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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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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

第1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储备粮 财务预算管理 应用

务预算是一系列专门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本,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是通过预测和决策,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预算期内资金的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作所作的具体安排。

一、财务预算管理组织和实施

(一)预算管理模式。为了确保省级储备粮的规模、质量和安全,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促进省储备粮公司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调动企业与职工的积极性,在确保省储备粮公司原有模式下的既得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制定《省级储备粮财政补贴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管理办法从各项财政补贴的标准和使用范围,补贴资金的申报、拨付和管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预算执行考核等方面,对省储备粮公司财政补贴资金和费用支出试行财务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与审批。年初由省储备粮公司根据《省级储备粮财政补贴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核定的各项财政补贴标准,并根据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发行联合下达的年度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结合省储备粮公司年度工作要点,编制年度储备粮补贴预算,报省粮食局审核、经省财政厅审定后下达当年储备粮补贴收支预算。

(三)预算执行与控制。省财政厅、省粮食局根据年度储备粮补贴预算按季拨补基本补贴,省储备粮公司则根据年度储备粮补贴预算,通过合理安排储备粮轮换出库时机和加强费用管理等手段控制节约预算支出,并结合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做好与各储备库点的补贴结算和清算,同时做好储备粮轮换资金的结算,并按规定上缴轮换顺差或逆差拨补申请。

(四)预算审计与考核。年终,由省财政厅委托中介机构对省储备粮公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审计,并根据当年储备粮轮换出入库数量的实际,作预算指标差异调整。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结合省储备粮公司年度工作的实际,出具省级储备粮补贴及轮换销售差价的清算报告,清算核定年度财政补贴收支及省储备粮公司费用支出结余情况,并按“核定标准、超支不补、节约奖励”的原则,对补贴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二、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作用

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财务预算管理是对计划的数字化反映,储备粮管理具有鲜明的计划性,两者的有机结合,能较好地反映储备粮管理政策性业务的总体要求,促进和完善粮食储备业务管理,确保粮食安全。从省储备粮公司几年来的预算执行情况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主要作用体现在四方面:

(一)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有利于确保储备粮安全。粮食储备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既有利于确保储备粮利息费用等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反映政策性业务的要求,也有利于实现专款专用,体现预算管理的特点,两者有机结合,有利于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实现储备粮安全管理;同时,实行预算管理后,省储备粮公司本级日常管理费,由通过轮换差价包干等方式自行解决转化为从储备粮利费中分离出来,实行单独补贴,有利于推动和加强业务管理,确保粮食安全,对更好地“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有着积极意义。

(二)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有利于提升储备粮管理水平。预算管理办法在确保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等基本费用的基础上,由省储备粮公司结合年度工作提出专项费用申请,报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2006-2012年度,共申请绿色储粮试验项目、企业文化、员工培训等专项资金累计达3 600多万元,着力支持和推进我省科学储粮、绿色储粮技术的创新和应用,省储备粮公司五个所属储备库均被评为“全国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先进企业”,推动我省储粮技术走在全国前列;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专项的落实,大大提升了省储备粮公司的软实力。同时,对新建储备库基建项目资金由省财政统筹拨补,近年来已完成财政预算投资2.3亿元新建两个储备库,推动省级储备粮实现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管理,大大提高了省储备粮公司综合实力,推进省储备粮公司“管理上新水平,发展上新台阶”。

(三)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有利于组织储备粮轮换。结合我省粮食市场的现状、粮食储备及粮食风险基金规模等实际,预算管理办法明确,储备粮轮换出库差价由省财政统包。2006年开始省级储备粮轮换出库全部委托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轮换顺差上缴储备粮轮换专户,逆差由财政按实弥补。轮换差价财政统包,不仅使储备粮轮换出库操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而且确保不挂新账。

(四)实行财务预算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考核与奖惩是财务预算管理工作生命线”。预算管理办法对财政补贴资金的考核,采取“核定标准、超支不补,节约奖励”的原则,对决算后节约资金按比例分成,一部分缴存专户,用于仓库的建设、维修、购置设备等专项支出,一部分留存企业,用于对企业经营班子及职工进行奖励。由省财政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清算审计,在有效监督的同时,有利于促进省储备粮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省储备粮公司以试行预算管理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并通过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加强费用控制,节约费用支出。

三、完善财务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适时完善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办法要克服只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的现象。要适时完善预算管理办法,特别是要及时调整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标准,核定的补贴标准与经济发展同步尤为重要,从政策上支持并确保粮食安全。

(二)合理设定组织架构。财务预算从编制、执行控制、考核各过程要克服财务部门唱“独角戏”,着力融合各相关部门“大合唱”。只有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一致,才能克服预算编制的局限性,有利于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落实预算管理要求。

(三)规范加强制度管理。储备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省储备粮公司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要根据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适时完善和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使之与预算管理要求相适应,促进储备粮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

(四)强化落实绩效考核。没有考核,财务预算管理就会失去意义。省储备粮公司要通过进一步规范内部奖惩考核机制,加强内部绩效考核强化落实,明确责任,奖惩分明,充分调动所属储备库和员工的积极性,以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发展。Z

参考文献:

1.韦德洪,邹武平等.财务预算理论与实务[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6.

第2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近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务院研究提出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决策部署,这既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又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对于稳增长、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是当前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审计检查的重中之重。文章通过分析当前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的原因等,提出加强预算管理、减少财政沉淀资金的建议,对于财政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财政存量资金;预算管理;理财观念

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大幅度下降,财政统筹能力不断加强,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得到提高。但地方在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是:

1.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有待完善

存量资金范围界定不够清晰,各级各部门理解不一致;存量资金分类与现行财政决算存在差异,增加清理统计和盘活难度;对部分资金如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是否纳入存量资金未明确规定;尚有中央部分资金未通过上下级财政拨款划转,直接通过上下级对口部门原有账户拨付,游离于财政监督之外;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后不能统筹安排使用,只能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达不到尽快盘活存量资金的目的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净结余认定程序不明确,下级财政在执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时存在畏难情绪,既担心统筹力度过大面临审计风险,又担心资金沉淀未发挥有效效益。

1.2部分项目确定方式有待改进

部分支出预算编制仍采取“基数加增长”模式,支出规模安排脱离实际需要,从而形成财政存量;部分项目资金需要国家相关部委批准后才能确定具体市县或项目,地方根本无法按要求时间分配下达。同时部分与中央配套项目,因中央相关部委一般都是“当年研究确定当年的项目”,致使地方财政在编制预算时无法将这部分资金提前细化到位,难以按照《预算法》规定时限下达。中央和地方的预算内基建投资仍沿用“先下投资计划再下预算指标”的管理模式,尚未按照统一的预算管理流程进行编制,年初难以细化到位,执行中资金下达较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1.3部分部门理财观念不适应新情况

