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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是法制办成立*****周年,此时我们召开全办20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更有纪念意义。昨天下午,各处处长分别对本处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工作提出思路。吴主任代表办党总支就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同时下发了《法制办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实施意见》(讨论稿)。今天又组织了讨论,大家对我办的机关建设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我感到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对下半年的工作开展,将起到促进作用。下面我在各处总结的基础上,简要回顾一下上半年全办的主要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下半年工作,圆满完成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提几点意见。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和主要特点
上半年,全办各项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化”目标、“环境年”建设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所确立的工作任务,认真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一)以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为重点,认真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
上半年,开展贯彻实施行政许可的各项资准备工作是全办的工作重点,在具体工作中全办各处密切配合,各司其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一是健全组织,为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提供组织保障。经请示市政府,及时成立了沈阳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及时下发文件,指导全市开展工作。为有效指导全市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我办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并及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三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为做好清理工作,我们起草下发了《沈阳市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实施方案》,组织了行政许可清理工作专题讲座,市委、市人大负责清理工作的同志,各区、县(市)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150余人参加了培训。聘请了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司胡志杰博士做行政许可法专题报告,我办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势,具体布置了行政许可规定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办采取下基层现场指导、召开清理工作调度会等多种方式,确保清理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这次清理工作,我办对现行有效的50件法规、252件政府规章、934件规范性文件和154件其他政策措施以及对全市688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608个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的1693个许可项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废止地方性法规4件、修改地方性法规18件,保留28件;废止政府规章98件、修改51件、继续保留103件;废止规范性文件593件、保留规范性文件341件;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449个(行政机关366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83个),撤销159个单位不具有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经审核拟确认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94项。对确定废止的98件政府规章,已在沈阳日报上登报公布。四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和具体从事行政许可人员的培训工作。为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我们通过沈阳电视台专题报道、沈阳电台专题讲座、市内各大报纸报道等多种方式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并于7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在宣传日活动期间,我办组织协调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悬挂行政许可法标语500余幅、设置宣传点183个、发放各类宣传品16万份,解答群众咨询2.5万多人次。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编辑印发了四期简报。共举办了三期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全市1155名具体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对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市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省政府检查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许卫国副省检查我市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时,对我们的工作均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二)按照“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活动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开展各项工作
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下发的“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等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们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处室,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1、立法任务完成过半,保障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年初我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了立法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做好审办工作,先后审办了《沈阳市燃气管理条例》、《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了《沈阳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沈阳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委托若干规定》、《沈阳市浑河城区段及环城水系水污染防治办法》、《沈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沈阳市土地储备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沈阳市从业人员养老保险规定>第八条的决定》等7件政府规章;实施了《沈阳市取缔露天烧烤及沿街摆卖行为的通告》、《沈阳市关于治理在河道内非法取土、采砂行为的通告》、《沈阳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改装的通告》、《沈阳市关于禁止抛撒纸钱和烧纸的通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出租(借)房屋的通告》等8件政府通告;审查备案《沈阳市被差遣居民购买政府补贴住房办法》、《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31件规范性文件。
在立法工作中,为提高立法质量,我办坚持实行开门立法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的公众参预度。上半年,在审办《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过程中,我办将该规章草案在《沈阳日报》上登报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群众信函150余件、电话2400余人次,对其中的合理化建议予以采纳。
2、监督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明显。一是集中开展以清理各种收费、罚款和年检事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乱收费、乱检查、乱罚款的问题,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我办制定下发了《关于清理罚款、年检等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清理范围和工作目标、清理步骤和方法。通过开展自查和检查活动,初步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并形成了《关于清理检查罚款、年检等事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市政府。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执法证件年检和发放工作。上半年,我办对市知识产权局等43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核确认,了2期行政执法机构公告。共审验合格行政执法证件7120个,办理行政执法证件865个。三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上半年,全办共接待相对人的投诉和电话咨询2600余人次,受理投诉案件7件,通过采取转办、直查、解答等方式,使每件群众投诉都得到了及时的答复和解决。
