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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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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论文

第1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一)中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内容中国社会保障基金首次提到投资运营思想,主要体现在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中。该文件要求:积累基金的一部分可以购买国家债券。从2010~2013年的《社会保险情况》统计来看,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委托运营、协议存款等内容。以2013年为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47727亿,用于债券投资116亿、委托运营595亿、协议存款1285亿,投资资产占当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资产的4.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掌控下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相对宽泛很多,境内投资包括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境外投资包括银行存款、符合规定的债券、货币市场产品、股票、基金、金融衍生品等。

(二)美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内容美国OASDI投资基金由专门的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基金只能购买政府专门为其量身打造的特别债券(specialissues,SI)。这种特别债券分为长期和短期二种类型,短期债券(SIcertificates)以天来计算投资收益,投资期限为下一年的6月30日;长期债券(SIbonds)一般是在每年6月30日作出投资决定,投资期限通常是1~15年。

(三)新加坡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内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由中央公积金管理局负责,中央公积金投资可分为二大类,一类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管理公司(GSIC)负责投资运营的中央公积金,它掌控中央公积金绝大部分,该基金主要由CPF账户最低法定额度汇集而成,绝大部分用于购买非交易类政府债券;另一类则是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的中央公积金自主投资计划及保险计划等,此类基金主要由超过CPF账户最低法定额度基金所构成。中央公积金自主投资计划主要针对超过OA、SA账户规定的积累额度,账户所有者可选择一定比例的公积金账户资产自主投资,如股票、共同基金等;保险计划保险,可投资于定期存款、可转让存款凭证、股票和债券等。具体投资内容如表2所示。由此可见,中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内容较为广泛,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相对保守;美国OASDI基金范围狭窄,投资风险最低;新加坡将CPF分为三个投资计划,GSIC掌控的中央公积金投资渠道保守,CPFIS-OA投资计划较为灵活,CPFIS-SA投资内容广泛。

二、投资规模及收益率比较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投资基金绝大部份存于银行,收益率为同期银行存款利率。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入31207亿元,支出27916亿元,结余3291亿元,当年用于投资的基金仅为1996亿元,占当年基金总资产的4.2%,2012年底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资产39835亿元存于财政专户,利息通常是以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商业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为基数,以日计息。如果以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商业银行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2.85%来估算,扣除当年通货膨胀率2.6%,则收益极低。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产品多元化,2013年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12415.64亿元,收益685.87亿,收益率6.2%。截至2013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平均收益率8.13%。美国OASDI基金仅用于购买政府特别债券,收益相对较为稳定。如2014年OASDI投资交易记录显示:在2014年5月购买次年5月份到期的一款价值604.6亿美元短期债券,年收益率为2.375%;2008年6月购买2018年5月到期的一款价值3.2亿美元的长期债券,年收益率为4.000%。2011年底,美国OASDI基金总资产26779亿美元,截至2012年底,基金总资产27323亿美元,一年间基金投资政府特别债券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91亿美元,收益率4.07%,扣除当年通货膨胀1.5%,基金略有盈余。根据2013年OASDI投资管理人年报测算,2013年OASDI投资收益的水平保持在1026亿美元,收益率约为3.8%。新加坡CPF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特别分红、投资收益、可交易金融资产的溢价估值、投资资产的溢价估值、银行存款利息收益、其他运营收入等。如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政府债券、法定委员会债券、公司债券等;投资资产诸如房产、停车场等固定资产类;其他运营收入主要来自商业广场、物业、餐饮业等收入。如新加坡规定CPF利息率水平在2014年4~7月中,CPF法定额度内记账利率为2.5%~4.0%,其中OA账户为2.5%,SA账户、MA账户及RA账户为4.0%;实际利率中,OA账户为0.21%,SA账户、MA账户为3.19%,RA账户为2.93%。2012年,新加坡CPF投资收益来自特别债券分红约1.5亿新元、投资收益84.6亿新元、金融资产估值溢价0.34亿新元、投资资产估值溢价0.56亿新元、银行存款利息0.07亿新元、其他运营收入0.9亿新元。

三、美国、新加坡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对我国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新加坡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体制、投资内容、投资收益等对比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想要在确保基金“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必须在基金投资的管理体制、投资规则、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基金的可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结余基金统一管理我国社会保险结余基金分散在各社会保险统筹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因存在基金分散、投资专业队伍缺乏、各统筹区投资积极性不高等因素,使得基金保值增值难度增大。因而,我们应借鉴新加坡、美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经验,基金全国统一管理,并由专门成立的社会保险基金投资部门或管理机构(如新加坡专门成立管理CPF基金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美国也有专门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投资运营,增加基金规模经济效应,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收益。

(二)做好基金投资预算,提高基金收益社会保险基金因采用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会计原则,投资管理人可根据不同险种的收支情况,可将基金投资不同时限的固定类无风险资产。如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68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8634亿元,基金支出18470亿元,基金总收入均大于基金总支出。因此,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做好基金收支预算,可以将历年累计结余控制在一定比例做常态化投资,投资中长期国债、协议存款等或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如新加坡对中央公积金的投资,就规定公积金账户最低积累额度,并委托GISC投资,超过部分适用其他投资计划;也可以借鉴美国OASDI投资方式,做1~15年期的长期政府债券投资,以保证较高收益。

(三)规范基金投资内容,确保基金安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基本原则是“在确保基金安全性的前提下,提高盈利性,满足流动性”的要求。我国社会保险基金规模大、覆盖人群多,投资基金绝大部分应投资无风险类投资资产、适度投资部分风险资产,在资产投资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投资资产风险评估、投资基金数量限制评估等。如美国OASDI考虑到投资市场的风险,将所有基金投资于政府债券,在考虑基金流动性时,基金绝大部分选择短期债券。2013年,OASDI掌控27652亿美元,其中短期债券投资27005亿美元,长期债券投资647亿美元。

(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基金监督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报告仅通过每年的《全国社会保险情况》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年度报告》来简要地说明基金的收支情况,在投资计划、投资决策、投资产品组合等方面说明过少。如《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情况》显示:协议存款1285亿元,却未注明存款利率、到期日期、收益情况等内容,而美国OASDI和新加坡CPF都能在官网上查阅详细的投资计划说明、投资产品组合、基金分配、收益预期等内容,便于全体国民监督,减少隐性投资损失。因此,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应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从投资计划到投资组合,再到资金分配,最后到收益率分配,要做到全程可查、可控,完善监督体系,减少基金损失。

第2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关键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投资方式

在2008年A股市场大幅下跌,一向稳健运营的全国社保基金作为大型机构投资也无法幸免。据透露,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由于权益投资亏损约390亿元,出现了成立8年以来的首次年度亏损。社保基金关系着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如何能使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不出现支付危机,成为人们非常关心的问题。

社保基金的投资现状

社保基金是人民的“保命钱”,因此社保基金投资必须全面考虑其安全性、增值性和流动性,三者不能偏废,其中最为根本的是安全性。2009年,全国社保基金将控制投资风险,审慎进行股票投资,增加投资产品,改进对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调整投资结构,逐步减少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办法,积极参与对中央企业控股公司、地方优质国有企业和重大基础设施的直接股权投资,扩大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这体现了社保基金以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责任投资为准则,安全至上、控制风险的投资理念。

长期以来,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较为单一,通常只依靠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获得利息收入进行保值增值。除此之外,社保基金也可以用于债券、基金、股票等投资,以股票投资为例,《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社保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应控制在30%以下,绝对不能超过40%,又因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只有10余年的时间,市场成熟和制度完善程度都还不高,因此系统性风险大于西方资本市场,由此导致社保基金的资本市场投资收益一直不够理想,收益率仅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远低于国外社保基金投资的收益率。

基于我国目前社保基金的投资现状,为了避免在未来发生支付危机,社保基金寻求新的投资渠道已经迫在眉睫。

社保基金投资新方式

(一)拓宽海外投资渠道

社保基金在海外的投资机构的选择在初期最优方式是,在国际市场上甄选出富有国际投资经验和业绩稳健的国际专业投资公司来管理和运作社保基金。可以采取招标竞争的方法,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吸引国际上知名的基金管理公司参与竞标。但需强调的是,社保基金作为风险厌恶型的机构投资者,出于对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考虑,它在海外投资的品种和比例上初期应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

(二)参与助学贷款

有国家担保的助学贷款是优质的金融资产,因为国家对助学贷款进行贴息和担保之后,能将放贷银行的损失控制在平均坏账率之下,使其收益率得到保证且高于国债收益率。而社保基金机构拥有学生就业、薪酬、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障信息,拥有与用人单位之间密切的业务联系网,拥有与商业银行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可以有效地监控、跟踪学生状况及回收贷款。社保基金参与国家担保的助学贷款,既可以大幅降低还款违约率,又能使社保基金安全地保值增值,实现双赢。