基本建设资金受制于投资计划制约,不能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提前细化到位,影响预算执行效果,形成年底存量;部分部门预算管理理念滞后,预算惯性思维未转变,不能按要求提前细化到位,仍存在预算执行中再二次分配的现象,严重影响预算执行效率;中央及省级实行项目法分配的资金占比相对较大,因相关部门评审时间较长,难以按照规定时间分配下达;单位原有账户存量资金盘活效果不明显,受制于国家部分银行账户管理规定,部分单位原有账户存量资金迟迟得不到有效盘活。

1.4资金管理办法有待健全完善

随着专项资金统筹整合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部分资金管理办法不适应管理改革需要,急需尽快修订完善。尽管我省提请省政府印发了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尚未建立每个专项资金有且只有一个管理办法的制度体系,需要加快工作进度。部分国家层面制定的制度办法未及时修订,如森林植被恢复费,影响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效果。

1.5部分预算部门基础管理薄弱

部分预算部门未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备选项目库或者虽然建立了备选项目但未实施有效管理,项目库内容质量不够,备选项目库未有效发挥作用,尚不能实现从“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导致资金迟迟不能分配下达;部分项目在向争取资金时未进行充分的前期评估论证,仓促上报,资金下达后才组织项目申报,无法在规定时间分配下达;部分部门向上级上报项目后,未及时与上级对口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衔接,不能及时掌握项目申报进展情况。

2加强预算管理建议

为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减少财政沉淀资金,针对上述问题,应从国家和地方层面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2.1国家层面

(1)加快推进预算管理模式改革,为地方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创造条件。一是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为抓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改变过去“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根据国家深化预算改革要求,对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督促中央相关部委转变传统预算管理理念,将项目确定机制从“当年研究确定当年项目”改为“当年研究确定下年项目”,以便地方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时就能够把专项转移支付细化到位,从而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下达资金。二是积极推进统一预算分配权。《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明确提出“统一预算分配,逐步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由于这项改革涉及国家投资管理体制的调整,地方财政无力推动,建议中央能够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尽快推动落实“统一预算分配权”。如改革暂时难以到位,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对该资金“按照统一的预算管理流程进行编制”,提前将项目细化到位。三是督促有关部委适时调整资金管理模式。一方面,中央应根据国务院制定的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合理确定中央支出责任,减少地方配套资金压力,确保地方财政集中财力保障民生。另一方面,中央尽快完善非同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政策,规范中央部委拨付地方资金管理模式,统一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处理,全部经由上下级财政部门下达,再由财政部门按照既定项目和使用方向将资金分配相关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和及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供有利条件。四是明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净结余认定程序,便于地方实际操作;尽快根据新《预算法》及财税改革有关要求,修订相关制度办法,为地方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清除障碍。(2)进一步明确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加强对地方统筹使用存量资金的指导。一是明确重点支出存量可由地方统筹调整安排使用。按新《预算法》规定,重点支出的调减需报人大审批,但因受人大审批程序烦琐,即便部分重点支出进度缓慢也难以调整统筹使用,从而影响盘活效果,建议明确地方可在重点支出总规模不减少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科目支出需要相互调整使用。二是明确地方政府项目动态调整权限。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规模;提高切块下达资金比重,由基层统筹安排项目,发挥地方财政贴近基层的优势;减少中央财政直接确定到项目的资金规模,提高地方统筹使用余地。三是明确单位原有账户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政策。建议清理现有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对于已不适应当前财税改革的规定尽快废除,倒逼单位激活原有账户沉淀资金;同时明确对单位原有账户存量资金管理政策,便于地方有据可依推进盘活存量资金。(3)调整完善消化财政存量资金账务处理,降低对当年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当前,收回财政存量资金账务处理规定,重新安排项目调整支出科目的,要按原科目冲减当年支出,此种处理方式在实际执行中导致部分支出数据不能准确反映当年预算安排情况、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果差异较大、财政总预算和部门决算支出数据差异等问题。建议中央层面完善关于消化财政存量资金账务处理办法,降低对当年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采取将所有收回的调整支出科目的结余结转资金统一冲减“22999-其他支出”科目,增设“一般公共预算收回存量资金调减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收回存量资金调减支出”款级科目,以负数填列当年需冲减的支出数,并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和总决算报表附注详细说明结余结转资金调整科目冲销情况,确保其他科目本年预算执行结果真实性,规避列支和冲销科目无法匹配、当年部分科目冲减为负值等极端情况,减弱特殊事项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

2.2地方层面

(1)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项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每个专项资金执行期限、支持范围、使用方向、分配办法等内容,严格落实每个专项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严禁相关部门在执行中再次拆分专项,形成每个专项资金内部不同使用方向的竞争机制,突出财政资金预算绩效导向。(2)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继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改革,促使部门转变预算理念,适应改革要求,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减少省对市县直接实行项目法分配的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切块下达专项所占比重,发挥市县财政部门贴近基层的优势;加强预算细化管理,凡未按要求细化到位的,年度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部门申报新增专项资金必须先细化到位,否则不予安排。(3)进一步加强预算基础管理。明确各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从源头上控制存量资金规模;完善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对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市县财政,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或转移支付规模,督促其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督促预算部门加强项目库建设,提前储备可执行项目,将项目申报、评审等相关程序提前或压缩评审时间,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下达效率。规范地方配套,积极培植财源,提高生财、聚财能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落实国家有关配套要求;从规范事权与支出责任入手划分各级事务,为规范地方配套奠定基础。

作者:张宝立 单位:河南省财政厅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2014〕70号)[EB/OL].

[2]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2015〕35号)[EB/OL].

