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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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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1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一、科研经费使用支出程序复杂

党的十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国家、地方及社会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高等院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逐年增加。但是,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过于严格,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即使项目预算内的经费调整,亦应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一定的手续,而且有些预算类别禁止调整。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随着研究工作的开展,需要改变原来的技术路线,调整变更大型仪器的购买计划,增加经费的,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不得调整。如果需要调整的,应当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亦要接受频繁的审计和财务检查,导致科研人员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费在经费审计、检查和使用支出等方面。1.科研人员没有科研经费支配权科研经费是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之一,高等院校应当管好、用好科研经费,防止科研经费的滥用和国有资产的流失。目前,无论是纵向项目还是横向项目经费,项目负责人没有一定的经费自主支配权。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即使在项目预算总额内进行经费调整,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亦应当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核批准。再比如,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高等院校一般规定按照技术合同约定经费预算进行使用支出。但是,实际执行时,高等院校不按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合同约定办理经费使用支出,项目负责人无权依据技术合同预算自主使用支出经费,尤其是技术合同中约定的劳务费较高时。例如,2013年,武汉某高校承担的一项行业课题,批准的计划任务书中明确规定劳务费支出20万元,项目已按时结题验收。至今,项目课题组人员不能获得该项劳务报酬,仍在等待学校层层审批。极大挫伤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漠视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劳动价值。

2.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错位

高等院校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以及与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通过签订技术合同获取的科研经费。其中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科研计划项目经费属于公共财政开支范畴,高等院校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计划任务书管理和用好该经费。可是,横向科研经费是高等院校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服务国民经济建设,与市场平等主体通过签订技术合同,获取的经费,是科研人员及其团队代表高等院校履行技术合同的价值体现。在使用支出该类经费时,应当依据双方技术合同约定进行,并充分体现科研人员的自。目前,高等院校在管理横向科研经费时,严格比照纵向项目经费管理规定。尤其在劳务费、会务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方面的使用支出,限制科研人员自主支配权。比如,科研人员在履行技术合同时,需要提供所谓的一函三单,其做法完全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其性质属于用约束公权力的管理制度限制高等院校和科研人员的市场行为和民事权利行为,导致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错位。严重伤害、限制了广大科研人员参与市场经济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利于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二、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

高等院校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之一,每年承担大量的纵向和横向科技项目,科研经费逐年增加,是高等院校事业经费的重要补充。目前,国家没有制定出台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各高等院校主要依据或比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务院的《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等规章、文件精神,自行制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绝大多数高等院校虽然对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进行了分类管理,但是,缺乏合理性、科学性和具体操作性,不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创新活动。因此,高等院校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纵向科研经费,是指来源于国家或者地方财政拨款的科研项目经费。经费使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的预算执行,缺乏灵活性,过于严格。因此,国家应当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给予科研人员自主创新、自由研究的空间,同时赋予科研人员一定的经费自主支配权。只要在经费预算总额范围内,国家应当允许项目负责人自主使用、调整科研经费,同时提高间接费用和科研人员劳务费支出比例,不应当禁止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人员获得一定的劳务报酬。高等院校亦不应当另行限制项目负责人使用科研经费的自,包括劳务费、差旅费、住宿费等的报销支出。横向科研经费,是指高等院校与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技术合同而获取的项目经费。其性质不同于国家、地方政府资助的项目经费,不属于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有偿技术交易活动,是高等院校及科研人员智力劳动价值的体现,属于市场行为。其科研经费的管理、使用应当有利于技术合同的履行。第一,技术合同有明确经费预算规定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支出相关费用,充分体现意思自治原则,亦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即使双方在技术合同中约定的劳务费、差旅费较高,高等院校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允许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在技术合同约定的额度内自主发放津贴和劳务费并负责缴纳个人所得税。高等院校不得背离契约精神,予以限制。第二,技术合同没有约定经费预算的,高等院校应当制定相关规定,参照技术合同的学科、领域、性质、类别、金额等,体现科研人员自主创新的劳动价值,明确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额度,由项目负责人自主支配。比如,大数据、计算、分析、设计、咨询、人文社科、纯数理类的科技项目,其经费构成主要包括劳务费、交通费、会务费等,一般没有设备仪器、试制、加工、材料等经费开支。因此,应当允许项目负责人大比例自主支配劳务费,才能充分发扬科研人员的主人公精神,使广大科研人员发挥积极性。

2.科研结余经费管理

结余科研经费是指高等院校承担的纵向或者横向科研项目结题或者验收后剩余的经费。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以及《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之规定,课题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由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但是,该规定过于绝对,缺乏科学性,采取一刀切,不符合科学研究的客观规律。首先,相关主管部门应当聘请专家组,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对科研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议,得出客观公正的评估、评议结论。其次,依据评估、评议结论,决定是否收回结余资金。第一、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或者有重大理论创新的项目,需要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不应收回结余资金,而应当实施滚动计划,继续追加经费支持。第二、对于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其结余资金全部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第三、因客观原因导致研究项目失败,应该宽容科研失败,只收回其结余经费;第四、因项目负责人主观原因,导致项目不能结题或者不达标,其结余经费应当收回,同时作不良诚信记录。横向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高等院校主要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等文件规定,纳入学校事业性收入,并由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和核算。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使用支出结余经费,比照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管理,规定过于严格,限制过多,支出报销程序繁杂,科研人员没有自和支配权,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因此,高等院校应当对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切块管理,按照切块的比例和额度使用支出。首先,鼓励科研人员利用结余经费购买科研仪器设备,增强和改善科学研究活动的物质条件。其次,支付参与科研活动的研究生、博士生以及聘请的技术人员的劳酬。再次,按照结余经费总额,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由科研人员自主支配,不附加任何前置和限制条件。例如,2016年5月,武汉大学出台的《武汉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规定项目结题后,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对结题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向课题组发放不超过结余经费70%的绩效奖励。该文件的出台是全国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重大突破,亦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的积极探索。

3.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高等院校管理科研经费,主要实施事前管理,依据国家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和文件,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尤其在差旅费、会务费、业务接待费等方面,简单比照国家机关和公务员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而且设置各种限制条件。因此,高等院校迫切需要制定有利于科学研究、科技创新以及调动和发挥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体现其智慧劳动价值的监督管理机制。第一,无论纵向项目还是横向项目,只要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有经费预算的,在预算范围内,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调整、使用经费,不得以内部规章制度进行限制。第二,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中没有经费预算的,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由科研人员自主支配,使用支出范围包括劳务费、绩效酬金、差旅费、燃油费、接待费、会务费、学术交流费等,单位只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只要在该经费比例额度内,不得设置禁止性规定。比如,有的高等院校明文规定禁止科研人员自驾车从事科研活动,对其交通费、燃油费不予报销。该禁止性规定,无视我国已进入汽车社会时代,不符合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混淆了科研人员的科研活动与公务员的公务活动。其实质是将科研人员的民事行为等同于公务员的行政行为。第三、科研经费的外拨,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规定外拨经费的,依据其规定。按照规定的外拨经费额度、拨付方式、开户银行和账号等条款办理。计划任务书或技术合同没有规定外拨经费,但是,确实需要其他单位予以配合完成的,应当按照审批程序,签订技术合同;超出一定额度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单位。避免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将科研经费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损害国家利益和高等院校的合法权益。目前,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已落后于科技创新时代的发展潮流,不利于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不利于科研人员发挥创造性劳动。因此,高等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应当进行改革和创新,改变管理观念,改变管理方法,由事前管理,转变为事中事后管理。积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要素的决定性作用,赋予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的自主支配权,尊重科研人员的主体性价值,努力开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局面。

作者:江世国 余杨 单位:武汉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第2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Abstract: Obvious growth in the amount of research funding shows that the state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but asymmetric between the lower output and huge spending exposes the existence of inadequate supervision, waste of resources and other issues in research funding allocation. This article tries to analyze the whole process of research funding investment spending and find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s.

