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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所得税;固定资产;折旧;税收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实施会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进而影响应纳所得税额。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对税收筹划的影响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期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在成本中分摊,以调节每年应纳税额,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至Ⅱ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税负。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税收筹划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法规定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要符合法律规定。企业减轻税负必须以不违背法律和不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因此,在进行折旧方法选择时必须充分了解现行法律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中的那部分价值。;新《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同时第32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可在实行新税法的当年,对技术进步等原因引起损耗较大的固定资产采取加速折旧,增加税前扣除,以减少所得税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26条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因此企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企业的折旧方法做出抉择。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按现行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这样如果存在通货膨胀。则企业按成本收回的实际购买力无疑已大大贬值,无法按现行的市价进行固定资产简单再生产的重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既可以使企业加快投资的回收速度,又可以使企业的折旧速度加快,有利于前期的折旧成本获得更多的税收挡避额,而且对企业来说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仍可为企业服务,却没有占用资金,这项秘密资金的存在给企业未来的经营亏损提供了避难所,也给经营者提供一个较为宽松的财务环境。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从表面上看,在固定资产价值固定的情况下,无论企业采用什么折旧方法,也无论折旧年限多长,计算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资金时间价值因素的影响,,使不同时点上的同一单位资金的价值含量不等值。所以,企业在比较各种不同的折旧方法带来的税收收益时,必须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提的折旧按当时的资本市场利率进行贴现后,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在规定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费的现值总和及税收抵减额现值总和,再比较各种折旧方法下的折旧现值总和及折旧税收挡抵减额现值总和,并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税收抵减额现值的折旧方法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折旧年限的影响。现行财务制度和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均给予企业一定的选择空间。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了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30―40年:受腐蚀生产用房的折旧年限为20―25年等等。这样,企业便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一般情况下,在企业创办初期且享有减免税优惠待遇时,企业可通过延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计提的折旧递延到减免税期满后计入成本,从而获取“节税”的税收收益。但对处于正常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但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时,最长的折旧年限通常不得超过财务制度规定的最长折旧年限。最短的折旧年限则在考虑企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同时,还必须考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因此,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税收筹划时,也要考虑这些相关的限制因素,在法律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种,企业所得税直接影响企业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综上所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有效选择,能给企业带来一笔较大的税收收益。但税收筹划是企业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需要企业管理者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有时还要与企业的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1、李计东,论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对纳税筹划的影响[J],大众科技,2005(4)
【关键词】房地产;税收种类;筹划目的;国际做法;我国做法
0.概述
房地产行业目前发展势头,由于受到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用目前的话来说,较为纠结,作为房地产的投资者,怎样才能让房地产有较多的利润呢?
房地产业开发周期长,业务复杂而且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房地产的销售作为投资者回收成本和获取收益的关键环节,其销售状况好坏直接关系到房地产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因此,在目前形势较为艰难的情况下,运用税收筹划的原理,正确处理房地产销售活动中的定价以及销售方式的选取等问题,合理合法地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1.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种类
当前房地产企业所涉及到的税种较多,除了包括营业税按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按25%的税率征收等一般行业适用的税种外,还有房地产企业自身特殊适用的税种——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最高达60%。因此,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偏重,税务筹划能有效降低税收负担。
2.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策划的目标
对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目标究竟应当如何确定,我个人认为企业税收筹划本身的目标应当定义为:最合理纳税或最优纳税。
3.国际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3.1选择合适的投资地点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我国目前整体的税收负担是比较重的,可以考虑跨国投资,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税收的负担水平也有较大的差别,并且每一个国家也都有规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能选择有较多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的话,必能长期受益,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从而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2选择恰当的企业组织方式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外进行投资,都会涉及企业组织方式的选择问题,不同的企业组织方式在税收待遇上有也是不同的。例如:就分公司和子公司而言,子公司的是以独立的法人身份出现,因而就可以享受所在国提供的新成立公司的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本质上没有独立,因而就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当然,子公司也有不利的地方,那就是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合并到国内总公司,而分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亏损却可汇入总公司账上,减少了公司的利润,起到抵税的作用。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的时候,在海外公司刚成立的时候,由于出现亏损的可能性较大,就可以采用分公司的组织形式。而后期就可以转为子公司形势,享受到新创立企业的税收优惠。
3.3选择关联企业交易中的转移价格进行国际税收筹划
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过程中,可能内部交易占有比较大的比例,这时就可通过利用其在不同情况下的税收差异,借助转移价格的方法来实现利润的转移,从而减轻公司的总体税负,保证整个公司利润最大化。
3.4选择设置常设机构来进行筹划
常设机构是已成为许多国家判定对区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标准。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如果设置了常设机构,就有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人,从而适用于他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没有设置常设机构,则适用于本国的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可以视他国的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设置常设机构来避税。
3.5选择对企业较为有利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筹划
会计里面,会计的处理方法是比较多的,这样就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保障。例如,相同的企业,在采用存货不同的计价方法,所得到的利润是不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对企业较为有利的方法,都是在税法的允许范围内的。当让企业可以选择的方法不但是存货,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账的计提等等,企业可以视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决定采用比较适合企业自己的方法,这样既不违法,又复合企业的管理特点。
4.我国房地产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总体来说,我国目前进行税收策划的房地产公司不少,所采用的税收策划方法大体上可以分为这几种:
4.1合理利用税法规定的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
具体来说,所谓的临界点就是税法上所说的起征点和免征额。
(1)合理利用起征点,所谓起征点就是,在该点以下可以不征税,超过该点,则全额征税。