3、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比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政府法律参谋助手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件,受理7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0%。审结5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77.8%。其中,决定维持的5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92.9%;终止3件,占审结案件总数5.4%;撤销1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8%。代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终止审理。代市政府处理应诉案件9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1.1%。为市政府出具法律意见书8件。为加强对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上半年,我办分别召开了区、县(市)和市政府主要执法部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座谈会,广泛交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好的做法和工作经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培训工作按照计划实施,工作程序逐步规范。上半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除完成具体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外,先后举办了三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284人。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工作中,全办各处密切配合,充分体现了我办的团队精神,确保了培训质量。
5、综合工作有效开展,为全办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上半年,综合处在人员少、任务繁重、领导要求高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工作,除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外,紧紧围绕全办中心工作开展工作,综合职能和中枢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三)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
4月21日国务院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简称《纲要》)和贯彻通知,对如何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并提出了十年内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目标。对此,我办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部门,身感责任重大,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及时代政府起草了《沈阳市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并于5月12日至13日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座谈会,研究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方案。各区、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法制科长,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制处长参加了座谈。6月18日,我办抓住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的有力时机,下发《沈阳市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下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纲要》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上半年,全办各项工作按照年初提出的一个目标、两个切入点、三项保证、四个实现和五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下半年,全办同志对面临工作的艰巨性也要有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随着《行政许可法》的施行和贯彻实施《纲要》工作的全面展开,各项工作任务将更加繁重,对我们的工作要求也将越来越高,为适应新工作需要,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我感到下半年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为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提供保障
行政许可法和《纲要》的颁布实施,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说既是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考验。能否抓住这一历史机遇,适应新形势的工作需要,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关键在于我们自身。因此,全面加强机关建设是当务之急。应该说我办的机关建设,自办领导班子提出“严谨、和谐、创新、敬业”的团队精神后,有了长足的进步,人心思进,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但与新的工作任务要求相比,我感到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为此,在这次半年总结会上,我们推出我办的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实施意见,并广泛征求了大家的意见,目的就在于全面加强我办的机关建设,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廉政型、和谐型、严谨型、进取型、服务型、规范化、亲情化机关活动,真正实现我办确立团队精神目标,充分调动全办人员的主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一个更加适合每位同志发展和充分发挥潜能的良好环境,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
(二)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上半年,经过全办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
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初见成效,但下一步还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落实。一是清理工作还要进一步做深做实。要对照国家和省里的清理结果,对我市的清理结果进行一次再确认,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二是做好政府规章的修订工作。这次清理提出了拟修订的规章共51件,这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我们要科学地制定修订计划,按计划完成政府规章的修订任务。三是着手建立行政许可法所确立的各项工作制度。行政许可法对现行行政许可主体和许可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并规定了一系列制度。下半年,结合省政府即将出台的相关制度,我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工作。
(三)抓住贯彻实施《纲要》这一契机,加速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为贯彻实施《纲要》,上半年,我们做了一些基础性工作,下半年,要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一是抓紧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参照外地的成功作法,抓紧落实《纲要》实施意见的修订工作,力争早日出台。二是抓紧制定《沈阳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沈阳市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规定》。这两个规定,政高市长在全国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沈阳分会场)讲话时已明确提出,下半年我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工作,通过这两个规定的制定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同时,确立法制办在政府决策中的重要地位。三是要充分利用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这一契机,推动《纲要》贯彻落实。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今年正值《纲要》刚刚颁布之际在我市召开全国副省级城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将对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对我办的各项工作和机关建设也将是一次检验。因此,这次会议必须要办好,要办成一次盛会,载入史册。
(四)按照“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所确立的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半年,按照“环境年”、“三化”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所确立的工作任务,全办各处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落实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半年,要继续努力,确保年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1、立法工作,要按照年初制定的立法计划,抓紧审办工作,确保年度立法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按照《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立法方式,提高立法质量,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完成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汇编工作。
