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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总台及各楼层值班小姐,统称总办文员。
第二条
总办文员上班须着工作装、化淡妆。
第三条
总办文员要按以下程序工作:8:15到公司,穿工作服,检查打卡机,挂领导值班牌,开空调机(夏天):8:20,站立迎候员工上班,主动递送卡片:8:30收卡。由公司派车接送上班的员工,因堵车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不能准时上班的,不以迟到论,但要注明原因。
第四条
总办文员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访高层领导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领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茶杯。
第五条
各楼层的文员,应视本楼层的具体情况,参照总台的工作程序做好工作。文员要保持会议室的整洁,早晚各检查一次。会议室开会时,应事先做好清洁工作,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员倒茶水。会议结束后,立即清理会议室。
第六条
值班文员应推迟30分钟下班,各楼层文员下班前应先关好空调整机并检查各办公室,发现里面没有人时,应锁门关灯,做到人离灯灭。如有员工确因工作需要须加班时,要告知其离开时通知总台。当天值班的总台文员,亦应在员工下班后巡逻楼层,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一、工作作风处罚制度
1.凡上班或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处罚20元,旷工以半天为单位统计次数,每旷工1次处罚50元。
凡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或下班早退30分钟以上,或参加会议迟到20分钟以上,以旷工半天论处。
2.凡上班或值班,经抽查不在岗者,1次处罚100元。
3.凡值班不在岗并且发生事故(比如盗窃、火灾等),视情节轻重由值班人赔付部分损失。
4.对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的,如在电脑上打游戏、聊QQ(工作业务除外)、炒股、看电影等,被查到一次罚款50元。
5.凡1个月累计迟到、早退4次以上,或旷工达2天以上,或经抽查发现不在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次以上,除相应处罚外,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向局务会作书面检讨。
全年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达5天以上,或经抽查发现不在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次以上,除相应处罚外,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向局务会作书面检讨。
6.对上述(1)至(5)项行为,被县纪委、县督查组或县级其他及以上部门查办,除县纪委、县督查组或县级其他及以上部门的惩处措施外,追加农业局相关处罚。
二、年终考评制度
1.考评时间
每年12月底之前。
2.考评领导小组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余领导为组员的年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年终考评工作。
3.考评方式
采用公开评分、按比例计算、综合评定。
4.考评标准
(1)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满分70分
(2)政治立场及原则性。满分5分。
(3)道德品质及协调配合。满分5分。
(4)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满分5分。
(5)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满分10分。
(6)办公室交办的工作完成情况。满分5分。
5.考评程序
(1)每名职工分别依次做述职报告,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对本人本年度的工作予以简要总结,并明确新一年的工作思路及计划。
(2)考评由领导、职工、办公室分别评分,按所占比例计算最终考评得分。
(3)最终考评得分由以下三项得分按比例求和:
①考评领导小组组织全局职工对被考评职工考评[考评标准第(1)-(4)项,满分85分],在最终得分中占85%。
②领导对被考评职工考评(考评标准第5项,满分10分),在最终得分中占10%。
③办公室对被考评职工考评(考评标准第6项,满分5分),在最终得分中占5%。
6.评选要求
不徇私情,力求评价公道;不轻信偏听,注重对被考评者实际工作的观察和评议;以工作中的具体事实为依据,并做到资料齐备完善;注意避免凭总体印象,夸大或缩小被考评者的成绩以及工作中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以大局为重,切实对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7.考评结果应用
根据最终考评分数,确定年度考评排名,作为年终评优、年终目标考核奖发放的参考依据。
三、工作报告制度
中层干部须定期或不定期根据局务会的安排,向局务会报告单项或全面工作开展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工作,须提前书面向局务会说明原因,以便局务会及早增添措施。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滞后、影响全局工作的,个人除向局务会报告工作外,还须向局务会作书面检讨。
四、职称评聘制度
完善局机关事业干部职称评聘制度,按规定对事业人员进行年度职称评定与聘用,激励职工爱岗敬业的热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技创新。
五、工作通报制度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 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 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 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是公司对外联络的中心枢纽,是展现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条 办公室内须保持肃静,办公时要端正坐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楼梯处停留会话,办公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严禁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赌博,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意翻阅他人办公资料,更换台、凳、电话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 文明接听电话,不得借办公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如私自打国内国际长途或用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等,一经查实,个人除需承担相关电话费用外,并加罚20元/次;
第五条 严禁串岗或群聚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第六条 注意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墙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器具等须摆放整齐,衣物、箱架、雨衣(伞)、头盔等私人物品必须放到更衣室,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物品,严禁乱摆乱放;