(三)参与金融衍生品投资

根据投资学的基本原理,收益与风险正相关,高收益伴随高风险,但通过投资组合可以有效降低组合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少、保值增值困难的根本原因是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可供投资的产品太少,难以构造出优质的投资组合,既控制风险又能最大化收益。因此社保基金可以参与开发资本市场具有潜力投资品种和金融衍生工具,如信托产品、优质理财产品等。投资渠道越多,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能力便越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也就越强。

(四)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众所周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跨度长、资金需求量大,会给国家财政造成较大的融资压力,而我国社保基金积累了大量资金,完全可以满足大型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周期长、规模大的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将社会保险基金的一定比例投入到盈利前景好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回报稳定、风险低的特点,也能充分满足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因此,在保证充足偿付能力和流动性的前提下,社保基金可以作为一个投资主体介入一些盈利前景良好的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得长期较稳定的回报率。

另外,长期股权投资也是我国社保基金可以涉足的领域,自2008年以来,全国社保基金在此方面的投资取得突破,一方面争取到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银行战略投资者的身份,还争取到全国社保基金权益10%可用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这些投资方式的探索,为我国社保基金在更为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实现保值增值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参考文献:

第3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现如今,单方面的从我国资金的供求关系来看,在总体上是将要呈现出赤字的征兆,这就说明我国的社保基金存在着供求关系的严重不平衡问题。在有些地区,基本的社保基金收支方面已经出现了赤字。如果按照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的社保基金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赤字问题,社保基金的收支不平衡问题将会越来越严重。从数据上面来看,我国在2000年的时候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的速度仍然在不断地加深,这就让我国的社保基金收支问题进一步的恶化了。此外,由于我国的政府机构进行了有关改革,对企业的人员下岗问题进行了变更,从而使我国的退休以及强制退休的人员一直增加,这也致使我国的社保基金的支出需求出现了比较快地增长。(一)我国社保基金主要的投资范围现如今,委托投资方式和直接投资方式相互结合就是我国的社保基金投资运营方式,像是在银行进行存款或者是在一级市场上购买国债这些风险相对比较小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理事会来对其进行投资运作;而那些像是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债、企业债等风险比较高的投资方式,就是通过理事会来委托那些专业性的投资管理机构来对资金进行相关运作。社会独立人士和政府监管部门的专家人员以及专业人员按照一定比例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并且理事会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三个原则,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来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管理人和托管人进行选择。(二)我国的社保基金的收益状况我们对已知的数据进行简要分析,统计2002年底全国社保基金权益的增加量,通过社会保障部门的统计,一共是436176亿元,在这里面,投资收益转入增加量是21亿元,财政方面的拨入资金量是415176元亿元,再加上初期有余额805110亿元,总的来看,全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权益总额度是1241186亿元。其中,国债占有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二左右,共273193亿元;银行的存款占百分之七十五左右,大约在938179亿元;再加上一些其他的投资项目,总的来看,2002年的社保基金投资管理非常成功。

二、我国的社保基金投资风险分析

筹集资金以及运用资金就是社保基金的资金运作只要内容,一般称之为资金的来源和应用。对于社保基金的资金管理工作,其实就是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用管理。有运用,就会有风险。对于社保基金的资金运作管理,可以看成是资金和负债的一种管理,就是把资金运用以及收回的一个过程。在对社保基金进行投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风险。

(一)偿付能力的风险偿付能力的风险就是指,社保基金的历年滚存收入和当期的社保基金收入之和不足以支付当期的运作支出时出现的一种风险,一般会变更为年老者的基本社会保障养老金这样处理。同时,形成偿付能力的风险的原因是很多的。首先,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刚刚建立不长时间,每年的滚存收入相对较少,并且还有负滚存收入的出现,并且支付额度相对较大,压力随之上升,也就导致了支付的危机出现;其次,我们从人口方面入手,中国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次生育的高峰期,这段时期出生的人群众多,也就导致同时进入老龄化的人群将会在一定时期暴增,并且退休的人数也会随之增加,养老基金的支付额度肯定大幅度上升,就导致了支付的危机;最后,人口老龄化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社保基金支付问题的加重因素。

(二)资产的风险投资和风险是并存的,每一种投资方式都有风险。对于社保基金的投资来说,投资的风险就要由社保基金管理人员承担。其中,资产的贬值风险以及资产的清算风险是资产风险的主要内容。资产的清算风险往往是在社会保障基金想要进行证券转让时交易所带来的一种风险。例如:在大熊市股市的前提下,如果此时社保基金对证券进行抛售,就会遇到无人购买的情况,从而交易失败。利率的变动是社保基金出现资产贬值风险的主要因素。把眼光放长一点可以看出,中国近些年不可能一直持续低利率。从经济的周转周期来看,通货膨胀将会随着新的扩张期一起走来。如果通货膨胀的利率高出了百分之二,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加息情况,同时社保基金的国债就会面临着贬值的风险。所以说,资产的风险是伴随着投资而出现的,必须要对其进行深入探析。

(三)资产和负债不匹配的风险通常来看,社保基金的负债情况有下面几个特点:首先,正常情况下就是在退休之后,社保基金给及原本约定好的金额当作养老金;其次,可以确定负债的规模以及负债的期限问题,并且还可以精确的对其进行确定;然后就是负债的时间问题,客户可以长期的持有资产并且对其进行合理支配,这也是负债的持续性和长期性的表现。在进行资产投资的时候,一定要对资金运用和资金来源的匹配原则进行深入贯彻,这也是社保基金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中之重。如果当期的收入情况不能够满足支出情况,社保基金就必须变卖资产来弥补资金短缺问题,势必会造成社保基金的投资损失。

三、如何完善我国社保基金的投资管理

(一)加强对我国的社保基金机构的建设对于我国社保机构的建设来说,主要内容就是各级监管机构和社保基金管理涉及到的各种主体以及各种运营机构的建设。我们应该明确不同社保机构的功能以及其权利和义务。相对来说,社保基金的管理层机构非常混乱,由于管理层的机构太多,在对其权利和义务进行确定的同时,也应该对其进行改善和重组,从而提高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效率。

(二)对于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进行扩宽在我国,社保基金进行的投资项目大都是安全性投资,例如国债、银行存款以及社保定向债券等等,还有一小部分资金是在股市上面。虽然这样做有利于安全性原则的落实,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社保基金的保值工作的。所以说,相关的社保基金管理层在一定的安全性下,要对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进行扩宽,这样不但能够增强社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也能够提供社保基金投资管理的效率。举例说明,发行定期保险基金的国债、投资开放式的基金以及委托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等等方式,都可以作为社会基金投资的方式。

(三)对于专业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的建设现如今,在我国还没有成体系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社保基金运行机构,社保基金的管理方面,主要问题就是缺乏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合理的投资经营但是,市场上那些社保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和委托投资管理人的投资效益并不是很好,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受到影响。因而,应逐步建立专业的社保基金管理机构,聘用专门的人才,进而实现社保基金的投资效益。

四、结语

第4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资本市场;多元化投资;政策建议

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面临的风险

(一)我国的金融市场发育不良,结构不合理

1.金融结构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金融结构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相互影响。一方面金融结构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在金融市场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和投资比例;另一方面养老基金作为金融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其投资行为影响国家的金融结构。基金管理人根据情况调整资产组合,会引起金融资产价格的变动,价格的变动会影响金融资产的供给,进而影响金融结构。为了保证在长期内能够支付养老金的需要,养老保险基金还要求投资具有相当大的安全性,这就使它对金融市场中的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分布以及收益分布产生了重新归整的内在要求,从而推动了金融工具创新,相应地也会影响国家的金融结构。

2.我国的金融结构不合理阻碍了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近几年来,有价证券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持续下降。与之相反,货币性金融资产在金融总资产中的比重持续上升。货币性金融资产比重上升,主要表现为各项对公存款和居民储蓄存款在金融总资产中比重的上升,而与之对应的是我国连续8次降低银行存款利率。

存款利率的降低并没有使得存款数量降低,反而增加。这说明了我国目前资金投资渠道的匾乏,资本市场还不是资金理想的投资场所。资本市场发展的滞后,影响了我国金融结构的优化,也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资本市场的步伐。目前,将养老保险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也是无奈之举。

(二)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缺陷,发展滞后

我国资本市场经过十几年的改革探索,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但资本市场近几年的发展明显滞后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原因主要应归结于资本市场存在的制度缺陷,制度缺陷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也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制度缺陷主要体现在:

1.体制缺陷。体制缺陷是我国资本市场主要的制度缺陷。我国资本市场按理说它应全力贯彻市场经济的规则,但行政权力和行政机制的大规模介入,我国资本市场被一定程度地行政化,己经成为可随意调控的资本市场。

