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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闻传播;博士生教育;目标定位;教育模式;高等教育
博士生教育是当代国际上公认的正规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和数量是衡量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达程度和文化科学发展水平及其潜力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仅关涉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整体质量,而且影响到一个国家科学创新能力的储备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以及与之相关的学术声誉与民族形象。
我国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生教育始于1985年。该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开始招收第一批新闻学博士生。直到上个世纪末,我国先后有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等四所高校和中国社科院拥有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共设置了新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5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授予点3个。在这15年间,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一直在稳步发展,培养了一批活跃在新闻传播学术界的出色人才,产生了一批优秀的学术成果,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新闻传播顶尖人才的培养经验。进入新世纪后,在全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快速发展、且重点建设研究型新闻传播学教育体系的要求在许多高校日益高涨的形势下,经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闻传播学科评议组的两次评审,又先后有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四川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暨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和政治学院等十所高校获得了新闻传播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新增设新闻学博士学位授予点6个,传播学博士学位授予点7个。应该说,经过这两次评审,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有了一次整体规模的推进,打造了一个更宽广的高层次新闻传播人才的培养平台,形成了竞争与合作的整体态势;对于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来说,这可谓是一次大的“跃进”。
然而,毋庸置疑的是,量的增长、规模的扩大并不必然带来新闻传播博士生教育质的提升。尤其是在今天全国高校新闻传播教育整体规模迅速扩张的背景下,更应该冷静地对其最高阶段博士生教育进行审慎规划、科学布局和系统建构,将其作为一个关系新闻传播学长远发展的大计,进行具有战略性和基于科学发展观的探讨。
一、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20来年历史与其他学科相比时间并不长,因此,一直是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加之近些年来,随着教育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教育目标及体系的不断调整,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发展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对博士生教育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如前所述,博士生教育是正规高校教育的最高层次。这一层次的教育是将一个学科的知识体系与学科方法进行综合性地传授和深入地积淀,并培养学生站在学科前沿和尖端,通过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研究以产生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性的成果的过程。这一具有普遍性的指导原则,应用于不同学科,就需要针对本学科发展的要求和现状,对自身的目标定位作出准确而清晰的界定。众所周知,相对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新闻传播学科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它深深植根于人类对新闻传播业的需要和理解之中[1];它既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又与实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正因为这一“独特性”,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开创时,还曾一度被认为没有必要,也被质疑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正说明了中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面临的定位问题。传统上认为,博士学位是精英性、研究性学位,是为从事学术工作或一些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做准备的。然而多年来,有为数不少的新闻传播学博士实际上主要从事一般的教学工作和新闻传播实务工作,而在自己的专业方面做的研究工作并不多。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众多业界人士纷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传统目的(为研究进行训练)和实际用途日渐分离,已是不争的事实。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究竟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专业化究竟如何体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社会美誉度怎样?如何将博士生教育与新闻传播界的整体发展相联系?对这些问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理应作出系统的、建制化的回答。
第二,博士生教育模式尚不够清晰和稳定。与博士生培养目标定位的不确定相应的是,新闻传播学的博士生的培养模式还缺乏科学和深入的界定。目前一些新闻传播院校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基本上沿袭其他学科的模式,缺少对新闻传播学科特点,以及学科需要掌握的知识及方法的全面探讨,因此难以制定出针对自己学科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如博士生的入学门槛应该如何设定,是重在考察其学识和科研能力,还是重在考察其一般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准?博士生学习期间应该掌握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应该开设哪些必需的课程?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怎样衔接?博士生教育应该采取欧洲式的教授与学生一对一式的传授方式,还是采取像美国博士生培养中的集体培养方式,或者采取其他科学有效的方式?博士生要不要实行淘汰制,如何淘汰?在明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时,对这些问题必须作出科学的回应。但遗憾的是,由于经验的不足,认识上的错位,加之我国教育制度安排上的原因,致使一些高校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比如,一些很有科研素养和潜质的考生,仅仅因为“英语差分”便被拒之博士候选人门外。再如,有的院校对博士生教育规定课程的学习重视不够,课程如何设置、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都无“一定之规”,结果课程学习往往未能达到帮助学生获得从事研究工作、准备学位论文所必需的宽广深厚的学科知识基础的效果。还有,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的资格考试或综合性考试应该如何“把好关”,有的院校也无明确的要求和规则,结果造成在培养过程中对博士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缺乏“刚性”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博士生只要进了“门”一般都能拿到博士学位。
第三,一定程度的浮躁之风对博士生教育造成不良影响。这一方面表现在近些年随着招生规模急剧扩张,师生比例失调,师少生多,导师投入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减少,学术互动和交流受到影响,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呈现出下滑之趋。另一方面表现在培养目标上,不是注重鼓励博士生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和熟练到位的研究方法,而是以数量等硬指标为指针,使得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凑足文章的发表数当作主要学习内容。再一方面还表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把关上不严,由于每年毕业生数量增加,在开题、答辩等环节,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有所下降;加之学风不正,道德失范,致使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在博士学位论文中也时有发生。
第四,博士生教育缺乏学术创新性和创造性。博士生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产生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因此,检验博士生教育成效的主要标准,应该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上。学位论文是博士生教育计划的核心要素,必须是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以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独特的贡献。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有些高校对此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其具体表现是:一些博士论文的选题或过于陈旧,或过于空泛,或流于琐碎,或流于炒作,而不能把握当前学术前沿,参与学术对话;一些博士论文的前期资料积累不够扎实,因此不能针对最具价值的切入点进行广泛而深入地探讨,论述流于粗放;一些博士生对所需了解的相关领域的知识涉猎不广,基础不牢,因此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常常捉襟见肘,理论和方法运用不能做到娴熟有秩;一些博士生在批判性、创造性等方面的训练不够,造成思想的力度和对相关问题的挖掘和解决不力。这些都造成了一些论文成为资料的简单梳理,即使有的选题具有新意,但由于研究功力不足,无法创造出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几点建议
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上述问题,有的是由于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历史较短,对学科规律和博士生教育规律相结合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缺乏系统深入地全面整合和思考所致,有的是教育制度设计上的欠缺造成的,也有的是由于社会和教育所面临的大环境的冲击所导致。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使得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得以可持续发展,为社会输送真正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新闻传播学教育自身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博士生教育的经验,针对新闻传播学的学科特点和中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特殊规律,结合人才需求与社会实际,整合教育资源,走出一条真正合乎科学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之路。
第一,科学界定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内涵。大学的“教育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容管理及运转的理性认识基础”。[2]大学的新闻传播教育作为一项专业性的教育,理应如台湾著名新闻传播教育家郑贞铭所言,“在技术学习之外,更要探讨理论、从事研究,以期建立一套严谨的理论体系,才能在高等学术殿堂中树立起应有的地位”。[3]为此,对于新闻传播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对其学术视野宽广度的拓展,又要使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既要使其具有较深厚的学养造诣,又要让其关注学科前沿和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注意研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这种人才应是其他学科培养不出来的,在学术素养和科研上有自己的特色和专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目标与方向,理应琐定在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上,即着力为高校和科研机构造就优秀学者。
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必须科学规划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并加强对其在阅读、读书笔记、专题讨论、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训练和提高。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教育上,十分注重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该院的博士生课程一般分为两类,即知识类课程与研究类课程。前者以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和融会贯通为目的,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最新信息;课上还提供详细的阅读书目,要求博士生写读书报告,培养其欣赏和批判专业学术著作的能力。后者的目的是通过边学边做(研究),以培养和训练博士生从事研究和写作的综合能力;在课上,博士生们围绕一个专题进行思考、讨论、做研究。这样,不仅训练、提高博士生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现实的专业研究者的工作环境,教会博士生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如何遵循学术规范,如何使用各种研究资源,如何设计研究题目,如何解读原始资料,如何回应他人的批评和建议。这种训练实际上是一个铸造学术文化或学术习性的过程。
此外,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还应制定相应的培养模式,对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设置、综合考试内容和方式、论文开题时间和形式、博士论文的学术规范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符合自身特点的方案,并严格实施。
第二,控制规模,严进严出,打造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品牌效应。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平台随着多家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的加入而变得更加宽广了,这同时也意味着博士生的数量和规模必将比以前有较大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注重维护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共同为提高教育成效、培养顶尖人才而努力。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新闻传播学博士生还缺乏广泛的认可和美誉,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整体效应发挥尚未达到理想的程度,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的招生、培养、资格考核、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学位授予上,比较注意通过制度建设,严把质量关。一是控制招生规模。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5人,每年报考博士生人数达到三四百人之多,但招生人数一直控制在30人左右,平均每位博导招收2人。二是提高博士候选人门槛。这主要是借助资格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两个环节,实施筛选、淘汰,以保证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进入到博士候选人行列。三是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这主要通过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校内外专家的集体评审以及学位公示等举措,保证每个博士学位获得者都是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每年只有不到十位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占当年招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第三,重视博士生导师及指导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和能力考核,确保博士生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及其指导教育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博士生导师及其指导团队在招生、培养学生及博士论文答辩等方面较其他层次的教育具有更大的权限,因此要重视博士生导师人选的遴选,重视其“人格”塑造和“师德垂范”;同时要引导、促进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课程教学、科学研究、论文把关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鼓励导师与学生经常交流、沟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对博士生导师所进行的遴选和考核,就包括着学术水平、道德素养、敬业态度、组织能力以及待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与此同时,还十分注重将学生的成才与导师的责任感、信誉、综合素养联系起来,注重维护导师职责的神圣性和荣誉感。
第四,实行差异化竞争与合作,实现博士生教育的多元化。在博大精深且具备批判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整体素质要求下,各院校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应彰显自己的特色,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侧重培养博士生,使其成为该领域和方向的顶尖人才,从而促进人才与学科前沿接轨。这不仅要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创新性上,而且应系统地体现在博士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上。目前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相比,新闻传播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学养深厚的优秀人才并不充裕,因此博士生教育更应成为促进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辈出的舞台。
第五,确保博士生教育的经费投入,开拓多元化经费筹措渠道。要发展就要有投入,博士生教育要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在学术研究上以及优秀人才与成果的奖励上,更应有足够的经费支撑。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高等教育的资助渠道必将越来越多样化,对此,我们要注意积极争取,大力开拓、吸纳。近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除了通过课题申报,争取政府和学校拨款外,还十分注意与相关传媒、产业合作,拓展经费来源。目前,全院博导的科研经费年均人平在8万元以上。
总之,在今天新的人文社会科学革命和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时代,为了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发展成为一种培养有创造力的优秀学者的有效途径,应着力注重完善其基本结构,扩展其必需的学科知识,力求教学质量优秀和研究设施、成果先进,从而便于其在规模增加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并完善有自身特色的多样化、高质量的学术体系。
参考文献:
[1]单波.反思新闻教育[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4).
