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不良资产业务模式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2014年上半年,东方、华融、长城、信达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也称AMC)利润超过300亿元,它们的优势在于混业经营下的金控框架。与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不同,地方版“坏账银行”限定在本地范围内开展业务,而地方不良资产通常规模小、数量多且分散,令地方版“坏账银行”在面对各地逐年增加的不良资产时常感到“有心无力”。但就目前来看,各地国企改革、兼购重组以及银行业不良贷款势头攀升,地方版“坏账银行”将有助企业盘活资产、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抢滩”入场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是一个被垄断了十余年的行业。上世纪末,为解决中国银行、工行、建行、农业银行长期的呆坏账问题,推动其股改上市,东方、华融、长城、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应运而生,各自承接处置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如今,这一专属垄断业务正在被更多的入场资本分享。2013年12月,银监会对地方AMC的设立提出三项审慎性条件,涉及注册资本、高管及专业团队的任职资格、公司治理结构等要求,地方AMC随后步入加速期。2014年7月,银监会批准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和上海四省一市参与本省份范围内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工作;2014年11月,银监会又批复北京、天津、重庆、福建、辽宁6省份成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日前批复的5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是银监会批复的第三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在未获得银监会的地方资产管理牌照之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做一些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但不能直接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一级市场,即不能直接购买不良资产包,只能参与二级市场,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把资产包卖给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由其接手后再进行重组或处置。如今,在获得牌照之后,“二传手”变身为“一传手”,其在地方的资源优势以及处置资产的灵活性优势也进一步凸显出来,不仅业务扩张速度上升,业务模式也更多元。
与地方版“坏账银行”牌照逐步放开形成对比的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又多了一把“尚方宝剑”。8月4日,财政部正式放开了华融、长城和东方三家国有资管公司的业务许可,允许其收购、处置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这意味着资管公司争取多年的非金不良资产业务终于“落地”,此举无疑大大有利于资管公司业务拓展。
坏账“生意经”
即使被打上了“不良资产”的标签,企业仍有绝地重生、凤凰涅的机会,只要善加运作,不良资产有可能变成一座大金矿。要知道,坏账处置是政治任务,更是门生意,地方“坏账银行”所憧憬的,或许是试图复制前辈AMC的业绩荣光。
与一直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银行业相比,为其处置不良资产的四大AMC近年来显然成了“闷声发大财”的高手。2013年12月,信达在香港上市,受投资者热烈追捧,募资25亿美元,上市首日股价劲涨26%。2014年上半年,四大AMC的利润合计超过了300亿元,且各自的同比增速均超过30%。
不过,地方“坏账银行”想要取得这样的成功并不容易。四大AMC具备先行垄断优势,随着社会融资和银行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不良资产的处理业务也急剧膨胀,它们已将触角伸及不良率更高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因此赚得盆满钵满。更为重要的是,借助处理坏账置换到的特殊政治资源,它们已悄然成为全线布局的金控航母,并获得跨越式发展。
前途未卜
地方AMC与四大AMC尽管同为收购坏账,但他们的资金来源和坏账收购价格都不尽相同:四大AMC的资金来源是中央政府的再贷款,而地方AMC的资金来源是地方政府;四大AMC对银行坏账都以原价收购,而地方AMC可能会打折扣。
在操作方面,与华融、信达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擅长“标准化”操作大体量不良资产不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限定在本地范围内开展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而地方不良资产通常呈现规模小、数量多且分散的特征。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有的才10亿,自有资金十分有限,因此不可能应对庞大的不良资产市场,即便通过发债募集并购资金也有限,如何解决资金来源和不良资产处理方式都需要市场化的创新。目前,部分省属资产管理公司也在尝试联手知名私募以私募股权基金的方式改造不良资产。
关键词:主办银行 资产业务模式 启示
日本的主办银行业务模式简述
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
战后日本的银企关系是以主办银行为中心的模式。所谓主办银行,指的是与公司长期密切联系往来的一两家主要商业银行。主办银行关系只是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一种默契关系,并不受法律约束。这种体制通常有以下特征:主办银行是企业最大的贷款银行,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日本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资金来源,同时贷款是日本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而且贷款数量的稳定增长会扩大银行收益,而且主办银行通常更倾向于提供短期贷款,从而加强对企业日常财务工作的监督;主办银行大都向企业派遣董事等经理人员,与英美模式中由外部董事代表股东不同,日本的银行董事多为由公司支薪的内部董事,这一作法源于战后日本企业财务人员极度不足,政府鼓励银行人员参与企业管理,当然,银行也可借此准确把握企业的经营状况;主办银行与企业有综合业务往来,除贷款外,还提供清算汇兑、咨询等服务。此外自1993年起,主办银行可以承销企业债券,同时它也是债券的主要持有者之一。在企业财务危机时,主办银行往往会单方面放弃偿付权利,以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的功能分析
实现稳定(风险防范)的功能 收集和处理风险信息以及防范不稳定性所带来的回报,一直是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展的主要动力。日本主办银行业务模式化解风险的功能主要体现在:
作为主办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更为理性。一旦对企业注入资金,双方即成为利益共同体,双方就会合力促使资金的效率最大化,降低了出现坏帐的风险。即使企业的投资暂时陷入了困境,作为主办银行还有可能通过继续对企业追加贷款帮助其度过难关,使其重新具有还贷能力。不过这种追加贷款并没有法律或合同的基础,而是取决于银行对利益得失的考虑,一旦主办银行对企业失去信心,或认为不值得花费如此巨资,就可能会袖手旁观。从债转股的实施过程看,居于主导地位的应当是债权人或是金融监管当局,日本商业银行在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往往会主动提出将债权转为股权,既保障了企业生存,又使银行扩大了对企业的控制权。日本的主办银行制度使各大银行的客户相对稳定,企业同主办银行之间的资金流转通常会有事前的通知和协商,基本上避免了恶意的挤兑和拖欠情况。主办银行作为债权人和股东的双重身份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在以直接金融为主的社会里,企业的经营状况受资本市场监督,如果经营不善,随时随地都有被敌方收购的可能,因此资本市场作为外在压力迫使企业竭尽全力提高资产运用效率,而在日本这样以间接金融为主的格局下,主办银行代替资本市场的外在压力,发挥监督作用。
实现发展的功能 日本的商业银行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经营支援功能,即主办银行通过资金援助派遣经营管理人员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在必要时主办银行向企业派遣经营干部,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信息生产和传递功能,即主办银行通过企业经营者的日常接触,取得内部信息。特别是日本的企业缺少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往往无法通过公开途径获取信息,只有具备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主办银行,才会积累起完整的信息,从而起到公共信息中介的作用。据调查,日本大多数企业倒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背后缺少一个有实力的主办银行,主办银行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企业不会因暂时的困难陷于破产。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
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商业银行中占绝对优势,资产业务模式的运作方式表现为“国企―国有银行”模式。我国的银企关系有一个根本特点,即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尽管国企占GDP的比重不到40%,但它们获取了超过80%的贷款,其中四大国有银行90%以上的贷款在国企,从而使银企关系呈现出以国企与国有银行博弈为主的格局。