第七条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烟头扔进纸篓,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八条 办公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空调、排气扇、水龙头、灯管、电话、电脑等)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装,如出现故障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凡擅自拆装或者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 热情接待来访客户等外来人员,,!言行大方,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 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灯管、电脑等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等;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调换,应提前一天向分管副总、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调换,不得无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出入口收费亭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司出入口收费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收费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遵纪守法,树立园区良好形象,爱岗敬业,完成好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 尊重领导,服从分配,着装整洁,礼貌待人,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维护园区工作秩序,为经营业主做好服务工作;
第三天 收费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私收钱及私放车辆,不准,如发现或被检举,经查属实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收费人员要认真交接班,有事请假,不准迟到、早退、串岗,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开除;
第五条 上班期间,不准打盹、睡觉,不准玩游戏、聊天,不准空岗,空岗不得超过10分钟(空岗期间必须有保安人员代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开除;
第六条 收费时,现金与通行卡一致,现金合理存放,交接前做好清帐准备并记录;
第七条 岗亭内时刻保持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各类物品摆放整齐,交接前,须打扫好卫生;
第八条 收费人员须爱护公物,如人为损坏电脑设
备等办公物品,经查属实由当班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保障园区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视监控室必须昼夜24小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第三条 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查看,发现有异常现象或员工乱收费现象,及时保存录像片段,并作好标记,以备查用。
第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保卫科长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第五条 监控人员须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流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 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及观访者参观,必须经保卫科长上报分管副总,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
第七条 不准在监控室聊天、会友、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严禁在监控值班期间打盹睡觉,一经发现,按公司规章制度严厉处分。
第八条 公司领导定期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汇报监控情况。
第九条 保持监控室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进行系统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第十条 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
第十一条 监控人员必须保守公司监控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得擅自关闭电视监控系统、停止系统运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信息管理中心制度
第一条 信息员应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第二条 信息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禁止非微机室人员进入微机室。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三条 信息员工资按任务完成情况核发,信息员须完成当天的信息数量任务,完不成当天任务的,扣发半天工资。
第四条 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微机室。
第五条 信息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及各种费用。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各种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第六条 禁止私自拆卸或搬动电脑设备,如发生人为损坏,须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 信息员应本着为公司创造最大效益的原则进行各类信息采集、、管理。
第八条 信息员上班期间需保持安静,不准在上班期间大声喧哗、聚众聊天、嬉笑打闹。
第九条 严禁用电脑玩游戏或聊天,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
第十条 信息员应保持好办公室的卫生,禁止乱扔垃圾,每天都要打扫办公室卫生、擦拭机器,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 信息平台的软件、硬件要不断更新、维护,信息员要在工作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操作技能和水平,不断进行技术创新。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保卫科管理制度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保卫制度
第一条 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
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第三条 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 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安全防火制度
第一条 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 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园区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条 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园区内禁止玩火、破坏公物,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子女由家长承担);
第五条 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保卫值班巡逻制度
第一条 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 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分管领导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给假。
第二条 员工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三条 员工请假应说明期限、原因、交待事项,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或口述理由。
第四条 提前结束假期回公司须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需要延长假期的须出示延期证明,再次审核、批准。
第五条 请假或延长假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 三天以上旷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七条 请假期间,扣除请假期间的工资。
