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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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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论文

第1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关键词]消费水平消费需求农村经济

农民消费是我国消费市场最重要的部分,只有农民消费水平的到提高,中国的经济增长才能摆脱出口依赖型。目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较低,严重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由此必须提高农民消费水平,使其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增长点,成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

一、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消费水平有狭义和广义之分,我们通常所说的消费水平一般是狭义的消费水平,它是指按人口平均的消费品(包括服务)的数量,反映人们物质文化需要实际满意程度。消费水平的提高,不仅要求增加消费品数量,而且要求不断增加提高消费质量。因此,消费水平是一个综合指标,最终会表现为人们的健康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生活享受水平、消费环境的质量等等,反映人们物质文化需要的满意程度。

1.提高农民的消费水平,有利于形成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经济增长依靠的是社会需求的拉动,必须通过调节社会需求以调节社会生产而达到发展社会经济的要求。现在政府正不断的出台种种方案来刺激内需增长,其中有一点就是要扩大农村居民的消费,农民消费成为拉动农村经济增长的首要动力。

2.提高农民消费水平,促进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可以改变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消费品生产结构和相关产业链上附属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3.提高农民消费水平,有利于促进就业和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在农村,农民消费的提高势必带来消费质量的提高,促使文化教育消费的增加,带动经济增长。提高消费中的科技和知识文化中的比重,提高消费质量,就能从根本上提高消费力,从而可以促进消费力和生产力之间、消费和生产之间的良性循环。

二、农民消费水平较低的原因分析

1.农民的可支配收入较低,消费水平差距持续扩大

弗里德曼认为,居民的持久性收入是决定其消费的重要因素,没有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消费水平就不可能提高。我国现在还只是满足了基本的生存需要,消费水平还没有升级、消费结构没有优化,消费水平还未得到真正的提高。

2.农村基础设施薄弱,抑制消费水平提高

目前我国农村消费市场的公共配套尚处在低级水平,农民购物难、用点难、行路难、上网难等问题突出,影响了农民的购买积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电力供应跟不上、电压不稳定,收费较高;二是电视、通讯、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三是交通道路建设有待完善。

3.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农民储蓄倾向较强。现在农村的医疗成本居高不下,农村医疗保健型消费出现被迫的大幅增长,医疗保健费用已成为农民消费支出中增幅最大的一项。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农民对未来支出的预期大大增加,进一步降低了农民的现时消费,抑制了消费水平的提高。

4.农村市场体系尚未建成,商品流通渠道不畅

当前,农村市场体系尚未建成,商品的流通渠道也不畅,农民买、卖难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方面,许多商品在城市处于过剩状态,而在农村却难买到;另一方面,农民辛辛苦苦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由于距中心城市相对较远,交易成本大,农产品难以适时卖出,不能转化为农民的实际收入,制约了消费水平的提高。

5.消费环境不佳,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当前的消费环境不乐观,制约了居民需求扩大,造成了居民消费不安全和对消费环境的缺乏诚信,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购买勇气,抑制居民的消费欲望,影响居民消费力的提高。

三、提高农民消费水平的方法

1.增加农民收入,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我国必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立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消费力。扩大农民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有效购买力;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建设,扩展农民的消费能力;建立完善农村教育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素质,让农民可以及时有效地掌握市场的信息,把握市场动向,推进农村产业化进程。

2.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农村的电力、交通、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设的力度;还要加大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广大农民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同时在农村增加消费者投诉网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农民的消费权益,为农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提供可靠的社会保障。

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农民消费信心

必须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首先要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其次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消除后顾之忧,敢大胆消费;第三是要加大农村救助帮困力度,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贫困农民基本生活有所保障。

4.健全流通体制,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必须加大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力度,形成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流通格局,搞活农村市场,支持城市流通企业经营网络向农村延伸,从而全面提升农村的综合流通能力;以小城镇建设为依托,鼓励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农村商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与农村消费直接相关的零售业。

5.大力发展农村消费服务业,增加消费热点

农村消费服务业是带动农村消费提高的重要领域,是促进农村消费水平升级的重要方式。首先鼓励支持企业面向农村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和设计适合农民消费需求特点以及消费环境的产品系列;二是把向农民提供商品和提供服务结合起来,鼓励生产流通企业在农村设立售后服务网点,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休闲旅游,拓宽农村消费领域,刺激农村形成新的消费热点。

参考文献:

第2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乡村基层工作带来巨大的挑战。文章旨在探讨新形势下乡村基层工作的困境与出路,着重从三个方面论述:一是乡村基层工作面临的难题;二是影响乡村基层工作的原因;三是乡村基层工作的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依然突出,给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

一、新形势下乡村基层工作面临的难题

1.乡村治理矛盾凸显。在乡村治理方面,乡镇和村这两级组织各自都具有两种职能:一是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乡镇、村两级组织有责任为本社区居民提供适合其规模范围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二是执行从中央到省、市、县布置下来的各项任务。履行这两种职能都需要财政作保障。税费改革尽管有乡镇机构、农村教育的配套改革,但财政缺口仍较大,乡村两级的财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执行上级各项任务的功能相对弱化,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公共产品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现行的以农田水利为主体的农村基础设施,无论是存量还是增量上都显得严重不足;农村科技的推广运行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将变得更加艰难。

2.人地矛盾纠纷日益严重,农民隐性负担尚未涉及。针对农民负担而言,税费改革关注的只是农民的显性负担,而对农民的隐性负担关注不够。城乡分割体制是农民隐性负担过重的制度根源。农民隐性负担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农业产品剪刀差问题;二是农民进城成本仍然过高,并且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福利;三是农民付出子女教育、医疗等费用过高;四是农村基础建设等收费成为农民甩不掉的一大负担。

3.乡村收支缺口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税费改革,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与此相伴的是乡村两级财力大幅度减少。村级债务黑洞将是一颗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其特点为债务构成复杂,利息高,且多为短期。而且因管理上的混乱,至今仍未能有效遏制新的债务不断增长势头,农村债务包袱有增无减,各种开支无法削减。乡镇仍必须按时应付以下几方面的开支:乡镇干部的应发工资;乡镇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这一部分工资数额大,基数高,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还有最令乡镇财政和乡镇主要领导头疼的大宗开支:乡镇退休人员的工资、医疗费用及其他社会保障费用;日常办公经费,包括招待、车辆等必须的费用;订阅各种上级要求的报刊、书籍的费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开支;等等。

4.乡村两级干部的待遇及走向成为乡村基层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乡镇干部面对乡村工作职能的重新定位和角色的转换,在部分干部中产生了失落感和盲目性的困惑。推进乡镇体制改革,由于相应的配套措施未能及时跟上,使目前乡村干部的工作,一下子从原来的高度紧张的环境中进人闲暇无事的工作状态,大多数干部都有一种失落感和不适应性,习惯的思维方式失去作用。于是,因职能的转变,部分干部对新的角色一下子难以适应,导致干部责任心下降。由于乡镇职能转制上的不完善,对农村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转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新形势下影响乡村基层工作的原因

1.农村经济发展力度不够、路子不准。当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矛盾增多、难度增大,归根结底是由于农村经济的落后所致。农村义务教育的“普九”验收;乡村道路、农用电网等农村基础建设的全面升级;农村饮水工程的全面铺开以及以农业综合开发为主体的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剧增了村级集体资金的投入量。在农村集体收入本来就出现短收的情况下,不切实际的基础建设项目的盲目上马和少数人为捞取政治资本的形象工程和政绩样板的出现,给本来就不足的农村经济积累雪上加霜。农村基层组织长期局限于财力的限制,只把注意力集中到收税收款等琐碎事务中,办任何事情都把手伸向群众,必然导致党群、干群之间容易滋生矛盾。因此,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组织建设遇到的种种问题,发展不够是关键的症结所在。

