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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检查情况
在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单采血浆站、城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乡镇抽取部分村卫生室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现场予以指导,并下打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改正,截至目前已对6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处以警告,共计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各医疗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认识,着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按规定分类收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
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要求。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使用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收集。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零售价格的通知》(粤价[2005]186)精神,近期我局开展药品价格检查工作。我局于10月20日起组成两个检查小组,开展药品价格检查。原创:具体做法是,一个小组负责区内各个医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检查,一个小组负责区内各药店零售药品价格检查,重点对国家公布的22种降价药品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经营者是否真正落实降低药品价格,确保降价措施落到实处。
一、医疗单位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医疗单位药品降价执行情况,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医院9家,其中区、镇医院8家,私营医院1家。除x医院属民营医院不需参加招标药价外,各医疗单位对国家最近公布降低的头孢呋辛等22种药品的零售价格,都在10月10日通过招投标海虹网的通知,全部已按规定把药价调整下来,所经营的品种对照文件的规定,约有15%至20%的品种实际零售价还低于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格,如氟康唑胶囊0.15g*1粒,医院执行招标中标品价是8.40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8.90元/盒,阿奇霉素针0.25g*100ml招标中标价是26.5元/盒,政府最高零售价是29.20元/盒。而x也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没有高于政府限价。没有发现有医疗单位超出网上采购中标药品的零售价。同时医疗单位对库存药品的价格都进行了调整,都相应执行降价后的药品价格。
二、药店零售药品价格执行方面:
本次检查区内药店零售药品降价执行情况,原创:也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共抽查区内药店15家。从国家公布降低的22种药品的零售价执行情况来看,x医药连锁店有限公司属下的各分店落实得比较好,原因是该公司在降低有关药品价格后,进行清现,对应批发价、零售价按规定作了调整,并列出降价药品清单,于2005年10月8日下发给属下各分店,各分店按新的价格标准执行。而其它的药店,如x药店在我区分店,x药店的分店,及其他一些单独经营的个体药店,对公布降低的22种药品零售价销售标价方面,市场价仍执行降价前最高零售价,没有即时降价,如:氧氟沙星(泰利必妥)片剂100mg*10片的,规定18.9元/盒,标价22元/盒;盐酸环丙沙星片(林青)250mg*20片规定19.5元/盒,标价21元/盒。对这些违反价格规定的处理,由于都是个体经营,在购销过程中,查无记录,取证难度大,因此责令这些店铺立即纠正。在明码标价上,一些药店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大部分以打码形式标价。我局对标价不符合规范的,作出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我局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会议指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提高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经过科学、民主、严格的论证,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和重大新药创制三个重大专项的实施方案已基本成熟,具备了启动实施的条件。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代表了信息技术的主要发展方向,实施这一专项将大大提升我国无线移动通信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我国移动通信技术和产业向世界先进水平跨越。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专项将重点围绕“三河、三湖、一江、一库”,集中攻克一批节能减排迫切需要解决的水污染防治关键技术,为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提供有力支撑。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将重点针对重大疾病的防治,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廉的医药产品。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抓紧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有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完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集中力量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吸引优秀人才参与重大专项实施;创新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会议听取了国资委关于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国有企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对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结构调整,总体上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一些企业负债水平偏高、主业获利能力不强、体制机制转换不到位、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
