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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按照《武强县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有效防范遏制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学校校舍、教学设施、消防设施、电器线路及周边环境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专项整治,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组 长: 于晓芳
副组长: 苑明伟
组 员: 全体教职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实现“五个零”目标,即: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较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为零;学校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因校舍坍塌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为零;校园暴力死亡事故为零。
三、排查及整治内容
以强化学校内部自查整治为核心,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
1、校舍安全。
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围墙、操场、道路、文体设施)进行逐个安全普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
2、用电、线路安全。
A、按要求对电力设施加强管理,严禁师生违章使用电器;
B、认真做好电源线路检修维护工作,学校总电源安装控开;
C、放学后教室及功能室做到人走断电;
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
3、“三防”设置。
实行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学校内部每个岗位要有专人责任 ;学校领导带班、教师值班情况,做到24小时有人,严禁空岗 。
学校已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内重点部位均已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学校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门卫室有相关职责,门卫对临时人员出入校门登记。
4、消防安全。
A、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有无裸线情况;
B、按规定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检查所有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确保功能良好;
C、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讲座活动;
D、开展火灾逃生应急演练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5、交通安全。
学校周边有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同时联合交警部门,上下学是有交警执勤,老师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6、饮食卫生。
A、教育学生不食“三无”食品,严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B、要求学生自带饮用水 ;
C、加强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管理。
7、课间安全。
继续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对上下学期间的安全进行监管,杜绝踩踏伤亡事故。
8.校园欺凌防治。各年级组成立专门机构,班主任时刻关注班级中的弱势学生,建立防欺凌安全机制,防止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定期检查,做到“安全防范进校园”。
9.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教学实验室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
从即日起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对大排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学校成立大排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开展自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防火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对全校进行拉网式的隐患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安全隐患较大、急需治理的,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 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整治,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对个别隐患程度低、投资额度高、整治时间长、短时间内难以完成的整治任务,要确定整治方案和完成时限。
(三)督导检查。 结合安全稳定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的布置和进展情况进行督促。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平安”这个大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严格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目标
用100天左右的时间整合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关停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生产安全投入,提高各类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大商场、学校、医院、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力度;坚决取缔非法液化气经营销售行为;全力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事故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年7月15日开始,至10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各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强有力的领导和办事机构,制订详细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和部署整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方案在7月20日前,把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街道安监所。
2、排查整治阶段(8月1日-8月25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专项整治小组要对本辖区、本单位进行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并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和无牌无证运营行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3、整改复查阶段(8月26日-9月30日)
对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的复查。拒不整改的要依法进行处罚,该取缔的要取缔,该关闭的要关闭;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进行综合执法;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并责令限期整改。
4、考核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25日)
配合区安委会组织考核验收,对各社区、各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客领导重点抓的原则,明确责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总结以往专项整治的经验,突出本领域、本行业的重点,依法整治。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3、落实“周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信息。各社区、各部门要在整治期间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情况及隐患整改表于每周五上午报街道安监所,由安监所综合和方面的信息,并及时予以通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矿企事业单位,重点是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排放的单位。
(二)整治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特别是产生危险物的单位;
2、关闭取缔后对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前)
按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并于5月28日前动员部署完毕。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日—9月20日)
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突发环境事故,保障环境安全。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各股、室、队、站要将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梳理,于9月23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汇总,并将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环保局负责统一领导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定时组织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住成效,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好转。
2、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作为今年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周密部署,切实把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险情,全面排查整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科(室)场、处,各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标准规程情况。各施工工地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安全施工方案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各科(室)场、处,各施工工地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养护科、路政科突出抓好公路危险路段、危险桥梁、涵洞等方面隐患的排查整治,施工工地加强对安全警示标志布放、沟槽坍塌防护、机械伤害防护、安全用电等方面隐患的排查整治,沥青场、机械处生产机组、大型机械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三、实施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至7月31日)。进行广泛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核实论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有关标准,对辖区内道路、施工工地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进行汇总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2、专家“会诊”、督导落实阶段(8月1日至11月10日)。在做好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区政府部署要求,聘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专家,深入排查全局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上报。落实区安委会督导检查。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巩固集中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事业的安全发展,全局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这项工作中来。
