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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
围绕确保群众“舌尖安全”,先后开展小麦粉、酒类产品、食用农产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生猪产品质量等专项检查,持续整顿食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协调作用,继续牵头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校外托管机构及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严看死守,防范擅自复业。针对复工复产形势所需,牵头制定校外托管及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复业指导手册》,有序推动校外托管及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复业。组织修编《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突出“用药安全”,先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安全监管专项检查、中药饮片专项检查、专管药品专项检查、疫苗检查、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深入规范药械经营秩序。常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累计报告药品不良反应707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78例。
(二)纵深推进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牵头全县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始终将问题导向贯穿整治全程,坚持按照立查立改、闭环整改的原则推进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在特种设备领域,通过多轮排查、摸底、建档,已累计特种设备“一企一档”9941台;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633台,车用气瓶使用登记8台;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749家次,检查特种设备3079台、压力管道14.024千米,发现安全隐患270条,已整改隐患175条,立案查处18起。在集贸市场领域,组建市场办,专职推进全县集贸市场管理,整治期间,共发现存在隐患市场10家,已整改完成10家。沭河、畅安两个重大隐患市场录入“市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平台”的隐患内容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着力推动质量监管
将“人造板”行业明确质量提升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监管。培育并组织3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申报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等产品专项整治6次。认真做好产品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完成23家上级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企业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和改进质量管理并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上半年共新颁证176张;组织和指导全县15家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获证机构开展2019年度自查工作,并填报2019年服务业统计直报、年度报告。
(四)坚定抓好疫情防控
1、全力保障市场供应。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县设置9个价格监测点,每日关注农副产品价格变化,及时准确了解市场供应变化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县内润信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北农产品批发市场车辆采购问题,确保全县百姓日常生活所需。
2、主动抓好疫情防控。将全系统干部职工划片保责,对餐饮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集贸市场以及浴室从停业期间的严看死守、有序复工的业务指导、全面复业的“苏康码”推广使用等方面全程负责,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重点强化价格监管。重点突出防疫物资,向全县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发放《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价格提醒告诫书》5000余份,召开全县各大药品、医疗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负责人价格稳控工作约谈会,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函》,签订《价格信用承诺书》,要求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守法经营。严厉打击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8起。其中恒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八药房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案、县好心大药房哄抬物价案等7起案例被选为省、市疫情期间典型案例。
(五)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1、一心为企。全力服务企业创业需求,截止2020年6月10日,全县新设立企业4641户,个体工商户830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4户。大力推广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2020年1-5月,共培育全流程案例674户。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开发区重点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已经为虞美人纺织品有限公司、豪悦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县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了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的服务。
2、服务惠企。加强标准化项目培育,共培育上报《潼阳西瓜生产技术规程》、《桑墟榆叶梅生产技术规程》、《稻田养殖龙虾生产技术规程》等2020年市级地方标准项目3个。根据企业复产复工需求,开通计量器具检定绿色通道,强化技术帮扶服务,截止5月底,共服务复工复产企业270家,为复工复产企业检定校准计量器具2210台件。继续推进惠民计量,共完成全县36个集贸市场的1362台件在用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和全县35个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共计939台件在用医疗计量器具的免费检定。积极服务、推动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截止6月10日,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分别为81.8%、53.7%、33.2%。
3、融资便企。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在助企融资中更灵活、更便捷的独特优势,为腾盛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一织物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在线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业务64份,累计抵押登记总金额达83731.15万元。目前正在为傲丝生态(中国)有限公司通过专利质押进行融资提供专项服务。
4、品牌助企。申报“石榴”、“黄杨”、“茆圩花生”、“庙头千张”、“新河板栗”、“海棠”地理标志商标,现已进行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函;“地柏”、“月季”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取得商标注册证。
5、科技强企。截止4月底,完成发明专利申请53件;发明专利授权6件;完成专利授权1217件;有效发明专利量362件;完成PCT专利申请4件;完成普通商标发展30个。组织宋和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度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月星集团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申报省级“正版正货”示范单位。推荐县学府路小学、县南湖初级中学、县建陵高级中学申报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试点学校。
