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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附件1: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
附件2: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调查表
关键词: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控制;监测管理医院感染是患者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包括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环境中获得的感染。医院感染管理是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内容,医院感染不仅与患者安全相关,也与医务人员的健康密切相关,也是全球日趋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随着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日益增多,医院感染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管理中也日益重要。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突出且严重,主要是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医务人员缺乏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医院感染管理、监测、控制滞后,消毒灭菌不规范等不安全医疗隐患较多。为有效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对我市10家乡镇卫生院近年来检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相应管理措施,对控制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1存在问题
1.1乡镇卫生院组织机构不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薄弱,制度不健全,无专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多挂靠于护理部,由身兼多职的护士长代管,无三级医院感染管理网络或是有组织机构名单但是名单内的人员对各自应履行的职责不甚了解,也未尽职尽责。 使医院感染管理的组织机构建设流于形式。
1.2 医院感染监测方面缺失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未开展,环境卫生(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由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或6个月监测1次。乡镇卫生院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全面开展,优惠政策不断增加,因种种原因乡镇卫生院存在严重抗生素滥用现象。乡镇卫生院抗生素使用监测工作不严格,存在严重的因抗生素滥用而引发医院感染的隐患。
1.3 医院感染消毒隔离的安全意识淡薄①压力容器的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有压力容器但操作人员无岗位培训合格证,无证上岗和压力容器未进行定期检修,导致不能保障灭菌物品的有效性。②制度不健全,医务人员的执行力差,消毒隔离的安全意识欠缺。③器械的清洗、消毒和灭菌不规范:有的医务人员对器械的清洗流程不熟悉,未使用多酶清洗液清洗器械,导致器械存在污迹、锈迹。④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对消毒液配制不规范,知识老化、陈旧。监测不到位、记录不全面。⑤临床科室的治疗室、换药室区域划分混乱。检验科无生物安全柜,职业防护用品不全,容易导致职业暴露。
1.4 手卫生依从性差由于手卫生的必备设施不全,多数科室未使用洗手液、手消液,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重点科室的洗手开关未采用非手接触式,全为手拎开关。洗手池和拖把池共用。
1.5 一次性用品使用不规范,对"三证"含义不清,一次性物品有过期现象和重复使用现象。
1.6 职业防护不到位职业防护的制度、措施和防护用品不全,发生职业暴露后有的医务人员不熟悉处置流程。
1.7 医院废弃物的管理欠妥规范相关制度不健全,分类不规范,未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袋或桶,利器未进入利器盒。记录不完整。
2管理措施
2.1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必须引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各级管理部门重视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是控制乡镇卫生院控制医院感染成功与否的关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举办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完善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三级网络。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的完善体系,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科、临床监控小组。结合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职责落到实处,细化工作流程,制定重点环节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全方位监控,确保患者的安全,可有效控制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的发生。
2.2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定,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的管理,乡镇卫生院应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分线管理制度,各临床科室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医院感染管理科积极参与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加强抗菌药物应用的督查,从出院病历和在架病历的监测开始,查抗生素的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耐药菌的感染。是否存在医院感染漏报现象等,环境卫生的监测做好后可尝试开展重点科室、重点部位的目标监测。逐步完善医院感染监测体系,把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为医院感染的预防现控制提供科学依据,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效性、针对性。
