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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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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

第1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并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主体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早在100多前年,梁启超先生在深刻总结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就提出了“新国必先新民”,“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的论断,强调要建成民主法治的“少年中国”,必须先着手改造国民性,培养造就一代“新民”。现在,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又要切实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既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的普法力度,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更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国家始终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就是要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公民意识基础。

其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素质教育的核心之一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学会做人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护法,学会依法办事,既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又要学会依法规范自已的行为、依法履行作为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因此,是否具有现代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律素质,是衡量学生基本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有效方式。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的态势,形势比较严峻。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原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缺少对法制尊严的敬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世界著名法理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预防犯罪,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实践证明,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可以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可以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也是一项“希望工程”,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应该下大气力抓好,也必须下大气力抓好。

明确学生法制教育的任务和要求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现代公民意识,而不是要求学生学习和熟知所有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成为法律专家。

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都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要适当加大对《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对多元文化、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权利的尊重与平等意识。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学、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治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辨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扎实做好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能为进一步开展好大学生法制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且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其心灵如同一张白纸,如果能在其心灵中从小就种下现代法治文明的种子,就能为中小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

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德育规律,按照将德育融入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的科学方法,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作用。

全国“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2007年颁布的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更是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

中小学学科内容中,无论文科还是理科,乃至体育学科,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法治精神、人类优良思想品德等内容或因素,而且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学科课程中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学科教学本身就应当挖掘和拓展这些内容的教育。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加强和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要通过加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深入系统挖掘中小学学科内容中蕴含的法制内容或法制因素,形成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指南,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具体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在中小学相关学科乃至全部学科中启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学科教学中适时、适度渗透法制教育,是学生最容易、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法制教育形式,既能使学生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学到法制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又能使教师通过备课和教学提升法治素养,还能有效解决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难题,能实现学校教师“全员育人”的目标。

二是加强中小学思品课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中小学思品课,并强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中的法制知识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中小学校,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增设法制教育或公民意识教育课程。

三是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制教育。专题教育具有主题鲜明、针对性强、题材鲜活、教育面广的特点,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重大事件,积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国旗下的讲话、党课、团课、主题班会、主体团(队)会、征文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和宣传栏、板报、漫画、小品、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可以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组建法制宣讲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巡回宣讲。

五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局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综治、司法、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电信、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手净化社会环境,共同抓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六是建立健全中小学法制教育监督评估考核制度。任何一项重大教育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不加强监督评估考核,不建立健全监督评估考核制度,都是难以落到实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情况,纳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纳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纳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的内容,切实建立健全年度评估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质评价制度,将学生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情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在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对大学生、中职生的普法教育,使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校园法治文化是重要的育人环境,是无声的普法教师,对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素质能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荣八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内容,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第2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社会各界和学校虽然行动起来,开展了“法治讲座进校园”、“青少年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但是学生在思想培育和理念养成上却成效不大。比如有学者主要以小学生群体为对象,在做《合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现状调查》时发现被调查者在对“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问题回答中有36%的被调查对象选择只是偶尔有。受调查对象对其学校开展的法制教育评价数据显示:16%的被调查对象认为非常有用,41%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比较有用,24%的被调查对象认为几乎没用,还有19%的被调查对象认为根本没用。而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不仅提出“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形式要求,更提出了中小学法治教育必须“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的实质要求。

二、师资匮乏

在中小学中普遍缺乏专职法治教育教师,大多由思政教师兼任,甚至有的学校根本不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笔者认识一位今年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小孩,据其介绍学校还是当地的市重点小学,虽然发放的《道德与法治》教材,但是至今仍然无老师来上这门课程,课程表也没有显示开设了这门课程,反而显示开设了《国际象棋》等校本课程。在小学师资中大量缺乏胜任法治教育课程具备匹配法学素养的专业教师,“该现象在农村学校中尤为突出,在学校法治教育上缺乏专业性”。

三、学校及其周边社会尚未形成良性法治教育环境

首先,学校与社会中存在的“校园暴力”、“部分教师法治观念淡薄”“中国式过马路”、“走后门”、“部分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趋炎附势、嫌贫爱富而对学生的教育不公”等现象会对小学生法治观念、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丧失规则意识。其次,随着课业负担的加重,师生、家长甚至学校对法治教育的关注度会降低,学生更会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所谓“主科”的学习中,而学校则会压缩法治教育的授课时间。

