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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企业;改制;审计
国有企业的改制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往往要牵涉到出资人、债权人、政府、企业以及职工等多个利益主体。审计在其过程中担负着审查改制企业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以及被审企业提供的相关会计信息的重任,以便摸清改制企业具有的真实“家底”,为改制企业所要履行的改制程序(如方案制定、产权界定、经营者去留及职工安置等)提供比较可靠、真实的价值基础。那么审计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具体关注哪些,具体是如何审计的呢,下面笔者将着重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改制审计过程中应着重关注的事项
通常来说,对国有企业改制除了要进行正常的年审以外,还应重点关注以下审计事项:一是国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以及探矿权等重大资产的情况;二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债权债务处置以及职工安置费用等重大事项;三是改制国有企业对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以及职工教育经费余额等的处理情况;四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事项;五是逐笔逐项审核改制企业按规定计提的企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其中不合理的要予以调整;六是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清产核资清所查出的损失的相关处理情况;七是对国有企业改制审计所发生费用的专项审计。
二、对国有企业改制进行审计的策略
(一)针对国企改制的不同形式确定不同的审计工作重点
通常来说,国有企业的改制大致有如下形式:体制置换的整体改制形式、实行股份制形式、承包租赁形式、出售给个人形式,国有民营形式、也有的实行关闭破产等。审计部门应当根据这些不同改制形式确定不同的审计工作重点。
1、对经济效益比较好,市场形势优越,通过“三项”制度改革,拟直接实行资产置换,经营方式置换以及管理体制置换整体改制的单位,审计人员应着重对其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其家底,搞好资产重组,但要关注防止资产流失问题。
2、对拟实行股份制的单位,审计人员应重点监督资产评估计价的准确性、合规性以及资产折股的合理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也要清查资产、负债与损益情况,摸清潜盈、潜亏数额,最好在改制前调整损益。
3、对实行租赁,承包经营方式或国有民营方式改制的单位,审计人员应重点监督、评价和鉴证单位当前的经营状况、产品销售市场、产品成本状况及资产利用效果和程度,适度考虑解除原有经营,管理体制所能产生的潜力,合理确定承包基数,参与监督承包合同的制定和签定,实行资产抵押或责任担保制,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
4、对关闭破产单位的审计重点是按照破产清算的相关政策规定做好资产、负债及损益的清理工作,重点监督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看护工作。
(二)重点审查改制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与清账理财过程的真实性
1、对国有企业改制进行审计时首先要对其提供的清产核资与清账理财的相关资料进行抽查与复核。全面清查被审国有企业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并对其所拥有的各类实物资产进行盘点,查看是否能达到账表、账实与账账三相符;审查其债权与债务是否已全部入账以及已入账的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审查其债权收益及国有股权情况;对各项潜盈与潜亏因素进行彻底清查;审核其在改制基准日之前所发生的支出和收入等是否已全部入账及其真实性,查看是否存在漏计、多计等问题;审查被审企业的负债以及对外抵押、担保等情况,尤其是要全面核查被审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以及福利费等情况,以便能够真实反映出改制国有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等。
2、审查改制国有企业是否存在随意核销财产损失及不良资产的情况。要严格审核和查实被审企业的潜亏以及债权债务中存在的呆死账等问题,并严禁出具相关虚假文件损害国家与集体利益。同时,审计人员还应对国有企业是否执行账销案存及保留追索权的办法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对公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是否存在把清欠回笼的“坏账”资金进行账外存放的行为。对国有企业所有接近报废的机器设备或者长期闲置的固定资产或者有问题的库存等各类相关资产损失的处置进行审计时,要审查相关部门提出的申请是否有经当事人以及相关部门领导签署的意见,是否已经编制相应的资产损失台账以及详细的说明,是否已经报有关部门并获批准,是否核实后再进行处理的等,尤其对所发生应收款项的相关经济事项等,要审查其催收情况及拖欠原因等。
3、审查改制国有企业是否有乘改制之机来转移、隐匿以及非法处置国有资产。审计中,应重点审查国有企业是否存在个人或部门坐支、藏匿和挪用相关国有资产收益的现象;审查国有资产收益是否被及时并足额的入账;审查国有企业有无捏造债权债务抽逃资金,有无通过虚列成本来制造账外账与假账;审查是否存在假借各种名义挪用和私分公款以及巧立名目和滥发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同时还要审查企业各项对外投资的效益性与真实性,以及是否在在隐形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
(三)审查改制国有企业被剥离的资产中是否存在关系不清与产权主体不明
企业应当明确被剥离资产的产权管理体制以及管理主体,明确它和改制国有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对于剥离出来的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审计时要审查其是否具有独立的核算单位,是否自负盈亏;如果剥离后仍交给改制后的国有企业继续使用,则要审查其是否实行了有偿租赁等方式;针对剥离出来的经营性资产,审计时要审查是否存在将原企业资金无偿占用以作为国有企业改制后的流动资金的行为,审查有无将原企业的存货作为改制国有企业的商品来进行销售以占用回笼商品款的行为。
(四)审查改制国有企业的资金管理和成本效益情况
