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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由于经济增长过热,同时又无法可循,导致盲目投资,房地产、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下同)、《保险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保险法律法规,但由于限制过紧,加之1996年5月1日以来的7次利率调整,使保险业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尤其使寿险业的利差损进一步扩大,因而,政府曾多次调整保险投资方式,1998年先后允许同业拆借、购买中央企业AA+公司债券,但仍解决利率下调对保险公司带来的压力,尤其难于解决寿险公司日益扩大的利差损。基于此,1999年10月28日,国务院批准保险基金通过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这是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进一步发展我国保险业的重要步骤。
我国目前面临着加入WTO,这要求我国保险业参照国际准则;同时,已进入21世纪,由于各国的金融改革,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也给我国保险业带来了新的机会与挑战,这也迫使我国的保险监管应与国际大趋势相接轨。本文拟在比较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之特点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保险投资监管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拙见。
一、海外保险投资监管法律规定的一般特点
纵观海外许多国家或地区保险法及细则对保险投资的规定,尽管早期工业国或后起工业国和地区的投资方式及演进的阶段不同,但仍然存在以下几点带有共性的特点值得我们思索:
首先是确认和保证保险资金运用方式的多元性。在美国、日本、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以及我国的台湾和香港的法律规定中,均规定了多种保险投资方式。这些方式具体包括: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等。英国则通过司法实务确认保险投资方式的多元性。由于投资方式多样且较灵活,使得不同的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投资方式,将盈利性大、流动性强和安全性高的不同投资方式进行有效的投资组合,从而稳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并进一步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其次是保险投资比例的限定性。不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在注重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同时,也规定了投资比例。如美国纽约州、日本、德国、我国台湾等均有这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规定不仅涉及了风险比较大的投资方式所占总投资的比例,而且规定了某一投资方式投资与有关每一筹资主体的比例,这样,前者有效控制了有关投资方式所带来的投资风险;后者有效控制了有关筹资主体带来的投资风险,从而为控制投资风险提供了条件。值得注意的是,保险投资比例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阶段而调整。如日本,在保险投资方式比例方面:存款从1947年的1/3,调整为1956年的35%,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拆借贷款从1947年1/20降为1956年的5%、1958年的29%,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地方债券,从1947年的20%至1969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公司债券,从1947年的2/3,1987年则废除了该规定,1998年则改为无限制;股票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30%;不动产则自1947年至1998年始终规定为20%.
刘先生去年一次性缴费5万元,在某保险公司买了一份投连险。他听说,投连险收益不错,而且还享有一定保障。不久前,刘先生不慎摔伤住院,他找到这份保单,才发现该保险无法给他提供意外保障。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的投连险等投资型保险,只有当投保人高残或死亡时才赔偿,一般意外事故无法享有保障。
在去年资本市场整体收益较好的情况下,多数投保人只是看中保险的投资收益功能,而对于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则少有提及。
业内人士称,目前的保险市场上,投资性成分过大、保障性成分偏小的趸缴投资型保险产品大行其道。据统计,上半年寿险新增保费3859亿元中,该类型产品占比逾七成。虽然这类产品为保险公司争得了市场份额,但对其赢利贡献甚微,并且投资性功能挤压了保障性功能的空间,导致保险企业偏离了保险业发展方向。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抵御风险、补偿损失,一些人把保险当作投资是不正确的保险理念。长城保险湖北分公司相关人士建议,市民应该在充分购买保障型险种后再考虑投资型险种,购买保险的顺序应依次为意外险、医疗险、重疾险、养老险、投资型保险。
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我国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现状并不尽如人意,保险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其根本目的在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保险公司利润已不能单纯依靠收取的保险费与一定概率下的保险赔付差额,而是越来越倚重于保险投资的有效运营。因为保险与给付之差,其利润率是一定的,而且还有减少的趋势,而保险投资的运营,其预期的利润率却是无限大的,所以只有安全有效地进行各种投资运营才能使保险资金获得长期稳定的增长,使保险公司获得较高的利润。可见有效的资本运营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是保险经营发展的生命线。
二、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保险投资的历史沿革
建国初期,我国保险企业的资金按规定只能存入银行,所得利息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无任何保险投资可言。经过20年的停办以后,我国保险业随着改革开放而获得新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0年开始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并积极发展国外保险业务。
1984年11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中指出:“总、分公司收入的保险费扣除赔款、赔偿准备金、费用开支和纳税金后,余下的可以自己运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又从法规的角度明确了保险企业可以自主运用保险资金。这不仅是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活力的一项战略性措施,对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国保险企业投资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初步发展阶段:1984年至1988年底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取得投资权后,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总公司在北京、江苏等地尝试性地开展投资(包括贷款)业务,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城市分公司也相继开展保险投资业务。
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对保险企业的投资活动实行严格管理,一是对资金运用规模实行计划控制,例如1986年人行对人保下达2亿元投资额度。二是对资金运用的方式与方向作了严格规定。1986年人保的资金运用被限定为投资地方自筹的固定资产项目。1987年批准试办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和购买金融债券。这一阶段的经营效益不大理想,资产运用率和投资收益水平都比较低。以1986年为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汇总的资产运用率只有9.23%,投资收益率仅为0.83%。
2、调整整顿阶段:1988年底至1990年底
