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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任聘、试用、报到、保证、职务派免、迁调、解职、服务、交卸、给假、出差、值勤、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公司另有规定外,均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除董事、监事外,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职、技术职。
第四条本公司除业务执行人员外,可雇用工员(服务员)、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等,辅助业务的执行。其管理悉依本规则执行。
第五条本公司工员分下列二种:
(一)作业员:凡具有专门技能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二)服务员:凡不具有专门技能非从事技术工作的工人。
第六条本公司因业务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另以聘约或合同。
第七条本公司得招收实习生,其办法另定。
第八条本公司职员除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同意任用者外可由各部(室、中心)经理(主任)签请总经理核准招募。
第九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规章及通告。
第二章任聘
第一条本公司任聘用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任聘,依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呈报核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具有下列各款资格之一者予以任聘:
(一)正管理师、正工程师
1.具有博士学位者。
2.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具有实际工作经验10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管理师(工程师)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二)管理师、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3任本公司副管理师(副工程师)两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
1.具有硕士学位者。
2.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三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国内外专科毕业,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6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4.任本公司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1年零6个月,考核均列优等者。
(四)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
1.国内外大学毕业或高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2.国内外专科毕业,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格者。
3.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10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经试用合
格者。
4.任本公司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一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五)一级办事员、业务代表、一级技术员
1.国内外大专院校毕业或高考及格,经试用合格者。
2.高中(高职)毕业或普考及格,并具有实际工作经验3年以上经试用合
格者。
3.任本公司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2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六)办事员、业务员、技术员
1.高中(高职)毕业或初中毕业并在企业团体或生产工厂服务5年以上,经试用合格者。
2.曾任本公司作业员、服务员3年考核均列优等者。
(七)任用规定
1.晋升者,应经考试并由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审定。
2.助理管理师、助理工程师以上各级人员任聘资格特准者,不受上列各项
资格的限制。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如有出缺时,应由低一级员工中选定服务成绩优异者,按前条规定优先升任。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守卫、打字员、电话总机值机员)须年满18岁以上,具下列资格并经考试或甄选合格者,才能雇用。
(一)司机:领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实际经验2年以上者。
(二)守卫:具工厂安全知识或有实际经验者。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相当经验者。
(四)总机值机员:具电话接线知识,有实际经验者。
第六条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为本公司员工。
(一)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曾犯刑事,判决拘役以上罪行而刑期未满者。
(三)受禁治产的宣告者。
(四)通缉有案者。
(五)贪污公款有案者。
(六)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七)身体衰弱不堪从事工作或有传染性疾病者。
第三章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第二章第三条规定录用时,应由主管安全部门调查,并确定不抵触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才予以录用。新录用人员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试用期间定为40天。期满成绩及格者方予正式任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本公司新进员工试用成绩优良者,由服务单位按其工作能力与成绩表现填具试用期满考核报表,会同人事单位出勤资料呈请正式任用,发给任用书。其服务年资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算。
第三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如品行欠佳或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或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本规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不可请求任何资遣费或旅费等补助。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录用(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填具下列书表(由本公司印发)及缴验身份证、毕业证明书、健康检查表、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书及缴交2寸半身照片3张。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派定单位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主管人事部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但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章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的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铺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铺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换保或离职后六个月内如发现有依规约应由原保证人负责的事项,该原保证人不得推卸其保证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五章职务派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派免除依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派免。
第三条职务的派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门填发人事派(免)令。
第四条职务的委派经核定后准支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第六章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应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
第七章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
“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奉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退伍后15天内未申请复职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三)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四)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资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可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违反本公司规章,经本公司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决议免职或解雇者即予免职或解雇。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第八章服务守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挥监督,忠实勤勉地执行其职务。对经办业务或工作如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平日的言行应诚实、谦让、廉洁、谨慎、勤勉,同事间要和睦相处以争取公司荣誉。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按规定签到。签到均应亲自为之,不得托人代为签到或代人签到。违者依本规则的规定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除规定之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与其他正当事由外,均应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任意迟到或早退。如有违反者照下列规定处理。(一)每月迟到或早退:7次至10次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11次至15次者以旷工1天论处。
16次至20次者以旷工2天论处。
超过21次概以旷工3天论处。
(二)迟到或早退除事先请准者外,超过20分钟起至1小时内,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各级员工每日应办事务必须当日办清,如不能于办公时间内办妥应加班赶办。如有临时发生紧要事项奉主管人员通知时,虽非办公时间亦应遵照办理,不得借故推诿。加班发给加班费,其标准另定。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对顾客或参观来宾应保持谦和礼貌、诚恳友善的态度。对顾客委办事项应力求周到机敏处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搁置不办。
第七条各级主管就其监督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其属下员工有服从的义务,但对其命令有意见时可随时陈述。
第八条各级员工对于两级主管同时所发命令或指挥,以直接主管的命令为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除办理本公司业务外,不得对外擅用本公司名义。
(二)对于本公司机密无论是否经管,均不得泄漏。
(三)未奉核准不得擅离职守。
(四)对于所办事项不得收受任何馈赠或向往来行号挪借财物。
