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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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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1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和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建筑业发展的需要,在我国加入WTO的形势下,需要建立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国际建筑市场惯例的新工程建设管理体制,逐步发挥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在管理、编制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

一、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现状

目前发达国家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是工程建设领域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标准化管理,能够适应市场国际化和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而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在制定、实施和监管的环节都存在弊端。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条文混杂,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不配套,强制性标准数量多,覆盖范围宽泛,《强制性条文》与技术标准并存,这些问题都制约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

1.技术法规概念缺乏法律定义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依据《标准化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而“技术法规”的概念却没有明确的定义,随着我国加入WTO,把强制性标准当做技术法规来使用,缺乏一定的法律执行力度,不利于标准化管理体制的建立。

2.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法律界定不明显

建立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体制时,只是在形式上区分了二者,但在内容标准上却没有变革,这就造成了在强制性标准中含有部分不宜强制的技术要求,而推荐性标准中存在需要强制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管理都按照这两个标准执行,导致在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出现法律界定模糊,执行力度不强,实施监管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出现。

3.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不配套

按照国际惯例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应该是配套的整体运作过程,技术法规中可以引用技术标准。但是我国目前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之间却存在衔接不足与衔接过度现象并存的问题,强制性标准没有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

4.强制性标准数量多覆盖广

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实行的强制性标准,其部分强制范围过于宽泛,例如出现在强制性标准中的不属于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要求,工程实践中一些涉及到消费者安全和动植物生命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的问题都没有按照“技术法规” 的具体内容实施。

5.《强制性条文》与技术标准并存

首先《强制性条文》是由需要强制执行的具体标准条文集合而成的,其自身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而其具体内容是受各类标准变化影响的,自身的逻辑性和协调性不强,不能作为与技术标准并存的体制组成内容。

以上几点问题都影响了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制的建立,因此需要有效的策略建立新型工程建设管理标准机制,依据WTO/TBT协议即《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推动新形势下我国建设行业的发展。

二、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的有效策略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新时期,我国的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加入WTO后,依照WTO/TBT协议,根据实际的工程建设标准战略。我国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需要从两方面进行创新改革,一是工程建设企业改制,二是逐步实现工程建设标准化。

(一)国有建设企业改制和发展工程咨询业

1.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组成部分之一,参与平等的市场竞争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此要对国有建设企业的体制进行改革,遵循 WTO 公平竞争和非歧视原则,推动国有建设企业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行,实现政企分离,消除政府与企业间的利益矛盾,保障工程建设行业的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

2.大力发展我国的工程咨询行业,对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有重要的意义。工程咨询的内容包括目的可行性的研究、评估、设计、专题研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制定合同等,对建设实施监理、培训、评价等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相关工作。我国目前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缺乏对施工过程的监督机制,不利监管工作的执行。因此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中需要新的工程管理模式,把工程与管理、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

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创新除了企业体制改革和发展咨询行业外,还需要健全与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法律法规来约束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构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创新改革。

1.建立和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制度

为了加强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标准化监管,适应WTO规则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原则,需要建立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工程建设市场的运行机制遵循的原则是统一、开放、公平竞争。工程建设市场机制的运行需要统一的建筑法规、条例、标准及规范,而且工程建设市场中的买方与卖方可不受国家、地区、部门及行业的限制,进行建筑产品生产间的交换,按照竞争机制,进行招投标、设计方案竞赛、建议书及陈述谈判等方式,保障工程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竞争。具体措施包括《标准化法》的修订,使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在制定和修改《建筑法》时要体现工程建设标准的地位和作用,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条例》,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形式规范我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构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

(1)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机制的创新,继续深化改革我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体制。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依据,在工程建设实践中加强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工作,为实现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运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以人为本的技术手段,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相结合的新标准机制。

(2)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监管机制

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需要监管机制的约束,主要可以采取法律法规和激励政策。采用法律的手段能够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的标准化监督管理,而采取激励政策规范工程建设技术行为的同时维护公众的利益。促使工程建设依据利益原则和诚信原则,维护市场的安全有序,保障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监管机制的建立。

(3)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快速反应机制

快速反应机制运行的主要表现在预警系统,反应能力,合格评定和信息咨询网络服务四个方面。快速反应机制的建立能够降低工程技术标准化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影响,及时有效的调整相关技术法规,实现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对风险信息的采集和研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的市场竞争力。

3.引导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化管理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开展,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从法规、标准、政策、科技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引导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化管理。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创新首先要增强工程建设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意识,企业应该加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认真贯彻标准化管理理念,做到管理有法可依,同时企业自身要重视创新发展,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吸纳技术人才,研发新技术,生产新产品,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的技术水平,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工程建设企业能够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总体趋势。企业要深刻理解WTO/ TBT协议的内涵,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落实标准化管理。