要重点审查国有企业改制资金的到位情况,查看改制资金有无根据改制方案及时并足额的拨付,审查有无截流或挪用改制专项资金;审查改制资金的使用情况,核实是否做到改制资金的专款专用以及有效使用;审核国有企业改制是否严把转让“交接关”,有无遵循并执行付款的“三不许”原则(即不允许受让方以国有企业名义来借款支付转让款,不允许受让方挪用国有企业资金来支付转让款,不允许受让方用国有企业名义担保贷款或以国有企业资产抵押来支付转让款);审查是否存在以国有资产购买国有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审查和分析通过改制付出的成本代价及带来的收益,以便规范改制行为,为今后的改制后续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五)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制深化与拓宽审计领域
根据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运作特点,进行审计时要将对经济责任的审计和对财务的审计紧密地结合起来,以便有针对性地发展与丰富审计相关内容,并有意识地开展管理审计、风险审计等。此外,还应将审计工作渗透到国有企业改制的全过程,通过对其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相关审计活动,以便及时为国有企业领导进行改制决策提供相关参考意见。
三、结束语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政策性极为复杂却又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往往要牵涉到出资人、债权人、政府、企业以及职工等多个利益主体。审计部门应将审计贯穿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全过程,以便充分有效发挥审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不仅保护国有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又能维护改制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王晓梅,邢楠.国有企业改制后政府审计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2、李.浅谈改制期间审计[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5).
3、刘皎洁.试析国家审计对国有企业改制不同阶段的影响[J].决策探索,2007(6).
关键词: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审计
一、企业物资采购合同中常见问题
大宗物资采购合同是一次性采购金额较大或购入与企业生产相关的专用材料、设备等为标的的支出性经济合同,大宗物资采购成本是企业成本费用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为企业提品和服务的各类供货商越来越多,其层次素质参差不齐,再加上企业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采购经办人员素质、职业道德等问题,使得物资采购合同由于签订、履行、结算等方面把关不严,而出现以下问题:
1.采购计划编制依据不充分,导致大宗物资存货积压过多。首先,由于国有企业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宁多勿少”的思想意识依然存在,这就会导致大宗物资采购不按照国有企业的实际需要来进行计划,其次,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产量变动比较频繁,而大宗物资的采购计划却跟不上生产的变动而随之调整,从而造成大宗物资库存过多的问题产生。
2.合同条款执行不严,违约责任未能有效追究。有些企业由于采购、仓储与验收、生产等部门工作脱节,导致合同履行不力,甚至出现对方单位未能完全履约或者在货未到全的情况下全额付款的现象,合同条款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形同虚设,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3.供货商单一,价格垄断。由于部分产品技术的特殊性,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大宗物资采购的供货商较少,无法具备招投标的条件,不利于采购物资的价格谈判。
4.拆分合同,躲避监管。企业物资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有章不循,从而导致大宗物资的采购在内部管理环节上出现漏洞。由于对二级单位的大宗物资采购权限一般都给予了限制,超过限额需报给上级单位审批。但一些二级单位以程序复杂或其他原因,将一次性采购的同种物资分成数个权限范围内合同进行签订,导致物资采购管理失控,不利于上级单位的监管。
二、大额物资采购合同审计问题成因分析
1.对大额物资采购合同审计重视不够。大额物资采购是最容易出现问题而又不被重视的环节,同时又是内部审计中最薄弱的“盲区”和难点。企业内审机构由于担负着企业所有与经营财务有关的工作审计,对具体的诸如物资采购合同、产品服务合同等经济合同审计,在整个审计工作中的重视程度不够,很多企业偏重于财务审计和基建审计,没有单独开展大额物资采购合同审计。
2.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定位不准。绝大部分企业只是将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审计做为合同履行后付款前的一道资金把关程序,主要任务是审减资金的数额,而没有深入到整个合同的前前后后,使内部审计机构大多只是在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事后监督,只起到一般性的检查作用,没有起到预防和控制的作用。对经济合同实施事后审计,不仅发现问题难,而且处理问题难,挽回损失更难。
三、加强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措施
针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其成因的分析,从以下五个方面探讨加强物资采购合同审计的对策。
1.前移合同审计重心。大额物资采购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法律生效,任何人难以更改。审计人员对合同的审计,应当在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前进行,要以签约前审查为主。由事后审计向事前审计转变,重点进行事前审查。通过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的调查,对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认真把好合同签订关,防止和减少可能产生纠纷的因素,避免不应有的经济损失。
2.并用多种审计方法。在物资采购合同审计中,应采取事前、事中审计与事后专项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策略。
(1)签约审计――事前审计。其一,针对大宗物资采购合同中盲目采购、虚假采购和扩大消耗等问题,为防止不合理的采购造成库存积压和损失浪费现象,按照先平库、后采购的原则,审查采购计划的真实性、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二,贯彻订货选厂、产品选型、质量选优、价格选廉、运距选近的宗旨,作好合同条款和价格的审计。