(六)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1、纵深推进“三苗”领域专项整治。继续牵头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三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启动2020年“花木”形象提升工程,开展“三苗”领域专项整治2020“利剑行动”,重点加大生猪经营主体监管,全面摸底排查全县线下生猪经营主体1654户(其中企业348户,个体1077户,合作社229户),其中正常经营的1009家,通过登记地址查无下落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566家,经联系拟注销79家。通过网络监测,累计建立网络生猪经营主体监管台账1732家,累计核查下架生猪信息或关闭网店网站1704家,剩余28家无法删除屏蔽网站网页的生猪经营主体,均已协调百度、360等搜索平台进行在线风险提示。与县信用办、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三苗”领域失信从业人员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全县“三苗”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体系。
2、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共检查集贸市场378家,餐饮店934家,宠物店22家,平台电商254家,其他经营场所21家,监测广告257条,删除、屏蔽、下架野生动物涉嫌违法广告15条,核查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内涉嫌违法违规线索340余条,立案2起。
3、开展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五禁”专项整治。排查三四轮车销售及维修店铺349家,全部录入市三四轮车信息系统。
4、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查处。截至6月9日,共接处分流省、市、县交办的12345政府热线投诉举报件4533件,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件3322件,信件395件,接处来人来电约650人次,以上共计8900件次,均按规定办结。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局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市场主体登记数量成倍增长,登记窗口压力巨大;企业陆续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发展诉求众多,加之现市监部门整合了原7个部门的全部或部分权利,约1100余项,也对市监队伍的业务素质提出更高要求,总的来说,目前市监人员整体业务能力还无法完全匹配实际工作所需。如全系统药械专业人员不足10人,特种设备监察员证只有64张等,打造专业化的监管队伍仍任重道远。
(二)服务举措创新性不足。目前,我局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中的工作举措多为落实要求、执行政策、贯彻文件,主要还存在着自行出台的服务性举措不多,面对不同市场主体的特色性、差异化服务举措不多,创新举措不多等不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升。
(三)网络交易缺乏技术手段支撑。受疫情影响,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账号、淘宝平台等网络渠道的销售行为逐渐增多,其中不乏存在销售价格高昂、质量存在问题防疫用品的不法商家,且手段不断翻新、行为更加隐蔽,在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执法权限下,主要面临经营主体查找困难和调查取证困难两大问题,对该类违法行为暂不能形成有效的行为监管和执法震慑。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质保量完成6320批次食品抽检任务,将实事办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创建工作。确保学校食堂及幼托机构食堂100%实施“明厨亮灶”,其中幼儿园、中小学食堂100%“明厨亮灶+互联网”。高质量创建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高标准培育特殊食品经营示范点,全面启动“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培育,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县食安办牵头作用,提请县政府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并印发《县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县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县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办法》,切实构建责任清晰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在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中推行食品安全保险,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省级评价工作,优化全县食品安全大环境。
(二)不断加大药械监管力度。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对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三类零售企业不少于1次全面检查,对二类零售企业有重点进行检查。结合实际开展疫苗专项检查,对预防疾控机构每年不少于4次全面检查,对接种单位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检查,坚决保证疫苗安全。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监管,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三)继续推进特种设备和集贸市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特种设备“一企一档”建设,及时更新隐患治理台账。始终把特种设备的“注册率”、“定检率”、操作人员“持证率”、隐患的“整改率”作为硬杠杠,通过风险隐患的闭环式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加大对家具制造、木材加工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执法查处力度。牵头相关单位对沭河综合市场、畅安市场同向发力,加强管理。继续强化对集贸市场的动态管理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四)全力推进价格监管。围绕保供稳价,突出抓好防疫用品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后疫情防控时期价格监管。围绕服务发展,组织开展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水电气暖行业、涉农收费等价格检查。围绕保障民生,强化教育收费、医药领域价格行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租赁市场价格监管和物业服务收费等重点领域监管。围绕促进公平,深入推进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反不正当竞争监管以及“双打”等工作。围绕维护稳定,加大整治聚集式传销、打击防范网络传销,规范市场主体直销行为。
(五)继续深入推进“三苗”整治行动。按照“三苗”整治2020“利剑行动”的部署安排,牵头相关部门通过加大无证企业整治、强化执法震慑、加强警示教育、实施联合惩戒、引导行业自律、引入技术手段支撑等举措,持续规范“三苗”市场秩序。
(六)统筹市场主体监管。全力做好2019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确保企业年报率不低于90%。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重点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带头并指导各部门用好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事中事后监管和部门协同监管提供支撑。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对重点类别、重点地区的广告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面净化我县广告市场环境。
(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与服务。组织修订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县专利资助办法》,进一步促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组织筹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县”创建验收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六保”工作,以“知鑫服务直通车”为载体,为企业复工复产做好融资服务。