论文关键词:高等院校图书馆;信息传播职能;教育服务职能
21世纪人类社会面临着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技术的新的发展时代。在当今世界.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高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将越来越快,知识经济预示人类的经济社会生活将发生新的巨大变化。国家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将越来越取决于教育发展、科学技术和知识创新的水平。信息社会将是一个学习的社会,是终身学习的社会。只有学习才能使人们获得在信息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人们只有通过贯穿一生的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展的步伐。才能不断适应从事某项工作岗位和转岗再就业的要求。没有接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很难搭上信息时代的航船。高等学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跨世纪人才的摇篮.是未来世纪发展竞争的焦点。高等院校图书馆是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在全球信息高速公路建设浪潮的推动下图书馆有了许多新的称谓:“数字图书馆”(Digitallibrary)、虚拟图书馆(Virtuallibrary)、无墙图书馆(Librarywithoutwalls)、多元媒体图书馆(Medialibrary)、全球图书馆(Globallibrary)、电脑化空间(InterspaceorCyberspace)等等。不管我们怎样称呼未来的图书馆,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信息革命的浪潮把高等院校图书馆推向一个崭新的变革时期。高等院校图书馆的地位、职能、馆员的角色、服务和管理模式都将面临新时期的挑战。
1新时期高等院校图书馆的变化
全球信息革命的进程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深化改革,教育改革的先驱是教育信息化。知识经济理论改变了我们对高等院校图书馆地位、作用、价值的传统认识。现代信息处理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技术等高科技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新世纪图书馆提供了技术支持,信息化社会赋予高等院校图书馆新的使命,高等院校图书馆正在经历一场脱胎换骨的变革。
1.1高等院校图书馆将成为高校的信息来源和信息中心
古代藏书楼最典型的管理方式就是禁锢藏书近代图书馆的出现是伴随近代科技的发展而产生的.成为大众接受教育的一种形式.具有了传播知识的作用和广泛的教育性.近代图书馆“已不再是藏书的地方,而是教育机关”。而现代图书馆既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也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基础条件。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将现代图书馆的基本职能概括为:①保存人类文化遗产;②开展社会教育;③传递科学情报;④开发智力资源。1981年和1987年国家教委颁发了《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试行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这两个文件将我国高校图书馆的基本职能概括为:教育服务职能和情报职能。高等院校图书馆是办好高等教育的不可缺少的基础条件.是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高校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文献信息资源、良好的学习环境、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服务,使得高校图书馆在教育事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职能作用。1999年国际图书馆协会大会主题是:图书馆世界文明通道(LibrariesasGatewaystoEnlighte—neWorld),在信息时代图书馆将超越当今知识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的作用.而成为获取广泛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的通道。新世纪的高等院校图书馆将从“学校的图书资料情报中心”成为“高校的信息来源和信息中心”。图书馆要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多元的信息资源和信息服务.是学术信息中心和提供辅助教学资源的枢纽与知识信息传播媒介。每个高等院校图书馆都将成为全球学术研究信息网络的一个交换站和节点。学生可通过网络远程教学服务系统有效地利用在线图书馆信息资源,教师可在网上获得图书馆的信息服务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图书馆的工作要将馆藏资源数字化,将文献加工成情报信息,再将情报信息加工为知识,将知识转化为智慧和财富。只有这样高等院校图书馆才能在未来的新世纪中存在和发展。
1.2未来高等院校图书馆的业务方法和研究方法
收集、整理、组织、存储和利用信息是图书馆的业务方法,也是一种科学研究方法。在未来世纪中,传统的图书馆方法在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的带动下有了新的发展。INTERNET把图书馆的文献服务迅速地推向全球化。传统的文献采访工作将延伸到对信息资源的探索,去发现可利用的信息资源。藏书建设的目标是建立馆藏信息资源和全球网络信息资源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成为一体的信息资源。馆藏分布将不局限于自身的空间,而是将全球网络信息资源组织起来,实现逻辑集中、物理分散的虚拟化馆藏模式。图书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则以数据仓库形式长期存储.最大限度地实现共享和开发利用。文献分类工作不再是仅仅将文献按照科学体系归类,而更加注重对知识成分进行提炼、加工整理,进行知识信息的创新。用户教育是图书馆事业不变的工作主题,但用户教育再也不是仅局限于辅导读者如何查阅目录,或是提供一般的事项咨询,而是要对用户加强信息意识的教育、培养用户捕获和利用信息的能力,要帮助用户把知识化为智慧和财富。概言之,面向新世纪的高等院校图书馆将从收藏借阅文献的服务模式朝着以组织、传递、开发信息资源为核心,实现业务管理高度自动化,信息资源数字化、馆藏特色专业化、信息服务网络化、智能化转变。图书馆的职能不再仅仅是靠提供馆藏的信息服务来实现,更重要的是要组织、传递网络信息资源,要通过馆员的智力劳动.创造出新的知识信息,提供增殖的知识服务来满足用户对信息的需求。
2新时期高等院校图书馆的信息传播职能和教育服务职能
2.1我国教育现代化需要图书馆强化信息传播职能
教育服务职能近代图书馆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人类社会的“教育机关”,教育服务职能是社会发展对图书馆的迫切需求。大学人才密集,是知识、信息的主要产地之一,也是知识、信息需求量最大的地方之一。未来世纪,大学的教学科研人员、大学生对知识、信息的需求将表现为需求量大、多元化、专业化的特点:对知识、信息获取方式要求更快捷、准确、方便。他们不仅仅需要在图书馆能获得信息,还需要图书馆为他们提供经过筛选和加工的特需的知识信息。高等院校图书馆要真正成为大学教育和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部制定的《面向2l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了要“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要“瞄准国家创新体系的目标,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大学生的素质如何,其中一项重要技能就是利用高技术手段直接获取知识、信息并进行继续学习的能力。今后的大学生面临的是知识和信息的竞争,谁在知识、信息领域领先,谁就具有更强的竞争力。高等院校图书馆要在素质教育工程中发挥作用。教育信息化是推动教育走向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教育信息化包括:以多媒体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教育技术在学校的普及和运用:网络的普及和应用,学会利用网上资源;开办现代远程教育,不断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终身教育的需求。现代远程教育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在我国教育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发展远程教育是把好大教育的战略措施.是构筑21世纪终身学习体系的主要手段。远程教育利用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卫星视频传输系统。实现网上招生录取、计算机学籍管理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健全和完善继续教育制度,适应终身学习和知识更新的需要,不断扩大社会成员受教育的机会。高等院校图书馆既是远程教育网络上重要的教育科研信息资源,也将成为网络上信息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的课堂和就业、文化、娱乐、生活的信息网站。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使高等院校图书馆率先成为“无墙图书馆”。
2.2新世纪的高等院校图书馆教育模式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是大学培养人才的综合方法。高等院校图书馆同样也通过“三育人”来体现自身的教育服务职能。
(1)信息技能课程教育。从事某一专业的人,必须学习本专业的知识。而有些科学知识,却是各种专业的人都必须具备的知识。“凡读书最切要者,目录之学。目录明,方可读书;不明,终是乱读。”目录学是指引治学途径的入门之学,这话在今天依然十分有道理。文献信息组织、分类、检索、课题调研等是每一个科研教学人员的基本功。可以说,信息处理能力是现代人才的基本素质,体现了人才竞争能力。而过去的高等教育忽略了学生这方面的素质培养,学生离校后自我知识更新的能力较差。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教育部在1981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条例》明确了“开展查阅文献方法的师资水平关系到教学质量的好坏,要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有计划地进行培训提高。通过备课、观摩教学等教学研究活动和师资轮训,不断学习、研究信息查询的新技术,提高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方法和效果。在未来的世纪,《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对于在校学生、网上的学员以及社会上的信息用户都将是一门重要的科学方法课程。人们需要学习信息搜索的技能,需要通过课堂、网上自学等方式掌握这个基本技能。高等院校图书馆应肩负起这一任务。
