资产,一旦前期的保密措施做得不好,研发秘密泄露出去,意味着无形资产产生的效益将被其他使用者瓜分。

无形资产的高风险性还表现为投资风险。其价值的特殊性决定了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难度。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现问题,无疑会对投资者投资带来较大风险。

四、无形资产价值创造能力评估

(一)确认无形资产的收益年限。无形资产的价值创造与该无形资产产生收益的年份密切相关,无形资产使用期限是影响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一个重要因素。使用期限的长短,一方面取决于该无形资产的先进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其无形损耗的大小。无形资产越先进,领先水平越高,使用期限越长。同样的,无形资产无形损耗程度越低,收益期限越长。

(二)确认无形资产的科学价值和发展前景。科技成果都会经历发展―成熟―衰退的过程。成果水平越高,垄断性越强,其价值创造的能力越强;成果开发程度越高,技术越成熟,运用该技术成果的风险性越小,价值创造的能力也会越强。无形资产价值的损耗和贬值,不取决于自身的使用损耗,而取决于本身以外的更新换代情况。因此无形资产的更新换代越快,无形损耗越大,其价值创造的能力越低。

(三)确认无形资产使用方式。无形资产转让权利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通常买受方获得的权利越大,无形资产价值创造的能力越高。所有权转让的无形资产其价值创造能力高于使用权转让的无形资产。随着转让次数的增加其价值创造能力呈降低的趋势。

第3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1.资产评估业务的发展现状

资产评估是企业会计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其对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较大的影响,可以防止资产流失现象的出现,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还可以降低资源、资金浪费情况的发生。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越来越快,企业的性质以及股份制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企业资产重组或者兼并的情况越来越多,企业对资产评估的需求比较大,对评估的准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会计人员必须对评估管理制度进行完善,还要保证评估的规范性。在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资产评估准则进行了调整,会计人员必须了解这些新的制度与要求。资产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具,其可以避免企业出现经营风险,可以保证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在评估前要参考财务报告,所以,会计人员要保证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以及可靠性。

2.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

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方法进行了优化,还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了完善,对一些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定义,这影响了会计人员的工作理念,改变了会计人员以往的处理方式。新会计准则对财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对公允价值提出了新的限定条件,还对会计利润进行了调节,这可以真实的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现状,可以保证股东利益分配的合理性,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康、长远的发展。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业务进行了调整,对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优化,对评估的方法进行了改进,下面笔者对新会计准确对资产评估的具体影响进行简单的分析与介绍。

3.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的影响

3.1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资产认定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对一些会计要素重新定义,也提出了新的资产概念。新会计准则对资产的新界定,一方面扩大了资产评估的业务范围,要求对一些原来不需要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如原来未纳入核算范围的生物资产;另一方面,对于评估客体的界定给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评估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在熟悉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定义的前提下,根据资产特征明确评估对象。原来可能分别评估不能产生独立现金流的三个相关资产,而三个资产组成的资产组能产生独立于其他资产的现金流,现在应以三个资产所组成的资产组为评估对象,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

3.2新会计准则对资产评估价值类型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及公允价值等五种计量属性,为会计业务提供了更为灵活的处理方法。同时,《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资产评估业务价值类型的选择,规范了资产评估中的价值类型与会计准则中价值类型的关系,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范关于会计计量的基本概念和要求,恰当选择市场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3.2.1公允价值确定的专业性分析

公允价值的使用加大了对资产评估服务的需求,进一步突出了评估师专业水平的重要性。资产评估师得出的公允价值不仅影响到被评估资产,也为相关行业的同类或类似资产提供了一个资产价值标准。使用的价值是否公允,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如何得出合理的公允价值,都是关乎评估质量的核心问题。

3.2.2公允价值确定的操作性分析

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对资产评估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评估人员首先必须熟悉公允价值的实质含义及其可靠计量标准:在市场活跃时,公允价值等于市场价;当市场不够活跃时,公允价值应当以类似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对于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可比交易时,公允价值则需要通过其它估值方法得出。

3.2.3公允价值带来资产评估业务量的增加

许多原来以历史成本计量的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如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带来资产的价值重估。企业交易活动中也大量引入公允价值,这意味着对资产评估业务需求量将大大增加。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规定,当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时,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3.3新会计准则对评估技术的影响

新准则对部分资产价值含义的规定有所变化。《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外购的固定资产付款期限若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固定资产的价值等于购买价款的现值,而非各期付款总额;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应考虑弃置费用,其现值应计入固定资产初始成本。这些规定要求评估师在进行固定资产评估时,应明确固定资产的付款期限是否超出正常信用条件;如果存在融资性质,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否应全部归属企业。

收益法是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它涉及三个基本要素: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折现率和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期间。要素的确定与资产特征、所处行业密切相关,在评估实务中有许多相应的技术方法。新会计准则规范了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原则,《资产减值》准则中明确了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预计的内容、基础、考虑因素和方法以及折现率的预计方法。要求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要考虑是否存在改良、重组等事项,不应包括筹资活动和所得税收付产生的现金流量,内部转移价格应当调整。

第4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一、引言

不同文化的碰撞与融合导致文化创生,以新媒体、网络游戏、数字出版、动漫等为代表的新兴文化产业正在蓬勃兴起,投资者目光蜂拥转向高风险高收益的文化企业。在此背景下,国家相继出台了发展文化企业战略,制定了文化强国目标、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和文化企业未来发展规划。目前,我国文化企业正处于蓬勃发展的起步阶段,据《2014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统计,我国文化产业2013年增加值较2012年增长15%以上,达2.1万亿元人民币,约占GDP比重的3.77%[1]。这预示着我国文化资产将在资本交易市场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2012年以来,文化企业通过借壳实现上市,以及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注入文化企业的案例越来越多。2014年1-7月份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事件202起,其中文化企业44起,占比21.78%,涉及交易价值726亿元。2014年首次披露重大重组事件105起,其中文化企业27起,比例高达25.71%,涉及交易价值437.52[2]亿元。文化产业已成为目前证券市场并购重组的热门行业之一。

