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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教育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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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儿童教育学

第1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关键词:农村;特殊儿童;学前教育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1)-07-0015-1

近一阶段来,我国逐渐重视起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工作。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规定“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第23条规定“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

经过将近20年的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推动下,在各级党和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我国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在我国的一线城市,特殊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不到10%,由此可想而知,我国广大农村关于特殊儿童的学前教育情况。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孟万金教授研究指出,我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入学率比普通儿童低26.63%。残疾儿童受学前教育的比率明显偏低,在农村更为严重。学前教育发展缓慢、薄弱。联合国“中国西部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专家组成员叶立言说:“这些地方没有专门的学校,残疾儿童没有办法入学。即使在寥寥可数的学校里,除缺少专门的老师,也只能是看着孩子,难以进行有效的教育。学前教育更是一片空白。所以加强农村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应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1 对残疾儿童学前阶段教育,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任务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总书记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在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时,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突破口。总理要求,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和措施,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一项紧迫任务。

2 对残疾儿童学前阶段教育,直接关系到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质量

如何帮助弱势群体,不断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教育需求,提供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和科学康复教育、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尤其是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需求,是不容忽视而且应该做好的一件事情。是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内容和保障。是残疾儿童通往享有平等人权社会的必由之路。赋予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之人权已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共识,2002年10月在日本扎幌市举办的世界残疾人大会(DPI)上,包括中国政府在内的相当部分国家呼吁联合国尽快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以国际公约的形式保障残疾人的人权,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教育权利。为所有残疾幼儿提供适当的和免费的学前教育,帮助残疾人自立,减轻社会的长远负担昭示了每一个儿童在人格和人权上是平等的,这样做不仅也有益于残疾儿童的发展,也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彰显了社会人文关怀和促进教育公平。

3 对残疾儿童学前阶段教育,有利于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

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首先要解决的是残疾儿童残疾障碍的改善和补偿的康复训练问题,而康复训练教育需要家庭和社会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无疑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所以残疾问题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 让残疾儿童 得到适当的科学有效适合其发展的康复教育,不但可以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呼唤。只有维护和保障好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才能从根本上使残疾人走出贫困。它是一项利国利民、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的长远大计。

4 对残疾儿童学前阶段教育,有利于残疾儿童的早期干预、早期康复

众所周知,残疾特殊儿童越早发现,治疗效果就越好。有些残疾孩子通过早期干预,可以对预防和减轻残疾的程度产生明显的影响,甚至康复发展成正常孩子一样的水平。同样的道理,残疾儿童的教育也是越早越好。专家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讲,残疾儿童的学前早期教育,甚至比正常儿童的学前教育更紧迫、更重要。残疾儿童要回归主流、融入社会,必须进行缺陷补偿和康复。而缺陷补偿和康复的最佳时期是学前阶段,心理学研究也表明:0-6周岁是个体生理发展、知觉发展、动作发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残疾儿童康复的最佳时期,如果在这个时期能够对其进行及早干预和实施科学的康复措施,及时、有效地施以恰当的教育,有利于身体各种功能的代偿、有利于损伤器官的矫正和康复,康复效果才最佳。换句话说,对残疾儿童进行早期教育,有利于残疾儿童缺陷的最大程度补偿、残疾儿童潜力的最大程度发挥和其身心的最大限度发展。所以学前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是一种“抢救性康复教育”。直接关系到残疾儿童健康和成长,美国著名的学前教育方案“开端计划(Head Start Program)的研究也表明,早期良好的学前教育能使接受学前教育计划的社会处境不利儿童比未接受学前教育的儿童“在认知、语言和思维操作等各方面能力发展得更好”。说明学龄前阶段是人生最重要的启蒙时期,是为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阶段。残疾儿童如果得不到科学的学前教育再加之本身的缺陷障碍势必要影响残疾儿童融入主流社会的社会和人格以及认知方面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希洁.我国大陆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研究综述[J].中国特殊教育,2003,(04).

[2] 贺荟中,俊明.视障儿童的认知特点与教育对策[J].中国特殊教育,2003,(02).

[3] 李术.试论残疾人的教育公平[J].中国特殊教育,2003,

第2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关键词:特殊儿童;家长;学校教育;教育误区

一家长参与特殊儿童的必要性

特殊儿童由于身心方面的缺陷或病症,导致他们的心理发展特点和与社会的融入性等方面都存在着与普通儿童的巨大差异,他们的成长之路显得尤为艰巨。因此特殊儿童的教育需要学校、家庭包括社会的全员参与。第一,有利于儿童成长与发展。著名心理学家、苏联特殊教育理论奠基人维果茨基曾提出“人类的文化,是生物学上人类在某种稳定的、恒常的条件下形成和创造的。因此,文化的物质工具和设备,文化的社会—心理、生理的结构和器官,都是为具有正常的心理、生理的机体准备的”[1]。特殊儿童因为心理、生理方面的某些缺陷,在融入人类文化社会中的过程中必然存在障碍和矛盾,也就是说特殊儿童天然不具有融入人类文化普适性。这就意味着特殊儿童的成长和成熟需要成人世界付出更多的努力,营造适合其发展的不一样的社会环境,而在这个环境的营造中,家长的作用无可替代。家长是特殊儿童的抚养者、监护者,从出生到成长,都会与儿童朝夕相处,他们也是最了解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特点的人。家长融入学校教育,密切配合学校的各项教育措施,将发挥儿童与社会融入之间的很好桥梁作用。第二,有利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儿童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行和谐的全面发展,就是两个‘教育者’——学校与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样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否则,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学校的教育和教育的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倒塌下来。”[2]特殊儿童的特殊性意味着学校的教育需要投入更多的人财物,而家长将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和合作者。家长可以向学校提供儿童的性格特点、生活习惯、性情爱好甚至包括儿童医疗诊断的信息,从而为学校的教育提供可靠有益的参考,促进学校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是,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将会从学校那里了解到其教学计划、教育目标等信息,了解学校的近期活动和教学预期,将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家校合作的同步性,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第三,提升家庭的和谐和幸福感的获得。特殊儿童由于在身体和精神上的缺陷,对当事家庭来说要担负更大的物质和精神负担。家长从儿童呱呱落地,就背负着巨大的失落感、焦虑感、愧疚感以及对未来儿童发展的担忧感等。儿童家长在付出额外的物质财力投入的同时,更多的是要投入普通儿童所不能够比拟的精神陪伴和治疗,长期的抚养培育压力往往会导致家长的心力交瘁,这种身体和精神上的疲惫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家庭的和谐和幸福感的获取。实际上,家长的疲惫感从最根本的角度上看,是在付出巨大的努力的同时,看不到儿童发展的希望和改善的表现。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将会在与学校的合作,联动的基础上,有更多的机会看到儿童的成长和进步,这将为家长带来极大的鼓舞和希望感,同时在参与学校教育时,家长将会学到更多的特殊儿童教育的理念和方法,学会改善亲子关系,调节自己的消极情绪,这样可以在促进儿童的成长的同时,提升整个家庭的和谐和心理健康水平。