第八条 假期规定:事假每月不得5天以上,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病假2天以上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本人婚嫁给予婚假7天;子女婚嫁给予2天;产假(女)90日;流产假(女)7天;丧假,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死亡,给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死亡,给假3天;
第十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服务大厅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服务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完善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展现我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更好地服务客户,特制定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举止文明,热情大方,礼貌待人,耐心为客户服务;
第二条 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能有脱岗现象发生,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三条 工作人员应热心解答客户难题,不得敷衍客户,更不得耍脾气;
第四条 工作人员应维持服务大厅良好的工作秩序,遇到重大事件无法控制时,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妥善处理;
第五条 上班期间需保持服务大厅安静,不得嬉笑、大声喧哗、打闹、聚众聊天,不得随意变换岗位,充分展现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六条 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第七条 各员工要做好服务大厅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失盗、滋事、失火等现象。
第八条 制定工作人员卫生值班表,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卫生;
基本制度
1.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
2.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
3.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更不允许吸烟。
5.各部门务必及时、认真递交下个月的工作计划和上一月的工作总结。
6.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7.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需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会议制度
1.参会时,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
席会议者应先请假,同意后方有效。
2.学生干部参会时,务必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3.每次例会后,各部须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计划。
4.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
2.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学宿舍管理的意见,巡视各宿舍楼,处理各宿舍楼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学生宿舍管理科报告情况。
3.工作中必须热情、礼貌、认真的原则。
4.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5.做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娑ù怼?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六、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文印管理规定
1、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2、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4、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2、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新晨
3、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4、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电话使用规定
一、适应范围:本管理制度适应于管理处全体员工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白思容
副组长:杨 敏 任 旭
成 员:杨 奇 尤清贵 钟 明 易思铭
袁 勇 李卫兵 周 培 吴 密
(二)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每周对食堂进行两次不定期的质量、安全、卫生检查,填写《衡炎高速公路机关食堂卫生管理检查表》,并督促落实执行。
2、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食堂管理会议:
(1)讨论存在的伙食问题;
(2)对食堂的运转状况进行评比;
(3)向机关全体员工公布当月伙食开支情况。
3、落实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和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实现服务员工的宗旨。
4、帮助食堂完善管理规则,使食堂操作运行有序可循。
5、及时做好员工与食堂双方意见的反馈和沟通。
(三)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会议1、传达管理处对食堂的总体要求。
2、向食堂反映员工的要求和意见。
3、帮助食堂提出整改措施。
4、依据食堂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对食堂的不规范和不合格的工作人员提出相应的处罚通报和对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做出奖励安排。
三、管理内容(一)员工就餐须知1、员工每日中、晚就餐标准为两荤、两素、一汤。
2、就餐一律按规定的时间在餐厅进行,无特殊情况,员工不得将饭菜带至办公室及宿舍等其他地方就餐。
3、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餐厅开放时间:
早餐:7:30—8:00(监控分中心值班人员8:30前就餐完毕),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如有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情况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否则发生的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4、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
不准插队,严格禁止一人打两份或多份;
严格禁止替他人打饭、打菜,不在餐厅就餐。
5、就餐时要有良好的就餐礼仪,不得挥动筷、匙、叉妨碍邻座。
6、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严格禁止带小孩及亲属来餐厅就餐。
7、果核骨刺,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
用餐完毕由
食堂清洁人员整理桌面,倒置制定桶内。
8、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杜绝剩菜剩饭。
9、餐厅内禁止吸烟及做除就餐之外的一切活动。非食堂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操作间。
10、如有客餐,办公室须提前一天通知食堂准备。外来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各部门必须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与办公室分管食堂工作人员吴密衔接并通知厨房,由部门人员将外来人员带入餐厅就餐。同时做好外来人员报餐部门、报餐人数的详细登记,月底统一汇总按客餐标准向处财务报账。
11、未经报餐的外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可拒绝其就餐或采取收取伙食费办法,收取标准:早餐5元/人,中晚餐10元/人。