(2)合理利用免征额,所谓免征额就是,在该点以下可以免征税,超过该点,仅仅就超过部分征税。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当中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利用利用20%这个临界点,这是一个起征点的概念,也就是说只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的20%,就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而增值额如果超过20%,就需要全额征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从收入和成本两个方面控制增值额,从而起到避税的作用。
4.2充分利用转让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房地产有两种不同的处置方式,一是转让使用权,像写字楼一样,即通过出租取得租金;二是以房地产出售,取得出售收入,像目前的商品房转让,即转让所有权方式。税法对于出租和出售,所规定的税种和税率是不相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出租和出售方面进行筹划,使税收最优。
例如房地产出租,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是营业税(服务业)、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所得税等,而房地产出售,主要涉及到的税种是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所得税等,由于计税方式的不同,税前扣除的各种费用金额也不相同,所以计算出来的税收会有很大的差别。
4.3利用不同的资金筹措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一般是比较大的,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不同的筹资方式,公司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例如,企业需要一笔资金,融资的方式有两种,通过负债融资或者向投资者获取资金,这两种方式都可以获得企业所需要的资金,除了成本不一样以外,税收筹划也是企业要考虑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如果通过负债融资,则所发生的利息费用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在计算所得税的时候允许在税前扣除,从而起到抵税的作用。如果企业是通过自有资金融资,则由于支付给股东的报酬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的,在税前并没有扣除,因而没有起到抵税的作用。
所以,企业可以在融资的时候,考虑到筹资方式的不同对税收的影响,采用不同的方式,帮助企业避税。
4.4利用收入确认方式的不同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在房地产销售后确认销售收入,而收入的确认条件中很重要的就是,产权和风险及报酬已经转移,因此企业在确认收入的时候,就可以利用准则的规定,合理地选择是一次确认收入,还是按合同约定,分期确认收入。显而易见,在这两种方式下,收入的确认额是不一样的,因而计税也不相同。
一、“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行业新旧项目税收筹划的现状
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此前,房地产开发行业适应多年的营业税终结了,此前所设计的一些税收筹划路径不再适用。因此,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工作人员必须顺应国家政策的变化,并深入研究营业税,设计更合理的税收筹划路径,以保?C企业合理、科学地进行纳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依据国家的相关文件,实施增值税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旧项目即2015年5月1日以前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旧项目),企业有两种可供选择的计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如果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在一年半得到期限内不能做出变更,对于2016年5月1日新开发的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就必须使用一般计税方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要适应“营改增”的政策,探讨合理的方法,以更好地进行税收筹划。
二、“营改增”背景下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旧项目的税收筹划
旧项目的税收筹划:对于2015年5月1日前的旧项目,比较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从以下的因素得出此结论。
(一)税率
“营改增”以后,房地产的老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有两档,分别是5%和11%。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以后选择的是简易计税方法,那么相较于一般计税方法,其税率可降低6%。因此,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
(二)增值税进项税专用发票的取得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税额计算主要是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开发的建安工程发票。但是,签订建安工程合同时,“营改增”这一变化并未被考虑在内。对于老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可以要求开具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专用发票,其税率也从3%提高到11%,这样将会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更大的税务负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筑施工企业也可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加工程结算价款,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也会相应增加。如果不能跟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协调,很可能会造成双方的经济纠纷,不利于企业的发展。综述,对于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更适宜采用简单计税方法。
(三)房地产价格的上涨
我国房地产价格在不断快速地增长,上涨了数倍。由于税负也是企业开发成本的一部分,那么为了缓和房地产价格的上涨,就要降低企业的开发成本,也就是要把企业的税负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所以,对于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采取简易计税方法。企业在选择计税方法的时候,还要考虑房地产的类型。对于商业地产、高档豪宅,其增值空间大,更应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而对于普通住宅和政府安居工程等一些增值幅度不大的工程,企业则要综合考虑,选择最佳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四)会计核算方法
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较,其会计核算的难度与工作量都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对于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也不同,其也需要一个适应期。而简易计税方法相对于一般计税方法来说,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量都比较小。因此笔者认为,“营改增”政策实施的最初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的计税方法更适合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三、新项目的税收筹划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2016年5月1日后新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因此,企业必须把这个时间节点前后的项目分开核算,包括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等,以规避税收筹备造成的风险。
(一)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
营改增以后,需要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企业必须重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企业要加强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提高其规范性与合理性,以尽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抵扣,以减轻企业的税负。
1.企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重视对税法的学习。由于全面实施增值税的时间不长,企业难以改变传统的经营习惯,适应营改增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企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加深对增值税的理解,增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意识。
2.在签订合同时,重视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方面的规定。建安工程的费用和建筑材料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必须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来源主要是建筑施工企业,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相关合同时要重视这方面的规定,注明建筑施工企业应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改善企业的经营模式
营改增以后,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采用承包商包工包料的经营模式的话,会加重企业的税负。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若仍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办方无法分开核算的时候,建筑施工企业应税劳务和货物销售的混合销售行为,则按照11%征收增值税,那么建筑企业会选择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减少企业的税额,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税负也由此加重了。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重视完善企业的经营模式,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明确新旧项目的费用划分依据
旧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而新项目必须要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这两种计税方法有着明显的区别,所以企业要明确新旧项目费用的划分依据,使其既能准确地核算旧项目应纳税额,又能合理地进行新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规避营改增带来的风险。有些同时涉及新老项目的成本费用,要采取合理的方法在两者之间进行分摊,如果无法分辨成本费用得到归属则应全额由新项目承担,与之相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予以全额抵扣。