4.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国际战略

我国作为WTO 的正式成员,工程建设行业需要制定国际战略,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坚持改革开放政策,进行改革创新,抓住战略机遇。工程建设企业也应该制定和调整策略,把目光转向国际市场。逐步完善工程技术标准化管理机制,逐步提高我国建设企业和建筑产品生产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同时作为发展中国家,也要加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交流,扩大我国的工程技术标准化管理的国际影响力。

三、总结

在新形势下构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制,对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继续深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构建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

参考文献

[1]卫明.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第二版) [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2004(15)

[2]王超等.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理念的战略输出[J].中国住宅设施,2005(2)

[3]石心刚.从WTO规则谈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J].建筑经济,2004(12)

[4]张昌叙.关于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体制改革[J].建筑论坛,2005(3)

[5]杨瑾峰主编.工程建设标准化实用知识问答[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1)

第2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工程复杂性决定了工程管理难度,主要表现为工程管理涉及面广。每一项工程管理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自然条件下进行,都要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包括资源、气候、地质与地形地貌等。从工程设计、工程建设到工程消费,工程管理活动的每个阶段都需要对生态进行考虑和分析。工程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本文从科技创新能力角度,探讨如何提高企业生态科技创新能力,并通过生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实现工程管理活动过程中的生态文明建设。

1.工程管理的社会属性与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生态化转向

对于工程项目,企业往往更加关注其经济性和技术性。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工程管理的社会属性对企业和公众而言将愈加重要。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自然、达成个人目的的同时,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所做的努力与取得的成果,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结果[13]。目前,我国处于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大型工程项目正如火如荼地开展。这些项目对于环境的影响是巨大且不可逆的,正确对待和处理工程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工程管理的生态维度已成为影响项目建设的重要因素,甚至决定性因素。我国正逐步从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向环境友好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关注工程的生态问题是项目管理理论和实践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科学技术创新是改变社会现状最直接的动力。当前,科学技术以工程项目为载体,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量改变着我们生活的世界,工程管理把技术的工具理性和工具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人类作为技术革新的发起点,往往很难在经济利益和环境保护间达成有机平衡。因此,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技术的两面性越发明显。一方面,技术创新不断改变世界,为人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生活方式;另_方面,技术也使人类生存环境面临巨大风险和威胁。基于技术的两面性,我们更应将科技创新置于生态文明的背景下予以考察。科技创新在考虑经济性和技术性的同时,还应兼顾环境保护的责任与义务。

综上所述,工程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密不可分,而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科技创新。为实现工程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赢局面,我们必须对科技创新进行必要的约束。树立生态文明的科技价值观,践行生态文明的科技发展原则,扶持和推广生态科技,寻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科技进步之路,这既是生态文明建设对现代科技提出的新要求,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成果。

2.生态科技创新能力因子分析

生态科技创新是指能为客户带来具有商业价值的新产品和新过程,并降低技术创新对环境影响的活动。不同于其它创新,生态科技创新除了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贡献外,其自身还能产生正向外部效应,降低产品外部环境成本。根据国内外研究文献的结论,企业的生态科技创新能力主要受法规、市场和企业内部三大因素的影响。

2.1有效的法律法规制度能够促进企业生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法律法规是应对市场失灵的重要手段,是避免企业将环境成本强加给社会、确保企业主动承担该部分成本的重要约束。有效的法律法规可以强化企业的生态创新动机,激励企业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将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相统一。然而,这一逻辑的前提条件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成本足够高,如果创新利益无法抵消技术更新成本,那么这种双赢局面就是不稳定的。法律法规从3个方面影响企业生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法规强度、政策工具和法规可预见性。

(1) 强有力的法律法规能够促进企业不断加强生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法律法规强度通常表现为对企业污染指标的控制上,定量指标越明确,法律法规的强度就越大,衡量企业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证据就越充分,工程项目违反相关环境法律法规的风险就越大。一个产业受到环境法律法规的保护强度越大,企业面临的违法风险就越大,企业增加科技研发的投入就越多。

(2) 因地制宜的政策工具组合能够更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生态创新积极性[3]。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分为三大类:直接管制、经济刺激、政策引导,其中,直接管制包括市场准入、环境标准等,经济刺激包括税收优惠、政府补贴等,政策引导包括信息披露、政策扶持等。国外研究成果表明,税收优惠政策等经济刺激比单一的直接管制更能够促进企业在生态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因此,综合运用不同政策手段,不拘泥于行政控制,能够更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生态科技创新积极性。

(3)未来法规政策的可预见性对生态科技创新具有积极影响。创新必然伴随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失败风险。根据收益成本法则,企业只有在创新收益大于成本时,才会继续在生态科技上予以投入。而企业在生态建设方面获取的收益往往与宏观政策走向有很大关系。如果政策持续趋于严格,那么,污染少的企业就比高污染企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2.2 有效竞争的市场与企业生态科技创新能力正相关

