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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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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工作意见

第1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一、我区文化产业发展基本现状

我区丰富的文化资源为发展文化产业招商提供了必要的载体和基础条件。经过培育和建设,形成包括新闻出版、图书音像、休闲娱乐、文艺演出、工艺美术、群众文化等行业在内的综合型文化产业体系,成为全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的增长点。目前,全区文化经营单位347家,其中印刷企业62家,出版物发行单位100家,音像经销单位17家,文化娱乐场所1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57家。从业人员2670人,注册资本100万以上31家。我区文化产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逐步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得天独厚的淡水资源和渔业资源,为发展第三产业提供了优良的地理条件。三河湖风景区水域景观恢宏,自然风光诱人,水文化底蕴丰厚,被誉为城市的“天然氧吧”。依托黄河滩区开发黄河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建设而成的沿黄生态走廊,形成了独特的耕作体验模式、观光采摘模式和休闲垂钓模式。

现在我区有多个文化社团,像摄影家协会、书法家协会、作家协会、篆刻协会、票友协会等群众性文化团体,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个人支持和参与到文化产业中来。同时,依托独特有的故居、城剪纸、东路大鼓,传统吕剧、棉絮手工艺制品等文化遗产,以及革命老区等丰富的文化资源,全力打造了一批戏曲、小说等文化精品工程。

二、文化产业招商的基本思路

一是整合文化资源。积极与文化旅游等部门、各乡镇办协调配合,收集整理全区文化产业各项数据信息,充分挖掘诸如“老街”(二期工程)项目、古城遗址、沿黄近郊生态绿色长廊公园、明清建筑一条街,三河湖风景区以及生态农业观光区等我区一批有价值、有潜力、有影响的文化产业资源,建立项目资源库目标客户档案,但避免项目、目标贪多过滥。同时,加强与兄弟县文化产业的交流、学习和探讨,结合自身情况特点,尽快完善我区《文化产业招商实施意见》,形成文化产业招商的长效机制,明确全区文化产业招商目标,形成一套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招商思路。在深入挖掘、整合、优化我区现有历史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同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规划、引导、鼓励产业要素集聚,打造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资源园区。

二是突出招商重点。放手发展文化娱乐业,鼓励支持引进社会资本,搭建文化与经济融合的平台,使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的开发利用,让企业走进文化,让文化融入市场。依托我区丰富的民俗、民间文化资源优势,积极推进城剪纸、棉絮手工艺制品等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利用杜受田故居AAA级景区,进一步叫响“古城新韵”商贸开发和廉政文化博物馆建设品牌,增加旅游的文化内涵,提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

第2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东向发展和对外开放战略,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投入、加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围绕四大经济和四大建设,进一步创新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提高招商质量,强化招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招商环境,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上规模、上档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

内资:到位资金140亿元(含续建),增长20%;工作目标160亿元。

外资: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增长15%。

**经济开发区:到位内资10亿元(含续建、包括市直单位引入),工作目标11.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000万美元。

市直、驻黄部门:引进**经济开发区64个项目,协议资金6.4亿元,到位资金2亿元。

三、主要工作

(一)创新思路,整合资源,努力提高招商引资工作针对性。深入研究我市最具优势的资源和最具潜力的产业,围绕山区资源开发、旅游用品制造和高新技术开发,不断论证、包装、充实招商项目;各区县、市直六大板块牵头部门要围绕“五年再造一个新**”,加强调查研究,突出旅游、工业、农业产业化导向,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一批重大招商项目,提高板块项目的可行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每季刷新并向招商办报送一次;市和区县招商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市场变化因素,编制新的招商指南和招商手册,满足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各类招商活动需要。

(二)夯实平台,科学布局,努力打造园区产业集群。**经济开发区和各区县园区要根据自身条件,以形成产业为目的,调整完善园区规划,科学布局项目,强化双向选择招商,以功能园区选项目,以规模引企业,加快形成以骨干企业为支撑、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集群,最大限度地发挥园区集聚效应。科技部门和科协组织要积极配合支持园区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部门的联系合作,寻找、编制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科技创新项目,与园区平台加以整合,努力形成园区+项目向外招商的新模式,力争在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和产业链项目上有新的突破。

(三)总结提高、创新方式,努力拓宽招商引资新渠道。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招商,部门主动招商,全社会广泛招商。要以目标任务引导,强化政策激励,充分发掘招商引资社会资源,努力构建大招商网络,营造全社会招商,全民创业的新格局。