(五)非因职务的需要不得动用公物或支用公款。
(六)对所保管的文书财物及一切公物应善尽保管之责,不得私自携出或出借。
(七)不得私自经营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商业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但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在此限。
(八)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帐簿表册或函件。
(九)不得携带违禁品、引火物及非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第十条本公司各级员工有违反前条规定,应按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惩处,该主管知情不报者亦应负连带责任而受惩处,其涉及保证事项的保证人应负保证有关的责任。
第九章交卸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卸分:
(一)主管人员交卸。
(二)经管人员交卸。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的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的财物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主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经管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本公司员工派往国内外实习或考察者其交卸亦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章给假与出差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例假日
1.元旦
2.圣诞节
3.感恩节
4.妇女节(限女性)
5.劳动节
(二)每星期
六、星期日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四)例假日若适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补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7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必须治疗或休养者应检具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1天。
(四)娩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8星期;小产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
2.配偶分娩可请假1天。
(五)丧假:
1.父母、翁姑、配偶丧亡可请丧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一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民意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的薪津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科长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科长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科长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的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
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津,一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请事假的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2012年是信阳华祥电建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复评换证审核的一年,同时也是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依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转换审核的一年。一、《规范》是什么?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以下简称《规范》)是2007 年10 月23 日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的针对我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的国家标准。二、为什么要进行《规范》认证?建筑业企业通常进行的是《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标准)认证,2010年6月1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认监委联合了《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0年第21号)。《公告》要求自2010年1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应当依据《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标准)开展认证审核工作。换言之,也就是明确要求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规范》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标准)的要求建立和保持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按照“1+1”的模式来进行认证审核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认监委首次在体系认证方面联合发文,体现了我国政府在加强行业监管、促进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决心和能力。同时,《规范》的实施为提高我国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满足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工作专业化要求,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三、《规范》的特点是什么?《规范》作为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个国家标准,也是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第一个管理型规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1、《规范》的基本思想与ISO9000系列标准保持一致,在内容上全面涵盖了ISO9001标准的要求;2、《规范》在条文结构安排上充分体现了施工企业管理活动特点,突出了过程方法和PDCA思想;3、结合施工行业管理特点,《规范》在ISO9001标准基础上又提出了诸多进一步的要求;4、《规范》本土化、行业化特点突出,语言简洁明了,便于企业贯彻实施。5、《规范》与我国施工行业现行管理模式保持一致,施工企业在贯彻时不仅不会增加负担,反而减少了由于企业对ISO9000标准的误解产生的形式化操作,而减轻负担。四、《规范》有什么要求?1、《规范》中要求形成管理制度16个(1)质量目标管理制度;(2)文件管理制度;(3)记录管理制度;(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5)员工绩效考核制度;(6)施工机具管理制度;(7)工程项目投标及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制度;(8)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制度;(9)分包管理制度;(10)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1)施工质量检查制度;(12)试验、检测管理制度;(13)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4)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5)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16)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2、《规范》要求形成的文件(1)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和质量管理需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形成文件(3.1.1)。(2)施工企业应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a.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b.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c.质量管理制度;d.质量管理制度的支持性文件;e.质量管理的各项记录(3.3.3)。(3)施工企业应明确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质量管理人员,规定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4.1.1)。(4)施工企业应规定各级专职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传递到各管理层次(4.3.2)。
(5)施工企业应规定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和岗位的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传递到各管理层次(4.3.3)。(6)施工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公布组织机构的变化和职责的调整,并对相关的文件进行更改(4.3.4)。(7)施工企业应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与质量管理岗位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包括:专业技能;所接受的培训及所取得的岗位资格;能力;工作经历(5.2.1)。(8)施工企业应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形成文件并在实施前批准。策划的结果应按规定得到发包方或监理方的认可(10.2.4)。(9)施工企业应明确施工设计的依据,并对其内容进行评审。设计结果应形成必要的文件,经审批后方可使用(10.3.2)。(10)施工企业应按照要求配备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4 对国家或地方没有校准标准的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校准标准(11.5.1)。(11)施工企业应收集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的满意信息,并明确这些信息收集的职责、渠道、方式及利用这些信息的方法(12.2.6)。3、《规范》要求形成的记录(1) 施工企业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保存相应的记录。评价结果应用于提高培训的有效性 (5.3.3) 。(2) 施工企业应明确施工机具供应方的评价方法,在采购或租赁前对其进行评价,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6.2.2)。(3) 施工企业应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6.2.4)。(4) 施工企业应通过评审在确认具备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能力后,依法进行投标及签约,并保存评审、投标和签约的相关记录(7.2.2)。(5) 施工企业应使相关部门及人员掌握合同的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7.3.1)。(6) 施工企业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分析和记录,并用于质量改进(7.3.3)。(7) 对供应方的评价、选择和再评价的标准、方法和职责应符合管理制度的规定,并保存相应的记录(8.2.4)。(8) 施工企业应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必要时,应到供应方的现场进行验证。验收的过程、记录和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未经验收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用于工程施工(8.3.1)。