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农村市场化范文

农村市场化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农村市场化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农村市场化

第1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关键词:农村市场经济;市场化;村委会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06-0087-02

1 引言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同时这对于现时期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化已经成为农村改革的基本取向,对于中国农村发展的意义重大:在宏观增收方面,农村的市场化改革,可以保证我国商品市场需求的稳定增长,拓展中国的消费市场,增加国民收入(、杜宇,1994);在微观增收方面,市场化也成为解决农民“增产不增收”(蒋满霖,2003;李玉红,2006)和农村“货往哪里卖、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走”三大主要问题的重要途径,并且可以为资本投入农业领域提供市场机会,形成对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2004;周小云,2006)。

然而农村的市场经济在推进的过程中却受到了一些阻力。本文将从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农民自治组织――村委会的视角出发,探讨阻碍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因素。在市场经济的推进过程中,由于农村基层村委会组织的职能缺失以及职能的扩大化,村委会成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替代品或者起着阻挠作用,并进而影响了农村各生产要素市场的建立和发展。而且由于村干部自身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又缺乏必要的外部监督机制,所以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得不到有效的贯彻。进而综合影响了农村的市场化进程。

2 一个简单的理论分析框架:村委会与农村市场化

在将村委会与市场化结合起来分析时,我们必须注重三个方面的因素:市场客体、市场主体以及交易体制。市场客体作为农村市场上的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主要受市场主体的供给以及交易体制的影响。而市场的微观主体,即农村中广大的转业农民,是农村市场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推进市场化改革的主力军。市场化的交易体制是农村市场的内部环境,它直接影响着市场化进程推进的速度。

以下的理论分析框架就是农村在市场化进程中,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使得内部的正常市场交易体制发生了扭曲,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以及其数量,阻碍了农村市场化的进程。而在中国一些农村的现实状况中我们发现,这种内部交易体制的扭曲主要来源于村委会干部的行为选择。他们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在村委会管理事务以及自身牟利中寻求一种均衡,当这种体制的外部约束环境发生变化的时候,这种均衡最终会被打破,并达到另一种均衡。并且在村集体资源约束的条件下,村委会干部的牟利往往与对普通农民利益的蚕食是结合在一起的。外部的约束监督的减少可以使其在既定资源下实现自己收益最大化的风险有所降低,从而蚕食更多普通农民的利益,使得市场主体数量的较少,影响了市场化进程的推进,阻碍了农村的市场化。

由于现时生活中,村委会与其组织成员村干部的行为选择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此在以下的理论模型中,我们对村干部行为选择进行分析,以使我们的分析能更清晰化。首先我们来分析村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个人,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所面对的行为选择。其次将村干部的行为纳入村委会组织的集体行动中,进一步分析其行为选择的变化。

2.1 村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个人的分析框架

个人选择是相对于集体选择而言的,只要一个人i的福利Ui只受到他自己所选择的经济活动的影响,即Ui=Ui(X1i,X2i,X3i,……,Xni),这里X1,X2,X3,……,Xn为经济人i的经济活动。

2.1.1 几个基本的假设条件

(1)村干部在特定的时间内只从事两项工作,一是农业生产,一是村级管理事务。

其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收入(I1)、因管理村级事务所得隐性收入(I2)及工资收入(I3)。

(2)村干部农业生产有恒定不变的资本、劳动力投入,且农业生产收益率一定。那么农业生产所取得收入只与其投入时间有关,也就是与其管理村级事务的多少有关,投入村级管理的时间越多,用于农业生产的时间就越少,则农业收入越低。

(3)村委会管理村级事务具有一定的机会成本,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村干部会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正式资源和非正式资源将管理村级事务与为自己谋利结合在一起,使其隐性的收益加上工资收益不低于机会成本。

(4)他们的基本工资不变,且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

2.1.2由以上的假设我们容易得出

(1)村干部的收入函数:I总=I1+I2+I3

(2)由于在假设中剔除掉了农业生产投入要素对村干部收入的影响,所以四个收入函数皆为管理村级事务(m)的函数。I总(m),I1(m),I2(m),I3(m)

(3)I1(m)是一个随m增加而递减的函数,即dI1/dm

(4)由假设条件(3)可知I2(m)是一个递增的函数,这是因为村干部的机会成本是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他们收入的增加是一个递增的过程,且其增加速度递减。即dI2/dm>0,d2I2/dm2

(5)I3(m)是一个常数,即dI3/dm=0。(如图1I3(m)曲线所示)

图1作为理性经济人的村干部,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即收入最大化。其最大化的条件是一阶导等于零。dI总/dm=0。

即dI1/dm+dI2/dm+dI3/dm=0;

则dI1/dm+dI2/dm=0

由于dI1/dm0只要其绝对值相等即可。

|dI1/dm|=|dI2/dm|

由一阶导的几何特性便可得出,当曲线I1和I2斜率的绝对值相等时,所对应总收入达到最大。由图可以看出在m*处达到最大,最大收入为I(m*)。

2.2 村干部作为村集体一员的行为分析框架

现在,我们将村干部的行为纳入村集体组织的体系中,即Ui=Ui(X1i,X2i,X3i,……,Xni,Xmk)。即村干部i的行为选择已不能仅从与自身有关的n个经济活动有关考虑,还要考虑到村集体k的m目标行为的影响。

假定村集体的整体福利目标为X,为使X最大化,最能代表全村农民利益的村委会所实施的行动为Xi,在此行为选择下,村干部的净收益YIi;村委会干部的效用目标为Y,为使Y最大化,村干部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所实施的行动为Yj,其净收益为YIj;则有:

(1)X∩Y=。即村委会干部个人的利益与村集体的利益完全相悖,二者的行为目标没有共同的部分。但这只是一种理论的分析,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村委会干部也是村集体的一份子,这种冲突不会存在,不予以进一步分析。

(2)X=Y。即村委会干部个人利益与村集体利益没有冲突,二者的行为目标完全一致。从亚当?斯密经济人“利已心”的前提出发,这也只是一种理论的分析,在现实生活中,极少存在,也不作分析。

(3)X∩Y=B。B为X与Y的公共解,即村委会干部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和村集体利益的代表,其福利效用目标不是完全一致的,也不是完全相悖,但其有公共的部分B。这是村委会在农村市场化进程中经济行为的一种常态,也是村委会存在的一个重要前提。若YIi>YIj,村委会干部更倾向于实施行动Xi,则村委会干部在全体村民整体福利水平提高的目标下选择行动,最终有利于农村市场化的进程。若YIj>YIi,村委会干部更倾向于实施行动Yj,则村委会干部会在个人收益最大化的目标下选择行为。这样的话,在村集体总的经济利益一定的条件下,普通村民的利益可能因此受到蚕食,最终影响农村整体经济的发展,阻碍农村市场化进程的顺利推进。尽管现实中村委会作为村民一个自治组织而存在,但长期所形成的基层管理体制使得村委会具有双重性质,面临着村民支持和上级机构管理的双重制约成本。这样就会加大其选择实施Yj的成本(被检举的成本、名声受损的成本及不能连任的成本等),且会随着YIj偏离YIi越来越大,成本也会有所增加。从而使YIj

从而,村委会干部的行为选择就会由于I2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一般情况下他们会因为集体村务的过多管理有约束的成本而减少参与,这在一些外部约束性较大的农村更能充分地体现。在图1和图2中表现在m2*

图23 结语

由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转变村委会职能,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这一问题上,目前有两种意见可以借鉴:一是脱离村委会,在农村重新建立一个班子,来管理农村的经济事务;另一种是彻底转变村委会职能,使其成为真正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给其明确的职责规定以及必要的监督。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这是因为,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当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制度变迁的成本时,制度供给者会致力于制度的创新。农村新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面临的是双倍的成本,新制度的形成、新组织的建立成本大于收益。而村委会的职能转变可以减少这种变迁成本。在合理的激励机制下,实现村干部自身收益最大化与全村庄福利最大化的统一,变村委会的阻力作用为动力作用,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宇.中国农村市场的发展潜力及开发思路[J].经济研究,1994,(8).

[2]李玉红.农村市场化对乡镇企业产出增长的贡献[J].中国农村观察,2006,(3).

[3]周小云.农村市场化与非市场化的发展选择[J].经济论坛,2006,(18).

[4]周脉伏,稽景涛,左臣明.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J].农业经济问题,2004,(4).

