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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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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第1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the bidding process and from the bidding, bidding, the bid opening, evaluation and determination, sign a contract, and shall explain the six links, the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in a bid to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defects to analysis, and combining with the practical work of appropriate puts forward some solutions or improvements.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bidd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我国的招投标制度发展至今,相对于施工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的管理,工程监理业的招投标管理还不到位,工程监理业的招投标活动亟待规范,以确保我国的建筑交易市场更好的向前发展。

一、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流程

1. 招—招标

由行政监督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公开或邀请)进行核准,对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资格,编制的监理招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其中监理招标文件中涉及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监理投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评标细则等,具体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任务大纲,评标办法和标准,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文件,附件等。

2.投—投标

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的形式接受投标人的报名或回复,投标人根据监理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监理投标文件,对监理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监理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投标函,投标函附表,监理大纲,监理人员一览表(其中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用于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近几来承担过的主要建设项目监理业绩,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及主要监理人员资格、经历等证明。

3.开—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公司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必要时相关监督部门派监督人到场监督。

开标程序大致为:宣布开标纪律;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公布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参加开标会议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

4.评—评标

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的确定是在开标前1小时从有关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通过对监理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监理中标候选人。

5.定—定标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6.签——签订监理合同

根据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二、工程监理业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监理招投标不能涵盖整个工程建设阶段

在工程建设阶段,其范围确定为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与施工阶段,然而现在所指的工程监理的招投标仅仅针对于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的招投标,在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勘察设计招投标与勘察设计阶段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在施工招投标方面的工程监理虽有规定但还未真正实行起来。

2.工程监理业陪标、串标、围标的活动仍在进行

对于投标项目各个监理企业互相陪标,围标,排除圈外竞争者,陪标费用也是明码标价,违法违规行为更是屡禁不止。

3.投标保证金问题

在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递交投标保证金,很多单位为了图省事,不交或少交的现象严重,虽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退还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实施起来投标保证金还是存在提交,退还形式不规范,退还时间不明确,担保内容不合理等问题。

4.监督部门过多介入、招标机构行为不规范

政府部门地方保护政策相对严重,外地企业在本地投标需办理相关手续繁复,本地工程项目只在本地公告信息,或者推行地区准入制度。

5.假资质现象猖獗,扰乱建筑市场

很多投标企业自己无资质或资质等级偏低不符合投标要求,为增加中标概率借用其他不计划投标单位的资质参与投标。

三、对工程监理业的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工程监理业的招投标,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招投标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惩处力度不够,致使市场上出现围标、陪标、串标的不良现象,因此需要我们完善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竞争机制,加强对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监督,对违法违规人员加大惩处力度。建立一个信用管理办法,以规章的形式对发生在所管辖的建筑交易市场内的招投标相关人员,进行诚信评价和信用考核,以量化的分值对应一定的处罚对招投标相关人员。

2.加强工程监理招投标资质审查

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中,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严格审查,对投标单位的业绩可实地进行考察,检验业绩的真实性。其中针对邀请招标,招标备案阶段是一个关键环节,在审查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时应该把该企业是否及时年检、是否进行资质动态考核列入其中;在对项目总监进行审查时,不单检查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还应从该总监有无实际能力进行项目的监管,要求提供项目总监的真实电话号码,以备实地考察之用。针对公开招标,应该严格报名条件,大力推行资格后审,严格控制资格预审。

3.积极制定工程监理招投标的行业范本,推行电子评标

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已经在施工的招标中开始实行,将行业范本和电子评标结合起来,无疑在公平、公正上,对一些违规违纪的招投标活动给予很大的限制,遏制了一些行业的违规操作,因此,我们的工程监理招投标市场也可以尝试积极探索网络招标、电子评标,加快“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建设和推行工作。

4.规范工程监理业招投标市场的投标保证金管理工作

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专户管理和本息退还制度,规范保证金的提交及退还形式,可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管理,禁止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或其他个人进行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同时应该制定一个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的标准,杜绝项目高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的现象发生。

四、结束语

工程监理业的招投标市场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制度体制不完备,行业标准文件不具备,为维护招投标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监理招投标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需要更多的相关人员从自身做起,共创工程监理招投标市场的阳光、诚信建设。

参考文献

[1] 梁世连. 工程项目管理学[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124-155

[2] 李春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

[3] 谢丽华.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探讨[J] . 建筑科学,2008.(12).71

[4] 张良珍.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几个问题的思考[J].大众科技,2005(2)

第2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一、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围绕工程三大目标展开,因此,监理工作也主要是实施工程项目的质量、造价、进度控制。

1 工程质量的控制

为做好质量控制,实现质量目标,监理人员的工作应围绕影响质量状态的五大因素进行(人、机、料、法、环)。

(1)质量控制的原则

以主动控制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及管理。以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为重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人、机、料、法、环等生产要素实施全方位的质量控制。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或经审核其承包资格不合格的承包单位、供货单位、不得进行工程分包及工程供货任务。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购配件、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予签认,且承包单位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质量控制中的主要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承包单位可能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对此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调整(补充或变动)后的施工方案,并重新予以审查、签认。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详细的方案措施。

施工放样的控制工作主要包括:承包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放样完毕,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并附上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此外,承包单位应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申请表》并附上相应的准用证明、出厂质量证明等有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签认。

2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主要内容有: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进度计划中的主要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总分包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之间是否相协调;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及施工机具、设备、施工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施[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对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供的物资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因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

二、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工作规范化的措施

1 完善监理招标投标制度

针对监理行业招投标的特点,监理招标应重点考察监理的方案、总监及监理人员、企业的信誉度和业绩等内容,并建立专门的监理评标专家组,增强监理招投标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监理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同时恪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准则。评标工作应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从交易中心的专家库中随即抽取确定,专家必须是经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注册并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