二消除家校合作中家长的某些观念误区

第一,教育观念上的误区:家长对特殊儿童的教育观念存在的误区通常表现:教育无用,由于身心方面的某些缺陷导致家长产生消极悲观的想法,认为不管如何努力,都改变不了孩子身体精神上的缺陷;学校全能,认为学校教育是特殊儿童的教育的全部,很多家长认为只需要提供儿童的衣食住行,为儿童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即可,甚至消极等待,期待儿童入学之后把教育交给学校就可以卸下重担了。实际上家长对特殊儿童抚养责任的推卸,这在很大程度上延误了儿童的成长和治疗。第二,亲子关系上的误区:家长因为孩子的某些缺陷会觉得自己很丢脸,不愿意在人前提起自家孩子的状况,甚至觉得特殊儿童是累赘,认为家庭的不顺都是孩子导致的,因而在教育方面不愿意投入精力,对孩子的教育听之任之;或者家长对儿童的缺陷抱有愧疚失责的心理,认为孩子出现这样的问题跟早起怀胎或者抚养方面失当有很大的关系,因而对孩子抱有深深的愧疚感,觉得自己对不起孩子,进而过分的溺爱、迁就甚至放任。不管是上述哪种亲子关系,这种观念上的误区对于建立恰当和谐的亲子关系实际上都是一种损害。第三,在学校教育上的误区:美国学者Dale,N.(1996)指出:由于各自角色的不同,家长和教师双方可能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长与教师之间的合作,影响了家长的参与[3]。希腊学者EvaLaioumi-Vidali(1997)也认为:家长与教师双方在价值观、态度及期望值方面存在的差异,会影响他们的合作[4]。Payne,M.(1986则认为:无论教师还是家长,都不完全明白对方的观点和意图[5]。家长认为学校是教育的权威,因此在特殊儿童的学校教育方面完全服从学校的安排,不能够对一些看上去明显的教育问题提出自己疑问和见解;或者家长因为在教育理念、目标等方面与学校不能够和谐统一,经常对学校的某些教育活动抱有质疑的态度,加上平时的沟通不畅,进而对学校抱有不满甚至是敌视的态度,这对于特殊儿童的教育必将产生很大的障碍。

三学校如何促进家长参与学校教育

第3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关键词:特殊儿童;教育;问题;策略

目前在我国教育事业中,特殊儿童教育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很多学校都开始加强对特殊儿童的教育。但是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相关措施来避免这些问题的出现,提升对学前特殊儿童的教学效率。

一、学前特殊儿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社会对其的重视度不够,很多人对特殊儿童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这导致特殊儿童在社会中经常受到排斥以及歧视,使其受教育的机会不平等,一些学校拒收一些特殊儿童。其次就是我国对于特殊儿童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缺乏一个专门针对学前特殊教育的法律。即使是一些条款中具有特殊教育的内容,但是其结构也不够完整,法律的效力也很低,导致特殊儿童无法进行平等教育。最后就是家长的传统观念,对于特殊儿童家长来说,其心理十分复杂,十分焦虑与否定,对自己的孩子产生悲痛心理,这样导致了家长对孩子的教育观念存在偏差,无法保证孩子有一个良好的受教育环境。另外,特殊教育师资规模也比较小、数量很少,导致了教师队伍素质不一,影响了对特殊儿童的教育。

二、做好特殊儿童教育的相关措施

首先要加强宣传力度,转变社会观念,特殊儿童也是一个生命体,也需要别人的关爱与呵护。因此要做好宣传工作,转变人们的观念,让人们真正关注特殊儿童群体,避免出现歧视的现象。其次就是要做好对学前特殊教育的立法工作,要制定出专门针对学前特殊教育的相关法律,以此来保证好对特殊儿童的教学。并且不断完善我国特殊教育的法制化进程,提升特殊儿童的升学率。然后就是转变家长的观念,做好对特殊儿童的家庭教育。教师要做好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不断地研究一些科学合理的教学方式,来对儿童进行教育,要充分发挥儿童自身的潜能。家长要配合学校的教学活动,改变自身的传统观念,让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最后就是完善教师培养制度,做好对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师的素质直接影响对儿童的教学质量。教育部门必须建立一个特殊儿童教育支持体系,改变传统的特殊儿童教育师资培养模式。不断做好对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升教师的素质,更好地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

要想做好对学前特殊儿童的教育工作,学校必须要为其营造一个平等的受教育环境,国家完善相关的法律支持,同时家长要改变自身观念,从而来做好对学前特殊儿童的教育工作。

第4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关键词:儿童;学前教育经历;初等特殊教育;影响

一、导言

对于后续的学校教育问题和挫折而言,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越来越被视为一个有效的预防措施。学前教育逐渐成为各国教育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量研究表明,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经历有助于提高儿童的学业成就、社会成就和行为成就。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研究指出,学前教育成为预防儿童遭遇学校教育问题和危机的有效措施,因为高质量的学前教育经历会降低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学生比率[1]。学前教育阶段儿童成就的提高,以及特殊教育学生的减少,在高质量学前教育项目上的经费投入上降低了成本。因此,高质量的学前教育是一项有效的、节约成本的早期干预措施。尽管越来越多的研究认为学前教育对儿童的学校教育会产生积极影响,但对于学前教育的哪些方面与初等特殊教育存在关联性,这方面的研究还极少。本文试图在这方面进行尝试。在学前教育经历的各个组成部分中,课堂互动质量、幼儿参与、师幼关系的亲密度、师幼关系的冲突是其中的几个重要方面,这几方面对儿童的后续良好发展非常重要。儿童与环境的互动会影响他们的发展。具体而言,本文将探讨学前教育经历的四个组成部分(课堂互动质量、幼儿参与、师幼关系的亲密度、师幼关系的冲突)对初等特殊教育将产生何等程度的影响。

二、学前教育经历对儿童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影响

学前教育质量一般可从课堂教育活动的过程和结构两方面进行界定,这些教育活动有助于儿童的发展。教育活动的结构质量注重教育活动和教职员工的特性,如教师资格证、班级规模、教室空间。教育活动的过程质量注重儿童的即时学习经验,如儿童与教师之间的教学活动和社会往活动。与结构质量相比,教育活动的过程质量与儿童的技能联系更为紧密。