第2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关键词:农村经济;市场化;多元化;国际化

一、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必要保障

(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逐步转变

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进而阻碍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市场化程度。因此,转变二元经济体制将对中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产生重要影响。首先,在制度建设上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会保障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重点解决农民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使农民在无后顾之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农业经济上逐渐与市场接轨。其次,在户籍上打破城乡分割模式,解除城乡之间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壁垒,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序地向城市迁移,为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最后,提倡城市反哺农村,城市应为农村提供必要的技术创新支持,促进农业科研开发,提高农业的科技竞争能力。这都保障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运行。

(二)国家财政的必要支持

农业生产具有脆弱性,农业经济的发展需要财政的大力支持。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防范保护,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很大,因此加强对防汛抗旱、水利设施的财政支持有利于农业发展的稳定性。二是资金支撑,农业若想提高其市场化程度,必须走生态、节能、高效的发展之路。而财政对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的科技水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财政是农业发展的保险,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促使农业向着好科技、市场化之路稳步迈进。

二、中国农村经济市场化需解决的问题

(一)现代农业走向问题

1.城乡互动发展模式。农业的市场化强烈地依赖城市的市场化,城市的市场化程度也受农村市场化程度的制约。农产品的产供销一体化的实现依靠城市市场化的带动,城市工业发展的基础原料供应需要农村的稳定供给,建立两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机制将为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扫清障碍。

2.创新农业演进。特色是现代社会的追求,农村经济在发展应注意在摆脱传统的同时保持传统,突出特色,充分利用特色文化,形成特色化的农产品,以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生态是时展的主题,农业发展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发展立体化的农业,加强管理的精细化程度,注重生产技术的规范化,提升农业的亮点化程度。同时,加强生态园的建设,形成特色的农业生态景观旅游带。这样,农村经济在生态发展中将实现多重经济收益,从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最终为农村经济市场化奠定坚实的经济、科技基础。

(二)平衡发展问题

农业在经济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各种农业经济的发展都将对国民经济的要素产生影响,因此平衡农业各领域的发展和平衡农业在地区的发展同样重要,它们都是农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没有农业的健康化何谈农业的持续化,更何谈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只有农村经济各领域平衡发展才能有序推进农村市场化。

三、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的走向

(一)多元市场化

1.土地要素市场化。土地是农业生产与发展的基础,它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了空间要素。在我国,土地形式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这种土地所有制形式或多或少限制了土地的流转。而土地流转的频次和广度影响着土地的市场化程度,所以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给予农民对土地的自由处置权将提高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水平。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转化为非农非农土地,但在此过程中存在非法征用土地的问题,也就是本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被用于非农生产。因此加强对土地非农使用的监管,减小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占征用地的比例将会提高土地在非农使用中的市场化程度。无论是农业用地还是非农业用地都要提高其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水平。

2.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主要体现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上。劳动力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转移面临许多问题,其中最重要

的是社会保障问题。今后,政府将逐渐解决农村人口在城市务工的基本社保问题,加大对此方面的财政支持,使得农村劳动力特别是剩余劳动力选择在城市从事非农就业岗位。未来农村劳动力要素的市场化程度将越来越高,农民选择职业越来越自由,农民在劳动力市场越来越平等,这一系列的变化将是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重要特征。

3.农产品的市场化。我国农村经济的市场化是从放开农产品市场开始的。农产品市场化的前提农产品质量的上升,提高农产品质量不仅需要外界的科技支持,而且需要农民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对农民进行创新意识的培养及生态技术的培训显得非常必要。在素质和知识上有一定提升的农民将在集约利用土地的情况下倡导生态,生产出高品质的特色农产品,提高其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此外,在城市也会打开对农产品的吸纳和深加工市场,在城乡联动的条件下,农产品将更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中国的农产品将进一步提高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4.农村金融的市场化。农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农业资金的来源主要有农民自有资金、国家财政支持和金融机构的融资,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金融机构的融资。在我国主要的支农金融机构有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于农民数量庞大,融资依然存在一定的障碍。今后,应进一步拓展农村资金的来源渠道,扩大融资规模和资金扶持的领域,逐步引领农村金融向市场化方向迈进。金融的市场化是一项惠农利农的好政策,它将给予农业或是农业企业足够的资金支持,使得农民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农业的国际化之路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也不断在加快,农业在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充分利用了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前提下,我国必须不断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其市场化程度,以更好的质量和更高的标准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我国农业的国际化一直秉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利用国外自贸区的引进农业技术,逐步优化我国农业的经济结构,进而推进农业贸易的自由化,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的管理,不断向国际标准迈进。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农业在国际化进程中应重视的几点问题。

1.完善战略布局。农产品走向国际,开拓市场是重点。对于周边国家而言,我国农产品的优势在于运输成本小,价格相对低廉,因此我国应抓住优势,开展与这些国家的长久合作。非洲和拉丁美洲人口众多,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相对与这些国家而言,我国在农业生产上具有比较优势,所以我国更应该充分开发这个新兴市场,为农产品出口开拓新路。

2.新技术在农业上的推广。西方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水平高,我国应加强与这些国家的农业技术交流,以消除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某些技术壁垒。同时,在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新能源,这样,既能起到节约能源的作用,又能发挥生态效益,进而对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铺平了道路。

3.国内资源整合。我国国土面积大,资源分布不均衡,只有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资源,发展具有当地优势的农业生产,利用地形地貌开发新能源,才能提高我国资源的使用效率,真正提升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3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6.05.0023

一、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

利率市场化改革不同于其他宏观调控措施之处在于利率市场化改革并不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而是在重塑货币政策之基础,健全完善银行业体系,为未来的宏观调控做铺垫。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之一就是放开我国长期坚持的利率管制,将资金使用价格――利率交给市场决定。利率管制造成利率这一重要的价格杠杆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受到严重约束,利率结构扭曲;同时,利率机制的僵化使宏观调控受到约束,导致很难通过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实现其货币政策的目标,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宏观调控的效果实施。放开利率管制可以增加商业银行对利率波动和供求关系的敏感性。中央银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过程中能够更加准确地预期调控效果。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之二是通过竞争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构成,即各类型商业银行之间的资本实力比例和业务范围,最终形成系统化、差异化的商业银行体系,使得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之间形成良性竞争、相互合作,发挥银行业资本配置的关键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的思路稳步推行,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后,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也仅剩存款利率管制开放这最后一步。2013年实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有利于金融机构不断提高自主定价能力,转变经营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对企业、居民的金融支持力度;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①。

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中提出“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而农村商业银行正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产物。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最大的意义即是实行了股份制,在法理上明晰了产权,确立了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1]。目前,农村商业银行在整个全国银行业系统中处于辅助地位,坚持立足“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坚持服务“三农”方向不变,以服务城乡居民,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继续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的作用[2]。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在目标客户的选择和业务拓展方向上普遍存在趋同化现象。首先,没有基于市场竞争的行业分工,业务范围与经营领域基本一致。其次,在金融产品的设计上不存在互补,相互的替代性和模仿性很强。再次,在客户选择上大都将目光投向国家垄断性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等,而对与农业相关的产业及中小客户群体则兴趣不大[3]。这种银行体系只在部分金融领域中投入过多社会资源,从而引发剧烈竞争,导致资源浪费;与此同时却缺乏对“三农”和中小企业领域提供足够的金融扶持。由于总体上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不匹配,整个金融体系效率无法达到最优状态。

为了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中国银监会2009年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指导农村商业银行组织机构建设以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特定区域的经营能力。银监会数据显示,农村商业银行体系机构数量初具规模,地域布局较为合理,经营管理日趋完善,服务创新渐具特色,逐渐稳固其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重要经营范围的市场地位。截至2012年底,我国有337家农村商业银行、147家农村合作银行、1927家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876位村镇银行家,(其中开业800家,筹建76家)②;截至2012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17.6万亿元,占全部贷款额的26.2%,同比增长20.7%,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6%个百分点③,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大。农村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也意识到了自身存在资本数额不高,难以开展大型金融服务,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存在竞争等劣势,但也把握住了以自身特点开展金融服务的优势,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也取得了稳定的成效。例如,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在截至2010年末,共投放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50亿元,占总贷款余额的84%,占江阴全市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60%以上。

二、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农村商业银行的风险

一直以来,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保护性存贷款利率的管制下,只要获得了存款就能获得利润,各银行之间的竞争也采用了利率竞争之外的竞争方式。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收入来自于存贷款的利差,利率差收入占银行总收入约有85%,尤其是中间业务不发达的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存贷款利率管制的保护下生存和发展的。而利率市场化改变了我国商业银行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放开存贷款利率上下限之后,各银行的竞争方式主要会回归到存贷款价格的竞争上。利差的变化和存贷款利率的竞争对农村商业银行的收入和利润有着非常直接和巨大的影响,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也主要集中到了利率风险之上,即各种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间利率水平差距缩小。

第一,负债产品利率竞争的风险。在利率市场化初期,农村商业银行凭借着自身一级法人决策优势,在中央银行存款利率可以上浮10%的政策之后,积极上调存款利率,扩大市场份额吸收存款。但是随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国有银行也逐渐跟进,通过优质服务挤压农村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量。毫无疑问的是,在存款利率一致或者相近的情况下,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品牌优势、科技能力、综合服务质量等绝对优势,必然会挤压农村商业银行吸收存款的空间。

第二,资产定价能力缺失的风险。商业银行的资产定价能力与其贷款客户的规模和质量成正比,而由于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特性使得其贷款客户的规模和质量受到极大限制。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限制了其贷款客户的规模和质量。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为区域性的小微企业和“三农”部门。在这种定位下,农村商业银行难以跨区域经营,无法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延伸到其他城市或者农村,也没有实力设立跨区域的营业网点,经营地域受限;同时由于其客户群体定位于小微企业和“三农”部门,其产品种类、服务质量和资本规模都难以满足大中型企业的融资要求,甚至连一些资金需求比较大、市场风险较高的个人业务都不能开展。