对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模式源于计划经济,一方面,这一模式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逐步实现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向纯粹商业银行的过渡,极大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入世后金融服务业的逐步对外开放,这一模式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形成了巨额的不良资产。我国的银行坏帐主要源自三个方面:一是政策性贷款,大多回报率低,周期长,管理不善,资金使用随意性大,因此偿还率极低,据估计,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策性贷款占国有银行贷款的35%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积淀为不良贷款。二是企业的倒逼机制,由于企业的自有资本率低,资产市场不发达,主要以银行贷款为主,一旦银行减少信贷,就会使企业陷入困难,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引来政府干预,结果银行几乎不可能以外部力量促使企业还贷,其抵押担保的处置权往往得不到地方法院的支持,这导致银企之间形成一个完全信息的不均衡动态搏弈。三是自身利益的驱动,自上世纪80年代起,央行采取利润留成制度,给每一家专业银行和分支行下达利润指标,并按规定比例分成,在这种情况下,投放基础货币越多,收取利息越多,利润越大,而政策性贷款的扩张正是实现其目标的最好途径。在这种机制下,甚至有银行向企业“送”贷的现象,直到1995年利润留成制度取消后,这种情况才有所缓解。而此前正是不良贷款积淀最多的时期。1999年通过政府向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了1.4万亿不良资产后,官方公布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为22%,而根据国外机构的评估值还有50%。由于国家的“剥离”政策导致国有银行在信贷过程中不按市场规律办事,总认为只要把资金贷给国有企业,即使出现信用危机,国家也会搞“剥离”,最终的风险依然是政府,从最新统计数据看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率与1999年剥离后相比,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又有了新的上升。
债转股在运作上只是一个形式。我国目前的债转股方式都是由地方政府申报,国家经贸委审批,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对此均无决定权,而债转股对象条件是“产品适销对路,有市场竞争力,工艺设备先进,债务债权关系清楚,企业领导班子强”等,事实上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没有理由造成不良债权。相反它应当是银行盈利的主要来源,而如果这些企业债转股,银行从吃利息变成分红利,对照我国的股市就可以看出,不论企业是否绩优,恐怕没有哪家公司支付的现金会超过其股价对应的贷款利息收入,也就是说,银行的现金收入只会因债转股而减少,同时,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银行很难将转化而来的企业股权转让,流动性鲜有改进。
自身的流动性风险日益增加。我国银行维持流动性的条件是长期的高储蓄率,加之债券、股票市场不发达,金融资产集中于银行存款。同时公众对银行的流动性情况缺乏了解,把国有银行视同国家,从而对银行高度信任。但是,伴随着金融国际化和自由化的发展,商业银行的流动风险日益增大。
日本模式对我国的借鉴
商业银行在一国的经济中主要要实现两大功能,即经济发展和经济稳定(风险防范),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制度也应考虑这两方面的功能。日本的主办银行模式对我国的商业银行的启示可以从这两个方面来分析:
经济发展功能的借鉴
日本主办银行模式下,主要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支援和信息生产和传递功能实现经济的发展,这两大功能是商业银行的自发行为,这是由日本商业银行的私有化产权制度所决定的。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占绝对优势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短期内要做到国有商业银行的私有化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我国的国企――国有商业银行模式把绝大部分的贷款贷给了国有企业,而大部分国企的效率都很低。显然,这种贷款没有达到资源配置的最大效率,要改变这种现状,可以从下面两个方面来着手:
改变目前的不良资产剥离政策 不良资产剥离政策在降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同时,也传给商业银行一个错误的信号,即只要是向国企发放的贷款,一旦出现坏帐,政府就会承担责任。因此,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宁可选择效率低的国有企业,也不会把资金投到效率相对较高的民营企业,这也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而这种现状显然降低了资金的效率。不仅不利于商业银行的成长,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政府应充分利用信号效应,对于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不良资产,应果断的承担责任,迅速实现剥离。同时明确规定今后不会再用类似的“剥离”政策,新形成的不良资产概由商业银行自己消化。
改变目前债转股的运作方式 国际上债转股制度通常可以借助银行的力量加强企业管理,增加信息公开程度。但由于我国法律限制银行对企业持股,故而以挂靠银行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股本运作,因而实际上银行并不直接成为企业的股东,从而也就不可能使债转股后的银行起到日本主办银行那样的经营支援功能。可以说我国的债转股方式实际上只是利用银行的资金降低国有企业的负担,而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和还贷能力。因此,国家应允许银行对企业持股,并允许股权流通。而且,债转股的实行不应由地方政府申报,而应直接由银行来确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银行对企业的经营支援,同时改善银企关系,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稳定(风险防范)功能的借鉴
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功能是相对的。日本的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大量的不良资产,也就是说存在着很大的系统性风险,这一点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日本的金融业遭到重创可得到说明。但这一点并不能否定日本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从日本商业银行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后迅速恢复,以及在日本没有一家外资银行可跟日本的几大商业银行相抗衡中可充分体现其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事实上,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改变不良资产剥离政策及改变债转股的运作方式的影响下,将会改变我国目前“国企――国有银行”的银企关系模式,商业银行的经营效率也会大大的地提高。
要加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针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应注意两个方面的工作:
政策性贷款的政府担保制 对于一些政策性业务,国家尽管已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但由于资产规模有限,很多政策性业务无法由这三家政策性银行来承担,从而被迫转移到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身上。这也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了一定的负担。对于这类贷款,可采取政府担保制,由此出现的不良贷款由政府承担。
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审计力度 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制改革时间还不长,内部管理还不完善,经常可以看到违规作业的情况。因此,中央银行应定期不定期地对商业银行进行审计,以减少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内因方面:一是还没有真正站到“生命工程”和“饭碗工程”“的高度来认识,从思想上重视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行上下还没有象抓存款那样重视清收盘活工作。二是经过多年的清收,清收的坚韧性越来越大,从业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畏难发愁和厌战情绪;三是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对滞后于清收工作岗位需求,有待于进一步充实提高;四是分帐经营尚未真正落到实处,考核管理不规范,没有从真正意义上实现由属地行向专业机构的真正转变;五是与营销部门的整体合力没有形成,缺乏有效的协调、互补、衔接、联动和有机的统一;六是在政策的倾斜力度和落实上,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明确。
外因方面:不良贷款的分布面广,涉及到各行各业,且背景复杂,年限长久,质量差;加之贷户的信誉观念和社会信用环境差;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执行结案不规范,执行力度不够。案件执结率低,没有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地方保护主义不同程度的存在休戚相关。
二、实际工作中,机遇与困难同在。
20__年我行清收盘活工作可以说是机遇与困难同在,只要我们能够创造机会,抓住机遇,敢于挑战困难,那我们的清收盘活工作还是大有可为。
1、清收盘活工作也面临着难以回避的困难,一是随着该项工作的连年大力度的开展,清收盘活的空间和回旋的余地越来越小;二是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与工作的强度和难度不相对称;三是清收政策欠缺灵活性。有的客户,如若部分让利,可调动客户还款的积极性,达到清收的目的,否则,进退两难,得不偿失;四是绝大部分不良贷款企业由于多年处于关停、半关停状态,资产负债率高于100,操作稍有不慎就有破产的可能。
2、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有利因素:
一是在大的社会信用环境方面,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应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企业和政府的重视程度为我们提供了有利于清收的良好氛围和契机;二是上级行的重视程度和政策的倾斜程度较以前加大了,我们清收的内部环境更加宽松;三是清收工作的连续性,使得我们对这项工作的思路更加清晰了,方法措施更多了。四是通过多年来的清收,锤炼了队伍,磨练了意志,坚定了信念;五是外部环境,近年来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民营企业的不断扩展,为企业间的有效>!