(八)不断提升质量水平。紧紧围绕2020年度“质量提升”工作重点,修改《县县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展第二届县长质量奖评审活动,深入推进“人造板”行业质量提升活动。继续组织开展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完成25家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保质完成80个批次消费品抽检为民办实事项目,组织开展5个批次防疫产品监督抽查,100个批次人造板产品抽检工作,并做好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推动企业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确保新认证和延续认证的各类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服务认证证书数量全市第一。
(九)持续优化准入环境。落实“保市场主体”要求,下半年拟发展企业6000户,个体工商户10000户。继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原有基础上,将涉及企业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依托省并联审批平台,坚持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前提下,走全流程的新设立企业现场办结、当场发照。大力推广企业开办“全链通”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积极为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提供“绿色通道”优质服务,努力实现登记注册“企业别跑、我来跑”。
(十)继续推进标准计量工作。对本年度待验收的北美海棠栽培省级标准化试点和铭和养老医养结合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进一步加强指导。以花木等特色产业积极组织申报省、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和市地方标准。在我县木材加工、机械、电子重点产业中,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完善我县标准化专家库建设,加强企业标准网上公开的管理。对防疫物资重点企业加强企业标准的指导,符合采标的优先办理采标。组织开展计量双随机抽查,对全县加油站,配镜单位,集贸市场在用计量器具按20%比例进行抽查,6月底完成抽查任务与抽查人员匹配,9月底完成抽查结果的录入。
(十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防疫用品生产单位、医药公司、药店、大型商超、餐饮单位执法巡查,严格惩治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管执法,着力大案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网络市场等各类违法行为;继续做好非标载人电动三四轮车“五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销售不合格产品、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六保”任务情况
(一)周密部署推动。通过局党委会认真学习领会“六保”精神,并专门成立“六保”工作领导小组,周密谋划“六保”任务落实。先后多次召开科室、分局会议,逐项部署推动“六保”任务落实。
(二)优化登记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办、预约办、指导办”登记注册服务。按照“非必须,不现场”的原则,引导办事企业及群众采取网上办理模式,确保办事群众足不出户就可提交申请;在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公布各类业务咨询电话,提前电话预约。制作各种常见类型业务二维码,并上传至163免费邮箱,供申请人下载使用。设置四个咨询电话,不间断为办事群众提供业务咨询、指导等服务。2020年4月17日以来,共新设立企业1831户,个体工商户2795户,市场主体发展量基本恢复到去年同期正常水平。
(三)助推市场复业。为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正常营业,自出资金为城区14个农贸市场和2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区域及市场周边共计约64000平米的场所进行集中消毒。坚持工作时间服务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发展服务,自4月17日以来,共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742台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换证、变更共计74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发17家,生产备案5家,执业药师注册30家;畅通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线上通道”,推广“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状况自报”微信小程序,支持110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自4月17日至今,共帮助企业快速移出异常名录669条,实现信用修复,解除信用约束。积极落实苏政50条相关措施,从4月17日—5月25日,累计完成59个企业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公开,指导桑墟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申报2020年度地方标准。认真落实费用减免政策,截止目前,已为中小企业免除安全阀、压力阀检测费用10余万元,为全县医疗机构免除非强检设施检测费50余万元。
为迅速贯彻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全市政务系统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那我们知道有哪些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1疫情防控十条措施_疫情防控小知识,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一、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和政务办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要求,压实责任,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参与疫情防疫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规定或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的规定,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所有人员及其家属有从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来扬返扬的,须由专车接驳,配合做好“防控4+防控4”隔离医学观察(防控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防控4天居家观察管理),配合做好病毒核酸检测。居家观察管理期间不得外出,每天如实向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及本单位报告健康状况。
三、所有来访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在第一时间上报备案的同时,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规范化设置的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并做好核酸检测。待发热、咳嗽症状痊愈后,凭防控部门的合格检测报告方可到相关单位上班或办事。
四、所有来访办事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人与人间隔防控米在中心门口等候,有序进入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后按指示测体温、消毒、登记信息及“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在办事区域要自觉服从管理,工作人员要提醒服务对象离台面保持防控米,在防控米线外接受办事服务,防控小组人员要及时督促、提醒,维护办事秩序,遇有突况上报并妥善处置。
五、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要按照《关于政务大厅疫情防控网络化管理的通知》扬政务〔疫情0疫情0〕防控7号要求,对防疫工作责任进行再压实,措施进行再靠实,增强防控意识,明确责任区域,强化网格化管理,严肃疫情防控纪律。同时向办事群众发放《疫情防控倡议书》。
六、坚持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的良好卫生习惯。近日,市疫情防控会议要求,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控制线下会议规模,线下会议单场50人以上,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备案。春节期间倡导省内过节,非必要不出省;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线上拜年,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防控0人以下。