(一)课堂互动质量。近些年的研究从教学交往结构的视角,对课堂互动质量进行界定。这一交往结构主要包括师幼互动的三个方面:情感支持、班级组织、教学支持。高质量班级的互动具备如下特征:儿童的社会性和情感性方面得到发展、以学业成就为目标的指导和关注、为儿童的学习所进行的组织和帮助。有一项研究对学前教育阶段结束前,课堂互动质量和幼儿的学业、语言和社会技能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2]。研究发现,从课堂评价分数体系方面对课堂互动质量进行测评能够预测出幼儿在学前教育结束时所获得的技能。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高质量的课堂互动与幼儿的学业成就和语言技能发展呈正相关,也与教师的高质量社会交往能力呈正相关。并且,在高质量的课堂互动中,幼儿一般不会出现行为方面的问题。在学前教育阶段结束时,整个阶段的课堂互动质量与幼儿的语言发展存在关联性。因此可以说,高质量的课堂互动能够促进幼儿在学业、社会和行为技能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此外,课堂互动质量和幼儿成就之间的积极关系不仅存在于儿童的学前教育阶段,也存在于儿童的小学阶段。例如,幼儿园的课堂互动质量能够明显地预示到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结束时的成就。幼儿园的师幼互动,包括积极的和经常性的交往、语言交流、帮助和反馈、持续性教学,都与学前教育阶段结束时儿童更好的学业成就、社会技能发展和行为发展有关。幼儿园中高质量的课堂互动,也有助于促进这些儿童进入小学后在语言、数学、行为和认知等方面得到更好的发展。总之,幼儿园中课堂互动质量能为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结束时的学业成就、社会成就和行为发展奠定基础,也能为儿童进入小学打好基础。高质量的课堂互动与儿童的成就呈现正相关关系。从儿童的学前教育经历与初等特殊教育之间的关系来说,如果幼儿园的课堂互动质量高,儿童获得了良好发展,那么,学前教育阶段结束后需要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儿童就大大减少。反之,如果幼儿园的课堂互动质量低,儿童无法获得良好发展,学前教育阶段结束后需要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儿童数量就会增多。

(二)幼儿参与。幼儿参与反映了幼儿参与班级活动的积极程度,也反映了幼儿与同伴交往、与老师交往的积极程度。如果不参与到同伴和老师的活动中,幼儿将被孤立[3]。幼儿的参与不局限于幼儿园班级的特定活动或特定时间。在园期间,幼儿与同伴或老师一起可以参与许多活动,包括自由活动区域、教师主导的小组活动、常规活动、与教师的一对一互动等。参与活动的幼儿有机会学习不同的技能,使自己在学业、行为和社会-情感方面得到发展。尽管幼儿参与对于自身的整体学习和发展很重要,幼儿个体参与课堂活动的程度却有着明显差异。认识到幼儿在幼儿园期间如何参与活动,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幼儿的能力和需要,这与日后的初等特殊教育可能存在关系。那些更多地参与一系列活动,并与同伴和老师交往的幼儿,在自身的学业、行为和社会-情感方面,将得到更好的发展。学习活动的参与,尤其是与老师一起参与文学与语言活动,有助于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获得更好的学业成就。与教师交往和参与完成活动任务,会影响到儿童的执行能力和情感能力的发展。此外,幼儿与同伴们积极参与到幼儿园的具体活动中,也是儿童发展的一个积极因素,避免出现问题行为,这些问题行为将对儿童日后小学阶段学业准备和社会适应产生消极影响。从幼儿参与和初等特殊教育之间的关系来说,如果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同伴、老师们的活动中,儿童在学业、行为、社会-情感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那么,学前教育阶段结束后需要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儿童会减少。反之,如果儿童在学前教育阶段不积极参与相关活动,甚至处于孤立状态,儿童将无法在各方面得到良好发展,学前教育阶段结束后需要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儿童会增加。

(三)师幼关系的亲密度。学前教育经历的最后一个组成部分是师幼关系。师幼关系成为儿童接受范围广泛的其他课堂支持的基础。因此,在影响儿童发展、儿童对学校的看法和儿童在学校中的成就等方面,师幼关系起着核心作用。亲密的师幼关系具备如下特征:教师对幼儿的热爱和关心,师幼沟通顺畅,师幼平等,师幼关系有助于促进儿童在语言、数学、社会技能等方面得到良好发展。亲密的师幼关系将使儿童受益,并将此类受益延续至小学阶段。在学前教育阶段,和那些与教师关系不亲密的儿童相比,与教师关系更为亲密的儿童,将在小学阶段取得更高的学业成就、社会成就和行为方面的成就。学前教育阶段的师幼关系的亲密度也将促使儿童在小学阶段技能的提升,包括与同伴交往的社会能力的提高,并提高特定人群(如专制型家庭中的儿童、少数民族家庭中的儿童)的阅读技能。另一方面,学前教育阶段亲密程度低的师幼关系中的儿童,在小学低年级将表现出更高水平的内化行为。此外,幼儿园师幼关系的亲密度有助于儿童在小学阶段取得更好的学业成就,并减少行为方面的问题。[4]师幼关系的亲密度也有助于提高面临发展危机的儿童的成就。具体而言,由于人口特征或学校方面的原因,在幼儿园面临发展危机的儿童,可能要留级或接受特殊教育,如果这些儿童与教师的关系更为密切的话,就会减少留级或接受特殊教育的概率。有一项研究特别关注到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师幼关系的质量与接受特殊教育之间的联系。[5]在该研究中,部分学生由于在学前教育阶段的低成就,将面临接受特殊教育或留级的发展危机。研究发现,与幼儿园教师关系密切的儿童,在小学低年级阶段,能够更好地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合适调整,能取得更高的成就。另外,有些本来已经准备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儿童事实上并没有接受特殊教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这些儿童与幼儿园教师的关系更为密切,不良行为得到及时调适。

(四)师幼关系的冲突。与互利互惠的亲密师幼关系相反,冲突型的师幼关系呈现出高程度的漠视、气愤和斗争的特征。不太遵守行为规范的儿童,与幼儿园老师的冲突程度也更高,更有可能面临发展危机,如降级或接受初等特殊教育。此外,师幼关系的冲突将影响到儿童在小学低年级的学业成就。与幼儿园老师冲突程度高的儿童,在小学阶段的成就更低,在小学高年级会表现出更高程度的不守纪律。从性别上来看,男孩与幼儿园老师冲突程度要比女孩更高,导致在小学阶段,这些男孩的数学成绩和阅读成绩更低。需要指出的是,师幼关系的冲突与需要接受特殊教育之间存在联系。与那些没有面临留级或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群体而言,确实需要接受初等特殊教育或留级的学生,与幼儿园老师关系的冲突程度更高。

三、结论

本文对儿童的学前教育经历与接受初等特殊教育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得出了两方面结论。第一,在学前教育经历的四个组成部分中,师幼关系的冲突与接受初等特殊教育之间的关联最为紧密。幼儿生源减少的危机并未能缓和师幼关系冲突与接受初等特殊教育之间的关系。对所有儿童而言,冲突的师幼关系会增加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概率。导致儿童需要接受初等特殊教育的师幼关系冲突的三方面重要因素包括:作为课堂支持重要手段的师幼关系的重要性、影响教师和班级的因素、儿童个性。第二,学前教育经历对于儿童是否需要接受初等特殊教育来说,至关重要。幼儿园应在课堂互动、幼儿参与、师幼关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实践,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善待儿童,增进幼儿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师幼关系,如此才能促进幼儿在学业、社会能力、品德等方面得到发展,才能够为儿童的幼小衔接奠定良好基础。

