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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职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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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职报告

第1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一、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服从安排不断提高。

1.坚决服从领导安排。热爱公司。

只要工作需要,不论是外出出差,还是周末加班,都是听从命令,迅速行动,从不嘀咕抱怨。承蒙领导信任,十分荣幸地加入集团公司这个温暖集体的行列。我认为,做好工作的前提就是要热爱公司,为身为公司的一员而骄傲自豪。既为公司一员,就要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规定,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作为一名文书,是服务于公司的,工作中我坚决执行领导的安排,从不对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扯皮,应付了事。

2.提高思想素质修养。强化素质。

一个人的思想能够决定他到底能走多远。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始终坚持“先做人,后做事”的原则。在公司,我坚持以集体利益为重,遵章守纪、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坚持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到事不做,不该拿的东西不拿。平时,我做到了爱护公司的良好环境和尽量节约公司资源,我会捡起地上的每一张纸片与烟头,并做到人走灯灭水停,及时开关电脑,合理利用纸张等,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这也是为人之本。学习力对每个人的一生都很重要。工作中,我能以正确的态度看待领导和同事的批评指导,虚心接受他们对我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只有认清自己的差距和找出不足之处,努力克服,才能更好地不断进步和完善自己。公司的培养以及领导、同事的关爱让我有了长足的进步,感激不尽。

3.迅速进入工作角色。修炼内功。

初来公司,新的工作环境,新的行业和岗位,一切都是新的,为了做好工作前的知识储备工作,在刚来公司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每天上班我都是面对着电脑学习资料,了解公司的体制、概况,一句一句研读公司的各类资料,尤其是有关文公的资料等,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去积极的询问,很快就进入了工作的角色。工作中,我尤其注重了对上级文件的研读和研究,尽力吃透文件精神以及现阶段的一些新思想新表述新提法,这样,在工作中我便很快的找到了工作的思路、语言的表述、写作的方向等。我还坚持长期阅读系统内门户网站的大量资料以及《国家电网报》、《河南电力报》、《河南电业》等报刊杂志,汲取其中的营养。工作之余,我还自费购买了《办公文书写作大全》、《现代礼仪学》等书籍,不断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学习,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操练,现已掌握了办公室待人接物的一些礼仪常识,熟悉了各类文书的审核流程,基本掌握了各类文书的写作风格以及写作要领,基本能独立完成的日常的各项工作。

第2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 独立董事; 履职评价; 履职行为; 履职效果; 沃尔评分法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是独立董事产生最直接的动因。监管机构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初衷是形成有效制衡力量,限制控制性股东权力,进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然而,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实施十余年来,大量事实和理论研究证明,独立董事并未发挥预期的作用。该怎样破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困局,本文试图从独立董事履职评价角度寻找突破。

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必要性

证监会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指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意见》中还明确提出了独立董事在拥有普通董事的职权之外还拥有一些特别职权以保障其作用的发挥。上市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也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态度等方面对独立董事提出要求。但是,问题在于,如何确保独立董事尽心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呢?他为什么要花那么多时间对公司进行调查?为什么要代表全体股东或者一部分股东谋取利益?公司的发展与他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不是靠独立董事的社会声誉来保证就能得到解决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问题的解决决定了独立董事制度作用的发挥。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发展,委托关系普遍存在于上市公司当中。根据经典的委托理论,只要存在委托关系,即委托人与人之间信息分布不对称和目标不一致,就需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而对人的业绩评价是设计激励约束机制的一个基础环节。“业绩评价标准不仅影响到激励机制的构建,而且影响到激励机制所带来的后果,影响资源配置”(支晓强,2000)。作为公司人的独立董事,受全体股东的委托履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责任,责任的履行如果脱离了考评约束,独立董事也只能成为看上去很美的“花瓶董事”而失去本身存在的价值。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现状

独立董事制度是一种发端于西方成熟资本市场的制度创新,西方市场目前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估按照评估主体划分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来自公司内部的考评,由公司按照一定标准制定评估指标,对董事会包括每个董事和独立董事业绩进行评价。但是事实上,这种考评并未真正全面实施并发挥效力。Neal(1995)调查美国32个行业36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长发现,公司对董事的业绩评估非常不正式,不少公司事实上“根本没有”对董事业绩进行评估。另一种是来自社会独立机构的评估。如美国标准普尔评价系统对外部董事的职能和独立性的评价;欧洲戴米诺的评价系统对独立董事的评价;亚洲里昂证券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对董事会行为的评价等。