七、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应到商场超市定点专柜实名购买,主动查验“集中监管出仓证明”,并提供真实联系方式。接收快递包裹或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做好个人防护和包装消毒。不从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
八、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春节期间要加强对全体人员及其家属的排查,发现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的要及时上报并落实管控措施。
九、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各分中心,各处、各窗口部门、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的监督检查工作,突出加强检查政务大厅、交易中心开评标区、所有出入口、地下停车库、食堂等重点区域的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十、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人员值班、安全保卫等各项保障工作。
疫情防控小知识防控、公务外出如何做。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防控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乘坐的车辆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防控次。乘车须佩戴口罩。
疫情、公共区域如何做。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3、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用最有力的措施防控核酸检测不留死角
面对疫情,理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强调要把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列为当前头等大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控工作的部署安排,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有关部门要求,全市学生要进行核酸检测。时值寒假,理工学院在校学生绝大部分已返乡回家。该学院接到通知后,立即以班级为单位,二级学院院长牵引,各年级辅导员老师迅速投入工作,对所辖学生通过微信群通知、电话组织,统一部署安排,把核酸检测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学生身上。
该院经济管理学院辅导员胡占坤老师利用班级微信群核酸检测通知,对偏远地区学生、心存顾虑的家长一对一精准引导,积极联系学生所属地区核酸检测机构,协调检测时间。通知的第一天,胡老师手机通话总时长超疫情00分钟。通过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理工学院全体在籍学生按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核酸检测。
妥善安置滞留学生
“叮”,一条手机转账提示短信给处在焦虑中的小赵同学带来了一丝希望。
学院疫情0防控8级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学生小赵,由于寒假参加专接本考前辅导滞留在石家庄。目前还在宾馆隔离的她收到了理工学院发放的滞留学生生活补贴防控000元。
疫情开始,理工学院紧急排查假期滞留石家庄的学生情况,设置包联教师一对一跟踪服务学生,协调学生食宿问题,与学生实习企业或参加其他培训的组织机构积极协调,传达防疫防控要求,确保每一位滞留学生都得到妥善安置;对家庭困难学生按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包联教师每天必须与对接的学生进行视频或电话联系,确定学生身体状况、进行心理疏导等工作。
大爱逆行志愿有我
“您好,家里有人吗?”“这几天身体状况怎么样,明天做核酸检测记得一定要多穿一些。”“老人家,急需的药品记得写在纸上,我帮您联系药店配送。”这是理工学院的艺术教育学院夏青老师几天来作为社区党员志愿者说的最多的话。
社区闭环管理以来,夏老师第一时间报名参加志愿服务工作。每天深入社区核实人员流动情况、老弱病残家庭帮扶、核酸检测动员现场执勤、生活用品配送等工作,让夏青感受到了志愿者的伟大。邻居们的肯定和配合,一句“谢谢、辛苦了”,让作为志愿者的夏老师心里暖暖的。夏老师经常说,要让党徽始终在胸前飘扬,她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就是认真践行着这句诺言。
护理专业在校生谢璐,寒假返乡后积极报名到所属地区市级医院,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医院服务志愿者。她说,因为医院志愿服务的特殊性,接触的人多,遇到的困难和所处环境都很复杂。她用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认真帮助每一位需要帮助的陌生人。每天通过测量进出人员体温、协助核酸检测、就医导诊等工作,用点滴积累,点滴努力,勇敢向着白衣天使的梦想前进。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生杨云峰回到家乡,积极投身抗疫志愿服务工作,担任属地村志愿者,全力配合基层干部开展秩序维护、政策讲解、信息采集等工作。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3.建设农产品信息网络。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在县(市、区)、乡(镇)、村三级建立信息站点,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供求、交易及价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制度,完善农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价格信息、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网上展销等服务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整合流通信息资源,推进网络互补,信息联通。依托**现有的信息服务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信息服务中心平台,规范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站,设立基层服务网络,三年内建设万村千乡龙头企业信息服务站50个,供销社系统基层信息服务站90个,村级商务信息服务点169个(其中供销社系统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点120个,通过网上商品供求信息促进商品成交额达1亿元以上),农产品集散地商务信息网站1个,涉农网站1个,培育500个农户骨干,培养50名大学生村级信息员,开展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五年内实现每个县(市、区)、乡(镇)、行政村都有一个农产品信息站(点),形成“三级延伸、双向辐射”的信息网络。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
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2007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改造乡(镇)“农家店”1800家,8个试点县(市、区)和**市区建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业,构建全市消费品流通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
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
(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二)由农业、渔业、工商、供销、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同时在蔬菜、茶叶、水果等主产(基地)乡(镇)农办设立快速检测室,每
星期深入产地2-3次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抽查检测工作。继续抓好禽畜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病发生,加强生产(外调)源头监管,防止疫病禽畜产品上市。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场3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5个(其中水产品20个)。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