2、执法监督工作,在进一步做好清理年检和罚款等事项工作的同时,下半年,要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重点抓好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同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要积极探索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工作。
3、复议应诉工作,要继续发挥“窗口”作用,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要加强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统计分析,通过定量和定性分析,客观反映我市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状况。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依据。
4、培训工作,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抓紧培训进度。要注重培训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档次,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
【关键词】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基层;宣传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627-01
人口与计生工作作为社会活动和政府行为的一部分,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还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强盛与否的命运。特别是基层人口与计生工作,面对的是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计划生育是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在这种大趋势下,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如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一要求,其行政运行就难以发挥作用,各项工作的开展将面临很大的困难,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在生育方面的合法权益,服务群众,保障公民权利。
1 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强化、深入,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与服务并重”的重要转折关头,基层广大计生工作者依法行政意识大为增强,有力地推动了计生工作开展。但是,当前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1 依法行政的工作理念不强。一些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不强、素质不高,还习惯于过去那种靠行政强制性干预的办法,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这些造成了基层农民的计划生育没有根本转变,而群众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在不断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与新形势下、新的情况不相适应。
1.2 依法行政的执法行为不规范。由于习惯依靠行政强制手段来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少数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基层仍习惯于行政命令、下达任务的工作方法,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现象。
1.3 依法行政的人员队伍不稳定。基层乡镇工作繁琐复杂,机构多,人员队伍极不稳定,有些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素质不高难以胜任角色,这些情况影响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加强基层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对策措施
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就是把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和要求运用到计划生育工作中,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以及工作人员严格依照法律和法规,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这既是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根本需要,也是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提高计划生育依法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2.1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先导,要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意识。一是加强基层计划生育系统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宪法、基本法和计划生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熟练掌握和运用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对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既要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又要依法保障自己在生育和生殖健康方面的合法权益。
2.2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权限、内容、岗位职责和执法责任,健全依法行政责任制,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动员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依法行政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规范文明执法。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服务、文明服务,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手术常规,对节育对象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动员工作,做到当事人思想不通不做。尊重群众的知情选择权,让群众自主选择适宜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做好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执行。
2.3 坚持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运行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生育保健服务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施“阳光计生”行动,公布举报电话、行风热线等,扩大政策咨询服务,广泛开展行风民主评议。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严重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1、开展评选表彰活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协调三方组织审核“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十佳和谐企业”候选名单,将表彰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园区)名单通过各地协调三方组织成员单位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请市政府表彰市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园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给予“十佳和谐企业”奖励。
2、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各地选树典型宣传先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明星企业;以国家、省和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经验为内容,开展不少于6场报告会的巡回演讲活动;强化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与劳动监察诚信企业评价活动的互动,不断扩大创建活动影响力。
3、培育国家级和谐园区。努力在培植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园区上取得突破,指导符合条件的园区积极参与创建申报。重点加强对海陵和靖江两个省级园区的指导,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和申报工作,努力打造成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园区。
二、推进集体协商,选树示范典型
4、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依法规范履行工资集体协商的组织领导、指导、审查、监督的职能。继续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春季和秋季集中要约”活动,加大重点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议函”制度,督促双方及时开展协商。各地要认真核查企业工会建制数,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94%以上的目标。