(2)结算审计――事中审计。结算审计是物资采购合同价款或酬金支付之前的最后一关,针对经常容易出现的高于合同约定结算、不按合同条款履行、结算手续不完善、结算多付款等问题,应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做到物资验收单、运货单、发货票与合同书约定相符;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与合同约定相符。
(3)跟踪审计――事后审计。作为一种跟踪审计手段,主要目的是监督真实消耗,通过核实计划量与实际用量之间的差距,防止实物短缺、物资散失及变卖行为,实施专项审计并提出相关的管理建议。
3.运用科学统计评价方法。科学有效的统计评价方法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手段。在实践中主要运用以下两种方法。
(1)分析法。所谓分析法,主要是分析合同及发票中所列的品名、内容、价格、数量等因素是否与实际相符合,从而进行深入调查审计的方法。一是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主要是分析合同中列出的商品数量与单位的实际使用量相比较,找出其中的弊端。二是价格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主要是分析合同中列出的商品价格与该商品实际价格相比较,找出其中的弊端。如果合同中产品价格与市场均价偏高偏低许多倍就要深入分析。三是所列品名与单位生产经营范围是否相符。审计中经常发现合同采购产品与单位生产经营范围毫不相关,就需要仔细分析。
(2)抽样调查法。在有限审计资源条件的限制下,审计人员应当运用专业判断,根据审计目标的要求及审计对象的特征,选择不同的审计抽样方法,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形成和支持审计结论。在选取样本时,审计人员可以运用随机数表选样法、系统选样法、分层选样法、整群选样法、任意选样法来选取样本。样本选取之后,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方案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根据样本评价结果推断总体特征,形成审计结论。
4.注重合同价款审计。大宗物资采购合同是一种支出性经济合同,由于大宗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将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价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合同的价格受供求关系以及市场行情的影响,变动比较频繁,是敏感因素,因此,也是审计中的高风险因素。为确保物资采购合同价格审定的科学、合理与公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价格审查方法。
(1)价格咨询法。对于价格变动频繁且市场用量较大的通用材料,以及价格相对公开的产品,利用上网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掌握当期价格的升降幅度以及变动因素,从而提供合理的市场参考价格。
(2)中标价格法。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对大宗物资、大宗材料,采取货比三家的招标采购方式,落实中标价格和中标品种。
[关键词] 环境审计;道德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7. 03. 006
[中图分类号] F23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7)03- 0013- 02
1 理论基础
审计是会计人员最早、最经常提供的增信服务类型。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将增信业务定义为:“为决策制定者提供的旨在提高信息质量,或者改善信息使用环境的独立职业服务”。旨在解决公司经营流程的适当性、公司经营计划的可行性及降低风险的有效性等问题。
审计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增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决定了信息的价值。验证是对一方向其他方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的可靠性进行增信的过程。审计人员通过对财务报表所含信息的可靠性,客观评价、验证相关信息,将结果传达给信息使用者,提升了信息质量,反应了审计的增信作用。与审计相关的增信服务主要有环境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
环境审计通过评价政府制定的环境政策的执行效果,审查环境项目的实施,完善环境政策,促进环境和生态的改进。环境审计的实施可以明_环境责任,监督企业有关环境的管理及经济活动,评价企业环境责任,对获得公众信任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进行环境审计时,首先应该明确目标,探讨环境审计的方式、方法,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国家审计署基于我国国情,在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将资源环境审计作为六大审计类型之一,2009年出台《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可见,国家对环境审计的重视。
内部控制是一个企业不可或缺的,企业是否能良好的持续发展有赖于企业内部控制是否科学的设计与合理的执行。现代审计认为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同等重要。2011年1月1日,《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执行,自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执行。我国内部控制审计由自愿转变为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审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 审计增信业务在我国的不足及对策
2.1 我国环境审计的不足及对策
自然资源开采过度,水污染,土地污染,空气污染,是我国面临的环境问题。尤其是空气污染、水污染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PM 2.5已成为老少皆知的专业词,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的损害;水污染为食品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由此也折射出我国环境审计的实效,未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针对我国国情,采取措施,改善环境审计迫在眉睫。
改善环境审计的对策:(1)提高环境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加大现有审计人员环境类知识、法规的培训力度;(2)完善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确立环境审计的法律地位,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审计监督,出具审计报告。(3)扩展环境审计的范围。第一,开展环境绩效审计,构建环境绩效审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定量分析环境审计的结果。第二,将专项调查引入环境审计中,对矿产资源、大气及水污染等方面进行专项调查审计,实现多元化环境审计格局。