第三,商业银行产品和服务同质的风险。民营银行势必将成为中国银行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银行的加入增加银行间的竞争。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必然要求民营资本进入,打破现有银行体制的垄断。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2013〕67号,即“金融国十条”),第九条明确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此《指导意见》对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持鼓励态度,基本破除了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法律障碍,只要民间资本达到了设立银行的法律条件,就有可能加入到银行业的竞争环境中。而2014年4月起,已经有5家首批民营银行获得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批复,同意其安排和组织开设。它们是浙江地区为阿里巴巴+万向,广东地区为腾讯+百业源,上海地区为均瑶+复星,浙江温州地区为正泰+华峰,天津地区为商汇+华北。这些民营银行的加入必然会加剧该地区的银行业之间竞争,对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和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更为甚者,民营银行的市场定位和产品服务与农村商业银行基本相同,这就更加剧了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民营银行的立足点最初是地方性、区域性、社区性,市场定位则是小微企业与城乡居民。这些与现行的农村商业银行颇有同质相似之处,一旦这些民营银行设立,其经营范围将会与农村商业银行发生重叠。一般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其盈利能力较强,不一定会长期参与中小企业和“三农”部门的存贷款业务,也不会设立长期营业网点进行竞争。而民营银行极有可能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服务,就与农村商业银行发生竞争。民营银行优势在于,雄厚的民营股东资本实力、更为灵活的决策机制、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势必能够充分利用利率市场化的规则与其它商业银行进行竞争。就首批5家获得人民银行、银监会批复同意组建民营银行的公司来看,其相对于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优势比较明显。这些组建民营银行的公司均为该地区乃至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型公司,具有雄厚的资本实力;在金融行业中也有不凡的竞争力,例如阿里巴巴和腾讯在互联网金融中具有强大的网络资源优势,华峰集团在2008年成立的华峰小贷公司已发展至超过16亿元的体量,成为全国第二大小贷公司。

同时,其他同质商业银行的竞争压缩了其贷款客户的规模和质量。虽然农村商业银行是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三农”部门重要的商业银行,但是其他商业银行也有可能与之竞争。而在净息差不断缩水的压力下,各银行正加大力量开辟小微企业贷款的疆土,甚至以往对“小微贷”不屑一顾的大银行也把目光转向这一领域。以工行为例,截至2013年6月末,工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达1.82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的20.7%。

三、利率市场化时代农村商业银行的机遇

第一,发挥传统特色优势的机遇。一是区域信息优势。农村商业银行扎根于地方,地缘、人缘与信息优势依然是农村商业银行最大的优势。农村商业银行扎根于地方,和地方政府关系相对密切,其从业人员本土化也降低了对地方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程度。二是决策优势。从信息来源到信息加工处理再到决策,农村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决策链条相对较短,从而使交易成本具备优势。三是监督成本优势。这主要体现大在农村商业银行服务于地方,信贷客户群体也集中于地方,地方的信用环境可以促使地方企业重视自身信用,从而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地方企业会更倾向于选择地方银行,并自觉地维护自己在地方上的信用程度。

第二,重新进行市场定位的机遇。避免走多元化、规模化的发展道路,围绕目标客户群体走专业化市场发展之路。农村商业银行注定在规模和总量上无法与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所以需要定位差异化。目前,我国所竞争。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基本雷同,均希望以国有企业、房地产市场、优质民营企业和个人消费金融服务获取利润。总体的业务结构是以存贷款业务为主,电子银行等中间业务为辅的模式。而农村商业银行要借助其传统的“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宗旨,在实际操作中要避免与其它银行同质化竞争,应重新进行市场定位。利率市场化后,农村商业银行如真正做出精品式、特色式银行,不失为一条捷径,从而围绕目标客户群体走专业化市场发展之路。同时清晰界定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的范围[4],并积极寻求政策性金融领域内的政策扶持。

第三,产品服务创新的机遇。围绕自身定位和特色,转型升级自身的产品、业务与服务。农村商业银行要迅速融入市场中来,除了要迅速研究政策和产品,及时申报享受利率市场化新出炉的政策产品红利外,更多地是要围绕自身定位和特色,转型升级自身的产品、业务与服务。这其中包括:一是要引进、培养和建立高素质的利率管理与定价能力人才;二是要建立和利用客户大数据信息系统为客户提供定价依据;三是要完善围绕市场和客户走的流程再造模式;四是要细分市场建立多元化的业务结构尤其是要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和私人银行业务;五是要快速适应互联网金融新形势下对接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模式;六是要提取足够的风险准备资金并积极寻求主管部门与监管部门的政策支持。

四、农村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法制构建

金融改革和法律制度构建一直都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将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成果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才能保证本次改革能够长期有效地持续下去。农村商业银行在本次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中遇到巨大的发展机遇,在明确农村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体系中的定位和历史发展轨迹的情况下,构建适当的法律制度,才能助推农村商业银行的发展。

(一)利率市场化法制环境发展路径的选择

考察各国金融市场改革的历史可知,其主要采取两种发展路径:一种是先完善市场机制,产生金融实践,为了支持和发展市场再逐步对相关制度、法律进行调整,以适应市场的需要,这种制度变迁称之为诱致性制度变迁。另一种是直接立法,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先建立金融改革的法律体系,并以此推动金融改革,这种制度称之为强制性制度变迁。而政府在制度变迁中具有强制力优势。松山公纪认为[5],政府通过供给作为共同知识的制度安排,在经济中培养一种维持自由试验环境的能力,即保证新制度能自由地建立以及允许现有制度不断被那些更成功的制度所取代。正如大多数制度的形成是自发演进过程和人为设计过程交互作用的结果,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政府推动与市场的自发发展相结合的产物,通过试点培育健全的市场机制,循序渐进地进行金融改革,并最终通过立法确定法律制度。

利率市场化时代商业银行之间的竞争程度会加剧,竞争结果会更加残酷。利率市场化很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剧烈动荡,使得存贷款价格暴涨或者暴跌,我国利率市场化要避免的实质性问题是银行系统财务稳健性的下降。阿根廷1977年起实行利率市场化,在此过程中大幅度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私有化商业银行,鼓励设立非银行金融机构,允许银行根据资金供求状况自行决定利率,其结果导致实际贷款利率水平急剧上升,大批企业无法偿还贷款而破产,本国商业银行和企业只能向国际金融市场融资。企业破产导致银行业金融危机,外债大量积聚,政府通过发行货币进行干预导致通货膨胀,最终爆发经济危机,标志此次利率市场化改革失败。这次利率市场化失败的关键在于金融市场尚未发展到完善的状态,不足以承受利率市场化改革所带来的金融波动,具体表现在资金的需求和供给严重不平衡,资金短缺压力在短时间内爆发引起贷款利率急剧上升,最终引发一系列危机。而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成果就是政府推动与市场的自发发展相结合的产物,并不能由政府立法单一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总体思路是先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市场化,后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各项改革措施是在逐步培养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风险承受能力、营利能力、管理能力,完善金融市场的竞争机制的前提下,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实施的。

(二)农村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法制构建的内容

1.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制度。2014年3月中国银监会的《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制度,而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制度关键在于产权结构问题。该《实施办法》中规定农村商业银行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境内非金融机构、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境外银行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并且规定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职工自然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种产权制度延续了股份合作制的合作性和互的特点,但是不利于农村商业银行形成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据银监会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股本中,民间资本占比45%,其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超过90%。自然人和非金融机构股东持有股份的限制必然导致这些股东没有充足的投票权参与农村商业银行的重大决策,其自身利益无法与农村商业银行的经营结果产生密切关联,不利于激发他们的投资热情。但是民间投资者入股或设立金融机构时以资金效率为决策依据,而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因其股权极其分散导致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权责利关系不清,投资者的利益和权利无法有效保障,所以他们更倾向于设立小贷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或者民营银行。设立小贷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利于中央银行和银监会的监管、使得金融监管和金融调控难以实施,应当通过此次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渐将其淘汰和整合。而到2014年8月,只有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以及天津金城银行这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获得批准,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的投资渠道尚未成熟,也无法满足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需求。自然人和国内非金融机构入股农村商业银行是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最佳渠道之一。同时农村商业银行的组成资本主要来源于当地的政府和民间资本,吸引民营资本也将是其提高资本实力的基本途径。所以,提高民间资本入股农村商业银行比例,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以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的设立制度是强化农村商业银行资本能力的前提,以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激烈竞争。

2.农村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完善农村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也是增强农村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关键措施。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主管部门都否定商业银行破产(退出)制度以保证商业银行能够持续经营,但是否定商业银行破产(退出)制度并不符合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要求。利率市场化改革必然加剧银行业之间的竞争,而竞争的结果就是淘汰不能适应利率市场化环境的银行,就需要出台相关的商业银行退出机制。农村商业银行破产并不表明农村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体系竞争中失败,反而一味固守将会导致银行间风险持续加大、重组并购也会加重其他银行负担,将竞争失败的不利因素保留下来,实质上不利于农村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在农村信用社市场化转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的改革中,中国银监会的《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有效化解风险、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支农能力”的工作目标,明确了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退出机制,并且已经有农村信用合作社破产的实践④。但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中关于农村商业银行破产的规定仅在《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有一条程序性规定⑤,如何在《商业银行法》和《破产法》适用过程中避免农村商业银行破产带来的金融体系传导性危害和存款人、贷款人债权人利益损失尚不明确。

为解决银行破产所带来的金融风险,中国可以引进国际普遍采用的一项金融防护制度――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直接为民营银行的信用增加了保险杠,解除了存款人的后顾之忧,其若不能与民营银行同步推出,则公众势必无法摈除对民营银行的信用歧视,而这会直接窒息民营银行的生存。且存款保险缺位,民营银行的市场退出渠道也势必无法畅通,从而使民营银行陷入“不能死”的境地[6]。