(2)网络信息搜索技能培训教育。信息社会的信息增长速度快、数量大、更新快、载体形式多样、分散存储,出现了信息超载的现象网络查询便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重要方法。到2000年,我国将有1000所高校建成校园网并与CERNET连通.高校图书馆通过CERNET与1NTERNET实现互连,高校图书馆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提供了上网查询服务,为网上信息交流创建了良好的网络环境。但目前高校个人上网普及率还不够高,网络和网上信息资源利用较低。究其原因之一,是人们对于上网技术较为陌生或不熟练。随着图书馆的高度现代化,一些读者面对高度自动化的图书馆望而生畏。为了今后吸收和处理信息的需要,人人需要上网。因此,图书馆应当为读者提供网络信息搜索技能的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应当包括:掌握上网的基础知识;学会WWW,FTP,E2MAIL,GOPHER等网上漫游的基本技能;了解国内外常用的站点和运用搜索引擎查找站点:熟悉重要的专业数据库及在线图书馆的检索方法等等。近年来,图书馆开办的用户上网技能培训得到读者的普遍欢迎图书馆馆员对网络资源的全面、深入的了解和熟练的检索技巧至关重要,一般的上网技术培训无法替代图书馆的网络信息搜索技能培训。这种培训以主题讲座方式.学员可选择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专题选修。方式灵活效果显著。可见,现代信息技术为高校图书馆发挥教育服务职能提供了新的手段。
(3)图书馆的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图书馆的空间虚拟化、信息检索对象化、信息服务与传播网络化、管理职能集成化的目的在于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化社会的图书馆的服务思想。虚拟化图书馆拓展了图书馆的服务空间、扩大了服务对象.在线信息服务所创建的信息导航、搜索引擎、专题数据库改变了图书馆传统的服务模式,缩短了信息与人之间的距离,当人们通过网络得到图书馆的种种在线信息服务时,人们心中将开始重塑图书馆新世纪的形象。
一、微时代图像传播方式的改变
微时代信息传播方式和传播速度的不断递进,改变着人的阅读和受教育的方式,在新媒体发展过程中,图像阅读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人的阅读方式。微时代的图像传播被称为是扁平化、瞬时性、迷你的、流动的传播。微时代图像传播不同于书报、现场展示为特征的印刷传媒时代,而是凭借数字媒体技术,展现海量的图像信息、广泛的覆盖面、便利的应用方式、平等的互动性等特征,图像传播成为信息源的主要载体。人们还在探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关系,图像传播以不可抑制的速度快速的发展,“微时代”只能说是媒体发展的当前现状,从数字电视、数字光盘、网络博客、微信等图像传播的方式改变,既是建立在小巧便捷的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更是人类对文化消费的强烈需求。以前我们要欣赏图像可能需要花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现在一台电脑、一部手机通过图像的接收和发送技术改变了时间与空间的界限,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时空的跨越,人们可以即时感受最新的图像信息,图像的传播和接收不受时空限制。微时代图像传播方式的改变既带来了无限的前景,但同样使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首先是对图像真实性与价值的质疑,由于图像的源头来自不同领域的图片扫描与转发,图像修改与失真使图像丧失了原本的精神气质及蕴含的社会价值,图像可能更多的成为了一种公共现象挪喻的佐料。瓦尔特•本雅明曾说:“在人群中的人身上,沉静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躁动,因此一旦他脱离了他所属的环境,游手好闲的人身上所具有的东西——沉静,必然会是他身上所消失”。图像由于传播方式的改变使艺术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也在悄然改变,这也许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的现实问题。
二、微时代美术教育生态的嬗变
微时代由于图像传播中信息量大、大众化、交互性、参与性等各种特征,对高校学生产生广泛的影响,促使了高校美术教育生态的改变。从各种文献资料反映,高校美术教育一直以博物馆、美术馆、学校课堂教育等形式存在,但微时代的到来,人们恍然发现,微传播对美术教育方式的改变已悄然发生。处在微时代中,图像的传播带给我们以往无可比拟的知识容量、知识结构、文化视野等,但我们疑问的是艺术直观的感受力是否因此减弱?的确微时代图像传播使“人人成为艺术家”成了现实中的乌托邦,艺术作品与大众文化联姻为无路可走的当代艺术创造了另一途径,同时也给沉闷的高校美术教育重新注入了活力。当我们每天在不断刷屏,在微信中感受微展览、微拍卖等各种信息时,我们该如何面对纷繁复杂的教育环境。以往海量的信息需要,通过课堂讲授、练习等传统方式经过长时间的磨炼才能获得,而现在,则可能在几秒钟就可以阅读到。英国著名评论家诺伯特•林顿描述:“人与自然的联系以及自身更深层本性的联系也许已经丧失,永不可复。”图像信息的海量增长和图像信息污染并存的,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与多元文化的冲击并在,古典与媚俗、当代与前卫泥沙俱下,这些构成了微时代高校美术教育生态的重要特征,这些特征必将带来社会核心价值观传播方式的改变。而在现实中,由于传统教育方式的惯性影响,对于新出现的事物形态未能及时研究与跟进,造成了教育明显落后于现状的特点。并且如此庞大的信息量直接塞给学生,他们根本来不及消化,也导致了“什么都懂,又什么也不明白”的效果。因此,微时代的这些特征要求我们及时改变高校的美术教育模式。目前,由于微时代图像传播是当前存在的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文化现象,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缺少详实的文献资料,国内外对此的研究明显落后于社会现状的发展,对于新媒体时代文化生态对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影响方面的研究,仅仅局限于形态的描述,对于如何应对微时代图像传播对高校美术教育生态嬗变的研究,缺少基本的理论支撑。研究图像传播方式的改变与信息污染并存,研究主流意识形态在美术教育中的积极因素,研究多元文化是美术教育生态中核心的价值观等,这对“后微时代”的文化艺术教育的走向与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也可谓是当代高校美术教育研究的前沿方向。综上所述,随着消费文化和传播媒介新技术的不断更新,图像传播方式改变的同时,既为高校美术教育带来了活力,又促进了美术教育受众面的扩展,但由于我们美术教育客观原因,在微时代造成很多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美学困境,对于纷繁复杂的视觉图像不知如何进行审美分辨及价值批判,审美的困惑性及焦虑感困扰着高校学生,这既对图像传播产生了抑制和消极性,也对高校美术教育利用网络平台更新教育形态带来了不利。我们应客观分析当前图像传播的特点,充分利用网络传播的优势,及时跟进美术教育的方式,对新出现的教育生态有一个明确的应对方法。
作者:牟九意
论文摘要:旅游文化传播是传播学和旅游文化学关注的交叉点。本文在这两门学科背景下’采用比较法探讨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与作为人际传播媒介的导游在旅游文化传播中各自呈现出来的特占’,并尝试提出电视与导游相配合达到旅游文化传播效果最大化的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旅游活动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基本需求。人们对于旅游文化的渴望也愈来愈强烈。另一方面,在全球化大背景下,大众传播特别是电视,占据了人们休闲生活中大部分时间,人们从电视上大量接触异国他乡文化,同时也不满足于此,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家门,在导游的带领下身临其境地感受旅游文化的魅力。电视和导游,作为旅游文化传播的两种媒介,代表着典型的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本文旨在探讨电视和导游在旅游文化传播中作为不同的媒介分别具有怎样的特点,存在哪些异同,能否有机结合以及结合模式问题。
一、旅游文化传播与媒介
1、旅游文化传播
旅游文化是由于旅游活动的介入而形成的一种特殊文化,是旅游者为了休闲和娱乐而进行的短暂迁移。旅游者把自己原来居住地的文化带到旅游地,在旅游地又领略了当地的文化,在此过程中,各种文化交汇融合,形成了旅游文化传播。但是,在人们被大众传媒密不透风地包围住的今天,以上关于旅游文化传播的概念只能算作狭义的概念。今天的人们如果有一台电视机就可以足不出户地领略异国他乡的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而旅游目的地的居民也可以通过电视节目接受外界文化影响。因此,要探讨当今的旅游文化传播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以人际传播为基础的“真实世界”,还要着眼于以大众传播为基础的“传媒世界”(参见图一)。基于“两个世界”的旅游文化传播都带动了人员、信息、物质和资本的流动,促进了不同地区人们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增进了不同地区之间文化的大传播和大融汇。
2、旅游文化传播的媒介
传播媒介是传播过程中的重要因素,也是传播研究的重要内容。如前所述,当今的旅游文化传播具有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双重属性,因此旅游文化传播媒介包括人际传播媒介和大众传播媒介。本文主要选取其中的导游和电视进行分析。
在“真实世界”的旅游活动中,帮助旅游主体完成旅游活动的中介组织称为旅游媒体。它是旅游文化传播的渠道,包括各旅游组织和企业的活动。导游人员的活动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类。一般而言,游客首先接触且接触时间较长的目的地居民就是导游人员。他们通过语言、手势和神态等非语言符号进行传播活动,连接旅游主体和旅游客体,属于较为典型的人际传播。导游人员对旅游目的地的介绍和讲解,不仅使游客更加深入细致地了解目的地的风土人情,也扩展了游客对自然风光的审美欣赏能力,促进了不同国度、地域、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通过旅游主客体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传播着各国、各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是一种广泛的文化传播。
从大众媒介来讲,电视是最具有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媒介形式。电视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形声并茂、声画同步,可以传递更多、更直接的信息。在“传媒世界”的旅游活动中,电视能够把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生动、形象、逼真、立体地展示给受众,让受众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这种对旅游目的地或旅游产品栩栩如生的可视化展示,会对受众形成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这是电视传媒的优势。旅游目的地宜人的自然风光与独特的人文景观通过电视媒介广泛的传播,可以让受众直接地、感性地领悟到旅游地的魅力。通过电视媒介传播的旅游文化,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旅游需求,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受众的旅游动机。