国内的董事会评价还处于起步阶段,对独立董事的评价尚未引起上市公司的重视。2006年,中国网通制定了《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绩效评估办法》,并实施了董事年度绩效评估,从履职情况、参与董事会工作程度、客观公正性、团队合作及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方面采用董事互评方式对董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欠佳三个等级。但是评估指标概念模糊,等级之间界限欠清晰,评估缺少客观性,导致最终评估结果粗略,价值不高。目前上市公司定期公布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这是一种自我评价方式,但自我评价缺少客观公正性,从述职报告内容上看,评价项目并不完整。

从社会评价来看,2004年北京连城国际研究咨询集团和《董事会》杂志联合推出了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综合价值排名体系,体系中包括了对独立董事制度的考核。谢永珍(2003)和李斌、张耀南(2004)从独立董事的规模、独立性、职权行使和激励机制等几个方面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了评价。上述评价大都是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运行整体情况的评价,侧重于对制度设计上的考量,并不涉及对独立董事个人履职情况的考评。

上述现状表明,当前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研究和实践还相当薄弱,急需理论探索和实践检验。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解析

(一)基于委托理论的分析

在现代股份制公司中,股东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三者之间存在着两层委托关系,其一存在于股东与董事之间,其二存在于董事与经理之间。就股东与董事之间委托关系的本质而言,董事作为股东的人,应当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设置极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突出,一些大股东通过操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另外,国有股权主体虚置和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导致作为人的经理层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在公司战略决策中充分体现自身利益,甚至内部各方面联手谋取各自的利益,从而架空股东的控制和监督,使股东的权益受到侵害。这种内部人控制现象不仅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甚至大股东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护。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角色定位

传统的认识是,独立董事应该至少具备以下三种角色定位:其一,降低执行董事和管理层合谋的可能性,并作为专职的调停人和监督人有效地降低管理层对剩余要求人权益的侵害,从而解决企业中存在的最基本的问题,这就是监督者角色;其二,独立董事利用自身丰富的商业经验与专业知识,帮助企业经理层解决经营上的难题,构建重要的商业战略,这就是战略指导者角色;其三,独立董事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充当资源提供者角色。

但是,因为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除报酬之外的其他利益关系,所以既要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又要寄希望于独立董事充当战略指导者和资源提供者角色,让独立董事为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出谋划策甚至贡献力量,这两者本身就存在矛盾。从这个角度而言,独立董事的角色定位应该强化监督者角色而弱化战略指导者和资源提供者角色。

(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主要是监督者的独立董事,其职责应该有三个方面:第一,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基于上述委托理论的分析,独立董事应该成为中小股东的人,在董事会结构中体现中小股东的立场,制约大股东、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抵制内部人控制。独立董事超脱于公司利益之外的独立性使我们有理由相信其能够比其他董事更好地承担起判断公司事务、抵制内部人控制这一任务。第三,提高公司决策质量。审查控股股东关联交易,就公司战略、人员任免聘用、管理层的业绩发表意见,以避免错误决策,并在公司经营异常或违规时进行信息披露等。

四、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指标设计

基于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的分析,本着逻辑性、现实性、可操作性的原则,本文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设计了包括个人情况、履职行为、履职效果、社会评价在内的四大类指标,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

(一)个人情况指标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保障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根本,是独立董事制度的核心和灵魂;独立董事的个人品质是影响其职责履行的主观因素;独立董事本身具备的专业能力是其履行职责的客观条件。因此,评价独立董事个人情况的指标包括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个人品质和任职能力三个方向。

(二)履职行为指标

履职行为是独立董事监督企业经营管理的手段,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方式体现。独立董事通过在专业委员会任职、参加董事会会议,对关联交易、借款担保、大额资金往来、重大投资、利润分配、企业并购等事项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来体现自身存在的价值。因此,评价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的指标包括独立董事的职权行使和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两个方向。