3.农村商业银行的扶持制度。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改制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以期采用新型的产权结合方式和组织结构更好地提供农村金融服务,在农村商业银行自身利益的追求中要完成支持“三农”使命就必须要政府提供相应的扶持。但是,改制后的农村商业银行是一个完全以自身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市场主体,与地方政府建设地方经济的行政目标和以行政命令为主的工作方式存在冲突[7]。当农村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商业决策的结果与地方政府的工作目标不一致时,地方政府也缺乏扶持农村商业银行的动力。在此情况下,农村商业银行仍需坚持基本市场定位,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将尚未完全开发而又存在大量金融需求的农村市场作为主要的经营范围。同时,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农村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扶持力度,达到农村商业银行和“三农”建设的双赢局面。国家要通过各种途径支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也是世界各国的一贯做法。一般的扶持政策有产业政策倾斜、财政补贴、税收减免、信贷政策支持、反垄断豁免、农业灾害补偿制度等,并且这些政策应在农村金融机构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下来[8]。金融扶持手段应当多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可以增强农村商业银行在利率竞争中的能力,也可以避免行政命令过多地扭曲金融市场。例如,中央可以通过再贷款、定向降准、SLF等金融工具调节农村商业银行的信贷能力,也可采用放宽农村商业银行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监管条件以增加农村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

4.农村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管措施;同时也要求农村商业银行和银行业自治组织加强自身监管,积极推进科学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在利率自由化的竞争环境中,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利率主管机构,应当负责金融机构的利率监管。立法机构可以通过修订《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人民银行利率管理主体职责,确保及时、准确、全面掌握金融机构的利率定价和执行状况,评估金融机构的利率市场化风险,并会同其他监管机构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和化解措施。立法机构也应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在利率管理领域相应的监督检查权,并尽快颁布法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监管权力及其运作程序。同时,银监会和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对农村商业银行业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创新风险管理机制。最后,中小银行应当在监管部门推行新的监管体制下加强自身监管力度,构建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采用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做到审慎经营和开展业务活动。

注释:

①参看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市场化改》一文,http://pbc.gov.cn/publish/goutongjiaoliu/524/2013/20130719184316951 612816/20130719184316951612816_.html.

②参见中华行业研究网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意义重大》一文,http://chinairn.com/news/20130927/124718131.html.

③参见程瑞华的《银行业协会》,http://financialnews.com.cn/yw/jryw/201307/t20130704_35994.html.

第4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1.概括地讲,本课题研究的基本结论是:市场化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农村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农村金融的地位愈加重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单是一个金融问题,必须把金融同国家发展战略、制度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结合起来。否则,金融的作用将十分有限;农村金融改革要采取渐近方式,不断地融入和推动整个农村经济转轨和转型: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注意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重新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体系。

2.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虽然有中国特殊的国情,但这种发展毕竟寓于世界经济发展之中。应该说,我国与其它国家的发展还是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这点不能否认。西方若干发展理论对我国农村经济与金融的市场化改革缺乏指导意义,但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其中,二元经济理论、农业制度及农业资本理论,特别是舒尔茨的农业发展理论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

3.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受马克思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思想影响。改革前,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成因,主要源于集权式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宏观经济制度与微观经济制度。其中,超越国力的发展战略和强制性的制度是突出表现;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金融压制的性质是制度性压制,金融活动完全是被动和消极的。农村资金运行非市场化的结果是大量农村资金无偿流向工业,尤其是无偿流向重工业,导致国民经济偏斜运行,使农村经济更加落后;传统体制下我国农村经济的非市场化运行是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当时的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国家迅速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另一方面使国家为长远发展付出了沉重代价。

4.农村金融改革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和国家金融整体改革而单独进行,其市场化改革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我国经济改革需要的指导理论在改革前后的实践对比中得到了确认和创新,即我国任何经济部门的改革都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支撑;我国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制度安排的市场化选择,在此基础上才可能考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变革;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改革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否则,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仅在总体上难以深入下去,即使一时取得了某些成绩,其代价也必然是丧失国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后劲。

5.货币化是农村经济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切入点。应该从农村货币化的广度和深度出发,研究农村产业结构、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等基本问题;市场化条件下的农业资本投入与融通要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物质资本投入要注意数量界限和劳动、技术对资本的吸纳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对人力资本的开发和投入;市场化改革将会引起资金供求的迅速变化,农村资金运行格局将改变传统体制下“国家、集体”的框架,而演变为“国家、集体、农户、外资”的新框架,在这种变革中,金融将逐渐成为新框架的核心。

6.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在农村金融改革中具有先导性作用。因为国有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将从根本上动摇传统经济体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并对其它金融渠道产生示范效应;农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同其它国有银行改革具有联动效应,但我们更要强调农行自身的特点和弱点,以寻求改革的突破口;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要关注社会效益,现阶段主要是处理好这种改革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互动关系,使农村商业金融改革同农村经济改革协调配套。

第5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方法;利率市场化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6)05―0026―05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迈出重大步伐,贷款自主定价作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值得金融机构认真研究。作为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能力明显落后于其他商业银行,因此,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系统研究、增强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自主性和科学性显得尤为必要。

一、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情况考察

2005年末,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1987个,各项存款余额1067亿元,比年初增加137亿元,增长14.8%;各项贷款余额674亿元,比年初增加120.9亿元,不良贷款率20%,比2004年降低12个百分点。年末净利润1.62亿元,增盈0.?9亿元。资产质量的改善和经营状况的好转为湖南农村信用社科学定价的逐步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目前湖南省119个县(区)农村信用联社都有贷款定价权,信贷或计划资金部门是贷款定价的操作和管理机构,每社均配有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利率管理人员。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央行基准利率以及贷款允许上浮幅度、贷款的品种、期限、方式以及客户对本社的贡献度等。

对30个抽样农村信用联社贷款定价的调查显示,2005年4季度调查社贷款平均利率为9.5%,比同期全省金融机构贷款平均利率高2.5个百分点。从总体情况看,各社根据联社制订的利率管理办法,按照贷款品种、贷款期限和贷款方式进行定价。

(一)按照贷款品种实施定价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品种较为单一,划分为农户贷款、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农村工商业贷款、农户小额贷款等品种。从2005年4季度的情况看,贷款价格在各贷款品种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66%~78%,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平均年利率9.06%,比基准利率高出3.61个百分点,平均上浮66.24%;农户贷款平均年利率9.59%,比基准利率高出4.1个百分点,平均上浮74.68%,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平均年利率9.63%,比基准利率高出4.1个百分点,平均上浮74.14%;农村工商业贷款平均年利率9.88%,比基准利率高出4.33个百分点,平均上浮78%(见表1)。

(二)按照贷款期限实施定价

目前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期限一般分为6个月、6个月以上至1年、1年以上至3年、3年至5年等四个期限段。2005年4季度的情况表明,6个月以内的贷款利率平均上浮77.97%,6个月至1年的贷款利率平均上浮68.7%,1年至3年的贷款利率平均上浮77.95%,3年至5年的贷款利率平均上浮84.73%。调查显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与期限长短并不完全呈同方向变动(见表2)。

(三)按照贷款方式实施定价

据调查,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基本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其贷款浮动幅度在66%-77%之间,质押贷款平均上浮66%,抵押贷款平均上浮77%(见表1)。

二、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存在的问题

从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方式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很少根据信贷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规模、盈利水平、风险程度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测算,定价过于简单,缺乏科学性。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建立贷款定价机制的重视不够,管理理念没有发生根本转变

两次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对农村信用社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完善贷款定价机制迫在眉睫,然而,农村信用社对利率风险管理和贷款定价机制建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贷款定价主要围绕人民银行出台的利率政策进行,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贷款定价机制的主动性不强。调查的30个县(区)级联社,都没有建立起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各项费用、风险状况、目标收益和价格供给弹性等因素的贷款定价机制,在人员配套上也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利率管理人员。

(二)贷款定价的微观基础薄弱

一是粗放管理。尽管目前农村信用社都有自己的利率管理办法,但大多只是对贷款利率浮动权限进行规定,如何定价,如何规范贷款定价操作程序较少涉及,对利率管理的意识还停留在传统意义的合规性管理。二是适应科学化贷款定价需要的专业人才缺乏。三是适应科学化贷款定价的信息科技准备不充分。目前,湖南省农村信用社信息科技系统不完善,利率风险管理、金融产品与服务定价等相关系统的开发尚未涉足或刚刚起步,难以适应科学化贷款定价对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

(三)贷款定价方式过于僵化

调查表明,湖南省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利率价格均由县级联社统一制定后下达各基层社执行。而县级联社在进行利率定价时,几乎都按“是否合规”来确定,即存款利率执行法定利率标准、不上浮,贷款利率按不超过法定利率的2倍或2.3倍上限执行、不下浮。从实际情况看,农村信用社贷款大多数有贷前调查、风险评估等一整套程序,但在对企业或农户进行贷款利率定价时,各联社却很少根据贷款对象的信用程度、偿债能力、经营状况等各方面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定价,采取的是不论信誉高低和风险大小,一律执行统一的利率标准这种“一刀切”做法。如:某地9家县级信用联社对被市政府授予“信用村”的农产小额贷款明文规定实行优惠利率的联社仅为1家,其余8家不论信用等级一律执行9.36%(6个月以内)的利率标准。同样,各联社对于各地评出的信用农户,也仅在贷款额度上实行区别对待原则,利率价格则采取统一的上浮标准。此外在贷款利率上浮档次的确定上,绝大多数县级联社实行的是贷款“同类同价、同期同价”,上浮档次只按文件中标明的某个具体标准,没有浮动范围,利率档次的确定过于简单。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简单,缺乏科学性,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外部信贷环境欠佳,对尽快摆脱经营困境的迫切追求简化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理性要求。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具有效益较低、风险相对高的弱势,加之目前商业性保险、担保公司等机构的配套服务尚未延伸到农村市场,因此,农业信贷面临着高风险却又缺少相应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的局面。再加上农村金融生态欠