三、针对县级支行不良资产实际,可建立两种组织管理模式。
一种模式是:资产经营部由属地经营机构转向专业经营机构,在对不良资产经营机构的管理方面,上收经营管理层次,由市分行统一管理。从形式上,可以跨区域将临近的几个县支行不良资产经营机构划归为一个清收支行,统一经营,便于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清收。同时,市分行对原不良资产属地行下达一个考核指标,并制定奖惩政策,以利于清收工作的配合与协调,提高清收效果。
第二种模式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以县支行为单位的分帐经营,相对独立核算机制,并且加大考核力度,实行捆绑式考核,这样,考核时能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任务到人,有利于调动支行及清收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从管理型机构向经营性机构转变,有利于银企合作,向市场机制转变,有利于优良资产业务撬动不良资产业务的搭桥、嫁接、重组和兼并等。
四、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应采取的方式方法。
在清收盘活的方式、方法上进行的创新,在沿用以往好的传统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应以“四个转变”为“纲”,重点突出由管理向经营不良资产的转变,真正实现“质”的转变,特别是政策的运用方面,应灵活多样,突破一些“框框”和瓶颈,一切为了经营而经营,在规避道德风险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实现受偿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如:因地制宜地开展债权转让,买断清收;面向社会采取招标,承包清收等措施和预按。
1、在对清收盘活的支持、奖励等政策倾斜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由于清收工作是一项集体力与智力于一身的复杂系统性的工作,在人员的配备上,需要懂业务、会经营、精明能干的从业人员,不应直观认为单纯为了清收而清收,无需脑力劳动,甚至冗员都可从事。首先,在舆论导向上,让全员深知这是一项农行事业的“生命”“饭碗”工程,使从业人员都有使命感、自豪感,使他们在人生价值上有所体现。这就需要不间断地在精神和物质两方面进行鞭策和鼓励,以此鼓励有清收专长、善打和会打硬仗的人员积极踊跃地融入到清收队伍中来。
2、优兼劣,重组退出。对那些企业经营不善,发展前景渺茫,不能正常还款但有一定数量的有效资产的劣势企业,该行积极牵线搭桥,寻找有实力、有兼并意向的企业,然后按照相近、相联、互利的原则,采取资产重组的方式,由优势企业予以兼并,实现劣势客户全身而退。
3利用第二还款来源,借力退出。对借款单位无还款能力,但担保单位有代偿能力的,让担保单位承担偿还义务。
7月16日,身为国务院批复启动商业化转型的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穿上了“新外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信达),此举标志着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试点正式启动。
信达现任总裁田国立出任新公司的董事长,掌管这家定位以处置不良资产为主的现代金融服务企业。新公司注册资本251亿元,包括财政部在信达1999年成立之初注入的100亿元资本金,以及信达商业化业务的净资产。相当于中央财政投入的100亿元在十年间增值了1.5倍。
按照转型方案,信达政策性业务的剩余债转股资产和剩余债权资产约638多亿元,由信达按照评估值买断;建行持有的延期十年的2470亿元的信达金融债,则剥离至财政部与信达建立的共管基金,以后通过利税返还、减持股份等多元化方式偿还。经过去粗取精,信达最终得以轻装上阵,这正是其他三家资产管理公司梦寐以求的结果。
财务重组之后,信达还将适时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根据市况择机上市。“我们会选择A+H模式”,此前一直非常低调的信达总裁田国立在接受专访时表示。
信达的重组,在很大意义上决定着整个资产管理公司(下称AMC)行业的未来。仿照美国解决储贷危机的RTC(重组信托公司)的模式,中国的四大AMC是应银行改革之运而生的。然而一方面,人们对于AMC过去十年的绩效不无疑问:它究竟只是扮演了一个财务工具的角色,还是确实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则对AMC的未来路径缺乏信心。作为四大AMC中的优等生,信达在甩掉历史包袱之后,意在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寻求综合化和国际化之路。这种融各种金融牌照于一体的混搭式模式,如何获得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仍有待未来检验。
田国立起自中国建设银行基层,1997年升任建行行长助理,1999年后转战信达,先后任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可谓AMC的探路人和见证者。田国立每每以桥牌术语和“根雕”艺术比喻不良资产处置的战略战术,对于这份工作的热爱溢于言表:“我们的人并不在乎有多少奖金,就等着每年的项目点评结果,看看是匠人还是艺术家水平。这个案例会我是每次必到,亲自点评,就爱过这个瘾!”
AMC功过
1999年,中国政府仿效美国RTC化解储贷危机的办法,相继成立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等四家AMC,先是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按账面值承接1.4万亿元不良资产,后又以商业化方式竞标购买中、工、建、交的可疑类资产(按实际中标价格偿还本息)。两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均为央行再贷款及向四大行发行金融债。
由于成立之初AMC每家资本金只有100亿元,不仅面临着政策性贷款的处置回收率问题,同时还要面对沉重的金融债付息负担。事实上,四大AMC除了信达,其余三家均未能实现付息。此后的商业化不良资产处置效果也不尽相同,因而外界对于AMC的绩效评价与未来去向一直并不正面。
“资产管理公司起到了两个重要的历史作用,一是改善了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二是通过债转股,降低国企的负债率,实现股份化,为进一步的改革发展奠定了基础。”田国立称,“AMC并不是印钞机,政策性贷款的包袱最终还是要由国家财政来背,但作为不良资产的承载者,是先帮着国家把银行改革的圈画圆了。”
至于第二次商业化招标,在田国立看来,才开始着手解决不良资产市场价格发现的机制。“第一次剥离不良资产之后,可以从从容容地解决这问题了,有了竞价,自然就有一个发现价格的机制了。”
“这是一个非常有智慧的办法”,在田看来,通过以时间换空间,现在的1.4万亿元负债对于财政的压力与十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
在此次信达整体改制中,财政部沿用了工行、农行在剥离不良资产时的“共管账户”模式。但是,与每年上千亿元净利润的大型商业银行相比,在十年期限中如何偿还2470亿元的巨额挂账,对新信达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对此,田国立并不以为意:“信达作为一个商业性机构,一则可以用利润及退税偿还这笔钱,再则信达上市之后,国家今后也可在市场上减持信达股权的形式偿还。”
两种处置
AMC作为财务工具的功能已获得外界的认可,但就AMC自身的资产处置效率而言,四家机构的业绩却不尽相同。
来自信达的数据显示,2009年,信达实现净利润43.67亿元,比2008年的利润(约12亿元)涨了近3倍。2010年第一季度信达实现利润约14亿元,全年预计实现利润不低于60亿元,将是2008年利润的5倍。“这并不是我的利润高涨期,今后五年到十年才是。”田国立称。
信达的业绩增长速度无疑令业内称羡。面对同样逼仄的法律空间、市场环境、制度约束和激励机制,以及同样的资本金起点。在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中,信达在资产收购与处置、债转股、资产重组与上市等各项业务上,一直保持领先优势。
不过,在外界看来,信达的领先在于先天优势,最初对口承接的不良资产来自建行,质地较好,如煤炭、冶金等行业,至今仍有很大的升值空间。
不过,田国立对此则强调其资产处置哲学的价值。在他看来,处置不良资产就像打桥牌一样,需要把握守攻时机;而对不良资产的精细化处置则像“根雕”,即通过专业化的精细处置,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升资产价值,把“枯树根”加工成高附加值的“艺术品”,而不是卖白菜似的“一卖了之”。“涉及能源、土地类的,尽量不要简单化处置。”
截至2009年末,信达累计收购和受托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账面本息1.48万亿元,在不良资产市场中的市场份额占75%以上。向相关银行支付债券利息和央行再贷款本息1966亿元,也是四家AMC中唯一做到按协议还本付息的资产管理公司,付息率达到100%。
“不良资产没有绝对的价格,干这行最核心拼的是眼光;踩不准节奏,经济低位时卖出,高位时买进,永远不合拍。”田国立如是说。
对此,信达可谓深有体会。2004年的商业化招标,信达采取攻势,以约31%的高价夺标。
2005年6月,工行将4590亿元可疑类贷款打成35个资产包,面向四家AMC直接招标,平均转让价格为资产面值的26.38%。此时AMC们心态有所激进,出现了抢购工行资产包的一幕,竞标中报价不断提高。信达最终竞价的资产包规模较小,仅高于华融。
“那次竞价最残酷,我们特别庆幸当年及时踩了这脚刹车,否则信达也不会有今天,因为此次竞价价格风险已经很大。信达当时明确给各办事处打电话,不能把价格报高,否则赔钱责任自负。”田国立至今心有余悸。
田国立对上述经历有一番心得:当第一次市场化收购时,其他公司没胆量,信达冒了险;当大家都有胆量时,信达就不冒险了;在他看来,企业竞争永远如此,进退需审时度势。截至2009年末,信达共收购商业化资产4712亿元,已处置3115亿元,处置进度66.1%;累计回收现金1196亿元,回收率38.4%。信达商业化收购的不良资产均实现盈利。
盈利由来
“不良资产的处置其实就是投行业务,即对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信达目前盈利贡献主要靠投行业务带来的综合价值,而非单看这笔不良资产卖了多少钱。”对于信达的核心竞争力,田国立如此表示。
自2005年以来,信达商业化处置不良资产的传统业务明显下降,投行等新业务占比增长明显,投资收益暴增。为了最大限度提高资产回收率,信达公司利用推荐上市手段,把经过成功重组、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推向资本市场。
交行的资产重组是田国立的得意之作。2004年6月,信达曾以50%的账面价值收购了交行414亿元可疑类不良资产,但实际回收率最多30%,信达面临很大回收压力。
为了交行顺利上市,按照信达设计的交易结构,国务院曾批准信达买入交行30亿H股原始股,由汇金代持,央行提供230亿元再贷款支持,后在6.5港元时卖给财政部。实际上通过信达承担市场风险,助推交行顺利上市的同时,信达也实现了盈利。
其后信达开创了将部分债转股资产运作上市的模式,如连云港、中核钛白等,其中连云港资产溢价在20倍以上――信达公司对连云港2.95亿元债权没有简单地打折处理,而是先债转股,用了八年时间推动企业上市。
田国立称,另一个可圈点的案例是信达重组“ST天桥”。信达在收购、处置商业化收购北大青鸟债权时发现其“ST天桥”壳资源,由此展开了整合内部房地产资源、对接资本市场。实质是整合建行早期作为不良资产剥离到信达的房地产企业,这也是信达最初100亿元资本金中的非现金资产,而十年之后,这些土地已明显升值。
2009年4月,信达的全资子公司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作为大股东重组了“ST天桥”,成功借壳上市,并在上市前以私募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了融资与借壳的结合,创新了上市公司重组业务模式。该股票后更名为“信达地产”,并成为信达唯一的地产上市平台。信达近两年业绩暴增,也与其此次地产业务借壳上市密切有关。