此外,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对监理大纲、人员素质、能力、监理业绩、监理取费以及监理方法、措施等进行全面评审。中标人的监理报价即为合同价。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监理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 防范监理责任风险

在当前建筑市场环境条件下,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监理责任之所在,增强法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监理责任风险,从而不断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各监理单位应在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责任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加强自我控制。

监理单位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细化“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人的义务、权利、责任”等条款内容,严格履行合同的约定。各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监理协会应协助监理单位创造条件,参加“监理单位责任保险”,以转移监理责任的风险。

3 健全和完善工程监理的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及工程监理自身发展的需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理顺关系,调整现有监理法规,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各地应尽快理顺行业管理关系,调整现行监理法规中不适应当前和今后发展要求的条款。以积极的姿态应对发展的需要。

此外,严格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落实监理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102号部令及其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把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关。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程监理合同各案和工程监理企业劣迹登记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

第3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关键词]:工程监理; 投标; 决策; 投标; 报价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997-0668(2008)100027-02

1. 工程监理投标技巧

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将会越来越依赖于投标而获得。企业要想发展壮大,应该加强投标的人员设置和投入。做好投标工作,除投标的一般性工作外,还应掌握以下技巧:

1.1 广泛收集招标信息

要想投标必须找到投标的信息。有些新闻媒介经常会传播招标信息,投标人应注意掌握。如《中国招标》是招标信息的专门刊物。要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投标成本分析。聪明的投标人不是所有的标都去投,而是全面分析投标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在充分掌握企业内部的功力和尽可能了解竞争对手的基础上,选择投标成功率较多的投标。

1.2 组成投标小组

投标小组由若干人组成,有明确的分工,有总负责。现在很多企业投标往往委托一两个人去办理,结果经常做无用功,投标文件丢三落四,甚至有的投标人连招标文件都没搞清楚,也胡乱投标。这不但失去竞争机会,而且影响企业形象。

1.3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尤其关键的是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评标办法等。要弄清楚招标人的意图和招标项目的主要特点以及响应标书要求。遇到疑难处,可充分利用咨询的权利,并且要以文字为据,避免犯错误。有些投标人就因为一些实质性的"小错误"而造成废标。

1.4 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招标投标活动均以文字为依据,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证明文件,都必须提供,凡招标文件要求填制的投标文件都必须填制。

投标报价要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分析监理成本,并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范围,综合考虑选择中低价位。不需要竞投最低(除非是最低评标价中标)。

特别要注意的是,必须认真编制好监理大纲,在监理大纲中既要有常规要求的通用内容,又要有针对该工程的监理重点、难点,提出本企业的看法和合理化建议(包括设计优化、结构选型、施工方案等),这是中标人十分欢迎的行为。这方面最能体现投标人的水平和技巧,最能表现出企业的实力和功底。

1.5 充分利用澄清的机会

监理招标一般要安排总监答辩和投标文件的澄清,对于招标人来说,答辩是让评委了解总监是否能胜任该项目总监职责,澄清是为了更深了解投标文件的内容。而对投标人来说,答辩是展现总监才能的机会,要尽量让评委折服;利用澄清的机会,可揣摩招标人的意图,从中发现自己投标文件中所缺少的内容,据此与招标人商讨,提出新的承诺。实践证明,总监答辩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投标人的成败,不可小视。

1.6 注意企业形象

招标投标是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在竞争中企业形象十分重要。企业形象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平。投标文件应完整,装订成册,层次分明;二是参加投标的企业代表尤其是总监,要有必胜的心。如果企业选派的总监精神萎靡、词不达意,其他条件再好,评委恐怕也难以把标授权给这样的监理单位。

2. 工程监理投标决策的内容

2.1 影响工程监理投标决策的因素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投标决策研究就是知己知彼的研究。这个"彼"就是影响决策的客观因素,"己"就是影响决策的主观因素。

2.1.1. 主观因素。投标或是弃标,首先取决于监理单位的实力,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1) 技术方面的实力:如是否有精通本行业的工程师、咨询师组成的监理班子;是否有本行业项目设计、监理的经验;是否能解决技术难度大和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题;是否有国内外与招标项目同类型工程的监理经验;等等。

(2) 管理方面的实力:指能否抽出足够的、水平相应的人员参加该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经验和资质往往对投标的成败起决定作用。

(3) 信誉方面的实力:监理企业有良好的信誉,这是投标中标的一条重要标准。

2.1.2. 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业主的情况、业主的合法地位、支付能力、履约能力,也是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

(2) 竞争对手和竞争形式的分析。是否投标,应注意竞争对手的实力、优势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包括竞争对手的多少以及与业主的关系等。

(3) 风险问题。决定是否投标前,应该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应分析的风险因素包括:经济方面、技术难度方面、管理方面、其他方面等。

(4) 该工程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和机会。

2.2 工程监理投标决策的内容:

工程监理投标决策的内容即监理企业参加项目投标要解决的问题,或者说要做哪些决策。一般投标决策的目的是增加企业投标中标率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其涉及投标项目的优选排序、报价中各组成部分的取值确定、方案和计划的确定、以及辅助上述决策进行的预测、评估、估价、统计分析等。从投标的过程可以看出,有两项决策尤为重要。

(1)投标决策,即是否应参与投标

监理企业在获得招标信息后,首先要做出投标决策。投标决策就是指企业对是否参加招标工程的投标所做出选择的过程。不管投标人自身是否意识到,事实上所有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都会首先进行这样的决策。那种见信息就跟踪,见标就投,不进行慎重选择和决策,先投标再说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这样做的后果要么中标率很低,浪费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要么中标后造成亏损的可能性很大,甚至拖垮企业。有意识地用一套科学的决策程序来决定是否应参与投标,对企业减少投标的盲目性、提高中标几率、增加盈利和降低风险都有很重大的影响。