2.结构缺陷。我国资本市场内在结构存在着明显的制度缺陷:一是在总体设计上,我国的资本市场只有现货市场,即股票、债券等的现货交易,缺乏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这种单方向的结构设计在现实中最明显的弊端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只有做多机制,而不具备做空机制,没有期货期权市场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这就大大抵消了资本市场本身所固有的优点和优势。二是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结构不合理。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一直呈现“强股市弱债市”特征,债券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处于弱势。

3.机制缺陷。由于资本市场的发行主体缺乏明确的产权关系,导致我国资本市场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三重缺失,资本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发展和进取的动力源泉。

4.功能缺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市场最主要和最核心的功能是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通过具有独立意志和利益的经济主体之间竞争来形成市场价格,并通过市场价格来引导社会资金的流量、流向、流速和流程,从而完成资源优化和合理组合的配置过程。我国资本市场上价格形成的市场机制还不具备,价格的起落并不是供求关系的真实反映,资本市场的功能也就无从实现。另外,融资投资机制不健全,也制约了资本市场功能的实现。

5.规则缺陷。资本市场正常运行和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必须有一套反映市场经济本质要求和资本市场内在规律的完善法律制度和健全的法律体系。但是,我国许多应有的法律和规则不具备,而且己有的一些法律也偏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

(三)我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股权分置是我国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一个独特现象,即上市公司的股票被分为不可流通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以及可上市流通的社会公众股。股权分置问题是造成我国股票市场投资环境不佳、投资风险偏大的重要因素。

1.股票市场投机盛行。股权分置使股票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基本丧失,股价难以反映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价格围绕价值波动的客观规律被人为割裂,股价扭曲发出错误的信号。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和广大散户投资者的投资行为都是短期化的,不可能长期持股和实行价值投资,整个市场投机盛行。养老保险基金作为一类机构投资者注重价值投资,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率,显然,目前的股票市场并不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

2.一些上市公司质量低劣,投资价值低。上市公司的质量是稳定中国证券市场的基石,而决定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股权分置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波动,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间内在的利益冲突,突出表现在:上市公司受到明显的行政干预,作为流通股股东的中小投资者通常在公司治理方面没有足够的发言权,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由此可见,股权分置下公司治理基础的缺失,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交易,最终影响了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3.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大。股权分置使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缺乏健全的制度基础,不健全的制度基础使得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扭曲: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以圈钱为目的;投资者短期炒作,盲目跟风;各种题材、概念的炒作层出不穷;坐庄、操纵股价的行为频发。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大,整个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也大。而且股权分置与全流通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内股市最大的利空因素。当投资者发现这些好的预期一个个落空时,股指又陷入了绵绵阴跌之中,而且不断创出前期新低,二级市场投资者损失惨重,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暴露无遗。

养老保险基金作为参加者的“养命钱”,资金的安全至关重要,有强烈的风险规避倾向,我国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高,缺乏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手段,使得当前养老保险基金不可能大比例投资入市。

(四)债券市场分割,品种单一,市场化程度低

从世界范围看,债券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主要投资工具。债券的性质比较符合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需求。然而,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抑制了养老保险基金对债券的投资。

1.债券市场不统一,处于分割状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和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各债券市场所发行的债券品种不同:银行间市场发行记账式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交易所市场发行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和部分记账式国债;柜台市场发行凭证式国债和不上市的企业债券。在债券发行之后,由于转托管的限制,大多数债种在各市场之间不能自由流通,因此,二级市场上各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必然呈现很大的差异性。各个债券市场分割的状态造成了我国债券市场深入发展的诸多问题:如难以形成统一的市场基准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流动性不足;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信号传导机制不畅,两市场间债券的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等。

2.债券市场的品种单一、结构不均衡。我国从开始发行国债以来,国债期限以中期为主,短期国债的品种仍然十分匾乏。企业债券也存在着品种单一问题。企业债券都为担保债券,缺少信用债券和抵押债券。企业债券大多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少。

3.利率市场化程度低。首先,国债利率缺乏独立性。国债利率是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设计的,而银行存贷款利率是中央银行制定,故从利率决定方式看,属于行政方式确定,这样必然不能准确反映市场情况。其次,国债利率缺乏弹性。我国的国债发行利率属固定利率,国债发行利率确定后,若在发行期内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国债的票面利率也随之调整,但发行以后,不管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如何变化,国债票面利率均不作调整。这就存在国债利率既不能反映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也不能运用国债利率政策,灵活地调节货币流通和经济运行。

二、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绩效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发展对提高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绩效至关重要,因为资本市场今后将是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主要场所,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可以说,资本市场今后发展的好坏将直接决定我国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前景。

1.强化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的发展目标

近年来,我国政府愈加重视资本市场的制度建设,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不仅为治理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历史积弊开辟了道路,同时也为未来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创新空间。股权分置改革不仅在宏观层面上有利于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稳定预期,为资本市场的深化改革和市场创新创造条件,而且在微观层面上也有助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制约机制及估值体系,形成成熟的股权文化和股东意识,从而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管理层真正转变为公司价值管理者,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而公司大股东更加关心股价的长期增长,将成为上市公司价值管理的重要参与者。

2.着力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互动

目前,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为减持国有股筹集养老保险基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和平台。股权分置改革以对价的方式使国有股、法人股获得上市流通的权利。今后,国家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出售国有股获得的资金划入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用以弥补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和做实个人账户,然后,既将这部分资金以委托投资方式投资于股票市场获取较高的收益率,也可以将国有股划拨给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持有,每年的分红收益用于弥补养老金的收支缺口和做实个人账户。这样做,不仅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而且有助于我国股票市场从以散户为主的结构转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结构,从短期投机为主转向长期投资为主,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因此,应着力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与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良性互动。

3.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完善资本市场体系

(1)建议发行特种国债,为养老金收支缺口融资。鉴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比较大,国家应多方面筹措资金,除了财政转移支付、出售国有资产外,还可考虑发行特种国债筹集资金来弥补我国养老金的收支缺口,做实个人账户。

(2)发展市政债券。发展市政债券可以为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便利。同时,市政债券是机构投资者控制投资风险、增强资产流动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有效的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工具,比较适合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而目前我国市政债券尚属空白,市政建设所需的资金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金信托、政府补贴、中央政府代地方政府发债等准市政债券形式筹集。

(3)建立和发展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公司债券的理想投资主体是养老基金等机构投资者。而目前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市场还未形成。公司债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首要的是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法规,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监管。在公司债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中,要运用市场机制,避免走股票市场的弯路。

(二)以市场化、私营化为目标,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通过多元化投资来提高投资收益率,必须以市场化、私营化为目标,建立新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模式,利用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来促使基金保值增值。

1.管理模式市场化、私营化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可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统筹账户结余的基金由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不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同时,还应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基金的统筹层次,由目前的市、县级统筹提升为省级统筹,最终实现全国统筹。

对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我国可采用相对集中管理模式。将个人账户基金的经营权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降低由政府直接投资运营所带来的效率损失,而行政管理权由政府集中行使,可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2.投资运营市场化、多元化

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绩效与基金的资产配置密切相关。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抑制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的多元化。养老保险基金多元化投资除股票和债券外,还可考虑以BOT的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或投资于开放式基金、信托产品、抵押贷款等。在投资比例上,社会统筹账户结余基金应全部投资于风险较小、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因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较高、风险承受能力强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考虑将一半左右的资金投入风险和收益较高的权益类资产。个人账户基金则应将小部分资金投入权益类资产,大部分资金投入固定收益类资产。

参考文献:

[1]王国刚.中国资本市场的深层次问题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2]林义.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发展的制度分析[J].财经科学,2005,(4).

[3]马勇,张阳.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互动关系研究:实证及基于中国的具体分析[J].重庆社会科学,2004,(1).

[4]马君潞,牛凯龙.中国资本市场结构矛盾和系统风险[J].南开经济研究,2004,(1).

