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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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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第1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论文关键词: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电工学是一门集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继电控制和电力拖动为一体的专业技术基础课程,它的授课对象主要是非电专业的本科二、三年级的学生。其目的是为这类学生传授电工电子技术的入门知识,使他们对电的知识有所了解,并将其应用到本专业的研究当中去[1-2]。同时,通过对电工学课程的学习,培养同学们严谨的思维方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品德修养,让同学们学会如何从工程技术的角度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由于授课对象是非电专业的学生,他们电的知识基础比较薄弱,尤其是缺乏对电的感觉,缺少实践的训练,很多基本概念接受起来比较吃力。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从更高的层面对学生进行循序善诱,是对教师教学水平的挑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工电子中心是以技术基础课教学为主的单位,是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和北京市教学示范中心,有着重视基础课教学的优良传统。针对授课学生的特点,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在电工学的教学过程中积极引入哲学思想,用唯物辩证法指导教学工作,使学生从宏观的角度认识事物的发展、变化和内在规律,而不是纠结于一些细节问题,开阔了学生的眼界,拓展了学生的思路,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从哲学范畴上讲,揭示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具体表现在:

(一)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三)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四)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在讲解电工学的暂态分析中的电容器的充放电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充电与放电是矛盾的两个方面,构成了矛盾的统一体,它们既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同一性)。统一性(同一性)表现为充电与放电,即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没有充电就没有放电。相反,没有放电亦没有充电。对立性(斗争性)表现为充电与放电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过程。充电时,电容器上的电荷不断增多,电压不断加大,储存的电场能不断增加。而放电的过程的正好相反,电容器上电荷减少,电压下降,储能减少。是同一个事物朝着两个背道而驰的方向发展。然而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以RC电路的完全响应为例,利用一个电压源US通过电阻R和开关K对电容器C充电。电容器上带有初始储能,其初始电压为Uo。电路换路(K闭合)后将出现三种情况:1、当电源电压US大于电容器的初始电压Uo时,电源将对电容器继续充电,最终使得电容器上的电压达到US。此时电源发出功率,电容器作为电源的负载而吸收功率;2、当电源电压US小于电容器的初始电压Uo时,电容器不但不会充电,相反还要对电源放电,最终使得电容器上的电压放电到US。此时电容器发出功率,电源作为电容器的负载而吸收功率。与前一种情形相比较,电源与电容器的状态完全转换为事物的对立面;3、当电源电压US等于电容器的初始电压Uo时,电容器既不充电,也不放电,电路中电流为零,电路没有暂态过程,换路后直接达到平衡状态。

二、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又称量变质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量变中有阶段性的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例如正弦波与方波的关系。在一个电压放大器的输入端加上一个标准的正弦波,放大器的输出端得到一个放大了的正弦波。加大放大器的放大倍数,输出电压的幅值随之增大。继续加大放大倍数,输出电压出现饱和,正弦波的顶部和底部被削平,变成了近似的梯形波。再加大放大倍数,梯形波变得越来越陡峭。当放大倍数接近于无限大时(比如运放开环运行),梯形波就完全变成了方波。也就是说当放大器的放大倍数不断变大时——量变,输出波形由标准的正弦波变成了梯形波——质变;再加大放大倍数——新的量变,梯形波变成了方波——新的质变。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发展过程。

四、例题、稳定工作点,解决零点漂移问题

以工作点稳定为例。学过晶体管放大电路的人都知道,要想不失真的放大电压信号必须设置合适的静态工作点。对于共发射极放大电路来说,引入发射极电阻RE,可以很好的稳定静态工作点。然而RE的引入将使电路的放大倍数下降。解决方案是在RE两端并联电容器CE。因为CE对于直流的静态工作点相当于开路,RE起到稳定工作点的作用。而当交流信号到来时,CE相当于短路,起到了旁路的作用,RE的负反馈作用消失,不影响电压放大倍数,达到了两全其美的效果。

然而,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来了。如果被放大的信号本身就是直流,发射极电容CE起不到旁路的作用。这时稳定工作点的最佳方案就是采用“差动放大电路”。它由两个完全相同的放大电路组成对称结构。有两个输入端、两个输出端,放大电路的输出取自于两个输出端的差。尽管每个电路的输出会有零点漂移,但由于电路是完全对称的,两个电路输出端的变化量相等,其差值为零。这种电路中,当两个输入端的电位相等时,输出为零;输入相异时,输出为它们的差乘以电压放大倍数。即放大的是两个输入信号的差,这就是“差动放大电路”一词的由来。

到此为止,问题似乎完全解决了。其实不然。差动电路靠电路的对称性解决零点漂移问题。也就是要求连接成双端输出。但有一类负载只能接成单端输出,这样一来对称性的优越性荡然无存。这时最佳方案就是恒流源电路,其输出电流IS是恒定的。由于电路对称,每个电路的电流为IS/2,且不变。温度变化时,无论是双端输出还是单端输出,其输出电压均不变,完全克服了零点漂移的问题,达到了完美的境界。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为了克服温度的变化对工作点的影响。人们在不断地提出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经历着从否定到肯定,再否定、再肯定的不断发展的过程。首先,为了稳定静态工作点,引入发射极电阻RE。它又带来了放大倍数下降的问题,否定了RE的作用。引入CE解决了RE的问题。但是直流放大电路中CE不起作用,又否定了CE的旁路作用。引入差动放大电路,依靠对称性克服零点漂移,又被单端输出的情形否定。最终找到了最佳的解决方案——恒流源电路,使得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第2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一、创新的概念和内涵

“创新”一词起源于西方文化,韦伯斯特词典对创新的定义有“引入新东西或新概念(tointroducesomethingasorasifnew)和革新(tomakechanges)”两种意义。创新最早出现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论著中,他认为创新就是“新的或重新组合的或再次发现的知识被引人经济系统的过程”。创新的本质是实践,是对客观世界生生不息的状态的深刻揭示。《哲学大辞典》中对创新的解释是“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人类自觉能动性的集中体现”及“人类固有的本性”。因此,创新是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属性。

创新的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造性。“创,始造之也”(颜师古语),“修旧曰新”(郑玄语)。顾名思义,创新具有“始创”、“修旧”之意。二是突破性。凡是创新,必然对原有思想、理论、技术、方法等有重大的突破,并提出新的思想、理论、技术、方法等等。“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预料未来,而只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三是创新理由的充分性。任何创新都是建立在充分的根据之上的,具备充足的理由,决不是凭空想象,更不是胡思乱想。

二、创新认识过程中存在的误区

1.片面强调创新的现代性,否认创新的永恒性

很多人认为,创新是当代才出现的,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才被人们高度重视的问题。这一观点确有其合理性。然而事实证明,在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时期都存在创新问题。马克思指出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人的需要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创新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就是说,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只要人们有需求,就有创新的永恒存在。由此可见,创新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话题。

2.片面认识传统观念,与传统彻底决裂

有观点认为,传统的东西产生于旧社会,使人的思维受原有思维空间的限制,无法实现创新。因此,就认为传统是最顽固的保守势力,阻碍了人们的创新活动,要与之彻底决裂。然而,历史只有在前人创造的基础上,才能继续创新、前进,如果抛弃了这个基础,便只能倒退。因此,要想成为自觉创造者,就需要善于总结以往的经验与教训,而不是与传统决裂。

3.片面强调创新与发明的联系,否认其区别

有人认为,发明应归于创新的范畴之内,显然这是对创新概念的误解。据我国《辞海》的定义,发明是指“创制新的事物,首创新的制作方法”;《发明示范法》规定:“发明是发明人的一种能在实际中解决技术领域内某一特有问题的技术方案。”由此可见,发明与技术是密不可分的,是技术手段的物质凝结。从时间上看,发明先于创新而产生,创新则是发明的商业化或社会化的结果。因此,可以说创新从发明开始,发明是创新的基础,创新则是发明的拓展。

4.片面强调主观作用,忽视客观条件对创新的制约

一些人认为,解决创新的根本问题在于社会的个人。他们认为,当社会中的个体较多地具有了创新观念,创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然而他们没有认识到个体创新形成的外在环境即社会中的各种制度,对个体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合理利用创新的社会环境氛围,就会促使创新人才辈出。因此,解决创新问题,不仅要从个体入手,还要更多地为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三大规律指导创新唯物辩证法有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研究三大规律,对我们了解创新的方法和揭示创新的本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有差异的。事物变化的动力和根本原因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斗争及力量消长。由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第一,创新中的新事物是旧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创新就是抓住矛盾运动的特点和趋势,加以引导,顺利实现矛盾双方地位的转化,而不能违背其规律按照主观喜好去构想、设计创新。

第二,创新的时机是永恒存在的,只要人们以批判的方法看问题,就能在创新时机来到的时候,抓住时机,实现创新。

第三,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因此创新也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它不是现代才有的,而是历史的,永恒存在的。

