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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NPV;IRR;PI;再投资率假设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资本形式,它的价值是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所生产的的产品上并逐渐地得到补偿,要经过劳动手段的整个使用期间,才能完成全部价值的一次循环。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具有周期长、投资大、一旦投资影响深远的特点,所以我们在进行投资决策的评价时应当慎重对待。
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所采用的评价指标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其中根据是否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来分类,可以将评价指标分为静态指标组和动态指标组(评价的指标不是一个,而是一组)。动态评价指标组就是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的各种指标,主要有净现值、内含报酬率和获利指数等。
一、运用净现值(NPV)法进行决策
(一)NPV就是投资项目投入使用之后,按照资本成本或企业要求达到的报酬率折算为现值,减去初试投资额之后的余额。
备注:净现值的另外一种解释是从投资开始至项目结束时所有一切现金流量(包括现金流出和现金流入)的现值之和。在这里,我们只采用第一种方法。
(二)决策规则是在只有一个备选方案的分析中,如果NPV是正值,就采纳,如果是负值就放弃;而在多个备选方案中,应选用NPV为正值中的最大者。
二、运用内含报酬率(IRR)法进行决策
(一)IRR是指投资项目的净现值等于零时所对应的贴现率
由于该方法牵扯到净现值,所以我们在进行分析是要以净现值为基础。而且该方法是一种临界分析法。
(二)决策规则是在只有一个备选方案的分析中,如果计算的结果大于或者等于企业的资金成本或者必要的报酬率就采纳,如果小于就放弃;而在多个备选互斥方案中,应该选用内含报酬率大于资本成本或必要的报酬率最多的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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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用获利指数(PI)进行决策
(一)PI是指投资项目的未来报酬的现值之和除以初始投资额。
(二)决策规则是:我们根据其公式可以看出,该公式只是净现值公式的变形,净现值的公式是差值,是绝对数的判断。而获利指数是比值,是相对数的判断。由于净现值的判断标准是大于零、等于零和小于零,所以获利指数的判断标准是大于1、等于1和小于1.在决策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时,若获利指数大于或等于1,方案可取,反之则不可取。在多个选择互斥的项目中,则获利指数大于1且最大的为最优方案。
在进行该项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我们运用动态指标组进行决策结论是一致的。但这只是特殊常规项目,对于很多情况下,可能在运用该指标组时会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也就是说会出现决策失误,下边我们重点分析一下动态指标组中各个指标应用时要注意的问题。
四、动态指标组中的NPV、IRR和PI三个指标在决策时的比较分析
(一)净现值(NPV)和内含报酬率(IRR)两个指标的比较。前边讲过,对于独立的常规项目,我们可以用净现值或者内含报酬率两个指标进行决策,并且可以得到的一致的结论。但是对一些特殊的情况,两个指标往往会出现决策不一致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互斥项目和非常规项目:
1.对于互斥项目
对于互斥项目,出现决策不一致的原因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是投资规模的不同,第二是每笔现金流量发生的时间不同。
(1)对于投资规模不同的一些项目的比较,往往会出现规模较小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大但是净现值较小,那么我们在这些互斥项目之间进行决策时,实际上就是在更多的财富和较大的内涵报酬率之间进行选择。很显然,决策者往往会选择财富,所以当投资规模不同的互斥项目,净现值决策的规则优于内涵报酬率决策的规则。(2)每笔现金流量发生的时间不同。由于“再投资率假设”的原因,净现值是假定产生的现金流入量重新投资会产生相当于企业资金成本的利润率,而内涵报酬率却是假定现金流入量重新投资产生的利润率与此项目的特定的内含报酬率相同。基于此原因,我们可以根据“净现值无差异点法”判断出,在无资本限量的情况下,利用净现值法得出的结果永远是对的,但是内含报酬率可能会出现错误的结果。
2.对于非常规项目
非常规项目和常规项目表现不一样的地方,往往是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不发生在期初或者期初和以后各期有多次现金流出等。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出现净现值和内含报酬率决策不一致的结论。
我们知道,内含报酬率的经济含义是在项目的整个计算期内,按净现值等于零是计算出来的报酬率,始终存在未回收的投资,只是在项目结束时投资恰好被完全回收。即在项目计算期内,项目始终处于“偿付”未被回收投资的状态。
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是,当期望未来的现金流量中一些为正,一些为负时,就会出现多重报酬率的问题。下边我们分析一下内含报酬率解的问题:(1)无解。如果项目的现金流量都是现金流出或者现金流入,NPV=0不能成立,也就不存在内含报酬率的解。(2)无正数解。净现金流量的符号只改变一次时,此时方程有唯一实数解,但如果符号改变后的现金流量之和的绝对值小于符号改变前的现金流量之和的绝对值时,则IRR没有正数解。(3)唯一正数解。净现金流量符号只改变一次且累计净现金流量大于零时,有唯一正数解,且为项目的内含报酬率。这种情况作为投资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先从项目取得资金,然后再偿付项目的有关费用。例如现有项目的转让、设备租赁、补偿贸易等。
如果项目的净现金流量序列的符号只变化一次,则称此类项目为常规项目,则内含报酬率方程的正数解是唯一的,此解就是该项目的IRR。大多数投资项目都应该是常规投资项目。如果项目的净现金流量序列的符号变化多次时,则此类项目为非常规项目。
内含报酬率法的使用条件:可以用于常规投资项目和非常规投资项目的单方案评价,而在多个互斥方案比选时,只能作辅助指标。
(二)净现值与获利指数的比较
由于净现值与获利指数只是公式的变形,所以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他们往往是一致的。只有当初始投资不同时,净现值和获利指数才会产生差异。
那么我们在运用这两个指标时应该怎么取舍呢,因为,最高的净现值符合企业的最大利益,而获利指数只是反映投资的获益程度,而不反映投资的回收多少,在没有资本限量的互斥选择决策中,应选用净现值较大的投资项目。也就是说,当获利指数和净现值作出不同结论时,应以净现值为准。
根据动态指标组中的以上三个指标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资本无限量的情况下,利用净现值在所有的投资评价中,都能做出正确的决策。而利用其它两个指标做决策时,如果遇到互斥选择或者非常规项目,有时会出现错误的决策。因此,在这三种指标中,净现值仍然是最好的决策方法。
