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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有大中型企业 金融风险 应对措施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金融全球化无疑是最活跃的一环,企业作为经济全球化中最基本的经营实体,在享受空前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在加入WTO后,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将进一步深化,我国大中型企业在发展的同时如何进行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也不容忽视,金融风险对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存在潜在威胁,做好金融风险的管理与防范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实现优化升级的重要步骤。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风险的主要内容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发进程的加快,企业从事金融活动的风险问题必将越来越无法回避,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也面临着很严峻的金融风险,金融风险的存在增加了这些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也阻碍了竞争实力的进一步提升,这些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体制方面的风险
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管理体制看,企业的风险管控极为重要,主要表现在:风险的数量和程度;企业自身管理风险的能力和条件;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条件;风险管理的成本。为了进一步降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金融风险,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督体系,健全金融管理制度。
(二)信用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涉及到越来越多的信用经济。现在企业之间的交易一般都会通过合同以及其他信用方式进行,这些都涉及到金融风险的管理问题。在企业之间的信用交易当中,很多企业会由于各种原因出现违约等状况,这种金融信用造成的风险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也比较大,也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的重要金融风险。
(三)资金运作方面的风险
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般规模大、资金充足,这些企业一般都会对资金进行管理,在筹资、投资的过程中虽然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正收益,但是也存在潜在金融管理风险。例如,很多国有大中型企业把充裕的流动资金会拿来用作投资,一般会投资房地产、有价证券等投资标的。但是在这些投资中由于经济形势变化或者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很可能会遭遇巨额亏损,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爆发以后,中石油等中国的国有大型企业在美国房利美的大部分投资都打了水漂,这充分展示了资金运作方面的风险。
(四)利率风险
金融自由化、证券化、一体化后,很多国有企业都开拓了国外市场,开展了对外贸易。企业与银行联系一般比较密切,原本维系国际货币金融次序数十年之久的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固定汇率制度为浮动汇率制度所代替,许多国家取消外汇管制,促进资本国际流动,加剧金融业国际竞争,利率的提高会大大增加这些强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企业整个生产经营都带来很大的风险。同时,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的变化比较频繁,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也面临着汇率方面的风险,这也给企业的经营和利润带来很大的风险。金融的证券化将筹资者不通过银行借款而直接在证券市场发行证券来筹借资金,这一方面对传统的银行业提出了挑战,企业在对银行的依赖减少的同时,也将部分金融风险转嫁到投资者自身。
二、经济全球化下做好金融风险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管理体制
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和金融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完善的金融管理体制可以为我国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融资和发展环境,从而降低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等级制度
市场经济发展的程度越高对企业信用的要求就越高,很多企业为了眼前利益对企业信用不是很重视,这些给我国大中型企业的发展也造成不利的影响,增加了其金融风险。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环境下,要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等级制度,这样的话就会进一步进化市场环境,给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从而降低其金融风险。
(三)企业要提高自身对资金的管理能力
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对资金的管理主要涉及到融资和投资两个方面,提高企业对这两个方面的管理能力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的金融风险。企业要大力引进资金管理方面的人才,对企业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进行更科学的规划,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收益,降低金融风险。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对资金管理的控制上要注意把握收益和风险平衡,在保证企业的收益情况下要把企业面临的金融风险降到最低,从而促进企业健康、平稳的发展。
(四)努力提高自身抗汇率利率波动的能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近年来经济越来越大的波动性,汇率和利率的波动性也越来越大。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加强和银行的业务往来,尽量降低企业在银行贷款中的实际利率,在投资中也要重视对受利率影响较小行业的投资,这样才能降低企业的抗利率波动能力。企业在对外贸易方面要适当的做对冲,投资相关的期货及其他金融资产以尽量减少全球汇率波动对企业带来的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1]约翰.赫尔(John C.Hull)(作者),王勇(译者).风险管理与金融机构(原书第2版)[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2]杜慧芬,杨筱燕.金融风险管理[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
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特定经营环境下由于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存在而造成的自身危害和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其产生的原因在于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风险的集中性。在我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一直不通畅,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仍以间接融资为主,使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银行。由于目前银行以国有制为主,所以银行风险及损失最终主要由国家承担。
(二)风险的隐蔽性。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兼并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虽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但各种金融风险仍以隐蔽的形式潜藏着。特别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基层行处的经营不善并不会危及其生存,各种风险和损失都向上级行转嫁,最后都集中到了总行,再推给国家财政。这种风险并未因部分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而降低,因为在改造后的股份制银行中,国家仍然是控股股东。
(三)风险的社会性。我国在近几年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人们的金融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但金融风险意识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淡漠。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经营风险认识还亟待提高。一旦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暴露,特别是支付能力出现问题时,肯定会引起群众不满,从而影响社会安定。
二、形成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体制性风险,主要是由于体制转轨中制度不健全、市场不规范而存在的风险因素,这是一种特殊性的风险;二是金融活动领域存在的一般性风险,这一风险与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风险有共性。
(一)体制性风险的内容
1、银行业经营环境风险。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受计划体制和政策性指导影响,国有商业银行资金的70%投向了国有企业,这种状况使得银行的风险直接与国有企业的经营风险联系在一起,而且受政策导向的影响,在存量、增量贷款的投向、投量上银行无法自主经营,难以按照自身的经营目标、自身的效益来选择和适时调整资产结构,使银行的资产只能在原有的分布状态下惯性增长。当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变得效益低下、负债累累时,国有企业的低效益运行而产生的风险直接转嫁为银行的经营风险。
2、我国商业银行内部管理也存在体制方面的问题。商业银行在多年的发展中已经积累了一整套成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却难以完全按商业银行的管理要求执行,这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体制问题。表现在:一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前身是国家的专业银行,在向市场经济和商业银行转轨过程中,个别辖属机构违规越权经营,并且造成资产损失的问题时有发生;二是经营管理机制软化,风险经营意识淡薄,信贷“三查”流于形式,形成人为地造成资产损失的问题;三是近年来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和资本利润率普遍低于中央银行规定的比例,商业银行替企业承担大量的应收未收利息,加上替国家承担一些政策性的贴息和挂账,使金融机构普遍出现巨额财务亏损,最终必然形成用信贷资金来垫付,从而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使经营步入恶性循环;四是金融业的无序竞争导致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誉低下,经营风险度上升,经营效益出现亏损局面,而且在银行之间因企业多头开户使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时,为受偿相争,造成银行之间关系紧张,国家财产受到损失。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与商业银行的体制改革是相辅相成的,并且国有企业的改革决定着金融体制的改革,而金融体制的改革不可能超越国有企业的改革。