(2)报价决策,即投标报价的确定

若企业最终决定参与投标,则报价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报价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能否中标,同时又决定了企业中标后利润空间的大小。报价太高,中标的机会就小;报价太低,企业的利润空间就小。如何在提升中标几率和增大利润空间之间巧妙地找到一个平衡点以确定最终的报价,就成为投标决策的关键所在。

3.结束语

在我国,工程施工招投标的规范和制度已比较完善,而监理投标虽然也进行过一些,但与旗子投标相比较仍少的多,也没有监理投标的范本,对监理投标的方法及评价标准等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将工程监理投标活动规范化、程序化,构建一套更完整的工程监理投标决策体系,把在实际工作中遇见的问题很好地进行定性分析和量化计算,从而使投标决策工作更科学,仍有待研究。

参考文献

[1] 吴晓忠,祝波.完善监理招投标制度 规范工程建设监理市场[J]. 建设监理,2006,(5).

[2] 严新兵,申桂英,于幼云.浅谈工程项目监理招投标[J]. 建筑技术,2006,(8).

第4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一、***路桥建设监理工作基本情况

1、规范化实施工程监理行政管理工作

近几年,**省建设监理行业在改革创新中积极进取,呈现稳步健康发展态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工程监理行政管理方面相继出台了《**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省建设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性管理文件,对工程监理实行规范化管理,指导和规范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的市场行为,明确和强化了监理人的职业责任和社会责任,引导监理行业走上了健康发展道路。最近,**省建设厅为了进一步提高监理工作质量,规范工程监理市场秩序,还将颁发《**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实施办法》。

2、行业自律机制初步建立

在**省建设监理协会的大力倡导下,**省行业自律机制已经建立起来。协会成立了自律委员会,制定了自律公约,各监理企业积极响应,纷纷签署自律公约。企业充分意识到,团结自律是行业发展的基础,企业只有自觉维护行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得到业主的信任,从而保证行业利益,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对于那些违反自律公约的个别企业,协会采取业内警告、通报批评,直至开除会员资格等手段予以惩诫,维护了行业信誉,收到了良好效果。

正是由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自律机制,**省监理市场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新的监理收费标准执行效果比较好,监理企业人才队伍越来越稳定,为业主服务的质量越来越好,监理行业开始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3、建立了一支规模较大的监理队伍

目前,**省共有工程监理企业***家,从业人员**万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人,几年来每年承担总投资约****亿元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业务。

在走访的几家监理企业中,各公司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组织机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约占**%以上,专业素质比较高。工程监理项目机构基本做到专业配套、人员基本到位,项目总监持证上岗率**%,专业监理工程师持证上岗率**%左右。

4、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考察中了解到,**市政府投资*亿元先后建设的***路桥工程项目,由于实行了强制性技术标准和严格的工程监理制度,分布在***和**的、由一家监理单位严格监理的**项重点工程,没有发生一例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突显出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二、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了解到,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

一是工程监理市场准入多头管理。国家建设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方案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实施市场准入管理,但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制定了本部门的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市场准入管理规定,而且互不相认,形成同一市场实施不同体制的管理状况。监理企业为了适应不同部门的市场要求,只能多头申报,接受多头管理。这种管理状况给企业增加了沉重负担,严重阻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二是注册监理工程师总量不足。从**省基本建设规模看,强制监理的工程项目每年约*****项,至少需注册监理工程师***余人,现有监理工程师数量远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当前,***省灾后重建工程量大,任务十分繁重,对监理工程师的需求更为紧迫。国务院颁发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进一步明确要加强工程监理,确保重建工程质量,尤其对国家重点高速公路、桥梁等项目公共服务设施,提出了更高的建设要求,更需要强化监理。

三是监理企业专业结构不够合理,经营范围不广。总体来看,以路桥工程专业占绝大多数,市场竞争压力相对较大。能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的监理企业数量比较少。

四是监理招投标活动不够规范。监理招标多数采用施工招标模式,招标文件不规范,随意压价现象严重,评标只注重监理报价,忽视监理方案、监理业绩、监理工程师能力和水平,一些工程项目招标更是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通过调研,我们初步了解了当前监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出发,以发展作为第一要义,对今后一段时期推动监理行业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抓紧起草制定《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建筑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建设监理的法律地位,工程监理有了法律标准,正当权益受到法律保障,同时也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使建设监理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但是,《建筑法》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之间,缺乏一部有关工程监理的行政法规。因此,制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已成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改革和发展的当务之急。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质量和安全管理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监理的义务和责任,但建设监理的含义、基本概念、执业行为等仍未得到解决,需要一部《监理条例》予以界定。要通过立法,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工程监理的工作质量,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制定《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各行业具体情况,创新和发展工程监理行业法规体系。这是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将有利于我国整个工程建设领域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有利于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参与各方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有利于提高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规范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监理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的发挥,有利于推进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科学地发展。

2、起草制定《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投标法》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但工程监理招标具有哪些特点、如何实施等问题直接关系到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运作。制定《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的目的是正确引导和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范本》和《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突出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应重点考察监理方案、人员能力、企业信誉和业绩等因素和信誉指标,监理收费不作为最主要的评标依据等原则,充分反映工程监理的行业特点。

3、建立工程监理行业信用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工程监理信用档案体系可分为企业信用体系与监理工程师个人信用体系两个部分。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中,信用档案体系有助于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有助于业主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工程监理企业为其提供优质监理服务,有助于工程监理单位选择执业技能及职业道德良好的工程监理人员,有助于建立一个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激励工程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依法如约执业,保持工程监理市场的有序竞争。工程监理企业信用信息应包括资质管理信息、聘用人员信息、承揽项目及派驻人员信息、违法违规信息、违约信息等;监理工程师个人信用信息应包括个人注册信息、执业信息、继续教育信息、监理项目信息、违法违规信息等等。这些信用信息的分类、采集、评价、管理和使用应由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予以规范。工程监理信用体系须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