【关键词】 中小商贸企业; 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14-0108-03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1 000万家,而中小企业所创造的GDP已经接近我国GDP的50%,中小企业所创造的税收也非常可观。作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商贸企业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也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制定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中小商贸企业的税负,增加相应的收益,从而实现中小商贸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现实依据
(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外在环境基础:税收优惠政策
商贸企业是国家商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因此,为了积极推动中小商贸企业的发展,国家针对中小商贸企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为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基础,也是中小商贸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要驱动力。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所得税优惠。我国税法规定,对于资产总额低于1 000万、从业人数80人以下且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0万的中小商贸企业,企业所得税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对于新成立的中小商贸企业,从开业之日起,经向相关税收主管申请,获得批准后可以减征或免征1年的企业所得税。而对于国家规定的偏远山区设立的商业企业或者新办的商贸企业在安置待业人员方面达到一定比例的,可以减征或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2)增值税优惠。除了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有所优惠,国家还对中小商贸企业在增值税方面予以了一定的优惠条件。比如针对从事古旧图书、科学教育和实验等项目的中小商贸企业,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对于批发水产品、肉、蛋、禽等业务征收增值税后所增加的税款,可以在征收之后由财政返还给中小商贸企业。(3)营业税税收优惠。对中小商贸企业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一起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风险的,免征营业税。
(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内在动力:减轻税负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投资、筹资等涉税事项作出适当的事先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一切优惠,以达到少纳税、递延纳税等税后利润最大的目标,从而获得最大税收利益的行为。从税收筹划的概念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对于减轻企业税负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商贸企业大部分都属于中小企业,其与大型商贸企业相比,在竞争力方面相对较弱,因此,在我国税法不断完善的背景之下,中小商贸企业只有从企业内部积极做好税收筹划安排,才能尽可能地利用国家提供的税收优惠条件,减轻税负,从而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目前,对于大多数中小商贸企业来说,并没有将税收筹划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工作之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面临诸多问题。具体来讲,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观念上存在偏差;二是税收筹划目标过于单一;三是税收筹划方法选择不到位;四是专业性的人才缺乏。对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是提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对策的基础性条件。
(一)观念上存在偏差
税收筹划理论在国外出现较早,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有较长时间。与国外形成鲜明的对比,我国税收筹划的出现较晚,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正式走上市场经济道路之后,税收筹划才开始引起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的重视。正是税收筹划进入我国的时间较短,使得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偏差,这直接影响到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很多中小商贸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只需要通过做账动下手脚就可以达到目的。即使有些中小商贸企业认识到税收筹划有一定的意义,但也是将税收筹划视为一次,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每年一次,或者认为只是在企业设立或投资时才需要进行税收筹划。事实上,税收筹划作为影响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因素之一,只有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企业才能在进行财务决策之时作出正确的选择。
(二)税收筹划目标过于单一
中小商贸企业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税收筹划目标,才能真正让税收筹划为中小商贸企业发展服务。毋庸置疑,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最直接的目标就是减轻企业税负。但中小商贸企业在税收筹划目标确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于过于追求单个税种的税负降低,如果中小商贸企业仅仅以“减轻税负”为税收筹划的目的,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因为中小商贸企业只有降低了整体税负,才能获取最大的税收收益。而中小商贸企业如果只坚持“减轻税负”这一理念,很容易将目标集中于单个税种的筹划之中,而忽略企业整体的税收筹划,最终难以实现企业税收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税收筹划方法选择不到位
当前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选择何种税收筹划方法缺乏科学而详细的评估,导致有些中小商贸企业选择了一些不适合自身的税收筹划方法,难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标。笔者在对武汉一些中小商贸企业进行走访时发现,不在少数的中小商贸企业利用非正常的方式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比如设置两套账簿,对内一套,对外一套,以会计作假的方式来进行税收筹划安排。与此同时,有的中小商贸企业管理者将会计作假作为了税收减负的重要途径,设置对外账簿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进行纳税申报。从本质上讲,通过设计假账簿来达到减税的目的并不能称之为税收筹划,而是一种偷税或漏税的违法行为。这不仅仅达不到减税的目的,反而要遭受国家法律的制裁,最终让中小商贸企业走上灭亡的道路。
(四)专业性的人才缺乏
当前很多中小商贸企业的管理者认为,税收筹划完全可以由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完成,因此无需配备专门的岗位和工作人员。事实上,税收筹划工作对于专业性人才的要求并不亚于财务管理人员,其不仅仅要求具备基本的财务管理知识,还要求对当前国家和各地的税收法律、政策有一个精确的把握,并及时进行更新。因此,虽然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在不断提高,但税收筹划工作专业性较强,对人才综合素质要求较高,而这样的人才在市场上较为稀缺。由于高等教育体制上的原因,我国当前并没有专门针对税收筹划人才的培养机制,高校基本上只是设置了财务管理课程,而税收筹划课程较少设置。即便有些高校设置了税收筹划课程,也只是将其作为边缘课程,并没有受到太多的重视,使得我国税收筹划人才较为缺乏。税收筹划人才需支付薪金较高,一般中小商贸企业难以聘请到如此专业的人才,这也是阻碍中小商贸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案
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要解决当前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其次要丰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目标,再次要加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研究,最后要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一)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案选择
从前面的论述可知,国家针对中小商贸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立足于这些优惠政策,如何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这是中小商贸企业必须解决的难题。笔者认为,中小商贸企业应主要做好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收筹划工作。(1)增值税税收筹划。中小商贸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在增值税的筹划过程中纳入固定资产,由于固定资产可以从销售项目税额中进行抵扣,因此将固定资产纳入增值税项目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占用的流动资金;二是改变购货方式,购入税法予以税收优惠的货物,比如中小商贸企业在收购废旧物资和农副产品时,可以进行一定的税额抵扣,由此也可以减少企业自身的纳税额;三是采取实物折扣的销售方式,比如中小商贸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应销售给客户1 000件商品,给予的折扣是100件,在相应的发票上写1 100件的销售数量和金额,与此同时,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100件的折扣金额,那么这100件的金额在计税时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2)消费税的筹划。消费税实行的是一次征收制且大多数应税消费品是在产制环节征收,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只需要做到在应该纳税的环节纳税,自然就能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税收筹划:一是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收筹划;二是混合销售行为的筹划;三是折扣销售和实物折扣的筹划。(3)营业税的筹划。针对营业税而言,主要是结合中小商贸企业的特点,改变经济合同的订立方式,尽量减少应税劳务,从而达到享受税收筹划之目的。具体而言,中小商贸企业可以与交易方协商,及时调整合同总收入,由此也可以减少营业税的缴纳金额。
(二)完善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建议
1.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在我国以往的税收宣传活动中,总是过于强调税收的国家强制性,要求任何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税法的规定,以进行合法经营。这使得广大企业只是认识到纳税的义务,而忽略在纳税过程中,纳税主体其实享有一定的税收权利。作为纳税主体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税收筹划在实现纳税主体税收权利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方式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中小商贸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中小商贸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税法权利。