(二)金融活动中一般性风险的主要内容
1、业务管理水平不高,造成金融风险的产生。具体表现在:在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结构单一,大量资产为信用放款,在保证担保贷款中,贷款企业之间互保现象严重,资产的单一性和集中性导致了巨大风险的产生和扭转风险的艰难。在负债管理方面,一味追求“存款立行”而不是树立“效益立行”思想,存贷利息倒挂,经营必然出现风险。没有完全开展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存在流动资金长期化的问题,自有资本金水平低下,应付风险的能力较差。在财务管理方面,决策者对开展的业务缺乏健全的盈亏分析和风险分析,使财务管理对银行的资金运行和相关的经营活动缺乏约束;在风险管理方面,缺乏风险管理机制;在人事劳资管理方面,缺乏调动职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不能按贡献进行利益分配;在选拔干部方面还存在论资排辈、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这种人事劳资制度使得职工素质的提高缺乏动力和压力,使一些素质低下的领导干部或员工,违规违法,贪污盗窃、挪用银行资金,直接形成风险。
2、缺乏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安全经营、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但在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中仍存在如岗位责任不清,遇事相互推诿,缺乏整体上的协调配合等问题,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银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分级授权问题,以致分支机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控制,资产风险持续上升。
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
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思想是从解决形成金融风险的体制性问题入手,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监督控制为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在消化和清收已形成的经营风险的同时,建立健全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体制,杜绝新增贷款的不良化倾向,按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重组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逐步消除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中的种种不协调。
1、市场经济应从宏观上理顺三个关系。一是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划清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界限,彻底解决资金大锅饭的问题。二是政府与银行的关系,杜绝银行在政府的不当干预下发放低效益、无效益的贷款。三是银行与企业的关系,银行与企业是信用交易关系,银行要按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原则经营。上述三种关系的理顺为防范金融风险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市场经济的发展应建立健全完善的资本市场,减轻对商业银行过度的贷款需求和负债压力。发展资本市场是分流居民储蓄相对集中的一个重要途径,使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解决,摆脱企业对银行的过分依赖,减轻银行的贷款压力。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创造良好的内部条件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稽核力度。商业银行要制定内控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金融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控制,资金交易风险的控制,衍生工具交易的控制,信贷资产风险的控制,会计系统的控制,授权授信的控制,计算机业务系统的控制等。为了防范风险,商业银行要加强内部审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执纪必严、违章必究。鉴于目前信贷风险是商业银行的最主要风险,贷款管理制度就成为内控制度的重点。
2、切实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保证银行内部安全经营。商业银行要完全依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要求,建立一套定量的比例指标体系,使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实施引导、调节和监控经营的发展体系,调整资产负债及其结构,按比例配置资金,规范经营,使商业银行建立起一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约束机制。
3、建立风险补偿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应增补商业银行的自有资金,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二是完善呆账准备金制度,使商业银行具备和增强防范风险、化解损失的能力。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
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这主要是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资产业务,如贷款等为主有关。20世纪60年代以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方面,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保持或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80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商业银行业务的范围,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更多地应用数学、信息学、工程学等方法,深化了风险管理作为一门管理科学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80年代至今的20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0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尤其是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第一稿)和(第二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
可以说,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如果说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诞生前的银行竞争还属于无序竞争的话,那么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际竞争的基础和标准。
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存在的不足
与国外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内部管理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外部来看,银行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还不成熟。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信用体系尚未健全是重要的原因。此外,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的作用还远远没能充分发挥,在我国,银行业信息披露还很不规范和不完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还相对简单,市场对银行的外部约束作用还有待加强。
从银行内部来看,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在观念、技术、方法等方面也与国外先进银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第一,在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差距。在国外银行,十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的原则,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做同等重要的事情。但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对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认识还有差距。第二,风险管理理念上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仍以信用风险管理为主,对市场风险、操作性风险等重视不够。二是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缺乏差别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业务、不同风险、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不能管理好业务风险,反而容易产生新的风险。第三,风险管理方法上的差距。与国外风险管理方法相比,风险管理量化分析手段欠缺,在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还很不精确。第四,风险管理体系上的差距。体系的健全和独立是确保风险管理具有超前和客观的分析能力的关键。但在我国,一些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往往还不健全,风险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扰较多,独立性原则体现不够。第五,信息技术上的差距。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的障碍是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无法准确掌握风险敞口,直接影响到风险管理的决策科学性。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任务及要求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可以分为两部分,从商业银行内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银行业务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银行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从商业银行外部看,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通过加强商业银行监管,进行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完善,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为了实现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尽快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要适应业务发展要求。商业银行是以盈利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的企业,业务发展是商业银行的根本任务,没有发展本身就是风险。不顾风险的发展和不顾发展的“零风险”都是不对的,风险管理并不是杜绝风险,而是在资本配比的范围内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匹配。