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产品是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的。作为生态科技创新能力的提供方,企业创新积极性与市场需求密切相关。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结构、顾客需求和潜在的顾客利益。

(1)市场结构是创新的关键因素之一。市场结构可以用竞争程度或市场集中度来衡量。市场集中度越高,企业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就越小,企业就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研发过程中。同时,集中程度越高,蒙混过关的可能性就越低。因此,企业必须加大科技投入以违法违规风险。另一种观点是,由于缺乏竞争,市场集中度高会导致企业更加懒惰,从而阻碍科技创新。

(2) 顾客需求是企业创新行为的强大推动力之一。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产品是受供需关系决定的。随着社会越来越关注产品的绿色属性,产品生态化程度越高,越有可能受消费者喜欢,从而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因此,顾客消费习惯也是企业生态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推动力。

(3) 潜在的顾客利益是企业生态科研投入的后备动力。潜在顾客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目标,兼顾潜在顾客利益,有利于洞悉潜在市场,促进企业在细分市场上取得成功。如果企业能够满足潜在顾客的利益,就更容易开拓新市场。

2.3 企业内部因素直接影响生态科技创新能力

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市场环境,对企业而言都是外部环境,而企业投资行为除了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外,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身条件。企业内部因素主要包括:发展战略、资产结构以及科研能力。

(1) 企业发展战略是影响企业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企业经营活动、投资活动都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展开,因此,将生态科技创新能力融入企业发展战略中,能够使企业在决策时更注重环境保护,不断提高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搭建环境保护体系,从而增强企业生态科技创新能力。

(2) 企业规模和实力也是影响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企业资产规模越大,资金实力越强,盈利能力越高,企业可用于科研的投入就越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意识就越强。同时,规模越大、能力越强的公司承受研发失败风险的能力也越强,因而敢于在生态科技创新方面加大投入。

(3)企业科研能力也会影响企业生态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是凭空产生的,需要企业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高水平科研人才。

国内外研究成果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和参考的思路。我国工程管理的生态科技创新能力要想得到提高,须从法律法规、工程市场、环保市场以及企业内部入手,在政府、企业、消费者之间搭建一座沟通的桥梁,促进我国工程管理向生态工程转变。

3.我国工程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现状

我国正逐步从粗放式的大规模建设向集约式的工程管理转变,具体体现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和信息化建设不断突破。我国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两部分: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行业内工程建设标准。近年来,我国加快了工程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一方面能够规范企业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另一方面能够优化工程市场,提高整个行业的标准化程度。除了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外,我国工程管理手段也日益多样化,促进工程管理行为更加精细化,工程预算更加科学合理,工程管理机制更加流畅,工程设计与质量明显改善。还有一个非常显著的变化就是信息系统的使用,利用信息系统能够大大提高工程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

虽然经过不断的建设和发展,我国工程管理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生态文明工程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不足。

(1) 工程管理市场发展不均衡,不同行业间差距较大,地区间工程建设标准不一。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重视工程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而经济不发达地区往往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14]。这其中有政府的政绩考虑,也有不发达地区企业环境意识淡薄的原因。

(2) 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执行应更加严格。工程管理制度是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虽然我国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有些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落后于市场实际需求;有些工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虽已制定,但更新不及时;部分工程管理有总的法规和规章但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这给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带来困难和不便。特别是有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未积极履行职责,导致法律法规形同虚设。

最重要的生产力。只有不断进行科技创新,不断将新产品、新技术用于工程管理实际活动中,才能进一步提高我国工程管理质量,提高工程生态化水平。我国科技创新力度不足,在科学技术应用上一直较为落后,主要体现在工程开工前的系统性论证不够,前期调研不充分,不合理的工程设计大量存在。这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还对环境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4)高级工程管理人才缺乏。人才是工程管理最宝贵的资源。人才缺乏导致企业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只能兼顾一面,难以投入到环境保护上。与此同时,人才的缺乏还会制约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目前,国外工程管理团队已悄悄渗透到我国工程建设市场,而我国很多工程管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依然建基于低成本人力资源。要想继续在这个市场里生存,我国工程管理就必须转变模式,积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综合能力和整体思维的高级工程管理人才。

4.我国工程管理生态科技能力建设路径

我国工程管理现状离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5个方面入手,提高工程管理的生态科技创新能力,实现工程管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1) 从顶层设计出发,强化政府组织领导力,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环境保护利益是长远的,但企业追逐短期利益的动机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在生态科技创新上加大投入,这就需要政府作为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对企业行为加以引导。在制定政策时,考虑政策的前瞻性、风险性、预见性、科技关联性等特点,促进企业在工程管理中加大生态科技创新力度。在审批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和合理的产业布局,更多地考虑工程建设项目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企业是生态科技发展中的主体,国家应该通过立法明确企业责任,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促进企业加大生态科技创新投入。

