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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内容提要]农村土地、债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治安环境是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笔者从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出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保持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农村矛盾是当前农村反映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土地承包权属纠纷。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等村组,人多地少,成员复杂,因土地权属纠纷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仍持续不断。二是违规征地引发矛盾。少数用地单位违规操作,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占地后长期闲置,导致撂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三是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不一,群众不接受,因征地补偿问题阻止高速公路和铁路施工,甚至阻断交通的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失地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农村,仍然是影响农村乃至社会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农村债务问题存在严重隐患
农业部在1999年采取抽样的调查发现,全国村级约有3600亿的债务。而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该数字已经达到4000亿。村级债务问题不仅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为引发农村矛盾纠纷、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债务不能偿还,由此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等多方面矛盾,由于债务问题引发的行凶动武事件在各地也经常发生。农村债务不解决,对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影响很大。
(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村务公开未完全到位。现在农村很少召开村民大会开展村务公开,多数公开栏常年不公开,上面检查时往往是突击应付。即使公开了,内容也不具体,群众看不明白,甚至出现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现象。久而久之,群众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任,对村级事务失去了监督。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宗族势力死灰复燃,尤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村内宗族或派性之间矛盾难以调和,少数房头宗族势力干涉村务政务,操纵村民换届选举,导致村民之间矛盾冲突,影响正常的村民自治工作,给农村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四)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令人堪忧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农村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别下降了25.2%、13.3%、14.8%和5.2%。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是,有的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有的地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背景,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农村经济落后、乡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有直接联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形成了强烈反差,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发展水平严重失调。这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农村社会和谐进程,是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方面取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土地征用、征地补偿等涉农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焦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对农民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面对失地失业,又无养老、医疗保障;面对因公致残,生活极度困难;面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受到破坏;面对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等等,广大农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行为更加强烈,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激化社会矛盾。
(三)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少数干部不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不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回避推诿,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导致各种矛盾由小变大,致使一些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演变成。二是不依法行政。有的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水平低,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处理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失当,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三是以权代法。少数被“海选”出来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在集体项目承包、征地补偿、救济款发放等群众敏感的问题上,不实行村务公开,搞暗箱操作,,侵犯了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
(四)预防调控机制不健全
完善健全的预防调控机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证。有些地方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工作责任制。有的乡镇维稳专班仅一个人,村组干部配置过少,加上经费保障不力,维稳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地方工作又比较薄弱,机制很不健全,导致了一些应由部门处理的问题,直接集中到党委和政府,不仅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对策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应着重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农村平安建设的成效,关键在于基层党委和政府。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加大“五五普法”工作力度,通过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具有乡土气息的群众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农民群众自觉地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
要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督察专员、领导包案处理大要案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人回应、有人处理。要建立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实行实地调查处理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或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督办的案件,省级党委、政府应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防止重访、重大的发生。
农村平安建设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基业,只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释:
①《国务院摸底基层债务财政部酝酿相关方案》
②公安部《我国农村上半年治安形势保持稳定》,2007年08月23日05时27分,来源:新华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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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文化,简单地说就是“人化”。它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一定的群体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与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共同思想、作风、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不同的社会群体具有不同的文化。一所医院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群体,也有自己的文化——即医院文化。医院文化是以医患活动为主体,以医院精神为底蕴,由医院员工、患者共同创造和享有的群体文化,是医患群体中通行的规范准则、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体系,是一所医院综合素质的体现。从结构上看,医院文化包括三个层次。