(三)履职效果指标

独立董事的履职效果直观地体现在公司的财务数据中。独立董事通过执行其监督职责,引导公司采取正确的战略、执行科学完善的内部业务流程,从而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因此,评价独立董事履职效果的指标以财务指标为主,主要有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股东利益维护情况、财务报告质量三个方向。

(四)社会评价指标

独立董事是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人,作为股东的“耳目”履行监督者角色,这要求股东对独立董事进行考评。同时,独立董事还提供战略指导和服务,势必要求企业管理层对独立董事进行考评。因此,社会评价指标主要有股东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满意程度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满意程度两个方向。

以上四大类指标十个评价方向的具体指标选择如表1所示。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评价体系构建

在运用上述指标对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时,可以按照总分为100分进行评分,根据对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影响程度、反映程度以及指标的公信度对各指标赋予分值。评分时,对定性指标,以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划分等级(审计意见类型根据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划分等级),并赋予每个等级相应的分值,如100、80、60、40,根据每个定性指标实际得分乘以各指标分值所占总分值比重,换算出各指标实际得分。对于定量指标,借鉴沃尔评分法的思想,与行业比率进行对比换算,计算标准评分和调整分,得到相应指标实际得分。最后将所有定性和定量指标得分汇总,得到对独立董事履职评价的最终评分。以某上市公司为例,对某独立董事进行履职评价如表2所示。

从四类指标的重要性来讲,独立董事履职行为是发挥作用的根本途径,而履职行为会带来良好的履职效果期望,但由于履职效果指标还受其他多种因素影响,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履职行为应该比履职效果赋予更多的标准评分。社会评价有其存在的意义,但评价主体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出于自利的选择,有可能作出并不准确的判断,所以赋予分值相对较低。而独立董事个人情况是履职的基础,受证监会约束和上市公司选择,主观性并不强,不能赋予重要的评分权重。依据这一排序,表2对四类指标分别赋予40、25、20、15的分值。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定性指标的每一个评价等级要有严格清晰的划分标准,社会评价部分应该通过具有一定统计意义的调研得出等级,力求形成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结论。对定量指标而言,各指标的“标准评分”和“标准比率”的确定必须以行业平均数为基础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和修正,行业最优和最高评分也应该及时根据情况调整,才能取得较为理想的评价效果。

从评价主体来看,无论是现行的自评方式,还是由股东或董事会中的薪酬委员负责考评,都很难保证评价的独立客观性,导致考评的实际权力仍掌握在大股东或“内部人”手中。只有保证独立性,评价结果才具有实际意义并发挥约束作用。所以,可以参考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估公司等行业中介评价机构的设置办法,成立类似的独立董事中介评价体系,承担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并出具独立董事履职评价报告,提供给上市公司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以此激励和约束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斌,张耀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数设置[J].世界经济,2004(10):66-72.

