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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工作意见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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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工作意见

第1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1.1对畜牧兽医工作重视和认识上还存在一定问题

按现行白沙镇的定位,发展职教、工业和旅游业是其工作的重点。“畜牧兽医”虽作为农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重视的程度却远不如以上行业。体系内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结构相对老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部分职工对自身工作方向不明,工作盲目,职责和任务不清晰。

1.2作为江津重要中心城镇,确保安全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压力大

白沙有一个比较规范、屠宰量大、辐射津西片区各镇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该场还是全区仅有的少数准许区外生猪入场屠宰的定点屠宰场之一,搞好生猪屠宰检疫监管的工作量较大。白沙镇常住人口量已达到一个中等县城规模,城区农贸市场多,活畜禽和动物产品交易量大,摊点分布广,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难度大。

1.3传统养殖方式与现代养殖方式并存

随着重庆主城扩张,二环以内禁养,江津“双百”大城市建设和临近重庆主城的双福、德感、珞璜等镇街工业园区新建等客观因素的形成,已导致白沙成为畜禽养殖转移承接区域的必然。目前,白沙规模化养殖发展迅速,且数量较大。截至2012年5月,全镇存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大户51户,存栏50头以上肉牛养殖规模户2户,存栏100只以上肉羊养殖规模户14户,存栏3000只以上林下肉鸡养殖户12户。存栏5000只以上蛋鸡养殖户10户,其中存栏10万只以上蛋鸡养殖规模户1户。存栏2000只以上肉鸭规模养殖户10户,其中年出栏20万只肉鸭规模户1户。此外,1个年存栏母猪600头、年出栏商品肉猪1万头的大型生猪养殖场已基本建成,预计年内投产。以上这些均为白沙镇如何规划畜牧业发展和如何搞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白沙地域广阔,辖区内除10万城镇居民外仍有农业人口5万余人,因此,农村散养还普遍存在。据2012年度畜牧统计,全镇现有生猪散养农户6255户,存栏生猪8553头;禽兔散养农户12965户,存栏鸡73528只、鸭38557只、鹅2538只、兔25766只;牛羊散养农户355户,存栏牛羊1068只。对这部分畜禽散养农户的服务,仍是当前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4现有畜牧兽医站的技术实力与现代畜牧业有较大差距

白沙镇当前畜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是:传统养殖与现代养殖结合,规模养殖与农村散养交融,其结果要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既要有传统服务技能,又必须具备现代养殖技术。目前,白沙镇畜牧兽医站从人员方面反映出两个不相配套:一是人员数量不足,全站编制34人,实有29人,缺编5人;二是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存在问题,年龄结构中老龄人员多,全站29人中,29岁1人,35~44岁12人,45~58岁16人;知识结构中全日制大学生仅1人,20人为在职专科学历,8人为初、高中学历。

1.5前期准备不充分

由于前期准备不充分,服务不到位,导致从重庆、江津等地转移到白沙的一大批规模养殖场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化养殖场建设不规范,场址选择不合理,如在场镇周围、一二级公路沿线、水源边缘等均建有养殖场;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不配套,与种植业结合不紧密,排污设施缺乏,污染严重;三是图节省,必要的疫病防控隔离带缺乏,场内防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不齐备等。现代畜牧示范园区规划差,未科学规划入园企业,随意性强,未设置养殖场入园所需要达到的条件,导致畜牧园区内养殖场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参差不齐。

2建议

(1)加强畜牧兽医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切实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视与支持。

(2)注重调查研究,科学规划畜牧示范园的建设,制定入园规模、建设标准和排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保证白沙镇规模养殖的有序发展。

(3)统筹安排,在搞好畜牧业的同时,着力开展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和动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无重大疫病和动物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畜牧业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抓好农村散养畜禽仔猪首免、雏禽首免、春秋两季集中普免和三旬分类补免等工作。协助辖区内每一个规模养殖业主制定科学防控措施,完善驻场兽医巡查制度,督促业主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等工作,为全镇动物重大疫病防控打下坚实基础。合理调配人手,同时抓好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和加强农贸市场、超市,以及调进调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查、验证和监管工作。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畜牧兽医队伍服务“三农”的水平。争取上级的支持,解决缺编问题,选拨年轻大学生到站工作,解决年龄老化和知识更新问题。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策略,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培训,以全面提升在职人员的各项素质。

