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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伦理学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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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伦理学论文

第1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由于文化差异会影响到学生的交际水平,因此,教师在法语教学过程中首先要向学生介绍法语的文化背景,让学生在一定程度上了解法语文化,熟悉中法的文化差异,如果教师只关注单词和语法结构,会极大地挫伤大家的积极性,定期组织学生表达自身的法语思想学会在适当的场合运用适当的法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在这个过程中指出学生的问题,尤其是文化方面的,适当罗列一些日常生活的例子,让学生了解法国人说法语的习惯,这样能够更形象生动的展现出中法文化差异,学生能够准确恰当地说出法语,避免只讲述法语语音和词汇的情况。此外,教师应该多比较中法文化,增强学生对法语文化的敏感性。

2.教师应持续进行法语教学学习

教师应该不断为自己充电,进行法语学习,尤其是文化方面的变化,日常积累时不能只上升法语基础方面,应该重视法语文化方面,多阅读这方面的小说、多看这方面的电源、多听这方面的音乐、多关注这方面的网站等等,总之,让自己爱上法国文化,只有这样才能深刻理解法国文化,在课堂上能够更好地向学生展示,提高学生的兴趣,进而提高教学效果。

3.法语课堂上多进行法语语境训练

为了锻炼学生的能力,可以以课堂讨论的方式,讨论的范围主要是法国文化方面,这些也是学生关注和感兴趣的,刺激他们多说,还可以模拟法国的日常生活场景,用法语展现出日常生活,通过学生的广泛参与,既掌握了法语,也熟悉了法国文化,此外,还能够发现学生身上的文化问题,及时纠正,效果显著。

4.要求学生课后多了解法国文化

课上,教师可以播发一些积极向上的法国电影和音乐,提高他们的法语文化素养,教会学生如何在有限时间内掌握法语学习方法,这些是书本上学不到的,需要学生慢慢领悟,但是由于课堂上的时间有限,只靠课堂上的有限时间是远远不够的,此外,由于课后的时间比较多,教师多鼓励学生阅读法国书籍,书籍能够反映出一个民族的生活习惯、文化特点等等,还要多看法国电影、多听法语音乐、多浏览法语网站等等,此外,教师可以给学生布置作业,让学生课下以组的形式查找资料,并进行整理,上课时按组进行汇报,这样能够增加学生对法国文化的了解,并且还提升了表达能力,总之,通过这种多途径的学习,能够让学生感受法国文化,深层次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和风俗习惯,进而提高自身的法语能力,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语法上比较中法文化

由于两个国家的文化不同,导致这两种语言的语法句子结构不同,汉语中很多句子没有主语和谓语,但是法语句子中必须有主语,这充分显示了两种语言的差异,尤其法语重形式的特点反映了法国民族文化,因此,教学中比较法语和汉语之间的差异非常重要。

6.结束语

第2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1.1PBL教学法PBL教学法是美国神经病学教授Barrows于1969年在加拿大首创。该模式以临床问题为切入点,以探究自学为主要方式,进一步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PBL教学法分两种:一种是纯PBL教学法,也叫经典PBL教学法,即整个课程只设置一种教学方法;另一种是混合型PBL教学法,也叫非经典PBL教学法,课程设置以PBL教学策略为主的两种以上教学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满足学生需求。PBL教学法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我国,近些年一些护理教育者将该法引入内科护理学教学中,收到了良好效果。在普招专科护理专业内科护理学教学中应用PBL教学法后,学生期末成绩、病例分析题成绩均明显高于接受传统教学法的学生,对PBL教学满意度也高于传统教学法。护理本科生同样也对PBL教学法评价较高,认为该教学法使他们查阅资料、分析和口头表达等能力得到提高,对学习内容更容易理解及掌握。赵莉萍对高职护理专科班两个组的内科护理学教学分别采用传统教学法和PBL教学法。结果显示,PBL教学组在提高学习兴趣、沟通技能、分析推理能力及师生交流能力等方面明显优于传统教学组,但学习节奏及学习系统性的认可度低于传统教学组。因此,PBL教学法虽然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但也存在耗时、节奏慢等不足。熊良圣等也指出,接受PBL与LBL结合教学的学生在考试成绩及对教学法的评价方面高于单纯接受LBL或PBL教学的学生。PBL教学法最近几年得到众多研究,普遍的结论是有益于教学,起到教学相长作用,但也存在不足之处。西方发达国家的部分院校已逐步放弃了单纯的PBL教学法,而采用在PBL教学基础上增加理论教学内容的教学模式。我国越来越多的教育工作者倾向于非经典PBL教学法,认为与其他教学方法结合的PBL教学,能够互补增益,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中职生年龄较小、自学能力和自律性较差,机械套用PBL教学法不能取得良好教学效果。同时PBL教学法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领导和组织能力、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操作技能,并有充足的课前备课时间;要求学生有充足的学习时间与查阅文献及归纳总结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整个学习计划有效地实施和完成。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教学内容灵活使用PBL教学法,可以取得良好教学效果。

1.2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由美国哈佛商学院倡导,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案例都来自真实情境或事件,教师在教学中扮演设计者和激励者角色,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该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意识。案例教学法到了20世纪80年代才受到重视,尤其是1986年美国卡内基小组(CarnegieTaskForce)在《准备就绪的国家:二十一世纪的教师》(《ANationPrepared:Teachersforthe21stCentury》)一书中,特别提出案例教学法在师资培育课程中的价值,并将其视为一种相当有效的教学模式。而国内开始探究案例教学法,则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栾娈在中专生内科护理学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与传统教学法比较,发现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兴趣及教学参与程度,调动学生学习能动性。在护理本科生中应用案例教学法也取得显著成果,案例教学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能力、临床思维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因此,应大力推广案例教学法。但案例选择要经典和难易适度。李健芝等指出案例编写要具有真实性、客观性,有利于启发学生临床思维;要有明确的目的性,突出教学内容;要与时俱进,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过程,注重培养其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案例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案例的选择与设计。案例要具有科学性、典型性和多样性,要紧扣内科护理学重点和难点,以保证内科护理学课程授课效果。教师在选择案例之前,要进行充分的调研,精心设计案例讨论的每一个问题,保证问题间的联系性;教师要经常到临床收集病例,斟酌选取适合的教学案例,避免随意性和不完善性,且表述清楚,保证学生听得明白,以达到互动效果。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学生是分析资料、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体,教师仅仅起引导和鼓励作用。教师要引导学生梳理思维过程,鼓励学生主动参与病例讨论,调整讨论内容和深度,争取获得最佳教学效果。案例教学法能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到自己已经在以“准护士”身份参与真实病案的护理讨论,有助于其工作后的角色转换。

1.3情景教学法情境学习理论是1990年前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JeanLave教授和独立研究者EtienneWenger提出的一种学习方式。情景教学法是由教师组织、学生配合,以护理某一情景患者为内容的教学方法。在该教学过程中,师生间有双向或多向信息传递,从而实现交流和相互促进。情景教学法通过实物演示、角色扮演等模拟医院的护理场景,力争做到学习与临床实践零距离。李云丽对情景教学法在中专生内科护理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显示,学生对情景教学法满意度较高,基础知识成绩及综合素质均得到显著提高。情景教学法符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护理人才的要求,是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有效方法。该教学法应用于专科内科护理学教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部分学生认为情景教学法可以提高其学习兴趣,促进知识掌握,提升临床应变能力,因而支持在内科护理学教学中引入该教学法,并积极参与演示。王思婷等的研究表明在本科护理专业内科护理学教学中采用情景模拟教学法,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有了明显提高,大部分学生经历了由生疏到熟练的进步,能够记忆所学技能的要点,学生均反映,亲身体会和实践如何在模拟人和患者家属身上收集资料、进行系统评估和护理技能操作,比在课堂上单纯学习理论知识收获更大。情景教学法成功的关键是情景设立和角色扮演。现代高科技电子产业为高端模拟技术提供了保障,学生轮流扮演患者和护士,模拟临床场景进行护理评估,总结护理诊断,拟定护理措施。这就要求学生有一定表演能力,所以课前教师应让表演能力强的学生指导其他学生扮演患者。教师既要熟悉患者习惯的表达方式,也要熟悉护士护理患者的程序和沟通技巧。情景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评判性思维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能力,因此,应注意调控课堂节奏,学生会因认知能力不足而导致课堂纪律散乱。