“设计交易结构就像桥牌的首攻,一定要科学合理,考虑到债务人的承受能力。此外还要考虑他是否有善意、软肋是什么,研究透了以后,才能攻破对手。”曾经获得过金融界桥牌比赛冠军的田国立,如此比喻其投行策略。
不过,信达这种和资本市场联动的盈利模式初期回报较高,长期看来却未必可持续;在原有债转股资产吃尽之后,转型以后的AMC们是否可以找到长期稳定的商业模式,仍然是一个巨大问号。
转型不转行
“转型不能转行,迅速涉及一个新的领域谈何容易?”田国立强调,信达的特色在于打造专业化处置不良资产的职业团队,而且随着专业经验的积累,“发现和处置不良资产是一个高回报率的行业,而这恰恰是我们与投行、券商差异化竞争的领域”。
在此基础上,田国立给出的信达新方向是“以金融服务和资产管理为发展重点,实现综合化、国际化”。
近年来,AMC利用受托处置问题机构的机会,积极搜集证券、金融租赁、信托等金融牌照,成为另类“金融控股公司”。
2009年下半年,信达先后重组收购了金谷信托、战略入股西安市商业银行,基本拿到了金融“全牌照”。
然而这种综合的金融平台与同业相比,实力远为羸弱,在外界看来,难免有“拼盘”之讥。
一、建立合作共赢的银企关系是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银行和企业是市场经济体系中两个重要的经济主体,银企关系互相依存,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从个体上看,两者之间是一种双向选择的博弈关系,从总体上看,两者之间是一种共同发展、密切合作的的共荣共损关系。银行的存在和发展依赖于企业,失去了企业,整个银行业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活、银行兴”,银行自身发展同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银行支持和帮助企业就等于支持和帮助自己。在当前形势下,某些企业因资金链紧张而亟待银行融资,而基于防范风险考虑银行普遍具有恐贷、惜贷的思想顾虑,如何破解银企双方融资困境亟待政府和监管层面给予正确引导。
监管层面应研究制定政策,拿出相关措施,引导双方构建“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银企关系,共同应对当前困难,通过寻找银行与企业共同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实现银行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同时兼顾。监管层面当给予银行业相应的政策配套支持,并赋予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判断决策的手段,引导商业银行在遵循基本金融业务规则的大前提下,积极扩大信贷规模,不断增加资金投放,促进企业不断发展。
二、构建分层次的续贷政策体系,实现梯度管理。
当前形势下,某些企业由于暂时的经营困难而造成资金链紧张,商业银行要在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伸出援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银行贷款到期时,为满足企业连续使用资金的需求,可有四种不同处理方式:一是融资条款变更;二是再融资;三是展期;四是重组。上述四种处理方式是在对客户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根据借款人资信差异所采取的差别化处理方式。
(一)融?Y条款变更
融资条款变更是为适应市场变化,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满足客户需求的操作方式。融资条款主要包括:融资额度、期限、用途、担保方式、利率、费率及前提条件等。由于融资条款变更的情况比较复杂,个案之间差异性较大,在办理该类业务时需要对业务重新履行审查审批程序,重新进行风险评估。
(二)再融资
再融资是为满足公司客户对贷款连续使用的需求,对其发放新贷款偿还原贷款,从而实现客户不间断使用贷款资金的目的的处理方式。就企业而言,其再融资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1.“借新还旧”(由原贷款行发放一笔贷款偿还原借款);2.“置换贷款”(由其他银行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银行借款);3.“变相续贷”(通过向公司股东、其他关联方或是其他企业借款方式偿还贷款,贷款归还后银行再向该客户发放一笔贷款)。如果企业能够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金,则说明企业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按此逻辑,银行办理再融资业务的信贷资产并不必然是质量不佳的业务。
“再融资”的操作虽然形式上是使用一笔新的信贷资金归还原贷款,但实质上是实现融资的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的重新安排,是严格按新办理业务的政策尺度进行审查审批,重新签订合同,落实贷款条件。在此前提下,再融资业务本质上是对有偿还能力客户的积极服务手段,是银行在对客户进行风险判断基础上所做出的审慎信贷决策,应当予以支持。
(三)展期
展期是基于借款人生产经营安排的变化或临时流动性压力,而延长贷款期限的处理方式。办理展期业务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原定贷款期限短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或项目评审测算期限;因归还贷款计划过于集中导致借款人还贷困难;因自然条件变化、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贷款项目建设期延长、投资增加,未能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按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暂时有困难。
展期业务主要适用于融资能力有限,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资金归还原贷款、但生产经营正常且具有偿付贷款本息能力的客户。展期业务形式上是对原贷款期限的调整,但实质上是按照新增贷款进行管理,并需要与借款人签订补充协议,对借款人资信状况、保证或抵质押担保的合法有效性进行重新评估。
(四)重组
重组,是指为降低和化解贷款风险,对因借款人财务状况困难而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的贷款(含垫款),对借款人、担保方式、还款期限、适用利率、还款方式等合同规定的还款条件进行调整的处理手段。办理重组业务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通过贷款重组,可收回部分贷款本金或欠息,且担保效力不低于原担保;贷款重组后有利于贷款安全和借款人落实还款计划,通过贷款重组能使原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存在的法律缺陷得到完善,或使信用贷款转化为担保贷款,或进一步增强担保的可靠性;变更借款人后贷款风险明显降低;其他通过重组可以降低贷款风险的情况。
重组方式适用于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存在困难的客户,通过对借款人、担保方式、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合同条款条件进行调整变更来化解信贷风险,是较为灵活的降低和化解风险的手段措施。
三、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不良资产处置通道。
(一)当前不良资产化解的几种方式。
1.企业破产清算。对没有偿债能力、资不抵债的企业,通过企业破产的办法,拍卖企业剩余资产偿还银行贷款,解决债务清算。2.提取坏账准备金冲销不良贷款。就是把企业不能清偿的贷款债务,由商业银行从坏账准备金的账户中提取准备金,用“冲销不良贷款”的办法来消灭和减少不良贷款。3.不良贷款的出售,通过公开出售或计价出售的方式,将不良资产从出售银行转移出去。4.注入公共资金方式。一般是指通过注入资金来化解银行的不良贷款,具体的做法就是由财政向特定的银行拨付专项资金,目的就是冲销银行的不良贷款,同时免除掉企业的债务。我国的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上市发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筹集资本金的方法来解决银行持有大量不良贷款的问题。
(二)加强不良资产处置的创新手段
1.探索“贷转股”模式。即商业银行对贷款企业的贷款债权通过某种方式转化为对该企业的股权。对商业银行而言,由债权转为股权的操作可以转移部分信贷风险,在保全自己信贷资产完整和安全的前提下,化解部分不良贷款。
2.运用并购重组模式。即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债务重组推动存量资产的重新配置,从而将现有不良资产资源在国内外同行业之间进行分配,并在最终实现经济结构调整,以便处置目前的不良资产。
3.尝试商业银行的参股资产管理公司模式。商业银行可以独资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将现有不良资产从内部分离出来,交由资产管理公司经营处理,比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方式,从而放宽不良贷款和抵贷资产处置的政策限制,再通过转让、打折出售、打包处理、租赁、招标、拍卖等等方式直接处置掉不良资产,提高资产受偿率,降低信贷的损失。或者通过探索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联合运作模式,由双方合资设立新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用于双方产业和产品之间的衔接联合,充分发挥银行方面的资金和信息优势,以及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灵活的优势。
4.联合运作模式。即联合各种资本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方法。处置不良资产需要有大量的资本介入,反之没有资本的介入就无法顺利处置不良资产,要采取有效形式引入信托、投行、私募基金等多元化非金融金融机构作为投资主体进入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鼓励和引导各种资本参与不良资产处置。
PE种类很多,既包括专门投资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企业的风险投资商(VC,即VentureCapital,如日本软银);又包括专门投资股价严重扭曲的上市企业的收购基金(BuyoutFund),比如,凯雷集团旗下的收购基金投资徐工机械;还包括以提供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前短期过桥贷款的夹层投资基金(MezzanineFund)和专门针对危困企业投资的秃鹫基金(VultureFund)。
一、什么是秃鹫投资
秃鹫投资者又称破产鲨鱼(BankruptcySharks),一般是以PE或对冲基金的形式存在,之所以称之为秃鹫投资者,是因为他们的获利模式主要是采用以低价投资一些出现困难的企业或不良债权,通过他们的运作以另一种形式在另一市场出售套利,与前面所提的风险投资、收购基金以及夹层投资基金无论在投资对象、投资工具或是退出机制等方面均有不同:
二、成功秃鹫投资者的共性
虽然秃鹫投资者投资围困企业债务的策略多种多样,但在这个市场上屹立不败的秃鹫投资者均表现出相类似的特点:
敏锐的不良资产市场触角。众多经营不善或资金周转不灵的企业因债务到期等原因出现在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而这一市场注定鱼龙混杂,秃鹫投资者成功的关键在于及时发现那些价值被低估、经重整后有较大升值空间的企业并快速与之建立联系。
出众的企业资产评估能力。成功的秃鹫投资者具有评估企业资产的出众才能,这种特点不仅仅是指更善于处理有关信息,同时还意味着更善于找到和搜集相关信息。当一家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时,传统公开渠道披露的信息往往匮乏且不够及时,此时秃鹫投资者或利用自身优势、或通过广泛走访、深入调查获取详细真实的经营和财务数据,以帮助其对企业价值进行基础性分析。