第3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预算编制方面。一是科学编制2013年度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做好部门预算“二上二下”工作,合理确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大力控制“三公经费”,将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收入、其它收入纳入了预算系统中,不断完善综合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二是代政府草拟了《关于2012年财政总预算执行和2013年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等文稿,提交市人代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二)预算执行方面。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城投集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和收入月调度制度,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实现“双过半”。二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将支出重点向民生等重点支出项目倾斜,把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保障民生支出和9+6重点工程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核心目标。1-6月,全市用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住房保障五个方面的民生支出达72641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62.8%;加大扶贫倾斜力度,1-6月扶贫支出2323万元,增长275.3%。

(三)预算管理方面。一是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每月及时汇编和报送全市政府性债务统计表,实时监控债务增减变动情况,开展了市本级债务及拖部职工工资债务核查清理、2012年度“BT”项目债务统计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四家银行政府性贷款债权债务认定核实工作,大力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加强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做好了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的项目申报、自评和迎检工作,顺利通过省级专项检查;三是更新财政供给人员数据库信息。按照规定的填报口径和要求,及时部署2012年度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动态掌握了财政供养人员底数及变化情况,为编制部门预算、加强县乡财政管理和金财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做好专项检查和迎检工作。开展了2010-1012年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和计生提前奖扶资金专项检查,做好了科技先进县申报工作。顺利通过了村级经费保障专项检查和文化馆建设项目资金省级绩效再评价;五是完成人大建议答复工作。针对今年人大政协提案中涉及到我科业务的提案,认真组织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分别到有关单位和乡镇与人大代表进行见面答复,由于答复和解释到位,代表对答复全部满意。六是认真做好基础工作。认真审核经费支出,做好“大平台系统”指标下达和上级指标登记核对工作,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审核和申报工作,深入九堡镇坝溪村开展“三送”工作。

(四)预算改革方面。一是推进绩效评价试点工作。5月,先后出台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选定了20个部门20项涉及民生工程及重点项目为2013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对象。二是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代政府草拟了《市营改增前期准备试点工作方案》,6月份地税局已移交国税局第一批营改增纳税人159户,正在准备移交第二批16户纳税人资料。认真分析测算营改增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并提出了工作建议,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开展专项支出预算公开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文件要求,我科协调各业务科室积极做好了45项民生和三农项目的公开公示前期工作。

(五)五争工作方面。紧紧抓住《若干意见》贯彻实施的重大机遇,通过多方式广渠道密切跟踪和深入研究国家宏观财经政策、财政投资方向和安排重点等信息,认真分析我市可争取空间,努力寻求中央、省、市投资导向与我市实际的最佳结合点。同时及时报送我局“五争”工作信息和月度小结。

(六)深入调研方面。积极开展全市政府性债务、财源税源调查、2013年财政运行情况预测等专项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力量有待加强。我科现有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偏大,随着预算业务内涵的拓展、综合材料和牵头办理事项的的增加,工作量日益增多,人员力量的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科的工作质量与水平。二是研究分析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平常业务庞杂与琐碎,疲于应付,很难再挤出更多时间来进行系统学习和深入调研,导致研究分析和为领导参谋决策的水平不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积极组织收入,加快支出进度。为确保全年收支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强化细化收入征管。加强财政、税务、国土、房管、城投集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收入月调度制度,确保税收的稳定增长;强化财税监督稽查职能,进一步规范纳税秩序,堵塞税收漏洞。二是强化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向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倾斜,加大教育、水利、科技、9+6片区重点支出和“三送”工作的保障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主体责任。

(二)深化预算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一是着手着手编制2014年预算。进一步提高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项目预算细化率和项目编报质量。二是以政府名义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从项目设立、建库、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等方面全面规范和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三是有序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协调国地两税,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确保8月1日改革顺利实施。四是稳步开展预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继续做好民生工程和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第4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一、长江水文财务改革的成就

(一)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体系 水文局财务管理实行水文局、勘测局、勘测队三级管理体制,其中水文局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7个勘测局财务管理工作,勘测局负责本局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并对勘测队进行指导,勘测队实行报账制度,定期到勘测局财务部门报销相关费用。通过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体制,加强了财政资金和创收资金的管理,杜绝各种问题的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水文局财务管理工作,2009年7月水文局成立了财务经济处,专门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实行了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水文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水文局部门预算管理办法》,从2000年开始,局机关及7个勘测局都分别编制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基本程序,并逐步树立了“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办事观念,按照预算安排支出,预算执行越来越规范。

(三)基本实现按项目进行财务核算 每

年的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部门预算下达的行政事业类项目资金、特大防汛费、水利基金、基建项目资金)以及其他通过合同(协议)取得的涉及到国家重大工程项目非财政项目资金(如三峡勘测设计、南水北调)等的使用能按照批复的项目工作内容、实施计划、项目建议书等执行,在会计核算时大部分项目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四)初步建立了“水文局项目库” 为做好部门预算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水文局建立了“水文局项目库”,截止目前建立了“长江流域防汛”、“长江流域水文测报”、“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长江流域水质监测”、“长江中下游堤防崩岸及险工险段监测”5个经常性财政预算项目库。

(五)内部财务制度不断完善 为规范和加强水利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经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水文局水利建设基金、防汛费(含特大防汛费)使用管理办法》、《水文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水文局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水文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水文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水文局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认真执行,为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了基础支撑。

二、长江水文财务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预算执行有待加强 因为水文工作战线长、站点偏僻分散等的行业特殊性,部分经济事项事前无法预料,无预算的一次性支出依然存在,离部门预算精细化和执行与预算偏差率10%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项目核算仍存在“综合”现象 由于有的资金到位时间滞后,加之目前绝大多数项目(特别是财政项目)的预算不足,全部按项目核算难以办到,因此仍有综合核算的现象。

(三)“水文局项目库”亟待完善 具体表现在:

(1)项目储备库中项目基础工作稍薄弱。“水文局项目库”建设初具规模,但存在项目储备不足、功能较为单一、项目库管理尚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等。

(2)项目清理和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仍需加强。项目清理是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起始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此重视还不够;项目零星、分散点多面广,面面俱到,不能突出反映项目支出重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项目立项时未按规定提交立项依据材料;项目支出预算的内容、额度、标准缺少经济合理性和充分性。

(3)项目支出预算按项目工作内容细化不充分。有的经常性业务费项目在预算编制说明中,业务工作内容表述不清晰,没有将支出预算进一步分解到具体项目和费用项目。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的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细化,即使是部分细化了的项目,也多是对于项目内容只有定性描述,没有定量指标,支出结构不合理,项目支出内容与项目名称和预期目标不符。

(四)内部控制制度仍待规范 现阶段部分水文事业单位财务还未完全脱离传统的管理模式,仍存在基础工作不扎实,内部控制不规范,没真正建立起理财观念,部分经费的来龙去脉不清楚,内部各部门缺少沟通和系统性管理。

三、长江水文财务健康发展的对策

(一)强化部门预算精细化管理 为强化部门预算,必须实行精细化管理,将预算细化到明细科目,明细科目对应业务工作内容。要实现这一管理目标,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要彻底改变预算编制是由财务一个部门编制的观念。由于预算编制涉及面广,不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而是一个涉及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项预算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业务预算是基础,财务预算是结果。因此,要求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必须在财务部门内部和财务、业务部门之间进行很好的协调。要结合本单位的事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重大支出需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统筹安排。