会议强调,必须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一要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二要加大企业自主创新投入,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三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四要强化企业内部权力制约和外部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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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作出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物价稳定,去年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和低收入群众生活。目前,生猪生产正在恢复增长,粮食和油料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增加,国家粮食库存充裕,主要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完全能够保证市场供应。但是,当前国际市场原油和粮食等初级产品价格仍在上涨,国内价格上涨的压力较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出现少数企业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现象;有的企业故意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推动物价上涨。
会议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于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绝不可放任不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方针,在大力发展生产、切实保障供应的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强化对价格的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一要稳定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确因成本上升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二要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根据价格法的规定,近期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加强价格和成本调查,促使企业合理定价,并注意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要严格执法。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四要加强教育。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利益,也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强化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并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要正确发挥新闻舆论的价格监督和导向作用。
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大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对行业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经营者报告价格变动理由的程序作出了规定。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春节前,要对粮、油、肉、液化气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组织专项检查,规范价格行为,保障市场供应。
本次抽检工作由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共同承担。检测依据为国家标准《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检测的项目为我市明令禁止销售、使用的甲胺磷、氧化乐果、呋喃丹、甲拌磷、甲基对硫磷。
1、总合格情况
本月对杭州城区的4家蔬菜批发市场以及10家农贸市场(含1家种养殖场)和10家超市销售的140批次蔬菜进行了检测,检出不合格的蔬菜6批次,总合格率为95.7%。其中,超市抽检50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农贸市场抽检50批次,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8%;蔬菜批发市场抽检40批次,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0%。
2、各类蔬菜的合格率情况
叶菜类抽检42批次,合格率为95.2%。其中,1批次蒿菜、1批次芹菜均检出禁用农药呋喃丹。茄果类抽检38批次,合格率为92.1%。其中,各有1批次茄子分别检出禁用农药甲拌磷、氧化乐果。另有1批次茄子同时检出禁用农药甲胺磷、呋喃丹。豆类抽检13批次,合格率为92.3%。1批次四季豆检出禁用农药甲胺磷。白菜类抽样6批次,葱蒜类抽样4批次,甘蓝类抽样16批次,根茎类抽样9批次,花椰菜类抽样9批次,菌类抽样2批次,其它类抽样1批次,均无农残检出,全部合格。(详见附表1、附表2)
3、认定和拟认定的安全食用农产品(蔬菜)情况
总共抽检了3批次,分别为浙江中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杭州南邨实业公司生产的辣椒,杭州百穗农产品种养殖场生产的包心菜,结果均无农残检出,全部合格。
4、各受检单位的合格率情况
杭州三里亭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抽检10批次,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80%。杭州市蔬菜公司三里亭分公司、杭州下沙蔬果批发市场各抽检10批次,分别有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均为90%。杭州笕桥蔬菜批发市场抽检10批次,全部合格。
杭州劳动路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江城店各抽样5批次,均有1批次不合格,分别为80%。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诚宏百货有限公司、杭州顶仁乐购超市有限公司、杭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杭州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杭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杭州江干商场、浙江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云河店、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华商店、杭州东山弄农贸市场、杭州机神农贸市场、杭州三里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有限公司、杭州三塘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市卖鱼桥综合市场、杭州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察院前农贸市场、杭州松木场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杭州杨家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各抽样5批次,杭州市东新农贸市场抽样4批次、杭州百穗农产品种养殖场抽样1批次,均无农残检出,全部合格。(详见附表3)
5、检出残留农药情况
本次共抽检了5种禁用农药,分别为甲胺磷、氧化乐果、呋喃丹、甲拌磷、甲基对硫磷,结果除甲基对硫磷外的4种农药均有检出。其中,有3批次检出禁用农药呋喃丹;2批次检出禁用农药甲胺磷;各有1批次分别检出禁用农药甲拌磷、氧化乐果。(含1批次同时检出禁用农药甲胺磷、呋喃丹)