2.3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基础设施配置必须的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和手卫生设施,并按规范对特种医疗设备定期检修。手卫生是医院感染控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增加必要的洗手消毒设施,改善洗手条件,购进快速手消毒剂,加强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知识培训,在重要地方和场所张贴六步洗手法示意图,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医院感染管理监控部门应定期抽考医务人员对洗手的方法和手消毒方法掌握情况。
2.4规范医疗器械的清洗流程,重视重复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清洗、消毒、灭菌和质量监测,并认真做好记录,杜绝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隐患,每个环节都应落实责任人,保留可追溯的记录资料。无菌物品应有专室专柜存放,存放时按灭菌的先后顺序存放,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按要求进行常规和日常的物理、化学、生物监测,正确选择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消毒监测人员应持证上岗。
2.5按医院感染的相关规范,结合乡镇卫生院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划分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固定清洁工具,避免交叉感染。
2.6加强一次性用物及消毒液的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必须统一由招标企业采购一次性医疗用品,不得私自利用其他途径采购,必须按规范要求严把审批关和购进关,同时要进行质量验收,建立健全购进及验收记录。按需购进使用,严禁过期、失效用品出现,对消毒液必须具备三证齐全,并且要监测使用浓度,以保证消毒物品有效。
2.7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手卫生管理规范》、《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新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尤其是特种医院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资质持证上岗,并进行不定期考核,院领导要为医务人员提供医院感染专业知识继续教育的机会。
2.8强化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意识因医务人员与患者接触较多,有发生医源性感染的可能,应定期进行体检,为医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接种疫苗,提供职业防护的用品,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技术规程。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使医务人员掌握标准防护的概念、要求、发生职业暴露后处理方法、报告流程,以及隔离技术要求。提高防护意识和处置职业暴露的能力。
2.9规范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健全医疗废弃物的分类、运送、处置管理流程,责任落实明确,分类清楚,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医疗废弃物专用垃圾袋或桶,损伤性废弃物进入利器盒,并完善记录。医院感染科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并常规督察,严防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善引起感染暴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体系,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完成农村基层医改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三化”建设。按照《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2011年底标准化率达到100%,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信息化率达到70%;2012年“三化”建设各项任务完成率实现100%。在“三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迎娶2011年底达标。
三、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
1、镇卫生院的建设规模、规划布局、建筑要求、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等有关规定。
2、乡镇卫生院功能设置符合《省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共卫生科室通过市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儿保门诊、星级防保站、卫生监督工作站等考核验收。
3、村卫生室的规划布局、建筑要求、设备和人员配备等符合省卫生厅《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的规定。
4、实施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一体化,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
5、按照“机构标识、科室标牌、布局色彩、公示内容、服务装备”五统一的要求,进行标牌、标识等标准化装修和配备。
(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
1、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实行“院办院管”模式,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履行本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责,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按照“五统一、两独立”原则,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即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各村卫生室的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等统一管理;各村卫生室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财务。
3、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员管理制度。
4、镇卫生院加强对村卫生室技术指导,建立各项技术管理制度,规范技术流程,统一安排各项公共卫生等工作任务。
5、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药物一律由镇卫生院按规定采购后,统一配送。
6、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财务进行监督,村卫生室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及时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
7、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对村卫生室机构、人员的考核。