在固定资产决策中,由于动态指标组是一组科学有效的方法,所以我们在具体运用是应该正确地运用该组指标,以使我们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时不出现失误。
参考文献
[1]王庆成,郭复初.财务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关键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4―0033―01
1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因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大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拨款来购买,所以存在重购置轻管理,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资产的使用缺乏监督。没有指定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人员。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维修和保养等日常管理不及时到位,易造成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难以保证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及时和全面。包括以下方面:①许多单位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只是凭发票进行简单登记,当发票记载不完整时,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就不够准确、完整。②对固定资产的变更没有及时入帐,有的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没有及时根据入库单登记固定资产帐;早已完工的固定资产滞留在帐外没有入帐;一些应该报废、报损处理的资产,没有及时报资产管理部门核销处理;一些单位在将房改房卖给职工后没有及时减少固定资产中的房屋价值。③资产核算不规范,有的单位只设固定资产总帐,不记明细帐,根本就不知自己单位有哪些明细资产。有的单位总帐和明细帐、帐簿和资产报表不符。
(3)固定资产价值与实际价值不一致。按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除经营支出外,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事业单位对购置、新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财务处理是按历史成本计价,使用了几十年的资产,账面上仅反映当初的原值,在资产的使用过程中不提取折旧,一些资产早已报废,但只要资产实物形态存在。末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资产就按原值反映在帐面上。这样使得单位的资产包含了相当大的“水分”,造成会计严重失真。另一方面,由于事业单位对资产不进行评估,很多单位的房屋建筑物是按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建造成本入帐,而且多年以来的装修支出也没有增加房屋的价值,所以与资产的实际价值相差甚远,帐面上所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无法体现固定资产的现状和新旧程度。
(4)对固定资产缺乏定期的清查盘点。很多单位忽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仅仅是从会计记录上看其资产的情况。实际上由于对固定资产的盘点不及时,可能许多固定资产早就已经报废或损失了,却还挂在帐上。所以帐面反映的固定资产与实物不符、有账无物和有物无帐的现象较多。如果不对固定资产的状况进行及时检查。就无法发现现存资产中存在的问题,不利于及时更新设备、处置旧资产,实现单位工作效率的提高,
(5)对一些大批量购置的单位价值较小,但整体数量较大且易损耗的资产的固定资产,如图书、家具等的管理不够规范。仅仅在固定资产购置时批量记录其原始价值,在以后资产增减及清查时很难做到准确无误,极易造成单位的固定资产不清,造成资产的严重流失。
(6)随意处置资产的现象普遍存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国家所有,它的性质决定了任何人不能私自占有和使用。有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转让、出售、处置等活动非常随意,末按国家规定报相关部分进行审批及资产评估,仅按照部门领导个人的意愿进行任意处置和定价,可能会出现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固定资产的现象,极易造成对国家权益的侵蚀。
(7)资产管理方法不科学。工作效率低下。目前。许多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上还是采用传统的手工或半手工的操作方式,造成对账困难、监控不严,效率低下。不能及时提供各类资产使用状况等信息,无法实现实时在线信息。
2 事业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针对以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是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前提条件。首先要提高单位负责人对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使其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纳入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其次要提高全体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意识。明确以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由财务科长、会计、后勤科长、资产管理员、实物保管员、修理维护人员等组成国有资产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明确落实资产的管理责任,增强并牢固树立依法管理有资产的意识。
(2)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①事业单位应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政策制度的同时,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和完善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报废和资产评估、资产清查、政府采购管理、档案移交和交接手续制度等各个环节的控制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同时通过完善事业单位内部的使用管理责任制,从制度上保障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纳入到对单位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和经济责任制审计中,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进行评价。明确领导、财务人员、资产管理人员和资产使用者的责任,并对各部门、个人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加强检查和监督力度。