由于面临治理整顿的经济环境和紧缩信贷规模的局面,加之保险业本身经营效益不佳,我国保险投资业务于1988年底进入调整整顿阶段。其内容和措施有:总结前几年资金运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严格执行信贷计划,严肃利率政策,把资金转投到流动资金贷款方面,坚持“十不贷”和注意“重点倾斜”并采取了担保和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等手段,努力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与收益性。在这一阶段,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工作除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大部分工作放在对原有投资贷款项目的清理的催收上。资金运用的范围被限定为流动资金贷款、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购买金融债券和银行同业拆借。
3、进一步发展阶段:1991年至1995年
经过两年多的调整整顿,加之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保险投资业务于1991年开始进行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保险投资在保险界得到了普遍认同和重视。两家新成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先后加入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列。保险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92年底。人保、平保、太保三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达109.46亿元。保险投资的范围有所拓宽,证券投资得到较大发展,保险投资收益得到提高。
4、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至今
随着1995年《保险法》的出台和实施,各保险公司遵照《保险法》调整业务,以符合《保险法》的要求。《保险法》的实施,为我国保险投资业务的规范与健康发展奠定的基础。
(二)我国保险公司保险投资现状
1、决策机制薄弱
目前许多保险公司尚未建立一套规范有效的决策机制,人保财险公司直到2003年下半年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投资公司。决策的盲目性、被动性、随意性十分突出,在仅能投资债券的时期,这类决策机制不会体现任何危机,对于资产规模迅速壮大的保险公司来说,更是掩盖了其决策的弊端:决策机制落后,决策反馈机制尚未建立,在保险公司进入基金市场后会充分暴露出来。
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1998年以前,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2000年3月1日起实行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中国保监会指定的中央企业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西方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法定渠道则较广泛。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
3、保险资金利用率低
保险资金的利用率,在国外基本上达到90%,而在我国还不到50%。有限的保险资金主要用于银行存款。据统计,1998年人保、平保和太保三大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40%—60%局限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保险资金基本上无“运用”可言。截止到1999年底,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率还不到20%。为了保证保险资金的安全,保险公司将大量资金存于银行,由银行进行专业的资金运用,而保险公司只能获得固定的较低的存款利息,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资金的收益性、安全性。
4、保险投资缺乏相应人才
保险投资涉及到存款、国债、证券等多个领域,因此保险投资人才必须对国家经济发展有远见,对各行业发展有底数,才能有胆略,有灵活性,善于捕获商机,在资本市场上获得丰厚的回报。而我国保险公司由于历史原因,现有员工基本上由干部、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调入和正规大学毕业生三部分组成,且前两部分约占公司员工的70%,年龄大都在40周岁以上。这样的人力资源结构,呈现出明显的弊端,即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造力。保险公司要想从保险投资中获益,就必须引进相应人才,同时注重公司内部年轻人才的培养。
5、保险公司管理水平落后,影响保险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投资缺乏科学决策,许多公司在科学决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比较薄弱。由此出现了许多领导项目贷款、人情贷款等。这些项目贷款很多无法收回投资本息,甚至成为呆账、坏账。管理水平的落后,影响了投资收益。
中国的保险公司要生存,保险事业要发展,客观上要求保险资金实现有效运用,但是这并不是说中国马上就完全放开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还有一些地方需要去完善,还有一些制度需要制定,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建立我国保险投资体制的构想
(一)保险投资客观上需要建立有效投资体制
所谓保险投资体制是指保险投资活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总称。保险投资机制建立的目的在于提高保险投资的收益,降低投资风险。
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与投资业务是现代保险业的两个重要特征,其中保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现代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将扩大保险公司的盈利,增加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经营和稳定性。同时,保险公司收入的增加,将使保险公司有能力降低保险费率,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我国保险业如果没有投资收益作为基础,加入WTO后,在承保业务上很难与国外保险公司进行价格(费率)竞争。另一方面,保险投资业务的发展和获利可以弥补业务上亏损,维持保险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如1987年英国两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亏损分别为0.64亿英镑和1.08亿英镑,而投资利润为2.04亿英镑和2.49英镑,盈亏相抵后,还有不小的综合盈利。从近期国际保险业的发展特点来看,保险公司的主要收益已经从传统的承保收益逐步转移为投资收益,如美国产险业务自1978年以来连续21年出现承保亏损,主要收益来自于投资收益。
由于保险经营是一种负债经营,因而保险资金的运用除了考虑投资的收益外,还必须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市场的开放,投资工具的增加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客观上需要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强投资机制的建设,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保证保险资金实现安全性和投资收益的协调。
(二)保险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制度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制度保证。如何加强经营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加大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运用法律武器,严惩那些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有效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第二、建立和完善对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彻底改变旧的用人机制,让市场和竞争来决定经理的选拔,使经理的报酬与公司的业绩直接挂钩。
第三、加强管理创新,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摒弃旧的、传统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管理方工和方法,创建新的管理模式及其相应的方式和方法。
(三)进一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稳健经营的基础,是关系到保险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
