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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市政府职责分工,我局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按照市铁腕治霾指挥部要求,对照《市铁腕治霾“X+X”专项行动方案》及《市冬防攻坚行动方案》,我局对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控工作全面部署,认真落实。
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区商砼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严格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强化管理、及时响应”的原则,加大扬尘治理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投入,在“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中做了大量工作。
截止目前,我市市区X家企业在场区出入口设置了车辆冲洗台,设置率X%;X家场区道路已经硬化,硬化率X%;X家企业料场物料已经“棚化”,另有X家因企业搬迁等原因,“棚化”工作正在落实之中。
同时,我们借助现代通信手段,完成了通过微信群、QQ群互联互通,使日常工作变得顺畅、快捷,效率更高,通过图片、视频传送实现了生产现场情况随时掌握。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采取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给与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在建工程项目X个,其中市区在建工程项目X
个,正在基础主体施工的项目
X个。市区建筑工地累计购置雾化降尘车辆X台,安装车辆冲洗设备
X
台,安装固定雾化降尘设施X套,安装监控设施X套,裸露土方覆盖面积
X万㎡;新增植绿面积X万㎡。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治污降霾·保卫蓝天”和“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的工作要求,我局全面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落实省住建厅《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措施十六条》和《X市铁腕治霾扬尘污染防治X年专项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基本实现了“围挡、覆盖、硬化、洒水、冲洗和绿化”X个X%的工作要求。
(三)其它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X、石鼓·太阳市二期X万平方米土壤源热泵系统供热供冷建设完成情况
该项目由X市石鼓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地源热泵机组建在地下车库内,约X平方米,供热供冷能力约X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X、X中水源供热供冷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X新能源集中供热供冷中心项目由X能源集团—X中煤新能源开发公司、X中水公司、X市新星建筑节能检测中心三家企业成立X中水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服务、运营。项目位于原X供热站内,总建设用地面积约为X.X亩,总投资约X万元,可提供总供热能力达到X万平方米,总供冷能力达到X.X万平方米。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供热供冷用户和室外管网随城市发展情况逐年落实。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抓推进。
我局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日常化工作,积极行动,认真安排,不断推进提升。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市局、市站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扬尘治理要求精神,分析研判我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对策,对阶段性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X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X市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近
X个文件指导行业规范开展扬尘治理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做到工作有人管,责任全落实。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通过下发文件、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全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治霾责任,落实局内部监管人员的责任,确保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积极宣传引导。利用会议、各类活动等机会,大力宣传扬尘治理工作;印制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文件选编》X册,深入在建项目工地发放,普及治霾常识和政策,提高治霾思想认识。
(二)细化措施,健全制度抓落实。
我们不断总结管理经验,细化工作办法,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X个百分百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是推行三级巡查制度。
依据《X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级单位考核办法》、《X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充分结合全市目前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实际情况。积极推行实施三级检查、巡查督查机制,即:市质监站监督员日常监督检查;局相关科室组织督察检查;局督查办随机巡查检查。
目前,三级检查机制已成为基本制度运用于日常管理。今年,共进行扬尘治理各类检查X次,约谈企业X家,下发责令限期问题整改通知书X份,处罚企业X家,经济处罚X万元。
二是建立完善标准制度。
修订了《X市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印发了《X市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X市建筑施工现场雾化降尘车使用管理规定》、《X市施工现场设施雾化系统及冲洗设备使用规定》等X个相关文件,制定了《X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检查记录表》,对X项主要防控指标的量化打分情况,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了相对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了扬尘治理标准体系。
三是落实教育培训制度。
依托建筑业协会这个平台,坚持组织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技术要求教育培训,今年开展培训教育X次,累计培训人员近X人次。
将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与文明施工、应急救援演练等现场会相结合,今年我们共组织观摩会
X次,建设、施工、监理及行业业监管人员约X人次参加了观摩学习,为行业人员整体技能水平的提升做好基础工作。
四是实施红牌督办制度。
印发了《关于房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挂牌督办工作的通知》。对在建项目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自查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表经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盖章,每周五X:X时前上报项目所辖区域质安站备查。对自查自改,检查巡查督查不达标项目实施挂红牌督办管理。