(2)预算批复后,应将预算执行的内容分解到各业务(执行)部门,并落实责任制,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对预算进行层层分解时,应同时将预算执行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及个人,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相关人员执行预算工作的积极性;预算执行完毕后,要分析预算从编制到执行整个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需采取的措施;各责任中心要对考核结果负责,对预算工作合理、高效完成的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始下一轮的预算编制工作,使责、权、利有机地统一起来。

(3)积极落实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考评,促进预算管理精细化。在积极扩大绩效考评试点基础上,积极落实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考评,完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起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制度。通过在预算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做好项目经费的核算 认真落实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加强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过程管理,会计核算时,严格按预算支出明细内容核算并控制支出,避免产生经费开支内容超出规定的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甚至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保障项目的进度、质量及资金使用安全,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实现预期目标。

(三)完善“水文局项目库”具体表现在:

(1)充分认识项目库建设的重要意义。发展战略要靠规划来落实,实施规划要靠项目来支撑。建设好项目库,是长江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长江水文长久发展的全局性、基础性任务。通过项目库建设,不断完善现有的财政项目,发掘并储备一批财政项目,将全局基础设施项目也纳入“水文局项目库”,形成较为全面的系统的体系。

(2)开发一套适合水文特点的“水文局项目库”软件。水文局现有项目可分为财政预算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前期项目、横向项目三个类别,将这些项目按类别进行梳理,分析基础信息、现状、需求等要素,并将这些信息和资料记入项目库。

(3)完善已有项目,突出重点项目,储备基础项目。对已入库的财政项目,要不断加以完善;对近几年要突出建设的项目要优先申报,如“水文测报大楼”建设;对全局众多水文站、水位站等基础设施要搜集全面的储备资料,以便随时进入重点在建项目库。

(四)改进和完善经费分配模式 由于水文局人员多,工作场所分散,加之经费不足,为鼓励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树立大家的理财观念,加强经费支出的控制,拟采取四种分配模式,对全局的经费进行控制,即:对外业勘测局的分配:事业财政资金按人头及工作量标准在局属各单位之间进行分配,以部门预算方式进行管理;基建前期项目费、委内下达的各项勘测设计项目费,按承担的项目工作量在相关承担单位进行分配,以计划文件下达;水文基建按上级批复的项目,以计划文件下达;横向创收确定目标及上缴任务指标,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对机关业务部门的分配:实行预算包干及项目结算管理,每年签订承包协议,核定基本补助经费,约定年度创收任务指标及成本控制指标,年终按协议进行结算。对机关管理部门的分配:实行公用经费包干,每年签订公用经费包干协议,核定基本的业务工作经费和业绩成效基数,年终按协议进行结算。对机关后勤部门的分配:实行全额预算包干管理,局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对内收入按内部价格收取服务费,对外实现收入按实际到帐金额确认收入。上述经费分配模式,一方面在经费缺口较重的情况下,保证基本工作任务完成所需支出;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年度预算的指导作用,增强预算开支的计划性和规范性。

(五)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其实施,包括印章使用牵制制度、备用金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执行落实措施等等。

(六)注重财务管理能力建设具体包括:

(1)优化财务人员知识结构。水文财务人员不仅要懂财务专业知识,还必须了解相关业务知识,如水文测报、水资源管理、水质监测等的生产环节,各环节发生什么支出,其支出如何合理归集到会计科目中,只有这样才能做到财务与水文业务的紧密结合。

(2)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业务工作中的使用价值。要认识到我们的收入很大一部分是借助先进的GPS卫星定位系统、ADCP流速流量仪、LLIST测沙仪、全站仪等仪器和测船、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固定资产而取得的,我们在信息收集、信息传输、预测预报、分析、评价全过程工作中充分利用它们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对它们的保养维护及管理,坚持实行按年资产清理,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

第5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今年5月4日,国务院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表示,将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的工作,其中明确要求公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由此引出了社会上对转移支付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关注和思考。

转移支付计算公式

我国转移支付主要分两大类: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二是专项转移支付。然而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究竟有多少,为什么给,按照什么比例,考虑哪些因素?

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介绍,目前计算各类转移支付的方法主要有“因素法”和“基数法”两种。税收返还、体制补助和部分专项补助都采用“基数法”。陈少强说:“‘基数法’是以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收入为基数,把按新体制计算的净增加收入返还给地方,逐年递增。国家采用‘基数法’计算,主要是因为在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初期,中央财政困难,能够用于实行财政转移支付的财力极其有限,加上长期包干体制下地区间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国家需要通过‘基数法’维护地区的既得利益并实现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目标。”

与之相对,一般性转移支付采用“因素法”。“因素法”是各国通常的作法,是用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乘以转移支付系数,其核心是收支要素的测算。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因素法”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额=(地区标准财政支出-地区标准财政收入)×地区转移支付系数。

陈少强介绍说:“各省的标准财政收入由地方本级标准财政收入、中央对地方返还及补助和计划单列市上解收入等构成。其中,地方本级标准财政收入主要根据相关税种的税基和税率计算,并适当考虑实际收入情况确定。中央对地方返还及补助收入按照决算数确定,主要项目包括‘两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原、体制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降低农业税税率和取消农业特产税减收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结算补助、其他补助等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中的分部门事业费补助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各地区对中央的体制上解、专项上解等。”

标准财政支出共分为 14 类,其中 6 类为政府部门支出,其余 8 类为具体的事务支出,然后分别计算各类标准支出。例如,在计算2008年行政部门标准财政支出时,按如下公式计算:

标准财政支出 = 各级次总人口×该级次下的人均支出标准×支出成本差异系数)。

其中,i= 省本级、地市本级、县级(县市旗、市辖区分别计算),j=0, 1, 2⋯⋯ 该级次行政单位个数,人均支出标准=该级次全国总支出÷该级次全国总人口,支出成本差异系数 =(人口规模系数×0.85+面积系数×0.15)×[艰苦边远系数×人员经费占该项支出比重+温度系数+取暖费占该项支出比重+海拔系数×运距系数×燃油费占该项支出比重+路况系数× 车辆维修费占该项支出比重+1-(人员经费占比+取暖费占比+燃油费占比+车辆维修费占比)]×民族系数。民族系数是针对民族地方的财力状况,通过选用“人均财力”和“财力增长率”两项指标作为因素调整的主要参数。