第5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在考虑机会成本的情况下,作为风险企业家与有限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j-~E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如何通过对风险资本家管理支持力度的合理分配,达到可行的帕累托边界,并最终实现风险企业家和有限合伙人的利润最大化。

一、问题的提出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兴的投资与融资方式,其主要目的不是取得风险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而是期望经过一段时间的有效运行,以实现增值并通过股份转让来获取高额的资本回报,是一种高风险与高回报并存的投资。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导致了一系列道德问题的出现,并在一定程度上对风险投资主体各方利益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解决这一道德风险问题,减少风险投资主体各方的利益损害,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与探讨。萨尔曼(Sahlman,1990)指出,可转换证券可以有效地解决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之间的激励问题,从而减少道德风险问题的产生;Bigus从风险企业家的角度出发,分析解决风险企业家道德风险问题的多阶段融资契约,研究结果显示这样可能会促使投资方产生道德风险;Bergemann和Hege构造了风险投资中的动态道德模型来研究风险投资问题,指出最优的投资契约应该是债券与股票的混合体;Cornell&Yosha针对风险投资阶段性融资进行研究时,认为风险企业家为获得下一阶段的进一步融资,有动力操纵短期项目信号,这显然对项目的长期发展不利,建议使用可转换债券减少这种信号操纵现象;马克斯(Max,1998)认为将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结合或通过一个可转换优先股能使风险资本家实行有效的干预:即在企业经营不善时实施对控制权(如清算权)进行干预,而当企业发展顺利时,放弃干涉则更为有利;Aghion和Bohon首先将不完全合同理论用于创业融资领域,认为存在利益冲突时(EN不仅关心企业增值带来的货币收益而且还关心私人的非货币收益)可通过控制权的有效分配来加以解决。

从以上文献分析可以发现,现有研究成果都是侧重于研究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如何控制风险企业家的道德风险问题,而对风险资本家道德风险问题研究的情况较少。事实上,风险资本家作为投资人不仅为风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且为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并且这种管理支持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响到风险企业的生存发展。但这种包括风险资本家对风险企业进行监控与注资的管理支持都是有成本的。这些成本包括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制作报告的机会成本、订约成本、花费的时间成本,风险企业家的资源成本以及签订协议时律师费和相关成本。这些成本数额有时可能相当大,并且在风险投资合约中是得不到补偿的。为了节约这些成本,增加收益,风险资本家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反而会比风险企业家更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这样就形成了风险资本家道德风险问题;另一方面,风险资本家作为风险投资基金的受资方和管理方,其投资基金的主要来源于民间资金,其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是普通合伙人(GP)与有限合伙人(LP)的关系,作为GP的风险资本家作为LP的人,虽然其收益与风险投资基金的收益直接相关,但当其努力程度的机会成本超过其收益时,也可能导致风险资本家放弃努力,选择偷懒行为,从而产生道德风险问题。所以,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环境不确定和行为不可验证的情况下,负有双重身份的风险资本家极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形成道德风险问题。

二、投资人风险资本家的道德风险

风险资本家与风险企业家通过谈判选定一家风险企业后,除了要向风险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外,还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供管理支持。由于风险资本家的收益直接与所筹集的风险基金规模以及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的增值能力有关,所以为了实现收益最大化,风险资本家除了要向现有的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以实现所投资的风险企业最大程度增值外,还要尽量地扩大风险投资基金规模来增加能够投资的风险企业的数量。在风险资本家的精力和时间数量一定的情况下,需要在这两者之间进行平衡以实现收益最大化。风险资本家在向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时,我们假设:第一,风险资本家给单个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时间间隔为c;第二,两次管理支持之间风险企业实现的单期最大价值增值为g>0;第三,两次管理支持之间风险企业产生的单期最小投资损失为b>0;第四,两次管理支持之间风险企业的单期利润以的速度递减。这样,如果用ri=γg-b表示风险企业某一阶段i的单期非贴现利润,。那么,就可以表示提供管理支持时间间隔为c的单期非贴现总利润。我们将风险资本家的时间和精力分解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可以用来给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从而保证现有风险企业能够以p<0o(0

0<1)新风险企业。现有的风险企业每隔时间c被风险资本家评估一次并受到t轮管理支持,从而在tc时间内通过上市产生了一个市场价值(β代表每期贴现率,0<β<1),那么风险资本家能够通过现有风险企业获得的市场价值就为(α代表风险资本家在风险企业中所占的股份比例)。由于风险资本家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度的,所以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只能在向现有的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和评估新型的风险企业两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样风险资本家做其中任何一件事都会存在机会成本,即风险资本家对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就是风险资本家通过评估新的风险企业所带来的收益。反之,风险资本家评估新的风险企业的机会成本就是现有的风险企业因缺乏管理支持而减少的市场价值,即现有风险企业成功上市后的市场价值部分。

假设新风险企业从风险资本注资到顺利上市增值共要接受风险资本家s次管理支持,用ps-1表示经过s-1次管理支持后的存活概率、(t)表示风险资本家新接受一家风险企业经过管理支持后的市场价值贴现增加值(α''''代表风险资本家占有的新风险企业股份比例),即风险资本家给现有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的净值。如果在对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时考虑机会成本,那么,风险资本家在一家风险企业投资并提供管理支持所能得到的净值αwc(t)就是:

假设为了实现风险企业的价值最大化,风险资本家必然会对投资收益与潜在的成本和监控成本之间进行权衡,以决定对风险企业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和提供资本的频率。当风险资本家认为与风险企业家的利益可能发生冲突时,投资的存续期就会下降,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就会加大;再者风险企业资产的性质也对预期的成本和分阶段风险资本投资的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一般来说,有形资产越多,风险资本家能够通过清算形式获得的投资补偿也越多,这将降低进行严密监控的必要性,增加投资的存续期限。现假设风险资本家能够提供的最优管理支持次数为tv。由于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机会成本不能得到有效补偿,如果考虑这种机会成本的话,那么风险资本家的实际报酬就会小于名义报酬。因此,风险资本家向风险企业提供的管理支持数量总是少于风险企业家所要求的数量,所以,风险企业家所需要的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时间周期ce总是短于风险资本家实际提供管理支持的时间周期cv。除此而外,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次数还可能随着获得新的投资机会能力的增加,及其风险资本家在风险企业中所占股份份额的减少而减少、随着风险企业盈利下降速度的加快而增加、随着风险企业单期利润的增加而下降。但不管出现何种情况,风险资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次数都是不足的,并且总是少于最优次数。这里我们对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所要求的管理支持次数进行比较分析。风险资本家所需要提供的管理支持最优次数tv就是能够满足在时间周期cv既定的情况下实现αWcv(t)值最大化;风险企业家所需要管理支持次数就是能够满足在ce既定的情况下实现值最大化。由于风险资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时存在着机会成本,并且风险企业家在计算利润并没有考虑机会成本,所以,风险资本家和风险企业家存在着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管理支持次数非最优的状态,并且这种状态还会随着新加入的风险企业中风险资本家的股份份额增加和优惠措施的提高而日益加重。

为了风险投资能够生存并沿续下去,各风险资本机构必须周期性地筹集风险投资基金,这类基金存续期限一般为10年,并可以展期,通常采用有限合伙制的组织形式。在有限合伙制组织形式中,风险资本家是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基金的运营;外部出资人是有限合伙人,能够监控基金的运行并参加基金的年会。但只要其承担有限责任,就无权直接参与基金的日常管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出资数量较大的有限合伙人相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就成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外部人,而出资额度较小的风险资本家反而成了风险投资基金的内部人。由于风险资本家获得基金规模的固定费用报酬与基金投资利润,所以,风险资本家有通过发起大规模的后续基金以增大公司管理的资本额的动机,因为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增加其报酬收入;另一方面由于规模经济使然可以大幅度降低固定管理成本,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利润。而风险资本家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必然带来对所筹集的投资基金管理支持力度不足的问题,这必将引起作为普通合伙人(GP)的风险资本家与作为有限合伙人(LP)的外部投资人的利益冲突,产生风险资本家作为内部人的道德风险,出现损害有限合伙人利益现象的发生。

风险资本家为了增加收益并实现利益最大化,会先后筹集并管理多只风险投资基金,而风险资本家由于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会分散其对单个风险投资基金的注意力,影响到对单只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管理支持的力度,降低了单只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的收益。

用i代表风险资本家管理基金的数量、cG表示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频率、CL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频率、tG代表风险资本家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数量、tL代表有限合伙人要求提供管理支持的最优数量。根据上面的模型可以得出结论:由于风险资本家在提供管理支持时,必然会考虑其机会成本,导致风险资本家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总是少于有限合伙人所要求的最优管理支持力度,并且这一个管理支持力度会随着风险资本家获得新的风险投资基金的能力的提高而减少,引起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和投资的潜在问题随风险投资基金规模的扩大而增加。除此之外,在既定的时间约束下,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为了缓解管理支持力度与所管理的风险投资基金幅度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采取投资于风险企业发展晚期的办法来加以解决。这是因为:一是随着风险企业的逐步成长,风险企业就能够提供越来越多的信息供风险资本家进行评估,这样信息不对称程度就会越低,风险资本家就不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监控风险企业,从而可以大幅度降低和监控成本;二是在风险企业的后期阶段,风险企业的管理及发展已逐步走向正轨,需要风险资本家投入的管理支持力度就可以大幅度降低,这样风险资本家就可以分配更多时间和精力来管理更多的基金;三是风险企业的有形资产逐步增多,而有形资产不必通过正式评估就很容易监控,这样风险资本家就可以选择较长的融资轮次而减少所提供的管理支持力度,从而可以加大基金管理规模。这种事情尤其会发生在是当风险资本家监控风险企业的机会成本非常高的情况下。