2.质量互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总是先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发生质变。并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由质量互变规律,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第一,创新要遵循事物自身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客观事物内在的规律性是创新的前提,我们只能在遵循客观事物内在的规律性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创新,而不能主观臆造。创新发生质变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解放思想,勇于打破常规。

第二、创新是个漫长的量变过程。创新过程中既要不断积累新知识、新技术和成功的经验,又要借鉴失败的教训,促使创新的质变实现。据此,在一切实际工作中,既要有远大的目标,又要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

3.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两次否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及三个阶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规律。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矛盾运动,使事物的发展呈现肯定阶段与否定阶段及否定之否定阶段的周期性变化。人们把事物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结合的形式,描述为“螺旋式的上升”和“波浪式的推进”。由否定之否定规律,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第3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研究的一个重要趋势是用符号语言取代自然语言,建立以符号为基础的数理演算系统。逻辑学实质上是研究关于思维外在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数理逻辑在剔除思维内容研究思维形式的方向上走到了极致,在此影响下许多人把逻辑学称为形式逻辑。西方逻辑学说在引入中国的过程中,当时相当多的学者不能正确认识形式逻辑和形而上学的关系,因而,从20世纪20年代末开始,一些学者对形式逻辑进行了错误的批判。1929年许兴凯在《“演绎法”、“归纳法”与“辩证法的唯物论”》一文中指出:“演绎和归纳法有一个共同的错误,都是静止的、固定的、孤立的、绝对的方法观察一切自然和社会的现象……”王特夫在《论理学体系》中指出,演绎逻辑就是“把事物当作孤立的、永久如一的、静止的东西去思维”。邱瑞五在《形式逻辑与辩证法的逻辑》一文中断定:“形式逻辑只在事物的静态中、事物的表象中观察事物。把一切事物看作不变的、形而上学的隔离着的。”从批判者的言论中不难看出,这场批判的实质是把形式逻辑当成与辩证法相对立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杜国庠并未参加这场对形式逻辑的批判,不过他显然是赞同上述批判言论的。杜国庠认为,一方面形式逻辑不研究思维的具体内容,只研究思维形式,以孤立的、静止的观点看问题,会导致出现僵化、封闭的倾向;另一方面形而上学的认识论往往和唯心主义相联系,不注重历史地考察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关系,使二者相割裂。尽管杜国庠认为形式逻辑存在问题,但是他并不因此认为形式逻辑可有可无或一无是处。杜国庠指出:“‘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是离不开比较、判断、类比以及其他推理等具体的逻辑工作的。这就需要逻辑学的具体知识了。并且,这里不但需要演绎逻辑,而且也需要归纳逻辑。”

二、逻辑学和认识论统一的基础

逻辑学和认识论,从产生时起就是一致的,并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渗透。杜国庠确信客观世界运动的法则是客观辩证法,人类的意识反映客观世界的认识成果也应该是符合辩证法的,意识对客观世界规律的反映形成了“思维的辩证法”,即“概念的辩证法”。杜国庠认为,意识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过程同时也是认识的过程,在认识过程中所得到的客观世界的运动法则,概括起来便成为逻辑的法则。认识的发展规律是对客观世界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反映,逻辑学的范畴体系正好展示了这一发展规律。所以,“由于逻辑与认识论都是实在世界的运动之意识的反映,在实质上是同一的东西。”在杜国庠看来,逻辑学和认识论都来源于“实在世界的运动的意识”———客观辩证法,换句话说,客观辩证法是逻辑学和认识论统一的基础。客观辩证法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之中。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和把握,并通过认识活动把客观辩证法转化为主观辩证法,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来表现思维内容。因此,离开人的认识谈逻辑是不现实的。所以杜国庠强调指出,真正的逻辑一定建立在对于实在世界的正确认识的根基之上,没有对客观辩证法的认识,就谈不上有真正的逻辑思想。

三、流动的认识,定式化的逻辑

虽然杜国庠认为逻辑学和认识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他认为认识论与逻辑学并不是无差别的完全的同一,而是在表现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区别。杜国庠把人类的认识看作一个不断流动发展的过程。“认识是一个过程,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实践产生了认识,同时认识也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实它是否正确。”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是具体的、历史的,总的来说,人们对世界的认识永无止境;同时,在实践中产生的认识是否正确,也有待于实践的验证。人们的实践水平在具体时空中总是有限的,实践对认识的检验也不可能一次完成,而是一个历史演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在实践检验的推动下不断得到修正和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前进的图景。逻辑是人类认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思辨、理性化身的逻辑,其发展体现了人类的认识水平。在杜国庠看来,逻辑是从人类认识成果中提炼出的具有规则性的东西。唯物辩证法包括客观的辩证法和主观的辩证法两个部分。客观辩证法以一种不可阻挡、必然的方式蕴含在客观世界的发展变化之中,独立于人的意识、思维而存在;主观辩证法则是人类对呈现在思维中的客观辩证法进行抽象、概括的结果,表现为观念的、逻辑的形式。逻辑离不开认识的发展,只有在人们思辨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时才会产生逻辑。人们在实践的过程中获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对认识结果进行反思,从中得到思维的一般规则———逻辑。杜国庠把主观辩证法称为“思维的辩证法”,即“概念的辩证法”。杜国庠认为,客观辩证法和“概念的辩证法”的差异表明,“没有对于实在世界的正确的认识,便没有方法建立起真正的逻辑。逻辑的概念、范畴乃至法则等等,事实上无一不是人类认识过程所获得的结果之被定式化了的东西”。

四、三大逻辑传统中的认识论因素

杜国庠认为三大逻辑传统都具有非常丰富的认识论因素,并以此来说明逻辑学与认识论在本质上的“同一”。杜国庠专门论证这个问题的文章有以下三篇:《为什么逻辑学离不开认识论》《墨家的逻辑也没有和认识论分家》《“因明”没有脱离认识论的立场》。杜国庠以荀子和墨家学派为例说明先秦逻辑思想富有浓厚的认识论色彩。杜国庠认为先秦逻辑的最大特色表现为其和认识论交织在一起。杜国庠指出,荀子在哲学上主张“明天人之分”,而“物之理”是可知的,人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来认识“理”,从而“制天命而用之”。在“名实”问题上,荀子主张“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此主张说明名的产生离不开人类社会,离不开人们的认识。杜国庠又以墨子的三表法和《墨经》重视实践为例证明墨家逻辑也没有离开认识论。杜国庠认为墨子主张的三表法要求人们的一切言行“必须以经验为根据并以事功作为检证”,形成了基本符合唯物主义反映论的认识论思想。杜国庠还认为墨子提出的“类”与“故”的概念,是在认识论基础上对思维形式的进一步发展,使思维从类推走向归纳逻辑。杜国庠看到“因明”同样具有认识论的因素。唐玄奘的弟子窥基所作《因明入正理论疏》,是国人研究因明的重要典籍。杜国庠指出,其开宗明义的颂文表明:“能立与能破,及似,唯悟他。现量与比量,及似,唯自悟。”论旨破、立的目的是悟他;而要“悟他”、论胜,必须“自悟”。求真以“现量”(对客观世界的感性认识)和“比量”(对感性认识推理分析得到的理性认识)基础,而认识“现量”和“比量”,无疑离不开“悟”,离不开人们的认识。同时,在因明中,“宗”能否确证,不仅要看“因”“喻”和“宗”的逻辑关系,还需要考察“因”“喻”和“宗”的现实关系。因此,杜国庠得出结论:“由此可见,因明的宗旨,不仅限于研究思维和辩论的理法,同时也兼重真理的追求;不仅限于研究正确的推理,同时也注重准确的感觉,换句话说,在因明的整个体系里面,逻辑并没有和认识论分家。”对于西方逻辑和认识论的密切关系,杜国庠没有专门撰文论述。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了解杜国庠对此问题所持的态度。杜国庠认为,既然“概念的辩证法”是对客观世界运动规律反映的结果,那么没有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的认识,就不能建立真正的逻辑。概念、判断、推理以及逻辑规律,事实上都来自人类认识过程所获得规律性的知识。所以,在杜国庠看来,尽管三大逻辑源流由于地域、政治、人文等诸多因素的差异,有着自身的特点,但都或多或少地具有认识论的因素。西方逻辑当然也不可避免具有认识论的成分。