文化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内含许可权、著作权、版权、拍摄权等新型无形资产的重要性被不断的认知和增强,其独创性能为企业带来超额利润的同时实现企业价值的增值。就估值而言,我国有形资产评估技术已广泛运用,传统无形资产伴随着重要性的认知其评估体系也在不断发展走向成熟,但由于文化产业自身的独特性和价值贡献因素的不确定性(刘伍堂,2014),导致文化资产真实价值难以挖掘、辨析,评估理论研究和实务进程缓慢。

文化资产价值评估对企业构建未来发展战略有着深远影响,合理评估文化资产的价值能够为企业投融资决策、兼并重组、资产转让、改制上市等市场交易活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文化资产作为文化企业的创意高附加值资产,其价值的合理发现与创造可有效铸就并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和品牌知名度;更重要的是,文化资产评估宏观上有益文化产权市场规范发展,促进文化资产公开、公平交易(张天,2014)。本文关注文化资产评估的市场需求,以及文化资产评估活动中所面临的困境等问题,并就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改进建议,以期盼丰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理论与实践领域的研究。

二、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市场需求

文化企业是新兴成长型绿色企业,作为企业核心资产,文化资产目前还不能被大多数金融机构认可;行业的特殊性使这些企业在以其所拥有文化资产作为投资对价的环节上遭遇难题,难以与资本进行有效对接,很难用现有会计制度进行准确地计量(贺邦靖,2013)。但随着国家多项扶持政策出台,我国文化企业资产已走进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的,并有望在公开公平市场上进行交易,而这就依赖于公允、合理的价值评估,以满足企业融资、对外投资、兼并重组等需求。

在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属轻资产型企业。由于文化资产抵押担保物较少、融资手段与方式缺乏创新、政策激励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文化产业融资渠道狭窄,银行信贷投入不足,民间资本与外资参与少,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高D,2010)。相对传统企业,文化企业只有在完成其文化资产资本化过程后才能进一步将其与传统资本估值方式对接从而评估价值。但在此过程中,文化资产如何资本化、如何通过资产估值打破文化企业融资瓶颈,都是评估界、金融界所要考虑和解决的。

企业做出正确合理的投资,就必须准确地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核算和评估。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各种合资联营活动中,有形资产已经不是单一的入股形式,参股者可以以其拥有的文化资产入股,并享受与有形资产相同的权益,而文化资产是文化企业核心无形资产,为了能够准确评估这些特定无形资产价值,为投资谈判及资本入账提供准确的估价依据,就需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客观、公正和合法的评估(沈品发等,2005)。

新形势下企业兼并重组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内部规模扩张和获得外部资源补充的一个必然趋势,企业可以通过兼并重组实现权益流转、获得核心技术支撑等多方面益处(唐献东,2012)。我国文化企业正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改变文化企业现有格局,提高文化资产集中度,整合文化资源、调整企业结构、转变方式才能实现其优越发展。在此背景下,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顺势而出,鉴于出版业、影视企业、网络传媒等文化企业的市场化程度最高,跨地域跨行业整合的需求更急迫,对于资本的要求更高,所以应鼓励这类文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IPO等方式进入资本市场。其中,评估这类企业的资产价值成为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关注的重点,精确估计文化资产的价值有益于文化企业顺利实行兼并重组活动,使其重组整合更具信服力。

此外,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还存有资产转让、中外合营、改制上市、破产清算等经济交易活动。具体的经济行为是评估的服务领域和应用领域,是评估业务的根源(张卫东,2010)。文化资产丰富的市场经济行为给资产评估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拓宽了评估业务的来源渠道,同时也加速了文化企业自身的蓬勃发展。

三、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现状分析

在智慧经济时代,文化资产成为经济社会关注的焦点。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影视著作权、版权、拍摄权等新型无形资产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其价值评估对于文化企业提升自身价值、规避风险以及拓展业务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然而,我国文化资产评估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文化资产对象的界定、价值评估体系、相关参数的确定等方面还存在很大问题。

(一)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界定不清

实务界对文化企业的核心资源文化资产评估对象界定仍存模糊,文化资产的评估范围还局限在企业传统的知识产权上。大多评估人员站在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角度,没有未能清晰辨识文化资产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往往背离评估目的,忽视文化企业的独特性以及资产要素的贡献性;文化资产的评估未体现剧本著作权、拍摄权、许可权、宣传渠道以及对文化资产价值起决定作用的关键人物,如剧作家、导演、演员等,往往出现虚评甚至未评,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评估结果的失实。

(二)缺乏完整的价值评估体系和统一量化标准

由于我国对文化资产缺乏必要的保护性法律法规,企业经营者权利频频受损,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文化企资产评估还处在起步探索期,评估标准不统一,各评估机构对文化资产评估所采用的方法不尽相同造成不同评估方法下资产评估结果的较大误差(孙亚洁,2012),文化资产的内在价值不能被合理挖掘。现有《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对具体的文化资产评估活动缺乏指导意义,我国文化资产评估没有形成完整统一的理论、方法、准则等价值评估体系。

(三)文化资产评估相关参数难以获取

文化企业资产评估面临最大的问题就是数据缺失、资料缺乏权威性,这督促我们建立一个完整公允的市场化文化资产评估数据库。文化资产评估中预期收益额、文化资产分成率和折现率、资产获利年限等参数需要进行修正后再评估,而修正的评估参数在实际评估过程中一般难以取得。文化资产自身数据采集也存在着难点,数据往往无法直接获得并且难以保证其准确性致使评估方法达不到合理科学的要求。加之社会不断发展,文化资产的内容可以说丰富多变,使得参数采集的时效性存在很大的波动,这些都给评估带来巨大的困难。