2临床实践教学方法研究进展

2.1临床路径教学法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而制订的一个有时间限定的诊疗计划。20世纪80年代美国第一次将其应用于健康照顾系统,1995年哈佛医学院首次将临床路径理念与临床教学有机结合起来,为患者提供高质量、低成本的医疗护理。2005年引入我国,2009年我国正式启动临床路径管理模式,以临床路径为平台对医院实习生进行教学,该教学法称为临床路径教学法。张园园等将临床路径理念引入护理本科生临床实习带教管理中,取得了较满意的效果。临床护理路径规范了临床带教模式,更新了教学思路与方法,调动了护生学习的主动性,增强了护生护理工作的法律意识。临床路径管理模式目前固定在112个病种,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的应用没有规范化,缺少成熟的标准,一些临床路径带教只是根据本医院情况自行拟定的,特别是缺乏对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的研究。笔者认为应该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带教模式,统一标准,规划不同学历护生临床路径带教模式。

2.2循证护理教学法20世纪90年代初Albadicenso教授在循证医学基础上提出循证护理的观点。循证护理教学可提高护生评判性思维能力,帮助护生转变护理观念,在护理实践中自觉运用批判性思维对现存的实践模式寻求实证,展现更多的理性思考,用科学证据而非经验和直觉决定护理行为。国内循证护理教学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这方面正规的师资培训,也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材。目前都是小范围开展,研究时间和研究对象都有很大局限性,应用效果可行性评价和反馈依据不够充足,这都给本研究带来很大困难。笔者认为应该扩大研究范围,探索出可行的循证护理教学方案。

3小结

第3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检验医学内容更多的是形态学及抽象的生物学反应等常规示教不可能确切表达的内容。多媒体技术以视频、图片、动画等多种教学手段可以将微观、抽象的内容转换成形象、宏观可视的图片或动画,能给学生呈现生动形象、直观的教学内容,理解准确,记忆深刻,又便于教师的控制,具有使用方便、简单实用、控制灵活等特点,提高学习效率,活跃课堂气氛,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在,幻灯在课堂中应用最广泛,每位教师应多掌握幻灯制作的技巧,在传播知识的同时,注意美观,条理清晰,可以插入各种有寓意的图片,甚至是学生们感兴趣的热点,偶像,比如当介绍自身抗体检查时,可以插入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明星:迈克尔.杰克逊,但多媒体技术并不能完全代替传统的板书教学,教师仍然要利用板书在重点和难点进行详细讲解,做为补充。

2精选教材

医学专业使用的教科书,与现代检验医学相比,内容滞后,脱离实际较远。比如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检测,抽血时间现在已经改为0、1、2小时各抽血1次,而《健康评估》第3版教材仍是0、30分钟、1、2、3小时各抽血1次。目前,教材种类繁多,要精选能反映最新理论,贴近实际,指导实践的教材。有些教材,学生毕业工作后几乎不再使用,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和指导临床工作。检验项目的卫生行业标准每年可能都会更新,教科书很难跟上这个速度,所以授课时,将现在的新理念,新标准传授给学生,免得理论与实践严重脱离,使学生在生产实习时能更快的融入临床实际工作,思维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教师在备课时,要精通教材,并尽量博览本学科各种权威书目,向学生推荐参考书籍,了解学科的新进展,新理论,不断提高学术水平,方能具备教师的基本素养。

3检验医学与临床医学的沟通应是教学改革的重点

长期以来,临床与检验缺乏沟通,造成双方不信任,不理解,不尊重,很难确保医疗质量。近10年,越来越多的检验专家提出检验与临床沟通的重要性,并已经在切实的做着这样的工作,学会与临床沟通是检验人才的发展出路,也是检验医学学科发展的必然。检验人员要学习临床知识加强临床意识,主动参与临床的诊疗中。临床实验室工作的核心是检验质量问题,ISO15189文件的核心是医学实验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强调医学检验的分析前、中、后全过程的管理。这个过程需要所有医护人员的配合与理解,比如分析前,具体工作全部由医师和护士来完成,这就要求医护人员和检验人员必须加强交流与协作,相互学习、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医生申请检验项目,需要医生对该项目的适应证、临床意义、采集要点等完全知晓,而且医生应知道实验室都开展哪些项目,如何选择。临床医师对检验项目深层次的理解及横向知识略显不足,需要与检验科沟通、联系。标本采集是检验质量的重要环节,可以说不合格标本大部分是检验分析前造成的,尤其标本采集过程,需要采集人员掌握采集手册,也需要检验人员进行宣教,保证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在分析后质控中,帮助临床医师正确分析、合理使用检验报告,对所测结果进行合理解释,并收集临床科室或患者的反馈意见、接受合理建议、要求、改进检验科工作,或开展新业务,满足临床需求。分析后的临床沟通工作在微生物学检验中尤其重要,微生物检验医师要参加临床的会诊,并要给出合理的建议,指导临床合理应用抗生素,监测所在医院的耐药谱,细菌谱等等,这些将提升医院感染疾病的诊疗及感控水平,这就要求检验人员有一定的临床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林发全等认为无论在校教育,或是在职教育,检验医学应该改变过去不重视检验与临床沟通的教学状况,在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或临床医学概要等课程中增加检验与临床沟通的专题内容。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4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要组织好案例教学,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环节是选择合适的、恰到好处的案例.教师在案例选择上应考虑学生的专业方向,所选案例要体现鲜明的专业特点和教学目的,如关于决策分析问题,对经济管理方向的学生可以讲信贷风险综合决策问题,对信息专业的学生可以讲电站建设问题.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要采取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案例,这样既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能对学生专业课的掌握起到促进作用.案例的选择要有趣味性和代表性,并且能充分体现运筹学的思想方法,如背包问题、七桥问题和报童卖报问题等,学生学习起来饶有兴趣,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但是目前大多数高校专业教师缺乏企业实践经验,学校也缺少统一案例库和案例教材.这就要求高校采取一定的措施和制度,充分地调动各专业教师和学生、各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地挖掘相关案例资源,建立和完善案例库.

2结合现代教学手段,采用多种教学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授课的方式上除了单纯的板书教学,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也日趋成为常态.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和声音等不同的方式来展现运筹学的内涵,可以很大程度上增强学生的数学应用水平.不再受版面限制的高效率的电子板书,课程信息量更大,而且教师可以根据授课需要,随时将需要的内容呈现在学生面前,使得学生更好地理清问题脉络.强大的图形和动画功能也是多媒体教学中的一个着重点.如讲授运筹学中图解法时,利用动画演示搜寻最优点的整个过程,学生会感到更清晰生动.多媒体教学中运用各种数学软件,如Mathematics,Matlab,Lindo等,进行数值模拟和验证结果,这样可以加深学生对模型和算法的理解,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提高学生的运筹学应用意识和能力.在教学中,要精心挑选简单、直观和生活化的案例,除了图片和动画外,必要时还可利用超文本技术链接视频和计算机互联网络等,以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优势.通过让学生分析一些有专业背景的、综合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案例,达到增强学生应用意识,掌握应用方法的目的.如在讲授曲线拟合这种抽象的近似方法时,可以将原子弹爆炸产生的蘑菇云对应的曲线作为研究对象,除了演示曲线拟合的近似动画,还可以链接一段原子弹爆炸的视频以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学生从动画和影像演示中,轻松地理解和掌握既抽象又枯燥的概念,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他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奠定必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3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中坚力量,师资队伍建设是课程建设的关键.想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最迫切的是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师应对案例教学法与传统教学法的关系有正确的认识,真正实现师生地位的角色转换,使案例教学的效果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此外,教师应该而且必须精通运筹学以及相关课程的基本内容,了解与运筹学有关的社会热点和前沿问题,这样才能够挖掘生动的教学案例,不断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和社会实践经验,灵活地处理学生在案例分析和讨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创新案例教学的方法.只有建设一流的运筹学教师团队,才能保证运筹学案例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满足教育和教学的需要.