第3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三保一弘扬”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树立“为发展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履职”思想观念,坚持创新服务方式、工作理念、履职载体、自身建设,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坚持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县委中心就是人大工作的重点,政务大事就是人大监督的要点,群众利益就是人大关注的焦点的工作理念,按照“谋事贴近中心、选题关注民生、监督体现和谐、履职依靠代表”的工作要求,找准人大工作和服务大局的结合点,依法履行职能。通过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视察、专项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财政预算执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及“三农”工作等方面的监督;积极参与并服务经济建设,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参与一个或多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建招商引资小分队,常年开展招商、服务客商企业;为应对金融危机,组织代表深入企业调研,收集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16条,支持并督促县政府协促金融部门增加信贷资金,推动科学发展。针对城镇居民日常生活关注的水、电、气等物价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进行视察调研,督促将罐装液化气价格每瓶103元降到市场价73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实惠。据不完全统计,省、市、县及乡镇人大代表领办或创办产业200多项,项目投资近亿元,营造了代表主动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创新工作理念,增强监督实效。按照“谋事贴近中心、选题关注民生、监督体现和谐、履职依靠代表”的工作思路,推动县委、县政府关于“工业强县、生态立县、和谐兴县”三大战略的贯彻落实。继续组织开展环保行活动,组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加大人居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力度,加快生态建设;听取社会保险工作情况报告,跟踪督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许可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就完善我县低保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对县公安局为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工作情况调研并视察全县公安技防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县“三城”创建工作、县生态工业园建设工作调研,提出要进一步对照考核指标做好省级文明县城各项迎检工作,研究制定生态园区科学目标规划,并严格落实执行的建议意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调研视察,对人大常委会关于县政府应对金融危机开展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整改落实进行跟踪问效;进一步改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和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项调研的方式,探索实行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评议(满意度测评)制度和定期督办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制度,建立审议意见的督办台帐,督促“一府两院”建立健全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工作制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创新履职载体,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完善代表活动机制,规范和创新代表活动形式,密切县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进一步促进代表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以纵深推进代表“履职绩效”主题活动为抓手,认真开展“代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政、议政渠道。不断创新代表履职载体,健全履职服务网络,拓宽代表履职渠道,丰富小组活动内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代表意见、建议工作台帐,完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督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机制,为代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筹建县人大信息网,开通反映民意的“直通快车”,推行代表与选民之间“结对子”。先后有铜鼓县、上高县、修水县、江苏省阜宁县代表团等人大到我县学习考察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服务代表网络建设。据统计,2009年共收集应对金融危机建议16条,支持政府协促金融部门增加信贷资金1.4亿元,反映社情民意56条,为民办实事34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件,接待来访群众45人(次),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20起,有效消除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四、坚持创新自身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原则,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需求,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先后制订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各工委(办)联系乡镇(场)人大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与办理质量的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程序的规定》等制度,做到以规制行,照章办事,依法履职。以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崇尚“简单工作”、“简单生活”、“简单做人”,机关各项工作力求做到“精、实、新”。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的“五型”机关活动,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执行力、创造力和操作力,自觉克服“船到码头车到站”、“得过且过”、“无所作为”的消极思想,不断更新观念,推动人大工作上新台阶。

第4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第13号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各企业可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第5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关键词:央行 文化管理 战略选择

央行文化建设是一项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央行文化建设的可行路径,确保央行文化建设有序推进。

1.科学定位,构建央行文化目标体系

最终目标:围绕央行宏观调控和社会服务职能,培育央行文化,提升文化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央行的文化引擎,激发员工干事创业潜能,助推各级行高效履职,科学发展。

中介目标:紧扣央行履职实践,弘扬央行精神,培育央行核心价值观,发挥央行文化凝心、聚力、塑形、铸魂作用,构建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三位一体”的文化体系,以员工文化认同和团队执行力建设为根本,提高各级行文化“软实力”。

操作目标:创新央行文化载体,开展文化践行活动,营造文化建设氛围,不断满足员工思想文化需求,以提高员工人文修养和自我管理素质为根本,激励和引导员工岗位建功,提升各级行履职效能,加快文化管理成果转化。

2.循序渐进,力促央行精神理念内化于心

2.1总结提炼央行核心价值理念,为央行发展注入文化基因

央行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紧密结合各级行发展战略、履职目标、文化传统,在系统思考和文化反省的基础上,研究确立核心价值理念,丰富精神文化内涵,构建个性鲜明的央行文化体系,用核心价值理念统领央行文化建设活动,为央行发展注入文化基因,引领各级行在文化管理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2.2组织开展央行文化践行活动,提升全员文化认同和自觉

央行文化建设的基本任务就是围绕央行核心价值理念,组织开展央行文化践行活动,力促央行文化内化于心,融入工作实践,落地生根。开展央行文化践行活动,应当统筹规划,抓好宣传教育和氛围同化两个着力点,有序推进,务求实效。要制定央行文化践行规划,明确不同时期央行文化践行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和方式方法,做到思路明晰,有的放矢,促进央行文化理念内化于心,真正融入员工的思想行为之中。要健全央行文化舆论宣传网络,采取动员会、推进会、座谈会、专家论坛、理论研讨、知识竞赛、经验交流、巡回报告、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利用报刊、板报、内联网、宣传栏、文化园地等丰富载体,积极营造全员参与的文化氛围。