5、扩大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大力推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协商,进一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覆盖企业数力争比去年增长10%,并不断提升工资集体协商质量。加大对签订集体合同的指导力度,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分类制定综合性和专项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大型企业试行分级集体协商制度。
6、推广集体协商示范典型。积极挖掘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事例,并认真总结和宣传。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巡回演讲等活动,宣传推广工资集体协商示范典型经验,逐步改变企业经营者思想观念,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三、合理宏观调控,提高工资水平
7、健全企业工资增长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等基本制度,实现工资增长对消费的拉动。结合本地支柱产业、特色行业的特点,扩大行业工资指导线范围,及时企业薪酬信息,释放积极的工资政策信号。
8、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会同财政、国资委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工作,核算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政策,改进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具体办法,合理确定全市国有企业不同行业负责人工资水平。
9、建立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制度。积极推广农民工“一卡通”以及高港区用人单位欠薪预防和处理的工作经验,加强调研分析,制定全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实施办法。提请市政府适时出台《关于建立市企业工资支付分级预警机制的意见》,明确政府建立工资支付应急备付金制度、特殊行业的工资保障金制度和企业工资支付的分级预警制度。
四、规范劳务派遣,保障合法权益
10、依法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向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全面推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积极推进行政建议书、劳动监察建议书和仲裁调解建议书制度,帮助劳务派遣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部颁第22号令)的要求,对劳务派遣企业履行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情况进行监督,引导企业依法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1、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年度核验等工作中,劳动关系、劳动监察等内部业务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审核劳务派遣单位的用工、参保等情况,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务派遣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劳动关系守法诚信档案;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行动,整顿违规经营的劳务派遣企业,规范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和行为。
12、提高劳务派遣企业自主管理能力。积极鼓励和引导各地成立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条件成熟时成立全市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同时,积极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劳务派遣单位资质信用评价体系,向公众劳务派遣单位的信用情况。
五、加强统计调研,强化队伍建设
13、准确把握当前工作形势。主动适应国家改革发展要求,坚决执行市委四届六次会议明确的促进发展举措,围绕年度工作需要,深入基层一线和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调研和快速调研,强化对和突发性事件的预警预防。积极开展座谈交流,共同分析研究劳动关系运行形势,对未来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前瞻性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4、努力提升统计调查质量。通过修改完善《劳动工资政策执行情况企业调查问卷》统计指标体系,会同统计、国资、工会、工商联等部门,探索将国有企业和劳务派遣企业等纳入到企业薪酬调查和劳动工资政策调查范围,利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集体合同审查和特殊工时审批网上运行平台,提升统计调查工作质量。
15、全面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通过邀请高层次专家学者上课讲学、举办新法新规培训班等方式,对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进行普遍轮训,继续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资格制度,逐步做到建立名册、持证上岗。严明纪律,抓好作风和效能建设,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风清气正、廉洁高效劳动关系工作队伍。
16、创新创优协调工作机制。立足当前经济发展新形势,全力服务转型升级,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思路和方法,注重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破解一些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重点探索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规范劳务派遣行为等热点工作。加快推进独特的和谐劳动关系文化体系建设,寻求构建有益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六、夯实业务基础,力推靠前服务
17、继续推进一体化流程。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新法新规,继续完善劳动用工(合同)备案与社会保险申报等业务一体化联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努力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积极指导用人单位科学合法签订劳动合同,重点规范小微企业和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提高中长期劳动合同尤其是农民工、劳动务派遣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手段,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探索质监工作的新模式、新路子,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深入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结合质监工作实际,以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主线,扎实开展社会管理工作,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做到解放思想有新突破、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深入开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工作任务:紧紧围绕政府、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深入体察民情,切实解决问题;认真做好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企业和服务人民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三大服务”工作;全面保障食品和特种设备“两大安全”;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作用,使群众办事越来越舒心,政府机关和群众的关系越来越融洽,真正做到质监关心群众,群众支持质监,上下齐心打造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一)抓好质量提升工作
对于企业来说,品牌就是竞争力,品牌就是经济效益。要把“树品牌、创名牌”作为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举措。要积极采取重点培育、重点扶持的策略,制定名牌、优质产品培育计划,组织企业参加技术培训,帮助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开展中国名牌、名牌、优质产品创建工作,努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全县质量管理水平。
(二)深化服务工作
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开展产前帮扶,及时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提前做好有关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项目审批的预审工作,指导企业完善基础性工作,少走弯路,快速上马。以“保姆”式服务的标准,全程跟踪服务的方式,切实帮助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三)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在政策允许限度内尽可能地降低收费标准,适当降低计量器具检定费、产品检验和特种设备检测费;对企业非故意的违法行为,实行首错不罚。
(四)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全力以赴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坚持监督和服务两手抓,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县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情况良好,力求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事故。一是加大食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频次和范围。二是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