4建立多元化考核体系,形成科学评价机制

第5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教师可利用启发式教学方法把物理化学中比较抽象,不容易被学生接受、理解的知识,巧用生活中的实例,言简意赅解决问题。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吸引学生听课时的注意力。如,讲稀溶液依数性时,提出问题,为什么冬季下雪时,城市道路路政人员在路面撒食盐?学生讨论归纳,是应用依数性的凝固点降低原理。医院输液用生理盐水浓度0.9%,葡萄糖注射液浓度5%,高于或低于这个浓度是否可以?会出现什么症状?最后用渗透压原理说明生理盐水和葡萄糖注射液,是人体血液中红细胞和血浆正常渗透压维持平衡而配制的等渗溶液。

2充分使用标准简洁普通话教学,增强师生互动

少数民族学生多数汉语基础差,听课有一定难度,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必须顾及这些民族学生,授课中要控制好合适的语速。少数民族学生先把汉语转化为自己的民族语言再进行思维和分析。理解记忆需要一个过程,用标准普通话讲授,授课内容深入浅出,避免个人的方言,避免冗长的句子和生僻词语,以及文言文和歇后语。这样才能有助于学生对课本知识理解,有利于少数民族学生吃透教材,掌握知识点。另外,在讲授临界状态时,CO2临界温度与压力对应关系,即P-V图,让学生提前预习,课上师生互换角色,少数民族学生充当“小老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既促进物理化学专业课的学习,同时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汉语言表达能力,增加其锻炼机会。

3综合利用板书教学与多媒体教学,提高课堂听课效率

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不高,教学过程中,完全依赖多媒体这种教学手段,学生会觉得是在“看电影”过眼烟云,热力学公式特别多,公式推导这个环节,切不可图省时省力,离开传统的板书演示。一定要在黑板上认认真真地详细推导和讲解,让学生紧跟教师的思度,掌握推导的技巧和技能。当讲授Bi-Cd相图,用步冷曲线绘制相图时,用动画flash将课本中的文字和简单的插图转化为生动、有趣的视听语言展现在学生面前,可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4采用“精讲多练”,注重讲授习题的解题方法

少数民族学生普遍反映,“物理化学课上讲的能听懂,课后看书也能看懂,就是做题时不知从何下手”,或者,不知该用哪一个公式合适。解题时学生缺乏灵活应变能力,原来题目上稍微改动一些条件、更改一下数据顺序,学生就束手无策。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备课时准备些有针对性选择题、判断题,课上教师讲授完新课,及时让学生练习,加强对概念,定律的理解。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这些题必须记笔记。在做作业之前,多举各种类型的例题,让学生能独立完成作业,学生若抄袭作业一次,从平时成绩中减去3分。利用课外时间专门给学生安排习题课和辅导课,并详细分析讲解作业习题。在讲解化学平衡习题时,给学生讲清楚,在解题以前首先必须对题目进行仔细分析。分析的一般步骤是:写出正确的化学反应式,并配平;写出反应物或产物的起始浓度或压力;找出反应物或产物的平衡浓度或压力;写出化学反应的标准平衡常数。

5注重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第6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一、充分认识在实验教学中开发学生智力的重要意义

1、开发学生智力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需要

我们教育的总目标是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都得到发展,智育即包括化学实验知识技能的传授,又包括开发学生的智力。有人认为智育就是传授知识,这显然是把“智”当作“知”来理解了,这是不全面的。人无知识不行,但光有知识没有智慧更不行,有了知识不会用,知识就是僵死的东西。有了知识又有了智慧,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灵活运用,把实验知识、技能转化为实践工作的创造性能力,因此,实验教学中须注意开发学生的智力。

2、开发学生的智力,是培养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科技人才的基本措施

近几十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反映科技成果的科学知识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由于新的知识层出不穷,学生毕业后必然会遇到他们所不熟悉的新科学应用技术、新的发现、新的成果,那时,他们必须发挥自己的智慧去弄懂、掌握、应用它们。因此,只有认真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才能使学生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3、化学实验教学对开发学生的智力有其独特的优势

化学实验这门课程是通过教学活动使学生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实践操作中进行论证,使理性认识转化为感性认识,并在感性认识过程中,通过实验技能知识的积累和独立思考,不断丰富观察力、想象力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智力得到开发。例如,在乙醇制备乙醚的实验中,学生已知副产物有乙烯生成,但副产物是怎样产生的呢?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观察发现得知:反应首先是乙醇与浓硫酸作用,生成硫酸二乙酯,反应伴有放热。然后乙醇进一步与硫酸二乙酯在加热条件下作用生成乙醚,但如果反应时温度过高,则硫酸二乙酯分解生成乙烯,同时伴有碳化副反应现象发生。

这是学生在掌握乙醇加热生成乙醚的基础上,在实验中通过观察得出新的理性认识,使其智力得到锻炼。

二、在实验教学中开发学生智力的方法

1、要加强“双基”教学,为开发学生的智力奠定基础

智力和知识、两者是紧密相连的。如果一个人对客观事物一无所知,就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分析问题和解决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缺乏一定的知识,就会阻碍学生智力的开发,因此,要开发学生的智力,教师就必须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从化学实验这门学科而言,就必须通过课堂理论课的教学,把反映客观物质本质性的知识,通过实验,使学生获得的理性知识,在实验中加以检验,并对实验中的问题加以分析解决,达到智力开发的目的。要完成这个任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要注意讲练结合。所谓“精讲”就是画龙点睛地把实验的重点、难点和实验成败的关键讲清楚。“练”就是根据教学目的,精心安排设计各种实验内容,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2、坚持启发式教学方法,为开发学生智力创造条件

智力的开发与学习知识虽有密切的联系,但智力的开发又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对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对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的灵活运用,使理论知识渗透于实验操作之中,实验的事实结果又能升华为理论。如果教师是注入式灌输的,学生就只会死记硬背、照方抓药、机械的模仿操作,智力就难以开发。如在实验过程中,学生常会得出一些反常的实验现象,有的甚至实验失败。对此,学生往往会向教师提出许多各种各样的问题,面对这些提问,教师应该与学生一道共同分析实验操作中每一个环节,引导学生找出问题所在,并让学生自己思考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这样才利于学生的智力开发。启发式教学的关键在于教师要深入细致地钻研教材,结合学生实验,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启发学生积极思考、活跃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发展观察、思维和想象等方面的能力。

第7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ofsomegrammaticalproblemsthatarenotsoeasytobeexplainedbyothertheories.(3)Valence

grammaticaltheorycanhelptoimprovetheefficiencyoftheteachingofChinesegrammar.

Theaimofthispaperistoillustratethat,inordertoimprovetheefficiencyofteachingC

hineseasasecondlanguage,languageteachersmustlearnsomegrammaticaltheories.

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不宜大讲语法,更不能大讲语法理论,这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是,这不等于说,

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可以不关心语法,可以不学习语法理论。事实告诉我们,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懂得

语法,学习掌握一定的语法理论,将大大有助于提高对外汉语教学的质量。举例来说,语言构造的层次性和

层次分析法是语法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汉语教学中,老师绝对不能在课堂上给外国学生大谈语言构

造的层次性和层次分析法,但是老师自己如果具有一些这方面的理论知识,那么在教学中就能用通俗易懂的

语言较好地分析说明一些外国学生感到难以理解和掌握的语言现象。请看下面三个例句:

(1)衣服晾干了。

(2)坑儿挖浅了。

(3)头发剪短了。

这三个例句从格式上看,都是“名词+动词+形容词+了”,但它们所表示的意思却并不相同。例(1

)的意思是,洗了的衣服需要晾干,通过晾晒,达到了晾干的目的。我们不妨把这种意思概括为(A)“预

期目的的实现”。例(2)的意思是,坑儿挖得过于浅了,不合预期的要求。我们不妨把这种意思概括为(

B)“预期目的的偏离”。例(3)则有岐义,既可表示(A)“预期目的的实现”——头发长了,需要剪

短,理发后达到了头发剪短的目的;也可以表示(B)“预期目的的偏离”——头发剪得过于短了。下面是

类似例(1)的句子:

(甲)杯子洗干净了。

衣服熨平了。

队伍排齐了。

关系理顺了。

菜刀磨快了。

以上各例具体意思各不相同,但都表示预期目的的实现,即都表示(A)意。下面是类似例(2)的句

子:

(乙)衣服买贵了。

雨鞋买大了。

西墙垒矮了。

木板刨厚了。

照片放小了。

以上各例具体意思各不相同,但都表示预期目的的偏离,即都表示(B)意。下面是类似例(3)的句

子:

(丙)坑儿挖深了。

照片放大了。

衣服染红了。

马路修宽了。

绳子接长了。

以上各例具体意思各不相同,但都既能表示预期目的的实现,也能表示预期目的的偏离,即既能表示(

A)意,也能表示(B)意。上述语言现象,外国学生肯定会感到迷惑不解,他们很自然地会提出这样的问

题:这些句子格式相同,都是“名词+动词+形容词+了”,为什么在意义表达上会不一样?作为一个对外

汉语教学的老师,如果没有句法构造层次性的观念和层次分析的知识,将很难回答外国学生提出的上述问题

;相反,如果他有句法构造层次性的观念和层次分析的知识,就比较容易解释清楚上面所提出的问题。那就

是这些表面看来相同的句子之所以会表示不同的意义,原因就在于内部词语组合情况不同。只要对例(1)

—(3)分别稍作层次分析,它们的不同就可以显出来,请看:

表示A义表示B义

(1)衣服晾干了(2)坑儿挖浅了

——————————

——————

————

(3)头发剪短了头发剪短了

——————————

——————

————

很明显,当表示A义时,动词和形容词先组合成述补结构,然后那个“动词+形容词”的述补结构再与

“了”组合;当表示B义时,则形容词和后面的“了”先进行组合,然后“形容词+了”作前面动词的补语

总之,作为一个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员,如果能掌握一定的语法理论和语法分析方法,就能把一些学生感