2.2 我国内控审计的不足及对策
目前,内部控制审计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内部控制审计未得到重视;第二,企业未能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审计规章制度,第三,企业内部缺乏内部控制审计专业人员。
改善内部控制审计的对策:(1)重视内部控制审计。要提升内部控制审计的重视程度,就必须改变管理者的意识建立内部监督部门,保障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2)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审计规章制度。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发展状况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及内部控制审计评价标准。(3)培养专业的内部控制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专门的审计会议,发表审计发面的学术论文等方式,精通内部控制审计的方法、程序,熟悉会计、审计专业知识,了解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法律法规等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知识技能,建立一个复合型专业团队。
3 总 结
实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必须要解决环境问题。严格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执行审计增信业务,做到执法必严,强化审计增信业务的功能作用,为实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扫清障碍。本文结合我国的国情,以审计增信业务为主线,讨论了我国审计增信业务的不足及相应的对策,为我国审计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1]徐思远.环境审计的发展及对策――基于中国国情的研究[J].财政监督,2015(20).
该《公约》将需要管制的物种分为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和一成员国认为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并用3个附录分别列出物种清单,规定相应的控制制度。该《公约》还详细规定了进出口何类物种交验许可证或进出口证明书及取得许可证的条件,并要求各缔约国建立濒危物种科学机构和管理机构。该《公约》是目前较完善的全球性环境保护公约之一,对世界范围内的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好评,缔约国达110多个。我国政府于1981年1月8日交存加入书,同年4月8日《公约》对我国生效。依据该《公约》的规定,我国在中国科学院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科学组”,在原林业部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分别作为《公约》所要求的科学机构和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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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网络信息安全整体市场增长较为稳健,公司龙头地位稳固。根据IDC预测,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市场未来还将保持20%左右的增速,细分领域的增速也基本相同,下游需求较为旺盛。公司是网络信息安全领域龙头之一,多项产品国内市占率第一。网络信息安全业务是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近三年保持20%以上的收入增长,毛利率稳中有升,近两年保持在88%以上。公司在上网行为管理和VPN网络安全细分领域中是绝对的龙头,依托强大的品牌和渠道,产品市占率常年保持第一。其中,上网行为管理产品2016Q4的市场份额超过第二、三、四、五名总和;根据IDC报告,公司下一代防火墙在2016年UTM类别中,国内市占率第二,并连续两年入围Gartner魔力象限;公司应用交付解决方案目前国内市占率第二,在国家倡导自主可控的背景下,公司产品性价较高并且作为国内品牌的代表,有望缩小与F5的差距。公司坚持渠道化战略,注重用户的体验,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与同业相比,公司下游涵盖较多中小企业,单一自建营销网络难以覆盖全面,所以公司一直坚持渠道化战略实现更广覆盖,2017年渠道销售占比达到97.01%。同时,公司对用户意见反馈和产品需求的快速响应也有助于加强差异化竞争,巩固龙头地位。我们认为,网络安全市场,渠道为王,公司龙头效应显著,未来信息安全业务将保持稍快于行业整体增速增长。
云计算业务增长迅速,超融合市场前景广阔。公司连续两年云计算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00%,且在2016年入围了GartnerX86服务器虚拟化基础魔力象限。IDC预测中国云计算整体市场将保持17%左右的复合增长,而细分领域的融合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8%,公司产品未来市场空间广阔。根据IDC报告,2017年公司在超融合架构市场的市占率为13%,国内第三。公司超融合架构采用KMV+GlusterFS结构,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募集资金投入信息安全和云计算业务,未来实现双轮驱动。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在产品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符合公司信息安全+云计算的双轮驱动发展方向。
投资建议:我们预计,公司18-20年EPS分别1.88/2.48/3.16元,对应发行价市盈率分别为16/12/10倍,鉴于新股上市,不予评级。
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政策推进不及预期。(来源:中国银河证券 文/钱劲宇 编选: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对策研究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在财务审计方面的问题也日趋复杂。鉴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在社会新形势下,必须充分发挥财务审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正确且真实的对企业运营状况进行反映,进而推动企业在维权、廉政、管理与经营等各方面的建设。