挂红牌督查整改期间,组织对三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X日X课时的扬尘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经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今年该制度实施以来,对X个项目实施红牌督办,对X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为期X天的扬尘治理培训学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是开展网络监管制度。
投资X余万元,建立了X市建筑施工现场信息化监控平台,实现了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监管部门三方联动,企业即时自查和监管部门随时监控管理,能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现场情况,保证施工现场存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纠正,提高了工作效率、弥补了将换力量的不足和工作盲点、漏洞。
目前市本级监管的X个基础主体施工在建项目全部接入平台实现了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冬防攻坚行动各项措施。
根据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X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行动任务的通知”要求,我局印发了《X市房屋建筑施工X年可吸入颗粒物(PMX)重点整治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攻坚行动方案》,并于X月X日和X月X日组织全市监督人员和责任主体X余人召开了冬防攻坚推进会,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督和跟踪问效,市区在建施工现场冬防扬尘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X月,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执法检查,企业对在建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质安站对所属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X月份我局组成了三个检查组,对市区X个在建项目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共发出检查问题通知单X份,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X份,挂红牌督办项目X家,行政处罚X起,罚款X万元,与责任主体签订冬防承诺书X份,X月份我局组成了X个检查组,对市区X个在建项目的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X次专项检查,共发出检查问题通知单X份。
X月份在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及扬尘治理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在建项目X发出责令暂时停止施工整改通知书X份,限期整改通知单X份,挂牌督办X个项目,对X家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检查共涉及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X月X日开始,我局组成两个督查检查组,对各县区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抽查各县区所属企业X户,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抽查X项、随机巡查X项。
截至目前共已检查X个县区,对县区检查期间共检查在建项目X个,发出责令暂时停止施工整改通知书X份,限期整改通知单X份,检查共涉及X家责任主体的项,检查共涉及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
全面落实禁土令,对雾化车辆、设施、洗车台的配备使用进行全面提升,不断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措施,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先后X次启动应急响应,深入工地检查,加大视频监控频次,对工地扬尘容易出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同时启动了差异化监管和夜查模式确保冬防攻坚行动相关工作扎实到位。
(四)强化检查,加大处罚抓整改。
建筑施工扬尘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强化执法检查,行业开展的各类检查都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作为必检内容,特别是今年铁腕治霾以来,更是加大了检查频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迅速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要求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制定措施,予以整改,由质安站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X年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X次检查,累计检查在建项目X
个,涉及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检查期间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单X份。
(五)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各级督导组反馈的问题认真落铁腕治霾的各项措施。
针对各级环保督查督导过程中反馈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方面的问题,每次我局都高度重视,以问题为导向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的我局都在第一时间及时落实整改回复,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的我局在第一时间和相关单位及时沟通协调确保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力度,确保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X年X月X日我局对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督查问题清单(第四第五批)进行及时回复
X年X月X日我局对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督查问题清单(第六批)进行及时回复
X年X月X日我局对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环境督察情况反馈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及时回复。
这三次反馈的问题主要有三类情况,一类是基本建设手续未办理项目涉及的问题,这类问题我局在第一时间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沟通协调,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落实整改并及时回复;
第二类是属于高新区管委会和县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我局也在第一时间督促高新区和县区住建局对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回复;
第三类是属于我局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我局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落实整改并及时回复。并且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涉及行政处罚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处罚。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商混站管理松懈,责任不明确,落实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例如X通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X市顺通达商砼有限公司等。
二是