(9) 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方式对验收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处理,并记录处理结果(8.3.2)。(10) 施工企业应明确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发放要求,建立发放记录,并具有可追溯性(8.4.4)。(11) 施工企业对发包方提供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验收、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发包方报告,按照规定处理(8.5.2)。(12) 施工企业应按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标准和评价办法,根据所需分包内容的要求,经评价依法选择合适的分包方,并保存评价和选择分包方的记录(9.2.1)。(13) 施工企业应对分包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保存记录,作为重新评价、选择分包方和改进分包管理工作的依据(9.3.3)。(14) 施工企业应明确设计变更及其批准方式和要求,规定变更所需的评审、验证和确认程序;对变更可能造成的施工质量影响进行评审,并保存相关记录(10.3.3)。(15) 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将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向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10.4.3)。(16)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记录应包括:1施工日记和专项施工记录;2交底记录;3上岗培训和岗位资格证明;4施工机具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的管理记录;5图纸的接收和发放、设计变更的有关记录;6监督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7质量管理相关文件;8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结果中规定的其他记录(10.5.5)。
(17) 施工企业对质量检查记录的管理应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11.2.2)。(18) 施工企业应保存质量问题的处理和验收记录(11.4.4)。(19) 3按照规定的周期校准检测设备,标识其校准状态并保持清晰,确保其在有效检定周期内方可用于施工质量检测,校准记录应予以保存(11.5.1)。(20) 施工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监督检查和审核的记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的结果作为质量管理改进的重要信息(12.2.5)。(21) 施工企业应按规定保存质量管理改进与创新的记录(13.3.3)。4、《规范》要求的策划、规划(1) 施工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策划(3.1.2)。(2) 最高管理者应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策划。策划的内容应包括:1质量管理活动、相互关系及活动顺序;2质量管理组织机构;3质量管理制度;4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3.3.1)。(3) 施工企业应根据质量管理长远目标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5.1.2)。(4) 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的职责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包括:1质量目标和要求;2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3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4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5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6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7进度控制措施;8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控制措施;9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10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12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13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14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15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10.2.3)。(5) 施工企业进行施工设计时,应明确职责,策划并实施施工设计的管理。施工企业应对其委托的施工设计活动进行控制(10.3.1)。(6) 项目经理部应对施工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包括:6根据有关要求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策划和控制(10.5.1)。(7) 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的职责对工程项目的服务进行策划,并组织实施。服务应包括:1保修;2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3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10.6.2)。(8) 施工企业应对施工质量检查进行策划,包括质量检查的依据、内容、人员、时机、方法和记录。策划结果应按规定经批准后实施(11.2.1)。(9)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策划的安排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实施检查(11.2.3)。(10) 施工企业应按规定策划并实施施工质量验收(11.3.1)。(11) 施工企业应对工程资料的管理进行策划,并按规定加以实施。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归档的工程资料应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11.3.3)。(12) 施工企业应策划质量管理活动监督检查和审核的实施。策划的依据包括:1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2质量管理中的薄弱环节;3有关的意见和建议;4以往检查的结果(12.2.4)。5、《规范》要求制定的计划(1) 施工企业应识别培训需求,根据需要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培训对象、内容、方式及时间作出安排(5.3.1)。(2)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需要配备施工机具,配备计划应按规定经审批后实施(6.2.1)。(3) 根据规定施工机具需确定安装或拆卸方案时,该方案应经批准后实施(6.2.4)。(4) 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需要确定和配备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并应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批各类采购计划。计划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采购。采购计划中应明确所采购产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交付期、质量要求以及采购验证的具体安排(8.2.1)。6、《规范》要求订立的合同(1) 施工企业应依法与施工机具供应方订立合同,明确对施工机具质量及服务的要求(6.2.3)。(2) 施工企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应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3.2)。(3) 施工企业应根据采购计划订立采购合同(8.2.5)。(4) 施工企业应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依法订立分包合同(9.2.2)。7、《规范》要求进行的交底(1) 施工企业应在分包项目实施前对从事分包的有关人员进行分包工程施工或服务要求的交底(9.3.1)。(2) 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接收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并对结果进行确认(10.2.2)。(3) 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将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向项目经理部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确定交底的层次和阶段以及相应的职责、内容、方式(10.4.3)。8、《规范》要求进行的评价(1) 施工企业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保存相应的记录。评价结果应用于提高培训的有效性(5.3.3)。(2) 施工企业应明确施工机具供应方的评价方法,在采购或租赁前对其进行评价,并收集相应的证明资料和保存评价记录。评价的内容包括:1经营资格和信誉;2产品和服务的质量;3供货能力;险因素(6.2.2)。(3) 施工企业应对供应方进行评价,合理选择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供应方。对供应方的评价内容应包括:1经营资格和信誉;2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3供货能力;4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5售后服务(8.2.2)。(4) 施工企业应在必要时对供应方进行再评价(8.2.3)。(5) 施工企业应按照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标准和评价办法,根据所需分包内容的要求,经评价依法选择合适的分包方,并保存评价和选择分包方的记录。对分包方的评价内容应包括:1经营许可和资质证明;2专业能力;3人员结构和素质;4机具装备;5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的保证能力;6工程业绩和信誉(9.2.1)。(6) 施工企业应对分包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保存记录,作为重新评价、选择分包方和改进分包管理工作的依据(9.3.3)。(7) 施工企业应按照要求配备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a)根据需要采购或租赁检测设备,并对检测设备供应方进行评价;b)在发现检测设备失准时评价已测结果的有效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11.5.1)。(8) 施工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年度审核和评价。施工企业应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跟踪其整改结果。质量管理审核人员的资格应符合相应的要求(12.2.3)。(9) 施工企业各管理层次应按规定对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应包括:4与供应方、分包方合作的评价(13.2.3)。(10) 施工企业最高管理者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分析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状况,提出改进目标和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的评价包括:1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2施工和服务质量满足要求的程度;3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活动状况及发展趋势;4潜在问题的预测;5工程质量、质量管理水平改进和提高的机会;6资源需求及要求的程度(13.2.4)。9、规范中对人员资格的要求(1) 施工企业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配置相应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质量检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5.2.2)。(2) 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活动应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实施。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做好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11.1.1)。(3) 5 对检测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完好状态。设备的使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11.5.1)。(4) 施工企业应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年度审核和评价。施工企业应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并跟踪其整改结果。质量管理审核人员的资格应符合相应的要求(12.2.3)。