③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建立资产专人负责制,不定期对资产的安全完整进行检查,至少2年1次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监管,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对在固定资产使用和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对管理失职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妥善处理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加强财务监管,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行为。①在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利用信息化设备和网络系统,根据要求建立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资产管理计算机化,实现资产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及时、准确、全面、高效、科学地记录和反映单位资产及其变动状况。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数据,实现对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②单位会计人员应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把好采购、登记、使用、报废等关口,对资产的日常增减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财务处理,做到账表、账帐、账卡、账实相符。
【摘 要】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深入,企业重组与并购不断发生,企业价值评估成为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焦点。本文根据发电企业自身特点,分别介绍了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在发电企业价值评估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并引入G1法确定三种评估方法的权重,最终计算企业价值确定值。本文的特色在于运用G1法对多种评估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合理确定各种评估方法的权重,有利于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同时平滑多种评估方法的差异,对企业价值评估实际操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企业价值评估 发电企业 G1法 成本法 收益法
1.引言
企业价值评估是将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据其拥有或占有的全部资产状况和整体获利能力,充分考虑影响企业获利能力的各种因素,结合企业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背景,对企业整体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的综合性评估。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深入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及方法日益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关注焦点。邓艳芳等人(2007)[1]将发电企业的特点与企业价值评估相结合,对发电企业资产价值评估方法进行了探讨,施金龙等人(2009)[2]对企业价值评估方法的基本原理与前提条件进行了综合论述,最后得出结论:解决企业价值评估的有效途径须综合多种评估方法。卿松等人(2010)[3]将因素分析法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文章提出应该根据影响公司的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分别设置详细的标准及计算公式,并结合信息计算公司价值。
企业价值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个问题有待继续研究:目前我国电力市场存在大量复杂、不确定因素,单一评估方法已不能满足发电企业的需求,如何将多种评估方法结合,确定最终评估值,是目前急需解决的难题。
本文尝试将G1法应用到企业价值评估中,根据G1法的原理,确定各种评估方法的权重,最终得到企业价值评估的确定值。该做法既可以保留成本法客观性强的优点,又同时考虑了企业的未来发展、市场行情,有利于平滑三种方法之间的差异,提高企业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2.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2.1成本法
成本法是指根据企业现有的财务报表记录对企业资产进行分项评估,然后进行加总的一种评估方式,该评估方法是一种静态的评估。常用的方法有重置成本法及净资产账面价值法。
成本法应用的前提条件是:资产的重置成本与变卖价值易于估算;企业资产的获利能力与重置成本紧密相关。
运用成本法评估时,必须合理计算固定资产成新率。
发电企业价值评估时,应根据重要性的原则,将发电主要设备及电力生产流程配套附属设备视为评估对象。用更新改造和安装质量修正系数衡量资产实体性贬值;用设计水平与异常事故修正系数反映资产功能性贬值;用可调性修正系数估计资产经济性贬值;以检修维护修正系数局部反映企业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成新率计算见公式(1):
M=0.4M0+0.6(M1+M2)/2 (1)
其中,M—单项资产成新率;
M0—理论成新率;
M1—现场勘探成新率;
M2—综合系数修正成新率。
发电企业是以机组为主体的资产组合体,系统的机组构成具有技术上成熟和经济上稳定的优势,这为成本法在发电企业评估中的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成本法不能体现发电企业的整理能力和水平,因此在实践应用中受到一定的制约。
2.2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收益现值法,是一种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现成现值,最终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4]。
收益法应用的前提条件:被评估对象具有连续获得收益的能力;未来收益与风险能够准确预计且能够用货币来表示。
收益现值法是当今最科学、最成熟的评估方法[5]。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假设被评估企业的价值等于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充分考虑了目标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对其价值的影响,不仅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对现实具有很好地指导意义。目标企业价值计算见公式(2):
(2)
其中,V—目标企业价值;
n—为目标企业的收益期。发电企业的收益期受资产的约束程度大于一般企业。目前我国发电企业的电力生产和销售的经营权是以该企业发电机组为对象进行审批的,因此,发电的收益期确定应当以机组资产的经济寿命为基础,而不是企业的经营期限。
r—贴现率;为了使折现率具有说服力,本文建议采用资本加权平均成本模型,即WACC模型。折现率的计算公司为:
r=(r1×w1+r2×w2) (3)