2.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职能定位不准。农村税费改革后,基层组织必须思考“干什么,怎样干”的新课题,基层干部必须重视税费改革呼唤“复合型”、“市场型”、“民主型”干部的新要求。但客观地说,目前基层组织还没有实现这种角色的转换,基层干部还不具备这种能力素质。突出表现在工作职能、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上,仍然习惯于传统的“种一管一收”、“催一征一罚”,没有把工作重心定位在依法行政,以法律的手段、经济的手段来管理村组事务上来;没有定位到研究市场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供销配套服务上来;没有定位到积极发展农村经济,自身示范做样子,教育群众换脑子,引导农民找路子,建立一个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机制上来。

3.改革的跟进措施不配套。农村税费改革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但目前把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进行全方位的配套改革还考虑得不够,带来了基层组织建设上的难度。税费改革后,财政转移支付的改革力度太小,对于弥补日益扩大的财政缺口来说于事无补;乡镇部门机构改革还不到位,乡镇合并了,但是人员并没有减少;教育体制改革严重滞后,教师工资的发放并没有真正摆脱由乡镇负担的做法;农民的素质偏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处于一个低水平上;等等。由于这些配套改革没有及时跟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处在夹缝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就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三、新形势下乡村基层工作的对策与思路

税费改革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挑战。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

1.抓发展,为乡镇基层工作打下物质基础。改革带来的功效是暂时的,即便实现了“零负担”,如果群众的收入没有增长、经济没有真正的发展,群众仍然不满意。更重要的是通过加快发展致富,坚持发展这一主题,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来抓,才是解决农村问题的唯一出路。(1)必须看准市场抓调整、抓工业。在“农业保稳、工业致富”的格局下,把抓发展的着力点放到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上来,坚持集中精力培植支柱产业,大力涵养财源。一是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加快农业产业化增财源;二是大力发展乡村工业,扶持骨干增财源;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壮大规模增财源。(2)盘活存量,变资产为资本,变资源为财源。一是乡镇、村如果在所在集镇有闲置的土地,又适合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应允许其以人股的方式联合开发或出售长期使用权来增加收入。二是近年来通过布局调整,一些县取消了许多所中小学,空出了不少土地和房屋,这些土地和房产等如果充分利用起来,又是一笔很可观的固定收入。三是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结合“空心村”改造,争取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将大量空置宅基地和集体所有的废弃荒地进行复垦整理,使“生”地变“熟”,在目前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的形势下,这些土地的承包经营特别是转变成建设用地后,无疑又是一笔巨大的财富。(3)规范“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在当前没有相关法规保障“一事一议”实行的情况下,可尝试由县政府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管理规定,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切实解决项目难议成、多数人同意的事情少数人不执行、外出人员筹资难收齐等弊端和问题。村级组织要掌握时机和方法,充分用好“一事一议”。2.抓改革,为减免农业税提供体制保障。各项配套改革既是减免税改革内容的深化和延伸,也是巩固减免税改革成果的保证。一定要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精简机构、减少支出”的目标,切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1)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乡村财政体制。按照乡财乡理、乡事乡办、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乡村财政体制。一是合理核定收支基数;二是适当调整县乡收支范围;三是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切实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民负担不反弹。(2)继续深化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合理调整乡镇事业布局。一是淡化乡镇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在机构设置上本着“强县弱乡”、“实县虚乡”的原则,重新定位乡镇政府职能,严格控制领导班子职数,严把人员人口关,大力精简内设机构。二是减少乡镇政府事权,积极推进乡镇事业机构改革。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路,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大力压缩编制,逐步建立起相应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三是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按照规模、效益的原则,对乡镇中小学布局进行调整,适当集中办学,同时对教师实行定员定岗,解决农村中、小学过于分散、师生比例不相称、师资浪费等问题。(3)加快合组并村步伐,大力推行村干部公职化。一是按照“尊重民意、便于管理、规模适度、整建制撤并、所有权不变”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人口少、规模小、地理位置相近的村庄,通过撤并达到“村级规模合理、资源配置优化、村级组织健全、服务功能强化”的基本目标。二是在此基础上,从乡镇机构选派政治素质高、熟悉农村工作、懂农村经济管理的年轻干部或转业退伍军人,下派各村挂任实职。三是培养选拔一批“富人村官”。农村圈子很小,村看村,户看户,党员看干部,表率作用立竿见影,那些文化水平不高、致富能力不强的村干部,自己穷得叮当响,当然也无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因此,从治穷先治官的角度出发,培养选拔一批“能人村官”、“富人村官”,使其承担起带头闯市场、带头致富的“领路人”作用。

3.抓减债,积极化解乡村财政风险。农村不良金融债务的存在,直接关系着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成为县、乡各级政府关心、农村集体组织烦心和广大群众不放心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清理防止并重。其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1)减息减债。农村因借、贷形成的债务,在认定核实本金基数和利息基数后,重新界定利息,禁止高利息或息转本。对违反国家规定的高息借贷,按合同期法定利率标准,逐一核定本息,置换统一票据,严肃清理无本生息、少本多息、利滚利等违法行为。(2)变现资产,清偿抵债。凡有负债的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其闲置资产(包括乡、村集体企业在内)进行登记、评估,转让经营权或公开拍卖,所得收入用于还债。(3)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资源资本化偿债,包括对五荒地、承包地、林地、果园的使用权实行招标承包、延长承包期、拍卖等办法偿债;资产资本化偿债,包括拍卖生产性资产还债,租赁或转让水利设施、中小水库闲置的固定资产经评估批准后用于偿债。(4)清理核销呆坏账。农村债权债务形成原因复杂,仅靠集体经济组织自身化解难度很大,需要在全镇、全区乃至全市、全国范围内统筹解决。建议尽快出台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法规,采取各级财政适当补助、核减、划转等具体措施化解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经认定确已无法收回的,形成专题材料,通过一定的程序经逐级审批后进行核销。(5)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由于农业属弱质产业,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目前,我国通过财政反哺农业的条件已经成熟,国家应对村组债务和基层组织运转进行转移支付,由财政化解一部分因承担政策性任务而举的债。

4.抓节支,努力降低乡村行政运行成本。严格管理,强化监督,挖掘潜能,提高效率,使乡村行政运行成本与农业生产成本一同降低,从根本上减轻财政压力。这就要求健全制度,严格控制支出。(1)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行乡镇、村政(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行严格的预算控制和费用包干制度,加强民主理财和监督,打紧开支,量入为出,量钱办事,大力压缩办公费、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2)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约束有关职能部门行政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出台涉及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资项目。严禁在农村开展由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和创建活动,兴办公益事业,哪一级提出的项目哪一级出钱,不得要求层层配套资会。

参考文献

[1]王学江,逐步取消农业税将产生多重效应[N].国际金

融报,2004—03—09.

[2]石绍宾,农村税费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东财

政学院学报,2003,(5).

[3]理性看待全面取消农业税[EB/OL].