关键词: 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预算

Key words: scientific research funds;whole process management;budget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11-0050-02

0 引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把“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放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部署的突出位置,把科研创新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位置提的更高。各高等院校、政府办科研院所、企业作为国家新兴科技成果研发精进的摇篮和孵化器,是创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三大主体。改革开放以来,科研经费的来源和数额持续增加,从1978年的52亿到2014年的13015.6亿,三十多年来累计投入达到3.9万亿元之多,年均增长22.73%,超过了全球各国科研经费投入平均增速,位居世界的前列。科技投入总量和强度的大幅提高,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但在如此巨额的科研经费投入额之下,我国创新力和科研竞争力却没有同步提高。据统计,我国每年科研成果有3万多项,其中仅有15%能产生规模效益,产业化率仅达到5%,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5%,这与发达国家科研的投入产出比值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2013年,中科协的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于项目之外。审计署2011年公布的科技部2010年度审计发现,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财经制度规定的做法,设计资金数以亿元计。科研项目与资金管理方面大量存在着诸如科技计划、专项林立,重复交叉严重,科技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管理不够科学透明,资金使用违规违纪等为社会诟病的问题,这些都与科研经费拨付验收各环节权责不明、管理不善有很大的关系。

本文试图通过研究科研经费投入支出过程,分析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方案提高对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

1 现状原因分析

当下科研经费的监管,是一个封闭系统的内部管理,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统收统支、实报实销。经费在项目组内部自行管理安排分配支出,财务管理的辅助和配合作用只表现在经费下拨到位后的报销环节,对经费使用全过程很难起监控作用。

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管理是指对科研经费从产生到耗尽的全过程进行识别和管理。全过程包含三个环节:经费预算、核算和结算。

1.1 经费预算编制不专业

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环节是全过程管理的基础,而预算却由科研人员自行编制完成,财务人员未能直接参与预算编制。科研人员缺乏相应的财务及预算专业知识,对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熟悉,且没有可遵循的权威完整的科研预算编制模式。使得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和形式化,导致科研项目开展过程中,实际支出与书面预算相脱节,影响了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此外,申请立项时,科研活动开展的必要性、仪器设备材料差旅等费用支出的成本效益率,外协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有无关联性及公允性等这些经济合理性问题,都是财务管理之外的非专业人士较难甄别的问题,但这却是科研经费能否合理使用的重要考量。

1.2 经费核算控制不严谨

目前,科研项目实行课题组负责制, 课题负责人有权支配项目经费, 在研发过程中可以根据项目需要对经费进行调整。 但初始预算编制的相对随意,科研人员对财务制度的非严格遵守,甚至报侥幸心理恶意违法违规,财务人员无法参与项目核算监督,经费拨出部门对使用过程缺乏监管等一系列原因都不利于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的合理高效执行。

1.3 经费结算方式不合理

科研项目结题时的经费结算时由于有形资产材料相对更容易审核验收,极少或无法考核科研人员智力创新的脑力劳动,因此也就无法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带来经济效益后对科研人员的奖励回馈。2011年的《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及2015年4月15日起施行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都只将特定科研课题的部分间接费用一般不高于15%的比例用于人员激励,而其他科研经费比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仍不能列支。这就忽视了科研人员付出的巨大的智力创新劳动,这既没有参考科技成果的投入回报率,也不符合厉行节约和成本效益原则,无法有效的激励科研人员勇于创新的热情,却倒逼科研人员不得不在项目执行阶段就利用一切可能的方式“套现”科研经费,以慰藉研发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而且,科研项目的验收结算常有结题不结账的现象发生,由于国家相应法规没有对已经结题项目的剩余经费规定用途,一些课题负责人会将结余经费用于其他非研发开支,这些都造成了科研经费的浪费或闲置,严重违背了国家经费投入的初衷。

2 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模式内容

2.1 制定行之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法规

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完整的科研经费拨付使用管理的系统性法律文件,散见的各规定、通知、意见等多有矛盾冲突,或不适应现时需要。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套自上而下全面系统的法规文件予以辅佐支持,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覆盖科研经费管理各方面。

2.2 优化科研经费投入方式和结构

科研水平作为一种客观力量,与经费投入数额不存在正比关系。当前科研经费使用效率低,浪费严重,也是资源不当配置的结果。2015年7月总理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提出对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精细化管理。这就意味着要可以适当改变一贯以来科研经费粗放化投入与支出的局面,变为内涵式发展,精细化管理,优化经费投入结构,更强调经费的科技转化率和投入产出率,将钱花在刀刃上,避免无谓的浪费或闲置。

2.3 强化科研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及联合控制管理

科研项目从投入经费到产出成果,获得收益不仅与项目组成员有关,科技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各经费主管单位都参与其中,部门之间如果缺乏配合沟通和信息互换,就很容易出现管理空隙。因此,这就需要各部门重新定义职能分工,统筹协调,打破条块分割,建立覆盖各学科横纵科研项目,分级分类管理的、国家层面的,统一完备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部门之间形成联动机制,相互进行有效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以便对科研经费从预算到结题全过程进行规范高效的审批监督。

2.4 建立科研经费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

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体系应当以科研项目为核心,财务、科技、资产管理部门在项目发展的不同阶段实行预算、核算、验收结算等跟踪管理控制。并由审计部门组织定期、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全过程监督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根据经费全过程管理环节的特质,监督体系的建立首先要制定合理的预算体系,设置具备可操作性的预算标准。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监管以预算为起点,应当结合科研项目研发实施过程的特点,细化经费的预算安排。在制式的预算模板上考虑项目特殊性并给予经费支持。遵循科研活动的基本规律,重视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对主要依靠智力付出的科研项目,要加大绩效奖励的比例。规范特殊经费如外协费、国际交流与合作费,重点审批非联合申报单位的经费外转,考察其必要性和科学性。项目预算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确有必要调整的,要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课题承担单位科技、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相关科研主管部门予以确认方可。其次是要根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报销,并通过建立完备的信息化平台将项目经费的支出明细、材料设备购置,资金流转等情况实行实时动态控制。再次是要加强经费结余管理。项目通过验收的一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结题。财务部门要根据项目结题情况,协助督促项目负责人就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核对,填写决算报表。同时科研部门还应紧密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关注科研项目的投入收益率,进行统计整理,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

2.5 完善科研经费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

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成果获得,归根到底是人才智慧的结晶。应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科研绩效考评机制来有效调动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将研发获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及成果作为考核依据,鼓励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综合考虑成本和资金使用效益,科研人员遵守制度带来较高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的给予适当奖励。加快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将科研经费结余与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评级情况相结合。对管理混乱,研究中存在挪用、违规、挤占经费的行为予以批评、惩戒甚至依法治理。

3 结论

科研经费涉及到项目活动的方方面面,是科研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基石。因此,经费管理贯穿于从立项、执行到结题验收的全过程。由于牵涉人员和部门众多,各环节流转的规范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以长沙理工大学为例,实行立项前介入和全过程的参与管理后,仅“业务招待费”支出一项,占整个科研支出的比例就有了明显的下降,2007年到2011年各年度业务招待费占科研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2.6%、10.01%、6.23%、5.97%,呈逐年下降之势。科研经费的全过程监管模式就是协助项目负责人员对科研项目从立项申报到结题验收进行系统全面的管理,将经费使用由事后审验变为与项目同时进行的跟踪管理,这才有助于实现科研经费优化合理的配置安排,更好的体现科研项目的研究价值,促进我国科研事业的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及解读[R].2015-11-17.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Z].(国发[2014]11号)2014-03-12.