r1—负债成本(扣税后),w1—负债资本占全部资本比重,r2—股本资本成本,w2—股本成本占全部资本比重。
股本成本=无风险收益率+公司的β值×市场组合的风险溢价;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公司β值时,应当考虑目标企业的特点,对行业市场进行细分。火电企业与水电、热电、风电同属于发电企业,但是由于所用能源不同,企业的获利能力及经营方式亦有很大的不同。因此,β值应该选取与被评估企业在发电机组类型相同、规模相近、经营模式相似的公司的β值。
CFt—目标企业在t时刻产生的现金流量;
计算发电企业t时刻现金流量需要同时考虑收入、成本及财务费用等因素,预测时,可以将新发电企业的整个收益期分为收益不稳定和收益稳定两阶段。
(1) 收入
发电企业的收入主要由发电量和上网电价两个因素决定。我国发电企业发电量预测主要依据企业实际运行数据及今后供电地区的电量总需求等资料。销售电价的预测虽然难度较大,但评估专家可以根据我国2005年3月份出台的《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进行预测及调整。
(2) 成本及费用
发电企业的主要成本有:燃煤成本、设备折旧费、设备修理费、职工薪酬及其他,根据政府部门对发电企业提出的脱硫及废气排放限制要求,评估人员应该考虑脱硫及环境治理成本。发电企业的期间费用主要是财务费用。
2.3市场法
市场法是指通过选择与被评估对象类似的企业或是单项资产作为比较基准,根据后者的市场价格确定被评估对象的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现实操作中,最具代表性的市场法评估方法为市盈率法。
市场法使用的前提条件为:要有活跃的公开市场;市场上要有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类似的企业或者交易活动。企业及其交易的可比性是指类似企业及其交易活动在近期公开市场已经发生,且与被评估企业及业务活动相似。
1.1资产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失
目前,由于企业对资产意识的薄弱导致了很多国有企业在管理上没有做到足够的重视,所以,在招聘资产管理人员的时候,对资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以及专业的素养都是比较低的。近几年来,又由于全国各地国有企业的改革制不断的增加扩大,在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方面又出现了很多的新情况。原有的管理人员由于专业知识的缺乏而不能适应目前形势的新变化,因此,直接的影
1.2资产账实不符
由于各个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工作,职责不清,所以,导致一部分国有企业的资产账实不符。企业应该及时的给固定资产进行日常结算和管理,这样不仅不容易造成企业固定资产的核算账实不符,也不会给国有资产造成较大的流失的现象。
2.完善我国资产运营管理的对策
产权是具有一定的刺激性与约束性的,产权明晰是产权有效发挥的前提。但是,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法人支持所有权对产权不明,导致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管理效率的明显降低。因此,针对此类问题,所以提出以下完善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第一,找到非经营性资产的可行方式,根据产权的定义要求,要使得收益大于使用成本的单位或者是个人能够及时使用的资产,以此来提高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
第二,找到行之有效的非经营性质的资产管理模式,根据统一的分级管理原则,非经营性质资产的管理可以由资产管理部门为主,实行三级管理和二级核算的方式。
第三,加强准经营性质资产的管理,企业后勤社会化过程里的准经营性资产管理问题,重点依旧是通过明晰产权来规范国有企业以及后勤实体双方的权利,并且要查清核实,依法进行资产价值评估,以界定国有产权,维护国有企业通过对后勤实体进行的投资而形成的有效权益。
第四,企业应该加强经营性资产的价值评估,国有企业所占的资产,大部分都是依靠国家无条件拨款而起来的,账单价值往往只是反映了资产在投入使用时的价格,然而,资产的原始价格还是难以取得真实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价值在不断的上升,在经营使用以后,要重新给予其新的价值评估,并且做到科学的资产价值确定。
第五,明确国有企业对经营性质产权的享有投资收益权,是为了克服当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之后,由于资产管理不当,责任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导致的经济收益分配不均衡的现象。各个国有企业与经营的单位要签订严格的书面文件来加以明确投资的收益情况,以此来保障国有企业投资收益权利的有效实现。
第六,可以实现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合作,从产权上顺应国有企业与其合作的私营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其次还要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等方面的关系,从根本上来实现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合作的产业规范经营、规划的风险以及加快其合作的发展,逐渐形成产权清晰,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分开管理,从而实现国营企业的自我发展以及促进国民经济的大力发展。
3.结语
【关键词】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经营权
一、引言
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速,对国民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从管理体制角度入手,对高速公路资产管理进行分析,提出改革方案,指出未来发展法相,是实现高速公路资产现代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引入价值管理理念,运用现代经济学相关理论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能够促进资产管理工作,具有实践意义。以固定资产为例,对高速公路资产管理相关情况进行分析。
二、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管理
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将价值管理作为导向,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所的现金流量开展良好管理。资产价值管理能够利用人力资源优化,集中协调财务资源,并对企业经营开展组织和协调。高速公路经营资产主要来源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划拨;二是由市场经营逐渐累积。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管理工作,不仅从“价值”观念来审视资产管理,更以“管理”角度来诠释资产管理,对其过程进行优化,能够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及效率。将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作为管理目标,根据高速公路企业实际情况,遵循一定空间变化和时间变化原则,适当对资产价值管理进行合理调整,能够对资源进行科学调整,创造具有持续性和动态性的管理过程,凸显价值管理的重要作用。