第二,要适应外部监管要求。随着银行业的不断发展,外部监管越来越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监管部门的监管作为三大支柱之一。外部监管对商业银行来说,是合规经营的外在力量,也是加强风险控制的内在需求。监管法规是金融竞争中的“游戏规则”,银行风险管理只有与外部监管相适应,才有机会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第三,要适应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发展趋向的要求。随着国际银行业的不断变化,风险管理的方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仍将继续。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生时间还很短,与国际先进银行还有很大差距。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紧跟国际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掌握银行风险管理的先进技术和理念,以适应日益激烈的竞争需要。
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
按照国际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笔者认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应努力做好五个方面的转变,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由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上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摘 要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在金融全球化下面临着众多问题与挑战,由美国次贷危机导致的国际金融危机引发了各国对金融监管体系的反思。本文就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方案,以期推进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科学化。
关键词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体系 问题 改革 对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浪潮的发展和金融自由化与金融创新,国际金融监管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引发了全球金融体系的震荡。为了达到更有效地保障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和金融机构运行的目标,保证金融市场的稳定,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亟待变革和创新,以适应国际需要。
一、美国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
随着美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和金融创新的持续推进,美国金融监管体系面临的问题与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美国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与矛盾得以激化,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金融市场自我监管优于政府监管”的金融监管理念与金融企业逐利倾向高风险金融活动之间的矛盾
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奉行“金融市场自我监管比政府监管更加有效”的监管理念,认为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壮大,势必推行“利益与风险并重”的经营理念。而金融机构的逐利性,往往会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从事高风险金融活动,致使金融风险快速累积,在市场大幅逆转时,产生灾难性后果。
(二)金融“分业监管”结构的调整跟不上金融混业经营发展步伐的矛盾
美国金融“分业监管”结构并没有随金融混业经营的大力推进而调整,导致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出现了四个“无人”监管的现象:金融系统性风险无人监管、私募基金无人监管、金融衍生品无人监管、评级机构无人监管。
(三)监管机构鼓励金融创新与其对消费者保护不足之间的矛盾
在金融监管机构的倡导与鼓励下,美国金融创新产品快速发展。日趋复杂的金融产品使得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日益加剧。几乎所有非专业人士,甚至很多金融从业人员,都很难完全了解自身所面临的潜在风险,由于金融欺诈的防范意识不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处于被动和劣势地位,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
(四)金融企业对会计准则反应过于敏感的矛盾
虽然以“公允价值”为核心的国际会计准则可以较准确的反应企业资产状况,但金融企业对公允价值的变化往往过于敏感,容易出现“助涨杀跌”的现象,市场好时容易高估企业利润、价值,市场不好时容易低估企业利润与价值,进而引发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产生周期效应。
二、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
金融改革白皮书提出了十项金融监管要求:一是强化对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一类金融机构”的监管,二是强化对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等基金公司的监管,三是强化对银行类机构监管,四是强化对场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监管,五是强化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六是强化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七是强化对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的监管,八是强化对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的监管,九是强化对金融系统的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监管,十是强化对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的监管。
(二)赋予政府系统性风险管理权限,并且明确金融监管机构职权
政府要设立专门搜集、识别、监管、评估金融市场系统风险的机构,并要求该机构建立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的处理机制和救助程序,减少系统风险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冲击。为了增加监管效率和降低监管成本,政府需要对金融监管机构权限进行调整,明确各机构权责,避免重复监管。
(三)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
金融监管机构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必须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保护,尽可能减少消费者在金融消费中受到不公平和欺诈等行为的侵害。金融机构必须对金融产品进行充分的信息纰漏,使消费者和投资者清楚明白金融产品对应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风险与收益。金融产品经纪商和投资顾问也要严格履行受托人责任,向消费者提供最符合其风险收益要求的金融投资决策建议。
三、金融危机下美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一)重组监管机构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我国传统的“一行三会”金融监管模式受到了挑战,监管机构不仅要责权分明,还要建立更加健全有效的合作机制,监管机构必须担负起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职责,及时发现金融业发展趋势中的隐患,确保金融业的稳定。
(二)拓宽监管范围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该拓宽金融监管范围,特别是要提高对高风险的金融创新产品的监管,减少金融市场无人监管的空白。金融监管机构要建立专门针对金融系统风险、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评级机构的监管制度,将整个市场的风险降低到可控制范围。
(三)切实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和健全信用评级体系
风险控制是金融的核心,要有效的防范各种金融风险必须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尤其是系统风险,监管机构必须对系统风险加以评估和控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用评级体系有利于金融监管机构更好地加强金融风险管理。
(四)完善金融安全网和应急救援机制
建立和健全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是防范金融危机发生或降低危机损失的可行方式。金融风险的预警系统应包括监测指标体系,预警界限以及分级的警情显示等部分。同时抓紧建立应急救援机制,金融应急救援机制的核心是制定应急预案。
(五)引导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向“适度国际化”转变
鉴于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汇率仍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资本项目没有对外开放,资本市场波动性高于成熟市场,保险费率实行严格管制;金融自由化程度、市场化程度、国际化程度及整体抗风险能力等都远低于发达国家,我国应重新审视国际会计准则的适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本着“适度国际化”的原则审慎推进,在提高我国会计准则科学性与准确性水平的同时,降低风险。
参考文献:
[1]邓翔,李雪娇.次贷危机下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分析.世界经济研究.2008.08.