第3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人文社会科学;基地;图书馆建设;评估指标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712(2015)21-0087-03

[作者简介]李翠兰(1974―),女,山东邹城人,本科,贵州师范学院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馆员。

1999年,教育部组织实施了“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划”,各省教育厅积极响应,各自从本省省情出发选择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础较好的高校建立特色鲜明的人文社科基地,形社会科学研究的第二梯队。然而,学界目前对基地图书资料室建设与评估研究的文章十分缺乏,故本文结合贵州省人文社会科学基地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图书资料室建设状况提出设想,期望得到同人的指导与批评。

一、基地图书资料室的性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图书馆属于学术图书馆,但是它与高等院校的图书馆又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要从图书馆的本质特征来考察基地图书资料室的内在属性。《辞源》对图书馆的定义为“收集、整理和保存文献资料并向读者提供利用的科学、文化、教育机构”。《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的定义是“收集、整理、收藏图书资料供人阅读参考的机构”。这两种定义概括了图书馆的本质特征,虽然表述不尽相同,但是都包含了三方面的要素:第一,图书馆必须是文献资料中心;第二,这些文献资料是通过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收集、整理、保存等得以实现的;第三,图书馆设立的目的在于为读者受众阅读服务,使其受到教育。基地图书馆既然是图书馆的一类,就要满足于上述三大要素。基地图书馆必须是相关学科的文献资料中心,这些资料存在的形式可以是实实在在的图书、期刊、复印的文字材料等,也包括光盘、音像、录音等信息时代的文献资料。

其次,要区别基地图书资料室与高校图书馆的不同。基地都是各省教育厅依托高校建立起来的,基地图书资料室与高校图书馆并存于同一所高校,但是两者之间又有很多不同。有人认为,大学图书馆的基本工作是围绕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四大职能来开展[1],这无疑是正确的。基地图书资料室与高校图书馆是什么关系呢?可以从教育部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的相关文件中找到答案。《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提出,“重点研究基地应建立独立于高校图书馆的专门图书资料室”。这就要求基地的图书馆在行政上是独立的,不隶属于学校图书馆。基地图书馆的建设是在基地主任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发展和改善属于基地的图书资料建设。但是,高校图书馆与基地的图书馆并不是毫无联系,该文件又要求“高校图书馆应优先满足重点研究基地图书资料特别是外文图书资料的订购需要,并提供有关资料编目、信息查询服务”,这就要求基地所在的高校需要高度重视基地的图书资料建设,在购买图书的资金安排上向基地图书资料倾斜,同时强调外文资料的采购。

二、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的图书资料建设

贵州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是2011年1月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在设立之初就确立了以研究贵州教育发展为主的学术研究取向,根据贵州的省情重点聚焦贵州教育史、贵州基础教育和贵州民族教育三个方向。因此,中心紧扣基地研究取向,扎实做好相关图书资料室的建设工作。

首先,基地重视馆舍与图书文献资料建设。图书馆是实在的物质存在,是科研人员阅读学科文献资料的空间,也是存储文献资料的物理空间。根据贵州省教育厅2006年颁发的《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基地争取学校领导的支持,目前建设图书资料室用房160平方米,这个指标大于教育厅要求的“不少于150平方米”的要求,达到了评估指标要求。基地是在原来历史与社会学院的基础上升格而成的,在学校统一部署下,原来属于历史与社会学院的关于贵州教育史方面的文献资料全部划归基地管理,这些书籍主要包括贵州教育方志、地州教育史、学科教育等方面,数量较为可观。基地还选订了《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比较教育研究》等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专业期刊,基本能够满足科研人员的科研需要。

其次,基地图书资料室配备具有图书馆员或相应职称的专职资料人员。专职资料员在学历与职称方面要求必须达到教育厅的基本要求:学历是本科,职称为中级职称。学科背景为图情系列的工作人员。基地图书馆目前的工作主要是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对基地成立以来的图书按照中国图书分类进行编目整理,在这个过程中建立基地的电子检索系统,图书室的所有图书都能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查询获取。

再次,基地图书资料室高度重视信息社会的时代变化,积极开发科研信息资源的利用手段。基地为科研人员建立了微信群与QQ群。这样极大地方便了科研人员的信息查询,QQ的大型文件传输功能可以为科研人员提供极大的便利。图书资料室打算逐步把基地图书馆原有的图书资料转换为电子版,基本的设想是:先对基地的图书登记造册,摸清家底,争取基地专职科研人员和兼职研究人员的意见,分批次分阶段做好纸质版本转换的工作;在购买新的图书资料时候,努力争取购买电子版本,放到图书资料室供科研人员使用。

著名图书馆学专家黄宗忠在论及图书馆的功能时,指出图书馆除了基本功能、专属功能、主导功能、现代图书馆功能、公益功能外,还应该具有“未来功能”。[2]未来功能是“指潜在功能,目前还没有充分显露,但是很有发展潜力”。当下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很多崭新的科技手段层出不穷,比如“云技术”“APP技术”等,极大地改变了文献的储存与检索、阅读方式。在这方面,基地的文献资料建设还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下一步应该认真应对,这就要求图书馆工作人员不仅要善于学习,还要有创新的意识。

三、基地图书资料室建设与评估

图书资料室建设是基地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省部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基地的建设都有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与考核性标准,目的在于促进基地良性发展,为建立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发展提供科研保障,也贯彻了“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但是,从目前出台的相关考核评估文件来看,考核的标准不足以达到相应目的,根本原因在于操作标准过于宽泛,对于促进基地图书馆建设无益。这一点可以根据贵州省2013年基地建设考核表来说明。

贵州省教育厅在2013年对省内的人文社科基地进行建设周期的考核,下达了各相关基地的评分表,列出了对基地建设各方面的评价赋分。一级指标有结构人员、研究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支持措施、管理工作。赋分为百分制。图书馆建设的评估位于“支持措施”部分,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图书馆,学校图书馆藏书50万册以上,赋分1分。二是资料室,中文藏书3000册以上,外文藏书500册以上,中文报刊20种以上,外文报刊10种以上,赋分1分。”这个考核评价的标准失之偏颇,无法促进基地的图书馆建设。原因如下:

第一,这个评分标准没有摆正基地所在高校的图书馆与基地图书馆的关系。《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规定,“研究基地应拥有独立于学校图书馆的专门图书资料室”,评分标准要求学校图书馆的藏书30万册,该要求对于设有基地的大学来说并不是十分困难的事情。一般来讲,各省教育厅在选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础较好的高校作为研究基地来培养时,该校的图书馆基础应该是十分雄厚的,特别是与基地研究方向相关的图书资料。如果在考核评估时还要用这样的标准来衡量,那么每个基地都会得到满分,区别意义不大,不能起到评估督促的作用,使之流于形式。另外,管理办法规定,基地图书馆是独立的,这里又要求学校图书馆给予基地图书馆建设支持,这是政策矛盾之处,相互抵牾的政策只会造成基地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被动。

第二,对基地图书馆建设的考核重视显性的数量化指标,忽略了基地图书馆建设的内在的更高层次的要求。图书馆馆舍的面积可以通过扩充办公空间来实现,图书册数也可以通过购买或者从高校图书馆转入登记造册来完成。但是图书的更新率、图书资料与基地科研工作的匹配性与相关度等真正能够体现“唯一”“一流”的科研资料却无法得到保证,这确实是只重形式而忽略实质的考核评估办法。