二是打好**牌,做好徽文章,精心组织开展系列招商活动。充分利用节庆、会展、论坛等各种活动方式,积极邀请外地客商前来考察、洽谈、投资,切实组织好徽商大会期间的招商活动;适时举办综合或专题招商活动,年内在长三角或珠三角地区组织1-2次一定规模和实效的招商推介活动,广泛宣传推介我市资源、人文、环境、区位优势,吸引更多海内外客商来我市投资兴业;积极参与我市各类出访考察活动,有选择地参加国家级、区域性博览会、贸洽活动,主动推介,上门招商。

三是整合力量,大力开展产业板块招商,努力探索以商招商新路子。市直六大板块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主动搞好产业招商服务的同时,科学制定板块招商工作方案,更加翔实地编制板块招商项目,按季翻新整合项目库,广为推介、广泛招商。鼓励市直各口、各部门联合招商、招大商,对单个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可计联合单位招商任务。市经委、市农委要精心组织好医药和食品两个板块的重点专业招商活动,探路出击,确保完成年度招商任务。

四是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全方位招商。充分利用我市旅游资源,动员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鼓励凤还巢,支持返乡人员投资办企业;要将我市市情介绍和招商指南配置入三星以上酒店宾馆,让外来客人广泛了解我市投资信息;充实和完善市、区县、开发区招商网站,市直单位所有网站都要开辟招商专栏,广泛开展网络招商;认真选择市内外有实力、有资源的企业界、商会界组织和人士,委托中介招商,鼓励以商引商;**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园区要开展产业链条、拓展产业群招商,以外引外,滚动招商,形成聚集和示范效应;继续将招商引资作为外派干部挂职学习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对招商成效显著者,经考核要优先提拔重用。

(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营造“引商、亲商、富商、安商”的社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坚持用硬手段治理软环境,严肃处理破坏环境的人和事,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政府承诺,把我市建设成为“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工作节奏最快、商务成本最低、社会环境最优”的投资发展地区之一。要加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监督工作,完善政风、行风、效能评议的同时,适时开展外来投资企业评机关活动,并将结果纳入考核奖惩。

(五)要进一步改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深化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和全程服务,切实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为外商提供快捷、务实、高效服务。**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对外来投资项目在规划、土地、环保及生产要素等方面可行性研究、会审和预告,减少项目洽谈的盲目性,提高成功率。**经济开发区要派员驻点市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一站式服务。

第3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一、考核对象

镇全体公务员、镇属各相关部门及驻镇市直机构、各村(社区)。

二、任务分配及要求

1.工业条线全体人员每人每月须收集招商信息至少1条;其他公务员每人每季度须收集有效招商引资信息至少1条;镇属各相关部门及驻镇市直机构、各村(社区)每月须收集招商信息至少1条。招商条线人员招商信息任务另订考核细则。

2.信息有效性的确认标准为:有引进项目的投资人姓名、电话、职务、地址、具体生产产品、投资规模、投资意向、用地面积等相关要素,经招商办公室洽谈属实后予以确认。

3.要及时将符合招商引资项目认定条件的外来投资项目上报招商办公室进行审核备案,由招商办人员进行洽谈确认。所提报项目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全面;凡不完整的项目信息一律不予确认。

三、考核方法

1.招商信息的上报以村(社区)、部门汇总,公务员以条线汇总。各村(社区)及各有关单位、各部门明确一名招商引资联络员,于每周五下午五点前将本周招商信息上报至镇招商办。招商办联系人:;电话:;邮箱:。

2.招商办公室24小时对全镇招商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24小时招商信息联系电话:;联系人:

3.任务指标考核坚持数量考核与质量考核相结合、重在质量考核的原则。考核工作由镇招商引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全镇招商引资信息收集成果实行月公示、季排名、年考核。建立信息联络员、部门负责人招商工作周例会制度,完成情况及项目信息于每周月确认时间为每月月底。

4.月公示、季排名、年考核由镇招商引资办公室审定并作为实施奖惩的依据。

四、奖惩办法

按照“项目信息越优,奖励幅度越大”的原则,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将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1.每月公示单位和个人招商信息上报情况。

2.每季开展一次排名,按照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得分第一的单位或部门设立季度“流动红旗奖”,给予1500元奖励;每季评选产生“最佳招商信息报送员”、“优秀招商信息联络员”各1名,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的奖励。对月度、季度招商信息任务未完成,在百分制考核中不及格的单位和个人,由镇党政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给予通报批评。