6、农残蔬菜产地
6批次不合格的蔬菜,2批次为外地菜,其中1批次茄子来自福建厦门,1批次四季豆来自福建同安;2批次本地菜,其中1批次蒿菜来自下沙头格一组,1批次芹菜来自笕桥。另有2批次茄子产地不详。
二、结果分析
本月抽检的合格率与上月相比较,上升了近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个多百分点,情况较好。
三、结果处理和建议
防疫防控线上教学开学检查工作汇报
根据前期检查成果,按照县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校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改进,扎扎实实地做好了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促使线上教学工作有序有效的进行,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监督责任,主抓落实
在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工作方案的基础上,更明确各领导分工及职责,强化责任监督机制,各项工作分工到人,力争一事一清,一日一清;
加强领导值班制度,力求线上教学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到岗;
制定值班领导日报制度,完善值班日志、工作台账等制度,坚持把疫情期间校园防疫工作抓严做实。线上教学工作分配落实到各年级部,要求年级部主要领导及各年级部长分工负责,分片包班,年级领导及部长要下沉到班级,观察、监督各班线上教学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
建立完善教学考核制度,在原工作量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对线上教学进行检查督促,以保证学生全员在线,学有所获,把教学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
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及健康日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方案,制定线上教学实施细则,制定线上教学考核方案和考评细则,以制度保证线上教学的良好秩序;
加强对学生情况的摸排,特别是对于假期到过武汉的同学,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落实到人;
对于学生健康状况要建档立卡,建立日报台账,确保掌握具体情况。进一步完善线上教学期间教师健康状况的摸排,做到不瞒报、不漏报,完善教师返校健康登记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完善校园防控细则,确保线上教学期间到校工作教师的安全。
三、严格教学常规管理,主抓质量
1.加强集体备课,强化常规管理。我校积极实施落实线上教学,自x月xx日起,动员所有考试学科老师错时有序到校集体备课,不仅钻研教材、进度和线上教学的技术问题,还把重点放在线上教学管理上,强化三案一查制度,制定优生和学困生辅导办法。实行组长负责制,要求各年级部部长深入备课室,对各备课组集体备课进行监督检查,强调过程,更注重落实结果。
2.加强过程监督,强化教学管理。线上教学的监管是第一要务,要求各教师认真制定细则,并把线上教学效果的监督列入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
班主任必须深入到各班群组,进行实时管理,对听课时长、作业完成等情况及时总结反馈,通知到学生个人;
强化线上检测,制定相应的细则,要求各科任课教师务必保障全体参与,保证检测质量,并要求教师做到过程实时监督,结果及时反馈。强化家校共育机制,动员家长对学生进行监管,发挥家庭教育的主体优势,力保学生在线学习的效果。
3.加强心理辅导,强化成长管理。线上教学不同于实地班级教学,当前疫情环境下,要强化对学生心理的关注。要求政教处围绕“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独居带来的一系列行为心理问题等,及时向班主任推送资料,班主任按规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视频会议,在严格作息和量化管理的同时,从心理上、生活上给学生以关怀,并动员学生家长给学生更多的关注,在完善线上教学的同时,对学生的教育做到多措并举。
四、抓好教学保障工作,保证安全。
1.完善各项日报台账。建立到校人员记录日志及返校人员健康日报台账,坚持登记上报,确保无遗漏。严格控制进出学校人员,实行特殊时期特殊管理,把校园防疫工作放在首位来抓,牢固树立安全压倒一切的意识,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不松懈,不疏忽,确保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2.完善相应配套设施。设立进校检测岗和校园监督岗,设立隔离监察室,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消杀设备,做到对进出校园及校内工作人员的检测和监管全覆盖;设专人对线上教学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对于电脑、网络等基础设施进行实时监测,为线上教学工作提供保障。
3.做好防疫物资的及时补充。认真落实学校防疫物资的采办及使用工作,建立物资采办发放相关台账,确保相关物资采办的及时、足量,严格物资发放、落实;
对防疫物资的使用落实到人,责任到人,逐级负责,确保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重点场所消杀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消杀工作,对教学楼、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消杀,确保各工作场所清洁卫生
学校防疫防控中学通风消毒制度
为切实作好我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消毒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各教室、专用教室、图书馆、阅览室、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聚集的场所需在使用前30分钟开窗进行充分通风换气,并在使用过程中全程开窗,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2.各场所由相关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日常消毒,并作好消记录。消毒时间宜安排在下午放学后室内无人时进行,消毒后关闭门窗,第二天早上需提前30分钟开窗换气。消毒工具及药品由学校统一配备。
1、高度重视。省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的通知》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专项检查的通知》,在8月24日迅速了召开全局系统食品生产企业认证有效性检查工作会,布置了检查工作,讲解了检查表,分管局长在专题会对开展有效性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2、全面检查。按照××省局的要求,××市只需抽查20家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为了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也全面摸清成都市取得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的详细情况,决定对所有取得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市局认证评审处对其中20家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同时指导分局现场检查工作,保证检查了工作质量。