五、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

杜国庠注重从认识论和逻辑学发展的历史中探究逻辑学与认识论的关系。古代农耕文明生产力低下,人们缺乏先进的生产工具和实验手段,各学科自然地融合在一起,学科之间往往缺乏明确的界限,逻辑学和认识论呈现出朴素的结合和统一的状态。近代工业文明的实践方式,多借助精密的实验设备和分析的方法对客观世界进行细致的考量,最终使形式逻辑和认识论相分离。“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向更广阔的领域进军,向更广泛、更有效的社会化大工业方式转变,客观世界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辩证本性鲜明地呈现在人们面前”,体现逻辑学和认识论相一致的辩证逻辑得以产生。作为一个坚定的者,杜国庠不仅积极主张以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来考察逻辑学和认识论的关系,而且身体力行,用历史主义的方法来研究先秦逻辑。杜国庠以历史主义的研究方法,对名实问题、公孙龙和墨家逻辑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得到了许多有价值的结论,对后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始终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发展观,把逻辑思想的演变看作不断发展、变化而又错综复杂的历史过程。杜国庠强调:“研究逻辑,就应该在认识史的基础上来研究它。如上所述,逻辑是认识史的概括的、总合的表现,在这意义上,过去的逻辑(及逻辑思想)便成为认识史上的里程碑。”杜国庠主张坚持历史主义研究方法的三个理由是: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使逻辑真正成为认识客观现实性的工具;对历史正确的理解,能够帮助人们掌握理论;以历史主义的观点看问题,不仅能认识已知(过去和现在),还能达到未知与未来。

六、结语

第4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关键词:物理学;人文文化

物理学是一门最基本的自然学科,它是探讨物质结构和物质基本运动规律的学科,所以人们往往认为物理学只是包含一些枯燥的理论公式,而忽视了物理学中包含的人文因素诸如人文哲学思想、美学、道德等方面。实际上,物理学在产生、形成、发展的过程中,人们不是为了物理学而研究物理学,而是为了有助于人类、社会以及个体人的发展而研究物理学,所有这些都涉及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关系中都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文化。

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曾指出:为了避免出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危机,当前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是消除现代文化中两种文化,即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之间的隔阂,而加强这两方面的联系。没有比大学更加适合的场所了。只有当两种文化的隔阂在大学园里加以弥合之后,我们才能对世界给出连贯而令人信服的描述。所以我们有必要去讨论科学文化中的人文思想。

下面从文化角度去剖析物理学中的人文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物理学中的唯物辩证法思想

物理学在古代被称为自然哲学,物理学作为一门精密的学科进行研究是从1687年牛顿发表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开始的。随着学科的发展与不断完善,物理学才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立的学科,但物理文化中蕴含的哲学思想是不会被分离的。

1.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物理学是实验科学,物理实验既是建立物理理论的基础又是检验物理理论真理性的方法。杨振宁教授说“物理学是以实验为本的学科”,物理学上很多理论都是通过实验检验论证的结果,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2物质是普遍联系的

物理发展史上,很多地方体现了物质是普遍联系的观点。比如人们曾经把电和磁孤立起来,物理学家奥斯特接受自然力统一的哲学思想。坚信电和磁之间存在某种潜在联系,经过多年研究,终于发现了电流的磁效应,并由此开创了电磁学的新纪元。把电和磁联系了起来,这正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特征——物质是普遍联系的。

1.3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人们对物理现象及其本质的认识是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起来的,每一种理论的建立过程都体现了“实验(事实)——理论假设——实验(新的事实)——修正理论”,遵循着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比如在整个光学的发展史中对光本质这个问题的认识,先是牛顿的微粒说;再是惠更斯的弹性波动说;接着麦克斯韦提出电磁波动说;到20世纪爱因斯坦提出光量子说。最终人们认识到光具有波粒二象性,人类对光本性的认识就正是遵循着“否定之否定”认识规律的反映。

1.4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物理学中为了方便研究问题,经常抓住物体的主要特征,忽略物体的次要特征,而抽想出一些理想模型。如“质点”这个理想模型保留了实际物体的质量和存在的位置,而忽略了物体本身的大小形状,体现出辩证唯物主义中的“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

1.5运动的相对性和时空的相对性

近代物理学的一大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涉及的哲学问题很多。最突出的就是相对运动和相对的时空观念。相对论指出:相对性原理的本质在于运动的相对性这一事实,而不存在绝对运动。相对论否定了绝对运动的存在,就否定了绝对时空的概念。它通过不变的光速把时间和空间联合为一个整体,由洛伦兹变换建立起各个惯性系之间的时空关系。

可见,不论是物理文化知识本身,还是物理文化形成、发展的过程都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维方法,对人类的自然观和哲学思想有重大的影响。2物理学中的美学文化

2.物理理论的美学特征

2.1简单深刻美

在一个艺术家眼里简单是一种美。自然现象错综复杂,物理学则力求用简单的方程或定律去概括自然规律,但其反映的内在规律确是非常深刻的。如能量的转化和守恒定律反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能量的转化,牛顿的三大定律更是概括了宏观低速条件下各种机械运动的规律,麦克斯韦电磁方程组将复杂的电磁现象统一其中,爱因斯坦相对论中的基本原理简单凝练,但其中内涵确是丰富而深刻的。

2.1.2对称守恒美

对称是自然界中广泛存在的也是人们很乐于接受的一种美学形式,物理学在对自然的表述中处处显现出了这种对称的美:引力和斥力,“电生磁”与“磁生电”,粒子与反粒子,物质与反物质、圆孔或单缝衍射图样的对称、无限长直导线周围磁场的轴对称等等。物理定律对某种规范变换的不变性、守恒性更是贯穿于整个物理学的一种对称形式,物理学中有许多守恒定律如:动量守恒、机械能守恒等等。实际上,对称性已经成为当代物理学家研究物理理论的一种方法。

2.1.3统一和谐美

物理理论的和谐统一美实际上是自然界和谐统一美的理论形态。如麦克斯韦电磁场理论把电学、磁学、光学统一了起来,量子力学把波动性和粒子性统一了起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把时间、空间、物质和运动统一起来,把经典物理学都包容在他的理论框架之内,创造了程度更高范围更大的和谐统一理论。

2.2物理学家与美学思想

世界著名物理学家狄拉克认为:让一个方程具有美感要比符合实验更为重要。法国科学家彭加勒曾说:“科学家研究自然,是因为他从中能得到乐趣,他之所以能得到乐趣,是因为她美”。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曾经说过:“物理学的原理有它的结构,这个结构有它的美跟妙的地方,而各个物理学工作者对于这个结构的不同的美跟妙的地方的感受,有不同的了解,因为大家有不同的感受,所以每一个工作者会发展他自己独特的研究方向跟研究方法,形成他自己的风格。”

许多著名的物理学家都有感知美的奇异本领,美学思想在许多物理学家创立与评价物理学理论时起着重大的启发与指导作用。追溯人类科学源头,科学美始终被作为一种人文理想而追求,成为科学家们献身科学、潜心研究的直接动力之一。

3物理学中的科学道德精神

3.1对未知的好奇与探索精神

好奇心是一种情感,是一种人文精神,也是最重要的科学精神。科学进步的真正动力是许多物理学家对了解未知事物的欲望。牛顿看到苹果落地,就去想苹果为什么会从树上掉下来,从而想到了万有引力;阿基米德从浴桶洗澡中得到启示,发现水面上升与他身体侵入部分体积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到了鉴别金质王冠是否掺假的方法,产生阿基米德原理,发现浮力定律等。这种对未知的好奇与探索精神,对物理学的发展与人类的文明有很重要的作用。

3.2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实事求是认知的基础,而创新则是科学精神的核心。20世纪物理学的革命告诉我们:科学的发展道路上科学家要创立一种新理论的时候,都必须要有敢于向已有的旧理论、旧思想提出质疑的勇气。例如:伽利略正是因为对亚里士多德“力是产生物体运动的原因”的怀疑,才建立了正确的力和运动的关系。以至于后来的牛顿运动定律的产生。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和李政道正是因为敏锐的觉察到了从未被人怀疑过的宇称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大胆提出了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论断,才使物理学理论有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

3.3合作与宽容精神

第5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关键词】哲学 创新 三大规律创新是人类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形式。从哲学的角度来说,创新的过程就是人们运用物质运动的普遍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使事物从无到有的创造过程。

一、创新的概念和内涵

“创新”一词起源于西方文化,韦伯斯特词典对创新的定义有“引入新东西或新概念(to introduce something as or as if new)和革新(to make changes)”两种意义。创新最早出现于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的论著中,他认为创新就是“新的或重新组合的或再次发现的知识被引人经济系统的过程”。创新的本质是实践,是对客观世界生生不息的状态的深刻揭示。《哲学大辞典》中对创新的解释是“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人类自觉能动性的集中体现”及“人类固有的本性”。因此,创新是人类有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属性。

创新的内涵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创造性。“创,始造之也”(颜师古语),“修旧曰新”(郑玄语)。顾名思义,创新具有“始创”、“修旧”之意。二是突破性。凡是创新,必然对原有思想、理论、技术、方法等有重大的突破,并提出新的思想、理论、技术、方法等等。“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预料未来,而只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三是创新理由的充分性。任何创新都是建立在充分的根据之上的,具备充足的理由,决不是凭空想象,更不是胡思乱想。