(四)缺少典型的文化资产交易案例

文化资产评估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为文化资产交易提供支持和保障,在市场化过程中,文化企业也出现一些成功案例,例如海润影视曾通过某资产评估机构对其创作的电视剧著作权进行了价值评估,使其一直处于“盲区”的著作权资产价值获得了确认并得到银行的认可,一次获得了工商银行5000万元的贷款。然而,整体而言,我国文化资产交易市场不活跃,交易数量少,缺乏经典案例,不仅不利于推动文化资产评估事业的发展,而且评估人员难以找到合适的参考对象,文化资产评估就缺乏有效的信息支持,造成评估不准确。

四、完善文化企业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思考

文化资产评估面临的现实问题影响了文化资产交易的市场化运行,阻碍了文化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应该准确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健全文化资产评估制度体系、建立网络评估数据库推动无形资产评估信息化、推广文化资产评估经典范例、深化文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

(一)准确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文化资产大多都是相关的创意,其价值评估的不确定性很高(刘伍堂,2013)。文化资产具有排他性、长期作用性、影响因素繁复性等特点,我们认为,文化资产对象的辨析与评估方法的选择同等重要。以电影的版权和剧本的著作权为例,这种资产是某个特定的文化企业所独有的,可以在企业持续经营周期内为企业创造价值。文化资产在一定程度上与无形资产有着众多的相似之处,在界定文化资产评估对象的时候可以借鉴比较成熟的无形资产分类法则。在理论与实践中,常见的文化资产可以根据能否独立存在及辨别、来源、构成内容、获得途径、经济寿命等(苑泽明,2005)进行分类。我们认为,文化资产评估对象可按其构成性质进行界定,从文化资产实体性质来看,可以分为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动漫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手游作品以及网游作品等;从文化资产的权益性质来看,可以划分为著作权、特许权、拍摄权、展览权、冠名权、表演权、发行权、翻译权、出版权、复制权。

(二)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体系

文化资产价值受法律、经济、市场等行业因素影响,并由文化资产实体对象和权益对象决定,即一个文化企业包含一项或多项实体对象,一项实体对象又拥有一项或多项权益对象,在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体系时应分析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因此,我们可以构建文化资产评估三维矩阵模型(见图1所示),一维是行业影响因素,包括法律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市场因素、交易因素、运营因素、管理因素、作品因素等,一维是文化资产实体对象,如电视剧作品、电影作品、动漫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一维是文化资产权益对象,如著作权、特许权、拍摄权、展览权、冠名权、表演权、发行权、翻译权、出版权、复制权等。文化资产的权益特性决定了评估方法的选择,在评估方法上,除传统方法外,应积极探索新方法,根据文化资产实体对象的特殊性以及权益对象的期权性质,可借鉴期权定价模型进行评估。

(三)建立文化资产评估支持系统

我们可以构建文化资产评估支持系统,该系统以文化资产环境建设为基础,文化资产评估准则和指导意见、文化资产交易平台、文化资产评估数据库、文化资产评估经典案例为依据,文化资产评估方法为手段,文化资产评估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为保障(见图2所示)。要完善该系统,当务之急是出台有关文化资产评估的指导意见,构建全国性文化资产交易平台,建立文化资产评估信息数据库经典案例库,通过信息渠道收集文化资产的评估相关数据,使评估指标、评估要素、评估方法相对公开化,加速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的市场化进程。同时,加强文化资产价值评估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理论研究推动实务进程以及队伍建设。

总之,完善和发展我国文化资产评估事业,是一个系统性、持续性、创造性的过程,依赖过去的某一种方法使其达到成熟水平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立足实践,丰富理论,协调各项对策,完善现有的制度体系,创新评估模式,推动我国文化企业资产评估事业科学、合理、规范的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注:

第5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对策

一、概述

无形资产,顾名思义是指不具有独立实物形态但是必须依托实物而存在的对企业运营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经济资源。无形资产的评估主要通过其创造的超额经济利益为依据,其中充满不确定性,所以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非常困难。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性,其无形资产也具有独特的自身特点。首先,高新技术企业中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其次,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第三,高新技术企业的无形资产具有高收益性;最后,存在方式上的依附性。

二、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现状

首先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应用现状说明,高新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主要是按照《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的评估准则来参考进行资产评估的。近年来,我国紧随国际评估准则不断前进,不断推进和宣传国际准则委员会的宗旨和目标。不仅仅是因为我国要与世界接轨,主要是因为国际评估准则更加全面而真实的反映了当前国际相关理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对于无形资产等的重点关注特别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学习。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同时也受到国际评估理念、实务等的影响,借鉴国际评估经验及相关做法,我国也基本形成了符合中国特色的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和理论,基本框架初步形成。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主要是包含了职业道德准则和业务准则两个部分。而每一个部分又划分为不同的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了职业道德准则的纵向划分结构。通过不同层次的划分又可将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和指导意见四个层次。四个层次都包含具体的评估方面和内容,逐步的衔接也配合,实现了无形资产评估的整个评估体系。其次是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应用现状的说明,无形资产俗称看见的价值,而这看不见的价值也会有它展现价值的方法和途径。因此可以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会通过特有的资产评估方法实现价值的体现,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所使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是结合相关工程技术、会计、统计等基本方法而形成的一整套的方法,目前认可的也就是常说的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等。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市场法和成本法不太适合无形资产的评估,因此收益法也成为了目前最常使用的无形资产评估方法,能够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无形资产的价值。