四、教材内容淡化法治教育在法治社会中的地位

社会现象纷繁复杂,一件事儿也许往往涉及多种社会关系,既可涉及道德礼仪,也可涉及法律,甚至是多种法律关系。但教材在内容安排上却往往只谈道德礼仪,不谈法律,从而使学生缺乏对社会现象从法律角度去思考的习惯,导致法律意识较弱的后果。其次,法治教育仍然被边缘化。教材涉及法治话题极少,比如,今年重庆市使用的小学一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教材共有六十九页,其中只有五页才直接或间接涉及到法治教育。

五、学校和家庭的法治教育的合力不够

目前法治教育主要局限于学校,且教育形式单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保证每所中小学要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而在实际上仅凭这点微薄的师资完全不能担负起事实上学校作为法治教育主阵地的使命。例如,在有关学者的调查问卷中涉及您所在学校/单位是否举办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制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的问题,而受访者的回答显示“有46%的人选择定期举办,有36%的人选择偶尔举办过”,这两项合计高达82%。足以说明学校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且力度不够。

家庭和社会法治教育普遍欠缺。据有关学者调查数据显示:“只有4%的家长向自己的孩子经常介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竟然有近六成的家长从未向自己的孩子介绍过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这个调查结果显然没有达到《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的“推动家庭与学校形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合力”的要求。

六、《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指导示范作用尚未明显彰显

第3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关键词: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

【中图分类号】G420

现今,众多学校都如火如荼地进行小学生法制教育,有学校开始编写教材,有学校聘请专门的法律教师,有学校专设小学生法律课堂,有学校开展了众多关于法制教育的宣传。当然,这些措施对于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法制教育依然是一个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小学生,形式化、成人化的特点突出,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加大了学生的学业负担。总之,这样的法制教育是没有真正触及小学生的灵魂的,没有唤起他们知法用法的热情,没有形成一种法律的信仰。随着新一轮的课程改革的进行,如果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止于原地,不能顺应教育生活化理念的潮流,不能深入小学生的日常生活,不能引起小学生的情感共鸣,不能赢得学生内心深处对法律的敬畏,不能将权利与义务的意识萌芽播种于他们的生活之中,那么法制教育终归只会流于形式,那么我们又如何去幻想一个民主与法治的公民社会。从此角度来看,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是至关重要的。

一、 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内涵

小学生的法制教育,主要是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一些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通俗易懂的法律常识,通过进行法制理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他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那涉及到小学生相关的法律究竟有哪些呢?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得知,主要包括《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的法律法规教育,此外,《民法》《经济法》等其他法律中的相关条款也与小学生有关。

什么是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所谓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是和脱离生活的法制教育相对而言的,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法制教育回归现实生活,找回其本来面目,并以小学生的实际生活为本源来考虑法制教育中的所有问题。这一理念具有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其一,法制教育在生活中。教育内容源于生活。法制教育要围绕生活而展开,直面生活中的问题和困扰。其二,法制教育是为了生活。教育目的是引领生活。生活是一个过程,是一个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超越性的过程。法制教育就是为了生活,更好地生活,而不是隔离生活,在知识的"真空"中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满足于学生当下的现实生活,更旨在引领学生逐渐走向未来的可能生活,它旨在塑造合格的公民。

二、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的必要性

第一,教育本身的要求。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出的"教育即生活"对教育界的影响深远,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就提出生活教育理论,包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教育即生活"的内涵就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而教育,可见,教育只有与生活融为一体才能成为真正的教育,教育的生活化是教育本质的要求。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其生活化亦是教育本质的要求。

第二,法制教育的目标诉求。法制教育源于生活的需要,法制教育理应为人的生活服务,其根本目标是促使人过一种美好的生活,在此点上已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法制教育的目标,不仅仅是要增强小学生的法律知识,培养他们守法、用法的能力,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学会正确地行使权利,积极地履行义务,更重要的是要为培养学会生活的合格公民做准备。可见,"生活"与"法制教育"的关联何其紧密。

第三,小学生心理特点的要求。小学阶段,特别是低年级的儿童,注意力不够集中,易受外在事物的干扰,对生动活泼的事物感兴趣,法律知识如果以一种机械的条款呈现,这很难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此外,法律知识中一些高度抽象和概括的法律规定对学生的理解造成了一定困难,对于这样有理解难度还有些枯燥的法律知识如果用传统的教学形式显然不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小学生法制教育生活化,就是要将法制教育与生活紧密结合,将法律条条框框的内容与小学生的具体生活情境紧密结合,将课堂教学与学生的个体经验相联系,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又进一步促进学生经验的改造。这是符合小学生的心理特点的。