作者:余中根 单位: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参考文献:

第5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关键词:特殊儿童;教育权;特殊教育;早期干预

中图分类号:G6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7-000-01

一、发达国家特俗儿童教育现状介绍

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瑞士、日本等,其特殊儿童教育事业均走在世界前列。其已有的有关特殊儿童教育研究在以下方面为本课题有所支持:

第一,倡导特殊儿童应像普通儿童一样被尊重并接受教育。美国国会在1997年重新授权的《残疾人教育法修正案》中提出:残疾人是人生经历自然的部分,绝不用减少个人参与社会为社会做贡献的权利,适当的教育服务,会使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一样,尽可能过上有创造性的、独立的成年生活。

在美国,其专门的特殊教育学校很少,绝大多数的残疾儿童都是在普通公立学校接受教育。在“普通公立学校设立特殊教育服务”的理念早已渗透到美国各个普通学校。此外,很多西方国家都有与美国相似的对待特殊儿童的受教育问题:英国,约有120万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其中仅有2%的残疾程度严重的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日本,从70年代开始就在许多普通幼儿园设立了特殊教育班级,并在一些特殊学校设立幼儿部以实施特殊儿童早期教育。

第二,就特殊儿童教育权利的保护主要有以下经验:①将对特殊儿童的鉴定评估工作纳入立法范畴,并制定一套规范化的鉴定评估细则,以保证各个环节的法律责任;②重视家长与家庭的参与;③注重对特殊儿童的早期干预。0~7岁是个体神经系统结构发展的重要时期,若此时能给予特殊儿童个体以恰当的教育,将会有利于个体机能的重新组合。

第三,不断淡化“特殊”与“普通”的区别,很多法案的重要条款都是在给已鉴定为残疾儿童的儿童提供合适其个人康复和发展的教育计划并极力提倡对其实施主流教育,特殊孩子“普通化”的理念深入人心。但我国对于特殊儿童的认识与接纳程度还有待提高,特别是针对特殊学龄儿童问题,接受学校少、缺乏相应设施的投入。

第四,已将对特殊儿童的鉴定评估工作纳入立法范围中,并制定了系统化规范化的鉴定评估细则从而保证评估工作在各个环节上法律责任。但我国在这个领域立法仍相对落后,我国特殊儿童的鉴定以及评估工作都缺乏法律的有效支持,评估系统不完善。

发达国家的特殊儿童教育研究以及教育权研究均走在世界前列,无论是完善的立法技术还是实践中有助于特殊儿童接受适当、良好教育的各项举措,都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

二、西安市特殊儿童教育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初探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加大了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投入,各地方政府也响应国家这一号召,不断加大对地域特殊教育学校的改建和扩建工作,笔者查阅了自2009年至2014年的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陕西省的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每年都有所增加,接受的需要实施特殊教育的学生总数亦在逐年增长。

西安市政府在此问题上也做出努力。但是,由于我们的特殊教育工作起步较晚,必不可免存在诸多问题:(1)西安市目前的特教学校种类太少,只有针对盲、聋哑人、智障儿童的特教学校,而其他需要特殊教育又无法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儿童面临无学可上的境地;(2)特殊教育资源分布不科学,一些较偏远地区的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数过少,政府财政负担过重,而一些较好的特殊教育学校又因规模太小而不能容纳更多需要特殊教育的学龄儿童;(3)特殊教育的师资力量薄弱。需要特殊教育的儿童比普通儿童更加需要关爱和更多的照顾,特教教师比普通教师付出的劳动更多。但因为国家开设的特殊教育专业较少,招生规模也有很大限制,故从事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并走上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就更欠缺;(4)接收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学校数量太少,加强随班就读教室的相应特殊设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5)西安市幼儿园接收程度轻微的特殊儿童入园仍是空白。目前,根据省教育厅的《关于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创建附属幼儿园的通知》,我市将第二聋哑学校列为首批唯一创建试点单位。但是,面对身体健康状况复杂的特殊幼儿群体,聋哑学校只是解决了一部分聋哑幼儿的早期引导与教育问题,而如自闭症、多动症、智力障碍等儿童的早期教育依然仅靠家庭教育这一种途径解决。

三、如何完善西安市特殊儿童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对一些发达国家在该问题上所持态度以及制度现状,再结合西安市特殊儿童教育目前存在的现实性问题,对如何完善西安市在特殊儿童教育中存在问题,笔者现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增加特殊教育学校的种类,让更多的类型的特殊教育儿童能够接受相应的教育。

第二,更新观念,提供适合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教育方式。

第三,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制度,建设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教师队伍,让特殊儿童接受到行之有效的特殊教育。

第6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学前特殊教育是根据学前特殊儿童的身心特点和教育需要,采用一般的或特别设计的课程、教材、教法和教学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对有特殊需要的学前儿童进行旨在达到一般和特殊培养目标的教育(专业认同)。当前,我国对学前特殊儿童教育问题的关注度日渐提升。2010年7月29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正式,此次纲要的一大亮点是将特殊教育单列一章,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2014年1月24日,教育部联合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以及残联制定并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该计划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江苏省也启动了“特殊教育发展工程”,着力解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大现实问题。

 

在考虑政策导向、社会需求以及本校特色方面,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2011年设置了特殊教育专业,培养专科层次学前特殊教育工作者。在专业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学校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对未来的发展有了一定的思考。

 

一、学前特殊教育人才需求分析

 

准确的人才培养定位离不开对学前特殊教育人才需求的分析。特殊儿童首先是儿童,因此,特殊教育教师首先应是一名合格的教师,然后是具备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工作者。学前特殊儿童教育的复杂性决定了这一领域对人才提出的高要求。

 

(一)专业人才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特殊儿童首先是儿童,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相较于普通儿童,特殊儿童的教育干预更加困难,他们可能具有认知问题、情绪问题、感官障碍等,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教师进行多次的内容重复和大量的任务分解才能慢慢掌握,这对教师的耐心和宽容度是极强的考验,因此需要从业教师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心,以保证儿童在教育训练过程中获得良好的发展。

 

(二)专业人才应掌握先进的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

 

我国特殊教育专业人员十分紧缺,而从事特殊教育的工作者又相对缺乏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特殊教育领域包含了非常丰富而专业的内容,如特殊儿童的心理与教育、特殊儿童的诊断评估、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残疾儿童的生理与病理学等,涉及医学、教育学、心理学、艺术等多门学科,这些内容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这就要求服务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工作者应具备多元的学科知识,并能够根据时展对知识进行不断地更新和完善。