(2) 完善法律法规,设定强制性标准,推动工程管理的生态化转型。法律法规是外部环境失灵情况下促使企业按照规则办事的手段。虽然我国在工程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颁布了很多制度和规章,但是缺乏定性标准检验企业执行力。因此,在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法规的同时,应加速制定强制性标准,并通过法律法规对这些标准进行界定,保障行业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3) 加大科研投入、政策支持和激励,提高企业生态科技创新积极性。不同的刺激手段对生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促进作用不一样。政府应运用多种手段对工程管理过程中的生态科技创新进行支持和鼓励,如:加大企业生态科技创新减税力度,加大政策性扶持,优先发展生态科技产业等,激励企业加大生态科技创新方面的支出。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开放一些传统领域给私营业者和国外投资者,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快科技创新进程。同时,应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构建校企联盟,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技产品。

(4)加强市场培育,提高生态科技创新产品的市场地位。加强市场培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生态科技创新产品的市场地位,调动企业生态投入积极性。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促进消费者养成生态消费观。政府、学校、媒体等单位都可以作为市场引导者,通过加大公共平台的引导作用,强化生态消费知识宣传,普及生态科技知识,在全民中树立生态消费观。

(5)工程建设企业应当主动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任。无论外部环境如何,最终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企业本身。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是科技创新的主导者,应当主动肩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任。企业应积极分析当前法律法规和外部市场环境,剖析自身的优势和劣势,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生态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目前,仍有很多企业认为生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是对企业资源的浪费,没有认识到生态科技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对此,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生态工程管理观念和思维,将生态科技创新能力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组织文化中,作为一项长期发展规划来实施。

第3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作为投标人,我保证:一旦杨家庄拆迁安置用房施工临时围墙工程我方中标,在该工程最终验收移交前的整个施工期间,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乙方项目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投标单位(盖章):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XX市XXXX区XX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话:XXXX-XXXXXXX

邮编:XXXXXX

传真:XXXX-XXXXXXX

第4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高速公路建设合同对合同双方在项目建设中的工作范围、内容等权利与义务作了非常详细、全面的规定,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考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事项等都随之被纳入合同的规范之中。可以说,合同体系的建立与整个项目工程的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其贯穿于工程投标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加强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减少一些复杂的经济纠纷,为实现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法律保障。

2高速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体系仍不完善,不同部门规章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实际工程实践中,执法力度和规范效力还不够,项目参建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合同的相关规定不能够认真遵守,监理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的原材料等质量不过关,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2.2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管理难度

合同是维持项目工程各参建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有的单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利欲熏心,置法令法规于不顾,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些企业为谋取私利,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等。这些现象给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2.3合同模式单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

合同模式单一化是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障碍,而且合同文本缺乏全面性,只能够满足普通的高速公路工程合同。如果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呈现多元化发展,合同的签订就无章可循,容易引起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间的纠纷。

2.4组织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为了减少人员和成本,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忽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人员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意识,给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3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3.1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与执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施项目合同管理就要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以保障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另外,还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与开展。

3.2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

根据高速公路特点及行业内合同管理特点、效益,全面考虑施工方不同要求、工程项目的类型、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各企业经营战略目标,逐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制订合同示范文本时,要注重格式统一、内容全面,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及要求,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推广,以全面提升高速公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3.3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管理顺利实施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合同管理顺利进行。具体可从以下2方面做起:①建立市场进入制度。严格审查各种承包商从业资格及发包方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审核管理建筑施工队的质量以及开工命令的审查工作。②在建设高速公路诚信体系方面,应该合理计划,循序渐进,由容易的向比较复杂的分类处理,全面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罚机制,同时,还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

3.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要想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要参建方树立大局意识,站在高速公路项目整体建设的高度上去思考问题,互相沟通、互相协调、互相支持,有效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具体需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①结合工程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②组织机构内每个部门的工作应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果遇到特殊问题,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适当调整。③合同管理涉及项目各个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建设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确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4结束语

目前,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日渐规范,管理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本文着重对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完善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不足,通过工程项目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使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中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和协调等工作能够规范开展,促使工程项目内部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达到高质量、高效益,满足社会需要,更好地推动高速公路建设事业向健康良性方向发展。

作者:齐爱娴 单位: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杞新分公司

参考文献

第5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F25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一、当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现状分析

1、监督机构定位影响职责履行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但实际上多数监督机构仅被委托行使质量监督的执法检查权,而不包括行政处罚权。监督机构的行政职能不完善,造成发现问题只能采取停工整改等少数措施,执法威慑力大打折扣。广大监督人员也普遍感觉到执法时腰杆不够直、手腕不够硬,影响工作成效。