过人的商业谈判与议价技巧。成功的秃鹫投资者一般具有过人的谈判和讨价还价技巧,该技巧来自于投资者对破产重整公司资产价值估计的准确性和对公司资产结构了解的深度,包括其他债权持有人权利以及财务上利益的了解。合理运用这种技巧,有助于秃鹫投资者降低收购成本。
较强的识别危困企业风险能力。成功的秃鹫投资者还能充分了解投资于危困企业的风险,这些风险无法消除,但可以识别并加以控制。实践证明,细致全面的对危困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基础性分析是极为重要的。
三、海外秃鹫投资者的表现
秃鹫投资者作为海外资本市场中的另类投资者,由于其投资理念和运作方式的特殊性,对于外界而言显得神秘十足,同时也屡遭人诟病。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即存在大量的专业投资于这些危困公司和危困债券的秃鹫投资基金,阿波罗(ApolloManagement)和泽普世(CerberusCapitalManagementL.P.)是此类基金的翘楚。
秃鹫投资者通过采取“买进不良债权——聘请律师等中介机构维护债权——与企业商议债转股——对企业进行重组整合——提升企业价值——处置变现”的赢利模式,为自身带来丰厚回报,例如,在亚洲金融风暴期间,海外秃鹫投资基金曾先后参与了日本、韩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国的公司和金融领域的重整,攫取了高达35%的年平均回报率;又比如上面提及的阿波罗公司2003年10月,以7.5美亿元收购陷入困境中的美国营养品生产商GNC(GeneralNutritionCentre),经三年的重整和培育,2006年11月将其转手教师私人资本(Teachers’PrivateCapital),赢利超过9亿美元。
四、资产管理公司热衷于PE现象透视
PE作为近两年投资市场的热门话题,处在转型期的资产管理公司自然也想分得一杯羹,正如东方资产原总裁梅兴保先生提及的:“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条件为PE的本土化提供支持和各种机会,同时也可以由东方资产下面的子公司以主体身份进行PE的选项。”
近两年不乏有资产管理公司与PE合作取得项目成功的先例,如赵令欢领衔的弘毅投资成功整合华融资产账下不良资产——宿迁玻璃,并将其培育成为中国浮法玻璃行业前茅;东方资产在这方面也做了有益的尝试,2009年处置的石家庄东购项目即是其于2000年和2005年分别通过债转股和商业化收购方式获得的股权,此次通过“股权转让+资本市场对接”处置,较投资成本增值4倍以上,东方资产可谓获利颇丰,而这种业务模式已初具PE的雏形。
资产管理公司的PE情节源于三个方面:一是作为最直接的资本追求利润的合成体,PE在国内金融体系中还是属于新鲜事物,资产管理公司在PE上的产业突破,将开辟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新的阵地,行业领军者的地位颇为吸引人;二是资产管理公司旗下的众多不良资产可以成为PE的最优先和直接选择。利用资产管理公司特有产业资源优势,整合PE直接投资优势,达到双赢;三是PE突破了资产管理公司对麾下不良资产进行再投资的行政限制的瓶颈,而且以PE方式规范资产管理公司行为能够有效规避风险。
五、资产管理公司适合作秃鹫投资型PE
比照上述提及的PE四种类型以及秃鹫投资者所具备的共性,资产管理公司开展PE并将角色定位为秃鹫投资者的条件业已具备:
其一,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资源和专业方面具备优势。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十年来累计接收商业银行上万亿不良资产,各公司前期通过政府引导及自身运作,处置清理了一部分债权,同时也采取债转股方式获取众多国有企业股权,在这一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培育了一批深谙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人才,并在各地建有分支机构和不良资产经营的队伍,同时公司旗下还有证券公司和数据咨询公司,这些资源为资产管理公司构建了广泛的运营网络和专业能力,而这种能力又使其对不良资产的价值判断和对相关资产的历史沿革熟悉程度远高于其他投资人,资产管理公司定位为秃鹫投资者能有效发挥其自身优势。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今年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概念提出到上升为我国“十三五”发展主线,其内涵不断丰富和升华。经济决定金融,经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将会对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同时金融业的变化也将反作用于经济的发展,在供给侧改革中商业银行面临着新经济变化带来的机遇,也承担着助力供给侧改革的使命。
二、供给侧改革中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
(一)对商业银行创新能力的挑战
一是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给商业银行创新能力带来挑战。互联网金融在保险、理财等方面对现有的资金模式进行有效补充,有机融合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双重优势,具有极强的渗透性、穿透力,“互?网金融+”战略对各个行业的融合创新均产生巨大影响力。但互联网金融不能取代传统的商业银行,两者之间有着天然的互补职能,互联网金融补充了传统金融机构的功能不足,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应互取短长,加速创新。改变间接融资占比大、直接融资占比小的格局,构建多元化金融生态是金融改革的方向;二是消费主导的经济增长新格局给商业银行创新能力带来挑战。消费金融在为中国中小企业提供大量信用支持的同时,消费端恰好响应了对供给方拉动。“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实现由物质型消费为主向服务型消费为主的转变,目前我国城镇居民进行物质型消费的比重约为60%,预计服务型消费支出比重将由2017的40%增长至2020年的50%。消费金融需求的增长,使商业银行机遇与挑战并存。目前支付宝、京东白条等新兴金融渠道了产品正逐渐占领原有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份额。京东有过一些测试表明,金融产品供给植入到场景中,白条可以拉动用户的消费上升30%~50%。由此可见新兴的金融创新给资金使用者带来的便利性与低成本,也造成银行存款流失严重,同时利率市场化所导致的银行利差空间进一步收窄,金融结构落后对经济结构升级构成了制约,商业银行转型压力逐渐凸显,从商业银行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现实出发,金融创新是必然选择。
(二)对风险管控能力的挑战
一是处于经济与金融系统中核心位置的商业银行,具有显著的顺周期特征。在经济面临降速调档、结构调整和政策吸收三期叠加的新常态下,商业银行的快速扩张阶段已然过去,银行利润增幅下降,同业之间竞争压力增大,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持续增加,风险管控难度加大;二是供给侧改革中,未来要大力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民营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具有高知识、高技术、高风险、轻资产、缺乏抵押物等特点,这与传统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不匹配,对银行的风险管控体系提出挑战。
三、商业银行应做供给侧改革的先行者
(一)建立健全商业银行机制,持续提高竞争力
一是以供给侧改革为契机,提升综合金融能力。不同的企业、项目对资金的需求不同,应针对不同客户的特点实现资金供给与资金需求的有效对接,从以往单一的“存贷汇”服务向综合化、全流程、一站式的综合金融服务转变;二是在去库存进程中,积极调整个人信贷资源配置的格局,支持居民合理购房消费,加大对个人信贷类消费支持。创新个人信贷业务渠道,为个人融资和消费贷款提供便捷性、自助化、全流程服务,促进盘活存量与稳步增量并重格局;三是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通过优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考核机制和报告制度,推进全面风险管理。
(二)大力发展金融创新
商业银行应从六个方面加快创新,发展新的金融形态。一是加强普惠金融创新,如小微企业及“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担保方式创新、审批流程创新、还款方式创新,便民支付方式创新等;二是加强财富管理创新,如银行理财业务品种、模式、投向的创新,各类代销业务的品种、同业合作模式、资金投向的创新,贵金属业务创新等;三是加强科技金融创新,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属或特色信贷产品创新、审批流程创新、担保方式创新、贷款定价方式创新及投贷联动机制等;四是加强互联网金融创新,如直销银行、电子商务平台、投融资平台、资金管理平台及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各类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远程自助终端创新等;五是加强风险化解与不良资产处置创新,如不良信贷处置方式创新、不良资产转让方式创新、不良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六是加强组织架构与机构建设创新,如业务治理体系变革、新设或引进各类事业部、新设特色分支行等。
(三)把控风险,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
一是对“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细化分类,不强退,不死退。综合运用信贷、土地、产业等政策,分类精准处置。对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但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再融资、期限调整、变更借款人等方式帮助渡过难关。对半停产、已停产、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有序推动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对必须实施破产清算的,注意控制信贷退出的方式与节奏,制定清晰可行的退出计划,防止处置不当引发新的风险;二是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进程,将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作为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全新出口,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推进对于缓解资产质量压力及预期将产生显著的正面效应。
四、商业银行应助力供给侧改革