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切实加强我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制建设,为有效防范各类较大事故和较大影响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内容
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执法整治月”活动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开展“执法整治月”活动。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以及开展“执法整治月”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不断增强各单位和人民群众参与并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监督机制。既要进行正面宣传,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形成强大舆论攻势,促进企业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村、各单位要针对企业自查自纠和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非法违法问题。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建筑放工、特种设备、中小型生产企业等行业或领域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拒不执法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联合集中执法行动。各村、各单位要对全面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非法违法行为要组织联合执法。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要重点组织好以下四个领域的联合执法行动:
1.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执法行动。由镇公安派出所牵头。
2.剧毒化学品执法行动。由镇派出所牵头。
3.关闭化工生产企业执法行动。由镇化治办牵头。
4.中小型生产企业安全执法行动。由镇安监办牵头。
抓紧制订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监管行业或领域的特点。全面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各村也要结合本村实际,针对本村矛盾和问题突出的行业或领域,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整治行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布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传达贯彻省、州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并针对水利系统工作特点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xx县水利水产局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各块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安监股合署办公,具体牵头组织协调"百日活动"。并明确了"百日整治活动"的整治范围、整治方案、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把整治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了各股室、单位和个人。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我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各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百日整治活动期间,以在建工程为重点,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电建设、河道采砂、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三、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整治活动深入人心
一是向社会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二是组织职工培训学习。三是印发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水利行业法规和水、电、渔的安全生产规程规范知识手册。四是开展以会代训。五是利用互联网、电视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内外宣传教育。通过这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有力地增进了群众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尤其是水利行业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了安全意识,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精心组织,狠抓预防,严查隐患,强制整改
一、2021年的工作完成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1年全州共有建筑施工现场300项,全年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6次,发现质量安全隐患XX条,所有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项目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6月组织开展昌吉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共开展38家次执法检查,参与210人次,查处安全隐患163条,已整改152条,下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4份;11月印发《进一步做好住建行业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XX州住建行业贯彻落实州党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XX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实施方案》等。
(三)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相关要求,6月印发了《XX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XX州住建局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细则》。其中建筑施工:成立检查组1个,共计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2671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63份,停工整改通知书84份,并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截止目前我科室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消防专项整治:昌吉州经过三轮共梳理问题建筑项目1483栋,手续办结1483栋,整改率100%。州领导召开专项整治推进会4次,我局召开推进会6次,深入县市(园区)实地指导工作21次。
(四)做好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元旦、春节、“五一”、“两会”和国庆等重大时间节点,按照区、州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共检查建筑施工现场。
(五)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宣传。3月组织各县市(园区)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质量及安全生产培训班;6月制定下发了《XX州住建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各建筑施工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的宣传活动,撰写并上报防灾减灾周工作总结,共张贴宣传标语241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培训学习宣传16次,培训1500余人。
(六)切实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重新明确各单位职责,指导各县市(园区)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指导各县市(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应急演练工作,全州住建系统共开展应急演练35次。
(七)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自治区住建厅及州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9月印发《XX州开展建筑行业开复工质量安全“百日攻坚”服务指导工作方案》,12月印发《XX州住建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冬季攻势”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州住建系统共检查建筑工地及市政公用行业1061家次,发现安全生产隐患4789条,整改隐患4766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061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223份,对9家施工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共计46.3万元,其中州级处罚2家企业,罚款26.3万元,县市处罚7家企业,罚款20万元。
(八)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根据山西房屋倒塌事件,6月制定《X州既有公共建筑房屋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1月《XX州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截止目前共排查79栋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建筑。
(九)扎实开展消防验收工作。2021年共计受理消防验收27项、办结25项、办结率92.59%,受理备案抽查2项、办结2项、办结率100%,前往建筑施工现场开展100余次验收工作,其中邀请自治区级专家开展15次消防验收。为更好的完成昌吉州消防验收工作,根据XX州实际情况制定了《X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导意见》、《消防验收评审会会议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消防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
(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六个标准化”(安全设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示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建设,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督促企业积极争创国家和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6月下发《关于表彰2019年度自治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通知》,对9家达到州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工地进行表彰。
(十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筹备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会议2次,下发安全生产提示单、督办函2篇。为落实12月6日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精神以及陈全国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名义下发《自治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联合水利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十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继续落实《XX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要求各县市(园区)对专项方案论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专家论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目前全州已组织专家对52项危大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了论证。