(四)落实加工食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质监、卫生部门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设农村加工食品监管责任网,完善监管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管领导,并配备1-2名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食品生产加工较集中的行政村(居委会)也要配备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人员从乡(镇、街道)现有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中选配。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协管员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协助质监部门做好对本乡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宣传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严格按照质量法律法规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发现企业重要情况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县(市、区)质监部门报告,并协助质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管理机制。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定期向乡(镇、街道)通报食品加工安全有关信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照协管职责,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通过整治,到**年全市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测。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动监测车不定期巡回检测、各县(市、区)局每月抽检、基层工商所每周定向检测制度,形成三级过滤式快速检测网,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到**年全市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禽畜肉产品都有票有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都建立快速检测,对上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进行抽检、公示。
(六)落实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责任,加强农村餐饮业整治。由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农村餐饮业监管队伍建设,乡(镇、街道)从事文教卫生干部中确定1-2名食品卫生监测员,明确职责,落实监管责任,专门培训,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和餐饮业的监管。与工商、质监部门紧密配合,开展各种检查督促,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食品安全警告或警示,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报告网络体系,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农村食品安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组织开展农村餐饮业的清理整顿,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吊销卫生许可证,严格查处无证照餐馆经营行为。到**年全市农村餐饮店、学校食堂都要具备相关证照;卫生、教育部门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学校食堂的整治,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首先在县级城区以上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和课间餐学生营养餐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提高卫生质量意识,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管理,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同时,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卫生示范店”、“食品卫生示范街”等活动,以点带面,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卫生水平。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
、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
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二)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乡镇一级消委会分会,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薄、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诉、举报登记薄;“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到**年全市乡(镇、街道)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年7月-**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
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7年1月-**年9月)
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全市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市、县(市、区)联席办每年年初组织联席会议有关部门分别制定下达当年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含年度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三网”建设工作督查评估。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特别规定》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为抓手,围绕健全和完善“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两个链条是指从设计到生产、从种植到消费链条;两个体系是指追溯和追究体系;一个网络是指构建信息平台网)的目标,突出抓好全镇范围的“五小”(五小是指小商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单位,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巩固和深化。
(一)在全镇农贸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的基础上,全镇的农药、兽药经营店100%纳入监控范围,杜绝销售甲胺磷等国家禁售药物;全面推行生产环节建立生产档案、田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等制度,强化农业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收缴率达100%,违法使用禁用药物案件查处率达100%;全年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6%以上,生猪“瘦肉精”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8%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原料场、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规模养殖场等禁用渔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检测不合格农产品100%得到依法及时处理;镇级检测机构全年抽检蔬菜、生猪样本数分别达到1.5万、0.6万份以上,蔬菜实时联机检测监控比例达30%以上,生猪抽检比例达6%以上。
(二)在保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基础上,100%落实获证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在保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100%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三)继续督促和完善全镇范围内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
(四)在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的基础上,改善餐饮经营单位尤其是小型餐饮店的卫生状况;在保持镇中心区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在杜绝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基础上,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在保持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的基础上,完善制度,分类监管,转变成日常监管的主要手段。
(五)进一步落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围绕健全和完善药械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目标,突出抓好药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再整治再提高,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继续巩固和深化。