2.丰富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筹划目标直接指引着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而且中小商贸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过程,受多种税收政策的影响。因此,中小商贸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不应仅仅局限于降低税负的目标,在税收筹划中只是简单地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而应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经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考虑中小商贸企业的市场环境与资源配置状况,制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案,最终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3.加强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的研究
在我国宏观经济环境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财税政策亦会不断进行调整,加之各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区等特殊区域相应的税收政策有较大区别,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税收筹划方法急需有相应的指导。特别是当前在我国掀起互联网投资的,很多中小商贸企业都涉及互联网经营,而与之相对应的税收征管策略和税收筹划方法都还处于探索阶段。建议国家组织国内权威的财税专家,对国外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进行系统分析,并立足于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和国内宏观经济、税收环节,对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方法进行科学的研究,总结出适合中小商贸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如此,可以推动中小商贸企业在财务管理中科学地进行税收筹划。
4.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加之税收筹划为中小商贸企业所接受的程度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中小商贸企业将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对税收筹划人才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多。针对当前我国专业性税收筹划人才较为缺乏的现状,加强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一方面,可以在我国高等院校专门开设税收筹划专业,或在财会专业类设置时,将税收筹划课程放在重要位置,以增强学生税收筹划基本理论的学习。与此同时,注重学生税收筹划的实践能力培养,高等院校应积极与企业合作,让税收筹划或财会专业的学生走进企业,接触税收筹划实务。另一方面,继续完善我国注册税务师考试办法,让更多的从业人员开始注重税收筹划方面的能力培养,并加强对税收筹划人员的考核,督促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
结 语
我国经济正面临着转型,在复杂的经济环境之下,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瓶颈,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由此,税收筹划对于中小商贸企业的重要性亦越来越突出。中小商贸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应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税收筹划的新思路,减少中小商贸企业不必要的税收开支,进而提升中小商贸企业收益,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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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财务管理是对企业资金运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和控制的管理活动。本文从税收筹划及税收筹划具体方法出发,就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企业 财务管理 税收筹划 方法
一、实现税收筹划的可行性
(一)税收差别待遇为企业税收筹划开拓了空间。企业税收筹划是通过对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选择能降低企业税负、获取最大税收利益的经济行为,这要求税收制度能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选择空间。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为了体现产业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国家在已经颁布的税收实体法中不同程度上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收差别待遇,即规定了不同经济行为的税种差别、税率差别和税收优惠政策差别,同时在税收程序法中也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作了明确、肯定的规范,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业已形成。
(二)税收制度的完善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综观世界各国,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定,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也会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动而变化,甚至会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蜕化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后,我国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企业财务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几个具体方法
笔者分别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增值税税收筹划、营业税税收筹划案例加以论述。
(一) 企业所得税
只有企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的前提下,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才能起到节税的目的。
(二)增值税
增值税在我国是一个主要的税种。我国目前实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商品课税制度,因而存在混合销售和兼营的问题,加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不同,这样就给企业进行商品课税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就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同理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也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说,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三) 营业税
企业进行营业税税收筹划时,要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也能实现税收筹划实现节税的目的。
三、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应综合分析经营活动某一环节税收筹划行动带来的连锁效应,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科学筹划,切实坚持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原则不动摇。
(二)业税收筹划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应综合分析经营活动某一环节税收筹划行动带来的连带效应,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科学筹划,切实坚持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原则不动摇。
(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法的时效性,注意防范风险。税收筹划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必须精通国内国际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具备相当的会计、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理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由于税法是会随着时间和社会经济环境而不断变化和调整的,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得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同时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而处以重罚,最后得不偿失。
(四)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同。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一定要按程序报批,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四、结束语
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与偷税、逃税有本质区别。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遵循税法精神。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不论采用哪种财务决策和会计方法都应该依法取得并认真保存会计记录或凭证,否则,税收筹划的结果就可能大打折扣或无效。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及筹划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又会发生种种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先对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筹划方案才可付诸实施,否则会得不偿失。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还应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不同税收筹划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以实现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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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财务战略 税收筹划 问题 措施
企业为了实现长远战略及增强自身财务竞争优势,通过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因素对资金流动影响进行分析来谋划企业资金均衡流动,即是企业财务战略。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战略实施的重要内容,需要基于财务战略角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税收筹划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水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做好税收筹划工作,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企业财务战略和税收筹划概述
在企业制定财务战略过程中,需要对企业所处经济环境进行分析,科学规划企业资金,以此来推进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动,最大限度的提升企业资金的价值,企业财务战略也是为了提升短期财务价值的财务筹划。