[2]廖岷.从美国次贷危机反思现代金融监管.国际经济评论.2008.04.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创新; 风险管理;制约因素
“金融工程”近年来逐渐活跃于人们的脑海当中,但金融工程的实质内容——金融创新与创造却历史久远:衍生产品的记载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和古印度时期;金融创新活动更是一直伴随着人类的经济、金融活动。这样看来,金融工程可以说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其真正意义上的飞速发展阶段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衍生证券数量急剧增加时期。此后,国际经济进入“现代金融工程”发展阶段。
一、金融工程内涵概述:
1.解决金融问题——金融工程的根本目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经济主体面临着种类各异的金融问题:个人需要管理自有资产,寻求资产收益、安全与流动性的均衡;企业管理者需要考虑利率变动、汇率变动、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金融机构更是直接面临着如何管理日益增加的种类各异的金融风险、如果创造出更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来吸引客户以及如何寻求在现存风险结构下的收益最大化等更加严峻的金融问题。而逐渐兴起的金融工程发展的浪潮,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为各个经济主体创造性的解决其所面对的各种金融问题,进而满足市场对于金融的各类需求。
2.设计,定价与风险管理——金融工程的主要内容
金融工程通过创新型金融产品的设计,即对各种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与组合来创造性的解决各个经济主体所面对的各种金融问题。而产品设计完成之后,紧接而来的便是准确的定价活动,其中无套利定价原理最为常用。风险管理是金融工程的核心,从根本上看,衍生证券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诞生,都是源于市场主体对于风险管理的需要。
金融工程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金融工程师也同普通大众一样的厌恶风险,但他们并不惧怕风险,相反更加积极的看待风险——风险代表着损失的同时也包含着获利的机会。与此同时,金融工程从业者总是不满足于现状:即使使用传统的金融工具可以实现既定的交易目标,他们还是要努力开发新的金融工具或交易过程,从而通过降低交易风险成本或改善交易的性质,使得既定目标交易得以更好的实现。
3.基础性和衍生性证券——金融工程的主要工具
离开“原材料”,任何先进和富有生命力的设计都不能付诸于实践。金融工程的原材料便是基础性和衍生性证券:基础性证券由股票和债券组成;衍生性证券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远期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合约;期货则是在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标准化远期产品;期权是指赋予其购买者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权利的合约;互换是两个及以上的当事人按照商定的条件,在约定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根据市场需求,金融工程师可以通过不同的基础性和衍生性证券间的构造和组合,得到极具创造性、灵活性和准确性的各种金融产品和解决方案来应对各种金融问题。
4.现代金融学、工程方法和信息技术——金融工程的技术手段
金融工程并不侧重于基本理论研究,而是名副其实的金融创新实践活动。在金融工程中,风险收益关系和无套利定价原理等现代金融学知识是基石,“积木思想”和系统性思维等工程思维及技术是阶梯,先进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编程技术是桥梁。只有完美的融合以上三个部分,金融工程才更加富有生命力。金融工程师便是通过把金融新理论和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应用到实践中,不断创造新的金融衍生产品,满足客户新的金融交易需求的一类服务者。
5.空前的创新和发展——金融工程的利弊分析
现代金融研究的重点在于价值、风险与金融市场,更加侧重于时间与数量分析,进而创造出复合型的个性化的金融工具来应对各个经济主体面临的风险与其他金融需要。金融工程是一把双刃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充分利用其带给我们的便利的同时,其弊病也不容忽视。
首先,金融工程技术的空前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变幻无穷的金融产品,这便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具有不同收益特征的金融工具,无疑这极大的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完全性和风险管理的便利性。与此同时,衍生证券的高杠杆易特点使得市场交易成本极大的降低,市场效率极大的提高。
其次,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准无本杠杆化”特点在大大降低套期保值和套利者的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投机成本,使得投机活动泛滥。从本质上看,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性投机交易实际上是以放大的风险换取高收益。然而,若交易者判断失误或者操作过程出现错误,高杠杆性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因此,金融衍生证券总被冠以“高风险”的头衔。
二、金融工程在中国发展所面临的的制约因素概述:
最初诞生于西方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其制约因素体现为以下几点:
1.反映商品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反映货币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的利率和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汇率仍处于非市场定价状态,中国的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较之于发达经济体仍处于较低水平,进而大众规避风险的需求较小。
2.金融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是金融衍生工具,金融工程的应用基于发达的交易市场。我国尚未拥有丰富的衍生证券品种,使得金融工程缺乏进行组合、杂交及解决金融问题的基本元素。同时,服务于这些基本金融衍生品的完善而成熟的交易市场也未建立。
3.我国的金融管制较严格,规避管制的行为得不到认同,而西方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绕过法律的管制而诞生的,故而我国缺乏适宜金融工程及金融创新发展的土壤。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新《巴塞尔协议》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历史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发展和人们对金融风险认识不断加深的产物。最初,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风险管理,强调保持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这主要与当时商业银行业务以贷款等资产业务为主有关。20世纪6O年代以后,随着银行业的迅速发展和扩张,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转向负债风险管理,强调通过使用借入资金来增加资产规模和收益,既为银行扩大业务创造了条件,但也加大了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0世纪7O年代末,国际市场利率剧烈波动,单一的资产风险管理或负债风险管理已不再适用,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应运而生,突出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协调管理,通过偿还期对称、经营目标互相替代和资产分散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
