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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会议纪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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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会议纪要

第1篇:房屋确权会议纪要范文

【关键词】征地;拆迁;审核

Discusses the land-levying relocation expense verification shallowly

Feng Jianming, Shen Haibin, Gong Liang

【Abstract】In June 2011, Ministry of Housing released a “state-owned land on the housing levy assessment methods” to determine the value of the house will be charged in full accordance with the market price of similar real estate is no longer the government to regularly publish comprehensive real estate market prices. In this paper, two rural and urban aspects of land acquisition, land acquisition and relocation costs of the audit described the basic ideas and methods of work.

【Key words】land; demolition; review

随着城市建设的迅猛推进,拆迁范围也伴随建设项目规模的扩展而越来越大,巨大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已成为领导关心、百姓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这些资金的测算、发放和管理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地区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征地拆迁是工程建设的第一道工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拆迁实施程序不够规范、工作经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加之拆迁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不注重资料的收集、手续的完善,经常给征地拆迁费用审核工作带来比较大的难度,征地拆迁费用资金审核至今还没有形成比较成熟的具有现实指导性的实施方法和方案。因此,加强征地拆迁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征地拆迁费用审核工作质量,已势在必行。

1.费用审核内容

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审核包括对征地费用补偿、地上附着物费用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安置房或定销商品房购买(建设)费用、复垦费用、各种规费、管理工作经费等费用的审核,重点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核依据于国家、省市有关拆迁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项目的拆迁安置实施细则、会议纪要等,并注意政策的时效性。

1.1 征地费用重点审查征地是否符合程序、征地补偿是否按规定标准,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是否按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缴纳专户或进行分配,评估价格和方案是否合法、公允。2011年6月住建部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而浙江省早已于2007年,在《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7年修正)中明确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

1.2 拆迁费用重点审查房产权属、面积是否真实,房屋性质认定是否合规,确权手续是否完整,签订协议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内容是否详实可信。如在城市拆迁中经常遇到直管公房非住宅承租户的问题,按照相关的规定,拆迁人按房屋评估价价值的50%给予货币补偿;而私有的营业用房,拆迁户得到的赔偿是评估价格的100%。又比如非住宅类房屋审核时,仓库、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的拆迁评估价,要结合土地使用性质调节。行政划拨土地的非住宅房屋拆迁评估时,调节系数为-0.05到-0.25,一般情况下取-0.2。改制时保留行政划拨、土地转为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剥离的非住宅,调节系数为-0.4。

1.3 安置费用重点审查安置房及定销商品房的应收房款是否正确,是否有欠收或多收现象,过渡费是否按实结算,安置房源能否按期交付,安置房的购买费用是否正确等。在审核建设项目配套的新建拆迁安置房,通常拆迁安置房需重新单独立项,由此该安置房费用是否应列入本项目概算中是争议的焦点。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考虑两个项目之间会计的借贷平衡原则,一般建议列入项目概算。

1.4 征地拆迁规费主要包括按规定办理征地手续支付给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管理费、手续费以及办理征地拆迁需要交纳的其他费用,重点审查收费是否符合规定。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经费主要是各级征地拆迁工作机构开支的经费,包括评估服务费、拆迁服务费、项目推进奖励费、招标费等,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开支范围、标准和审批权限。

1.5 当地各自出台的政策引起的增加费用,如住改非补助、小于46平米(浙江省规定是36平米)补助等。我市规定当被拆迁房屋小于46平米时,为保障低收入家庭的权益,政策规定需补助至46平方米。被拆迁房屋面积至46平米建筑面积之间的部分,如果拆迁用房属于本市唯一住房的,按评估价格减去安置房屋重置价。