二、创新认识过程中存在的误区

1.片面强调创新的现代性,否认创新的永恒性

很多人认为,创新是当代才出现的,尤其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才被人们高度重视的问题。这一观点确有其合理性。然而事实证明,在人类社会的任何一个时期都存在创新问题。马克思指出认识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而改造世界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人的需要水平的不断提高是创新不断发展的不竭动力。也就是说,只要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只要人们有需求,就有创新的永恒存在。由此可见,创新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话题。

2.片面认识传统观念,与传统彻底决裂

有观点认为,传统的东西产生于旧社会,使人的思维受原有思维空间的限制,无法实现创新。因此,就认为传统是最顽固的保守势力,阻碍了人们的创新活动,要与之彻底决裂。然而,历史只有在前人创造的基础上,才能继续创新、前进,如果抛弃了这个基础,便只能倒退。因此,要想成为自觉创造者,就需要善于总结以往的经验与教训,而不是与传统决裂。

3.片面强调创新与发明的联系,否认其区别

有人认为,发明应归于创新的范畴之内,显然这是对创新概念的误解。据我国《辞海》的定义,发明是指“创制新的事物,首创新的制作方法”;《发明示范法》规定:“发明是发明人的一种能在实际中解决技术领域内某一特有问题的技术方案。”由此可见,发明与技术是密不可分的,是技术手段的物质凝结。从时间上看,发明先于创新而产生,创新则是发明的商业化或社会化的结果。因此,可以说创新从发明开始,发明是创新的基础,创新则是发明的拓展。

4.片面强调主观作用,忽视客观条件对创新的制约

一些人认为,解决创新的根本问题在于社会的个人。他们认为,当社会中的个体较多地具有了创新观念,创新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然而他们没有认识到个体创新形成的外在环境即社会中的各种制度,对个体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合理利用创新的社会环境氛围,就会促使创新人才辈出。因此,解决创新问题,不仅要从个体入手,还要更多地为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三大规律指导创新

唯物辩证法有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研究三大规律,对我们了解创新的方法和揭示创新的本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都是有差异的。事物变化的动力和根本原因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斗争及力量消长。由对立统一规律,可以得出如下认识:第一,创新中的新事物是旧事物内部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创新就是抓住矛盾运动的特点和趋势,加以引导,顺利实现矛盾双方地位的转化,而不能违背其规律按照主观喜好去构想、设计创新。第二,创新的时机是永恒存在的,只要人们以批判的方法看问题,就能在创新时机来到的时候,抓住时机,实现创新。第三,事物的变化发展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因此创新也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它不是现代才有的,而是历史的,永恒存在的。

2.质量互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变化发展的过程总是先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发生质变。并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由质量互变规律,可以得出如下认识:第一,创新要遵循事物自身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客观事物内在的规律性是创新的前提,我们只能在遵循客观事物内在的规律性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创新,而不能主观臆造。创新发生质变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解放思想,勇于打破常规。第二、创新是个漫长的量变过程。创新过程中既要不断积累新知识、新技术和成功的经验,又要借鉴失败的教训,促使创新的质变实现。据此,在一切实际工作中,既要有远大的目标,又要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

3.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两次否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及三个阶段(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规律。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形式。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矛盾运动,使事物的发展呈现肯定阶段与否定阶段及否定之否定阶段的周期性变化。人们把事物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结合的形式,描述为“螺旋式的上升”和“波浪式的推进”。由否定之否定规律,可以得出如下认识:第一,创新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扬弃。尽管创新是跨越,是新的生成,但是创新既不是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它是对原有旧事物积极因素在批判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而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因此,对现存事物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扬长避短,才能实现科学创新。第二、创新的过程具有反复性和曲折性。创新的过程遵循否定之否定规律,不断的否定和肯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从而完成创新的一个周期。因此,在创新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暂时的困难和停滞,甚至后退。创新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只有保持坚定的毅力和信心,才能终将创新进行到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上海市高校《哲学基本原理》编写组.哲学基本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

[3]陈多闻.创新系统化研究[J].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1).

[4]霍甫安,毕凯鸣.关于创新的理论思考[J].理论探索,2004,(2).

第6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关键词 物理教学 德育渗透 人生观 世界观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moral penetration in middle school physics teaching

kong fanbin

(physics department, 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haikou, hainan 571158)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education reform, the implementation of moral education in physics teaching. it is great significant for the teaching activities. in the class, the organic of moral education will be combine physical knowledge. in order to make students master and apply knowledge of physics .at the same time, to pay attention to the development of moral education. middle school students' moral education mainly is to allow students to develop good moral character and behavior. let the students learn to care for others in life, caring society, understand the social value of science and set up the correct scientific outlook. only in this way can they love the motherland, deeply loves the life, and work hard for their dreams and make a contribution to the society.

key words physical teaching; moral education; the social value; scientific outlook

新课标把德育放在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学阶段的德育目标是:热爱祖国,具有报效祖国的精神;有明确的理想志向;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公民的社会责任感;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宪法、法律;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具有自尊自爱、自立自强、开拓进取、坚毅勇敢等心理品质;具有社会主义责任感,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然而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的第一位,不仅是新课标的要求,更应该是每位教师必须尽到的义务。在不同的学科教学中,为开展德育教育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天地。物理学作为自然科学的重要分支,其教学目标经历了几次演变,形成了新的教育目标体系,具有一定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物理知识中本身隐含着很多的德育内容,包括爱国主义教育,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教育,以及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它们和现在大力弘扬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有很多的共通点。在物理教学过程中适时适度地渗透德育内容,不仅有助于学生现在的学习、综合素质的提高,辩证思维能力的增强,而且使他们受益终身。在物理教学中对学生进行德育的渗透有常见的几种方法。

1 教师在教学中的人格魅力

素质教育推进的过程是情感陶冶和潜移默化的过程。教师自身的形象和教师体现出来的一种精神对学生的影响是巨大的,也是直接的。为了实现教师在教学中的人格魅力。教师要做到下面几点,首先,教师要身行。人的行为是一种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作为教师,身负着重大的责任。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影响和感染着学生。在课堂上,用自己的品德熏陶、感染学生的品德,用自己的人格影响学生的人格,用自己的智慧启迪学生的智慧,用自己的灵魂塑造学生的灵魂。其次,教师要有激情。情感体验是形成良好品质的内驱力。一个教师的情感好坏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三,教师要有爱心。教师要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自己的学生。俗话说:师者,人之父母也。总之,作为教师,无论是在课堂内,还是课堂外,用自己的人格魅力促使学生在活动、互动中养成良好的素质和品德。

2 充分利用教材挖掘德育素材

在高中中物理教材中,对于科学家的探索过程中为真理而艰苦奋斗的精神阐述得不多。因此在进行德育渗透时,应该结合教材有关内容,深入发掘,适当拓宽。具体的方法有下面两种。

2.1 通过古今物理成就渗透爱国主义教

物理学的成就就是以自身的成果,促进社会的发展。在讲到宇宙三大速度时,可以告诉大家:我国的“导弹之父”钱学深,在建国之初,放弃美国的优厚待遇,历经磨难回到祖国的怀抱,并致力于“两弹一星”的研究,使我国在国家最艰难时期先后成功爆破了原子弹、氢弹并成功发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为我国的尖端科技驻足世界前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三钱”的另一位伟人,钱伟长同样值得我们敬仰,他本来中文历史科目是强项,却因国耻之故,执意转学物理,坚定的态度和明确的追求,成就了他的学业,也奠定了毕生的事业基础。1947年,有人带来美国有关方面对钱伟长全家赴美工作生活的邀请。在表格最后一栏,要求宣誓一旦中美交战忠于美方,钱伟长明确填“no”,予以拒绝。这样的科学家数不胜数,因此教育的机会也就随时都可以进行,利用科学家这种敬业爱国的情操,激励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 2.2 通过物理学家的故事及经历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和人生观、世界观教育

每位名人的成功没有一帆风顺的,在成功的背后总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吃苦耐劳的决心。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物理学家的故事及经历,让学生学习物理学家的科学精神,不怕困难,勇于探索。例如在讲解到物理必修3时,通过富兰克林在雷雨交加时进行风筝实验这种在科学探究中不畏牺牲生命追求真理的献身精神、创新的思维和方法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激励。

在讲解欧姆定律时,首先向学生介绍德国的物理学家欧姆,得到这个结论是不容易的,经历了10多年的辛勤劳动,做了大量实验。揭示电流、电压、电阻三者之间的关系。欧姆为科学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教育学生在学习中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