 

(三)专业人才应掌握特殊儿童教育、干预训练的技能

 

目前,特殊教育教师主要承担的工作包括为儿童提供集体教学或个别化的干预训练、为家长提供家庭干预指导、为随班就读教师提供特殊教育巡回指导等,这就要求特殊教育教师必须具备大量的实践经验,掌握特殊儿童集体教学的方法,掌握特殊儿童干预训练以及学前融合教育的技能,为特殊儿童设计符合其身心发展特点的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和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IFSP)。

 

(四)专业人才应具备团队合作的意识

 

特殊教育是一门交叉学科,而特殊儿童的教育、干预也是一项由医生、普通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治疗师等人组成的跨学科团队合作完成的工作,因此,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技巧,从而为特殊儿童提供全面、优质的教育服务。

 

(五)专业人才应具备一定的从事特殊教育研究的能力

 

研究能够监督、评估并促进特殊教育一线工作的高效开展,而我国特殊教育领域相对缺乏本土化的研究,存在大量的研究空白,亟待开发,因此,特教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科研素养。

 

二、学前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实施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2011年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以来,不断探索人才培养的模式。为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对本专业的认同感,学校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和专家的指导下完善了人才培养方案,保证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衔接。

 

(一)清晰的人才培养定位

 

在进行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和政策分析的基础上,本校将特殊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进行了清晰的定位,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符合现代特殊教育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科学文化素养,掌握一定的特殊教育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与实施学前特殊儿童教育教学活动能力的专科层次特殊教育工作者。

 

(二)特幼结合的课程设置

 

“特幼结合”是指将学前教育课程与特殊教育课程进行深度融合;特殊教育课程与学前教育课程的深度融合,打破了学科壁垒,统筹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科之间的知识与技能,整理相关学科之间的交叉、相通,构建更加满足学前特殊儿童融合教育岗位知识与技能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为培养更多复合型特殊教育人才创造条件。

 

在确定课程体系的过程中,通过对一线岗位工作的调研,召开专家论证会等,设置合理的课程方案,以促进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专业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以及集中教学实践三个模块,其中必修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理论课程、专业技能课程,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在人才培养的前半进程中,学生将修习儿童心理发展、教育以及特殊儿童心理、病理、教育方面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在后半进程中,学生将具体学习各类特殊儿童教育干预方面的理论内容与实践操作,为接下来的实习与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全面、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是全面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它与理论相辅相成,构成了完整的教学体系,具有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培养组织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等作用,是其他教学环节不可替代的。因此,在特殊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动手能力尤为重要。为确保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我校从课程设计理念、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条件等方面着手,不断改革,完善实践教学。

 

1.构建“理实交融”的课程整体设计理念

 

在课程整体设计中,学校一直强调以岗位所需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即以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为核心派生工作项目;以完成项目为目标派生工作职责;以胜任工作职责为导向重组理论与实践教学内容,不断优化课程设计,确保学生学以致用,掌握扎实的实践操作能力。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的整体设计力求以真实的特殊儿童问题驱动教学任务,使教、学、做与社会服务得到有机整合,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2.改革教学方法与考核手段

 

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训、成绩考核等环节要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改变“填鸭式”和过程偏重讲授的教学方法,积极实践案例教学、模拟教学、情境教学,采用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等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开展教学活动。与此同时,教师要积极改进课程考核办法,不拘泥于书面试卷评价,特别是在特殊儿童康复训练、学龄前融合教育等高度重视实践环节的课程中,教师更加关注学生在实际教学情境或模拟教学情境中的表现。

 

3.完善实训设施,改善教学条件

 

本专业在创建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加强了综合训练实训室、作业康复实训室、儿童心理与行为观察室等实训室的建设,积极增补评估、训练器材,改善实践教学条件,从而保障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

 

4.增加专业见习比重

 

在新一轮的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中,学校加大了专业学生每学期见习的比重,第一学期见习一周,第二、三、四学期分别见习两周,第五学期见习四周,见习地点包括普通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特殊幼儿园以及部分医疗机构,以保证学生尽可能将理论所学与一线的教育实践相结合,及时了解专业发展的动态。

 

人才培养探究的工作是一项不断探索、不断发展的艰巨任务,在当前专业初创的阶段,本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还有一定的局限性。目前专业的多样化方面探索还不够。学前特殊儿童教育包含了丰富的方向领域,例如智障儿童的教育、自闭症儿童的教育等等,随着专业发展的成熟和完善,可以考虑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方向,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前特殊儿童教育事业。

第7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关键词】特殊儿童家庭 社会支持 儿童发展

随着《义务教育法》的颁行,后来《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的实施,推广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的任务迫在眉睫。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教育部为主,民政部门、残联部门、卫生部门和社会力量做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渠道,形成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

1研究方法

1.1研究对象。选择贺州市桂岭镇平安村特殊教育儿童家庭的学生家长,贺州市市内特殊儿童教育学校校长和特殊教育老师,贺州市爱心人士和贺州市市民为调查对象。共进行家庭访谈五次,其中智力障碍儿童家庭一次,肢体残疾一次,智力残疾两次,情绪障碍一次。

1.2研究工具。在广泛查阅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学中关于社会支持的研究成果以及特殊教育儿童家庭经济研究成果为基础,自行编制学生和家长问卷两份,爱心人士问卷一份。结合特殊教育研究成果和特殊教育儿童发展为基础,自行编制校长老师问卷各一份。为了方便讨论,我们以特殊儿童父母为轴心,把他们获得的社会支持来源分为三个方面。我们把特殊教育儿童的家庭内部的核心成员,父母、爷爷奶奶等直系亲属分为一方面;日常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群体(如特殊儿童父母的亲朋好友、同村村民、志愿者以及特殊教育机构中的老师等群体)分为一方面;特殊教育儿童所在的村委会、民政办等机构分一方面。在每一个支持方面,我们将探讨他们对特殊教育儿童父母的客观支持和主观支持以及特殊儿童对支持的利用情况。

2调查结果

2.1社会对特殊教育儿童家庭基本问题支持体系现状

2.1.1特殊教育儿童家庭基本问题。据调查,特殊教育儿童父母的客观支持主要有两个维度:一是经济支持。二是技术支持。

2.1.2家庭教育支持体系。特殊儿童父母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的时候,在所得到的经济或技术支持中,给予支持度最高的是特殊儿童所在的教育机构的老师,经过特殊教育的老师懂得如何和孩子们沟通,在沟通中进行一定的教育。在与特殊儿童教育学校校长的交流中,我们发现,现在学校最需要的是在边缘农村和偏远农村建立更多的教育点以及需要更多的经过特殊教育的老师们担任特殊儿童的教育工程。再而是志愿者,作为志愿者,在很大程度上给予农村父母一些在城市内的家庭教育和一定的经济物资,但是接触的时间和次数不是特别多,因此,农村父母得到的支持率较低。