2、监督机制仍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影响监督效能

目前的质量监督机制存在几个突出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一是随着工程建设量与监督力量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以单个工程为单位的“三到位”的监督模式已不适应工作需要。在一些工程量较大的地区,已不可能对每个工程实现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工程竣工验收的“三到位”监督,有关抽查项目和内容的规定也流于形式,得不到严格执行。二是质量监督机构的现场监督与市场资质、招投标管理之间缺乏联动,企业在工程建设阶段的违法违规信息不能及时反馈给市场,对企业的惩戒作用不足。

3、监督工作经费保障面临困难,影响队伍稳定和工作开展

由于取消监督收费的政策实施后,监督机构都面临着经费不足的问题,特别在财政困难地区经费缺口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的开展。具体来说,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基本办公经费不足;二是专项经费缺乏保障。

4、工程质量监督手段落后,监督工作仍偏向实物监督

目前,部分质量监督机构使用高科技检测技术对影响结构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进行科学检测,但由于应用范围有限,不能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全面的进行科学检测。传统的工程质量监督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而建筑工程相对于工业流水线产品特点的区别在于产品工期长,多专业、多工种、材料设备多品种。而目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仍然表现为对工程实物的监督多,对质量行为监督少,监督工作仍然限于微观,这和监督体制的改革方向是不符合的工程质量监督范围过于狭窄。

5、监督人员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随着监督工作量的大幅增加,目前大部分地区尤其是大中城市的监督力量严重不足,人均监督面积已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3万平方米增加到当前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平方米,人员紧缺的问题相当突出。

二、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1、建立并完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体系是保证建设市场科学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更是一个国家在建筑工程建设方面的质量水平标志。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通常包括三个层次:规范标准、法规条例,以及基本法律等。规范标准是由相关部门,或者专业协会等专门定制的,结合各种不同的专业特点,用来限定技术各种技术活动的。法规条例是基本法律在实施方面的细则内容,通常能够构成相关的行政法规;基本法律是我国工程建设的法律总则,是具有法律效率。

2、加强对监督单位、社会监督的管理

要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监督单位在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工作,就必须要加强监理权威的树立,改变监理单位工作由建设单位决定的现状。工程质量监理公司受雇于工程建设单位,是代表建设单位来进行工程管理的,因此听取建设单位的意见还是必须的,但切不可盲从。工程质量监理公司要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设计文件,合同规定等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管工作,要能够独立行使职权,对工程建设负责任。所以,必须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理公司的职能的行使。此外,要提高工程监理公司的员工素质,提高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力度,自觉调整人才结构。同时,监理公司必须要具备一定的综合能力,加强各种人才的储备。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社会监督来实现工程质量体系的建设。市场经济属于法制经济,更属于信用经济。社会相关机构要加强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档案记录,尤其是不良记录,建立起工程质量的诚信体系,强化市场主体的质量意识与信用水平。

3、加强新技术在工程质量监督中的运用

随着现代建筑业的发展,以及先进技术的应用,现代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建立信息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成为现代建筑业发展的必然。信息化质量监督管理不仅减少了纸张浪费,而且响应了国家对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号召。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信息化系统主要可以实现以下几个目标:首先,以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管的计算机系统与相关网站,推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其次,建立起科学、标准的机构业务管理体系,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的管理依据;第三,通过网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通过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以及信息反馈等,提供对信息数据的管理与共享平台。

4、加强工程监理部门的内部管理

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理人员的管理,确保其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也是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工程开工之前,监理部门要像工程建设单位递交一份工作联系卡,将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的姓名、岗位、职责等都公布出去,以此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与监督。其次,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要实行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书面汇报制度,保证工程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工程质量监管人员在发现问题时都必须要立刻报告给上级,不可推延,而且要做好工作记录,在周末、月末等递交工作总结,既可以以书面的形式上交,也可以召开例会,其最终目的都是保证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建设的总体质量。

5、加强人才储备,提高员工素质

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是一项将法律、经济、技术,以及行政等集于一体的工作,综合性非常强,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行政与技术方面的监督执法工作。其工作的进行,不仅需要健全有效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技术标准,而且需要先进的管理设备与技术,需要专业素质高的人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的高低,以及其执法能力的强弱,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有着重要意义的。加强人才的培养与储备逐渐发展成为工程质量得以保障的关键措施。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必须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与重点培养,加强人才储备工作的落实,以此来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工作,要从思想政治素质,以及专业素质等方面着手,重点做好工程质量监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要给予高度的重视,保证每一个员工都具备从业资格。

第6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字: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文件管理;索赔管理

前言

入世以后,我国涉外工程建设企业得到不断发展壮大,一些综合实力较强的涉外工程承包公司,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涉外工程建设过程同国内基本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大同小异,但由于它是一种跨国的经济活动,是涉及到多学科的一项系统工程,风险与利润共存,因此,较之一般的国内工程,它需要更严格的合同管理。