“不透明”的原因何在

尽管转移支付有一套系统的计算公式,但制度本身仍存在诸多弊端,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灵活”的部分,这也让地方“跑部钱进”之风才愈演愈烈。其中转移支付一直未能公开,更是让资金的使用效率遭到人们的质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转移支付过程中的“不透明”,地方政府每年要大费周折,疏通人际关系以期获得更多的专项资金,也因为“不透明”很多部门在使用专项资金的过程中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环节,导致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普遍存在。政府效能的评估没有一个明确标准,转移支付的资金存在“不计成本去花钱”的现象。

针对此,陈少强表示:“我国当前转移支付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主要不是钱的原因,而是制度设计的问题。没有好的制度,钱再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却因资金规模大而暴露出更多问题。”陈少强指出导致转移支付不透明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1是政府支出责任划分不清,转移支付资金结构不合理。转移支付的基础是政府支出责任,政府支出责任的明确是转移支付分类的前提。

目前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还不够明晰,转移支付和投资项目设置目标还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安排的项目内容重复,中央和地方政府经常共同完成某项支出,结果造成专项转移支付规模较大。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中专项转移支付为13310.91亿元,占总量的52%。专项拨款范围过宽,不利于体现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2是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不合理。主要表现为:1.专项转移支付的立项程序不规范。专项拨款范围过宽,其审批权在各部委,运作往往不规范、不透明,资金分配的随意性很大,容易导致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和权力寻租等现象。2. 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不力。政府事权与财权的模糊使政府间责任不明,难以界定,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难以严格审计,政府内部的监督还政出多门,财政、发改委、审计、监察都进行监督,但可能是谁都不负责任,同级监督容易流于形式;而且,部分转移支付资金还未进入预算,脱离人大监督的视野。3.过度要求地方配套增加地方负担,使项目资金难以落实。

记者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财政局了解到,该县每年财政主要依靠转移支付,但很多是专项转移支付,不属于财政可支配的财力。勐腊县财政局副局长张健告诉记者:“部分专项资金在年终结算时又被重复算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比如教育的转移支付,很多是直接由教育部门负责的资金,但又被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在账面上加大了资金总额。”张健表示,目前仅有的转移支付资金远远不够满足现行的财政支出,地方可用财力只能基本保工资、保运转,根本无法实施其他项目,一些配套资金存在缺口。

3是计算公式有待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计算公式的确定时间不长,不足20年,计算公式的确定难免存在一些不如人意之处。”陈少强分析说:“首先表现在收支口径不够合理。在收入方面,没有考虑所有公共收入,导致部分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没有纳入计算范围之内,有的则将实际财力代替标准收入;在支出方面,部门支出和具体事务支出混杂,分类标准不清晰,比如在六类政府部门支出中,部门利益倾向严重,似乎转移支付针对的不是接受公共服务的当地居民,而是考虑维护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的利益,明显违背转移支付基本的均等化原则。”

“其次是成本差异系数的设计不够科学。成本差异系数的设计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确定哪些因素影响地区间成本差异;二是各个因素的权重为多少比较符合实际情况影响因素可以进行细分。”陈少强补充说:“目前,我国公式中支出成本差异系数较为复杂,不够清晰。公检法部门标准财政支出、教育部门财政支出和文体广部门财政支出的成本差异系数是比照行政部门测算办法计算确定,这种一刀切的处理没有恰当考虑这几种支出本身的特点。例如,公检法部门支出还应该考虑不同地区犯罪率高低以及案件类型的比重,因为这两个因素对各地单位服务支出或者说成本差异是有一定影响的。”

透明化的解决方案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转移支付制度的目标非常明确,将财政的溢出效益转化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而达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力平衡发展。

就目前转移支付透明度的各种问题来看,建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一套事权,财权匹配,科学化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最理想的状况。正如陈少强所讲,“转移支付透明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制定完善的制度,规范计算方法,从根本上建立一套财权、事权和财力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操作办法,陈少强表示可着重考虑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政府间的支出责任。在现有的财权难以进一步扩大的制约下,合理划分政府间的事权范围,一些该有中央政府承担的事权可适当上移;二是逐步降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并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体系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计算公式,如完善收支口径的确定,规范支出标准,成本差异系数应进一步细化。”一旦转移化制度形成规模,并且各级财政严格按照模式实施,转移支付透明的问题或将迎刃而解。

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改革,财政预算的公开力度快速提高,而预算公开的重中之重便是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公开。陈少强表示:“转移支付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原则实际上已经公开,但计算过程却一直是个‘黑箱’。转移支付数据公开将是下一级台阶。”

最近几年我国财政预算公开进程明显加快,中央财政预算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可以预见,中央和省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因而,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过程必将更加明朗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同时陈少强指出,我国转移支付的公开进程是自上而下推动的,目前财政数据公开较多的是中央政府层面,地方政府层面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数据还没有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财政数据更多的是在政府部门内部运转,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基层政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数据更是难以获取。

以勐腊县为例,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级财政对勐腊县的转移支付已经逐步直接发文到县级,虽然资金通过州一级,但县级能看到省级具体的下发文件。“这种做法使当地政府能够清楚明白自己的资金是多少,增加了资金来源渠道的透明度。”张健建议说:“希望中央在下达转移支付时,可以明确到县的能否尽量明确,并将文件公开到县级。随着预算公开的程度自上而下越来越广泛,越来越精细,转移支付的管理办法也将更加完善。”

随着我国自上而下的财政预算公开活动的展开,地方政府财政透明度也会不断增加,届时我国纵向转移支付资金计算办法和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

第6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预算绩效管理 绩效评价 全过程 难点 建议

预算绩效管理是利用预算绩效信息设定统一的绩效目标,进行财政资源配置与优先顺序的安排,亦即通过设置相关指标,开展绩效评价,对执行全过程实施调整和控制,并报告其结果与目标符合程度,以帮助管理者维持或改变既定目标计划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其核心理念是通过制定公共支出的绩效目标,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逐步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日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1 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四个部分内容。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绩效评价实施管理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位置,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绩效评价是建立在绩效目标管理的基础上,如果没有事前设定的目标,绩效评价就没有了依据;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绩效评价,事前设定的目标都没有了意义,评价结果应用和问责也就无从谈起。从评价对象来看,绩效评价分为综合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评价和项目绩效评价。综合绩效评价是对年度财政支出绩效的总体评价;部门绩效评价是对部门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的总体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是对财政支出具体项目绩效的评价。

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全国共分为五级预算,即中央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乡、民族乡、镇预算。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机关和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积极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面,逐年增加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和绩效评价项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 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现实意义