8O年代之后,银行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有了新的提升,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更加深入。特别是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存贷利差变窄、衍生金融工具被广泛使用,市场环境的这些变化都显现出原有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在这种情况下,表外风险管理理论、资产组合管理理论、金融工程学等一系列思想、技术逐渐应用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深化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内涵。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正式出台并不断完善,标志着西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也意味着国际银行界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原则体系基本形成。
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新《巴塞尔协议》
8O年代至今的2O多年,是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模式和内容获得巨大发展的时期,回顾2O多年来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历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成果几乎都凝结在《巴塞尔资本协议》当中。因此,对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来讲,《巴塞尔协议》的诞生和完善,是国际银行界风险管理革命性的成果。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诞生于1975年,设立的初衷是为了加强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协议》,标志着国际银行业协调管理的正式开始。之后,《巴塞尔协议》经多次修改,并推出了多项文件和准则,其中最为重要的是1988年7月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报告》(简称《巴塞尔报告》),该报告对银行满足总资本和核心资本的要求做了规定,核心思想有两项:一是将银行的资本划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类,二是根据资产类别、性质以及债务主体的不同,确定了风险权重的计算标准,并确定资本对风险资产的标准比率为8%。报告的产生标志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的过渡。
此后,随着金融领域竞争的加剧,金融创新使银行业务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对于银行风险管理和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亚洲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一系列银行危机都进一步使人们认识到,损失不再是由单一风险造成,而是由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交织作用而造成的。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先后于1999年6月和2001年先后公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征求意见稿。新巴塞尔协议全面继承以1988年巴塞尔协议为代表的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延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强调银行风险监管从最低资本金的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等三个方面的共同约束。新巴塞尔协议的基本原则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风险范畴进一步拓展。尽管信用风险仍然是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但新协议开始重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破坏力,并在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中,分母由原来单纯反映信用风险的加权资产加上了反映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内容。
第二,坚持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但风险衡量方式更为灵活。银行资本是银行抵御风险的基础,1988年的巴塞尔协议提出了银行业最低资本金的要求,协议对银行资本的构成进行了界定,其基本精神要求银行管理者根据银行承受损失的能力确定资本构成,并依其承担风险的程度规定最低资本充足率。在新协议中,保留了对资本的定义以及相对风险加权资产资本充足率为8%的最低要求。与此同时,新协议放弃了1988年协议单一化的监管框架,银行和监管当局可以根据业务的复杂程度、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灵活选择使用,允许银行选择外部评级和内部评级,促使银行不断改进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三,强化信息披露和市场约束。在新资本协议中,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新框架充分肯定了市场具有迫使银行有效而合理分配资金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新巴塞尔协议充分体现了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理念的发展方向,在巴塞尔资本协议规范下的银行竞争将是以风险识别、度量、评价、控制和风险文化为内容的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竞争。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
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将体现为五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风险管理内容由信用风险向信用、市场、操作性风险转变。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银行的风险南原来的信用风险为主发展到多种类型风险共同作用,从发现风险到形成损失的时间大大缩短。与此同时,国际银行业对各种类型风险的认识程度和管理能力也在逐渐提高,风险的管理由管理单一风险到管理多种风险、由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走向集中管理,体现了现代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仅要对信用风险进行管理,而且应更加重视市场、操作性、法律等各类风险的管理;不仅强调对市场风险因素的控制,而且应更加重视对人为风险因素的控制;不仅将可能的资金损失视为风险,而且还将银行自身的声誉损失也视为风险。
第二,风险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向直接、间接管理相结合转变。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方法和手段还比较简单,一些银行风险管理还主要以直接管理为主,如审批授信项目、清收不良资产等。但从未来风险管理的发展趋势看,要进一步发挥间接风险管理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一些时效要求短、批量化处理的银行业务,如资金业务、零售业务,要进行间接管理,运用模型用定量分析工具、进行国别风险、地区风险、行业风险、企业风险等分析,结合信贷审查等直接管理形式,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第三,风险管理对象由单笔贷款向企业整体风险转变,由单一行业向资产组合管理转变。目前,随着经济活动的变化,企业经营特征、资本运作的形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审核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为主要内容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已经不能适应防范风险的要求,子公司、关联公司、跨国公司等复杂的资本运营模式使风险的表现形式更为复杂和隐蔽,这就要求风险管理要由对单笔贷款的管理向对企业的整体风险转变,不仅要对财务情况进行审查。还要关注企业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对外投资以及全部现金流。同时,要把风险管理的视角从一个企业扩大到整个行业、市场的变化,在微观分析的基础卜强调系统性风险的研究。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最终过渡到资产组合的风险管理和资本制约下的组合模型的管理。
第四,风险管理重点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英国巴林银行、日本大和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介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关键词:金融工程 金融创新 制约因素