到困惑的语法现象讲深讲透,解释清楚。

这里想介绍一种新的语法理论——配价语法理论。其实这种语法理论也并不新了,不过在对外汉语教学

中,似还未运用这种语法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说,也可以说这种语法理论还是新的。

配价语法,是五十年代由法国语言学家特思尼耶尔(LucienTesniere,亦翻译为特尼耶尔、泰尼耶尔、

特斯尼埃)提出来的。他于1953年出版的《结构句法概要》(Esquissedunesyntaxestructu-rale)

,就使用了“配价”这一概念;1959年问世的《结构句法基础》(Elementsdesyntaxestructurale)

则标志着配价语法论的形成。

“价”(法文valence,德文valenz,英文valence/valency,汉语亦称“配价”“向”)这一术语借自

化学。化学中提出“价”(亦称“原子价”,或称“化合价”)的概念为的是说明在分子结构中各元素原子

数目间的比例关系。取氢原子为一价,某种元素的一个原子能和多少个氢原子相化合,或者能置换多少个氢

原子,那么该元素就是多少价。如水分子式(H[,2]O)中一个氧原子总是跟两个氢原子化合,所以氧

的原子价是二价。当初特思尼耶尔在语法学中引进“价”这个概念,为的是说明一个动词能支配多少个名词

词组(称为“行动元”)。动词的价就决定于它所支配的行动元的数目。动词可比作带钩的原子,它能钩住

(即支配)几个行动元,那它就是几价动词。一个动词如果不能支配任何行动元,那它就是零价动词(汉语

中的“地震、刮风”就是零价动词);一个动词如果能支配一个行动元,那它就是一价动词(汉语中的“病

、醉、休息、咳嗽、游泳”等就是一价动词);一个动词如果能支配两个行动元,那它就是二价动词(汉语

中的“爱、采、参观、讨论”等就是二价动词);一个动词如果能支配三个行动元,那它就是三价动词(汉

语中的“给、送、告诉、赔偿”等就是三价动词)。

当初特思尼耶尔只讨论动词的配价问题,现在已经进一步讨论形容词配价问题和名词的配价问题。先说

形容词。例如“美丽”(孔雀很美丽),它只能跟一个名词词组(孔雀)发生关联,所以“美丽”是一价形

容词;可是“热情”(她对顾客很热情),它可以关联到两个名词词组(“她”和“顾客”),所以“热情

”是二价形容词。现在说名词。例如“大海”,不要求一定与一个名词词组发生关联,所以它是零价名词。

亲属称谓名词(如“弟弟”),一定要与另一个指人的名词发生关联(某人的弟弟),所以“弟弟”是一价

名词。可是像“意见”则又是一种情况。“意见”要求有两个名词词组与它关联——一个是持意见者,一个

是意见针对者(如“他对今年考试提意见”“他对今年考试的意见”里的“他”和“今年考试”就是名词“

意见”所关连的两个名词词组)。所以“意见”是二价名词。

从世界范围看,德国在配价语法研究上是最有成就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德国(当时不论是东德

和西德)德语语法学界开始引进配价语法理论,德语语法学者普遍感到,原先语法研究和语法教学中的许多

疑难问题,在运用配价理论后。就都迎刃而解了。于是在德国的德语语法研究和德语教学中,配价语法理论

的影响日益扩大,出现了研究配价语法的。特别是在对外德语教学,都摒弃了传统语法学体系,而普遍

采用配价语法理论;另外编写出版了好几部有影响的配价词典;一时间产生了一大批有成就的配价学者,如

博林克曼(HennigByinkmann)、艾尔本(JohanneErben)、赫尔比希(GerhardHelbig)、邦茨欧(Wilhe

lmBondzio)以及恩格(UlrichEngel)、舒马赫(HelmutSchumacher)等,以致在国际语言学中有“配价

语法理论产生在法国,发展在德国”的说法。

在我国,最早引进配价概念的是熙先生。朱先生在1978年发表的《“的”字结构和判断句》[

①]一文中第一次运用配价概念解释了“的”字结构的岐义现象(当时朱先生用的术语是“向”)。但是,

类似配价的观念,四十年代就有了。1946年,吕叔湘先生在《从主语宾语的分别谈国语句子的分析》[

②]一文中,有那么一段话:

细想起来,“施”和“受”本是对待之词,严格说,无“受”也就无“施”,只有“系”。一个具体的

行为必须系属于事物,或是只系属于一个事物,或是同时系属于两个或三个事物。系属于两个或三个事物的

时候,通常有施和受的分别;只系属于一个事物的时候,我们只觉得这么一个动作和这么一件事物有关系,

施和受的分别根本就不大清楚。……

吕先生在这段话后加了一个注:

照这里看法,动词的“及物、不及物”,“自动、他动”,“内动、外动”等名称皆不甚妥当,因为都

含有“只有受事的一头有有无之分,凡动词皆有施事”这样的观念。照这里看法,动词可分“双系”与“单

系”,双系的是积极性动词(activeverb),单系的是中性动词(neuterverb)。

文中所说的“系”,就大致相当于特思尼耶尔所说的“关联”(connexion);注中所说的“双系”与“

单系”就大致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说的“二价”和“一价”(或“单价”)。可惜吕先生这个观念和思想,吕

先生本人和他人在后来都没有引发,没有进一步论述和运用,鲜为人知。所以七十年代后,中国有关配价问

题的研究与讨论主要是从国外借鉴来的。

配价语法理论引入我国后,就立刻引起了我国语法学界的广泛兴趣和重视。继熙先生之后,张斌、

吴为章、范晓、廖秋忠、刘丹青、袁毓林、张国宪、谭景春、王玲玲、沈阳和陆俭明等学者先后发表文章,

或深入探讨配价理论,或运用配价理论来观察、分析一些汉语语法现象,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我们从国外引进一种新的语言学理论主要是为了促进汉语的研究与教学。从这十多年来的研究情况看,

配价语法理论在解释某些汉语语法现象方面确实能提供一种新的分析角度。我认为,配价语法理论对于对外

汉语教学无疑是有帮助的。下面不妨举些实例来作说明。

汉语语法学界对于“的”字结构已经讨论得很多,对于由动词性词语加“的”所形成的“的”字结构(

下面记为“VP+的”),以往的语法论著也曾作过如下较为详细的描写:

一、“VP+的”指称V的施事。条件是施事成分不在VP中出现。例如:

做完了的可以走。

去上海的已经走了。

会修理录音机的就他一个人。

我们这里抽雪茄烟的不多。

送你书的是那位叔叔。

二、“VP+的”指称V的受事。条件是受事不在VP中出现。例如:

吃的已经准备好了。

他把没有做好的也拿来了。

我买的是永久牌自行车。

借图书馆的都已经还了。

三、“VP+的”指称V的与事。条件是与事不在VP中出现,或者与事以第三人称代词的形式在VP

中出现。例如:

我送过书的请留下来。

我给他书的叫张三。

你送他们书的都是些什么人?

四、“VP+的”指称V的工具。这有四种情况:

1.如果VP是“(NP)+V”,以V能带工具宾语为条件。例如:

抽的是烟斗。(抽烟斗)

我洗的是凉水。(我洗凉水)

他切的是那把刀。(他切那把刀)

2.如果VP是“(NP1)+V+NP2”,以表示工具的NPi能作“(NP1)+V+NP2”

的主语为条件。例如:

(我)切熟肉的是那把刀。

(那把刀(我)切熟肉)

这支笔是(我)画画的。

(这支笔(我)画画)

我自己做了个舀水的。

(这个瓢(我)舀水)

3.VP是“用(它)来+V+(NP)”(V如果是单音节动词,后面一定要带上NP)。例如:

用(它)来舀水的是那个瓢。

(*用(它)来舀的是那个瓢)

那花生油是用(它)来炸油条的。

(*那花生油是用(它)来炸的)

那铁锤是用(它)来锻炼身体的。

(那铁锤是用(它)来锻炼的)

4.VP是“V+(NP)+用+的”(V如果是单音节动词,后面一定要带上NP)。例如:

熬药用的搁在柜子里。

(*熬用的搁在柜子里)

裁衣服用的是那把剪刀。

(*裁用的是那把剪刀)

那种尺是测量地形用的。

(那种尺是测量用的)

五、如果VP是一个单个的动词,那么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会有岐义。例如“吃的”这个“的”字

结构就有岐义——既可以指施事,如“吃的举手”;也可以指受事,如“我买了些吃的”。

以上就是在引进配价理论之前一般对由动词性词语加“的”构成的“的”字结构的认识。以上认识应该

说是符合语言事实的,然而尚不能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A.有的“VP+的”,如“吃羊肉的”“妈妈做的”等,能作主、宾语,能单独指称事物,例如:

吃羊肉的举手。[作主语,指称施事]

我吃妈妈做的。[作宾语,指称受事]

而有的“VP+的”,如“地震的”、“张三参观展览会的”,不能作主、宾语,而且不能单独指称事

物,例如我们不能说:

*唐山是地震的。[作宾语]

*张三参观展览会的是昨天。[作主语]

这种“的”字结构只能作定语,例如:

这里是地震的中心。[作定语]

张三参观展览会的时间还没有定。[作定语]这是为什么?