4、加快扩大监理工程师数量。当前,监理人员队伍结构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而前两类人员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在这个结构里,通过考试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很难大幅增加。从目前情况看,应适当调整监理人员市场准入条件。一是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按一、二级实行分级管理,总监理工程师主要由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而专业监理工程师主要由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在分级管理中要适当吸收已经取得专业行业和地方监理工程师资格人员,逐步充实到注册监理工程师队伍中来。经过监理行业协会按照规定的学时培训后可以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

二是已经取得其他执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如结构工程师、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或是已经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监理行业协会按照规定的学时培训后可以担任专业工程师。

通过这样调整,可以用两年左右时间,实现监理工程师的大致覆盖,解决监理工程师队伍总量不足问题。

5、积极推进大型监理企业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活动。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是大型监理单位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的需要。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各单位要以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目标,找出差距,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推进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进程。按照国际通行的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进行生产经营模式的改革,逐步与国际接轨。制定规划,分步实施。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制订规划,明确目标;

(2)建立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组织机构,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3)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管理和技术骨干队伍;

(4)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程序、方法和制度;

(5)积极推进技术进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6)增加投入,实现项目管理现代化;

(7)加强标准和规范建设,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大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加强与政府部门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要重点抓好一批大型监理单位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试点,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及时组织交流和推广。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和配合,扎扎实实地完成创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的战略任务。

6、开展创建名牌企业活动。创建名牌企业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监理行业要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成为社会主动需求的一项专业化服务,必须有一批名牌企业引领行业发展、塑造行业形象。创建名牌企业有利于监理企业的发展壮大也有重要作用。名牌企业不但会带来经济效益,还会得到行业认可和社会效益。创建名牌企业可以吸引高层次人才,拥有高素质人才才能创造出高质量的监理服务,促进监理企业的发展壮大,与国际接轨并参与国际竞争。争创名牌企业关键是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体现企业经营特色;二是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三是加强企业文化管理;四是建立学习型组织。

7、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就是要鼓励监理人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理人员的才智,使监理组织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以学习型促进诚信型、创新型及和谐型行业建设,规范工程监理行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工程监理科学创新水平,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和谐发展。

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有利于提高监理组织的竞争能力,有利于企业适应形势变化,不断提高应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中树立行业声誉和企业品牌,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开展创建学习型监理组织活动要坚持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监理组织整体水平为核心,以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为重点,以增强监理人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监理人员的教育和培养,推进监理行业知识化进程,为全面提高工程监理水平、开创工程监理事业新局面提供人才保证。

在工程监理行业中,要努力建设一大批学习型监理企业、学习型项目监理部,提高监理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为监理工作者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专业、有道德、有信誉的监理队伍,持续推进企业和行业发展。

8、充分发挥工程监理专业优势,积极投身祖国的公路事业。我们要汇集工程监理智力密集型的优势资源,精心监理,热情服务,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认真管理施工安全,忠实履行工程建设职业卫士的光荣职责,以扎实的专业技术手段和完善的协调管理措施,促进又好又快地建设新家园,为当地人民奉献温暖、奉献安康。

9、充分发挥监理行业协会作用

一是组织制订监理行业发展规划。监理协会要在深入调查监理行业发展状况,认真研究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监理行业的发展规划,明确监理行业的发展目标、发展任务,提出指导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引领监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5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关键词: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研究实践

龙滩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十大标志性工程和“西电东送”的战略项目之一,是红水河梯级开发的控制性工程。工程已于2001年7月1日开工建设。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序号合同名称备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大法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

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转贴于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4.4.2.通过水电站总体规划的不断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节约投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提高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各方面的科技含量,实现了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节省了相当的建设资金。

第6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龙滩水电站位于红水河上游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境内,设计总装机容量630万千瓦,是目前国内已建和在建的仅次于三抗こ痰奶卮笮退缯荆霉こ谭至狡诮ㄉ瑁渲械谝黄谧盎?20万千瓦,概算总投资243亿元。1999年12月26日,由原国家电力公司(出资33%)、(出资32%)、广西开发投资公司(30%)、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出资5%)共同发起组建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负责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电力体制改革后原国家电力公司和原广西电力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划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为保证龙滩水电站的顺利建成,项目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深化改革,对在当今社会环境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1.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项目的管理组织在建设这样宏大的工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按照传统的工程建设的管理组织方式,业主班子将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机构。在设计项目管理组织时,项目业主以市场经济的思维方法构思项目管理组织的模式,形成了按投资多元化、管理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组织的总体构想。这一构想就是要充分利用改革的成果,运用市场经济的运作机制,实行龙滩水电工程建设的社会化管理。

作为电站建设的业主,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电站的建设及运营,对水电站总体规划与设计实施强有力的管理。公司在各参建主体中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倡导管理创新,通过贯彻对合同主线实施“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促进各参建单位形成自觉的质量品牌意识、市场竞争意识及顾全大局的观念,使工程进展较顺利,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均得到有效的控制。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更好地发挥公司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作用,加快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运作,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公司管理机构设置为“九部”,即:工程建设部、计划合同部、机电物资部、工程技术部、财务管理部、党群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环保移民部、人力资源部。目前,正式职工85人。除此之外,充分借用和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将部分专业工程委托社会化的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其的实施进行管理。这样,形成了水电站项目业主与社会专业机构是以经济关系建立起来的具有特色的大型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结构模式,实现了工程项目的社会化管理。在工程的具体事务管理中,水电站项目业主又是按市场化经营的方法进行运作,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为水电站建设管理提供服务,使水电站建设得到有力的社会支撑。如水电站项目中某些设备的采购、货物的仓储、设备和大宗材料的运输、有关的辅助服务等均按市场原则通过经济合同来实现。社会化管理使业主的工程事务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少,业主班子的人员规模可以降低至最低点,项目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高,降低了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由此可以集中精力管理重大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定思路、定标准、定制度,一手抓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一手抓工程招标和合同管理,这样在总体上就把握住了水电站建设的方向。各社会专业机构在统一的规范和规则下,各司其职,负责相应专业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实行社会化管理,还可得到社会上最优秀的各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水电站建设服务。