X个挂红牌督办的项目主体责任单位和个人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性差,工作不扎实,措施不得力,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能做到常态化。
三是项目施工后期,室外工程施工阶段是扬尘治理的薄弱环节。
四是个别商混站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堆料场未“棚化”,X永固高强商砼有限公司因料场位于高压输电线下方,无法搭设覆盖棚,X通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场地搬迁尚未完成“棚化”工作。
五是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专业人员缺乏,法律法规授予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管理职责,但是人员编制、经费及装备保障等未落实。
六是民营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方式变为直接发包后,扬尘治理措施费得不到落实。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突出重点,严格执行禁土令,严盯死守,确保晴天不扬尘,雨天不起泥,黄土不裸露,做到文明施工。
二是建立责任主体扬尘治理责任清单制度,对建筑施工建立扬尘治理实行日报制度。
三是对扬尘治理不达标项目的相关责任实行封闭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是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标达标年”。上半年,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省、市整治办的指导下,围绕我市“建设世界田园城市”宏伟战略目标,以“完善、优化、提升、示范”的工作方针,全方位消除盲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打造靓点。在市文明办、市治理办组织的今年第一次综合测评中,高新区取得六个第一,即总分第一,街道管理、社区院落管理、河道管理、菜市场管理、工地管理测评成绩均列第一名,高新区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制度建设
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多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党工委、管委会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明确工作思路,拟定工作计划、制定工作目标。
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敬刚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指示要“总结成绩、查找差距、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长助理、管委会主任韩春林专门组织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要求高新区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打造良好的社区环境,积极听取群众意见,解决“民生”问题。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杜必强多次率队查找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死角和盲点,查出问题40余个,并根据不同情况和相关单位管理职责,明确了解决办法和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建立问题库,及时整改督办、交办事件及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重大问题和市上的督办件等,局领导亲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解决问题。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及时向治理办成员单位传达了高新区有关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会议精神,同时通报了市委、市政府近期对部分干部的处理情况,使各成员单位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保持高度重视状态。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高新区5个街道办事处共调整了4个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二、治理“七乱”行动,取得明显成果
为确保城乡面貌进一步明显改观,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高新区有针对性地提出“六个一遍”的整治措施,即:所有道路整修一遍、所有社区院落整治一遍、所有广告、商招、店招清理一遍、所有待建土地整理一遍、所有建成5年以上农迁房外立面粉刷一遍、所有公共厕所和社会化厕所整改一遍。集中开展“七乱”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高新区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进行管理,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查;监察局按规定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察和行政效能的督察工作;城管环保局承担市容秩序、店招广告、市政环卫等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摊位乱摆、广告乱贴、垃圾乱扔、乱搭乱建”的整治;经贸发展局负责水域环境的管理,对“河道乱污”进行整治;国土分局负责已拆除尚未移交的闲置土地范围内的裸土覆盖,并对拆迁工地打围管理;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划建设局负责建设工地的管理并对“工地乱象”进行整治;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街道工程项目的实施、市容秩序管理、院落整治等工作;高新区提供保障经费,切实做好车辆不乱放的治理问题,多次邀请成都市交警一、三、六分局领导深入社区商议协调解决车辆乱停的办法。
在治理“七乱”专项行动中,共出动执法车辆8000余台/次、出动执法人员万余人/次、清除“牛皮癣”1万余处,清理“乱摆摊”8000余次,累计疏淘河道沟渠130余公里,清理淤泥垃圾10余万吨。市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三、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及“七进”活动
一是在原有100人的基础上再增加50名“文明劝导员”,2人1组分散到大街小巷对对“乱扔垃圾、乱吐口痰、乱扔烟头”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劝导,同时,向沿街商铺店主、过往路人散发宣传资料,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二是积极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行参与城市清洁日活动。1月28日,市治理办、高新区治理办、文明办、团工委、芳草街办、紫竹社区居委会在紫竹社区共同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社区联谊活动”。5月21日,高新区治理办会同文明办、机关工委组织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在紫竹广场、肖家河步行街等5个地方设立宣传点,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意识。
四、发挥示范效应、创建“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
为贯彻5月12日全省“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会议精神,积极探索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成都高新区选择5个街道办事处、10条 道路、100个院落、1000家商铺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点,开展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
6月23日,在《成都日报》的成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报道中,肖家河街道办事处、芳草街道办事处已被列为成都市示范街道办事处,肖家河正街、肖家河中街、肖家河北街、玉林西路、火烧堰、紫荆西路、安远路、新乐北街已被列为成都市示范街道。
五、打造特色靓点街区,提升城市品牌价值