2.狠抓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二是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体系。三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四是加强日常和节假日的安检工作。力争不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重大事故。
(五)开展产品质量整治
规范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产品质量责任,提高全县生产企业质量。以农资、建材、危化品等生产许可证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制假黑窝点;对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严重的产品,坚决予以没收、销毁、召回;对性质恶劣、屡打屡犯的企业及窝点,坚决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布。
(六)用心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
严惩弄虚作假违法行为。按照“有诉必理、有案必查、快速反应、服务于民”的要求,不断加强投诉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工作方法,积累工作经验,规范和高效地履行质监工作职责。
根据《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的要求,为了适应局工作需要,进一步降低机关行政工作成本,进一步提高行政办公水平和质效,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工作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前置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的情况来看,目前,行政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
(一)文件内容质量不高,甚至有违法条款出现。
主要表现为:1、照抄照搬,缺乏操作性。有的行政机关大量“复印”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有的则将外地的规范性文件原封不动地“拿”过来,不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消化吸收,导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地方特色,不能切实解决问题。2、内容空泛,缺少针对性。一些行政机关由于没有找准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因而在起草过程中,面面俱到,不能重点说清需要规范和调整的事项,管理措施不具体、不得力,适用性差。3、随意越权,具有违法性。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为了追求规范性文件的“力度”,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违法设定了许多条款和内容。如擅自设定行政执法主体,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擅自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等。
(二)制定程序混乱,主观随意性大。
一些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程序意识十分淡薄,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常常导致出台的文件实用性不强,生命力短暂,严重影响了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常随心所欲地制定规范性文件,或者仅仅根据上一级领导的某一句话、一个批示,便迅速“炮制”一个规范性文件。有的行政机关在文件起草前,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没有全面掌握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没有准确找到切合实际的管理措施,没有认真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接受能力和程度。有的行政机关干脆省略掉广泛征求意见、法制科室审查和集体讨论的过程,便草草出台文件,影响了“立法”的准确性。还有的行政机关忽视和相关部门协调这一环节,直接影响了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甚至出现文件互相“打架”现象。
(三)形式不规范,语言使用不妥当。
目前,这方面的存在问题主要是:1、文种选用不准确。较为常见的是有的行政机关在规定(办法)和通知名称的使用上相互混淆。文件的内容,明明是规范行政工作或者解决具体工作如何办的问题,应该用规定(办法)名称,却使用了通知名称,内容与形式不相一致。2、结构不规范。规范性文件结构一般由章、条、款、项、目组成,但有些规范性文件的结构却与一般公文结构无异。有的规范性文件条文排序违背了由一般到具体的逻辑顺序,使得具体规定让人不易理解和掌握。还有的规范性文件把不同内容的规定放在同一条文中,或者把属于同一条文规定的内容分散到几个条文中。3、用语不严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往往过多地使用“一定程度”、“适当比例”等伸缩性较大的语言,妨碍了人们对条文的理解和使用。有的对应该使用“必须”进行修辞的严格义务而使用“应当”,削弱了条文力度。有的对必须作出的行为使用“可以”的词表述,结果使义务转化为权利,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文件的执行。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具体讲,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
(一)法治意识淡薄。国务院《纲要》颁布施行一年多来,绝大多数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采取得力措施,从各方面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但仍有少数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纲要》对他们而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有的仍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开展工作、处理问题,喜欢凭主观臆断下命令,没有牢固树立“法治”的观念,“人治”色彩浓厚。有的凭过去的工作经验办事,不去学习了解新形势的要求,以往工作实践的特点使他们轻视法律的权威。有的仅仅考虑到方便管理,考虑到调动积极性,而忽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有的急于出成绩,急功近利,只重视对上级负责,不重视对法律负责,根本没有考虑到依法行政和群众利益。凡此种种,造成了一些规范性文件经常出现违法或不合理的内容,政府法制部门屡审不绝。
(二)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未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相当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没有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这项制度,从而使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无章可循,规范性文件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二是法制部门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少。实践中,多数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根本就没有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参加,常常由业务部门、业务科室直接起草。这些部门、科室往往重视部门利益,重视业务管理,对某些行政措施存在的合法依据考虑不足或者根本不考虑。三是缺乏责任追究机制。现实中,“有人做事,无人负责”的现象比较严重。由于没有层层落实责任的制度约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者往往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完成任务。他们不去深入调研,而是坐在办公室里凭主观想象制作文件,结果是原则性的规定多,明确具体、切实管用的条款少。领导者接到文件,则是“随便看看”就签发,不去认真考虑是否依法行政、社会效果如何的问题。
(三)法律素质较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而事实上,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用心学业务,无心学法律。即使参加指定的法律培训班,也是应付,学习时浅尝辄止,连最基本的职权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都理解不透。“只求学过,不求学好”和“简单重复不深入”的现象十分普遍。也有些机关工作人员有心学好,但不能妥善地解决学用脱节的问题。他们没有在把握法律原则和法理上下功夫,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存在片面性,简单化,或者实用主义地搞简单对号,致使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始终处于低层次循环过程中。由此,导致了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相当欠缺,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连自已提出的管理手段已经违法都不知道。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依据。其质量的优劣,不仅关系到行政效率和行政机关的权威、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因此,必须采取多种对策措施,扎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不断提升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一)强化法治意识,淡化人治观念。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要解决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的存在问题,首先必须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当前,政府法制部门要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的契机,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途径,引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改变原来重权力轻义务、重管理轻服务、重行政效率轻行政程序的观念,树立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就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而言,要始终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不得利用规范性文件擅自强化行政权力、搞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不得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得随意增加行政相对人的义务或者扩大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坚决克服依法行政与具体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制定行为。