1.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1.1国际工程合同的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业主与承包人之间在招标或谈判成功后签订的,用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发包人和承包商须紧密合作,才能够使工程顺利完成,并给各方带来效益。同时,双方又是一个相互独立的经济实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利益上的冲突,合同就成为调整双方利益关系的纲领,合同条款是业主和承包商的履行依据[1]。

1.2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

国际承包工程的合同管理是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指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处理和解决,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贯穿于从合同签订、履行到合同期满直至归档的全过程,因此,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程序与规范是确保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顺利完成项目并实现效益最大化的根本保证。

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特别是基于 FIDIC 合同条件的项目,在关心结果的同时更注重过程控制。合同文件中对如何控制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各方面均有严格而周密的规定。所以,对于承包商来讲,国际工程项目不仅是完成一项工程的施工,更重要的是履行一个合同[2]。

2.合同文件管理

在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双方签订的合同是解决双方争端的主要依据。而每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都包括大量的、各种类型的文件,所以要正确履行文件必须首先了解、熟悉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工程项目施工必须依据的法律,是执行工程项目的圣经。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

2.1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组织好合同谈判工作。

项目合同的缔约谈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承包商弥补投标时由于时间有限、所掌握的资料有限而可能出现差错的最佳纠错时机。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做到以下几点:

(1)开始谈判前,一定要做好谈判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选定高素质、复合型的合同谈判人员,制定谈判方案,准备好谈判内容。合同是双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一经签订,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改变,因此,作为承包商,要严肃对待合同签约。

(2)通过谈判协商,尽力维护自身正当利益。避免限制自己权利的条款,在对外签订承包合同时,注意合同条款用词、表达的意思必须明确具体,特别是“有权”和“无权”一类的词,该用的地方就一定要用,不要丧失自己一方的正当权利。

2.2认真研究合同文件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合同中一般都有具体条款写明本合同适用于哪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通常往往是适用于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但也有适用于第三国家的法律法规。无论适用于哪个法律法规,我们都应去认真研究合同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作在研究这些法律法规的时候,我们要清楚的知道哪些条款对我们是有利的,我们在合同执行中要加以利用。

2.3认真管理日常往来函件。

合同往来函件可以是对合同文件的补充和修订。合同条件中对合同函件的往来及效力会有一些具体规定,务必遵照执行。现场经理部日常面临着大量的往来函件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外与现场主要利益相关方,特别是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往来函件管理。从收到授标函之日起,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之间通过往来函件的书面对话就开始了[3]。

2.4加强合同文件规定条款的执行过程中的管理。

加强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就是要针对设计、采购、施工阶段的所有合同进行管理。对于项目合同文件中的条款,应遵循全面履行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应对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熟悉与分析,并了解自己和对方履行合同的有关信息,明确合同基本义务的内容。

3.国际工程承包索赔管理

在国际工程承包活动中,索赔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合同工期;或者其他方面的合理要求,以弥补自己的损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4]。因此如何做好索赔工作,已经引起了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承包商在进行索赔时应该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做好建设工程项目,是索赔成功的前提;

承包商认真地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工程,并努力把工程项目建设好,使业主和工程师满意。多次的实践经验证明,如果承包商认真努力地实施合同,使施工质量合格,施工进度符合合同要求,并按规定的竣工日期完成工程建设,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容易取得业主的谅解和认可,索赔的成功率较高。

(2)注意索赔时限;

承包商进行索赔应在索赔事件发生之时而不是之后并以合同中规定的语言以正式函件通知业主或其代表。FIDIC合同条款规定:当出现索赔事件时,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之内,将其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如果承包商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的索赔要求,业主有权拒绝索赔要求[5]。

(3)正确认识索赔并积极应对索赔;

索赔是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内容之一。遇有索赔事项时,不要畏惧,更不能怕麻烦,必须积极应对,有理有据、坚持不懈地递交索赔文件。但是,也不要醉心于索赔,不要过分期望通过索赔甚至制造索赔来获利,因为承包商,特别是在国外承建项目时,毕竟是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

4.结语

总之,走向国际市场的中国工程承包公司面临许多特殊挑战,合同管理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为了做好合同管理,需要首先管理好合同文件。要全面了解、熟悉合同文件,管理好合同往来函件,在履行承包商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有效运用合同文件保护自身权益,并在需要时,以合同文件为依据提出索赔。

参考文献:

[1]严明.浅谈国际工程合同中法律适用条款的选择[J].化工建程工程,2004 (3).

[2]何伯森.国际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3]Chen P. 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ontrac-tors [unpublished MSc dissertation] [Z]. UK:University of Manchester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2001.