我们用模型来分析风险资本家的投资阶段偏好:用表示风险投资基金清算时预期市场价值的贴现值,那么作为有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的份额就为;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外部投资者的份额为其花费时间的机会成本时,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就会偏好于投资风险企业的后期阶段,并且机会成本越高,风险资本家的这种偏好就会越强烈。这一结论可以通过一组数据得到验证,据VentureEconomics数据库中统计资料显示,1985-1989年五年间美国风险基金投资于后期阶段的比例依次为:52.3%、56.9%、60.3%、60.0%、65.5%,呈现出逐步上升的趋势。

第6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二、发行方式及风险分配分析

(一)基金发行概况

(二)包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三)代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三、基金组织内部控制

(一)基金操作策略的变化几原因

(二)基金的市值表现

(三)决策机制

(1)外部风险控制

(2)内部风险控制

(四)人成本——基金经理人的控制

(1)人成本的产生

(2)基金经理人的信赖义务

(3)绩效评价和管理费的计提模式

四、基金投资人及公众利益的保护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概况

(二)前十大持有人的披露

(三)开放式基金规模变动状况信息的披露

一、对基金市场的一些特征的概括

投资基金可谓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兴产品。目前市场上总共有封闭式基金54只,开放式基金17只。虽然产品数量上不是很多,但是,这些基金占有的市值却不容忽视。“基金目前持有净值达到1400多亿元,占到目前沪深两市总市值的10%强,已具有了一定引领市场潮流的力量”(1)。所以,基金的状况能够对股市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值得我们予以关注。

2002年的基金市场,轰轰烈烈地大扩容,惊天动地的行业亏损,两者之间形成了鲜明反差。同时,基金市场的走势之弱,也超出了市场的预期,基金持有人陷入巨额亏损境地。“2002年的基金市场,是名副其实的基金发展年。截至12月25日,2002年度共发行封闭式基金4只,总募集规模为110亿份;发行开放式基金14只,首发募集的规模为447.9亿元,两者合计557.9亿元。这个数字超过了2001年底基金市场规模的七成。因而,2002年,是基金市场历史上的第三次扩容期,也是历史上扩容规模最大的一个时期。大扩容,预示着大发展。2002年度的基金市场确实是一个发展年。但同时,2002年又是基金市场令人伤心的一年,是名副其实的亏损年。截至2002年12月20日,54只封闭式基金中53只出现亏损,亏损额合计82亿元;17只开放式基金,13只出现亏损,亏损额合计18亿元。整个行业的亏损,预示着市场预期的年末分红已成为水中花。由此,基金业已经面临着有史以来的寒冬。”(2)

二、发行方式及风险分配分析

(一)基金发行概况

去年开放式基金的密集发行成为市场的一大亮点,众多的基金管理公司相继推出自己的投资基金产品,其数目之多,次数之频繁,可以得上是空前的。而广大的投资者也给予了相当高的热情,例如,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第一天就暴出了2.6亿的销售业绩,这一数字在基金惨淡经营的今天,足以为基金管理公司羡慕得不得了。可以说,在开放式基金发行的初期,市场给予的是极其热烈的反应,而在那些神话般的销售业绩中,多少搀杂着广大投资者的非理性因数在内。时至今日,基金的发行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一只基金如果募集到20亿的规模,已经算得上是相当成功的了。

(二)包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在这种形势下,众多的基金纷纷采取了包销的手段,将基金的发行尽数委托给承销商包销和银行代销,正是这两个渠道都存在着问题。券商包销,等于是说基金管理公司将发行的风险全部转移给承销商,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高枕无忧地旱涝保收。另一方面,承销商承担了巨大的风险,面对有限的市场容量,承销商为了确保发行成功,往往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地想办法拓宽销售渠道,动用一切的客户资源,而这些方法都收效甚微的情况下,承销商只能吞下苦果,将未能发行的基金分额照单全收,于是,很有趣的一幕出现了,一些新发行的基金的大额持有者往往正是这些基金的主承销商,众多的券商一不小心就成了基金的“大股东”,大笔的流动资金被套牢,叫苦不迭。这种条件下基金的发行得不到市场的检验,基金市场的供需状况被严重的扭曲,很容易产生泡沫。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一上市就面临着下跌的压力,基金的业绩也相当的难看。可见,通过包销的方式发行,基金管理公司倒是省事了,无形之中巨大的市场风险被转移到承销商的身上,利益与风险的分配严重的不对称。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市场扩容,助长了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盲目性,中间无疑蕴涵着极大的风险,最后损失的还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三)代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另一种渠道是银行代销。银行拥有最丰富的资金和客户资源,因此,携手银行往往对一只基金的成功发行有着重大的意义。银行的营业厅里,堆放着许许多多基金销售的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不仅如此,有的银行还强迫自己的员工认购指定数量的基金分额,以达到完成银行的销售任务的目的。这种带有行政命令式的认购,严重违背了市场规律,众多银行的职员怨声载道,叫苦不迭。通过这种代销的发行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又将风险转移到银行,银行再将风险转嫁至广大储户及自己的员工身上。由此,一些银行完满的完成销售任务的背后,却是牺牲了广大的员工的利益。如果说投资者面对基金下跌的行情而被套牢是出于市场的风险,那么这些员工的损失就不是单单的市场风险所能解释得了的。这种销售方法已在业内成为公开的秘密和惯用的手法,遗憾的是,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之予以监管,监管层的注意力似乎还无暇顾及这方面的问题。

三、基金组织内部控制

(一)基金操作策略的变化几原因

“基金们在成立之初大多采取的是集中持股的操作策略,从而使得基金在5·19行情以及2000年行情中收益颇丰。数据显示,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而到了2002年6月下降为42.03%。基金出现持股集中度下降的趋势,主要有这么几个因素,一是监管力度的加大;二是市场发展的趋势使然,即因为近年来庄股的跳水使得集中投资的做庄模式逐渐被市场所淘汰;三是随着大盘股的上市,如中国联通,使得基金找到了可供分散投资的对象。”(3)

(二)基金的市值表现

在这种策略下基金的市场表现如何呢?“基金指数由去年收盘1183点,跌落至12月25日的966点,跌幅达到18.35%。而同期上证综指的跌幅仅仅为13.62%。基金市场的跌幅是股票市场同期跌幅的135%。基金市场在2002年度的弱势确实超出了市场的预期。目前基金指数连续创出历史新低,较股票市场的走势要弱得多。具体表现就是,封闭式基金与2001年末市值相比,持有人的市值损失接近155亿元左右。而且,这种损失,主要体现在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基金市场的这种弱势,超出了市场的预期,也严重打击了基金市场投资者的信心”。(4)由此可见,在整个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基金的重仓持股蕴涵了极大的风险,屡屡有基金上演高台跳水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最为明显的就是银广夏案发后大成系基金由于重仓持有银广夏而损失惨重,跌得是一塌糊涂。

(三)决策机制

(1)外部风险控制

在投资决策上,什么时候买进,什么时候卖出,买卖哪只股票,在这些具体的问题上谁掌握有决定权,谁对投资的决策进行监督,归根到底就是外部风险控制问题。目前我国基金投资决策的形成,通常的做法是基金经理拥有一定额度的投资自,比如5000万元以下可以自行决定投资。而一定额度以上如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就需要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以说,基金的决策机制就是在灵活和风险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目前的决策机制以有效控制风险为重点,却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对市场信息反应迟钝的缺点,如何平衡有待进一步探索。

(2)内部风险控制

“降低风险和抵御风险将是基金作为服务性的专业理财机构区别于其他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重要特征。这个风险,一是来自基金所投资的外部市场及基金的投资过程,二是来自基金内部。尤其是内部风险控制是基础,是基金立足之本。对于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力度,应该说,主管机关要求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设立独立于业务部门的检查稽核部门,督察员拥有充分的检查稽核权力,专司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情况之职是一个有力的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发挥。而目前各基金管理公司普遍设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与社会独立董事制度也还有细化与深入之处。另外,针对投资风险的量化技术与控制技术需要大力加强研究或引进,使得基金的投资更具科学性与可预测性”。(5)四)人成本——基金经理人的控制

