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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主要类型、影响因素分析
引言:我国政府对建筑业安全生产问题一直很重视,先后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提升建筑业安全生产水平。然而建筑安全事故发生量仍然巨大,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本质状况没有改善,建筑业安全生产现状仍然十分严峻,建筑业仍然是安全事故频发的高危性行业,频发的安全事故已经成为阻碍我国建筑业持续发展的一个严重问题。因而,分析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影响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对促进项目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减少乃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
根据2004~2007年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的统计显示,我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五种类型[1],具体数据见表1。
根据表1数据可以看出2004~2007 年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各事故类型中高处坠落死亡人数一直居于各类事故的首位,占总死亡人数的46.29%,其次为坍塌事故,占总死亡人数的18.5%,其后依次为物体打击、触电和起重伤害,这五类事故死亡人数约占总死亡人数的 89%。
二、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影响因素分析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高处坠落、坍塌、 物体打击、 触电和起重伤害等五个方面,占总死亡人数的89%,因此本文针对这五类主要事故,
从人员、设备、材料、环境、管理和技术等六个大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文献3-6并进一步归纳的出每一个大方面所包含的子因素,从而找出安全事故的直接影响因素,见表2。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事故防范对策探讨
1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大量的律法规来规范建筑业的安全管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技术的进步,现有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施工规范中,有的条款已经滞后于时代的步伐。因此应做出相应的调整,建立健全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施工规范,使建筑企业有法可依、 有规范可参照,以适应社会及建筑行业发展的需要。
建筑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均应积极地参与到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中来。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数据库",对建筑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对工程项目的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档案整理等,相关部门均应严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施工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同时,电视、报纸等媒体也应关注建筑施工项目安全,对重大安全事故予以曝光。
2 加强安全教育,注重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目前,建筑从业人员60%以上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农民转为工人,他们的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习惯意识等,还不能适应建筑业的特殊工作条件和环境,他们普遍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因此,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让每一个员工掌握安全技能,为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励的处罚;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使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降低每个岗位的事故发生率。
目前我国安全专业人才极度匮乏,政府已在一些高校开设安全专业,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安全专业人才,这些安全专业人才在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国安全专业人才培养起步比较晚,师资力量还比较薄弱,课程配置及人才培养模式还需进一步探讨,刚毕业的安全专业学生实践能力比较差,因而,政府应对该安全专业人才培养进行扶持和引导。
3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重视原材料的采购并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施工人员造成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各种安全设施。
四、结束语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具有结构复杂、 建设周期较长、 机械化程度较低、 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人口流动性大等特点,建筑业安全事故频发。频发的安全事故已经严重阻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改善建筑业安全现状应从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影响因素出发,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安全教育,注重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改善相关企业自身管理;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4-2007年度)[Z].2005-2008.
[2]楚秀娟,傅贵,李娟娟.一切建筑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4):88-93.
[3]傅贵,李宣东,李军.事故的共性原因及其行为科学预防策略[J].安全与环境学报,2005,5(1):80-83.
关键词:煤矿企业;安全事故;致因
引言
煤矿作为中国主要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形式,一直以来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发展。但煤炭生产总量也在一定程度上与中国矿工的死亡率成正比,这样就导致中国目前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还十分严峻。因此,应不断对致使煤矿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才能有效保护矿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进而不断地促进煤矿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1中国煤矿生产消费及安全事故现状
1.1中国煤炭资源生产与消费现状
1.1.1中国煤炭资源生产现状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对煤炭资源的需求量也在不断加大,进而就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国煤矿企业的发展。而煤炭产业作为中国国民支柱的主要产业之一,其煤炭资源的生产量也在不断增加,这样才能有效地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而随着能源资源的多元化,煤炭也逐渐发展成为中国能源结构中的主要能源,且其能源占比较其他能源较高。此外,虽然中国对煤炭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但中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生产结构还比较稳定,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较为稳定的能源基础。1.1.2中国煤炭资源消费现状经济发展与能源消耗是分不开的。因此,经济要想得到较快的发展,就需要大量的能源消耗。而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的煤炭消费总量在不断增加,且涨幅较大,进而就在一定程度上逐渐形成了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因此,较其他天然气、电气能源资源来看,中国主要的消费资源仍是煤炭。且随着人们对煤炭资源需求的不断加大,中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却依旧稳定。因此,中国的能源结构将会至少保持20a不变,且煤炭的生产总量也会持续上升[1]。
1.2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征