一、国有企业财务审计的相关职能
内部审计作为国企的重要职能部门,对于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而言至关重要。鉴于时展与反腐倡廉的需要,必须对国企内部审计加以完善并不断对其职能进行强化和拓展,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企内审存在的诸多问题。
1.深化国企内审职能,拓展相关的监督、签证以及服务职能
在以往的国企内审工作中,对企业涉及到相关经济活动的合法与合规性进行审查和监督仍是其工作的主要方面。参照国际内审协会(IIA)重新对内审做出的定义,内部审计在增加企业价值的同时,是一种旨在维持组织运营结构的独立性并对其进行客观化的确认及咨询活动。在社会新形势下,国企要将自身实际情况与基本国情进行结合,最终确立国企内审的新职能:监督、签证以及服务职能。
2.对企业运营状况的客观评价也是内审的重要职能
对于内部审计工作而言,除了必要的监督程序外,还应引入对企业运营工作的客观性评价,这也是进行内审工作的关键内容。内部审计设于企业内部,虽然经常性的深入到企业的运营与管理,但却独立于相关的职能管理活动以外,能够在详细了解企业运营的基础上,对其资源配置与管理状况进行客观性评价,因此内部审计具有略优于其他职能部门的独立性、公正性以及客观性。尤其是对于一些内审备受重视的企业,其核心性质的企管信息系统在面向审计部门时是全部开放的,即使是机密信息也能做到无保留开放。究其原因,主要因为企业管理的决策层对内部审计在客观评价的重要性方面寄予厚望,希望以其独特的公正性视角来对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以及运营状况做出正确的评价,进而提供更科学化的决策依据。
3.围绕企业管理展开服务是内审新增职能
对于以人为本的社会而言,企业管理在对企业产生作用的方面无论何时都有其深远意义。在内审中新增服务职能,也是在新形势下,内审部门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内审部门经过不断的发展与深化,不但在认知上认识到为企业管理决策层提供宏观管理服务的必要性,同时也能将服务理念延伸至被审计单位。通过对其管理的强化进而树立起提高其经济效益的服务意识,此种意识已经逐步渗透进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例如,不断重视与被审计单位间的关系、国企审计部门制定相关性的计划等。对于国外的内审工作而言,其能够提供各种完善的咨询,且成效突出。但在我国,由于国企已经有相当成熟的经验,效果显著。较之于国际同行,国企还处在内审服务和咨询的探索性阶段,差距较大。
二、简析国企财务审计的相关问题
1.审计工作脱离于国企的改革与发展
通过实践能够看出,财政部在进行全面的财政改革前依据企业类型制定的年度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不但内容宽泛而且欠缺相应的法律效力。在会计报表和对审计质量的监督方面,存在着部门执法欠缺力度的问题。对一部分会计事务所来说,审计报告缺乏本质性的相关内容。另外,政府相关的监管部门缺乏对审计完成后会计报表的重视程度,以至于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出现空白状况。
2.审计工作在运作与程序上缺乏必要的规范性
伴随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重新建立,该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空间。然而,对于审计人员而言,由于其对审计制度缺乏详细了解,因此在实际的审计过程中未能依法进行监管,进而导致审计工作缺乏必要的真实和可靠性。另外,有的审计人员缺乏对被审计企业基本信息的了解,未能结合国企实际状况进行审计工作,进而影响到审计真实性的发挥。众所周知,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必须维护其公正与客观性,这是其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然而在实际审计过程中,由于其自身业务水平与能力有限,对于政策及相关制度的解读不清晰,难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与客观性。
3.内审人员缺乏专业相关能力及业务素养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企内审人员职能也正在经历由以往的单一财务审计向经营与管理相结合的双重性转变。这在无形中对内审人员自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对于我国国企内审人员而言,在人员配置上呈现单一化特点,内审中的大部分人员虽然具备相关财务背景,但他们未接受过专业化训练。因此审计方式与观念落后,对业务及信息系统缺乏一定了解,对企业运营与管理经验欠缺。尤其在进行国企内审过程中,缺乏对企业风险的事前审计,以及企业风险中的科学分析与防范,进而无法确保内审工作的有序运行。
三、国有企业加强财务审计工作的策略探讨
1.制定相关制度或政策,要立足于国企发展层面
基于现代化企业制度背景下,国家相关的审计部门承担着对国企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企业内审作为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若要长久、持续与有效的发展,必须有其相适应的国家相关制度予以支持。在此种情况下,国企财务审计相关制度的制定,必须服务于国企发展,确保其最终价值的实现。在企业内审实践中,必须建立完善的内审标准对审计人员行为进行合理规范。相关的执法监督部门,必须要加大对于会计报表及审计质量的监督力度并不断对监督方式加以完善。与此同时,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对审计后的会计报表予以足够重视,避免出现国有资产所有者空白状况。
2.制定科学化的指标体系,提升绩效内审质量
(1)在国企财务审计过程中,建立科学化的指标体系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绩效审计指标体系来说,其不但是评价、衡量及考核审计对象绩效的主要依据,也是提出建议进而得到最终审计结论的主要参考。通过对国企开展有效的绩效审计,主要是对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及认知加以正确引导。对于指标评价涉及到的内容,既要有财务方面又要体现出国企责任。在国企进行绩效审计时,审计人员应确保其应用方法与审计项目保持一致,避免生搬硬套的传统模式。
(2)不断提升绩效审计的质量。通过以往绩效审计工作的实践成效可以看出,绩效审计工作与审计人员自身的专业程度以及审计方法应用的合理化程度密切相关。为了规避审计人员之间持有的不同审计结论,同时确保所应用的审计方法的合理准确性,在对现代企业开展绩效审计工作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制定审计方法,从而最大化的提高绩效审计质量。
3.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与职业素养