第7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按照“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管理”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镇公共资源交易网络体系,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项目成本,节约财政开支,形成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领导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领导、协调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制度的规定核准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范围、申报方式、交易方式、交易程序,并对交易文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负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交易窗口设在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窗口业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负责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负责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交易纠纷,维护交易秩序;负责对招标投标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上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四、交易范围及注意事项

公共资源交易站主要交易范围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乡镇、村、社区属于国有、集体投资或控股,工程造价在所在县(市、区)规定应进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额度以下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村镇建设、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园林绿化、土石方工程、装修装饰等工程建设)。

(二)物资和服务采购项目:乡镇、村、社区在政府采购目录之外的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

(三)资产处置项目:乡镇、村、社区所属公共资产(包括企业、房屋、土地、水库、鱼塘、沙场、采石场、林木、果园、茶园等)的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

(四)其他应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站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交易程序由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合各地实际,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统一规范。

(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必须由业主(发包、采购)方形成书面申请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能组织实施。

(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般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拍卖、挂牌竞价的方式进行。对应急或者特殊情况需要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的,必须书面申请报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采用。

五、监督机构及主要职责

镇纪委负责对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的交易活动进行监督。主要监督辖区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是否都进入了交易站进行交易,交易方式、交易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交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以及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等情况;监督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承揽本地工程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有关投诉;严肃纪律,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

六、工作要求

第8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first discusses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implementation in the meaning of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n discusses the curren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main problems of finally the issue of the related countermeasures, namely: enhance legal ideas, enhance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actively carry out construction contract risk management, use the modern management concept to a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engineering contract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o as to ensure th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was completed.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合同的相关的事物而进行的管理工作,其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提供了管理目标及内容和管理控制依据。近年来,随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合同管理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工程的顺利完成。但纵观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其仍存在着些许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建设,因此在本文中主要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对策展开了简要的阐述,以供参考。

2 水利工程中实施合同管理的意义

2.1 由于合同确立了水利工程建设活动有关各方之间在技术、经济、管理、阻止方面的协作关系和工程建设产品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方面的交易关系,并将这些关系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合同管理能有效地维系这些管理并将其更加坚实地建立在法律基础上。

2.2 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是在资源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且能确保双方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相互监督,从而确保合同得到切实的贯彻。

2.3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活动有关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界面。如: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界面。

2.4合同管理能够有助于有效地处理水利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有关各方之间所发生的纠纷。

3 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当招标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就会出现恶意竞标的情况发生,有些承包方为了能中标,在投标的过程中故意压低投标价,或是屈服于不合理的合同条款等,这些都势必导致了招标的不公平,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也为合同管理埋下了隐患。

3.2 由于当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市场不够完善,在签订合同时往往是自制合同而不依据合同范本进行规范制作,致使合同内往往会遗漏很多重要的细节内容,如工程材料的价格问题等,这些都会给后期的工程管理留下隐患,使合同根本起不到约束双方的效果,甚至会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问题,终于导致工程无法顺利完成。

3.3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根本意识不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合同意识淡薄,甚至于有些施工企业中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在实际工作中不能严格按照合同办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地动态合同管理。

3.4 由于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因素等多方面的影响,水利工程建设属于一个索赔多的行业,但纵观当前我国的水利业,由于水利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很多的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工作难以进行,严重损害了承包人的经济利益。

4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相关措施

4.1 增强法律观念,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招标投标法》《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的颁布实施,对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水利工程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4.2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组织体系

承包人应全范围地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由于合同管理除涉及合同的相关内容外,还涉及一些法律法规,因此除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外,还应对其加强合同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的专门培训,以期能全面增强其合同管理意识。

同时,施工企业还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由于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型强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的知识,因此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并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以期能将合同管理融于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中,从而使工程合同管理专业化,最终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4.3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积极开展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利于规范业主行为,也有利于保证合同履约,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因此,在水利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应引入工程担保制度,以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

另外,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工期长、工程量大,且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复杂性,因此在施工中产生索赔是不可避免的。索赔并不可怕,关键是如何做好索赔管理工作,使已发生的索赔事件损失降至最低。首先,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第三,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业主方可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注意日常资料的收集积累,特别是要对可能引起索赔的项目进行跟踪,以期索赔事件一旦发生,可为索赔提供第一手资料。

4.4 用现代管理的理念进行合同管理

一是要对合同及其合同相关的文件,如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识别出合同所确定项目的各项目标要求及项目经理部的工作范围,并对项目全体人员进行合同条件的交底,使相关管理人员明确合同条件及项目经理部要履行的合同义务,并对合同条件进行评审,提出隐含的合同条件及合同履行中需着重处理的问题等。

二是应根据水利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分解结构,确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如合同谈判及签订、合同文件的管理、合同及相关文件的分析与研究、合同交底、合同变更文件的管理、工程量计算、计量和签订、索赔文件的管理、合同的信息反馈等等,然后根据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机构,并明确各合同管理人员各自的管理职责和内容,以期能全面地实施合同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

4.5 对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由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多,涉及法律法规也多,工程较大,履行时间较长,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丰富的文字信息资料,也是整个工程建设的真实反馈,因此,应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保证合同档案齐全,使工程施工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同时,通过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计划进行比较、分析,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经验或教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分析原因,指导今后工作,提高水利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交率、合同履行率,提高水利工程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李华.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主要问题的探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8).