B.以往的论著已注意到有的“VP+的”有岐义,如“吃的”,可以指称“吃”的施事(如“吃的举

手”),也可以指称“吃”的受事(如“买些吃的”)。但是,不是所有的“VP+的”都有岐义,如“我

给张三的”就没有岐义,它只能指称“给”的受事(所给的事物,如“我给张三的是书”)。那么什么情况

下会有岐义,什么情况下不会有岐义呢?

C.当“VP+的”作名词的定语时,由此而形成的偏正结构,有的其中心语可以省去,有的则不行,

例如:

a.他驾驶的车是奔茨车。

(他驾驶的是奔茨车)

b.他驾驶的技术很好。

(*他驾驶的很好)

a.在河里游泳的孩子是我的儿子。

(在河里游泳的是我的孩子)

b.在河里游泳的时间不能太长。

(*在河里游泳的不能太长)

这又是为什么?

运用配价理论,就能比较好地回答这些问题,而且会解释得比较清楚而又深刻。要知道,“VP+的”

能不能作主、宾语,“VP+的”会不会产生岐义,这决定于以下两点:

(一)V的配价数,即V属于几价动词。从配价的角度看,现代汉语里的动词,可分为四类:

1.不强制要求与某个行动元关联的,这大多是反映自然现象的动词,这类动词我们就称它为零价动词

,记为V[0]。例如:

地震、刮风、下雨、下雪……

2.强制要求与一个行动元关联的,我们把这类动词称为一价动词,记为V[1]。例如:

病、醉、休息、咳嗽、游泳……

3.强制要求与两个行动元关联的,我们把这类动词称为二价动词,记为V[2]。例如:

爱、采、参观、讨论、改良……

4.强制要求与三个行动元关联的,我们把这类动词称为三价动词,记为V[3]。例如:

给、送、告诉、退还、赔偿……

(二)V的行动元在VP中出现的个数,即V的行动元在VP中出现几个。

根据以上(一)、(二)两点,就能说清楚什么样的“VP+的”能作主、宾语,什么样的“VP+的

”不能作主、宾语,只能作定语,什么样的“VP+的”会有岐义。具体如下:

1.由零价动词构成的“V[0]+的”,不能单独用来指称事物,原因就在于他没有强制性行动元。

在语法上,这种“的”字结构(如“地震的”)不能作主、宾语,只能作定语(如“地震的时候”)。

2.由一价动词构成的“V[1]+的”,能作主、宾语,能单独用来指称事物,它所指称的就是V[

1]所关联的那个行动元。由于V[1]只能关联一个行动元,所以这种“的”字结构不会有岐义。例如:

正在游泳的是我的孩子。

“正在游泳的”这个“的”字结构在这里是作主语,指称“游泳”的施事。这个“的”字结构没有岐义

如果V[1]关联的行动元在VP中出现,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也就不能再单独指称事物,而且这

种“的”字结构在语法上不能作主、宾语,只能作定语。例如:

我们游泳的时间是下午4—5点。

“我们游泳的”在这里是作定语,它不能单独指称事物。

3.由二价动词V[2]所构成的“的”字结构,如果V[2]所关联的两个行动元都不在VP中出现

,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可以作主、宾语,可以指称事物,但有岐义。举例来说,“参观”是二价动词,

它关联两个行动元,一个是“参观”的施事,一个是“参观”的受事。在“参观的”这个“的”字结构里,

“参观”所关联的两个行动元一个也没有出现。因此,“参观的”可以作作主、宾语,可以指称事物,会产

生岐义。例如:

参观的到左边排队。

[“参观的”作主语,指称施事]

参观的是工业展览会。

[“参观的”作主语,指称受事]

如果VP中V[2]所关联的行动元只出现一个,那么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仍可以作主、宾语,仍

可以单独指称事物(指称另一个行动元),但不会有岐义。例如:

参观展览会的是北大学生。[作主语]上例“参观”关联的一个行动元(“参观”的受事“展览会”)

已在VP中出现,所以“参观展览会的”这一“的”字结构就只能指称另一个行动元(“参观”的施事),

没有岐义。再如:

张三参观的是工业展览会。[作主语]

上例“参观”关联的一个行动元(“参观”的施事“张三”)已在VP中出现,所以“张三参观的”这

一“的”字结构就只能指称另一个行动元(“参观”的受事),也没有岐义。

如果V[2]所关联的两个行动元都在VP中出现,那么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就不能单独指称事物

,在语法上就不能作主、宾语,只能作定语。试以“张三参观工业展览会的”为例,“参观”的施事(张三

)和受事(工业展览会)都在VP中出现了,所以这个“的”字结构不能单独指称事物,不能作主、宾语,

只能作定语(张三参观工业展览会的时候)。

4.由三价动词V[3]所构成的“的”字结构,如果V[3]所关联的三个行动元都不在VP中出现

,或者在VP中只出现其中一个行动元,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可以作主、宾语,可以单独指称事物,但

是有岐义。这与二价动词的情况相仿。试以“不给的”(“给”关联的三个行动元都没在VP中出现)为例

不给的举手。[作主语,指称施事]

张经理我是不给的。

[作宾语,指称与事——张经理]

不给的是英汉词典。

[作主语,指称受事——英汉词典]

再以“我给的”(“给”的施事在VP中出现,另两个行动元未在VP中出现)为例:

我给的是张经理。

[作主语,指称与事——张经理]

我给的是些衣服。

[作主语,指称受事——衣服]

再以“给学校的”(“给”的与事在VP中出现,另两个行动元未在VP中出现)为例:

给学校的只有周经理一个人。

[作主语,指称施事——周经理]

给学校的我已经准备好了。

[作主语,指称受事]

再以“给鸡蛋的”(“给”的受事在VP中出现,另两个行动元未在VP中出现)为例:

给鸡蛋的请马上来把鸡蛋领走。

[作主语,指称与事]

给鸡蛋的不是我。

[作主语,指称施事]

如果VP中出现V[3]关联的两个行动元,而由于V[3]能关联三个论元,所以由此构成的“的”

字结构仍可以作主、宾语,仍可以单独指称事物(指称另一个行动元),但不会有岐义。例如:

我给张三的是鸡蛋。

[作主语,指称受事]

给张三鸡蛋的一定是他。

[作主语,指称施事]

我给鸡蛋的就是那个人。

[作主语,指称与事——那个人]

如果V[3]关联的三个行动元都在VP中出现,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一般就不能单独指称事物,

就不能作主、宾语,只能作定语。例如“我给张三鸡蛋的”就不能单独指称事物,在语法上就只能作定语,

因为“给”关联的三个行动元(“给”的施事、与事和受事)

中心语是V的行动元

开车的人开车的

他吃的苹果他吃的

扩大招生名额的学校扩大招生名额的

群众拥护的干部群众拥护的

显然,用配价理论来观察说明由动词性词语都在VP中出现了。请看:

我给张三鸡蛋的时候,老李在场。

上面用了“一般”这个字眼儿,所以要说“一般”,因为有特殊的情况。那就是当与事由第三人称代词

表示时,由此构成的“的”字结构虽然关联的三个行动元都在VP中出现了,但是还是可以作主、宾语,还

是可以指称事物,不过只限于指称与事。例如:

我给他鸡蛋的是那个人。

现在,说一说为什么当“VP+的”作名词的定语时,由此形成的偏正结构,有的其中心语可以省去,

有的则不行。这个问题也是用配价理论来解释比较清楚。现在我们把由“VP+的”作名词定语所构成的偏

正结构记为:

VP+的+NP

如果NP是V的一个行动元,即NP是V的一个配价成分,那么这个NP可以省去;如果NP不是V的

一个行动元,即NP不是V的一个配价成分,那么这个NP不可以省去。例如“不游泳的学生”,其中心语

“学生”是动词“游泳”的行动元(“游泳”的施事),所以那中心语“学生”可以省去。如“不游泳的学

生可以先回去”也可以说成“不游泳的可以先回去”。但是“不游泳的理由”,其中心语“理由”就不能省

去,如“不游泳的理由待会儿告诉你”就不能说成“*不游泳的待会儿告诉你”,原因就在于作为中心语的

“理由”不是动词“游泳”的行动元。再看下面的实例:

中心语不是V的行动元

开车的技术≠开车的

他吃的时候≠他吃的

扩大招生名额的问题≠扩大招生名额的

群众拥护的原因≠群众拥护的

加“的”构成的“的”字结构,就更容易把问题说深说透,也更容易让人理解。总之,配价理论有助于

汉语语法研究的深入,有助于对外汉语语法教学。

下面再举一个实例——关于介词结构“对(于)……”作定语的问题。

由介词“对(于)”组成的介词结构加“的”后可以作名词的定语,例如:

对(于)考试的意见

对(于)身体的害处

对(于)祖国的感情

关于介词结构“对(于)……”带“的”作定语的问题,以往的语法论著已有所论及,有的已观察得比

较细。譬如,指出不能修饰单音节名词,例如:

*对(于)黑社会的仇(比较:对(于)黑社会的仇恨)

*对(于)家乡的情(比较:对(于)家乡的感情)

所修饰的名词也不能是具体名词,请看:

*对(于)《红楼梦》的论文

*对(于)农村情况的影片

虽然作了上述的描写,而且这种描写也是正确的,但是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留学生根据这些描写,仍然

会说出不合汉语习惯的话来。例如:

*他谈了一些对(于)家庭的话题(所修饰的是非单音节名词,是抽象名词)

*他介绍了对(于)外交工作的原则(所修饰的是非单音节名词,是抽象名词)

这是为什么呢?从配价理论的角度来观察,问题就变得清楚了。

前面说过,名词也有配价问题。名词的配价表现为该名词要求与另外的名词在语义上构成从属关系。不

要求与另外的名词在语义上构成从属关系,这样的名词,我们称为零价名词,如“大海、天空、空气”等;

如果只要求与一个名词在语义上构成从属关系,这样的名词,我们称为一价名词,如“哥哥、弟弟、叔叔、

爸爸、爷爷、姑父”等亲属称谓名词,“质量、脾气、价格”等属性名词,“脚、手、锅盖、抽屉”等部件

名词,等等;如果要求与两个名词在语义上构成从属关系,这样的名词,我们称为二价名词,如“意见、兴

趣、态度、害处”等。还没有发现有三价名词。

最近李小荣运用配价语法理论很好地考察、研究了介词结构“对于……”作定语的情况。她不仅正确地

指出了能受介词结构“对(于)……”(加“的”)修饰的名词只限于二价名词,而且对能受介词结构“对

于……”修饰的二价名词作了很好的概括和分类。她分了以下几类:[③]

1.情感、态度类,如“感情、兴趣、信心、灵感、感觉、反应、戒心、敌意、热情、好感、态度”等

2.见解、论点类,如“看法、见解、偏见、结论、印象、意见、感想、观点、说法”等。

3.作用、效果类,如“作用、效果、意义、责任、吸引力、解释力、洞察力、好处、害处、益处”等

4.方针、政策类,如“方针、政策”。

下面试以“情感、态度类”名词受介词结构“对(于)……”(带“的”)修饰的情况为例,说明这类

名词确实都属于二价名词。

“情感、态度类”名词,都是表示人或感情动物对人或事物的感情、态度的。它们的两个配项分别是“

情感、态度的持有者”和“情感、态度所针对者”。介词结构“对(于)……”(带“的”)修饰这类名词

时,介词“对(于)”的作用就在于引出“情感、态度所针对者”。例如:

(1)(他们)对(于)祖国的感情

(2)(人们)对(于)旅游的兴趣

(3)(人们)对(于)弱者的同情心

(4)(他)对(于)艺术的灵感

(5)(群众)对(于)这件事的反应

例(1)名词“感情”就有两个配项,一个是感情的持有者“他们”,另一个是感情所针对者“祖国”

。介词“对(于)”就引出感情所针对者“祖国”。余者类推。

有时,介词结构“对(于)……”带“的”出现在名词前所形成的结构会有岐义,例如:“对校长的意

见”,就可以有A、B两种理解:

A.对校长的意见

12

1—2“定—中”偏正结构

B.对校长的意见

12

1—2介词结构

很清楚,A和B内部层次构造不同,意思当然也不一样。这种岐义现象也是用配价语法理论来解释才比

较清楚而深刻。那就是当介词“对(于)”的宾语成分在语义上可以任意地理解为“的”字后面的那个二价

名词的任何一个配项时,那么整个结构就会有岐义。

显然,在对外汉语教学中,当给学生讲授介词结构“对(于)……”(带“的”)作定语的问题时,如

果能注入配价的思想,肯定有助于外国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好介词结构“对(于)……”(带“的”)作

定语的用法。

下面再举一个实例——关于能受介词结构“对……”修饰的形容词。

形容词能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例如:

对顾客很热情|对学生很严|对这一带很熟|对工作很负责

关于这一点,有关论著早就谈到了。但是,是不是所有的形容词都能够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

如果不是,那么哪些形容词能够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能受介词结构“对……”修饰的形容词有什

么特点?这种形容词的语义配项是怎么样的?这很值得探究。

不是所有的形容词都能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的,像“大、红、深、漂亮、干净、聪明”等等,

都不能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例如我们绝不说:

*对这个苹果大|*对这件衣服很漂亮|*他对计算机很聪明

那么什么样的形容词能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呢?引入配价理论能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上面说过,形容词也有配价问题。在语义上要求必须有一个配项与之配搭的形容词,我们称之为一价形

容词;在语义上要求必须有两个配项与之配搭的形容词,我们就称之为二价形容词。我们看到,能受介词结

构“对……”修饰的正是二价形容词。上面所说的“大、红、深、漂亮、干净、聪明”等,之所以不能受介

词结构“对……”的修饰,就因为这些形容词都是一价形容词;而前面举的“对顾客很热情|对学生很严|

对这一带很熟|对工作很负责”这些实例里的形容词“热情、严、熟、负责”都是二价形容词。

如果设A[2]为二价形容词,设X和Y为二价形容词所配搭的两个配项,那么二价形容词的语义配置

式可表示如下:

A[2]

XY

或表示为:

A[2](X,Y)

对二价形容词来说,X是主体,Y是对象,因此二价形容词的基本语义表述式为:[④]

A[2][某人/某事/某物对某人/某事/某物]

能受介词结构“对……”修饰的二价形容词,根据其具体意义的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A[2]1情感态度类,如:“气愤、恐惧、麻木、生气、友好、热情、友善、热心、冷淡、客气

……”。例如:

大家对腐败现象很气愤

他对什么事情都很麻木

他们对我们很友好

张三对人很热情

那狼狗对她特别友善

老板对他很客气

2.A[2]2经验认知类,如:“内行、在行、精、精通、熟、熟悉……”。例如:

他对炒股票很内行

张三对修摩托车最在行了

他对电视机很精(通)

李老头对这条山路很熟(悉)

3.A[2]3有用无益类,如:“有用、有害、有利、有益、无用、无益……”。例如:

这个人对我们有用

抽烟对身体有害

形势对我们有利

有的形容词能表示多种意思,它的价也会因意义不同而有所不同。举例来说,作为形容词“熟”,起码

有三个意义:[⑤]

(1)植物的果实等完全长成。如:“西瓜已经熟了。”

(2)(食物)加热到可以食用的程度。如:“饭熟了。”

(3)因常见常用而知道得很清楚。如:“这条路我很熟。”

义项(1)、(2)的“熟”在语义上都只跟一个配项发生联系,所以都属于一价形容词;而义项(3

)的“熟”在语义上就要求有两个配项与它联系,所以它是二价形容词。因为它是二价形容词,所以它可以

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例如:

他对这一带地形很熟

他对这条山路很熟

而义项(1)、(2)的“熟”就不能受介词结构“对……”的修饰。

很清楚,如果我们具备配价语法理论的知识,能运用配价语法理论的分析思路来说明形容词受介词结构

“对……”修饰的情况,也无疑有助于对外汉语语法教学。

最后,我还想重复一下文章开头所说的话,在对外汉语教学中,不宜大讲语法,更不能大讲语法理论,

但是,这不等于说,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可以不关心语法,可以不学习语法理论。事实告诉我们,对外

汉语教学的老师懂得语法,学习掌握一定的语法理论,将大大有助于提高对外汉语教学的质量。我认为,配

价语法理论就很值得从事对外汉语教学的老师学习、了解,这种语法理论会帮你进一步打开思路,帮助你解

释一些其他语法理论所难以解释或难以说清楚的语法现象。

附注:

①载《中国语文》1978年第1、2期;又见熙著《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198

0年。

②见《汉语语法论文集》,科学出版社,1956年,北京。

③参见李小荣《从配价角度考察介词结构“对于……”作定语的情况》,见《配价理论与汉语配价语法

研究》(即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④参见张国宪《论双价形容词》,见沈阳、郑定欧主编《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5年。