1、物质文化。它是医院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外在物化形式的总称,是医院文化建设的前提和条件,是精神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载体,是医院文化的外在标记,是其表层文化,它包括医院环境布局、建筑雕塑风格、图书资料、医院绿化美化、环境卫生、文化设施和文化网格,还包括医院的标志如院徽、院歌、院训、院旗、院牌等。物质文化的建设及管理水平直接反映出医院的服务水平。因此,医院文化建设应从创建优美医院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物质文化入手。
2、制度和方式文化。它包括医院的管理体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服务内容、行为规范、规章制度,以及相应地体现于人际关系中的主体的生活、行为、消费方式等,还包括非正式群体的活动制度和方式。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医院工作的有章、有序和有效,先用制度强化,而后用情境来内化。
3、精神文化。它是医院长期创造形成的一种特定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氛围,它是医院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由医院的院风加以体现,是医患共享的价值观、道德准则、行为规范、文化传统、集体舆论以及各种认同的文化意识。
二、医院文化的功能
医院文化作为医院精神的具体体现,在服务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医院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德育价值。
1、医院文化的导向功能。目前,在医院建设中出现了不少问题,比如有些医生医德意识削弱,服务意识淡漠,把医疗服务视为商品,把个人拥有的技术当作商品出卖,无利不医;有的把个人利益得失看得很重,容不得吃一点亏,遇到好处争着向上伸手要,涉及奖金分配、职称晋升、增资调级等切身利益争持不下;有的认为医院发展只是管理者的事,与己无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碌碌无为,不求进取;有的习惯安定舒适、没有压力的工作,不愿从事苦、脏、累、险的工作。要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就必须依靠医院文化建设来加以正确引导。我们要充分利用一切手段,通过媒体、电台、宣传栏等舆论阵地,进行正确的舆论导向,帮助广大医务工作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能够辨别真善美与假恶丑,能够正确对待外面世界的诱惑。和谐的医院文化能够引导医务工作者参加医院文化活动,陶冶他们的情操,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思想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洗礼,提高理论修养与辨别能力。
2、医院文化的凝聚功能。医院文化的凝聚功能是伴随着导向功能而产生的。它能够凝聚职工的向心力和战斗力。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人类需要层次理论,要激发人的心理内在诱因去努力提高绩效,就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去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需要: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会交往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宽容、和谐的医院文化能够为广大医务工作者实现上述需要提供文化氛围,员工自我实现的潜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因此,积极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医院文化,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实现自我,在提升自我中感受到医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日常的诊疗服务工作中自觉成为医院文化倡导者、建设者、宣传者和传播者,提高整体战斗力。
3、医院文化的服务功能。和谐的医院文化服务于打造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医院是一个技术、知识、人才密集型的实体,它是通过各种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和各类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来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特殊行业。医疗资源可划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基础的医疗物质资源;一类是以人才为基础的医疗技术资源;另一类则是以思想、文化建设为基础的伦理价值资源。三者的整合转化为医疗资本,构成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体现了医院技术专业化的竞争力。优良的医院文化建设有助于构建医院核心竞争力,通过发挥医生个体发展、发挥群体效应,真正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药有专方、人有专长”的良性循环体系,营造医院核心竞争力。
三、对医院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1、切实加强对医院文化建设的领导
长期以来,医院更注重物质建设,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医生和患者的需要,以人为本说的多而做的少;医院的拜金主义、利己主义、实用主义、享乐主义,受物欲和利益的驱使,使许多人迷失了方向,失去了辨别真善美的能力。所以要搞好医院文化建设,必须加强领导,使全体医务工作者形成价值认同,聚合成一致的理念、追求,以及对医院目标的共识。医院党委要把医院文化建设提到塑造医务工作者灵魂精神的高度来重视,要把医院文化当作核心竞争力来抓:(1)应把医院文化建设纳入医院建设的整体规划。医院党委应将文化建设作为医院建设的总体任务之一,既要制定长远的规划,又要明确近期的目标,使医院文化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2)要建立健全医院文化建设的组织机构。医院可以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参与的医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或相关文化活动的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不同时期的实施方案。还可以设立医院文化工作委员会等专门的医院文化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医务工作者开展医院文化活动。(3)要加强对医院文化活动的具体指导。要发挥党、政、工、团等组织各自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浓郁丰厚的医院文化的精神氛围,需要依靠广大医务工作者整体努力,那种认为医院文化建设只是管理部门的责任的狭义意识,正是目前医院文化建设普遍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也是阻碍医院文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最大障碍。只有医院领导者以及全体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医院文化建设应负有的责任,医院文化才能出现整体效应。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文化骨干队伍
医院要在医务工作者中发现和培养医院文化工作的骨干,尤其要发挥广大医生在医院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医生是医院文化的引导者、组织者,本身又是建设者,在医院文化形成中起着一种示范、表率、组织作用,是医院文化不可缺少的主体。目前,在医院文化活动开展的过程中,组织者往往是医院党政部门,参与者往往也是医院行政工作人员。所以,要建设和谐医院,建设高品位的医院文化,医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缺少了医生的参与,医院文化的水平是不可能上层次的,和谐医院的建设也是空想。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1)医院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民主。医院文化是以医生为代表的广大医务工作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有的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因此在医院文化建设中必须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医生在建设医院文化的主体作用。在医院文化建设中充分发扬民主,不仅要增大医院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建立医生与医院领导联系的畅通渠道,增强医务工作者的主人公责任感、荣誉感、归属感;而且在组织管理上也要充分相信广大医务工作者。(2)要采取措施,积极开展各种培训工作,提高这支队伍的素质。医院要避免因人员素质不够而导致医院文化建设或流于形式,或者仅停留在浅层次上,缺乏创新,或者“急功近利临时安排多,长远规划战略考虑少”,“节目文化活动多,平时文化活动少”。
3、科学规划,扎实推进,全面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医院文化的建设还应遵从医院文化规律,循序渐进。具体来说应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
(1)抓好硬件,创造宜人的物质文化。医院的硬件建设是基础,是依托,更是文化的重要载体。大到整个医院内建筑的宏观规划与设计,医院环境的整体绿化、美化和净化,小到院牌的制作、信封的设计、院徽图案的构思等。医院建设要注意人与自然的和谐,努力实现医院生态化,构建集绿化、美化、净化、园林化为一体,融医院、公园、乐园、家园于一身的育人环境,既注意借助地形地貌保护生态环境,又精心规划设计,形成功能配套;既具有恢弘气势,体现医院的崇高,又赋予人文底蕴,发挥“教化效应”,“让每一面墙壁都在向医生说话”。医院布局和绿化本身就是一本教材,就是一张名片,一定会对医务工作者的行为和观念产生影响。
(2)建章立制,创造和谐的制度文化。医院制度文化是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保障,只有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文化体系,才能保障医院文化体系,才能保障医院文化的正常有序地发展。医院制度文化既有柔性的也有刚性的。柔性的包括医院长期形成的道德规范,医患之间惯常的互尊互爱礼仪习惯,刚性的包括成文或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前者是医院发展过程中长期的积累和沉淀而成;后者是在医院为适应服务患者专门通过特定程序制定的。所以医院的制度文化不仅规范着人们的工作方法、作风、效率,还规范着人们的习惯和意志。就管理文化而言,制度是形成医院文化的“定型器”。要构建具有共同的理想追求和价值观念的医院群体文化,就必须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的体现医院服务目标、服务理念、环境规划、管理模式个性特征的规章制度。
