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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贫困证明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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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贫困证明

第1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二、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调查审核后,对情况属实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由本人将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加盖公章的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送到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贫困证明要求: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当事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居委会等(公章)

××年××月××日

例如:

贫困补助申请书

我是xx学校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X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第2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我是xx中学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X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助学金三级贫困证明

尊敬的学校领导:我叫***,是****系****专业****班的学生,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山村。家中有四口人,父母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十分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还有一个弟弟正在****中学部读书,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弟弟读书。而我从小热爱美术,高中时在学校选择了美术专业。今年我圆满的完成了XX年的学业,光荣的参加了高考。

当我得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但我毕竟是我那个家族里难能可贵的大学生,也是我们村子里多年以后才出的大学生。但是从事美术专业的院校学费都有那么高,对于农村的家庭来说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学费压力,家中实在是拿不出足够的钱来送我上大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以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

故申请有关部门证实学生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学生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及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第3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叫xxx,是xxxx系xxxx专业xxxx班的学生,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山村。家中有四口人,父母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十分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还有一个弟弟正在xxxx中学部读书,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和弟弟读书。而我从小热爱美术,高中时在学校选择了美术专业。今年我圆满的完成了XX年的学业,光荣的参加了高考。当我得到了xxxx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全家人都很高兴,但我毕竟是我那个家族里难能可贵的大学生,也是我们村子里多年以后才出的大学生。但是从事美术专业的院校学费都有那么高,对于农村的家庭来说真是一个天文数字。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学费压力,家中实在是拿不出足够的钱来送我上大学,可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知道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以我一定要完成我的学业。故申请有关部门证实学生的家庭情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学生能在校获得各种补助及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文(二)

我是xx中学x班的xx,我家住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里。家里有六口人,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一直有病在身。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小时候,家中四个小孩一起读书,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几人的学费,只能想亲戚借。那时候真的太困难了,大姐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回家帮忙;二姐和我一起初中毕业,也想读高中,可是家里真的无法担负我们的学费,所以二姐也把上高中的机会让给了我,自己回家帮忙。

我家只有1.5亩左右的水田,每年所有收获的水稻勉强能提供家用。我家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那一点点八角和木薯。因此全家的年收入也只有XX元左右,除去还债、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

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文(三)

中国xx银行xx市分行:

我于200x年xx月考进xxxx学院xxxx系xxxx班xxxx专业就读,是x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xxxx,毕业时间为xxxx年xx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00 x至200 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 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200x至200x学年的学费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以上合计人民币xxxx元整(xxxx元).贷款期限从200x年xx月至200x年xx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xxxx年 xx月xx日前还清贷款 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xxxx省xxxx市xxxx县xxxx镇xxxx村

邮政编码是:xxxxxx 联系电话是:xxxxxxxx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办理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一、农村生源学生办理三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村委会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县民政部门依据镇(乡)、村两级证明签署意见并盖章。 举例:

若李xx同学家庭常住地为xx市xx县xx镇(乡)xx村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xx村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若李xx同学家庭常住地为xx市xx县xx镇xx街(路)xx号 该同学办理三级贫困证明须先由xx街(路)所属辖区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镇(乡)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最后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城市生源学生办理二级贫困证明一般程序:

学生家庭常住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出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县(市)民政部门签署意见。

举例:

若王xx同学家庭常住地为 xx市xx县xx(街)路xx号 该同学办理二级贫困证明须先由xx(街)路所属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居委会、社区)开具该生家庭困难证明(盖章并签署意见),再由县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4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一、具体申报条件的明确与界定

当前,申请扶贫助学金的主要理由至少必须符合以下11个条件中的一条: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2.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3.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4.学生本人残疾,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和少数民族学生;6.父母(或监护人)持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材料(系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7.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8.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9.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10.人口较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11.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以下问题:第一是界定难。有些申请条件是很含糊的,如“特别困难”一词的界定,是以家庭人均年收入多少来衡量,还是由当地政府部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订统一的标准;再如第10条“人口较多”“劳动力少”怎么定义,家庭多少人口才算多,劳动力怎么样才算少,是否有当地标准。第11条的“其他原因”可否有具体的解释,在具体操作上缺乏必要的标准支撑,在界定中难免主观。第二是证明材料的不确定性。由于在申请条件界定上存在的模糊,学生在找证明材料时也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如对于哪方出具的证明方为有效、证明材料需要多少、怎样才是规范的证明材料、如何证明自己的家庭收入属于困难或特别困难、因违背计划生育政策而致人口多劳动力少也算贫困吗,等等。

基于此,国家、各地方政府部门能否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组织专门的人员制定本地的标准,将贫困生申请条件逐条解释、具体细化,使之规范、完善。各省要拿出贫困生申请“框架式”办法,其内容包括政策、要求、条件、标准等;各市要依据省里文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形成“实用式”的申报细则;各县、校要结合上级文件,因地制宜形成“可操作性”细则。其间要召开专门会议,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如网络直通车等广泛征集各相关方意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广开言路,听取广大一线扶贫助学工作者和贫困生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助学金的审批与监督

目前,助学金在学校出现“比谁更惨”的“打擂台”现象,这不仅对学生的教育有不利影响,而且也导致“贫困生”造假事件的发生;还有“指标化”现象,因为有些地方往往根据去年甚至以往这个学校一贯是多少助学金指标而划拨新指标,为了“稳住”指标数,有的学校就放宽标准,以保证获得更多的助学金指标,使扶贫助学工作监控的难度加大。

因此,既要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等相关部门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调查、公示制度,又要学校方面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更要充分发挥工会、纪检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一线扶贫助学工作的监督工作。对于违规操作、营私舞弊等行为,要及时在全县(市)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考虑责任者的任用问题。建立校长总负责、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广大一线扶贫助学工作者具体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使监管工作落实到人。

三、各部门在审核中的有效沟通

在学生申报贫困生资助时,各单位、部门间可能会出现缺乏有效沟通现象。特别是一些学生数众多的大学校,是很难做到对所有上报者一一进行走访、核实的,因失察而顺利过关的现象常有发生。如,此次我所带的2014届高一(16)班班上就有3人全家除老人在家外,家庭成员中其余人员均在广东打工,而这些学生也申请贫困生,且顺利在村委会盖上了公章,村委会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这不得不让人揪心,但此时如果班主任不调查摸底,马虎了事就上报至学校,校方以为班主任核实过了,加上有村委会或居委会的证明材料,那就很有可能只看是否有证明材料――即公章证明就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结果层层见公章就通过,就会出现占用贫困生名额虚假上报而通过的事件。