⑤据《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商务印书馆,1996年。

参考文献:

特思尼耶尔(1988)结构句法基础,胡明扬、方德义译、选评,见胡明扬主编《西方语言学名著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冯志伟(1983)特思尼耶尔的从属关系语法,载《国外语言学》第1期。

韩万衡(1992)德语配价句法,商务印书馆。

熙(1978)“的”字结构和判断句,载《中国语文》第1期、第2期;又见《现代汉语语法研

究》,商务印书馆,1980。

文炼、袁杰(1990)谈谈动词的“向”,见《汉语论丛》,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吴为章(1)(1982)单向动词及其句型,载《中国语文》第5期。

(2)(1993)动词的“向”札记,载《中国语文》第3期。

廖秋忠(1984)现代汉语中动词的支配成分的省略,载《中国语文》第4期。

范晓(1991)动词的“价”分类,见《语法研究和探索》(五),语文出版社。

陆俭明(1)(1990)“VA了”述补结构语义分析,载《汉语学习》第1期。

(2)(1991)现代汉语不及物动词之管见,见《语法研究和探索》(五),语文出版社。

袁毓林(1)(1993)准双向动词研究,见《现代汉语祈使句研究》附录,北京大学出版社。

(2)(1992)现代汉语名词的配价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第3期。

谭景春(1992)双向和多指形容词及相关的句法关系,载《中国语文》第2期。

刘丹青(1987)形名同现及形容词的向,载《南京师大学报》第3期。

张国宪(1995)论双价形容词,间沈阳、郑定欧主编《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沈阳(1994)现代汉语空语类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

李小荣从配价角度考察介词结构“对于……”作定语的情况,见《配价理论与汉语配价语法研究》(即

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沈阳、郑定欧(1995)现代汉语配价语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第8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教学活动的第一步就要明确教学目标。第一,知识目标。通过对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掌握本课程理论知识,明确知识理论原理与应用原理,熟悉课程中的概念和定理。第二,能力目标。通过实践活动使学生具备独立操作实验实训课题的能力,通过团队合作完成大型项目,对相关知识运用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能提出创新的设计思想与设计理念。第三,情感目标。学生对所学知识感兴趣,能积极参与各项创新活动,最终取得优异的成绩。

2教学方法的选择

理论、实践和创新结合的教学方法从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创新设计三个方面的学习的紧密结合来设计。

2.1理论教学方法

理论知识是学生继续学习研究的基础,是实践和创新开发的基础,主要以讲授法为最佳。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向学生描绘情境、叙述事实、解释概念、论证原理和阐明规律的教学方法。它是教师使用最早的、应用最广的教学方法。可用于传授新知识,也可用于巩固旧知识,其他教学方法的运用,几乎都需要同讲授法结合进行”。讲授法并不是意味着老师讲,学生听这一简单的行为活动。言语的理解是一系列积极的、在经验知识指导下的操作活动。在讲授法的条件下,学生不是消极的接受知识,而是对教师语言的分析、理解和存储的整体的过程。综合看来,讲授法具有在短时间内提供给学生大量知识的优点,使学生能够快速地理解掌握本学科需要的知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2实践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是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以实际操作为主,获得感性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综合素质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组合。在《教育大辞典》中解释:实践教学是相对于理论教学的各种教学活动的总称,包括实验、实习、设计、工程测绘、社会调查等。旨在使学生获得感性知识,掌握技能、技巧,养成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独立工作能力。各类型高等教育共有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工程训练、实训、课程设计等。实践并不是理论教学的简单的延伸,而是与理论教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将所学理论课知识得到感性的认识,增强对知识的理解,提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动手能力。

2.3创新教学方法

创新教学,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引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作,使学生有思想、有智慧、有能力进行创新。创新教学方法就是把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渗透到教学各个环节,贯串在整个培养过程当中。

2.4理论、实践和创新结合的教学方法

理论、实践和创新结合的教学方法把三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教学过程中各占一定的比例,不否定传统的讲授法和实验环节,在此基础上添加创新环节,进行合理的安排与调节。

2.4.1案例让学生找

教师将理论知识的应用案例布置给学生,学生课下查找资料举出合适案例。首先学生只有深刻理解所学知识的意义才能找到合适的案例。其次学生在讲解的过程中更加深刻地理解知识的内涵和外延。最后,由于所占的角度不同,同学的讲解更容易理解的掌握,同时促使学生主动积极的参与课堂教学中,提高学习积极性和培养学习兴趣。

2.4.2疑问让学生答

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疑问,教师不直接给出答案,而是给予学生引导,让学生自己找出答案,并在总结答案的过程中提出新的想法和问题,再通过进一步的查找资料和相互讨论得到综合性的结果。通过这种方法促进学生动脑思考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开发学生的创新性思维。

2.4.3鼓励学生提出创新思想,进行创新创作

鼓励学生依靠所学知识进行扩展,提出新的想法和新的理解,在课本所学知识的基础上组织创新知识的演讲与讨论,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并及时给予学生肯定和表扬,让学生体会到自己思考、参与教学的乐趣;对学生的想法与创作进行记录备案,给学生奖励。通过这样微小的积累过程,可能刚开始学生并不能提出多么有创意的制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习惯了创新思维之后,就后收到很大的效果,使课堂不再是老师一个人的课堂,课堂教学方法不再单一,使教学质量得到提高。

3教学过程的实施

首先,教师必须熟悉课程知识和相关行业知识,通过教学使学生能够快速地理解掌握本学科需要的知识,对学生创新设计提出指导意见,参与学生的讨论,对学生的创作给予评价和提出修改方案;对学生有耐心,课上讲解,课下交流,当学生遇到问题时能及时沟通,鼓励学生坚持下去,对学生的研究能给予正确建议;提高自身的创新思维,和学生一起研究探讨相关知识的发展与创造,达到师生共同进步的目的。第二,学生不再是倾听者,而是课堂的参与者。课堂上积极思考,课下查找相关资料、讨论总结所学内容,搜寻相关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大胆提出新的想法,新的见解,并经过实践发明创新。第三,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调整理以往考核比例,改为理论成绩+实践成绩+创新成绩三部分考核的模式。理论考核仍以期末考试为考核形式;实践成绩根据学生平时的实践过程表现给予打分,成绩由教师、学生代表和学生本人三部分取平均值,注重学生的平时表现能力;创新成绩由班级组的评估小组依据学生在课堂及课下的创新思想和创新作品打分,以此来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热情。形成规范的实践过程和创新设计的归档材料,以便作为考核依据和今后学生学习和借鉴的依据。让每个学生感受到自己的成果得到了充分的重视,更加认真去研究和实践,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能力的标准。

4结论

第9篇:法伦理学论文范文

首先,法律人应当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捍卫者。法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法律人是把公平正义践行到社会生活中的实践者,法律人自身信仰中的公平正义观念是老百姓得以信任法律和国家的最有效途径。作为有良知的法学研究者,未来的法学家、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是立法专家,都应当是是时代良心的体现者。法律人肩负着为国家行法治、为人民争权力、为社会求正义、为万世开太平的重任,为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添砖加瓦是法律人的职责所在。法律人不是江湖义士,不是劫富济贫的侠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是法律人必须养成的思维习惯。做到既不畏权贵,又不同情心泛滥,凡事不先入为主,不主观臆定,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量做到不偏不倚,不骄不纵才是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

其次,法律人应该是法律的忠实践行者。法律作为国家惩恶扬善、维护国家稳定和促进国家繁荣发展的有效工具,只有法律人严格遵守法律,坚持依法行事,运用其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形成的良好的价值观、善恶观和是非观来指导自身实践,才能正确辨别孰是孰非,也才能将法律的初衷良好地践行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转型期,让法律成为人民的信仰还有待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进一步深入人心。让人民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工作者、相信国家,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法律人是否运用正确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去解决人民面临的每一个需要法律人去解决的矛盾。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和法治中国的生存发展之道还有待时间来做进一步的磨合,法律人所能追求的就是尽量做到让每一个决定都有理有据,让每一条建议都于情于理能够被法律和当事人所接纳。最后,法律人应该是有着独立思维能力的个人。

法律文字的存在是帮助法律人进行是非判断和解决纠纷所能依据的相对客观的标准,法律人应当坚守自己的法律尊严,做到能够对每一个事件进行独立判断。法律人还应该对自己有着正确的定位,并且能够坚持捍卫法律尊严和保有不被收买的决心和信念。舆论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方式之一在司法活动中有着其独特的影响力,法律工作者应当运用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去引导舆论方向,不让舆论的声音左右自己对事件的定位。我们国家有着同情弱者的传统文化观念,法律也并非不保护弱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客观事实和证据是法律人判断事件和作出决定的最主要依据,主观上的同情心和善良不能够成为支撑法律人做出抉择的重要支撑点。