第3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处于失衡状态,和城市相比,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短缺、质量低下。文章认为我国城市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主体不同是导致公共产品短缺的主要原因,并提出应当使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在取消农业税后供给失衡问题更加突出,具体表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机制的不健全,如医疗卫生条件差、教育落后、水电设施落后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滞后及匮乏制约了农村消费需求的提高,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建设,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矛盾,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公共产品是指用于满足农村公共需要的产品,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特点。它又可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农村纯公共产品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应当由政府免费提供的产品。如:农村基层政府(县乡级)行政服务、农村综合发展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等。农村准公共产品是指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 在消费过程中具有不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主要包括:在性质上近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义务教育、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涝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一般准公共产品,如农村高中(职高)教育、水利设施、医疗、道路建设、文化馆等;在性质上近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电信、电视、成人教育、自来水等。

在我国现行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下,城市居民的公共产品供给主要有中央和城市政府提供,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低廉的基础教育,发达的交通,优越的市政设施;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条件远远低于城市的状况下,农民还要为享用这些公共产品交纳“三提五统”以及其他收费。同时农村不同地区间公共产品供给不平衡。市场经济发达、财源丰裕的东部沿海地区,政府能够提供较多的公共产品,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不发达,乡镇企业少,政府财政收入不足,公共产品供给自然就短缺。可见,目前我国公共产品在城市和农村以及农村各地之间的供给是不均衡,主要原因在于公共产品供给主体不同所导致的。

一、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主要包括乡镇俯、村委会组织和农村居民。

1.我国农村乡(镇)政府承担起本辖区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按照1982年《宪法》规定,乡级政府的职能是“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其职责范围几乎涵盖了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乡镇政府制度内财政收入不可能筹集到足够的公共资源。l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不但没有增加乡镇政府的制度内财政收入,反而因共享税分配比例低,税源有限,使大多数乡镇财政收入陷入困境。再加上近年来农业经济比较优势的逐渐丧失,在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以农业为主要税收来源的县、乡政府制度内财政力量已大为衰减,县乡财政收支状况更加失衡,尤其是削弱了县乡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能力。很多乡政府赤字财政。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力进行农村交通、农田水利等公共建设。由于没有相应的税收支持提供公共产品,于是,通过财政体制度外筹集供给公共产品的资源便成为必然的选择。同时也导致了农村公共产品的匮乏,以及公共服务的缺位而且。在农村税费改革后,针对农村公益事业采取的“一事一议”制并未能解决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

2.村委会组织。村委会组织不是一级政权,现行政策规定村级组织可以对农民收取三项“提留”: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兴办集体企业等;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困户补助以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支出:管理费则用于村级组织干部报酬和管理支出。从政策规定的用途来看,这三项“提留”属于村级组织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分摊。 转贴于

3.农村居民。我国对农民实行的是既收税又收费的制度和政策。农民既要缴税又要收费。就税收而言,主要问题在于税制设置一直不尽合理,农民税负总体一直偏高。就收费而言,各种政策性收费更是不尽合理,项目繁多,一些公共产品,如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公共产品,本应由政府制度来义务提供,却变成了由政策性提供和由农民负担。除此以外,乡、村两级组织还以活劳动的形式向农民分摊公共产品的部分人力成本,即义务劳动积累工。按现行政策规定,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应承担5~10个义务工,10~20个劳动积累工,前者主要用在公路建筑、防汛抢险、修缮学校等,后者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既要承担制度内公共产品供给成本,也要承担制度外公共产品供给成本。已进行的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虽使其向合理的方向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成果,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有一定缓解,但改革任务远未完成。可见,无论是税费改革前的“三提五统”,还是税费改革后的“一事一议”,都是农民对公共产品的成本负担。

可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不合理,本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承担的公共产品,但在目前仍由农民税外负担,通过向农民摊派等方式来完成。这使收入较城市居民低的人却承担着比城市居民多的多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

二、创新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

正如萨谬尔森所言:“一种公共产品并不一定要由公共部门来提供,也可由私人部门来提供。”因此,应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系。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主体不仅包含政府,同时还要激励私人、企业和各种组织参与农村公共产品建设。

1.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职能,建立针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转移支付制度。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产生了搭便车问题,使私人部门不愿提供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导致了私人部门的低效率,因此政府应当作为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主体。

(1)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强化政府公共产品供给意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政府供给公共产品的能力。

(2)政府应当直接提供属于本级职责范围的农村公共产品。应当重新界定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与县、乡基层政府的事权范围,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职能,凡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受益范围主要是地方的公共产品,则应由相应层次的地方政府提供,而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公共产品则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各个受益的地方政府共同提供。如诸如义务教育、国防开支、大型农业设施建设、农业基础科学研究等全国性的农村“纯公共产品”供给,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负担,并建立直接针对这些公共产品供给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财政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国家财政对于不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的力度,以平衡各地区财力差异,实现公共产品供给均等化,以解决供给不足和地区间的不公平性问题。推进农村财政体制改革,规范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渠道。同时还要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归还历史欠账,尽早实现公共产品供给的城乡平衡和平等。

2.鼓励企业、各种组织和私人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多元化的供给主体结构。公共产品需要有政府财政支持,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公共产品都由政府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可采用以下方式:

(1)采取私人捐赠的形式。很多国家的公共设施就是利用私人捐赠而建立起来的,如美国个人慈善捐赠高达175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用于公共产品的生产。现在我国部分农村小学校舍采用捐赠的方式建立起来。同时,农村的水利设施、文化馆等公共产品等可以鼓励私人或各种组织进行捐赠。应当制定一些能够鼓励个人或者企业出资参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如:利用冠名权、建碑立传等形式鼓励个人或企业参与公共产品供给。

第4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面临诸多问题。解决目前农村基础教育发展的难题,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财政投入;端正办学思想;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教师培训;办好家长学校,关心留守儿童的成长和教育。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对解决“三农”问题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基础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基础教育发展面临多种挑战。

一、农村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经费问题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使城乡贫富差距拉大,造成城乡教育的严重差距。其直接反映就是农村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贫乏。

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有效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促进了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但是,据有关专家调查分析预测,当前教育经费投入又一次呈明显下降趋势,农村教育经费短缺约100亿元。经费严重短缺直接阻碍了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和改革。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中央的有关政策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经费运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农村教育已经负债累累,教师几乎没有福利、奖金,基础设施建设受限,公用经费入不敷出。税费改革后,尤其是实行一费制之后,有些学校几乎没有经费来源,学校正常办公经费无法开销,加上财政应拨的办公经费不能及时到位,学校运转更加困难。

(二)城乡教育差距不断扩大

我国农村教育条件无法与城市比,先进的教育手段、教学设施、教学器材、教学条件无从谈起;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差越来越悬殊,致使农村的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同时,由于城乡教育差距的存在,使得不少农村家庭将子女送到城市学校就读,既减少了农村生源,又降低了生源质量。

(三)师资问题

一方面,农村教师不配套现象严重,不少学校聘请临时代课教师,无法保障正常开课和教学质量;另一方面,由于一批学历低、素质较差人员进入教师队伍,导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年龄结构也不合理。农村课程改革对目前的农村教师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它要求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角色行为必须实行全方位的转变。由于农村教师队伍年龄、资历、学识能力、身心状况差异较大,因此转变过程困难很多。

(四)留守儿童对农村基础教育提出严峻挑战

近年大量农民外出打工,“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日显突出。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留守儿童大约有2000万。留守儿童由于平时缺乏父母管教,加之老人溺爱,极易出现学习困难、缺课、逃课甚至辍学倾向。

(五)“城市取向”的课程不适应农村基础教育

新课程标准主要是以城市学生的学力为依据的,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村学生来说不切实际和偏难,致使部分农村学生难以胜任,成为学业的失败者,最终失去学习兴趣而被迫辍学。

(六)农村基础教育不能实行真正的素质教育

由于条件所限制,面向升学仍然是农村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取向。农村基础教育偏向优秀学生,忽视大部分学生,同时也没有办法把办学的注意力集中到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身上。