(3)重精神,突出精神文化的核心地位。精神层面的医院文化表现为医院人多年积累沉积形成的共同的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医院精神是医院文化的灵魂与象征,是一个医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一所医院院风的集中体现。医院物质文化建设的目的应该是使它成为承担精神文化的载体,建设物质文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离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单纯的物质文化建设就失去了文化建设的意义,医院文化建设也就只能流于形式。一个精神文化荒芜的民族绝对是没有希望的民族,同样,一个医院文化粗浅的医院也绝对是没有希望的医院。精神层面的医院文化建设决定了医院文化的品位和风格,是医院文化建设的核心部分。因此,必须从医院服务思想、服务目标、管理理念、专业特色追求、医院传统等方面构筑独具魅力的医院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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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治到法治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虽然尚未全面形成,但其中一些内容与要求得到了普遍的肯定,并且已经在我国政治制度的建设中有所体现。主要原则包括:1.法律至上。依法治国必然要求确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这是由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作为法治的主体决定的。2.法治同民主相结合。实行法治需要实行和扩大民主来保障。法治以民主为基础、同民主相结合的根本要求,就是法律制度的民主化。包括立法过程民主化、法律公开化、法律评论合法化和法律实施公正化。3.反对特权和消灭一切特权。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反对特权和消灭一切特权。所以这一原则是所有制度建设的最终落脚点。
二、社会主义法治一般条件与要求
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必须加强法治建设,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法治的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般条件与要求主要包括:1.应当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从制度和程序上切实保障法律的实施。依法治国,首先要树立宪法的权威,做到依宪治国。2.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一些具体法律宽泛、空洞,应该细化。还要加强立法解释,完善立法监督,及时修改或废止不恰当的法律,使之适应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3.应当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法律监督。通过依法行政,正确解决政府与人民、行政权与法律的关系,确保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把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通过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对行政管理的监督制约统一有效。
三、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般历史作用
依法治国可以认为就是治国的大道理。社会主义法治对社会、经济和政治等领域的作用是重要地无以复加的。(一)对社会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尊重和保障个体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和制度正是构建多元主体间和谐关系的基础。它消除社会主体相互之间因身份地位等人为因素带来的歧视和不平等。在充分保留主体个性的基础上,使不同主体因差异而互补,因多样而丰富,实现互相以遵守法律而交往的合情合理的和谐状况。这就是法治化的共和政治的社会基础。(二)对精神文明的作用。社会主义法治把人的自由作为基础,其核心价值理念就是遵循社会规范和吸引、充分调动全体公民的主动参与精神。这无疑对培养个体自律和公民意识、观念和习惯具有重大意义,公民的社会意识和参与精神又是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法治对责任的明确认定与教育科学文化中求真的精神契合,规范教育和科学文化各步骤和各方面。(三)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法律对市场经济的多元化主体的权利责任明晰化,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前提。法律对独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在契约自由、责任自负的基础上,自由、平等参与交换活动中形成的合同关系、信用关系的承认,是市场交换行为大范围有序进行的基础。法治保证各主体间地位和机会的平等、竞争手段公平正当,才能实现优胜劣汰,使资源合理配置,使价值规律发挥作用。法治的法律化和统一化特性可以为经济打破地区、国家间的封锁,使各种商品能在统一市场上自由流动、自由结合。法律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的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是弥补市场内在调节机制缺陷的重要手段。
四、结语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社会资金政策
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是一笔巨额的长期投资,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到2020年我国新农村建设资金需求总量大致在15万亿元左右。这些资金除了国家财政投入外,更多的还是来自社会投入。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社会资金的进入存在诸多障碍。因此,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筹措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有效机制是新农村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村社会资金构成及投资现状
一.农村社会资金构成
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社会资金,主要是指除了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之外,可投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种资金。主要包括:
1.工商业资本。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走企业化和产业化的道路,在多数农民自身积累水平较低难以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企业化运作的情况下,大力引入工商业资本进入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在城市部门和非农产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部分工商业资本有对农业和农村进行投资的动机,关键是如何引导和规范,既要保证工商业资本投资农业有利可图,又能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犯并实现不断增长和农村持续发展。
2.农民自筹资金。农民自筹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纯收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007年达到4140元,按每户4口人计算,户均收入可达16000多元,户均货币收入应超过10000元。我国目前农户有2.3亿,这样计算农民总货币收入可达2.3万亿。
3.乡镇企业积累。2007年我国乡镇企业有2084.66万个,企业资产总额约为48710亿元,比1996年增长54.22%,年均增长速度11.44%。2007年全国乡镇企业营业收入28万亿元,同比增长14.08%;利润总额17000亿元,增长14.56%;上交税金7200亿元,增长14.73%。2007年全国乡镇企业用于支农补农资金突破200亿元,乡镇企业为新农村建设而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一种新趋势。
4.农村集体经济积累。我国目前有集体经济组织70多万个,资产达到15000多亿元,2006年乡村集体可分配收入达到817亿元。在乡镇企业中,还有乡镇集体企业80.21万个。集体经济不仅是发展农村的重要载体,更是农村资金积累的重要来源。
5.外商投资。近年来,我国农业利用外资金额有较快增长,到2005年底,中国农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协议金额已经超过329亿美元。项目范围已遍及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包括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各行业的所有方面。外商投资的介入弥补了国内资金对农业投入的不足,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设备、优良品种和先进管理经验,促进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了农村和农业改革。
二.社会资金的农业投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工商业资本投资偏好明显。工商业资本投入农业属于增量资本经营,其特点是注重资本的流动性,回避经营风险。因此,工商业资本大都投向经营周期短,收益高的农业项目。大量工商资本的投入还推动了现代农业建设,加快了“一村一企”、“一村一品”的品牌工程建设步伐,促进了农民就业和农民收入的增加。而对于经营周期长、风险大的传统种植业工商资本则很少问津。
2.农户生产投资强度不高。农户支出通常包括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由于农户年收入偏低,我国农户大部分现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其中主要为生活消费支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年份生产性支出现金所占比重在27%-34%之间波动。在生产性支出中,农户偏好于短期投资。自2004年国家对农户实施直补政策以来,农民生产投资增长加快。这一方面是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预期增收信心增强;另一方面是由于农资价格居高不下,增加了农户生产投资费用。
3.乡镇企业资本增速下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在基本上没有获得国家直接投资的情况下,乡镇企业财产积累的速度是十分惊人的,2007年的资本总额几乎为1978年的150倍。但值得注意的是,自1997年以来,其增长速度急速下滑。1995-2007年为0.9%,远远低于1978以来年平均26.9%的增长速度。