2.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认识上存在不足之处

由于我国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对国际先进国家的技术发展水平来说起步较晚,对于无形资产的认识也就完了一步,无形资产的评估当然也是起步较晚。这样一来也就会出现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对于无形资产的认识还处于懵懂的时期,没有认识到无形资产存在的价值以及所产生的价值与收益,更谈不上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例如,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对无形资产的问题没有一定的概念,而就此问题感兴趣的也是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法认识到无形资产的价值,就会导致企业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者是随意评估的现象发生。无法准确的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就会使得企业的现有的无形资产在经营的过程中逐渐的消失。不仅不能够充分的利用这种无形资产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还会使得企业无形中失去部分价值与利益。此外,对于无形资产价值过高的评估也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不良的影响。评估对象范围越大,越会造成企业价值的影响,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负面的效应,还会影响企业的发展与经营。

(2)在评估准则中存在问题

中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在理论研究盒实践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也是致使评估准则的建立和完善受到了一定的阻碍。首先是政策环境的限制,国际上很多国家都有资产评估法,而我国目前为止尚未形成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则,没有了法律的界定盒支持,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终将得不到实施和完善。其次,缺乏理论基础,理论知识不到位无法得到支撑。中国在发展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的问题就是,实践得不到理论后盾的支持,常常是理论滞后于实践。理论的缺乏使得在发展的过程中更容易出现出现问题。再者,缺乏一定的可借鉴的经验。由于中国在不断地发展前进中,中国的特色也造成了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可以借鉴的对象,与评估行业较成熟的国家相比,中国更是展现出了在其发展中出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点和业务难点,缺乏可以借鉴的方法。而在根据自身特色制定相应的准则体系时缺乏相对应的国际准则作为参考,制定难度也就相应增加了。

(3)在评估方法上存在问题

前面所说的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包含有成本法、市场法及收益法等,而我们最常用的还是相对比较适合无形资产特点的收益法,因为它更能真实的反应无形资产的价值。而通常在运用的过程中会出现使用其他评估方法的情况,下面就来说明这些方法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成本法在无形资产评估时存在的问题。成本法是我们从字面上也能理解的一种计算价值的方法,它是与实现这一价值首先需要付出的代价相关联的来计算价值的方法。对于无形资产来说,成本法实际上是一种模拟,也就是说假设先有某种无形资产的存在,再来评估其带来的相应的市场价值。而由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特殊性,当然在运用成本法时会不同于其他企业。因为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科研的过程中相对于普通的企业成本来说必然会产生更高的费用,因此在资本或是费用划分时就会出现不同。而且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的过程中时间较长,而且其结果也会具有一定的随机性,最终实现的价值并不一定会与产生的费用存在特定的关系。这样一来就能够反映出高新技术企业在成本的不完整性以及弱对应性的特点,也说明了成本法不适合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其次是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时存在的问题。市场法也就是在市场上选择类似的对象,再根据类似对象的交易条件和成交价格的分析,来将类似的资产的价值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参照物的选择也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再加上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市场上的无形资产在交易的过程中通常都存在一定的保密性,交易中的价格是无法知晓的;第二,我国目前的无形资产的市场并不完善,在市场上找到类似的资产比较难;第三,通常一些无形资产的价值通常是与企业本身无法分开的,例如商誉、商标等,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在这样的情况下采用市场法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是存在很多的问题。最后是收益法在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时的问题。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中最常用的方法,它是根据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的计算来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再通过折现率来确定其价值。这个方法的运用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弊端,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投入与收益时间较长,在这个时间段中所产生的收益也存在一定的主观性,而且折现率的确定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收益法在无形资产的评估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认识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认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是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的评估范围;高新技术企业不同于普通的企业,其无形资产占据企业资产的绝大部分,将企业资产价值的评估重点转移到无形资产上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认识转变的基础。再根据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现状,因此应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价范围。例如,服务信誉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重要的一部分,构成了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且企业的客户资源目前已成为了企业重要的财富,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更是重中之重,加强对客户资源的控制与管理,同样也会给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因此客户资源也应纳入到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范围中,这样一来才能更加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其次是准确的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特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无形资产构成了企业的资产部分,而无形资产的无实物性决定了无形资产本身较复杂的特点。而要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就必须要从无形资产本身的基本概念来确定其范围。无形资产具有无实物性,因此它一般都依附于某种实体而存在。因此我们在对无形资产进行分析时必然要考虑它所依附的客体。另外,无形资产较大的特点就是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的收益,而且具有排他性。除此之外,无形资产还构成了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生产要素,是企业重要的智力财富。

2.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

首先,可以借助法律的途径来完善评估准则的完善。法律的介入将会使得无形资产评估准则具备合理的地位,并完善与相关法律的协调,将会对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确立与完善起到重要的作用。其次,加强理论方面的研究,使得理论成果成为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支持。根据我国目前的评估准则现状,总结实务经验,借鉴国际理论知识,进行深入探究,为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准则的确定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这样一来才能制定出适合我国自身特点的评估准则。再者,是探索市场的需求,制定市场需求准则。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在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对部分因素的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并没有完善的评估准则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在满足市场的需求下,借鉴国际相关准则,寻找与其他国家的共同点,逐渐的深入探究,制定出适合中国市场需求的评估准则体系是当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关注重点。

3.方法

无形资产的特殊性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特殊性,上述阐述了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中最常用的是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无法实现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评估,因为无形资产的成本无法估算,没有确定的成本,而且部分无形资产是依附在一定的客体上来共同体现的。例如商誉,离开了企业无法来体现及衡量其价值。市场法也不能实现对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因为中国市场的现状是处于不完善的状态,再加上无形资产的复杂性,在市场上无法找到相匹配的类似的无形资产来对比其价值。因此,收益法相对来说能够更加准确的来评估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所谓收益法,就是无形资产在预计未来能够给企业带来的收益的现实价值,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与企业投资决策相互结合,也是目前所能接受的评估方法。但是,当无形资产的价值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时,收益法所评估出来的价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而且收益法常常是用静止且孤立的观点来评估计算无形资产的价值,忽略了无形资产的特点。因为通常在这种不确定性下的无形资产价值都是比较灵活,而这种灵活被称为期权。传统的收益法忽视了无形资产在某种程度下暗含的期权价值,可能会造成资产价值的评估差异。结合无形资产的特点以及收益法所具备的局限性以及其他可变因素的影响,运用数学模型进行相关的预测并对传统方法进行完善的方法应该受到一定的重视,期权定价模型是早期提出的针对金融市场上可交易金融资产而建立的,如今也可用于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及B-S模型。

四、结语

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存在着众多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对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认识不足,而且在相应的评估准则及评估方法上还存在一定的缺陷,缺乏完善的准则与方法。因此,为了解决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可以完善无形资产的理论基础、制定适合中国发展的评估准则,完善评估方法。

作者:王子扬 单位: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参考文献:

[1]余氤翔.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13,第八期,P09-P12.

