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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强化和规范我县水上交通行业安全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和水上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推动我县水运安全生产工作稳步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促发展、抓培训就是保安全"的观念,按照"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原则,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全面加强水上交通行业安全培训工作。
二、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以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措施为重要内容的安全培训,全面提高水上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增强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实现水上交通行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100%培训后持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从业人员100%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培训分工
各镇街要严格落实县政府关于安全培训的安排部署,落实行业安全责任,大力加强水运行业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一是做好文件内容的宣贯,结合辖区实际,将文件内容及时向广大水运行业人员进行宣传;二是将船员日、航海日、每年3月20日海事船员签注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月作为安全宣传培训的平台与载体,大力宣传安全培训的重要性,有效提升培训工作实效;三是港航部门要督促水运企业和镇街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尤其是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船员和镇街管船人员为重点;四是港航管理部门结合镇街组织的安全培训强化月度安全培训,充分做好春运、重大节假日、汛期等安全学习和动员工作。
四、培训学时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8个学时的安全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客运驾驶人每年开展至少24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大中型客货船驾驶人每年至少12学时的继续教育。
五、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在2013年5月28日前做好各项培训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在2013年6月开始分析实施安全培训工作,构建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重庆市**港航管理处水运行业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水运行业安全培训工作。组长:周海,副组长:周兴兰、夏世松;港航处各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人为杨有生,联系电话:45675216。
(二)落实工作责任
1、严格落实"谁培训,谁发证、谁负责"的工作责任。
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完善安全培训制度,保障培训经费,建立培训档案,做到安全培训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四落实";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师带徒和继续教育制度;企业新招录的危险操作岗位人员在安全培训合格后,要在经验丰富的工人师傅带领下,实习满2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
3、落实安全培训考试质量保障责任。要依法开展核定范围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质量。
(三)加强培训管理
1、各相关单位街镇应指导船员安全学习纳入年度计划中,保障培训经费和时间的落实,确保生产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质量。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把安全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列入经费投入,保障安全培训所需的人员、场地,逐步建立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要规范安全培训的档案管理,安全培训有关情况应记录备查,并建立安全培训档案。
2、各镇街要把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列入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结合年度培训计划,及时学习并掌握水上安全最新规定及要求,对上级的文件精神及时的贯彻执行;二是按职能分工,指导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三是港航部门要同船员培训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强化安全培训动态监管,切实落实安全培训"黑名单"制度。
(四)强化考核奖惩
1、实行年度目标考核。今年我处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本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企业日常安全教育等制度落到实处。
2、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未持证或者未经培训上岗的人员,一律先离岗,经培训持证后上岗,并依法对企业按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对因未培训、假培训或者未持证上岗人员的直接责任引发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1.1做好安全培训计划
企业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现状、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部门的安全学习标准以及相关法律准则是拟定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判定依据。企业年度安全培训需求汇总表的绘制需历经以下程序: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层级的安全培训需求进行描述,再由相关部门就该部门的需求进行阐述,再由上往下由各岗位、班组提出相关培训需求,并进行最终统计。再以此为依据,对安全培训计划进行具体安排,明确内外部培训的具体要求、安排、职责以及时间,同时,将部门级安全培训内容、时间及要求传达至相关部门。并最终上呈领导主观审阅批准,而后开展相关工作安排。