3 在知识点的讲授时,渗透辩证唯物主义教育

辩证唯物主义是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的思维现象的最根本的方法。物理学作为一门基础自然科学,其发展史充满了辩证唯物主义思想,在物理教学中渗透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教育,可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观。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1)对立统一的教育。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本质和核心。在中学物理教学中,对立统一规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物体的运动与静止;二,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例如讲运动和静止的相对性时,可以从常见现象着手,坐在火车里的人与站在铁路边的人,感觉一下火车和铁路边的树分别处于什么运动状态?当学生得到两种相反的结果时,内心就会产生矛盾:车还是那辆车,树还是那棵树,到底哪种说法对?而此时,正是进行对立育的好时机。

(2)量变到质变的教育。质变和量变是事物的两种基本变化状态,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它们的辩证关系就构成了事物变化的实际内容。例如在讲物质的三态变化过程中讲水的三态变化。

在讲晶体的熔化和液体的沸腾时,温度必须达到某一程度,才能达到熔化或沸腾的目的,而前面的加热过程是量的积累过程,这些量如果不能积累到某一程度,将不会有熔化或沸腾的质变。我们的学习也是如此,如果你刻苦学习,点点滴滴地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有质的飞跃,这个积累过程是艰苦的、默默无闻的,但是必不可少的。

(3)否定之否定的教育。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它表明事物自身发展的整个过程是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诸环节构成的,其中否定之否定是过程的核心。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

总之,在物理教学中实施德育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思想与行动,应该时刻体现在课堂教学和课下与同学的交往中。不能草率从事,更不能走过场,要循序渐进,逐步实施。作为老师不但要教给学生们知识,还应关注他们的心灵,使他们在思想和意识上不断地提高,使他们本身的素质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 白文胜.在物理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j].伊犁教育学院学报,2004.17(4).

[2] 富岩,任师兵,王传杰.物理教学与唯物主义辩证法[j].高等农业教育,2008.1(1).

[3] 俞建梅.浅谈中学历史教学

中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的达成途径[j].教育革新,2011.13(7).

第7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一.否定自然辩证法

萨特是从否定自然辩证法开始自己的“人学辩证法”的理论建构的。

萨特认为,关于自然辩证法的理论是一种“把先验的和没有得到证明的辩证法说成自然界的根本规律。”[1]在他看来,承认自然界自身存在着普遍的辩证规律是一种完全违背辩证理性的“十足的神学”。他说:“自然辩证法不可能是形而上学之外的任何东西。在实践中发现辩证理性,然后,把它当作无条件的规律投射到自然界,再回到对社会的研究,声称自然的这种难以理解的、非理性规律制约着社会,这一套程序在我们看来是完全的脱轨。”[2]

所以,萨特认为,承认自然辩证法包含着这样一种危险:即妨碍人的主观性和人的自由的发扬。他说,在“现代的者”那里,由于坚持自然辩证法的客观实在性而“否认思维本身的全部辩证运动,把思维溶化于普遍的辩证法之中,把人分解在世界之中而把它消除”[3]。“这种外在的唯物主义硬使辩证法成为外在性:人的本性脱离了人而寓于一种先验的规律之中,寓于一个超人的自然中,寓于一种从星云开始的历史中,对于这种普遍的辩证法来说,……人类史不过是自然史的特殊化而已”[4]

萨特认为,与“现代的”不同,马克思本人把辩证法看作是人的实践的创造物。因为,“如果辩证法作为人的无条件的规律从外面控制人的话,宇宙就变成一个梦。但是,如果我们想象,每个人都随心所欲,而这些分子的冲突又产生大规模的结果,那我们将发现平均数或统计结果,而不是历史的一种发展。所以,在一种意义上,人象臣服于一种敌对力量那样臣服于辩证法,而在另一种意义上,人创造辩证法;如果辩证理性是历史的理性,这个矛盾其本身就必须历史地生存下去,这就意味着人在创造辩证法的范围内被辩证法所控制,又在人被辩证法控制的范围内创造辩证法。”[5]

萨特的主张是:“辩证法应当在许多的人同自然界、同种种‘既定条件’的关系之中和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被探究。在这里,它会找到作为各种计划彼此冲突的结果的源泉。只有人的计划的种种特点才能说明,这个结果乃是一种新的、具有其本身的意义的实在性,而并非仍然简单是一个平均数。”[6]

因为,在自然界中,各种现象是与自身等同的,它们之间的关系至多也是并列和杂多的关系。所以说自然界是不存在总体的,因而也就没有辩证法可言了。人的实践领域完全不同于自然界,在这个领域中存在着总体的观念。当然,人的实践领域并非处处洋溢着人的自由的领域,在这个领域中也到处都会遇到物质必然性。不过,这种必然性是与自然界中的机械必然性有着根本区别的辩证必然性。因为,实践领域中的总体观念把物质必然性与人的目的、选择、自由、计划、责任等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客观的和主观的存在都从属于一个总体,是在总体中相互联系着的部分或环节。

萨特批评黑格尔、恩格斯只知道例举出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却未真正理解辩证法。他说,恩格斯“只限于列举辩证法的规律,如果这些规律的每条都不是作为揭示辩证法总体的一个‘侧面’的时候,那么,辩证法的可理解性是不可能出现的。”[7]在他看来,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都只能在总体化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比如:否定之否定的问题只有在总体化的范围内才能提出。因为,作为总体化的人的实践就是一个否定和扬弃的过程,人不仅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对象世界,使对象世界内在化,而且,人同时也通过实践否定和扬弃着自身,使自己外化和物化到对象世界中去,随着实践活动的连续展开和不断延伸,也就具有了否定之否定的性质。同样,对立统一规律也只有在总体化的过程中才有意义。因为,人与对象世界、主体与客体、部分与整体等等的对立统一都是发生在人的实践活动之中的。质变量变是从属于总体化的运动,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变化所表明的正是总体化的内在结构。

萨特把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与客观辩证法混为一谈,认为辩证法是由于黑格尔和马克思研究作为人的领域的社会历史时提出的,是在历史现实的发展规律和对这些历史现实的认识的发展规律中总结概括出来的。因此,辩证法的动力就是人们的总体观念,辩证法的形式也就是人们创造历史现实的实践活动。他把到自然界中去寻找辩证法,看成是一种违背了辩证法的基本精神而进行的“错误的推广”。

二.“人学辩证法”

萨特所理解的辩证法仅仅是体现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理性。人在实践活动中认识自然,从而把辩证法导入自然之中,使自然界表现出辩证法的特征。但从本质上讲,辩证法只能是人的知识形态。既使自然科学的某些范例是辩证的,那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萨特说:“在辩证法家那里,

辩证法是建立在既与的现实结构,又与我们的实践的结构相关的基本主张上的。我们断言认识过程是辩证的,同时又断言对象(不论它是什么东西)运动本身也是辩证的,而且这种辩证法是同一个东西。把这两种命题拉到一起,它们本身就是一种有组织的知识形式,或者换句话说,它们规定着世界的合理性。”[8]

在历史领域中,也不存在那种象历史背后的神的意志力一样的辩证法,而是历史认识的结果。萨特说:“如果我们不想把辩证法重新变成一种神的法则和形而上学的宿命,那么,它必须来自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来自我所不知道的什么超个人的集合体。”[9]“辩证法如果存在的话,那就只能是总体化过程中许多的个别性所造成的许多具体的总体化的总汇,这就是我所说的辩证法的一元论。因为辩证法乃是总体化的活动,除了由正在进行的总体化所产生的各项法则之外,再也没有别的规律。”[10]

当然,总体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人被社会所总体化;另一方面是社会被个人所总体化。但整个总体化的基础是个人的实践,正是由于个人的实践才产生和保持了人的总体性。因为,人处于历史的中心,是人把散漫的社会历史现象联结成一个总体的,社会的总体化是以每个个人的总体化为前提的,而个人的总体化又是体现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的。所以,辩证法归根到底就是产生和保持个人总体的方法,要把握辩证法就只有到以个人实践为基础的个人总体化和从个人总体化到社会总体化的进程中去寻找。或者,干脆说辩证法就是实践,是人改变和创造对象、赋予对象以意义,同时实现着人的总体化的活动。

我们知道,萨特终生致力于建构一种“人学”,这种局限于个人视野中的人学自然要把人的内心世界夸大为整个世界。因而,他是不相信人的内心世界之外还会有其他的存在的。

到了写作《辩证理性批判》的时候,由于接触而发现了实践范畴,从而找到了个人超越自己的内心世界的途径。这时萨特本可以告别个人的内心体验走上认识客观世界的道路,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他就能在对自然和社会历史的深入研究中取得积极的成就。遗撼的是萨特没有这样做,而是依然囿于个人的目力所能达到的世界范围,站在个人这个圆点上来理解通过实践构成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世界。这样一来,萨特并没有因为从哲学中汲取了实践概念而使他的存在主义有什么长进。因为他的结论还是原来的结论,即只相信人所涉及的世界的真实性,纯粹客观的世界则被划入乌有之乡或者说被划进了假定的领域。