另外,如若在申报环节上缺乏沟通,也易导致重复给的现象发生。由于当前有国家、社会团体、学校自身、个人等多方资助,很有可能出现重复给贫困补助的现象。一方面学校等组织在第一时间注意到特困生,另一方面是一些以时间仓促、资助面小为特点的新资助马上就要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对方又要求特别贫困的学生优先,校方在不想错过更不想放弃任何一次对贫困生资助的机会时,只能选择贫困等级排在前面的特别贫困的学生,因而导致这种重复给的现象发生。

再者,当年该生家中确实是贫困而现今家境却有所好转,但该生却仍在继续享受贫困生补助的现象也屡有发生。这都是因为在具体环节上的失察,缺乏有效沟通而导致的。如第8条之当年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致特别贫困,但现今有所好转的情况;第9条之家庭成员久病无能力医治而现今却因多方筹助已医好、家境有好转的情况;第10条之家庭人口多、劳动力少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现今这些人口的成长已经转化为劳动力多的优势,却还在继续享受贫困补助。

所以,应建立审批环节上的有效沟通机制,切实防止以上现象的发生,根据本人多年担任扶贫助学专干工作的经历,我认为应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村委会或居委会应切实把好申报审核证明工作的第一关

切实加强对该辖区范围内贫困村民或居民的摸底调查,按贫困等级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健全贫困户的档案库,让确实有困难的村民或居民子女享受到国家、社会、个人给予他们的资助,把好贫困生申报审核证明工作的第一关,并依据人口多少、地域大小等实际情况来设立相应数量的扶贫专干,并在学生的贫困证明材料上注明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号码。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不管是否真符合申报条件都来打贫困证明的村民或居民不分青红皂白给予加盖公章等随意现象的发生,因为在此之前已经做好了相关的贫困户调查摸底和归档工作,也就更有心理和实际的准备,通过查底写出真实的证明材料来,便于校方进一步审核。留下村委会或居委会扶贫专干的电话号码,既有约束、监督作用,也方便学校审核时联系,实现有效沟通。

(二)完善校方内外沟通机制

1.强化班主任工作的责任。班主任在扶贫助学工作中下联系到学生本人、村委会扶贫专干,上联系到学校、县教育局下设的扶贫助学理事会,在内外沟通中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班主任应在平时多留心注意观察并关心学生的生活,建立好家长联系方式,做好家访工作,既及时发现身边的贫困生,也要对现有贫困生进行再摸底(看其是否家境有所好转或有其他情况,进而确定其是否能继续享受资助)、再核实,做到心中有情况、手中有档案。根据贫困生申报条件及相关细则对学生进行审核,在审核中多与学生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扶贫专干联系,进行更加详细的跟踪核实调查,继而进行贫困等级的分类归档上报工作,让真正贫困的学生名录进入省学生资助中心办公系统的贫困生档案库。

2.成立学校扶贫助学理事会。由分管政教和团委工作的副校长兼任理事会理事长,政教主任和团委书记担任副理事长,选派精干力量担任校级扶贫专干,与由各年级选派的有扶贫助学工作经验且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年级扶贫专干一起为理事会成员。通过将责任分工细化,形成成文的规章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及时有效地掌握好各年级、班级、学生的相关信息,及时沟通、反馈、协调。这样,既可以防止因失察而顺利过关现象的发生,也可以防止重复给的现象发生,从而把学校内的扶贫助学审核工作做得更加有效。

3.经常与县局的扶贫助学理事会联系,加强沟通。县教育局设的扶贫助学理事会,是整个县域范围内分管扶贫助学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是连接校方与资助方的重要而有效的机构。因此,作为学校方面应经常与县扶贫助学理事会联系,在新生入学时除了对学生中贫困生进行摸底调查外,还可在县扶贫助学理事会查找翻阅原资助生名单及相应原始档案,做好原受助生因升学、转学等原因而进入新学校需要继续受助的交接工作。还可以通过前期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中期给资助方写感谢信、后期进行一阶段小结汇报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与县扶贫助学理事会联系,通过其桥梁作用,直接邀请原资助方等热心单位、人士来县、校进行实地走访慰问,倾听受助学生、受助家长的感言,了解学校的扶贫助学工作,增进资助方、校方、受助方三方的理解、沟通,建立三方沟通的长效机制。

4.定期召开沟通协调会。会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进行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仅仅是上传下达指示、指标,而是及时碰面沟通协调;不是简单的通报,而重在交流协商。通过沟通协调会议,完善集体商议、审议制度,这不仅使贫困生的审批工作更加顺畅而有效,还可以达到经验交流与推广的目的和效果,宏观调控整个贫困生受助审批工作。

5.制作受助学生卡和档案,以便学生在升学或转学时随入或随出。这个制作应由县扶贫助学理事会根据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档案袋、受助学生卡的图案、样式、规格等统一制作,并建立可供查询的贫困生档案库网站,就像现在学生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一样,通过履行一定的程序,先在原学校办理贫困生转出手续,再到现就读学校办理转入手续便可。这样,既增强了学校间的沟通,又防止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使扶贫助学工作就像党、团组织工作那样严密而规范。

第5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关键词:新资助政策 高职院校 贫困生 认定工作

1 引言

按照国务院要求, 2008年对贫困生的资助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在2007年的投入基础上增加一倍,达到308亿元。按照现有制度设计,财政每年投入的308亿元主要用于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地把每一分钱发给经济困难的学生。在这种新的资助政策形势下,高校贫困生的认定作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其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影响到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与均等,甚至影响到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如何科学的认定贫困生,把握好高职院校贫困生的认定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当前贫困生认定的现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其中学习费用指修读本专业学分所需要的学费和书本费、住宿费等;生活基本费用是指学生衣、食、住、行、通信等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对贫困生层次的划分,按贾克水的研究理论,贫困生一般可分为三个级别:一般困难生、贫困生和特困生。其中第一级别为“一般困难生”,是指学生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条件,但因突发变故,发生暂时性困难,需要借钱缴费,使学生在校花钱紧张,面临间歇性困难;第二级别为“贫困生”,是指家庭经济收入很少,并有相当数额的债务,只能缴纳一部分学杂费,其基本生活费接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第三级别为“特困生”,是指家庭没有收入来源,基本上靠借债上学,无力缴纳学杂费,在校生活水平处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学生。简单地说,“有能力支付教育费用,但发生暂时性困难”的为“一般困难生”,“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是贫困生,而“无力支付教育费用”的则是特困生。我国高职院校中现阶段比较有影响力的贫困生认定办法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的:

(1)确定困难生的认定标准,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二是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三是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四是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五是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六是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七是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2)困难生认定的程序是: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后附上尽可能提供的贫困证明;二是班级调查、测评、摸底;三是辅导员组织班委评议、排队、预审;四是系部或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公示;最后由学校贫困生资助中心审核并建立贫困生档案。

(3)贫困生等级的确定条件是:一是只要学生提供家庭所在地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任一形式的贫困证明或在家庭经济调查表中有政府部门加盖公章的低收入家庭,可初步认定为“一般困难”;在此基础上,如果能提供三级贫困证明原件,户口薄及其他贫困证明材料,可初步认定为“比较困难”;在此基础上如果还能提供其他困难证明者,如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无经济收入证明,孤儿证明或受灾证明等,可初步认定“特殊困难”。与此同时,还综合考虑学生的表现和日常消费行为等。

3 贫困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3.1 贫困证明不能反映学生贫困的真实性

由于各高职院校的生源地比较分散,学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定,因此,学校无法真正获知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校判断学生是否为贫困生的一个重要凭证,就是学生家庭所在地政府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而学生要获得这样一个贫困证明并不困难。只要学生自己写好材料后,先到村里和镇里盖章,然后到民政局盖章,有些地方,甚至连民政局的章都省了。对于考出去的大学生,当地政府都乐意照顾“自己人”,并不会太为难他们。而学校又没有有效的方法来辨别这些贫困证明的真伪,所以,学校在众多的贫困证明面前显得苍白无力。另外,贫困也只是一个相对概念,生源地和高校所在地之间存在地区经济差异,地方基层组织开具的证明只能证明该生在当地是贫困的,但该生在学校属不属于贫困生还不能完全确定。

3.2 班级测评不能全面反映真实情况

每到确定贫困助学金时,都有学生向辅导员讲得“声泪俱下”,还有学生当着辅导员的面争得面红耳赤。辅导员也颇感无奈,认为同学们互相接触多,班级测评应该是最好的办法。让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上台“演讲”,通过演讲告知同学其贫困程度,然后由同学投票来决定“国家助学金资助给谁”。在这种环境下,有的贫困生为不愿泄露隐私而自动退出参评。有的贫困生因为自卑心理,平时和同学接触少,有的甚至还不知道该和同学怎么相处,即使同寝室的同学知道他困难,但投票时自然票数就少了;平时人缘好的人都上了“贫困榜”。有同学对选举结果感到惊讶,但自己的投票理由也不公正:“我知道某同学确实不贫困,可我俩关系很好,投一票算给他‘撑个门面’,没想到他居然评上了”。这样的“测评”让人看了心情沉重,它会给贫困生的心灵,给学生间原本单纯的人际关系带来令人担忧的后果。

3.3 评议中存在的不合理现象

对于贫困学生的帮助,程序越简单,越具有人情味,越能体现关爱。每所学校都会在发出录取通知书时,写上一封信,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可是为何很多家庭和学生对此根本不相信,还要上街在脖子上挂上一个牌子,说“考上了大学,无法缴纳学费,求好心人帮助”呢?一方面在于申请困难帮助的程序太烦琐,条件太苛刻,而评议小组的介入,更增加了贫困学生获得资助的难度。另一方面从学生辅导员任组长,学生担任成员的组员构成结构中,我们可以看到,其大致标准来源于对学生生活的观察,看这个学生是否有一个贫困生应该的生活,同时还有可能根据评议员们的喜恶以及和评议对象的亲疏关系来评定。这种戴着有色眼镜看贫困学生的标准,有可能助长某些不正之风在学生中蔓延。而因此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进行制度化、规模化的贫困认定,这是不符合帮困助学、让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育人精神的。

4 贫困生认定存在问题的原因

4.1 学生的月消费情况和家庭贫困证明可信度低

部分学校通行的认定标准是以学校所在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准,按学生最低生活费的支出划分。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是由辅导员大致地了解困难学生每月的消费情况,缺乏定量的实际标准,而且也难以掌握学生的实际消费情况。同时,由于学生本人所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可信度较低,有的学校根据各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村委会开据的贫困证明认定贫困生。但生源地部分职能部门工作浮于表面、把关不严,这使贫困生认定不准确,直接导致资助金无法实现最优化配置。

4.2 学生生源地较分散,学校对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走访不太现实

制定一个认定贫困生的“科学”标准并不难,但科学的标准并不一定就是最可操作和最易操作的标准,难就难在如何用这一标准去认定“谁是谁不是”贫困生。认定贫困生难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贫困生的认定是需要成本的。由于学生的生源地一般分布比较分散,学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进行实地调查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可选择的方式:一是将有限的助学资源多次切割,来扩大资助范围;再者就是将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交给大学生父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由此,转换成了第一类问题存在的原因。

4.3 申请贫困的学生人数大于指标数

除了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的学生,家庭收入较低,经济基础差,家里无力负担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家庭收入与学生所在学校当地的经济情况相差较大;家庭子女多使学费、生活费加在一起是很大的开销等原因造成的贫困问题外;也有一些动态因素,如2008年初的冰雪灾害、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以及一些其它自然灾害引起的贫困。以上原因使得高职院校的贫困生人数发生很大变化,加上少数学生家庭诚信的问题,使高职院校申请贫困的学生人数远超过指标数。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国家助学金是无法直接落实到实处的。

5 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应对策略

5.1 学校需要加强诚信教育

要改进或是完善贫困生的认定措施,首先是学校要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得好:“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诚信知礼列入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内容。“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诚,不足以动”。这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追求,也是奉献者处事的原则,更是千千万万个中国人所坚定不移的信念。诚信是个人成功的基石,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更是我们生生不息的民族之魂!因此,高职院校应把诚信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来抓,作为培养学生做人的道德基础和根本来抓,教育学生求真务实,在国家助学金申请过程中人人讲诚信,实事求是的按规定办事,还要让学生认识到这不仅只是一次国家助学金评比中的诚信问题,诚信问题更是与国家、社会的繁荣昌盛、生死存亡相关的大事。

5.2 社会需要构建诚信体系

诚实守信是一切制度和规范得以确立和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秩序建立的依靠。党的十六大就明确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和社会诚信体系”的战略任务。社会诚信体系是一种社会管理机制,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倡导行为主体自律,另一方面通过奖励守信、惩戒失信对行为主体进行他律,从而有效维护社会一切活动的正常秩序。社会诚信体系构建主体应包括政府、企业和公民三类,政府诚信建设是主导,企业诚信建设是关键,公民诚信建设是基础。通过搭建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建立奖惩明确的制度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诚信体系。有了社会诚信体系,让公民诚信行为终身记录,并随时随地可查阅,可促进公民的行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定就可以在和谐的环境中公平的进行。