五、如何贯彻实施《规范》首先,各层次管理人员、内审员及各个部门的推进人员要认真学习《规范》,并比对《规范》的要求,评审现有质量体系文件,针对不符合之处进行修改、完善。其次,各层次领导应组织员工学习新的标准和体系文件,根据新的标准和体系文件运行质量体系,并保持有关运行记录。最后,公司根据新的标准和体系文件要求组织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持续改进体系运行中发现的问题。
[关键词]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制度建设;内控;系统管理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由于建筑业对宏观经济的依赖,在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速度非常缓慢,由于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和中型的项目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在中小型建设项目中将避免多层次的重复建设,中小企业面临着萎缩被淘汰的危险,加入WTO后,行业壁垒在降低,国内市场国际化促进国内和国外市场的全面融合,外国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优于国内市场,因此,中小企业面临的外部到内部的攻击。
1中小建筑企业质量控制
中小企业利润低,经历了很多投资规模的扩建,建设施工企业的建设项目数量明显增加,但在增加的良好形势下,施工企业在工业仍处于不良地位,据统计,近年来,施工企业平均利润率增长缓慢,资本积累慢,没有竞争力,目前建筑业表面上呈现出明显的矛盾胶着的状态,市场的整体状况对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不利,要尽量扩大市场份额,大部分建筑企业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利润下降,竞争混乱,承担着更大的风险。
2家庭管理模式的缺点
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占建筑施工企业总数的90%以上,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股权结构很容易出现统一的产权关系以血缘关系相结合的现象,企业内部的管理模式需要早期的创业企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但企业规模中家庭管理模式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家庭、企业和股东的干扰严重影响企业管理系统的建立,功能部门需要执行有关的管理。
3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制度建设
法治统治下,应该建立规则和条例,应遵循一定的制度,中小企业建筑施工在现代化企业建设中要遵循现代企业理论,提高建筑企业的特点,进行建筑行业相应的管理制度的制定,支持管理系统,在中小企业中,应尽快建立完善的制度。
3.1建立人员岗位规范
建筑工地领域中的信息流、物流的良好联通能够保证作业的标准,保证领域的秩序,严格执行岗位制度,岗位作业标准的对象是施工生产员工,在企业中要提高技术标准,确保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施工操作程序,包括工作条件、人员岗位等,因此,提高操作权限,满足岗位作业技术质量要求,标准化内控管理体系的实施是提高效率和改善产品质量的保证。对施工现场的过程以及下一个过程负责,过程与程序的质量需要得到保证,建筑公司的每一个设计都要通过相互控制质量,管理人员需要检查和检测,帮助积极推进新的科学的审计质量。
3.2技术培训
建筑工地上的工人,特别是对于承担主要施工的人员需要进行技术培训、辅导,请专家进行施工的讲解,通过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示范传授技术经验。
4中小建筑企业的内控管理体系
4.1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筑企业对人事管理的制度建设,包括生产管理、采购,存储管理,金融管理,管理的基本框架重在提高一系列的系统管理方法,尤其要加强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保证建材质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建筑业主管部门要求当事人统一技术标准,中国建筑业的技术标准修订成为整个行业的国家标准,包括城市规划、建筑等;不同行业、地区进行技术标准的建立形成了完善的技术评估的管理系统,需要细化和完善相关内容,保证工程的质量是确保安全的核心。该方法基于质量控制方法制定内控管理体系,条件影响活动的质量,根据统计对整个过程判断质量的稳定性,判断不同的方法对施工活动的影响,使用质量检测方法要及时掌握质量动态,是质量控制的主要部分,通过设置的一个工序内控措施,提高质量,以便良好的进行状态的控制。
4.2材料质量管理体系
从材料的采购到施工阶段都需要对材料进行控制,根据材料的质量验收制度提高质量保证,质量保证需要对原材料进行妥善的处理,提高管理系统的作用,系统控制保障质量,对质量验收进行控制,即控制产品质量,其中包括隐蔽工程,对接收部分的验收以及分部工程验收,对整个中小建设施工企业的进行质量控制验收工作。
4.3质量信息反馈系统
信息质量反馈与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质量信息反馈系统的建立有关,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创建质量信息反馈系统,质量管理需要一个强大的内部信息反馈,根据质量指令,使信息流得意控制,还能够准确及时地获取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上级部门,建立施工现场质量体系是保证信息网络系统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5结语
企业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是促进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意味着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所使用的系统是有区别的,现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适应企业自身长期的实践经验,有效地促进中小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根据企业的性质,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避免环境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企业管理机构应该进行相应地稳定性和动态性能的调整,以提高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务员 仿企业化 人事管理制度
一、公务员人事管理制度仿企业化所具有的特点
(1)不可侵犯公共权威。公务员由政府人员所构成,其服务于民,政府是不容侵犯的,这也是公务员人事管理仿企业化中最根本的一点。尽管其管理制度是由企业管理理念演变而来,但民众的意愿是关键,其改革一定要听取民众的声音,不能损坏民众的利益。政府的权利是人民给予的,公务员工作宗旨就是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侵犯公共权威。
(2)联系市场的竞争体系,运用绩效工资制与聘用制。公务员人事管理仿企业化与传统的政府人事管理制度相比较,其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在传统的制度中融入聘用制,这一举动突破了传统的终身雇佣制,实施合同聘用制,与其签署短期的工作合同,待合同期满则对其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其考核表现再决定是否继续签约,这样能够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与增加其职业危机感。
公务员传统考核制度通常仅仅是其奖罚、评级的根据,甚少跟其薪酬等同。运用适当的考核体系,构建公平公正的考核体系,把考核的结果与公务员的薪资直接挂钩,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其工作热情,有利于构筑学习型的政府,为政府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公务员人事管理制度仿企业化的现实意义
(一)有助于严格控制绩效目标
将企业绩效目标引进公务员人事管理中,由设立绩效目标,掌控绩效指标、评估绩效结果等方式来鞭策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其行为,让其能够使得行政工作向高效率、高品质发展。并且要不断加强其责任感,让在职的公务员能够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尽力提高其办事效率,完成相关的绩效目标,如此一来不仅能够根绝无为现象,还能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二)有助于公务员人才选拔的透明与公正
公务员的认识调配体系是否合理直接影响政府的绩效,影响着为人民服务的质量,怎样选拔公务员或干部已经成为政府人事工作的关键。公务员人事管理企业化,经由考试而取得聘用资格,并进行定期绩效评价,这样降低客观因素的束缚,其有助于人才纵向晋升,“能者执政,无为者下台”,让优秀人员能够及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有助于政府建立高质量的服务捷径,便于政府塑造良好的形象
执政为民是政府的行政理念,所有的行政活动都要从人民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将人民的满意度作为量度标准,换而言之,群众即政府的顾客,所以,政府一定要持着顾客至上的准则,提供公共服务的时候,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尽心尽力完成任务。公务员也已如此,公务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一定要站在公众的角度出发,将公众的利益作为始点。除此之外,还能推动广大群众参政议政,让政府能够听到人民的心声,并及时调整或改进政策,提高人民的满意度,自然政府的信任度就会提高,从而使得政府形象得到了塑造。
三、加强公务人员人事管理制度仿企业化的对策
(一)大力栽培新手,培养其企业家的精神
实行新人事管理制度,一定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入新的力量,而这些力量指的就是政府新近的公务员,他们作为政府未来的前沿力量,要想变革,则要经过他们的时间与创新,所以要大力栽培新进人员,提供一定的实践机会与平台。除此之外,还应培养公务员的企业家精神。企业家,私营企业的管理者,其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把原本产值比较低的经济资源,在较高的生产力领域中运用,使得利益达到最大化。换而言之,企业家所具备的企业精神是,不断创新,富有变革的勇气,使得利益最大化。若公务员能够用企业家的精神武装自己,那么在行政的时候更容易发现机遇,更好地为服务于公共事业,这样才能使得社会效益最大化,比如,在某些行政项目允许公务员外包,确保民众利益不受损害,保证政府机密不外泄,就能加大政企合作的力度,放手企业处理项目,这样不仅能够节约成本还能提高效率。
(二)大力宣传仿企业化管理理念,让其被人们所接收
除了上述的方法外,还可以通过精神上的疏导,宣传,把仿企业管理理念的好处充分展现出来,让公务员体会到这是一种是用新时代的政府职能改变,是政府改革的必然趋势,并且这种转变有助于广大民众,便于公务员的长远发展,其能够让公共服务更加高效,服务更具有质量,不仅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还能使得人事的选拔体系更加透明公平公正,使得每位在岗公务员能够得到相等的自我展示的机会,获得相同的晋升空间,这样,仿企业的人事管理制度才会深入人心,行政人员也会逐渐接受它,这样才能推动仿企业化的有效实行。
参考文献:
[1]程璐.公务员人事管理制度仿企业化研究[D].福建师范大学,2011.
[2]潘其丽.国有企业行政部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研究[D].电子科技大学,2008.