2.3紧密结合央行履职实践,推动央行文化理念融合内化

央行文化建设的艰巨任务就是以滴水穿石之功,牢牢把握思想引导、理念融合、习惯养成等中心环节,促进文化理念与工作实践的内化融合,不断提高员工的文化素养和各级行履职水平。要切实加强思想引导,教育员工把握央行文化的内涵和作用,明晰央行文化建设的目标和路径,自觉参与央行文化建设活动,通过提升文化修养,增强践行文化理念、加快自我发展的精神动力,形成全与参与的文化建设热潮。要全面促进理念融合,把央行精神、核心价值观与部门工作理念、专业工作标准、员工励志格言系统化、条理化,找准各种理念在员工履职实践中的契合点,注重满足员工高层次的思想文化需求,激励员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进步,在履职实践中提升文化认知度和践行自觉性。要把思想行为习惯养成作为央行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等履职实践中培育员工为国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在日常金融服务等履职实践中培育员工严谨规范的社会服务意识,用先进文化引领行风建设,提升员工文化修养和文明素养。

3.因势利导,力促央行文化理念固化于制

3.1从提升各级领导者的文化素养做起,提高决策层的文化建设推动力

一是加强学习建设,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建立团队学习的共同愿景,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论坛交流、述学报告等学习制度,把文化管理理论纳入学习范畴和考核要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化认知水平和践行自觉性。

二是坚持履职唯效,加强目标管理和制度约束,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问责和目标考核机制,激发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干部选用与考核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文化管理水平。

三是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优化干部测评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测试、履职情况民主测评等制度,把领导干部的文化素养、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置于广大员工的民主监督范畴,激励和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修养,发挥表率作用,增强文化魅力。

3.2突出以人为理念在制度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决策目标的执行力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把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关心员工成长成才、促进员工自由与全面的发展,作为制度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发员工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自动自发精神,提升内控制度和决策目标的执行力。

二是坚持民主管理,不断拓展民主管理渠道,让员工参与制度建设,实现从被约束对象到制度建设参与者的角色转化,激发员工的自律自省意识和主人翁精神,提升制度文化的认知程度和管理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把制度硬约束与文化软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摒弃教条式的刚性管理手段,代之以尊重、宽容、激励、帮助等人性化的管理手段,弱化员工对僵化制度的抵触情绪,借助文化认同建立心理契约,提升制度文化的亲和力和执行力。

3.3突出人力资源管理在制度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提升制度文化的调控监督作用

一是坚持“赛马不相马”的用人导向,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称评聘制度,凭工作实绩和学识水平选拔优秀人才,激励员工通过干事创业争取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在各级行形成比、学、赶、超的竞争机制,加快“五型”队伍建设步伐。

二是树立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理念,为员工理论学习、专业研修、调查研究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优越的制度环境,着力抓好青年业务骨干的思想文化修养和业务操作技能培训,扎实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使员工的整体素质能够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用制度文化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提升各级行履职水平。

三是加快制度、机制创新,围绕央行核心价值观等精神文化理念,结合各级行、司局、处室、班组履职要求,为员工个人价值实现、和谐央行建设提升优越的制度平台,着力培育勇于创新、高效履职、严谨规范的团队精神,把人才队伍建设、履职能力提升的经验成果制度化,完善自动自发、有效执行、人尽其才的制度文化。

4.持续优化,力促央行文化成果外彰于形

加强行容行貌建设,规范文化标识系统,营造昂扬向上的文化环境和浓郁的文化氛围。工作环境对员工的心智模式和精神状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是文化理念传播、认同、内化的有效载体。因此,各级行在央行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环境育人的理念,抓好行容行貌建设,建立和完善办公楼院、对外服务窗口的文化标识系统,推行文明用语等文明规范,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让员工时时处处感知先进文化的影响,不断激发员工的文化自省自律意识,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从先进典型的公信力和先进性抓起,推评文化建设标兵,展现先进人物和优秀团队的精神风貌。各级行在央行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公信力和先进性并重的原则,挖掘和培育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展现广大员工和优秀团队的精神风貌,发挥好文化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以精神文化为统领,制度文化为保障,物质文化为实证的央行文化运行机制。需要强调的是,基层央行在物质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强化优质服务理念,落实“一站式”综合服务、“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为金融机构、财税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支付清算、国库、发行、征信、统计、外汇等金融服务,推评不同层面的“服务明星”,展现央行为国为民、服务社会的文化品格。

从文化管理的示范性和实效性抓起,提炼文化管理案例,宣传推介央行文化建设成果。文化案例是央行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借助文化案例能够生动形象地诠释和展现文化建设成果。在央行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从文化管理的示范性和实效性入手,深入挖掘文化标兵真实可信、足资借鉴的文化特质,总结编选央行文化案例,通过《年报》、《文化手册》、《文化案例选编》等载体,宣传推广文化标兵的先进理念和工作实绩,彰显以文化促管理的突出成效,引领广大员工通过剖析文化案例,形成更高层次的文化认同和文化自觉,推动央行文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1]孟凡驰.6点共识和9条结论[J],中外企业文化,2008(11).