(1)人成本的产生

投资基金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经理层经营权的膨胀,与投资者存在根本利益冲突。一方面基金的巨型化使受益权高度分散,另一方面基金有效的经营在客观上又要求基金的经营决策必须面对激烈的竞争、复杂多变的市场迅速灵活的作出反应,因此有效的经营决策只能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的经理机构来决定。此外,投资者的搭便车现象以及放任专家经营的态度强化了基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道德风险。从经济学上分析,投资基金结构中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委托关系: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委托关系;基金管理公司与经理人员的委托关系。因此,内部人控制问题几不可避免。这种层层委托的关系使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倾向变得更为严重。

(2)基金经理人的信赖义务

参考英美法基金经理人权义事项的规范以信赖义务最为重要。信赖义务按内容的性质又可分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就是基金经理公司有义务对基金投资履行其作为经理人的职责,履行义务必须是诚信的,行为方式必须是经理公司合理地相信为了基金的最佳利益并尽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的地位和情况下应有的合理注意。忠实义务就是受托人必须以受益人的利益作为处理受托业务的唯一目的,而不得在处理事务时考虑自己的利益或为第三人谋利益,也就说必须避免与受益人产生利益冲突,如禁止内部交易、自我交易。我国现行的基金法制中没有任何条文规范经理人所应负的注意义务,也没有对忠实义务的原则性规范。这些制度层面的真空,不利于基金行业的规范。

(3)绩效评价和管理费的计提模式

这两方面本来是应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即管理费的计提,经理人的收入应当与基金的业绩挂钩,使基金的业绩成为考核基金经理的过硬指标。经理人的收入也应当与市场风险联系在一起。然而,目前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刚刚过去的2002年基金持有人损失惨重,一方面,基金市值折损大。截至2003年1月3日,54只封闭式基金经过大幅下挫后全部跌到了0.90元以下。持有人的市值损失近155亿元。另一方面,2002年基金持有人基本上无红利可分。因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基金分红的首要条件是单位净值维持在面值以上。但截至去年12月27日,挂牌交易的54只封闭式基金净值全部跌破1元面值大关,分红就变成一句空话。与基金持有人大面积亏损截然相反的是基金经理人不仅毫发未伤,旱涝保收,甚至日子还要好过以前。”(8)“由于目前管理费的提取是按基金净值固定比例提成,因此尽管基金2002年上半年整体表现不佳,但基金公司仍然获得相当丰厚的回报:上半年,15家基金管理公司仅从51只封闭式基金提取的管理费合计高达约5.2亿元。而同期51只基金的本期净收益约为-15亿元。”(9)在2002年公布的上半年基金年报中可以找到一个典型的例子,“20亿份额的封闭式基金中,基金兴华上半年表现最佳,净值增长率达到7.57%;相对应的是基金汉盛表现最差,净值增长率为-1.2%。但就管理费而言,汉盛基金管理人上半年提取了约1420万元,兴华基金管理人却只提取了约1384万元。”(10)可见,现行的管理费计提模式,没有将基金经理人的收入和基金的业绩挂钩,体现不出对基金经理人的激励机制,是很不合理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对基金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对此,经济学家吴晓求曾呼吁,改革基金收费制度,首先从降低基金管理费着手。有关业内人士也呼吁应该尽快改革基金业的管理费集体模式,如果基金出现亏损,应当大幅调低管理费计收标准。

四、基金投资人及公众利益的保护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概况

这里的问题最为集中的就是基金的信息披露问题。“基金业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等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为投资人所诟病。在基金业规模迅速扩大走向全社会的今天,广泛保护投资人的知情权日益重要,得到投资人的认同更事关整个行业的发展。改良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告别“雾里看花”的岁月,似乎已经摆到了桌面上”。(6)(二)前十大持有人的披露

“开放式基金没有披露前十大持有人,一直为投资人所耿耿于怀,因为通过前十大持有人的情况可以了解某只开放式基金得到了什么人的认同,从而有助于做出投资决策。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已明确规定,应分别列示各发起人和社会公众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同时还需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但是至今没有一家开放式基金公布其前十大持有人的名单,即使是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豁免,也应公开说明情况”。(7)即使是有些基金予以披露,也表现得遮遮掩掩的,例如仅仅列出“信托公司”字样,让投资者很是看不明白。对此,基金管理层自有说法,往往是出于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避免竞争对手获悉基金的仓位情况。但是,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投资者的知情利益都应当是放在第一位予以保护的,以商业秘密为由拒不公布相关的信息,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遗憾的是,这种类似的违法行为一直位能得到纠正,证监会的法规得不到执行。

第7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二是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PE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时也雇佣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实务中,通常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两者合一。有限合伙通常有固定的存续期间(通常为十年),到期后,除全体投资者一致同意延长期限外,合伙企业必须清算,并将获利分配给投资人。有限合伙人在将资金交给普通合伙人后,除了在合同上所订立的条件外,完全无法干涉普通合伙人的行为,普通合伙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权。

三是信托制。信托制PE是一种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者、受托人和管理人三方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集合投资基金。

一、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比较分析

就共性而言,三种组织模式包括三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基金的组成与运作都建立在经营和保管分开的基础上,都是通过专家运作管理和组合投资。对投资者来说,这三种形态的基金没有本质区别。不过,对于基金管理人而言,不同的组织模式下所享有的控制权和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有限合伙制中有限合伙人只出资,并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因此对外承担的责任仅以出资额为限;普通合伙人负责企业的经营决策,因此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合伙人做了区分,但是有限合伙制还是未能脱离合伙制固有的一些局限性,比如组织的“人和”性、管理上人治为主、普通合伙人之间的权责模糊的问题、合伙企业无独立的法人资格等。与有限合伙制相比,公司制企业是一种资合性组织,具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独立法人;二是公司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三是法人治理机制。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委托董事会、董事会委托经理执行企业事务,即给予人发挥空间,同时又建立了对人的约束机制。信托制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在设立、运作以及解散方面比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更加灵活,但是也正因为这个特点,组织结构松散,不利于控制和监督基金管理人。

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货币资本融通活动,其组织是一种资合性很强的组织,从这个角度讲,PE组织以公司制模式出现,其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从PE产业最成熟的美国来看,主流的PE组织模式却经历了从公司制向有限合伙制的转变,研究美国PE组织模式的变迁,有助于我们更深入认识PE组织模式。

二、美国PE组织模式的变迁

美国PE产业主流主旨模式的变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公司制、子公司制和以及目前流行的有限合伙制。第一阶段是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的公司制。由于该时期的风险投资机构在其早期运作阶段,面临着资金回收周期长、营销和管理缺乏经验、产品适应性不确定等因素的影响,给投资方带来了巨大压力,此外,风险资本提供者(即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当第三方由于合同违约等原因遭到损失时,股东不负赔偿责任。随着缺陷的暴露,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子公司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开始出现。这类基金组织通常是大的金融机构或实体公司的分支机构或部门,主要目的在于为其母公司提供多元化发展或创新提供帮助。由于这类基金组织的经营目的是为了母公司的利益,而不是投资公司的利益,因此会导致基金管理者和企业家、基金公司和同公司其他基金之间的利益冲突。此外,子公司制基金组织很难制定基金管理者的薪酬。正是这些弊端导致80年代后子公司制逐渐被有限合伙制所取代。

从公司制到子公司制,再到有限合伙制,美国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模式的变迁似乎说明了这些组织模式的优劣性。但是对美国PE组织模式变迁的进一步研究发现,有限合伙制能取代公司制和子公司制,更多的得益于美国法律制度的变迁。

一是赋予有限合伙企业实体地位。根据1914年美国的《统一合伙法》,合伙仅仅是各合伙成员的集合,并没有形成有别于合伙成员的新的法律实体,因此有限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仍然属于合伙成员,1976年美国对《统一有限合伙法》规定“合伙是一个与合伙人相区别的实体”,确定了有限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二是引入有限责任制。在1916年、1976年1985年以及2001年《统一有限合伙法》的修订中,逐步扩大了有限合伙人参与合伙事务的范围。三是引入公司的法治机制。比如设立顾问委员会或是常设委员会来监督普通合伙人。四是逐步降低投资者的税负。五是有限合伙监管强化。《2001年统一有些合伙法》要求有限合伙应向有权部门申报和公布年报。六是有限合伙法独立化。七是有限合伙权益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我国仅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上市。

从美国PE组织主导模式的变迁中,可以看出任何有限合伙制之所以能成为主导模式,并不仅仅是因为这种模式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还依赖于外部法律所赋予的优势。因此,对我国PE组织模式的选择分析应该放到具体的法律框架中讨论。

三、我国法律框架下PE组织模式的分析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股权投资基金法》,相关规范见于《合伙企业法》、《信托法》、《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多部法律。在现存的法律框架下,三种组织模式表现出来的优劣势也存在一些差异。