所以,萨特要否认客观的自然辩证法,把辩证法严格地限制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以及个人的实践活动所能涉足其中的领域里,认为只有在这个领域中,辩证法及其规律才是真实的。

由于在人的世界中来考察辩证法,辩证法的全部内容就成了个体的人的自我发展、社会、人的物质界、作为人的自我发展的环境和中介的关系。辩证法的这些内容就是“总体化”,总体化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一切总体化所普遍具有的形式,而总体化则是辩证法的普遍法则。要理解辩证法的规律就必须立足于总体化的观点上。萨特认为,一切辩证法的动力都存在于总体观念中,因为只有把各种现象理解成不是孤立地、单纯地出现的,而是在总体的综合统一之中的,辩证法才是可能的。

萨特认为,如果假定人及其对象之外存在着辩证法,那么必然会使辩证法变成不可理解的。相反,以人的总体化为根据,辩证法就获得了可理解性。因此,个人实践的领域就是辩证法的限度,个人的总体化是辩证法可理解性的唯一基础。社会历史是人的客观性领域,但是,由于社会历史是人的总体化的总汇,因而是辩证的。在社会历史中,一切事物现象的辩证性质都取决于它们是否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即是否包含着个体的总体化的作用。所以,人的总体化又是辩证法的最高原则。无论辩证法研究什么问题,其中心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一切历史现象中认识人的总体化。这样一来,萨特的辩证法就是总体化的辩证法,是对个人总体化的记录和描述。辩证法的学说作为一系列命题的抽象体系,来源于个体的总体化,是对个体的人及其关系世界的整体与部分的多样性的把握,是对个体的人的总体化进程以及个体的人的实践所造成的历史总体化的进程的把握。反过来,辩证法的命题体系又对个体的总体化提供指导,帮助个体的总体化与历史总体化的融合。

萨特承认,把历史作为一个总体加以考察是马克思的最伟大功绩。在马克思之前,历史学家们看不到历史的总体性质,而是陷入到对个别历史事件的分析之中,把历史看作无数个偶然产生和消灭的个别事件的集合。马克思从生产关系出发,发现了历史是建立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和随生产关系的演变而发生变化的总体,从而揭示了历史的总体性。因此,总体范畴是关于历史存在的思维的基本范畴。

应当指出,萨特关于马克思发现了建立在生产关系基础上的历史总体的认识是正确的。但是,问题在于萨特对生产关系的理解却不同于马克思,他不是把生产关系理解成人们的具体的物质联系,而是把生产关系看作是个人在个人的实践活动中结成的联系。因此,在萨特所理解的生产关系范畴中,我们看不到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作为阶级的历史实践主体,而只能发现作为个人的实践主体。萨特在历史中所看到的唯一积极因素就是个体的总体化,而历史本身则是被动的。尽管他把历史理解成使一切个别事件和过程结合成总体的运动,但历史总体却是被构成的总体。因此,历史辩证法也由于沾染上了惰性因素而成为“反辩证法”的领域。所以,辩证法的源泉只存在于作为个体总体化的个人实践之中。也就是说,实践是辩证法的真正王国,而个人的实践则是辩证法的原初的经验。

三.推衍“历史辩证法”

认为,个人实践活动的现实性是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物质环境的,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在社会关系中,与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相联系的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进程是不依赖于个人的意志和愿望而进行的。同样,个人的实践活动任何时候都是处于既与的物质环境中的。比如,人的实践活动赖以进行的“技术”、“工具”、“机器”等物质条件,都是先前世代人的物化,是作为客观实在摆在人们面前的。面对着这些物化了的客观实在,人的实践活动又不得不一再地重复着物化,即在每一次实践活动中使自己物化。每一个体的总体化都不可能从零开始,人只有在既与的历史总体中才能实现趋向于总体化的努力。

然而,萨特反对强调历史的客观性,认为历史中的人是独一无二的“原子”,历史的必然性恰恰是通过人的自觉活动来实现的。人是历史的主体、创造者。因为,人的实践不仅是对象性的活动,而且是创造对象的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依据一定的社会条件实现自己个人的计划,创造性地参与劳动过程,使自己存在和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物化所表明的也正是人把对象世界创造性地纳入人的生活,使之成为人的生活的一部分。

人在创造自己的生活的同时创造了历史辩证法。历史是作为人的创造活动的辩证结果而出现的,是作为个人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发生联系的个人之间的结构的演进。所以说,历史的客观性、必然性,即历史的辩证法只不过是个体总体化的规律,它尽管表现出了与个体总体化的矛盾,但却是从属于个体总体化的,或者说是个体总体化的副产品。

人的实践的社会结构的辩证性、人的总体化的历史规律等等宏观视野中的辩证法,都根源于个人的实践。人的实践活动在物质世界中展开,在物质对象中具体化。易言之,人借助于实践活动在物质中使自我客体化,这种客体化一方面是人对自己的舍弃,另一方面又使人所追求的事业在世界上出现,从而在客观世界中重新发现自己。用哲学术语来表述,就是“异化”和“总体化”。萨特认为,实践既是人的异化活动又是人的总体化过程。实践的这种二重性和二重化的运动表明实践本身就是辩证法的原型,社会辩证法、历史辩证法都只不过是实践辩证法的展开。

总体化是客体的主体化。萨特认为,主体的客体化使实践获得惰性,而客体的主体化则使实践的主动性、创造性增强了。因此,实践所具有的客观性成分的多少也就意味着这一实践所具有的惰性的多少。根据这个思路,个人实践是惰性因素最少的实践,因为在个人实践中,人能够充分地意识到他自己的主体性,他的实践活动的每一个步骤都早已在他的谋划中预演过了,他是从未来的角度认识他从事实践的环境、条件的,他是根据他所掌握的现实的可能性来设计他自身的总体化道路的。

与个人实践相反,社会实践则由于自身的客观性而是具有不同程度的惰性因素的惰性实践。因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是以多数人为核心的实践集合体,这个主体本身就是针对个人而言的客观化了的主体。在这个主体中,共同意志使个人的主体性、能动性缩减甚至完全褪化。因此,虽然实践活动也具有个人实践的那种从计划、目的,到手段的选择和目的的实现等等有机模型,但是,它作为集合体的活动却是个人的被动领域,所以说社会实践是惰性实践。

根据萨特的理解,惰性就是实践的消极性,是反映在物质必然性和其他人的意志等等之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否定因素。因而,惰性因素也是对辩证法的否定。本来,实践是辩证法的源泉,由于实践中包含着惰性因素,实践这个唯一的辩证法王国却包含和孕育着反辩证法的因素,实践的规模和性质直接关系着反辩证法因素的多寡强弱。

在个人实践这个惰性因素最少的领域中,“思维的存在”和“存在的思维”是直接统一的,因而这种实践直接地就是辩证法,或者说是一切辩证法的原型和构成因素,其他的辩证法都是从这种辩证法发展而来和由这种辩证法构成的。因此,萨特把个人实践的辩证法称作“构成的辩证法”。在作为辩证法的最原初的构成因素的“构成的辩证法”之中,物质必然性是从属的因素,是被自由地克服了的因素,是不被人作为“摆脱不了的命运”而加以承受的因素。因而,反辩证法的因素是以隐蔽的形式深埋在辩证法的形式之中的。

在社会实践领域中,由于客观性因素的增强,惰性因素便偷偷地渗入到个人的自由活动中去,腐蚀着实践的创造精神并使其枯萎。客观必然性以外部规律的面目“吞食了全部有计划、有目的的结构”。这种实践作为人们的活动是一种由外部控制的活动,其特征是“积极的被动性”。与那种体现了人的天赋自发的活动的个人实践相比,这种实践是一种“变了形的”、“被歪曲了的”实践。因此,社会实践虽然也处在辩证法的疆域之中,但却是一种“外在的辩证法”或者说是一种被构成的辩证法。在社会实践中,“反辩证法性”和“反实践性”的因素明显化起来,辩证法的王国成了反辩证法的王国。

可见,萨特关于辩证法的思路是把实践设定为一个圆,个人处在这个圆的中心,个人的实践活动包含着辩证法的强力,一旦从紧紧围绕着圆心的个人实践向外层扩展的话,那么距圆心越远辩证法就越稀薄,如果在社会实践中随着辩证法的越来越稀薄而出现了辩证法的否定形态的话那么一旦越出社会历史走到实践领域这个圆之外的自然界,就根本不存在什么辩证法了。所以在萨特那里,否定自然辩证法是顺理成章的。