(一)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一是支持“新供给”发力,重塑中国经济增长红利。目前主要经济体围绕新一代互联网、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制造等新兴战略产业开展了新一轮的增长竞赛。这些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商业银行的资金支持,商业银行应对国家鼓励进入的行业进一步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二是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指出,要坚持生产业与生活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不断实现服务业量的扩大和质的提高;三是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发展,把发展小微企业业务提到战略性业务高度。当前我国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全全国GDP的近60%,纳税额占国家税收总收入的50% 左右,已经成为扩大就业、推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针对小微企业客户“短、小、急、频”特点,应下放审批权限,扩大基层网点的业务自主权,放宽业务自动化处理系统审批面,并简化服务和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降低服务费用和时间成本。同时商业银行要大力发普惠金融,满足小微、三农、个人等经济主体在生产、创业、消费过程中的金融需求。
(二)发挥金融的市场导向作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
一是利用差别信贷政策加快“去产能”和“去库存”进程。针对产能过剩行业、“僵尸企业”,制定合理的压缩、退出贷款计划,调整信贷结构,保证银行信贷资产安全退出的同时,注意给这些行业、企业合理的“过渡期”,以使“去产能”成本最小化;二是加快房地产行业的信贷结构性调整。房地产投资增速已由以往的高增长回落到最新的月度同比负增长,当房地产投资增速由负转正时,将是房地产投资乃至中国经济从需求侧?砜吹拇サ仔藕拧I桃狄?行应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关注青岛市区域内的去化周期,合理安排信贷资金,确保公司类房地产贷款信贷投放平稳有序、信贷结构持续优化、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大力支持个人住房需求;三是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根据IMF的数据,2010年中国人均基础设施拥有量仅是西欧的38%,是北美的23%,是日本韩国的18%,据李稻葵预测,如要花二十年让我国人均基础设施拥有量赶上西欧,未来五年可平均每年拉动GDP1.5%;如果赶上北美,每年拉动GDP3.1%;如果赶上日韩,每年拉动GDP3.9%。由此可见我国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发展仍有较大的潜力空间,特别是高铁、地铁、中西部的交通设施行业等。商业银行应把握住供给侧改革中大力发展基础设施的机遇,加强信贷支持力度,同时通过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密切银行与各级政府财政的关系,从而带动机构业务、个人银行业务等多项业务的发展;四是助力青岛市经济结构发展,结合青岛市区域特点,助力建立以创新、服务和海洋,为特色的新型经济结构。顺应跨界融合和消费升级趋势,支持服务、信息、绿色、时尚、品质等新型消费业态。提升旅游目的地功能,支持发展滨海度假、海洋休闲、融合创新、品质乡村和服务输出旅游业务。以青岛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为契机,推动内外贸易融合发展,发展跨境金融和国际金融业务。支持信息网络、充电设施、旅游休闲和健康养老服务等新消费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对基础设施、城市空间综合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智能家电、信息服务、电商微商、文化创意等消费型产业及相关基础设施。
这一消息得到了江苏省相关方面的确认。根据拟议的设立方案,该公司主要由江苏省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最大出资人发起设立,公司拟命名为江苏省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50亿元。一位接近参与组建这家公司的人士称,该公司正在履行工商注册手续,成立初期将定位于市场化收购和处置区域性的不良资产。
这家公司的特别之处在于,它将涉足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的一级市场,直接参与国内银行不良资产竞买,与中国信达、中国华融、中国东方、中国长城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四大“AMC”)同台竞争,这意味着长期以来由四大“AMC”垄断的市场格局将被打破。
虽然江苏方面积极运作推进,万事俱备,但业内围绕地方版“AMC”争议却不断涌现,争议主要集中在机构设立、业务开展、如何处理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建立与地方政府间的防火墙等方面。例如,一位四大“AMC”华东地区分公司负责人质疑称,在地方版“AMC”与地方政府间没有有效防火墙的情况下,业务开展容易受地方政府主导,运作透明性较差,不良资产价值评估极易受地方政府操控。
另据了解,浙江省温州市亦有意向成立类似的地方版“AMC”。中国信达一位高层人士认为,各地方政府纷纷开始尝试设立“AMC”有两方面因素,首先是监管部门2012年2月相关政策留出了一定政策空间,更重要的是,2011年以来,区域性的银行不良资产反弹,地方政府承受了较大社会压力,这更多是各地迫于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毫无疑问,地方版“AMC”在化解此轮周期性、行业性不良资产方面会发挥一定效用。不过,真正决定未来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的,是其所持有的地方投融资平台资产状况,包括贷款、各类债券等相关债务。
江苏省是此轮地方政府举债规模较高的省份。2012年江苏省个别地方政府债务压力较大的时候,甚至出现了政府部门向公务员、政府工作人员违规集资等变相融资。审计署刚刚公布的36个地方本级的债务审计结果显示,2011年、2012年两年间,36个地方本级政府债务存量增长近13%,达到近4万亿元。这进一步佐证了过去两年间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仍在快速增长和膨胀的事实。
江苏省此举有着更为长远的考虑。多位接受《财经》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未来地方版“AMC”将在地方政府性债务处置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一旦地方政府出现大面积坏账或者面临较大财政压力,地方版“AMC”便可充当地方政府暂时掩盖坏账、消化不良资产、释放债务风险的出口。 江苏率先“试水”
地方版“AMC”破土而出的原动力,要追溯至2012年2月财政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简称“6号文”),此文件首次打开了地方政府设立“AMC”、从事不良资产一级市场经营的通道。
该文明确,允许各省级政府可以设立或授权一家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并对其业务给予了明确限定:只能参与本省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该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
一位曾参与这项政策起草的监管部门人士称,这项政策最大的意义在于放开了地方版“AMC”参与不良资产一级市场收购和处置。而在过去这些年,这一市场长期被四大“AMC”垄断,地方政府也有类似于“AMC”的机构,但只能在不良资产二级市场开展业务,不能直接从银行竞买不良资产。
长此以往,市面上便出现了大量的从事二级市场不良资产收购处置的机构,最为典型的是重庆渝富。据相关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底,全国十几个省份有近30家类似的机构,此类机构大多在2008年以后转为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地方政府融资的职责。
在前述“6号文”后,银监会和财政部并没有出台地方版“AMC”如何设立、经营业务员范围和高管任职资格等一系列配套细则——一位接近银监会人士透露。而江苏省资产管理公司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酝酿设立的。
江苏省在设立这家公司时,有意避开现有的政策限制。首先在选择出资人方面,并没有选择由省级、市级财政或者国资委发起,而是由无锡国联发展(集团)公司(简称无锡国联)作为主要出资人,无锡国联是江苏省无锡市国有独资控股的综合类投资公司,是政府产业整合和资本运作的平台。据悉,发起股东除无锡国联外,还有若干家省级国资企业也将参股。
知情人士透露,由一家国资企业发起设立可以避免很多审批方面的障碍,当务之急是先保证机构顺利设立。
外界关注江苏省设立地方“AMC”另一核心话题是设立这家机构的目的。据了解,这一设立计划得到了江苏省政府和无锡市政府的全力支持,无锡市政府希望地方版“AMC”能在化解无锡尚德难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主导设立这家地方版“AMC”的相关人员也正在论证,未来接受无锡尚德部分不良债权的可能性。目前,无锡尚德最大的债权银行是中国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
此前,无锡国联受无锡市政府委托处置无锡尚德债务问题,无锡国联多位高层亦被下派至无锡尚德,这为无锡尚德和无锡国联之间可能发生更多交易提供了可能。 业务模式争议
前述“6号文”仅仅是原则性指导文件,并没有对地方版“AMC”发起设立标准、业务经营范围、高管任职资格等内容作相关规定。在一位业内人士看来,直到目前为止,监管部门尚未理清楚地方版“AMC”相关具体监管细则,相关规则仍旧模糊,存在争议。
不过,在规则不是很明确的情况下,绕过现有的监管限制,可以先完成机构设立。不过成立后,如果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就会遭遇难题,比如在参与不良资产市场化竞拍、向银行进行资金拆借等业务,都会出现与现有监管规定冲突的地方,相关监管政策必然面临调整。
按照江苏省相关部门的设想,江苏省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未来亦有可能与现有政策冲突。一位接触过无锡国联高层的人士对《财经》记者透露,无锡国联成立这家公司业务范围并不局限于江苏省,成立初期其计划以区域内业务为主,但是未来仍然希望到省外扩张。如此,也将与现有的监管政策相冲突,前述“6号文”明确要求,地方版“AMC”只能参与本省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
发起设立和业务范围,并不是地方版“AMC”争议的焦点,其最大的争议在于地方版“AMC”如何处理和界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两者之间如何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制度,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这一争议也从2008年“6号文”着手起草之初出现,一直悬而未决。
前述曾参与“6号文”起草的监管部门人士回忆称,当时反对的声音认为,地方政府不能参与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该领域市场空间不大,地方政府参与容易诱发道德风险,出现“国进民退”。具体举例来说,如果中国建设银行山东分行进行资产包拍卖,在资产竞买过程中,若山东省政府出面干预,把它卖给山东地方的“AMC”,或者出手干预山东省地方性银行的资产竞拍,如此就涉及关联交易,诱发潜在的道德风险。
根据一位四大“AMC”华中某省分公司负责人的经验,他进一步补充道,如果正常市场拍卖不超过50亿元,但在地方政府出于某种原因,介入资产竞买,有可能资产价值被高估后,转移至地方版“AMC”,而地方政府可承诺未来通过交易结构来弥补,对地方版“AMC”注入土地资产、给予相关补贴等等,这是完全可能的。