“金融工程”近年来逐渐活跃于人们的脑海当中,但金融工程的实质内容――金融创新与创造却历史久远:衍生产品的记载至少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古罗马和古印度时期:金融创新活动更是一直伴随着人类的经济、金融活动。这样看来,金融工程可以说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但其真正意义上的飞速发展阶段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衍生证券数量急剧增加时期。此后,国际经济进入“现代金融工程”发展阶段。
一、金融工程内涵概述
(一)解决金融问题――金融工程的根本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实生活中的所有经济主体面临着种类各异的金融问题:个人需要管理自有资产,寻求资产收益、安全与流动性的均衡;企业管理者需要考虑利率变动、汇率变动、原材料和产成品的价格变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金融机构更是直接面临着如何管理日益增加的种类各异的金融风险、如果创造出更多的创新型金融产品来吸引客户以及如何寻求在现存风险结构下的收益最大化等更加严峻的金融问题。而逐渐兴起的金融工程发展的浪潮,其根本目的就在于为各个经济主体创造性的解决其所面对的各种金融问题,进而满足市场对于金融的各类需求。
(二)设计,定价与风险管理――金融工程的主要内容。金融工程通过创新型金融产品的设计,即对各种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与组合来创造性的解决各个经济主体所面对的各种金融问题。而产品设计完成之后,紧接而来的便是准确的定价活动,其中无套利定价原理最为常用。风险管理是金融工程的核心,从根本上看,衍生证券和金融工程技术的诞生,都是源于市场主体对于风险管理的需要。
(三)基础性和衍生性证券一一金融工程的主要工具。离开“原材料”,任何先进和富有生命力的设计都不能付诸于实践。金融工程的原材料便是基础性和衍生性证券:基础性证券由股票和债券组成;衍生性证券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远期是指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合约;期货则是在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标准化远期产品:期嗍侵父秤杵涔郝蛘咴诠娑ㄆ谙弈诎此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的权利的合约;互换是两个及以上的当事人按照商定的条件,在约定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
(四)现代金融学、工程方法和信息技术一一金融工程的技术手段。金融工程并不侧重于基本理论研究,而是名副其实的金融创新实践活动。在金融工程中,风险收益关系和无套利定价原理等现代金融学知识是基石,“积木思想”和系统性思维等工程思维及技术是阶梯,先进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编程技术是桥梁。只有完美的融合以上三个部分,金融工程才更加富有生命力。金融工程师便是通过把金融新理论和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应用到实践中,不断创造新的金融衍生产品,满足客户新的金融交易需求的一类服务者。
(五)空前的创新和发展――金融工程的利弊分析。现代金融研究的重点在于价值、风险与金融市场,更加侧重于时间与数量分析,进而创造出复合型的个性化的金融工具来应对各个经济主体面临的风险与其他金融需要。金融工程是一把双刃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在充分利用其带给我们的便利的同时,其弊病也不容忽视。
首先,金融工程技术的空前发展给我们带来了变幻无穷的金融产品,这便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具有不同收益特征的金融工具,无疑这极大的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完全性和风险管理的便利性。与此同时,衍生证券的高杠杆易特点使得市场交易成本极大的降低,市场效率极大的提高。
其次,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准无本杠杆化”特点在大大降低套期保值和套利者的交易成本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投机成本,使得投机活动泛滥。从本质上看,金融衍生品的杠杆性投机交易实际上是以放大的风险换取高收益。然而,若交易者判断失误或者操作过程出现错误,高杠杆性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因此,金融衍生证券总被冠以“高风险”的头衔。
二、金融工程在中国发展所面临的制约因素
最初诞生于西方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工程在我国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其制约因素体现为以下几点:
1.反映商品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反映货币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的利率和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汇率仍处于非市场定价状态,中国的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较之于发达经济体仍处于较低水平,进而大众规避风险的需求较小。
2.金融工程的主要“原材料”是金融衍生工具,金融工程的应用基于发达的交易市场。我国尚未拥有丰富的衍生证券品种,使得金融工程缺乏进行组合、杂交及解决金融问题的基本元素。同时,服务于这些基本金融衍生品的完善而成熟的交易市场也未建立。
3.我国的金融管制较严格,规避管制的行为得不到认同,而西方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绕过法律的管制而诞生的,故而我国缺乏适宜金融工程及金融创新发展的土壤。
4.金融计算技术不成熟,直接导致对现金流和风险的度量出现致命的偏差,最终使得规避风险的目标以失败告终。
【关键词】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控制 策略
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产生
一般认为,风险就是一种不确定性,风险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可预测性、不利性以及和收益的对称性。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金融中介组织,与一般工商企业的最大不同就在于利用客户的存款和其他借入款作为主要的营运资金,自有资本占比低这一特点决定了商业银行本身具有较强的内在风险特征。
随着现代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银行所面对的风险对象和性质早已超越了最初的内涵。从对象上看,已经由单一的借贷产生的信用风险演变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在内的多类型风险;从性质上看,从最初的局部风险演变为全球风险。尽管风险对象和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总体上都可以纳入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的范畴。系统性风险是指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必须承担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是银行自身面临的风险,成为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当然,无论如何划分风险的种类,有一点是肯定的,即风险存在于银行业务的每一个环节,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的过程也就是承担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过程。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建立起对风险管理人员价值尊重的氛围,主动保持与其他机构和基层行的沟通、协调,使各级风险管理人员在物质上建立起强烈的价值归属感,在精神上建立起崇高的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性处理好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关系,明晰科学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坚持全面的风险管理;建立垂直化、扁平化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强有力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反映风险成本的绩效考核体系。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基本风险,也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方(债务人)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的变化导致债权人资产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