关键词: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F253 文献标识码:A
工程质量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程,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要对工程的每个阶段、每个程序监督管控到位,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自从国家改变政府在工程质量监管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原来的直接管理转为重点监督。这一过程中,政府中的质量监督部门要领会中央精神,更要在职能转变的过程中落实好对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质量监督机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监督机构需要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进度,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计划,保证对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
1 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
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进度,制定相应的监督管理计划,保证对工程质量实行全程监督。负责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以及对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1.1 对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与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需要监督受监工程的总承包、监理、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等全部工程的各个环节。对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和有关人员的资格进行检查,对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掌握所监工程的质量,对所监督的工程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等,而对工程施工质量方面的监督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土建工程部分和安装工程部分,土建工程一般分为地基与基础施工阶段、主体结构施工阶段、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等。安装工程一般分为设备安装、工业管道、电气、仪表综合交叉安装阶段、防腐绝热阶段、单机试运与电仪调试阶段等。
1.2 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程序
对建设单位办理监督申报时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在确认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由质监机构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返还建设单位一份,作为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的依据。在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质量监督费后,质监机构应向建设单位发出《注册通知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的依据。质监机构应根据受监工程项目的内容及规模,选派相应专业、相应资格且人数适当的质量监督人员组建监督组。 监督组应按规定编制《工程质量监督大纲》和进行监督交底。监督组应按规定编写《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等。
1.3 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不足
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包括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和使用阶段等,但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当前主要还以工程施工阶段为主,其他阶段介入不深,对参建责任主体的监督也绝大多数集中在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等承包商,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不大。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使得一些主要的参建单位和人员、重要的建设阶段和实施过程常常游离于监督管理之外,给工程质量的形成、控制和管理带来一些问题,留下一些隐患。
2 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方法
规范石油化工工程的质量行为,对主要环节实施重点管理。质量监督是经过国家授权的监督机构对石油化工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监督的主要方面应该集中跟在对工程主要环节的重点监督和管理和宏观把关,监督的重点应放在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资质、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合法合规性或工程实体质量标准符合性的“核查”其它方面包括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过程或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的“跟踪检查”与“随机抽查”,对工程文件、资料进行的认可性“审查”、追溯性“检查”与验证性“核查”或随机抽查,对工序交接或工程交验活动的见证性“监督确认”,独立进行的检验检测活动等。
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是业主、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监督主要是对工程质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认定,而不对具体的工程质量进行管理,具体的工程质量是由责任主体按照合同进行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施工。例如:在工程交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参加验收工作并验收各方主体人员的资格和工程验收程序的合法性,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中交程序以及在中交过程中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形成的质量评定文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实体质量是否存在严重缺陷,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是否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由于石油化工行业具有高温、高压、剧毒、强腐蚀的特点,质量监督机构应该在工程项目开始建设前,针对石油化工行业管道焊接是否达标将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点,编制相应的《质量监督计划》并向各责任主体进行交底,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进行“停监点”检查,并根据工程的进度,对工程展开不定期的巡监检查。在监督检查时,也需采用使用先进检测设备对管道的焊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 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加强对质量监督申报、开工报告、中间交接和竣工验收等工程实施节点的监督管理,按照程序做,遵循标准干。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过程控制,落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强化对监督人员的考核、培训,提高人员自身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素质,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加快创新监管手段,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结语
石油化工行业以其在国家事物中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紧跟石化工业发展的步伐,做好石油化工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如何做好这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是摆在各级监督机构和全体从业人员面前的重要课题,这就需要我们狠下功夫,真抓实干切实落实和提高质量监督与管理的水平。
参考文献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精神和灵魂,在企业内部成为全体员工共同认知的行动纲领和思想准则,体现了企业的发展趋向和价值观念;在企业外部成为企业的生存方式和经营原则,显示企业的活力和动能并最终体现为企业形象。它存在于企业生产、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每项业务活动中,可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理念、经营思想、发展前景及员工的工作态度、精神风貌、整体素质等。
有没有自己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是否优秀、完整,实际上能衡量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如何。因为能够体现一个企业管理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不仅有技术、装备、规模等因素,还有凝聚力、创新力、发展力及员工的心智、情操、风貌等精神文化层面的东西。
企业文化植根于本企业的沃土之中,渗透于企业管理和运营的机体之内,是企业全体员工通过长期实践共同创造的精神财富。企业文化具有强烈的原创性,它不是舶来品,不是单纯靠外力和借鉴就可以形成的。企业的一切规章、制度、条例、规范、规划、办法等,都是企业文化发展的源泉和载体;企业文化所表现的核心价值观、企业理念、共同愿景等,实际上是对企业管理体制、管理条例、管理标准等的提炼和升华。可以说,企业文化既是精神性的,也是物质性的。正因为如此,企业文化要随企业的不断发展而丰富完善,不会永远停留于一个层面。而停滞不前,脱离企业管理实践的企业文化必将失去生命力。
2.施工企业文化在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体系
在长期的生产管理经营实践中,基本形成了施工企业文化体系。尤其是改革开发后,在保持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施工企业文化又有了新的发展。
安全高效运作,优质规范服务,持续稳定发展是企业的发展观。要在安全生产中促进效益提高,在竞争中谋求合作,在合作中实现有序竞争;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要树立品牌意识、一流意识,建立高效优质的服务体系。忠于职守,敬业负责,诚信待人是施工企业文化的责任意识和道德规范。这是施工企业取信于民,赢得更快发展机会和良好经济效益的基础,是施工企业内部强健的重要保证。