1.2.1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通过对中国煤矿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的分析,2000年中国煤矿安全企业的伤亡事故发生数为2863起,其中死亡人数为5798人。但随着煤矿企业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自2002年至今,中国的煤矿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处于下降状态。因此,中国煤矿企业的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总体正呈下降的趋势发展。1.2.2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基本特征随着煤矿企业的不断快速发展,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特征也逐渐呈现多样化趋势。下面,就针对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基本特征展开具体分析与讨论。针对当前中国煤矿企业的发展状况而言,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基本特征主要为:a)中国煤矿企业的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总体呈稳步下降的趋势发展;b)中国煤矿企业百万吨的死亡率呈直线下降的趋势发展;c)单次安全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发展。虽然,中国煤矿企业的总体事故死亡人数呈下降的趋势发展,但单次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还在不断上升。因此,也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不断降低煤矿企业单次安全事故的死亡人数趋势。1.2.3国内外煤矿安全事故差距原因分析a)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有些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而就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煤矿企业的发展模式,从而降低了煤矿企业事故的发生数量。虽然中国近些年来正不断完善基本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对提高企业的发展水平及减少安全事故情况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中国法律法规的完善情况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存在着可操作性差及标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b)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政府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企业的发展状况。但中国的政府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企业管理力度不够及各专职安全监察力量薄弱等问题,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中国安全生产监察工作的开展[2]。
2煤矿事故致因因素
2.1自然因素
由于煤层赋存于地下深处,其所处的地质条件比较复杂,从而对煤矿开采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中国所有煤矿均为瓦斯矿,且有超过90%的煤矿属于井下开采。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煤矿有51.3%的矿井存在自燃发火危险,有44.4%的重点矿井属于煤与瓦斯突出或高瓦斯矿井,有87%的矿井容易诱发煤尘爆炸。同时石炭二叠纪是中国煤层赋存的主要层位,该层位的煤层具有透气性低、地质构造复杂、瓦斯含量高等特点,且开采深度越深,其自然条件越恶劣,极易诱发安全事故。
2.2技术设备落后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煤矿安全技术可对井下各种安全事故的发展变化规律和发生机理进行有效探测,并为各种安全事故的防治提供借鉴。如今,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瓦斯抽放技术、瓦斯预警技术、煤与瓦斯突出预测技术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在煤岩动力学灾害方面还缺乏有效研究,致使瓦斯资源勘查技术、探测技术比较落后,瓦斯抽放率较低。同时,煤矿井下设备一般为建井初期设备,随着开采程度的不断增加,已不能很好地满足现代生产要求,致使矿井安全事故频发。
2.3安全管理弱化
目前,中国部分煤矿企业过多对经济效益给予了高度重视,忽视了安全管理,对煤矿井下生产经常抱有侥幸心理,致使安全管理弱化,煤矿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由于煤矿管理者未意识到煤矿安全的重要性,未按照要求对员工进行企业安全文化教育与宣传,无法明确安全事故责任人,致使一些安全事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2.4人才贫乏
人才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关键,任何一个环节的操作都需要人来完成,如果操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很容易诱发安全事故。目前,中国大部分煤矿企业都面临着人才贫乏的现象,从而导致煤矿安全生产无法顺利进行,稍有疏忽就会引发安全事故。
3煤矿安全管理建议
3.1国家层面
3.1.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范煤矿企业的发展模式及有效促进煤矿企业的长期发展。因此,为了有效减少中国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应不断完善相应煤矿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而不断规范矿工人员的行为,以此来有效保障矿工人员的人身安全。3.1.2加强安全监督监察为了有效保护矿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国家应设立一定的监察部门,对煤矿企业发展模式及工作状态进行实时监督与检查,进而不断向社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煤矿的安全监察情况,以此来有效规范煤矿企业的工作行为。3.1.3建立事故预警体系随着中国对煤炭资源需求量的不断加大,煤炭资源的生产量和消费量都在不断增加。因此,应建立一定的事故预警体系,进而来有效减少事故发生导致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3.2企业层面
3.2.1推动安全制度建设企业通过推动一定的安全制度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国家、行业法律法规的空白。因此,煤矿企业应不断加强监督人员在煤矿企业中的比例,进而有效增强煤矿企业的监督力度,以此来有效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3.2.2建立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企业应不断建立企业的安全文化,进而不断强调员工安全是第一位的思想。因此,企业首先需转变以谋取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发展经营模式,进而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从而有效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3]。
3.3个人层面
3.3.1树立以防为主理念以防为主的理念是减少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措施。因此,企业应不断采取各种管理措施,以此来有效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3.3.2重视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地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可有效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而不断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因此,企业应定期开展一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此来不断调动煤矿职工自发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此来逐步提高煤矿职工的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
4结语
随着中国煤矿企业的不断快速发展,煤矿企业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因此,不断研究与分析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于保障煤矿职工的人身安全及有效促进煤矿企业的长期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应首先认识与了解中国煤矿生产消费及安全事故现状,进而从国家层面、企业层面及个人层面等来采取相应措施,以此来不断减少煤矿企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有效促进煤矿企业的长期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敬泽.我国煤矿安全事故原因及预防措施研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4(13):106.