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加之其它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问题是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太小;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入市资金的风险;在目前封闭式基金占据主流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能被动的分红,其变现很难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过窄;保险资金中短期严重。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加快资金入市步伐,使我国保险业能够持续快速发展。
1、保险资金入市
(1)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运用得当,还可有效解决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利差损”问题。在《保险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投资,仅每年的利差损就有3至6个百分点,这为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埋下了巨大隐患。在银行存款的利率为2.25%,国债的买卖收益最多不过6%-7%,在同业拆借市场上,因资金量有限,所以收益率微乎其微。而在2000年保险公司投资证券基金的平均收益达12%。因此,保险资金入市,从长远来看,对保险公司增加盈利能力、解决“利差损”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入市可以有效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如果允许保险资金按严格的比例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资金闲置的压力。因为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是进行股权的交易,在证券市场机制作用下,根据保险资金运用原则,保险公司必然将资金投入到效益好、有成长性的企业中去,这样客观上就使保险资产得到了相应的改善。
(3)从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入市对于启动保险消费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保险资金入市无疑使国家找到一种对资金更有效的配置方法,从而使部分社会资金与证券市场之间形成纽带。在这个纽带的连接过程中,不但可以改变整个社会资金的结构,还可以使经济发展得到更大的保障,以便使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保险公司更好的发展。
(4)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随着我国加入WTO,保险业面临着更大的冲击,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保险公司除了用提高服务质量来争取保单,扩大客户群外,其所得到的保费收入如何获取最大的安全收益是关键问题。在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较我国畅通的多,除了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外,还可涉足证券市场甚至房地产业。所以,保险资金入市,可以增强我国保险公司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更好地奠定加入WTO后的经济基础。
(5)保险资金入市可有效缓解证券市场中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稳定证券市场。随着保险业的不断发展,可入市的保险资金的规模将越来越大,必将会改善证券市场的资金结构,它对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所起的作用也会越来越明显。
2、保险资金进入短期拆借市场。
尽管保险公司都有较高的信誉,但上前还不能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而须有抵押。如果能直接以信用方式进入短期拆借市场,可以为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供方便。
3、扩大可投资的企业债券范围。
目前保险资金只可购买铁路债券、电力债券和三峡债券,应扩大到其他的企业债券。尽管企业债券质地有好有坏,或者说存在风险,但应相信保险公司有一定的鉴别能力。
4、进行资产委托管理。
资产委托就是保险公司以合同的形式把资金委托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作。它的最大好处是保险公司省心省力,不必事事躬亲,同时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也可确保较高回报。
(四)培育专门资金运用人才
我国加入WTO将使保险业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保险公司如何作好准备,采取措施,搞好投资收益,上面已经从体制和机制创新、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等多方面进行了探讨,但要确保这些对策措施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决策的参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关键在人,关键取决于目前保险公司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因此,首先要改变干部队伍年龄老化问题,采取买断工龄、提前内退等方式,分流一批年龄老化的人员,以保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其次,要从管理入手,通过秘诀革,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一流现代化商业保险公司的高效精简的机关管理体制,尽快与国际经济接轨;再次,要注重人才的引进和使用,以及后备干部和后备人才的储备。目前,当务之急是要围绕加快效率的长远目标,建立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及培养选拔一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构建既有长期培养对象,又有近期可以上岗的人才储备库。
参考文献:
根据对保险资金运作各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的判断、归类和性质鉴别,保险资金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必须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
1、资产负债管理
利率风险是保险资金投资运作中的最大风险,市场利率的变化,将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有不同的冲击,打破资产、负债间原已实现匹配的均衡状态,或使未来的资产、负债特征变得不对称,而给未来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风险。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期间、成本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使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性质、成本收益双边对称、匹配,以控制风险,谋求收益最大化。持续期管理是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方法。
2、总风险限额限制
总风险限额反映保险公司可承受的最大资产损失的大小,一般由保险公司可承担投资风险资本乘以百分比确定,百分比的大小由保险公司决策层根据公司实力及经营管理状况确定。可根据一定评估周期,运用在险价值法对投资组合的在险价值进行计算、监控,并将之与公司规定的最高风险限额进行比较,对投资组合中高风险资产给予调整,减少高风险资产投资比例,加大低风险资产的投入,直到符合公司政策要求为止。
所谓在险价值,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
在险价值法(Value-at-Risk)是目前最具代表性的市场风险测量方法。该方法由J.P摩根公司首次提出,目前,该方法已被全球主要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广泛采用,许多金融机构、金融组织和法规制定者甚至将这种方法当作风险度量的一种标准来看待,在保险资金运作中同样也是度量风险的有效手段。
3、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
科学、高效的投资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可以过滤掉大部分的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组织架构的设置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投资管理“三权分立”。保险资金的投资运作部门与资产所有人、资产托管部门分设,投资部门的运作受资产所有人、托管部门的监控;投资前台与后台分开,后台对前台操作情况进行实时评估、监控,同时,投资部门接受稽核部门的监控;战略性资产管理、战术性资产管理、证券选择相互监督、制约;核算部门独立于投资运作部门之外,负责资产及汇报的记录和复核。
4、投资决策管理系统设计