以人为本,人企合一,以科学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益是施工企业文化的管理观念。实施严格、严明、严谨和有序、有据、有效的管理;实现科学化、标准化、现代化、人性化、制度化、民主化的管理。安全文化是施工企业文化的重中之重。安全生产在施工企业压倒一切,是“重于泰山”的问题。杜绝安全隐患,必须将安全意识、安全理念渗透到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条文中。安全无小事,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安全与稳定、社会效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才能做到思想上“零疏忽”、工作上“零违章”、设备上“零缺陷”,最终确保“零事故”。
3.施工企业文化助推企业管理机制变革
施工企业文化在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建设过程中酝酿形成,而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制定也脱离不开企业文化背景。本文由收集整理因此,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和规范除要反映本企业的业务特点、技术要求、企业属性,考虑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发展远景等因素外,还必须体现施工企业文化的特色。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和规范在符合当代企业管理理论发展方向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能够被企业员工认同,符合员工共同认知的核心价值取向;以人为本,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实事求是,不搞空洞无物的形式主义条文。
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思想、管理理念及员工的价值观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后者又与企业运营和管理的客观实际密切相连。客观世界的变化必将引起企业的管理理念以及员工价值观念的改变,从而打破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间的平衡。为了实现新的平衡,从企业文化的视角修改和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使之适应新的业外部环境便显得十分必要。如此,又形成了新的管理模式,并使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这就是施工企业文化推动企业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4.完善我国施工企业战略管理的对策
4.1企业战略管理的制定要结合企业实际
企业规模扩大并不等于规模经济。那种认为通过利用各种资产手段将劣质资产大量纳入自己企业并在短时期内迅速膨胀就构成“规模经营”格局的企业领导应该避免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要老想着实现快速增长,尽快追赶上领先自己的竞争对手。企业在制定战略管理目标时,应从企业实际出发,不能片面求大。实际上,企业规模只有与其所拥有的资源能力相适应时,才能发挥规模效应。
4.2对企业战略管理各要素的重新整合
将企业的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阶段和战略对策五大要素按照入世后面临的新问题、新要求进行重新整合,对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思路、资源结构、业务范围等重大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和分析比较,使之更加符合入世后千变万化的市场环境。
4.3选拔、培训适应战略管理新要求的管理者
企业管理者必须具备超前意识、长远意识、全局意识和权变意识,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做到:第一,思想敏锐,目光远大,能预测到事物的发展变化,提早做决策并付诸行动;第二,作为战略管理者应经常考虑长远的问题,增强预见性;第三,心中必须时刻装着企业全局,考虑企业整体的利益。从维护企业总体利益出发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第四,在战略规划和实施的过程中,一切都要从现实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善于发挥下属的积极性、创新性,机动灵活地处理问题。
4.4构筑动态的战略管理系统
企业战略管理创新不仅是静态的各个要素间的重新整合,而且要构筑科学的、动态的和具有适时反馈功能的管理系统。战略管理层要及时接纳系统终端对市场各种信息的回路反馈,修正管理系统中心的各项参数,重新整合后输出到终端,实现战略管理的“互动”,提高企业规避风险的系统控制能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5强化企业战略管理创新的自主意识
企业核心管理层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彻底摆脱旧体制的束缚,建立市场经济下的经营管理新思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改革只有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才能走出管理混乱的泥潭,重塑辉煌。因此,我国的企业应该自觉地转变思想和观念,尽快按市场经济的要求来定位企业的管理,规范企业的行为,并促成经营管理思想的转变,使企业真正成为追求效益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这是企业实现战略管理创新的前提和重要内容。
关键词:施工企业 成本 成本控制 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3-116-03
十多年前我国的入世给各行各业带来了机遇与挑战,“WTO”也随之成为当时众多企业决策者们竞争与危机的代名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优胜劣汰也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如今,随着市场的饱和、各行业结构的调整、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企业所面临的难题也愈来愈多,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其面临的形势也不容乐观,近年来国家对建筑行业政策性调整,建筑市场日趋规范化,招投标过程中降造率之高,使得竞争愈演愈烈,与其发展的高峰期相比全行业已进入微利时代。多数项目虚盈实亏,形成严重的泡沫经济,有的单位正常施工生产受阻,对内不能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对外形成大量债务,企业发展逐步陷入困境。面对这些危机,如何再让企业生存,形成良性发展,增强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本的积累?越来越多的管理者们将目光集中在成本管理上,向成本要效益,以最低的成本投入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成本问题便成了企业生死攸关的问题。本文从施工企业成本和成本管理现状出发,着重论述了成本管理在该企业的应用及对策,以探讨施工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效途径。
一、施工企业成本与责任成本概念
实际操作中,懂成本的管理者对这一公式并不陌生“利润=收入―费用”,它明示了两点:(1)在收入一定情况下,增加利润的途径显然在“费用”上,只要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才能使利润最大化,这便是成本管理问题。(2)在费用一定的情况下,如何增加收入实现获利的目标,有三个因素:产量,销量,单价。对于产量不可能无限增加,销量也不可能100%售出,价格受市场的影响不会随意涨跌,因此实现利润的最大化重在对费用的控制,由此看来成本管理已成为各企业之间竞争的秘密武器,在市场公允价格下,努力降低成本才是企业获取效益的源泉。讲到成本,不免要对成本有所了解,从广义讲,成本是指为生产一定产品而发生的各种生产耗费的货币表现,它包括产品生产中耗费的活化劳动和物化劳动的价值。在不同行业其具体内涵又不同,施工企业成本主要是指为生产一定的建筑产品而耗费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劳动者在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所消耗的人工费价值,通称为工程结算成本。由于施工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业企业,其产成品主要是线路、桥梁、涵隧、信号及站场等,从这一点来看施工企业所生产出的产品与国民基础设施息息相关,建造时间长,价值大,成本的投入也非常大,其中直接成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占到了工程成本的85%,自然也就成为成本控制的重点,开源节流是创效的核心。从管理角度讲责任成本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按照责任者的可控程度所归集的应由责任者负担的成本。通俗地说,就是按照“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把可控成本归集到负责控制成本的责任中心帐户上,一个责任中心所发生的可控成本之和构成这个责任中心的责任成本,整个项目所有责任中心发生的责任成本之和便构成项目总的责任成本。由此成本与责任成本是有区别的,明确了二者的内涵才能有的放矢进行成本管理。
二、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现状及成本失控的原因
面对目前“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越来越多的管理者已意识到成本管理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加强成本管理,但现状如何?首先,基层单位都存在这样的现象,单位领导抓管理、抓经营、抓成本,财务人员抓成本,其他人员漠不关心,认为那是领导的事、财务人员的事,与己无关。其次,成本控制指标的下达、分析、考核没有一套科学完整的体系,职工在成本控制中因为成本控制指标下达的不合理(如:下达的成本控制指标中含有不可控成本)或者因为是分析、考核指标的不合理(如:应当从数量方面考核,却从金额方面考核等)尽管做了大量的工作,尽到了自己的努力,却得不到合理的评价与领导的认可,这样严重挫伤了职工成本控制参与的积极性。在成本实施过程中这些种种表现最终导致了成本失控。当事前、事中或事后三阶段中的任何一环出现了不能被控制程序及时发现,有效阻止及处理的重大偏差,从而影响到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时就称为成本失控。成本控制运用以成本会计为主的各种方法,预定成本限额,按限额开支成本和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成本和成本限额比较,衡量经济活动的成绩和效果,并进行成本差异分析,找出产生差异的原因。成本控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控制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本文所涉及的是广义成本控制,既包括目标成本的制订,预算的下达,差异的计算,又包括事后的汇总,成本的计算和绩效考核。而在实施过程中成本失控主要体现在:
1.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健全。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是指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包括为保证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成本管理作为其一,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与财务管理、预算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等管理组成有机整体,彼此相辅相成。市场经济在我国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同许多国有企业一样一些旧观念、旧的思维模式仍然存在于施工企业中,在改革过程中产权关系尚未完全明晰,部门与部门之间责权不明确,相互推诿,内牵制度没有充分发挥其职能。