第6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关键词] 碳资产低碳经济;碳资产评估;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 F720 [文献标识码] B

受《京都议定书》和清洁机制(CDM)的约束,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型商品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广为交易。企业的节能减排行为是对企业进行绿色生产的一种鼓励,同时也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再这样的经济发展形势下,企业无论从当今的经济发展宏观环境出发,还是出于自身发展的利益考虑,开展碳资产评估业务都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将从低碳经济背景下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出发,探讨关于我国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意见。

一、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可行性

(一)低碳经济理念深入人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大量排放、全球植被的大面积破坏作为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副产物,日益威胁人类所生存的环境。在当今“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发展理念逐渐深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层面的同时,低碳经济的出现似乎完美的综合了前两这的内涵,与当今的经济发展形势更为契合。“低碳经济”一词最早见政府文件是在2003年的英国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的未来:创建低碳经济》。虽然当今学术界并未对低碳经济是一种经济形态还是一种经济发展方式作出明确的定义,但其所提倡的减少二氧化碳等碳气提的排放的节能减排意识无疑是当今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并与当今人类的环保观念,节能观念深深契合。

(二)碳交易机制日益健全

碳交易机制是规范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一种制度。碳资产原本并非商品,也没有需要开发和交易的显著价值。但由于,1997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对各国的碳排放量有了限制和约束,才使得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型资产,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之间,企业之间交易的重要商品。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贸易(ET)和联合履约(JI)作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3种碳交易机制,为碳排放交易权的交易体系构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当今社会的碳交易机制的基础,构建于《京都议定书》对各国碳排放的约束,以及各种机制和合约的约定。这些公约和机制的构建不仅促进了各国、各企业在节能减排技术上的发展从而推动了低碳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碳交易市场的有序化,和合规化提供了重要的条件,成为碳交易爆发式增长的基础,从而也成为碳资产评估业务开展的重要经济条件。

(三)碳资产评估理论日渐完善

碳资产评估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评估业务,其发展深深地依附于碳交易活动的发展。不仅如此,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同样需要相关专业理论的支撑。与传统的无形资产评估、不动产评估、机械设备评估与企业价值评估相同的是,碳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与深入研究同样深深植根于当今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相关经济模型的发展。不同的是,碳资产作为一种新型资产,国际学术界对碳资产具体定义为无形资产还是金融资产,抑或是其他类资产并没有达成共识。正是由于碳资产本身属性的定义并不确定,这使得碳资产评估理论的发展也有了很多种看法。但总体而言,碳资产作为企业自身资源的一部分,相应的企业管理理论,宏观经济理论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例如,这几年的碳会计相关理论的发展为企业碳资产的确认与计量提供了更为科学、准确的方法;期权定价模型等新兴数学模型在碳资产评估实务中的成功运用对碳资产的公允定价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从而,我们可以看出随着当今碳交易的不断开展,相关的传统和新型管理理论和经济理论以及数学模型的运用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二、碳资产评估开展的必要性

(一)碳交易业务发展的需要

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发展离不开碳交易的发展,碳资产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其交易活动的发展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经济基础。正是为了保证碳资产能够在交易中得到公允的定价,碳资产评估业务才应运而生。同样,碳资产评估业务的不断开展同样也促进了碳交易市场的繁荣。专业的评估机构在碳资产评估业务中运用相关的专业理论和知识,公平、公正和可观的确定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碳资产的交易的市场价值是碳资产评估业务开展的目的所在,保证了碳交易的正常有序进行。与其他资产评估业务一样,碳资产评估业务同样对碳交易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

在整个碳资产交易的框架体系的构建中,《京都议定书》不仅为碳资产的交易提供了相关的机制,为碳交易的开展起到了指导作用。同样,《京都议定书》对各国的碳排放额度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使得各国在节能减排,减少碳排放量上达成了共识。出于履行《京都议定书》以及其他国际相关公约的约定需要,公正合理的开展碳交易活动,使得碳资产作为一种商品而变得具有商业价值。出于保护碳交易双方的合理利益考虑,合理的、公正的、公平的碳资产交易价格是保证双方交易活动公平进行的基础和前提,而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则为公平公正的确定碳资产的价格提供了保证。由此可见,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同样是履行《京都议定书》以及其他国际公约所需要的。

(三)企业发展的需要

企业是碳交易活动中的最主要的参与者,碳资产作为企业所拥有和控制的资源的一部分,是企业自身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确定企业碳资产的价值,不仅对企业的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样也关系到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公关形象的宣传。在关键的碳资产交易活动中了解自身的碳资产价值,关系到企业真是资产价值的确认和各项管理。这在相关的生产企业中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有较大碳排放交易需要的企业而言,合理的明确自身所有的碳资产价值,不仅关系到企业碳资产的日常管理活动,同样关系到企业形象在社会中的定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合理确定企业的碳资产价值,可以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变得更为明晰,同样可以使得企业在碳资产交易当中合理的使得自身利益最大化。