3.对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信息收集任务、且百分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和个人在全镇年度表彰大会上给予重点表彰和奖励。

第4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为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项目推进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和项目推进工作,促进全镇经济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考核奖励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全镇协议引进资金1600万美元,注册外资实际到账800万美元。工业投入5亿元,新开工千万元以上项目10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亿元以上项目1个;竣工千万元以上项目9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2个。

二、具体任务指标

1、镇三套班子全体成员:镇三套班子负责引进1~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每个班子成员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可以由数名班子成员共同完成,但人均引资额不得少于800万元。镇主要领导每人完成1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

2、机关干部每人完成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3、事业单位:每个单位完成1个800万元以上项目。

4、定报企业:每个企业引进1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新上1个1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

5、村(居):每个村(居)引进1个500万元以上项目。

三、奖项设置

㈠提供信息奖

发动全社会参与招商引资,提供信息,通过深入排查在外乡友、亲友、朋友、战友、学友广泛收集各方信息,每个部门、单位、企业和村(居)明确一名专职信息员负责,及时向镇经济服务中心(招商引资信息中心)申报登记。

镇三套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干部每人全年提供信息5条以上,事业单位、定报企业、村(居)每个单位全年提供信息10条以上,建立镇、企、村三级招商引资信息库。

凡提供有价值信息,经招商办考核确认的,奖励500元;信息转化成项目当年组织实施的,奖励500~3000元。属外资项目的倍增奖励标准。

㈡引进项目奖

1、凡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奖给项目引进者。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5000万元的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竣工验收审计确认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奖给项目引进者。

鼓励企业升档进位、泡大育强,被列为当年新增定报企业奖给企业2000元。

2、凡现有企业技改投入视同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奖上述标准的20%;1000-2000万元的奖30%;2000万元以上的奖40%。

项目所在村按要求及时交地,按每亩100元奖励到村。

3、引进利用外资,以有权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实际注册到账数额为准,每50万美元一次性奖励人民币6.5万元。

㈢机关干部招商引资专项奖。

实行招商引资实绩挂钩考核,机关干部按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工作人员分别以1000元、800元、600元奖金为考核基数。机关干部按党政正职、班子其他成员、中层干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年终一次性分别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引进项目者不奖。

四、考核办法

1、引进项目是指正式签约、领取工商执照、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并已有形象进度的一、二、三产业项目,引进项目给予优惠的,引进项目的奖励标准实行一事一议。

2、项目总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总投资,引进资金数额确认需兑现奖金的,经审计考核确定。到账资金指项目投入资金和实物,实物投资以发票或有资质单位的评估为依据。

3、专业招商小分队引进的项目,按照奖励标准的三分之一执行。村(居)组干部报酬与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实绩挂钩考核。

4、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的除予以重奖外,并作为评先评优、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村(居)提供信息转化为项目的,抵算发展私营企业考核任务;未完成提供信息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三个文明表彰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先评优、提拔、晋升。

第5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为适应招商引资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调动各方面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产业招商和重点企业招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培植我市主导产业,发挥各产业招商牵头部门、涉外部门和重点企业的优势,瞄准国内外500强、央企、大企业集团、战略投资者开展定点招商、专业招商;力争用3年时间,努力引进建设一批支撑我市经济发展、在区域内有影响的重大产业项目,实现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招商引资新突破,纵深推进新型城镇化、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三大战役”,全面推动城市转型,促进“幸福新”建设。

二、明确产业招商重点

(一)特色优势产业招商。煤化工产业以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水煤浆气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为依托,以木石、西岗、邹坞煤化工产业园为载体,着力加大附加值高的聚甲醛、聚乙烯、二醋酸纤维素等产业链项目的招商力度,拉长产业链条。装备制造业抓住高端数控机床和矿山机械制造两个重点,推进与国内外大企业战略合作,突出发展高端机床和成套专业设备,提升产业集中度。依托八一赛轮、丰源轮胎引进战略投资者,把橡胶产业做大做强。新型建材产业通过引进大企业集团推动水泥产业提升整合,稳步推进旋窑水泥发展;着力引进玻璃深加工、节能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生产项目。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引进高技术含量和知名品牌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围绕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项目招商,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比重。

