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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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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工作意见

第1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一、2011年度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1件,2011年。其中州人大建议1件、市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5件;主办13件,协办8件;市级领导督办的重点建议、提案6件(州提议149号、市建议49号、市建议59号、市提案5号、市提案7号、市提案73号办复过程中,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办理结果:A类5件,B类4件,C类4件。

二、承办工作的主要做法

机构健全一领导重视。

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及时成立了由局长杨敏任组长、督办领导任副组长、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复工作领导小组,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措施有力二明确职责。

局于5月11日召开了市工信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度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要求。及时成立了办复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将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办理,并作出书面通知,规定了办理时间,明确了具体承办人。要求主办件在6月30日前拿出初步意见;对协办件的答复意见要求要在6月10日以前将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二是承办人员具体负责登记、收集、协调、沟通、催办、核稿、联系、初步面商、会议安排、资料准备、痕迹材料的规范管理和定期的书面汇报等环节。三是承办科室负责人现场解答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补充后,文稿由局长审阅;局长根据面商反馈意见组织承办科室认真讨论修改答复意见。真正做到把事情办好,把事情办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达成共识三双向交流。

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与各界代表委员直接见面座谈,让代表和委员充分了解我局工作职责,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和途径。特别是对目前受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还不能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取得了代表和委员们理解和支持。

一方面可以查找我局工作中的不足,通过双向面对面交流。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机关形象、提高办事效益、强化服务质量。

共同解决四定期汇报。

局采取具体承办人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为做好201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主要领导与督办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共同进行讨论研究的工作方法,对各类建议、提案及时共商作出决策,并对答复意见严格审核;一是看文稿答复是否层次清楚、语气、格式是否达到要求;二是文稿答复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工作实际;三是文稿答复是否紧扣主题,中心明确、重点突出。

第2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议案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专人负责办理的责任制,由相关负责科室认真承办,推动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沟通,共同协商。

我局相关负责人积极与代表委员、提案委员电话沟通、上门沟通,听取代表委员、提案委员对办理的工作意见,解答提出的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第3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舍汇堤岸”为你整理了这篇市城管局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我局承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共29件,其中主办9件、协办20件。我局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遵循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化沟通、注重面商,狠抓建议的答复和落实,实现了我局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面商率、按时办复率、代表满意率的100%。现将我局工作主要措施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办理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

我局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城市管理的重要载体,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成效的一面镜子,列入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重要议题,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压实办理责任,限定办结时间,有力地保障了建议办理工作。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着“先办后复”“主办、协办同等对待”的原则,严格落实“快交办、重交流、有交待”的工作要求,所有主办件、协办件均已完成办理,协办意见也报送至主办单位,电子版答复件上传至市人大建议网上办理平台,纸质版答复件同时备案并上报,做到了“认真对待、积极落实、迅速办理”。

二、明晰流程,办理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承办工作中,我局统一办理流程,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一是规范办理回复工作。交办人大建议前,我局专题召开交办会,统一下发了人大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和办理格式文本,要求各承办部门明确专人,对建议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真查阅有关资料,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同时以办理工作为载体,举一反三,对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办理过程中,要求承办部门先与人大代表沟通,汇报建议中涉及工作的进展情况。办理完成后,承办部门将所有材料移交局办公室,我局办公室由专人对办理情况的文字材料及时进行整理,统一起草答复文稿,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再由主要领导审定后书面回复人大代表;二是规范建议管理工作。每件建议办理资料,我局均做到了代表建议件、回复件、征询办复意见表等齐全,实行“一件一档”,均存放在专柜,指定一人专管,形成交有依据、查有专人、办有结果、结有回音的规范程序。