税收筹划需要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通过灵活运用税收政策来提高企业税收收益,属于企业税收战略,从而有助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税收政策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通过合理及合法的手段来减轻企业税负压力,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的一项财务活动,科学合理的利用现有税收政策来达到合理避税、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的目标。
二、基于财务战略的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起步较晚,发展速度也较缓慢,一些企业领导没有认识到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税收筹划意识不强。再加之企业税种繁多,这也使企业对于税收筹划所投入的精力较少。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控制能力不高
税收筹划风险控制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发生,主要是没有按照相关的税法进行筹划,再加之企业风险控制管理机制普遍不健全,没有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管理岗位,这就更加大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三)税收筹划人才缺乏
当前有我国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专业的税收筹划管理人员,税收筹划管理人员普遍无论是税收知识还是业务能力都有进一步提升空间,这就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欠缺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基于财务战略的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在当前企业税收筹划管理工作中,需要对税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并做好税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使每一名员工都能够严格遵守,确保企业税收工作的有序开展。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战略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企业只有不断对税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才能有效增强工作人员履职过程的内部控制,并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企业成本费用的税收筹划
在企业成本费用税收筹划过程中,以固定资产折旧率的选择为例,可以有效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来选择适宜的折旧方法,使处于不同时期的折旧费用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带来直接的影响。再比如,企业需要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来选择科学的存货计价方法。在原材料价格下降时,存货计价方法成本则较高,企业纳税额也会随之增加,反之,则企业税负t会降低。所以在企业财务战略管理过程中,可以选择合理的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等,科学对税收进行筹划,确保企业成本费用的降低,有效支撑财务战略真正落地。
(三)完善税收筹划的基础性工作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各项工作之间都存在较大的关联性,因此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交流,这对合理安排财务管理战略及税收筹划工作十分有利。同时,财务人员还要进一步对企业财务报表内控管理,使其能够真实有效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反映,为企业管理层制定运营计划提供重要依据,使企业能够有序、健康的发展。同时,应将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战略的重要内容,把企业税收筹划纳入到财务管理工作中来,科学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少企业税负,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四)拓宽税收筹划的途径和方法
当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制定长远的财务战略目标,同时还要对企业税收筹划途径和方法进行不断地拓宽,从而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有注重税收筹划途径和方法的创新,有效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的实际经验,才能充分转移企业税费负担,为企业的更快更好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结束语
企业税收筹划是一项系统性和复杂性的工作,基于企业财务战略角度出发,企业需要努力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可以通过对自身税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创新企业税收筹划方法和途径,科学合理地设计企业税收筹划,从而降低企业的税务负担,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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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企业;税收筹划;节税
税收筹划是国外税务业和税务咨询业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税收筹划在我国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由于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压力不断增大,促使企业不断寻找降低成本、费用的方法和途径。税收支出是企业成本的一部分,通过税收筹划,在国家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不失为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手段。本人认为,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只要税收筹划得当,用足用好国家各种税收政策,是可以合理合法地节税,从中得益的。
一、税收筹划的涵义和特点
税收筹划(taxplanning),是指纳税人在实际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税收负担的低位选择行为。即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事项的事先精心安排和筹划,充分利用税法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优惠政策及可选择性条款,从而获得最大节税利益的一种理财行为。它是企业独立自利的体现,也是企业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税收筹划必将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1)合法性。企业税收筹划本质是一种法律行为,由税收政策指导筹划活动。即税收筹划是在国家法律许可范围内,以税法为依据,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在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时,做出承担税负最低、合理又合法的抉择,是有别于避税、偷税、骗税、逃税的行为。
2)超前性。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相对于企业纳税行为而言,具有超前的特点。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税收筹划是在纳税义务确立之前所作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如果经济活动已经发生,应纳税款已确定,就必须严格依法纳税,再进行税收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3)目的性。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取得节税利益。企业的节税利益可从两方面获取:一是选择低税负或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但税收筹划不能为节税而节税,必须与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保持一致,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服务,为实现企业发展目标服务。
4)择优性。择优性是税收筹划特有的一个特点。企业在经营、投资、理财活动中面临几种方案时,税收筹划就是在两种或更多的方案中,选择税务最轻或最佳的一种方案,以实现企业的最终经营目的。对纳税方案的择优标准不是税负的最小化而是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5)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人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6)时效性。国家税收政策是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变化的。因此,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随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适时地做出相应的变化,注重税收政策的时效性。
二、税收筹划在现代企业中的实际应用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筹集资金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这就需要进行筹资决策。在筹资决策中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资金结构,增加所有者收益。
一般来讲,企业进行外部资金筹措有发行股票和债券两种形式,从不同角度看,这两种形式各有利弊。就企业税收筹划来讲,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为有利。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及利息支出,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企业的在建工程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作为抵税项目可在税前列支,企业也就可以少纳所得税。而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却是由税后利润支付的,较发行债券方案要多纳所得税。因此,企业筹资时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可通过税收筹划既能实现资金的筹措又可达到节税增资的目的。当然,应该注意到,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并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益的增加。因此,不能只关注筹资中的所得税,而必须以企业是否能获得税后最大收益作为选择筹资方案的标准。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税负轻重,将对企业投资决策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在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主要从投资方向、投资地点、投资形式及投资伙伴的选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优化选择。