继续对肖家河中街、火烧堰、玉林西路、紫荆西路等街道的立面、地面、楼面、屋面、店面进行“三维五面”综合提升治理,从“以点带面”的治理思路,带动街区周边的社区、院落环境的综合治理,提升周边整体形象,其中火烧堰、玉林西路成为精品、在全市起到了优先示范。
六、大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城区品质
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总体目标,开展河道整治专项行动。已完成摸底河(出口加工区段)河道疏淘工作,共清淘河道6400米,淤泥3200立方米,垃圾480立方米;启动肖家河特色水街打造项目,重点打造肖家河湿地公园、大源水系等一批特色靓点;启动了雨污分流工作,重点推进排水接管地理化数据库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专业化的水务机制,全面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七、持续开展出入城通道、铁路沿线周边环境治理,彻底解决盲点、难点问题
围绕加快天府新城和世界一流园区建设,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不断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方针。在对天府大道(高新段)、成灌高速(高新段)、成雅高速(高新段)、机场高速(高新段)四条道路的治理范围的基础上,把途经高新区区域的红星路南延线、成新大件路纳入了出入城通道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
一是拆除成雅高速高架桥下约7000余平方米违法建设,并对机场路以北区域实施综合治理,清理垃圾和建渣、疏通边沟并修复保坎,铺设人行道,实施道路硬化,同时完成约1.5万平方米的绿化景观建设和平方米的游园建设;二是实施成新大件路三环路至机场路段约1公里道路拓宽改造,并完善绿化建设5000余平方米,同时对新南社区西侧脏乱差现象十分突出的闲置空地进行清理并实施绿化景观建设约1.5万平方米;三是对红星路南延线接绕城高速出入口周边大量建渣和垃圾进行清理,并实施绿化景观建设约4万平方米;四是完成天府大道与盛锦一街节点景观建设5000余平方米,同时完成天府大道中段人行道铺装8000平方米;五是完成成灌高速接绕城高速出入口两侧和电子科大新校址周边园林景观建设20余万平方米。
在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中,以火车南站站后拆违为突破口,以治理“七乱”为抓手,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狠抓不放,从去年起,共计拆除铁路沿线违章搭建约20余处,面积约1.5万余平方米。对体育公园后侧成昆铁路桥下约4500平方米的脏乱差区域进行清理,建设了生态停车场,解决了新北小区居民停车难的问题;对新南小区与成昆铁路旁,面积约1.2万平方米的闲置地块实施绿化广场建设,设置大型的农迁社区集会场所、林荫树阵、运动健身设施、厕所等多种利民、便民设施;对剑南大道西侧成昆铁路桥下约225亩闲置地块进行湿地公园建设,工程将于年内开工。建成后将成为全国最大湿地公园,达到中水日处理能力10吨的规模。
八、强化市政环卫设施维护,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一)强化清扫保洁路段责任到人落实制度(定人、定段、定岗、定时),解决环卫清扫保洁中存在的盲点。同时,为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城管网络平台对环卫清扫、“门前五包”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按照环卫清扫路段责任制的要求,对道路两侧无人管理的空闲土地内积存垃圾以及长期无人管理的卫生死角等进行综合治理,纳入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卫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在中心城区两个街道办事处试点生活垃圾直运的基础上,今年又在石羊、桂溪涉农街道办事处进行推广,实现垃圾清运无缝对接,减少二次污染。
(二)深入推进公厕示范管理。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三星级标准对直管公厕进行改造和管理,并加强对辖区内社会公厕的监管,督促其免费开放;各相关部门加强对加油站、公交客运站、医院、大型卖场等社会公厕的监管。同时,积极探索公厕管理方式,利用原城区垃圾中转房改建成公厕,完善了市政设施,方便了市民生活。
(三)整合机制,实现环卫清扫和园林保洁一体化。计划从今年起将公共绿地内的清扫保洁工作委托给该区域的环卫公司实施,实现工作一体化,解决因管理交叉出现园林保洁不及时的局限。
(四)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制定《市政工程现场施工管理办法》、《成都高新区城市道路桥梁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并对景明路、孵化园北干道等破损道路进行修复,调整、更换人行道彩砖。
九、强化工地管理,源头治理扬尘
(一)推行“四共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即:共同审批、共同验收、共同奖励、共同处罚。联同规划建设局针对即将开建工地,召集建设方、施工方负责人召开“施工工地扬尘防治会议”。传达规定和要求,进行“政策交底”。待开工条件完善后,派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开工条件的项目,给予办理《渣土开挖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不许开工。
(二)推行“四坚持”制度,形成全面控尘治尘局面。即:坚持治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坚持全天候24小时跟踪执法制度,坚持滚动洒水降尘制度,坚持工地规范化管理跟踪检查制度。
(三)推行工地物业化管理制度,形成专业化防尘治尘局面。由专业环卫公司配备专职人员对工地出入口实施全天候动态管理。同时,对施工工地运输车辆超载冒载的监管,确保道路整洁。
(四)并继续推进道路、绿地及空地扬尘治理“三大工程”。完成永久性景观化植绿约33万平方米、空地临时植绿60万平方米,对2700余亩待建土地进行了1万5千米打围和平场覆盖处理,对府城大道1000余个行道树裸露树池使用高分子盖板覆盖,对辖区内1000余米土路进行硬化处理,出动2万余台次洒水车进行了日常和应急洒水降尘保洁,彻底解决道路、绿地和空地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着重制度建设,切实调动工地及环卫公司治理扬尘积极性。制定了《高新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高新区施工工地物业化管理经费补贴考核办法》、《高新区施工工地管理奖励考核办法》等管理办法,将部分建筑垃圾处置费作为补贴用于奖励先进工地及环卫公司,做到了收放自如、奖惩逗硬,有效解决了建筑工地管理难问题。
(六)积极探索治尘新方式,通过社会化建绿方式,对已征待建地块,通过委托承担公共绿地维护管养企业实施固定绿化建设和建苗圃。对工地待建地块委托专业公司,开展现代农业种植,既管理好了空闲地,消除了尘源,又节约了财政资金。
十、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良好市容秩序
(一)坚持领导带班巡查及“7.16”工作制。从年初开始,采取守巡结合、错时执法的方式,开展“夜间集中整治行动”。每天晚上8点-24点,由处以上领导带队,对神仙树南路、神仙树北路、新光路、肖家河北街等夜间商贩集中的点位进行整治,出摊占道、流动商贩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又开展了“市容秩序整治行动”。对商家越门占道经营、游动商贩、橱窗牛皮癣等进行了集中整治。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加强户外广告规范。针对大世界、神仙树商贸中心、紫荆电影城周边商招店招未规范设置、材质档次低等问题,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实施提档升级改造。加大非法户外广告和商招店招清理整治力度,截止目前,已发出景观容貌督办件6份,拆除各类非法户外广告15块、拆除非法布幅广告40余处、清理“牛皮癣”广告400余处、整治招牌47余处、拆除非法设置指路牌10处,拆除面积约420平方米,营造出良好市容环境面貌。
(三)创新商招店招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街道主体作用。按照街道办事处“提前介入”的管理模式,根据《成都市商招店招设置规范》要求,做好前期规划和方案设计储备,报城管环保局审定后实施。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商招店招设置审批和验收(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或占用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利用建筑物20米以上立面设置商招店招审批除外),经审批和验收合格的商招店招资料报城管环保局备案。同时,各街道办事处按照《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要求,对店招商招进行规范管理,及时查处不规范设置的商招店招及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宣传广告、布幅标语,清理橱窗式牛皮癣。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工作,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完成新建2座公厕的建设验收工作,于4月底投入使用。