(六)全镇的进点屠宰率继续保持100%的目标;屠宰企业100%取得有关证件和健全进货索票索证制度和进货、出厂检验制度;全镇所有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所有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重点做好新增企业的巡查建档工作;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摸清底数,100%建立质量档案,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实现对重点产品的质量动态监管。
(八)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重点产品出口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法检目录内商品出口企业100%建立出口质量档案,出口玩具生产企业100%实施产能核定,进口的不合格产品100%退货或作销毁处理,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备案原料基地、出口农产品注册种养场100%得到清查。
二、主要任务
(一)农产品(含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农业办牵头)
1、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蔬菜及畜禽生产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农产品生产环节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监督抽查、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不合格农产品处理及通报等相关监管制度,全面推行生产环节建立生产档案、田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台帐等。逐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实施牲畜佩戴二维码耳标制度为抓手,推进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
2、加强投入品治理。加强对农药经营门店,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和日常监督,以违禁药物为主要检查对象,组织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售农药行为。
3、推行标准化生产。认真抓好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知识和要求的宣传和示范,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者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和规范。进一步规范生产者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推动清洁生产。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的巡查力度,加大对种植环节使用禁用、限用农药,以及养殖环节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等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完善检测监督。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结合兽医体制改革,加强全镇动物卫生和疫病防控机构的建设,提高检测队伍的综合素质,强化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规范和强化执法监督。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产地环境监测工作基础,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加强对村级机构、产地监测点、农贸市场的检查和指导,不断扩大农产品的检测覆盖面,增加检测频次、检测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检测任务且各项质量安全指标符合整治目标要求。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加强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的跟踪督查。加强信息管理,做好综合分析及监测预警工作,并依法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5、建立应急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和报告程序,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提供制度保障。
6、推进产销联建。继续抓好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认定工作,确保全镇基地供应达到16万头的规模。加大对基地的监测力度,与产地畜牧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对定点基地生猪质量安全进行监控,对基地实施动态管理。会同经贸、财政部门着手研究制订扶持奖励政策,保障生猪的稳定供应,并着手开展生猪储备的调研。扩大供莞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和数量,大力推动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与我镇水产品市场建立合作关系。加强与蔬菜产区开展产销合作研究,探索开展供莞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技监站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重点监管其是否按照承诺的要求进行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按照“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学习佛山、中山等地的小作坊管理经验,参考小作坊集中管理模式,推行豆制品等集中生产加工模式,引导小作坊集中生产加工。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并严格落实证后监管制度。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由*工商分局牵头)
1、全面推广“信誉通”食品备案信息系统。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对食品经营户进行电子化监管,要求销售的食品必须具备可追溯性,促使经营者将购销的食品信息进行备案,建立电子购销台账。结合各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全镇范围内的大型超市(商场)、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推广运行。
2、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一是在登记注册工作中,坚持先证后照,申请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严把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经营范围要严格按许可证的经营项目核定,许可证的经营期限届满未能续期或许可证经营项目被取消的,应限期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二是清查登记注册档案,历次登记注册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前置审批许可证件是否有效。
3、开展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责任。在巩固镇中心区范围的市场和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主要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农村食品市场、超市和食杂店推广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
4、开展食品安全样板市场创建工作。要求在*年内选择我镇1-2个典型市场开展创建工作,按*市东城区友谊城综合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建设一个高质量、高标准的样板市场,以点带面,推进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整体进步。