资产负债管理是保险资金投资管理的核心。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层级的不同,将投资决策划分为为三个层次,即战略性资产决策、战术性资产决策、证券选择。投资决策中,一般首先由保险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负债特点及可投资资产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对公司可投资性资产在各投资品种上做战略性资产分配,并制定中长期投资政策,设置最高投资风险限额;然后,再由投资管理职能部门的决策小组根据战略性资产分配政策,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制定中短期政策,战术性资产分配比例,及各投资品种仓位策略,并负责日常现金管理等,最后由投资品种部门根据战术性资产管理政策,进行市场研究,并选择具体证券实施投资。具体证券选择中,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被动式投资或主动式投资方式加以实施,良好的应用主动式投资策略可提高收益,但同时也加大风险。一般而言,主动式投资应控制在一定比例范围内。
当然,实施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管理,并不意味着实行投资决策层层审批制,因为这将导致更大的风险,僵化的层层审批制将极易贻误战机,最终影响投资绩效。一般情况下,在公司投资政策指导下,投资组合经理、品种经理都拥有一定的自,自范围内可自行决策,而且在其中部分决策层面,当遇有对投资业务正常运行有着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时,可启动例外管理条款,提议召开特别决策会议加以处理,如果由于特别原因无法召开特别会议时,则相关负责经理可自动获得相应授权进行决策,操作后当天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交易流程控制
交易流程的有效控制,同样是防范、化解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有效手段。应严格遵循以下三原则:严格的授权;交易指令及时复核,交易结果及时反馈;交易操作及时存档记录。
[关键词] 保险 保险投资 保险投资政策
一、保险投资的含义
保险投资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暂时闲置的保险基金进行合理合法的运营,使其达到增值目的的过程。在许多情况下,人们将保险投资与保险资金的运用混用,从严格意义上说,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在会计上,资金运用专指企业资金占用和使用的情况,它既包括企业拥有的各种财产,也包括企业的各种债权。保险投资是指增加企业债权或金融资产的活动,是资金运用的一种形式,因而其范围要小于保险资金运用。
从投资形式看,保险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大类。直接投资就是将资金投向生产经营过程,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形式有合资入股、直接经商办厂、购置不动产等。由于这种投资风险较大、变现能力差,它在保险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不大。间接投资就是购买政府、银行、企业等发行的债券和股票以及向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等,其投资收益的形式是利息、股息、股票差价等。由于间接投资方式的流动性、变现性、收益性较高,保险公司一般都非常注重间接投资。
随着商品经济、信用制度的快速发展以及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保险投资出现了证券化趋势,证券市场也成为保险投资的主要场所,这是因为证券市场上的投资工具更符合保险经营的特点。因此,现代保险业的投资主要是指证券投资。
二、我国保险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保险投资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与迅速发展的保险业务相比仍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长期以来重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而对保险的资金融通职能未给予足够重视。
保险基金要么作为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由财政安排使用,用于扩大再生产,进行基建投资;要么存入银行,作为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由银行运用。这种做法使许多人形成了一种观念,认为保险基金通过财政分配或存入银行由信贷分配,都是为国家提供建设资金,支援生产建设,保险业不需要自己运用资金。这种观点人为地把保险补偿职能与积累资金职能、融通资金职能割裂开来,同时也把保险资金与财政资金以及与银行的信贷资金混为一谈了。
1.从政府监管方面来看:《保险法》对保险投资的渠道限制得较窄。
2.从保险企业的角度看: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体制落后,许多公司在科学投资决策、内部约束机制、保险投资观念、投资结构合理度方面比较薄弱和欠缺,缺乏综合投资、稳定收益的经营管理水平。
3.从中国资本市场的角度来看:有待于不断完善的金融市场也限制了保险投资的渠道。
总之,我国保险投资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它既是理论上对保险融资职能的重视不够问题,又有实践中保险公司管理体制落后的问题;既有宏观方面国家监管薄弱的问题,又有微观方面投资品种少、投资人才匮乏、投资理念滞后、投资技巧低下等问题。
三、建立保险投资体制的设想
要建立有效的保险投资体制,就要基于我国的实际,提高理解认识水平,把保险的经济补偿与融通资金职能结合起来,它们是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要辩证地看待中国金融市场与中国保险投资的关系,一方面,保险投资受制于现有的金融市场条件;另一方面,保险投资又可以为金融市场如企业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保险监管部门应对内、外资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尽快实行统一政策,逐步放开保险投资渠道;同时以监督偿付能力为中心,加大监管力度。就保险公司而言,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水平,化解金融风险,使保险投资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一)重视保险的金融功能
重视保险业的金融功能,是建立保险投资体制的基础和关键。保险业的金融功能表现为:
1.聚集资金的功能。
2.创造金融资产的功能。
3.高效运用资金的功能。
(二)促成保险业的金融化
保险业的金融化是指保险业具有独特的互相联系与制约的负债业务与资产业务。收取保费、支付保险金或赔款是保险公司的负债业务,而利用负债业务形式的积累基金进行社会融资活动,可视为资产业务。
保险业的金融化是两种业务相互促进的产物,这种关系寓于保险业经营活动的本身。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积聚并建立了雄厚的保险基金,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地提供保障,发挥其经济补偿作用。保险业越发达,基金融作用就愈突出。
(三)在逐步放宽保险投资渠道的同时,加大政府对保险投资的监管力度
1.建立保险投资与金融市场良性循环的关系。
2.逐步放宽保险投资渠道。
3.加大保险投资监管力度。
(四)加快保险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中国保险投资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保险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经营管理,才可能为高水平、高效益的保险投资提供根本的制度保证。
(五)确立科学的投资政策,提高保险投资水平
投资政策指的是在管理一个保险公司投资策略中必须考虑的目标与约束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目的。
对于大多数公司来说,资产经营将是它实现其整体目的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目的既可以是一个有形的目的,比如具体的投资收益,也可以定性化为整体经营稳定。
2.风险容忍度。
确定风险容忍度,对于投资管理者确定投资组合、盈利预期、设立股票合理的止赢止损点等均有很大帮助。
3.变现性要求。
在现实中,经常出现一些要求满足变现性的情况,如未预见的退保、大额的赔付、突发的大面积的自然灾害等等。把各险种结合起来,确保总的投资组合没有持有过量的现金或短期投资是很重要的,否则,保险投资人将失去潜在的收益。
4.投资组合管理。
投资组合管理包括确定投资品种、投资的数量、各类投资品种的占比以及每种投资类型的目标、质量约束、结构随时调整等组合管理风格。如何确定高风险、高收益与低风险、低收益投资品种的组合及搭配,既能充分发挥资金的盈利能力,又能合理的分散经营风险、确保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即一方面追求利润最大化,一方面化解经营风险。
5.制定合理的阶段性经营目标。
应当根据特定组合管理风格和投资资产的目标及约束来制定合理的经营目标。阶段性经营目标不可定的过高,即股票投资中所言“不可过贪”,否则将加大投资风险。也不可定的过低,这将会失去许多盈利机会。
似乎一时间找不到更好的投资理财工具。
但是没有一成不变的投资机会,也没有永远的风险,
理财环境的变化让我们得以重新审视理财的机会。
投资型保险会不会成为你新的投资选择?