4.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萎缩。实行20余年来,家庭经济发展较快,在双层经营中占绝对优势。但在一些地方,集体经济不仅没有发展,反而呈现出萎缩、弱化状态,有的甚至成了有名无实的空壳状态。集体经济这种严重弱化现象,使集体经济层次缺乏经济实力,很难为家庭经营层次提供服务,更谈不上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财力支持。
5.农业利用外资水平不高。我国农业利用外资虽然有较快增长,但农业外资项目绝大多数是50万美元以下的小项目,大大低于外商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同时,农业利用外资的结构也不合理。一是农业利用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不平衡。二是利用外资额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比重低。农业利用外资在全国利用外资总额中所占比例还不足4%,外商直接投资农业的协议金额仅占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1.93%。
三.阻碍社会资金流向农村的原因
1.农村投资环境不良。我国农业投资的软硬环境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从农业投资的硬环境来看,主要是农业基础设施薄弱,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条件差,农业生产条件差,农业生态条件有恶化的趋势。从软环境看,我国农业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欠佳,有些地方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在有些地方有的人诚信程度差,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农业投资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农业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2.信息网络建设滞后。由于投入严重不足,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高水平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数量不多,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十分落后,信息网络建设滞后于农业产业化发展,不能满足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及时提供农业投资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资金的投入。
3.民间融资渠道不畅。社会资金因金融政策的所有制歧视、信用资料缺乏、能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融资能力有限等因素的制约,限制了社会资本的进一步扩张。目前,我国沪深两地股市的定位是主要为国企改革服务;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抓大放小”的经营策略,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变窄;信用社的融资能力有限,无法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民营企业主要是通过种种非正规渠道筹措发展资金,提高了融资成本,加大了融资风险。
4.农村资金外流严重。由于农业发展受农业弱质性与市场风险性的双重制约,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尽管针对这一现象,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资金支持,但仍然没有改变农村资金净流出的状况。以邮政储蓄为例,截至2006年底,全国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到1.6万亿元,存款规模列全国第五位,其中65%来自县以下乡镇及所辖地区农村。但由于邮政储蓄只存不贷,变成了农村金融资金外流的源头。据亚洲开发银行(2005)估算,我国农村每年的资金流出至少在3000亿元以上。这种情况,加剧了新农村建设的资金矛盾。
助推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有利因素
(一)政策因素
我国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中央不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包括:进一步落实“反哺农业”的方针政策,深化“三农”投入机制创新;完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农业和粮食生产;加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创新机制体制性措施,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支持推进农村改革,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近一段时期,财政部将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使“三农”投入总量、增量、增幅以及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都明显高于往年。同时,深化农业投入机制创新,积极探索财政贴息、投资参股、以物代资、以奖代补等行之有效的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入新农村建设。这些政策的实施,毫无疑问会起到助推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二)经济因素
农业领域存在着潜在的投资机会。首先,虽然农业生产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双重制约,但由于农产品需求相对稳定,名优特农产品仍很畅销。特别是农业还受到政府的重点保护和支持,这充分表明,农业产业投资风险较小,且盈利相对稳定。其次,虽然农业产业的比较效益在总体上偏低,但农业产业中存在着许多投资小、见效快、效益好的行业或项目。在种植业中的经济作物、养殖业的草食畜牧业、农产品的保鲜和精加工、设施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等领域,都存在着大量的投资回报较高的项目。再次,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这是不可能改变的,即是今后农业人口减少、农业经济份额下降,农业仍是一项长盛不衰的朝阳产业。第四,如果从“由田间到餐桌”大农业的角度看,农业不仅不是低效产业,相反是一个永远不会衰落的高效产业。国内外大量的成功经验表明,只要能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环节上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有机地连接起来,农业比较效益偏低的状况是可以改变的。最后,农产品价格低下是农业低效的主要原因,但从近几年和未来的经济走向看,在全世界范围内,农产品低价时代已经成为历史,这对农民、农业和农村是极为有利的。农产品高价时代的到来,无疑将吸引大量社会资金注入农业。
(三)市场因素
社会资金充裕,为满足新农村建设大量的资金需求提供了条件。首先,我国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2007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786元,增长12.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增长了9.5%。2007年底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17万亿元。特别应当关注的是,农民工资性收入特别是务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与此相对应,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2005年的46.25%下降到2007年的43.1%,农民家庭用于发展的能力增强。其次,近几年企业运行质量不断改善,盈利水平继续提高,积聚了强大的投资冲动和再投资能力。再次,我国外汇储备充裕且逐年快速增加。目前,我国以美元为主的外汇储备不断增长,规模日益庞大,截至2007年年底,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已经达到15282.49亿美元。最后,外国资金看好中国农业市场。我国已与140多个国家及主要国际农业和金融组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交流和经贸合作关系。据专家估计,2005-2015年将是中国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第二个黄金时期,用于“三农”可持续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地区协调发展、减少贫困、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农业清洁生产、农产品质量控制的对华官方贷款(和赠款)会大大增加。2015年前我国每年利用国外贷款规模将维持在大约50亿美元的水平,约占我国每年度利用外资总规模的10%。大型农业综合企业将具有更大的优势和机会,获得更多国外贷款的支持。
新农村建设社会资金筹措机制的构建
(一)优化民间投资环境
各级地方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家的法律政策,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引导和规范民间投资行为,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明确发展规划思路。二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制定重点开发项目。三是出台确实倾向于民间投资的发展政策。四是对各种优惠政策要做好落实,在税收方面要以产业导向为标准,对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土管部门要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等有关规定,解决好民间投资所需用地,对列入重点工程项目的,要保证征地指标;工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对民间企业投资的审批权限,减少现行体制对个体私营经济准入的种种限制。
(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平台建设包括加快建立相应政策信息、技术信息、市场信息在内的投资信息网络和渠道,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与民间投资有关的信息,并定期。当前特别要设立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信息服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投资咨询中心等机构,专门从事民间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发新产品以及社会公共协调等配套服务。提高农村投资主体的自身素质,鼓励民间投资走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的道路,避免投资方向过于集中。
(三)大力扶持乡镇企业