8、村卫生室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工作。
9、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镇卫生院统一管理,落实村医补助政策,探索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三)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
1、城乡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县、乡、村互联,开展网上即时结报及基本医疗信息实时传送与监控。
2、整合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资源,实现网上登录、填表、统计、分析、报送、查询等功能。
3、患者就诊使用IC卡。IC卡除录入家庭、个人基本信息之外,使用者医疗信息、健康信息同时录入。
4、镇卫生院全部建立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系统),并与县联网,基本实现疾病诊治、健康管理、财务管理、事务管理、费用结算电子化;村卫生室要建立HIS系统,并与城乡合作医疗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系统相配套。
5、推进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管理。农村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2011年达到30%以上;2012年达到50%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7月)。镇人民政府完成推进“三化”工作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8月)。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面开展“三化”建设工作,逐步完成“三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
(三)综合验收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2月)。县卫生部门及镇人民政府以《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为依据,成立综合验收工作小组,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严格追究其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三化”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全镇乡村卫生服务“三化”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调度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三化”建设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一: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20xx]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七)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
( 2)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3)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2、档案规范化
市卫生监督局应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信息报告材料、业务指导材料、培训材料、宣传材料、考核材料等。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综合性档案: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宣传材料等;
(2)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基本情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两证”持证情况及场所卫生状况等基本情况;
(3)专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巡查表、证据材料、协查材料、信息上报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材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材料等其他档案材料。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见附件6)。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附件7),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到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8)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巡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巡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八)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九)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我市 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广水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8)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年度考核在10月底完成,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挂钩。
市卫生监督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占全年考核得分权重40%。
市卫生监督局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市卫生监督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乡镇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市卫生监督局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卫生院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看着即将投入使用的卫生室,遵义县尚嵇镇大碑村村医王文刚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从事村医工作二十余年,自己总算告别了那背着药箱满村转的日子,全村的父老乡亲终于有了一个集中看病治病的场所。
在遵义县鸭溪镇卫生院,分诊台、护士服务站、婴儿洗浴房等本应该是城里大医院才有的服务项目和设施在这里一应俱全,“微笑服务”成为这里最为靓丽的一道风景。
“现在县人民医院不仅服务态度好、医疗水平高,而且收费合理公道,这才是咱们老百姓自己的医院!”刚治愈骨髓炎准备出院的三岔镇妇女廖正萍,对遵义县人民医院如是评价。