12、违反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食堂卫生制度个人卫生1、厨房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合格后,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均不得在食堂工作。
3、为了保证卫生操作、防止病菌由人体传入食物,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被褥)。
4、为保证个人卫生,上岗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
5、凡备餐菜间(冷菜间)操作无论任何季节,均必须
穿戴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头发不露出帽外,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最好不留长发。
6、开饭前和上卫生间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卫生间。
7、上岗时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环境卫生1、环境卫生范围包括食堂、餐厅、仓库、开水房及周边等环境。
2、环境卫生必须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整洁干净。
3、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每周一大清扫。
4、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5、每餐后,将餐车、餐台等及时进行清洁并用消毒液擦洗餐桌和地面。
6、每天对1.8米以下的玻璃墙、灶台墙体及门窗擦洗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每周对碗柜及餐具进行二次消毒清洁。
7、环境卫生的状况,纳入食堂的卫生考核范围并与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挂钩。
食品安全卫生1、 禁止采购下列食品食物: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物;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超过保质期限食物;
无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者供
应的食品。清洗、加工前先检查食品质量,对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不加工。
2、荤素食品分池清洗干净,荤素食品分开盛放。
3、青菜等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30分钟以上再进行洗、切。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
5、食品充分加热,特别是肉类一定要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6、储存材料冰箱冷库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严禁存放化肥、农药、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7、定期检查库存食品质量,发现变质食品或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
餐饮具的卫生1、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2、须有安排专职餐具消毒员。
3、须设有单独或相对立的餐具洗消场所。
4、采用煮沸法、消毒柜等进行消毒。
5、餐具消毒必须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
7、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做好标记。
(三)管理规定1、厨房所有需购物品都必须呈报办公室,再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购回单据按程序:办公室主管签字—领导审核—财务出纳处销账。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票证及实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伙食开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2、厨房所购回之食品,由办公室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对不合格食品,拒收并按规定处理。
3、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按时开膳,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荤素搭配,改善员工伙食。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6、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其拿走供私人使用。
7、食堂物品统一由办公室造册登记。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8、厨房、食堂仓库等处的门钥匙应由专人专管,下班后应将门窗锁好。
9、厨房炊事设备由使用人负责安全使用,使用人必须对设备定期进行认真检查。
10、厨房人员每天结束使作设备后,应关闭煤气,蒸气,合上电器闸门。
11、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严防贪污盗窃和破坏。
12、不定期对食堂设备进行检查,发现设备的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13、食堂要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14、保证按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供应饭菜,耐心和气,热情周到,维护用餐秩序,讲究文明用餐。
15、食堂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丰富员工的伙食,就餐标准按十个菜安排。
16、在确保员工吃饱、吃好的前提下,根据下拨的伙食经费,食堂主管和大厨应做好经费节约工作,每月办公室在随时征求员工意见的同时按一定比例节约伙食经费开支。所节约的伙食经费用于食堂员工的奖励和员工的福利。
四、奖惩办法 奖励:凡无旷工、迟到、早退,未发生任何事故,服务态度优良的食堂工作人员,可参加奖励。
1、动脑筋、想办法、出主意、搞革新,提高经济效益(工作效率)有显著成绩者;
2、关心爱护公物,收旧利废,节约材料、燃料、水电等,有明显成绩者;
3、在劳动或工作中,主动抢重活、脏活干,或承担艰巨任务者;
4、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者;
5、每月按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核准的伙食开支标准未超支的。
6、以月工作情况为依据,按工作岗位分工不同分三个奖励档次,大厨、主管为300元、200元、100元,其他为200元、100元、50元。
处罚:(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取消当月奖励: 1、服务态度差,与就餐者无理争吵、打人者;
2、不服从工作安排,谩骂领导,经教育仍不服从者。
3、多吃多占,公私不分者;
不严格按照就餐方式执行,擅自更改就餐方式者;
4、劳动纪律差,上班时间擅离岗位,全月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
5、上班时间干私活者;
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浪费或发生差错,使集体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者(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
6、饭菜不能确保质量,遇投诉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食堂工作人员扣发当月奖励的50%:1、对分派的工作敷衍、拖延、推诿,不按规定要求完成任务者;
2、上下班迟到、早退或工作(劳动)时间内随意离开岗位者;
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安心工作,出勤不出力者,工作上互相推诿者;
4、饭厅、操作间餐后未及时打扫擦洗干净者;
5、在烹饪操作间抽烟者;
售饭菜时不穿工作服者;
售点心不用夹或不戴卫生手套者。
(三)有下列违反安全卫生操作规程的按规定处罚 1、食堂管理不善造成一般性事故扣除当月奖励,处罚200元;
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扣除全年奖励并处罚400元;