电视同时也是受众接受旅游信息的一个重要来源。根据卿志军和郑岩在《电视对旅游文化的传播作用》中对海南海口、三亚部分旅游者的调查,受访者获取旅游信息的渠道主要是电视(39.9%),也最关注电视上的旅游信息(48%)。那么看电视是否能够代替实地的旅游活动?电视旅游信息是否能够代替导游的讲解呢?答案是否定的,个中原因则要从两种传播媒介的比较分析中去寻找。
二、两种旅游文化传播媒介的比较
1、电视与导游的差异: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
大众传播是传播手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指特定的社会集团通过文字、电波等大众传播媒介,以图像、声音、符号等形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达和传递信息的过程。从构成大众传播的要素来看电视对旅游文化的传播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大众传播中表述的“特定的社会集团”是指专门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媒介组织,这就意味着,经过电视台采编后形成的电视旅游节目中的旅游信息具有很强的公开性、权威性和全面性。相比较而言,以人际传播为基础的导游人际传播中,导游人员带团的讲解则具有很强的随意性,每个旅游者所接受的信息也是不平衡的,有时还因为导游个人素质和职业责任感的参差不齐导致错误旅游信息的传播。
第二,大众传播以社会上不特定的大范围受众为传播对象,且受众具有匿名性和不确定性。电视旅游节目具有大众性,这就意味着它是点到即止的,对旅游目的地的介绍通常是广泛而肤浅的,因而难以满足观众个性化的文化需要。导游员通过与游客面对面个性化交流,可以满足不同类型游客的需要。比如对同一古建筑的介绍,面对知识界游客,导游员主要讲解该建筑的历史背景、建筑特色等;如果面对的是一般游客,他们感兴趣的可能是关于此建筑的奇闻轶事和神话传说,导游员可根据情况调整导游词的内容和形式。
第三,大众传播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电视凭着它独特的魅力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大众传播媒体。电视声画合一的传播方式,给观众以身临其境的现实体验。经过编辑和修饰的“媒介世界”有很大的吸引力,甚至让人感到“媒介世界”比“真实世界”还要“精彩”,不少游客去过旅游景点后感叹“没有电视上看着那么好”!
第四,电视在节目形态上具有多样性。电视的旅游文化传播形式主要有电视旅游新闻、电视旅游广告、电视旅游节目、影视剧等几种。丰富的节目形态不论从对旅游文化传播的广度还是深度都具有很强的传播优势。相比而言,导游员的带团讲解似乎单薄了很多。也许在大众传媒让这个世界变的绚丽夺目时,人际传播很容易被忽视,但它依然是最基本的传播方式,依然有它独特的传播特点。
人际传播是人类传播活动中最古老也是最基本的形式。在人类的传播行为中,人际传播有许多种样式,如交谈、争论、讲演、会议、教学,甚至包括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交谈等。“当人们最大限度地以表现个性的方式,在一起谈话和倾听时,这种传播的样式就发生了”。旅游文化传播中的导游和游客之间就是典型的人际传播。
首先,人际传播具有双向性,具有反馈及时、互动频率高的特点。反馈是旅游人际传播的重要环节,它是游客对导游员讲解的反应,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旅游人际传播的进程。旅游过程中,游客可以随时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向导游员反馈得到解答,对导游传递的信息有接收不到位的,也可以及时补充信息。因此,游客在实地游览中对旅游文化信息的了解是深人的、透彻的。同样的信息,如果通过电视媒介来传播,情况会截然不同。虽然网络的兴起弱化了大众传播的单向性,但是受众对电视媒介的传播反馈依然是延迟的、低效的。电视的特性决定由它传播的信息也是易消逝的。
其次,人际传播的内容更丰富和复杂。人际传播最具有魅力的就是它的符号传播,比如表情、手势、姿态等,由这些符号传达出来的意义往往更加丰富和复杂。人际传播的意图就是要产生理解,而理解就在于要领会传播者的意义。通过这样的理解,概念中的人际传播范围刁讯深度却加大孔导游的人际传播相对于大众传播,更易于沟通旅游地和旅游者之间的情感,产生共鸣。比如,每个导游员都有自己的讲解风格,或风趣幽默,或引经据典,在讲解过程中不仅仅是机械的旅游信息交流,还是情感的交流,进而对目的地产生综合的印象。
2、电视和导游的契合——“把关人”角色
传播的过程牵涉到对某些信息的选择与传递,以及对另一些信息的剔除与摒弃。美国社会学心理学家、传播学的奠基人之尸库尔特·卢因1947年首次提出了“渠道与把关人理论”,传播学者怀特1950年又进一步提出了新闻筛选过程的把关模式,从而形成了传播学中的“把关大,理论体系:传播过程中存在一些把关人,只有符合规范或把关人价值标准的信息内容才能进人传播渠道。由于传播渠道的有限性,以及一些社会集团对传播过程不可避免的制约,信息不可能无限制地传播,选择与剔除的活动自然成为传播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
旅游活动中导游为游客讲解时,对内容也有一个类似“把关”的取舍选择过程。一般来说,无论自然景观或人文景观,在历史长河的变迁中抑或人类的开发演绎中,大都已经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讲解体系。导游词的内容包罗万象,包括一般性的景观介绍、背景材料、典故、相关的文字作品和文化事迹以及传闻轶事等等。如前所述,在浏览的动态的有限时间内,导游基本上无法对上述内容一一进行讲解,同时由于游客的个体差异性,可能层次悬殊、审美情趣不尽相同,导游一般会有选择地针对不同游客选择不同的讲解内容,导游词的深度、广度及结构都会有所不同。在这一过程中,导游是传者,游客是受者,导游对大量讲解素材进行甄选,确定传播内容,可以说,导游是旅游文化传播的“把关人”。
电视旅游节目同样延续着传媒内部的普遍规则,介绍什么样的旅游文化,安排在什么时间段播出,节目时间长短等等这些无一不是在对传播进行“把关”。而在旅游活动中,导游每一次带团都是一个旅游文化传播活动,同时也是一个“把关”过程,导游作为旅游文化传播中的“把关大,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尽管有行业条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相对于电视旅游节目的“把关”程度来讲,导游的“把关”有更强的主观性。
三、旅游文化传播效果最大化探求
以上对旅游文化传播的两大媒介进行了详尽的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尝试探讨寻求二者有机结合以达到旅游文化传播效果最大化的途径。作者认为,从某一地方旅游文化的传播来讲,可以采用三段式传播方式,即游览前电视旅游文化传播+游览中导游旅游人际传播十游览后电视旅游文化传播,如图二所示。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201702)
【摘要】国内外的研究都表明预算松弛是普遍存在的, 而预算松弛会影响预算功能的发挥。对于集团管控来讲,不管何种功能定位的预算管理都可能存在预算松弛。基于理论,本文分析了预算委员会与子公司经理人间的利益冲突,并且构建了一个非合作的博弈模型,详细研究了二者在预算制定中的博弈过程,分析了影响预算松弛发生的因素。最后,提出了在集团预算管理中治理预算松弛的对策。
【关键词】预算松弛 理论 信息不对称 博弈
一、引言
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工具,外国学者研究发现,预算管理里中普遍存在着“预算松弛”现象,限制了预算管理在企业中的作用发挥。外国学者以主要产生的原因和经济后果两个维度对预算松弛问题进行了研究。从预算松弛产生的原因来讲,国外学者主要以理论和权变理论两个方向进行研究。基于理论的研究者(Young,1985 ;Merchant, 1985; Dunk,1993 等)认为,委托人和人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由于人具有信息优势,这就导致在预算制定过程中产生了“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人通过参与到预算的制定过程中制定出对自己有利的预算标准,而这是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的。可见,理论的核心观点在于预算松弛产生的根本原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基于权变理论的研究者指出:公司战略、外部环境、任务的不确定性会导致预算松弛(Stede,2000 ;Hirst 和Yetton,1999 等)。对于预算松弛的经济后果,国外学者的研究结果大都认为,预算松弛会降低企业的经营效率,提升运营成本。私利基础上的预算松弛是以公司的损失为代价的。不过也有研究指出,预算松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预算执行者的压力,减少预算执行者与企业目标的冲突。
在国内,近年来财政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在中央企业中全面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大力推动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管理逐渐成为很多大中型企业的重要战略管控工具。虽然大部分企业的预算管理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预算松弛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潘飞、程明(2007),潘飞、程明、汪婧(2008)在利用中国上市公司数据研究预算松弛时就证明了这一点。戚艳霞(2010)指出,在企业集团中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和表现形式多样化的预算松弛现象。集团企业不同于单个企业,在预算管理的重点、内容方面不同于单个企业,所以探究集团预算管理中预算松弛的产生机理是解决集团预算松弛的第一步。本文在国外预算松弛的研究基础上,首先系统分析了预算管理在集团管控中的不同定位,以及相关的预算松弛问题;然后运用博弈论分析了集团层面预算松弛的产生;最后提出了集团预算松弛治理的一些对策。
二、预算管理的功能定位与预算松弛
作为一种战略实现手段,预算管理目前已经广泛运用在集团企业的管控中,它可以帮助企业集团对成员企业进行控制、协调,并且从企业集团整体战略的角度进行资源分配,以帮助集团能够有效地管控生产经营活动。
首先来看决策型定位的集团预算管理。预算的决策功能简单讲包括沟通、协调、计划、资源配置。王斌(2006)认为预算报告的编制应该视为内部沟通的主要手段,但是在这个沟通过程中,子公司的经理比集团管理层拥有更多的信息优势,他们更加了解自身经营环境、经营风险。这种信息不对称,就有可能导致子公司的经理人在自利动机驱使下,通过隐瞒信息甚至扭曲信息,获取更多资源分配,从而产生预算松弛。尽管参与式预算能够增进集团与子公司间信息的交换,可以消除预算目标和实现方法上的模棱两可,但是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也就无法消除决策型预算中存在的预算管理。实际上,国外的研究大都表明,预算参与与预算松弛是正相关的,由此可见一斑。
接着再看控制型定位的集团预算管理。控制能够保障各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过程可以简单概括为设定标准、衡量实际成果以及纠正偏差三个步骤,为完成这三个步骤又分别需要经营控制、业绩考核以及奖惩激励。同样在自利动机驱使下,子公司经理人有动机制定使得制定的预算目标低于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预算目标,这样就产生了预算松弛。当然,集团管理层可以不让子公司参与预算编制,但是这样也会存在问题:一个是集团管理层处于信息劣势,编制预算可能会花费更大的成本但是结果却是预算目标偏离实际;另一个是无法发挥控制功能中激励作用,子公司可能经过努力完成了集团的预算目标,但是子公司不会追求实现更高的目标,这样同样产生了预算松弛。