2、配合区建发公司对阳光大道两侧绿化进行移栽恢复,为工程顺利施工做好基础协调工作。
3、加强基础设施检查维护、注重绿化日常管护。
(二)、认真梳理房管工作
1 、积极协调房管部门,启动安置在怡XX区居民的产权证办理事宜,上半年共整理怡合新城产权证资料516户,有效推进辖区居民驻怡合新城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
2 、抓好房产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协调,做好资料管理,提高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3 、积极协调上级对口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群测群防,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
20xx年5月9日省国土局和气象局专家到街道办进行地质灾害预防专题讲座,各村社区主任及监测人员参加了培训,做到群测群防,确保安全度过汛期。
(四)加强巡查,做好建筑安全及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1、做好街办辖区内在建工地的安全巡查,协同街办安监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巡查,组织安全检查十余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8处。
2、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安排专人不定期对集镇进行乱搭乱建巡查,发现乱搭建行为,及时下达停工通知书,并限期拆除,减少了后期拆除工作的难度,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
3、制定《同安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实行街办、村、组的三级网格化管理模式,设专项资金对抓好此项工作进行考核奖惩。每月25日前村社区上报治违月报表,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上半年共巡查30余次,加大巡查宣传力度,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苗头。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配合丽阳社区做好“同安生态田园城市”项目后续房屋拆除工作,提前做好“丽阳实践”项目分房前的基础数据核实和分房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
(二)对2013年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及时将中央危房补助资金发放到危房户。
(三)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巡查力度,做好基础工作,严防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四)启动20xx年新建3座公厕的立项、招标、建设等工作。
(五)做好绿化改造工作,重点配合建设单位对阳光大道、幸福路延伸段进行绿化改造。加强市政绿化管护工作,达到美化场镇,提高人居环境的目的。
(六)配合建发公司做好忠诚路延伸线建设启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七)做好在建工地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定期巡查,针对扬尘、降尘、施工打围、安全施工等,做到及时监督、整改。
(八)加强房管工作建设,按计划办理辖区驻怡合新城居民的房屋产权证。
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称号之后,我市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以巩固和深化“创模”成果为契机,实施“创模”巩固提高计划,强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巩固提高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推进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各项考核指标较有所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进度安排
(一)完成“创模”持续改进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编制大纲》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示范带头作用的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提请环保部进行最终评审。争取6月底前通过环保部评审,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并挂网公示。
(二)成立“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要求,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统一高效的指挥体系和工作机制,强化督办考核。按照规划和指标要求,制定“创模”目标责任书和各项工作计划。
(三)分解“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根据《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规划》制定《市“创模”持续改进规划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各部门的指标具体化,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创模”巩固提高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四)组织实施
按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全面开展巩固提高工作。(各单位具体任务分工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五)档案整理和总结阶段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模”第六阶段指标和2012年工作计划进行全面总结,完成2012年工作总结报告及年度档案、资料和统计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报“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创模办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三、机构设置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要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以下简称“创模”)周期为5年,为做好我市创模复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模”工作成果,巩固提高我市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环保模范城市示范作用,特成立市“创模”巩固提高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市环保局:
1、编制《市“十二五”减排规划》。制定并公布2012年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将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完成启元药业、泰瑞制药、伊品生物自备电厂炉外脱硫改造;实施电投西夏热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和烟气旁路取消;完成美洁纸业废水处理工程提标改造项目;完成赛马水泥2500吨/日熟料生产线低氮燃烧改造及赛马水泥、瀛海天琛水泥4000吨/日以上熟料生产线脱硝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完成2012年自治区下达的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