例如,从投资方式来看,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间接投资是指对股票或债券等金融资产的投资。税法规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购买企业债券取得的收入需缴纳所得税,购买股票取得的股利为税后收入不交税,但风险较大。这就需要企业进行权衡。直接投资涉及的税收问题更多,需面临各种流转税、收益税、财产税和行为税等。当企业选择直接投资时,还要在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金等投资方式上进行比较。企业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被投资企业可按经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计税成本。如被评估资产合理增值,投资方应确认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如转让所得数额较大,纳税确有困难,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在五年内分期摊入各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被投资方则可多列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无形资产摊销费,减少当期应税利润。如评估资产减值,则投资方可确认为非货币资产转让损失,减少应税所得额。
(三)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企业财务政策是指依照国家规定所允许的成本核算方法、计算程序、费用分摊、利润分配等一系列规定进行企业内部核算活动。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使成本、费用和利润达到最佳值,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应当注意到,企业财务政策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故在选择财务政策上要有前瞻性。
1.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不同,企业营业成本就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存货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平均法等不同方法。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采用何种方法为佳,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物价持续上涨时,应选择后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这种方法符合稳健性原则的要求,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销货成本提高,从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在物价持续下降时,应选择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销货成本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达到“节税”目的;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宜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可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变动造成企业各期应税所得上下波动而增加企业安排资金的难度。
2.折旧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要计入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影响。如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法,可使得在资产使用前期提取的折旧较多,使得企业少纳所得税,起到推迟纳税时间和隐性减税的作用。延缓纳税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降低了企业的资金成本。
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由于新的会计制度及税法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样企业便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来计提折旧,以此达到节税及企业的其他理财目的。对于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且未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企业来说,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往往可以加速固定资产成本的回收,使企业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费用列支的选择与税收筹划
对费用列支,税收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通常做法是:
1)已发生费用及时核销入帐,如已发生的坏帐、存货盘亏及毁损的合理部分都应及早列作费用。
2)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帐,如业务招待费、公益救济性捐赠等应准确掌握允许列支的限额,将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
3)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增大前几年的费用,递延纳税时间,达到节税目的。
三、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税收筹划必须以依法纳税为前提,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保证所设计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2)税收筹划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使整体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如果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就没有必要进行了。
3)税收筹划应从总体上系统地进行考虑。企业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取得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仅把目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去选择有助于企业发展、能增加企业整体利益的方案,甚至有时还得为企业的整体、长远利益让路。
4)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税收筹划是一种经济行为,在错综复杂而不断变化、不断发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实环境中,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有风险,只不过程度不同而已。一般来说,税收筹划收益与税制变化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债务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等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纳税人应考虑其所处外部环境条件的变迁、未来经济环境的发展趋势、国家政策的变动、税法的可能变动趋势等因素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要在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保证能够真正取得财务利益。
总之,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税收法制化进程的加快,纳税人税收筹划意识会更加强烈,我国企业将越来越多地利用税收筹划来当家理财以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税收筹划在我国必将有所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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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双核
引言
税收筹划是一门与管理科学密切管连得交叉性前沿学科,是一种高智商的文明游戏。它的主要特点是一种事前行为,具有合法性、超前性、长期性、预见性等特点,而国家税收政策、税收法规都在不断变化,所以,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策一样,风险与收益并存。对于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来说“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和“税收筹划方案的确立”是建立最优税收筹划的两个最重要的核心。
合理避税“双刃剑”
由于税收筹划经常是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所谓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指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由于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纳税人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这必然蕴涵着较大的风险。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漏税的陷阱,从而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风险其一,税收筹划基础不稳。税收筹划基础是指企业的管理决策层和相关人员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程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企业涉税诚信等方面的基础条件。如果中小企业管理决策层对税收筹划不了解、不重视,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就是搞关系、找路子、钻空子少纳税或是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账证不完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税收筹划基础极不稳固,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税收筹划,其风险性极强。这是中小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风险。
其二,税收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的调整,税收政策总是要作出相应的变更,以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税收政策具有不定期或相对较短的时效性。税收筹划是事前筹划,每一项税收筹划从最初的项目选择到最终获得成功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如果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就有可能使得依据原税收政策设计的税收筹划方案,由合法方案变成不合法方案,或由合理方案变成不合理方案,从而导致税收筹划的风险。
其三,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与避税本质上的区别在于它是合法的,是符合立法者意图的,但现实中这种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在确认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由于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从而导致税收筹划失败的风险。因为无论哪一种税,税法都在纳税范围上,都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就有权根据自身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加上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和其他因素影响,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其结果是: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由于税务行政执法偏差导致税收筹划方案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认为是恶意避税或偷税行为而加以处罚;或将企业本属于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暂且放任不管,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以后产生更大的税收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其四、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导致的风险。税收筹划活动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税后利润最大化也只是税收筹划的阶段性目标,而实现纳税人的企业价值最大化才是它的最终目标。因此税收筹划要服务于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为实现企业战略管理目标服务。如果企业税收筹划方法不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而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那么将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最终将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风险的发生。