[2]冯英,张锋. 浅谈水利工程中的合同变更和索赔[J].治淮,2012(1).

第9篇: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范文

1.1政策法规保障不到位

一是从我国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政策法规建设来看,现行的《节约能源法》、《建筑法》等政策法规,虽有一些建筑节能等内容,但是具有强制力的内容条款不多,存在着笼统模糊的问题,过于原则,缺乏明确的法律责任和可操作性。只有设计方面的标准,而没有施工监理、材料等方面具体的规范要求,难以适应现代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对绿色建筑施工的没有具体规定,对于违反绿色建筑施工没有缺乏必要的惩罚措施,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比较粗放。很多都是打着绿色建筑的幌子,其实则是高耗能工程。二是管理缺乏奖惩制度。现行的法律法规缺乏奖励性和处罚性机制,特别是在奖罚措施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在绿色建筑节能效益方面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在专项基金、补贴等方面,还需要进行完善。

1.2评估体系不完善

专业的评估体系是影响绿色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虽然出台了一些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如《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绿色奥运建筑评估体系》等,但是,却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技术评价仅适用于住宅建筑、奥运建筑、公共建筑等单体,缺乏适用于复杂性的建筑。现存的评估体系都比较单一,各自为阵,缺乏系统性、全面性,单个体系直接的衔接与融洽效果不理想。单个体系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一定的矛盾,没有一套涵盖面广、适应性强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严重影响了我国绿色建筑行业的发展。

1.3管理水平未达标

一是传统型管理人才多,绿色建筑管理专业人才少。大多都是从事传统建筑工程的管理人员,他们习惯了传统建筑工程粗放式的管理。缺乏绿色建筑工程专业管理人才,绿色建筑工程专业管理知识匮乏,其专业管理技术难以符合绿色建筑工程管理的需要,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绿色建筑工程的管理效果。二是绿色建筑专业施工人才少。由于施工人员缺乏绿色建筑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术,绿色建筑的理念不强,对绿色建筑施工的规范不熟悉,导致绿色建筑管理的具体任务目标无法很好地分解和落实到施工人员身上。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违反绿色建筑工程操作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对策与建议

针对绿色建筑工程管理存在的一些关键性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要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评价体系,强化绿色建筑工程人才队伍建设,才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绿色建筑行业发展的需要。

2.1加强宏观管理,健全法律法规

(1)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由政府对绿色建筑进行长远、整体的规划布局,实行绿色建筑规划战略一盘棋,充分发挥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协调作用,切实做好绿色建筑的规划、认定、审批、监管和验收,根据现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搭建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绿色建筑中介机构作用,助推绿色建筑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监管等加强完善与绿色建筑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现有能源的实际现状,制定出绿色建筑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战略;然后需要完善绿色建筑的服务体系搭建与国外的交流平台、发展科技中介组织,以推进绿色建筑事业的蓬勃发展。(2)健全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绿色建筑工程管理到位的标准和底线,因此必须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从设计、建设、开发、实施等方面充实完善绿色建筑立法的内容,确保绿色建筑工程管理有法可依,不断完善绿色建筑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2.2完善评价体系,助推健康发展

(1)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通过对企业资质进行评估,对于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坚决要拒之行业之外,切实把好绿色建筑企业准入门槛。对于没有达到绿色建筑工程要求的建筑行业,不予审批,并坚决取缔,以防一些高能耗的项目打着绿色建筑的幌子,欺骗人们,危害社会。(2)强化过程控制,实行全程评价管理。从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到验收,都必须制定详细完善的规定,并管理到位。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完整的绿色建筑管理评估体系。同时,绿色建筑工程监理、质量管理等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注重过程管理,在工程的建设、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等阶段,要认真执行建筑节能的强制性标准,并审查节能工艺和材料的使用效果,形成统一的监管体系,以确保绿色建筑工程管理到位。

2.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1)拓宽人才引入渠道。根据绿色建筑管理的需要,通过高校录用、社会招聘等多种渠道,招纳各种所需的专业人才,管理型与技术型一体化的复合型人才,以此提高绿色建筑工程管理队伍、施工队伍的专业水平,从根本上为绿色建筑工程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2)强化专业培训机制。加强对绿色建筑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监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培训激励制度,将培训情况与员工的绩效待遇联系起来,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不断增强员工的绿色环保意识、节能意识,从内心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促使绿色建筑工程建设水平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