2.工程招标采购的方法

2.1.项目招标

龙滩水电站工程项目分标按照标界清晰,便于合同管理,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干扰的原则,将工程项目分标如下表:

1左岸导流隧洞及左岸岸坡工程葛洲坝集团公司中标承建

2右岸导流隧洞及右岸岸坡工程江桂联营体中标承建(江南水电工程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3大坝工程七局八局葛洲坝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七局水电八局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联营体)

4地下厂房工程1478联营体中标承建(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水电第七工程局水电第八工程局联营体)

5升船机工程待招标

6坪砂石系统工程葛桂联营体中标承建(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水电工程局联营体)

7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制造水轮机有东方电气集团中标制造

发电机有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制造

8大坝及引水系发电系统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制造待招标9升船机设备制造待招标

针对招标项目规模大、技术要求高,项目业主在2001年初即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并报原国家电力公司备案,规范了招标工作程序。对项目立项、招标组织、招标程序、招标方式及投标条件、标底编制、评标委员会、保密事项等都作了规定,明确了责任。对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建筑安装项目,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对象为目前正在龙滩工地施工的六家大型施工承包人投标。对部分监理等服务项目和零星机电设备项目,采用询价后的邀请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不少于三家。

招标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2.1.1.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严密性。

2.1.2.认真组织开标工作,保证竞争的公平和有序性。所有的招标项目,均采用公开开标,开标时有公证员现场公证,公司监事会和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过程监督,保证开标过程的公正。

2.1.3.认真组织评标工作,保证评标过程的合法、公平、公正、合理。公司在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联合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来执行,外聘合格专家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总人数的2/3以上,评标办法在开标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给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专家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独立评标。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2~3命中标候选人,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定标的程序确定中标人。招标评标的整个过程有广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派员监督,监督全体评标人员都能遵守评标纪律,避免外界干扰,使整个评标工作都能按照既定合法程序进行,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性。

2.2.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践

无标底工程招标是在龙滩水电站建设中采用的一套完整的工程招标方法,它的核心是在工程招标时不编制招标的标底。它不是以"标底"作为工程招标的衡量准绳和评标尺度,而是通过一套严密、科学的招标操作程序和评标办法来决定工程合同的授予者。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按市场规律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排除了任何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实施无标底工程招标,实质上对招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在市场发育不完善的条件下,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必须要有真正坚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的精神和勇气,要敢于战胜自我。其次,实行无标底工程招标,需要很高的条件,它要求招标者必须具有十分丰富的工程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相当高的技术水平和对工程所具有的深刻的判断能力。即在无标底招标条件下,招标者应具备的评标方法和指标参数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的严密编制、工程招标的有序组织、以及对投标单位资质管理和选定等的综合能力。

通过对大量工程招标经验的总结和思考,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只有从管理制度上、管理方法上采取措施,才能铲除腐败的温床,彻底消除工程招标中的负面影响因素,真正地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工程招标与采购。由此,龙滩水电站形成并确定了工程招标采购的总体构思,其核心思想和总则是:在工程招标采购中要"剥夺每一个人的特权";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水电站项目业主根据龙滩水电站的实际,进一步对工程招标采购的方式和方法进行了探索,研究如何从制度上、技术上清除各类消极因素存在的可能性,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设计出一系列有关工程招标采购的组织方法、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无标底工程招标的方法;科学公正的评标办法;承包商资质信用的预审控制方法;招标采购的组织机制;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工程招标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实施闭口总价和固定单价合同的措施等。

3.合同管理

3.1.合同管理的特点

龙滩水电站建设管理完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制是建设管理的主线,其主要特点是:

3.1.1.严格合同的预管理。所谓合同的预管理,就是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的计划立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查等,这是合同签订后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要以技术要求合理,商务要求严谨、公平,整体规划可靠为原则。

3.1.2.严格合同的签订程序。每一份合同的签订之前,合同文本都经各业务职能部门会审把关,然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平等协商,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减少合同执行难度。

3.1.3.严格按合同办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对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都遵从合同约定。合同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一切事务的处理都以合同为准绳。监理工程师和设计代表,以及其他服务单位,都在合同规范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对于设计变更和自然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依据合同条款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3.1.4.完善合同清算工作。合同履行结束,逐一对合同进行清算,一方面,合同竣工资料要求齐备并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对合同费用问题要有最终决算,双方对决算结果都要签字认可。

龙滩水电站建设的合同管理只刚刚开始,随着工程的进展,必然有许多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于项目业主去研究去解决和实践。

3.2.强化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地位

随着我国的经济由计划机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也势必由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生变化。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水电站项目业主认识到,龙滩水电站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必须以合同为主线、以合同为核心实施工程项目管理。

3.2.1.从组织上采取措施,实施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合同管理,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对合同管理的组织、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检查、清理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

3.2.2.树立水电站建设管理中的一切行为均以合同作为惟一依据的意识,合同运用于项目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合同、经济手段管理和实施水电站工程。

3.2.3.选择确定符合水电站建设特点的工程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通过合理的合同结构实现和保证水电站项目管理组织的目标结构和运作。