对于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而言,审计人员在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确保财务审计人员具备较强的业务水平与职业素质,从根本上保障财务审计工作的公正性与客观性。落实到具体的审计工作中,要求国企审计人员,必须保持严谨化作风以及过硬的业务技能,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不但对本专业财会知识和技能做到精通,而且也要不断加强对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拓展,例如,内控、经济责任、公司治理以及风险管控等。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工作时,要及时了解企业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而实现财务审计工作的高效化与高服务化。
四、结语
总而言之,国有企业的内审工作虽然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审计工作也初具成效,但仍要对其加以重视。尤其是基于目前社会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与手段,确保其财务审计工作更加全面化与高效化。在确保财务审计专业化程度的基础上,不断变革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模式,从而为被审计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青岛市审计学会课题组,侯杰,商建波,王健,朱立鹏,李媛,李广磊,荆夏宁,于晓. 拓展深化国有企业审计研究[J]. 审计研究,2015,03:20-26.
关键词:电力企业 财务审计 缺点 完善
一、内部财务审计的内容与定义
内部审计之父索耶这样定义内部审计:独立评价组织中各类业务和控制。判断其是否遵循公认的方针与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与标准,对资源的使用是否经济有效,是否实现了组织的目标。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2003年6月的《内部审计准则》将内部审计定义为:通过对组织内部经营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客观的监督与评价,达到促进组织实现目标的目的。
作为内部审计中的一项财务内审,它的审核内容如下:对组织全年的财政收支执行状况的审核;对组织中重大的经济问题的决策与执行状况的审核;对组织中债权、债务情况增减的审核;对组织中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的审核;对组织内离退休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的审核;对组织中车辆、招待、业务与费用的支出情况的审核;对组织中上一年度财政内审时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的审核;对组织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的审核。
二、中国电力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现状
(一)电力企业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缺乏创新意识
查错防弊型审计是电力企业内部常见的审计。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相关资料成为审计的主要对象。对财务审计的表面化是审计工作的一项弊病。审计过程中采用的是对会计科目进行逐笔审查的传统方法,仍处在“就账查账”的低效率状态中。审计过程中常常忽视经济债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手工收集审计资料的手段极大降低了审计效率。近年来虽然电力企业在财务管控、物资管控等相应的管控系统中配套使用ERP系统。但由于不统一的数据平台和数据标准,致使审计技术和审计手段仍不能顺利实施。
(二)独立性缺失导致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受阻
由于内部审计机构是在电力企业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展开工作,所以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考虑到本单位的利益。在审计过程中受领导层的影响,对某些部门的审计工作难免有失公允。造成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意见的发表是从企业的经济利益出发的现象,影响其公正性和客观性。这种审计管理模式削弱了内部审计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外界的认可。使内部审计的作用在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极大减弱。
(三)审计固定资产时达不到全面覆盖
工程造价审计、竣工工程财务决算审计、工程管理审计、其他专项审计是电力企业固定资产内部审计的主要类型。其中开展较为普遍的为工程造价审计和竣工工程财务决算审计。而像工程管理审计仅在部分电力企业中得到开展。由此可以看出在对固定资产的审计过程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的合法性成为主要关注的焦点。而对资产运行,资产管理机制及运营效益等方面关注较少。审计工作仍无法向高层次的管理型、绩效型、风险型审计迈进。
三、电力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工作的加强
通过对我国电力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现状的分析可以看出完善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迫在眉睫。这就要求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从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布置审计工作任务到处理审计查出的问题都要亲力亲为。要用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果得到上级的支持和肯定。
(一)加强内部财务审计的监督职能
在内部审计的过程中,财务审计一直都是重中之重。内部财务审计活动早已渗透到电力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但在审计过程中注重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轻视资产的合法性,对一些低效率和不经济的制度过分重视都是导致审计工作效率低下的主要问题。那么如何扭转这一局面呢?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加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杜绝单纯的事后监督,将损失降到最小。
一个企业在运作的过程中能够对风险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是十分重要的。在内部审计过程中,不同活动的相关风险成为评价部门职能的关键因素。内审人员要将风险评价贯穿于电力企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不断修正最初的风险评价。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力企业及时获得有效信息,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内部审计模式与电力企业制度的统一