三、完善机制,办理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

抓好交办、协调、督办等关键环节,坚持统一受理、分工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是我局完善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一是健全责任机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是协调督办责任部门,承办部门是直接责任部门,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推行了分管局领导主管、办公室督办与业务部门承办的“三位一体”工作责任体系。二是健全沟通机制,要求密切与人大代表沟通,做到办理前联系、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三是建立协调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办公室牵头协调,主办部门主动协调,协办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协商、形成合力解决问题。四是强化通报督办机制,在办理过程中,实行周报制,掌握办理进度,建立月通报制,在局长办公会上通报进展情况,并对进展滞后的部门,跟踪办理质量与进度,做到时间上、质量上、落实上督办,确保早完成、早落实。五是建立考评机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纳入局属事业单位、机关部门的年度考评范围,作为先进单位(科室)评选依据之一。

四、提高质量,办理成效得到进一步增强

第4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一、以人为本是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学生是大学的主体,以人为本,充分肯定学生在大学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同时也揭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

(一)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凸显了大学生的主体地位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人”的核心位置,凸显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引导学生、提升、激励大学生的功能,体现了尊重学生、了解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的作用,使思想政治工作更贴近学生,因而极大地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

(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凸显了大学生的主体作用

过去人们往往把大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简单的理解为政治说教、理解为通过强制性的手段去规范大学生的日常行为。这种工作理念忽视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内在动力,甚至违背了思想政治工作的初衷。思想政治工作过程是教育者和教育对象共同完成的过程,是引导、启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意识,在工作中最大程度地体现学生的价值,达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作用的过程。

(三)思想政治工作最终目的是为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就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他们的精神动力,而且要通过这种精神动力的内化,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而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开拓个人成才、成长的多样化途径的同时,帮助学生们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集体的总体目标之中,引导大学生在实现理想人生的过程中展示个人聪明才智和精神风貌。

二、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理念创新

总书记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思想政治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既要坚持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又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同志的讲话揭示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本质和基础,提出了思想政治工作与时俱进的方法和途径,为新形式下的当的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用的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

科学理论是对客观世界的理性概括,揭示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工具和武器。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要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辅导员头脑,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在采取上大课、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的同时,通过互联网、新鲜的手机软件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达到形象生动的教育效果,事与理、情与法、形与声有机地交融在一起,寓教于乐,相得益彰,使学生们在轻松的氛围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思想境界。

(二)用换位的思维理解学生

思想政治工作是以人为对象,研究人的思想、行为的一门科学,从根本上讲,它涉及到人的思想、观念和情感领域。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为学生着想,急其所急,想其所想,办其所需。如果用强制堵塞的办法去做思想政治工作,非但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一些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

(三)用满腔的热情关心学生

关心学生来自对思想政治工作强烈的责任感。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务实的原则,要帮助学生解决最关心和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思想政治工作不能空对空,不只是读读书念念报,单纯的说教,要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为学生办实事。学生产生的许多思想问题大多是由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发的,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有关。要解决他们的思想问题,必须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去升华他们的思想。

(四)用平等的态度尊重学生

心理学告诉我们:人们往往都有受人尊敬、获得友谊和被人关怀的需要。这种需要得到满足,就会产生积极的、愉快的情感体验。反之,这种需要收到抑制,就会产生消极的、不愉快的情感体验。因此,我们在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时,必须尊重学生,尊重学生是大学思想政治工作中最起码的品质。不懂得尊重学生的同志,很难得到学生的尊重。

(五)用内心的真情感召学生

思想政治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首先要对学生动之以情,付之以爱。要把学生放在与自己平等的位置上,交流感情,沟通思想,用心交流。其次,要晓之以理,以理服人。思想政治工作要讲道理。所谓讲道理,就是要善于用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用党的路、方针、政策,用党的优良传统,用民族的传统美德去教育启发学生。讲道理要力戒“训人”。如果我们采用的还是那种我讲你听,我训你受的方法,不仅达不到预想的效果,还可能起到相反的作用。

(六)用良好的形象影响学生

第5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残疾女孩朱慧锦今年被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两个月后,学校以电子档案体检表中没有写明左手残疾取消了其入学资格。但在朱慧锦的书面高考体检表中,注明了其左手残疾的事实。