最后就是混合定位型的集团预算管理。集团预算管理融决策功能和控制功能于一体,会使得预算的功能之间产生冲突导致预算功能性紊乱,从而也就产生了预算松弛。蔡剑辉(2009)就研究指出,如果预算兼具决策与控制功能,并且基于预算目标的奖惩激励机制在控制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时,那么具有技能专长和信息优势的基层管理人员在编制预算时基于自身利益和短期利益,就会歪曲预算目标以达到轻易实现预算目标的目的,从而就产生了“预算宽余”,并且这种情况下产生预算松弛的概率和程度很可能会高于前两种。
三、集团管控中预算松弛的博弈分析
前面的分析指出,集团管控中预算松弛是必然出现的,根据潘飞、程明(2007)的研究结果,基于理论更能解释国内预算松弛现象,所以理论成为了本文研究所借鉴理论之所选。
从理论的角度分析,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经理人之间存在如下的委托关系:从集团整体利益出发,集团公司作为委托人希望下属子公司的经理人能够客观制定预算目标,努力工作,实现整体战略目标,提升整体集团价值;作为人,子公司的经理人考虑如何能够尽可能容易地实现预算目标,提高业绩,提升自身的价值,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委托双方在具体目标上存在不一致,这就会使得子公司的经理人有基于自利目的而制造预算松弛的动机,集团公司就有必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来监督纠正潜在的预算松弛,这二者之间是一种非合作博弈关系。下面就从博弈论的角度来分析在预算制定过程中委托双方的博弈过程。
(一)条件假设
博弈的参与双方设定为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代表集团公司利益,以下简称“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子公司经理人,二者属于非合作博弈关系。预算制定中,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预算标准,记为X ;子公司的经理人制定的预算标准为X 1 ;并有X >X 1。
假设1 :信息不对称假设、经济人假设。基于自利与规避风险动机,子公司经理人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通过参与预算制定过程确定对自己更容易实现的目标,产生预算松弛。
假设2 :预算制定中的决定权和执行权分离。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具有在预算制定中的最终决定权,子公司的经理人具有预算制定中的参与权与预算执行权,子公司经理人的预算参与权使得预算松弛成为现实。
假设3 :预算管理委员会对下属子公司可能存在的预算松弛进行监督的概率为P ,能够进行有效监督的概率为ρ ,子公司经理人制造预算松弛的概率为σ 。
假设4 :子公司经理人明确预算松弛可以给自身带来的收益(例如更低的收入目标、更高的成本目标、更多的资金配置、更多的在职消费,以及更高的自身报酬)为λX 1(λ 为获得收益比例,0<λ <1), 而预算松弛给集团公司造成的损失为-(X - X 1)。
假设5 :集团公司如果预料到可能产生预算松弛,进而采取相应的监督和惩戒措施,相应的监督成本为Μ ,对发现存在预算松弛的子公司经理人的处罚为μX 1(μ为处罚程度,0<μ <1)。
(二)预算制定中的博弈过程分析
预算管理委员会与子公司的博弈情境可分为6 种,分别是:预算松弛,有效监督;非预算松弛,有效监督;预算松弛,无效监督;非预算松弛,无效监督;预算松弛,不监督;非预算松弛,不监督。下面具体分析博弈双方(即子公司经理人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博弈过程中各自的收益情况。
1.当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参与产生预算松弛,但预算管理委员没有采取监督措施时,子公司经理人的收益为λX 1,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收益为-(X - X 1),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受损。
2.当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参与产生预算松弛,预算管理委员采取监督措施但没有发现预算松弛时(即无效监督),子公司经理人的收益为λX 1,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收益为-(X - X 1)-M ,此时集团整体损失更大。
3.当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参与产生预算松弛,预算管理委员采取监督措施并发现了存在预算松弛的子公司时(即有效监督),子公司经理人受到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处罚,其收益为-μX 1,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收益为μX 1+(X - X 1)-M ,此时集团整体获益。
4.当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参与没有产生预算松弛,预算管理委员采取监督措施在有效监督和无效监督的情况下,子公司经理人的收益均为0,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收益均为-M ,此时集团整体受损。当不存在预算松弛且预算管理委员会也没有监督措施时,博弈双方的收益均为0。
基于以上的博弈分析过程,在预算松弛产生的概率为σ 的情况下,预算管理委员会采取监督措施和不监督措施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P =σ {ρ [μX 1+(X -X 1)-M ]+(1-ρ )[-(X - X 1)-M ]} +(1-σ )[ -Mρ -M (1-ρ )]
E (1-P )=σ [-(X - X 1)]+ (1-σ )0
当达到均衡时有E P = E (1-P ),由此可以求得均衡时子公司经理人在预算制定中产生预算松弛的概率σ 为:
σ *=M /ρ [(μ -2)X 1+2X ]
同理,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的概率为P 的情况下,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制定过程产生预算松弛和不产生预算松弛的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σ =P [-μX 1ρ +λX 1 (1-ρ )]+(1-P )λX 1E (1-σ )=0
当达到均衡时有E σ = E (1-σ ),由此可以求得均衡时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的概率P 为:
P *=λ /ρ (μ +λ )
根据以上求解可以得到该非合作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为:
(σ ,P )={ M /ρ [(μ -2)X 1+2X ],λ /ρ (μ +λ )}
(三)对均衡解的分析
根据以上纳什均衡解,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参与制造预算松弛的概率σ 为σ * 时,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参与产生预算松弛,从而能够通过获得自身正收益。σ * 的表达式可以看出,发生预算松弛的概率的影响因素包括M ,ρ ,μ ,X ,X 1。这些因素涉及子公司经理人和预算管理委员会两个方面。下面分别分析这些因素的具体影响。
从子公司经理人角度分析,影响因素主要包括X 1。张先治、翟月雷(2009)分析指出风险偏好与预算松弛相关,在风险分摊型报酬契约中,预算松弛的程度与预算下级的风险厌恶程度成正比;在激励补偿型报酬契约下, 预算松弛程度与预算下级的风险厌恶程度成反比。所以,集团公司对于下属子公司的经理人的激励机制为风险分摊型时,子公司经理人对风险厌恶程度越低则X 1 越大,σ * 则越大;集团公司对于下属子公司的经理人的激励机制为风险补偿型时,子公司经理人对风险厌恶程度越高则X 1 越大,σ * 则越大。由此可见,X 1 对σ * 的影响比较复杂,它本身受到子公司经理人的风险偏好、集团公司激励机制双重影响。从此处的分析也可看出,预算松弛的发生概率与程度之间是一种负向关系,发生概率降低但是严重程度上升,反之亦然。
从预算管理委员会角度分析,影响因素包括M ,ρ ,μ ,X 。σ * 与M 正相关,意味着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成本越高,反而越有可能导致预算松弛的发生;σ * 与ρ ,μ 负相关,即有效监管的概率越高、发现预算松弛后给出的惩罚措施越严格,那么发生预算松弛的概率就会越低。综合这三个因素可以认为,从预算管理委员会的监督角度对集团预算制定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对预算松弛监督的过程、提高监督的效率、加大产生预算松弛的子公司经理人的成本,在集团内形成鼓励真实预算的氛围,这样才能减低预算松弛发生的概率。此外,σ *与X 负相关,即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较高的预算标准,使得子公司经理人必须通过很大努力才能实现目标,即使子公司经理人通过讨价还价会相应降低预算标准,但经过调整以后的预算标准更加接近实际,从而降低预算松弛发生的概率。但这种措施的负面影响也很大,过高的预算标准可能与子公司的能力、资源、风险都不匹配,造成子公司人员过大的压力。从而降低效率,影响业绩。从以上的均衡解也可以看到,预算管理委员会采取监督措施的概率P 的影响因素包括λ ,ρ ,μ 。λ 与P正相关,即子公司经理人通过预算松弛获得私利的程度越高,那么预算管理委员会可能采取监督措施的概率就越高。显然,子公司经理人获得的私利是以损害集团的利益为代价的,这种代价促使集团公司更有可能采取措施扼制。ρ ,μ 和P 均负相关,即监督措施越有效、对发现存在预算松弛的子公司经理人处罚越严厉,那么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进行监督的概率就越低。这表明,针对预算松弛,集团公司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应该是重视监督的效率和效果,在集团内部发出鼓励真实预算的信号。
四、集团管控中预算松弛治理建议
通过前面的博弈论分析可以看到,集团预算制定过程中发生预算松弛的影响因素很多,想要彻底消除集团预算管控中的预算松弛非常困难。更加现实的考虑是,如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减少预算松弛的发生、降低预算松弛的程度,以将预算松弛置于可控的范围。下面是本文基于前文的分析所提出解决措施。
首先,需要明确集团预算管理的功能定位。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预算管理的功能定位不清,混合型功能定位预算管理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预算松弛问题。集团预算管理必须明确是以决策为主还是以控制为主。对于决策型功能定位预算应该更加注重资源配置是否有效,对于控制型功能定位预算应该更加注重目标完成与激励考核。
然后,建立一套闭环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企业的预算管理是否出现松弛现象跟企业是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全面管理系统有直接关系。要通过建立能实现从预算目标分解、预算编制、预算控制到预算分析、预算考核的全面预算全流程的闭环管理,涵盖事前目标制定、事中过程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的“分层级、分业态、全流程、业财融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通过体系化降低预算松弛度。