第三,评估只重视图书物的考核,忽视了对图书资料室管理人员的考核。图书资料室管理人员要求是多层次的。第一层次是学历和专业的相关性。基地是学术性极强的科研机构,图书资料室是基地科研人员科研的帮手与信息中心,基地图书资料室管理人员必须与之相匹配,具体到实际就是要求学历与专业相关性达标。第二层次,要求管理人员业务熟练,对基地的图书资料如数家珍,可以对基地的图书资料和科研成果进行初步的加工,形成基地的数据库。第三层次,图书资料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图书资料的利用率、科研人员对基地图书馆的满意度以及校领导、中心领导对基地支持的具体做法也是图书资料室建设的考核对象,这些应该加以重视的要素却没有在评价中得到很好的表现。

鉴于此,笔者认为,要想真正建设好基地的图书资料室,必须重视以下几个方面:图书、期刊的数量,图书资料与基地科研的相关度,图书资料的年更新率,图书购买的经费预算,外文材料的充实度;馆舍的面积;设备的电子化,图书资料查询的顺畅度;工作人员的学历,工作人员的专业与图书资料工作的相关性,工作人员的科研水平、熟练程度、服务态度;科研人员借阅图书资料的记录,对图书资料的满意度,对图书资料购买的建议;学校领导对图书馆建设的重视程度。

基地评估促进建设的指标体系应当包括以上内容。如此才可以建立较为全面的基地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地仔细观察考核图书资料室的建设,使基地图书馆的建设得到实质性的发展与壮大,从而为基地的科研工作提供物资平台与保障。

参考文献:

第4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新建;大学附属医院;科研服务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 3198.2016.22.032

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指出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企业赖之以赢,人民生活赖之以好。总理指出要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大的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科技创新,成为当前全国科技工作者的共识。作为大学附属医院,科研、医疗、教学三驾马车,并驾齐驱才能平衡发展。科研是医疗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和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保证学科建设与发展、培养医学人才的重要措施。科研的发展又依托于医院业务增长、学科发展水平、人才储备水平、科研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大学附属医院作为新建医院,科研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量、质提升,绕不开科研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科研服务职能部门,结合医院开业两年科研服务工作实践,浅谈医院科研服务体系建设,以期对以往工作进行梳理及对未来工作进行借鉴。

1 健全科研服务组织机构,提高科研服务人员综合素质

健全的组织机构是工作开展的保障,医院建立了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分管院领导负责,医教部主管的组织机构,明确科研服务的岗位职责,列出了服务清单及服务流程并公布上网,力求科研工作者能一目了然了解相关流程。科研服务工作者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详细了解国家整体科技规划及科研体制改革动向,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掌握最新的项目申报政策和指南,具备医学专业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具备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信息运用和决策能力、组织协调和公关能力,具备知识产权和伦理相关知识。

2 完善科研服务制度,明确科研发展规划

建章立制,出台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技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论文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科学技术奖励及配套办法》系列科研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修订完善,让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行之有效的政策对大学附属医院的科研事业具有导航作用。所在医院根据学校的要求、地方的需求及医院实际制定了奋斗目标,五年达到综合三甲医院评审标准的关键评价指标,基于医院的奋斗目标明确科研发展规划,争取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致力于为科研人员创造一个长期的稳定的研究环境。

3 推动科研工作实施

3.1 紧密依托大学资源

所在大学是国内知名大学,科研体量巨大,科技成果辈出,医院处于起步阶段,充分利用了学校的资源,获得了学校的大力支持,共享科研实验平台,共享申报途径,共享专家修改标书提高标书质量。

充分利用学校学科齐全的优势,推动医学、工程、信息结合,推动交叉学科融合。

3.2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医院以“科对科”援建的形式引进兄弟医院优势学科带头人水平及执行主任,引领学科发展。青年人才作为医院发展的未来和希望,是医院科研工作的生力军,是重点培养对象,实践表明,青年博士又是重中之重,据兄弟医院统计,2009-2012年入院青年博士147人在2010-2013年科研产出情况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数为47人,省自然科学基金人数为13人。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培养,科研导师进行结对辅导;提供科研轮转时间;出台了《青年人才成长进步计划实施方案》,以院内经费的形式资助“潜力领军”计划、“骨干成长”计划、“种子培养”计划,作为科研启动基金;选派员工赴英国、意大利、加拿大、中国台湾等交流学习,扩大视野,拓宽交流合作。

3.3 发挥激励机制,营造科研氛围

以精神激励为向导,举办周年学术展等活动对成果进行公开展示,每年召开科技表彰大会,表彰优秀科研人员,通过全院网络系统、媒体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促进科技工作者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以物质激励为基础,以《科学技术奖励及配套办法》制度保障物质奖励,提高科技工作者的劳动收入,让付出和收入成正比。以竞争激励为核心,通过院内基金公开申请,限项项目院外专家评审等方式鼓励竞争。

3.4 加强目标考核,创新服务方式

根据远期科研目标的总要求,分阶段实施近期科研目标,用远期科研目标统揽全局,对近期科研目标进行细化,把科研目标细化到学科、落实到人,发挥临床科室积极性,调动临床科主任能动性,设立量化科教考核指标(比如SCI论文数、科研项目立项数、科技奖励获得数,如前期基础薄弱存在困难,可设立投稿数、申报数为目标,不单纯以最终结果考核)。建立微信群,实时解答科研申报遇到的疑问,及时解决科研申报遇到的困难。加强动员和培训,组织开展科研辅导,举办科研会议,从基金的政策介绍、申报要求、科研选题、标书写作、科研开展等各个环节进行针对性的辅导,对标书进行初选后进行标书的修改和个别辅导工作,有效的提高标书的质量。做好科研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在科研管理中做到早启动、早参与、全过程、全服务,为科研员工提供课题申报的填报、审核、上报、立项、结题的服务工作。

4 结论

随着国家深化医疗体制、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建设与时俱进的科研服务体系,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激励机制、营造科研氛围、加强目标管理、创新管理方式等手段,为医院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坚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李运芳.浅谈科研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J].中华医学科研管理杂志,2002,15(4):243 245.

[2]丁胜.高校附属医院科研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J].医院管理杂志,2011,18(8):783 784.

[3]杨铃.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推动医院科研进步[J].医学研究通讯,2005,34(9):77 78.

第5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一、上海民营企业和社会创新创业中人才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问卷调查显示,67.8%的企业认为科技人员是决定和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最主要因素,存在于人才的引进、评价、流动、激励等方面;社会上各类创新人才主要关心的是创新环境与机会。主要的问题包括:

(一)关于人才评价体系

1.人才引进政策的创新创业导向性不强。企业座谈会反映,本市毕业生落户评分标准中的用人需求标准设置“重大项目”加分(最高10分),高于自主创业分值(最高5分),并规定具体项目和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不利于鼓励创业和到民营企业就业;《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要求“在沪工作稳定”,并设博士学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相关条件,由用人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在2014年《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公示名单中,大部分是院校、大型集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创新型企业不多;居住证转户籍政策的评分标准中设置学历、职称等考核指标,缺乏创新能力和成果的指标,考虑实用性和创新性人才不够。

2.高校人才评价体系导向失偏。问卷调查显示,46.7%的企业认为,院校的研发与市场脱节。企业座谈会反映,目前院校人才评价机制中偏重于课题经费数、论文数、专利数等,对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体现不够,导致其研发成果的市场性不足。

(二)关于人才流动机制

企业座谈会反映,院校集聚了大批科研人员和高校学生;而企业的科技领军人才极度缺乏,产业中端的工程师、技能人才存在大量缺口,企业和院校在人才对接交流上存在合作断层。

1.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机制缺乏。在院校的人才管理和考核中,鼓励科研人员流动的措施、人员管理制度、评估考核机制等仍需完善。一是鼓励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机制缺失,科研人员离开后无法重新回到高校院所,创业的机会成本高,导致人才流动意愿不足;二是科研人员兼职受到限制,科研人员在企业兼职大多数为私下不公开状态,有的院校严格限制;三是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的机制不畅,与企业合作属横向课题,评估考核体系中不如承担国家重点项目等纵向课题,有的学校对横向课题经费和纵向课题经费使用同一管理办法,教师缺乏最基本的物质奖励,没有承接企业横向委托课题的积极性。