5.3 需要建立贫困家庭信息共享平台

全国统一建立贫困家庭信息共享平台,地方政府的扶贫部门负责调查、资料上传与更新。

学校在进行贫困生评定的过程中,可直接在收到学生申请后,在网络信息平台上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认该生的各项所需信息,并以此信息作为学生参加国家助学金评定的依据。对于政府来说,做到了“授人以鱼”,也做到了“授人以渔”、做到了“输血”,也完善了“造血”功能,为百姓的自我发展创造了条件,这即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又创造性的为当地百姓开展了帮扶工作。对于全国各地的各级各类学校而言,解决了因学生居住地分散而不能调查走访的困难,也避免了学生及家长不诚信等引起的各种问题。对于学生而言,不存在因个别同学不诚信引起的学校对所有困难学生的不信任问题。对国家而言,将各类扶贫助学政策落实到了实处,各类助学金发放到了真正困难的学生手上,达到了应有的扶持困难学生的目的,同时也解决了困难学生家庭的困难。

5.4 需要一支对学生负责的学生工作队伍

要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除了需要以上宣传教育与信息畅通外,还必须要有为学生热情服务、对学生负责的学生工作队伍。只有他们辛勤的劳动,在日常的工作、活动中,才能观察到学生的各种表现,掌握学生的第一手资料。积极构建人格平等、机会均等原则,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详细、可行的贫困生评定标准体系,做到评定标准一致,减少人为因素产生的影响。才能时刻注意考虑家庭特别困难,但又不愿公开透露自己真实情况的学生,积极保护他们的隐私,关注自尊心“特别”强的学生。只有对学生负责的学生工作队伍,才会以高度的责任心去精心处理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从而才能将国家资助金用到最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保证国家助学政策的顺利实施。也只有对学生负责的学生工作队伍,才能更好地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好事办好、将好事办实,才能让党和人民放心。

6 结语

新的资助政策投入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一项众人皆赞的民心工程,凝聚着党和政府对亿万学生成长成才的关爱,减少了贫困生在学校顺利完成学业的后顾之忧,是一件大好事,可是,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新资助政策的落实,在贫困生认定的过程中如何体现“三公”,如何消除“不和谐”之音,将好事办得更好,还需要各级政府的深切关怀,尽早建立贫困家庭资料共享平台;还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与关爱,尽快健全全社会范围内的诚信体系;还需要各高职院校的群策群力,不断完善贫困生认定的相关制度;更需要一批对学生负责的学生工作队伍,把贫困生认定工作走向精细化,避免“免费午餐”。因为这项工作关系到千万个家庭,也关系到学校与教育的使命,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国家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z].2007,(5).

第6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贫困生的认定是把真正贫困的学生分辨出来,但如何科学合理地认定出真正意义上的贫困生、如何确定不同困难程度的贫困生的资助等级是各高校管理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普遍难题。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现状

在一般的高校里面,贫困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25%―30%,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占学生总人数的5%―10%。这些贫困生大多来自于落后的偏远山区、城市里面下岗失业的职工家庭。

根据贫困程度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

(一)单亲家庭。学生父母离异或者是父母一方去世,来自农村。

(二)学生的父母都在,但有一方由于意外事故失去生产或生活能力。

(三)学生来自偏远山区,家里年收入很低,基本没有经济来源。

(四)学生来自偏远山区且有两个左右的非义务教育弟兄姐妹,家庭经济无力承担。

(五)学生来自城市,父母双双下岗,仅靠基本保证金维持一家生活。

(六)学生家中有患重病的直系亲属,常年支出大笔看病费用。

(七)学生或学生家庭成员遇到突发事件,短期内形成巨额债务。

在资助对象有限和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在开学后的两个月时间内界定出资助对象是相当困难的,这使得认定工作变得十分复杂和艰难。

二、贫困生认定中存在的问题

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关键在于贫困生的认定过程和方法是否可靠、是否科学合理,但由于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在实践过程中很难把握,各高校在认定贫困生时感觉力不从心,难以取舍。

(一)贫困证明不能真实反映学生贫困

贫困证明是各高校认定贫困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要通过村、乡、县三级部门的审批和盖章过后才有效。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出具贫困证明时把关不严,加上高校生源地比较分散,学校不可能对每一个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进行实地调查,不能完全确定该生在学校就属于贫困生。

(二)难以界定学生日常消费状况

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另外一个重要依据是老师、同学平时对贫困生的观察和了解。通常是根据他们的日常消费情况来确定。例如是否穿着名牌服装,是否拥有电脑、名牌手机、ipad等高档电子产品,是否有经常进出营业性网吧、经常外出旅游、购买高档化妆品等高消费行为。贫困生的消费没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如果单单观察其衣着是否寒碜,是否使用名牌手机、电脑来认定贫困生,那就过于简单化了。有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但有亲友赠送款式新颖、质量好、时尚的旧服装;某些计算机辅助设计类专业的学生因学习需要电脑。单从学生的日常消费来确定学生的贫困情况,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况且同学们和老师们的观察难免失准。

(三) 缺乏对贫困生隐私的保护

贫困生家庭里面,有的是父母离异,有的是父母残疾,而有的贫困生本人有残疾,有的是父母去世。不少高校忽视了对贫困生个人隐私的保护,为了辨别真假贫困生和判断出贫困程度,以“公平、公正、公开”为由,大张旗鼓,有的让贫困生站到台上,痛苦地介绍自己家庭的真实情况,然后投票;有的将贫困生的家庭情况、家庭隐私都放在一起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广泛地把贫困生的各种不幸传播了出去,这在无意中侵害了学生的隐私,造成不少贫困生心理异常,不愿申请贫困认定。

三、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对策

学校应该以班主任对贫困生的考察材料为主,贫困证明材作为补充,充分调动学生的民主积极性,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

(一)建立健全贫困生认定工作制度

要解决好贫困生认定这个现实问题,需从制度层面入手。一是资助工作负责人对认定工作要有宏观全面的把握与认识,制定多维度多层面的资助配套措施和办法。二是要选择多个观测点,建立认定工作的多环节多因素支撑体系,包括个人申请、贫困证明、等级标准、诚信承诺、班级评议、公示审批、跟踪调查、违规惩戒、动态建档等。在实际操作中既有硬性指标与量化界定,又有柔性评价和人为管理,多管齐下,共同作用,才能从制度上保障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