第6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摘 要】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年报的撰写过程中,分析了质量年报的普遍问题,同时利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开展量化分析,站在学生、家长、公众的视角行文,为高职质量年报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高职;质量年报;人才培养

近年来,走进大众化之门的中国高等教育在生源递减的环境下,发展重点逐步从规模扩张转为内涵提升。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要求:“各地和各高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测体系”,教育部明确从2011年起,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报报送制度制度,并通过互联网和其他平台向社会。

一、高职质量年报的问题分析

(一)侧重保障因素的描述,对培养结果缺乏科学的明确的定量监控指标

对于人才培养质量的界定,全国两百余所示范(骨干)校和一千余所高职院校无法达成明确的共识。正因对人才培养质量衡量标准的多样标准,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年报中涉及的指标(例如专业对口率、就业率、创业率、“双师”教师比例)统计方法不同,全国各高职院校间很难开展横向比较。对于不同口径收集而来的数据,高职院校之间很难形成参照系,纯粹的数字并不能客观反映高职院校的办学情况。

(二)侧重做法和经验的描述,对实施效果缺少科学的量化分析

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质量年报撰写过程中需要改变仅站在办学放的单一立场,从质量年报本身的行文来看,也要改变撰写行政总结报告的行文方式,用夹叙夹议的思辨方法是支撑不起质量年报的科学评估的。此外,高职院校在工作计划和目标时,也要有可量化的目标才行,而不能只有定性式的描述。作为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年报,理想的目标是实现全面、客观的,且其中应包含高职院校在办学中存在的客观不足及问题。然而在已公开的年报中鲜有这些信息。有的报告甚至根本没有提到不足之处。

二、基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高职质量年报提升策略

(一)数据来源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为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质量评估机制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报中的报告数据来源以高职人才培养数据为主,且明确统计时段。同时在报告中的每个数据来源注明出处与定义,若是第三方数据,则说明第三方机构的性质和数据收集时间等相关内容,尽量将数据接近高职院校办学质量。同时,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和完善学校、行业、企业(以学校“校企共同体”合作企业为主)、研究机构及其他相关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估机制,除了重点将将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率、创业率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外,学校尤其关注学生“w面就业”的情况,量化指标有企业满意度、毕业生收入情况等数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确信人才培养质量是可以被定义、和量化的,同时认为量化的结果能用于改善高职院校对学生成长的影响力。

(二)以学生、家长、公众的视角开展量化分析,关注热点问题

教育部要求,高职人才培养质量年报要求从学生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成效、政府履职、服务社会、问题与展望五个方面展开。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组织撰写质量年报的过程中,从学生、家长、公众的视角开展行文。在学生发展章节,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客观采集,并引用媒体关于我校就业的相关报道,向社会公众展现我校人才培养中就业率的直观情况。以2016年质量年报为例,学校摘录了国务院关于我校“八个岗位抢一个毕业生”的报道,让社会大众更加直观具象。同时,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特别关注学生体面工作的数据,以2016年为例,学校从就业竞争力、就业创业情况、月收入、就业分布等维度摘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撰写质量年报的同时,反思学校育人工作的优劣,用于指导往后的育人工作。例如,从就业地域分布的维度看,可以审视我校“立足开发区,服务杭州市”的办学定位。学生发展的第二个方面是分析学校在育人工作的具体做法,标题为“学生活动融入专业发展”。以2016年人才培养质量年报为例,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列举了学生文化活动结合专业教学实际、社会实践立足学生职业素养锻炼、创新创业竞赛融合产业发展需求三类,学生、家长、公众可以直观了解系统了解学生发展过程中学校的具体做法。