萨特认为,反辩证法作为辩证法的否定形态,依然是自由的个人活动的无机形式,即与个人活动密不可分的。其实,在个人的实践中反辩证法的因素就贯穿于辩证法的模型之中,但为什么在进入社会实践中之后,反辩证法的因素才演化为惰性因素并损害着社会实践呢?在萨特看来,根本原因是进入社会实践之后,实践活动的各个因素和各个环节都缺乏了对于个人的可把握性和可理解性。由此可见,在萨特那里辩证法一词无非是表示实践的主体性和对于主体的可把握性。哪里能够彰明主体性,哪里就有辩证法;无论哪里,一旦彰明主体性的途径稍有涩滞,辩证法就遭受着惰性的破坏。

萨特把“反辩证法”看作是辩证法名目下的反题。因为,无论是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都无法摆脱物质必然性的惰性因素,相反实践的现实性正是建立在这种必然性之上的,所以,“反辩证法”存在于辩证法内部,是辩证法的环节。在人的总体化过程中,反辩证法的因素是贯穿于始终的,但在每一次实践或每一个阶段的总体化中,反辩证法有一个从隐到显的过程。因此,我们可以在一次次实践中看到,从辩证法到辩证法的反题即反辩证法。这时,辩证法的行程仅仅走了一半,所以必须有新的一次实践出现,作为辩证法与反辩证法的合题。人的总体化就是在这样的否定之否定中不断展开的。

可见,萨特对社会实践充满着怀疑,他根本不愿意去发现社会实践与历史发展之间的联系,而是从个人实践的角度去理解历史的发展。所以当萨特去探讨历史辩证法时,就陷入了所谓“反辩证法”、“构成的辩证法”、“被构成的辩证法”“外在的辩证法”、“惰性的实践”、“反实践性”等等概念的诡辩之中。他引入的概念越多,思想变得也就越加混乱,以至于搞不清什么是历史辩证法。

注:

[1][2][3][4][5][7][8][9][10]萨特:《辩证理性批判》伦敦1976年英文版,

第8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关键词:选修课;课程开发;教师专业发展

现代课程理论的重要奠基者、美国著名教育专家、课程理论专家拉尔夫・泰勒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中指出,开发任何课程和教学计划都必须回答四个基本问题:(1)学校试图达到什么教育目标?(2)提供什么教育经验最有可能达到这些目标?

(3)怎样有效地组织这些经验?(4)我们如何确定这些目标正在得以实现?这四个基本问题可以进一步归纳为确定教育目标、选择教育经验、组织教育经验、评价教育计划,即泰勒原理。教育目标是课程开发的出发点与归宿,是课程开发的核心。为保证教育目标的达成,一门成熟的选修课在课程开发时必须具有科学性、互补性、文化性、立体性、适切性等特性。因此,选修课程的开发无疑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教师也通过选修课程的开发促进了自身专业素养的提升。

一、课程开发的科学性要求促进物理教师科学精神的提高

我国数学家周海中说:“科学精神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对知识和真理的追求,就是要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对课程开发过程中相关知识的查阅、确认和理解,发展、丰富自己,提高不断超越自我的学科追求意识;提谨、细致、逻辑、简洁和睿智的学科钻研态度。20世纪物理学的革命告诉我们:在科学的发展道路上,科学家要创立一种新理论的时候,都必须要有敢于质疑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追求。例如,伽利略正是因为对亚里士多德“力是产生物体运动的原因”的怀疑,才建立了正确的力和运动的关系,以至于后来牛顿运动定律的产生。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和李政道正是因为敏锐地觉察到了从未被人怀疑过的宇称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大胆提出了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的论断,才使物理学理论有了一个突破性的进展。因此,在选修课开发的过程中,每次对内容的质疑与查证,都可以不断强化教师的科学精神并使之内化。

二、选修课与必修课的互补性促进物理教师学术素养的提高

选修课的内容在选择上应该与必修课程内容有所不同,或延伸或补充,这样就能促进教师不断地学习高考要求之外的知识,增加学科知识储备。物理教师的知识构成是多元的,除了物理学科知识之外,还有课程知识、教学法知识以及关于学生的知识等(如图1)。这些知识并非截然割裂,而是相互关联的,它们的交集就构成了一种教师所特有的知识,即学科教学知识。按照美国教育研究专家舒尔曼的观点,PCK是关于教师如何针对特定的学科主题及学生的不同兴趣与能力,将学科知识组织、调整与呈现,以进行有效教学的知识。研究与实践表明,PCK是教师专业知识中最核心的知识。发展教师的学科教学知识可提高教师对学科知识体系、知识间的内在关联、学科的思想方法及学科的学习目标和学习策略的认识;提高教师逻辑思维能力和钻研探究的品质。在物理与现代生活选修课航空母舰的弹射器部分内容编写过程中,通过查阅资料,航空母舰的弹射器有弹簧复力弹射器、势能弹射器、燃气弹射器、蒸汽弹射器、火箭助推弹射器、电磁弹射器等,并对每种弹射器的原理和优缺点进行学习;在开发打印机喷墨打印内容编写时,对图2所示内容的研究等等,使教师对学科教学知识得以补充和提高。

三、课程开发的文化性原则促进物理教师物理与人文的融合

1.在教材开发过程中对物理知识的梳理会更加深刻地理解唯物辩证关系

物理学是一门最基本的自然学科,它是探讨物质结构和物质基本运动规律的学科,而人们往往认为物理学只是包含一些枯燥的理论公式。人们不是为了物理学而研究物理学,而是为了有助于人类、社会以及个体的发展而研究物理学,所有这些都涉及到了人与人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些关系中都蕴含着丰富的人文文化。著名物理学家吴健雄曾指出:“为了避免出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危机,当前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是消除现代文化中的两种文化,即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之间的隔阂。”杨振宁教授说:“物理学是以实验为本的学科”,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认识论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物理学家奥斯特接受自然力统一的哲学思想,坚信电和磁之间存在某种潜在联系,经过多年研究,终于发现了电流的磁效应,并由此开创了电磁学的新纪元,这正体现了唯物辩证法的特征――物质是普遍联系的。对光本质这个问题的认识,先是牛顿的微粒说;再是惠更斯的弹性波动说;接着麦克斯韦提出电磁波动说;到20世纪爱因斯坦提出光量子说,最终人们认识到光具有波粒二象性,每一种理论的建立过程都体现了“实验(事实)―理论假设―实验(新的事实)―修正理论”,遵循了辩证唯物主义中的“否定之否定”规律。“质点”“点电荷”“光滑”等理想模型体现出辩证唯物主义中的“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之间的辩证关系”。如此等等,教师在开发课程的过程中通过对许多物理问题的整理和思考可以认识到不论是物理文化知识本身,还是物理文化形成、发展的过程都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维方法,对人类的自然观和哲学思想有重大的影响,从而促进教师更加深刻地认识、理解物理规律与社会哲学。

2.在教材开发过程中对物理思想的梳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物理理论的美学特征

德国物理学家海森堡说:“科学的探索者们最初往往是在美的光辉照耀下,去认识和发现真理。自然现象错综复杂,物理学则力求用简单的方程或定律去概括自然规律,但其反映的内在规律却是非常深刻的。”著名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说:“真实的世界在逻辑上总是简单的。”如,能量的转化和守恒定律反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能量的转化,牛顿的三大定律更是概括了宏观低速条件下各种机械运动的规律,麦克斯韦电磁方程组将复杂的电磁现象统一其中,爱因斯坦相对论中的基本原理简单凝练,无不体现了简单深刻之美。例如,引力和斥力,“电生磁”与“磁生电”,粒子与反粒子,物质与反物质,圆孔或单缝衍射图样的对称,无限长直导线周围磁场的轴对称等等。物理定律对某种规范变换的不变性、守恒性更是贯穿于整个物理学的一种对称形式,物理学中有许多守恒定律,如,动量守恒、机械能守恒等等,无不体现对称守恒美。麦克斯韦电磁场理论把电学、磁学、光学统一起来,量子力学把波动性和粒子性统一起来,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把时间、空间、物质和运动统一起来,这些均能体现统一和谐之美与整个物质世界中的和谐之美有异曲同工之妙。

四、课程开发的立体性原则提高物理教师实践和驾驭信息技术的能力

教学方法和手段应该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而灵活多样,因材施教。而学校教育的宗旨应该是开发多种智能并帮助学生发现适合其智能特点的职业和业余爱好,让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的同时,发现自己至少有一个方面的长处,从而热切地追求自身内在的兴趣。在多元智能理念指导下的课程开发可以通过有效组织“听―说―看―做”等不同方法进行课程设计,帮助学生学习。课程立体化原则是教师可以通过多种教学媒介灵活多样地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和课外学习活动,更好地把课内和课外学习联系起来满足不同学习风格学生的需求。现今比较流行的教学媒介有:(1)印刷材料,如书、杂志、小册子等;(2)图示媒介,包括图表、地图、公告牌显示和投影器;(3)照片媒介,如照片、幻灯片、电影等;(4)电子媒介,包括网络、录音和录像设备。随着教育改革以及有效教学的深入,信息技术将更加深入地融入课堂,信息技术在课堂中的应用可使教学内容直观、容易理解、活跃思维、增加科学信息,而教师在开发的过程中制作电子课件、多媒体的视频等促进了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提高,同时,教师通过制作印刷材料、模型等提高了实践能力。