接着,需要完善子公司经理人的激励机制,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的预算监督和奖惩机制。对关键管理人员争取做到“因人制宜”,良好的激励机制能够使得子公司的经理人与集团公司保持目标一致,设计出的激励方案需要结合公司业务性质、经营风险、经理人的风险偏好,增加以预算松弛谋私利的成本,使之真正起到激发经理人努力工作实现预算目标的作用。内部监督要注重效率和效果,预算制定过程中通过更多反馈互动、差异分析、行业对比,发现业绩潜力点。此外,还可以利用好内部审计,对于预算制定过程中扭曲事实、弄虚作假必须严惩,以向集团内所有成员单位发出鼓励真实预算的信息。
进而,合理制定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精准度。可以通过制定有效的预算编制流程,通过引入对标分析管理工具,横向纵向与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外部单位对标,合理制定子企业的预算建议数据,可以将集团初步确定的预算指标征求子企业的意见(可以通过沟通了解制定的预算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再根据意见确定最终预算指标,这样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同时,将平衡计分卡引入预算考评体系,通过设立关键业绩指标(KPI),允许在一定程度的离散区间,比如即使大幅度超预算完成也不奖励,可以解决子企业经理人通过设定低目标的预算来获得利益的预算松弛现象。
还有就是,搭建一套高效而完善的全面预算信息化平台。预算松弛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在大型集团公司中构建起融合业务流、资金流的erp 信息系统,避免出现信息系统孤立分散的情况,能通过全面预算信息系统将企业的财务、预算、资金等数据信息通过数据仓库实现集中利用处理,能随时提供及时、多维度的信息,增加内部信息的透明度,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效率,起到缓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最后,就是在集团公司中要重视预算文化的建设。预算文化的建设对于缓解预算松弛的作用体现在它能够减轻经理人的自利和消极心理,增强其内在道德约束。预算文化的建设可以通过舆论宣传、预算管理培训教育、树立优秀预算子公司的形式实现。
参考文献
[1] YOUNG M S. Participative budgeting: the effects of risk-aversion and asymmetric information on budgetary slack[J].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 1985,23(2).
[2] MERCHANT K. Budgeting and the propensity to create budgetaryslack[J].Accounting,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 1985(2).
[3] 潘飞,程明. 预算松弛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来自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财经研究, 2007(6).
[4] 戚艳霞. 对我国企业集团预算松弛问题的探析[J]. 生产力研究,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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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音乐教育研究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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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哈睿.论音乐专业网络教学资源建设[J].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05(2)
[2]倪军.网络环境下高等音乐院校文献资源的共建与共享[J].音乐探索,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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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是指导我国教育发展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其中第48条提出要“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同时在第1条中又明确指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可见,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必须既要推进国际化又要保持中国特色,处理好这对矛盾的两个方面是极为重要的。
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内容十分广泛,近年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很多,这些论述从人员交流、课程改革、引进外国教材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本文仅仅从制度建设角度进行一些讨论。
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目的是什么?还是引用《纲要》来回答。《纲要》第48条在提出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后指出:其目的是“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规模已经在世界上首屈一指,到2020年,在校研究生将达到200万人,成为一个研究生教育大国是毫无悬念的,但是要成为研究生强国,要对外国留学生有吸引力,必须大幅度提高国际化水平才行。
在过去的30年里,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仅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早期的学分制;从1999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和试办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到近年推广专业学位和最近的工程博士学位试点;从强调硕士是一个独立学位到开展直接攻博;培养机制改革以及扩大应用型硕士的比例等等,都是提高国际化水平的结果。其他方面诸如扩大政府间的学历学位互认、人员包括教师和研究生的交流、中外学位联授(如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学院与美国密歇根大学机械系等),直至美国纽约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在上海联合办学等,都是提高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的成果。这类例子不胜枚举。总之,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今后还会进一步加大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力度。从当前来看,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
一、硕士研究生的修业年限改革
早在198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吴本厦就提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缩短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他说“目前硕士生的学习年限,工科为2.5年,其他学科为3年,一般反映长了一些,不能很好地适应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如果能够认真总结经验,对硕士生课程的设置和内容加以规范化和科学化,适当调整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并大力改善硕士生的实验和研究条件,在基本保持现有硕士生要求的前提下,逐步缩短硕士生的学习年限是有可能的”。从国际上看,在全世界具有一定研究生教育规模的国家里,中国是攻读硕士学位费时最多的国家,极大地妨碍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步伐。为了吸引外国留学生,教育部不得不作出“内外有别”的规定。1990年我国政府对接受留学生的办法实施改革,明确提出“高层次、短学制、高效益”的方针,也就是说外国留学生的修业年限可以缩短。从经济实力上看,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教育经费的投入远不如发达国家,显然在硕士学位上过多投资是不合算的。如果保持现有资源不变,只要将硕士生的修业年限从3年改成2年,就可扩招50%的硕士生,这就可以给学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更多的深造机会,对调整硕博士生比例从而扩大博士生生源都是有利的。也可将一部分经费用于扩招硕士生,一部分用于提高博士生教育的投入,以取得更好的效益。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有的硕士生大部分是两年半完成学业,而招生却是一年一次,造成部分教学资源闲置,是非常可惜的。
为什么这项改革步履维艰呢?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浙江大学校长杨卫院士曾说:“对于硕士两年毕业,比较难以认同的就是导师。”研究生是导师科研团队中的生力军,对无权招收博士生的导师而言,更是如此,从三年改为两年,对导师的科研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导师的困难是应该解决的,也是可以设法解决的。硕士生修业年限缩短后,硕士生招生规模会适当扩大,每位导师招的硕士生人数会有所增加,可以弥补一些对科研团队的影响;硕士生承担的科研项目可以采用“接力”的办法,一人因三改二未能做完的课题由下一年级的硕士生继续做;也可用组成团队的办法,几名硕士生各自分担同一课题的不同部分;实行导师资助制后,确有大量课题的导师还可以用提供额外资助的办法,要求硕士生提前进入课题组,利用假期进行科研。
二、证书改革
我国研究生教育有两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这是一项令人费解的制度,在国际上是绝无仅有的。在这种制度下就出现了一些人拿到了学位却没有毕业,一些人毕业了却没有学位的怪现象。估计有些领导对之也有疑问,为此曾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的谢桂华1998年专门给有关领导写了一份材料,解释这件事。据笔者回忆,这实际上是计划经济的产物。20世纪80年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基本上是全国统一并与学历挂钩2的,当时有一批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资格攻读研究生并且获得了学位,但单位没有加工资的指标,所以将这些人列为“有学位、无学历”,只发学位证书不发毕业证书,解决了不给他们加工资的问题。这种中国人都看不懂,外国人更搞不清的事,现在无论如何应该改革了。应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取消毕业证书,只发学位证书。对那些修过课程成绩及格但没做论文或论文答辩没通过的人,出具真实的书面证明即可。