1.2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
判定企业职工安全素养、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均离不开安全培训档案,因为档案中记载了企业员工安全培训的参与情况。承载了员工信息的安全培训档案,是分析企业安全培训的重要数据,其内容主要有:年度安全培训参与情况、三级安全培训情况、员工参加工作时间、转岗安全培训情况、特种作业证登记情况以及现从事岗位等。
1.3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对安全学习秩序进行维护,同时确保所有要求都能得到落实,这就称为制度,构建同时完善安全培训机制,要展现出激励与流程性、正规与指导性、制约以及鞭策性,最好从下面几点着手:
(1)学习纪律:
良好的学习效果紧密关联于优良的学习环境,打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约束纪律是核心方式。在安全培训期间,要严格打击讲师在台上讲,员工在下面做各种小动作或者开小差等现象,用纪律让员工产生一个端正的学习态度。
(2)效果验证:
对学习效果进行检验的最佳方式就是效果验证。效果验证多很多不一样的方式,采取提问、抽查学习笔记以及考试等方式展开,在员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中录入学习效果检验信息。
(3)补课:
加强员工安全素质,掌握更多和安全有关的技术能力就是安全学习的目的。员工学习能力各不一样,而补课的主要对象就是学习能力较弱的员工。除此之外,经常外出工作、请病假而没有参与集中学习的员工同样也是补课的对象。条件比较好的最好让内训师以及授课人进行补课,也可以让学习力和表述水平都很高的员工进行补课,这2个条件都无法实现的就由需要补课的员工向一样岗位员工的笔记进行学习。
(4)内训师:
作为内部安全培训的核心力量,内训师是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主体。完成了打造安全内训师团队的工作,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半。确保内训师发展道路的顺畅,将安全内训师划分成多个级别,企业经常评估内训师的级别,内训师级别不一样,其所享有的课时补贴也存在很大差异。另外还必须构建内训师授课效果评价制度,构建内训师退出制度,无法和内训师工作相适应的员工要尽快离职,这样才能确保内训师团队的灵活性以及高素养。
(5)正向激励:
学习看起来非常无聊,调动员工对安全技能进行学习的主动性,一般从加强员工学习安全技能的兴趣着手。首先是提高职业资格,支持员工按照安全工作的具体需求参与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另外还要给予物质奖励给那些获得证书的员工,一方面可以让员工的学习能力得到承认,另一方面还能让员工在学习期间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从而加强自身的安全技能。其次是参与岗位技能培训,同时为其支持一部分的学习费用,以此加强员工的安全素养,实现岗位安全工作需求。再次是进行安全创新。提倡员工体现自身优势,在安全项目攻关、科学化提议、安全管理与科技改革等方面体现其核心作用,从而为企业安全发展产生创新动力。最后是参与安全竞赛活动。支持员工参与各类安全文体活动、知识比赛等,从而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6)考核:
定期考核所有员工的安全学习情况,尽量做到奖惩分明,以此推动员工学习水平的提高。重点完成好2个考核,首先是安全内训师考核,制定考核表,对安全内训师的思维是不是情绪、语言表述水平、准备状况、培训模式多元性展开评估,对授课内容规划的合理与规范性展开评估,而内训师的晋升根据就是评估结果。其次是全员学习情况考评,也就是考评岗位技能、安全比赛、课堂纪律等内容。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公布考核结果,以此加强安全内训师的知识技能以及整体素养。
1.4建立学习分析机制
定期研究安全学习,面临什么样的问题,对问题展开分类,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是流程、管理还是体制上的问题,制定战略从根源解决,以此实现不断提高的目标。
2结语
随着国家安全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各项安全培训制度的逐步建立,各地安全培训机构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也不断得到了加强和完善,正向着信息化、规范化的方面发展。
但是各地安全培训机构现实所面临的困难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却也是不容忽视的。首先是政府重视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健全;其次是企业关系摆不正,责任不落实,培训投入不足,这都给安全培训机构工作的全面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同时培训机构自身也存在着管理不规范,教学理念陈旧,师资队伍素质不高,培训文秘杂烩网方式单一等均多问题。重形式、轻内容;重培训、轻考试;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管理模式,使得安全培训机构管理的基本任务并没有得到有效地完成。
作为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如何提高安全培训的教育质量,加强安全培训的综合管理,还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一、更新培训观念,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
安全培训的对象是进入社会的成年人,所以安全生产培训同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教育相比较,更有着专业性、强制性、科学性、成人性、多元性、实践性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就需要我们培训机构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更新培训观念,开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提高人的素质为目的的安全培训,要树立培训是生产力,培训是提高企业核心力的观念,切实推进和开展各项安全培训工作。
具有竞争力的安全培训机构,更是要有以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作为最高价值观,确立以学员为主体、以知识能力提高为目标、以市场需要为主导、提高教学质量达到学员基本满意为标准的办学宗旨,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针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经营生产单位,一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管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不同行业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做好调研、分析、设计工作,坚持专业技能培训与安全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目前需求与长远需求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在培训方式方法上也要改变传统的你教我学的教学模式,多实行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提问式、答题式的互动式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受训学员的学习热情,从而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