三、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建议

(一)完善碳资产评估相关理论

首先,应当完善相关的碳会计相关理论。碳资产虽然是一种新型资产,但其确认计量仍旧应道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目前国际社会普遍倾向于将碳资产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然后参照相关的无形资产准则进行相应的确认和计量。但,具体将碳资产确认为何种资产仍旧存在争议。因此,解决争议,明确确定碳资产的资产属性,颁布适用于碳资产的相关会计准则,是为企业财务上合理确认、计量和报告碳资产价值的关键,同时也为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提供资料基础。

其次,明确碳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对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至关重要。碳资产虽然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崭新的资产形态,但只要符合资产的属性,则对其估值就符合国际通行的资产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中的三种基本方法。其中三种评估方法都有自己不同的应用条件。例如:应用市场法需要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可比较案例,如果市场上存在大量客观条件相符的可比较案例,那么运用市场法评估出的碳资产价值就存在较高的可信度,相反,如果市场上存在的可比较案例较少,或者案例差异较大,那么市场法的运用则显得有失偏颇;应用收益法必须满足以下前提条件:第一,评估对象的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来衡量,其预期收益包括通过碳资产直接交易获得的收益,还包括碳资产所带来的协同效应,即为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第二,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能用货币来衡量。第三,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如果不能合理的预估出未来碳资产所带来的相应收益,不能合理的预估出相应的风险从而确定不了相应的这项率,则收益法则难以运用;应用成本法评估资产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有:一是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二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持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若果不能满足的相关前期条件,成本法的应用也就很难具有说服力。总而言之,三种基本评估方法的应用要深深地与现实条件相结合,合理选择适当的碳资产评估方法。在此基础之上注意适当数学模型的应用。

(二)注重企业自身的碳资产管理

首先,应当站在战略层面去考虑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对于大多数生产型企业来说,碳排放是生产活动中不能避免的。因此,将碳资产管理合理的上升为企业的发展战略,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应当加强自身的碳资产成本管理。合理的确定企业碳资产的取得成本,对企业的碳资产的成本进行实施监控,是合理确认企业碳资产价值的基础。这就需要企业进行合理有效的,实时的碳排查。加强对碳资产的盘查,对在日常中碳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减值,实现对碳资产的实施监察。

最后,应当运用企业管理系统对碳资产进行管理。每个企业由于所处的行业不同,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不同,对碳资产的需求也就有所不同。对于经常从事碳交易业务,或对碳资产管理有较高要求的企业,可以与相关的专业服务公司合作,开发适用于本企业碳资产管理的管理信息系统。如,将企业中的碳资产列入企业的ERP系统中,从而更容易加强对企业碳资产的管理。

(三)注重碳资产评估相关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

根据当下的碳资产评估业务的开展,我们可以将碳资产评估相关人员分为普通有碳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企业工作人员,和专业评估机构中从事碳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人员。提碳资产评估业务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对碳资产评估这一新型评估业务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完善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碳资产评估作为一种新型的资产评估业务,对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很高的要求。评估人员的专业素养是合理确定碳资产市场价值的重要保证。

第7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

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

第8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关键词】 资产评估; 公允价值; 计量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正式引入计量属性,广泛应用于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金融工具等17项具体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掌握与资产和负债相关的估值技术,资产评估的方法和技术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理论和技术上的支撑,使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成为可能。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与方法

(一)资产评估的内涵

资产评估是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对被估资产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资产评估行业作为专业服务行业,是对资产在某评估时点的公允价值进行的专业判断,评估结果仅作为价值鉴证,为资产业务当事人提供决策参考。

(二)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是对资产价值实现评定估算的专业技术,是分析判断资产公允价值的手段和途径。

市场法以现行市价为评估参照点,是面向现在的评估方法。这种方法认为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不能超过其相同资产或类似资产在公开市场上的成交市价。市场法的应用以公开市场为前提,以公开市场价格为参照物进行调整,以得到资产的公允价值,该方法是一种技术较成熟的估价方法,市场法评估资料源于市场,因而评估结果很容易被委托方接受。

收益法是面向未来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以预期收益原理为基础,将本求利,以资产的未来贡献度和收益值作为判断其公允价值的出发点,认为资产公允价值等于其未来所获收益的折现值之和。该方法的评估结果也较容易被接受。

成本法是面向过去的评估方法,该方法从重新开发角度,认为被估对象的价值不会超过现行市场条件下重新购置被估资产所需要的代价。成本法以成本为视角,但无论是考虑资产购置时技术水平的复原重置成本,还是考虑现行市场技术水平的更新重置成本,都是运用现行市场价格作为计算重置成本的基础,因此,成本法也是基于市场的,以成本法评估的资产价值同样具有公允性。

二、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可行性

资产评估和公允价值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两者都需要利用货币形式来反映资产的价值结果,公允价值强调的是价值的实现条件和达到的结果,资产评估强调的是为达到某一结果的估值过程。公允价值是资产评估的估值目标,而资产评估方法是公允价值计量必备的技术手段。

(一)公允价值计量迫切需要资产评估方法的支撑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立足于公平的市场环境,排除了信息不对称因素的影响,强调交易的正常有序和交易双方的理性决策,因此公允价值可以动态地、及时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的价值,揭示公允价值的财务报告能使会计信息质量更具客观性、相关性与可理解性。

随着公允价值被广泛应用于各项具体交易事项的计量,公允价值的产生条件与产生过程受到了关注,人们开始关注公允价值是否公允。公允价值更多的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是否公允的关键在于其计量方法是否科学,没有科学的计量方法,就无法获取公允的计量结果。FASB在2006年的财务会计准则报告第57号中设立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分别体现出资产评估方法的不同应用。第一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报价信息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实际就是市场法中的直接比较法;第二层次是根据活跃市场中同类资产或负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这种方法即市场法中的类比调整法;第三层次是前两个层次的市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采用估值技术,即资产评估中常用到的收益法和成本法。

因此,公允价值三个层次的计量都离不开评估方法的技术支撑,需要会计人员对不同的市场环境和估值对象进行专业判断,选择并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及时准确地计量出可靠的公允价值。