[2]张磊.关于煤矿安全事故的几点思考[J].科技与企业,2013(23):75.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通知》(粤府[2004]**08号)、《**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台府办[2004]**42号),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相关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单位全面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食品产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各镇(场)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辖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责任到人,严格责任追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各镇(场)设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具体监管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报食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有权向上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下级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当依职权或移送有职权的部门依法组织调查核实,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六条各镇(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依法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四)依法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定期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五)制定本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辖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和协助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六)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七)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监督管理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督查行动,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食品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八条经贸、农业、卫生、工商、海洋渔业、质监、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实施监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依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分别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部门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了解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状况,对食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决策,督促直接责任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抓好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本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二条各镇(场)及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安全检查和调研,掌握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组织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重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实行量化考核制。
市政府负责考核各镇(场)和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三)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四)食品安全责任人为完成和落实本地、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责任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情况;
(六)食安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七)考核机关确定的其他考核内容。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听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和记录、召开座谈会等。
第**条考核工作程序:
(一)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并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
(二)组成考核工作组。
(三)现场考核。
(四)考核工作组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五)考核工作组向考核单位提交考核报告。
(六)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情况部分考核或不定期考核。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得分85分以上者评为优秀;得分60—84分者评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者评为不合格。
第十九条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负责,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或发生一宗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当年直接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相关单位。
第二十一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应在**个月内制订整改措施,并报考核组织实施单位。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各镇(场)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责任:
(一)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未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缓报,或者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报告、调查的;
(四)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履行法定追究职责的;
(五)对食品安全工作不负责,被新闻媒体曝光,对当地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因主观过错发生的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的;
(七)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
(八)其他应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分清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并酌情追究。
(一)承办人故意或过失造成过错的,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
(二)批准人对承办人的错误意见失察,主要追究批准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多级批准的主要追究最后批准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有关批准人和承办人责任;
(三)集体研究决定错误的,追究主持研究决定人的过错责任,同时追究坚持意见者的过错责任;
(四)负责人授意承办人违反规定造成过错的,追究负责人的过错责任,并酌情追究承办人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理:
(一)坚持错误拒不改正的;
(二)一年内多次发生过错的;
(三)其他应当从重追究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受责任追究的单位和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为市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第二**条追究行政过错责任应当自调查之日起30日内处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行政过错责任的追究,由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监察机关应当对责任人处理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垂直管理部门对依照本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向上级监察机关提出追究责任单位不作为的有关负责人行政处分的建议。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安全意识;问题;对策