二、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地位

先生著有《法律教育》一书,提出法律人应当具备三中素质:一为法律道德,一为法律知识,一为社会常识。真正能够长治久安的稳定社会是法律职业化程度较高的社会。因此,要把法律职业和法律从业人员看得比一般职业和一般从业人员更为重要、更为崇高、在职业准入和认知要求上也更为严格的职业。①以培养“法律职业人”为宗旨的法学教育,承载着塑造法律人思维模式和教会法律人研习法律文字的重大责任,在法治社会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地位日益凸显。

首先,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的基础。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生涯的终身伴侣,接受了什么样的法学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一个人能够有着怎样的职业生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学校给老师和同学提供交流的空间,老师影响学生于有形和无形之中。法律人职业伦理未必以单独的一门课进行教授,但是从走进大学校门开始,同学们通过老师的授课内容和方式以及对于各种耳濡目染之学校和老师的行事作风,再加之阅读学校提供的各类相关书籍,便慢慢形成了一种思考习惯,当这种思考习惯根植于内心,也便成了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形成的要素之一。法学教育还是法律人从学校走进法律界的一座桥梁,法律人走得稳不稳,不仅要看法律人行的正不正,还要看桥梁结实不结实。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支撑每一位法律人走好自己职业生涯路的坚实后盾,所以法学教育作为法律人打基础的一个重要环节,有着其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

其次,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观得以长期维系的有效保障。从1999年我国《宪法》纳入了“依法治国”的理念到现在对法制中国的倡导,我国的法治进程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推进。但是,各类司法腐败现象依然存在,人民大众对司法的信任仍然有待加强。我们不得不反思,社会大染缸为何一步步改变甚至腐蚀了一个个纯洁的法律职业者处于经济高度增长而社会生活剧变期的中国,又是如此急迫地需要法学思想和法律制度的有效供给。法学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等法律职业人自当担负起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对于形形的“以权压法”、“以钱诱法”和“以情融法”引致的各种司法腐败,知法懂法所以更熟知法律漏洞却目无王法的律师、滥用司法权污蔑司法权威的法官和检察官是不能以法制不健全而推卸责任的。这些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法律人职业伦理的缺失,而最能够填补这个缺失的恰恰是我们的法学教育。②倘若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人把法律职业伦理视为自己辨别是非曲直的一种习惯性出发点,并时时刻刻用自己习得的法律职业伦理观指导和约束自己的每一个行为,那么法律职业队伍被老百姓所信任的程度就会越高,法制中国的建设也将会迈上更高的台阶。而法律职业伦理的观念形成以后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保障便是在法律人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个阶段加以巩固和强化。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应该是伴随着法律人一生的教育,学校不是唯一的学习场所,跟随者法律人职业生涯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活动也是让法律人曾经坚定的法律职业伦理观在踏入社会和工作岗位以后还能够得以长期维系的重要保障。最后,法学教育是完善和发展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外在动力。

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更不是一经养成就万世不变的。知识的更新、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都要求我们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专业素养都能够与时俱进、扬长避短,不断地向前发展。法学教育是法律人形成法律思维的先导,亦是鼓励和教会法律人推陈出新的先师。人们的伦理观念在随着时代的改变而不断改变,法律人在固守公平正义的底线的同时,也不能固步自封,不接受时代的进步。法学教育不仅为法律专业学生或是法律人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成长氛围,也在此氛围下激励着他们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和技巧,时刻进行教育与自我教育,给予了他们一股强大的成长推动力。

法制中国的建设促进着法律的变革,而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在在实践中得以良好运用,还得靠法律人来践行。法律人的阅读能力和实践能力在此时便能够得以体现,而保证法律人能够正确把握立法目的和宗旨的关键不仅在于法律人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还在于法律人接受了何种教育以及内心秉承着何种理念去解读。在法律条文的规定缺失的状态下,法律从业人员又会秉承什么样的处理原则或是运用哪一条相关法律原则来加以解释和运用到具体情况中也要求法律人有着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去驾驭,这一切也离不开法学教育的跟进和督促。法学教育是法律人职业伦理养成、维系和得以发展的护航者和引路人,没有良好的法学教育,法律人职业伦理就容易缺失,法治中国的建设步伐就会变得尤为缓慢。法学教育在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方面有着其不可替代的地位,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对法律人职业伦理的培养,进而能够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一批批有法律道德、有法律知识和有社会常识的法律精英。法学教育推动着法律人紧跟时代步伐,不断进步和完善自我,培养了适应时展和符合法制中国建设之需的具备良好法律职业伦理的法律职业队伍。

三、法学教育在法律人职业伦理培养中的作用

教育是培养新生一代准备从事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法律人的职业伦理是法律人走入法律行业从事各类法律活动的思想基础,其形成和发展都有赖于法学教育的培养。法学教育承担着为净化社会法治环境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培养一批批有着较高职业伦理的高素质法律职业队伍的历史责任,能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塑造法律人的法律思维、强化法律人专业知识和提升法律人的法律职业技能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首先,法学教育能够培养法律专业学生较为职业的法律思维法律职业队伍是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严密的思维和紧密的逻辑是法律人必备的专业素质。公平正义是法律人必须始终恪守的思想理念,而法学教育正是教会法律人思考和运用法律的一种及其重要的方式。法理学、法制史和宪法学课程的开设从法学这门学科的历史演进过程到法律的制定修改过程,再到对以往法律制度和现存法律制度的思辨和运用上都授予了法律专业学生一个法学领域内应有的法律思维模式系统图。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法理学的教育为学生提供了学习法律的入门知识,塑造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学世界观,培养了他们对于人类社会法律生活的哲学态度。同时,通过法的基础理论、法的基本范畴和方法的研习,塑造了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法制史是研究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及其规律的科学,这门课程的开设让学生了解了每一个法律条文背后的历史推动力和社会进步所需要做出的各种相应改变,帮助学生从历史的渊源上去寻求每一个法律部门和每一个法律条文的存在价值和发展方向。宪法规定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和对宪法学的研究,学生可以从宏观上把握国家法治发展的状况和需要完成的目标,进而学会思索为推进我国法治进程而需要进行的努力。

法律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借以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法学教育是帮助学生以最快速和最有效率的方式走进法学的大门的首要选择方式。通过对法制史、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学习,学生更容易明白法之“平之如水”的内涵和坚持公平正义的意义。法学教育对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的重大作用之一便体现在帮助法律专业学生塑造职业的法律思维,从而让公平正义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内心。其次,法学教育能够强化法律人的专业知识法学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唯有经过专业系统的学习才能在实践中很好地帮助国家和人民解决具体矛盾和问题。法学教育在我国分为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两个阶段,大多数有法律教育资格的学校在本科教育阶段都为法律专业学生开设了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基础性的法律部门的课程。法学教育不只是教会了法律专业学生研读法律文字的能力,而且帮助法律专业学生了解了各个法律部门之间的联系、培养了学生融会贯通加以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法律功底和强化了法律专业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深入和细化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而研究生阶段大都有着不同的教育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对于法学本科的同学进行有方向有目的的疏导教育,让学生在自己所报考专业的基础上深入研究自己所学专业,从而在所学专业知识的研究层面和实践层面上都显得更为专业和更具效率。此外,法学亦是学生形成是非观、善恶观和价值观的一个客观参考标准,法学教育在帮助法学专业学生深入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也是培养法律人职业伦理形成和发展的不可替代的力量源泉之一。最后,法学教育能够提升法律人的职业技能法学教育向社会输送着具备各种法律职业技能的律师、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等等的法律职业人才。

唯有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掌握一定的专业技能的法律人才能胜任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即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人民生活中的纠纷和矛盾。法学教育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向学生传授法律系统知识、原理和制度,也在于提高学生的职业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严谨的法律思维,更在于提升法律人处理具体事务的能力和技巧。法学教育活动中的模拟法庭的建设帮助学生提升了自己运用专业知识和运用法律逻辑和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模式让还没有资格走进法律行业的法学专业学生也有机会体验作为一名真正法律人的感觉。一切以法律为依据,模拟各种角色来处理具体案件的教学形式在学生步入社会之前就培养了一定的思维直觉、思考模式和处理方式,并且能够得到资深老师的点评和意见,具备这些一定法律职业技能的学生踏入社会就一定不会是只会纸上谈兵而无法独立工作能力的初生牛犊。此外,组织学生参加学校所在城市处理的各类公开审理案件的旁听也让法律专业学生对日后自己即将从事的行业有着身临其境的感受。从旁观者到日后的参与者,学生可以学会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在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上进行有目的的思考,也对法律专业学生今后走入法律相关行业奠定了一定的职业基础。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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