2.审核思路及要点

征地拆迁费用审核工作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项目立项前期投资估算阶段审核。此阶段征迁单位除能大致提供征用土地规模和拆迁安置户户数外,基本上都不能详细说明征用地块基本情况,如地块地上基础设施等附着物数量、拆迁安置户房屋规模、装修标准和安置方式等等,各类费用计费基础数据不实,也无条件加以准确核实,地块征迁经费审核工作准确性不高;另一类是征地拆迁工作基本结束阶段审核。此阶段征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征迁单位与被征迁人的相关补偿协议也已基本签订完毕,各类数据基本完全,但协议中不合规、不合理条款难以调整,给审核数据的最终确定带来一定困难。从我们的工作实践中,认为征地拆迁费用审核工作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2.1 全面了解征地拆迁相关政策

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过程中,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矛盾最突出、难度最大的是房屋拆迁补偿以及安置补偿费用标准问题。因此,为了做好这项被称为“天下第一难”拆迁工作,作为经费审核工作人员必须全面了解、熟悉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坚持按政策办事,以理服人,才能确保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基础上,兼顾被城镇居民、征地农民既得利益,同时也不助长漫天要价的不法行为,合理确定征地拆迁费用。

2.2 深入拆迁现场获取第一手资料

房屋拆迁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人口多,各拆迁户房屋结构不一,面积不一。为保证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核人员要不断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并深入拆迁现场,走访群众,要详细了解拆迁的范围,拆迁的内容,安置补偿的标准,认真做好取证材料,记好工作底稿,有必要时还可采用摄像的方式,记录一些图象资料。

2.3 认真核实地上基础设施等附着物数量

被征用土地地上基础设施等附着物赔偿费用是征地拆迁经费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费审核工作一个难点。一方面地上附着物赔偿政策依据和赔付标准尚没有明确的标准,另一方面地上附着物纸质基础资料少,附着物品种、规格多且不统一,成新率难以确认,大部分都需现场丈量和清点,工程量核实难度较大。为此,在审核工作中需踏实做好现场核实工作,尽量保证工程量准确性。

2.4 灵活处理基层地方政府出台的激励政策

为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各区县基层地方政府往往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如拆迁安置协议签证奖励费、按时征地和交地工作奖励费等,此类激励政策一般与省、市政府出台征地拆迁政策有一定重复和冲突,而政策涉及的奖励经费未明确来源,而实际执行中都由征地单位承担。因此,在经费审核中我们应灵活处理,关键是把握此类政策执行效果。如通常情况下,被征地村、镇集体以发展其集体经济为由,往往提出要求带征一定数量农户房屋拆迁安置,该项费用一般金额较大,也不符合相关征地拆迁政策规定,原则上不宜计取。

2.5 认真复核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

根据现有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规定,被拆迁房屋的赔偿费标准一般以具有相应资质房屋评估中介机构的房屋评估价为准。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和行业自律,目前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真实性都无法保证。因此,我们在复核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时,应重点关注拆迁建筑是否按产权性质列入拆迁赔偿评估范围和房屋装修费用赔偿费用计价依据合规性两个方面。

3.分析评论

众所周知,征地拆迁是工程建设的第一步,俗称天下第一难,它涉及各级地方政府、集体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问题,因此,征地拆迁费用的审核工作也是审核工作的难题。在充分了解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和仔细核对、分析已签订的各项补偿和安置协议基础上,把征地拆迁费用分成征地费用、地上基础设施等附着物拆迁补偿费、被拆迁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和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服务费四大块。由于土地征用采用统一征地方式,即由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征地工作,征地费用也是按照现有相关政策收缴,该项费用只需按照相关政策进行核对方可。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服务费其费用总额相对较少,工作经费支出没有统一的标准,主要根据各有关单位在拆迁工作中所占的工作量大致比例进行分配,各类中介服务费都有相应收费政策标准。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而出台的各种激励机制经费,如工作经费、加班费等是否转嫁到征地拆迁费用中即可。审核过程中,应本着合法、合规、合情的原则,在政策规定范围内,重点关注各项补偿内容、工程量、补偿标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最终确定总补偿费用。

参考文献

[1] 胡信彪.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6.12

[2] 郑耀.财政项目支出案例审核.浙江省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 内部资料2010.8

[3]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07年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