2.企业人才难以向高校院所流动。企业座谈会反映,一方面,多数院校在教师招聘中主要看学历、学术能力,对工作经验和经历缺乏评判标准,企业创新人才较难进入,少数进入的院校的企业创新人才也大多属编外人员,未能纳入其教学、奖励、职称评定等管理体系中;另一方面,企业对科研人员到院校兼职有顾虑,担心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外泄,而对企业创新人才到院校兼职有所限制。

3.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缺乏系统化的机制和平台。企业座谈会反映,目前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主要是自发、少量的合作,从企业的角度看,实习生在岗时间短、不连续、经验少,可能会增加企业成本;从高校来看,校外实习列入学校实践性教学环节,但与企业系统化的对接平台发展不够。

(三)关于人才创新环境

1.人才创业的成本较高。上海的创业成本(办公、资金等)和生活成本等较高,是创业创新中的民营中小企业较难承受的负担。企业座谈会反映,现有创业园区、孵化器数量不多、功能不强,对创业的孵化作用有待强化;由于创业型企业处于起步阶段,青年创业中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

2.市场化、社会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尚未形成。问卷调查显示,37.9%的企业认为服务体系和平台是影响企业创新活动的主要因素。企业座谈会反映,汇聚各类创新平台和资源,鼓励创业创新的生态环境尚未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服务平台、产学研结合应用平台、市场化评估平台、综合服务平台等尚不完善。

3.创新成果的市场应用不足。企业座谈会反映,对于中小民营企业的创新产品和成果,缺乏有效、快速和大规模的推广、应用机制,难以率先形成行业标准和战略优势。

4.社会创新氛围有待增强。企业座谈会反映,本市尊重创造、注重开放、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不强,对于创业创新成功的典型案例,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也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宣传。问卷调查显示,28.6%的企业认为本市创新创业社会氛围不浓。

(四)关于人才激励措施

1.民营企业较难承担创新人才成本。问卷调查显示,73.6%的企业认为人力资源成本高是企业研发人才缺乏的关键因素,其中企业承担的社保缴费达到应发工资的40%左右。企业座谈会反映,从中试到产业化前,创新型企业的人力成本约占管理费用的50%,大量人力成本不能抵扣增值税,给企业带来一定负担。

2.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不够。企业座谈会反映,对于创新人才个人所得再投资(或增持股)额征税的规定,不利于创新人员对创新活动的扩大投入和持续参与;对于优秀创新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需要给予的优惠不够。

3.创新人才的奖励机制不足。企业座谈会反映,科技成果转化中给予科技人员的报酬比例偏低,对科研人员奖励难以体现;创新人才的继续教育支持政策上和发达国有相比仍有差距,企业在创新人才的教育经费投入偏少,低于院校和党政机关。

二、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人才保障的相关建议

(一)完善创新人才评价体系

1.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引进政策。探索研究将毕业生、引进人才等各类落户政策归集为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扩大居住证转户籍指标,并适当缩短居转户年限。同时,进一步优化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弱化用人单位、技术职称、学历等比重,增加申请专利数、专利转化能力、发明创造奖励等有利于鼓励创新创业的指标,使人才认定标准等政策更加灵活、开放,体现创新创业导向。

2.完善院校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并重的综合考核机制。从制度上引导科研人员,在考核、晋升、晋级过程当中不完全看论文,增加专利和技术转让、成果产业化、产学研合作情况等评定要素的比重,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对接。

3.建立“首席技师工作室”。更加关注民营企业一线有经验技工和蓝领工人的科技创新,鼓励企业中有技能的人才建立技师工作室,完善民营企业高级技能人才职称评定制度,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促进院校与企业人才流动

1.引导院校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借鉴国外大学的科技转移制度和模式,完善院校科研人员向企业流动机制。如鼓励院校对科研人员采取“停薪留职”方式,为其离岗创业设定2-3年过渡期;在科技成果中试和产业化前,允许科研人员参股新设企业;吸引社会资本建立院校科技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院校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化应用和技术转移。

2.试点建立企业导师制度。在应用技术类、艺术类和财务类等专业性院校,适当鼓励建立研究生导师“双轨制”,即研究生培养中同时设置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企业导师),校内导师负责学校的学习和论文撰写;企业中的优秀创新人才作为企业导师负责提升研究生的实践和应用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3.加强院校与企业的人才对接平台。一是由政府、院校和商会等社会组织联合搭建企业与院校科研人员交流平台,以及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的基地,如积极扩大市工商联已搭建的“院校学生企业实习基地”平台规模;二是鼓励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定期举办相关技术研讨会,形成产业链产学研联盟,实现院校和企业资源共享、人才对接;三是组织行业内企业进行联合培训或暑期夏令营等活动,定向培养企业所需人才,提高学生能力匹配度。

(三)优化人才创新环境

1.多管齐下降低创新成本。一是重点园区和院校减少物业盈利、区县发挥优势因地制宜、市场投贷结合平衡机制,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二是通过如“孔雀机构”、“青客”、“you+”等市场化、专业化机构,解决创业青年人才住宿、办公问题。

2.积极支持商会和企业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一是支持商会等社会组织搭建风险投资促进会平台,整合政府、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发挥科技项目发现和创业创新辅导作用;二是鼓励民间资本、风险投资机构、个人和社会组织独立或共建园区、孵化器,积极发展如“联想之星”、“创业工场”、“启迪之星”等全功能的孵化基地;三是打造综合服务平台,串联各类市场化、社会化科技服务平台和中介组织,为企业创业创新提供系统性、一体化支撑服务。

3.完善公平、开放和多元的科技成果市场应用渠道。一是完善政府首购政策,对具有先进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发展意义和广泛应用价值的国产科技创新项目,建立政府率先大规模选择、应用的制度;二是鼓励国有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产业链合作,促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融合发展;三是加强科技创新的军民融合,推动军技民用和军品民供,促进军民资源互动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应用;四是搭建国际间的转化融合、交易平台,由政府、社会组织与国外科技创新部门、机构等签订科技合作“双边协议”,建立国家和民间的科技合作“双边基金”,支持重点技术转移项目。

4.广泛增强社会创新氛围。一是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加强社会科学普及,开展各年龄层的科技创新竞赛平台与活动等,从小培养科技创新意识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动手能力,强化创新人才基础;二是将由市科委主办的浦江科技论坛,市商务委主办的上交会,市经济信息化委主办的工博会或专精特新精品展示会整合成上海科技博览会,扩大社会影响;三是打造如“1898众筹咖啡馆”、“3W咖啡馆”等创投社交平台,以及更多地开展如“天使汇”、“黑马会”等创投活动,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领域。

(四)强化创新人才激励措施

1.探索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的深化。考虑到创新型企业人力成本等不能抵扣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高于传统制造业企业,对于依据传统制造业标准制定的增值税政策应予调整,进一步体现增值税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扩大企业所得税中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范围,如企业职工教育经费、院校科研人员兼职费用、实习生有关费用等。在国家同意试点前,本市试行以财政政策过渡。

2.加大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探索对创新人才个人所得再投资(或增持股)额减免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优秀创新人才给予个人购买科研、生活大宗支出抵扣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对科研人员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取得的收入,以及从各级政府获得的科研创新奖金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