2、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风险源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制定市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做好辐射源的排查和管理。
3、完成2012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继续保持全区第一的水平。
4、实施大气联防联控行动计划,深化工业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排查火电、水泥、化工企业粉尘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对不达标企业实施限期治理;与市建设局联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与城管局联合开展道路扬尘治理;拆除禁煤区范围内燃煤小锅炉;严格执行《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清理违建煤场,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强化贺兰山沿线采石场、采沙场的治理,降低区域扬尘污染。
5、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巩固永宁县水环境治理成果,加大贺兰县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村污水设施7座,增加农村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加大监察力度。
7、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完备的水质安全监测体系,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全监测、全分析;完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做好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具备监测PM2.5、臭氧及一氧化碳的监测能力。
8、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和餐饮业油烟噪声监管。针对市民投诉热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打造餐饮环保达标街区,重复投诉率下降5%以上。
9、对涉重金属企业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力度。每两年进行1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10月底前完成华夏电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建工程、灵武市制革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等4项重金属综合治理项目;建立涉重金属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10、完善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配齐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及造纸企业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11、协调工信局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并进行公示,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12、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高排放机动车限期治理工作;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公安、交通与环保部门的机动车共享数据库;规范机动车检测机构管理,并监督执行,对委托检测机构的数据进行有效性审核。
1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继续完善固废信息管理与交易平台,培育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与利用企业,提高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率,按时年度固体废物信息公报;做好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14、落实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各类应的环境信息。
15、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已超总量、超负荷的工业区,予以区域限批;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16、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开展市本级环境监察、监测、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及两县一市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17、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市发改委: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财政局:
积极支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保证“创模”巩固提高工作正常经费和各项重点工程经费开支。
市统计局:
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清洁能源使用率统计工作。
2、完成年度能源平衡表和定量效果图。
市工信局:
1、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社会能耗分析预警及调控预案管理系统,对重点用能企业实施实时能耗监测;对超过行业、企业标准的企业强制实施节能改造;实施重大节能技改项目20个;定期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的监督监察力度。
2、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对1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督点企业中高费方案的落实情况。
3、继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完成5户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评审。
4、开展水煤浆替代燃煤技术试点工作。
市水务局:
1、督促落实2012年节水指标;完成6家节水型企业建设;封填自备井15眼。
2、全力打造塞上江南、西北水乡景观,深入研究城市水系延伸、加快连通城市水系。
市公安局:
1、扩大和完善市区内交通禁鸣区域和路段。加强禁鸣区的管理,做好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2、深入实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强化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与区域限行制度。
3、配合环保局完成机动车尾气监控平台建设。
市园林局: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档次和水平,高标准建设城市生态景观林带(绿地),新建及改造绿化面积500公顷。
市建设局:
1、加强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启动第一、二、三、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2、完成第五污水处理厂的验收,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快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
3、制定中水利用规划。完善城市中水管网建设,启动第五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园林绿化、湖泊湿地及工业、热电厂冷却用水方面积极推广中水使用,拓宽中水使用范围,提高中水使用率。
4、强化新建建筑的节能监管。城镇新建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达到100%;实施太阳能采暖建筑示范工程,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内推广应用面积240万平方米,有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