造成后果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凡采购、加工、出售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3、生熟食品混放及生熟食具混用,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4、餐具不进行消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5、个人卫生:不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操作时吸烟,手指甲长,工作时戴戒指、手链,炒菜时、打菜时掏耳挖鼻,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6、厨房、餐厅及规定的个人卫生包干区不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发现一次扣50元。
7、食物中发现死虫、死苍蝇及饭菜有异味,每次处罚有关人员各50元。
8、不按规定时间灭蝇灭鼠,每次处罚相关人员各50元。
以上制度请大家共同遵守。本制度由衡炎高速公路办公室负责解释。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制定目的为加强林业局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堂服务能力服务和质量,为全体干部职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一) 食堂管-理-员1、遵守财务制度,按要求做好用餐人员记录和收支流水账,月末递交财务作为成本核算的依据,按规定程序结算报账;
2、负责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及每日菜品的采购,严把质量关,尽量做到品种多样化,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用餐量;
3、督促食堂工作人员搞好卫生,做到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保证饮食安全;
4、经常对食堂电气设备、水电设施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相应采取措施;
5、管理好食堂炊具、餐具、桌椅、电器等固定资产,按需及时添置有关设备,确保食堂工作的顺利运作;
6、对统一购入的商品物资物品进行清点验收和入库保管,有需要时按规定凭单发放。
(二)食堂工作人员1、厨师:负责每日购入菜品的验收,按时准备一日三餐,注重饮食的荤素搭配;
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用完,不造成浪费;
负责厨房炊事设备的安全使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2、副手: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经常保持室内外干净整洁;
做好菜品洗切、调料备用等等烹饪前期工作;
做 1
好厨灶具、餐具的清洗和消毒,每天用餐完毕要将餐桌收拾干净,椅凳摆放整齐。
(三)办公室负责人1、监督检查食堂安全卫生、饭菜质量、执行管理制度等情况,定期征求干部职工意见,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2、负责各种内部派餐申请的核实和确认,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及时下达派餐意见;
。
3、负责公务接待申报事项的签批,监督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财务室负责人1、复核食堂每月收支金额,审核报账单据,核定局机关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人数和单位应补贴费用;
2、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接待物品采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需购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供货商等,报局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采购。
3、做好接待物品出入库登记,统计结存数量,定期会同食堂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核对;
4、定期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支出,为食堂管理的规范化提出合理性建议。
三、管理内容(一) 内部用餐1、单位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在食堂就餐,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单位每月以150元/人作为福利予以补贴;
职工子女在食堂就餐的,若为高中以下(含高中)学生,每月交纳伙食费100元/人;
其他情况同视为职工家属,每月交纳伙食费200元/人。单位 2
不予补贴子女及家属伙食费。(补贴标准待定,后附测算方案供领导定夺)
2、食堂在法定、传统节日或遇其他特殊事项,如欢迎新进、欢送退休等集体会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管-理-员适当安排加菜以丰富干部职工伙食,标准不超过每人每餐5元。加餐费用单独记账、汇总,及时报账。
3、集中人员加班、召开系统一般性会议等内部用餐一律在食堂安排,由召集部门填写《内部用餐申请单》,为期一天以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直接签批,一天以上的需报经局领导批准后交由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4、工作餐费标准每天每人不超过10元,不安排烟酒;
会议餐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中午不安排烟酒。若只安排中午或晚上其中一餐的,每人每餐不超过8元。
5、食堂管-理-员要对工作餐费和会议餐费分别单独记账,结束后凭支出单据及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二)对外接待①单位来客接待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实行提前报餐制,由接待经办人填写《外来用餐申请单》,报办公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经局领导批准后交食堂管-理-员具体安排。
②报餐必须在上午10:30、下午16:30以前与食堂管-理-员衔接,提前通知食堂准备。由于接待经办人未按规定提前报餐而造成的误餐,食堂概不负责;
因此产生的一切外出接待费用,由接待经办人自行支付。
③食堂管-理-员要对接待餐费单独记账,凭支出原始单据及《外来用餐申请单》向财务结算报账。
④接待标准严格执行《独山县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三)物资管理1、每天的采购工作实行俩人采购制,由局机关各部门按月轮流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与食堂管-理-员共同负责。
2、每日所购物品按品种、数量、单价逐一记账,月末结算报账,做到日清月结;
次月上旬公布上月收支明细,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
3、食堂灶具、餐具、电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统一由财务造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4、食堂用具、设备等需购置和报废时,由食堂管-理-员提出购置计划,报财务室负责人签字并经局领导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财务制度办理。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物品、食堂餐具等供私人使用;
特殊情况确需带出使用的,须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事后及时归还;
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
6、购入的商品物资须填制《物品验收入库单》,食堂管-理-员、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人同时对实物进行清点验收后入库保管,三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由财务收作采购报账附件。
7、商品物资的使用须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经财务室负责人签批后交食堂管-理-员凭单发放,并收回申领单保存至月末库存盘点时作为清查核对依据。
8、若有领出未用的物品,领用人须于次日上班退还食堂管-理-员重新入库保管,并在此前所填物品申领单“备注”栏处说明退还物品名称、数量等,由食堂管-理-员和退还人签字确认。
9、月末由食堂管-理-员、办公室及财务室负责人三方一同对库
存实物进行盘点清查、核对帐目,发现误差及时查明原因。
(四)报账程序1、月末由食堂管-理-员按职工、学生、家属不同人员性质分别统计当月就餐人数,连同个人交纳伙食费名单、收支清单等相关原始单据,由办公室负责人初审签字后再交财务审核。