二、提高培训机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一支好的管理人员队伍是做好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根本前提和基本保证。无论是安全培训机构负责人还是普通管理人员都应该注重自身的学习和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势下安全培训工作的需要,所以对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
1、政治思想要求
安全培训管理工作的政策性很强,这就要求我们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坚定正确的思想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要求。每一位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对培训工作都应该充满热情,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与时俱进。
2、基础知识要求
安全培训管理又是一门技术性比较强的管理学科,过硬的业务能力是安全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应该具有的必备素质。当前,很多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大都没做过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因此必须不断地加强学习。在学习法律法规、管理学、教育学、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基础知识的同时,安全培训管理知识、有关安全知识及安全文化知识等专业知识更是要长期坚持学习。
3、业务能力要求
作为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人员,要有制定培训规划和计划的能力,要有开发培训项目的才能,要有进行本文来源:文秘站 需求分析、课程设计、项目实施和评价评估的才能。这就要求我们培训机构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不断学习、积累和创新,组织建立科学的培训课程体系,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才能够适应客观环境变化和满足新时期下安全培训工作的需求。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多数安全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目前都存在着同样的问题:教师责任心不强、兼职偏多、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强等实际问题。培训机构也是在多渠道寻找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包括到人才市场招聘,或者选拔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教师资质培训班。最重要的则是要花大气力做好现有师资的在职培训工作,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目前,具有终身教育性质的高层次师资培训将比学历教育具有更为重要的地位。因此,各地安全培训机构要尽快完善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体系,满足在职教师对专业知识、技术知识、专业技能、技巧的更新要求和职业技术教育能力、素质的再提高教育。
要贯彻以在职进修为主、以自学为主的原则和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师要进行转换专业的培训,以解决教师总体缺乏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对学历不合格的教师应做到文化水平的提高与专业技术培训双管齐下,同步前进,实现学历上(大学本科)、专业结构上一次性合格。
四、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完善安全培训机制
1、 2013年年度安全目标: 1) 重伤、重大及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各种质量等其它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 2) 在职员工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3) 人员轻伤和其它一般安全事故率不超过0.5。
2、 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增大安全投入,保证全年安全资金投入 100%及时落实到位;提高隐患整改率,确保安全隐患100%整改,及时整改率达到95%以上;制定并落实实施2013年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应急预案及消防演习:公司总演习:定于2013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演习,下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部门演习:各部门内部演习不少于2次并记录备案。
4、 消防常规项目检查: 1) 保安负责每周一次的消防设施检查并记录; 2) 电仪负责每月一次发电机及消防水系统检测并记录; 3) 有消防喷淋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雨淋系统检查并记录; 4) 各部门每天对本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记录。
2、 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增大安全投入,保证全年安全资金投入 100%及时落实到位;提高隐患整改率,确保安全隐患100%整改,及时整改率达到95%以上;制定并落实实施20xx年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应急预案及消防演习:公司总演习:定于20xx年上半年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习和消防演习,下半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部门演习:各部门内部演习不少于2次并记录备案。
4、 消防常规项目检查: 1) 保安负责每周一次的消防设施检查并记录; 2) 电仪负责每月一次发电机及消防水系统检测并记录; 3) 有消防喷淋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雨淋系统检查并记录; 4) 各部门每天对本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记录。