(5)争取各级政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切实改善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如办公房屋、办公设施、冷链设施、防检设施和良种繁育体系所需的配套设施等,提高基层畜牧兽医服务的“硬件”水平。

第2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实现向上争取到位项目资金1.1亿元。完成项目建设108个(其中续建项目3个,新建项目105个),新增养殖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全社会投入畜牧业建设资金10亿元(各区县目标任务分解见附表)。

二、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规划。要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重点,从国家出台的政策举措中挖掘项目,从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寻找项目,从竣工和续建项目中拓展项目,全力做好项目的规划编制,加大项目的贮备量,不断做大畜牧业发展项目盘子。

(二)主动争取。一是要认真理解、准确掌握国家农业投资政策导向,根据产业发展优势,认真组织编写、储备、申报一批有影响力,对产业发展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二是要加强与部、省、科研院所、咨询机构的密切联系,广泛获取项目建设信息,拓宽项目来源渠道。

(三)认真实施。一是要对已批复立项的项目进行认真梳理,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在完善手续、确保项目质量的同时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产。二是要积极鼓励、支持、帮助社会投资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三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已签约的投资项目,专人跟踪,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四是要加快2009年已开工而未完工的续建项目的建设进度,要倒排时间进度表,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尽快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力争一季度全面竣工投产,实现开门红。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区县要把项目工作作为头等大事,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创新投融资方式,超前储备一批,抓紧开工一批,加快完成一批。要加强领导,以项目为抓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做到“五个落实”(即项目落实、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进度落实、竣工落实)。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做到有抓手、有标准、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奖惩。

第3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一、切实搞好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犬只免疫注射工作

(一)开展狂犬病流行病学调查

5月15日前对辖区内所养犬只进行全面普查,摸清养犬数量、免疫情况、发病情况等。加强狂犬病防控体系建设,落实狂犬病监控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疫情,迅速果断处置。

(二)加强犬只免疫注射工作

1、免疫工作目标

对犬的狂犬病免疫工作,严格实行“五个到位”(即:通告到村、社区,责任到人,冷链到底,台帐到户,标识到畜)和“五个不漏”(即:区不漏街道,街道不漏社区(村),社区(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城市犬免疫率要达到100%,农村犬免疫接种率要达到90%以上。

2、免疫方式

采取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的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免疫接种。由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对犬只进行免疫,发放免疫证和免疫标志,对免疫犬只进行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对免疫注射动物配发《市区犬、猫(科)狂犬病免疫证》和免疫牌。牌证由区畜牧局统一组织订做并发放到各免疫定点单位。以后每年2次集中时间进行免疫,并切实做好加强免疫。

3、加强犬只检疫

运输、出售、展览、演出和比赛的犬类,必须持有区畜牧局出具的有效免疫证明、检疫证明。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养犬人应当及时携犬到区进行畜牧局检疫。

4、加强疫情管理,建立疫情通报制度

一旦发现狂犬病疑似病例,在及时上报疫情的同时采取扑杀、强制免疫等有效措施。建立与卫生部门动物狂犬病疫情和人类狂犬病疫情的相互通报制度,定期进行疫情通报,发生紧急或重大疫情随时通报。

二、加强监督管理

1、对动物门诊的监督管理

动物狂犬病免疫实行定点单位免疫制及定点单位备案制和动态管理制。符合条件并经动物门诊提出申请、区畜牧局验收合格的确定为“市区动物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并报市畜牧局备案,由市局疫控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布。区畜牧局对免疫定点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并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上报疫情、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免疫注射、发证、挂牌以及私自购进、使用各种疫苗的单位,按规定处罚或取消其定点免疫注射单位资格。非定点免疫单位,一律不得从事动物免疫活动。