三、高速公路资产价值管理三点共识
1.明确产权
为进一步保证高速公路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为资产价值管理提供一定依据,需对高速公路产权进行明确。实际上,高速公路具有公益性,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范围,这不仅是高速公路的基本属性,也是不可忽视的产权问题。此种属性不会因投资主体、投资来源而发生改变。为吸引更多投资,应采取必要措施对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条件进行整改,赋予投资者一定经营权。即使这样,也不能否定国家的实际拥有权。
2.集中统一
现阶段,我国路网建设不断发展,高速公路作为路网体系重要参与对象,其地位显著。从高速公路建设现状来看,高速公路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国家省干线公路;二是农村公路干线,并逐渐形成相互影响、相互辅助的网络体系。从中可以发现,高速公路建设具有网络性质,在实际工作中,应保证其完整性,才能进一步实现集中管理,发挥每个环节的实际效能。因此,在实施资产价值管理时,应保证公路自身利用价值,做好前期投资工作的基础上,顺利完成后期管理,并对两者之间矛盾进行有效处理,避免出现分散管理状态。
3.依法管理
从上文叙述中可以知晓,高速公路具有公益性质,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工作中,虽然很多其企业注入大量资金,但是其性质属于特许经营,仍然需要政府进行监管。对于事业单位引入模式,应结合市场情况,适当引入一定的竞争机制,充分保证其优越性和先进性。而对于企业单位引入模式而言,政府应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充分保障广大公民的公共利益。为此,各级交通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在权限范围内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四、高速公路固定资产价值管理
1.固定资产价值管理主要内容
附属设施、机械、设备、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等均属于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范畴,也是资产管理的重点环节。所谓高速公路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且其单位价值在规范的标准之上,广泛应用在高速公路经营活动中。在对其开展价值管理时,需要配合全过程管理,并保证其具有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征,涉及众多资源要素。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分类标准,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处理,明确其概述、正文情况,并对其作出适当补充。
2.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调拨
在对高速公路固定资产进行价值管理时,往往需要对其进行调拨,整个调拨活动分为3个层面:其一,省局资产管理部门直接负责,与财务部门、高速公路养护部门进行会议,负责开展省内资产产权调拨。其二,省局资产管理部门直接负责,与财务部门、高速公路养护部门及机务部门等进行合作,按照相关调拨规定,对省局之外相关助产产权进行调拨。其三,由处办公室与财务部门共同负责对资产产权进行相应调拨,并向省局进行报备。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而言,通常一年实施一次全面性清查管理,时间一般定在年终财务决算前。
3.高速公路固定资产折旧
为有效弥补高速公路固定资产的消耗,应在一定时期内,根据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处理,并按照一定折旧率进行有效提取。或者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对折旧率进行统一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能够明显反映出固定资产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开展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是未来进一步满足资产保值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增值。通常情况下,满足下列条件的高速公路资产可进行报废申请:
(1)老旧设备,不仅技术性能较差,同时工作效率低,且能耗较大,无法保证绿色、安全生产;磨损严重机械,即使及时进行修理和维护,依然无法满足使用要求。
(2)因意外事故,无修复可能的固定资产,或者维修管理费用大于新购价值;超过使用年限,经济性、技术性均比较差,无法满足相关生产规定。
(3)不仅对生态环境具有明显影响,同时威胁人身安全。对于自制设备而言,通过生产实践证实其无法进行使用,且改造价值高于新购价值。
五、高速公路经营权价值评价
1.经营权价值评价系统
高速公路经营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收费权;二是沿线规定区域相关设施经营权,通常由所有权重派生出来,是高速公路资源管理应有的权利。政府可按照特许经营方式,对经营权进行一定转让。这种情况决定政府具有资产所有权,相关投资人只具有一定时期内资产经营权。对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价是,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其一,秉持独立原则。其二,遵循客观原则。其三,按照公正原则。在此基础上,采用相对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经营权机制进行评估。
2.经营权评价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在对高速公路经营权开展价值评价时,应考考到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首先,交通流量。其预测的客观性与准确性,直接影响到经营权转让活动,可进一步明确投资风险,但是此项工作难度大。其次,建设成本。经营权价值与建设成本息息相关,对其进行评价时,应重视建设成本,并兼顾到实物资产,对地理位置、车流量、技术等级等情况加以关注。再次,运营成本。运营成本包括收费管理工作中多种开支,同时包括养护方面支出。在特许经营期间,投资者应重视资产维护。最后,折现率。折现率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均能接受的合理权益率,是经营权价值评估的重要内容。折现率越低,经营权估值越高,反之则越低。折现率的微小变化,可能对评价结果产生较大影响。
六、结束语
从资产价值管理角度来说,现阶段高速公路资产管理需要不断创新方法,并与传统管理模式向区分。在重视资产价值管理的前提下,从多个角度来对资产管理进行深化,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与此同时,要对资产管理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对固定资产价值管理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经营权价值评价进行有益探索,从而不断增强高速公路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实力。
参考文献:
[1]李西文,马德家,谢振莲.高速公路非经营区资产与预算关联管理的问题研究[J].交通财会,2013,10:30-35.