5、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利用产品质量监测等手段,加大监测的后处理力度。特别是利用好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查处的力度与范围,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的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各大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6、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对销售猪肉的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等制度,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由镇卫生防疫站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卫生许可和监管的科学管理方法,做好小餐饮单位卫生许可和监管的规范化工作,清查已经发放临时许可证的小餐饮,及时跟踪后续监管。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进行分级管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2、创新食品卫生管理模式,实现餐饮消费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促进餐饮业原料采购索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制度化;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平台。
3、加大力度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重点地区餐饮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改善食街、市场、工业区周边餐饮单位,学校、工厂企业食堂及其周边小饮食店等场所的卫生状况,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餐饮单位经营果子狸等违禁野生动物行为,确保群众消费安全,防止动物源性传染病流行。
4、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餐饮消费安全监管能力。积极争取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快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装备”等四到位的镇级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实现卫生执法重心向基层一线下移,健全基层卫生监督执法网络。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经贸办牵头)
1、继续加大对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整治力度,全面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开展注射剂类药品处方和生产工艺核查,完成大容量注射剂和其它静脉给药注射剂类药品的处方和工艺核查工作。
3、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重点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4、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完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的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以及第二类首次注册临床试验资料的核查。
5、切实做好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性的监督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对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满一年的生产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复查。加强对生产高风险、高类别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督检查。
6、推进特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特药监控网络。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工作,联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广告。
7、进一步推动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实施,逐步在全市GMP认证企业中进行推广。开展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情况督导工作,对实施受权人制度的企业进行成效评估。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镇经贸办牵头)
1、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业务指导,做好从业人员检验检疫知识和屠宰加工技能的培训。强化对开展代宰业务的定点屠宰场的监管。对新发现的违规生产经营的屠宰场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取缔定点资格。
2、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本地区重点整治区域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乡村交汇处的私宰户和加工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的黑窝点。对举报投诉的违法行为,及时组织力量核查处理,切实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3、稳步推进生猪产销联建工作。从*年开始逐步实现入莞生猪全部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采购,切实保障我镇生猪质量安全。加快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认定进度,争取在*年上半年完成在生猪产区建立年可上市16万头以上(即相当于我镇年需生猪量两倍左右)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莞生猪定点基地的管理和监控,并适时召开生猪产销供需见面会,加强基地与我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批发商、经销商的交流和沟通,推进生猪产销对接。
4、配合全市做好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联网系统。通过建立肉品流通跟踪监管信息平台,以信息化技术应用为手段,将生猪进场、检疫、定点屠宰以及肉品流通、消费、监管等环节连接起来,从而对生猪从供莞生猪定点基地进入定点屠宰场到肉品进入终端消费的整个流程实行全面、动态监管,保障我镇所有农贸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企业销售和使用的肉品来源于定点屠宰场。
5、推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配合市经贸局制定和颁布实施《*市生猪屠宰企业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镇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和完善硬件设施建设。结合《*市生猪供应应急方案》,研究建立全镇生猪冻肉储备制度,以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保障我镇生猪肉品的稳定供应。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整治(由镇质监站牵头)
1、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汽车配件、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洗涤用品等10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要求企业对其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实现所有产品可追踪溯源。
2、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认证、伪造、冒用质量认证等违法行为。
3、加大监督抽查频次,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体系,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
4、对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溯源体系。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产品质量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完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镇外经办牵头)
1、实施全申报,充分掌握出口产品企业基本情况,特别对五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动态质量档案。对所有生产六类(五类重点产品和食品)重点产品的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掌握辖区内生产企业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生产设备、产品质量历史状况和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信息。同时,对六类重点产品进行一次全面的抽样检验,掌握企业的产品质量现状;根据清查和抽样检验结果建立完整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并及时更新和完善;对进出口企业,要求全部登记备案,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包括企业的出口相关资格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生产和检测能力、原辅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召回、通报、退运等情况。