五、课程开发的适切性原则促进物理教师对教育对象的研究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在《学习――内在的财富》中写到“事实上,尊重每一个人的多样性和特性是一个根本原则,这一原则应摒弃任何标准化的教学形式。”课程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有效促进学生的学习,而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习者具有的认知、情感、社会等特征都将对学习的信息加工过程产生影响。因此,课程设计是否与学习者的特征相匹配,是决定教学系统设计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高中学生大多在15~18岁,按瑞士著名发展心理学家皮亚杰所提出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11岁以上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为形式运演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或青少年已完全具备假设―演绎思维的能力,即不仅可以在逻辑上考虑现实的情境,而且能够根据可能的情境进行思维;抽象思维,即能运用符号进行思维;系统思维,即在解决问题时能够在心理上控制若干变量,同时还能考虑其他几个变量。在此阶段,认知趋于成熟的儿童逐渐摆脱了实际经验的支柱,能够理解并使用相互关联的抽象概念。课程开发教师应清楚这一阶段学生的特点,并按照这些特点开发课程,提高课程教育目标的达成度。

选修课的开发是当今教育改革的一大趋势,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一名教育者理应积极参与其中,把选修课开发作为促进自己专业发展的推动剂,通过选修课程开发推动教师学习。马卡连柯告诉我们:教师的技巧,并不是一门需要天才的艺术,但它是一门需要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因为开发物理选修课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就是教师自身专业素养提高的过程。

第9篇: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范文

一、营销传播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论

方法论是关于方法的理论和学说。对任何实践活动的理论研究来说,研究方法本身的科学与否,正确与否,直接决定研究活动的成败,换句话说,研究方法是研究成败的关键因素。所谓方法论,就是在研究过程中各种方法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进行的理论说明。一般地说,方法论有两个层面的内容:一个方面是方法论的基本原则或叫一般原理,它构成了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对所有方法的适用发挥这总体导向功能;另一个方面是进行研究的具体方法,它是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解决具体问题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我们举例说明。这两天笔者去自己居住的徐汇区某派出所办理上海世博会期间机动车辆的通行证,主要是世博的184天出上海和进上海时候审查通行使用的。那么从这一政府行为来说,这其实是广义的法律方法的具体应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特别是机动车辆的运动行为。那么,这个具体法律或者说行政法规的出台,背后起决定导向作用的原则和一般原理,则是最普遍和最根本的基础理论原理,包括法与自由、法与秩序、法与价值、法与效率等综合基本命题的关系。我们进行一个基本的分析,就是为了世博会的安全和秩序考虑,则必须要强化保安审查程序和制度,而这一价值直接冲突了世博会期间公民的自由和社会运行的效率,如何既要保证安全和秩序,又要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公民自由和社会运行效率的冲突?弄个通行证不失为一个比较好的方法,兼顾了方方面面的价值和利益,统筹了秩序和效率。前两天为了实现手头所操作的一个项目的爆炸式效益增长,潜心研究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有所启发,并能把社会规范的一般原理和技术能与营销市场传播的一般原理和技术结合起来。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揭示了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大基本观点(参考:张京宏、沈宗南 《自然辩证法分析和营销实践应用》,2010,上海世新)。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大范畴是内容和形式、现象和本质、原因和结果、可能和现实、偶然和必然。三大基本观点是联系观点、一分为二观点、矛盾观点。在自然辩证法里,我们学到了第一个营销传播学的基本方法,就是利益分析法(过去叫阶级分析法)。另外还有两个基本方法,叫价值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

我们写到这里,来回答第一个问题,就是营销传播学的一般原理是什么。笔者曾经潜心学习过复旦大学张国良教授的《传播学原理》和翁秀琪老师的《大众传播理论与实证》,也亲自上过台湾世新大学林富美教授的硕士班传播学课程,现场课堂听讲学习。综上学习,笔者可以给营销传播学确立一个基本原则,或者说叫一般原理,就是:以营销为目的,进行以媒体渠道为载体、以动机明确的资讯为内容的信息运动。这里有几个关系需要明确:

一是传播和信息资讯内容的关系。世界上没有不承载信息资讯内容的传播,广义上也没有不进行传播的资讯信息。只要不传播,不说出来,那就不是信息或资讯。烂在肚子里的叫秘密。只要说出来了,就是信息资讯,只要说出来给任何一个人听,那就是传播了。所以信息资讯和传播的关系,就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二是传播的信息资讯的对等性和可接受性。鲁迅所说,北京捡煤碴的老太太,不会养兰花;贾府里的焦大,也不会爱林妹妹。存在这么一个问题,特别是搞市场营销策划的人,你的广告内容要写给谁,目标客户习惯怎么样的语法逻辑,十分关键。如果你给北京捡煤渣的老太太写一个DM,内容讲怎么养兰花,可能她没兴趣;如果讲如何在更短时间里、在什么具体地方能捡到更多更好的煤渣,老太太一准会看。虽然是个比喻,但道理很清楚。这里使用的分析方法,就是利益分析法。

我们接着说说方法论中的其他两个方法。先说价值分析法。营销策划学和营销传播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问,它是应用科学而决不是哲学。哲学的任务,是用不同的方式来解释世界,解释市场,解释销售。而问题在于,如何扩大市场?如何提升销售业绩?那么,接着提出来的问题就是:人们为什么要扩大市场又应当如何扩大市场?人们为什么要提升销售业绩又如何提升销售业绩?这个问题一旦被提出,就立即来到了价值判断的领域。价值分析方法之所以重要,价值判断概念之所以重要,就是在于其揭示了人类市场实践活动的动机和目的。在人们的社会实践和市场实践活动中,市场和营销与人们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存在和被感知的关系,同时还是人们的主观目的所指向和所要改造的对象,与人们建立了新的价值关系,简单说人们的第一目的就是要通过营销活动和市场活动获得利益价值首先是利润。当人们进行企业策划决策的时候,本质上去是运用价值准则在冲突的利益中作出最基本的选择。笔者的一个业界实践的导师,经常给笔者说,在企业市场和营销实践中,许多决策往往是最基本的,决不是最完美的。而最基本的决策的核心依据,就是企业的基本价值准则。

再说说实证分析法。我们在市场实践中和营销实践中,经常使用的就是实证分析法。比如说企业要开发或或引进一个新产品,到底合适不合适?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先实践一下,试验运营一段实践,进行一些基本价值利益的评估,比如是否可落地的核心标准之一为是否有净利润产生、风险大小、成本利润率等。在实证分析法里,调查法,比较法和逻辑分析法比较经常地被应用。逻辑分析法中,具体形式中比较实用的有归纳与演绎、分析和综合、比较与分类、科学抽象法、数学建模法等。

二、营销传播学的一般具体技术应用

笔者今天下午去了上海普陀区的118广场,去考察在一线终端的营销传播具体技术的应用情况。因为笔者相信,智慧就在民众之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在一家面包店门口,笔者看到了一个BOARD的广告,内容是这么写的:“**面包,可能是最好吃的面包”。很简单的一句话。我们来分析:

传播目的:是为了销售面包,取得销售业绩,获得利润。

传播渠道:广告板方式

传播资讯:可能是最好吃的面包

传播动机:诱导客户进行消费

我们再来具体分析其内容的语言文字。其实还有个方法叫语言分析法,就是分析文字的内容和逻辑。如果上面的广告直接写“最好吃的面包”,是违反广告法的,工商会来查的,包括网站上也不能随便写。但加上“可能”两字,既有倾向性和诱导性,又没有表达得出格,这就是具体技术细节方面的学问。

在具体的传播技术应用中,无法回避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营销传播的价值问题和价值判断问题,因为如果要改善扩大市场,改善销售业绩,就不得不分析动机和目的,而分析动机和目的,则一定要回到价值判断和价值评估问题上,价值评估是决策的基本依据,而所有的动机的形成,都是决策的结果和体现;另一个是营销传播本身的价值问题,也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在本体论方面,笔者建议从目的性、价值性和利益性三个纬度进行分析即可。

同样是今天去的118广场,笔者看到了一家特色店,叫*木匠,它对自己的传播用了四个字:“我善治木”。我们来进行一个分析:

传播目的:是为了销售木制产品,取得销售业绩,获得利润。

传播渠道:广告板方式

传播资讯:我善治木

传播动机:使客户通过联想,提升产品质量感觉,以引导消费

三、小结

本文主要研究了营销传播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论框架,并说明了具体的几种主要方法,也给出了实践中的案例加以说明。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启发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