据遵义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张道超介绍,近几年来,遵义县卫生系统集中财力人力,花大力气建立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较好地发挥了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骨干作用。在建设中,重点办好县级医院,使其发挥县域服务和培训中心的作用;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使其发挥医疗卫生服务的枢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其发挥服务网点的基础性作用。
遵义县卫生局局长田斌告诉记者,随着“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不断完善,群众“看病远,看病难,看病贵”状况正得到根本改变;导医、选医、就医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医疗服务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县基本上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重病不出县”的目标。县乡村三级卫生资源的全面整合,使这里上百万群众的健康正得到有效呵护。
筑牢“网底”夯实“地基”
一个时期以来,基层卫生医疗状况设施落后,从而导致卫生服务水平低下,不能发挥应有作用。
“‘网底’建设是重中之重!”田斌认为,村级卫生室、城镇社区医院,是老百姓健康的第一道防线,要真正抓好全县的卫生事业,就必须筑牢“网底”,加强村级卫生室的软、硬设施建设。
据了解,遵义县从2008年开始,就制定了三年内新建262个卫生室、完成建设健全“村卫生室网络”的目标,目前已完成155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剩余的100多个将全部在2010年内完成。”
记者在遵义县各地看到,新建的村卫生室统一采用黔北民居风格,外表清爽简洁,内部包含了药房、门诊室、观察室、卫生间等齐全的功能板块;每个卫生室配备了治疗床等7000多元的现代医疗设备,使村医告别了过去仅使用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的“老三件”时代;从2009年开始新建的卫生室,又增加了10.8平米的空间……每一个方面都着眼于为村民提供更好的服务,都体现出遵义县卫生局对筑牢“网底”、健全“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为全县百万余城乡居民构筑健康屏障的宗旨。
同时,不断加大村医进行业务培训力度,制定村医准入标准,要求村医都必须具备中专以上文凭,且都必须在县卫生系统进行专业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大大提高了乡村医生的技能水平。
在对村医的考核方面,遵义县还建立起严格的督察、淘汰机制。在县卫生局,记者看到了一份即将颁发的“关于整顿乡村医生队伍的通知”,在这份文件里,有39名村医将被清退,121名村医被限期整改,被清退和整改的这部分村医是因为服务方式粗糙被主管部门查出来的,有的是违规违纪被老百姓举报的。如此大的力度,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了遵义县筑牢“网底”的决心。
县卫生局副局长王连学介绍说,村级卫生服务设施的完善和医务水平的提升,实现了农村群众“小病不出村”的愿望,标准的村级卫生室同时也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定点单位,大大方便了参合农民就近就医,辅助了乡镇卫生院乃至市区医疗机构,缓解了群众的看病压力,节约了医疗卫生资源。
三级联动协力建“网”
田斌认为,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作为“网底”,村级卫生室的基础性作用自然不言而喻,而如何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以及乡镇卫生院的骨干作用,对于网络的建设及其功能的发挥同样至关重要。
在业务指导方面,实行以大带小,以上带下的技术服务模式。县人民医院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进行免费业务指导和培训,乡镇卫生院又对村医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使医学信息、医疗技术实现三级共享。这样有利于乡、村卫生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基本医疗、卫生管理等任务的综合服务能力。
在治疗方面,建立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分级医疗服务模式。乡镇卫生院推行“首诊制”,让一般常见、多发病在乡(镇)卫生院首诊,乡镇卫生院遇危重手术时,县人民医院及时组织专家前往会诊,明确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大病则转向县人民医院。全力打造“大病不出乡(镇),重病及时转诊”的分级协作治疗,有利于分流患者,减少患者的就医成本。
作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中枢,乡镇卫生院则承担着绝大部分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我们镇卫生院其实就是鸭溪镇的卫生局。”鸭溪镇卫生院副院长王成刚说,镇卫生院不但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本区内的老百姓提供好服务;还要管理村级卫生室,为村医提供支持、培训等。
笑称自己是“尚嵇镇卫生局长”的梁作辉也告诉记者,多年来,这个镇卫生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村卫生“网底”和村级卫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村医和村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健全村级卫生管理制度,强化村医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规范,以此来防御和控制相关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
2009年,遵义县共投入819万元改扩建22个乡(镇)卫生院,被改扩建的卫生院现已全部投入使用。“让乡镇及村医疗机构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田斌说,这样就可以让县医院腾出手来更好地服务重病患者,更好地为乡、村两级医疗网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同时实现自身的专业化水平向纵深发展。
随着“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不断完善,遵义县县级医院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据了解,遵义县人民医院虽然目前还是二级甲等医院资格,但其在科室设置、服务水准、医疗设备及技术等方面早已具备了三级乙等医院水平;遵义县中医院也不甘落后,各项新建设项目也正在顺利推进中,新的门诊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成。县中医院院长余彬告诉记者,今年全院收入已突破2000万元,明年目标是突破3000万。这样的效益指标在全省县级中医院中都是少有的。
依托人才刷新“网”颜