三、怎样实现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

第一,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生活化:回归生活,培养小公民。

在小学生法制教育理念上,要坚持把法律启蒙教育和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教师在教育理念上应树立教育生活化,实践公民教育的理念。进行法制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引导小学生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了解社会生活中处处有规则,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了解法律的作用和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面对困境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学校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应牢记我们培养的是公民而不是臣民。

第二,小学生法制教育内容生活化:来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在小学生的生活中与法律相关的事件比比皆是,与其照本宣科,不如将生活中的违法问题、侵权现象以及发生在小学生身边的生活事件作为素材来进行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小学生从违规到违法到犯罪是一个阶段性的过程。我们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应与小学生行为习惯教育结合起来,对日常生活中小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进行正面引导、合理教育。许多实施的犯罪行为就是来源于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行为不当。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注意自己的行为习惯的养成。因此,法制教育不仅要重视预防犯罪,更重要的是应当提高对生活中一般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的重视程度。小学生理解能力差但模仿能力强,所以在进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多联系小学生的日常生活,多关注小学生的日常行为,对不当行为进行正确引导、同伴交流,多进行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为教育,从生活细节上指导他们,总之,小学生法制教育是建立在培养小学生正确的行为习惯的基础之上的,而小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养成正是源于生活点滴,因此,法制教育的内容应源于生活,服务与生活。

第三,小学生法制教育方法生活化:立足生活,走向实践。

曾看到一则关于学校生命教育的案例,或许对学校法制教育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案例中,一名学生在学校跳楼自杀,此类事件一般是学校的"封杀"事件,然而该学校的校长却不顾政府、媒体的压力,毅然带领全校师生为这名学生举办追悼会。大多数学校在进行生命教育的时候总是对学生高呼珍爱生命,生命何其珍贵,另一边却对周遭生命的陨落置之不理,这样的生命教育的意义在哪里?同样的,学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大肆宣扬法律知识,号召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可是当学校公共生活中学生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学校漠然处之,这样的法制教育又怎么会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信仰?因此,在学校公共生活中不仅要教给学生法律知识,还要将保障权利与履行义务落到实处。比如,教育法中明文规定教师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果在学校中出现此类事件,学生能敢于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学校能保障学生维权的顺利进行,那么,这样的法制教育才是鲜活的,才是服务于生活的。只有将法制教育置于生活情景之中,利用生活事件进行法制教育,将小学生的生活体验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真正在实践中、在学校公共生活中进行法制教育,才能达成法制教育的目标。

在对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时候我们面对着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成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违法现象的泛滥,维权意识的缺失。连成人的法制教育都存在问题,我们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的期望值不能过高,也不能急于一时,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不相信通过对小学生进行生活化的法制教育,在年幼的时候将"法"的意识植于他们心灵之壤,将权利与义务的概念种于他们幼小的生命之中,他们心中不会燃起民主法制的希望之光。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生活化,就是将法律的条款细化到学生的生活之中,让学生面对问题学会选择,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的合法权益,最终,学会更好地生活。

参考文献:

[1]过振兰:加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实践与思考,载《科研经纬》。.

[2]李翠君:对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方法与手段的探讨,载《学科教学探索》。

[3]许灵:生活化的道德教育,载《天中学刊》2005年6月。

第4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的不安定因素。学校与学生之间产生了日益凸显的冲突,表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已在悄悄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也引

起了社会、教育界、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准确把握好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对于解决学校与学生的法律纠纷有着

重要意义。

关键词:中小学校学生法律关系

一、对学校与学生关系的不同理解

(一)监护关系说。

王利明认为"某个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

在学校、幼儿园或精神病院学习、生活、治疗时致人损害,

对此种情况一般不宜认定其父母、配偶等具有过错,因

为父母、配偶等将未成年子女和精神病人送进幼儿园、

学校或精神病院,实际上已将监护职责转移给上述单位,

这些单位在特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负有监护职责。[1] 该

说认为,父母是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二者之间

存在着监护关系。但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中小学生实

际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

护责任已转移给学校,学校应承担监护责任。

(二)契约关系说。

学校、学生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学校

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与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