相关监管部门观点略有不同。他们认为,四大“AMC”自启动商业化转型以后,内部机制依然僵化,分公司业务量萎缩,只是象征性地做一些银行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工作,业务集中在过桥融资领域,因此有必要引入新的市场竞争主体,完善不良资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无锡国联一位高层人士亦认为,相比之下,地方版“AMC”机制灵活,更了解地方实际情况,容易插手相关项目,收购处置效率也较高。
外界对地方版“AMC”的忧虑还在于,这有可能沦为地方政府缓解地方债务压力、美化地方政府资产负债、无节制举借债务的工具。
江苏省地方版“AMC”,正是在各种争议下酝酿成立的,因此,业界并不看好。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从江苏省资产管理发起设立之时就有着明显的地方政府意志,商业决策将缺乏独立性,所谓地方版“AMC”完全市场化从事相关业务恐怕难以真正实现。 “助力”地方融资
作为本轮银行不良资产反弹集中区域,江苏省设立地方版“AMC”原因已无须赘言,这将有助于化解区域性不良债务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稳定。而事实上,长远来看,地方版“AMC”有可能充当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缓冲地带和风险出口。
前述四大“AMC”高层人士分析认为,如果仅仅定位于处置本轮周期性、行业性的不良资产,就没有必要注册资本金达到50亿元。这一推测也得到了接近无锡国联相关人士的确认,其确有计划拓展业务范围,开展更大范围的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
中诚信国际一位长期从事地方政府发债评级的人士认为,地方政府肯定有这个考虑,即地方版“AMC”成立后,地方政府可以逐渐将地方性银行的风险逐渐转嫁至“AMC”。
更为严峻的现实是,2008年以来,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虽然2011年增速有所放缓,但是2012年地方举债再度回潮。
审计署6月10日相关审计结果显示,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1年以来政府性债务增加4409.81亿元,存量债务增加约13%,2011年、2012年举借债务分别为6307.4亿元和11419.62亿元,地方政府举债卷土重来。
地方政府的偿债压力正在加大。审计结果显示,36个地方政府本级中,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有16个地区债务率超过100%。
36个地方政府本级2012年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分别为0.59%和0.75%,分别比2010年上升了0.16个和0.48个百分点。14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逾期181.7亿元,其中两个省会城市本级逾期债务率超过10%,最高的为16.36%。
更能真实反映地方偿债压力的指标是,借新还旧率和土地出让金收投入。
数据显示,五个省会城市2012年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最高的达38.01%;四个省本级高速公路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超过50%;2012年,有六个省本级和一个市本级通过举借新债偿还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债务170.69亿元,借新还旧率为66.92%。土地出让金收入受到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土地出让收入增幅下降,地方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举债模式难以为继。
审计署此次选取的36个地方政府真实反映全国的基本情况,随着国务院城镇化方案出台,地方政府投资势必再度加码,在化解地方债务和拉动经济增长双重压力下,地方政府必然会选择变通的渠道,化解和释放债务风险,以此寻求合理的债务规模和适度的经济增长两者之间的平衡。
“地方版‘AMC’有可能成为消化地方债务的一种选择。”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认为,“AMC”的基本原理就是好坏分开,不要发生新的传染,其本质是重新资产整合、资金注入。地方政府通过机制设置的调整,就可以把平台公司的债务问题转移到“AMC”,然后“AMC”再通过政府,给银行一个借条,由银行再去慢慢消化。当年国务院推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是通过这一时间换空间的路径,消化巨额坏账。
迄今,地方政府举债冲动强烈,操作手法隐蔽多样。例如,过去几年,频繁出现地方政府抽离现有平台优质资产,新设平台,以新平台公司为主体在资本市场举债的例子已经不胜枚举。外界担心,地方版“AMC”设立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剥离有毒资产,或将债务包袱推至地方版“AMC”,使得原有平台轻装上阵,继续举借债务,再度引发地方债务恶性膨胀。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资金供给 资金需求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科教为手段、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以龙头企业为纽带,通过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生产、农科教结合,把农业的产供销、贸工农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体的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不动摇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而且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竞争力。目前的国内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其中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供需失衡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最大的障碍。而本文正是从这样的一个角度进行的探讨。
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现状和影响
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资金供需矛盾
我国的农业已经由传统的一家一户的粗放农业,发展到规模较大的集约式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建立规模大、专业化强、生产效率高的、产品质量好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生产基地的建立是一个规模宏大的工程,需要与之匹配的大量资金的投入。而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和财政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资金供给不足。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环节的基地建设,其建设进度和质量直接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金供需矛盾
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担负着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引导和组织基地生产与农户经营的重任,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而龙头企业的市场开拓、技术创新、农产品的生产、储运等均面临着巨大的资金需求。我国现阶段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化中龙头企业的资金供给较弱,远远达不到龙头企业的发展要求,并且贷款额每况愈下。资金的不足势必阻碍龙头企业的发展,而在农业产业化中处于承上启下环节的龙头企业缓慢发展必将导致整个产业化发展减缓。
农业产业化农户资金供需矛盾
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户是生产原料的提供者,对整个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想提高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必须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必须提高农产品加工原料的质量。这需要农户改进生产技术,改进生产方式,引进新的品种。农户生产成本的提高需要大量资金的供给,而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资金供给显然不足。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定点观察站的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农户信贷资金来源中,来自银行及信用社的贷款仅占20%,而来至私人的贷款则占71%。在我国金融体制下,在农户资金供给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民间金融不具备合法地位,而且非正规金融组织有其致命的弱点和缺陷――容易违反金融法规或高利率,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相当一部分资金可能流向一些不正当甚至非法的经营活动,成为非法活动的助推器,风险监管不严格,存在很大隐患。
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资金供需矛盾
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农业科技创新在提高农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方面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如果失去了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便成了一句空话。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的农业科技投入仅占农业总产值的0.3%―0.4%,科技创新对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份额为35%,低于发展中国家50%的平均水平。科技发展资金的缺乏将直接降低农业产业化的农成品质量,不利于我国农业的长远发展,这显然不适应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必须增加农业产业化的科技创新资金的供给。
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的原因分析
政策性银行的业务收缩
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指的是农业发展银行,自1998年的银行改革以后,农业发展银行的一部分综合开发业务划归商业银行。农发行的业务收缩为主要满足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给。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对其业务的补贴,其业务的收缩也就意味着农发行对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大大的弱化。
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不完善