1 建筑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大胆举措,城市发展速度加快,经济也得到快速发展,建筑需求也越来越多,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国加入世界WTO组织后,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建筑业的发展速度又较之前提高了几倍,发展速度很快,在这种情况下,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发展却显得笨拙,发展进步较小、相对落后,阻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要想获得健康稳定的发展,在建筑行业立于不败之地,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忽视,建筑安全对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安全管理,可以确保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不会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从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企业的管理成本。一些建筑企业由于不重视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企业倒闭的事件有很多。建筑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员,从建筑设计到建筑施工都需要人来完成,如果建筑企业不能保证人员的健康安全,没有建立较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人员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那建筑企业如何能招聘到高素质的人才?如何能获得更多的建筑施工机会,企业又如何能够发展壮大?所以说,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发展,对于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 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企业对安全管理的重视不够
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很多,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企业不重视安全管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客观因素。随着建筑企业的增多,建筑行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不断的压缩成本,在建设中过分重视建筑质量与成本控制,而忽略了安全管理,对于安全管理不愿意投入或投入极少,总是抱着侥幸心理,没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系统的安全管理方法,导致一些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管理者对于安全管理不重视,只重视经济建设,对于一些新兴的中小企业甚至没有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不能发挥作用,安全事故频发。
2.2 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在建筑行业,一线的施工建设人员大多是农民工,他们的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知识差,安全意识也较淡薄,这是造成安全事故频发的一项主观因素。据调查,在建筑行业,高素质人才在行业内部只占到10%左右,这部分人员多为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他90%都是一线施工人员。从事施工建设的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差,再加上岗前培训不到位,使得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情况有很多,这样就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还有一些施工人员对施工建设用设备性能不了解,设备操作不熟练,违规操作设备,也易发生安全事故。
2.3 安全管理水平偏低
在建筑企业中,有很多企业的安全管理都没有什么实际操作价值,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管理,没有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没有依靠现代化建设先进的管理理念,没有对建筑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因而没有制定有效的应对措施,对于紧急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也不全面,这样造成安全管理应付,管理效果较差,安全管理水平低,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4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一些缺陷
虽然说在建筑行业我国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但是在安全管理上的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缺陷,如:没有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条例交叉和重复,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缺陷使得建筑企业在安全管理中会钻一些法律的漏洞,最大限度的撇清责任。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在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中存在职能分散交叉的现象。管理监督的力度不够,这也影响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3 解决对策
3.1 政府相关部门重视法律法规的完善
政府相关部门要看到自身的问题,要不断根据市场发展形势发现建筑安全管理中的新问题新矛盾,发现自身法律法规存在的漏洞,对职能部门业务交叉现象有清晰的认识,发现安全事故统计资料失真的现象。及时对这些现象进行分析探讨,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不断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使得每个建筑企业都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规范生产,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2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管理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安全培训是必不可少的提高管理的一种方式。由于我国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安全培训工作就更重要,各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三级教育培训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让每名员工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的重要性,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并针对自己施工接触的危险源全面掌握,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安全五步法”的要求执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筑企业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培训,不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对于一些操作大型设备的员工,其操作过程中的可以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也较多,企业要对这些人员加大培训频率,使每个员工都能牢记操作注意事项,从心中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3.3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企业完善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下去。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出一套符合企业发展的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管理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在压力和动力下努力做好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3.4 重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随着现代化建筑的发展,建筑施工中面临的危险源更多,在一些大型建筑工程中,施工人员长期暴露在重大危险源中,如果没有对重大危险源有着清醒的认识和良好的管理,施工人员的一个操作失误就会带来安全事故。准确的辨识危险源可以说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在危险源区要设置警示牌,提醒人们注意危险。在建筑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高空作业、生产用电、塌方、有毒气体等,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危险源辨识和处理知识的教育。