人分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按照这一安全责任契约,

学校负有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学生缴费、

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立生效要件"。

(三)教育、管理关系说。

该观点认为,学校的教育和培养职能决定了二者

之间的关系是教育管理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

校对学生负有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保

障其安全健康成长的职责。

二、学校与学生应是教育法律关系

(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

《民法通则》第 16 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

监护人范围;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

的血缘、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民法通则》第 16

条的规定,只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

能做监护人,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

才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

护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是相对稳定,不能随意改变的。

由此可知,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是对监护制

度的曲解,势必严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

序,监护职责的承担前提是具有特定的身份,法律上要

有明确规定,而学校与学生之间是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

(二)契约关系说不符合我国实际国情。

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在的服务合同

关系没有法律依据。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与未成年学生绝大

多数处于国家义务教育的范围之内,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

思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中小

学校和未成年学生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三)教育、管理关系说没有触及二者之间的法

律关系本质。

教育、管理关系说从《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出发,

一定程度上比较直观地概括了学校对学生所享有的权力

和承担的义务。但是,教育、管理关系说没有触及到学

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本质,没有明确指出这种关系是属

于行政关系还是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兼而有之。同时,

把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学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以及保护

义务上升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在逻辑方面缺

乏科学性与严密性。 (四)教育和法律关系说概括了学校与学生之间

的法律关系。

根据我国《教育法》等规定,笔者认为,学校与

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受教育法调整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特

殊性,与其他领域的行政法律关系不同,是一种复合型

的教育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应界定

为教育法律关系。教育和法律关系能够涵盖我国现行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学校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

务,相比教育、管理关系说,教育和法律关系说更具抽

象性和概括性。

按照《未成年保护法》第 13、14 条规定:"学校

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对未成年学生进行德育、

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社会生活指导和青春

期教育。""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

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学校是经法律授权的教育行

政主体,按照法律授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驶特定行政

管理权力并承担义务。学校在对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在

一定程度上表现权力,即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的权利。《教

育法》是规范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法律关系的基础,

根据《教育法》第 29 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

当履行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具有代表国家实施教育的职能,对学生享有独立的、

支配性的管理权,这种权力为法律所授予并为教育职能

所必需,具有行政权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籍的管理、

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管理既是其权

利也是其义务。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既存在特殊的行政性

法律关系又具有民事法律关系。学校作为事业机构,不

具有行政资格,只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享有一定的

教育行政管理权力,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学校因录取、

学籍管理、奖励与处分等形成的关系,除具有公益性和

公务性外,还具有单方意志性、权利和义务的法定性等

特征,具备行政法律关系的一般特征。此外,《教育法》

第 42 条第 4 项和第 81 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生间的民

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

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实际上已

从法律角度确认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学

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的教育与被教育、管理与被管理、保

护与被保护的关系,法律要求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承

担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和一般注意义务,学校如因违反

该义务导致学生收到伤害,就要依法承担民事侵权法律

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可以归属于民事侵权的类型之一。

《教育法》作为调整学校与学生关系的根本性法律,第

28、29 条规定了教育者即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 42、

43 条规定了受教育者即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通览《教

育法》法条,没有赋予学生作为消费者而享有的权力,

也没有规定学校作为经营者而具备的义务。

三、学校与学生法律关系的启示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学校与学生之间存在较为

复杂的法律关系,由此给学校在处理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时带来了启示:( 一 )树立依法治校的法律理念,强化

事故防范意识,切实落实学校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聘请

法律顾问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从法律角度进行监督和

指正,教育广大教职工增强法律意识。(二)加强对学

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和生命宝贵意识教育,举办多种形

式的自救自护训练。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通过录

像观摩、模拟情景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中小学生学法

守法的自觉性。 ( 三 ) 引导学生参加人身保险,积极推

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投保校方责任保险,

运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学校责任保险,共同解决学生

伤害事故。

参 考 文 献

[1] 王利明 . 民法、侵权行为法 [M]. 北京:中国

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3

[2] 邹敏 . 未成年学生校园伤害事故中的学校民事

责任 .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0,(06)

[3] 杨立新 . 关于侵权行为一般化和类型化的问题

. 中国民商法律网 ,2006-10-18

第5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一、教师转变观念,教学中加强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大部分教师认为工作只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数学学习能力,认为小学数学主要是教学生数字运算和简单应用题,与法制教育关联不大,认为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应是《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等与法制联系紧密的学科的事情,不把法制教育内容放在其教学工作内容之中。