2.1 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建设高效责任透明政府

预算绩效管理强调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政府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政府职能,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提高管理效率,改善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2.2 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预算绩效管理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效率观念的拓展和提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预算编制时申报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绩效监督和结果问责,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有机结合机制,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全过程,既可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又可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

2.3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和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增强单位支出责任,有利于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促进公共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优化支出结构,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使用好有限的财政资金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更加关注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有利于促进财政工作从“重分配”向“重管理”、“重绩效”转变,解决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和支出责任问题。

3 国内预算绩效管理实践概况

3.1 财政部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的措施

财政部于2003年4月颁布了《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3〕28号);2005年5月,印发《关于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5〕86号);2006年8月,印发《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财预〔2006〕406号);2009年9月,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2011年4月,重新修订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2011年7月,印发《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财预〔2011〕433号);2012年9月,制定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并配套印发《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和《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

2010年4月,财政部在预算司设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处,专门负责组织、指导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2011年4月,财政部在广州召开首次全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的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2012年7月,财政部首次对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201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广东、江苏、四川、浙江、河北、安徽、北京、云南、青海、吉林、福建、海南12个省市被评为优秀等级。

3.2 部分省市预算绩效管理实践简况

广东省通过“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机制、建立结果应用管理机制、建立竞争性分配绩效管理机制”,构建“事前绩效审核、事中绩效督查、事后绩效评价和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推动本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江苏省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完全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2010年6月颁布了《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令第63号),将绩效管理的要求贯穿该办法全文,融入到专项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浙江省政府决定从2012年度起,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省政府直属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一类工作目标进行考核。河北省政府于2010年12月印发《关于深化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预算绩效管理问责办法》三个文件。安徽省实行“两手抓”,一手抓省级评价项目实施,一手抓市县评价试点,省级评价项目由2009年的16个扩大到2011年的56个,项目覆盖到省直所有重点支出部门,涉及财政资金从2009年的231.7亿元增至2011年的587.5亿元,市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从2009年的2市10县扩展到2010年的所有省辖市和30个县,直至2011年在全省17个市和61个县全面推进。福建省积极探索并推动全省绩效管理工作,编印了《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和《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编制指南》,2012年共有85家省直部门对105个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46.61亿元,“基础教育财政支出”和“就业专项资金”等项目的重点评价也取得一定成效。

4 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难点

4.1 在思想认识上,尚未全面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不甚了解,对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绩效理念淡薄,仍然没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多数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管理氛围尚未形成,业务处室与财务处室互相推诿,存在被动应付现象。

4.2 在预算级次上,县级及以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平衡

全国各地县及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财政收支规模差别很大。全国经济百强县财力较雄厚,多数能按上级部署重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但财力较差的县缺乏预算绩效管理的物质条件,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

4.3 在队伍建设上,缺少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人才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项目业务、财务、效益等方面知识,能全面掌握这些知识的人员较少,特别是既懂项目业务、又掌握国家政策,既熟悉财政财务专业知识、又擅长信息处理,能对效益进行较好评价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更加缺乏。

4.4 在评价技术上,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面临着诸多困难

评价方法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财政支出范围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绩效评价的多样性。指标体系、信息系统建设等相对滞后。许多项目不易找出可为各方接受的测量方法来衡量项目的目标或结果是否达到。评价技术不成熟,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4.5 在制度层面上,预算绩效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

目前,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缺失,管理制度体系仍不健全,相关办法可操作性弱,对预算绩效管理的保障支撑不强。专家和中介机构参与机制、绩效问责制度不够完善。预算部门和预算单位在会计核算上,实行的收付实现制不能适应以产出为导向的绩效预算改革的需要。

5 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5.1 加强领导,强化素质培训,树立预算绩效管理观念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充实人员,统筹规划,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各预算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力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增强预算绩效意识。

5.2 稳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力求重点突破

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采取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措施,对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价实施等通过信息化处理方式逐步予以规范和统一,力求在重大民生支出等重点评价方面有所突破。不断增加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和部门,逐年扩大评价的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探索应用绩效评价结果,逐步实现绩效报告及评价结果在本部门范围内的全面公开,扩大向社会公开的范围,强化社会监督。

5.3 积极探索构建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体系

强化财政和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的主体功能,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创新评价方式,逐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公正性。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形成涵盖各类各项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可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收集和整理各类标准值,形成体现计划、行业、专业、历史等各方面特点的各类评价标准库。选用科学方法,合理设置权重分值,构建体现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实现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共建共享。

5.4 逐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在修改《预算法》时,增加预算绩效管理的约束性条款,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奠定必要的法律基础。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中介、专家、数据库和档案等管理办法。制订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参考文献:

[1]李毅,白志平,智荣卿.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探索[J].经济研究参考,2011(64):69-73.

第7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公共财政;绩效预算;特点;改革趋势

一、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模式概述

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就是根据公共财政目标设置公共预算,将公共预算的资源进行分配、使用、管理并根据公共财政目标的完成情况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和考评,从而实现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以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

根据财政部预算司提供的数据,我国2013年中央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69560亿元,财政部的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中1~6月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累计597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821亿元,增长10.8%。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的不断增长,财政资金如何有效使用、怎么才能获得更大的效益成为绩效预算着重考虑的问题。

二、绩效预算模式的特点

我国的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模式是以西方国家的绩效预算模式为参照的,希望通过学习其成功的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绩效预算模式。

1.以结果为导向的综合系统

绩效预算模式更加重视政府的预算支出所取得的成效和所满足的社会期望,而不只是重视财政投入。这样就可以尽量避免“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公共财政弊端,促进政府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此同时,对于绩效评价的结果不仅可以是对当下公共财政预算使用的评价,而且可以作为下一个预算年度安排的重要依据。这样就形成了预算目标—预算编制—预算实施与管理—绩效评价—预算目标的一个综合的系统,实现了预算方面的有效循环。

2.效率优先的原则

绩效预算模式相比于其他的预算模式而言,更加重视效率。虽然中央公共财政支出的数额很大,并且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有逐渐递增的趋势,但是相对于公众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而言还是稀缺的。这就要求有限的资金以一种更有效率的方式进行使用,从而获得最大的产出,使得公共部门的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与中长期预算相结合

公共财政的每个季度或年度预算都要与政府的总体目标相结合,将中长期的战略性目标进行细化和具体化,从而制订每个季度或年度的绩效目标。这样有效地避免了公共财政支出的短期行为,保证了公共财政预算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保证了政府职能活动的连续性。