(七)新的“读书无用论”开始盛行

新的“读书无用论”在农村抬头。农民送子女上学目的具有很强的功利性,即考大学,找一份好工作。而目前我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学费增长速度快,相对居民收入标准太高。而且,当今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来自农村的大学毕业生由于缺少有关社会关系,更不容易找到工作,这种情况直接影响了农民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与其到时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还不如不上学早点去打工挣钱,这是一般农民的普通心理。

二、对策

(一)解决经费难题,改善办学条件

要加大农村教育投入,调整转移支付机制。农村税费改革后,政府加大了农村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但目前一些地方农村教育经费仍存在不小的缺口。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不同地区中央、省、地 、县几级政府的财政分担比例,保证教育经费按时、按量落到实处;其次要建立教师工资由中央、省、地、县几级政府分担的机制,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另外,对于中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可以在资金投入方面采取特殊措施,创造条件更早实现义务教育“免费制”,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1. 为农村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改善农村教师的福利待遇,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解决好代课老师工资待遇低的问题。

2. 利用有关鼓励大学生支教、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有关政策来带动师资队伍水平的提高。

3. 加强城乡教师交流。安排城市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定期到农村学校任教,特别到贫困地区学校任教,帮助农村教师尽快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努力实现教育理念、教师角色、教育能力、教育评价的全面转变。

(三)端正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思想

农村基础教育要转变观念,必须面向全体农村,注重培养全体学生,不应把为高等学府输送人才作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唯一目标。要端正农村教育的办学思想,真正把农村教育的重点转移到素质教育上来,转移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轨道上来,使各级各类学校的毕业生都能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需要。

(四)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在教育经费投入上,应当特别注重对区域内部薄弱农村学校的扶持,通过设立薄弱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使薄弱学校建设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证,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通过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使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建立起相互对应、相对固定的实体,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联手合作,实现城市和乡村优质资源共享。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的监督评估,有效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使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设备和师资等条件大体相当。

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建立完善政府问责制度,加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力度。要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测制度,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和教学指导体系,逐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的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的教育质量。

(五)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

学生的教育需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社会和学校要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观念,掌握科学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构建和谐社会重点在农村,突破口也在农村”,这是崔琳委员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提出的。农村活,全局活,而教育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要切实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就必须正确认识“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农民的生活水平问题,要千方百计使农民富裕起来。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讲,不提高大多数人群的收入水平,改善其生存情况,整个社会就不可能有更多的和谐。和谐社会强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权的平等和对生命的珍视,民主、平等、和平、发展,等等,这些都应以每一个公民最基础的教育为前提。因此,我们应大力发展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的基础教育,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参考文献:

①刘华林,谢荷生.关于加强农村初中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C].中国教育研究论丛,2006,257~259.

②教育部财务司,国家统计局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司.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第5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北京大学 刘明兴等

“中国县乡政府绩效

>> 学术观点导读 学术观点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管理 > 学术观点 2013年29期 学术观点 2013年29期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本刊编辑部")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焦点 干部考核有待改变

北京大学 刘明兴等

“中国县乡政府绩效考核的实证研究”

《世界经济文汇》2013年第1期

基层政府干部考核的内容重点,同时受到基层政府自身偏好和中央政府政策目标变化的影响。

在基层两级政府的考核目标中,提供公共服务一直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县、乡政府对下级的考核,均未能充分体现近年来中央政府对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两级政府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都没有增强。县政府对于农民增收的重视程度逐步衰减,而中央三农政策变革对乡村考核的影响要大于县乡考核。

其次,县乡和乡村考核的内容重点存在较大差异,农村税费改革及其配套政策对于两级政府考核的影响也是异质性的。税改前后,县乡考核中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类指标不断强化,财政压力性指标没有削弱,县际之间的差异趋于缩小。

在乡村考核中,财政压力性指标逐步弱化,招商引资、农民增收、合作医疗等指标有所提升,而廉政建设、政治组织工作、发展集体经济等指标均有所下降。乡镇政府对村两委的考核指标在地区之间的变异在扩大,而这种趋势在县乡考核之中并不明显。

再次,县乡和乡村考核之间并非简单的压力传导关系。县政府在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社会稳定等工作上不断对乡镇政府施压;但乡镇政府主要通过加大对村干部“一票否决”考核的力度,部分地分散自身维稳的政治压力,但因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在行政和财政能力上的固有差异,这种政治压力难以完全转嫁给村干部。

近年来,大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源于市县政府的政策不合理。若村干部自身利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受侵害,他们可能会在维稳工作中起负面作用。这些均导致社会维稳工作难度增加,实际效果越来越差。单纯依靠压力型的考核体制来推动经济发展,在长期内是难以持续的。 制度 政绩考核诱发污染

厦门大学 踪家峰等

“地区竞争、资本倚重与普遍污染”

《经济研究》工作论文WP542号

在中国“政治集权、经济分权”体制下,“自上而下”标尺竞争格局中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体制,使地方政府具有用降低税收来争取投资的动机。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博弈工具在地方招商引资中的作用被不断放大,造成高名义税率、低征管效率的局面,由此引发的恶性竞争导致资源的极大浪费与环境的极度恶化。

对2003年-2010年中国271个地级市层面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发现:投资每增加一单位,污水排放、SO2排放、烟尘排放分别上升33.9151单位、22.5439单位和15.5032单位。地方政府实际税率每提高一单位,污水排放、SO2排放、烟尘排放分别减少942.378单位、1149.82单位和425.066单位。

地方政府“为增长而竞争”的行为导致为增长而污染的现象,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导致政府引致型的污染。而降低污染排放量、提升环境质量,关键在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革现有分税制体制和环境规制体制,建立更为科学的政绩考核体制与公众参与的环保机制。 观点 灾后的商品可得性

麻省理工学院 Alberto Cavallo等

“自然灾害期间的价格和供给中断”

NBER工作论文第19474号

2010年智利大地震和2011年日本大地震发生后,对超市商品价格和商品可得性会有什么影响?

对这两次自然灾害过后的研究发现,自然灾害对商品可得性既有直接的影响,也有持久的影响。

第6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一、乡镇政府面临的财政危机

自上个世纪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举世瞩目。但就在经济不断腾飞的背景下,的许多乡镇政府却在近些年来陷入了越来越的财政危机。最近的许多统计和调查都表明,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如据对较早进行农村改革的安徽省的统计,截至年底,全省乡镇政府债务总额为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万元。该省宿州市甬桥区的资料表明,个乡镇中有个负债,负债面达。到年税费改革前,该省太和县仅一县乡镇累计负债就高达亿元。另据湖南省农办、省财政厅的调查,全省多个乡镇共负债亿元,负债面高达,一些负债比较严重的乡镇甚至在年就吃完了××年的财政预算。该省芷江县年全县个乡镇负债总额万元,乡镇平均负债万元,负债面。四川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调查研究表明,四川省近几年乡镇负债呈急剧上升趋势,多数乡镇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据该省仁寿县财政局对个乡镇三年负债情况的清理,仁寿县乡镇负债总额由年的万元上升到年的万元,增长速度高达,至年平均每个乡镇负债万元。另据对四川省个乡镇的调查,平均每个乡镇负债由年的万元上升到年的万元,增长了。据陕西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对个乡镇的调查,不少乡镇每年的财政收入已不足以支付教师和干部工资,拖欠工资相当普遍,有的教师和干部已有好几个月没有发工资。由于多年积累,目前大部分乡镇都已背上了债务,有的高达数百万之巨。河南省的情况最为严重,据河南省财政部门的统计,全省个乡镇目前总负债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万元,全省以上的乡镇都有负债,其中负债万元以上的有个。据资料披露,中国乡镇在上个世纪共留下了亿元的庞大债务,其中最严重的河南省为亿元,占到了。由此看来,除少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不存在乡镇财政危机问题外,中西部各省区的乡镇政府普遍都存在较为严重的财政问题,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确实既普遍又严重。