(二)重点园区招商。高新区重点围绕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对锂电新能源、焊接新材料、高端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开展招商;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机械制造、煤化工、电子信息、金属制品产业开展招商;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节能环保新材料、橡胶制品、生物工程和新能源产业开展招商;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机械制造、精细化工和临港物流产业开展招商;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台湾工业园、现代装备制造工业园开展招商;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机械制造、汽车配件、新型建材和食品产业开展招商;经济开发区重点围绕机械制造、纺织服装产业开展招商。工业区重点围绕规划建设的城市转型产业示范园开展招商,推动老企业“退城进园”,创造新的发展空间。产业园重点围绕引进民营大企业,开展重点产业项目招商。

(三)文化旅游服务业招商。以古城为依托,围绕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开展招商,积极与知名文化企业开展战略合作,着力引进影视动漫、健康休闲、古建设计等项目。抓好文化旅游、现代物流、专业市场群和生产业招商。引导外来投资有序进入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的深度融合。发挥综合交通优势,着力引进市场经营、物流、电子商务知名企业,鼓励引导股份制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

(四)特色农业项目招商。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食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火樱桃、马铃薯、石榴、花生及长红枣系列精深加工产品,重点开发绿色、旅游食品和功能性食品;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加销一体化和加工制品名优新特化。

(五)城市建设招商。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以城市宜居、宜商、宜学为目标,坚持“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同城化发展”,进一步放宽放活城建项目利用外资新领域,着力引进知名地产商参与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综合体建设,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和档次。

三、推进重点企业招商

(一)招商引资推动骨干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推动集团、煤业、化肥厂、矿业集团、化工、电子集团、能源集团、煤业集团、煤电、集团等30家重点骨干企业与国内外500强、行业500强的对接,在企业招商注资、膨胀规模、转型升级及提升自身发展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市属企业改革、改制以及破产重组要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有效盘活拟改制企业的资产、土地和品牌等无形资产,多措并举,妥善安置好现有企业人员。

(二)高起点抓好招商项目规划包装。各重点企业要围绕产业链的拓展延伸和企业的做大做强,结合企业发展现状和比较优势,筛选一个或几个代表行业先进水平与发展方向的项目进行论证、包装。凡涉及与外来投资者共同出资建设的项目,在项目包装时,除进行常规性的可行性论证外,要制定详细的合作方案,明确合作方式、出资比例、出资形式等具体内容,便于招商操作。

(三)强化招商活动组织实施。企业招商要以企业自主开展活动为主,各重点企业要认真研究本行业发展需求和投资走向,确定阶段性招商主攻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招商方案,常抓不懈地开展专业化招商工作。各级政府在主办重点招商活动时,要充分考虑企业招商的实际需要,帮助企业做好项目对接工作,搭建好企业招商平台。

(四)加大对重点企业招商的鼓励引导。对企业招商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可评选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并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先进、模范人物的评选。对企业招商工作长期没有进展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取消其评先树优的资格。

四、市有关部门招商职责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项目招商。

市经信委牵头负责重点骨干企业、装备制造业、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新型建材产业、纺织服装产业项目招商。

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城市建设方面项目招商。

市旅服委牵头负责旅游及现代服务业项目招商。

市农业局牵头负责特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招商。

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各类园区现有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

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招商,重点围绕古城文化创意产业园方面招商。

市中小企业局牵头负责全市民营企业特色园区招商。

市国资委牵头负责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招商,重点围绕市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破产重组、盘活现有企业资产方面招商。

市金融办牵头负责引进股份制银行等市外金融机构来我市中心城区设立分支机构,抓好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内上市工作。

市台办牵头负责对台招商,依托古城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充分发挥其对台交流优势,吸引更多的台湾工商业团体、个人来投资、开展经贸合作。

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市侨联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与市直产业招商部门和重点骨干企业的联系,面向境内外知名机构、团体和个人,积极推介我市投资环境、发展潜力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做好境外资金的引进工作。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世界500强企业的招商工作,并全力配合以上产业招商牵头部门和涉外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的组织、筹划、协调等方面的工作,推动产业招商和重点企业招商工作有序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招商项目在洽谈、审批、落户、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生产经营。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产业招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产业招商政策,考核产业招商部门和重点企业,对产业招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定期调度、通报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产业招商动态。