第6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作者简介]伊微,温州医学院审计处审计师,浙江温州325035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1-0209-03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纵、横两种科研经费管理界线模糊。纵向经费是财政性拨款,是无偿使用国家资金;横向科研经费是企业向高校的一种投资,需要高校用劳务或科研成果来偿付。两种经费性质不同,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但是,由于高校现行财务管理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着重点是预算的执行和监督,对资金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成本、风险和使用效益的管理一般都不十分重视,所以,在财务操作中对纵、横两种科研经费管理的界线非常模糊。

2.科研资金和资产流失比较严重。近年来,高校横向科研收入大幅增加,学校对科研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或为国家代扣缴一定比例的税金,有的科研人员将从社会上争取到的科研资金挂存校外单位,不入学校账户,从而逃避上缴管理费和税金,避开学校对资金的管理;有的科研人员将已进入学校财务账户的科研资金以各种方式转移到校外,或以与实际不符的票据报销套取现金,将个人及家庭生活开支列为科研费用,将科研经费转入私人财产;有的科研人员校外承接项目,资金不进入学校,却利用学校的实验室、实验设备、实验试剂等进行实验,学校得不到补偿,造成学校资产的大量流失。

3.项目经费的预算、计划、审批等管理环节均存在诸多问题。(1)项目经费预算缺乏科学性,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经费划分,并没有进行正确的经费预算。即便是经过经费预算的项目,也由于申请者对相关设备等投人情况不熟悉,只是大概估计,因此出入很大。(2)项目经费使用缺乏计划。由于项目负责人对经费管理缺乏经验,用到哪儿算哪儿,常出现经费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情况,有的甚至最后没有足够的经费来完成计划研究内容。(3)由于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制,经费到位后学校扣去留成部分,余下的经费都由课题组自己去支配,财务无法对经费使用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有效的监督。科研经费报销中存在“不真实”现象,即报销收据中所列的支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还有一种情况是裸的“不真实”,即只要花的是科研经费,买什么都允许,只要稍加“变通”就可以了。

4.科研项目立项之后,没有建立起严格的对科研课题项目的质量评估成本、效益核算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奖罚制度,也未跟踪检查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及使用效益。从事科研用的房费、水费、电费、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科研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等都不计入科研成本,而从教育事业费中支出。按有关规定,科研收入计提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中一部分是用来支付学校垫付的水电、折旧等费用的,但实际上所提的管理费成了科研管理部门的日常开支,用教学的材料作科研项目的实验,用纵向科研经费拨款作横向课题的实验,使科研项目的成本难以准确计量。

5.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流失现象较为普遍。科研资源共享难,设备利用率低。课题组购置的科研仪器大部分由课题组保管使用,在科研人员工作调动和岗位调动时,有的没有办理严格的资产交接手续,物随^走;有的将固定资产化整为零,把国有资产拆分成材料开具发票。由于科研经费实行专项经费制度,即使课题相近,但由于分属不同课题和不同部门,设备仍要另行购置,资源往往独享,共享性差。

6.忽视科研成果转化和无形资产管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高校所拥有的无形资产将越来越多。教育部前两年部署的一项研究课题结论表明,由于受到“缺乏内在动力机制、缺乏外在经济载体和社会投资机制不畅”等三大瓶颈的制约,我国高校虽然每年取得6000项至8000项科技成果,但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还不到10%。

7.提取的课题组织实施费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提取使用。没有用实际支出凭证到财务履行报销程序。这样做导致了不少科研资金游离于学校的监管之外,不利于全面反映高校的资产状况与科研成果。

8.科研课题项目账有增无减,结题不结账现象较为普遍。这样就造成科研资金沉淀和账实不清的问题,也给财务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科研结余资金的处理无章可循,某些课题完成后,往往还剩下相当多的结余资金。

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科研经费是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的重要条件,是科研活动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之一。在目前国家财力困难,对科研投资、特别是高校总体科研投资还很少的情况下,提高现有经费的使用效率是当务之急。针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根据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财经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费管理办法。

1.加强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管理,使经费预算科学化、合理化。考虑到项目经费预算的专业性,学校可在科研处、财务处或在审计处设立提供项目预算服务的机构,对国家纵向课题经费进行强制预算审查。对经费超过一定金额的横向科研项目,也要求预算审查,从源头上杜绝经费申请的混乱状况。完善经费使用计划和决算制度,经费的使用必须先有计划,计划由二级单位主管批准,以保证经费有计划使用,提高经费的使用科学性。对于国家项目应该采用经费决算制度,对经费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一方面检查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项目经费使用起到引导和威慑作用。

2.制定科研奖惩规定。明确与科研有关的所有收入都要纳入学校统一的财务管理,禁止任何个人、课题组利用学校的设备、资金和技术等条件私自收取横向收入,防止科研资金和资产流失;制定可行性强的科研奖惩规定,对争取到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或争取到大量科研资金的人员或是对合理使用科研资金为学校提供一定数额净收益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转移、截留、挪用科研资金的人员则予以扣发津贴、限制晋升等处罚。

3.加强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的管理,同时注重对无形资产评估与核算。建立高校科技创业基金,支持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课题组成员只是暂时的使用者、管理者,不是产权的所有者。必须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的保管、维修、报废、报损、清查等工作,特别是在项目结题时,应及时做好清理、移交、保管人员变更等手续,在科研课题结题之

后,该类资产须由学校统一保管和调配使用,不得再滞留在科研人员的手中。另外针对高校科研经费按课题拨款、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现状,可实行高校现有仪器设备有偿使用的办法,发挥本单位已有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也可尝试对资产实行统一管理、有偿调配、专人负责、定卡、定人、统筹使用的办法。这样不仅提高资产的共享率,同时有效防止账外资产和资产流失。

4.加强监督。明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经费两重审批权限,建立两重审批制度,减少科研人员报账的盲目性、随意性;财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一要加强高校科研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的宣传工作。二要严格控制科研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没有纳入科研项目预算的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以及国家和学校明确禁止的消费项目不得在科研经费中列支。三要推进科研课题的成本核算,完整、真实、全面地反映科研课题的成本,特别是对在开展科研活动时占用学校资源发生的水电费、实验耗材、实验设备折旧及占用费、科研人员经费等间接费用,应该按科学合理的比例予以分摊,改变以往不分科研课题性质、内容和方向简单按一定比例计提管理费的方式。四要充分利用高校财务软件,根据课题经费的来源和项目性质分纵向课题、横向课题、校内课题及各级配套建立项目账,进行项目管理,时时跟踪、分析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并通过校园网,使得科研管理部门、课题负责人可随时上网查询经费使用情况。五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财务处对全校科研经费收支状况最为清楚,应该及时分析经费使用情况,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对那些不重视经费使用效率的项目负责人,应会同科研处及时发出督促信息。

5.及时结账。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与财务部门联系,制定校内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明确课题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及时清理结题经费,避免长期挂账,尤其要防止科研结余资金的浪费与流失。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6.完善科研经费的效率评估和考核,促进高校科研的良性发展。科研项目缺乏有效的事后外部评估,等于没有业绩考核,造成科研经费使用效率得不到监督。主要包括:(1)建立和完善科研项目考核的指标体系。既要包括科研项目申报期间,需要了解的该申报项目的技术水平、科技含量等科技创新层面的因素,又要包括科研活动开展期间,项目经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严格预算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等经费管理层面的因素;(2)完善科研项目的专家评审制度。专家成员应该包括部分在该科研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校外专家,对科研项目的成果和社会贡献率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界定。

7.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跟踪审计制度。主要是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1)科研经费收支情况、经费拨款进度和强度情况。(2)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要严格按照审计原则与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审查经费的支出情况,防止科研经费虚报、串报。

[参考文献]

[1]何亮.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研究[J].科研管理技术与创新管理,2006,(3).