按照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国务院《纲要》的基本要求。《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参照本条例执行。因此,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发公布、上报备案的程序进行。要履行好这些程序,行政机关就必须建立和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度、法制审查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公开制度、绩效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还要实行听证、论证、公开征询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从而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要合法,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这就要求起草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政府法制部门和有关行政机关要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活动,通过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点评文件等形式,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掌握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同时,要高度重视法制科室的建设,把讲政治、懂法律、钻业务的骨干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发挥他们在起草和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中的作用,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关键词:农机技术推广;农业创新
农机技术推广是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农机化服务的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及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环境、对象、重点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各种农业机械购置者和使用者已经由集体为主,逐步变为以农户为主;二是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也由集体统一组织逐步变为市场化,并由一般性的宣传示范转向全程服务;三是农机化从以追求数量为主,转向注重质量、提高效益上来;四是农业生产逐步转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在实现这些重大转变的过程中。迫切要求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要有更大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竞争的氛围淡化了行政推广方式的垄断权威,某些传统的推广措施的效用在逐步退化,这种政府主导下的单一化推广组织体系已不能实现上述农机推广工作面临的重大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对农机新技术的需要,不适应广大农民对通过普及使用新机具、新技术达到致富目的的迫切需求。因此,我国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必须进行创新和完善。
1 创新农机技术推广体系的社会建制
1.1 调整和完善现行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 调整和完善现行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主要包括:调整市、县农机技术推广专业机构的设置,以便农机技术推广专业机构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
1.2 培育和发展多元化不同所有制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 培育和发展主要包括国家农机科研部门的技术推广组织、高等农业工程院校的科技推广组织、社会团体性质的农机推广组织、专业合作经济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农机企业的科技推广组织、中介服务组织以及民间的农机协会组织等,“官办”与“民办”的组织共同发展。
1.3 对不同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实行政府统一管理体制 政府应加强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形式的农机技术推广组织的引导,鼓励发展,并制定统一的推广政策和法规,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应使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基础设施和服务手段在竞争中得到优化配置。
2 新时期创新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建议
2.1 创新农机技术推广思路 推广思想与意识是影响农机技术推广创新的主要问题。要实现推广思路的创新,重要的是在口常工作中做到眼勤、脑勤、腿勤、嘴勤,彻底改变以往那种“推广项目等传达、推广经费等着拿(上级下达)、成果验收等着查(上级检验)”等传统思路,转变为主动联系项目、扩大政企联合拿经费,并不断地总结、分析各项法律法规,恰当地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提高与市场的紧密程度,千方白计地为农民服务。
2.2 创新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 试验示范是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普及应用的重要前提,是农机技术推广最核心的任务。目前,这个任务完成得还不够好,与亿万农民的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建议各地以农业部确定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重大农机化技术为参考,结合本地区生产实际来确定若干项示范推广机具和技术,组织技术骨干加以实施。技术推广不仅推广新机具,更要推广新技术。通过建立试验田,先行摸索,积累经验,之后推而广之。
2.3 创新农机技术推广与农机科研的衔接 近年来,农机科研成果的转化推广得到主管部门和科研中位越来越多的关注。课题研究和成果评价越来越看重推广的效果,科研资源出现向推广倾斜的趋势。农机技术推广机构要迎合这种变化,积极参与行业科技和成果转化类的科研项目,提前学习、提前介入,增加技术推广的超前储各和技术含量。
2.4 创新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 先进的农艺技术要标准化、大规模、高速度地推广应用,必须与农机化技术相融合,才能快速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各级农机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与农业推广机构的沟通联系,了解需求,加强合作,以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等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研究为重点,从作物品种、农艺模式、种植模式入手,研究探索农机与农艺融合的技术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出工作方案,联合组织开展理论研讨、技术培训、试验示范等各项活动,共同探讨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的途径和措施。
一、理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机制。一是成立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由市委常委和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文化执法、公安、交通、经信、工商等2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委、市政府还把“扫黄打非”工作纳入了全市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研究、共同部署,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调度会议和总结表彰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和措施,签订责任状,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了年初有动员、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调度,年底有总结、有考核三环紧扣的工作格局。“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尽职尽责,积极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上级、与各镇办“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动态,确保执法力量得到充分整合。