黄先生手里有一笔钱已经捂了一段时间,不是无路可去,而是无法选择,他不愿承担太大风险,对低迷的证券市场也敬而远之,又不想存款,而想找安全性较高的理财方式。像黄先生这样的人越来越多了,1999年全国活期储蓄存款占储蓄存款总额的比率为24%,而2004年则上升到了34%,这也说明期间理财产品的短缺和人们对理财方式缺乏了解。
金融机构开始瞄准这部分“活资”,近期开发出各种理财产品,让人相信,总有一款适合你:银行推出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则推出货币市场基金,保险公司则在升息后推出分红、投连等投资型险种。没有一成不变的投资机会,也没有永远的风险,理财环境的变化让我们得以重新审视理财的机会,例如以前保险资金只能购买债券、协议存款等,后来可以借助基金进入股市,现在可以直接进入证券市场。投资者的理财观念也要跟上这些变化,权衡各种理财产品的优劣,作出最有利的选择。
收益比较:投资型保险更胜一筹
收益是最能拨动投资者心弦的,所以,各种理财产品都在比拼收益率,希望一下子就抓住投资者“飘忽不定”的心。
本来,人民币理财产品是占据了优势的。继光大、民生、招商、中信实业等7家银行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后,工行、农行等银行也都相继推出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回报率高低一目了然,如5万元起售的1年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工行“稳得利”和交行“得利宝”为2.7%,中行的“汇聚宝”为2.95%,建行“利得盈”收益率为3.03%,而农行的“本利丰”则高达3.41%。以上收益皆为税前。但由于近期央行下调了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影响了银行在货币市场的投资收益率,所以,未来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收益率肯定也会下降,而银行近期也不会继续推出。
货币市场基金近日的收益率高得有些出人意料,从去年10月至今,货币基金的月收益一路突破2.6%、2.8%和3.0%,2月份,货币基金日均年化收益率达到3.19%,且基金分红是免税的。目前南方、华安和易方达三家公司都推出了货币基金,投资方向与人民币理财产品相似。由于具有基金的性质,投资者可以看到每天的收益情况。从目前的收益率来看,货币基金稍胜人民币理财产品一筹。
作为传统项目的投资型保险也在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只是,其看得见的收益有些相形见绌。目前投资型保险收益分为三类:有固定收益率,如家财险;保底不封顶,如分红险;既不保底,也不封顶,如投连险。去年受银行升息和投资渠道拓宽的利好刺激,保险公司推出了一系列投资型产品。
目前来看,固定收益率产品收益要超过同期银行利率,近期推出的家财险和分红险的收益率情况可以看下表。而投连险是没有台面收益的产品,1月初,友邦、瑞泰、金盛等寿险公司分别在上海、北京、广州推出了新一连险。根据新规定,保险机构为投连险设立投资账户,投资股票的比例可高达100%。也就是说,保险资金可以得到最大限度利用,收益可能很高,风险也会很高。
单从能够得到保证的收益来看,保险产品似乎缺乏诱惑力,但保险产品还有一块看不见的收益,主要表现为分红。与以往不同的是,保险资金已经获得独立席位进入证券市场交易,可以申购新股,成为“特权资金”。这很让人兴奋,在过去的14年里,一级市场的投资者挣走了9800亿元,多于上市公司圈走的钱,一级市场“新股不败”只在很少的场合出现例外。而且,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还会逐步拓宽。这样说来,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在新一年将会有很大的改观。水涨船高,分红险和投连险的分红与投资收益部分将会有所提高。
保险产品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风险保障,投资与保障实现了结合,如华泰保险的家财险能提供累积两年4万元的家财险;分红险和投连险则提供人身意外保障,国寿鸿丰提供3倍于保额的意外保险,有的还可以附加医疗保险。
流动性比较:投资型保险优势小
流动性:货币市场基金>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
虽然是“闲”钱,但也有机会成本,如急用或更好的投资机会等情况,一方面,新的理财产品不断推出;另一方面,理财机会不断出现,股市经历由盛到衰,一度沉寂的房地产成为新的投资热点,这些都是三四年里出现的事情,以后还会有类似的机会出现,对个体而言,机会更多。在此情况下,理财产品资金的流动性好坏也成为投资考虑的重点。投资理财最不愿意看到等钱用时被套住。
灵活性最好的是货币市场基金,由于采用基金方式操作,流动性最强,在封闭期内,每天都可以申购赎回,一般提前两天告知。货币市场基金的申购、赎回还免手续费,属于活期理财产品。其次,便是人民币理财产品。
投资型保险收益并不低,又有风险保障,但流动性较差,投资期限少则两年,多则十年,如果要提前退保,不仅许诺的收益拿不到,还要损失部分手续费,为了解决流动性差的问题,很多保险产品规定可以申请不超过80%的抵押贷款,但是要付利息的。
所以,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要权衡一下是不是进行长期投资,是否有其他的理财需求,或者其他需要资金的地方,然后进行选择。否则,到时很难实现预定收益。
另外,在进入门槛上,投资类保险和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一些中小银行的理财产品具有平民理财特色,最低购买限额一般为1000元,高的也不过1万元。而其他理财产品带有明显的嫌贫爱富性质,特别是一些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券商稽核产品进入的门槛较高,而且回报率与投资量相关。
安全性比较:投资型保险回归理性
安全性: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总与收益相伴,之前市场上曾有不少理财产品,到期后不但不能支付许诺的高息,甚至连本金也无法收回,就与理财南辕北辙了。因此,在投资金融理财产品时,要分析好产品的风险性,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新一批理财产品都考虑到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从公布的投资方向上看,选择风险小的债券、央行票据等产品。但是,风险总是存在的,即使看上去最为安全的人民币理财产品也不例外。这不,4月份央行政策一变,人民币理财产品就风光不再了。
对于受热捧的货币市场基金,已有专业人士指出,货币基金高于3%的年化收益率,是暂时、不可持续的,已有的业绩来自对债券的低买高卖,现在基金手中的债券已经卖得差不多了,必须寻找下一个建仓的机会,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收益率大幅走低也有可能,所以,其收益也要关注长期性。证券集合产品与此相似,安全性稍高,券商不惜注入资金,为投资者收益的保本之用。
一、我国保险投资现状
在保险投资结构方面, 债券投资占比逐年增加, 到2005年首次超过银行存款成为第一大类投资工具, 证券投资基金比重也不断上升。在资金规模方面, 2005 年末我国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5225.94 亿元, 保险业资产总额超过15000亿元, 是2002年的5 倍, 显示整体承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投资占资产比例也逐年上升。
在投资收益方面, 2005 年中国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为3.6%, 比2004 年的2.87增加了约0.7个百分点。2005年银行存款收益率3.43%,国债投资收益率4.53%, 证券投资基金收益6%。但是保险业行业整体承保收益率逐年下跌, 目前是负增长。
在制度建设及法规建设方面, 保监会陆续出台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等等一系列规定和办法, 扩展了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规范了投资行为, 降低了投资风险。
二、目前我国保险投资存在的一些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方面。(1)保险投资结构不合理。目前, 受保险资金监管体制的约束, 我国的保险资金大多数投资于回报率低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国际保险市场上, 保险资金主要投向股票、债券等收益率相对较高的有价证券。综合来看, 我国保险资金10%的证券化投资程度, 远落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证券化投资程度。(2)保险投资渠道狭窄, 投资工具和品种过少, 注重安全性、稳健性, 但对盈利性的重视程度不够。从某种意义上讲, 保险投资是现代保险业的支柱。因此, 现代保险监管的理念是在安全性监管的基础上提高保险公司的赢利能力。而流动性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要在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直接投资等投资渠道之间按比例进行匹配, 在获利的同时保证保险资金要有充分的变现能力。主要运用于银行存款的资金运用, 事实上存在着较大的利率风险。若不能有效地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益, 我国保险业将会出现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目前我国保险资金在实业等投资渠道存在缺失。(3)投资策略多为短期行为,与资金来源不匹配。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是保费收入。从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来看, 保险公司不分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 多用于投机性大、收益率低的短期投资, 而缺少回报率高且稳定的中长期及长期投资项目。这种资金投资策略与资金来源的不匹配, 又导致我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很低。