第7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人才工程;创新;理论功底

党校科研的科学发展,关键取决于人才的发展。党校科研工作科学发展的过程,也必将是党校人才发展的过程。营口市委党校科研办能够在新时期,根据市委党校目前的人才状况,以创新的思维,大力实施人才战略,打造人才工程,夯实人才基础,使党校人才队伍建设与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成绩显著,具体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

明确科研人才建设的方向。

营口市委党校科研办通过认真研究,仔细探索,制定了党校科研人才发展方向,即科研人才必须有深厚、扎实的系统理论基础,有独创性、科学性、理论性和学术性。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营口市委党校科研办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科研人才队伍。积极引导科研人员夯实理论功底,坚定理想信念,勤于调查研究,勇于创新进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社科理论人才。

强化科研人员的素质能力培养。

党校是教学科研一体化的单位,它有异于专业的科学研究机关,同时,不同于实际工作部门。党校教师介于两二者之间,理论和实践都占据很大优势,但并不是强项。要提高党校的科研水平,必须提高教学科研人员素质。市委党校科研办重点需处理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培养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政治素养。针对党校科研人员来说,首先具有稳固的理论功底,熟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做好科研工作必要的最基本的脑,这样才有可能在自己研究问题的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素养。为此,科研办积极组织广大科研人员深入学习、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广大科研人员能够关注国家大事,提高政治敏锐性,政治上成熟,政治素养得到加强。二是提高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理论素养。同时,党校科研人员还应该具备现代化建设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的基本知识,尤其在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里要具备根深蒂固的系统理论基础。因为,党校的科研成果不但反映理论的基本原理,还要有独创性、科学性、理论性和学术性。体现在科研成果里,其理论色彩和理论深度不是一般原理的简单阐释,不是现象的罗列,也不是实践经验的单一介绍,而是对实践有新探索的一种高度的概括和升华,它能使读者看到,作者的认识具有现实中足够成立的论据、作者运用科学的推理证实出的结论具有必然性,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体系,很难完成如此高水平的作品。因此,科研办在重视组织学习理论的同时,积极组织理论学习,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的知识。同时,普及科学和心理科学的专门知识,通过学习和培养,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在专业领域里都有深厚、扎实的系统理论基础;有很强的科研感悟能力、理论思维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评价判断能力,能够做到学的深、钻得透,在实际研究中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势,研究出的科研成果能够进行高度的概括和升华,在理论上有深度广度;在实践上有新发现,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

积极营造适宜人才成长的学术环境。

市委党校科研办在科研人才培养上,着力完善学习进修、实践锻炼、激励竞争、考核评价等培养机制,为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科研办还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搭建科研人员交流发展平台,通过整合科研资源,形成全市党校系统科研合力。科研办鼓励科研团队联合攻关,拓展科研空间,充分发挥党校科研思想库作用,实现科学资政。科研办还大力发展党校科研基地,充分发挥科研基地在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积极组织各种学术研讨会,鼓励广大教学科研人员参加各种媒体宣传活动,为党校科研人才队伍成长提供良好的理论平台和浓厚的学术氛围。

定期举办科研培训,提高教研人员的科研水平。

科研办为了提高广大教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还定期举办科研培训。成立了市委党校科研人才培训班,安排科研水平较高的老教员传授经验,陆续开设了“如何认识党校科研”、“如何撰写科研论文”、“如何提高科研素质和能力”、“如何进行资料检索”、“如何进行课题研究”等讲座,同时,培训班还邀请资深专家学者等前来讲座,通过培训,全体教研人员受益匪浅,科研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第8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农业科研单位;全员聘用制;改革;问题;对策

1农业科研单位全员聘任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全员聘用制度是当前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也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对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一些地区事业单位在推行聘任制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大多数事业单位,尤其是农业科研单位,推行全员聘任制改革还不够彻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全员聘用制改革不能摆脱“因人设岗”的困境。聘用制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以岗定人”,岗位的设置应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符合事业发展的要求。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若在本单位内部找不到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就应面向其他单位甚至面向社会招聘。目前,由于真正的岗位管理还没有建立起来,即使一些聘用制开展相对较好的单位,为了保持人员稳定,岗位设置大都为安置现有人员量身定做,基本没有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人员,没有摆脱“因人设岗”的局面[1]。因此,想通过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来彻底改善人员构成,改善队伍整体素质,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是全员聘用制改革可能带来科研人员的短期行为。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首先面临的就是对受聘人员聘期考核和奖惩,没有聘期考核奖惩制度,聘用制基本上是一纸空谈,只有通过考核,把受聘人员在任期内的业绩评价作为是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才能充分发挥全员聘用制的积极作用。农业科研工作是一项周期长、环境艰苦的工作,在短时间内可能很难取得一定成果,需要科研人员具有坚定不移的恒心和毅力,需要具有一丝不苟的探索精神和严谨的科研态度,而全员聘用制改革可能会造成科研人员过多地追求聘期内的短期业绩而忽视具有原创性和重大发展意义的中长期研究项目,可能会为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而放弃长期的田间观察试验,放弃撰写那些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却需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的论文。

三是全员聘用制改革可能会加剧落后地区人才流失。全员聘用制的核心内容就是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合同管理”转变,能够促进科研人才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能够促使人才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合理配置和良性流动[2]。然而,合同制管理会使部分科研人员缺少归属感,产生被雇佣思想,在当前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人才流动不规范、按贡献分配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在科研平台、项目资金、社会知名度等方面具有更大优势的中科院、高校、民营企业等非农业系统的科研机构和企业不断加大对人才的竞争,容易造成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待遇水平不高的单位,特别是农业科研院所的科研骨干流失,增加了农业科研单位人才管理和使用成本,引起人才安全问题。

四是聘用合同书规定的相关条款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聘用合同中既包含单位与职工最一般关系的普遍性约定,也有岗位职责要求的特殊性约定,既包含工资、津贴、保险、福利、医疗等内容,也包含考核、奖励、培训、晋升等内容。由于目前事业单位工资等级多数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一些实力较弱的单位在聘用合同中对薪酬的约定只能局限在本单位自筹经费的小范围内,对培训、晋升、职业规划等内容也只能泛泛而谈,对商业保险、年薪、业绩激励等更是无法触及。此外,实施合同管理应该带来的最大变化,就是单位和个人在认为必要的前提下,都可以依照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然而在聘用制实施过程中这一点很难实现。当前实施聘用制改革签订合同所坚持的原则多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于签订一次合同直至退休的老同志来说,合同约束力和没签时几乎一样,即使是新进人员,由于受到养老保险制度、传统观念和感情因素的影响,其解聘也难以实现,“招聘容易解聘难”已经成为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面临的普遍难题。

五是未聘人员的安置问题也是全员聘用制带来的另一难题。实行全员聘用制,或多或少会造成一部分人员没有岗位,在社会保障未建立前,需要我们建立相应制度,妥善安置未聘人员[3]。目前各单位主要采取的是内部消化为主、先挖渠后分流的原则和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有的单位还采取内部转岗、高职低聘、鼓励自谋职业、内部待岗、给基本生活费等形式予以安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部分人员再就业问题。对于暂时未聘人员,用人单位应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强化自身学习,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鼓励和帮助他们尽快重新上岗。