(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热情服务、对学生负责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各辅导员、班主任和班级干部对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负责,在日常的工作、活动中,才能观察到学生的各种表现,掌握学生的第一手资料。积极构建人格平等、机会均等原则,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科学、合理、详细、可行的贫困生评定标准体系,做到评定标准一致,减少人为因素产生的影响。

(三)构建举报体系,完善监督机制

发放资助资金后,不要结束对贫困生的关注,要观察资助金的实际流向,一旦发现资助金没有用于助学,要调查资金的实际用处。如果有学生用资助金去购买电脑,请客吃饭等,辅导员、班主任在调查了解情况后,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处罚。学院也给出相应措施,给予全院通报批评的处分,取消这些学生以后所有资助金的评定。

结语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资助政策的落实,如何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体现“三公”,如何消除“不和谐”的因素,将好事办好,还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关爱,还需要各高校的一起努力,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贫困生认定制度的完善;更需要一批负责的学生工作队伍,把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得更加细致。

第7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关键词:“伪贫困生”;道德贫困;制度贫困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255(2017)01-0065-04

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贫富不均现象仍较突出,寒门学子家庭微薄的经济收入和不断攀升的高校学费在大学校园里不期而遇。随着高等教育基本实现大众化,高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人数也日益增多。以2013年为例,全国2600多万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达74.25万人。如何切实解决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等费用问题, 已成为高校越来越重要的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的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生)”是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困难的学生。[1]自2007年以来,本着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贫困交不起学费而缀学的精神,国家不断加大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每年用于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财政支出也在逐年攀升,这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的经济压力。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却出现了一种不和谐的现象,即在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幅度不断增高、资助比例不断增多的情况下,申请资助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一些家庭经济并不非

常困难甚至经济上还算比较富足的学生,在利益的驱使下,也挤进了贫困生的申请队伍,于是在高校以出现了“伪贫困生”一族。“伪贫困生”的出现在严重挤占那些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获得资助的有限资源的同时,也极大地助长和刺激了那些“伪贫困生”日益膨胀的物欲,滋生这些学生好逸恶劳、投机取巧的恶习,对公平正义、校园风气以及资助工作本身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更是给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伪贫困生”现象的成因分析

(一)“伪贫困生”的道德贫困

道德品质特别是诚信品质对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认识能力的发展影响深远。良好的道德(诚信)品质既是大学生做人的基石,更是大学生成人、成才、成功的内在驱动力和根本保证。[2]高校“伪贫困生”现象的愈演愈烈,不仅不符合高校人才培养目标,而且对大学生个体的健康成长也造成不可估量的消极影响。

1.价值观和消费观的偏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社会的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会遭遇诸多无奈和尴尬,一些无视公德、自私自利、投机钻营的例子时有发生,往昔

单纯的校园因此受到很大的冲击和影响。这些负面样本往往会让那些正处于青春期的大学生迷失了人生本该正确的方向,甚至有一些学生不顾自己家庭实际情况,无视家人的艰辛和汗水,盲目攀比,讲排场,讲面子,为了满足自己对高消费的畸形渴求,不惜丢掉斯文、放下廉耻、绞尽脑汁去骗取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资金。正是自身这种价值观和消费观的严重偏离才诱使他们迫切地去追逐自身的私利需求。现行资助体系的疏漏,让他们有了可乘之机。他们申请资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缓解自身学习和生活上的经济压力,而是为了满足他们畸形消费甚至是高消费的的无度需求,本着“不要白不要”的心态,于是一些家庭经济并不贫困甚至是还算比较富裕的学生也纷纷加入到申请各类资助的行列。

2.诚信意识的丢失

现有的学生资助“认定”大多依赖于学生自身的“诚信”,如果学生没有诚信,学校就很难去甄别其“贫困”的真伪,极有可能被那些“伪贫困生”钻了空子,从而使得面向贫困生开展的资助违背初衷,偏离正确的路径,因此,学生的诚信意识是学生资助认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目前,各高校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时候,多是由学生本人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再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在同班同学中以民主评议的方式加以认定。这种认定基于一个至关重要的证据,那就是一纸《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登记表》,只要学生在申请资助时提交生源地相关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调查登记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即可名正言顺地成为一名“贫困生”。这份《调查表》也就自然成了贫困生资助认定事实上的真正“绿卡”。大量“伪绿卡”的出现使得本该是公正公平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演变成了一场又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诚实守信的传统道德消失不见,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反而成为一种常态。

(二)资助体系的制度贫困

高校“伪贫困生”的出现,不单单只是某些学生的道德贫困所致,其根源还在于现行资助制度的“贫困”。一张张盖着公章的“伪贫困证明”则是“制度贫困”最好的证明,同时也是“伪贫困生”现象越来越猖獗的根本原因所在。中国历来是个人情社会,生源地相关部门的经办人员不是与学生家庭沾亲带故就是邻家熟人,签字盖章自然成了顺手人情,因此生源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因而大打折扣。资助体系制度设计的缺陷,使得为了保证资助政策能真正惠及寒门学子的有关规定在源头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约束力。尽管制度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如能亡羊补牢,及时消除“制度贫困”,则能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住正在肆意蔓延的“伪贫困综合症”,也一定能够消弭因诚信的系统性缺失对大学生道德品质形成所造成的长期、潜在的不良侵蚀。

1.缺乏科学的制度量化标准

高校在进行贫困生认定的时候,采用定性判断的情况居多,定性和定量结合起来分析判断的较少,缺乏科学的制度量化指标体系。因为不同的地方其贫困标准不尽相同,同一地方不同时期的贫困标准也会动态调整,地区间贫困标准的差异和变化,给学校认定贫困工作造成实际操作层面客观上的技术难题。也就是说,学校仅仅依据来自不同地域学生所提交的贫困证明很难准确界定学生家庭的实际贫困程度。

目前各高校普遍是按照各院系总人数来进行分配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忽略了个别院系贫困生有可能相对集中,而有些院系贫困生有可能相对较少的实情。只是采用单一指标按人头比例分配资助指标,显然有失公允。这也是导致在个别院系“伪贫困生”集中出现的原因之一。因为院系为了保证分配到手的名额不被浪费,就会出于恻隐抑或是出于人情默S这种现象的出现。

2.认定的依据单薄

贫困生审核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流于形式,一张《申请表》或一纸“证明”作假的空间太大,几乎是零成本,而且毫无风险可言。学生为了满足自己畸形的消费需求,往往骗取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开具证明,而地方政府出于对生源地学生的偏爱和袒护,加之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在出具贫困证明的时候可以说是有求必应,压根就没想到还要去严格审核把关。学校基于对学生的信任,对公章的认可,才会让虚假信息催生“伪贫困生”现象的泛滥。