(十三)质量监管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2018年XX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XX建质字【2018】03号)文件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二是按时报送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报表;三是处理三起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均得到满意答复;四是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紧紧围绕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的主题,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安排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责任。针对建筑施工质量常见问题,集中施工班组,现场开展实地教学,对施工规范以及最新技术标准进行讲解,参与实地教育的有各企业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工人等共计500余人次,切实将理论结合实际,提高了质量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二)其余工作。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初评审核工作。全年共完成13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审核工作。共发文16件。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及消防考核、住建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州安委会安全生产考核资料。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十三)廉洁自律工作。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做到自尊、自爱、自省、自警和自律,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认认真真办事,清清白白做人。加强对科室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强化科室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在安全生产和消防验收方面,严格按制度、程序和法规、纪律要求办事,重要问题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汇报,自觉做到政治上坚定,经济上干净,工作上实干。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行业领域开展反“三违”工作不到位,对开展反“三违”工作没有具体措施,且企业在反“三违”工作上也未学习借鉴自台州推广的反“三违”接力棒经验做法,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施工现场仍发现有“三违”现象。
(二)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定期分析研判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梳理出具体到区域、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点,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三)对县市(园区)住建部门安全生产业务指导、督促以及监管执法人员的培训不到位,县市住建部门存在工作落实打折扣,监管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
(四)未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
(五)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缺少专业人员,消防验收人员均为兼职,缺少消防专业知识的培训。
三、2022年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防止一般事故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商贸企业特点,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在巩固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进一步推动工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宣传、大普及。充分利用橱窗、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百日大会战”动态,促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氛围。
(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确保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排查制度建立率100%,一般隐患整改率100%,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率100%,县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年内整改销案率95%以上。
(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大教育。在企业开展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新工人安全培训率100%。
(四)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大检查、大督办。结合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督办检查。
三、整治的重点
(一)机械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锅炉、起重机械、工业管理等危险性大的设备和密闭的涂装作业等场所安全状况;各类机械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二)冶金企业:防高温、防汛、防异常天气措施的制定、落实和应急演练;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输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中毒窒息和防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潮湿季节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潮湿物体接触发生喷溅和爆炸的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预防冶炼炉爆炸喷溅、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和改进;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及进行整改。
(三)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消防通道设立情况;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特种设备的定检情况;高温天气防火灾、防触电、防雷击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大型户外广告设施防坍塌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室外安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防火灾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四)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生产一线职工与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周边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四、活动时间及安排
集中整治时间:2011年5月23日至9月31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23日—6月5日)
各地、各《**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实施方案》安监局 2011-07-31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落实专人,召开专门会议,层层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6日—7月20日)
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开展自查,每一项检查都要做好记录,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7月10日前,各企业要将自查情况分别上报所在地安办和县安监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9月14日)
各地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要建立重大隐患报告销案制度,各地对企业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台帐,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直至重大隐患消除为止;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制定行之有效的监控措施,并定期进行督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5日—9月31日)
各地、各有关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整治百日大会战活动结束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好的经验要及时推广,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原则,针对夏季暑期长、气温高、事故多发的特点,部署安排好下一阶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领导。各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力支持,保证人、财、物落实到位,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在整治工作中要把握组织检查、查处隐患、监督整改三个关键环节,确保“百日大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各有关企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具体活动方案,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2012〕14号)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打非治违”行动,从即日起到2012年9月底结束。
三、重点范围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在全委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农机和渔业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四、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6、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9、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方法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到2012年6月15日)。
委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并于6月15日以前将本单位“打非治违”实施方案报送农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6月16日-2012年7月31日)。
有关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通力协作,紧密配合,采取联合执法,实施集中整治。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农委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委属有关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9月1日-2012年9月30日)
委属各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农委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便汇总,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农委已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为副组长,其余领导班子同志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牵头负责,统一组织领导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积极与有关单位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