3、详细策划。××市局对下发的企业名单进行了整理,落实了每个区、市(县)局质监局检查的企业名单。在工作布置会上详细讲解了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检查要点和技巧,以及如何填写检查表和问题汇总清单。为指导分局有效开展检查,统一检查标准,明确现场重点检查企业认证证书和标志合法使用情况、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认证食品质量把关情况和认证机构及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情况。制定了现场检查需企业配合提供的资料清单,共涉及10方面的资料和证据,要求检查组必须现场逐项查看。
4、帮促并进。鉴于区(市)县局独立开展认证有效性检查经验不足,××市局认证评审处率先在金牛区与区局一起检查了两家企业,对检查企业较多的区(市)县局优先安排跟踪检查,通过示范检查,指导区(市)县质监局逐步掌握检查方法和技巧,确保了检查质量。同时,随时了解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对进展较慢的质监局进行督促,保证了检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安排了154家食品生产企业,4家企业由于搬迁原因,已找不到地址,实际现场检查的企业共150家,其中市局跟踪检查20家,各区(市)县局共检查130家。150家企业中,其中取得iso9001和haccp双认证企业35家,取得qs证的企业150家,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150家。现场共抽查各类检验报告490份,累计发现问题193项,其中属企业的问题180项,认证机构的问题9项,咨询机构的问题4项。对属于企业的问题在检查现场已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整改,对到期未整改的企业将启动执法程序,从严检查。从检查的结果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精神已深入各食品企业,检查企业均在明显位置张贴了国务院的特别规定,部份企业在内部组织了宣传学习;食品认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在企业内部明确了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定了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和检验规程,能按计划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审,标准体系和计量体系初步形成,需取食品卫生许可证、qs证的企业和产品均取证,原材料和成品质量把关意识初步建立,质量认证对确保食品安全质量起到了一定的预防和保障作用。但根据目前的形势和要求,食品认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需进一步改进,主要存在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机制不完善,食品质量控制把关不严,溯源体系和标准体系不健全,认证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同时,检查反映出认证机构工作质量不高,现场审核深度不够,存在认证咨询一条龙服务等情况,企业对认证、咨询机构的评价普遍不高。
××市局重点检查的20户企业名单和涉及的认证机构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附后。建议暂停以下5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分司等。
三、检查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
1、认证标识不规范。体系认证企业普遍存在将通行管理体系认证的标识标注在产品本体包装或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小包装上,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产品通过认证,存在混淆使用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标志的行为。重点抽查的20户企业有19家在产品上小包装上标识有“本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类似标识。
未制定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有使用过期认证证书的现象,有1家企业管理体系证书过期继续使用,有2家企业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过期继续使用。对包装上印刷认证认可标识把关不细,有企业在包装上印刷认证机构认可信息,有的认证证书号印刷错误。对使用证书和标志范围、数量等情况不登记,如使用绿色食品认证标识未登记,造成实际产量与认证核定产品是否一致无法核实。
2、质量控制措施有效性差,成品出厂和原材料入厂质量把关不严、不细。没有结合法定要求、标准规定、产品特点和检验能力系统策划检验工作,原材料检验和成品检验规程不细,检验过程控制不规范,验证要求不明确,检验报告差错多。对执行标准不同的产品没有按产品类别细化检验规程。法规要求出厂把关的检验项目(qs审查细则、产品标准)存在漏检,对每年至少需做两次的型式试验项目未制定检验计划,不能按取证单元提供至少两份型式试验报告。没有按标准或检验规程规定的抽样量和代表批量抽样检验,检验样品留样不规范,多数企业甚至不留样,检验项目漏检甚至关键参数不检,检验依据出错、原始记录不全,未检的项目或不能检的项目在报告上有虚假数据,检验报告信息量少、检验结论不规范,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验证资料存档无规定,检验报告审核把关责任不清、机制不健全。抽查的20户企业没有一家企业对出厂检验报告统一编号、登记。没有一家企业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批量抽样检验并逐批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3、标准体系不健全。通过查看标准清单和外来文件清单、抽查主要标准文本收集情况、标准备案情况反映部份企业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不全,未对收集和执行的标准进行标识,对标准的时效性未实施动态管理,存在使用作废标准情况,部份企业的企业标准与国家产品标准、卫生标准及qs实施细则要求不协调,存在漏项、参数不同、抽样规定不一致等现象。
4、食品添加剂管理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规定不细,对使用食品添加剂品种未评审、出入库登记不细、领用不审批,不是按每批产品配料需要的品种和数量分批领用,而是按整数(公斤)领用,有的企业为逃避检查对食品添加剂使用代号,有的企业使用的添加剂备案不全或未及时备案,添加剂管理室计量设备未检定。
5、食品检验能力和手段落后,检验资源配备不足。食品企业出厂检验工作量大,但多数企业检验设备少、人手少、环境差,如一家年产值3亿多元的食品企业化验人员仅2人;对食品安全影响重大的重金属、农残、药残、微生物和添加剂等指标普遍不能检;对产品质量影响重大的主要原料质量特性指标不能检,如原料油中的转基因、过氧化值指标等。检验人员素质不高,检验原始记录粗,检验室管理乱,需检定的设备有的已过有效期,需自检设备普遍未开展自校。
6、食品质量溯源体系不健全。原料无产地证明,如大米企业中东北米、汉中米等原料产地无法溯源;原材料验证把关不严,未严格履行索要每批原材料检验报告(出厂、委托或监督等)或相关证照的责任;内部未建立从原料到生产、检验、产品、商品之间溯源体系,从采购合同、原料入出库、生产批量、检验记录及报告和留样、成品入出库、销售台帐之间的标识未完整建立,关键环节缺少记录证据、缺少台帐、缺少标识、记录之间缺少关联,原始记录溯源性差、重现性差。
7、生产现场卫生环境措施执行不到位,污染源、危险源识别不彻底。生产现场卫生环境状况维护不好,有的企业生产车间内地面和墙面腐蚀严重,排水不畅,污水满地;卫生措施不到位或有效性差,垃圾桶等污染源放在生产车间门口,防蝇防鼠措施不力,车间清洁区内有苍蝇,灭蝇设施坏了未及时维修,纱窗关闭不严。生食、熟食未隔离,易发生交叉污染。设备清洗不及时,使用后不冲洗。清洗设备的强碱等危险源随意堆放生产现场,无标识、无隔离。有的企业管理人员不能提供健康体检证,对直接用手接触食品的操作人员卫生措施规定不细,执行不严。