3.“后资助”教育工作缺失

一年一度的贫困生认定以及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大多集中在每年的开学季,各校由于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人手严重不足,所以只能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各项认定评选工作上,而对各类资助到位之后的“后资助”工作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实“后资助”教育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繁琐工作,如若后续跟踪教育、管理、服务跟不上,将会直接导致资助政策指向的理想境界与现实状况出现无法弥补的巨大落差。评选、认定、发放之后的“后资助”工作除了有心无力这一客观原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后资助”不被重视,学校认可钱到账,学生以为款到手,资助也就到此为止。“后资助”教育、管理、跟踪、服务的长期缺失,直接导致很多受资助的学生感恩、图强、回报意识的丢失,特别是那些“伪贫困生”更是发现自己钻漏洞的便宜之后,并不用承担任何后果,就算是有人举报其有作假行为,因为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所以也就更加心安理得,继续挥霍。

二、“伪贫困生”现象的防范对策

(一)创新道德教育的方式

现如今,高校都普遍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常常通过慢条斯理的理论灌输,引导和培养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消费观,树立诚信意识,希望藉此就可以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讲诚信的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但往往收效甚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需要与时俱进,需要哪壶不开提哪壶,更需要一对一定向精确制导,否则只会涛声依旧,思想政治教育的旧船票就很难登上青年才俊的新客船。按照埃里克森的发展理论,大学生早就过了他律的年龄阶段,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施教、全方位施加影响,需要积极地通过诸多外在的力量引发学生产生内在的体验,将他律逐步转变为自律。只有形成自律,才能更加全面深入地看问题,才能反思自己以往思想和行为中的不足,并在和其他同学、老师的交流中发现和解决问题。[3]

(二)转变资助观念

为了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学习和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高校基本上都已经形成了一套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绿色通道”等为主体的资助体系。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高校往往注重的是物质的资助和满足,而忽略了对贫困生心理、精神上的疏导与帮扶,比如感恩教育、自强自立教育等。目前高校现行的这种无偿式的资助方式是导致“伪贫困生”对各类奖助学金虎视耽耽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伪贫困生”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各级各类的资助就是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没有看到这些资助背后倾注了国家、社会、学校对贫困生的关爱。在他们眼里,不会有一丝感恩之情,更不会好好利用这笔资助,以更好的成绩回报社会和帮助过他们的人。

因此拓展并延生单一物质资助的现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和精神上的援助教育是当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毕竟资助只是一种手段,帮助大学生成人、成才是根本。

(三)改革资助模式

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日益强大,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也会越来越大,受益群体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为了应对这样的变化趋势,高校应该不断地推进资助模式的改变,为资助工作更有效地开展提供足够的平台和相应的制度保障。

1.多元混合型资助模式

高校目前的资助方式过于简单,缺乏系统性,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国外高校的资助体系中,有偿资助要比无偿资助多的多。国内高校可以借鉴这种有偿资助模式,另外还可以将单一的钱款发放模式转向实物发放,为贫困生提供学习、生活中必须的日用品,在解决贫困生实际困难的同时,也能消除“伪贫困生”申请资助的源动力。

2.科学识别和界定贫困生

与奖学金的量化评定不同,现在只要学生提供当地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一纸证明,就可以提出助学金的申请。助学金的认定条件过于笼统和含糊,这也给那些“伪贫困生”留有造假的可能和空间。

当前不妨尝试建立“贫困生评定指标体系”,将贫困生评定体系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指标包括学生家庭情况及学生本人情况,二级指标包括学生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自然资源指标、经济资源指标、人力资源指标、社会资源指标、特殊性指标以及学生本人的经济资源指标和综合素质指标等项,三级指标有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学校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所在地发达程度、家庭人均月收入等项。[4]各个高校可根据自己学校所在地经济情况和申请贫困学生的特点,分别给以上定量、定性指标赋予相应分值加以综合评价认定,最终确定该生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3.加强“后资助”教育管理

高校的资助工作大多在各项奖助学金发放完毕后就已经结束,“后资助”的教育往往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而长期缺失。加强“后资助”教育和管理除了直接关乎到各类资助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还可以从中发现那些“伪贫困生”的真面目。

虽然“伪贫困生”现象时有发生,但并不是不可以缓解和改善的,通过改进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和资助模式、转变资助观念,还是可以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正常化打下坚实的基础,让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应有的帮助。

参考文献:

[ ]国家教育部.关于对高等学校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的通知[EB/OL].[2016-08-10]. http://nsr.

/jtym/fgk/1993/1993072600000014102.shtml.

[2]钱钰钰.高校伪贫困现象研究[D].海南:海南大学,2012.

[3]余莎莎.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现状与教育引导对策[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3):77-80.

[4]姜涛.XW大学贫困生认定标准及其管理途径的研究[D].西安:西南理工大W,2010.

Analysis on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Moral and System Defects in Colleges’ Poor Student Identification under the Phenomenon of “Pseudo Poor Students”

YU Sha-sha

(Department of Student Affairs, Anhui Business College, Wuhu 241002, China)

第8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关键词:民办高校;资助管理;探索;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8.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196-02

一、民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的基本情况

民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逐步成为民办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民办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解决特困生问题以及服务广大贫困大学生成长成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民办高校的不断扩招,贫困学生的资助问题成为了焦点。勤工助学不仅能提高贫困生的自我解困能力,逐步实现贫困大学生由外部输血到自身造血的转变,还可以培养大学生的自立意识,锻炼其能力,提高其综合素质。各民办高校都已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助学金、社会资助、勤工助学、科技竞赛、征兵补偿、临时困难补助等在内的“奖、助、贷、勤、补、竟、偿”等多样化的大学生资助体系,以学校内部奖助学金为辅助,并将大学生资助管理与育人管理结合起来,按照新资助政策的有关要求不断地进行丰富、完善和改进。