“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要想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以人才为依托。对此,田斌深有感触。“以人才为依托,以质量求生存,以社会效益谋发展,以文化塑形象”是遵义县卫生系统的发展理念。但采访中田斌一直强调“以人才为依托”是第一位的。这位从县医院普通医生成长起来的“管理者”,深谙“人才”的关键作用。
在遵义县卫生系统,可谓“人才涌动”。被誉为“用生命书写奉献,以赤诚唱响为民”的李兴才,2003年毅然放弃了在县医院的优越条件,通过竞聘当上了濒临倒闭的鸭溪镇卫生院院长。上任后,他大胆改革,整治不正之风;亲力亲为,凡事躬亲在前,当时因为医院较为困难,为节省开支,身患癌症的李兴才连搬药都舍不得花钱雇人……在他的不懈的努力和带动影响下,鸭溪镇卫生院一改当初的“半瘫痪”状态,焕发出蓬勃生机,2009年实现业务收入800余万元,是2003年的10多倍。
在尚嵇镇卫生院,同样是通过竞聘上岗的院长梁作辉,也谱写出一曲跨越式发展的乐章。梁作辉上任后,着力引进人才、提升服务,使当初设备极少、看病水平低下、年收入不到200万元的卫生院,一跃成为全县典型。这位“外表泼辣、语言干练”的女院长,以成绩兑现了当初竞聘演讲中“我一定是个好院长”的承诺。
坚持以学习十七大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以提高全县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做好卫生应急、预防保健和卫生执法工作,严格卫生行业管理,狠抓医疗质量,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
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五是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
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四、突出食品安全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
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文章编号:1003-1383(2010)05-0625-02 中图分类号:R 187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0.05.062
为客观评价平果县医疗机构消毒工作效果,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提高消毒质量,减少院内感染。本文收集2005~2008年各级医疗机构的消毒效果监测资料进行统计分析。
材料与方法
1.监测对象 2005~2008年每年分别于上、下半年分别对8家县直医疗单位、14家乡镇卫生院和156家个体诊所进行采样监测。
2.监测项目与指标监测项目为室内空气、医务人员手表面、物体表面、使用中的消毒液及灭菌物品。监测指标:细菌总数和致病菌(溶血性链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等)。
3.采样检测方法与评价标准 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进行采样检测,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进行评价。
4.统计学方法 采用全国公共卫生管理系统2008XP软件(县级卫生防疫站使用版)录入监测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率间比较采用χ2检验。
结果
2005~2008年共抽查检测4676份样品,总合格率为92.75%,各年合格率依次为93.14%、92.13%、92.72%和93.19%,经检验,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28,P>0.05)。不同监测项目中,使用中的消毒液合格率最高,为99.42%(2224/2237),其次是灭菌物品和物体表面,合格率分别为94.79%(164/173)和90.79%(1342/1478),室内空气合格率最低,仅为42.65%,其次是医务人员手表面,为80.28%,五个监测项目合格率比较,有统计学意义(χ2=577.83,P
讨论
医疗机构消毒监测是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评价消毒效果的重要指标,消毒效果质量对控制或降低医源性感染具有直接的影响。从表1可以看出,平果县2005~2008年医疗机构消毒效果总体合格率为92.75%,高于广西大化县监测水平(69.7%)[1],各年度合格率维持在92.13%~93.14%(P>0.05),说明消毒质量相对稳定。使用中的消毒液合格率较高(99.42%),其次是灭菌物品,2005年合格率达到100%,其后三年也达到92%以上,平均合格率为94.79%;室内空气合格率最低(42.65%),尤其是2006年,仅为26.09%,这是各地消毒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1,2],反映室内空气污染严重,提示手术感染率危险性增高[3]。影响室内空气合格率低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手术室、分娩室等房间密闭性较差,消毒后与外界气流相通引起再次污染,部分房间紫外线灯管的数量、布局、悬挂不符合要求,消毒时间和辐射强度不够,有的紫外线灯管老化、积尘,不及时更换和清扫,医务人员进出手术室、产房等Ⅱ类环境未做好个人防护和洗手消毒措施。另外,产房因母婴同室,探视亲属进出频繁,使室内空气细菌污染机会增多。医务人员手表面合格率亦不容乐观,且有逐年下降趋势,这与个别医务人员无菌观念差,对洗手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检查、诊疗前后未严格洗手消毒有关。
从表2可见,2005~2008年县、乡镇、个体诊所三级医疗机构消毒合格率分别为95.92%、93.83%和91.40%,略高于全广西同等三级医疗机构监测平均水平(92.3%、87.4%、75.7%)[4]。各级医疗机构的总体消毒合格率及各监测项目消毒合格率之间比较,县直医疗单位均高于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均高于个体诊所,表明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县直医疗单位对消毒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消毒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和完善,消毒效果较稳定。而个体诊所消毒合格率偏低且不稳定,原因可能是个体诊所经营性质是自负盈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必要的消毒设施投入不足,消毒人员身兼多职,消毒工作监管不到位;多数个体诊所设在路边、街头巷尾或农贸市场附近,灰尘大,卫生条件差,诊疗室、注射室未安装紫外线灯;大多数个体诊所医生未受到消毒技术知识的培训,没有熟练掌握消毒技术操作,影响消毒效果。
为降低医源性感染发生率,建议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的消毒质量管理力度,要把消毒工作纳入卫生工作综合目标管理。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重视消毒工作,强化消毒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各项消毒制度,加大消毒设备的投入,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消毒技能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消毒质量检查,不断提高消毒合格率。
参考文献
[1]段启志.大化县医疗卫生单位消毒灭菌效果监测[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9):3786-3788.