4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建筑行业永恒发展的一个关键主题,安全事故的发生严重制约着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随着社会经济建筑步伐的加快,建筑行业的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定要重视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要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重视建筑安全。总之,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建筑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为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货运驾驶队伍存在的问题
1.1驾驶员思想素质不高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有所提高,其中货运驾驶出现事故造成了损失以及损伤比较大,在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后发现,出现交通事故与驾驶员的素质有着较大的关系,有的驾驶员专业水平不高,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思想素质不高,在上岗前也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有的驾驶员工作经验不足,驾驶技术也比较差,在车辆行驶的过程中,没有做到文明行车,而且存在野蛮装卸的问题,有的货物具有危险性,需要轻拿轻放,这种装卸的方式会增加安全隐患。
1.2驾驶员法制观念不强,存在违法运输的行为
有的货运驾驶员由于没有接受过普法教育,对货运行驶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存在违法运输的情况,有的货车存在严重超载的问题,这增加了车辆行驶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对道路造成破坏。有的道路对车载量有着明确的要求,如果货车存在严重超载的问题,会造成道路塌陷,引发更大的安全事故。在道路交通部门,有时还存在的情况,对违章驾驶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为了自身的利益为这些违规车辆开便条,使的货运车辆超载、超重或者违章驾驶的行为比较严重,增加了重大安全事故出现的概率,这不但对货运公司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还对人民群众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威胁着行人与驾驶员的生命安全。
1.3利益熏心,驾驶员安全意识比较差
有的货运驾驶员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会出现违章驾驶的情况,驾驶员金钱思想比较严重,而且认为可以通过贿赂获得通行证。驾驶员为了赚取更多的金钱,会增加货物运输的数量,而且会采取违规手段逃避安全检查,有的驾驶员知道白天检查比较严格,所以会选择在晚上行车,这种方式存在较多不安全因素。还有的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会出现酒后驾驶的情况,这对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也带来了危险。有的驾驶员有着赌博的习性,会通宵打牌或者打麻将,白天在开车时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在行车的途中容易出现精神恍惚或者反应迟钝的情况,这增加了行车的危险性,容易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货运驾驶员上岗培训的重要性
通过实践发现,在对货运驾驶进行上岗培训后,货车出现安全事故的概率大大降低了,货车司机的安全意识大大提高了,在驾驶的过程中,操作更加谨慎,而且出现违规违章的概率也大大降低了。货车驾驶员在驾车的过程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有着重要的责任,其必须保证行车的规范性,而且要保证精神状态的最佳性。在上岗培训后,可以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机动车驾驶员作为道路交通行为的主体,对道路交通安全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据历年资料统计,在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因为驾驶员综合素质低引发的责任事故大体都在70%-80%以上,因此,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历来把驾驶员的管理作为重点对象。如果每一位驾驶员都能自觉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将大大下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会随之减少,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也才会更加稳定。
3货运驾驶员培训的内容
3.1要对货运驾驶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
近几年来,运输企业普遍执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了运输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一部分驾驶员富了起来,但有的片面认为这是凭本事,靠运气赚钱,对法律法规缺乏认识。还有的人总觉得国家的政策变来变去靠不住,搞承包租赁的个体经营是暂时的,不能长远。针对这些实际情况,有必要集中对他们进行法律法规、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形势教育,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交通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多渠道的发展运输,促进货运行业的长远发展。要对他们进行承包经营的意义、目的再教育,进一步摆正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自觉以主人翁精神搞好本职工作。
3.2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日常教育
货运驾驶员成天与钱款、物资打交通,其生产经营活动又是以经济利益为目的,部分人的自私自利和图实惠的心理致使吃、喝、玩、乐和贪、占、拿等问题的发生。因此,要有针对性对他们进行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把法规宣讲和日常违章事故案例结合起来,使货运驾驶员依法营运,遵守职业道德。有些运输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往往只看经济效益,对驾驶员的问题,即使有所闻,也是睁只眼闭只眼,针对这种情况,要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大管控力度以确保行车安全。
3.3要解决驾驶员的后顾之忧,做好思想教育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各项规定,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国家对现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会计法》,遵守国家及行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确保资金能够得到合理有效地运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二、活动主题、口号及活动目标
活动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口号:我行动、我参与、我安全
活动目标为:重大火灾责任事故为零;人身伤亡责任事故为零;切实做好财务安全管理工作。
三、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时间为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财务部经理对本次活动实施负责。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管理通则》等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在加大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影像资料等形式,观摩学习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加深从业人员对安全事故的认识,提升安全责任意识。
(二)安全生产月财务安全管理培训教育
一、下班前需将支票、库存现金、发票、财务印章等财务用品锁入保险柜,如有遗失,相关人员将比例承担经济损失。
二、下班时门窗需关闭,抽屉需上锁,电器开关需切断,谨防失窃及消防事故的发生。
三、公司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支取。
四、在将现金送往银行或取款的过程中,须有两人同行,现金要用包存放好,严禁使用报纸、塑料袋随意包裹,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按比例赔偿。
五、财务档案保管人员须保管好帐册、凭证、报表、合同、票据等财务资料,避免被盗、损坏或丢失。
六、支票、汇票的收据应严格审查把关、需检查日期是否过期、大小写是否一致,印章是否清晰。
七、收讫现金时要严防假币,大面额现金需经验钞机清点。
八、做好其他未提及财务安全管理工作。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虽然建筑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是它也是安全事故发生比例最高的产业。在现代化的建筑施工过程中,越来越高的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建筑的规模也逐渐变大,同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比例也在逐渐的升高。因此,要求从全面的角度分析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源头。安全事故不仅对人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损失,也给公司和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同时还会威胁社会稳定以及国家经济的发展。