2.认识不清,成本意识淡薄。成本管理不是强制性的,它依赖于企业领导的足够重视和支持以及全体人员的积极参与。计划经济体制下“上传下达的红头文件”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现在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很多管理者们茫然不知所措,对成本管理只知大概,片面强调施工产值,重指标、重计划,却不管为这些产值发生了多少成本。收入多固然是好的,但是成本的增长率高于收入的增长率,那么对企业来讲其管理是失败的。此外,对成本认识的误区还表现为成本管理是领导、各部门主管的事与己无关,职工的思想观念尚未完全转变,使得成本管理成为个人行为。
3.成本管理普及方法失当。成本管理需要普及,最终要形成“人人懂成本,人人会算成本”的格局。但从目前来看其方法欠缺,片面追求推广应用的进度,不与自身实际相结合,生搬硬套,盲目推行与先试点再推行的原则相违背,影响了成本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4.核算虚假、乱挤摊成本。成本核算虚假造成成本信息失真,乱挤摊成本造成利润不实,使成本考核失去意义,该少摊的费用多摊,该多摊的费用又少摊,成本核算成了数字游戏,虚假信息为决策带来滞障,其带来的后果更是不言而喻。
纵深分析不难发现成本失控的原因在于:(1)成本前馈失控,即成本失控发生在事前阶段。若在确定目标成本,建立标准成本和预算时,欠缺周密的分析或指标未能层层合理分解到各责任中心,会给成本控制及业绩考核设下障碍,从而不能配合企业的总目标和全盘计划圆满实现。(2)成本过程失控,即成本失控发生在事中阶段。正常情况下,执行过程的控制应当有专人进行实地观察,对成本的形成和偏离成本预算的差异及其原因进行日常的揭示,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否则过程失控发生;再理想的计划与预算也会夭折,事后分析与考核也将缺少依据。(3)成本后馈失控,即成本失控发生在事后阶段。后馈失控经常发生,但往往容易被管理者发现,预算执行之后一般都会产生差异,若差异不能正确处理可能导致成本失真,若考核不严,则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便形同虚设,而欠缺认真的分析,成本水平将会滞步不前。
三、降低成本,加强成本管理的对策
成本管理是管理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责任会计相辅相成。在现代成本管理中更强调人员对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决策,行为学说表现得非常突出。其对策有:
1.提高成本意识和成本效益观念。成本意识是现代成本管理中最基本的立足点。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改革已逐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即管理的细化。一个企业的管理者若不懂成本,其管理是毫无效果的。所谓的成本意识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不受“成本无法再降低”的传统思模式的束缚,充分认识到成本的降低是无穷的,无穷尽降低成本必须依靠一整套的有力组织措施,表现为:一是降低成本的工作从管理部门扩展到技术、调度、物资、计划、安全等部门,形成全员式降低成本的格局;二是在成本管理方案的优化上,所讲的战略布局具有长期性“战略成本意识”。
此外,要具备“成本效益观念”。何为“成本效益”,简言之“为省钱而花钱”。为了以后长期、大量支出而在短期内支出看来似乎是高昂的费用,即所讲的机会成本。在施工企业中机械使用费所占额度也较大,如对机械设备的维修、改良,特别是使用寿命已很长,使用率已远远低于正常水平,功能已老化的设备,是继续使用?还是彻底一次性投入重置一台新的设备?这样便形成了两种方案。一些管理者认为前者一次性支付货币较少,企业还能承担这笔支出就继续使用,等设备出故障再说。而另外一些管理者认为后一种方案将老化的设备报废处置,再一次性购入新的,虽说这时需要付出很大一笔开支,但目前的支出会从以后的设备所带来的收入中弥补,选择前者放弃后者所带来的机会成本会大于选择后者放弃前者所带来机会成本,也就是后者造成的损失小于前者。所以“成本效益”讲求成本力在工作现场不徒耗无谓的成本和改进方式而降低成本开支。
2.重点加强成本管理的事中过程控制。成本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于成本预测、决策、核算、分析、考核一体,事前预测、决策确定成本的盈亏临界点(保本点)、目标利润、编制成本计划,选定先进可行的施工方案,这些都是成本管理的基点,它们的合理与否都必须以事中的控制来体现。项目一旦中标,首先要择优选聘好的项目经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富有开拓精神的人才选拔到项目经理岗位上来。其次是明确项目经理的职责,必须注意发挥本项目的整体管理功能,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项目管理不强求统一、固定的管理模式,应以充分发挥项目部整体效能,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为原则组建项目部。在有关部门的会同下理清投标时报价内容和技术交底工作,项目成员在项目经理的主持下开展各项相关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这是项目取得良好经营效果的前提和首要的一点。
成本过程控制的目的,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将工程成本控制在目标成本的范围内,并努力实现相应的责任利润。如前所述工程成本中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占到了工程成本的85%以上,其中材料费却达70%左右,具有较大的节约潜力,往往因其他费用如:间接费用的超支所影响的损失会靠材料的节约来弥补。因此对材料的管理、控制是重点之一。施工企业的材料主要分为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木材等)和其他材料(如一些地材砂、石、砖等),主要材料占到多数,材料采购、库存、发料三个环节是控制的强点。材料采购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政府采购,它可带来直接经济效益,根据工程数量来确定采购量,这样避免了因大批量采购而发生大量的采购费以及入库后的保管费,若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其带来的损失更为惨重。“零库存”为目前许多企业所青睐。市场经济下市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过早采购倒置因市场的波动带来材料损失。所以根据施工方案和生产进度分次购料能大大降低材料库存占用费、保管费。如果不以施工进度进行采购,盲目购料,采购成本则会大大上涨。在对外发料上进行限额发料和“三级发料”。限额发料要确定发料的数量,根据计划成本以及技术人员的实际测算来确定,“三级发料”则是由看守材料人员清点数量,记录签字,其次是材料部门的收料员清点数量、验收;再由施工队清点确定并签字,这样不会盲目发料造成材料发的过多,用的却少的现象发生,明确各方的责任。
2.积极推行责任会计。现代企业制度下要求企业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体制。责任会计正是应对了这一要求,其定义为各个责任中心为主体,以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为基础,通过信息的积累、加工和反馈而形成的企业内部严密的控制体系,建立责任会计有利于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控制和经济责任制的贯彻。其核心在一个“责”字,责任的体现在于各责任中心划分,凡能划清责任,又能进行单独核算的内部单位可以确定为一个单位,即一个责任中心。施工企业因其体制的特点,直接从事生产的基层单位分散在全国各地,属于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实行责任会计是非常必要的,工程公司可根据本公司利润目标分解到各个项目,项目再进行分解,使得”千金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此外,责任会计要求对一时难以分清责任的成本费用应及时仲裁分解,不允许出现无核算对象的非可控成本费用,这样乱挤摊成本,核算不实,使得信息失真的现象便得到很好的扼制。
3.以内部审计作助手,充分发挥其监督评价职能。内部审计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手段,成本管理也是内部控制制度内容之一。通过内部审计可以监督成本管理的可靠与否,监督成本信息是否真实,在西方发达国家将内部审计作为企业的“咨询顾问”或是“管理顾问”足以说明内部审计的重要性。以内部审计对成本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进行激效考核,并确定所制定的成本管理方法得当否,挖掘出成本管理好的典型并将之推广,以提高成本管理的水平与质量,使之成为成本管理的参谋和助手。
成本问题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成本管理是其核心内容,各级管理者要以追求企业总体经济效益为宗旨,以压缩成本开支为第一手段,着眼未来,统帅全局,实施各项管理。此外,由于经济体制的纵深方向发展,市场经济瞬息万变,成本管理也正处于不断摸索阶段,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及时改进成本管理方式,努力为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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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施工企业也和其他企业一样,需要有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保障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处于有序状态,以实现企业财富的最优、最大化。由于近几年国家加大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我国的大多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都赶上了发展的大好机遇,特别是一些优势企业,更是业绩丰厚。在这种形势下,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同步跟上,才能够使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并成功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
一、目前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财务管理观念比较淡漠,导致企业财务管理处于“无用”状态
据本人所了解的一些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观念比较淡漠,即存在着所谓的“大会计观”,思想观念还停留在过去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混同的时代。由于体制上的原因,水利施工企业也和其他某些行业一样,出现了一股大权独揽的组织结构,导致重大财务决策以及日常收支核算由负责人随个人意志而定,财务部门停留在核算和服务的水平上。这样,企业的管理水平如何,完全取决于负责人一个人的水平和能力上,而且,这样的体制不利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提高,岗位设置及权限、审批程序等重要环节与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相互背离,不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制定和实现。而且,由于人力资源的节省利用,岗位设置很多出现重叠现象,也不利于管理制度的实行。笔者认为,要想实现企业长久生存和长远发展的目标,没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保障是不行的。毕竟,没有正确的数据和成本效益分析作依据,是难以真正做出正确的判断的。而如果没有环环相扣的制度作依赖,企业的各项工作就不能很好的衔接,从而不能实现最佳的工作效率。同时,由于这种对财务管理重要性的漠视,导致企业在选择财务管理人员时不能够重视对其技术上需求。财务管理的权利人和责任人是法人代表,而财务机构负责人只有会计的职责,甚至不会使用起码的财务分析指标,因而不能给企业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显现一种财务管理的“无用”局面。