在教育教学改革与成效的构架和撰写过程中,学校列举了“校企共同体:拓展校企合作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发展”“课堂教育教学创新:强化学做合一,提升职业素养”“实习实训开放:直面社会责任,反哺社会教育”“创业教育:创业带动学业 提升就业能力”四个角度,同时在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的时候,每个区块从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上提取具体数据,客观反映学校办学举措取得的量化效果。除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以外,学校在质量年报中体现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工作的具体贡献与评价。

在政府履职方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从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及政府关注学校发展和营造的氛围角度,让学生、家长、公众直观感受政府履职和对学校的支持,同时,学校主动公布财政投入的开支流向,用于专业教学的比例,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选修比例,学生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等信息。

服务社会方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介绍学校反哺基础教育的特色做法,社会培训的情况、公共实训基地的运行情况,中西部地区院校支援情况和为企业提供智力支持等情况。在问题与展望中,学校结合人才培养状态数据的量化分析,提出专业的社会服务能力、管理工作及文化建设成果等方面提供提升的具体方案。

三、结语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年报的本质是高职院校对教育教学过程的自评,对促进院校信息公开、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内部监控体系有很大的意义。质量年报要利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开展量化分析,站在学生、家长、公众的视角行文才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上海市教育研究院,麦可思研究院.2016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6.

第7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好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环境大优化三件大事,打好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企业改制四个硬仗,建设实力、生态、文化、和谐新*”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实行部门履职承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乡镇机关、县直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约束干部,用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良性机制,从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承诺单位

乡(镇)机关、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及条管部门。

三、承诺内容

各承诺单位都要根据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级对口部门下达给各自单位的工作任务、指标,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打胜四个硬仗、加快六大建设、办好十件实事”的奋斗目标,提出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的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既要从全县大局出发,突出全县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又要切合各自部门、单位的实际,体现部门、单位的特点;既要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又要围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既要有宏伟目标,又要具体实在、便于操作,每项承诺都要落实到具体事项,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完成期限。

四、承诺方式:

承诺方式分两种:

(1)书面承诺

(2)会议承诺

五、承诺程序

(1)部门提诺。年初,各承诺单位要按照“承诺内容”要求,在认真调研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承诺事项,报县分管领导审查,做到上下结合,有机统一。各承诺单位的履职承诺事项确定后由承诺人、县级分管领导签字,上报县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

(2)组织审诺。县承诺工作领导组要对承诺单位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提出的承诺目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对随意应付、搞形式,或不负责任、说大话的予以纠正。经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的承诺事项,形成统一格式的《承诺书》,并一式四份,承诺人、承诺单位、分管领导、领导组各一份。

(3)公开承诺。所有承诺单位都要进行书面承诺,同时县委将召开全县履职承诺大会,乡镇机关、政府组成部门以及部分条管单位和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

(4)扎实督诺。县履职承诺工作领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承诺单位所作的承诺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以进一步督促各承诺单位加强承诺事项的落实。

(5)认真践诺。承诺单位要按照各自作出的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县委在年底召开承诺兑现会议,承诺单位负责人要向县委、政府报告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6)奖惩兑诺。年底,县履职承诺工作领导组要严格按照《履职承诺考核办法》对承诺单位进行分类考核,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选择部分承诺单位,进行大会或电视兑诺。对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间、完成质量、整体效果作出客观评价。对承诺事项完成好、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予以表彰;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差,或不能完成承诺事项的承诺单位要责令其限期完成,并予以谈话诫勉。县委要把承诺兑现情况作为考核班子、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8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一、主要工作

1、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3份;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下发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0份;约谈检测单位负责人1次。

2、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3个项目。监督地基与基础验收行为2次,主体验收行为5次,竣工验收行为6次(部分项目为分站成立前完工的项目)。

3、全区在建项目的质量监督相关信息都能及时录入省监管信息平台。

4、对管理区内在建项目巡查次数40次,保证每周对区内各在建项目巡查一次。

5、开展专项治理行动3次,其中包括:脚手架、支模架的专项治理,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治理;混凝土试块留的专项治理。

6、6月7日组织全区内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观摩学习沅江隧道项目及其他两个标准化工地。

7、参与省质安总站组织的培训两次,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两次。

8、3月13日在全区内召开召开了二维码见证取样的培训。

9、5月31日组织全区内在建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观摩学习沅江隧道项目及其他两个标准化工地。