前日上午,湖北省招办黄先生说,阳新县人民医院给省招办提交了《关于朱慧锦同学在我院高考体检的情况说明》。

在这份说明传真件中,记者看到,医院称体检医生疏忽了她左手残疾的情况。体检资料录入结束一周左右,原保健科主任、校核员程正金发现朱慧锦左手残疾,通知她复检,并嘱咐外科体检医师邢金莲将复检结果写在体检表上。

邢金莲称,复检资料后来交给程正金,但程没有通知录入员修改电脑资料。由于程正金去世,原因无法查证。

湖北省招办黄先生说,阳新县人民医院已就此事向招办作出了深刻检讨。

第6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关键词:大师工作室;民间工艺;人才培养模式

民间工艺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和传承着传统特色的文化基因。积极进行濒危的民间工艺的抢救与发展,对传承与弘扬我国文化具有重要价值。湖南是楚文化的发源地,民间工艺品类和技艺都是十分丰富,工艺种类在全国名列前茅,如湘绣、织锦、竹编、木雕、石雕、蜡染、剪纸、年画等。这些民间工艺代代传承,创造许多有价值的艺术品。由于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和城镇化快速推进,民间工艺发展举步维艰,面临人才断层的危险局面,传统师徒制培养无法满足市场需求,随着高职教育快速发展,现代学徒制迅速掀起,为解决这些民间工艺美术人才的培养提供很好的途径。

现代学徒制源自于德国,最显著的特点是:双主体、双身份。双主体是学校和企业共同育人;双身份是学生兼有学徒和学生两重身份,这是德国经济飞速发展的秘密。现代学徒制源于传统的师徒制,但与它又有着巨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学历层次的高端性。传统的学徒制主要培养初等工匠,主要学习技艺。现代学徒制在学历层次应该更高,目前而言有中专、专科,将来还可能有本科层次、研究生层次甚至博士层次,而且教育过程应该是终身制。第二是技能培养的超前性。现代学徒制是培养为将来技术升级的高技能人才,不只是着眼于当前以及几十年前的技艺、技能。第三是师资队伍的开放性。师资队伍建设要与时俱进,除了加强与本区域内行业企业对接,还可以将行业、企业中的技术骨干有丰富经验的技师都纳入师资队伍之中。

为了更好的发展湖南的名片“湘绣”,为企业培养高端的湘绣技能型人才,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设了湘绣专业,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以“大师工作室”为平台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一、刘爱云大师工作室的运作现状

为解决湖南省湘绣产业的发展中高级技能型人才缺乏的瓶颈问题,在湖南省政府、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联合湘绣研究、湖南省湘绣城集团有公司等知名湘绣企业,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置了湘绣专业,并聘请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刘爱云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设立了刘爱云大师工作室,这是学校、企业、政府三方共合作办学的成果,其运作模式如下:

1.学校提供资金和教学场所,配备教学和实训的相关设备设施,聘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湘绣的代表性传承人刘爱云大师担任大师工作室主持,邀请企业技术骨干担任教师,同时在学校内部组织优秀教师共同成立湘绣教学团队,并选派管理人员做好刘爱云大师工作室的日常运行。

2.湖南省政府、省教育厅十分重视湘绣专业,将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湘绣专业纳入省重点支持专业,在招生政策以及办学给以大力支持,对刘爱云大师政府给予特殊津贴,同时对湘绣专业的学生给予专项资金补贴,生均达到了4000元每人每年,吸引了很多学生报考该专业,是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

3.湖南省湘绣研究所和湘绣城企业集团公司等湘绣企业实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在培养的过程中捐助湘绣教学的设备,按照湘绣工艺的实际操作流程,设计和布置湘绣实训工作室,选派技术骨干到学院担任实训指导教师,共同制定湘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并为学院培养湘绣后备师资队伍。企业还设置了湘绣奖学金和助学金,对优秀学生和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资助,同时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便利。