防范
税收筹划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就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而言,防范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正确认识税收筹划,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中小企业经营决策层必须树立依法纳税的理念,这是成功开展税收筹划的前提: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账册、凭证、报表和正确进行会计处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而检查的依据就是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因此,中小企业应依法取得和保全企业的会计凭证和记录、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为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二、树立敏感的风险意识,紧密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和调整。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型、复杂性,且常常有不确定事件发生,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中小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中小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计算机网络和报刊等多种媒体,建立一套适合自身特点的税收筹划信息系统,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第三、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具有财政收入职能和经济调控职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已经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而且由于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不同,税务执法机关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中小企业要加强对税务机关工作程序的了解,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上的处理得到税务机关和征税人的认可。
第四、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中小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任何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获取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实施该方案付出税收筹划成本,只有在充分考虑筹划方案中的隐含成本的条件下,且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得的收益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不能仅盯住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方案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的结果,优化选择的标准不是税收负担最小而是在税收负担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另外,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把眼光仅盯在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上,而应考虑服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选择能实现企业整体效益最大化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五、借助“外脑”,提高税收筹划的成功率。税收筹划是一项高层次的理财活动和系统工程,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和会计,而且还要通晓投资、金融、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专业性较强,需要专门的筹划人员来操作。中小企业由于专
业和经验的限制,不一定能独立完成。因此,对于那些自身不能胜任的项目,应该聘请税收筹划专家(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以提高税收筹划的规范性和合理性,完成税收筹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从而进一步减少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量体裁衣”
税收筹划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在一定的税负条件下,追求税后利润最大化,实现既定的财务目标和最大的经济利益。中小企业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赢利。
目标的确立
既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那么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呢?中小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在税后利益最大化前提下的具体目标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以下方面:
1、选择低税负方案。一般来说,税基越宽,税率越高,税负就越重。低税负方案的选择又可分为税基最小化、适用税率最小化、减税最大化等具体内容。在既定纳税义务的前提下,除非有零税负点可供选择外,选择低税负点可以减少税款支付,直接增加税后利润,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2、选择投资地区。国家税收法规在不同区域内的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对外投资时,要考虑适用于投资区域的税收政策是否有地区性的税收优惠,从而相应选择税负低的地区进行投资。
3、选择递延纳税。税款的滞延相当于提供给企业一笔同税款数额相等的无息贷款,从而改善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中,延期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相应减少了实际的纳税支出。递延纳税包括递延税基和申请延缓纳税两个方面。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递延纳税取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增加税后利益,对企业财务管理分析来说,可以获得机会成本的选择收益。
4、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内,选择实现“低税负最优方案”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允许对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选择,比如企业可以选择材料的计价方法,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选择费用的分摊方法等。拿材料的计价来说,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企业选择不同的材料计价方法,对企业的成本、利润及纳税影响很大。
5、避免因税收违法而受到损失。根据税收筹划最终目标的要求,在税收筹划时不仅不能选择偷税,而且要随时注意避免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税收风险”损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最终目标。
筹划方案需量身打造
企业在税收筹划活动中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并且结合实际测算不能把其他行业的做法照搬到本行业,导致比番筹划最终以失败告终。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定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不能一概照搬照套。否则,只照葫芦画瓢,由于筹划方案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相符,与现行税收政策不兼容、不匹配,仅凭单纯的学习和模仿,或简单地复制其他现成的操作方案,结果画虎不成反成犬,注定其结果是失败的。
在企业税收筹划实践中,因简单复制一度成功的筹划案例,而惨遭失败既赔夫人又折兵的现象屡见不鲜。事实上,税收筹划并不排斥模仿复制,但要求企业在模仿复制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差异。
一是考虑地区差异。经济特区、开发区和保税区,不同区域税收政策不同。二是考虑行业差异。不同行业间企业税负不同。如商业与工业企业缴纳增值税,非工业性劳务企业缴纳营业税,税负悬殊,缴纳营业税的不同行业税率不同,不同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不同,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存在差异等等。三是考虑企业规模差异。即便是同行业、同类产品,企业生产规模不同,税负也有差异,这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中表现尤为突出。四是考虑企业性质差异。在生产产品、企业规模相同的情况下,企业的性质不同,税负也有差异,如我们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差异。五是考虑企业经营环节差异。企业经营环节有生产、批发、零售诸环节,由于消费税仅在生产环节征收,而对之后的再批发和零售则不再征收,不同经营环节税负有差异。六是考虑收入项目差异。即使同一经营环节,收入项目不同,税负轻重也会不同。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收入来源有:产品销售收入、服务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特许权转让费等。不同项目税种和税负都不同。七是考虑征收方式差异。同一收入来源,税务机关会根据各税种的不同特点和征纳双方的具体条件而采取不同的税款征收方式。如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等。
由于上述差异的存在,因此,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企业一定要考虑自身个性因素,因地、因事、因时慎重选择筹划方案,不宜简单模仿复制,在税收筹划热潮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关键词】 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法