关键词:医院固定资产;核算变化;存在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变化及处理方法
(一)固定资产的入账标准重新确认和其影响核算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构成条件的单价标准有了新的提高,专用设备单价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由原来的500元提到1000元。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的提高,直接影响了原账务中按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实物资产,其中将有一部分按照新制度的内容转变为低值易耗品管理,转账中对原账务中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产生影响的分析: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库存物资科目上,对已领用的出库,还应同时将其成本作为一次性摊销。
2.处理措施是在新旧制度对结时,把部分固定资产转为库存物资。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把不构成新制度固定资产单价标准的挑出来,形成一张清查表,作为结转的依据。
(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作为重点新增内容的分析与处理
1.首先,将原来的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改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便真实、完整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价值折损和固定资产的净值。其次,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再记入专用基金科目,直接计入医疗成本,防止医院成本费用的重新计算。再者,是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不同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使用财政补助收入等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而是冲减待冲基金。对于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则应在计提折旧时增加累计折旧,并计入医疗业务成本,出租的固定资产折旧列入其他支出。同时,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冲减待冲基金的处理方法有利于完善医疗业务成本的核算范围,夯实医疗成本数据,体现了医疗成本与医疗收入之间的配比关系。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医疗业务成本,既可以更好地体现医院的补偿机制,又有利于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财政项目收支及结余进行核算。
2.处理措施:首先,要认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最关键的问题是形成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不同的资金来源有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使用医院自筹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记入医疗业务成本,使用财政补助等资金形成的计提折旧要冲减待冲基金。所以在清理固定资产工作时,划清固定资产的结构十分重要,主要办法是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注明资金的来源,还有在固定资产总值中确定财政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的比例。具体工作步骤是对固定资产的原价、形成的资金来源、已使用的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清查,为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追溯确认待冲基金作好准备,并编制核查表。
二、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健全,账实不符,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首先,固定资产制度管理弱化,在具体核算业务中固定资产卡片管理有名无实,卡片内容中规格型号往往是空的项或临时充填,并不能真实反应实物资产详细信息,形成单位资产存量不实,账、卡、物不符。缺少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管理,无定期盘点制度或走形式盘点。其次,为了会计核算的方便性。增加资产时只作事业支出,不增加固定资产。使其资产直接在账外管理,单位大额固定资产同样失去控制。单位负责人的固定资产责任意识薄弱,只重视现金等流动资产的情况,对管理固定资产工作不重视,这就不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在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理环节,未经过财政部门审批,私自处理现象严重
按照相关规定,国有固定资产在购置、出租、出售、报废流程必须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但有些单位不通过财政部门的审批,随意出售、核销国有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报废更新过程中,报废资产不按相关制度处置,报废收入不作账务处理,报废的固定资产仍存在着继续使用的情况。有些医院的交通工具、房屋建筑不做国有资产价值评估,不报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擅自变卖,形成账外账,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产生违纪腐败问题。另外,单位在购置大批固定资产时,不按相关政府采购程序办事,暗项交易,以高出市场同类商品价格购进,使单位经济利益受损严重。再者,接受捐赠、抵账的资产,不办理入账手续,不能真实反映资产总量。
(三)固定资产的价值损耗没有得以体现
固定资产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因此,一经入账,直到报废,会计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净值一直等于原值,不做任何变动。无法反映固定资产价值的真实情况,这种价值背离的做法,最终导致虚增净资产。同时,资产的折损成本不能计入医院各科室的成本核算中,至使医院在成本核算中缺少固定资产价值的磨损成本体现,各科室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重视态度不够,缺乏相关责任制度。
(四)固定资产管理电算信息化水平不高,形式色彩严重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建筑施工企业担负着城市建设、美化家园、造福人类的重任。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庞大的固定资产给财务管理者提出了全新的挑战,面对行业持续迅速发展的现状,如何利用有效、高质量的财务管理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防止资产流失成为我们目前面临的严峻任务。因此改进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势在必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特点
建筑施工企业担负着多种生产管理职能,与一般企业不同,其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特点较为明显,即建设规模的庞大、工作性质的复杂决定了在建筑施工中企业所用设备的众多,不仅数量庞大且种类繁多,因此势必导致企业对设备引进、管理、存储、维修、报废、更换、组装、搬运等一些列环节的资金投入。可以这样说,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金额要远远超出其他投入。而这一现象又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当固定资产使用一定时间后就会出现折旧、损坏的现象,而维修又会进一步带来固定资产的减值,使附加费用进一步扩大,这将造成企业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减值而挪用盈利的一部分用于维护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另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盈利需要大型建筑项目的依托方可实现,没有施工项目的开展,施工企业将成为空壳。而施工项目的不同又导致了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不断变化。用于这一项目的施工设备在下一个项目中可能根本用不到,因此随着项目的变迁,新增固定资产的机率将会大大增加,这也进一步加大了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会计信息方面存在的问题
固定资产在建筑施工企业的资产总额中通常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对企业会计信息、经营成果等造成较大影响,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体系需不断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将固定资产定义为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年限超过一年。3、单位价值较高。同时附加了两个确认条件:①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尽管《企业会计制度》有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但企业在实务中可根据不同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结合本企业的经营管理特点,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从而导致了不同企业相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不再具有可比性,甚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信息也不再具有可比性。此外,《准则》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减值准备等方面的规定虽然也做了明确、详细的规定,强调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来要求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与管理;但此举实际为某些企业人为控制利润创造了条件,增加了会计信息失真的风险。
(二)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由于企业可以自己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企业不完全合理地提高了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使部分本应该进入固定资产核算的资产不再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尤其是部分金额较小的辅助经营设备,使得该部分设备远未到达使用年限,便被当“废品”提前处理,使企业资产流失加剧。
(三)影响固定资产使用者的价值体现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地较分散,同一设备在不同项目部、不同使用者之间经常变动;而对于同一设备来说,购置使用初期明显生产能力高、维修费用低,使用后期则刚好相反,对于使用直线法折旧的企业来说,同一设备前、后期的使用者却承担着相同的折旧费用,这就在使用者价值体现时显失公允、形成了明显的偏差。随着施工企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目前,机械使用费在工程造价中通常占18-25%,这种偏差必将愈加突出。