8、不合格品处置较随意。不合格品处置的记录不全,需销毁处理的记录无法提供。有一家月饼生产企业的处置方法是将不合格的月饼返回前面加工工序,存在废品再加工成食品的嫌疑。
9、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机制不健全。有的企业已经评审过多次,但管理体系文件几年未作任何修改,体系文件管理较乱,标识不清,版本不明,生产现场未使用现行有效版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过分简略,与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不相适应。管理评审资料不全,管理评审报告不规范,管理评审流于形式,未提出改进措施。企业内审和认证机构外审有效性不高,审核专业人员素质不够,对食品质量影响重大的关键环节和特殊过程发现问题少,对食品质量控制有效性审核不细、深度不够。
10、认证机构、咨询机构服务质量不高。认证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评审。企业明显存在的问题多次审核不能发现,没有要求企业整改。需向企业公开的资料提供少,现场审核资料存档不全,不符合项报告未验证关闭,不符合项报告验证签字人员为企业内部人员,体系文件的编写人员为评审人员。认证咨询机构服务质量不高,对企业的培训和辅导不到位,仍存在认证咨询一条龙服务现象。
四、认证市场监管工作的建议
1、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认证监管人员对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评审知识和技巧的培训。
2、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全国自愿性认证数据库。对新通过认证、复评审、注销、暂停、撤消的企业信息及时公开,动态管理,方便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认证的日常监管。
3、建立评审监督员制度,健全认证监管机制。派遣现场评审监督员,跟踪评审过程。认证机构评审进场时,通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派监督员跟踪评审过程,监督员不参与评审,只评价认证机构的工作质量。
为切实做好我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区人大的统一部署,经人大街工委决定,组织区级人大代表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彻底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规范食品安全经营行为。“两节两会”前夕,2018年1月17日上午,人大桃源街工委组织区人大代表19人,对桃源辖区的友嘉超市、桃源再就业市场、桃源酒店等食品、餐饮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精心组织,领导重视
人大桃源街工委对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非常重视,于2017年1月15日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桃源街道食品安全视察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人大街工委主任孙继武担任,副组长由人大街工委副主任范涛担任,组员由区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科科长和社区书记担任。同时,召开新一届代表有关如何开展食品安全视察的培训会,对17名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和9名社区书记等26名检查组成员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初步制定了街道食品安全检查的方案。
二、 确定重点, 细致检查,促进检查出实效
按既定方案,由人大街工委主任带队,采取了实地察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我辖区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经营单位;群众日常消费量较大的肉制品、乳制品、烟酒类等零散市场和小作坊等人群密集地餐饮消费区域进行了细致地检查。
按照食品安全视察培训中提到的检查要素,代表们首先对友嘉超市的生鲜部进行了检查。据超市经理介绍,超市里生鲜食品的经营和售卖均是遵照食品安全相关经营管理规定,经营人员都取得了健康证并能按期换证。代表们逐一检查了经营人员的健康证明,并核对了分装售卖商品的原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检查了食品的进货渠道、销售记录。而后,代表们来到桃源酒店,检查了餐饮经营场馆的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公示。在经过允许后,代表们还对餐厅的后厨进行了检查。
三、汇总结果,认真总结,指明方向助提升
县按照市委、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撤销了县直部门单位纪委、纪检组40个,维持乡镇纪委9个,保留公检法纪委、纪检组3个和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8个。秉着“职能相近、业务相关”和“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组建了3个面向乡镇(场)、4个面向县直单位的纪工委监察分局,于2010年11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纪工委监察分局履行纪检和监察两项职能,在县纪委监察局授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分别由县纪委两位副书记分管。县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室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面向单位既是指导与被指导,又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设行政编5个,工勤编1个,目前全县7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均设有书记1名,副书记兼监察分局长1名。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两报告一巡查”制度开展工作,“两报告”指乡镇(场)、部门单位要每月定期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告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每月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一巡查”指纪工委监察分局要不定期地对所面向的乡镇(场)、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巡查。
二、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履行监督检查、查办案件、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责,各项工作都处在“边摸索、边推进”阶段,没有更多的经验可借鉴,加之新的工作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和完善。
(一)关系没有完全理顺。一是没有理顺与纪委监察局各科室的关系。纪工委是正科级机构,而各科室却是副科级机构,要“副科级”向“正科级”进行指导并安排工作,存在一定难度。特别是机关科室众多,比如各地的纪委监察局都普遍设有10余个科室,而每个纪工委只有2-3名干部,如果同时有几个科室向纪工委安排工作,纪工委根本无法应付。二是没有理顺与所面向单位的关系。每个纪工委所面向的单位比较多,一般都辖20余个单位,很难熟悉各单位的情况,做不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实施监管。大多数纪工委的主要领导都是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新提拔的干部,担任领导岗位时间不长,经验不足,威信不够,不敢主动监督。加上纪工委与所面向单位同属于正科级机构,在还没有形成具体监管制度的前提下,难以起到约束作用,有些单位在研究和实施“三重一大”问题上不会通知纪工委参加。