2.保险投资效果方面。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较低。由于我国保险资金很大部分都投资于现金和银行存款, 股票、债券等收益率相对较高的投资模式所占比例低, 也使我国保险资金6%的投资收益率, 远低于发达国家的12%的投资回报率。近几年, 虽然我国放宽了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限制, 各大保险公司资金投资率逐年上升, 但是受我国传统文化及公众对风险的相对保守的态度的影响, 我国保险资金利用水平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 仍然还很低。
3.保险公司管理方面。一方面,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 管理落后, 投资缺乏科学决策, 随着市场一体化改革的推进, 长期沉淀于国有保险公司内部深层次矛盾充分暴露。保险公司管理水平的落后, 严重影响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 其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平台无法满足资金运用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 我国保险公司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匮乏。保险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 目前我国保险企业缺乏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这种人才的匮乏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投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
三、保险投资新渠道探讨
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 借鉴国外的经验, 我国的保险资金可考虑投资于以下一些渠道:
1.创业投资。在西方发达国家, 保险资金以小量比例参与创业投资是一种普遍现象。在欧洲,根据欧洲创业投资协会(VCA)的统计,保险公司在风险资本来源中一般占10%以上的比例,保险公司在风险资本来源中已经仅次于养老金、银行和专业基金, 居于第4位, 成为创业投资的主流机构投资者之一。在美国, 20 世纪80年代以前保险公司在风险资本来源中占有较大比例, 但随着养老金迅速增加创业投资, 使得保险公司所占比例有所下降, 但是仍然占据5%以上比例。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是一种国际惯例, 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保险公司在本国风险资本来源中所占比例并不相同, 保险资金在风险资本总额中所占比例约为10%左右。这个资金量占保险资金比例一般在1%左右, 所以, 各国在保险资金投资类型统计中都把创业投资划入其他 类, 很少有专门的统计资料。但比例小不等于可有可无, 更不等于排除在外。因为, 创业投资的收益率是高风险高回报的。
目前我国的保险资金需要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 创业投资产业需要吸引国内资金参与, 两者存在历史性的机遇。2006 年6月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保险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它要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 为保险投资创业提供了政策依据。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属于长期的、较稳定的资金, 完全可以参加到风险投资领域, 这样既解决了保险资金提高收益的要求, 也满足了风险投资业的资金要求。保险公司的经营特点和风险意识给保险资金进入风险投资领域提供了安全保证。我国创业投资业经过20多年的摸索, 已经基本具备制度条件。国际上保险资金参与创业投资有成熟的经验。我国保险资金可以走先创业投资试点, 再推广的道路。
在试点过程中先从与国内外著名的创业投资机构合作起步, 从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中去学习累积知识和人才。然后, 有条件的保险公司成立或收购专业创业投资公司, 先管理内部资金, 逐步向引入和扩大外部资金比例发展。为了保证投资收益率, 无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间接投资, 都要坚持适度分散的原则, 不能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所以在建设过程中, 保险资金进行创业投资不可冒进, 需要采取小额、分散、安全的投资原则。加强保险资金创业投资的制度建设, 借鉴西方的先进经验和制度, 保护好出资人利益。
2.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 各保险公司对资金运用体制进行改革, 健全投资管理体制和投资组织机构, 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体系和业务流程, 形成比较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引进和培养了一些人才, 保险公司近年的资金运用经验为其投资基础设施打下了基础。基础设施投资一般投资额大、期限长, 但由于它具有自然垄断性, 因而回报相对稳定、风险较低, 几乎不存在血本无归的风险, 还本付息多为时间问题。从投资收益率来看, 一般较银行存款、国债的回报率高。其市场广阔, 不存在投资容量问题, 对保险资金而言, 很具有投资价值。我国法律及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大,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不存在障碍。
从国际经验及方法上来看,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路径有设立信托、购买集合信托计划、委托贷款、购买项日债、购买资产证券化产品、购买企业债或股票等。从我国日前情况看, 保险公司以购买企业债、股票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已无法律障碍。其投资比例上, 可结合国外规范(一般为10% -20%左右)和我国实际情况设定在5% -10%之间, 而无须对寿险、非寿险公司加以区分。由于我国关于项目债发行、基础设施投资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还不十分完善, 故以购买项日债、资产证券化产品方式投资基础设施障碍较多, 短期内难以实现。需要加强这方面法律及制度建设, 对于保险风险管控体制的建设深化工作也需要同步进行。当前需要放开保险公司间接投资基础设施渠道, 主要是应允许保险公司以设立信托、购买集合信托计划、委托贷款方式投资基础设施。
3.保险证券化。保险证券化是指保险人或者再保险人通过创立和发行金融证券, 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过程。这是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出现的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也是保险公司为提高承保能力、分散风险而在资本市场推出的一种创新工具, 对保险业、资_______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加入WTO后, 我国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 为了应对国际竞争, 加强银行、保险、证券业之间的协调和合作, 促进金融服务一体化, 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除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外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境外保险类企业是指在境外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
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境外保险类企业或者收购境外保险类企业20%以上股权的活动。
第三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国务院授权,对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非保险机构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
(二)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第五条非保险机构申请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设立境外保险类企业申请书;
(二)企业的章程及基本情况介绍;
(三)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及外币资产负债表;
(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在境外投资保险类企业的意见书;
(五)拟设保险类企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分析报告和筹建方案;