安全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的有效途径,是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哈尔滨石化公司多年来一直重视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尽管各类培训班不断举办,但在生产过程中员工“三违”现象却屡禁不止,安全事故、事件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安全培训的效果并不理想。公司安全培训为什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如何使公司安全培训取得实效?本文通过对安全培训存在问题分析、构造完整培训体系等方面进行研究,以达到提高培训实效,提高员工安全认识及技能的目的。
1. 安全培训工作存在问题
2009年笔者用了三个月的时间,对公司安全培训现状进行调研,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1对培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个别车间主要领导重生产轻培训,培训工作“不愿干、推着干、哄着干”;有的单位培训流于形式,把会议当培训、制度培训就是念制度等现象普遍存在,个别单位存在“只记录不培训”的情况。
1.2缺乏培训的主动性
多数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还停留在“要我培训”的层面,员工主动参与性差,以通过考试考核为目标,缺乏“我要学”的内在学习动力。有些单位不及时、不按数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兼职教师教案、课件准备不精心,特别是制度、规范等培训缺乏对背景材料的分析,实际操作培训缺乏理论依据讲解,员工理解困难。培训工作推一推,动一动,存在为培训而培训、应付培训检查等现象。
1.3员工技能培训亟待加强
笔者对1100余名操作服务人员进行岗位胜任能力调查,基本胜任本岗占在岗员工总数的13.9%;能够胜作本岗的62.0%;胜任系统操作的7.7%;胜任班组运行工程师的4.8%;胜任班长的11.5%。从调研结果看,只有24%的员工实现了“一岗精、二岗通、三岗熟”,距离公司操作技能人才要一专多能的目标相去甚远,操作服务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任务非常艰巨。
1.4培训覆盖面亟待拓宽
在人员结构上,技能操作人员的培训相对较多,中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相对较少;在技能培训中对基础类操作培训较多,对转岗、换岗、新上岗和离岗员工的岗前培训和考核验收相对较少。在培训内容上,技能类培训多,态度类培训少。在学习内容上,安全环保类、石油炼制类、设备类、培训开展得多,化工类、管理类等培训开展得少。
1.5培训环境亟待改善
专业培训主要师资严重依赖机关处室管理人员,力量薄弱;在实训上,不具备进行仿真模拟操作培训的条件,通用工种实训设施不齐全,没有炼油工种的实训场地,制约和影响员工实际操作技能的提高。
1.6培训效果亟待提高
尽管员工通过培训技能有所提高,但生产事故、事件仍然存在,培训与风险运行控制结合不紧密,部分员工对本岗位相关知识掌握得不深、了解得不透、熟悉得不够,反映出培训前期目标不明确,过程控制不严谨,培训没有取得真正的实效。
2. 提高安全培训实效性的做法
安全培训的最终目的是为企业安全生产服务的,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生产实际和员工教育的特殊性,针对不同的需求,设置不同的课程,采用不同的培训模式,多渠道、多层次实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2.1抓理念,解决对培训工作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公司统一了《培训管理手册》,确定了“提高员工技能,确保生产受控;践行人才兴企,推进企业发展”的培训理念。通过宣贯,让员工清楚培训是促进员工成长、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因素,是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尤其是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领会培训理念、亲自做教师讲解培训理念,让员工明白技能提高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清楚培养人才与企业发展的关系。公司利用局域网、杂志等载体,广泛宣传培训理念,引导干部员工实现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
2.2抓管理,解决员工技能水平需要提高的问题
2.2.1严细计划。着重做好培训需求调查,根据岗位胜任能力及培养方向,把员工按年龄、能力、培养目标等进行细分后,为员工“量身定做”一人一单式培训计划,避免以往集中培训时所出现的“会的不听,听的不会,不会也不听”的现象。
2.2.2严格执行。在培训实施过程中,指定负责人,严格计划执行,加强培训过程控制,及时效果评估,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尽快提高“基本胜任本岗”员工的操作技能,消除应知应会上的“无知”、违章操作上的“无畏”、应急处置时的“无能”。
2.2.3严厉考核。通过季度培训例会,培训工作红黑榜,培训先进个人、集体评选等形式,奖优罚劣。
2.3抓基础,解决培训覆盖面不全的问题。
2.3.1开展分级培训。推行“一级培训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培训方法,通过上级负责下级的培训工作,强化各级领导的培训责任,解决管理、技术人员培训少的问题。同时鼓励优秀的操作服务人员,如技师、班长、班组运行工程师等,担任兼职教师,重点为基本胜任本岗的员工讲解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和运行控制知识。
2.3.2强化转岗、新上岗员工的岗前安全培训。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人事部门严格检查,发现不及时培训的、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严肃处理。公司鼓励各单位通过“师带徒”等形式提高转岗、新上岗员工的技能水平。
2.4抓重点,解决培训效果亟待提高的问题。
2.4.1提升培训管理能力。安全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深入基层调研,从教育学、行为学、心理学等方面研究公司安全培训中存在的问题,从培训迁移的角度协助各单位确定培训频次,从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培训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对各单位给予专业指导。
2.4.2积极探索实效培训的新方式。公司鼓励基层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练兵活动,实现培训与岗位练兵、岗位工作相结合,增强培训的吸引力。鼓励具有业务专长的员工走上讲台。坚持事故案例学习,充分利用局域网系统,丰富网上题库和课件,促进员工自我培训。
2.4.3做好重点人群的培训。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机关处室重要管理岗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培训,新录用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生产一线操作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以及核心骨干人才的外派安全培训。