顺应“两个趋向”,反哺农业和支援新农村建设成为乡镇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目前一些有实力的乡镇企业开始投资高效农业,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的发展。一些地方的乡镇企业设立了公益事业基金,在捐资助学、扶危济困、支农补农和支援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乡镇企业增速下滑和乡镇集体企业严重弱化问题。应采取的政策措施有: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乡镇企业发展后劲;发挥集聚效应,提升乡镇企业的产业水平和竞争力;转变增长方式,提升乡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服务体系,为乡镇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鉴于农村集体经济不断萎缩的现实,当务之急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帮助集体经济培育主导产业,完善税收与信贷,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加快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能人、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和引导。同时,要推进改革,理顺体制,建立健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治理结构,区分经济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村委会)之间的职能,明确各自的责任,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
(五)发展农村资本市场
通过资本市场筹资,把一部分城市居民手中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汇小成大,直接转化为发展农业的资本,这是我国农业产业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和崭新模式。据相关专家调查分析,利用资本市场将一部分市民引入农业领域,用城市居民资金来发展农业的前景是不可低估的。如果以利用股票形式,将城市居民手中资金的5%吸引到农业领域,那么将会有不少的资金投入到农业发展中来。当然要将这种可能变为现实,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必须有一个中间载体,农业类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则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途径。
(六)建立资金回流机制
农村资金原本不足,每年还源源不断流向城市。应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制止农村资金外流,以保证新农村建设有足够资金供给。首先,为抑制农村信贷资金外流提供制度性保证。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制定社区再投资法或修改现行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在县域内设立经营网点的商业银行应承担的信贷支农责任和义务,县域金融机构必须将吸收自本县内的一定比例的存款,用于在当地发放贷款,这包括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县支行和农信社。其次,合理利用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引导农村资金高效率地转化为农村投资。可以采用税收优惠和财政资金补偿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措施引导资金回流农村。
(七)扩大利用外资规模
利用国外贷款不单纯是国外资金的引入,同时也是国外先进科技成果、人才智力和先进管理模式等先进生产力的引入。首先,要增加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我国农业一直是贷款国或国际金融机构愿意优先安排贷款的领域,同时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但近几年来,用于农业的国外贷款所占的份额很少。应继续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国外贷款中可能用于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用工业的比重,以确实保证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总量。其次,要给予政策性支持。建议国家和地方政府真正将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纳入国家总体资金利用计划,尽快实现内外资的统一,同时对农业使用国外贷款给予一定的贴息,延长还款期限,转贷不增加利差,并积极寻找国外赠款,以体现国家对农业利用国外贷款的支持。最后,调整农业利用国外贷款投资重点,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积极扶持农业综合企业,提高外资利用质量。超级秘书网
(八)发挥财政杠杆作用
新农村建设需要强有力的财政作支撑。许多发达国家都将财政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和宏观经济调控的主渠道,成为国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调控农业生产供求,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工具。由于我国财力有限,农业、农村的众多投入无法纳入财政的范围,因此,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除增加对农业、农村的直接投入外,最主要的是通过税收、补贴、贴息等优惠,对农业投资给予激励和引导,发挥导向带动作用。在目前我国支农资金不能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建议将部分外汇储备用于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医疗教育基金,以解决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这样还可使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大大提高,从而改变多年来一直没有解决好的农村市场的增长率低于城市的局面。这一惠民政策如果能够实施,对启动内需扭转过度依赖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唐立新.我国农业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08
2.梅付春.农业生产要素萎缩的影响、原因及对策[J].商业研究,2007
1.1坚持导向性原则我国的教育改革中一直强调要将德育教育放在首位,要坚持以德树人的原则,并要在教育过程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创新成果,其改变了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统定位,对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要以正确的舆论导向来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建立高校文化的过程中应该尽量满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并要做好对先进文化的传播、对科学理论的宣传,从而使教师和学生形成奋发向上的力量。
1.2坚持创新性原则高校文化建设在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创新性的原则,对学校的管理方式、形式以及内容等方面进行不断地创新,从而丰富高校文化的内涵。在高校文化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创造勤奋、团结、践行、求实的校风,学校应该积极地组织成立高校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学校的专题活动以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工作。
2高校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路径
2.1坚持传承和创新,建立高校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模式由于我国目前的众多高校中有大部分都是由中专学校演变而来,而不同的学校都有着不同的特色和历史,并有着自己独特的文化传统。在高校文化建设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应该将传承学校的传统作为目标,通过不断地挖掘学校的优点,以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高校应该以“文化铸校”的战略为指导,将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专业特色以及文化活动相结合,积极地开展独具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平台,使文化的育人功能能够得到充分地发挥,从而有利于对高端技能型专业人才的培养。
2.2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是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的教育方针,只有坚持这种理念才能解决传统思想的限制,从而将高校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过程的工作落实到位。高校文化是高校根据学生的特点、教育的规律和目标经过长期积累而成的,校园的文化设施、建筑、管理制度以及校园文化活动都能体现高校文化育人的功能。因此,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际要求转变为学生的道德信念,才能营造出良好的育人氛围和环境。
2.3坚持以文化育人为主线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校园文化活动对学生有着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因此最受学生的欢迎。通过组织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可以促进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的形成,并且具有对身心健康的自我调节功能,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良好的性格、形象以及思想道德品质的学生可以在学校形成一种影响力和号召力。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来引导高校的文化建设,其实就是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和思想教育让教师和学生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及坚定的信念。