(四)改进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方法
为了更好地管理建筑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推动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在今后的实务工作中应当着力推进以下工作:
(1)由于《准则》没有明确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判断标准似乎已经落后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现状,各企业为了核算的一贯性,势必自己制定并提高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由于各企业管理者思路的差异,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有区别,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为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由建筑施工企业总部根据施工行业的生产特点,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的使用特点等因素,制定一个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并在经济环境变化不大时保持相对稳定,使建筑施工企业行业内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判断标准一致,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内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保持一致,从而保证相当时期内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内同一企业及不同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2)目前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其固定资产核算若采用加速折旧法,基本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各项条件和要求;然而,如果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那么同一固定资产前、后期使用者的价值体现显然有失公允,而且建筑施工企业的设备使用情况具有较强的季节性,有些项目还有冬歇期,这样更加重了固定资产使用者价值体现的失衡。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来处理:将大型、关键设备由集团公司总部管理,折旧由集团公司总部每月计提,集团公司根据设备的新旧程度参照折旧金额每月对项目部收取租金而不是按折旧金额收取费用,以此来平衡同一设备前、后期实现效益的差异。集团总部统一购置固定资产,统一调拨。避免盲目购置固定资产,使本来可以重复利用的固定资产闲置,造成铺张浪费。
(3)制定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构建财务管理的统一平台: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制定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流程。针对固定资产采购、入账的流程进行严格的约束,即在购置前通过年度总预算、季度财务预算审核新增固定资产的必要性及购入用途,在批准采购后必须统一纳入集团公司年度总账,充分强化其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全面掌控力。同时对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包括产品用途、价值、购置年限并作出准确的价值评估,形成有力的管理依据。集团公司将原有或新增的固定资产投入项目部,并做到准确登记、严密把关、逐条核实、完整备案,从而评估出各项固定资产变动的周期与价值波动取向。当整个施工项目完成后,集团公司还应履行再次评估的任务,做到回收及时、再分配合理、登记准确、变动细则明确,、有条不紊、有始有终。严谨的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在集团公司的宏观管理基础上,因此,构建统一的财务管理平台,使之与下属企业间实现财务数据的共享、实时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在这一数据共享的过程中,集团公司行驶对下属企业固定资产的实时监控,有利于更好地开展各项建筑施工任务,使施工作业按部就班的进行。同时,固定资产的所有数据变更、情况登记均将如实的反应在管理平台中,使数据被篡改、误操作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4)实行监管责任制、拓宽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途径:在实行集团公司宏观管理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设立专人专项的固定资产监管责任制,对资产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做进一步的监督,加强固定资产变动的有效监督,使资产的价值评估、变动做到有理、有据。同时,还应进一步拓宽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途径,使其尽可能的在有效期内创造更多的服务价值,尽量减少闲置资产、控制折旧速度,使固定资产的使用做到环环相扣、严格紧密、真实有效。
一、当前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和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财务部门加强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对固定资产实行总帐、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的三级分类核算制度,使会计信息清晰、准确,为单位的资金管理、资产配置、处置调拨提供信息和依据。同时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身特点,
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及方法可借鉴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
(二)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
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强化各部门的分级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程序。逐步改变使用观念,从没人管、没人问、没人查到主动清查、主动报告、主动保养,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包括购入、领用、调出、报废处理等规章制度,建立财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账面与实物相符。
(三)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的账、簿、证卡,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实行一物一个标签,卡、标签和实物相符。定时对每个部门、每个办公室资产进行全面核查清理,统一制作固定资产登记卡片和固定资产标签,同时对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登记,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登记簿》,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
(四)坚持日常清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
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比,建立资产明细账。为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每季度对所属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清查固定资产帐与表、帐与物是否相符,是否按规定建帐。同时与财务部门进行帐与帐清查。
(五)强化固定资产的监督与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建立了资产采购、发放监督验收制度,严格领导审批、经手人签字、申领人签字。固定资产采购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审批后进行集中采购再统一配发到使用单位。
(六)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统筹安排,合理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资产效率,提高资产使用率。在对固定资产进行配置时,立足于现在,更考虑资产发挥的长远效率。针对各部门资产多占多用,一味追“全”的现象,严格按照标准对各部门设施的配置进行核定,从而减少盲目性,减少空置率,全面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优化各部门内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
二、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工作仍然薄弱
固定资产的核算还不够规范,有些单位对资产只设总账,而没有按规定建立明细账、设置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责任不明确,帐物无法核对;固定资产核销不及时,形成空壳资产,如已经按房改价格出售给个人的住宅类房屋,账面仍未核销相应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致使账实不符。
(二)“重买轻管”观念仍然比较突出,资产配置不合理
传统体制下,税务系统使用的资产一般不严格核算成本,不计盈亏,经费来源以财政收入为主。而对资产是重购置轻管理,没有制定健全的必要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也执行不好,造成资产购置随意性大,账目不清,闲置和浪费现象普遍。
(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还需完善
许多税务单位固定资产的划转、调动、赠予等财务往来关系复杂,但相当一部分固定资产的调拨、赠予等情况没有相关的权属证明,没有调拨的凭证,有的已经丢失,有的已经超过使用年限。
(四)清查盘点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通过清产核资的过程发现,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定期盘点,清查制度流于表面,往往是资产一入账就脱离了监管,一经盘点,很多单位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且账实不符的原因也无据可查,极易造成固定资产的流失。
(五)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仍不够规范
许多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概念模糊,固定资产的报废、调拨和变卖不按规定的程序处置固定资产,脱离了财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导致了部分单位的固定资产家底不清和流失;有的甚至没有任何责任人批准就随意处置,造成处置环节管理失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还不到位