佳,逃废金融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村信用社面临着比其他金融机构更大的信贷风险。在缺乏行之有效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补偿机制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往往选择提高风险溢价来覆盖高风险。“一刀切”和“一浮到顶”的贷款定价方法成了其应对信贷风险和尽快摆脱经营困境最简单、有效的办法,贷款定价的理性要求被简化。

二是信贷的垄断经营弱化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市场化原则。尽管湖南省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为主体的农村金融格局,但并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机制。目前,农业银行有意淡出农村金融领域,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大量减少,农业发展银行只从事政策性农村金融业务,在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便垄断了农村金融服务。垄断的形成,使贷款定价的市场化运作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弱化了农村信用社信贷产品按市场化定价的要求,导致了贷款定价的市场化原则的失灵。

三是中央银行长期的政策扶持淡化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风险意识。由于主客观方面种种原因,农村信用社在组织管理形式、资金实力等各方面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而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其一直以来受到了中央银行的精心呵护。无论是从提供补贴性优惠利率的支农再贷款、对农信社实行低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率,还是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发行央行专项票据,中央银行都为农村信用社增强资金实力、不断改革壮大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也正因如此,农村信用社在市场化改革大潮中,总是难以敏感地觉察到市场的作用,缺少风险管理意识。

四是定价机制的缺失以及专业人才的匮乏降低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科学性。虽然农村信用社有自己的利率管理办法,确定了贷款定价的决策和操作、管理机构,但仍未从根本上建立贷款定价的科学机制。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社主要服务于农村,员工素质整体偏低,贷款定价人才匮乏。从而大大降低了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科学性。

三、成本加成贷款定价方法的科学选择

湖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现状表明农村信用社还没有深刻认识到科学定价对于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但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和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政策扶持的逐步减弱等从客观上要求农村信用社提高贷款定价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因此,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的指导,科学选择贷款定价方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成本与市价相机抉择型成本相加定价模式简介

国内外金融机构目前普遍使用的贷款定价模式包括价格领导模式、客户利润分析模式、成本相加模式。结合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现状,我们认为成本与市价相机抉择型成本相加模式比较适合。

该模式认为,贷款价格是由成本加目标利润而形成,任何贷款的利率都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贷款经营成本,包括筹资成本、贷款费用和税赋成本;(2)贷款的风险溢价,包括违约风险补偿和期限风险补偿;(3)目标利润,既银行资本从每笔贷款中应获得的收益。由此该模式可直接表示为:

其中,R表示贷款利率,Rp表示基准利率,R0表示贷款经营成本率,Rf表示违约风险补偿率,Rd表示期限风险补偿率,R0表示目标利润率。Choose(Rp,Rc)表示农村信用社本着“综合权衡、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客户重要性等在Rp和Rc。之间做出抉择。

(二)选择成本与市价相机抉择型成本相加定价模式的理由

成本相加定价模式是一种较为传统的定价模式,适合产品结构较为简单,比较容易测算并分配经营成本的金融机构;这种模式较少考虑客户需求、同业竞争、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般适用于居于垄断地位的商业银行和处于贷款市场需求旺盛的商业银行。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业务单一,在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垄断地位而且农村信贷需求非常旺盛,成本相加模式是现阶段最适合农村信用社经营现状的贷款定价模型,而且成本与市价相机抉择型成本相加模式部分弥补了普通成本相加模式的不足,对农村信用社而言,Choose(Rp,Rc)也适当考虑了资金供求状况和客户重要性。

(三)贷款经营成本率及其计算

贷款定价的关键环节之一是确定贷款经营成本C,C=资金成本(WACC)+贷款费用+税赋成本

WACC指以各类资金在资金总额中的占比为权数而计算的加权平均成本(weighted average costcapital),K(i),代表第i种资金来源的个别成本。W(i),代表第i种资金在全部资金中的比重。

贷款费用指贷款发放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税赋成本指发放贷款所包含的营业税及附加。

以上表明,农村信用社必须建立符合自身业务发展特点的成本管理系统,规范财务费用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提高成本加成法确定贷款利率的准确性。

(四)违约风险补偿率及其估算

违约风险指贷款人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可能性。这是农村信用社贷款最主要的风险,在贷款定价中必须充分考虑。假设一笔贷款违约的概率为d,那么能按时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概率就是1―do如果短期无风险债券(短期国库券)的利率为r,该风险性贷款的利率r*应满足下式:

精确计算违约风险补偿率的关键在于合理并准确确定违约概率d和敏感性系数β。d通过贷前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然后根据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和历史数据算出不同信用等级客户的平均违约率。敏感性系数"则需要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信用状况,贷款所在行业的风险程度以及农村信用社对贷款风险的承受能力来确定。

(五)期限风险补偿率及其估算

期限风险是由贷款期限长短不一导致贷款损失的可能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化。期限越长,风险越大,所要求的期限风险补偿率就越高。对于期限风险的度量可直接引入陈雯、陈浪南的(2000年)国债利率期限结构复利模型。模型如下:

其中,Y为国债到期年收益率(复利),指购买国债后一直持到期满时的年收益率;e为自然对数的底,A,B为结构参数,T为期限。将(5)式两边取对数,得线形回归方程:Y=A+BT,根据不同时期的国债数据,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可以得出结构参数A和月的值。当到期期限为了时,年收益率为AeBT,当到期期限趋近于零时,年收益率为A,A(eBT―1)正好反映国债到期期限为了时的期限风险补偿率。国债利率剔除了信用风险,单纯反映期限结构对市场利率的影响,完全可以引入信贷市场来反映贷款期限风险。因此贷款期限风险补

偿率(Rd)可以由下式计算得出:

期限风险敏感性系数μ根据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中由于期限原因引起的概率(通过大量的历史数据和经验获得)并考虑农村信用社除利率补偿贷款期限风险以外的其他途径等因素确定。

(六)目标利润率的确定

目标利润率是农村信用社资本从每笔贷款中应该获得的最低收益,实际上是农村信用社的期望收益。可以通过农村信用社确定的利润计划、平均资产规模等因素确定。即:

目标利润率(R0)=利润计划/预计当年平均资产规模X100%

预计当年平均资产规模=(年初资产总额+预计年末资产总额)/2

四、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定价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为了适应农村金融开放的需要,进一步顺应利率市场化的趋势,提高竞争力,农村信用社要从传统的利率合规性管理模式中摆脱出来,加强和改善利率管理,在贷款定价中增加科学性,减少盲目性。对贷款进行科学合理的定价,不仅能给农村信用社创造自身效益,而且还能促进经济发展,创造社会效益,不仅能给农村信用社带来近期效益,而且还能通过改善客观条件,带来长远效益,更重要的是科学合理的利率定价能通过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有效传导货币政策。

(二)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一是要加强农村信用社专业化人才培养。农村信用社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现有员工的专业培训,分层次对利率管理人员进行新知识和新技能的轮训,使利率管理人员具有充分的专业知识,能准确的识别利率风险,判断风险的程度,提出规避利率风险的对策建议,提高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二是要建立信息收集系统。农村信用社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了解市场信息动态,建立涵盖社会经济、行业发展、资金供求、居民收入和社会信用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管理数据库,为信用评级和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性数据。同时要加强对市场利率的监测,及时掌握资金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及时掌握价格需求弹性和收入需求弹性对贷款价格的影响。三是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借款人信用等级是其经营状况的综合反映,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对贷款客户进行总体信用评价,为准确确定贷款风险度奠定基础。四是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风险评估系统是贷款定价的核心,农村信用社要将实践经验与科学的风险评估系统有机结合,按贷款方式、贷款对象、贷款期限和贷款金额等合理确定相应的风险权重,进而确定产品价格。

(三)坚持原则,科学定价

一是坚持风险与收益对称的原则。在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下,贷款利率必须覆盖每笔业务的成本和费用以及风险损失和目标利润,兼顾市场竞争策略,使农村信用社的价格竞争建立在理性定价的基础上,减少盲目定价。二是坚持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农村信用社要将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经营第一目标,科学合理的贷款定价机制必须实现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三是坚持短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贷款定价指标体系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通过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种养殖专业户贷款适当进行利率优惠。四是坚持合理定价与深化管理统一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必须不断加强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贷款定价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和必要的技术支持体系。

(四)加强监测,强化指导

第6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关键词:张掖市;消费现状;农超对接模式;优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090-01

扩大内需是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而扩大农村内需,面临着农民收入比较低,农民工就业前景艰难等因素的制约。只有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刺激农村消费,提高农村就业率,才能在根本上突破农村消费市场的瓶颈。开拓农村市场,有双重作用。鉴于张掖市生产水平低、农村市场消费机制不健全、农村居民纯收入较低的具体情况而言,开拓张掖市农村消费市场可以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市场需求、促进农村消费热点的形成、提高原有市场的消费频率与消费规模、开拓新的消费项目、提升农民消费质量,提高每次的交易额度。进而可以促进张掖市农村经济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一、张掖市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现状、制约因素