3.2.4.根据水电站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现实的社会经济环境条件,在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大部分主要工程项目上均实行闭口总价合同,锁定建设成本。强化合同准备工作,从技术上和经济上采取措施,创造和建立实施闭口总价合同的前提条件:坚持以施工图进行工程招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和随意性;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意识,努力完备和详细一切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条件,使承包单位能够以最小的风险在完全公平的环境中进行投标竞争;严密制定合同文件,合理确定工程合同的界面与工程范围,事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确定事件和风险,有针对性的采取保护措施;充分考虑和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引导承包单位注重技术方案的竞争,集中力量用于工程的实施,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工程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通过对项目目标控制方法的不断研究和实践,龙滩水电站在工程管理和控制的具体方法方面形成了一些较有特点、较为成功的做法。

4.1.通过规划设计、科学技术、工程招标控制项目投资。在龙滩水电站的投资控制工作中,从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技术、工程招标等方面入手,控制工程的投资,节约建设成本。水电站项目业主坚持以设计为重点进行项目的投资控制,以极大的精力投入于工程的设计工作,进行设计方案的比较和改进,由此才有左右岸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的改变,经过设计优化的导流洞洞形设计方案,节约了大量的投资。控制水电站项目投资的另一思路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先导,依靠科技来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在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设备选型等各项工作中,均设立相应的研究课题,投入科研经费,开展了大量有关工程建设的科学研究、试验和实验,取得许多科研成果。这些研究成果的应用既解决了工程难题,又为节约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通过严格、严密的工程招标是控制投资的又一思路。通过重点强化工程招标工作,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以最合理的合同价获得最好的施工队伍和最强的工程保障能力以及可靠施工技术方案。此外,前期工程通过实行工程闭口总价合同,充分依靠和发挥监理的作用等一系列控制措施和方法,使龙滩水电站的实际投资被控制在计划的目标投资值以内。

4.2.独立平行的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而且关系到社会公众利益、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水电站项目业主以制度建设作为抓好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工程招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在具体的做法上采取了特殊的措施,即在所有的工程监理合同中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同时与施工单位各自独立平行地进行全部工程的质量检测,包括必须使用独立平行的检测仪器和工具;独立平行地实施质量检测;获取独立平行的检测数据和资料;提交独立平行的检测报告等。这样在每一个工程上,都能同时得到分别来自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自独立的两套质量检测与评估报告,可以切实掌握工程质量的真实情况,确保得到一流的施工质量。

4.3.依靠科技缩短建设工期。对于为期6.5年左右的建设工期,首先是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分析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针对关键问题,事先研究制定解决的方案,超前采取措施进行了一系列技术实验和系统研究等。在得到了解决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难题的系统方案之后,水电站项目业主紧紧抓住2007年7月1日水电站第一台机组发电的进度控制总目标不放。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工程的设计工作,为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的顺利展开积极创造条件。在进度控制工作中,以进度大节点作为控制的关键,保证落实大节点目标;建立工程协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的进度关系;实施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科学的进度规划和有效的进度控制,为确保了龙滩水电站发电目标的按期实现。

4.4.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加强水电站项目档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龙滩水电站制定了有关工程文档资料、工程竣工资料等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实行文档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其中,采取的一个有效管理方法是赋予业主档案资料室在档案管理中的一项特殊权力:工程合同尾留款的支付签发权。水电站项目业主在工程合同中均约定,预留合同价款3%~5%的工程尾留价款,作为工程保证金和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的保证金。合同规定,工程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工程竣工资料、项目档案经业主档案资料室认可接收,签发归档交接单之后,才能获得最终尾留款的支付。通过经济制约手段,有效、及时、规范地健全了龙滩水电站的前期工程项目档案。

运用上述这些管理思想与方法组织与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使龙滩水电站的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成绩:

4.4.1.水电站的设计起点高、意识超前,通过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滚动开发的构想,圆满成功地解决了远期与近期建设的有机协调,实现了规划设计的可持续发展。

4.4.2.通过水电站总体规划的不断优化和调整、通过合理的设计来节约投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提高项目建设各阶段、工程各方面的科技含量,实现了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节省了相当的建设资金。

第7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关键词】招标;存在问题;对策

引言

相对于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行业, 建设工程招标起步较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 招标市场逐渐得到培育, 招标机构已成为招投标市场的一支重要力量, 招标公司的实力也在逐步增强, 特别是一些依托工程监理和造价咨询机构发展起来的公司,在专业人员配备上占有优势, 成长较快, 总体实力较强。近年来,通过对一些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发现, 由于部分招标机构操作不规范,给国家造成了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质量亟待提高。

一、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1.1、违规。一是制定带有倾向性内容的招标文件。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条件,基本内定后,才开始招投标,内定投标人又拉来其他企业陪标。二是招标机构与评委相分离。三是评标走形式。四是有的暗中为业主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出谋划策。凡此种种,为围标串标或不招标提供了便利条件,很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非常接近招标控制价,没有形成有效竞争,增大了国家建设资金投资。

1.2、招标文件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有关要求违背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常见的一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为中标者”,这背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迫使竞标人争相压价;二是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完整,对投标人的要求含糊不清,如不注明材料的供应方式、甲供材料价差的计算方法等等,导致投标标准不一、投标报价涵盖范围混乱等问题的发生。

1.3、执业操作水平缺乏专业深度。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没有材料基价表或暂估价表;招标控制价编制过高;编制的招标控制价缺项或漏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采用的定额与概算和招标控制价采用的定额的专业种类不一致;将几个独立工程合并为一个标段发包,只有一个总控制价;少数招标控制价没有依照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上述情况对施工企业利用不平衡报价形成的不当获利等风险没有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提高了变量工程和增量工程造价,为施工方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带来便利条件,给国家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1.4、招标方违规舞弊。具体表现为:一是索要或收受投标方的贿赂;二是搞假招标,即根据事前已经确定的“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要素,为其度身设置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使其“方便”“合法”地中标;三是任意肢解建设项目,规避招标或关照某些“特殊”的投标单位。