动物狂犬病免疫定点单位建立全区统一的《动物狂犬病免疫注射明示》制度,规范狂犬病免疫注射操作程序。免疫定点单位将《动物狂犬病免疫注射明示》公示上墙。

2、加强对兽用狂犬疫苗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加强对宠物用疫苗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宠物用疫苗由动物防疫机构主渠道供应的管理机制,保证疫苗质量和使用效果。宠物用疫苗由区畜牧局统一从正规厂家定购合格产品供应各定点免疫单位,加贴“兽药监督疫苗专用”标志。区畜牧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使用无监管标志疫苗的违规行为,没收全部疫苗,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公众参与及监督意识,区畜牧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发现并监督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第4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改革、发展、提升”的要求,通过推行依法行政,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我市动物检疫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屠宰检疫率100%,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上市动物产品合格率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综合协调、保障有力的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执法体制。改善执法手段,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动物检疫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机制。加强动物屠宰检疫监督执法硬件设施建设,完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探索和建立健全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各项制度。完善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申报管理等制度,做好动物检疫规范化建设工作。创新屠宰检疫模式和制度,进一步推进畜禽定点屠宰检疫承诺制度,保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执法行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畜禽屠宰检疫行为,规范屠宰检疫操作、屠宰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使用等行为,做到屠宰检疫到位、无害化处理到位和检疫出证到位,进一步提高屠宰检疫工作质量。

(四)强化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检查。依法加强畜禽入厂屠宰、加工、销售、贮存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方式,努力做到定期与不定期监督并重,行为与技术监督并重、内部与外部监督并重,强化生猪、家禽屠宰检疫监督管理。

(五)完善举报和信息反馈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拓展监督渠道。加强畜禽定点屠宰检疫与监督执法信息交流,完善信息上报、互告制度,实现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监督信息网络化管理。

三、重大活动安排

(一)2、3月份组织开展动物检疫员培训活动

邀请农业大学、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局法规处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到中心授课,对全体检疫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及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培训。同时,创造条件组织部分检疫骨干人员到外地市屠宰厂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二)4月份组织开展检疫业务理论知识考试活动

组织开展全体检疫人员进行检疫业务理论知识考试,抓好人员教育培训,干中学,学中干,进一步提高人员队伍业务素质。

(三)5月份组织开展城区屠宰检疫监督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活动

组织开展一次屠宰检疫监督经验交流现场观摩活动,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驻厂屠宰检疫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以分析研究,做好及时整改。

(四)6月份组织开展上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

开展上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采取一线现场暗查方式,进行评比打分,评查结果作为各驻厂检疫组上半年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五)7、8、9、10月份集中开展病死害畜产品专项整治活动

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打击经营、屠宰、加工、贮存、贩卖病死害动物和动物产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时间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输、屠宰、加工、销售、贮存等环节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定点屠宰厂、外来肉品报验公司、畜产品报验冷库和肉品经营户的违法行为。

(六)11月份组织开展下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

开展下半年屠宰检疫工作评查活动,采取一线现场暗查方式,进行评比打分,评查结果作为各驻厂检疫组下半年工作成绩,纳入年终考核。

(七)12月份组织开展畜禽屠宰检疫工作质量评议考核

组织召开我市城区生猪屠宰检疫监督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会,对各驻厂检疫组进行评议考核,评优评先,并给予奖励。同时分析我市城区屠宰检疫工作面临的问题,探讨和研究下一年度推进我市城区生猪屠宰检疫监督执法新举措、新思路、新对策。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深刻认识到加强动物屠宰检疫监督执法,查处违法案件、打击违法活动是确保动物防疫各项具体措施、关键措施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是确保畜产品安全有效举措,保障畜牧业发展和市民消费者健康的有力措施。必须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责任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坚持“四个”面向:面向领导、面向有关执法部门、面向社会、面向管理相对人,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扩大生猪屠宰检疫监督执法效果和影响。组织有关新闻单位进行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5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采取“政策驱动、市场拉动、机制促动、项目带动和科技联动”的发展模式,大力加快规模养殖和小区建设,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促进全市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力争实现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的目标。