10、于7月26日召开了《加强桃花源管理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宣贯会》。

二、取得的主要成绩

1、质量监督制度创新

我站印发了《关于桃花源管理区建设工程唯一性标识见证取样工作开展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检测样品二维码标识(实施检测微信公众号,试块、试件通过植入二维码或二维码封样,取样、见证操作时,通过取样地点 GPS定位、拍摄操作人员照片和试件照片,确保试件的真实性)。并邀请湖南建科研有限公司的讲师为全区在建项目相关人员集中进行二维码使用的培训。

2、深化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加强对各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情况的检查,要求项目负责人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均应签名并加盖执业章,严厉查处代签现象。

加大了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严格质量检查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

(3)组织培训观摩,助推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上水平提升。

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我站于5月31日组织管理区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相关人员赴常德市参加沅江隧道、德成水岸及北部新城实验学校三个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及盾构机械施工学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9篇:企业履职报告范文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一)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约谈和点评等制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通报制度

1.预警通报制度。是指县政府安委会为有效遏制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对达到预警通报情形之一的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通报,督促其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2.预警通报情形。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预警通报制度,预警通报由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直接审定实施。

(1)辖区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2人的,或监管领域内发生除道路交通外其它生产安全事故3—5人重伤的;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

(3)未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被市级以上督查组发现并通报的;

(4)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挂牌督办,或已挂牌督办但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屡次未监督整改到位的;

(6)县安委会办公室认为需要预警通报的其它情形。

3.预警通报责任。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通报纳入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年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凡受到安全生产预警通报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期限到期后5日内,应由乡(镇、街道)或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发向县政府安办书面报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逾期未报、未改或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县政府安委会将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四)健全完善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

1.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按照上级关于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文件规定执行,县安委会办公室承担事故挂牌督办事项的综合工作。县安委办应根据上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要求,将工作责任分解下达到事故发生属地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事故发生属地单位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安委办的要求,按时办结有关督办事项,并向县安委办反馈。

2.挂牌督办责任落实。承担挂牌督办具体事项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挂牌督办事项工作不落实、责任追究不到位、无故拖延、敷衍塞责,由县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对在办理挂牌督办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优评先列入安全生产否决对象。

(五)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1.约谈制度。是指县政府或县政府安委会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及时排除、治理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任务,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的制度。

2.约谈组织。成立县安全生产约谈领导小组,约谈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及县监察局、安监局主要领导组成。约谈对象由县政府安委会发出约谈通知,约谈会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主持。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由县政府县长约谈或委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约谈;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由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长或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约谈。

3.约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由县政府安委会启动约谈制度:

(1)组织领导不力,未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安全生产重大专项工作任务的;

(2)对所辖地区、所管行业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打击不力,情节严重的;

(3)被上级部门预警通报或挂牌督办的安全事故,逾期未报、未改或未按时限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的;

(4)发生1起死亡1人安全责任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

(5)隐瞒事故、事故查处不力或事故处理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达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

(7)不认真对待、不依法依规及时组织调查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县政府认为有必要约谈的。

4.责任追究。被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谈要求的被约谈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安委会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资格。因约谈事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上限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被约谈对象责任,并取消所在乡(镇、街道)或县直有关部门当年评优评先安全生产资格。

(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

1.履职报告对象:各乡(镇、街道)、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

2.履职报告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安全生产重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政策和工作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队伍建设等情况。

(2)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和落实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责任情况,建立情况通报、事故查处、督查督办、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制度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与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重大专项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监管执法、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5)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3.履职报告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县直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次年的1月6日前书面向县人民政府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并抄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逾期未书面报告的,按考评奖惩规定予以扣分;经督促仍未按时限书面报告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资格。县政府安委会将履职报告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一)完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1.“一票否决”情形。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由县安监局提出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安委会审核,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1)年度辖区内发生2起死亡1人的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或发生3起死亡1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每月由县交巡警大队提供数据及初步意见报县政府安委会核实后实施);

(2)在工作中,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不及时协调解决,导致发生致人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3)瞒报、谎报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

(4)县政府认为需要一票否决的其它情形。

2.“一票否决”责任。被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表彰评选奖励资格。

(二)完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奖惩办法。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成立综合考评组,按乡(镇、街道)、县直单列类部门、重点企业三个系列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