各产业招商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产业招商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挑选有招商经验的人员组成专业招商队伍,确保招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设立专项经费。市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作为境内外招商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对重大招商项目和外资项目引荐单位(引荐人),按照资金到位情况和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给予表彰和资金奖励。对企业招商引资卓有成效的,经年度考核合格,按属地原则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对市直产业招商牵头部门和涉外部门年内独立引进且开工建设的产业项目,市政府将依据招商的数量、质量、投资规模、实际到位资金额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第6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刚才,刘县长对去年全县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重点。会议还对去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几个单位做了典型发言。会议开得很好,达到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的目的。下面,我就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去年以来,我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扩大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可以说去年是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力度较大、效果较好的一年。县委、政府是满意的,是给予充分肯定的,但与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求相比,与周边地区竞相发展的态势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单位和乡镇的领导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些单位招商引资和争取项目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来一次再认识、再发动。

项目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载体和动力,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好项目建设就等于抓住了经济发展的关键。就发展县域经济而言,项目建设的积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施对外开放的需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投入是基础,项目是载体,招商引资是关键,因此,我县把开放带动作为今后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作为全省城镇化建设重点县,进一步加快发展,仅靠自身的力量是极其有限的,必须靠外力支持来借力发展,必须以开放的思路广纳资金,广招贤才,为新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二是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去年全县共向上争取到位各类项目资金145亿元,全县骨干企业建成投产技改项目12个,完成投资14亿元,据测算,这些新增投资,可直接拉动全县GDP增长近3个百分点。这就充分说明了加大投资力度、扩大投资需求、加快项目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积极意义。目前我县蔬菜、畜牧、棉纺织三个支柱产业发展态势很好,但产业链条不长,对财政贡献份额还较低,这就需要对外开展全方位、广泛的联合合作。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实践证明,凡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快的地方,都主要采取招商引资、经营城市的办法,

吸引了大量外地资金注入。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县工业园区初具雏形,投资软硬环境有了较大改善,将有力促进招商引资。我县只有拓宽筹资渠道,建立互惠互利机制,才能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和加强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来研究项目工作,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扩充经济总量,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备足后劲。

二、今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重点

根据国家和省、市计划会议精神及有关的投资信息,今年国家拟发行1400亿元国债长期建设资金,省里也将继续安排结构调整资金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资金,引导和支持工业、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的有关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和省确定的资金投向和重

点,我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重点是:(一)以提高农业的市场化水平为目标,以发展蔬菜

、畜牧等优质高效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加快改善农业基础

条件,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大力

推进农副产品加工转化为重点,积极采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发展壮大纺织、食品、建

材、化工等支柱产业,提高优势企业、优势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强力推进工业化进程;(三)

以壮大城镇经济和扩大城镇就业为目标,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逐步推进

城市污水处理实现产业化,壮大城镇规模,改善人居环境,加速城镇化进程;(四)进一步扩

大对外开放,积

极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努力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加强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劳动就业,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六)继

续推进县域公路网络建设,提高公路等级,扩大公路密度,实现“村村通油路”的建设目标

。上

述项目所涉及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行动,力争取得工作实效。其他可拉动县

域经济发展的项目,有关单位也要积极捕捉投资信息,千方百计争取各类资金,努力创造投

资机遇。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务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县“四大家”领导继续实行分包重点项目责

任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各项目单位的主要领导是项目建设的第

一责任人,对项目的立项、建设、工程质量、资金安全及投资效益等要全面负责。

二是完善考评办法,调动乡镇、县直部门的积极性。在目标的制定和考评中,要坚

持项目质量重于项目数量、项目实效重于项目形式的原则,把重点项目建设、实际争取(引

进)资金及项目效益作为考核的重点。今后,要严格奖惩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县委

、政府将把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成效与单位政绩考核、表优评先、奖惩任免等直接挂钩,

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重奖。对工作被动的单位,取消综合目标考评评先

资格。要让引进项目、引进资金的人,在经济上得实惠,政治上有进步,社会上有地位,在

全社会形成大上项目、上大项目的良好氛围。

三是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计划、财政、经贸、乡企等部门,要加强对乡镇

和单位的指导协调,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每一个项目都要明确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任务到

人,做到既统筹安排,又分工协作,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和后续工作,提高项目成功率。县

直各职能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好地支持和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四是强化对项目的督查和跟踪问效。要推广城郊乡申报、!建设和管理“三位

一体”的经验。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要定期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和项

目建

设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建立督查台帐制度。县计划部门要指导项目的筛选和争取,并为项目

争取和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五是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客商的先决条件,

是对外开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要优化环境,规范秩序,为外商投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真正做到以诚待商、以情留商。要认真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