(一)银行信用风险形成的直接后果是出现坏账、呆账
分析银行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缺乏诚信道德、缺乏信息对称、缺乏完善体制、缺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技术。
(二)信用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四层:第层是董事会和董事会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层是高级管理层,第三层是总部的风险管理部,第四层是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营销部门及后台支持部门。
(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信用风险管理原则
1.依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合规稳健经营是风险管理有效实施的前提。
2.收益匹配。通过主动地控制,收益平衡和损失,每类业务活动都应获得至少与其承担风险相匹配的收益。
3.相对收益。风险管理相对孤立于业务发展,有独立的机构、人员,以独立的视角,对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客观识别、度量和控制。
4.严格问责。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清晰权责。
5.一致协调。确保风险管理的目标与业务发展的目标相一致,并保持统一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策略。
6.充分披露。银行负有按照监管要求,向监管机构提供风险信息或向社会公众披露的责任。
四、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市场风险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市场风险的概述
1.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及体系
为有效贯彻市场风险管理目标,在国际活跃银行内部都形成了符合公司治理机制要求的、分工明确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主要的特点是:董事会负责确定的银行风险管理战略中包含了市场风险的内容,如董事会审议确定对市场风险的最大容忍程度,对市场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必须确保市场风险被独立地测量、监控和报告,保证市场风险活动的透明度。在所有情况下,业务部门最终要为他们承担的市场风险负责,并保持在限定的额度内。
2.市场风险管理流程
在两种不同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下,管理流程会有差异。但总体上市场风险是“自上而下”的管理。银行的董事会在确定全年利润总量时,同时确定与之匹配的风险总量指标,并已正式书面文件交给高级管理层。风险总量指标都涵盖三大风险,如信用风险最大损失、操作风险容忍度等,与市场风险有关的指标,包括一般情况下各类承担市场风险的投资组合的最大损失及极端情况下最大损失等。根据董事会确定的风险与利润指标,银行的高级管理层将其分解到各部门,各部门再进一步分解到各具体的业务单元。在层层分解中始终坚持风险目标与利润目标相匹配的原则。在需要调整某一部门的利润计划时,同时也要考虑对其风险指标的相应调整。
国际活跃银行中负责管理市场风险的职能部门必须通过市场风险管理系统,对各业务单位风险指标执行情况监控,自下而上汇总出集团每个业务层面银行整体的市场风险数量。每个业务单位对超过风险限额的业务需要向上一级有权审批的风险官进行汇报。若确定需要超限额授权,向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进行申请。上一级有权审批的风险官可以对增加申请提出反对,并向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汇报。负责市场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风险总量状况判断是否可以增加业务单位的风险指标。重大交易的风险限额增加还必须向高级管理层申请,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层在判断需增加的风险限额对当年利润影响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增加风险限额的决策。
(二)市场风险管理的控制框架
就一般原则而言,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管理应该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具体负责部门三个不同的层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承担着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确保商业银行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查审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了解市场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确保银行具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以及恰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和技术水平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各类市场风险。
为了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商业银行应当确保各职能部门具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以及相关职能的适当分离。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职能与业务经营职能应当保持相对独立。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中市场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工具
1.市场风险管理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原则、授权有限原则、内控优先原则、分离牵制原则、风险可接受前提下的效益最大化原则。
合规性原则指承担市场风险的业务必须依法合规,对于超过本级机构权限的业务必须得到上级有权机构的批准后才能办理,严禁超权限开展业务。
授权有限原则指通过严格岗位责任制,防止授权不清或过度授权而导致的内部管理失控现象。
内控优先原则要求内控规章制度必须渗透到承担市场风险的各个业务过程和环节,覆盖所有业务岗位。设立新机构,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必须保证内控措施先行到位。
分离牵制原则要求三分离,即前台交易、后台结算、监控、稽核检查相分离,交易额度、客户授信额度、操作权限在设置、使用、监控方面相分离,不同头寸相分离。
风险可接受前提下的效益最大化原则即根据董事会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风险限额对各交易单位和各投资组合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控,确保各项业务在承担有限风险的前提下实现效益最大化。
2.市场风险管理工具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风险管理中运用的工具包括:风险价值估算、敏感度分析、情景分析、压力测试、逐日盯市和限额控制。
五、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
(一)操作风险的概述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定义,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经营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实际,操作风险被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不完善、操作人员差错或舞弊、IT系统失灵和技术失误以及外部事件给银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原则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操作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全面管理原则:操作风险管理覆盖银行的各个部门,具有高度分散化的特点,所以必须要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建立相应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控制操作风险的损失。