(二)资产评估方法已具备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持的条件

资产评估行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资产基础作用的专业服务行业之一。资产评估方法逐渐形成体系,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包括若干个具体的估值方法,并且每种方法都要求不同的技术参数。资产评估以判断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为目标,考虑评估的目的、特定市场条件以及能获取的技术资料等因素,整个评估过程更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更加专业和成熟。资产评估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评估方法和参数已经有了可以借鉴的数据,具备了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技术支撑的条件。随着公允价值正式成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计量属性,资产评估方法应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大,会计人员应掌握资产评估的方法与技术,以更好地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难点

(一)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局限性

从理论上讲,在评估时点和评估目的相同的前提下,对同一资产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所得到的评估结果应该趋同。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这三种评估方法的出发点、评估思路、前提条件和数据来源不同,所得到的评估结果会存在差异,因此,资产评估的三种基本方法本身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每种方法的使用都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和技术参数,使得评估结果依赖于评估方法选择的科学性。运用市场法的关键是要存在活跃公开的市场,并且市场上存在合适的参照物。成本法的计算过程相对比较复杂,除了要确定被估对象的重置成本外,还要分析被估对象的各种贬值因素。收益法的使用必须要具备对资产未来收益的合理预测,并要求计算合理的折现率,两者缺一不可,而两个必备参数的估测都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会计人员尚未掌握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

传统的会计以历史成本为主要计量属性,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会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已有交易的原始凭据,按照事实据以入账。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引入,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确定公允价值,会计人员不仅要熟悉公正的市场条件是否具备,还要选择合理的参照物,并通过对调整因素的技术处理才能得到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确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但是会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的培训,对具体的资产评估方法难以掌握,这也是公允价值无法广泛应用的阻碍之一。

(三)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具体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金融工具等具体准则中,都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做了条件限定,即当具备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及相应信息的,才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还指出当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可比市场交易时,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会计准则中对于活跃市场的规定,限定了只能使用市场法计量公允价值,而市场法下公允价值的获得过度依赖于市场环境,当市场不充分、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上的资产交易价格就很难反映资产的内在价值,就无法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尽管有的准则中规定当活跃的市场不存在时,可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是具体的估值技术没有规定。正是由于我国公允价值在理论上和准则中都缺乏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或者说明了却缺乏具体计算过程的指导,才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利用公允价值大肆造假。

(四)资产评估方法缺乏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条件和地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价值的计量前提主要包括两个要素: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活跃市场、市场上存在类似交易,这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只能采用市场法,而收益法和成本法缺乏计量公允价值的条件和法定地位,使得这两种方法在估值过程中的应用大打折扣。收益法和成本法的各项计算参数也是源于市场的,在评估条件和数据具备的前提下,评估结果同样能够代表资产的公允价值。

四、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应用的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方法本身的完善,是促进其推行的根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方法体系,但是三种方法在使用过程中仍然存在大量的评估参数需要评估主体的人为判断。例如市场法中以公平市场上的现实交易价格为参照物,然后将参照物与被估对象进行比较,确定调整因素,逐一调整最终确定被估对象的公允价值。而不同的评估主体,所选择的调整因素和修正系数不同,评估结果也不同。因此,资产评估方法要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加以推广,需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方法体系以及使用条件,使评估参数的选择有严格的标准,以剔除人为因素的操纵。例如,可根据上百年的评估经验,将评估对象进行分门别类,建立起全国联网的资产报价系统,构建不同资产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营造一个动态实时的市场估价环境,使市场法评估的应用更加有据可循。同时,将常用资产的资产收益率进行网上通报,建立资产预测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后期跟踪系统,以发现收益预测的偏差,提高资产收益预测的精度,使收益法评估的应用更具有说服力。

(二)加快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方法的掌握

公允价值计量的引入要求会计人员除了具有丰富的会计理论外,还要了解评估、金融、资本市场等相关知识,提高业务能力、职业判断能力,并掌握估值技术。因此,应在加强公允价值计量宣传的同时,大力开展资产评估方法的培训,使会计人员尽快掌握资产评估方法的使用前提、技术参数以及具体的计算过程,及时掌握资产市场价值变化的动态,以更好地计量资产的公允价值。

(三)将资产评估方法纳入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体系

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技术支撑,因此,应将资产评估方法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过程,除了市场法的应用外,明确成本法和收益法使用的前提条件,确立成本法和收益法在计量公允价值中的地位,使公允价值计量在现有的方法基础上,成为完整的方法体系。如在进行专用机器设备的减值测试中,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就可以采用成本法进行设备公允价值的估值。再如投资性房地产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而投资性房地产的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出租收益的,就可以使用收益法进行估值。

(四)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中已经明确规定公允价值的使用,随着公允价值计量技术的成熟,应进一步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范围,并且列示公允价值计量的操作说明和具体估值方法,使公允价值计量方法规范化、程序化,增强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例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具体准则中可增加说明,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建议用市场法确定公允价值,并指出运用市场法进行估值时,选择的参照物应该具备哪些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对参照物的交易价格进行调整时,应考虑哪些重点调整因素。除了要细化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的操作说明外,还应该对公允价值的整个计量过程进行表外披露,将数据的获取过程和计算过程以底稿的方式留存备查。

(五)推进资产评估业与会计业的深度合作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日常对于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由会计人员完成,但是会计人员毕竟不是资产评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还应该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即资产评估机构,由专业的资产评估人员对期末财务报告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数据进行权威性认定,对公允价值估值的方法和过程进行技术性鉴定,并出具专业的公允价值鉴定报告,以更好地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可信性和可验证性。

结束语

资产评估的实质就是确定资产在某特定条件下的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的计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经验。目前,会计界和资产评估界的合作成为一种国际趋势,随着资产评估方法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推广,会引起更多会计人员对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关注,使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得到真正的应用,同时也会使更多的企业意识到资产评估的重要性,促成企业主体与资产评估机构的良性互动与深度合作。

【参考文献】

[1] 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用书编写组编.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2] 程智.透过次贷危机认识公允价值[J].财会月刊,2009(5):20-21.