(六)拟设保险类企业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名称、住所、章程、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股权结构及出资额、业务范围、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非保险机构拟收购境外保险类企业的,应当提供境外保险类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情况介绍、公司近3年的年报,以及拟派出的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应当对非保险企业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非保险机构应当在境外保险类企业获得许可证或者收购交易完成后20日内,将境外保险类企业的下列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一)许可证复印件;
(二)机构名称和住所;
(三)机构章程;
(四)机构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或者营运资金、其他股东投资金额及投资比例;
(五)机构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非保险机构应当在其设立、收购的境外保险类企业所在地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财务报表。
第九条非保险机构转让其境外保险类企业股权的,应当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第十条非保险机构投资的境外保险类企业发生下列事项的,非保险机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0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一)投资、设立机构的;
(二)解散、撤销或者破产的;
(三)机构名称或者注册地变更的;
(四)机构负责人变动的;
(五)注册资本和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六)调整业务范围的;
(七)出现重大经营或者财务问题的;
(八)涉及重大诉讼、受到重大处罚的;
(九)中国保监会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非保险机构擅自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由中国保监会给予警告,并依法责成其限期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非保险机构按照本办法向中国保监会报送的各项报告、报表、文件和材料,应当使用中文。原件为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表述有歧义的,以中文表述为准。
第十三条非保险机构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投资境外保险类企业的,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3个月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第十四条本办法有关批准、报告期间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关键词: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投资组合;指数化投资
中图分类号:F830.4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1428(2007)10-0079-04
一、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与投资风险评析
由于保险经营对象的特殊性、经营资产的负债性、保险基金的返还性以及影响范围的社会性,都决定着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至关重要,这是保证保险偿付能力的基础。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有实际赔付率、投资收益率、营业费用率、业务增长率、赋税率和红利分配率,而其中投资收益率的影响程度日益显著。这是因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地位更为突出,投资型、万能型、分红型的保险品种作为金融创新产品符合民众需求增长很快,而这些产品比传统保险产品更注重投资收益。我国从2001年推出投资类产品,而今这些险种已占据主要地位,至2005年人身保险产品中传统型普通寿险继续呈下降趋势,而隐含投资收益的险种大幅增长,尤其是万能寿险。(见表一)
资料来源:《中国保险年鉴2006年》数据整理,第36页
可见,现时代的投保群体不仅关注保险保障功能,而且还热切期望分享保险专业公司的投资收益,而现时我国保险投资收益并不理想。(见表二)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编制
从中可以看出,2001年-2006年的投资收益率在2.6%-5.8%区间波动。专家指出,3%的投资收益率是当前我国保险资金的保命线,通常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要达到7%才能够得到良性发展。
其实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实际效益一方面受制于投资环境,另一方面还受制于业务品种结构以及承保质量,尤其是寿险业务需长期投资,其面临的投资风险又自然与经营风险相连。这些风险可概括为:精算风险(实际死亡率、伤残率、费用率偏离预定比例,保单中自愿退保、不丧失现金价值、保单质押贷款选择权的行使,这些都会导致寿险公司资产与负债不确定),系统性风险(利率风险、通胀风险、汇率风险,实施再筹资、再投资发生的市场价值变化,也会导致资产与负债不匹配),信用风险(投资对象信用问题),流动性风险(投资不能及时变现),业务操作风险(结算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根据美国保险业1996年-2000年的测算,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保险风险20%,信用风险1%,利率风险11%,商业风险4%,保险分支机构投资风险23%,保险资金风险41%。上述数字表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是保险公司最大的风险源。(注1)
由此可见,要真正实现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目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保险专业投资机构必须在资本市场寻找到风险适度的获利工具,并合理配置成投资组合,以有效规避各类风险。目前,我国的保险基金投资总体上还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的成功经验,在逐步完善的资本市场中积极寻找有效的投资技术,最大限度规避风险,满足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
二、有效规避投资风险的策略选择
(一)保险基金投资的国际经验
1、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保险公司主要是依靠投资组合来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弥补经营亏损取得经营利润的。发达国家的保险业早在上一世纪70年代后期,投资业务与保险业务就形成并重格局成为两大主导业务,而且投资收益逐渐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见表三)
1975-1992年六国保险公司综合盈利率构成状况
单位:% (表三)
资料来源:王绪谨,海外保险投资方式研究,金融研究,1998,5
2、建立与保险资金运用相匹配的风险管理体系。保险公司最主要的风险集中于资产与负债在数量、期限和结构等方面的不匹配。因此资产负债管理(Asset and Liability Management ALM)越来越受到国际保险界的重视,并被广泛运用于保险投资风险的管理之中,尤其成为寿险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的核心。美国法定寿险会计规则将寿险公司的资产划分为认许资产和不认许资产,认许资产指在资产负债表上计列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以及能迅速变现的投资资产,诸如债券、股票、抵押贷款、担保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和不动产,还有可摊回的再保险赔款、再保险佣金和费用等;不认许资产主要指流动性差,其价值全部或部分不能在法定资产负债表上计列的资产,诸如办公设备、家具、汽车、一定期限以上无担保应收的保费以及公司雇员的贷款和预支款等。负债则分为对投保人的负债和对保单持有人的盈余。美国保险监管局对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确定就是依据法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认许资产与负债的差额来衡量的(注2)。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负债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寿险公司的投资策略。
3、运用信用评级机制约束保险投资。发达国家对保险公司实施信用评级取得成效,信用评级是一种外在监督约束力。如果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不到位,或存在严重缺陷,就必然会影响其评级等级,从而降低其市场上的公众形象,影响其未来发展前景。全球50家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中,已正式评级的有35家,另外实行公开信息评级的有12家。