在当前小学教育体系中,小学数学居于中心地位,对学生们来说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提出“法制教育要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鉴于小学数学在小学教育体系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意义重大。教师应转变教育观念,意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不只是《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等与法制联系紧密的学科教师的工作,而是每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对待的教学任务。小学数学教师应充分认识到对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并且在教育教学中认真贯彻执行。

事实上,在新课改培养目标下,小学数学教材设计了大量生动活泼的情景,许多教学情景都含有潜在的法制教育元素,教育性极强。小学数学教师要树立和强化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观念和意识,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目标。在备课和教学实施过程中积极挖掘数学教材中的法制元素,开展数学教研活动时要将此列为研讨内容。

以苏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为例,如讲授《认识人民币》,通过给学生展示各种面值的人民币,配以图片说明,指出人民币的特征和防伪标记,帮助学生认识人民币,体会人民币在实际生活中的作用,并有机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教学生爱护人民币,勤俭节约。在教学“轴对称图形”时,可结合课本中练习辨识交通标志哪些是轴对称图形,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内容,学生通过讨论,增强对交通标志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在学习统计知识教学《统计与可能性》时,结合课本练习“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和“上海市的空气质量日报情况摘要”以及对空气、空气污染、空气与人体健康、空气污染指数,以及空气质量状况的介绍,可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爱护环境。

二、教师加强学习,提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

法律意识的形成源于生活,为了在课堂中渗透教材中所蕴含的法律知识,抓好法制教育,小学数学教师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提升在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

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必须学法懂法,提升自身法律素养,每位小学数学教师都应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列为学习内容,去研读领悟。只有教师知法、懂法,才能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自觉地向学生讲法,否则就可能对小学数学教材中存在的契机“视而不见”。

另一方面,小学数学教师也要深研教材,善于研究教学活动,在相应教学内容、环节、形式中去发现契机。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关注社会与生活,注重调查研究,讲究方式方法,善于创设话题,把法制教育寓于数学教学中,在课堂教学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如在苏教版教材中,在教学《百分数的应用》时,结合课本中有关纳税习题和纳税知识的介绍,安排学生进行调查,了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有目的地渗透法制教育,不但让数学教学不再枯燥,也让学习过程更加有趣,学习结果更加有效。

三、教师把握好度,以免将数学课变成法制课

小学数学教学中一定要明确数学知识的传授与法制教育的关系,应以数学知识为主,法制教育为辅。教师在课堂上要把握好度,法制教育不应占用太多教学时间,以免将数学课上成法制课。课堂上,渗透法制教育在内容上要尊重小学生的认知能力,要以数学知识为基础,与实际生活相联系,在分量上要恰到好处,不可为了渗透而渗透,切忌不顾数学知识牵强附会。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要将教学内容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既不能把数学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忽视教学内容中蕴藏的法制教育元素。教师要明白渗透法制教育是数学课堂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非设置专门时间来进行法制教育,在课堂中渗透教育的内容根据数学教材内容确定。

教师无需改变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也无需重新编印专门法制教材。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没有固定时间,教学中很多内容都可以找到法律知识的渗透点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例如,在苏教版小学数学教材中,教学《位置与方向》时,结合课本练习“紧急疏散平面图”,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法律知识。教学“千米和吨”时,结合课本中练习“如果每人每天节约2千克水,一个三口之家一年大约可节约多少吨水?了解你家每月的用水量大约是多少吨,你家有哪些节约用水的办法,在小组讨论”以及废纸回收利用问题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的法律知识和环保方面的法制常识,让学生养成节约用水以及注重环保的好习惯。教学数量单位《千克和克》时,在指导学生通过天平称出一千克的重量告诉学生“公平交易,诚实做人”的同时,也可以告诫学生法律的本质就是追求公平正义。

第6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我国的教育方针要求我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德才”兼备是人才,有德无才是好人,有才无德是庸人甚至是罪人,因此德育必须优先发展。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切实把法治教育工作融入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中是非常必要的。

为什么要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渗透工作中呢?