二是明确了文化市场责任主体及其法律地位、职能范围。市政府办公室文政办发﹝2010﹞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围,理顺了与文广新局的职责权限,实现了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职责分离。实现了“执法主体、执法权责、执法力量”三统一。
二、建设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自建局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年”、“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年”、“创先争优”等活动,努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执法队伍。一是实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准入制度。重点开展了网络执法培训和以案施训工作,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取得全国统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从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入手,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求在文化执法中,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既要严格执法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又要热情提供服务,时时处处替业户着想,为业户排忧解难。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制定了文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计划,规定每周五为集中学习时间。采用领学、自学、考试、案例分析、撰写案卷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了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组织阶段性考核,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学法的自觉性和原动力。四是定期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组织开展综合执法技能比武活动,设置了文书制作、调查取证、网络办案、立卷归档等比赛环节,调动了执法人员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技能比赛,2012年7月我局执法人员还入选市局队参加了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技能比赛,并取得了好成绩。五是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依法执法的同时灵活掌握执法方式和尺度,从自身形象、执法用语等细节方面,以人为善,以礼相待,以取得当事人的理解支持,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以开展“文化市场规范化管理年,争做人民满意文化卫士”活动为抓手,出台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办法》,成立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从知识应用、文明监管、规范执法、廉洁自律、和谐干事以及成果创新等方面30多个考项,对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评。
三、建立统一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系。为保证稽查执法工作需要,投资50余万元配备了执法和执勤用车,并喷涂文化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文化执法标识;为实现现场办案、网上办案,提高办案效率,投资15万元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为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投资10万余元为执法人员配发了全省统一的执法服装,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统一考试,取得全国统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全国统一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检查(询问)笔录、证据清单、罚没收据、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从现场笔录开始,做到字迹清楚、工整,记录事实明白、完整,证据充分、确凿,依据法律条文准确,并及时整理、订卷、归档。在做好纸质卷宗的同时,同步录入至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建立了微机管理的标准化档案室,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的录入、检索查阅及日常归档管理,规范案卷检索查阅程序,使开展的每项专项整治行动、经办的每个案件都有据可查,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四、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体系。自建局起,就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组织力量结合工作职能,从业务工作、岗位责任、绩效考评、后勤保障、作风纪律、廉政守则等方面,制定并出台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工作职责》、《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制度》、《机关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九要九不要》、《文化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用语、文明用语公约》、《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着装规范》、《禁酒令》等规章制度,印发到干部职工手中,并对这些制度的落实,出台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分办法》,对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评。建立了部门联动、日常巡查、技术监管、规范约束、群防群治、警示教育、行业自律等七大文化市场监管机制,有效确保了文化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本着自愿投保和减轻企业经济负担的原则,2月10日,福建省安监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煤监局和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联合下文并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企业试行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替代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可凭人保财险公司的投保凭证按管理权限向安监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免存或允许全额动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其试行时间为2010年2月至2011年12月。
该方案规定,试点对象企业应当按照每人不低于福建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金额投保。应急救援费用责任按照每人定额不低于1万元投保。凡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当实行本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实名参保,未全员参保的视为未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费可从提取的安全费用中列支。具体保险条款和费率由承保公司和企业自行协商。参保单位非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原因退保的,仍须继续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为鼓励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赔付率等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该方案规定:(1)凡参保单位在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中被评为A级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被评为C级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5%;被评为D级的,不得办理责任保险。(2)凡参保单位通过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通过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10%;通过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15%。(3)是凡参保单位被评为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被评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当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10%。(4)凡参保单位在上一个保险期限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续保时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5%;连续两年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10%;连续3年未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调15%;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次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10%;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次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20%;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次年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调30%。保险费率浮动同种情形下不累计执行,下调总幅度不超过30%,上调幅度不超过30%。