2、收支单据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出纳方可结算支付食堂费用。
3、食堂管-理-员对食堂收支账目要按常规用餐、接待用餐、会议用餐等不同情况分开记账。
(五)其他1、严格按时间就餐,食堂开放时间为早餐7:30~8:00,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春冬)、18:00~19:00(夏秋)。
2、如因工作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就餐的,需提前30分钟通知食堂管-理-员,否则发生误餐等现象食堂概不负责。
3、文明用餐,就餐人中不得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嬉戏。
4、讲究用餐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乱倒垃圾;
厉行勤俭节约,饭食吃多少盛多少,不够可以再添,尽量避免剩菜剩饭。
四、本制度从2012年10月01日起执行。附件:①食堂×年×月常规用餐统计 ②食堂×年×月非常规用餐统计
③内部用餐申请单 ④物品验收入库单 ⑤物品领用申请单 ⑥物品领用流程
林业局食堂 年 月常规用餐统计
附件二
林业局食堂 年 月非常规用餐统计
林业局内部用餐申请单
附件四
林业局物品验收入库单
林业局物品领用申请单
附件六
管-理-员
审批人
经办人
(一)餐厅要建立卫生制度,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从采购、验收、操作等环节严格把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原料和霉坏变质的食品。
(二)加强宣传教育,使炊管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卫生管理是防止食品污染,直接关系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的大事,食品卫生的因素主要是环境污染、食具消毒不严、厨具和个人卫生不彻底。因此,炊管人员必须执行卫生法,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提高法律意识和食品卫生意识。
(三)实行食品“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三不”。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2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餐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勤洗、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和更换工作服。“六不”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间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对着食品和就餐都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四)保证就餐人员专用餐具的保管和清洗,做到勤消毒,勤更换。
(五)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厨房卫生由红案、白案师傅负责,餐厅等环境卫生由服务员负责,管理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实施卫生责任追究,如发现违规操作及卫生不合格现象,第一次提出口头批评,如不改正则采取经济处罚。
工作场所要站立服务,注重个人仪表,按规定着工作服并保持衣物、鞋帽干净整洁。
操作间安全管理方面:各种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注意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坏设备和浪费物品,如因工作散漫、粗心大意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者,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
厨师方面:1、厨师一定要认真认真执行食品法和各项卫生制度注意个人卫生,随时检查食品、器具的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负责厨房内工作区域的清洁卫生,负责厨房内所用设备及器具的维护保养。
采购员方面:采购人员所购零星及鲜活物品,必须由2人以上点验方可入库,购货发票需2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以上工作由采购员、厨师及管-理-员具体负责。餐厅厨具及烟酒或成批采购物品报请后勤服务中心主管主任同意后,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购买。对采购物品入库时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两人签字后,由主管主任签字方可入帐。
1、 所购鲜活物品及原材料严格把好卫生关及质量关,做到不缺斤短两确保以最合理的价格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2、深入市场进行调查,开辟供货渠道,,降低食品采购的成本和费用。
3、定期检查冰箱、冰柜、仓库的原材料的存放情况,做到保证库存又不积压浪费。
4、 定期对餐厅卫生、门窗、电灯、动力电源进行检查,增强防范意识,保证餐厅安全。
服务员方面:1、 按标准布置餐厅,摆好桌椅,布置台面,摆齐餐具,为客人提供清新、整洁、优雅的就餐环境。
2、 确保所用餐具、酒具清洁、卫生、无破损。棉织品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渍。
厨房及餐厅必须保证整洁卫生,做到无污物,无垃圾,无蚊蝇,无积水。所购生熟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生熟食品分开储藏。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安全;
为了创建一家充满活力的律师事务所,也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水平,提升办案质量及创建律所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上班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所有人员必须按照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规定: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周末双休
三、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迟到超过5分钟,视为同意赞助律所活动经费10元,迟到超过30分钟算旷工半天,视为同意赞助律所活动经费50元。
2、员工早退超过5分钟,视为同意赞助律所活动经费10元,早退超过30分钟算旷工半天,视为同意赞助律所活动经费50元。
3、律师及实习律师外出办公事,可不到单位打卡,但须于上班前在律所工作群里说明去向及办理事项(由行政人员记录),不事先说明的,视时间长短分别按照迟到或者旷工论。
4、事务所设立上班登记簿或者打卡机,用于员工上下班管理,员工漏打卡需填写《员工漏打卡情况说明》,由行政部门报主任审批。
5、员工确因私人事务需要占用工作时间30分钟以上应当请假,并履行请假手续。
6、行政人员负责本规定在全所贯彻执行,记录和统计员工的出勤情况,隐瞒员工缺勤情况的,比照违规员工赞助金额双倍赞助活动经费。
7、各人员认真执行并监督公司规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许代打,对代打卡的员工一经发现,视为代打卡人、被打卡人每人每次各赞助律所活动经费30元。
8、上班时间内有事外出,要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群告知去向及办理事项,否则视为旷工半天处理。
9、律师事务所单独设立活动经费池,接收上述赞助的活动经费,本制度通过即视为符合上述赞助费缴纳条件的人授权事务所在发放工资时在其工资中直接扣收。活动经费用于律师事务所组织的郊游、烧烤等集体活动,活动经费池每满800元时,可以使用一次。
10、经月底统计,当月迟到或早退次数不超过3次,且没有单次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的,可以不计赞助费。但单月突破前述数量限制的,当月全部累积计算赞助费。
11、出勤记录的统计周期为每月的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四、请假
1、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律所主任事前批准,并将[请假条]交到行政办公室备案。