各种摊派现象,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管理体制,切实为

外来投资者营造宽松和谐的投资环境。要认真查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施工环境等环节的

违规行为,维护项目建设秩序。要实行投资环境评价和责任追究制,每年年底开展一次投资

环境评比活动,对各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成效显著、服

务优良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后进单位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要追究部门和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同志们,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事关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事关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第7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精神,现就本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立足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办法

2016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月25日前,家长须对幼儿在读幼儿园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上的实际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9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cn)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作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

(一)公办学校

1、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2016年5月21-5月22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统一报名验证日期。

2、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发〔2011〕7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等精神,2016年本区将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截止日为2016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以“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并根据《2016年普陀区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

3、公办初中实行小学对口招生。本市户籍确有困难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以“相对就近”为原则,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3日。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区户籍、非本区户籍(含港澳台)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的,须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居住)所在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4、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就读,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5、凡居住廉租房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到居住地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如居住地所属学校无法接纳,则以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6、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由父母带领适龄儿童,携带上述有效证件、《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验证点进行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及程序》的规定执行。

7、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计划、招生办法等。拟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须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同时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特长生招生工作于5月30日完成。

8、公办寄宿制学校或寄宿班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收本地区新生,报名的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学生。

(二)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以及招收寄宿生人数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2、民办学校须根据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招生办法、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备案,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对民办学校上报备案的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存在违规条款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及时纠正,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面谈范围、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等。

3、本区民办中小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4日-4月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4月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

各民办学校报名时一律拒收学生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

4、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过程向市区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面谈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2016年5月7-5月8日。

6、民办学校招生实施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办法。5月9日-5月10日进行第一志愿录取,5月12日-5月13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5月15日-5月16日进行第三志愿录取。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工作。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学习《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2016年普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要建立2016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要发挥核心、保障、监督作用。

3、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革招生入学方法。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招生入学工作管理,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各学校、各幼儿园要根据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部门和学校网站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幼儿发放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6、公办学校须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7、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为40人、初中班额为45人,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有条件的地区,小学班额可以安排30人左右,初中班额可安排35人左右。

8、各验证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初中学校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9、建立与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2016学年,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注册对象为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10、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和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建立健全特长生资格确认制度。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开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招生计划。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收数应严格控制在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以内。

11、各学校招生过程中,一律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12、各学校应按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类学校应在2016年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25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五、监察要求

1、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在招生期间认真执行人民督察员专项督察制度,进行检查和督察。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举报,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区教育督导部门区县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

3、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或以考试(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或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的,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或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实施“双减”措施,即核减该校第二年30%的招生计划数,取消当年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六、日程安排

2月25日前

适龄儿童家长对小学入学相关信息比对确认,到有关部门补办(更正)。

2月29日

公布普陀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3月7日

对各中小学校开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使用培训。

3月31日前

公布普陀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4月9日—23日

1.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就读幼儿园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2.不在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指定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地点另行通知)

4月23日

1.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2.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

4月24日—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28日—30日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5月7日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学生面谈

5月7—8日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学生面谈

5月9日—10日

民办学校第一志愿录取。

5月12日—13日

民办学校第二志愿录取。

5月15日—16日

民办学校(限初中)第三志愿录取。

5月21—22日

1.全市公办小学报名验证。

2.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测试。

5月30日

完成初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

6月30日

1.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初中完成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六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咨询电话:52564588-7139,7140,7670

监督电话:52564588-7563,7670

第8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一、确定项目、攻坚克难

我区明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不足,新开工项目数量少、规模小,增长乏力,因此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促成一批项目土地挂牌、开工建设是当务之急。

经对“十二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储备库逐个项目进行分析,确定了12个项目作为当前攻坚克难的工作重点,明确今年底、明年上半年和年底攻坚克难的目标(详见《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克难工作表》)。按照完成目标分为以下五类:

(一)今年底土地挂牌的项目。该类项目攻坚克难工作目标为确保年底土地挂牌。如内燃机地块、东王家台地块等。

(二)明年土地挂牌的项目。该类项目攻坚克难工作目标为确保明年土地挂牌。如天拖地块、美湖里地块、绿荫里地块、*区产权交易中心地块等项目。

(三)明年开工的项目。该类项目攻坚克难工作目标为确保明年开工。如内燃机地块等8个地块。

(四)地铁上盖项目。该类项目包括地铁2、3、4、5号线地铁上盖地块,攻坚克难工作目标为确保西南角、东南角2个地铁上盖项目实现工作突破,争取今年内土地挂牌。

(五)创意产业集聚区项目。该类项目包括3项任务。一是C92创意产业园二期明年上半年开业,二是周边土地整理,三是铝合金厂内不锈钢市场进行业态调整。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为确保我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目标的落实,将每个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负责。各责任部门要统一思想,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细化目标责任,明确项目的进度时限,把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确保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土地整理责任部门要确保按期完成拆迁、整理相关任务。招商责任部门根据地块项目规划情况做好招商工作。