2.及时调整原则:操作风险管理应同商业银行面临的内部环境(银行经营战略、方针和理念)和外部环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相适应,并具有前瞻性。
3.成本与收益匹配原则:操作风险管理措施与具体业务的规模、复杂程度和特点相适应,使用完善的管理机制将操作风险损失控制在银行经营所能承受的范围内,以合理的成本实现管理目标。
4.责任追究原则:操作流程的每个环节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要严格按规定对违反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追究。
(三)建立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长效机制
1.建立有力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和框架
强化内控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加强对风险数据的收集,通过对风险的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正确评价风险的状态与程度。实施风险转移,缓释操作风险,培育操作风险文化,建立起共同的风险管理价值观,健全操作风险监控体系,重视日常监管检查,充分发挥稽核监督职能,建立循环的持续改进过程。
2.开展运行效果评估
必须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运行评估体系,对机制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及时监督,评判其优劣,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改革、充实和完善,使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地趋于合理,始终处于良性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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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中央银行监管是外部监管,商业银行系统内上级对下级行的监管是内部监管,外部监管需要内部监管相配合,所以,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各级人民银行建立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金监委),人民银行行长任主任.j、民银行副行长、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和有关监管部}’一J负贵/、参加。金监委是金融监管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规划、协调、布署金融监管工作。在人民银行内部,可明确稽核部门是‘•金监委”的监督执行机构,是监管工作的主管部门.在监管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所以少、民银行稽核部门负责7、应是副行级.应成为’‘金监委”的常务副主任.稽核部门职能要拓宽。同时,还要明确人民银行计划部门、资金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都是监管部门,应履行各自相应的监管职能。也就是说.金融监管部门不是一、二个部门的工作.几乎是人民银行所有部门的职责.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是”金监委”领导一F,以稽核部门为核心的大监管体系。大监管体系需要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在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应从各金融机构抽调一些业务骨干充实监管部门,特别是要增加稽核人员,进一步完善派驻员制度。同时要注意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改善他们的待遇,提高监管工作的水平。
二、完善监管标准,明确监管内容
监管标准要法制化,中国人民银行要做到依法监管,所以,我国要加强金融立法,特别是代银行法》、《票据法》、炙保险法》、《证券法》、《信托法户等金融法规要抓紧制定,以提高监管的权威性。监管标准要国际化,中国人民银行应逐步按照国际标准和惯例来监管金融机构.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监管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是整个监管工作的开始,目的在于防止不合格成员进入。我国金融机构的设立和撤并.需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也需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人民银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并在工商行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能营业。目前.我国可以放宽金融l二的进入自由度,但非金融机构和个了、不得办理金融业务。
2、资本充足条件银行资木充足与否是衡量一家银行是否稳健的一个重要标志。我国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注册资本明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按《巴塞尔协议》要求,已制定了《银行业资产风险监管暂行规定》,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比率做了明确要求,这是按国际标准进行监管的非常有益的偿试。但需要指出的是,资本充足比率虽然重要,但它只是在评估银行实力时要考虑的诸多因素中的一个因素,而且权数架构过于简单,资本及核心资本的计算标准难以统一,每个资产项目究竟赋予多大的风险权数更是一个有待深究的问题。
3、信资资金监管。信贷资金营运状况是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也是我国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信贷计划管理是我国金融监管的一大特色,在我国金融机构企业化尚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的情况下,贷款限额管理仍有保留的必要。但目前仍可选择一些地区和金融机构进行贷款限额管理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如资产风险管理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4、全面风险控制。金融风险是危及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本因素,金融风险应成为主要监管对象。在我国现行体制下,企业风险最终往往要转嫁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同时面临着一些企业不曾遇到的风险。金融业风险种类繁多,既有信用风险,又有利率风险、犯罪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治风险、财产风险、人身风险,风险存在于每一种金融业务中,风险无处不在,无时没有。因此,对金融风险的监管不能局限于信用风险的管理上,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要进行全面的风险控制,监管重点应放到帮助金融机构提高其风险管理的能力上来。
5、对存款人的保护措施。外国金融有破产的可能,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许多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我国银行曾在1961年和1988年两次遇到存款少、挤提存款而造成的流动性危机,而且随着金融机构企业化的推进和金融竞争充分有效地开展,尽管全国性的国有商业性银行不可能破产,但关闭区域性金融机构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个别分支机构是很可能的。我国要认真贯彻保护和鼓励存款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存款原则和制度,通过恢复和完善保值储蓄或使存款利率与通货膨胀率挂钩的办法,使存款人员免遭通货膨胀风险的危胁。中国人民银行每年或每隔两年应对所有金融机构进行一次全面诊断,对金融机构各个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量化,根据得分多少给出金融机构相应的信誉等级。对等级较低的银行要给予必要援助,对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应采取抢救措施,经抢救无效的,可宣布其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