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事件常有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作案手段残忍,形势比较严峻。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内因或主观原因,就是由于法治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由于受不良思想的侵袭,一些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没有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缺乏分辨是非和守法用法的能力。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是非常必要的。教育的意义具有深远性和紧迫性,是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引导其健康成长,最终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公民。

如何将法制教育内容渗透在课堂教学中,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一、在创设情景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课堂上,创设与法制有关的教学情境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新的教育理念,新的教育思想和学科课程标准中都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这就是“课程的开放”和对学生的“解放”。比如,在思品课教学中,有些课文可以通过引起学生情感体验的教学情境,渗透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塑造学生美好心灵。如五年级《品德与社会》上册的“我爱祖国山和水”单元的课文《我的祖国多辽阔》、《江山多娇》、《祖国的宝岛台湾》、《祖国江山的保卫者》,可以渗透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通过将法制教育、德育与知识的学习的相融合,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比如在语文的生字教学中,有个词语“赡养”解释时可以和“抚养”联系起来,子女享有被父母抚养的权利,同时要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你享受了权利的同时就必须要履行好自己应尽的义务。同时很巧妙的贯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知识。

二、设疑解惑,讨论交流时渗透

问起于思,思源于疑,巧妙设障布疑把学生置身与研究问题的氛围之中,诱发学生自己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欲望,开放的课堂,学生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增强。例如,健康课《塑料袋的危害》一课中,教师在举例了大量塑料袋对环境的危害后,设立疑问:“塑料袋对人体、对环境有这么大的危害,那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让同学们交流讨论。在同学们各抒己见后,教师引入《限塑令》的法规内容,让学生知道,从2008年6月1日起,我国正式开始实行“限塑令”。购物场所一律不准提供免费塑料袋,免费或变相无偿提供的商家最高罚款可达一万元人民币。从而让学生知道国家对塑料袋使用的态度,再从自己身边出发,少用或者不用塑料袋,从而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利用多媒体激感时渗透

运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把现代教学技术引入课堂,这本身对学生就是一种强大的诱惑,而教学的趣味性和直观性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一些需要通过抽象思维来解决的概念和常规教学手段难以完成的演示,实验,在运用多媒体后从而变复杂为简单,化抽象为直观,为突破教学难点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比如:有个语文老师执教的四(上)课文《去年的树》利用多媒体播放童话故事引入,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回答:听完这个童话故事,你有什么感受?让学生各抒己见。“你知道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吗?”随后,教师相机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的侵犯,这样就很巧妙的把法制内容渗透到了教学中。

四、在拓展环节中渗透法制教育

生活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教育素材。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解决的不仅仅是课堂知识,还要将学生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主动拓展教学空间,引导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得到情感的体验,从而巧妙地渗透法制教育。比如:数学学科就学科特点来讲,不是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但只要充分挖掘法制素材,合理选择渗透时机,同样能实现科学与法制教育的双丰收。例如,六年级数学上的百分数应用题中有关纳税问题,某商店月营业额30万元,按照国家规定要按营业额的百分之五上缴营业税,这个月的营业税是多少?就可以渗透税法等知识内容,让学生懂得人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五、在课堂小结中渗透法制教育

第7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一、提高认识,树立法治理念。

教育法制工作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的战略任务。我们结合 "xx"普法规划和教育法制工作计划,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计划,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中,我们始终把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内容纳入全局和学校工作总体规划内,明确工作目标,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

首先是从转变观念做起,在教职工中大力开展教育法规、教育规程的学习,并通过开展"依法执教,做新时期合格教师"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转变思想,牢固树立全体教职工的依法治教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现代法治理念,在学习和实践中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

其次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学校重视抓好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的继续教育安排一定学时用于普法,新教师上岗前培训加大普法的分量。把深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减少犯罪作为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点。尤其抓好学校管理人员、教职工对《事故处理办法》的学习,重点学习《宪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防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把做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通过开设法制讲座、举行法制知识竞赛、设立法制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向中小学生宣传有关法律常识,从小培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开展警校共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制辅导员、民警到学校进行专题讲座,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在学生的法制教育中的作用。通过活动课、班队会、板报、知识竞赛,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以及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品德修养教育,抓好日行为规范的养成,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校风校纪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力度,进行法制和国防教育。