1.5、投标方弄虚作假。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投标人的资质和级别不符合标准,挂靠现象严重;二是投标方相互串通搞“陪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方之间搞“陪标”;三是投标方有意压低标价或者故意串通哄抬标价投标。

1.6、投标方之间互相压价现象较为普遍。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的无序和恶性竞争,致使投标方不惜手段压价中标。其结果是一旦中标后,为了保证自己的经济利益,投标方要么在施工时偷工减料,导致建设项目质量下降;要么以各种理由要求招标方追加资金,最终使得招投标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1.7、招投标市场的管理比较混乱。我国的建筑市场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并没有形成良好的竞争秩序,管理也始终处于无序的状态。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参与管理的部门很多,但其管理的范围和深度却极不明确,最终是除了收费,别的什么也不能干,甚至添乱,如不负责任地胡乱“推荐”或指定施工队伍和购买对象等。

1.8、标底不准,客观性、权威性较差。标底是评价比较投标报价的基础,是评标和确定中标单位的主要依据。按规定,标底应该由招标单位自己或委托中介机构有资格的人员编写并经有权部门批准而确定。现实操作过程中,一是标底的保密性极差;二是标底的客观公正性也较低;三是标底的权威性无法全面体现,这其中既有标底制作者的因素,也有其他诸如投标者、评标者等多方面的原因。

二、对策建议

2.1、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招标机构的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对符合条件已取得资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上网公告,形成总量适度、规范有序的环境。二是加强动态监管,定期审查机构的资格条件、专职人员资质和实际执业情况,加大对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书、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审计力度,对专业素质低、职业道德差、不认真履行招标职责的,坚决予以清退出场。三是严厉打击挂靠和出让出借招标资质等行为,把挂靠、出卖资质的从中介清除出局。四是加强对建设单位干扰招标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给招标机构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空间。五是打破现有竞争格局,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招标方式聘请招标,探索对招标机构的评标办法。

2.2、加强素质建设,提高从业人员执业水平。一是对从业人员实行上岗培训和在业继续教育机制,加强业务知识更新和法律知识培训。二是加强对职业道德教育,以诚实信用和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招投标各方和社会的信赖与支持。三是加强对在业人员的考核和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研讨和交流,丰富经验,促进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3、突出做好“三防”,提高招标服务质量。一是防不平衡报价。防备投标企业以不平衡报价套取国家建设资金,科学谨慎高质量地编制招标控制价。二是防围标串标。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引导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企业定额计算投标报价,从而达到由市场决定价格的目的。招标要建立自己的评标专家库,强化评标质量管理,对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中的内容相同、错漏一致、报价非常接近的,要从严审查。三是防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合理价格,明确收取图纸押金标准。完善不同部门制定的招标和咨询服务收费政策,服务内容中有交叉收费的,应明确取费办法。

2.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合理确定工程变更价款。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工程量、施工进度以及施工条件的变化等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勘察设计工作粗糙,导致施工中发现许多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如自然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停工或工期拖延等。无论是哪种原因都有可能使项目投资超过原来的预算,因此要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该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合理确定变更价款。

三、结束语

总之, 招标制已成为建设管理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制度, 应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继续深化对招标的认识, 提高招标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 克服招标行业存在的困难, 使招标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第8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关键词】招投标;问题;解决对策

1、引言

工程招投标是建设领域的重要环节,200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市场不断发展,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是我国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但高速发展的建筑市场滋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2、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1、对招投标机构监管不力

目前招标全面推行,招标机构的数量在不断增长,业务不断扩大。但许多招投标机构依托咨询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做监理业务,又搞招投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管理部门对其的监督管理却相对滞后。

2.2、招标方规避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就已正式实施,虽然各级领导及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贯彻落实,也在相当程度上有力地推动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开展和普及。但仍然局限在工程项目的施工方面,至于勘测、设计、监理、检测、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造价咨询等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有的甚至未涉足。

2.3、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

一份好的招标文件,应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但是现在有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十分马虎,东抄一点,西挪一点,有的甚至前后矛盾。

2.4、采用邀请招标的形式多于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采取这种方式招标的,招标人可以不公开工程招标公告和信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知自己熟悉和了解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

2.5、实行内部保护主义政策,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据了解,一些地区或一些部门形成了一套不成文的规定,甚至有的领导在会上就直接讲:所有工程项目尽量让自己的企业干,甚至说什么样的工程,给什么样的行业的企业干,都做了口头上的规定。即使本地区内部企业在资质等级、技术人员素质、机械设备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中标率也高达75%。

2.6、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违规

有些工程项目在执行的过程中,其招标的评委大都由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计划委、财务局、审计局、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所组成,这些部门相互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仅不利于招投标的监督工作,而且极易产生行政干预。2.7 、招投标程序不规范,随意操作

程序的不规范,主要表现在:招标不报批;就是报批了,也不按批准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如某单位的一项建设项目,上级计划部门批准的是公开招标,可这个建设单位实际实施的却是邀请招标。这样造成漏洞百出,有招标之名而无招标之实。

3、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及措施

3.1、健全法制建设

建设工程招投标引入的是市场竞争机制,必须在公开、公平、合理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就是招投标活动的具体规范。加强招投标法规的宣传,教育招投标双方及中介组织、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执法,建立道德防线,使人不想违法。

3.2、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实施有效监督

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对招投标市场与建筑管理市场协调动作,跟踪管理,严防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违规变更设计等违法违规问题。同时监察部门要实施驻场监督,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纪律法律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3.3、完善工程评标办法

现行的综合评标办法中主观部分所占的比重较大,使评标结果容易被人为控制,为招投标的“暗箱操作”提供可能。评标定标办法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密切结合市场经济规律,大力推行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量清单招标,实行“量价分离”,投标单位自主报价,合理最低价中标的方法。这种方法首先体现了招标竞争的公正、公平性,提高了中标结果的合理性,只有管理水平高、成本低的企业有机会中标,鼓励企业加强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