我国的学位证书都带有庄严的国徽,表明我国的学位与其他国家不同,是国家学位。这在当今的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大的国家中也是绝无仅有的,其实国家根本不可能为某一个授予单位授予的某个学位提供“质量保证”。最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制定了《博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但也只是每年随机抽检5%左右的博士学位论文(约2500~3000份),何况每年还要授予45~50万个硕士学位,根本不可能进行抽检。总之,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研究生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国家里,国家要监督这么多研究生的教育质量是不可能的。还不如由各授予单位自己印发学位证书,对本单位授予的学位的质量负责。这样做也有利于各单位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为提高本单位的声誉开展竞争。这样的改革还有助于适度提高研究生教育的淘汰率,从而提高培养质量。众所周知,过低的淘汰率是当前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主要障碍之一,除了文化上的原因外,被一个单位淘汰的研究生无法转到另一个标准较低的单位去继续攻读学位,也是造成一些导师不敢严格要求的原因之一。你我都是授予国家学位的单位,我当然没有依据接受你不要的研究生。其实转学在欧美国家是司空见惯的事,在一所高水平大学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如果自己感到不适应,就可转到另一所水平较低的大学去继续攻读,还可带走一定数量的学分。宽松的学术氛围使得转学的研究生不感到有过大的压力,导师们也可以较为大胆地严格要求研究生,这对保证高水平大学的教育质量有很大的好处,我们不妨借鉴。
三、导师资助制度改革
《纲要》第19条指出“要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可见资助研究生的责任主要应由导师通过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的项目经费来承担。在世界上其他研究生教育规模较大的国家,对一部分研究生主要是通过助教和助研岗位来进行资助的。前者从院系的教学经费中开支,后者则完全由导师从本人的科研经费中支付;对科研经费较少的人文学科和部分基础学科,则由大学进行一定的补助。这样的资助制度已行之百年,当然也会有些副作用,例如我们最担心的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形成“雇佣关系”,但应该说没有一个办法能做到十全十美,实践证明这种资助模式是可行的。为什么这些国家的研究生导师能提供数额较大的资助呢?大家都知道这些国家的科研经费中都包含“人工费”,比例最高时可达到近50%,我国目前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供15%的“人工费”外,其他途径获得的科研经费对此尚无明文规定,导师们自然就没有足够的财力来全额承担研究生的资助费用,只得由培养单位从主管部门拨付的培养经费中支付,这是计划经济的做法,反正都是国家的钱。等到有一天理顺了这个关系,所有课题费中都要包括人工费时,导师们也就有能力又乐于承担起这个责任了。目前可以将现在用于资助研究生的那笔钱,根据导师上年度的实到科研经费,按一定比例(各学科不同)直接拨给导师,由导师通过助研岗位资助其指导的研究生。按科研经费的多少进行分配,是符合“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精神的。至于对担任助教岗位和助管岗位的研究生的资助,则仍按原有渠道运作。主管研究生教育的职能部门基本上可以摆脱这方面的各种繁琐事务,只要把那块大蛋糕切好就可以了。应该说最了解研究生表现好坏的还是导师,而不是职能部门或院系的领导,没有理由认为由导师来做主会比职能部门或院系做主来得不公正。有人担心这样一来,导师的权力更大了,会不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这当然是可能的,任何一个制度都不能绝对保证权力不会被滥用,只能通过建立各种约束机制来减少可能出现的偏差气
四、取消博士生导师称号
中央电视台在介绍一位人物时,经常会说这位是博士生导师,那位是硕士生导师,外国人对此感到奇怪。西方人对“博士生导师”在中国可以被当作头衔印在名片上无法理解,因为在其他研究生教育大国里,助理教授(assistantprofessor)或是讲师(lec-turer)就可以招博士生,更不用说招硕士生了。尽管这种现象有其历史原因,在二三十年前尚有其合理性,但现在条件变了,就要考虑改革。三十年前,当我国刚开始培养博士时,教授和研究员中很少有人获得过博士学位,更不用说指导博士生的经验了,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集中评定博士生导师资格,以保证博士学位的质量是完全有必要的。但是,随着博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这种集中统一评定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办法已不能适应形势,为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博士生导师的审核办法进行了多次改革,1995年起不再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的评审制度,而是将审批权下放给各授予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再就是实行博士生导师岗位制,按需上岗,择优上岗,希望能解决已经形成的博士生导师是比教授还高的一个固定层次的问题。但是由于没有彻底取消博士生导师这个称号,一些随之而来的固有的弊端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有能力指导博士生但资历较浅的人难以取得导师资格,只好以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的名义招生,而由没有招生资格的人实际指导,出现了一个时期内相当普遍的“副导师现象”;另一方面又造成某些博士生导师同时指导好几十位乃至近百名学生的假象,造成不良影响。此外,由于“博士生导师”成了高于正教授的层次,大部分单位又对博士生导师有种种物质待遇的优惠,使得一些不具备条件原来本人也不想招收博士生的人,为了心理平衡和物质利益而去争取这个称号。这些现象目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有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取消这个称号,才能解决问题。在真正实行“导师项目资助制”的条件下,导师的权利义务平衡了,可以仿照国外的办法,凡是有博士学位的人员都可以招生,但必须在招生简章或个人网页上详细说明自己的在研项目和资助能力,让报考学生自由选择。
[关键词]法律体验性教育 Co-Op 模拟法庭 JD JM
[中图分类号] G64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5)01-0010-03
体验性教育的思想由来已久,但国内法学教育界尚无专门的介绍和探讨。法律体验性教育是美国法学院JD教育近年来提出和践行的新命题、新理念和新策略,其致力于未来法学教育对“体验”(experience)的整合,将对现代法学教育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法律体验性教育在美国JD教育中的兴起
法律体验性教育(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是美国法学院面对21世纪的财政危机、互联网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机遇而发展起来的,旨在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或者模拟的特定情境中,得以“教”、“学”、“做”、“职”法律的一种教育理念或教学策略。与法律体验性教育相对应的是法律体验性学习(Experiential Learning in Law),二者都强调经历、经验和体验,即Experience。
作为一种系统性的理念和策略,法律体验性教育一般包括带薪实习的合作式教学(Co-Op)、法律诊所(Legal Clinic)、工作室(Studio)、模拟法庭(Moot Court)、讲座、论坛、辩论、学生刊物编辑、全职或者兼职打工等一切包含体验性元素的法律教学活动。最时兴有效的,就是校外的全职或者兼职带薪实习,即遍布全球的法律合作教学(Co-Op)。①
美国东北大学的合作教学项目(Co-Op),让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有1年时间,去到分布在全球的合作单位进行带薪实习。这不仅让学生工作赚了学费,而且还积累了工作的经验,对回到学校后的继续学习,有一个直接的体验,因此被誉为是美国高等教育的一面旗帜。[1]东北大学法学院在其40多年的法学教育合作项目(Co-Operative legal education program)中,一直要求学生有4个学期即差不多1年的全日制带薪实习。它与一些具有远见的法学教育者和法学院,提出了体验性学习的口号,并于2011年共同发起成立了“法律体验性教育联盟”,致力于通过整合法律原则、分析能力、诉讼技巧、职业伦理的培养和职业特性的把握等体验性元素,形成未来法学教育的共识性特点。[2]2012年10月,在波士顿的东北大学法学院召开了由《东北大学法律杂志》和“法律体验性学习联盟”承办的全美 “首届法律体验性教育论坛”(the Inaugural Symposium on 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会议的主题是“体验未来:法律中的体验性教育”(Experience the Future: 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来自全美的300多名法律教育者、法官、律师和学生参加了这次为时3天共4个单元的论坛。[3]除了会议讨论和发言外,部分论文被东北大学法学院的网站和法律杂志刊登发表。
论坛对法律体验性教育的理念、方式、方法和评估等问题展开了探讨,提出了一个新命题、新理念,论证了法律体验性教育的具体建构,开启了法律体验性教育的新时代。有学者认为:“体验性模式不仅教会学生技能,而且教会其面对社会问题、公共法律、法律改革和政策问题,从长远的角度使学生不仅为实践操作做好准备,而且为职业规划做好准备”。[4]有学者提出在经济萧条的复苏过程中,要重估ADR(诉讼外替代性纠纷解决)教育的价值,要像中国文字“危机”二字所预示的那样,既要看到“危险”的一面,又要看到“机会”的一面,要转“危”为“机”,使法学院从被困的“孤岛”走向开阔的“大陆”。这样不仅学生受益、法律机构受益,而且法学院也受益,是“双赢”或者“三赢”。[5]还有学者从教育者先要受教育的角度,探讨了法学教授是否需要继续实践体验的问题。[6]
无独有偶,2012年负责承办首届法律体验性教育论坛的Luke Bierman教授,原系东北大学法学院主管体验性教育的副院长和法律实践性教学的资深教授。他的《法律职业责任》(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JD课程,基本上不讲课,而是秉承体验性的原则,每次由三个学生一组上台讲授、展示和主持讨论,他则坐在台下和其他学生举手提问、互动,甚至争辩。
第2届全美法律体验性教育论坛于2014年6月,由伊隆大学法学院和法律体验性学习联盟共同承办。会议还有其他学科,如建筑、商业、工程和医学领域的体验性学习领导参加。会议的主题,是面对21世纪的快速变化,如何有效和整合体验性教育,以应对法律和法学教育的财政危机和结构性挑战。其口号是“形塑未来的法学教育”(shape the future of legal education)。[7]
二、法律体验性教育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弥合
美国法学教育从最初的学徒制教育,经过哈佛法学院兰戴尔教授提出的案例教学法和传统的苏格拉底(问答式、讨论式)教学法,再到后来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和最佳法律实践课程等,虽然占据主流的仍然是案例教学和苏格拉底教学法,但面对近年来美国经济的颓势和全球一体化的挑战,如何弥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矛盾,实现二者的“无缝对接”,一直是所有法学院的努力方向。