一是投资主体的限制。在发达的资本市场,比如美国、欧洲以及日本等地区,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捐赠基金等大型机构,但是在我国,大型机构进入有限合伙制PE还存在一定得障碍。《有限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我国法律对信托制的投资主体没有规定,但是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据《信托法》的规定,资金信托的份额不得超过200份。从上述规定来看,信托制和合伙制募集资金比之公司制要受到更多的法律限制。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8期

二是出资方式。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的注资模式一般采取承诺制,即分阶段融资。由于《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的出资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有限合伙制基金在成立时不需要对承诺资本额进行验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比较灵活。《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这样公司制基金在成立时会有较大的现金头寸。在信托制模式中,信托资金通常一步到位,在缺乏投资项目的情况下,资金一次性到位会导致资金闲置,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当然,信托制模式中可以采用承诺制出资制度,在总额确定后,投资者依据受托人的要求分期出资到位。从募集资金的方便性和使用效率来看,承诺制下这三种组织模式不存在什么差异,但是在信托资金一步到位的情况下,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很明显要优于信托制。

三是税负。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背景下,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企业都不是纳税主体,因此在税负上具有比较优势。不过2007年《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给予创业投资公司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所得税额。给符合条件的公司制PE提供了减轻了税负。此外,有限合伙制下,投资者在产生资本增值或红利收益时就需要缴纳所得税,与其类似,公司制下纳税主体在产生收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留存收益,因此,这两种组织模式下利用留存收益再投资没有递延税负的好处;相比之下,信托制下的委托人则在基金发放红利或出售基金份额时才需要缴纳所得税,利用留存收益再投资时具有递延税负的优势。

四是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程度。从我国现行的法律来看,三种组织模式下投资者行使权利的内容和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在公司制模式下,投资者不参与基金管理,但是可以通过股东会或是董事会任命并监督基金管理人。在有限合伙制下,普通合伙人在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中处于主导地位。为了监督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一般设立顾问委员会。相比之下,信托制下投资者的权利比较简单。在实际操作中,信托制基金一般都由受托人发起,如果受托人没有重大过失或违法行为,委托人无法通过投票解雇受托人,投资者无法有效地监督受托人的投资决策行为,这也是信托制的一个缺陷。

五是证券账户问题。即上市账户开立问题。国外学者研究表明。IPO是收益最高的一种退出渠道(Cumming和Macintosh,2002)。但是在我国目前法律框架下,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制企业开设证券账户还没有合法化。我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投资者申请开立账户,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借壳”绕过该条法律限制,但是对于那些不具备条件的有限合伙制PE还是一个实质性的障碍。不仅如此,对信托制股权投资基金在银行间市场开立账户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目前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出现了多种多层复合组织模式的态势,总体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单层级的复合组织模式,即本文指出的有限合伙制、公司制和信托制外加其他制式的元素。以天津为例,2006年成立了信托制的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加入了公司制管理机制、公司制的天津创司引入了中外合作制的投资基金和合伙制的激励机制。另一类是衍生模式,即将多个单层级结构融为一体,本文称之为“多层级结构”模式。比如船舶产业投资基金采用子母基金模式,其管理人是中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特殊普通合伙)。引入特殊普通合伙人及子母基金,其主要功能在于划分政府、投资人、管理团队以及个人GP之间的权责,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此外,典型的多层级模式的PE组织还有安徽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基金本身是公司制,但是基金又分离成两部分,一部分直接投入子基金,另一部分投入地区引导基金,再投入子基金,这是一种三层次的基金结构。这种多层级的结构模式融合了有限合伙制和公司制的优势,一方面,试图解决单纯的公司制的效率低下、运作流程复杂等问题,另一方面又耦合了有限合伙制激励机制等元素。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单层级还是多层级的结构,其主要功能还是在于解决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从我国股权投资基金产业发展的态势来看,未来的组织模式会更倾向于集合多种组织模式的综合体。

四、结论

综合三种组织模式的比较和美国PE组织模式的变迁,本文认为选择PE组织模式时应重点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一个方面是PE的类型。对PE而言,由于不同类型的PE有着不同的风险收益需求,宜采用不同的资金募集方式、选择不同的基金组织形态。从我国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目的来看,主要有两种功能:一是市场化的PE,即追求投资最大化利益的PE组织;二是政府型PE,这类PE主要的功能是引导资金流向和地区产业,发挥引导和产业整合功能,体现政府意图。由于PE是高度依赖人力资本和管理智慧的行业,其组织形式的选择必须能够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人的行为,降低信息不对称,减少人的道德风险。

另一方面是法律因素。法律对经济尤其是金融业的影响比较显著,这一点已经为发达资本市场的国家的学者所证实。LaPorta等人(LaPortaetal,1999b)指出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高的英美法系国家,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更为合理,资本配置更有效;在投资者保护较差的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股权集中程度较高,并且公司绩效较低,实证分析表明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程度越高,则托宾Q指数越大。Kaplan等人(2003)以投资者和被投资企业的契约为研究对象,发现现金流控制权(therightsovercashflows)以及其他控制权、流动性和董事会席位都会随着法律体系的改变而改变。美国PE组织模式的变迁就证明了法律规定的不同也会导致治理结构优劣势的转换。

综上所述,PE组织模式的选择除了要考虑组织结构自身的特点以外,还需要结合投资者的实际情况以及法规条文的具体规定。同时,股权投资基金活动是一种货币资本、人力资本和信用资本三者结合的复合资本运动,因此,并不存在一种唯一的固定范式直接套用。

第8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一)样本选择

根据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10日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该在每个季度的公告截至日后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整的投资组合公告,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基金公告的内容包括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股票明细,即股票名称、数量、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本文将上述的前10名股票定义为“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并以其作为研究样本,样本以一个季度为间隔,时间跨度从1999年3月31日至2006年3月31日。为使样本数目尽可能达到统计检验中大样本数目的经验要求,本文选择了投资组合公告在5年以上的偏股型封闭式基金,共49支;投资组合公告在两年半以上的偏股型开放式基金,共24支,作为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天软数据库、深圳国泰君安数据库(CSMAR)和金融界网站(http://),采用MATLAB和MICROFIT统计软件。

(二)模型定义

本文根据GTM模型,做出如下改进:

首先,GTM模型对惯性反转现象的研究方法主要是先对整个市场的股票按照某一标志,如超常收益率进行排序,选择高低两端的股票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并分析这两种组合在未来一段时间的超常收益率情况。本文认为,由于资产价格对不同的信息将发生不同的反应,并且不同的资产其价格对同类信息也将产生不同的反应,因此本文基于行为金融的理论和研究方法,选择了24支开放式基金和49支封闭式基金为研究对象,以基金重仓持有的股票为样本,基于这些股票过去一段时期相对于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进行分组,分别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之所以选择上证综合指数,一是因为其作为国内外普遍采用的衡量中国证券市场表现的权威统计指标,是一个包括上证180指数、上证50指数、上证综合指数、A股指数、B股指数、分类指数、债券指数、基金指数等的指数系列;二是因为基金持股的偏好受到行为、心理因素的影响,个体差异较大,以上证综合指数来构筑赢家、输家组合,可以提供一个相对科学、统一的分析参照系。

其次,GTM模型并没有区分基金在买卖股票时所采用的交易策略的差异性,比如:投资组合中的某只股票的权重变化为负值,有可能是因为相对于通过持仓调整而将权重维持在当前水平的投资策略而言,投入到该支股票的新资金所占比例较小。然而,本文希望测量的是增加的交易量本身,而不是由价格变动或由新股票进入、退出所引发的权重变化带来的惯性估计值的改变。

如图1(以股票进退投资组合和市值为研究对象)和图2(以股票进退基金投资组合的支数为研究对象)所示,中国基金进出股票相当频繁,持股仍以中短期为主。因此,本文将基金买卖股票的行为分为三类:完全退出、新进去和持仓调整。分别考虑有股票进入或退出时对基金投资组合的影响,并检验未来一段时期超额收益的变化趋势和惯性反转的程度。这样一来,权重变化在有新资金进入(退出)的情况下总是正值(负值),并且,在没有惯性(或反转)交易的零假设下,每一个组成部分的惯性值应趋近于零。

综合以上内容,本文提出用以检测基金投资策略的衡量指标的模型为:

其中,T表示股票j在基金投资组合中出现的次数;N表示基金投资组合中所考察的股票支数,因本文以基金投资组合中前10位的重仓股为研究样本,所以N的最大取值为10;Rj,t-k为股票j在t—k期间的收益率,按照复利方式根据股票的日收益率计算出股票的季度收益率:

用来衡量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当Rj,t-k>Rm,t-k时,即股票i在t—k期的收益率大于同期的上证综合指数收益率,若wj,t>wj,t-1即基金增加股票j的持有市值比例,则M>0,表明基金采取追涨的惯性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杀跌的惯性策略。表明基金采取了卖高的反转策略;当Rj,t-k<Rm,t-k时,若wj,t<wj,t-1,则M<0表明基金采取了买低的反转策略。总之,M衡量的是基金在考察期内所采取的投资策略的综合效果,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追涨杀跌的惯性策略;如果M<0,表明基金采取的是买低卖高的反转策略。虚部数值的变化可将基金交易行为区分为新进入、完全退出和持仓调整三类。ImM(i)>0,表明本期增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减持了股票j;ImM(i)=0,表明本期股票,j退出基金的投资组合;ImM(i)=∞,表明新股票i进入该基金的投资组合。1表示对基金投资组合权重变化进行检验的时间跨度,当1等于1时,是对连续季度的投资权重变化进行检验;当1等于2或4时,检验的时间间隔分别为6个月或1年。本文对1分别取1、2、4时的惯性值M进行检验。k表示基金经理的投资策略是根据本季度或前k季度的股票价格波动所做的反映。当k=O时,M值反映基金经理基于本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当k=1时,M值衡量的是基金经理根据上一季度股票收益率所采取的交易策略。

二、实证结果分析

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用GTM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时,采用的是t—统计检验,本文考虑到每个季度的估计值不一定独立,采用Fama-MacBeth方法,对各个季度的横截面数据进行基金持股比例、收益率和M值的统计检验。实证检验结果见表1、表2和表3。

实证结果表明,全体股票、新进入股票这两列M值,其均值和中位数,不论是t—检验还是符号检验,都大于零,表明基金投资行为的惯易倾向显著。基金在有新进入股票时的M值,无论是均值还是中位数,都远远大于全体股票、退出股票的相应度量值,这表明基金在买入股票时,追涨现象十分显著;在只考虑完全退出股票时,M的均值和中位数都为负,即存在反转交易行为,这表明基金在卖出股票时,高卖的现象十分显著。

表3为基金持仓调整时的M值,本文将它作为衡量基金投资综合效果的参照。从表3中可见,对于持仓调整策略而言,虽然其惯性估计值的均值和中位数都非常小,但均为正值。例如,对于一个季度(k=1,l=1)的滞后回报,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均值分别为0.2116和0.1974,中位数分别为0.2066和0.1574。以封闭式基金为例,0.2116表明机构投资者在季度末持有的股票在该季度的回报率仅比上个季度开始时持有股票的相应回报率高0.2个百分点。这和Grinblatt,Titman和Wermers(1995)0.3个百分点的惯性估计值非常接近。随着滞后期的拉长,均值的估计值上升,而中数却仍然很小。此外,所有M估计值的分布都是偏斜的,中位数比均值小。在持仓调整的情况下,所有M值的滞后平均惯性估计值都为正数,并且在统计上显著,虽然显著值非常小。可见,不论以本季度股票回报率的变动(k=0)还是以上一季度股票回报率(L=1)作为决策依据,基金明显倾向于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

从投资的综合效果来看,当k=0时,M值的均值大多大于k=1时的均值。可见,绝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倾向根据本季度股票收益率的变动同向调整持股结构,即采取追涨的惯性投资策略。其中的原因,一是因为中国证券市场属于资金推动型的幼稚市场,当大盘开始启动后,个股存在着较大的上涨惯性;当大盘开始下跌,无论是绩优股、成长股还是垃圾股都同步下跌,基金只有采取趋势投资策略顺势、借势、甚至造势,才能赚取超额利润。二是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标准粗糙。目前,对于多种风格、不同风险收益目标的基金,各基金管理公司都采用基金净值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价。由于基金经理采用同一股票研究分析平台,又为了获取市场认同,在业绩上不输给同业,不得不采取谋求短期盈利的行为,导致选股和投资决策雷同和基金投资风格趋同。

三、结论及建议

第9篇:基金投资论文范文

到1998年初,全国共有各种基金近百家,总资产100亿元左右。1997年底我国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法规的推出对促进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98年3月23日,开元、金泰两只基金公开发行上市,这次封闭式基金的发行标志着我国基金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到2001年底,我国已有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34支,年末基金净值为847亿元。2001年9月,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2002年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出现了超常规式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2004年6月1日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终于正式实施,这无疑为我国基金业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建立我国基金评价指标体系的必要性

我国的资本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新兴市场,机构投资者在市场中所占比例偏低,实践表明,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代表具有专业理财优势、理性投资行为和规模经济效应,对我国资本市场结构的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基金还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降低金融风险、完善金融体系的重要工具;基金可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此外基金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提供了技术支持,成为各类养老金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渠道和理想的投资工具。

随着我国基金规模和种类的不断扩大,对基金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成为基金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首先,通过分析基金的风险和收益,获得有关基金投资操作的准确信息,避免投资者盲目投资而遭受损失,也有利于提升基金行业的公信力,增强基金投资者的信心;其次,通过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可以定量评价基金经理的业绩水平,基金管理公司也可以据此分析投资结果是否达到或超过了投资目标,总结基金管理成功的经验,从而促进基金管理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最后,建立基金评价体系还可以为监管部门的监管提供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管依据,将《基金法》维护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宗旨落到实处。

总之,基金评价体系的建立,对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促进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平竞争以及保证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业界一再呼吁尽快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基金评价体系。

我国基金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投资基金是一种将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由专业的金融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和操作,所得收益按出资比例由投资者分享的一种投资工具。根据现代证券组合管理理论,投资者的证券选择应该实现两个相互制约的目标即收益与风险之间的均衡。马科维茨(markowitz)1952年创造性地提出用数学期望来度量预期收益,用方差度量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即风险,从而建立了现代证券组合管理的主流理论——期望方差模型。进一步的,夏普(sharper)研究了单个证券的价格决定因素后,提出用β系数衡量单个证券的系统风险,即其价格波动相对于市场有效组合价格波动的敏感程度,这就是著名的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进而得出单个证券的期望收益率E(r)与β之间的线性关系即证券市场线(SML),用公式表示为E(r)=rf+β(rm-rf)。

单只基金相关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及解释

基金单位净值。

基金总资产-基金总负债

基金单位净值=—————————,

基金单位总额

该指标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的一个基金单位所代表的净资产值,基金单位净值一般应该大于1,在风险一定的情况下,基金单位净值越大越好,当基金单位净值小于1时,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管理人就会面临被赎回的压力,此时通常通过调整基金资产组合中所包含的资产类别来改善基金单位净值,如果遇到熊市,基金管理人可能宁愿出售基金资产变现,从而保证基金单位净值不至于太低这就是基金管理中“现金为王”的法则。

净值增长率。

期末净值-期初净值

净值增长率=————————,

期初净值

该指标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基金净值上升或下降的程度,持有期基金净值变动数包括本期基金净收益、期末投资未实现利得的变动数、本期基金持有人分配收益产生的净值变动数,开放式基金还包括本期因基金单位的申购或赎回而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一般而言,净值增长率的高低与基金资产组合的风格有关,按照证券市场收益风险均衡原则,净值增长率越高,表明其承担的市场风险越高,净值增长率越低,表明其承担的市场风险越低。

基金收益率(rp)。

基金收益率=净值增长率+分红收益率,该指标表明基金持有人持有期内实际收益率,持有人通常会将其与某一参照收益率作比较,由于不同的基金品种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水平不同,所以在选择参照收益率时一定要注意其风险特征,我们将用作某一基金或某一类基金比较基础的收益率叫做市场基准组合收益率,用rm表示。

基金总风险(δ)。

基金总风险通常用一段时期内收益率标准差来表示,它反映基金在该时间段内的收益率的整体波动程度,包括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

基金系统风险(β)。

基金系统风险是指通过基金资产组合将非系统风险最大限度抵消之后剩下的系统风险程度,也表示基金收益率的整体波动程度中与市场基准组合收益率协同变化的风险程度,如果将市场系统风险看作1,β可能大于1也可能小于1。基金系统风险是反映基金投资风格的直接指标。

基金超额收益率(rp-rf)。

基金超额收益(rp-rf),其中rf表示无风险收益率,对于理性投资者而言,无风险收益率应该是基金收益率的最低要求,所以我们将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叫做超额收益。超额收益通常是指由于基金经理的选股能力、构造投资组合的能力以及市场时机把握能力所带来的。由于从整体上而言,我国基金没有显著的时机把握能力,所以以下分析都是基于CAPM的单因素模型只考虑基金的非系统性风险分散能力。

内容摘要:伴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我国基金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然而,对于这一社会大众选择最多的投资工具理论界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对某一样本进行实证研究,包括业绩排序、有无选股能力或时机把握能力的证明等,对于基金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如何通过完整的指标体系全面描述基金、如何客观独立公正的评价基金管理人业绩的研究甚少,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入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