政府负债并不是什么新闻,但是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具有不同于一般的政府负债的特点。一是负债面广,很多省乡镇的负债面达到以上;二是负债额大,数百万元的政府负债对于大多数乡镇来说实在是难以承受;第三是解决无望,目前很多乡镇对于自己所担负的巨额债务根本没有能力偿还,甚至看不到能够任何偿还的希望,只能借新债还旧债。前两个特点都不是致命的,最后这个特点是最要命的,这三个特点叠加在一起就更要命了。

这至少会产生一明一暗两个严重后果。所谓“一明”,是指已经众所周知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目前乡镇政府解决财政状况不佳的最方便的办法便是向农民转移财政危机,加重农民负担,造成了一系列政治和社会问题。所谓“一暗”,是指有可能由此产生的金融危机,因为乡镇政府负债的债主绝大多数为银行金融机构,如果长期无法偿还,并且还不断地继续举债,那么极有可能形成大量的呆账、死账。此外,如果说得严重一点,这对于乡镇政府自身的直接影响可能需要更加引起关注,因为这极有可能造成大量的乡镇政府瘫痪或崩溃。当然,中央政府肯定会极力阻止这种现象的发生,但是财政的崩溃足以使乡镇政府对任何政务都无能为力,如果不及早筹划,恐怕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与乡镇财政相关的两项改革

自上个世纪年代以来,中国关于农村的改革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最近的改革中与乡镇政府相关的主要有两项,一是税费改革,二是乡镇撤并。虽然从改革的目标来看,这两项改革的主要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而不完全是为了解决乡镇政府的问题的,但是它们都是与乡镇政府的财政问题密切相关的。因为税费改革关系到乡镇政府的收入,而乡镇撤并则关系到乡镇政府的支出。

税费改革

税费改革的目的在于统一税费,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最终减轻农民负担。根据中央的部署,从年开始安徽省以省为单位进行税费改革的试点,其他省级行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按照原来的安排,在年税费改革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但是由于在试点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出于慎重的考虑,在全国推行的计划就被推迟了。

这次税费改革的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所谓“三个取消”,一是取消乡统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二是取消屠宰税,三是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两个调整”分别是,调整农业税政策和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调整后的农业税按照农业生产用地计税,而不再按照人头征收,农业特产税是把生产、收购两个环节征税都改在生产环节征收。“一项改革”是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将村里原先的公益金和管理费改为采用农业税附加的方式统一收取,村里的公益事业还需用钱时,实行一事一议。

从试点的情况来看,税费改革还是比较有成效的。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据祝保平对安徽省十个乡镇的调查,农民每人减轻负担元,每亩减轻元。广大农民对税费改革十分欢迎,在这些乡镇出现了多年未见的农民主动缴纳税费的现象。另据对山西省个县税费改革试点的调查,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大为减轻,人均减负元,平均下降。

但是税费改革在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首先对于有些农民来说负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如安徽省的茶叶特产税两个环节合并后,茶农负担的特产税比改革前加重了近一倍,湖南省由于对稻谷计税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农民负担也反而加重了;同时也出现了税负不公,使农民负担由地少的农户向地多的农户转移,而在中西部省份,地多的农户却正是相对比较贫困的农户。

尤其是对于本文所关心的乡镇财政来说,税费改革无疑是雪上加霜。平心而论,税费改革并不是造成乡镇财政危机的原因,但是农村税费改革无疑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困难。如据何开荫的调查,实行税费改革使安徽省平均每个乡镇减少收入约万元,湖南省长沙县平均每个乡镇减少收入万元,山东省肥城县减幅更大,平均每个乡镇减收万元。祝保平根据调查也提出,税费改革使一些乡镇财政增长无望,平衡困难。

乡镇撤并

进行乡镇撤并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希望通过减少乡镇的数量从而减少乡镇干部的数量,最终实现减少财政支出、减轻农民负担。这一次乡镇撤并始于年前后,目前有的地方正在进行中,到××年初为止已有个省级行政区开展了撤并乡镇。这次乡镇撤并的力度非常大,使撤并后的乡镇数量大幅度减少。如截至年月,江苏省已经开始乡镇撤并的县市达到,撤并乡镇个,撤并后全省乡镇数减少了。通过这次乡镇撤并,山东省共撤并乡镇多个,占乡镇总数的四分之一,山西省原有乡镇个,共撤并个。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撤并乡镇的资料,山西省撤并率最高,达到。

这次乡镇撤并的具体做法相对比较简单,多数为整建制合并,即主要是把原来相邻的几个乡镇完整地合并为一个乡镇,江苏省这种情况达到了。但是对于乡镇撤并后续问题的处理却并不简单,如对于被撤乡镇驻地如何管理的问题,目前就存在着两种做法。一种是在被撤乡镇驻地设一个临时办事机构,称为办事处或管理区等,配备名工作人员。采取这种做法的主要有山东、浙江、江苏等省。另一种做法是在被撤乡镇驻地不设任何办事机构,乡镇以下不再设其他管理层次,实行乡镇对村的直接管理。目前主要是山西省采取这种做法。

由于乡镇撤并涉及行政区划的调整、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重大变化,是一项相对比较复杂的改革,其效果恐怕很难在很短的时间看得清楚。再加上有的地方刚刚初步完成,有的地方正在进行中,有的地方则还没有开始,所以目前呈现出的效果和影响恐怕仅仅是初步的和表面化的。乡镇撤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减少乡镇干部的数量从而减少乡镇政府的财政支出,在这一点上改革确实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压力仍然很大。据贡凤涛等人对江苏省个撤并乡镇的调查,只有个乡镇人员分流基本到位,占,个乡镇进行了部分分流,占,个乡镇未进行分流,占。在认为精简机构、安置富余人员最困难的个乡镇中,目前共有工作人员人,少的乡镇人,多的高达人,平均每个乡镇人。对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目标而言,通常情况下通过乡镇撤并在短期内减轻农民负担是可以做到的,但从长期看这项改革能否真正减轻农民负担仍需实践的检验。

从关系到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的两项改革来看,恐怕目前都不足以应对乡镇财政所面临的危机,甚至税费改革还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的压力。那么乡镇财政危机的根源在哪里,到底应该如何应对这种局面呢?