市城管局:
1、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建设。
2、加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3、做好医疗垃圾的转运和安全处置。
4、加强全国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做好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卫生管理(市爱卫办)。
市卫生局:
1、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院内收集、分类暂贮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医疗废物零排放。
2、督促做好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负责对各级医疗机构内医疗废弃物的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3、加强对全市各医疗机构医疗废水的治理和监督管理,做到达标排放,并督促不能达标排放的医院积极整改。对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医疗机构取消经营资质。
市教育局:
1、将环境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课程,采用统一的环境教育专题教材,保证每学年12课时以上,确保全市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以上。
2、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作用,加大“创模”的宣传力度。
市房管局:
1、进一步推进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工程,联合环保局拆除小锅炉。
2、完成30万平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3、完成70万平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
市农牧局:
落实《关于印发“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农业减排工作,完成10家养殖企业(园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
市商务局:
加快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完成西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项目,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回收。
市工商局:
1、制定“限塑”政策、措施,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2、配合环保局做好餐饮业油烟噪声治理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
全年开展2次督查,督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各责任单位“创模”巩固提高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县区和部门下达督查整改要求。
三区两县一市政府:
1、完成市下达的2012年总量控制任务;组织实施重点企业污染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2、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2次演练。检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按照《市环保局应急装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救援网络体系。
3、制定2012年节能计划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节能任务。
4、加大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力度,提高环保投资指数。
5、加大辖区水环境治理力度,主要排污沟水质进一步改善。
6、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察力度。
7、严格产业准入、空间准入与容量准入,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建设;坚持工业入园、居住入区,促进分散型中小企业集聚。
8、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按期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9、按照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
10、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等载体的作用开展创模宣传。
11、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审批和全额收费制度。
12、启动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作,完成初设和可研。
年初以来,按照局工作部署,我处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负责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2010)》,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地整顿及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32家限期治理单位,10家中水回用单位,30家节能示范单位;组织两次大规模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80家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现将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年初,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XX-2010)》要求,我处组织制订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2010)》,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通过实施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污染源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五项工程,强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同时,经过我处大量的调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库。结合国家规划,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将哈尔滨气化厂等9个点源治理项目、朱顺屯等3个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综合整治项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报国家,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类24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流域治理规划中,总投资约22.5亿元,争取国债支持6亿余元。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一)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经调查,全市共有3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兰、方正等县已经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界工作,已报我处备案,其他各区、县(市)正在按要求进行划界工作。