二、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措施

(一)优化现代畜牧业发展布局。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调研,准确定位,制定规划,分类引导,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畜牧业基础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增长格局。要充分发挥我市丰富的粮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畜禽生产,做大畜牧业总量;充分利用山场和农作物秸杆资源,加快发展节粮型牛、羊、鹅等草食畜禽生产;充分发挥沿淮(湖)水面、滩涂面积大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禽生产;积极发展外向型畜牧业,提高我市畜产品在及大中城市的市场竞争力。

(二)扶持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为促进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从年起,市政府每年将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重点扶持新建的畜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布局、标准、奖励见附件);已建成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必须达到新建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布局和标准后,方可享受补贴。其标准为:存栏能繁良种母猪150头以上的(含150头,下同),给予3万元补贴,100头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年出栏优质商品猪2000头以上的,给予3万元补贴,1000头以上的,给予1万元补贴,500头以上的,给予0.5万元补贴;对年出栏良种肉禽10万只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5万只以上的,给予0.5万元补贴;存栏良种蛋鸡3万只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1万只以上的,给予1万元补贴,对饲养父母代种禽5000只以上的,给予2万元补贴;对年存栏牛50头以上的,给予0.5万元补贴;对养良种肉羊500只以上的,给予0.5万元补贴。达到上述标准且没有获得过各级政府其它各类项目资金扶持的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方可给予补贴。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安排相应的资金扶持规模养殖。

(三)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农村道路、水电、沼气等设施建设要有效结合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建设统筹安排,综合推进。

凡乡镇、街道办事处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畜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其所用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视为农业用地。

畜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用水依照有关政策免收地下水资源费、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电价。

保护母猪的生产能力,建立能繁母猪保险与补贴相结合的制度,对能繁母猪的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实施保险,对能繁母猪给予饲养补助。进一步整顿规范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等环节收费行为。

(四)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畜牧业发展。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贷款投放,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参与畜牧养殖业保险工作。金融部门要结合畜牧业发展的特点,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对符合信贷原则和信贷条件的畜禽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提供贷款支持。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支持畜禽养殖小区内的养殖户发展畜禽生产。

(五)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推行标准化生产是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畜产品质量的关键。按照《畜牧法》要求,积极推行“良种、良舍、良料、良管”四良配套养殖模式,规范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生产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发展健康养殖;认真落实《省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范(暂行)》中有关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的场址选择、规划布局、品种引进、饲养管理、投入品使用、疫病防治、小区管理、废弃物处理及污染治理等方面规定。

(六)大力培育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生态畜牧业是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的开发利用,养殖场购置青贮、氨化秸杆机械可享受农机补贴政策;大力发展洁净养殖,积极推广“猪-沼-粮(果、林)”、“猪(禽)-有机肥”“猪(禽)-鱼”等畜牧业循环经济模式。目前实施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密切结合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建设,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做好“改圈”工作,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落后状况,实现清洁养殖,提高养殖效益。

三、提高畜牧业科技贡献率

(一)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畜禽品种更新步伐,实施良种补贴计划。对从国家认定的良种猪场一次性购进良种猪达到30头以上的,凭购猪发票和系谱卡,每头原种公猪补贴300元,母猪补贴200元,良种二元母猪补贴100元;继续推进牛、羊的杂交改良,对新建牛、羊改良站(点)并开展配种业务的,每站(点)补贴2000元;建立良种禽供应体系,对新建规模在5000套以上的父母代种禽场,每只补贴1元。以上补贴均由个人或养殖企业申请,由所在地财政所、兽医站初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报市财政和畜牧部门实地核查验收通过后,方可兑现补贴资金。

(二)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以“畜牧实用技术与养殖对接,科技人员与养殖户对接”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指导到户、咨询到户、培训到户、示范到户”的科技入户工程。鼓励畜牧科技人员到生产一线服务,开展抓点示范,传授科技知识。建立科技人员的奖励机制,对在畜牧技术推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予以奖励。