4、优化保险资金内部风险管理体制。事实证明要取得理想的投资收益,保险公司内部就必须建立完备的保险资金管理体制,形成协调有效的投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考核监控系统,并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策略,对保险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和风险控制。
如前所述,国际经验表明保险基金往往采用投资组合策略。通常保险基金的投资组合表现为市场多种金融工具的灵活配置,主要目标是为获得市场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的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投资工具规避风险。对于系统性风险则可以采用指数化投资组合方式来加以控制,即把具有广泛市场代表性的股票指数作为市场组合的替代品,或者采用复制跟踪市场指数的策略,以某一市场指数所包含的成分股作为投资对象,以成分股市值所占的比重作为投资比例,以期获得该市场的基准回报率。美国和加拿大的保险基金都采用了指数化投资,并取得了成功。指数化投资运营取得巨大成功的原因,是指数化投资的主要优势恰好满足保险基金的运用原则。须知任何投资都要兼顾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原则,而保险基金的保障功能决定了其投资原则的安排顺序是: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即在保证投资基金安全的基础上,保持必要的流通性,提高基金的收益率。而指数化投资策略具有的主要优势恰好与之吻合。
(二)我国保险基金投资的策略选择
国际经验证明,保险资金投资效益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应引起保险界的高度关注。我国保险界要改变以往只注重保险市场份额的扩展,只考核保费收入指标,而忽略保险业务构成以及保险投资收益增长的现象。从长远趋势观察,保险资金有效运营是保证保险业务良性循环的根基。而保险投资组合策略是保险资金取得稳定收益的科学方式,现资组合理论的真谛就是充分运用各种具有不同风险和收益的资产进行多元化投资组合,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现时投资组合的资产类型主要有债券、股票、贷款、不动产和实业投资。
基于保险投资的特殊性质,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排序十分鲜明,保险投资组合务必要把握好。其一,保险投资属于风险规避型的投资,对投资风险损失敏感,保值应是保险资金第一考虑的要素。因此绩效优、成长性好、具有稳定收益的品种是保险投资的首选,而今政策对投资已增长100%的蓝筹股取消了限制,并准许保险直接参与金融业的同业拆借,这无疑更有利于保险投资组合的配置;其二,保险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保单持有人行使选择权的随时可能性,使得保险投资还必须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便应对及时兑现赔付需要。因此保险投资组合中银行存款、债券、股票、贷款和不动产、实业投资要保持一定比例合理配置,而投资渠道的放宽为保险投资组合的配比提供了必备条件;其三,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承诺是保险投资收益率的最低要求,而要提供保险优质的服务以及显示公司的竞争实力,则需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保险投资组合策略要考虑将不同收益率、到期日、流动性和风险度的投资资产进行合理配置,并进行有效管理。保险投资组合管理的内涵,由资产配置、主要资产类型的权重调整以及在各资产类型内选择合适品种三类活动构成。
实施保险投资组合管理必须采用的技术原则。首先是规模匹配原则,即保持投资规模与负债规模的匹配。这种匹配需充分考虑承保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经济形势波动性所导致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异情况,以便保持动态平衡。我国以前的保险资金管理是按单个品种逐一规定投资比例,现调整为对单一主体投资比例的控制。这一调整为保险机构自主决定配置投资结构和比例提供了灵活性。保险投资主体可发挥主动性,充分利用市场时机,优化投资组合,保持资产与负债规模匹配。第二为结构匹配原则,即根据业务类别,保持长、短期负债分别对应于长、短期投资,外汇业务则需选用相同的币种投资规避外汇风险。要保持寿险的投资期限和负债偿还期一定程度的匹配关系,还需要依据资产平均到期日和负债平均到期日的比率决定投资。以前我国长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都难以找到相匹配的投资品种,国内20-30年长期有固定收益的债券供给缺乏。而今开放了境外投资渠道,全行业的保险公司不论中外性质、不分规模大小投资权力一致,均可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到美国、英国、新加坡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成熟资本市场投资,可充分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选择长期固定收益品种,弥补国内短缺,改善资产负债的匹配状况。必要时还可涉足成熟市场的股票、股权和证债化产品,拓展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的空间。第三为综合平衡原则,即力求使保险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达到综合平衡,以便能在可接受风险程度上获取收益的最大化。保险投资在不同市场、货币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全球化的配置,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多样化的投资选择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币种的分散化和金融衍生工具的适量运用也有利于降低汇兑损失,对冲汇率风险,保持流动性。
我国保险投资正逐步根据自身业务的性质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方面已经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我国的保险总资产2005年为15526亿元,而到2007年6月增长到25334亿元,保险资产管理的余额也从2005年的14315.8亿元增长到2007年6月的23074亿元。投资配置也不断调整,2005年末保险资金债券投资比例达52.3%,银行存款占37.13%,权益投资为1223亿元,占8.98%。而到了2007年6月底,保险投资股票、基金的资金达到4492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比例19.47%(注4)。保监会在年初还专门研究保险投资政策,鼓励加大公用建设、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力度,为人寿保险资金开辟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2007年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新试点,目前已在京沪高速铁路项目首期投资100亿元,总额100亿元的“泰康开泰铁路融资计划”已发行。此外还试点“债权投资计划”,有选择地试点股权投资计划以及资产证券化方式。境外投资新办法出台后,海外投资将正式启航。凡此种种说明我国保险投资在规避非系统性风险方面已掌握了一定经验,投资收益呈不断上升态势。
与此同时,运用指数化投资规避系统性风险也已提上议事日程。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保险界也准备尝试运用股指期货规避投资风险。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为保险基金指数化投资的安全性创造了条件。现在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已基本完成,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适时推出股指期货。股指期货的推出将对我国资本市场带来重大影响,它将改变我国股票市场长期以来的单边市状态,市场将迎来一种全新的交易格局。
股指期货的推出将为规避保险基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提供重要条件。由于股指期货具有做空机制,能够完善市场定价功能,随着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保险基金可以将股指期货空头与指数基金多头相配合来改善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结构,构造一个合理的收益组合,从而有利于化解我国股市多年来单边运行所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的引入为市场提供了对冲风险的途径,保险基金投资指数基金,可以通过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进行风险转移,把投资组合风险控制在浮动范围内。另外股指期货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有利于保险基金迅速改变其资产结构,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保险投资机构在实施资产配置、主要资产类型的权重调整以及在各资产类型内选择合适品种的活动中,要定期总结、考量投资收益和潜在风险。虽然我国现时还未对保险公司实行评级,但我们也可尝试请国际著名的评级机构定期评级,以使保险投资更有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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