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落实制度,管理有章可循。将校内常规管理已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配套制度,并使之完善。使学校各方面的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章管校的水平。重视教师队伍教育和管理,使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依法办事等各个方面都能为人师表。通过制定《教师管理制度》、《班级管理办法》等,落实责任,保证学校有一个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学校章程的细化工作,使相应的规章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学校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保证学生有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2、校务公开,深化民主管理。校务公开是依法治校的重要部分,我们对校务公开工作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齐抓共管,定期研究校务公开工作。首先,在范围上,实现由学校面向各部门、各年级公开;其次,在程序上,实现由单纯办事结果公开向办事过程公开;第三,在公开内容上由一般内容扩展到群众关心的所有热点问题,敏感问题,以及影响到本校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第四,校务公开做到重大事项、职称评定、竞争上岗、支出公开,公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学校班子的民主工作作风。我们充分发挥教代会在校务公开中的基本载体作用,学校重大决策以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我们坚持通过教代会进行公开。学校教代会制度规范,审议建议权、审议同意权或否决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等一一落到实处,同时,建立了齐全科学的教代会资料档案。

我们将校务公开和学校的各项制度相结合,逐渐成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行校务公开,提高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学校领导自我约束,学校重大事情科学民主进行决策,工作过程严格程序进行操作。促进了学校的发展。学校领导清清白白做人,亮亮堂堂办事,促进了廉政风气的形成,并有力的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长管好了自己,也带动了全体职工,工作起来腰杆子硬了,劲头也就更足了。

3、狠抓安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学校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学校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我们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坚决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考核奖励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积极依靠教育局、中心学校、派出所等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学校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内部安全管理中,我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一是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管理网络,从校长到每名教师,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抓落实,处处责任到人,全体教职工人人参与抓安全。二是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和安全工作,教学设施设备安全,及时排除隐患。对因教师因工作失职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严格追究聘任,并在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从而为学生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8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为加强对法制教育的管理,我校成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由凤良火校长担任组长,杨金根法制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少队部总辅导员和班主任任组员。形成了校长负总责,总辅导员负责组织安排教育工作,其他成员负责具体实施的教育。领导小组经常组织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解决法制教育中出现和存在的新问题,并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作用,以确保我校法制教育的水平和效果。

二、召开法制教育动员大会,举行法制教育讲座。

    为了更好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活动的教育效果,我校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宣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师生明确目标,增强意识。此外,我校于开学第三周举行一场法制教育讲座。由法制副校长为全体师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他在讲座中通过许多具体的案例向广大师生揭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扰乱了违法犯罪者和受害者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而且扰乱了公共秩序,破坏了社会的稳定,给自身及其家庭带来不幸。讲座使师生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政教处及班主任队伍的作用,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心,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四、开展“学法、知法、守法”活动,提高学生法律水平。

    在法制教育工作中,我校除了利用每周一升旗仪式上校长讲话和保证每周一节法制课外,我们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1、在班级中开展主题班会。我们开展了以“平安国家”“珍惜生命”、“做文明守纪好学生”、“马路不是游戏场”、“别让地球哭泣”等主题班会。活动中,学生各抒己见,气氛热烈,从中懂得从小应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应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应及时纠正;应不断增强道德和法律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常识和法律素质。

    2、法制教育与行为规范相结合。开展争创“达标班级”、“流动红旗”活动。几年来,我校把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作为一个重点,并制订了一系列操作规程、进行量化评分,将学生行为规范细化为国旗、国歌、国徽的认识教育及进校、离校、对人有礼貌、走楼梯要求、保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财物、见垃圾就检等行为,收到良好效果。

    3、充分利用学校现代教育技术条件,组织学生在多媒体教室观看交通安全教育专题片,提高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水平、促进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4、组织学生参观交通事故图片展,以直观形象的形式增强守法意识。

   5、发挥班级“学习园地”宣传作用,每月出一期法制内容的专栏。

   6、利用学校的校园广播及墙报和宣传栏等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教育环境。

五、加强共建网络建设、拓宽教育渠道。

    1、法制教育向家庭延伸。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又是学生的直接教育者。我们通过家长学校进行法制讲座、家庭教育规范讲座,通过家校直通车、告家长书对家长传递法制教育,帮助家长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学会运用正确的合法的教子方法,学校教育形成合力共同来完成教育下一代的重任。

    2、加强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集体主义教育。

利用有意义的纪念日对学生进行教育,开展外出参观活动,到敬老院参观书画展,到“抗日英雄纪念碑”及十所“伏坡井”等教育基地参观等活动,组织观看爱国电影,不断提高学生整体素质。