[2]陈海明,刘旭振,周伟清,等.韶关市区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分析[J].华南预防医学,2007,33(3):67-68.
[3]张非凡,乔 玫,张亚尼,等.山西省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4,11(3):14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稳妥有序,突出公益、综合改革,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根本性转变,加快建立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机制,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等新的体制机制,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明显优化,运行效率显著提高,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1、明确机构职责。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
①乡镇卫生院的职责。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市卫生局委托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负责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以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的相关工作,对实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进行统一管理。
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提供与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内容相关的中医药服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进行统一管理。
2、核定机构编制。根据市编办、财政局、卫生局《关于市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等问题的批复》规定,我市共设18处乡镇卫生院、2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编制1710个(具体编制核定见附件1)。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调整结构、增减相抵的原则,科学调整和使用本单位医疗卫生人员编制,不得擅自增加编制总量。核定的编制总数,作为其确定岗位数量和核拨人员经费的依据,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
3、科学设置岗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优先满足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和中医药岗位需要。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岗位总量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90%。其中,乡镇卫生院用于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专业、中医药岗位分别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岗位设置方案由各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上述规定编制,报市人社局、编办、卫生局共同核准。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1、实行竞聘上岗
①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选聘。积极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聘任制和任期制。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可按规定程序连续聘任。
②其他人员的竞聘上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在市卫生局的指导下,按照核定的编制及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做到定编定岗不定人,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入的人员,均应按照岗位任职条件和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优先聘用全科医生、公共卫生、中医药等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把岗位任职条件关,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有准入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市人社局、卫生局要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施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具体的竞聘上岗办法并监督实施。
竞聘上岗工作结束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同竞聘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聘期等内容,确立聘用关系,聘期一般为3年。市人社局、卫生局按规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竞聘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2、招聘新进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出现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时,一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实行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定向培养的医学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养计划的培训学员。招聘的医疗、公共卫生人员一般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应具备护理专业学历和执业资格,其他紧缺的专业人员也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
3、安置未聘人员。按照省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妥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中的未聘人员,采取系统内统筹调剂、实行三年待聘制、允许提前退休、鼓励自谋职业、支持学习深造等途径和办法妥善安置。对编制和人事计划外的未聘人员,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确保单位正常运转、确保稳定的前提下,自行妥善处置,今后不得在编制计划外自行聘用人员。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1、开展绩效考核。在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和满意度评价。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数量和质量等,基本医疗服务具体考核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医疗费用控制和工作效率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定期组织内部绩效考核工作。#p#分页标题#e#
2、实施绩效工资。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已出台了《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该通知的规定,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规范药品采购机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要全部通过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坚决杜绝网下采购行为。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制度,按规定及时上缴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足额供应,及时配送。
(五)推进补偿机制改革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在确保政府卫生投入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市财政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足额安排;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财政补助的办法补助,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实施步骤
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要按照制定方案、核定编制、设置岗位、竞岗聘用、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总结验收的顺序,深入扎实地推进,确保年9月底前完成。
(一)学习培训,制定方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改革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找准改革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要围绕落实综合改革任务,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使广大基层卫生人员明确要求,掌握政策,增强信心,积极投身改革。
(二)核编定岗,竞聘上岗。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量以及岗位设置规定,于8月15日前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及核准。严格按照岗位竞聘规定组织竞聘上岗工作,确保8月20日前完成。
(三)妥善安置,保持稳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关于妥善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要求,制定具体办法和工作方案,于9月中旬完成未聘人员安置工作。
(四)绩效考核,兑现奖惩。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在市卫生局实施考核基础上,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绩效考核等级,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8月底前全面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并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9月底前实现绩效工资制度入轨运行。
(五)考核评估,总结验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成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及时考核评估,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改革成效。
五、保障措施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协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着力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参与改革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纪律意识,依法合规办事,确保改革不走形、不变样。
(二)加强财力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要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确保各项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强化资金监管措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