为便于了解全省各地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根据规定,试行期间承保工作由开发安全生产责任险品种的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承担。该规定要求人保财险福建分公司:一要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公平合理地制定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建立事前预防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咨询、宣传等活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要及时做好参保和出险理赔服务。企业投保过程中,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核定企业实际人数,出具投保凭证。参保单位人员变动时,及时做好投保名单变更等工作。在企业发生生产事故时应积极参与抢险救灾,主动、迅速、准确地核定损失,实行预付赔款制度,对造成从业人员死亡的,承保公司应按条款约定先行理赔,及时、合理地履行保险赔偿责任。三要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对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责任方面产生经济纠纷,要积极采取法律等途径解决,并负责所引起的法律费用。四要实行统计报送和备案制度。承保公司应制定具体的服务工作方案、保险条款、基准费率和理赔程序,并报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和福建保监局备案。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报送制度,每月10日前将参保及理赔情况分别报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煤管部门,省级承保公司分类汇总后分别报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各级政府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必然选择,也为办公室工作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下面,我借这次论坛的机会,从学习先进经验,分析差距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等方面,就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汇报:
一、各地办公室工作模式的创新与发展
进入新世纪,国内各先进地区竟相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服务型、开放型、法治政府建设蓬勃兴起。这种“政府功能再造”,无疑使办公室工作面临一场深刻的革命。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奉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力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杭州市拱墅区政府办公室从效率、效果、效益出发,轰轰烈烈地开展了一场“效能革命”,为我们如何在开放型、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积极主动有所作为树立了样板;
办公自动化和电子政务的迅猛发展,使政府办公部门原有的工作方式受到强烈冲击。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网站开设政府信箱,实现政府与群众一对一的信息交互;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文件流转、公文办理等工作均采取无纸化传输,为我们从根本上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借鉴和启发;
国际质量认证标准的引入,给政府办公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带来了全新标准。一些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城区的政府已经实行或正在积极引进质量管理体系,为我们创新管理、强化服务、实现政府办公工作标准化引领了新方向。版权所有
二、我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差距和优势
对比先进城区的探索和发展趋势,感到我们主要存在着这样几方面的差距和不足:
一是眼界不够开阔,思路比较狭窄。新的形势要求办公室工作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变革精神和创新思维,而目前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用旧的思维方式、旧的工作方法考虑问题,接受新思想、确立新观念、打开新思路、开拓新局面的能力还不够强。
二是忙于事务性工作多,站在全局角度当参谋不够。在建设“大大连”、“新西岗”的过程中,办公室应高速运转,充分发挥服务、参谋等作用,但目前我们陷于事务性工作比较多,跟中心、想大事、站在更高层次思考问题不够,为领导提供前瞻性、全局性的建议方面还有欠缺。
三是满足于完成眼前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在现实工作中,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忙于眼前不求创新、安于现状不愿创新、怕担风险不敢创新的现象,以新的观念思考问题,以新的视角认识问题,以新的思路研究问题,以新的办法解决问题做的不够。
在清醒地分析自身差距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办公室工作具备的优势,这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潜力所在。
首先,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办公室工作,为我们开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为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其次,我区高度重视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为办公室建设提供了持续的人才支持。目前,办公室秘书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具有经济、法律、政治、外语等多专业支撑,平均年龄岁,现任科长平均年龄岁,使办公室工作充满了朝气和活力。
第三,我区“数字西岗”建设步伐加快,办公条件和办公方式不断改进,极大提高了办公室的工作效率。目前,通知、文件流转等工作已基本实现网上运作,无纸化办公已初见成效。
第四,办公室力求做到参谋、督查、协调、服务“四个到位”,坚持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四实作风”,努力实现上级领导、机关部门、基层群众“三个满意”,为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下一步办公室建设的努力方向
(一)树立超前意识,创新工作模式
办公室将发挥综合、协调及服务等职能,“搭建两个平台、扮好三种角色、采用四种手段”,积极创新工作。搭建两个平台:搭建一个汲取先进地区经验的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出访、接待以及利用网络、传真等便捷手段实时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流程、管理规则和运行模式;搭建内部信息交流平台,畅通政务信息渠道,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着力扮好三种角色:人民群众的服务员,政府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员,政府开放、法治、服务等方面创新的联络员。采用四种手段: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目标,配齐现代化办公设备,管好专业化办公系统,建立海量电子文档数据库,探索前沿性领导辅助决策系统,为政府办公模式的彻底变革做出我们的努力。
(二)深化服务意识,塑造窗口形象
作为与社会接触比较多的部门,办公室要树立好高效、务实、便民、开放的政府窗口形象。一是要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朝气蓬勃的工作形象。二是要积极主动工作,树立主动热情的工作形象。凡事想在前头,先行一步,科学周密地拟定会议、调研等工作计划。强化“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做到脑勤、眼勤、嘴勤、腿勤。三是培养五种精神,树立敬业奉献的工作形象。“雷厉风行、精益求精、勤奋好学、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是办公室多年以来一直提倡的工作精神,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扬下去,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工作。
(三)强化学习意识,提高工作水平
引导办公室工作人员自觉积累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最新信息,形成学习与工作互动,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的良好风气。变满足现状为奋起直追。营造“你追我赶”的学习氛围,鼓励每个同志进行学历再教育。目前,办公室秘书有人获取硕士学位,人硕士研究生在读,今后将继续鼓励秘书学习上进,获取更高学位,不断充实和更新知识;变努力工作为“用心工作”。善于思考,勤于动脑,把学历转化为能力,把心智转化成工作成果;变自我学习为互学共进。开展内部学习交流,科室之间互通信息,秘书之间交流最新学习和工作体会,促进工作的整体协调和人员素质的全面提高。
(四)增强全局意识,建设“和谐机关”
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区委主要领导提出了率先建设“和谐机关”的要求,办公室要立足自身职能,在“和谐机关”建设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协调,以求获取支持;主动与平行机关和部门搞好协调,以求形成合力;主动与基层和各种组织搞好协调,以求共谋发展;主动与外省市、外城区的同行们搞好协调,以求取长补短。
树立“快乐工作”、“团结和谐”的理念,培养办公室的团队精神。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使办公室的同志能够自加压力,快速成长,做到平时互相学习关心、关键时刻互相补位,在合作中出效率,在竞争中求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和内部的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