3.4、严格执行并依法确定招标范围

按现行《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应该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在审批时,应该无条件地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审批,建设单位应无条件地实行招标。不仅工程施工要招标,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测、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造价咨询等也应纳入招标范围。对不按照批准的招标形式进行招标的,或者化整为零的,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应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3.5、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项目的审批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在项目招投标的审批中,应严格把关,控制邀请招标形式的审批,因为邀请招标招来的只能是招标人熟悉或有关系的企业,这些企业与招标人的关系可能较好或较密切,但在整个建筑市场上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企业。因此不是特殊工程,上级主管部门不应批准邀请招标。多批公开招标,因为公开招标可以避免对优秀投标人的排斥和腐败现象的滋生。

3.6、在评标过程中积极推行“附加本评分法”

所谓“附加本评分法”,就是不署名投标。投标总分一般有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商务标,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是工程报价。由于工程报价是在有公证人员在场的公开场合宣读的,投标人无法作弊。但技术标的评定弹性很大,只要评委乐意,他可以充分地展现他的倾向性。但假如在技术标中不显示投标单位名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其投标文件由监督人秘密编号,各评委要评的投标人是谁,他自己无法知道,只能根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如实进行打分,评委的倾向性就没有发挥的余地了。从而使评标工作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3.7 、规范招标机构的行为

招标机构是招投标工作的中介机构,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招标机构的职责、职能是否真正到位。然而,目前招标机构的权往往取决于业主,它必须按照业主的意愿去操作。建议有关部门应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以规范业主和招标机构的行为。

4、结束语

总之,建设工程的招投标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强化管理、加强监督、不断探索招投标管理的新方法,使我国的建筑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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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培育和完善建设市场机制,促进建设水平的提高,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投资的建设工程,除本条第二、三款规定外,应当实行招标投标。

外商独资、国内私人投资、境外捐资等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项目,也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等招标投标:

(一)项目总承包,是指对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材料和设备的供应、组织施工直至交付使用等;

(二)勘察设计,是指建设工程从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规划直至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

(三)施工,是指土木建筑、建筑装饰装修、大型土石方、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等相关工程的全部施工;

(四)设备供应,是指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和配套机电设备、专用和非标准设备的供应;

(五)建设监理,是指建设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保修阶段负责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查招标投标单位资格;

(二)审查招标投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

(三)审定标底;

(四)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五)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

第五条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项目建设规模,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及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介绍建设用地等条件,要求建设单位将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承包。

禁止任何行业以专业为由,强行承接工程。

第二章  招  标

第八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可以采取项目的全过程招标、分阶段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形式进行。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单独招标。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编制招标书,组织招标活动,选定中标价格和中标单位。

第十条  招标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工程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组织编制招标书的能力;

(四)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建设单位,其招标工作应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业务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标,可以采取下列三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有效途径公布招标公告;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向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应邀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三)议标。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和工程条件限制及工期紧迫等建设工程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不适宜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可以实行议标。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第十二条  招标工作的程序:

(一)审查招标单位的资格;

(二)招标单位填写招标申请书、编制招标书,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审定完毕;

(三)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四)投标单位申请投标;

(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六)向合格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七)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八)建立评标组织,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九)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

(十)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标底,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项目标底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必须予以密封保存,在开标前任何人不得泄露。

第三章  投  标

第十六条  凡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建设监理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

未在本省依法登记注册的省外单位,国外公司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申请参加投标的,应当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批准后方能参加投标。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投标的,应当签订合作承包合同,明确主承包方,由主承包方代表合作单位参加投标。

第十七条  参加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二)单位简介;

(三)近年来承建的主要工程情况。

第十八条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应当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落标的,其保证金应于评标结束后七日内退回;投标中标的,其保证金应于签订合同后七日内退回。

第十九条  投标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第二十条  投标书必须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的印鉴。投标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

第二十一条  投标单位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修改建议方案,并密封送达招标单位,供招标单位参考。

第四章  开标  评标  定标

第二十二条  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三条  开标时,招标单位召集投标单位举行开标会议,公布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公开标底。评标、定标原则和办法必须在开标前宣布,开标后不得更改。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作废:

(一)未密封;

(二)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印鉴;

(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四)逾期送达;

(五)投标单位未参加开标会议。

第二十五条  由招标单位和招标单位邀请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标组织,负责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措施、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六条  评标、定标的依据:

(一)项目总承包。以勘察设计方案合理,技术和工艺水平先进,建设工期及质量有保证,承包造价合理,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要求等为依据;

(二)设计。以方案合理,具有特色,工艺和技术水平先进,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好,设计进度能满足工程需要为依据;

(三)施工。以报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主要材料用量适当,施工方案可行等为依据;

(四)设备供应。以设备先进,价格合理,各种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投标单位资信可靠,售后服务完善等为依据;

(五)建设监理。以技术和经济管理力量符合工程监理要求,监理方法科学,措施可靠,监理收费合理为依据。

第二十七条  评标组织应当以评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确定后,由招标单位发给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证的《中标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内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评定中标后,招标单位应当根据评标组织的意见,要求中标单位对中标方案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十九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建设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除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外,必须同时付给与保证金同额的补偿金。

第三十条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中标单位应当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管理费分别在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的管理费或其他建设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中止招标投标、责令停止设计或施工的处罚,并可对有关单位处以两万元以下、对直接责任人员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招标的工程而未招标的;

(二)隐瞒招标工程和单位真实情况的;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单方面宣布中标无效的;

(四)泄露标底的;

(五)行贿、索贿受贿的;

(六)其它违法行为。

第三十二条  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招标投标管理人员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在招标投标中发生纠纷,可自行协商处理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