2.4坚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高校可以定时地组织内容丰富的校训、辩论赛、报告会以及主题班会等,让学生对社会主义荣辱观有着更为深刻的领悟。高校在校园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应该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来引领社会风尚,并要以培养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开展奉献精神教育为重点。学校要积极地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志愿者活动,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职业意识。
3结论
关键词:公平效率分配原则和谐社会建设贫富差距
现有分配原则下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在个人收入多样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因为每个人占有的生产要素的类型、数量不同,必然导致平等机会、平等规则面前实际结果的不平等。是否占有物化生产要素及其量的多少和质的高低便成为影响人们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完全按照市场规则配置,要素价格完全由市场交互和市场供求均衡价格决定,这必然形成初次分配起点上的不公,从而引起收入差距增大,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使我国目前的社会公平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
(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我国长期的经济高增长也伴随着逐步扩大的收入差距,政府应该明确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自己的任务。二次分配是有效调节社会公平的手段,但是过分强调效率的结果是政府在二次分配中调节力度不够,引发二次分配中的不公平现象,表现为所得税政策调节收入差距力度缺乏,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政府在社会保障基金上投入少等等。而对高收入进行调节并对低收入实施转移支付是缓解收入初次分配矛盾的基本手段,也是收入再分配的基本功能,但是这方面改革没有到位,政府功能作用缺位,政策措施不足,使得整个社会事业发展明显滞后。
效率与公平并重:和谐社会建设中分配原则调整模式
从公平与效率关系角度和经济学领域来思考,造成当前分配领域不和谐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建设中没有可以完全套用的理论为指导,在摸索过程中没能正确把握公平与效率的辩证关系。事实上,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除了矛盾对立的一面外,还有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一面。效率的提高可以为公平的实现提供物质保障,过分重视效率必然损害公平;公平的促进营造了一种和谐的环境,反过来对效率的提高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过于强调公平又必然损害效率。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的理论基础,因此,任何极端的强调公平或强调效率的分配原则都是不可取的,而我国目前的分配原则也正是由于过分突出效率而忽略了公平,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社会矛盾日益突出。
实施公平与效率并重模式的政策建议
(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使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世界经济发展放缓的背景下,中国的GDP仍然保持逐年高速增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是在经济发展取得喜人成就的同时,必须看到另外一个需要引起高度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居民工资增长速度缓慢,尤其是近年来在最终分配后我国居民实际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呈现出急剧下降的趋势。
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那些仅凭提供劳动力获取收入的低收入者能更多地、更充分地分享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发展的成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合理审定劳动力价值和价格问题,制定公平与激励相统一的工资制度,改变原有劳动力价格偏低的现实,相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企业提高低层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加大监察、执法力度。政府有关执法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大对克扣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保证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使他们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创造条件让更多居民拥有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实现居民收入的多元化和财产收益的普遍化,实现财产的保值和增值。通过开辟诸如储蓄、基金、投资股市、投资汇市、投资境外理财产品等多种理财方式,让居民根据自身条件合理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方式,不断规范市场运作和加强监管,维护投资环境健康有序地发展。
(二)完善现有法制体系以维护公平的竞争机会
通过完善现有法制体系,利用现有的或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制度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约束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制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等价交换的公平交易规则,维护正当竞争,促进效率。(三)优先发展教育以营造公平的起点
通过一系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助学等新举措,为农民减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助学制度,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制度,细化高校助学制度,完善助学体系等;积极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把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结合起来,使受教育者能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
(四)充分发挥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
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继续深化当前个税政策的基础上,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在适当时机可研究推行对高收入者实行合理额度的累进税制,既可以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又不至于影响其创造社会财富的积极性。
扩大对奢侈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适度调整消费税的征税税目和应税品的税率,以达到对奢侈品消费税的有效征收。可以通过适当提高一些高档消费品,如住房、高档轿车、高档首饰等的消费税率,并开征一些新的征税税目,如高消费税、境外旅游税和奢侈娱乐税等,通过扩大对奢侈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缩小收入差距,并结合教育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适时开征遗产税。通过开征遗产税不仅减少了由于拥有大量遗产而在竞争中处于优先地位,甚至无需竞争的不公平状态,还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或扶持低收入者,达到缩小个人财产分布上的贫富差距效果。
(五)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我国的社会保障资金缺口很大,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可以有更充裕的资金用于增加社会福利,为无劳动能力者和低收入者提供生活保障。另外,增加社会保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也可以改善居民的心理预期,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完善社会保障调节功能的基础性工作,否则无法起到调节收入差距和实现公平的作用。促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扩大城镇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利用财政专款建设廉租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低收入贫困家庭和失地农民提供福利性社会保障。
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使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权利依法得到国家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
综上所述,要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必须认识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增加,还应体现出人的主体性和平等性增强,人的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当前适宜的分配原则必须是既保证效率又注重公平,使效率与公平得到统一,在共同富裕并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价值取向下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郭志鹏.公平与效率新论[M].出版社,2001
[关键词]社会主义新农村;时间维度;空间维度
任何人类行动,包括生物学意义上的生命行动和社会意义上的个体和群体行动都要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实施,时间和空间成为人类行动首要的约束条件。作为战略和策略的制定与实施当然也是如此,时空定位必然要成为政策的制定、实践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基本问题,在时空观问题上的模糊必然导致在发展方向、实践结果方面的模糊和紊乱。因此十分有必要从时空定位角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战略性政策体系进行深入的分析
一、必须十分重视从时间维度方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分析和把握
首先,时间维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面对的约束条件。