2.1.3社会对特殊教育儿童家庭的支持状况。在农村,特殊教育儿童基本没有受到过来自于机构或团体的经济或技术支持。在以上的支持的选项中,支持率的高低依次为:特殊教育机构的老师、志愿者、家庭所在的镇街道办、家庭所在的村委会。

2.2特殊教育儿童家庭教育支持体系现状

2.2.1特殊教育儿童主要成员支持。特殊儿童父母在和其家人讨论家庭教育的问题上,一致得到家人们对自己的支持,虽然得到了家人的支持,但是家人因为文化程度不高,不懂得如何向特殊儿童进行家庭教育,很难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在遇到很多情况是,都是给予自己一些言语上的安慰。

2.2.2社会对特殊教育儿童父母的支持体系。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特殊儿童父母明显的感受到来自中观层面不同群体的支持。首先,就是孩子所在学校的老师,他们每周都会进行一次家访,和特殊儿童父母相互交换孩子在校在家的状况,为开展下一步的家庭教育奠定基础。其次,志愿者不定期的开展活动,在和孩子们互动的过程中,把自己的正能量传播给孩子们。

2.2.3有关机构就特殊教育儿童现状分析。在与宏观层面的有关机构的交流中了解到贺州市内的特殊儿童数目过于庞大,在进行登记特殊儿童时都是由街道办进行登记的,在前期关于特殊教育儿童的宣传中,因为城市边缘农村的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所以还有很多孩子没有得到相关的教育。

2.3特殊教育儿童父母对社会支持体系的使用现状。在特殊教育儿童父母支持体系利用度上,我们分为两个维度:一个是在对孩子进行教育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父母是否向他人倾述,二是在遇到问题时是否愿意向他人寻求帮助。前者注重于孩子的父母在教育孩子过程中所遇到问题时的情感状况,后者注重的是父母遇到问题的解决。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很多人都是选择自己默默承担,很少向他人倾述,不是不愿向他人倾述,据了解,主要还是因为家庭经济问题,父母的大多时间都花费在经济问题上。

2.4目前特殊教育儿童家庭急需的援助。在谈及当前最需要的帮助,我们发现父母们最需要的是经济上的帮助,其次就是技术上的帮助,还有就是情感上的帮助。

3分析讨论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贺州市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的社会现状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家庭教育需要经济和技术上的支持。2、特殊儿童所在学校的老师为特殊儿童父母提供有效的教育方法。3、特殊教育老师和特殊教育学校的欠缺。4、群众对特殊儿童了解程度不高。5、特殊儿童宣传的效应未达到最大化。

第8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随着人们对教育内涵认识的不断深入与探索,艺术教育教育已逐渐被教育界关注,作为艺术教育重要内容的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这个群体的成长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这也已成为教育界重点关注的研究领域。近年来特殊儿童的数量逐年增加,特殊儿童教育现状令人堪忧,越来越多学者和教育专家认识到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的潜移默化的作用。本文主要从音乐教育的角度来分析音乐教育对特殊儿童的成长产生的影响进行一定的探索,旨在促进特殊儿童全面而健康的发展和成长。

关键词:

音乐教育;特殊儿童;影响

近年来,特殊儿童教育作为教育领域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影响力正在逐渐扩大。特殊儿童这个群体也需要被我们关注,需要被我们爱护,需要被我们接受。特殊儿童的成长和教育也需要被教育界的专家学者所关注、所研究。事实上,教育界正在不断探索和引进先进的适合特殊儿童的教育方法。音乐教育作为一种特殊儿童教育的有效手段正在被逐渐认识和重视,其教育作用和教育效果明显。音乐教育作为有效的教育手段和方法能有效培养特殊儿童的认知和表达能力,激发特殊儿童积极向上的态度,促使特殊儿童具备更好的感知觉能力,让他们通过感受音乐的独特魅力,来感受生活的美好。德国音乐教育家奥尔夫曾经说过,音乐最原始的意义是与人类语言、动作、舞蹈最能够触及人类心灵深处的艺术。1音乐教育正是通过音乐所蕴含的独特魅力来鼓舞人们积极向上,促使特殊儿童能够更加恰当和能够接受的方式来感知生活美好的一面,以此促进特殊儿童健康成长,为学习知识奠定的良好基础。

一、特殊儿童的内涵与发展特征

(一)特殊儿童的内涵

所谓的“特殊儿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特殊儿童是指非正常儿童,主要包括低能儿童和超常儿童。狭义的儿童是指有身体缺陷的残疾儿童,包含聋哑儿童、精神残缺和智残儿童。由于对特殊儿童的鉴定标准不同和原则不同,各国对于特殊儿童的分类的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国内外比较认可的特殊儿童分类是智力偏常、感知觉缺陷、交往障碍、行为缺陷这四大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拥有各类残疾人总共约9000万人,其中残疾儿童占有相当数量,仅6岁以下的残疾儿童就有近100万,14岁以下有200多万,并且残疾儿童的人数和比例正在呈现上升的态势。2针对这部分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显得非常重要和突出。如何培养这部分儿童的正常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这些儿童的正常成长和融入社会中,是整个教育界和教育工作者应该着重考虑的问题。由于我国对特殊儿童领域的研究开展得比较晚,当前我国特殊儿童教育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理论都是借鉴外国的先进理论,这方面的研究正逐渐受到社会和专家的重视。

(二)特殊儿童的发展特征

经过查阅已有资料和研究显示,本文所指的狭义的特殊儿童的发展特征主要从特殊儿童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两方面阐述。一方面是特殊儿童的生理特征,身体形态如身高、体重、外貌与正常的儿童基本相同,没有明显差异,少数情况下,存在差异也是因为智力发育导致生长发育出现疾病问题所致。另一方面是特殊儿童的心理特征,特殊儿童的心理特征较正常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发育较晚,逻辑思维发展较慢,判断力差,注意力难以集中,稳定性差,感知觉发展迟钝,记忆保持力差,语言能力发展较晚,词汇量小,语言组织能力差,不能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较差,缺乏自信心,性格冷漠孤僻。3从上述说明可以看出,特殊儿童一般不是某一心理过程水平低下,而是身体或心理活动等方面的水平低下。以上述及的智障儿童的一般特征,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千人一面,也会因为残疾(包括身体或心理)程度的不同及其他一些原因,显示出较大差异。同时,特殊儿童尤其是智障儿童由于脑功能受损,其个性发展失去了良好的物质前提,个性的形成和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样就影响了其良好个性的发展,表现了与正常儿童不同的个性特点。如缺乏主动性,容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差,求知欲差,而且缺乏适当的社会行为或伴有明显的社会行为障碍,因而对他们的教育教学训练尤为重要。同时只有尽早实施针对性的特殊教育与训练,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二、音乐教育对于特殊儿童正常成长的作用和价值