六、取得的效果

第9篇:小学生法律法规常识范文

1.领会《课标》精神,遵循英语教学规律,有目的地渗透法制教育

《课标》在前言中阐述了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和大调整的变革时期,呈现出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信息化的发展态势。学习和使用英语对吸取人类文明成果、借鉴外国先进科学技术、增进中国和世界的相互理解具有重要的作用。并在“课程性质”中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的英语课程具有工具性和人文性双重性质。指出英语课程不仅承担着培养学生基本英语素养和发展学生思维能力的任务,同时还能使学生通过英语课程能够开阔视野,丰富生活经历,形成跨文化意识,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形成良好的品格和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学习《课标》,领会精神后。如何在英语教学中进行有效的法制教育渗透呢?

首先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是法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英语文化意识熏陶学习和交际能力培养中,对学生注重爱国主义教育,包括热爱祖国、热爱国旗。在教学语言知识的同时,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案例片段一】在教授北京教育出版社(仁爱英语)七年级(上册)“Unit 1 Making New Friends Topic 2 Section B 2a”部分的教学时,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教学中充分利用多媒体,把祖国美丽风光的图片、体育明星邓亚萍等图片展示在学生面前,通过师生问答,认识祖国各地的名胜古迹和优秀人物。

T: Where are you from?

Ss: We are from China.

T: Do you know these places? Where are they?

S1:Yes,I do. Tiananmen Square, the Great Wall, West Lake…

T :Who is she?

S2:She is Deng Yaping.

T: Where is she from?

S3:She is from China. She is very good.

……

引导学生谈论邓亚萍在奥运会上取得冠军,升国旗,营造浓郁的爱国主义法制教育氛围。向学生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三条 升挂国旗时,可以举行升旗仪式。举行升旗仪式时,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可以奏国歌或者唱国歌。……

《课标》指出,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英语课程能够为提高我国整体国民素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人才,提高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国民的国际交流能力奠定基础。学习英语能帮助学生形成开放、包容的性格,发展跨文化交流的意识与能力,促进思维发展,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人文素养。

在英语学习的起始阶段教师就应让学生明确英语学习对自身和社会、国家未来发展的意义,英语教材中,有些课文内容在渗透法制教育上很有代表性,课文内容本身就是介绍英语国家的文明礼仪。教师要充分利用这些课文内容向学生传输法制文化知识,解释中外礼仪差异。可以通过英语教学让学生感知这点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Thank you”了。中国人到别人家里做客,明明肚子很饿,主人请他吃饭,他还一直客套:“不用,不用,我不饿。”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说“Thank you”。当主人听了客人赞美自己烹饪手艺时,大可不必说:“哪里,哪里。”(直接翻译为where,where)完全可以真诚地说一声:“Thank you”。遇见别人的赞美或恭维,我们中国人第一反映就是谦虚的拒绝,而西方人却恰恰相反,他们会很高兴地接受并说声“Thank you”。这就是典型的东西方文化差异。学生只有理解了这些国家的礼仪习俗,才能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运用自如,同时增强自己的世界意识,增强法律意识。

2.按《课标》要求,合理利用课程资源,充分挖掘教材内容,丰富英语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内容

《课标》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英语课程的主要目的是为学生发展综合语言运用能力打基础,为他们继续学习英语和未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怎样按《课标》要求,挖掘教材内容,丰富法制教育内容呢?当前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人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而积极努力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案例片段二】教师利用学生喜爱大自然和动物的天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情感目标,渗透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非法捕捉野生动物是犯法的,让学生树立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北京教育出版社(仁爱英语)七年级(上册)Unit 4 Having Fun Topic 3 Section A 1a部分教学,教师利用多媒体准备好要学习的动物图片:panda、 monkey、 lion、 tiger、 elephant等。

T: look at the animals. They are very cute. Do you like they?

S1:Yes, I like they. All the animals are our friends.

S2:The money is very clever.

S3:The elephant is very strong.

S4:The panda is very cute.

S5:The panda is less and less.

……

引导学生谈论熊猫的数量越来越少。教师因势利导引发学生关注一些动物数量减少或濒临灭绝的现状及根源,从而了解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八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3.按《课标》要求,联系生活实际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课标》阐述,课程资源还包括人的资源,如学生资源、教师资源和家长资源。他们的生活经历、情感体验和知识结构都可以成为宝贵的课程资源。合理开发、积极利用和有效管理各种课程资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基础。利用课程资源,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