三、乡镇政府财政危机产生的原因

已经有很多学者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始关注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问题,对于目前乡镇政府产生财政危机的原因很多人都有很详细的讨论,并且他们分析的原因都有很强的共识性。总结起来看,人们分析乡镇政府财政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

机构臃肿,人员膨胀

根据的有关法律和制度,乡镇政府是农村地区最基层的政府,其机构设置不要求与上级政府的部门相对应进行对口设置,因而它同时也是机构设置最简单的一级政府。但是法律对于乡镇政府机构设置的审批程序却没有严格的规定,造成机构设置随意性大,机构和人员不断膨胀,使得干部工资和公务费开支巨大。大量的调查研究都证实了这一点。如据国家统计局年对个小城镇的调查,每个镇的机构一般都在个,其中镇属机构的干部人数平均为名,上级政府派出机构的干部人数为名,都超出编制人数的数倍。何开荫对安徽乡镇的调查也表明,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公务人员便有个,如果加上勤杂人员会达到多人。其他很多人的研究都支持这个分析,如孙自铎、钱建凯、王安仁等人和四川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等,都认为机构臃肿、人员膨胀是造成乡镇政府财政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管理混乱,干部腐败

财务管理混乱和干部腐败也是造成乡镇财政负担重的原因之一。乡镇一级政府普遍缺乏预算意识,财政支出管理漏洞较多,不少乡镇不仅多个部门和领导有财务审批权,而且存在滥购、滥补、滥奖的现象。同时,乡镇干部的、大吃大喝现象也并不少见,如据这几年新闻媒体的公开报道,仅由于乡镇干部赊账吃饭而使饭店酒楼破产倒闭的至少就有十起上下。因此,许多研究者都把这一点列为形成乡镇政府财政危机的原因之一,如上述孙自铎、钱建凯、王安仁等人的研究中都有这一认识。当然,不用多说,人员过多和干部腐败不仅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也必然要加重农民负担,引起农民的不满以及农民和干部的冲突。

升级达标,开支巨大

从世纪年代初以来,各级政府经常举行大大小小的名目繁多的达标升级活动,象“普六”、“普九”、教育“双基”达标、卫生“初保”达标、计生服务站达标、油路乡乡通、订报、灭鼠、卫生室、改水、改厕、各类活动室达标等等。这些活动每一项达标验收都要花费不少钱财、动用很多民力,而它们最终都要沉淀到乡镇,由乡镇政府具体落实。乡镇政府明知这些活动劳民伤财,乡镇财政无此实力,但是在政绩考核“一票否决”的压力下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硬着头皮去完成这些达标项目,一方面加重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也加重了乡镇财政负担。

分税不公,职责过重

年以来实行的分税制存在着收入向上集中、支出向下转移的制度性缺陷。在分税制下,重要税种的收入有的全部归属中央,有的在中央与地方、或地方各级政府间分成。地方各级政府为了保障各自的财政收入,往往采取层层下压的办法,尽可能地从下级政府那里获取更多的分成。甚至,上级政府每年下达给乡镇政府的财税收入计划还可能脱离乡镇实际,使乡镇政府根本无法完成。但是由于把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与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挂钩,完不成任务便“一票否决”,甚至就地免职,迫使乡镇政府为完成计划弄虚作假,拼命举债。

同时,由于分税制只解决了税收的划分问题,而对各级政府应该承担的职责划分却不甚明了。这就导致上级政府尽可能地通过职责下移的办法将财政支出转移给下级政府,而乡镇政府作为最底层的一级政府没有再转移的余地,只好默默承受着这不公平的职责转移。换句话说,乡镇政府在税收分成中分得的是最没有保障的小块份额,但是却要承担本应由中央政府或其他上级政府应该的职责,如农村的卫生、教育、道路、水利、电力等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基本上是由基层政府来承担。别的不说,单就九年义务教育而论,在城市地区是由国家负担,而在农村地区校舍建设、教师工资都要由乡镇财政解决,乡镇政府对此实在是难以承受。因此有人将分税制后各级政府间财政状况总结为四句话:“中央财政很好过,省级财政也好过,地市级财政可以过,县乡两级真难过。”当然,为了完成这些职责,乡镇政府只好或者大举借债,或者向农民转嫁负担。

当然,具体到不同的乡镇,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会造成乡镇政府的财政危机,如乡镇所属的乡镇企业的投资或经营失误,农民拖欠税费等。本文所引证的研究者的论文资料中不少都有不同程度的涉及,限于篇幅在此不再详细介绍。

四、从政府间关系的角度对问题的再认识

应该说,学者、基层干部以及政策研究人员对于乡镇政府财政危机原因的分析是比较客观、公正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值得重视和研究。本文在此试图从一个更加学术化的角度,即从纯粹政治学的角度和更加宏观的层次加入到探讨这个问题的行列,提出一点初步和不太成熟的想法,来作为本文的总结和结论。我认为乡镇政府财政危机反映出的问题实际上仍然是中国数千年来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即各级政府间的合理关系问题。

中国传统上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保留着比较大的权力,这是由中国的历史文化特征和当前所处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尽管当前在中国也存在着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的问题,但是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僵化的自上而下的控制关系、基层政府相对自的过分萎缩等,仍然是政府间关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当前中国上下级政府间的关系呈现出高度僵化、向上集中的特征,下级政府对于上级政府层层下达的数量化的任务没有任何商议权和保留权,只能按时完成,否则便会面临“一票否决”的困境。这种层层传递甚至加码的工作压力最终都要全部由国家最基层的乡镇政府来完成。由于过分强调上级意图和任务而忽视了乡镇下层政府的工作自,往往使乡镇变成了单纯完成上级任务的工作机器。上级政府布置的这些工作有的是合理和必要的,有的则显然是值得商榷的。如前面本文所述,从世纪年代初以来的大大小小的名目繁多的达标升级活动,象“普六”、“普九”、教育“双基”达标、卫生“初保”达标、计生服务站达标、油路乡乡通、订报、灭鼠、卫生室、改水、改厕、各类活动室达标等等,每一项达标验收都要花费不少钱财、动用很多民力,使乡镇不堪重负。不仅如此,在许多乡镇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有些上级部门向乡镇伸手却有增无减,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收费、集资土政策和一些部门的乱摊派、乱罚款,使乡镇政府苦不堪言,这不仅加重了乡镇政府的财政困难,而且也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第7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近年来,农村在实施“低保”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我国农村人口7.37亿,占全国人口的56.1%。截至2006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有2148万人,低收入人群为3558万人。目前,已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133个县(市、区)初步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509万农民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但农村实施“低保”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一、农村实施“低保”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上的误区。部分地区实际领取低保人数与省级转移支付核定的领取“低保”数量有很大偏差,这主要是认识上存在误区。2005年某些省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对领取低保人供养采取省级专项支付补助办法。由于各乡镇未认真执行农村低保的有关规定,领取低保对象的评定和发证工作没有正常开展,致使调查摸底人数偏少,影响其准确核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对“低保"-r作的认识不足。有不少地方的政府部门认为“低保”工作固然重要,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政资金不足。所以,他们也不知所措。不少人认为,同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前者还拥有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而城市三无人员、下岗人员等,失去工作,就失去了任何经济来源。所以。认为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多余的。认为钱多就多保一点,钱少就可少保一点,没钱就可不保。

(二)“低保”对象的界定标准需规范。首先,在“低保”资格确认上,最大的问题是对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或者隐性收入问题比较严重,难以货币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其次,难以准确计算农民的个人收入。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由于我国在农村主要采用人工手段进行收入审核,反映在审查、审核“低保”对象时,对困难家庭的收入计算虽有统计部门提供的计算农村家庭收入办法,但实际计算时还比较困难;个别地方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存在严重的逆向选择行为和道德风险问题,他们把年老父母与子女分开,单独由父母申请农村低保,而把法律规定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三)县、乡负担的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难以落实。很多地区虽然已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财政紧张。据调查,部分县、乡政府的“低保”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完全依赖财政投入。这是制约农村“低保”工作整体推进的一个关键问题。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配套措施不健全。从对部分省市的调查结果看,大部分地区只单纯注重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而相应的配套措施却不完善。在政策衔接方面,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冲突。如,山东省某农村地区将因超生造成生活贫困的农村居民排除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之外,这样虽然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但出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断层”的现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农村特困户的补助由村公益金解决。但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后,贫困对象的补助来源由村公益金扩大到乡镇财政。这样,就出现与国务院有关规定不一致的现象。