艺术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音乐教育在一个人特别是特殊儿童的正常成长和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音乐教育能够促进特殊儿童审美情感的成长

音乐在内的艺术教育是展现人情感,促进人审美成长的重要方式和途径。音乐作为一种展现人的情感和审美的声音艺术,能够以一种独特的审美方式来展现给人,让人们通过聆听的艺术来体会到情感和精神领域的享受,并能够对人的健康成长产生积极的出击作用。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人们的审美意味得到提高,审美能力得到发展。对于特殊儿童来说,虽然自身的身体或是精神领域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缺陷和不完整,但是从根本上他们并未丧失对语言和美的一种感知、感受、理解和创造能力。并且往往在某些方面有缺陷的人们在其他方面却又有异于常人的特长之处。

(二)音乐教育能够增强特殊儿童的社交自信特殊

儿童由于身体或是精神上的某些缺陷,往往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社交障碍,主要表现为不愿或是不能与外界通过正常的途径建立社交联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特殊儿童成长的难度。但是音乐教育由于其特殊性和普适性,任何人甚至动物对于音乐艺术都能够产生反应。特殊儿童通过一定的音乐教育包括个体音乐教育或是群体音乐互动,能够为他们提供一种轻松的独特世界。在这个世界里,特殊儿童能够忘记或忽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通过音乐这个途径建立联系,并且进行分享,从而提高特殊儿童的实践和群体意识,这也有利于他们摆脱个人困境,重建自信。

(三)音乐教育能够促进特殊儿童感知能力的发挥

特殊儿童在身体或是心理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往往在另一方面就有优于常人之处。比如他们在身体方面有缺陷,但是在记忆或是思维方面却又有惊人的能力,但是这种优点需要一定的机制才能激发出来。音乐教育具有语言或是行为矫正所不具备的优势,通过实施音乐教育,能够有效地摆脱传统方式的局限,以此为突破口,能够激发感知能力的提高,让其拥有对社会、对外界事物一定的感知能力,让其真正拥有对自身的独特优势的认识,建立起生活的自信和勇气。

三、音乐教育促进特殊儿童成长的实现途径

(一)以音乐教育为抓手,提升特殊儿童的审美能力

特殊儿童尤其是智障儿童一般都表现为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障碍,轻中度的特殊儿童可能只具有简单的语言能力,包括语言字词、语音的不连续认识等等,即使是重度的智障残疾儿童也具有简单的听觉或视觉识别技能。而音乐作为一种可短可长的,形式多样的,不同节奏的艺术表现形式,具有艺术教育的独特可取之处。音乐教师能够通过不同音乐的或短或长、或轻或重的节奏、旋律、声高、音色、速度等来表现不同的情感,来传达不同的含义,如果对智障儿童加以不断得强化和训练,就可以让他们掌握不同音乐所表示的不同含义,从而提高他们对语言理解和信息理解能力。4同时音乐教师通过不断地针对性研究,能够通过对特殊情境下不同特殊儿童群体的独特特征进行分析,对音乐教育所运用的音乐进行分门别类,如对音乐进行声音定位、声音识别、声音区分等小活动,来增强特殊儿童对不同音乐的特殊体验。通过不间断的强化训练,能够让特殊儿童具备一定的理解能力、认识能力和审美能力。

(二)以音乐教育为途径,提升特殊儿童的社交能力

对特殊儿童尤其是精神智障儿童来说,他们在社交能力的发展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障碍。其社交能力的发展对于他们的人生的完整性和独特人生体验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而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重建特殊儿童社交能力。一是通过开展个体音乐训练,提升基本音乐技能。不同的特殊儿童具有不同的特点,音乐教师如何根据不同的特殊儿童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显得尤为重要。音乐教师应该通过选取专门针对性的音乐教材、运用针对性强的教学方法,不断强化提升特殊儿童对音乐整体认识的感知能力。二是通过集体音乐教学,提升分享合作的社交能力。通过开展集体音乐教学,让特殊儿童在音乐交流媒介的作用下,认真体会到遵守一定的社会秩序、接受和参与到集体的互动中来,掌握礼貌的社交秩序、感知音乐教学中互相配合、合作产生的集体荣誉感,提升群体伙伴的集体交往能力。

(三)以音乐教育为突破,提升特殊儿童潜能的发挥

特殊儿童在认知外界事物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在身体功能或是精神感知方面可能存在着不如正常人的特征。但是只要是人就有对外界的感知能力。而特殊人群在其中的某一方面可能会具有超乎常人的额优势和特点。感觉是人们通过触觉、听觉、视觉、味觉、嗅觉等感受器官对外界产生的反应,他能帮助人们认识事物所具有的的大小、形状、声音、味道、色彩等特点。而知觉就已经超越了最基本的感觉层面,上升到对事物整体状况的反应和认识。而思维则具有更高层次的含义。他不仅仅是“知觉”层面上的一般认识,二是已经上升到人脑对外界事物的思维过程。正所谓上帝对人关闭了一扇门,但是肯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特殊人群在某一方面具有了局限,那么总会有一方面就具有常人不具备的独特优势和特点。比如,身体残疾的人事在数学思考能力方面具有超出常人的能力;比如视觉残疾的人听觉却异常敏锐等等。如果对这些独特儿童的教育能够更加的细化和有针对性,就会产生惊人的成效。音乐教育具有平常教育形式所不具有的独特之处,如果全社会尤其是教育专家和音乐教师能够充分认识到音乐教育对特殊儿童成长的重要性,通过一定的创新和举措来改进音乐教育的形式、内容,那么,特殊儿童一定能够通过开展音乐教育,来激发出深藏于特殊儿童身体内部的潜能,从而促进特殊儿童的正常成长。音乐教育在特殊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具有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促进特殊儿童成长和发展中的作用,需要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专家的进一步探索和追求。也只有充分发挥音乐教育在内的艺术教育的作用,特殊儿童这个重要群体的成长才能够得到广泛关注与不断提升。

注释:

1.肖瑾.浅谈幼儿的音乐教育[J].诗学研究,2007,(6).

2.李晓靖.音乐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J].枣庄师专学报,2009,(2).