(二)监督检查实效不高。纪工委监察分局没有适合自身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只能以参加会议、走访座谈和上门督查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不够,监督检查的针对性也不强,难以真正融入部门和单位的实际工作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知情权、参与权小,而且大多采取“派而不驻”的方式开展工作,没有真正的进驻单位,存在着裁判员远离比赛场地的窘境,监督的实效性不高。
(三)查办案件能力不强。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主要职能。由于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少、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很难独立查办案件。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大都是从其它单位调入的,有的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既缺少党纪、政纪和法规等知识,又缺乏谈话技巧和突破案件的能力。在实际办案过程中,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缺乏查办大案要案的经验、技巧和敏感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调查只停留在表面上,不善于发现一些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造成件成案率不高,导致大要案案源流失。但是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性、法规性、原则性都很强,要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干部在较短时间内精通业务不太现实,必须通过大量的党纪法规学习、办案理论培训、跟班学习和实践锻炼等方式才能真正提升办案能力。
三、县纪工委监察分局的主要做法
县主要针对纪工委监察分局在履行职能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精干力量进行了专门攻坚,并广泛听取各方建议,创新了一系列适合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方法和体制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可以总结为“一一四六”模式。
突出一个重点,量化重大事项,破解监督难题。县以监督“三重一大”事项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重点,要求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必须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参加。为使监督者与被监督者能够准确把握某项工作是否属于“三重一大”范畴,县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予以明确和量化,明确了凡1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新进机关干部的选调、5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等都属于“三重一大”范畴。各面向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必须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发出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在列席会议时,行使监督权、询问权和建议权,对不符合党纪条规以及违反组织原则的事项,列席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对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会的单位,按回避监督论处。
设立一个机构,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工作效率。在纪委设立协调管理办公室,由分管干部管理工作的纪委副书记任主任,干部室承担具体日常工作。协管办是密切县纪委监察局与各纪工委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有两项职能:一是负责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任务的统筹、协调和分流,做到科学安排工作,避免了科室与纪工委职能交叉重叠或因科室下达纪工委任务过多而导致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形成了纪委与纪工委,各纪工委之间相互配合、密切合作的工作合力。二是代表县纪委监察局直接监督管理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具体监督纪工委领导履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日常考勤、学习培训、勤政廉政、机关作风和环境卫生状况等,努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机关。
建立四项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促进规范运行。一是《纪工委监察分局管理体制》,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性质、工作任务、管理体制,与县纪委监察局、所面向单位以及各纪工委之间的关系。二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职责》,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检查、受理举报、调查核实、督促指导等具体职责。三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权限》,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监督权、检查权、调查权和建议权的职权范围。四是《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制度》,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的日常报告制度和重点检查制度。将四项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并以图片展板的形式悬挂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的醒目位置,做到了制度上墙入心。
创建六本台帐,形成全面监督,强化监督效果。实行“两报告一巡查”制度的同时,在全县各单位指导建立了6本台帐,把日常监督与外部监督融为一体,涵盖了监督检查的各个方面。据统计,全县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共接受“三重一大”事项报告83次,列席所面向单位“三重一大”会议63次,建立干部廉政档案658份,监督“三公”经费支出1291万元,接受工程项目备案57件,受理举报24次,参与查办案件5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