2、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提前电话通知律所主任和行政部门并在事后上班时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3、当月事假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否则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员工身体不适请病假,须告知律所主任,填写[请假条]交给主任签名同意,遇紧急情况先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征得主任批准,病后上班应补回[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5、病假请假条应附有能够证明患病且需要请假的证据。
五、旷工
1、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律师事务所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3天(或累计24小时)视为旷工,按100元一天赞助律所活动经费。
一、奖励细则
1. 每周按时出勤(全勤):+10分/周
2. 课堂积极回答问题(不论对错):+1分/次(全月限定32次)
3. 按时交作业:+3分/次
4. 作业评为优秀:+3分/次
5. 作品入选学校宣传栏、公众号:+5分/次
6. 担任班级小组手:+2分/次
7. 考试比较上一次(按正式月考)进步:按进步分数1:1加分;
8. 获得优秀集体或个人:+5分/次
9. 参与学校组织活动:+2分/次
10. 好人好事经确认:+5分/次
11. 活动加分:根据参与活动所获得积分如实计分;
12. 其它:以上未规定的,经核定可加分
二、惩罚细则
1. 迟到:-2分/次
2. 请假:-2分/次
3. 未佩戴学员卡:-2分/次
4. 说脏话:-1分/次
5. 说方言:-1分/次
6. 楼道奔跑:-2分/次
7. 乱扔垃圾:-2分/次
8. 越界:-5分/次
9. 课堂违纪:-2分/次
10. 不带提前要求的学习用品:-5分/次
11. 校内吃零食:-3分/次
12. 未交作业:-3分/次
13. 作业不认真:-3分/次
14. 正式考试缺考(补考不扣):-10分/次
15. 考试比较上一次(按正式月考)退步:按进步分数1:1扣分
16. 其它:.以上未规定的,经核定可扣分
三、积分使用
1. 每月进行一次个人积分排名,排名全校前10%(按科次)可获得奖状+纪念品;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单位和个人,除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第四条及本细则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都必须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申请取水许可证,并按规定取水。
任何单位和个人取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下列少量取水可不申请取水许可证:
(一)为家庭生活、畜禽饮用取水的;
(二)用人力、畜力或其他方法取水,月取水是不超过50立方米的;
(三)为农业灌溉取水,地表水单项工程年取水量:陕北地区不超过3000立方米,关中地区不超过5000立方米,陕南地区不超过10000立方米;地下水单井年取水量:陕北地区不超过2000立方米,关中地区不超过3000立方米,陕南地区不超过5000立方米。
第四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细则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限额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
(一)地表水取水口设计流量3立方米/秒以上的农业取水,日取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省政府批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取水;地下水(含群井,下同)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取水,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和管理。
(二)地表水取水口设计流量1-3万立方米/秒以下的农业取水,日取水量1-2万立方米以下的工业与城镇生活取水;地下水日取水量0.5-1万立方米以下的,由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和管理。
(三)地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管理限额以下的取水,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和管理。
(四)跨行政区域的取水,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和管理。
(五)属于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取水,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取水许可预申请和取水许可申请。按分级限额审批权限属于上级审批的,应逐级审核上报。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或者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的,申请人应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即设计任务书,下同)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
建设单位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许可预申请批准文件。
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可直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八条申请人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取水许可预申请书;
(二)项目建议书的简要说明;
(三)取水工程取水量保证程度的分析报告;
(四)拟建供水源地的水资源分析报告或经矿产储量审批机关批准的水文地质勘探报告;
(五)取水和退水时水环境影响的分析报告;
(六)取水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协议书。
第九条建设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批准文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十条申请人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应提交以下文件:
(一)取水许可申请书;
(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批准的取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不需经过取水许可预申请的取水,申请人可以只提交前款的(一)、(三)项规定的文件,当取水许可申请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还应提交第三者的承诺书或者协议书。
第十一条水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取水许可预申请或申请后,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十五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
(一)申请书内容填注不明的;
(二)提交的文件不完备的。
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于三十日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其取水许可预申请或申请无效。
第十二条大中型建设项目、供水水源地的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须经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水行政主管部门方可审批。
需要取用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对须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取水许可预申请或取水许可申请,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城市节约用水和城市建设规划、供水设计布局方面进行审核;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从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可开采量、取水层位、井点布局和对水文地质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应在自收到取水许可申请或者补正取水许可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对急需取水的,应在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对取水许可预申请、取水许可申请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查机关都应将审批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经批准的取水许可预申请,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在一年之内未批准立项的,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申请人在二年内不兴建取水工程的,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第十六条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兴建取水工程;取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审批机关发给取水许可证。核验时,申请人提交下列资料:
地表水工程:
(一)工程施工设计书;
(二)工程竣工报告;
(三)水质分析化验报告;
(四)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的报告。
地下水工程:
(一)成井地区的平面布置图;
(二)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剖面图;
(三)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
(四)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装置情况;
(五)退水地点和退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以及污水处理措施的报告;
(六)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取水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有效期满取水许可证自行失效。需要延长取水期限的,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期满前九十日内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更换取水许可证手续。
第十八条持证人如需变更取水用途、水量和方式,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持证人应当装置计量设施,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取水检查,按照规定填报取水报表,如实提供取水量测定数据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对取水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年检内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持证人应在每年十一月底以前报送下年度用水计划,每年一月底以前报送上年度用水总结;取用地下水的,应当将年度用水计划和总结抄报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取水的,应当将年度用水计划和总结同时抄报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一条为支持本市私营企业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规范私营企业到境外举办企业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积极支持私营企业走出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是*市政府设立的促进本市对外投资的权威性咨询机构。为推动本市私营企业对外投资,*市外经贸委委托*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对私营企业到境外举办企业办理有关的核准、登记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的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私人所有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私营资本超过50%以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申请到境外开办非金融的经贸企业和设立经贸机构以下简称境外企业。
第二章申办条件及投资形式
第五条私营企业申请开办境外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财务独立核算,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二一般开业两年以上,守法经营;
三具备举办境外企业的经济实力,以及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专门人才;
四赴境外投资后,其母体必须留在国内。
第六条中方投资者可以采取合资、合作、独资、参股和购股等方式举办境外企业。
第七条举办境外企业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投资所在国的法律规定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但必须设立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
第八条中方投资者可以以现汇、实物、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出资。
第九条中方投资者应以自有资本为主进行境外投资。
第十条中方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和中方投资者全部以实物出资3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均应向*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办理有关核准、登记手续。符合申请《境外企业批准证书》的企业,可以到本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第三章境外投资的允许项目及许可程序
第十一条允许私营企业在境外投资的项目有:
1境外带料加工项目;
2国内紧缺的各类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3利用当地市场项目;
4带动技术引进项目;
5其它生产型、贸易型、服务型的项目。
第十二条提交材料:
1项目概况;
2合资合作协议,或项目合同;
3公司章程;
4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办企业近两年的财务报告;
5申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私营企业证明;
6境外合资合作方的资信材料如独资,可免;
7由*市区、县工商业联合会以下简称工商联提供的企业资格认证材料。
8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申领程序
一申办企业持第十二条所列的材料向*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准符合条件者,由*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进行登记并颁发《*市私营企业境外投资企业证书》。
二私营企业到敏感及热点国家和地区投资,须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征询意见;征询意见函由*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拟文、*市外经贸委外经处审核盖章。
第十四条私营企业持《*市私营企业境外投资企业证书》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经核准、登记的境外企业应及时办理在国外的登记注册手续,同时将有关境外企业注册文件的复印件送交*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备案,并接受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工作指导。
第四章投资变更、终止和管理
第十六条经批准开业的境外企业,如申请变更或终止,须报*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核准登记。
第十七条境外企业被撤消后,中方投资者应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等清核工作,安置好有关的人员,并将中方应得的外汇资产在清算结束后30天内调回境内。
第十八条境外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中方投资者应将境外企业的经营情况每年向*市对外投资促进中心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私营企业在未建交国家及港澳地区设立境外企业。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