二、对策

(一)确定合理的经费筹集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经费筹集应有两种办法。一是地方各级财政与村集体经济按一定比例分担。二是由政府财政全部负担。后一种办法更切合实际。因为除我国东部沿海开放地区外,中西部地区集体经济根本没有能力负担最低生活保障的经费。当然,第二种做法在沿海等比较发达的地区可以做到,在实施过程中两种办法可同时进行。中西部地区可实行第一种做法,沿海等比较发达的地区可实行第二种做法,这样可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

(二)增强低保人员的维权意识。农村享受“低保”的一般都是年龄比较大或疾病伤残者,他们对“低保”制度不了解,大多是政府给多少就拿多少,没有维权意识。可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不能停留在表面上,而应让领取人知道他们应领多少以及让他们明白领取“低保”是他们的权利,不是想给多少就给多少,从而增强他们对“低保”的维权意识。

第8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摘要】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大县级政府财力培育,发展适合各地实情的县域经济,以经济的发展来促进财政问题的解决,走“经济-财政-经济”的辩证发展道路。本文以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培育为研究对象,在分析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境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湖南省县级财力培育的宏观政策。

【关键词】县级政府;财力培育;湖南

近年来,在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连年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县乡财政困难越来越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增人增支刚性增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滞后等体制性、政策性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城乡分割和地区间经济非协调发展在县、乡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一、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主要表现

(一)县级财政收支差额与赤字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国家清费立税改革相继出台,县乡预算外收入急剧下降,县乡财政的包袱大大增加。县乡政府作为一级政权机构,有其必须履行的政府职能,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但由于县乡财政巨大的财政赤字和财政负担,大多数的县乡财政很难支持一级政府的正常运转,影响县乡政府职能的实现。

以长沙市县级政府为例,2003年财政赤字为41502万元,2008年达到166097万元,扩大了4倍。不仅如此,县与县之间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差距也呈扩大趋势。在同一市内,以长沙县与望城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分别相差15925万元和19728万元,2008年分别达到37021万元和47953万元。不同市域,差距就更大了。以长沙市长沙县与湘潭市湘潭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湘潭县为长沙县的37.51%,财政支出则为40.88%,2008年分别为25.97%和51.91%。可见财政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相对缩小,故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即财政赤字的差距不断扩大。

(二)文教体卫经费支出严重短缺

目前,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确实使中国逐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但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经济的发展,忽视了微观经济主体对社会环境发展的需求,致使我国大部分城市存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不协调的问题,这不仅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也加大了我国人口素质、社会环境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对文、教、体、卫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认识,并将科技和教育支出放到政府财政支出的首位,给予优先考虑。2000年至2008年,湖南省文教体卫财政总支出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但占财政支出比例却呈现出下降趋势,2008年仅为19.69%,是近9年来的最低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35%—40%的水平。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财政资金需求缺口巨大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城乡社会保障实施严重不平衡。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试点实行,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费用也较少。以湖南省为例,2001年用于农村的保障资金为912.4万元,仅相当于城市保障资金的3.4%,若加上农村困难户集体补助金487.0万元和农村五保户集体供养金14467.5万元,也只有15866.9万元,仅占湖南社会保障金总额的9.96%。可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下,支援不发达地区的财政支出比例逐年下降,但不发达地区却是最需要财政公正支持的。

二、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行政机构膨胀,事业管理费高

多年来,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人浮于事的结果直接导致财政支出中用于工资的比例在增加,但行政效率却低下,加大了寻租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增加了财政运作成本。据调查,2001—2008年湖南省政府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9%—10%,并呈现稳步增长趋势;部门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高达30%;行政事业管理费占比高达55%以上。财政支出绝大部分花费在政府行政机构、部门管理事业费上,造成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导致财源培育不足,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不足

当前,县乡财政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不够。湖南是农业大省,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慢,绿色、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基地规模小,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农民增收的步伐缓慢。2008年湖南省农民收入中的73.8%来自农业,其中,农业收入中来自粮、棉、油、糖、烟叶的收入高达80%以上,来自果菜收入比重还不到10%。过去,在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农产品价格一直比较高,农业只要增产就能带来农民增收。并且,湖南省农业税收年增长幅度,从2000年的33%回落到2005年的9.6%直至近年才稍有回升。种种现象表明,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和财政不增税的问题对县乡财政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已经显露出来,并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这是近几年来县乡一级财政困难程度进一步加大的重要原因。

(三)城乡资源占有不均等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的不均等

1.城乡人口结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我国建国50多年来人口增长过快,农村人口总量也是在递增的,到2000年才有快速相对下降的迹象,但至今仍有将近61%的人口聚居在农村,表明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偏低,农业就业结构转换仍然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转换。农村聚居大量的人口,必然导致极低的生产效率,这也和我国工业化的程度极不相称。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当属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到现在农民要变成城市居民的主要途径还是升学。因此,打破城乡人口滞留的格局,加快城市化进程,显得尤为必要。

2.产业结构演进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确实出现了高增长。而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高增长却是由第二、第三产业拉动,而第一产业停滞甚至萎缩,这主要是由农业的禀赋决定的,但还夹杂着人口因素。1997年以后,我国农业产值占到GDP的20%以下。同期,我国农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70%左右,结果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变得特别突出。1978年,从三种产业的产值结构来看,我国工业所占比重已达44.8%,具有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中等发达国家的特征;而从劳动力结构来看,农业劳动力比重高达73.3%,是人均GDP200美元以下农业国家的典型特征。这里面的关键因素是人口结构的调整跟不上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1999年,我国农业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为17.7%,而就业比重依然高达50.1%。根据库兹涅茨的统计分析,当人均GDP达到500美元时,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为31.4%。可见,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大导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过低。

三、培育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的宏观政策研究

(一)精简乡镇行政机构与成员

益阳市作为湖南省改革试点城市,2006年内,全市乡镇从144个精简到96个,1294名乡镇干部精简为705人,乡镇事业编制减少10035人,精简率达63.4%。以益阳市2005年底人口总数460.6万人为基数,几乎每300人中就有一名政府办事人员;年度财政收入总额92377万元,而财政支出达到317808万元。从种种事实中我们不难看出,湖南省县级政府机构臃肿,基层行政机构人员冗杂,财政供养规模过大,使得县级政府财力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无法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推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冗员。可以根据“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基本原则,考察各地实际职能需要与财力因素,配备工作人员,避免出现人多反而不办事、办不好的情况。并且,政府的编制也应该考虑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情况,在集中财力求发展的时期可以适当缩减编制,等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才时,再适当引进,以达到比一开始人员臃肿时更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推进乡财县管

自从实施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等政策后,绝大多数乡镇已经失去其主要的财源。农业税在整个湖南省的财政收入中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在绝大多数没有自主产业,仅仅依靠农业税等税费收入取得财政收入的乡镇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吃饭财政”的现状都难以持续。在这样的前提下提出逐步撤消乡镇财政,推进“乡财县管”也是必然趋势。采取预算共编、账户共设、集中收付、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逐步取消乡镇财政。

(三)提高农民在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分享比例

在现行征地制度下,除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公益事业用地、农民宅基地外,所有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的,无论是出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的需要,还是出于房地产开发等私人目的的需要,都借助国家土地征用权来实现农地转用,征地的服务范围超出了公共利益的界限。同时,国家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在征地补偿中对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保障未予足够的考虑,特别是对于本来就很低的征地补偿费用,集体经济组织又要截留、分享,因此农民实际得到的补偿更低。征地后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缺乏非农就业所必需的专业技能等原因,很难在短时期内找到合适的非农就业岗位,而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很不完善,致使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就业都受到了影响。在土地用途管制下,农民承担了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公共利益的代价,却不能全面分享农地转用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不能得到应有的公共财政上的支持和补贴,农民的土地权益事实上集体性地受到了侵害。