第9篇:招商工作意见范文

今天把开发区、各镇和经济有关部门召集过来,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近期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近期召开的全市“三维”项目调度会、全市工业工作暨民企产业项目洽谈签约筹备会、区政府经济工作务虚会等会议精神,认真分析1-8月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刚才,开发区、战役办、发改、经贸、外经、统计等单位都分别作了汇报。下面,我讲几个具体问题:

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问题。一要加大政策宣传。这是市政府针对当前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制定出台的优惠政策,共有15条,涉及融资、减税、审批、用地等方面,含金量非常高。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政策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开发区、各镇要大张旗鼓,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一定要把政策宣传够、宣传透。二要加强舆论监督。经贸、宣传部门要下狠心加强政策落实跟踪,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对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曝光,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营造企业“暖冬”环境。三要积极争取资金。经贸局今年组织上报的17个项目,目前已有3个项目落实资金310万元;发改局今年组织上报的12个项目,目前有6个项目落实资金1023万元。要加强对上衔接,继续跟踪落实好项目补助资金,同时也要着手谋划好明年的补助项目。四要加快审批速度。《区五大战役项目审批提速提效意见》已经制定出台,发改局要抓好贯彻实施,切实加快项目审批速度。五要做好企业上市、出口保险工作。目前,发改局又重新筛选16家企业拟上报“年市百家后备上市企业成长工程”,要进行重点跟踪服务,争取年底前再有1-2家企业上市。要重视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目前已有14家企业签订投保合同,投保额6330万美元,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企业用好用足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帮助企业防范出口风险。

二、关于工业发展指标问题。一是规模工业产值方面。1-8月,全区完成规模工业产值103.6亿元,按现价计算增长27.4%,增幅居全市第11位,比全市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其中,开发区完成75.6亿元,比序时进度慢3.3个百分点;镇完成7.9亿元,比序时进度慢1.9个百分点;镇完成1.07亿元,比序时进度慢23.8个百分点;镇完成12.8亿元,比序时进度慢2.9个百分点;郭坑镇完成6.2亿元,比序时进度慢6.3个百分点。规模工业产值统计修正后增长12.2%,其中:开发区增长13.8%,镇增长5.5%,镇下降22.6%,镇增长11.6%,郭坑镇增长9.9%。二是规模工业企业方面。1-8月,开发区新增14家,退出6家,净增8家,完成任务的80%;镇新增2家,退出1家,净增1家,完成任务的20%;郭坑镇新增2家,净增2家,完成任务的67%;其它2个镇没有下达指标,但镇退出1家,镇退出3家。三是亿元企业培育方面。1-8月,开发区培育19家,完成任务的58%;镇培育2家,完成任务的67%;镇培育4家,完成任务的67%;郭坑镇培育1家,完成任务的33%;镇没有下达指标。

一要确保年初任务完成。工业发展指标是我们的薄弱环节,8月份的形势虽有所好转,但还是不够,差距还很大,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是不会修改的。统计局、工业办要采取措施加强指导、加强督查;开发区、各镇要盯住企业、盯住目标,认真研究行业增加值率,力促规模工业产值有效增长,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二要确保工业发展质量。加大规模工业特别是亿元企业的培育力度,对照年初目标加强跟踪落实,鼓励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工业发展实力。

三、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问题。1-8月,全区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0亿元,增长81%,完成年计划的81.4%,比序时进度快14.7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市第2位,总量位居全市第4位。一要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任务。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到年底总体要控,但开发区、各镇的序时进度不能减。1-8月,开发区完成12.8亿元,比序时进度快2.6个百分点;镇完成9.1亿元,比序时进度慢12.2个百分点;镇完成42.2亿元,比序时进度快33.8个百分点;镇完成4.9亿元,比序时进度快11.3个百分点;郭坑镇完成0.98亿元,比序时进度慢27.2个百分点。二要强化项目督查工作。1-8月,全区82个区级在建重点项目有17个项目未开工建设;61个投资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有7个项目未开工建设。开发区、各镇要好好查找一下原因,切实加强项目跟踪协调,努力解决好项目规划、建设资金、前期准备、用地征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等问题,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加快工业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市里下达的工业投资指标。三要编制好明年重点项目。开发区、各镇要按照发改部门的要求,围绕“十二五”专项规划,认真组织筛选项目,做好项目基础资料;发改部门要加强审核,确保在10月15日前完成2012年省、市重点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