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求账实相符,不仅要求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正确,还要求其账面数量与实物数量核对相符。定期对固定资产的实物数量进行盘点、核对时,由于人员的配置、部门之间的分工以及审计压力小等原因,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盘点的间断和后造成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进而造成处理问题的时间滞后。
三、加强税务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首先要加大宣传改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力度,提高各税务系统单位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观念,增强自觉维护固定资产的意识;其
次要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责任制,落实各个环节上的管理责任和经济责任,明确规定出对职责范围内资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承担方式;再者是要有健全的监督机制,有效地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部门内部层层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并不断加大对固定资产的监管力度。
(二)转变观念,创新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要转变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观念,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上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共享机制引入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中,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完成社会义务的同时,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实现税务系统固定资产使用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效果。各单位的资产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领导调配职能,建立调剂体制,实行资产使用的动态管理,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适时进行调剂,这有利于现有资产存量满足增量需要,盘活单位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资金。在单位内部必须实行资源共享,以防止一个部门的设备闲置,另一个部门又要买设备的现象,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率,达到减少支出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机制
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要有科学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以规范管理活动的常规运行。具体管理要本着渐进的原则,做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改进常规管理制度,除了一般综合性的制度还应区分门类,探索制
定针对性的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特别要注意制度体系的完整性、配套性和可行性。引入适当的奖惩机制,能够更好地促进管理人员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有利于
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使用、保管等制度,健全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单位内部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时准确记录
资产的增减、结存、分布等情况,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严禁产生账外资产。只有建立健全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把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管理中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完善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一、相关指标的范围
1.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有流动资产,包括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和产品存货等;有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等;还有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2.资源
是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
3.存货
即库存物资。是指村集体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开展服务活动而库存的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4.农业资产
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牲畜(禽)资产价值是指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林木资产价值是指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成本.以及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成本。
5.固定资产
是指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没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列为固定资产。
6.无形资产
是指村集体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
7.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转入固定资产。
二、资产资源的清理
1.库存物资的清理
库存物资属于流动资产,出入库较频繁,变动性较大。为保证清理的准确性,可以先确定一个时点,清点此时点的实际库存数,然后再核对此时点的账面数,包括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如果账实不符,要查找原因。清理时要注意它们的规格、型号等。
2.资产的清理
这里所说的资产,重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清理过程中,要把账内外的固定资产全部清理登记上来,将资产的重新登记作为重点。一是按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类别逐项据实登记。要注意充分发动群众,争取找出那些账外资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原值、已提折旧或摊销额、净值、购建年份、当前所在地点、责任人、经营使用情况等。二是正确评估原始价值。三是正确计提折旧或摊销额。
2.1对有账无物的,要认真查找原因,研究处理办法,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确实属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对大额固定资产的处理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2.2对有物无账的,按重置价值估价登记,即按同类资产的市价计价。
2.3对已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也要及时结转为费用支出。
2.4资产经核实后,进行产权界定。对产权明晰的,记入资产清理登记表,作为建立资产台账的依据;对产权有异议的,要查明原因,重新认定;对一时难以确认产权的资产,可实行先登记台账、后处理的办法,确保资产清理顺利进行。
2.5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村集体资产在清理过程中,出现盘盈或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严禁长期挂账。对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入账;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进行账面核销。
3.资源的清理
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如林场、土地、矿山、水面、园地、滩涂等,要进行实地勘察、丈量、登记,认真摸清各类别的使用情况,按照其数量登记资源台账,并在台账中注明资源的名称、坐落地点、四至界线、面积、权属证号等。对能按照公允价值评估的,估算出价值;对不能估价的,只登记面积和数量。
4.经济合同的清理、主要清理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的承包合同、对外投资合同等。重点清理合同履行情况,对那些无故不履行合同条约的,要采取适当措施。对那些资产、资源承包标的明显不合理的,合同到期后,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重新发包,提高集体收益,充分发挥集体资产、资源的效益。
三、清理的程序
1.清理
在清理方法上,要以村自查为主。每个村由村两委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成立清理小组,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资产清理小组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集体 “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在清理过程中,乡(镇)应抽调干部和具备财务知识的人员驻村指导。
2.登记
清理过程中,要统一编制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3.核实
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资源,由清理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复核。重点对数额、权属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资产、资源,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晰、现状清楚。
4.公示
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民委员会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受群众咨询,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群众对清理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复查,直至群众满意。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资产、资源,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乡(镇)有关机构协调处理。
5.确认
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资源清理结果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