二、刘爱云大师工作室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探索

(一)校企合作联合开放专业课程

以刘爱云大师工作室的教学团队为核心,校企合作共同开发课程,聘请企业专家参与课程的开发,企业专家作为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人员,将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工作知识融入职业教育课程。企业专家为学校专业教师提供的咨询作用主要体现在他们能为课程开发工作提供湘绣的岗位内容和必备的职业能力,并为湘绣课程内容需要的工作知识和工作经验等细节问题提供咨询。将行业人士和企业专家引入职业教育课程开发过程,能够充分发挥其在职业现场第一线的优势,课程开发内容与行业企业需求接轨,符合企业发展需要,根据最新的岗位技术标准和企业技术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制订完整的、更新及时的课程计划用于实施教学,这样的职业教育课程无疑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发展,而且为学生日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湘绣专家、企业骨干及校内专家、教师的共同努力下开发了湘绣的核心专业课程 8 门,通过实践检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校企合作开发专业教材

为了更好地培养湘绣人才, 学院组织企业专家和学院专家的教学团队负责开发湘绣教材,经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企业的积极参与,共同开发了湘绣专业教材:《湘绣》、《湘绣技法》、《湘绣制品》、《湘绣简史》等。

(三)优化教师队伍,打造适合职业教育发展的教师团队

要培养优秀的湘绣人才就必须有一支优秀的教师团队。学院对湘绣任课老师进行了优化,聘请湘绣研究所退休的一批省级刺绣大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并选取优秀教师担任湘绣团队教师,其中具有多年艺术设计与管理实践经验、获得科研项目的教授、副教授等,也有充满朝气的年轻教师,形成了资深专家“传、帮、带”,年轻教师“教、学、研”的局面。在师资队伍的建设方面实行岗位互挂的做法, 学院对企业的技术骨干定期进行培训,给予技术骨干教学方面的指导,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同时为学校培养后备教师;安排专任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 学习企业的先进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打造一个实力强大的双师型教师团队,为湘绣人才的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订单式人才培养

湘绣知名企业联合学校共同招生,实现招工与招生共同进行。学院依托湖南工艺美术职教集团的相关湘绣企业,与湖南湘绣研究所、湖南湘绣城企业集团、金球湘绣、再红湘绣等湘绣知名企业签订了湘绣订单人才培养协议,同时与一批湘绣知名企业合作, 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实训和实习提供良好的场所;制定了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在实习期间统一为学生发放一定的补贴并提供住宿,为湘绣专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条件,缩短了学生与企业的距离,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技能,实现了学校与企业了无缝对接。

在“刘爱云大师”工作室的基础上,为提升湘绣的影响力,学院同时成立了“湘绣设计研发中心”,下设绣稿创新设计部、材料研发部、工艺开发部等部门,集中优势力量,组建人员组成创新研发团队,具体负责湘绣创新研发工作,开发新产品,在绣稿设计、材料、技法、工艺、装裱等方面不断创新,同时承接企业订单,将真实的订单项目引入课堂,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实现学校与企业的无缝对接。组建由校内的美术教师、湘绣刺绣大师、服装专业教师、陶瓷专业教师、雕塑专业教师、工业设计专业教师、室内设计专业教师、平面设计专业教师和校外聘请的纺织材料专家、化工材料专家、纤维艺术专家、装裱行家、企业家等人员组成的创新研发团队,具体负责湘绣创新研发工作。 目前湘绣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功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技法工艺上的创新; 二是湘绣题材上与当代名家绘画作品接轨,不断拓展湘绣题材。

依托专业与企业合作承接全国最大的刺绣产业湖南星沙湘绣城、 湖南省湘绣企业进出口总公司等企业湘绣设计与制作订单生产任务,为他们进行湘绣礼品的设计与制作、服装刺绣、绣花设计加工等,学生在真实的职业环境中了解工作过程和质量要求,提高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同时能够不断地吸收和消化新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 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不断进行总结,及时反馈到教学中,并在教学中及时地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创作湘绣精品,打造高端湘绣产品,不断提高湘绣产品的附加值。