(一)紧扣“准”字,建立重大事项台账,在明确监督重点上求突破。明确了各地各单位凡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新进机关干部的选调、1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各地各单位凡召开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时,应提前向纪工委监察分局发出邀请,纪工委监察分局按需要派员参会。列席会议的纪工委监察分局领导有权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议。对于未提交会议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纪工委监察分局要进行专项检查。对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不通知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会的单位,按回避监督论处。各地各单位在每月25日向纪工委监察分局报送《重大事项报告表》,要求详细填报本月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和落实等情况。
(二)突出“细”字,建立工程项目台账,在防治工程腐败上做文章。要求各地各单位每月25日向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工程项目报告表》,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招投标情况;工程项目的准备情况;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情况;工程面积、造价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工时间;工程进展情况等,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各纪工委监察分局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有效禁止了干部插手工程分包,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发生。
(三)强化“责”字,建立举报台账,在化解矛盾纠纷上促和谐。各地各单位在受理举报过程中,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对于本单位难以化解的纠纷及时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处理,并将举报处理情况详细记录在《举报情况报告表》上,在每月25日报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较突出的举报事项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办,努力从中发现深层次、实质性问题,避免大要案案源流失。
(四)立足“严”字,建立“三公”经费台账,在控制财务支出上出新招。各地各单位每季度向纪工委监察分局上报一次《“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报告表》,着重监督本季度各项“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期的增减幅度、新购车金额、公款接待干部数及客商数、出国事由及回国日期等情况。对“三公”经费增长明显的单位,要求其说明原因。认为存在问题的,纪工委监察分局可以立即审查票据等资料。
(五)注重“防”字,建立干部廉政台账,在加强干部廉洁自律上敲警钟。为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最大限度防止干部违纪违法,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面向乡镇(场)、部门单位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要求干部填报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干部收入情况、干部住房和车辆购置情况、干部收受礼品(礼金)上缴情况和干部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等。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廉政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采取电子档案的形式进行存档、查询、移送和更新。
(六)着眼“广”字,建立工作报告台账,在规范纪工委管理上下功夫。各纪工委监察分局按照“两报告一巡查”制度的要求,每月28日向县纪委干部室上报《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报告表》,内容涉及其所联系单位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项;受理对所联系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案件检查以及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理的申诉;对所联系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巡查;本月工作开展等情况。
四、几点启示
(一)要继续健全政治保障。要继续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将纪委机关科室由副科级升格为正科级,强化机关科室对纪工委的指导效果,充分发挥业务科室的指导作用,努力破解下级不敢监督上级的难题,促进县纪委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维护政令畅通,促进科学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我局办公室继续完善了区监察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信息公开内容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相关科室,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公开指南规范编制、及时更新,公开目录齐全、规范。已公开信息核心元数据基本齐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建设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2012年,针对人员调整以及工作实际,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承办机构,并明确了联络员。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息送交、依申请公开等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促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编印了《区政府职能部门(单位)服务承诺汇编》180册,免费发放到广大企业,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项目公开力度;及时公开部门单位“企业双评”结果,同时加大对食品、药品、卫生等领域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力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业务工作2条;廉政勤政3条;其他类信息2条。主要通过两种形式政府信息:一是互联网。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机构职能、会议信息、工作动态等子栏目,通过子栏目可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方式及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对公文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由局研究室审查把关,其他信息的公开由局机关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把关。
(二)监督检查情况。对局机关各室,平时注重对他们进行衔接、沟通和调度,确保各室形成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