1、建筑施工当中存在的一些有关安全管理和控制的问题
1.1一线工人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不强
目前,不管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有多么的高,他们的施工人员大部分都是从劳务市场上招来的。尤其在建筑施工最旺盛的时期,公司为了赶生产任务、抢工期,都会随便招些农民工来施工。企业的安全教育和相对应的安全措施如果不能跟上,就会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更加危险的是有的农民工刚来上班不长时间,就发生了安全事故。
1.2不能有效地实施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没能有效地实施安全技术规范。最明显的表现是:(1)建筑现场,建筑工人的安全带、安全帽和施工中的安全网设置不全;(2)电梯口、井道口、楼梯口和预留洞门的防护和附近的防护不全面;(3)起重机和建筑升降机的“四限位两保险”设置不全,有的缺失;(4)临时用电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而施工现场没有做到;(5)脚架和手架的建设不合格等等。
1.3施工工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以及安全技术
现在我国的建筑工人,大部分是从农村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整体的素质水平不高,安全意识不足,不了解安全操作的规范,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差。并且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很不足,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并不能有效地、及时的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工人开始工作之前一定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4施工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要想真正的做好这个工作就一定要对安全生产体制进行完善。现在,我国的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工人不重视安全生产并且也不积极的参与到项目安全管理中。建筑项目的承包方因为考虑到成本的因素,所以不能全方位的做好安全生产防护,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也不足。投资的人关注的焦点是进度,他们不在乎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及合格性。同时,我国现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系统不完善,不能有针对的处理问题,对触犯安全生产的问题不能给以严肃的惩罚,而且对安全文明的建筑企业缺乏一个鼓励的体系。
1.5主观上不重视安全管理
主观上不重视安全管理表现在:(1)施工企业忽视安全管理,比如为了关注工程时期和赶进度忽视生产安全管理;(2)施工单位不能对安全工作负起全部的责任,施工现场的每个建筑企业不能一致的协调工作,履行各自的责任,因而提高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3)不能按时给项目付款,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及时投入安全建设的费用,不能确保安全条件。
2、施工安全管理及控制的基本内容
什么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就是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制度规则,使用不同的方法,有效的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安全事故进行处理的活动。它是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对于项目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活动总的称呼。施工安全管理内容非常多,主要分成下面几个方面:
2.1安全制度管理是指工程项目定下来之后,要求建筑公司按照相对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设定一个符合该工程的安全制度,包括责任、培训、定期检测、电气防爆、高空工作和施工卫生等等。
2.2安全组织管理就是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完善安全体系及各项制度标准,培养一批专业的人员,让他们按照相对应的规章制度管理安全生产,对施工的过程中会存在的一些安全隐患进行提前研究,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3安全技术管理就是要求建筑公司不能盲目的进行安全管理,要根据该项目的特点、现场的环境、使用的器材和建设过程中的材料,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技术及防护的方法,杜绝危险,确保施工安全。
3、对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控制提出的一些方法
3.1加强建筑个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要想解决建筑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一线工作人员是关键,他们的安全意识影响着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但是这些一线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农民工,他们很特殊,其主要表现在:他们的文化素质较低、没有接受过全面的培训、流动性很大、安全意识很缺乏以及保护自身的能力较低。所以,要想杜绝安全事故,就一定要加强这些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随着现代化的进行,建筑也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化建筑施工已经开始使用更加先进的施工器械了。施工过程中,高科技的产品使用的越来越普遍,施工也慢慢提高了机械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水平。建筑建设减少了工人的工作,但是对建筑工人的文化及技术要求也逐渐提高了。因此,建筑工人首光要具备相符的文化素质,掌握技术规范及操作的流程,准确的按照规范和流程运作,才能从开始就杜绝安全事故。对于建筑现场的安全控制,要把安全技术和操作流程作为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把建筑器械的操作方法和技术作为建筑技术的主要内容,为施工人员定期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来提高他们的素质。
3.2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执法的力度
要想有效的执行建筑项目建设阶段的安全管理,就必须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安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工作者一定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操作规范进行安全管理,其方法有很多,比如定期抽查、及时督促和不定期的巡视等等。为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要求他们必须仔细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练地掌握标准的技术规范。不同的工作部门要在工作中协调工作,相互帮助,一起把安全生产的工作做到位。
健全《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和配套设施制度,可以帮助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的隐患,一定要及时要求建筑单位改正,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了安全事故,一定要开启追究原因的系统,给予没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的建筑单位以政治上的,经济上的惩罚或者让相关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严格惩罚违反施工安全标准和操作流程的企业或者个人,提高执法的力度。
4、结语
不管怎么说,建筑业是一个危险指数很高的行业,致使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各种各样。为了达到施工安全的目的,必须把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运用一切有用的安全方法,确保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参考文献:
[1]采文杰,韩红.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研究[J].科技资讯,2013(7)128-129.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前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建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建筑业由于其独特性,历来都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之一。虽然建筑安全管理在我国己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地讲,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直比较低,每年都有几千人在安全事故中丧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危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因此,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对工程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一、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的大事,在建筑工程上,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人民的权益,建设部以及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和条例。旨在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安全生产方针,管理体制,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等都进行了规定,建筑活动应当遵守《建筑法》及其他的法律法,切实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有序进行。各个相关部门,为了确保建筑生产安全,对施工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培训,定期召开安全会,强调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监理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加强质量管理监督,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现场明显地方放置安全警示牌,做好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
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 建筑施工队伍安全意识薄弱。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不仅要保证施工的质量,同时也要注重施工的效率,往往在施工效益和进度出现冲突时,往往忽略了安全因素。而从事建筑施工人员多数为农民,安全意识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差。部分的施工人员及项目经理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安全意识薄弱,操作技能低下。
2. 建筑施工技术管理不到位。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时安全管理的关键。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方面缺乏有效健全的监督机制。缺少日常安全管理的体制与措施,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监督不严,现场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为赶工期速度,民工连续作业十几个小时,进行大规模施工,施工人员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 容易发生事故,特别是在高空作业,而不增加安全防范措施人员。
3. 建筑工程在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较少。招标时,有些建筑单位压低造价,施工单位则减少了安全生产的投入,导致真正投入到建筑安全生产的资金过少,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损坏后没有及时的修补,施工单位则购买了一些不合格的施工材料,容易为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埋下隐患,增加了危险作业的程度,物品堆放不规范,容易发生火灾,出现突发事件,不易逃生。
三、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为了减少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必要的对工程采取一定的措施。
1. 完善相关法律。建筑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技术,并加以落实。一些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虽然出台,对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规定,但是与之相配套的法规并没有及时出台,应加紧制定相应的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一些必要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施工单位须认真落实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纠正违章作业与违规行为,把安全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前,各级建筑部门要进行检查和监督。坚决把“安全一票否决权”落到实处,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
2. 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意识。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必须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意识,始终将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方面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统一安全监理资料,不断的规范安全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增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中多为农民,加强培训农民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准备工作,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使之充分的了解整项的工序过程,让他们明白其所从事的工作的内在危险实质和危险因素,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安全帽,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在工作中提高警惕,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3. 落实施工安全技术。做好施工组织工作,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安全作业,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明显地方放置警告牌,做好季节交替工作。施工现场临时搭建,应该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施工现场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构筑物等,应该设置专项防护。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施工人员应当正确的使用防护用品,定期的维护机械设备检修维护,确保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4. 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时监控生产过程,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督促企业(项目)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用技术上有效、经济上可行的措施消灭隐患,排除产生安全事故的因素和弥补因安全事故造成的后果。研究生产系统中的安全信息,及时向政府和企业的决策部门提供,加强控制与反馈,实行动态管理,以提高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5. 实施相关的奖惩制度。制定相关的施工安全奖惩制度,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表彰和奖励在安全生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无故况缺安全会,不接受不执行安检部门检查,指导,监督,教育的人员进行处罚,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尽到自身责任的各个部门或个人,造成安全事故者,一律严惩,安全监察查出的隐患,不处理决不罢休,同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奖惩制度,让员工有基本的意识,同时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结语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地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参考文献:
[1]徐英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0
[2]刘春轩.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原因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7
关键词:瘦肉精;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2010年3月,我国地沟油事件;2010年7月,三聚氰胺事件;2011年3月15日,河南双汇公司火腿肠“瘦肉精”事件;2011年3月,重庆沃尔玛超市将过期板鸭油炸当熟食销售;2011年4月11日,“染色馒头”事件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事件的发生,说明我国食品安全形式非常严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问题,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的迫切需要。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现状