[3] 徐玉德.公允价值虽好,专业评估少不了[J].新理财,2007(3).

第9篇: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范文

资产评估机构在进行评估作价时,往往采用与审计方法相同或相似的程序,如监盘、函证、抽样、测试等。而审计机构在审计时,需要采用公允价值测试资产价值,并据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这与评估并无很大区别。这样,就使评估与审计结下不解之缘。如何在实际操作中处理好评估与审计的关系,直接影响到评估和审计的效率与质量。笔者根据数次评估同时进行审计的实践。认为评估与审计存在着分工协作、在业务报告中相互包容的需要。

本文中的“包容”,即是资产评估与审计相互包含与容纳的涵义。

一、资产评估与审计穿插操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企业委托同时进行资产评估与审计时,这一“同时”往往不是从同一起点日期开始平行进行的。但资产评估与审计,往往需要在同一时点对同一项资产同时进行评估作价与审计调整。而当所得出的“评估价值”与“审计核实数”(以下简称“审定数”)不相一致而形成“撞车”时,会使委托单位无所适从。

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对债权、债务实有数额进行认定,但两者认定的结果往往不相一致。资产评估与审计都需要确定各类实物资产的实际价值,但两者认定的结果也往往不相一致。例如,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用了很长篇幅叙述非同一般的控制下企业合并时资产公允价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而采用资产评估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时自有一套方法。审计中用补提折旧或冲回已提折旧的方法核实固定资产净值,用计提减值准备来冲减实物资产账面价值,但实际上这样做并不能真正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状况。至于冷背、变质存货的变价。实物资产的盘盈等价值的确定,审计中的方法也不如资产评估中的方法可靠。

因此,资产评估与审计需要协作,既可避免“撞车”,还可各自弃短就长,从而得到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资产评估、审计同时进行时协作与分工的总原则

1、协调时点

审计的报表截止日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宜采用同一时点,这样,被审计、评估单位某日的资产与负债可以成为审计与评估统一的对象,便于进行协作。

2、数据衔接

无论是资产评估报告使用审计结果,还是审计报告使用资产评估的结果,都必须妥善处理数据的衔接问题。资产评估应以审计的“终点”为评估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审定数”基础上进行评估:而审计则应以评估的“终点”作为审计的“起点”,即在已得出的评估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审计。出具报告时,如评估人员不认同审计结果,可以在评估过程中调整;如审计人员不认同评估结果,可在审计过程中调整。但评估人员与审计人员在进行这样的调整时,都应当慎重。

3、分工协作

当资产评估在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的整体价值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债券投资、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不具实物形态的各资产项目,以及全部负债等由审计负责查验核实其具体数额,如无特殊情况存在,应包容审计的结果。

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股票投资等权益性资产,应由审计查验核实数量或原始成本(账面价值),其实际价值的确定则由评估负责。审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包容评估结果。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中凡是清理盘点时数量减少或已无实物形态的,均应在审计中予以减值处理。

当资产评估与审计分别由两家中介机构承办时,评估机构可在审计时派员参加审计过程,其中如果评估只涉及实物资产和上市证券,则可由审计和评估机构分别派员,联合确认所评估资产的数量或历史成本。

三、具体操作

(一)实物资产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审计实物资产的主要工作是进行实物盘点。盘盈及账外的实物资产,可评估作价计入资产。

2、折旧项目审计时,均不作补提或冲回的审计处理,累计折旧额(重置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额)的最终认定也应由评估完成。

3、在建工程项目审计时,有实物形态的,或按成本继续保留余额,或转入固定资产项目,实物交由评估最后确定价值:无实物形态存在又不能为以后经营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审计时应报批核销,不作评估。

4、存货的成本差异、进销差价、跌价准备等调整账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账户,审计时般将其作为一个总账科目,其金额转入相关被调整科目。企业还在持续经营的,商品进销差价账户可不作变动,留待资产评估时再根据存货估价作适当调整。5、存货中的在途存货,即“材料(商品)采购”、“物资采购”项目,审计时如发现已逾期但供货方并未实际发货,应转入“其他应收款”项目进行审计处理。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可参照在建工程的方法进行审计与评估。

(二)无形资产,股权投资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1、如果无形资产的财产权利还存在,应列入评估;如果相应的财产权利已不存在,则应在审计中核销。

2、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审计时,应实际盘点实有股数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如发生盘盈盘亏,查明原因后按账面成本或面值调整投资额并列入审计盈亏,尔后转入评估。

当这些投资的价值确定需要利用所投资单位的审计报告,甚至需要对所投资单位实施审计时,评估可以使用审计的结果。对于上市的股票、债券,则应按证券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也可以通过审计与评估的双方机构协商确定。

(三)债权、债务的同时审计与评估

债权、债务的审计评估,除债券投资外,均应由审计负责实施。

四、审计、评估报告的相关揭示

在资产评估与审计使用双方的工作结果时必须在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作明确揭示:

(1)在审计先于资产评估前进行时,审计报告可在说明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本次审计采用了先审计后评估的方法,本报告中列举的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审定数,是以实地盘存数与账面成本价为基础得出;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则以清查核对后的账面价值计算。上述资产的实际价值将由资产评估确定”。而后完成的评估报告中可在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段作类似如下内容的说明:“应收款项、货币资金、长短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负债各项目、资本公积外的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评估价值,除有特殊情况的个别子细目以外,均以同一基准日的审定数为准”。

(2)在资产评估先于审计进行前时,在审计报告中应作这样的说明:“在我们实施审计程序的同时,委托方还委托××资产评估机构(或本所)对被审计单位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报告披露的上述资产的价值,均采用了评估报告的相关数据”。

五、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