为确保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在我国的有效开展,提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2003年7月25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了《美国财务报告采用原则基础会计》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以后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既不是“规则导向”模式,也不能是“纯原则导向”模式,而应是“原则基础会计准则”模式,即目标导向法。笔者认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亦可出于同样的考虑,采用与该理论一致的模式,即首先确立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导向,在此基础上,辅之以确保目标实现的操作原则和一般程序。最后,提出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适用方法。
一、正确定位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有效开展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税收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税收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范围和方向,是税收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在目前的理论与实践中,对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着定位过窄和过宽两种错误认识。 一是目标定位范围过窄,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就是最低纳税或节税。对此,笔者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使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负降低了,但如果税收筹划目标的定位存在错误,无疑是南辕北辙。因为税收筹划属于企业理财的范畴,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要考虑节减税收,更要考虑纳税人的综合利益最大化,既要算“小账”更要算“大账”。对于纳税人而言,在既定纳税义务(如既定的投资与经营地点、方式、内容)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绝对成本,选择节税方案一般可以减少绝对的税款支出,增加税后利润,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财务目标。但是,在未定纳税义务(如有多个投资和经营方案可供选择)的前提下,税收是一种相对成本,节税方案未必就是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纳税方案。二是目标定位范围过宽,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不仅包括节税,而且包括避税,将避税纳入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目标之中,不仅会误导纳税人,而且也不利于税收筹划事业的发展。因此,将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
(二)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
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涉税零风险指企业受到稽查以后,税务机关做出无任何问题的结论书。即,税务稽查无任何问题。企业在接受税务稽查时,通常会面临着三种不同性质的稽查: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举报稽查。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为了实现专项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有必要根据历次接受专项稽查的经验,按“专项”有针对性的准备齐全各项备查资料,特别是对于涉及某项减免税的一系列申请、审批文件,更要严格、规范的建档保存,做到经得起稽查;为了实现举报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除了要在日常税收筹划中注意保持合法、谨慎的工作作风外,还要在遭遇举报稽查时保持冷静的自查态度,并且要与税务稽查部门充分沟通,力争规避涉税风险。必要时,企业还要做好抗辩以及提请复议乃至诉讼的准备,力争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二、 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一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具体表现在:第一,企业的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第二,企业税收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第三,企业税收筹划必须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环境的变更。
(二)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地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税收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即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可行性原则
税收筹划工作要根据纳税人的客观条件来进行量体裁衣。另外,税收筹划的可行性还应该具体表现为“程序流畅”,即在税收筹划方案的整个执行过程中,无论是会计凭证的获取、会计账项的调整,还是纳税申报表的最终完成,都应该是顺利、流畅的,不应该因为受到阻碍而无法进行或付出额外代价。
(四)有效性原则
对纳税人有关交易行为所进行的税收筹划,一定要达到预期的经济目的,同时优化税收、节约税款。另外,有效原则还要求所进行的税收筹划必须与企业的战略目标相匹配,不是为了筹划而筹划,当税收目标与企业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企业目的作为首要选择,这样也易于被税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三、 确定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步骤
(一)搜集和准备有关资料
进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参考。特别是最新税收法规资料、最新会计准则、会计法规资料、政府机关其他相关政策;最新专业刊物;生效期内的内部资料等。
(二)制定税收筹划计划
税收筹划者或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税人的要求和情况制定尽可能详细的、考虑各种因素的纳税计划。税收筹划者应该首先制定供自己参考的内参计划。包括将来要向纳税人提供的内容和只作为自己参考的内容如: 1.案例分析2.可行性分析3.税务计算4.各因素变动分析5.敏感性分析等。
(三)税收筹划计划的选择和实施
一项税务事项的税收筹划方案制定人可能不只一个,税收筹划者为一个纳税人或一项税务事件,制定出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也往往不止一个,这样,在方案制定出来以后,就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筛选,选出最优方案。筛选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选择节税更多或可得到最大财务利益的筹划方案;2. 选择节税成本更低的筹划方案;3.选择执行更便利的筹划方案。
四、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的适用建议
(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构成要素为基础,进行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的税收筹划意义
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是新企业所得税最基本、最固定的构成部分。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建立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或者虽然生产经营规模大,但经营业务单一、会计基础好,则可以采用以企业所得税税法构成要素为基础的企业新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二)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企业筹资、投资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意义
对于筹资活动的税收筹划,主要考虑的是如何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这首先是从企业选用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开始的。企业筹资主要面临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两种方式。当企业负债筹资比重增大,利息节税的收益增加,特别是当负债筹资的资本成本低于权益资本成本时,由于财务杠杆作用,可以增加所有者权益,从而使企业资产价值增加,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这并不是说企业负债筹资越多越好,而要以保持合理的资本结构,否则,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财务风险会增大,当超过企业的承受能力时,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因此,必须正确把握和处理负债筹资的度。
对于投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主要面临扩大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两种方式的选择。如果企业选择扩大投资方式,则面临是建厂房买设备,还是收购一家近几年账面亏损企业的选择,如果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式又可分为购买和租赁两种。采用购买投资方式的好处,是折旧可抵减账面利润,少纳企业所得税。不足的地方是购买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是一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对于租赁,经营性租赁方式的好处是租金抵税。而且可以避免因设备过时被淘汰的风险;不足的是无折旧抵减。融资性租赁方式虽然可以抵减折旧,但财务负担较大。企业应权衡以上几方面的因素,选择能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理财方案。
2. 适用性分析
如果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会计基础好,有进行财务管理预测、决策的能力,则可以建立以企业理财活动为内容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体系。
(三)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1.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差异的税收筹划意义
新企业会计具体准则与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口径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二,在计算费用损失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依据的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第三,部分涉税事项的处理方法的差异。第四,税务处理规定不准扣除项目差异。第五,税收法规对部分准予扣除的项目做了限制性规定差异。第六,对部分应税收入的规定差异。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收法规间存在着上述差异,因此,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调整的过程即是在会计核算基础上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这无疑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极有价值的筹划思路和操作空间。
2. 适用性分析
对于所有查账征收的企业,均可以建立以确认和处理差异事项为思路的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这种思路简单、易于操作,可以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工作结合进行,从而减少基础工作量,提高筹划效率,且受限因素少,适合于任何查账征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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