目前国内外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尚未有明确、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学者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有着不同的概念定义。一般意义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是指指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为了保障人们食品安全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制度、方法的总和。
1965年《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标志着我国食品卫生进入法律规范管理;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一次明确了食品安全的概念;1995年《食品卫生法》是第一部最全面对食品卫生、安全做出相关规定的法律;1997年,我国相继颁布了《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卫生监督程序》等法规,逐渐完善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2002年12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9年6月1日实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用分段管理体系,形成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数量多,项目繁杂。
总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可以总结为:我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非常频繁、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数量多、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采用的是分段管理的方式,将食品按照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分段分为不同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三、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用的是政府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管理的方法,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由地方政府负总则,中央部门对其所对应的地方职能部门进行指导。该体制存在几个方面的缺陷:首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浪费。监管部门数量多,财政支出大。其次,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较差,监管效率较低。最后,我国食品监管主体还比较狭窄,还局限于政府组织。我国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共同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格局还没有形成。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
法律制度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保障,对我国食品安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我国制定了数量较多的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各种标准,但是我国现存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依然存在诸多不足。
首先是法律部门化划分严重影响了法律法规的施行,造成了我国法律之间的协调性较差,这种划分各部门之间的势力范围的做法造成了在实际过程中部门之间不能有效整合的后果,影响食品安全监管相关法律的实施。其次,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律可操作性不够强;再次,法律具有滞后性,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不能满足人们对食品的要求。最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对食品事件行为者的打击力度不够,赔偿数额不够高,违法成本低。
(三) 我国食品追溯体系不完善
食品追溯体系是在欧洲食源性恶性事件在全球范围爆发的背景下产生的,食品追溯是指在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中,对食品、饲料、以及有可能成为食品或者饲料组成成分的所有物质的追溯或者追踪能力。可以发现食品链的最终终端,从而识别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3
2002年,我国开始研究食品追溯体系。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逐步制定了一系列食品追溯体系相关的标准和指南,并在我国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了食品追溯试点示范,初步搭建了我国食品追溯信息体系和食品追溯信息网络交换平台。但是和国外食品追溯体系相比较,我国食品追溯体系不够完善。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后,发现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根本原因比较困难,从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安全事故的屡次发生。
四、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措施
(一)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首先,改变分段监管模式目前。我国食品监管采用的是地方政府监管为主的分段监管模式,这种模式导致了个部门相互推诿的产生,笔者我国应该采取垂直监管的食品监管模式,有利于各食品监管部门之间职能的衔接。现行的食品监管体制不改变,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很难有较大的改观。
其次,建立多元化的食品监管主体。目前,我国食品监管的主体还比较狭窄,仅限于政府监管。在国外,存在诸多非政府机构组织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笔者认为我国应该吸取外国先进的食品监管经验,应该扩大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主体范围,仅仅依靠政府食品监管,显然无法防范当今日益增多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产生,我国应该建立非政府组织、大众传媒、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 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
法律制度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保障,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有利于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我国可以从这么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
第一,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责任法》,虽然我国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涉及到食品供应者的一些法律责任,但是都没有对食品安全责任的归责原则进行明确规定;第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督,有力的监督有利于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扩大监督主体,鼓励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第三,加强我国食品安全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划工作,明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各自的具体权限,避免法律部门化的现象,缓解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矛盾,协调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形成统一、协调的食品监管体系。第四,制定《食品安全犯罪法》,加大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
(三)完善我国食品追溯体系
我国的食品安全还处于发展初期,食品追溯制度的适用还比较少,我国应该完善食品追溯制度,建立良好的食品数据库系统,储存食品的各种具体信息,包括食品识别系统、食品代码系统、详细的记载了食品生产、运输、销售、原料等各个环节、相关信息,详细记载了食品生产中的每一个环节,对食品进行详细的监控,完善良好的食品标签制度,这样可以及时的识别和控制食品的病源,从而实现我国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安全保障,具体的做法是建立农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记录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从而完善我国食品追溯制度。(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陕西;西安;710061)
参考文献:
[1] 裴山.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与实施指南[M].北京:在中国标准出版社,2006.
[2] 张涛.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6.
注解
① 刘北辰.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概览[J]. 湖南包装, 2007, 2: 3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