2改革途径

全员聘用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现用人关系的转换,完善岗位管理,打破身份界限,健全岗位薪酬体系,实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逐步建立起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作为农业科研单位,在实施改革的过程中,要敢于面对改革带来的种种新问题,结合岗位设置管理做好相关制度的制定落实,保证聘用制度平稳进行,不断推进农业科研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对全员聘用制的认识。任何形式的改革都是利益的再分配,都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目前,全员聘用制改革所需要的外部条件和环境尚不完善,“效率优先”的原则还没有在观念上和实践中真正确立起来,改革过程将会遇到种种困难。一些观念较为落后的地区或单位,传统管理体制已经在职工中形成心理定势,在推行全员聘用制改革前,要切实关注职工心理定势和心理契约的变化,充分做好思想动员,更新旧观念,灌输新理念,要采取一定的办法和措施,缓解改革对职工造成的心理紧张和压力,消除不信任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将他们的时间、精力和才能引导到为实现单位生存和发展的战略目标上来[4]。

二要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推行全员聘用制改革。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和经济实力的不一致,任何单位在实施聘用制改革上不能采用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应分步实施,循序渐进,应结合事业单位即将实施的岗位设置管理进行科学设岗,逐步规范岗位职责,实行岗位分类管理,尽量避免设岗的随意性和因人设岗的局面。在实际操作中,还应将聘用制和任用制、委任制、考任制等多种形式结合起来[5],只有这样,才能既稳步推进,又有利于事业的长期发展;既有利于突破旧体制的禁锢,又有利于促进新体制的建立,最终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搞好全员聘用制改革。

三要结合实际,加强调研,建立健全全员聘用制相关制度。在实施全员聘用制工作中,要加强调研,吸取经验,建立健全全员聘用制配套制度,在工作中要注意把好以下3个关口:①聘任关。用人单位要详细制定聘用制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聘用程序、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福利待遇、考核奖惩、聘用期限以及辞聘解聘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6],在合理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考核,实行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单位和被聘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②期内管理关。用人单位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对聘用制人员实事求是地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③聘期满考核关。要建立科学合理、实用有效、操作性强的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详细实用的考核评价办法,对聘用制人员的德才表现和思想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切实把考核结果与晋升、待遇等个人利益挂钩,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辞退的重要依据,力求使原来的传统、落实的管理形式转变为目标责任比较清晰、科学的管理方式。

3参考文献

[1] 谢娟,李正赤.医院全员聘用制改革的成效、问题及解决措施[J].西部医学,2008(5):1117-1118.

[2] 徐宪.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人才环境创新[J].经济体制改革,2008(4):172-174.

[3] 吴荣慧,田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问题、难点及其成因[J].经济研究参考,2008(54):27.

[4] 潘晨光.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分析[J].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6(3):73-83.

第9篇:科研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范文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过程中科研经费成本核算不准确 成本核算是指在成本计算过程中,为完成某一任务或某项活动而确定的承担费用。在科研经费中,具体是指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分析测试费、实验室改造费、差旅费等。然而这些费用在项目的申报和下达过程中,缺乏相对准确的成本核算,这里面主要是很难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科研管理部门为了满足各学科的“平衡”而常采取一锅端的均衡主义方式处理,结果造成有些课题经费明显不够用,而有些项目却不知如何开支,没有体现学科间的差异性,严重地影响了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没有建立完善、动态的管理体系 在科研项目的管理上,高校科研处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立项、跟踪项目进展、结题验收等,工作的侧重点在于争取项目的数量、经费的多少、成果鉴定等,而往往忽视了经费使用过程中的合理性和效益性;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经费的支出核算,而忽略了项目各个具体内容的要求与经费投入所产生的效益等,使得财务监督的职能没有发挥出来。从表面上看来,科研经费的管理有科研处和财务处在管着,而实际上两个部门缺乏沟通,结果变成了“谁都管不着”。在项目主持人看来,项目是他们自已申请来和完成的,他们有支配权与使用权,于是“爱怎么花就怎么花”,而往往忽视了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的财经制度,经费没有很好地使用在课题研究上,使得有限的经费不是100%的用于科学研究上,立项后经费的使用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严重影响了科研工作的展开。

(三)项目结余资金的处理结题不结账 由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缺乏沟通,一些已结题的项目在财务账面上一直还保留着,一些项目完成后还有许多“结余资金”,按照“结余留用”原则,自然归项目组使用,然而这些基金用在哪些方面无人过问,经费结余长期挂账, 甚至于出现十几年前经费本还在使用的现象。

二、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改进建议

(一)在项目立项过程中加强经费预算管理 在项目的申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编制经费的各项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同时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预算的管理办法,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要协助项目负责人搞好预算,从而避免由于预算的不准确性而使得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影响了课题的开展。

(二)在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学院及项目承担者之间构建完善的经费管理体制 科研经费的管理是一项牵涉许多部门的系统工程,要靠各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产生科研经费应有的效益。对于科研经费财务部门往往没有力量收集、整理整个学校的科研项目信息,对于经费的支出、产生效益的情况分析等更是力不从心,因此科研管理部门要向财务部门提供项目的必要信息与相应的经费管理办法等,科研经费应设独立的账号,账务代码最好与科研管理部门的项目编号一致或有一定的相关性,以便于识别,方便财务部门对经费的管理。高校财务工作者要了解科研业务和相应的法规、政策,提高对科研经费的业务管理能力,并及时地向科研管理部门、项目承担者等反映项目在开展过程中的财务信息,把财务监督职能发挥出来,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并产生相应的效益。对于随意使用科研经费,没有将经费真正用于科学研究的现象,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科研财务报销制度,例如在经费的报销程序上,可以借助专业学院的力理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专业审核,防止科研经费作它用。而项目承担者要学习相关的财经政策,经常与相关部门沟通,自觉地配合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的监督,开支严格按预算进行,注重经费的使用效益,使得科研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可以采用网络式的电子政务管理方式,突破时空界限,财务部门可以从该网络系统上获取项目的相关信息,科研部门也可以直接从该网络上看到该项目的财务使用信息,同时要动态地反映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开化的让各部门监督并定期检查,既规范又提高了工作效率,监督职能也发挥出来了,确保经费的规范、合理使用,产生应有的效益。

(三)对结余经费的使用进行跟踪调查 对于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应归该课题组继续作研究使用,但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管理部门应对结余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与了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让项目承担者书面汇报结余经费的使用情况,是用于课题的后续研究还是用于申报新项目所做的前期工作,还是转入其它项目经费中使用,这样既可以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又可以充分发挥结余基金的用途。

(四)不同类型经费采取不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激劢机制 对于不同来源的科技经费应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在纵向经费的管理上,应严格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所制定的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法规来执行,规范经费的使用。而对于横向经费的管理,应在遵守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相对灵活,以有利于横向经费的完成并产生好的经济效益。

对于科研人员在项目完成中付出劳动所应获取的酬劳,不同类型的项目更应有不同的激劢政策和措施。对基础性的研究项目,高校应尽可能的建立相应配套和奖励机制,在保证项目完成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提高科研人员的提成比例,从而提高科研人员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积极性;而对于一些技术开发性质的应用性项目,应注重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让承担单位与科研人员从中分成,最大限度地提高积极性,例如对于一些技术转让项目所产生的纯利润,在学校提取一定管理费之后,剩余的应让项目承担者及所在单位按合同分成。但对于任何类型的科技经费,都不支持将本来应用在研究上的经费部分归个人所用,而应注重由项目完成后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对于不同类型的项目应有不同的管理办法与相应的激励机制。

(五)加强科研经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管理 科研经费来源于政府或企业,在性质上属于国家资金,因此,凡是利用科研经费所购置的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都应严格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的入库等手续,并确保这些固定资产的共享性,作为科研可持续性发展的资本。

综上所述,科研经费是确保科研活动顺利进行的物质保障,其管理是一项牵涉许多部门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一套便于沟通和监督的、完善的管理体制,并采取相应行之有效的具体操作途径,注重经费投入所产生的效益,才能确保高校科研工作顺利展开,真正最大限度地发挥科研经费的用途。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