2、加大对六类重点产品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通过变更商品名称和H.S编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等违法违规出口行为。对经查实违法的进出口经营企业、生产加工企业以及报检企业要依法严惩,存在违规问题的坚决列入“违规企业名单”上网公布,暂停出口,视情况严重程度直至取消其报检注册登记;对发现问题的“绿色通道”企业,立即取消“绿色通道”待遇。
3、大力推广应用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模式。按照全过程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链条,对出口产品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监督管理。加大电子标签技术的推广应用步伐,稳步推进电子耳标、电子标识和电子铅封等三种电子标签在出口敏感和重点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中的应用。
4、严格把关。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实行分类管理,严格一类企业的准入,做好二类企业的帮扶,狠抓三类企业的治理。对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规模小、质量差、管理乱的生产企业制订加严检验检疫监管措施。坚持产地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的原则,对货证不符、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货物,一律不得进口和出口;对实施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的商品,未获许可的不准出口;已获许可的发现企业质量管理及产品安全控制体系存在问题的,立即暂停出口质量许可证书和注册登记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书和取消资格。
5、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出口质量许可、注册、登记备案和电子监管等管理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严格有关准入门槛,逐一认真细致对照核实,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对出口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整治、早见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继续发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的作用
镇、村两级要保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各业务组机构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继续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和协调等作用。各专项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和整治对象的新变化、新特点,制定*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保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镇政府年中将对各村(社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制定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和考核办法,组织验收。
(二)攻坚克难,解决监管盲区难点
1、继续完善普查建档,实施分类监管。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从镇中心区向乡村交汇处、村民小组拓展,进一步摸清监管和整治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等情况,重点是乡村交汇处、村居、村民小组等地区的小商店(含小食杂店、小药店)、小农资店、小作坊、小餐饮店、小屠宰场等小型经营单位情况,并根据普查情况,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措施,抓好区域性、行业性问题突出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集中整治,尤其要抓好索证索票和台帐制度的落实。
2、积极完善和推广对“五小”单位的有效监管模式。如对小作坊推行工业园区集中监管模式;对小餐饮实行“一店一策”的监管方法;完善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的配套制度;对无证照经营行为,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广联合执法的模式。
3、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私屠滥宰监管难、违法药品广告泛滥以及商场、超市、士多超范围经营药品等问题,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大执法行动,各牵头部门、村(社区)每月要组织开展2-3次专项整治行动,实现齐抓共管。
4、加大基层执法检查力度,加强督促检查,继续保持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地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抽查,确保专项整治成果不反弹。
(三)健全机制,构筑完整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
1、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抓好质量安全责任分解,建立和落实好“地方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检验检疫电子监管、通关单联网核查、药品稽查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建设,推动生产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等食品和消费品的企业尽快加入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动态电子监管,提高技术保障能力;根据企业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质量状况、人员素质、遵纪守法等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快建立日常巡查、驻点检查、整改回访、抽样检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3、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通报和工作协作、案件移交和反馈机制,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等方面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危险性评估结果和预警预测信息,增强风险管理的能力,促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新闻制度的不断完善。
4、健全基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加大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等经费投入,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加强技术基础建设,以国家级质检中心和检验检疫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龙头,加强各类质量信息、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建立健全企业自律发展机制。加大质量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企业质量法制意识;加强服务,帮助企业规范管理、改进工艺,推动企业创新技术和经营模式,扶持企业做强做大,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6、积极发挥中介机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在规范行业、促进产业、服务企业的作用,通过中介机构积极帮助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品牌培育、标准制订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四)建章立制,完善地方规章政策体系
1、研究制定《*镇索证索票制度管理办法》。
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
3、加强对各项措施如发放临时卫生许可证等实施效果的跟踪,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政策。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重质量、保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