2.4.4做好岗位现场实训。重点围绕“清楚岗位职责、清楚岗位操作程序、清楚岗位危险源、清楚岗位安全隐患、清楚岗位事故预案”开展培训。
2.4.5采取“教考分离”的考核方式检验学员培训效果。即在安全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门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客观公正地检验兼职教师的授课效果和学员的学习效果,形成重教重学的良好培训氛围。
2.5抓投入,解决培训环境的问题
2.5.1完善培训资料。公司组织购买《炼化企业员工安全教育读本》、《常用安全评价方法及其应用》以及安全视频资料,满足员工提高安全知识与技能的需求。此外公司组织各单位梳理岗位必知必会、应知应会内容,形成《岗位必会必读手册》。
2.5.2推进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为激发兼职教师的工作热情,人事部门把兼职教师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职务晋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以及操作服务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的量化考核中,特别是对于表现突出的操作服务人员,将破格推荐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评聘,让兼职教师付出有收获,培养了一支专业功底深、责任心强、深受员工欢迎的兼职教师队伍。
一、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1、年初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加强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煤质运销安字【2020】1号文),确立了中心2020年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并对中心2020年安全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按时间节点对安全工作进行分解。
2、第一季度,中心组织相关科室和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对中心12个科室、62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累计修订600余条。
3、一季度对中心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新增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等13项制度,修订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等11项制度。
二、标准化体系建设
1、2020年年初,中心制定并下发了《煤质运销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煤质运销安字【2020】2号文),对中心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作出了整体安排,将化验室、煤场管理室、计量室纳入中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中,并制定了全年和季度达标计划,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及相关考核。
2、制定了《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及达标规划》,共制定工作计划及达标规划80项,其中基础管理58项,煤场管理8项,计量管理7项,采制化管理7项。截止到11月份,共完成75项,其中基础管理共完成工作计划及达标规划53项,煤场管理完成8项,计量管理完成7项,采制化管理完成7项。
3、中心1-11月份组织开展了由分管安全副主任带队,中心主要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与考核工作,截止到目前共开展静态检查3次,排查出安全隐患50条,已全部整改;动态检查8次,排查出安全隐患121条,已按期整改完毕,实现闭合管理。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
1、健全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明确负责安全分级管控工作的管理部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负责日常风险管控工作,4月份编制完成中心《2020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共辨识出2020年主要安全风险共12项,其中中级风险2项,低级风险10项。
2、每月召开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会议,对本月度安全风险管控情况进行通报,并分析下月存在的安全风险;每月对员工安全风险培训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组织中心各科室对辨识出的风险和管控措施进行公示并组织职工学习。
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1、中心每月根据安全工作重点及不同季节特点组织全中心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反“三违”、消防、雨季“三防”、冬季“三防”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2、中心共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活动2次,召开隐患治理分析会1次,确认隐患整改到位情况,分析反复、类似隐患产生原因,研究措施,深入治理,避免重复出现。
3、截止到11月份,中心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1次,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16条,已全部期整改完毕。
五、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针对中心中层领导调整及科室业务范围调整、变动情况结合中心生产实际,重新修订了《领导干部包点及管理人员下现场检查管理规定》,要求中心领导及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职责管理范围,对相关区域进行检查。截止11月份,中心领导共每月检查6次,中心科室管理人员共每月检查3次,其它科室管理人员每月检查7次。
2、制定了《煤质运销中心安全包保实施办法》,由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包现场科室,要求包保责任人每月对包保科室现场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截止11月份共开展检查11次。
六、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中心于2020年初,制定了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共计45项,并分解细化到月,具体落实到科室负责人,每月按照计划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2、截止到11月底,中心共开展二、三级安全培训22次,安全法律法规学习5次,共4026余人次参加培训。