(一)农村消费市场整体消费水平低

如今,我市农民的总体消费水平远远的低于全国农民的平均水平,同时相对于我市城镇居民的总体消费水平来说,也是偏低的。经过相关统计表明,我市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水平仅为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28.9%根据消费品来划分,农村家庭在传统消费品以及中低端耐用消费品上消费数量较少。我们以彩电、洗衣机以及冰箱的数量作为消费品的指标对一百户农村家庭所做的调查可知,每百户农村家庭所拥有以上三种消费品的数量分别是城镇居民拥有量的93.01%、54.89%和13.21%。

(二)农村消费层次较低,消费结构有待调整。

目前张掖市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主要是表现为恩格尔系数高,生存型消费明显。从食品消费支出看,张掖市农村居民食品支出结构由2000年的48.45%下降到2011年的7.17%,8年间我市恩格尔系数基本稳定在47%左右;从衣着消费支出看,张掖市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支出由2000年的5.58%到2011年的5.61%略有回升;从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来看,张掖市农村居民家庭用品及服务支出基本稳定,由2000年3.89%微升到2011年的3.98%;从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来看,张掖市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由2000年6.51%上升到2011年的6.86%。

(三)农村市场发展主要特征

从收入水平的角度来分析,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具有其独有的特点,首先是商品的选择性,农村家庭所购买的商品,一般都具有经济实惠、经久耐用以及商品的档次不高等特点。其次是农村家庭消费一般以积蓄型消费为主,即农村家庭的消费大多集中在婚丧嫁娶、建房、子女等方面。再次是农村家庭消费具有从众的倾向性,即在有些农村,每家所拥有的消费品几乎是相同,即使在消费品的品牌上也没有太大的差异。目前,影响农村商品消费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很多商品在结构、商品的结构、品种、功能、价格不能与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相匹配。

二、农村消费不佳的原因

就消费品市场而言,农村居民虽然有较强的购买欲望,但表现出有效需求不足。这既与农村居民收入、购买力水平增长相对缓慢有关,也与近年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乡经济结构失衡,落后的农村与较发达的城市“二元结构”有密切的关系,使广大的农村居民难以与城市居民同步享受经济大发展后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农民收入增速减缓,购买力水平还比较低。农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农业生产成本较高,农民负担过重。农村市场信息不灵,市场服务跟不上。

三、实施“农超对接”的思路与对策

(一)实施“农超对接”的前提条件以及政策性保障

从超市角度而言,要和农民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的关系,需要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并加强对农民的管理,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超市的供货质量。从农民的角度来讲,“农超对接”可以有效的稳定供货市场,同时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此种合作对双方都很有利。

(二)切实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购买能力

第一,构建完善的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提高他们相应的职业技能,进而让农村劳动力成为社会中的中坚力量,提高农民的收入。同时在政策上,倡导农民进城就业,让农民不以单纯的农业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为农民提供相应的就业机会,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特色农业;再次,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增收渠道,并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机结合,重点扶持莫高实业、敦煌种业等“龙头企业”,发挥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加工转化等综合功能。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目前为了降低农村的消费成本,应该加大对农村基本设施建设的力度,改善农村各方面生活条件。因此,为了扩大农村的消费范围,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并大力倡导农民在建房以及改善居住条件方面的消费。

为了更好地优化农村消费市场的模式,首先要改善农村商品的流通体制,具体措施是以有带动力的大型公司、市场、商场为依托,实施“小超市,大连锁”战略,通过采用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切实改造、提升、整合、优化现有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加快城市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大力发展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另外还要在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综合超市等方便农民的消费设施的建设上加大力度。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

作者简介:丁正德(1989- )汉族,甘肃山丹人,中国人民银行张掖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科,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 学历:本科研究方向:经济学。

参考文献:

[1]姜增伟.农超对接:反哺农业的一种好形式[J].求是,2009(23).

[2]曾祥明.“农超对接”模式发展的机遇与挑战[EB/OL].中国乡村发现网,2009(6)

第7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动力市场;零工市场;劳动力转移

一、引言

对劳动力、劳动力商品及劳动力市场等问题的讨论,是经济学的核心内容之一。马克思把劳动力成为商品作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特点;西方经济学的中的凯恩斯主义和新凯恩斯主义与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货币主义)之间关于市场效率与政策有效性的争论也主要集中在他们对劳动力市场的认识上;发展经济学也充分讨论了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无限供给和劳动力剩余问题,甚至以此作为理论的起点。

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初曾对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力能否成为商品进行过讨论。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劳动力成为商品与基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条件下,劳动力资源是否具有劳动力商品的属性。而讨论双方也都认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资源将走向市场,以效率的原则实现其优化配置。本文就是以大家都认同的这一观点为前提,来讨论我国农村劳动力的市场化问题。

可能是受发展经济学中“劳动力无限供给”问题的影响,理论界农村劳动力的关注主要集中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方面,即农村劳动力力向城市、向现代产业的转移,而关于劳动力的市场化问题,其讨论也主要集中在“乡-城劳动力市场”上。实际上,考察劳动力市场在农村、农业内部的劳动力资源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可能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二、理论界一直关注的一个研究思路

说起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不能不提到刘易斯,可以说正是刘易斯为理论界设定了对农村劳动力问题的研究方向。在其“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他认为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特征。他对“二元经济”的经典分析也是建立在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存在的前提下的。

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两个部门:资本主义部门和维持生计部门。经济发展过程是通过资本主义部门的不断扩张来进行的。而要实现其扩张,城市资本主义部门就要不断吸收农村维持生计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促使农民从农村的维持生计部门转移到资本主义部门的动力,就是在两个部门所能获得到的收入不同。让我们来介绍一下他的模型:

可能是受马克思的影响,刘易斯严格的区分了劳动力的产出量与其报酬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在他那里两者分别被称为: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与工资水平。他认为前者高于后者,并将此归因于发展中国家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由于劳动力的供给是无限的,因此工人不能像新古典主义所描述的那样获得与自己的边际生产率相等的报酬,相对无限数量的竞争者的存在,会使得他们的“劳动力的价格是仅够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而这一最低工资要高于农民在农村的维持生计部门所能获得的收入水平――刘易斯认为这是资本主义部门获得雇工的必要条件:“维持生计部门的收入决定资本主义部门工资的下限,但是,实际上,工资必须高于这一水平,而且,资本主义工资与维持生计的收入之间的差额通常为30%左右”,其原因在于“城市消费的需要”、“资本主义工资所要求的嗜好与社会身分通常已被更高的实际工资所承认”以及工会的力量等等。如图1所示。

os是劳动者在农村维持生计部门所获得的收入,是仅够维持生计的收入水平;而ow是资本主义部门劳动力的价格,是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而N1P1是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随着劳动力数量的增加而降低。由于os小于ow,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资本主义部门。而由于wp1低于N1P1,工人劳动的产出的剩余部(N1WP1)作为资本家的利润,形成资本主义部门的积累,用于资本主义部门的扩张。规模的扩张和技术的提高,则可以扩大资本主义部门的劳动力需求量,及其边际生产率水平,从而促使N1P1提高到N2P2,资本主义部门的积累也由N1WP1提高到N2WP2……这样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要保证这一良性循环的进行,就务必保证os小于ow,而NWP留在资本主义部门。这无疑又解释了为什么要对农民和农业实行歧视性的政策。

可以说刘易斯的分析设定了研究农村劳动力问题的基本方向。在他之后的研究也多数把注意力集中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方面。托达罗(Todaro,1969)提出了预期的绝对收入差距假说来解释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认为劳动力迁移是农村劳动力对于城乡间存在的预期收入差距做出的反应。但是这一理论显然不能解释,为什么我国收入水平最低的西部地区,其迁移出的劳动力远远少于中部地区①。为了补充托达罗这一理论的不足,斯塔克等人借用伊斯特林(Esterlin)的相对收入理论,用农村劳动力所感受到的相对贫困来解释他们的迁移问题(Stark and Taylor,1991)。

我国对农村劳动力问题的研究也基本上沿用了刘易斯的思路,不同的是我们80年代曾经针对农村的乡镇企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而提出了相对于刘易斯“二元经济结构”的“三元论”;蔡等人还利用其获得的第一手资料②直接检验了“相对贫困”对农户迁移决策的影响。

三、关注农村的劳动力市场

应当说,可能被学者们所忽视的一点是,刘易斯的研究思路存在着这样一个潜在的假定前提:城市和乡村之间存在着一个现成的劳动力市场(当然可能是无形的)。正是由于这样一个市场的存在,他才可以用市场经济中竞争与价格机制的原则,通过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条件来得出结论――工人由于市场上无限供给的劳动力的竞争,而只能忍受“劳动力的价格是仅够维持生活的最低工资”。显然,他们也认为农民当然会以市场经济的原则,配置自己的劳动力――也只有这样,农民才依照劳动力的不同价格做出其迁移决策。而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则早已引起理论界注意,那就是,刘易斯及其继承者费景汉、古斯塔夫・拉尼斯都认为二元经济中,农村的“维持生计部门”处于自然经济状态,缺少商品经济关系――或者说这种关系不占主导。那么处于这种自然经济占主导的环境中的农民是否会依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配置自己的劳动力呢?即便是承认,农民存在着理性选择(如舒尔茨对于“一个便士的资本主义”的经典分析,我国学者也曾对我国传统农村家庭部门中存在的商品关系进行过细致的研究,并以些来完善我国关于“三元经济”的判断③),也并不一定意味着农民会以市场经济的原则来配置自己全部的资源,尤其是其劳动力资源。要弄清楚这一点就必须研究农村劳动力的市场化问题。也就是说,虽然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流动,对于研究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但这可能并不是一个市场化的问题(或者说这种迁移可能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也不能以此来替代我们对劳动力市场化问题的关注,简单的把劳动力的市场化看作一个理论前提,可能会忽视一些重要的问题。