2007年的《卡耐基报告》指出,传统的课堂和案例教学,只是教会了学生“像律师一样思考”,但没有教会学生考虑社会和伦理的后果,学生对现实中的法律执业还是准备不足;多数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缺乏清晰的轮廓和目的。该报告建议,每个法律学生应当经历3个阶段的“学徒训练”,即传统认知阶段的“像律师一样思考”、技能训练阶段的“像律师一样做”和职业形成阶段的“职业特征和目的”。2010-2011年由纽约法学院和哈佛法学院发起并组织的“未来教育会议”,2011年由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发起的“未来法学院课程”西雅图会议等,都对新的经济、技术和法律形势背景下,如何面对来自法学院内外的压力和动力,培养学生在不同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中进行法律执业的能力和素质。
体验性教育重视学生的个体体验,重视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性地位,具有深厚的哲学基础。“体验是生成性的,而不是预成性的,人的体验在实践活动当中不断地生成、展开和加深,体验因而也就是一个人的经验。”[8]美国大法官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的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经验”,曾被美国法学教育界誉为“划时代的公理”。[9]它也同时表明了,体验或者经验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性。
在法律体验性教育中,教育不再是单向的灌输,而是引导、启发和陪伴学生进行实践和反思;教育也不再是单纯的教义或讲授,而是在更为宏大的法律执业背景(lawyering relationships)中,去考虑律师与客户、证人、法官以及更大社群之间的关系,强调的是一种参与性学习或参与性教育。正如美国法学教育界近年来流行的一句话所描述的那样:“告诉我我会忘记,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与我会明白。”[10]
以大家熟悉的模拟法庭为例,法律体验性教育的参与性与体验性,具体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1.检验、论证法律知识和设想。有学生在体验模拟法庭之后发现,那些为了追求“程序完美”而事先讨论判决结果的做法,是应当禁止的。[11]2.直观呈现和获得不同的诉讼角色体验。它将审判程序和每个人的角色表演、知识运用、职业伦理等,以“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出来,供大家相互评价和借鉴,是一种典型的“感性教学法”[12],或者体验性教学。让参与的学生看到,“宣判”,并不仅仅是“宣读判决书”;每个参与者的不同角色体验和心态,容易促成其日后从事法律职业或实践的“换位思考”。3.允许“试错”。模拟法庭中的“当众出错”,不仅使“出错者”本人刻骨铭心,而且给其他学生以“感同身受”的学习效果和间接经验。比如法庭调解中一个看似简单的问话顺序,往往影响公正和调解的能否达成;比如有学生在扮演法警时故意头戴警帽、下穿花裤衩和拖鞋,在让大家忍俊不禁的同时,反衬出了法庭着装的严肃性和庄重性。
法律职业形象和职业伦理教育,主要靠自然而然的“身教”,而非刻意而为的“言教”,切忌空洞的“说教”。模拟法庭就是这样让学生在具体的情境中,边学边试、边试边学、边学边用。但尽管模拟法庭具有较好的“临床”作用,但因不易做到真实逼真或者不能经常开设,因此也有人抱怨它对法学院学生的价值,并不比模拟病变对医学院学生的价值大。[13]
法律体验性教学或者学习是介于“模拟”与“真实”之间的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将法学院内部和外部的资源整合,使法律体验性教育既要做到“真实自然”,又要避免回到学徒制时代低效、漫长的“放任自流”。
三、法律体验性教育在我国JM教育中的先突破
当前国内对体验性教育的研究多停留在中小学课程,或者大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律基础之类的课程改革中。尽管有人认为“在中国五千年文明史中,我们的先辈们参与体验,创造了体验学习和体验教育”[14],但对法律体验性教育的专门研究,在国内尚属空白,只有一些包含体验性元素的教学活动,如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法律实习、模拟法庭,以及一些尚属探索阶段的社区法律服务等,缺少带薪实习式的法律合作教育项目(Co-Op),只有校内为数不多的、与专业学习关联不大的勤工俭学项目,没有系统化的法律体验理念和教学制度框架。
根据我国法学教育的分层和改革趋势,当前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Juris Master)与美国法学院的“法律博士”JD(Juris Doctor),在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上具有很大的相似性,我国JM制教育的原型,就是美国法学院的JD制教育。[15]鉴于世界范围内法学教育的“美国化”趋势,我国法学教育界早就有人提出,应当以此为契机,逐渐压缩法律本科和法学硕士的招生规模,确立JM在我国法律教育中的主渠道地位,从而“理顺我国法律教育体制和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关系”。[16]我国的全日制非法学JM,与美国法学院的JD,在学生来源、学制结构和培养目标上,二者都“如出一辙”。
美国JD和我国JM在培养目标上,都强调应用、实践、实务和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重视为法律职业做准备。二者的学生都是已经本科毕业的学生。美国所有的法学院都是研究生院,不少学生已经具有其他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或者两个以上的本科学士学位,即便只有一个本科学士学位的人往往兼有两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经验。[17]不过,美国JD以律师为中心,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是“律师资格”考试,法官是从律师中选拔的,检察官是所谓的“政府律师”,法学教授一般也出身律师,是所谓的“学术律师”、“学术法律家”、“学院法律家”或“学术法律人”。而我国JM以司法官(法官、检察官)为中心,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才能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
我国JM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打通”上,已经具有一定的培养经验和招生规模。尽管与法律本科生的在校生规模,以及法学硕士(LL.M)的培养经验相比,JM还有差距,但其在我国博士以下的法学教育中,已是“三分天下有其一”,代表着未来的发展趋势。我国法学教育要想学习和借鉴美国JD的法律体验性教育,不妨从JM教育先行突破,因为其在学生年龄、生源知识背景和培养目标上都具有优势,非常适合这种亲历性的法律体验性教育、学习的理念和策略,比如带薪实习(Co-Op)②等。
[ 注 释 ]
① 哈佛法学院及其所在的剑桥镇上,随处可见“Co-Op”标志的商店,即为学生兼职或全职带薪实习的地方。
② 这种带薪实习既不同于我国学生在校期间的实习,也不同于学生毕业之后的见习。
[ 参 考 文 献 ]
[1] 丁廷桢,姜不居.美国高等教育的一面旗帜――东北大学Co-Op简介[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8(1):54-57,98.
[2] Susannah Furnish. The Progression of Legal Education Models:Everything Old is New Again…[J].Northeastern University Law Journal,Vol6,No.1,Summer2013,p7-19.
[3] Luke Bierman, Lindsey Smith, Patricia Voorhies.Introduction:The Inaugural Symposium on 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J].Northeastern University Law Journal,Vol6,No.1,Summer2013,p7-8.
[4] Margaret B.Kwoka.Intersecting Experiential Education and Social Justice Teaching[J].Northeastern University Law Journal,Vol6,No.1,Summer2013,p130.
[5] Lela P. Love, Brian Farkas. Siler Linings: Reimagining the Role of ADR Education in the Wake of the Great Recession[J].Northeastern University Law Journal,Vol6,No.1,Summer2013,p221-252.
[6] Emily Zimmerman.Should Law Professors have a Continuing Practice Experience (CPE)Requirement?[J].Northeastern University Law Journal,Vol6,No.1,Summer2013,p131-187.
[7] Second National Sympoisium on Experiential Education in Law-June 13-15[EB / OL].http://elon.edu / e-net / Article / 92124?s= / law / news / enet_navigation.2014-05-20
[8] 高伟.体验:教育哲学新的增长点[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07(4):6.
[9] 劳伦斯・M.弗里曼.美国法学教育背景[A].韩大元,叶秋华.走向世界的中国法学教育论文集[C].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1:932.
[10] Steen I. Friedland. The Rhetoric of Experiential Legal Education:Within the Context of Big Context[J].Northeastern University Law Journal,Vol6,No.1,Summer2013,p265.
[11] 廖永安,唐东楚,陈文曲著.模拟审判:原理、剧本与技巧(第2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267.
[12] 林有祥.感性教学法[M].兰州:甘肃文化出版社,2004:4.
[13] 罗伯特・斯蒂文斯著,阎亚林,李新成,付欣译.法学院――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法学教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14] 薛保红.论中国体验教育思想的发展脉络[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5):139.
[15] 方流芳.中国的J.D.――评“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教育”[A].贺卫方.中国法律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95,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