七、职业危害治理情况
1、建立健全了个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在作业范围醒目位置张贴职业危害告知,规范了中心各单位劳保发放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等。
2、9月份组织中心煤场管理室、化验室共98名接尘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八、外委队伍管理情况
1、每月对外委队伍驻地进行安全巡查,对查出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共排查5条问题,当月已全部整改,实现闭合管理。
2、对外委队伍的人员档案、培训档案等信息的更新情况及相关报送资料进行了规范,要求外委单位严格清退不合格人员,确保安全生产。
九、应急管理情况
1、一季度重新梳理和修订了《煤质运销中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应急物资及应急人员信息和名单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同时下发全年应急演练计划。
2、根据制定的应急演练计划,6月份组织开展煤堆滑坡事故应急演练,12月组织开展化验室火灾事故应急演练。
3、12月份组织发放应急物资,更新应急物资清单。
十、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根据公司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警示三月行”“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等专项活动,大力发动职工,广泛宣传,严格按照活动内容分解表中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十一、环保工作开展情况
1、制定中心环保检查方案,每月重点针对煤场管理室、风选煤厂、计量室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截止11月份,共开展环保检查11次,排查各类问题7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2、6月份按公司要求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制定并下发中心活动方案,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2021年总体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
一是一季度修订完成中心“三大规程”、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应急演练准备。
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并严格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管理,以责任落实为导向,加强对各科室的安全责任监管,切实保证安全责任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在每月开展安全大检查、制订管理人员下现场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中心各单位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每月安全工作重点,开展对汛期、消防、车辆等安全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检查出的问题,要求各单位按要求整改,并安排进行复查,确保实现闭合。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考核力度,每月根据考核制度和办法对各单位进行现场及安全管理资料检查,并严格打分,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各单位绩效工资,将员工的安全行为与效益奖金挂钩,同时加强动态检查,确保考核落到实处。
五是构建安全风险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机制。每季度由中心副总工程师牵头,安监室组织中心各单位对风险进行重新辨识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力争全覆盖,无死角,每月对评估的风险进行专项排查。
六是完善培训内容,根据中心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确保安全培训效果。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关键词】加强;机构;管理;确保;安全培训;质量
【中图分类号】TD7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071(2012)08-0014-02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安全教育是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措施,是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能保证其它工作和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总局30号令),指出:“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并对培训学时及考核发证、复审、监督管理、罚则等内容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安全培训机构是开展安全培训的载体和基础,是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重要阵地,也是相应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知识传播的有效工具。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制定了《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总局44号令),重点对安全培训机构的资质、参训人员的分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的承担等事项进一步明确。作为安全培训机构,我们应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培训机构的建设,不断加大对软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
严格按照国家对培训机构相关资质要求和省有关安全培训机构认定和复审评估标准开展工作,做到:内设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并符合相关要求,教学及生活设施完善,专兼职教师结构合理,教师专业水平和专业结构符合省局相关要求,实验、实操设备、场地满足培训需要,各项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后勤保障有力。并不断加大对软硬件建设的投资力度,改善培训教学及生活条件,为持续提高培训质量提供有力的保障。
2 不断提高培训机构教师素质,确保安全培训工作的质量
