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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动员家庭成员、亲友、所在单位职工互助献血。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
第三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家庭成员、直系亲属。
第四条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确保辖区无偿献血与临床用血总量基本平衡。
解决辖区献血屋和采血车的固定停靠(点)位置。
第五条机关、社会团体、驻市部队、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街道及居(村)民委员会(以下统称"单位"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要求。成立无偿献血应急队伍。
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率先参与献血。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本辖区的献血工作。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推动献血工作。
第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部门应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献血宣传工作。普及血液和献血的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大力开展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八条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应给予积极的扶持和政策优惠。
血站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执业。市中心血站应当为献血者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市、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成立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不列入编制序列)具体领导和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
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市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市中心血站)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
(一)制定年度采供血计划;
(二)宣传动员和组织献血;
(三)组织、管理、调配血源;
(四)发放、管理《公民无偿献血证》
第十条各机关、团体、驻市部队、企事业单位、学校及街道办事处应成立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的献血工作。
第三章献血与采血
第十一条采供血机构必须免费对献血者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献血条件的不得采集血液。
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每次献血量一般为200毫升。两次采集血液的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第十二条公民献血免交体检化验费。但经健康检查符合献血条件而拒绝献血的体检化验费由受检者承担。
第十三条公民无偿献血后由当地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发给《公民无偿献血证》
无偿献血者所在单位可对献血者适当给予交通费、营养费等补助。
第十四条采集血液经检测不合格的血站应及时通知献血者作进一步检查。并对血液检测结果保密。
第十五条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采血器材,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
第四章供血与用血
第十六条血站对采集的血液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单位提供。
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血液的检测、分离、包装、储存、运输。
第十七条血站必须严格依照省卫生行政部门划定的地域范围。及时向医疗单位供血。省内采供血机构血液调配需报省血液管理中心核准、市卫生局备案。
不得买卖。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
第十八条医疗单位应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医疗临床用血应当执行输血技术规范,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积极推行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储备适量的血液,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制定用血计划。保证急救用血的需要。
第十九条医疗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对血站所供血液进行核查。不得用于医疗临床。未经核查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
第二十条为保证临床合理、科学用血。保障无偿献血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积极性,实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未经批准,血站不得供血。临床急救用血可先供后批。
具体审批管理规则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原则上由就诊医院采集,采集有困难的由当地血站予以协助,但必须确保采血用血安全。
第五章优惠与核销
第二十二条无偿献血者或配偶或直系亲属。因病住院用血的费用,凭《献血证、居民身份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医院住院小结和用血发票等到市献血办核销:
(一)无偿献血一次的本人免费享用等量的医疗用血;
(二)无偿献血累计600毫升以上的本人免费享用三倍量的医疗用血;
(三)无偿献血累计1000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费享用不限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可享用无偿献血等量血液。
(四)互助献血者(除配偶和直系亲属外)享受无偿献血者待遇。
第二十三条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献血者在本市就医需用血时。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由市、县人民政府或公民无偿献血委员会、红十字会、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奖励,第二十四条无偿献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级表彰活动每三年举行一次。
(一)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下。
(二)无偿献血宣传、动员、组织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每次献血人数超过员工人数30%或累计献血人数超过300人次的单位。连续3年组织员工献血。
(三)医疗临床用血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四)献血达二十次的授予铜质奖章;
(五)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级至三星级)
第二十五条符合《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规则》条件的由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或红十字会申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批准后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医疗单位出售无偿献血者血液的
(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第二十七条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赔偿。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血站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向医疗单位提供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造成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限期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医疗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血液监督管理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血源严重匮乏时。为满足医疗用血需要,市、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可指定单位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所称的血液总量为全血的总量。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计算其全血总量。献出或使用成分血时。
第三十四条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献血法》颁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关键词:温暖与规则;学生管理
现今社会过分强调爱与尊重,忽视规则教育。作为独立学院的辅导员,仅仅通过爱来温暖学生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要通过一定的途径培养起学生的规则意识。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更好的适应社会,而社会是有规则的,作为思政教育工作者,为了学生的未来,我们无法让学生绕开规则直接进入社会。
一、用关爱“温暖”学生
(一)适时给予学生所需
“温暖”是做好高校思政教育的前提。“温暖”就是适时给予学生所需。当别人溺水的时候,不是强调游泳很重要的时候。当学生有需求的时候,无论大事小事,无论精神需求、心理需求还是物质需求等,辅导员要做到“体察民情”基础之上的“雪中送炭”;不仅要关注问题产生的根源,也要与学生、家长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能只讲大道理,适时拉一把,适当引导一下,学生自然会感受到关爱与温暖。
(二)人性化对待不同需求
不同年级、不同群体的学生在不同阶段的需求也不同,辅导员要做的就是有针对性、有区别的对待这些需求,不要照本宣科。很多时候,变通的、灵活的人性化对待就是“温暖”。学生管理中的“温暖”更多体现在细节当中,通过开展学生干部培训班,满足学生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的需求。通过开展以宿舍、以专业为单位的文体、科技类等各项活动,满足了学生小集体自治、意愿充分表达的需求。不同年级开展不同的主题班会:大一时的习惯养成、学风建设、专业认知、生涯规划,大二时的科技创新参与、专业技能提高,大三时的就业指导、升学指导,毕业后的职场适应指导等。以上活动都在了解学生需求的基础上开展,不仅关注到了学生的学业,更关注到了学生发展过程中的情感需求,做到了通过活动与学生进行科学的情感交流,用“温暖”感染学生,促进学生自觉自发转变。
二、用“规则”优化管理
规则从来都不是严厉的批评,而应该是善意的指导。辅导员要在有关爱的环境中给予学生规则教育,这是对学生的呵护,更是对学生负责任的体现。