学院承接企业订单,并将订单项目导入课程中,让学生在真实的项目中实训,所有的绣品,从设计到制作全部由学生自主参与,企业技术骨干和学院的专职教师全程指导,学生在真实的项目中学到了湘绣设计与制作的完整工艺流程,全面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设计制作能力,为学生将来职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湘绣专业自2006开设以来,以“刘爱云大师工作”为平台,培养了一大批高技能的湘绣专业人才,为振兴湘绣产业提供了智力支持,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大师工作室”为平台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是民间工艺美术人才培养的典型案例,值得我们研究,具有推广价值。

参考文献:

[1]李湘树.湘绣史话[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1988.

[2]曾应民.手工艺大市场―――湘绣走向世界的启示[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

第7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开展定向视察工作的建议

建德市人大:

   今年,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效能建设年”活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效能建设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年初xx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近期xx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开展了《深化实施“红盾工程”、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争创人民满意单位》 主题创建活动,并邀请xx市人大对工商工作开展定向视察。这些都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政府诚信、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是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措施。

近年来,我局在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在xx市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很抓干部作风建设和依法行政,先后推行了规范干部行为的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们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干部形象、服务效能、服务质量、公正执法等方面,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局从加强队伍建设,主动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恳请市人大参照杭州市人大的做法,对我局开展定向视察,旨在通过人大的定向视察,自我加压,促使工商干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依法行政,真正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公正执法、人民满意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

现在,我们就市人大对工商工作开展定向视察,提如下建议:

一、视察的人员

建议在视察人员的安排上,是否可以选择一些与我局职能相关的行业如经济建设、行政执法、纪检监察和乡镇等部门、单位的人大代表。

二、视察的范围

建议定向视察在局机关、各工商所和个协、私民协、消协范围进行。

三、视察的内容

建议定向视察的内容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围绕建德市党代会提出的三年奋斗目标,发挥工商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方面的情况。

(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方面的情况。主要是:1、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情况。2、秉公办事,公正执法情况。3、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情况。

(三)队伍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意识,对待办事群众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以及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建德市委“六严禁”和内部制度、纪律等情况。

(四)重要工作和创新服务方面的情况。

(五)人大认为需要进行视察的其他方面的情况。

四,视察的形式

建议:视察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期视察每年不少与2次,不定期视察根据需要而定。

五、视察的方法

建议:视察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听取我局各科所的汇报;二是检查汇报的有关内容;三是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和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提出意见、建议。

六、接受市人大定向视察的工作打算

如人大对我局开展定向视察,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邀请人大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群众监督,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切实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准的有效举措,是促进工商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它既是形势任务的要求,也是自我建设的要求,更是履行职能的要求。因此,我们将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宣传发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到位、措施方法到位,高标准、严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实施。邀请人大定向视察工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我们将切实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搞好工作日程安排,明确目标任务;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充分调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自我加压,加强监督,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围绕中心,抓好结合。围绕xx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勇于实践,锐意创新,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结合起来,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提高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廉洁自律,树立工商新形象;三是与年度责任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人大定向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列入科所责任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不搞花架子,不流于形式;四是与省工商局“红盾工程” 系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互相渗透,互相补充。

    (四)健全制度,注重长效。邀请人大定向视察工商工作,对工商部门来说是一次重要的社会链接,对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认识工商、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推动工商工作必起到很好的作用。为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我局拟建立工商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性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底要向市人大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2、接受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在执法检查中,视情邀请人大代表现场参与或开展专项检查。

     3、聘请执法监督员制度。拟聘请当地人大代表担任工商执法监督员,对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注册大厅等窗口部位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以及工商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