(四)改革土地流转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

要创新土地流转制度,一是要打破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允许集体非农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市场定价;二是明确界定“公共目的”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限和征用范围,提高农民转让土地的分享比例;三是建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土地资源价格、资源成本和社会保障价格的科学的地价评估体系,对批准入市的土地进行全面的定价评估,为征地补偿提供价格依据;四是在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发展补偿、未来收益补偿、社会保障补偿以及劳动力安置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五是对于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公益性占地,允许农民入股,允许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租赁形式转化为工商业用地。

四、总结

第9篇:农村税费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在西部贫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共产品供给理论出现了新变化,农业的弱质性、市场化、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严重不足、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因此,加大政府对西部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调整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取向,加大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是新阶段解决西部农村贫困问题的有效措施。

20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投资,与过去相比在绝对额上大幅度增加,出现了快速增长的局面,但随着西部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村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公共产品普遍供给不足、社会保障水平低、社会援助体系覆盖面小、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公共服务相对滞后日益显现。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与农民负担有很强的相关性,有效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对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的作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普遍短缺,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也制约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如何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已成为西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近年来,青海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但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其中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是其重要原因。因此,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提高农民的收入,对青海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青海,农业是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相互交织的弱质产业,加上农民生产的分散性组织形式,决定了农民生产私人产品对农村公共产品的强烈依赖,并且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越高,这种依赖性就越大。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落实,青海现有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公共产品供给短缺已成为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1、农村公共产品长期供给短缺制约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青海农业和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村公共产品长期以来供给短缺,行路难、就医难、用电难、上学难、吃水难等在广大农村地区普遍存在,造成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物质基础严重不足,制约了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具体表现在:(1)交通运输设施不发达,农民生产的产品运不出去,使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特色农业的价值无法实现,不少地方的农民“抱着金碗讨饭吃”;(2)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从青海总的情况来看,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依然远不能同城市相比,这也直接导致农村学龄儿童越来越多地向城镇学校转移或干脆辍学的情况。在青海海东地区平安县洪水泉乡某村,尽管到城镇中小学要寄宿借读,教育投入会成倍增加,但还是有超过30%的学龄儿童到城镇中小学借读。这说明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还是不够的,现有投入还不能满足农村义务教育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中小学的大规模合并,导致部分乡村小学被裁撤的村子的儿童上学路程越来越远,上学越来越不方便。这在一些山区乡村尤为严重;(3)水利设施投入严重不足,青海由于特殊的地理地位,很多浅山地区农业靠天吃饭,新的水利设施很难建起来。一方面由于政府对于农田水利设施缺乏有效的管理维护;另一方面政府对地方性强的农田水利建设缺乏后续投入,使得大多数农田水利设施遭到破坏,特别是一些跨县乡跨乡村的水利设施毁坏尤其严重,不少已经彻底丧失了水利功能。这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农业生产靠天收的风险,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成本;(4)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面对不断上涨的医疗费用,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逐年增多。加之政府对农村医疗设施投入少,农民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5)农村通讯设施供给不足,农民与外界联系不顺畅,无法获取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无法提高。

2、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失衡。青海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在产品供给结构上严重失衡,尤其体现在强调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的同时,忽视非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这种失衡具体体现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重视物质性公共产品供给,忽视精神文化类公共产品供给;注意到了道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忽视环境保护等公益事业的发展。另外,由于青海农村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各村自己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也不一样,在同一地域内各村公共产品供给也存在很大差异。青海农村公共产品的缺乏,意味着农村、农民在进行私人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时要付出比城市居民更高的费用和成本。公共产品供给上的差异必然影响到公共产品消费者的生产成本和收入水平。好的基础教育和卫生保健,可使潜在的穷人更可能有机会脱贫。而青海的基础教育、卫生保健等公共产品在农村的缺乏,制约了农民提高个人获得收入的能力。 转贴于

笔者在调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在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的有益探索和尝试,这些举措不仅大大提高了当地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和效益,而且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其他地区如何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事业也是一个很好的参照和借鉴。这些做法主要包括:

1、通过移民搬迁、充分搭国家现有公共产品资源便车的办法来解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笔者在青海海北、海东等地农村看到,原来一些地势低洼、经常遭遇洪水,或者被政府划定为蓄洪、行洪区的村庄,在政府组织和补助下,整体搬迁到地势较高而且交通便利的地方统一建设移民新村,使得这些村子的公共产品供给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有一些山区乡村,由于村民原来居住分散,不仅交通不便,而且像子女上学以及电话、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都非常难以统一提供,他们就在附近公路边开辟一个相对集中的位置进行集中建房,不仅在不投入交通设施的情况下大大改善了居住交通条件,方便子女上学,也使有线电视、电话等现代生活设施能够迅速走进普通村民家庭;还有很多靠近国道、省道的村子干脆都搬到路边成片建房,并逐步形成一些乡村集市。

2、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公共物品建设陷入了一种困境:一方面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公共物品需求的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是国家目前偏重城市而没有能力为农村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加之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推行费税改革,使现行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受到限制。因此,当务之急是在新的情况下建立新的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机制。应当主要着手于:(1)公共物品供给主体。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地区各种层次的公共物品的供给应主要由省以上财政提供,地市级财政适当配套,县乡财政暂时不予考虑,以免进一步加重农民负担。(2)公共物品需求区域性差异。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各地区在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的分割中,按照区域性差异投放公共物品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3)公共物品融资方式。公共物品供给资金来源应当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要,但在现实情况下,完全依靠政府财政解决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还应当由政府出面,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例如,发行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特种国债;由私人提供政府补贴的方式;完全由私人或非营利组织提供等等。(4)监督管理。对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检察人员,不仅要完善农村公共物品建设资金的管理,而且要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防止农村有限的公共物品资源流失。

3、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就我国当前的状况来说,组织农民通过合作的方式来提供公共物品也面临着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打破了“大集体”无效率,实行“单干”,提高了农村劳动生产率,“单干”涣散了农民之间的关系,使组织农民难上加难;另一方面国家无力提供足够的公共物品,又要求农民组织起来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解决农村公共物品不足的矛盾。因此,现实的选择就是因地制宜组织农民通过社会合作的方式进行农村公共物品的建设。因地制宜,是指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成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通过农民合作的方式,在不过分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进行一些区域性的、中小型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例如,进行中小型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乡村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的安装、市场信息共享、农业技术推广等等。这些投资少、见效快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通过农民社会合作的方式来完成,一方面可以节省国家支农资金,进行大型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可以融洽村民关系,建立农民经济组织。

4、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配套措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并不是孤立的,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配套机制,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1)完善农村税制并统一城乡税制。完善农村税制、统一城乡税制能够为基层政府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可保证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资金。要通过全自治区的农村税费改革,构建新的农村税制,使城乡税制统一,既有利于全区税收体系的完整统一,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保持农村的相对稳定,又有利于促进自治区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2)完善乡村行政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现行的乡村型体制和政府官员政绩考评体系严重影响了自治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效率,有必要进行改革和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乡村行政体制。自治区乡镇一级普遍存在“小政府,大机构”的状况,财政供养人员的支出负担过于沉重,呈现典型的“吃饭财政”特征。这种状况已严重影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使得供给资金不足、供给效率低下,因此改革乡村机构、精简人员,减少“吃饭财政”是关键;二是完善基层政府官员的政绩考评体系。要重新构建绩效评估体系,改革现行的以经济数量指标为标准的政绩考核体系。地方基层政府应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的基础上,将社区经济的外部性、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本社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评估标准。

主要参考文献

[1]张晓山.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J].中国农村经济,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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