(三)提高全程监管能力。对畜禽养殖实行产地环境、投入品管理、饲养过程、市场销售的全程监管。加强市级兽医化验室建设,提高监管手段和水平;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做好畜禽常见病和多发病的防控工作;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加大对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

(四)健全体系加强培训。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切实提高现有畜牧兽医人员科技水平,将基层动物防疫员、动物诊疗员纳入市“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分期进行培训;在今年的兽医体制改革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招聘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基层队伍。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户的技术培训,使广大养殖户尽快掌握标准化生产的有关技术规程、规定,提高饲养、防疫等关键技术的实际运用能力,加快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和养殖场的技术进程。

(五)切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为切实有效地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全市推行村级动物防疫员改革,按照“精简、效能、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建立组织健全、人员精干、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基层动物防疫管理新体制。确实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各乡(镇)、办事处每年都要与其签订防疫用人劳务协议。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采取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相结合办法,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强制免疫和对新增补栏以及免疫后已到保护期的畜禽按月补免,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为补免期;同时做好高致病性猪兰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病的免疫工作。

四、建立畜牧业发展新机制

(一)培育和壮大龙头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政〔〕96号),把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向畜牧业龙头企业倾斜。进一步拓展招商渠道,改进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效率,力争在畜牧业招商引资上实现新突破。要围绕涧溪蛋(肉)鸡、燕子湾禽-鱼、管店镇、苏巷镇养猪等养殖基地,加快培育养殖龙头企业步伐,创建质优、量大、货源稳定的畜禽生产基地。

(二)加快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合作意识。按照“先运行、后规范、多扶持”和“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积极鼓励畜牧科技人员和技术推广单位领办创办畜牧合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扶持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依法登记注册的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户提供技术或劳务服务所得收入,符合条件的,经申报后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自产畜禽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兴办畜产品加工企业的,享受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完善产业化经营机制。大力推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业化经营机制。积极完善“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协会)+养殖场(小区)”等多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畜牧业订单生产比例。进一步扶持中介组织,使之与龙头企业相衔接,推动畜牧产业化经营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建立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扶持畜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畜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金融、税务、农业、畜牧、土地、供电、水利、交通、农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畜牧部门组织成立专家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市、乡两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其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作用,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科学合理规划。各乡(镇)、办事处要把畜禽养殖小区与畜牧业结构调整、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规模、相对集中、人畜分离、规范管理、综合利用”的思路,充分考虑水源、交通、防疫、治污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分步实施。

第6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2011年上半年大牲畜饲养量23148头,其中马6281匹,牛19634头;羊饲养量51360只;猪饲养量69166头;禽饲养量596262只,其中鸡饲养量552114只。畜禽死亡率分别为:马0.49%;牛0.48%;羊1.7%;猪1.6%;禽4.9%,均低于国家控制指标。

现就2011年的主要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牲畜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了“五强制两强化”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狠抓了两次强制免疫大会战工作。根据省防五指挥部的安排和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牲畜口蹄疫强制免疫大会战。集中对猪、牛、羊实施口蹄疫强制免疫接种,全区出动130人,其中兽医65人,防疫员65人,对猪、牛、羊进行免疫接种,共免疫牛14343头,羊43351只,猪34578头。除仔、弱、孕、病畜外免疫率达100%。为了搞好强制免疫工作,在4月18日地区召开了由县、区畜牧局主管副局长(兽医站长)参加的县、区防五会议。会上按省2003年牲畜口蹄疫强制免疫大会战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我区强制免疫工作。地防指强调了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一定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扎实实搞好。要落实好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和指标,逐级分片包干确保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要加强领导、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实施,并要求各县、区必须做到:

1、充分认识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一定要保质保量完成本次工作。

2、明确责任,确保疫苗接种质量,免疫密度达100%,做到“乡不漏一村,村不漏一户,户不漏一畜”。

3、认真准备做好疫苗接收发放工作。疫苗的运输、保管、使用一定要在冷链中循环。

4、按省要求实行免疫标识制度,对免疫接种的牲畜实行一畜一证一标识并登记造册。

5、加强监督检查,派人到基层指导实施强制免疫,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地区防五办和各县区防五办签订了责任状,责任状明确了强制免疫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责任。全区各地成立了会战领导小组,制定了会战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一级对一级负责完成这项工作。塔河、漠河、呼玛、加区等地,召开了强制免疫紧急动员大会,并对强制免疫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为确保免疫质量各县、区畜牧总站对乡镇兽医进行了认真的培训,要求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注射,确保免疫接种工作安全有效。在整个免疫注射工作中,各县区都强调了必须严格执行牲畜口蹄疫免疫证制度,做到一畜一证一标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冷链运输、保管、使用疫苗,确保免疫接种的安全,并认真向畜主交待注意事项,以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由于各地坚决贯彻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通过强制免疫,保护易感动物群的综合性防治措施,同时加大了疫情监测力度,保证了免疫效果,目前我区没有牲畜W病的发生。

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1、加大力度,抓好基础免疫工作。我区的动物防疫工作,首先抓队伍的建设,巩固和进一步完善了三级防疫网。为加强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呼玛县、塔河县已将乡镇兽医站三权上收,加区在白桦、加北两乡各村均配备了专职防疫人员。防疫工作中,加大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养殖户进一步地认识到防疫的重要性;加强了防疫工作的领导,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成立了领导机构,使动物防疫工作能按计划、有步骤、有检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通过举办不同类型的学习班,狠抓了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掌握了防疫灭病的最新技术,使畜禽防疫工作达到了规范化、科学化。全区共培训防疫人员138人次。

春季防疫工作,是全年动物防疫的重中之重,全区都将此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为了保证工作的按时开展,地区站和各县、区、局兽医站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集资金。购入防疫用的疫苗、器械、药品等,并及时下发到各县、区、局、乡镇、林场和村屯,抢前抓早地安排好春秋防疫工作,保障了春防疫的时间和质量。,以确保免疫效果。疫苗管理上按农业部2号令的要求,由各级兽医卫生防疫站统一采购、统一供苗。结合兽药药政检查,对全区兽药经营企业(个体)进行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共检查兽药经营企业(个体)22个次。

主要疫病常规免疫情况为:猪瘟免疫67337头,免疫率97%;猪丹毒免疫67337头,免疫率为97.5%;口服肺疫苗65016头,服苗率94%;接种鸡新城疫I系疫苗536239只,免疫率97%;雏鸡L系免疫接种221368羽份,免疫率99%;鸡马立克氏病接种157000只。

2、实施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寄生虫的防治,以牛羊肝片吸虫病、畜禽线虫、蝇蛆、螨虫为重点进行药物驱虫。在4—5月集中对畜禽进行了驱虫,牛、羊、猪的驱虫率达85%以上,马、禽类的驱虫率达60%以上。

3、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检疫工作。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各地都进一步加强了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检疫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必须要运用法制、经济和行政手段,坚持监督与管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行为监督与技术监督三并重的原则,使之达到规范化、法制化,各地为了提高监督、检疫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采取不同形式组织监检人员学习《动物防疫法》、《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其它配套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了监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和健全了地县两级动物防疫监督和动物检疫机构,配置了一定的办案工具,理顺了防、检、监的工作秩序,按省站要求,为各县区购入了所需的证、章、标识,共购入产品检疫证明900本,产地检疫证明50本,其他证明16本,塑标7万枚,并按时发放到各县区,使全区的动物防疫防疫监督检疫工作达到了规范化、法制化。