所谓的时间维度或时间约束问题,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意图在多长时间内达到或初步达到所设计的理想目标。时间定位方面的差异从表面上看只是体现为时间长短和速度快慢,而实质上将会使整个政策体系供给的基本思路会产生本质的区别。正如在期间,速胜论和持久战由于在时间定位上的不同,必然带来策略上、技术上、民众的组织动员上的巨大差异,这不再是抗战需要三年、五年还是八年的问题,而体现为价值取向方面的根本区别,体现为对战略局势最基本的判断;也如同在建国以后,对由新民主主义阶段到社会主义阶段过渡的时间问题做出不同的判断将会带来差异非常大的实践后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宏观性和战略性、全局性的特点,这就使得对它的时间约束的判断具有了特别重要的意义。
其次,对时间维度的不同认识会导致理论预设、指导方针和政策供给方面的巨大差异。
我们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到解决中国城乡二元结构这个最为重要和核心的问题上来。这样时间约束问题相应地也可以简化为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究竟会是一个在短时间内可以得到解决的阶段性问题,还是一个在很长时间内始终存在的基本状态。如果认为城乡二元结构是可以在短期内(如十年、十五年)解决的阶段性问题,那么在户籍制度、城市建设、农村住房制度、农村耕地制度等方面就必然以此为前提作出相应的安排,带来的必然是积极的、快速的、甚至是激进的城市化过程,这种快速城市化不仅仅意味着人口向城市的带有不可逆性质的大量快速集中以及户籍身份的变化,实质上是政策体系的制定和供给就不会考虑和照顾农村地区的独特性而倾向于以城市生产生活内容为标准,会以城市生活的、工业化的甚至是后工业化的观念框架和概念系统去定义和解释农村社会的现象。
更为具体的,我们以农村金融和司法为例来进行简要说明。
金融支持对于农村生产发展至关重要,西方金融学界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的总结是贫穷、人口密度低、市场隔离、风险高、季节性因素导致的高交易成本、缺少传统的抵押品、收入波动较大、分散风险的机会有限,这些特点使农村金融市场不同于城市金融市场,通常使以利润为导向的现代金融机构望而却步。从时间约束的角度来分析,如果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可以在短期内完成的任务,在金融政策上必然强调以正规化、公司制的现代商业银行的模式在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或者说,必然地会以城市金融的“模样”在农村地区加以复制,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要么以行政力量强行驱动“资金下乡”,但由于会造成商业银行出现亏损而难以为继。事实上这种方法在商业银行纷纷上市的背景下已经几乎没有操作的可能,要么听任农村地下金融盛行而得不到法律的制约和有效地管理和控制,造成高利贷盛行,最终受到损失的只能是分散的农户。而如果能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为一个长期的过程,将城乡二元结构视为中国的基本国情认真对待,就会在政策设计中充分重视农村乡土性质的特征,在带有城乡二元性质的金融制度创新方面做更多的引导和鼓励,在农民金融合作方面做更多的尝试和努力,所谓的“资金下乡”问题有可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不同的时间约束将会导致农村金融实践方面的巨大差异。当前我们越来越倾向于以“法制”为主要手段构建农村地区的社会秩序。正如本文讨论的主题,如果倾向于认为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则必然地会强调农村地区在各个方面与城市的迅速“并轨”,包括实现社会秩序的方式和手段。城市地区的秩序形成建立在高度工业化社会基础之上,发达的社会分工体系、标准化、科层化和理性化使得单独依靠“法制”就基本能够实现这一目标。当这种思路在快速移植到农村时就会出现诸多难以克服的困难。如果倾向于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是一个在短期内无法得到彻底改变的基本状态,就不会急于以“法制下乡”的形式向农村输出秩序,而会在各种秩序形成机制方面做更多的综合工作,不会使用“先进——落后”、“正确——错误”这样简单的二分法看待各种“小传统”和地方性知识在乡土社会中构建秩序的重要作用,给予这些手段更大的施展空间。或许能够创造一种以法制为导向的,更具综合性特点,更加适合中国二元结构的、成本更低、也更加有效的秩序形成机制。
因此,在强调城乡统筹的同时,必须更加注意农村地区的承受力,考虑政策实践的摩擦成本,重视一种外生性的政策力量“嵌入”乡村社会时会遭遇到的种种变数,力争形成一种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模式,农村将不再是以西方为指归的“现代化”视野里的“累赘”,而成为中国现代化最重要的“战略总后方”。
二、必须十分重视从空间维度方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分析和把握
这一问题可以分为两个相联系的两个层面。
首先,是中国农村发展呈现极为明显的非均衡的特征,统一的中央政策如何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非常巨大,同时地域文化差异也十分明显的不同区域得到全面的贯彻实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就面临这种困难。因此,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制定方面应当宜粗不宜细,如果要求过于具体,甚至将其指标化,那么在传统的压力型体制的作用下,很多地区会开展新一轮达标升级活动,基层干部出于完成上级任务和实现自身政绩的需要,往往会要么以表面文章虚与敷衍,要么会竭泽而渔带来巨大浪费和损失,结果与中央的预期往往背道而驰,以前这样的教训已经很多。
其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设单位在空间上应当定位于具体的“村庄”还是县域视野中的“农村”。
“两型社会”是相对于对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汲取前人的经验帮助解决环境和资源问题。为了更有效率的利用资源,寻求环境友好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强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趋于有效的利用资源和对资源的循环使用、保证生态环境向良性方面发展“两型社会”的最重要的特征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因此划分为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放曰“两型社会”。(扮“两型社会”概念的厘定环境法治必须以理性环境文化为基础。当下,对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已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两型社会的建立思维是人类思想观念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对于传统的工业社会和现代生活文明的反思和检讨是人类重新认识自然规律,尊重自然和回归自然。资源节约型社会要求人类社会更有效率的利用资源,以期使用法律行政等手段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浪费。而环境友好型社会则是要求人类社会经济生活消费和生产方式与生态系统和谐共处撒到可持续发展。所以两型社会是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明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二)环境法制建设的理论依据和意义
1.环境法制建设的理论依据
(l)环境资源的公共性。环境资源属于公共产品。不具有消费的排他胜及所有权的明确性。[3〕哈丁为我们描述公地悲剧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公共产品的重要特征,即:全社会每个成员都从中得到惠益。与此同时,会成员因此也要负担其不利后果。所以,环境资源不能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资源配置。
(2)环境的负外部性。当某一个体的生产或消费决策无意识地影响到其他个体的效用或生产可能性,并且产生影响的一方又不对被影响方进行补偿时便产生了所谓的外部效果,或简称外部性。川环境问题普遍存在负外部性,比如企业在经济生产活动中排放大量的污染废弃物造成的负面影响油全体社会以及生态系统共同承担,从而波及社会公共利益。
(3)环境资源产权不明晰。环境产权理论最早由科斯在其《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出的。他认为使环境的外部性内部化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在损害方和受害方之间平均分配外部性价值。[5〕由于环境资源具有极强的公共属性特征那么环境外部性则严重的缺乏环境产权的不明晰。人是理性的动物因此则具体有趋利性,人们会根据成本与收益的比例来权衡一个决策的为和不为。当付出的成本大于支出,那么交易则不可能进行若支出大于成本则会进行交易俗语中也谈到“赔本的买卖没人做杀头的生意有人干。”也是说明这个道理。所以牺牲环境资源来攫取自己的私利也就成为必然。2.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法律具有强制性稳定性,规范性以及普遍性。构建“两型社会”,即:环境友好型J资源节约型社会将成为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发展的一个方向通过法律手段来调解“两型社会”中的社会关系,由强制力来保证,规范性来调整社会成员的行为。其具有比道德,会舆论等其他方式效果更明显胧势更突出。由此可以得出结论环境法制是保障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要一环。法制对于建设两型社会的突出价值在于,法律可以明确的规定各个主体的权利义务主体,以此人们便会为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预期判断保障公民权利人和义务人在规则的空间内活动。其次法律的形成往往是各方势力妥协的产物,当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出现尖锐的对立时法律的权威性和国家的强制力能够平衡这个矛盾并兼顾个人和公共两者的利益。
二、我国两型社会文化法制建设的历史积淀
中国的哲学世界与西方哲学理念共同构建了东西方的两大哲学体系。如儒家倡导的“天人合一”的理念。道家提出的“道法自然”的思想。佛家提出的众生平等的理念。中国哲学虽然分为几大派别,但是中国主要哲学派系儒释道确是三位一体的。尤其在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方面有着大密度的交叉与重合。在我国古代立法中也体现着浓厚的环境保护观念。根据《逸周书•大聚篇“旦闻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三月遗不入网署,以成鱼鳖之长’。《荀子•王制》记载“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泽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西周时期的《伐崇令》规定“勿坏屋,勿填井,勿伐树木勿动六畜。有不如令者死无赦”。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体现在法制史上尤其鲜明反映了朴素但科学的生态文化思想法律。
三、域外以日本为例两型社会文化法制建设的现状与经验