只有建立与电力企业内部制度相统一的审计模式才能达到电力国有企业制度财产所有者与经营分离、制衡的运作机制。
在当今的电力企业中存在着“监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两种模式。由于监事没有企业经营管理权,所以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这就表示这种方式不能很好地通过审计促进电力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难以实现其主要的任务和目的。而“总经理领导模式”虽然有利于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却难以做出独立的监督和评价。考虑到审计工作的需要,监事会领导模式因领导层较少,具有超脱的地位和较强的独立性,更适合内部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
内部审计工作能否顺利有效的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是关键。电力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录用、培训工作的重视。在人用方面,不但要看员工是否精通会计业务,熟悉电力企业的经营,还要注重员工的思想。只有拥有一支思想优秀、作风清明、业务熟练的内审团队,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电力企业财务审计的质量。
四、结束语
财务内审工作是电力企业能否顺利、高效发展的重要一环。在今后的工作中,笔者一定秉承刻苦钻研的态度,不断创新。通过对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的探讨研究不断的积累经验,总结方法,改正错误。笔者将凭着对审计工作的热爱,在思想上,业务技能上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审计工作者,为电力事业的更好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关键词: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系统性;对策
一、前言
就国有大型企业来说,其内部财务审计实践活动通常涉及到诸多方面,具体有无形资产、成本核算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国有大型企业发展历程当中,通常需要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由于合同的合理性以及有效性会对合同的合法性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合同设计部门必须加强重视。
二、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基本内容与不同层次分析
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通常涉及到三个层次,同时每个层次又涉及到不同内容,具体如下:第一,基础性的审计活动。国有大型企业成立之初,基础性的审计活动无疑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种财务管理方案,在开展财务审计的基础上,推动企业财务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在此环节,审计工作具体有:(1)对企业内部财务数据整体精准性和真实性进行检查;(2)对计划预算各项编制进行检查;(3)对管理人员具体经济责任进行明确限定。
第二,发展性的审查活动。国有大型企业发展高峰期,发展性的审查活动起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是确保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具体工作内容有:(1)对企业授权体系之下的各项审批流程进行检查;(2)对预算方案具体执行状况进行检查;(3)对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具体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第三,稳定性的审查活动。国有大型企业发展成熟期,需要对其财务管理活动进行深层次统筹规划,具体工作内容有:(1)提升财务处理指标的流程化与统一性;(2)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有效完善。
三、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系统性对策
由于审计工作体现出模式化特征,所以本次研究活动重点介绍合同管理、费用审批与报销以及预算管理等方面内容。
1.合同管理实践程序
合同管理活动实践程序中,除了要仔细审查合同表面形式之外,同时还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查看,检查其内容和企业基本发展模式之间是否存在着协调性与一致性。以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相关观点作为主要视角,合同管理所涉及的内容具体有五个方面。
(1)严格审查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给予经济合同的主体资格严格审查本身为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活动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同时还是提升合同整体执行效率的基本条件。(2)严格审查合同的基本合法性。在特定条件之下,签订合同对企业短期发展起着促进作用,然而和法律法规之间却存在着差距,因此该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利于国有大型企业长远发展,所以必须严格审查合同的基本合法性。(3)严格审查合同条款整体完备性。合同签订实践程序中,要求坚固合同双方共同的义务以及权力,同时合同内容也要满足合同法基本要求,所以在审查程序当中,必须严格审查以及管理合同条款整体完备性。(4)严格审查合同的整体经济性与适用性。就合同签订来说,其目的以提升企业发展效率为主要目标,因此在经济条款方面具有合理性特征,而严格审查合同的整体经济性与适用性也显得尤其关键。(5)严格审查合同定价程序、结算方案以及结算期等,是保证合同顺利实施的基本条件。
2.费用审批与报销管理实践程序
审批与报销均为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实践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同时还是提升企业资金运转环节整体合理性的条件之一。就目前而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费用在审批与报销环节的相关程序缺乏合理性,在管理程序中也呈现出混乱状态,以至于预算费用难以得到有效利用,使企业良性发展受到不良影响。为了处理这一难题,应当以财务审计实践活动为基本视角,不断优化费用审批与报销程序,而具体实践内容涉及到三个方面。