(二)组织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进行整顿。四方台、朱顺屯两处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放牧点已被取缔,已对较大的度假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确立治理方案,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区政府负责马上搬迁;程家岗垃圾处理场的整治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之中。西泉眼确定了21家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其中在坝里的11家餐饮服务单位已确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现正在落实资金;坝外的6家单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单位计划搬迁。磨盘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汇报材料。
(三)继续开展湖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宾县环保局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及二龙山湖库内的单位去吉林市松花湖进行调研考察,并最终确定了由吉林市环科院负责对二龙山13家企业进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计划。道里区正在组织对太平湖内的单位进行调查,7月初能够完成。
(四)组织饮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朱顺屯、四方台饮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库、磨盘山水库等保护区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共落实了1.24亿的资金支持。
三、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一)继续抓好限期治理工作,巩固和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水平。年初以来,我们确定了包括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蓝星集团哈尔滨分公司、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等100家单位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并依法对哈尔滨气化厂、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超标、不稳定达标排放废水的32家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内限产、限排,安装、改造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同时,我们对哈航集团等50余家重点工业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尘器、型煤炉及清洁洁能源,实现烟尘达标排放,进一步提高除尘效率。
(二)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煤堆、灰仓等集中堆放场所扬尘防护设施建设。目前,哈药、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设工程已完成;哈热电厂已将粉煤灰储灰场建设工程列入机组扩建项目及除尘系统改造的整体规划中,并确定治理方案,报总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开工建设;哈航厂外道线灰场已确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团审核通过后开工建设。其它企业灰棚、煤棚建设工程正在实施中。
(三)在医药、化工企业中开展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年初,我处组织22家市直管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了环境行为评价试点工作,各企业已启动该试点工作。下步,我们将组织有关区县市环保局及相关企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技术工作培训班。
(四)在流域及重点工业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处负责组织对流域、重点企业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环境隐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市安全、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成立了三个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区、县(市)和有关企业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77家存在问题的单位4月14日至4月26日,为进一步落实华建敏国务委员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杜宇新同志部署,我们组织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存在隐患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化工、制药、电镀等210家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问题的3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这两次排查工作,仅全市环保系统就出动1500余人次,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35处,排查企业近千家。对存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无应急预案、应急设施不完善等环境安全隐患的80家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企业分别予以了处罚、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单位已完成环境应急预案制订、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应急设施建设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处将加大督办检查力度,确保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共2页,当前第1页1
(五)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今年我处将在包括54家电镀企业在内的80家工业企业开展规范化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年初,我们组织化工、机械及54家电镀企业召开了清洁生产工作暨内审员培训班。目前,已有30家企业完成审核任务,其它50家审核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将华尔化工有限公司申报为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争取了国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国家5月份在哈尔滨召开的清洁生培训班。
(六)继续开展循环经济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哈尔滨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进展顺利,已上报国家;二是利
民、双城、宾西开发区循环工业示范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正在制定之中;三是省局正式下文确定了龙垦麦芽、惠康食品、哈啤、可口可乐、望江宾馆5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点;四是确定了中国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创建国家级环境友好企业,世一堂、哈啤创建省级环境友好企业,目前正在编写创建方案;五是开展中水回用。确定了哈药总厂、中石化哈尔滨分公司、华尔化工、东轻、生物制品一厂、济仁制药、空调机、宇宙光电子公司、三精制药、哈航等10家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到目前为止,哈航、空调机已经完成,其他正在进行中;六是开展节能工作。和市经贸委节能中心确定了哈热、哈发、哈药、世一堂等30家工业开展节能示范工作。目前,各个企业工作正在进行中,到年末,才能统计出节能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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