如果说农村劳动力的迁移是通过农村劳动力的市场化来进行的,那么其前提也就必然成立――这个市场上的农民是通过市场来配置其劳动力资源的。从理论和现实的角度考察发展中国家原先处于自然经济或半自然经济中的农民,如何学会以市场经济的原则来配置自己的劳动力,其相应的劳动力市场又是如何形成的,可能对于揭示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以及它对农村传统部门的改造具有特殊的意义。应当引起注意的是,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农业及种植业的产值在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小;但是农业及种植对于农村经济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农户经营观念的影响还是至关重要的。考察农村的劳动力市场化问题,就必须考虑农户在其种植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依照劳动力市场的规则来配置劳动力资源。

四、农业耕作需要交换劳动力

我们选择上世纪80年代初的推行作为时间和逻辑的起点。这个时期现实的前提是,农民开始获得一定的经营自,而农村经济还没有获得充分的发展,存在着产业结构单一化的问题。在这一前提下,我们来讨论:

如果把家庭看作农村最为基本的经营单位,那么只要家庭中的劳动力使用量和家庭的劳动力拥有量之间出现不相等,就必然产生农户对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

而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证明这种供给、需求的存在性:1、种植业生产的特殊性,种植业生产中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在时间上并不是均匀分步的,这要归因于种植业生产经营的不稳定性,在同一个生产周期中,需要投入的劳动量时多时少,任何一个农户都不可能保证自己家庭中拥有的劳动力数量,可以在每个时间段里都恰好满足其家庭所需的劳动量――永远没有剩余也永远不会出现短缺④。正因如此,种植业生产中历来就有“农忙”、“农闲”之分。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更为精确的定义“农忙”与“农闲”:种植业生产有的,对劳动力投入的需求量在时间上呈现出有规律的不均匀分部,而导致其耕作劳动出现的“时忙时闲”。2、家庭经营决策的独立性,随着的推行,农户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自主安排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也就是说他们可以自主选择耕作何种农作物及如何耕作。而不同农作物之间存在着时令差别;即使是同种作物,其“农忙”的到来,也因农户之间具体经营方式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这样就必然会导致不同家庭之间的“农忙”和“农闲”在时间上的分部出现不一致。3、农村经济中单一化的产业结构。80年代初由于农村经济中非农产业发展的不足,以及农业内部多样化经营的程度极低,对于多数家庭来说,种植业生产中一两种农作物的耕作,可能是其主要的甚至唯一的生产经营活动。这一两种农作物的“农忙”可能意味着家庭的劳动力数量不足,而“农闲”也就等于家庭的劳动力数量过剩。基于以上原因,由于劳动力的拥有量与需求量之间的矛盾,农户作为微观经济单位必然会产生交换劳动力的现实需要⑤,换言之,当有的家庭一家人忙不过来的同时,其他家庭的成员可能正无所事事。

五、案例:农村劳动力交换关系中的网络与市场

既然农村种植业内部就存在着交换劳动力的现实需要,那么如果农民具有劳动力市场的观念,劳动力的市场交易必然会在农村种植业内部出现。反过来说,如果农民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来解决这种现实的需要的,也就可以否定其劳动力市场观念的存在。事实又是如何呢?

笔者以自己家乡山东省高密市的情况作为案例,这里的事实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在80年代初,当地农村的劳动力的交换不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来进行的。和全国多数地方一样,当时的高密地区,解决这种问题的方法,是农户之间的“互助”行为:他们通过其社会关系网络,组织起相互的“帮工”,来应对农忙时节。关系比较密切的几家农户,甚至在各家农忙都同时到来的时候,也通过协商安排⑥,几家人联合起来把各家的农活儿逐个忙完⑦。这种“劳动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显然不是一种市场关系,在这里即没有市场的竞争与价格机制,也没有明确市场供求关系――占据了主导地位的显然是社会亲情网络而不是市场交易关系。这也就从事实上证明了,当时的农民还不存在劳动力市场的观念。

1995左右高密地区开始出现一种自发的劳动力“零工市场”。笔者曾亲身经历并对此作过相应的调查,这种市场有其固定的场所,一般都分步在乡镇交通主干线的支线位置⑧。待雇工们在市场上等待雇主的出现,双方通过计价还价达成协议后,雇主带雇工离开市场去工作场所工作。由于一般来说,需要雇工当天就开始工作,所以交易时间多数在清晨就开始,持续到中午⑨。市场上进行的绝大多数是“零工”交易,工期一般只有几天时间,每天的工资都是当天结算。市场上的待雇工一般为10-50个不等。当地称这种零工市场为“工夫市”,“工夫”在当地方言中兼有“时间”和“劳动力”两种含义,这一称呼恰好非常贴切的表现了这种“零工市场”的经济学含义。

这种“零工市场”在当地发展得很快,1996前后,来市场的雇主主要是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老板,雇工的工期也比较长,每次雇佣关系多数要持续在3天以上。市场上的待雇工一般也不超过20人,男工为主,价格一般为每天14-20元。“零工市场”当时还没有影响社会亲情网络在“农忙”时节的劳动力资源配置中所占据的主导地位。但是2000年以后,情况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普通农户开始成为市场上的雇主,市场的规模也开始超过30人,雇工的工期缩短,多数只有一天甚至半天⑩,市场上的女工比例上升并开始超过1/2,而劳动力价格没有发生多大变化。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零工市场”已经开始冲击社会亲情网络原有的主导地位,很多农户开始用“雇工”来解决自己的“农忙”,同时也到“零工市场”上为自己的空闲时间寻找“雇主”。到2002年前后,由于“零工市场”这个有价劳动力市场的普遍存在,已经很少有农户在农忙时节去求助于亲戚朋友无偿的“帮工”了――劳动力市场取代了社会亲情网络的主导地位。

可以说“零工市场”的出现和发展,是一个恰如其分的例证。它证明,农民的劳动力市场观念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农村劳动力市场的形成有一个客观的、不可超越的过程。

六、相关的分析

是哪些因素影响了农村劳动力的市场化进程呢?我们仍然可以借助于对农村“零工市场”的分析来回答这一问题。必须指出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农村的产权制度及其政府的基本的经济政策并未发生根本的变化,劳动力的市场化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实现的。

1、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调整分别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催促了“零工市场”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中的第二第三产业获得了一定的发展,在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提高;农业中的林、牧、副、渔四业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提高也有所提高。相应的,这些非农业产业和农业中非种植业也吸收了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对很多家庭来说一两种主要农作物的经营耕作已经不再是其唯一的或主要的经营活动了。这也就改变了长期存在的“农闲”时间过长的而导致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经常性闲置的问题。这种改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使得农户不再像原先那样“理所当然”的把农闲时的劳动力闲置起来,耗费掉。也就是说,农村经济产业的多样化开始让农户意识到,农闲时的劳动力,完全可以用来从事其他产业以获取更多的财富――多样化的产业结构和潜在的获得机会,使农户认识到其闲暇的“机会成本”。

同时产业结构的调整也提出了客观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一些非种植业的经营与原有的种植业耕作模式有着较大的差别――这些产业往往需要相对稳定的劳动力投入,当这种稳定的投入量超过家庭所拥有的劳动力数量时,采用雇佣劳动力的方式来从事经营活动就成了必然的要求――也正是这种必然要求,促使在“零工市场”出现之前,农村就先出现了个体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对劳动力的长期雇佣。

2、农村中的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工资报酬,使农户意识到其闲置的劳动力的潜在收益,劳动力有偿转让和有偿使有的观念开始形成。

3、个体私营企业及乡镇企业的劳动力需求并非完全稳定,这些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也存在着对短期“零工”的客观需求:由于其经营活动的波动,以及一些周期性偶然性的经营需要,这些企业往往在某些时期需要一些短期的“零工劳动”,但如果为了这些需要而扩大其长期雇工的数量,就会在企业中形成劳动力的闲置,影响企业的效益――而通过“零工市场”雇佣短期的“零工”来解决其需要,就要合算的多了。正是这些企业的理性选择,直接促使了农村最初的“零工市场”的产生,最初“零工市场”的特点,也正是为适应这些企业的劳动力需求而形成的。可以说正是这些企业,使潜在的、可能的劳动力需求,突破了家庭的社会亲情网络,形成了劳动力的市场需求。

4、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户要实现整个家庭向城市的迁移存在着多方面的困难,从而导致很多农户在向城市输出其劳动力的同时,是还必须在农村保留一定的劳动力数量以维持家庭基本的经营活动和基本的家庭生活;很多向乡镇企业提供劳动力的农户,也保留着一定的劳动力数量以经营其农业耕作――而种植业中“农闲”的存在,又会使这些家庭经常出现闲置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也会攀比城市劳动力市场和乡镇企业中劳动力的价格,到市场上寻找劳动力有偿转让的机会,这无疑又形成了农村劳动力的市场供给。