二、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现状

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资助经费,制约着民办高校资助工作的发展。我校资助经费主要来源有国家奖学金(每年每生8 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每生5 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每生平均3 000元)、新疆少数民族资助(每年每生平均2 000元)、国家贷款(每年每生6 000元)、十佳贫困大学生(每生每年1 000元)、学校特等奖学金(每年每学期2 500元)、一等奖学金(每年每学期5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学期3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学期150元)、双汇资助(每生每年5 000元)。要想把以上的资助经费公平、合理、有效地分配给需要资助的学生,就需要资助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的辅导员同心协力出主意、想办法。只有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升,才能圆满完成每年的资助工作。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校的各类资助的管理审核和省厅资助中心数据的上报。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资助管理工作,协调各个学院开展资助管理的相关活动,增强大学生奋发图强德意志,培养大学生自强不息的精神和学会以感恩的心回报社会、服务社会。学院资助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学院的各类资助工作,协调各个系部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及时上报学院的资助管理情况。系资助管理小组主要负责本系学生的日常资助和管理,审核上报系部贫困学生资助情况,组织和开展系列资助类校园活动,如“诚信校园行”征文、“资助知识抢答赛”、“诚信标语口号”征集等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业余生活,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班级资助管理小组是资助管理工作体系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辅导员要掌握和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出各类资助学生的具体对象,让困难学生得到有效的帮扶和支持。

三、目前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认定不准确

由于目前大多高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了解,仅限于学生入学时携带的《高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三级证明,刚入学一个月同学之间相互不了解家庭情况,辅导员也只是依靠对学生日常生活和日常消费的观察,这样就会导致有部分家庭确实困难的认定的贫困等级比较低,家庭不困难的认定了经济困难,有一部分学生人际关系比较好或是擅长沟通等能够获得贫困等级。对于哪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可以定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等级的确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我校在每学年的开学初(老生开学两周内、新生在军训结束一周内)进行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程度认定工作,并建立受资助学生的贫困档案库,录入高校资助管理系统,作为各类资助工作的基础,便于学生的申请和学院对资助对象的评审、认定。在认定期间设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通过个人申请、班级的民主评议投票、三级贫困证明、高校家庭情况调查表、电话回访等多项措施并举,最终确定贫困生的贫困等级。然而多数地方基层民政部门管理审核的不严格,新生拿着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很容易开出贫困证明,这就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的不准确性。而“家庭经济困难”又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是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发生变化的,致使对困难生信息掌握不及时、不准确。由于缺乏可靠的、可核实的家庭收入指标和资产数据,整个学校对困难生的认定面临一定的困难,资助政策还难以准确地面向真正的困难生个体[1]。

(二)学生资助过程缺乏严格的监管

学生资助过程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很多民办高校的资助工作模式都是“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系部审核—学院审核—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批”。由于资助学生的面广量大,如果学生申报的信息出现问题,而系部的老师责任心不强,没能完全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或是系部)老师存在不公正的心理,被认定的资助对象不完全符合条件,学校资助中心往往无法逐一审核。整个资助工作管理过程环节较多,缺乏统一严格的监管制度,资助工作很容易出现偏差和不公平。

(三)资助过程中忽视了学生的心理教育

国家的资助政策是一种爱心的体现,被资助群体往往是弱势群体,特别是一些争取到的资助项目,资助过程中为了对外宣传、获得社会效应,通常会大张旗鼓的举行仪式,让受助学生站在台前,接受采访、叙述家庭困难情况,表达感激、感恩之情,这样做确实会取得一定的社会效应,但同时也容易使受助学生产生受人施舍、隐私暴露、自尊心受伤害的不良感受,进而影响到其身心健康,特别一些孤儿和残疾学生。

四、解决民办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策略

针对民办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资助工作人员要尽快转变观念,切实加强资助工作中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资助管理工作中,将资助管理工作作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资助管理和育人管理相结合的有效学生资助体系。

(一)建立完善的贫困认定体系

贫困认定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需要不断地跟踪和完善。新生入学认定的困难等级随着时间过程,很可能会变化,同样老生的认定等级也会发生相应变化。所以,要对认定等级建立困难等级数据库,并跟踪服务,针对每个困难学生要进行电话家访、或是实地家纺,以便于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根据这些情况确定下一年的认定等级和资助对象。并对当年完成的资助对象进行跟踪了解,资助资金是否完全服务于需要帮助的人,让其真正发挥助学效力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应把监督和跟踪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资助工作体系[2]。

(二)对贫困生进行“励志”教育

在进行经济资助帮扶的同时,要让家庭困难学生正确认识困难,增强自我调适能力。贫困学生出现的种种心理问题,究其根源,最主要的是认知存在问题。所以,首先要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贫困。要使他们意识到物质上的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物质上的贫困而丧失了追求理想、实现抱负的信心所造成的精神上的贫困。通过各种活动,加强学生的自尊、自立、自强的信念教育,使学生能够正确对待困难,勇于接受挑战,使其树立通过自己的努力而改变生活的信心。在贫困生中选出典型,树立榜样,促使贫困生不畏困难、奋发成才,成为优良校风和学风建没的促进者。

(三)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

“诚信是做人之根本,立业之基”,所以,要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到学校的德育工作之中,努力为学生营造诚实守信的校园人文环境。我校通过开展“诚信校园行”征文、“资助政策知识竞赛”、“诚信标语口号”征集等系列活动进行诚信教育;通过开展感恩教育,激发他们的感恩回馈意识。从社会层面看,国家、社会及学校的各项资助举措,体现了保证贫困生受教育权利的社会公平机制。但从贫困生个人层面看,各种形式资助措施实际上是国家、社会对贫困生受教育行为的投资,体现了资助者对受资助者个人的关爱,资助者希望广大贫困生接受资助后能顺利完成学业。重视大学生思想教育,日常要多与其谈心,关注其思想动态,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激励他们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树立自立、自强意识和感恩意识。通过感恩教育使他们意识到有义务做出积极的心理回应,努力完善自我,在学校建设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为今后走上社会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因此,感恩教育不仅对克服贫困生群体消极的心理因素有重要的积极作用,而且对构建和谐校园、和谐社会有着深远的影响 [3]。

结语

民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需要不断探索和改进的系统工程,要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才能圆满完成。在工作中既要吸取传统资助模式的成功经验,又要根据民办高校目前的具体现状和内容变化不断改革创新,探索一条适合民办高校资助工作长远、有效发展的创新之路,使国家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合格的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现代化人才。

参考文献:

[1] 吴金妹,袁进霞.关于当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几点思考[J].教育研究,2011,(1).