在几十年间旧本从世界公认的“环境问题严重国”转变成为“环境防治奇迹”的国家。日本是创新立法为先导法律的体系完备是其有效的进行环境治理的有效机制。二战后环境治理问题开始,日本政府就颁布一系列环境治理的法律。在1967年旧本国会通过了第一部全国性的环保法律,即《公害对策基本法》,1970年又对此进行了适应性的调整。此外,日本的环保法律的重要部分是环境标准。日本的环境标准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保护公众健康的标准,第二类为保护生活质量的标准。
四、我国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不足及对策
(一)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的现状与缺陷
我国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法《环境保护法》。其中有规定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同时要求公民个人和集体单位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在专门性的法律层面先后颁了多个专门性法律。在政府方面江996年进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7j中规定了环境宣传、环境教育、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内容。为了重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决策能力在《全国环境保护纲要》中要求:加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深入开展环境国情、国策教育分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虽然我国较早就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还通过了一些专门性的法律但是在建设两型社会法制方面的规定太过宽泛和笼统,缺乏系统性。不仅如此我国在建设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中,缺乏强制性的规范措施多见于“议程”和“计划”这样的“软法”。与日本和俄罗斯的环境法中明确强调政府职责的制度相比,我国的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缺乏操作性和执行力。
(二)我国两型社会环境法制建设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和谐社会;保障体系;困境;对策
住房问题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发挥公共服务职能、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要措施。江苏省淮安市“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的设计思路与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淮安市住房保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廉租住房实物配置量相对偏少
住房政策实行货币化补贴后,淮安市曾一度中断了相关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造成向低收入群众实物供应存量不足,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商品房价格的上涨。实践证明。货币补贴的优惠政策难以抵消市场经济下的住房价格上涨压力。此外,淮安市加大了廉租住房的配套建设力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但由于低收入群体基数较大,收购的廉租住房实物房源偏少,廉租房实物供需矛盾依然存在,仍有部分低保无房等困难家庭未能享受到实物配置待遇。同时,随着城市拆迁力度的加大,淮安市拆迁户中的一些低收入家庭存在买房难题,也急需提供低廉的租赁性房屋加以解决。
(二)保障性商品房购买力相对不足
根据我国一些地区的实践,城镇人口的30%需要通过经济适用性房屋进行保障。淮安市2007年市区户籍人口为87.25万,经济适用房保障人口约为26.2万。按照每户3人计算,约有8.7万户需要购买经济适用房。按每户60平方米计算,淮安市约需经济适用房552万平方米,目前开发还存在较大缺口。淮安市市区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规定,保障性商品房近期房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000元左右,套型建筑面积在50-85平方米,销售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且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以目前价格购买60平方米的保障性住房,至少需要12万元,超出了他们的承受力。淮安市估算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总需求量在4000户左右,但今年实际有购买力的仅约600户左右。部分获得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资格的住户有的在缴纳约占房价一半的首付款后已经倾其所有并有不同程度的举债,正忙于奔走筹集剩余款项。可以预计,这部分家庭购买保障性商品房后将面临基本生活的困难,必须正视这个问题。
(三)部分新增就业群体居住压力较大
随着淮安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增就业群体不断扩大,包括城镇人口中自然增长部分、毕业后留在城市的大中专毕业生、农村郊县向市区迁移和定居的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收入不高,还没有积累,在相当长一段时期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近年来,淮安市虽然集中建设了一批外来务工人员职工宿舍,公共租屋也开始启动,但主要面向工业园区的劳动者,对于日渐庞大的城市新增低收入人口而言还远远不足,大多数外来人口需要直接面对水涨船高的房租。目前,淮安市在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待遇方面侧重于工业园区内大中型企业,对于相对分散的其他行业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居住问题还缺乏周全的考虑。
二、完善淮安市住房保障机制的对策建议
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让每个成员都感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分享到改革开放取得的丰硕成果,才能最终得到人们的支持和拥护,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淮安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作为一个新事物,仍有待精心设计完善。
(一)完善管理机构,组建专门的住房保障行政部门
住房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和多个职能部门。从国内外成熟的经验做法来看,均是普遍设置住房管理部门对住房保障进行专门管理,如美国的住房与城市发展部、新加坡的政府房屋发展局、香港的公屋局、成都的住房委员会等。随着住房保障力度的加大,淮安市应组建市级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赋予其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拟定。调配住房保障资源,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审核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等职能。淮安市是否可以考虑将住房保障工作重心下移,在各区成立住房保障办公室,落实工作人员编制、业务经费和办公场所,主要负责申请受理、调查走访、社区公示、年审回访等住房保障的基础性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分工联动机制。
(二)完善计划管理,及时调整住房保障的指标
淮安市应继续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在做好居民收入层次比例及住房总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实力以及房地产市场状况,对低收入家庭标准进行科学分析界定,研究淮安市住房保障的水平和范围以及各类保障性住房的比例关系,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既要让真正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安居乐业并逐步扩大覆盖面,也要防止产生“养懒人”的不良倾向,努力在群众期望值和政府承受能力之间寻找保障程度的最佳平衡点。应该说,淮安市已经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是仍要加强,真正实现住有所居。比如,2009年淮安市共有产权房申购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2010年将放宽到1000-12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的家庭均可申请购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住房,无房家庭优先购买。廉租住房申购条件: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购买时根据家庭人口状况确定允许购买的房屋户型大小。
(三)加强供应管理,扩大保障供给
淮安市应继续推动住房供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实现住房供求基本平衡。要通过引导开发商合理定价,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满足群众不断改善住房条件的刚性需求。稳定市场房价,防止出现大的波动。同时,要加强市场监管,抓好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继续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和可售房源公开制度,逐步实现全市备案系统的联网运行。
(四)创新需求管理,满足保障对象的有效需求
不言而喻,要让占人口绝对比重、需要住房的中等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主要措施必须创新现有的经济房模式,变“补砖头”为“补人头”。由政府参照现有经济适用房的定价政策,确定一定面积、房价标准的商品房,由购房人从市场上自主选择,政府补贴配套资金,形成共有产权,并根据不同的人群、对象设定不同的比例,形成保障性住房的无缝对接,替代目前与市场、法律不接轨的划拨土地经济适用房及其它反市场规律的住房保障模式。淮安市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9年12月,淮安市出台的《关于加强低收入家庭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与租金管理的意见》要求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按保本微利原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地方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这些政策措施应认真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