七、意义

现有的农村“零工市场”的存在,无疑会将劳动力有偿使用的观念普及到农村经济的方方面面。输出劳动力的农户可以放心地将其过剩的劳动力长期而稳定的输出到城市劳动力市场或乡镇企业,而通过从“零工市场”雇佣雇工的方式来经营其农业耕作。可见农村“零工市场”无疑是对“乡-城劳动力市场”和乡镇企业劳动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的补充。而对这种“零工市场”的研究,也可以进一步加深我们对农村劳动力市场化进程的认识,完善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相关理论。

注释:

①2000年占全国农村人口32%的6个处于中等收入水平的省和自治区(江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南、广西)构成了全部人口迁出人口的59%(刘建进,2001)。

②他们于2000年对甘肃通渭、四川渠县、贵州威宁、陕西商州4个贫困县市的农户所做调查。

③见参考文献4。

④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即使劳动力的剩余是“常态”,其暂时的短缺也无法避免――出于时令的需要农户可能必须在一两天内就完成大量的耕作劳动。

⑤即使劳动力数量已经达到无限供给的程度,“农忙”所来的微观经济单位的现实的劳动力需求同样有效,并不影响以上分析的实质。

⑥比如抽签决定先后顺序。

⑦当然,这也可能是出于合作效率和“规模经济”的需要。

⑧这显然说明,这种自发形成的市场,其场所的选择也是一个自主地最优选择的结果:交通主干线旁边可以尽量缩短交易双方的路程,支线的位置也可以避免市场交易与主干线的相互干扰,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⑨中午达成约定的雇工还可以干上一个下午。

⑩这反映了普通农户在“农忙”时节对雇工的需要――时间紧――事实上,很多农户为了应对“农忙”的需要而必须在一两天内多雇工几个“工”,以免耽误时令。而对于个体私营企业来说,减少雇工数量,延长其工作时间会提高雇工的熟练程度。

参考文献

[1]威廉・阿瑟・刘易斯.劳动力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A].二元经济论(论文中译本选编)[M].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2]费景汉,古斯塔夫・拉尼斯.劳力剩余经济的发展(中译本)[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3]迈克尔・P・托达罗.经济发展(第六版中译本)第八章“城市化与乡城人口流动的理论与政策”[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

[4]林刚.关于中国经济的二元结构和三元结构问题[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0(3).

[5]蔡.劳动力迁移的两个过程及其制度障碍[J].社会学研究,2001(4).

[6]蔡,都阳,王美艳.户籍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保护[J].经济研究,2001(12).

[7]蔡,都阳.迁移的双重动因及及其政策含义――检验相对贫困假说[J].中国人口科学,2002(4).

注:本文为2010年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科研重点课题“资本积累理论与产业升级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XJ201054)。

作者简介:

第8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一、小额信贷的渊源及其发展

小额信贷起源于孟加拉国的乡村银行,它是孟加拉国吉港大学经济系教授・尤诺斯博士从孟加拉国的国情出发而创建起来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简称为GB模式,也通称为“小额信贷扶贫模式”。小额信贷是不发达国家向贫困人口实行的一种以数额小、期限短、分期偿还、没有抵押和担保为特征的金融服务方式。在我国,小额信贷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其产生和发展反映了我国扶贫信贷理念和模式的转变。贴息贷款计划实施对改善穷人获得贷款的状况起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实施中产生了两个严重的问题:第一,由于“内部人控制”,贴息贷款计划资金中相当大的一部分没有按期到达贫困户手中,而被挪为他用;第二,由于道德风险存在,贴息贷款的到期还款率低得令人难以接受,资金难以形成良性循环机制,这对负责操作的银行和进行贴息的中央财政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二、小额信贷扶贫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小额信贷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推广中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阻力。如果不重视和解决这些问题,小额信贷将不可能取得长足进展,农村经济发展将会受到资金瓶颈的制约。

(一)对小额信贷是一种经济行为还缺乏统一认识,我国实施的小额信贷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短期政府行为。我国政府为了消除绝对贫困,尽快实现扶贫战略目标,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小额信贷在全国得以大规模推广。这种以政府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自然带有政府和社会公益,追求单一扶贫目标,忽视了小额信贷运作中的有偿性和可持续性,甚至将小额信贷视同财政性资金。我国小额信贷组织大多由扶贫系统主持,没有形成完整、正规的小额信贷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金融产品也比较单一。信贷资金的来源、发放、回收也大多不是由金融机构或其中介组织进行。大多数小额信贷项目处于需要外来资金注入或需要补贴的阶段,由于不是正规金融机构,国家不允许吸收存款,因而缺少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

(二)小额信贷运作的市场载体尚未形成,融入市场经济的程度不深。市场经济是小额信贷运作机制的载体,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扶贫资金的筹集、运用和管理才有可能摆脱政府的干预,才有可能建立起缓解贫困的目标体系,也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才有可能独立自主,获得除去资金之外的相应资源。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从整体上尚未建立市场经济,贫困地区的市场机制发育更为缓慢。因此,在我国尚不存在小额信贷运作的市场载体。从另一个角度看,小额信贷的缓贫效果在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的情况下必将大打折扣。国外的小额信贷完全依靠市场来建立和发展,而我国小额信贷融入市场经济的程度不深。

(三)利率缺乏弹性,使小额信贷缺少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条件。长期以来,对扶贫小额信贷的利率,我国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政策有严格的规定,尤其对政府和银行专项扶贫的贴息低利率更不允许作任何的变通。人们也往往认为扶贫贷款实行低利率理所当然。而小额信贷扶贫应侧重于效率和经济效益,要求收大于支,以求项目机构能得以自我生存和持续,最终能更长久地为低收入或贫困群体服务。小额信贷扶贫持续性的发展要求在不依赖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补贴和优惠资金的前提下,项目和机构的经营收入能覆盖其成本,所以小额信贷的利率应与商业利率看齐,甚至还要略高于银行一般贷款利率。从经济学角度来说,风险应该与收入成正比,高风险理应取得高回报。小额信贷服务的主体是贫困人口,他们居住较为分散、借款数额小、管理和交易费用高,一般正规银行机构,尤其是大银行是不愿开展小额信贷项目的。如果不能实行较高利率,没有机构愿意开展这样的业务,到最后真正受到损失的还是贫困人口。而且实行低利率还会引发诸多弊端,贷款难以到达真正贫困者手里,使借款者感到压力不大,容易产生松懈情绪,导致高违约率等。

三、小额信贷扶贫问题解决思路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小额信贷在扶贫运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一面,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方面。有必要对其进行改革,建立一个市场化运作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

(一)建立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市场化运作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有研究表明,成功的扶贫政策都采用了市场化机制运作。只有把贫困人口纳入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之中,享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好处,才真正有助于他们摆脱贫困。我国小额信贷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扶贫资金,其数量是有限的,而且容易受到政府的左右。我国目前进行的小额信贷项目都严重地受到金融政策的制约,由于小额信贷扶贫机构不属于正式的金融机构,不能根据自己的业务确定补偿成本的利率,不能通过吸收社会存款弥补运作过程中的资金缺乏。如果能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使其溶入正规金融机构,不仅可以吸收大量社会存款参与小额信贷,也会吸引大批企业或社会力量参与。这对于健全农村金融市场,提高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质量,遏制高利贷也是十分有益的。由于农村信用社具有正规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网点遍布全国的优势,如果能将阻止其向小额信贷银行发展的障碍有效清除的话,它可以成为小额信贷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一些运行良好的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也有潜力向农户拓宽它们的持续小额信贷服务。

(二)合理制定利率,确保小额信贷财务的可持续性。财务上的可持续性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运用市场法则指导小额信贷,它的利息收入就必须能弥补经营成本,并能获利。据统计,国际上可持续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贷款利率高于其他未持续的机构。前者的贷款收益率高于全部小额信贷机构收益率的1.5%。小额信贷机构之所以要实行商业利率,主要是因为它的运作成本远高于一般商业贷款的运作成本。在制定小额贷款利率时,必须考虑影响利率的几个因素:(1)合理的运营操作费用。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2)贷款的损失风险;(3)借贷资金成本,包括客户的存款或从其他机构筹资拆借等作为贷款资金来源的成本;(4)获得与其他机构相似的利润水平;(5)通货膨胀率。

第9篇:农村市场化范文

大家好!

当秋的脚步伴着新学期开学的钟声款款踏至之时,我们也迎来了第二十八个教师节,一个令人感动而神圣的属于我们自己的日子。在此,我代表学校对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前辈们和老师们致以节日的问候。下面我就学校的现状向大家做三个方面的汇报吧

1、办学条件显著改善

在上学期的5月18日实施新楼启用后,村里为孩子们置办了新的课桌凳,假期学校围墙、门楼均完工,后面的旧楼由中央投资40万元实施改造后的xx幼儿园也即将竣工,学校已有六个班级实现了班班通,学校的校园广播已响起,网络接进了各个教室,国旗也已飘扬在校园的上空。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上国旗下的讲话,是学校最重要的一堂品德课。我可以自豪地说,新学期的xx小学是xx中心校最漂亮、最值得一看的一座学校。

2、师资力量明显加强

本学期,学校新进了年轻、漂亮的舒亚丽、谢芹芹、江妍妍三个90后的特岗老师,还调进了做事认真、能吃苦耐劳的左克宏主任,返聘了一辈子兢兢业业工作,为人低调谦恭的王邦云老先生。他们都是学校的生力军,会给学校的内涵发展提供足够的保证。

3、教育教学工作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