培训质量是安全培训工作的生命线,而在整个培训工作中,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其素质的高低对培训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一,加强师资队伍的管理。首先,制定适合本机构的对专兼职教师实行选聘、考核、奖惩及淘汰制度,结合认定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教师的选聘要符合省规定的师资基本条件;其次,所选聘的教师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执教;再次,保持专职教师队伍稳定,并不断补充新任教师数量,完善培训教师档案。
第二,注重教师能力建设。首先,保证教师按时参加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其次,制定提高教师授课水平的措施并认真实施;再次,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培训教学研讨活动,适时组织专职教师每年不少于一周的现场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保证教师培训学时符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要求。
第三,积极开展培训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开展培训理论和项目策划研究,认真分析不同类别的培训对象培训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包括培训目的、课程设置、授课教师、方式方法等内容的培训方案。为政府机构或企业提供安全培训等方面的安全咨询服务活动,鼓励教师在报刊杂志发表有关安全培训方面的论文。
3 加强教学管理,推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安全培训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注重过程管理,学员档案实行微机管理,培训班档案一期一档,装订成册,分类编号。严格按照审批计划所规定的时间开展培训工作,学员管理执行考勤制度和听课证制度;根据授课内容,制定教学计划,合理选用讲授、研讨、角色扮演、模拟、实际操作等教学方法;推行多媒体教学,计算机在线考试;积极开展学员评教活动,要求达到学员对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内容、组织管理和后勤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0%,学员经培训,考核取证率不低于90%;每期培训班结束后,进行书面总结,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整改;通过座谈会或问卷调查等方式,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学员及所在单位对培训质量与参训效果的反馈意见;并逐步实现常态化,以促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4 不断更新观念,创新培训方法,大力提升安全培训水平,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常抓不懈”的安全意识,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取得安全资格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井工矿山企业的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二,要创新培训方法和培训内容,安全生产培训要不拘形式,注重效果,按照“因地制宜,因人而宜,因材施教”的原则,参与培训对象不同,培训内容应该有所区别。比如,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应侧重于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意识的强化培训,确保其在工作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从爱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出发,重视安全生产,做到不违章指挥;而特种作业人员、初上岗人员等生产一线的工作人员,他们往往因安全思想淡薄,对生产中的关键环节不懂,对生产中危险程度不够重视,而引发安全事故,针对这样的群体,应增加安全事故案例教学内容,以案释法,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防护措施、应急措施教学,增强其自身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内容。
第三,更新培训手段,改变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手段,采用多媒体教学,增大学员对知识信息的获取量,开展讨论互动教学、现场演示观摩教学、理论实操一体化教学等先进的教学手段,克服简单、枯燥乏味的理论说教,增强其知识性、趣味性、可视性,寓教于乐。
5 确保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一,做好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安排专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讲解。
第二,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许可的范围开展培训,资质证书不出借、出租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对专职负责人、专(兼)职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服务保障人员等岗位职责,教学管理、教师管理、班主任跟班、学员管理、考勤制度、听课证制度、教学质量控制、培训评估、培训反馈、档案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制度,特种作业各类别(工种)培训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制度,不只公示上墙,更要熟记于每个人员的心里,并认真践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第三,采取多种形式对培训资质、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投诉咨询电话、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社会、学员的监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年度评估检查。
总之,安全无小事。只要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加强对安全培训管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素质,就能够确保安全培训质量,为安全河南创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参考文献
[1] 河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豫安监管[2012]99号文件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