四、关于招商引资问题。一要提高项目履约率。今年来全区共落实签约项目12个,注册外资13489万美元,目前已履约项目5个,注册外资4771万美元,履约率分别为41.67%和35.37%,项目履约率偏低,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切实将招商引资作为当前一项迫切工作,加强项目跟踪报批,促进项目尽早履约。二要做好后4个月招商活动安排。今年的招商活动比较多,接下来还有全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东南亚招商和“11?18”农博会?花博会等几个大型招商活动。其中,全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洽谈会本月27日在福州举行,经贸局要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其余几个招商活动外经局也要抓紧。花博会之前还会举办一次项目集体庆典活动,开发区、各镇要提早落实一批竣工投产、开工奠基项目。三要建立招商工作机制。要成立招商工作办公室,由区外经局牵头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考察、洽谈活动,发改、经贸、建设、环保、国土等部门配合;开发区、各镇要指定专人每周向外经局报送1次接洽项目、在谈项目情况,进一步完善园区规划设计和产业布局规划;区招商办要加强招商工作研究,坚持按规划招商,确保招商项目按产业规划、区域规划合理布局,提高招商引资的效率和水平。

五、关于园区建设问题。一要做好土地储备。开发区、各镇目前上报的在谈意向项目有37个,总投资85.1亿元,拟用地面积4987亩,其中:工业项目32个,用地面积3772亩;物流项目5个,用地面积1215亩,均存在用地不落实问题。开发区、各镇要加大土地报批、征地拆迁和土地整理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有一定量的土地储备。二要加强园区规划。规划设计要高起点、高标准,具有前瞻性,坚持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开发区、各镇的主要领导对辖区内园区规划的路网、标高、排污、排水等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加强综合配套,处理好园区工业、商住、垃圾中转、公园绿化、公交公厕等布局问题。三要加快园区建设。开发区和、郭坑2个镇要把园区建设安排好,坚持“以商补工”,抓住秋冬建设的黄金季节,尽快落实资金、项目安排,加快园区“三通一平”、设计招投标和开工建设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四要及时反映问题。开发区、各镇在园区规划建设方面,有存在困难和问题需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及时上报,主动争取解决,确保园区建设有序推进。

六、关于宣传服务工作问题。宣传工作是软件,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宣传工作一定要讲质量。一要建立通报制度。今后,开发区、各镇每月在工业、投资、项目、招商等方面的完成情况,要在会议上、领导上、报纸上(报)进行通报,接受全区干部群众的监督,各职能部门要做好与宣传单位的沟通、衔接。二要突出宣传重点。在当前企业发展面临困难的情况下,宣传单位要从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深入宣传政府扶持企业的政策措施,重点跟踪宣传各单位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增强企业应对困难的信心,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三要提升宣传层次。要加强宣传工作策划,立足国家和省级重要媒体找突破,大力宣传我区加快经济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成效和举措,提高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关于当前需要协调解决的几件事。一是年度政府绩效评估问题。市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要求9月20日前将各县、区政府绩效目标上报,区统计局要同步分解,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努力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二是泉大都市区同城化问题。9.8期间已正式签订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合作框架协议,发改局要加强政策措施的研究跟踪,及时提出工作意见。三是海西规划落实问题。区发改局要抓紧出台《区贯彻落实海西规划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海西规划行动方案落到实处。四是区行政服务中心筹建问题。区委、区政府计划利用九中综合楼设立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目前已成立筹备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快设计装修、制度规范等前期工作,争取元旦前投入使用。五是龙门蔬菜批发市场迁建规划用地调整为机电市场用地问题。鉴于目前华东工业品市场已形成一定规模的机电市场,不宜再重复建设,建议镇对市场分布情况再次进行调查研究,重新定位该用地的建设项目后再上报市规划局审批。六是郭坑水泥厂搬迁问题。该厂与重新修编后的郭坑镇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不相符合,需要进行搬迁,由于牵涉到长泰县,需要作进一步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