第8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一、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法律依据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称《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2007年10月23日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的联系和配合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对《暂行规定》作了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级检察机关的职责职能,强化了可操作性。以上文件的颁布施行为检察机关同步介入事故调查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介入人员的地位及职责却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查办其背后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陷于被动地位。

二、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困惑

(一)介入人员地位不明确

《暂行规定》要求,事故调查组邀请同级检察机关参加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和检察机关所派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紧密协作,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各自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调查工作。但是检察机关所派人员是否属于事故调查组成员存在异议,导致介入过程中与事故调查组关系定位不清,影响介入效果。实践中,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多数是作为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在调查组的直接领导下,从事具体的事故调查工作,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这样,检察机关在事故调查中的地位含糊不独立,直接后果是“种好了别人的田,却荒了自己的地”。

(二)介入任务不清

《实施办法》明确反渎职侵权部门作为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的职能部门,但是对检察机关参与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却界定为受理举报、接受线索;发现并侦查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造成反渎职侵权部门在介入过程中职责含混不清,影响了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的效果,不能同步开展检察调查掌握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手资料。

(三)立法过于宽泛模糊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7月26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该规定对罪的立案标准作了明确、具体的释义。其前7条较好理解,但第8条“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第9条“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较难把握。由于没有明确具体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各地司法机关认识不同,掌握政策不同,对一起案件认定也就不同。第8条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渎职犯罪行为造成的非物质性损害后果,其表现形式不像前7条规定的危害结果那样具有直观性和可计量性,而是要通过对社会动态(群众反映、社会秩序等)的综合表现才能呈现出来。第9条的“遭受重大损失”也没有明确的解释。在犯罪后果的解释上,我国刑法历来坚持客观化的立场,主张犯罪构成中的物质损失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所谓间接损失;要求损失的认定需有明确的证据支持,而不是基于大致推断。非物质性损害结果渎职犯罪因没有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尽管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但却没有达到现行立案标准中损害结果的硬性数额规定,造成对此类渎职行为在立案、侦查、、判决等司法认定方面,面临诸多难题和尴尬局面。

三、检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工作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介入事故调查的法律定位

检察机关事故调查是司法调查,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总体上是行政调查和行政归责,因此事故调查不能代替检察调查。检察机关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但不是事故调查组成员,要立足检察职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实践中,生产安全领域的监管部门为安监部门、消防安全的监管部门为消防机构,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其调查组的牵头部门也多为相应监管部门。而检察机关介入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方向即为上述监管部门,二者关系属于天然对立。根据《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可见,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成员仅限于行政机关,对于检察机关则属于被邀请参加事故调查,并非事故调查组成员。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及其所派人员应当独立参与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但独立并非对立,仍应当强调检察机关与事故调查组要互通情况,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检察机关的同步介入调查不仅是调大安全事故背后的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职务犯罪行为,更多的是最大限度地掌握事故发生的各类原始资料,防止有关部门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销毁证据、涂改证据、串供等不利于刑事侦查的不法行为,加强对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行为的事前、事后监督。

(二)《事故调查报告》中增加安全监管部门责任认定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事故调查组召开的有关会议,应当及时通知检察机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和检察机关在事故调查和案件查处工作中,要互通情况。对于检察机关调查中发现安全监管机关有关人员有渎职行为、涉嫌渎职犯罪的,检察机关介入人员应当根据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准确论证,并向事故调查组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中应当根据检察机关的意见明确表述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处事故所涉渎职犯罪打下基础。