动物检疫工作,全地区县、区、林业局所在地和大的乡镇均已实现了猪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在屠宰检疫中各级动检站一直严格把关,认真实施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保证上市肉类质量。对动检人员实行定岗位、定任务、定职责、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到位,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全体检疫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全区共活体检疫马属动物242匹,牛374头,羊647只,猪8532头,禽21848只,检出病牛2头,病羊3只,病猪19头,病禽100只。检验牛羊肉2138头(只),猪肉33370头,禽类64008只,检出病牛羊肉3头,病猪肉37头,病禽39只,对检出的病害肉均按GB16548-1996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检疫消毒车辆8辆,毛蹄骨角60000公斤,皮张930张。

第7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1 辽宁省畜牧技术推广体系基本情况

辽宁省设立省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1个,市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14个,县(市、区)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77个,乡(镇)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703个,已经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畜牧技术推广工作体系,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归同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省、市、县三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有11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占48%,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8%。

2 辽宁省畜牧技术推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存在的问题:一是技术推广工作逐步弱化,二是技术推广工作还不够“接地气”。原因分析:一是饲料、兽药、养殖设施设备等相关企业做了点对点的售后服务工作,且规模养殖场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客观上对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的需求少了。二是基层畜牧技术推广机构人、财、物薄弱,表现为人少事多、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主动性不高;工作经费保障不足,少数单位只有“吃饭钱”,没有“干活钱”;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服务手段、方式单一;三是对现有畜牧技术的发展和新技术的引进相对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

第8篇:畜牧工作意见范文

一、规范小区建设,搞好无公害生产

2007年,郸城县新建养殖小区23个,巩固改造养殖小区8个,同时对全县养殖小区进行排查摸底,找出每个小区的缺点和不足,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限,并组织技术人员分包蹲点,逐个进行规范,合格的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在工作中,郸城县畜牧局紧紧抓住无公害生产这个要害,制订统一标准和各项操作规程,要求各养殖户做到制度上墙,并严格按规程操作,为郸城县争创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县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抓好畜禽疫病防治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研究制订了《郸城县2007年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意见》、《2007年郸城县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集中免疫工作方案》和《郸城县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以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狠抓疫情监测、强制免疫、消毒灭源、检疫监督、疫情控制等综合防控措施,完成了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确保了郸城县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保护了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三、强化检疫监管力度

对出栏的牲畜实行报检制度;对屠宰的畜禽,派人到场实施同步检疫,严把“四关”,即活畜禽进厂关、屠宰关、产品出厂关、市场关;加强市场检疫监管,规范检疫票证出具程序;加强防疫条件审核,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生产、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及其产品、逃避或抗拒检疫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配合县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与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全县生猪定点场进行了逐一检查,对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改造升级。制定了《郸城县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外调点和肉品经营市场的管理,重点打击非法收购、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四、加强饲料、兽药治理

为了使《兽药治理条例》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落到实处,郸城县畜牧局对县境内的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商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逐户宣传有关条例及文件精神,并重点宣传“瘦肉精”的危害性。同时对饲料生产、经营户所生产、经营的饲料进行了抽检,严厉打击了一部分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淘汰以及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严格查处了一些经营假冒伪劣兽药的窝点。

五、抓好饲草资源开发

积极推广秸秆氨化技术,教育群众增强秸秆利用意识,“一亩秸秆一亩粮”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在青贮氨化季节,畜牧局组织技术骨干深入养殖户,帮助群众开展秸秆青贮氨化。全县累计青贮玉米秸秆41万吨,氨化秸秆21万吨,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六、开展送技术下乡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养殖水平,郸城畜牧局组织技术骨干经常在各乡镇、养殖场、畜牧小区举办培训班,传授畜禽良种综合配套饲养、畜禽疫病综合防治、无公害畜产品生产等技术,并印制下发学习资料3000余份,举办培训班20余期,培训人员7000余人次,实现了技术和生产的有效对接,为群众架起了一座致富金桥。

七、项目建设成果巨大

2007年度投资180万元的国家级动物疫情测报站续建项目、投资200万元的乡级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在郸城县实施。全市首个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县建设项目50万元补贴资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190万元建设资金也已落实到位。另外,投资300万元的国家级秸秆养牛示范县续建项目、投资140万元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续建项目、投资608万元的无公害产品加工项目等已申报,预计08年将被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