4.鼓励预算管理者的创新和节约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预算管理者更清楚并且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选择不同项目的投入组合,其有能力进行预算分配和使用的创新。由于绩效结果的约束,预算机构不必再实行传统意义上严格的“外部控制”,从而鼓励预算管理者创新。同时,通过一定比例上的“利润分享”,允许将预算结余的一部分奖励部门成员,可以激励预算管理者节约预算资金。

5.预算过程更加注重民主化和科学化

传统的公共财政预算的编制、实施管理主要是财政部的职责,而绩效预算模式从预算的编制到最后的绩效评价都有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及专家甚至是广大公众的参与,从而使得预算过程更加民主。同时,绩效预算模式有着较为明确的工作流程,保证了预算过程的科学化。

三、我国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改革趋势

我国于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中提出,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8年十七届二中全会也明确指出,要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近年来,全国的很多地区在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方面都进行了不断的探索,但是不得不承认我国的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起步较晚,虽然在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等省市的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但目前绩效预算管理还处于扩大试点阶段,整体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并不完善,离改革的目标和要求还相距甚远。

1.树立公共财政预算的绩效预算理念

把绩效预算的理念融入到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当中,建立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管理、事后有绩效监督和评价的绩效预算管理系统。通过这个系统不断持续、循环地运作,形成一套科学的、量化的预算目标和指标体系,从而有效推动公共部门对于公共财政预算的绩效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部门决策和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推动预算管理的流程再造,逐步建立绩效预算体系。最终,通过绩效预算改革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彻底打破传统的“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绩效”的传统观念。

2.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体系

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保证公共财政预算的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的关键因素。现在摆在我国公共财政绩效预算管理的一个紧迫任务就是制定一套完善的绩效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从而使得绩效预算管理工作成为一项制度性和经常性的工作。一是转变政府的职能,在政府的各个部门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目标的管理制度,实现政府管理制度的绩效化;二是通过绩效目标的细化,把各个部门的绩效预算目标进行规范化和量化,从而实现公共部门目标的绩效化;三是完善绩效预算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全国统一、量化并具有可行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使得预算的绩效评价有所依据,同时在评价方法上,注重引入专家或者公众参与的第三方评价,提高绩效评价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四是按照预算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监督和评价整个过程,建立以结果为导向,以制度为保障,以预算部门为责任主体和以财政部门为监管主体的公共财政预算的绩效预算管理的制度体系。

3.通过加强立法推进绩效预算管理

当前的我国预算管理仍然沿用的是在1994年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而当时我国的预算管理模式还存在着许多计划经济色彩,《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一些环节和内容不能符合新的体制要求。所以,在新的时代条件下,要根据现今的经济状况和预算情况加强立法。为了促进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方面的改革,首先就要把绩效预算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当中,确立相应的绩效预算的原则;其次,通过规范和充实制度和内容,将现行的财政部的《政府绩效管理办法》上升为《政府绩效管理条例》,进而在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律。

4.注重绩效预算的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的应用是绩效预算工作的落脚点,绩效结果的有效运用可以使得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发挥更大的效用。首先,建立绩效预算数据库,将绩效评价结果录入到数据库中,实现财政部门和政府各个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其次,将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通过向项目预算主管部门通报,发现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高公共财政预算的绩效水平;再次,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最后,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的预算挂钩,对于绩效评价得分高、资金使用的效率高的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并进行奖励,对绩效评价得分中等水平的谨慎安排预算,对于得分低的资金延缓发放,责令其加强整改,从而使得绩效评价结果可以得到有效的运用。

5.加强绩效预算改革与各项配套改革的统筹协调

我国绩效预算管理的改革和完善不可能是独立进行的,需要其他配套改革的支持。一是完善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强化目标责任管理,使得绩效评价结果与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相结合;二是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改革,探索实施中长期预算管理,按周期滚动编制公共财政预算,从而为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模式夯实财政工作基础;三是引入权责发生制作为公共部门的会计基础,建立复试预算制度;四是加强组织的协调,强化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人大、审计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合作,加强监督工作,保证绩效预算的严格执行。

四、结语

建立我国公共财政预算的绩效预算系统将是一项具有一定艰巨性的工作,不会也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如果对于我国公共财政的绩效预算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便会在实践中产生过度简单化的倾向。美国著名的预算专家乔伊斯对此有这样的论述:“改革的困境暗示了基于绩效的预算所面临的最大的一个挑战是过度单纯化。如果我们相信这个目标是直接而简单的,我们就会冒这个风险,即将本来有希望的成功埋葬在一堆膨胀的期望下。”但是,我们仍有理由相信,公共财政预算的绩效预算模式随着政府治理的日益成熟,以及我国对于预算改革的不断探索实践,终将会逐渐完善、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参考文献:

[1]邓毅.绩效预算制度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8.

[2]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构建绩效预算管理体系:财政预算与绩效捆绑的视角[J].财税纵横,2010(06).

[3]艾伦·希克.现代公共支出管理方法[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4]马骏.新绩效预算[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08).

[5]宁旭.我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研究[D].辽宁大学,2012.

[6]朱芳芳.西方发达国家公共预算管理改革及其趋势[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8(03).

[7]马蔡琛.论阳光财政视野中的公共预算绩效管理[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6(03).

[8]马强.公共预算制度改革路径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2(03).

第8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乡财乡用县管;国库集中支付;融合;探索;实践

一、五莲县“乡财乡用县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背景

国内发展现状:为适应减免农业税后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切实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有效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保障农村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全国不少区县对乡镇进行了改革,推行了“乡财乡用县管”,但基本上采取了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的“乡财乡用县管”,即取消乡镇的主管会计,增设报账员,将乡镇的主管会计、账簿全部挪到县财政集中管理,乡镇将支出单据报到区县财政,由区县财政负责把关入账。此种管理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乡镇资金的监管,避免了乡镇政府的一些不合理开支,但其存在的弊端也是显然易见的:(1)取消了乡镇的会计主体地位,与会计法的有关精神相背离;(2)监管限于事后监督,不能在开支前进行有效监督;(3)加大了县级财政的工作压力,增加了县级财政的人员经费支出。

二、基于国库集中支付的“乡财县管”模式的主要内容

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支、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县财政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预算共编。县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同级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综合财政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需向县政府报告。

账户统设。清理归并撤销乡镇现有银行账户,由县财政根据实际需求,统一为乡镇财政在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收入待解户、村级经费资金专户和专项资金账户。

集中收支。将乡镇财政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县财政管理,乡镇组织的预算内收入全额缴入县国库,预算外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额缴入县财政预算外专户。

采购统办。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审核后,交由县政府采购中心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供应商。

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实行“专人负责、以旧领新、限量领购、票款同行、定期核销”的管理办法,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隐匿各项收入。

三、五莲县基于国库集中支付的“乡财乡用县管”模式主要做法

1.确定“乡财乡用县管”资金支付流程

资金支付过程分指标、计划、支付三部分进行。

(1)指标管理流程:预算科指标录入->预算科终审->国库复审下达。

(2)计划管理流程:财政所录入->预算科初审->国库复审->国库终审(下达).