(二)水利工程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现在水利工程企业特别是由国企或者事业单位转制的企业的投资人多数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财务管理人员只能按其命令行事,在筹资和投资行为发生时,往往没有进行详尽的财务分析和预测。二是有的企业为节约费用,明明是多个人的工作量及工作职责,派到一个人的头上,一人身兼数职,不但工作量大,而且不利于理顺工作关系。有的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也没有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作依托,完全系于个人职业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平。三是财务人员良莠不齐。有些财务管理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专业知识水平较低,使得许多理论上完善的财务管理方法与复杂的财务管理技术无法实施,或在实施时大打折扣。四是有的水利工程企业财务人员短缺。因为在大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往往不及工程技术人员更容易受到重视,很多财务管理人员感到自己在企业中的地位较低,工作热情不高,更容易变换工作到其他能够重视财务管理工作的生产企业去,造成人员流失。二是由于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难度,水利工程施工成本中砂石等材料成本的核算具有一定的困难,大多水利工程属于跨年度工程,往往会跨越汛期,人员和机械频繁的进出,不利于成本计划的制定和控制。同时,工程成本和利润的产生会因为工程施工中的各项不确定性因素产生很大差异,不利于财务目标的确定,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人为操纵利润,采用倒扎帐的方式记账等现象。五是财务管理内部监督职能没有发挥出来。据本人了解,目前状态下,我们周边有很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从来不参与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工作。因而,当企业资金运作出现问题的时候,当企业经营达不到预期目标的时候,根本不能够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寻找到真正的原因和途径。
二、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中如何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1)企业主重视,制定良好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各项制度,充分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重要性。
(2)选择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具有规定任职资格人员,各岗位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实现制度上的激励和控制。适时的对企业的投入产出活动进行分析论证,为企业下一步的经营活动提供切实的依据。
一些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没有系统的管理,科学的规划,对于建筑行业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管理观念与理念都相对比较落后,为此建筑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提高建筑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完善建筑管理理念的创新。建筑工程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之一,对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也同样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随着建筑施工的不断增多,建筑行业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在不断的加大,为此,我们必须重视建筑行业的管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不断的完善管理创新理念水平。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断提高其质量,降低成本,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出发点和根本点,不断将进度控制,成本控制与质量控制相结合在一起。与此同时,在安全管理与工程监督等方面也要不断的进行创新方法的理论研究,全面推进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理念创新的优化与实施。
2建筑施工管理创新的重要意义
2.1建筑施工管理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
建筑施工管理创新是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创新思维、创新路径、创新方法、创新机制,作为建筑施工管理创新也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思维,顾名思义就是要求建筑施工管理人员改变以往的,陈旧的思想理念,不断学习新的理论基础知识,看待问题时不能单一的,片面的凭借自身的经验或者旧的理论来解决新出现的问题。这样不仅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很容易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为此,在对待管理中出现新的问题,我们要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不同侧面加以分析与总结,利用科学的管理方式与方法,综合的去解决。创新思路,“性格决定命运,想法决定未来,思路决定方案”,在建筑施工管理发展上,我们必须转变思想观念,在发展的基础上,统筹建筑施工管理,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完全的最大化。要善于掌握管理创新的主要方面及主要方法,在解决问题的同时,首先解决主要矛盾,开辟出一条新的管理创新模式,在建筑施工管理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不断的总结新的经验教训,不断的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与施工技术方法,在施工过程中减少人为而造成的一系列经济财产损失。保证各个施工环节与质量符合国家的规范标准要求。创新方法,是要在建筑施工管理的实践中探索符合本企业发展的管理方法并加以推行。创新机制,就是要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管理创新的机制,保障创新成果的巩固和加强。
2.2建筑施工管理的创新是企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企业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就要不断注入新的知识,新的理论,新的管理方式,重视创新对企业的重要意义。现代化的管理方式已经是企业管理制度的必然趋势。企业针对其自身的发展而言,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要求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必须形成一个科学的管理流程。建立健全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协调各个部门,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也是一个企业进步的重要标志。建筑施工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控制的有机结合。为此,要想使建筑施工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的优化利益,取得好的社会效益,就必须进行科技创新与进步。
2.3建筑施工管理的创新是建筑施工企业谋求发展的时代要求
目前,国际通行的建筑工程实施方式是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如果不能够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创新思维、创新路径、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就不能深化建筑施工管理改革,同国际先进管理模式接轨,既不利于工程施工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又不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质量,保证投资效益。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灵魂,只有创新,才能使建筑施工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化的建筑市场中站稳脚跟。
2.4建筑施工管理的创新是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的要求
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发展的新形势下,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实践中不断进行创新,努力探索符合我国建筑企业发展实际的建筑施工管理模式,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3建筑施工管理创新的推进路径
3.1坚持管理机制创新
坚持管理机制创新是建筑施工管理创新的必由之路。建筑施工企业在现阶段面临的发展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坚持科学发展观,进行管理机制的创新,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新情况,出现一系列的管理新问题,建筑施工管理机制必须做到从容面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管理机制的创新,构建规范、科学、合理、运转协调的管理体系,全面促进建筑施工管理的顺利进行。
3.2坚持技术手段的创新
坚持技术手段的创新是建筑施工管理创新在技术层面的基本要求。能否采用科学、先进的技术手段,是决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上台阶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打里进行技术手段的创新,摈弃那些落后的技术手段,积极采用先进的、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手段,提高施工管理的自动化水平,积极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建立自动化集成系统对建筑施工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管理的技术含量,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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