3.张馨,张文禄,徐胤.上海市特殊教育学校音乐课现状调查[J].中国特殊教育,2006,(2):65-68

第9篇:特殊儿童教育学范文

摘要:特殊儿童是一个急需关注的群体,特殊儿童心理学是在这中需要下自然萌生的学科。它在中国还是一门极为年轻的学科,无论是在研究还是在学科课程设置上都存在着问题。本文集中从学科定位、研究现状以及学科设置三个方面论述了我国的特殊儿童心理学的发展现状。

关键词:特殊儿童;心理学

在人类社会飞速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人”成为了时代的中心与永恒的主题。在这种语境之下,特殊儿童作为极为特别的一个群体越来越受到关注。关注特殊儿童,必然要回答如何对特殊儿童进行教育的问题,那么特殊儿童心理学这个涵盖心理学与教育学的特殊学科应运而生。事实上,相较于国外的累累硕果,特殊儿童心理学在国内才刚刚起步,并不成熟。那么什么是特殊儿童心理学、它的特点是什么、它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又是如何的,都是我们急需回答的问题。

一、 特殊儿童心理学的学科定位

特殊儿童心理学,是以特殊儿童的心理为研究对象的,它着重探讨特殊儿童心理发展的趋势,归纳特殊儿童心理现象的规律,最终以完成对特殊儿童的必须教育为旨归。很显然,特殊儿童心理学是心理学与教育学的交叉学科。

(一) 特殊儿童心理学与心理学

可以肯定的是,特殊儿童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从这一方面来说,特殊儿童心理学是一门应用学科。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对对象的心理现象,包括情感、认知、记忆、注意、思维等等进行研究,从而认清对象心理现象的普遍规律,掌握对象心理发展的总体趋势。只是研究的对象具有特殊性——他们是特殊儿童。以上的研究结果可以很好的指导对特殊儿童的照看、教育甚至康复。由此来看,作为心理学分支的特殊儿童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意义很强的学科。

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特殊儿童心理学与心理学内部的其他分支也有极强的交叉性。比如:普通心理学作为基础学科为特殊儿童心理学提供了基本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发展心理学为特殊儿童心理学提供了理论依据;儿童心理学作为特殊儿童心理学补充,为特殊儿童心理学的研究提供了可能。

可见,仅仅从心理学的方面来看,把特殊儿童心理学当做独立的学科都是不可能的。

(二) 特殊儿童心理学与教育学

说教育学可能范围太广,或许我们可以在特殊教育学中找到特殊儿童心理学的位置。从特殊教育学一方面来说,特殊儿童心理学不再是一门应用学科,它成为了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其目的在于为鉴别特殊儿童提供标准,为实施特殊教育提供依据与方法。

由此可见,特殊儿童心理学是一门丰富而复杂的交叉学科,它即有理论作用又有实践意义。特殊儿童心理学的学科界定为我们特殊儿童心理的研究提供了方向,拓宽了道路。

二、 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学的研究现状

那么我国的特殊儿童心理学研究处于一个什么样的阶段呢?

在欧洲发达国家,特殊儿童心理学的研究从70年代就开始起步,出现了不少重要的论著。与国外相比,我国显然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但是不得不说,我国对特殊儿童心理的关注正在逐渐升温,研究内容与对象也在逐渐丰富。

从研究文献数量来看,自80年代至今,每年发表的特殊儿童心理学论文都在不断的增多。从开始的每年几篇到如今的几十几百,虽偶有回落,但总体上数量呈上升趋势。

研究的对象也在不断的丰富之中。狭义的特殊儿童,一般是指那些生理缺陷明显的儿童,也就是残疾儿童;广义的特殊儿童,除残疾儿童外还包括那些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比如:学习障碍儿童、孤独症儿童、弱智儿童、超常儿童等等。我国对特殊儿童的研究范围是在不断扩大的。但仍然集中在对学习障碍儿童、弱智儿童的研究。

从研究内容来看,近三十年更是从单一走向多元,涵盖面越来越广。包括对认知能力的研究、智力量表的制作、对特殊儿童的诊断与界定的研究以及对特殊儿童如何回归社会的研究等等方面都有涉及。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虽然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学的发展总体上来看是乐观的,但不得不说我们仍缺少规范化系统化的研究。比如:大多数研究仍停留在经验描述层面,没有严谨科学的方法与完善的理论支撑。并且大多数学者都只针对一个比较熟悉的方面进行研究,使得特殊儿童心理学的研究专作较多而系统而全面的论述则少见。这都是我们下一步应当努力的方向。

三、 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学的课程建设

我们前面已经论述过,特殊儿童心理学属于心理学与特殊教育学的交叉学科。因此在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学的课程主要针对高校的特殊教育专业以及心理学专业开设。在这两个专业之中其课程的设置主要有这样几种方式:

第一, 在特殊教育的框架之中开设特殊儿童心理学课程,以研究心理特点为主。

第二, 直接以特殊儿童心理学作为课程重点,涉及特殊儿童心理学的方方面面。

第三, 进一步细化学科,将特殊儿童心理学中的某一个方面作为专题开设课程。包括专门的认知发展研究课程、特殊儿童诊断界定课程等等。

这些课程都以是教育学以及心理学为依托,在大框架之中细化分流产生的。

与课程相适应的是专门教材的编写。比如在《特殊教育概论》、《特殊教育学》、《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等教材中都突出讲到了特殊儿童心理的问题。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至2000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编了一套中等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专业教科书。这套教科书被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其中包括:《盲童心理学》、《智力落后儿童心理学》、《聋童心理学》三本。可见特殊儿童心理学在课程设置中逐渐被重视起来。

但是,我们仍能看到目前的课程建设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第一, 特殊儿童教育课程并没有受到重视。这一门特殊教育以及心理学必须应当囊括进的学科并不是在所有高校中都开设的。到目前为止,也只有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少部分的高等学府在其特殊教育专业或心理学专业开设了这门课程,而大多数的师范院校则忽略了这门课程。并且,在这少数的几所院校之中,这门课程的开设学时也不够。

第二, 特殊儿童心理学的专业教师不足。由于这门学科是刚刚兴起的年轻学科,因此经过系统理论学习的专业人才并不多甚至没有,这使得高校中即使开设了相关课程也没有功底扎实或经验丰富的教师讲授。使得多数时候这门课程成为了纸上谈兵。

第三, 特殊儿童心理学的教材仍然匮乏且不系统。除我们上述提到的少数教材外,其他系统的论述特殊儿童心理学的专著少之又少。同时,与研究现状存在同样的问题,教材多集中于对某一方面的研究,但是全面而成体系的教材则没有。

现存的这些问题,使得我们的特殊儿童心理学教育处在施展不开的窘境。因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特殊儿童心理学被重视起来,有更科学的课程设置,从而培养出更多、更专业的特教等方面的人才是我们必须面对的。

总而言之,我国的特殊儿童心理学仍处于方兴未艾之际。这一处于心理学与特殊教育学框架下的新兴学科需要更多的关注与研究。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应该关注特殊儿童群体,努力使得他们融入社会,学会生活。因此特殊儿童心理学应当在这一片充满爱的热土上发展起来。(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1]蒋科星.特殊儿童“缺陷人格”的教育关怀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1.

[2]杜晓新.试论特殊儿童心理学研究的特点与方法[J].心理科学,2002,05:552-554+575-639.

[3]韦小满,刘洪沛.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学研究二十年发展的分析[J].中国特殊教育,2002,04:3-8.

[4]雷江华,方俊明.我国特殊儿童心理学课程建设的现状及其对策[J].中国特殊教育,2009,0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