(3)支付管理流程:

①特别授权支付:财政所支付申请录入->预算科复审(生效)->财政所打印授权支付凭证

此处的“预算科复审”为资金监管的核心,也是区别于一般授权支付的特别之处,通过“预算科复审”这一关,可在资金支出前对资金的具体用途、金额进行监控,从而达到“乡财乡用县管”的管理目的。

②直接支付:财政所支付申请录入->国库初审->预算科复审->国库终审->打印直接支付凭证。

2.清理规范乡镇财政所银行账户。

财政所原有的银行账户,一律撤销,重新开设零余额账户、收入待解户和专项资金账户。账户的开设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原有账户的资金,全额上缴县财政专户,作为往来款代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乡镇税收由税务部门直接上解县国库;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往来款性质的资金,一律通过收入待解户,上缴县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四、“乡财乡用县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效益分析

1.保证了乡镇财政的主体地位,实现“三不变一变”。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的“乡财乡用县管”,不改变乡镇的预算执行主体,不改变乡镇的资金使用权,不改变乡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主体地位,只改变资金的支付方式,不涉及乡镇管理职能变化和根本利益调整,不弱化乡镇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权限。

第9篇:财政预算指标管理办法范文

一、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必要性

1.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必然要求。为了解决国有资产所有者缺位及政府多头干预企业的问题,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方针,许多地方成立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政府将经营权交给授权经营公司行使。然而由于相应的配套措施、特别是监督机制尚未健全,授权经营公司同样出现了“所有者缺位”的现象,资产经营中所有者权益得不到保障,资产经营收益也不能及时足额上缴。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对企业资产收益分配和产权变动等资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

2.提高国有资产总体运营效益的需要。通过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可将各部门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集中起来,纳入自身预算体系,并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进行资本投资规划,解决存量调整和增量投向问题,有利于合理配置资金,真正实现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我国国有资产总量达10万亿元,各类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达7万多亿元,若不能取得盈利,不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那么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可能的。

3.完善国家预算制度的需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拓宽财政职能范围,加强财政调控能力,对不同性质的预算资金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全面反映政府活动的方向,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及社会保障预算,壮大国有经济,提高企业运营效益,最终将为公共财政预算提供更多的收入来源。因此,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不仅是复式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公共财政预算的重要经济基础。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通过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可建立一套国有资产存量和流量的总账,及时、全面地反映国有资产投入及其产出的数量、效益、结构等情况,为国家提供预警监督信息,为宏观经济调控提供资产数量和质量的科学依据,以实现分类指导,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实现国有经济的“有进有退”。

二、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目标

1.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整体规划和调控,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运营主体之间的关系,以实现国有资产权益的最大化。

2.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收益权,完善收益分配的管理程序,维护国有资产出资者的合法权益。

3.强化国有资产运营的过程监控,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

4.形成一套既符合国有资产管理需要,又能体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内部规范化运作的制度及程序。

三、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区别

1.依据权能不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依据的是国有资产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收益索取权和支配权;公共财政预算依据的则是国家公共权利及其派生出来的对国民经济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权。

2.目标取向不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目标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公共财政预算侧重于实现最佳社会效益。

3.收支范围不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范围限于国有资产经营企业或占用企业;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范围涉及全社会所有的经济成分,其范围比前者大。

4.收支形式不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以收缴经营利润为主,支出则以投资形式出现,资金具有周转性、有偿性特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以税收为主,支出则采用拨款方式,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支出,资金具有一次性、无偿性特征。

5.管理手段不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中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以产权为纽带,二者之间是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契约关系;公共财政预算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不平等的行政隶属关系。

6.筹资渠道不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除收取收益外,还可以通过发放贷款、发行股票和债券、实行股份制等形式向银行、单位、个人及外商筹集资金,比公共财政预算的筹资更具多样性、灵活性和广泛性。

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基本内容

1.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报表体系。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表、相关附表和编制说明书等。其中,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表是指通过运用收入、支出类科目,反映国有资产主要资金来源及其使用方向。不同类型的编制主体,政府或授权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表内容是有差异的;即使是同一类型的编制主体,不同地方、不同时期的有关内容也是可以不同的,有逐步完善的过程。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表中,收入项目包括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资本性融资收入、其他收入及历年结余收入等;支出项目包括国有资产运营支出、资本投入、债务性支出、其他支出及结转支出等,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其经营预算收支表可以有所调整;附表则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编制说明书则是对报表中主要指标的形成及变动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2.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配套制度。①明确资产经营者的财务责任,包括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在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责任,以及企业对投入国有资本在资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责任;②明确与财务责任相关的考核办法,将奖励与惩罚、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一套完善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与评价体系、经营者激励机制和风险责任制度;③建立有效的外部财务监督机制,对投入国有资本的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和反映企业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④规范企业筹资和投资行为及方式,包括国有资本的增加和减少、国有股权的设置等;⑤规范企业的成本费用管理,包括工资分配、业务招待费、企业坏账损失、大宗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损失、投资损失等项目的监督以及企业捐赠等项目,研究实施规范的管理办法;⑥监督企业资产重组中的产权变动及其财务状况变化,规范企业的资产重组行为,包括国有企业合并分立、对外投资、转让、质押、担保、国有股减持、关闭破产等国有资本的变动管理,注重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建立国有资本的进入退出机制;⑦规范企业的分配政策,包括税后可供分配利润、产权转让收入的收缴、收益分配使用的原则和办法等。

五、逐步推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工作

1.应将资本预算分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预算和政府预算两个层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预算是基础。在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预算完成后,再汇总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的预算,形成政府预算。在形成政府预算框架阶段,要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结合方法,由试点地区和试点经营公司在汇总分析所属授权经营公司或所属全资、控股公司经营状况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或本公司发展规划和上年度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汇编本地区或本公司下年度预算草案。

2.坚持收支平衡原则。明确该预算的管理对象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当前财力状况下,有多少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就安排多少用于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收入适当留有余地,支出不留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