龙头企业指的主要是那些市场开拓能力强、规模大、市场效率高、产品质量大企业,主要集中在县域,其资金的供给主要来自于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业务主要集中于粮棉油的收购,资金供给基本上不涉及到企业。农村信用社目前在农村金融机构中只有以小额的农户贷款为准,资金的规模小,对龙头企业的发展融资力度小。这三家主要农业金融机构的各自业务脱节发展,使得龙头企业资金的供给渠道狭窄。
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民间金融虽然能够弥补农村正式金融机构的不足,但是我国民间金融的机构不具备合法地位。
信用社自身风险和农村信用的缺乏
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力军,其历史形成的包袱没有完全消化,农村信用缺乏,使得农信社的信贷风险加大。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村信用社仍然有3851亿元的不良贷款,占资产总额之比为17.5%(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以后,不良贷款占资产总额之比一般在5%以下),仍然有不少历年坏账损失。较高的信贷风险使得农村信用社在支农过程中的“惜贷” 、“慎贷”的现象日益严重,一些地区的农信社的资金甚至 “农转非”和商业银行争非农市场,进而使得农户资金的需求日益不足。
科技创新资金需求不足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的发展,然而科技创新的风险是在所难免的。科技创新是高风险事业,研究表明,从新的设想到新产品的开发和占领市场,成功率只有2%-3%。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风险较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由于产品、市场、经营者自身素质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制约,企业在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一定会有一批失败、关闭。残酷的现状,使得支农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资金的供给较弱。
解决农业产业化资金供需矛盾的措施探讨
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供给作用
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兼有财政和金融的双重功能,因此农发行必须依照国家的法律、方针、政策,以国家的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信贷资金,本着不盈利,促进农业产业化顺畅发展的目的、不与商业银行竞争的宗旨,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基地建设和农产品的开发。根据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农发行集中资金,力主促进当地形成专业化强、商品效率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域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
拓宽农业产业化融资渠道
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要合理协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业务,分清各自业务的主次,根据自身的资金特点合理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银行与农信社比较起来,资金比较雄厚,信贷能力、服务质量均占有优势,因此农业银行应重点扶持有优势、有特色、有基础、有效益,并与当地经济联系紧密的重点龙头企业,支持其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科技含金量,增强辐射作用,以企业促进整个产业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根据自身的资金规模小和传统业务的特点,重点做好农村小额贷款业务。借鉴国外经典小额信贷模式的经验,在金融工具上创新。农信社应根据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点,设计一套适合本地区的金融工具。放开农信社小额贷款的利率,制定一套能够促进农户和小企业还款、减少信贷风险的贷款期限还款制度。
建立地域性的农业产业化的担保机构。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在一个地域范围内由该区域内的企业主共同出资合建一个股份制性质的农业金融商会。该商会属于一个担保公司,只为该区域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所需贷款进行资金的担保。商会担保运作方式是将商会的实际资金按照1:2的比例分别存入银行和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通过商会注入的资本按一定的比例作为银行资金再贷款的担保,商会也可以通过其存入银行的资金作抵押,帮助资金筹集者向银行融资。商会通过为资金筹集者担保,收取一定担保金比例的担保费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商会主要的作用是促进农业产业化的顺畅发展,不是专门的金融机构,因此商会担保资金的时间不宜太长。商会担保对象主要是该区域内部急需资金周转的农户、以及中小企业主。资金筹集者向商会提出要求担保时,商会将为资金筹集者建立相应的信用调查档案,建立相应的信用评定系统。
弱化邮政储蓄的筹资,增加邮政储蓄的贷款业务,调节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邮政部门利用独特的竞争优势,造成了农村存款市场的不合理竞争,分流了农村金融资源,削弱了金融支持农业的力度。因此,必须重新审视现行邮政储蓄制度,做出适当的改革和调整。在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和金融调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农村实情,对邮政储蓄进行整合重组:调整利益分配,理顺资金价格关系,切实减轻邮政储蓄过快增长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冲击;建立省(自治区)邮政储汇局、农村信用联社的邮政资金拆借机制,使农村资金实现回流;考虑构筑以邮政储蓄存款为资金来源,以面向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为资金运用的小额担保贷款银行,缓解县域农村经济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
利用证券公司扩大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证券公司要做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龙头企业或者优质企业股份制改造,并积极推行其上市,同过上市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全国进行融资。证券公司可以派相关人员对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龙头企业进行上市指导,为企业建立合理经营、管理和监督机制。要密切注意企业的发展质量和规模,经常考核其财务的状况,使公司在上市以后能够真正利用社会资金运营公司,进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
建立农村产业化互助基金,促进产业化发展。互助基金机构的建立的方式由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起,按投资份额组建资金。允许一定比例的民间资金进入其中,基金组织形式为无定额基金。基金的作用主要投资于农业产业化的短期、高流动性的市场,既有利于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可以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
合理利用租赁促进产业化的发展。租赁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型租赁。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龙头企业或者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利用租赁公司以较低的流动资金租借到新的设备,投入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化的发展。
适当允许民间资金支农,加大支农融资范围。民间金融作为一支隐性的资金信贷机构,它的作用不容忽视。我国民间金融的利率高、规模小、且属于非法金融。但是民间金融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信贷缺陷。因此国家应该使民间金融合法化,并通过相应的机构管理使其既能够继续发挥其放贷功能,又不扰乱社会金融秩序。
建立合理的信用防范机制
降低金融机构自身的不良资产率,进而降低信贷风险。不良资产率=不良资产/资产总额,因此要想解决不良资产过高的问题,最理想的方法是既降低不良资产,又增加资产总额。直接化解不良资产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金融机构自己双方的努力。国家可以通过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税收优惠、利率政策方面给银行以倾斜,降低不良资产比率。金融机构自己则需要通过清算资金的有效资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式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贷质量,同时也相应的降低了不良资产比率。对于增加资产总额方面,解决资金难以筹集是根本的出路。这需要金融机构通过优质的服务来吸引顾客,要建立完善的网络清算系统、服务系统,谋求较强的金融创新能力,借助成熟的金融工具,丰富的业务品种,以及灵活的营销方式、服务手段等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展开资金的筹集战。
建立与农村信贷相适应的保险机制,发挥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补偿作用。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专门从事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或委托农业政策性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国家应利用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涉农保险,引导农民建立互助保险组织。
建立相应的企业报表信息,为信贷提供相应的评估信息。企业考核是一个需要长期时间才能够发挥其作用的机制。因此金融机构应该根据企业的运营机制,建立相应的档案系统、信息评定系统、贷款质量查询系统。档案系统主要根据企业历年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负责人信息按区域,企业,单个人进行档案的编制。信息评定系统则根据档案系统提供的数据进行相关的财务分析、银行还款信息,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等评定单个人的信用度。查询系统则把前面二者的所得信息按区域、姓氏编制入网以供查询。三个系统通过互联网配套运行,共同评定筹资者的信用情况,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林善浪.中国农业发展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