第9篇:三级贫困证明范文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问题;对策

一、引言

随着教育改革日程的提出,我国高等院校助学体制的问题日渐引发社会关注,大学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的进程当中,大学门槛的降低,以及人民大众多余大学教育的渴求,使大学生群体急剧增加,由此而使得越来越多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得以进入高职院校求学深造,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的数量随着高校扩招而迅速增加,这种人数的增长实际上是个社会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也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针对贫困大学生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来内容比较完善、方式比较灵活的资助体系,包括以学校奖励为主的奖学金,以财政支持为主的助学金,以社会支持为主的助学贷款等等。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资助体系日益出现弊端,并引发社会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质疑。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关系到能否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也关系到保障社会稳定,维系社会公平的作用。因此,本文将深入分析当前高职院校在贫困大学生资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力图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帮助提高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工作水平。

二、现行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的资助体系的类别

1、奖学金。

我国传统的奖学金包括,国家提供的优秀大学生国家奖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提供的以专业成绩的优秀为考核依据的专业奖学金,以及一些大型企业专门为特定学校的特定专业所提供的专业奖学金,但是奖学金考核鉴定标准往往以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对象,真正的贫困生能获得该类奖学金的人数并不多。贫困大学生一般来自己比较偏远贫困、经济落后的地区,在进入大学之前,所获得教学资源十分有限,况且很多贫困大学生在求学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勤工俭学,导致贫困大学生用在学习上的时间要少于平均水平。因此,奖学金虽然对贫困大学生有较强的吸引力,但很多贫困大学生成绩却并不乐观,所以,奖学金并不能形成有针对性的资助方式。

2、助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企业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以国家财政为基础,专门针对贫困大学生设置的一项助学基金。企业助学金是一些社会责任感较强的企业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助学基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我国进一步提高了国家助学金的扶持力度。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资助贫困大学生的过程中来,但覆盖的学校及贫困大学生的人数依然十分有限。

3、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指利用学习之余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是贫困的大学生维持生计的一种方式。对于贫困大学生而言,勤工俭学的优势在于,一方面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一方面在获得报酬的同时还能参与社会实践,提升自身的社会生存能力,早点适应社会环境,相对于助学金的输血方式而言,更是一种造血。勤工俭学作用扶持贫困大学生的一种方式,目前已经普遍的受到社会的认可及支持。

4、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各级金融机构相应党和政府号召,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活力的情况下,利用金融扶持的方式完善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一种重要手段。助学贷款以金融机构为主体,在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下,政府、银行、学校共同协作,专门扶持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银行有条件免息贷款。针对贫困大学生的特殊情况,借款学生无须担保,只要承诺按期还款,就可以向银行申请到贷款。现行的助学贷款分为两种: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湖南高校助学贷款由高校经办,金融机构发放;生源地信用贷款则由县(市、区)资助机构经办,由国家开发银行发放。

(二)现行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助学评选机制僵化

目前高职院校已经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但此种助学体系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在资助过程中需要大多经过班级民主评议,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将助学金的分发。这种形式的评选导致平时人际关系不太好以及成绩较差的贫困大学生少有机会获得助学金的机会;其二,有的高职院校的在助学金评比过程中,完全忽视了评选的作用,助学金分发决定权在班级辅导员或者某些领导的手中,这样,缺乏有效地监督机制,不能将国家的政策根本的落实下来,甚至有的辅导员收受学生贿赂,但助学金名额留给行贿的学生,助长了歪风邪气;其三,在助学金的评选过程中,需要贫困大学生上台陈述自己的家庭困难,有的贫困大学生受到自尊心的驱使,宁愿放弃评选的机会。

2、难以形成科学的贫困生鉴定标准

贫困大学生的鉴定十分困难。目前通用的做法就是让贫困大学生回原籍开村级、乡(镇)级、县级的三级贫困生证明,学校依据贫困生证明作为自主贫困大学生的依据。这种方式确实节省了校方地鉴定成本,但是这种方式的弊端在于,县级以下民政部门在开出贫困生证明时,很少会细究该生的家庭确切情况,导致大量的非贫困生取得贫困生证明,并在班级民主评选过程中占用了贫困生的名额,而真正的贫困生并不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3、助学力量有限

大众化的大学教育导致大学人数急剧膨胀,贫困大学生的基数也急剧增加。目前,我国的教育投入相对增多,但是在人数增多的情况下,国家在对贫困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方面并不乐观,造成了贫困大学生助学金额的相对匮乏。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占据了奖学金的大部分江山,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在奖学金的竞争上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而助学金的覆盖面及力度相对较小。

4、部分贫苦大学生依赖资助的思想严重

一部分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缺乏生活的自主性,过度依赖资助,不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一部分大学生虽然家庭贫困,但由于在过去的学习和生活中,他们不用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不会分担家庭的负担,因此,将国家对其的扶持视为理所当然,不懂得自身的造血,这样的结果就是虽然他们最终完成了大学学业,也因为缺乏自力更生以及社会的适应性,而不能在进入社会后获得良好的发展机会。这会社会的稳定买下了隐患。

三、解决高职院校大学生资助体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资助机制

为提高助学工作的成效,有必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机制。

首先,完善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评选的透明度,让真正的贫困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一方面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让不诚信的大学生无法获得评选资格,使在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腐败得以消除。 一方面,进行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使某些大学生自觉认识到错误。其次,造血胜于输血,在不断完善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过程中,还要加大工作力度,提供更多优质的勤工俭学的岗位,使一部分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相应的资助,而不是完全依赖政府的扶持。

(二)形成科学完备的贫困生鉴定标准

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的鉴定其实并不困难。第一,各个地区要建立统一的贫困生鉴定标准,根据标准确定该生是否属于贫困生的范畴。但也不能仅仅依据该标准,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但灵活的范围不能太大,灵活范围或者空间不应该掌握在某一个人的手中。第二,高职院校和县级以下民政不分要相互协调、分工合作、相互制约,不能互相推诿鉴定贫困大学生的任务。例如,民政部门不能随便开具贫困生证明,必须会同其他部门,调查该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另外,高校也不能仅仅依据贫困生证明而分发助学金,而应该实际调查该生在学校的消费情况,做出准确合理的判断。

(三)拓展助学渠道

有必要通过拓展助学渠道的方式,增加贫困助学的力度,从而将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面进一步扩大,帮助到更多地贫困大学生。首先,国家财政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毕竟目前在这一方面投入略显不足;其次,提高企业助学的比例。有责任感的企业众多,之所以企业在助学上的投入较少,一是因为我国目前缺乏相关法律,规范企业助学行为,企业助学资金缺乏规范的财务审计,这让企业担心助学基金无法流入到贫困大学生手中。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的高职教育与企业脱节比较严重,有的企业担心自己的投入并不会获得相应的回报。

四、结论

我国在面向高职院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着力解决资助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只有在资助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助学体系和机制,才能最终建立起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资助制度,使高职院校的贫困大学生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这对于稳定大局具有重要的意义。

基金项目: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立项课题“完善贫困高职大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课题编号:SZ11229)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卢若艳.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困境和思考[J].福建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

[2] 刘华.高校贫困生的概念及其认定标准研究[J].社会发展,2008,(12):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