(三)尽可能完善立法

1.形成统一的事故类型、等级标准。对火灾、环境污染等事故也参照《条例》的规定按照死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区分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并且,检察机关介入重大责任事故中的“重大”不应当界定为事故等级,而是对责任的界定,区别于一般行政责任。必须明确渎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查清造成损失后果的具体行为究竟是哪个或哪几个。造成渎职罪损害结果的责任人员,应按照其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渎职罪责。侦查取证时应注意划分直接责任人员和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而且还要划清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2.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对非物质性损害结果进一步具体化。由于渎职罪非物质性损害结果相关条文的概括性,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或不完善,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改进。目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总结过往判案的基础上,使这些非物质性重大损失获得进一步类型化和确定化的规定。明确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等模糊性用语的法定情形。对于渎职侵权的“情节严重”应采取列举式规定,凡是符合明确规定的“情节严重”就必须排除适用“免予刑事处罚”、“宣告缓刑”。此外,还应具体规定与犯罪情节相对应的量刑标准,合理设置量刑幅度。

(四)扩宽渠道,强化监督

在城市化建设经济发展大局的背景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未批先建的现象,致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不知情,必然导致监管缺失的情形,给查办渎职犯罪带来困难。为此,检察机关可以在重点的生产、经营企业或有关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设立检察联络室,派驻专门的检察工作人员,近距离、直观地对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对那些规模较小、管理与设施较为缺乏的生产经营企业容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进行事前预防。

参考文献:

[1]陈冰琪:《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结果初探》载于2010年8月《法学研究》154-155页。

[2]李文生主编,《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4月第一版,第107页。

第9篇:人大工作意见范文

一、建章立制,增强人依法履职的活力

镇人大为了正确处理中心和本职的关系,明确了工作定位,提出并实行了“三个围绕”:一是围绕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的正确执行开展工作;二是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责;三是围绕经济建设提供保障。最大限度地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这三个围绕,镇人大制定实施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重点。如:审议镇政府工作报告,将重点放在关系全镇经济发展的项目建设上;提出意见和建议,重点放在村民关心的文明生态村建设上;检查和视察,重点放在公路和园区建设上;评议工作,重点放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如:为了将县委开展“优化环境、加速崛起”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落到实处,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人大代表对镇财政所、司法所、土地所、地税、派出所、电业所、法庭所等所站进行了工作评议,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批评和建议。这样,实施了依法监督,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今年共承办了12条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满意率达100%。

二、依法开好人大主席团会议和人大代表会议

根据《组织法》和《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法律和法规的有关程序,定期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在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方面,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深入基层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第一手材料,同时组织召开主席团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主席团报告进行初审定稿,做好会议各种材料的印制工作,确保了人代会的质量和人代会的顺利召开。今年以来,圆满完成了镇人大、政府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监督

为了使人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镇人大主席团建立和实行了月例会制度。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并邀请镇长及本镇的县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小组长列席,主要是通报全镇主要工作、讨论研究有关人大工作的重要事项、决定和部署人大相关工作。实行月例会制度后,使镇人大工作由过去的随意性、粗放型、松散式向计划性、程序型、具体化方面转变。使人大工作更有效地与本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基层的民主法制建设紧密地融合为一体,使人大工作有的放矢,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如:在今年7月份的镇人大主席团例会上,听取和审议调整和扩大工业园区的规划时,组织本镇的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对园区规划地进行了实地视察,经过充分讨论后,作出了相关决定。会后,镇人大又组织全镇人大代表对全镇工业企业和园区规划区进行视察,使人大代表对全镇经济发展和园区建设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激发了为园区建设增智添力的积极性。人大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也影响和带动了广大群众建设园区的热情,在较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土地置换和清障,使园区很快地进入了实质性建设。今年,共组织人大代表统一活动7次,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达62人次,人大代表履职活动,对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发挥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四、做好联系代表和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一是我们人大主席团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克服了种种困难,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深入各代表小组,走访代表,倾听代表和群众的呼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积极解决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是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是我们人大主席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共受理群众来信2件,来访7人次,对于一些重要的信件、来访及时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检阅,并转交有关部门及时办理,使案件得到妥善的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大工作是围绕着全镇的工作大局,本届以来,在完成人大各项工作的同时,配合党委、政府搞好中心工作,积极组织代表带头和带领广大群众参与全镇的各项经济建设,保证了各项经济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了镇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