(1)对审批与报销程序进行审查,查看审批与报销程序的整体合理性。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批以业务审批为主,发生地包括各个部门以及分公司等,在该程序当中,重点查看业务领导执行资金审批活动时是否处于其权限范围,同时查看其审批程序和相关制度之间是否存在着协调性,杜绝金额已经超出规定限额等情况的出现。(2)查看资金审批程序与结果的合理性。在审批与报销程序已经完成,且未出现审计问题以后,需要财务中心开展资金终审活动。在此环节,企业内部相关部门除了要对审批手续完整性进行检查之外,还要检查经办人员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文件要求。不但如此,还要对财务中心整体工作现状进行检查,查看其完整与否,从源头上杜绝等情况的出现。(3)查看会计复核程序的合理性进行检查。会计复核工作本身属于费用报销以及审批程序中最为重要、最后的一项操作程序,需要对相关数据的精准性、预算工作的精准性等进行再次确认。
3.预算管理实践程序
预算管理活动为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时间程序中的重点,同时还是国有大型企业得以长久良性发展的前提条件。国有大型企业正式成立之初,通常以快速发展作为其主要目标,在此环节,领导层决策的精准性以及科学性会对其发展造成决定性影响。基于内部财务审计实践活动来说,预算管理实践内容涉及到四个方面。
(1)对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的具体执行程序进行全方位监管。待预算管理各项制度正式以后,国有大型企业要全面监督分公司内部预算管理活动执行情况,查看其是否满足合理性要求。不但如此,国有大型企业还要委派专业财务工作人员协助各部门落实管理制度。(2)开展预算流程相关编制工作的专业培训活动。就预算编制活动来说,其流程培训工作有助于提升预算编制整体合理性,在开展培训活动的基础上,使编制管理工作整体效率得以有效提升,确保国有大型企业内部部门预算工作均能做到有章可循、有理可依。(3)对预算编制活动整体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在预算管理实践活动当中,检查预算编制整体合理性无疑是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之一,通过对各部门内部预算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查看其执行过程是否和企业发展相吻合,从而有效提升内部预算规划整体落实度。与此同时,由于部分预算编制项目具有一定特殊性,所以还需予以开展专项审查工作,有助于提升预算编制活动的整体合理性。(4)对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就预算管理活动来说,检查预算管理状况通常是其中最为关键的要素及任务,而在此环节,预算中心要以企业各部门内部预算执行状况为重点监督对象,对其收入情况、成本状况、实际费用以及利润额等进行全方位审查。除此之外,对于部分特殊项目,还需要财务中心进行深入审查。
四、结束语
分析以及研究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系统性对策迫在眉睫,为了达到既定的审计目标,要求国有大型企业以及相关部门严格把握合同管理实践程序、费用审批与报销管理实践程序,同时严格把握预算管理实践程序,通过对上述程序进行全方位管理以及落实,并且不断优化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系统性对策,从而有效推动国有大型企业内部财务审计实践活动的顺利展开,确保国有大型企业能够不断良性发展,在有效提升其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的基础上,使内部财务审计活动的整体价值能够得以有效体现。
参考文献:
[1]刘亚娟,庞甲文,李和美等.在新时期应如何加强企业财务审计工作[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4,07(07):1073.
最近我们发现,有些企业在编制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先聘请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然后请有资格的事务所复审并出具报告。而某些已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在执行证券业务时,不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不尽勤勉尽责义务;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在接受证券业务委托后,不派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到实地查验,而是让其尚未取得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分支机构代为查验后进行复审,并以自己的名义出具各类专业报告;一些有资格的事务所擅自为其他事务所出具的专业报告进行复审确认,甚至出现“卖牌子”的现象。为保证上市公司申请文件的质量,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准则;同时考虑到在主管部门实施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确认制度之前,某些企业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已聘请了一些事务所进行审计、验资和盈利预测工作,现做如下规定:
1.1993年4月1日前,已聘请无资格的事务所和人员完成初步审计、验资、盈利预测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或已聘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从事审计与资产评估两项业务的公司,可以再请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进行补充工作后,由其出具有关专业报告。
2.1993年4月1日后不得再发生上述行为。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对其他事务所在1993年4月1日后出具的各类专业报告进行的复审或确认一律无效。
3.已取得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必须委派本所(不包括未取得资格的分所)业务骨干和辅助人员按照专业准则的要求到现场查验。出具的各专业报告必须由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主办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除特大型企业的审计、验资或盈利预测工作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有资格的事务所合作完成外,一般企业的证券业务应由一家有资格的事务所独立完成。
5.有资格的事务所在从事证券业务时,可聘请其他事务所协助其完成部分工作,或替其他机构培训部分专业人员。但该事务所必须独立完成重要查验程序及全部项目中60%以上的工作量,并对出具的报告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