(一)辅导员要讲原则、守规则
言传身教很重要。辅导员个人首先要讲原则、守规则、言行一致、言出必行,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尊重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的独立人格,言谈举止注重尺度,以礼相待,有礼有节,这样学生方能感受于心,继而明白分寸在哪里。辅导员要做到同一事件标准一致,不随心意改变行事标准,同时做好情绪管理,做到“喜形于面,动情于心”。
(二)注重学习既有规章制度
从新生入学开始,辅导员就应该带领学生充分学习学校、学院既有的规章制度,日常管理中要通过各种主题班会深化规则教育,让学生在行为之初就可以预见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实现行为责任自负。通过学习既有规章制度,可以让规则成为学生正向行为的向导,而不是事后的威胁,教而后罚可以减少学生、家长的负面情绪,同时也保证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温暖、温度、温情。
(三)合力建立专业班级规则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真谛在“理”而不在于“管”,辅导员作为管理者的职责之一就是要与学生一起,合力建立一种合理的规则。专业班级规则是校纪院规之下更加细化的规则,它将学校、老师、家长对学生在思想和行为上的期望通过文字或者其他大家都明了的方式具体化,让学生清楚的知道学校、家长、老师希望他们成为什么样的人,并能够驱使他们朝着这个目标努力。建立专业班级规则需要师生共同参与,目标是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发展,它的制定要立足于专业班级当前实际情况。大一新生军训结束后可以由辅导员与班委、宿舍长提出班规草案,包括课堂纪律、宿舍安全卫生、自习、早操、第二课堂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全体同学就草案据实、充分探讨,达成合意,从而使制定出来的规则更加接地气儿、具备较好的执行效果。之后根据学生各阶段的实际情况,适时制定新的班级规则,每一份规则都要有承诺签名书,通过这种仪式感让学生重视,让规则意识深入人心。规则制定的过程也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过程。
(四)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多奖少罚
辅导员要做到赏罚分明,处罚及时。针对旷课、旷操等违反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处理。批评教育不能滞后,越拖延问题越棘手,学生可能越“得寸进尺”。同时,辅导员要掌握人性化管理的尺度,对待不同的事情可以采取“宽严相济”的管理方式,有奖有惩,多奖少惩,守规则守底线的同时给予学生激励教育,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行,侧重精神奖励。
结语:
“温暖与规则同在”教育管理理念的践行,有利于和谐团结班集体的建立,有利于让学生在爱的环境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利于学生及时纠正不良行为,逐步成为一名合格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参考文献
本标准对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和使用进行了具体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写
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国家经贸委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3术语
3.1危险化学品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和腐蚀品。
3.2重大危险源
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一般规定
4.1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其它款项。
4.2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4.3分公司所属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4.4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检查,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应停止使用。
4.6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统一由分公司供应处负责,销售由销售公司负责。
5生产、储存和使用
5.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5.1.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5.1.2工厂、仓库的周边的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5.1.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1.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5.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或改扩建应报所在地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可行性研究报告。
5.2.2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5.2.3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5.2.4安全评价报告。
5.2.5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5.2.6符合5.1条件的证明文件。
5.3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
5.4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实行安全注册登记制。注册登记时,生产和使用单位须填写《化学品安全登记申请表》、《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工作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报分公司安环处,由安环处统一到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办理。
5.5危险化学品在出厂时,生产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包装上应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提供应急服务电话。使用单位应向供应商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作业场所有表示化学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的标识。
5.6没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证书》和没有提供“一书一签”的产品,生产单位不得销售,证书每5年复核一次。
5.7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5.8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危及社会安全的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否则造成后果由生产单位负责,同时追究销售单位的责任。
5.9危险品化学生产单位的新工人,必须做就业前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岗位作业。对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检,发现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5.10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1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5.1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1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5.1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发、双人保管制度。
5.15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为从事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5.16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17遇水、热、潮易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方。
5.18受日光照射或受热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禁止靠近热源,存放处的温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点和熔点。闪点在450C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5.19化学性质与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同存一库;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库。
5.2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应当根据消防条例和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
6经营
6.1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6.1.1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6.1.2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6.1.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6.2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销售。
6.3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级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6.4领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持使用单位证明到供应处领取,实行两人制。
7运输
7.1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
7.2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上岗作业。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必须掌握的知识包括: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7.3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4危险化学品的托运,只能委托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托运时,托运人应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应告知承运人。
7.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漏。
7.6装卸运输危险物品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库内搬运一律采用防爆型电瓶车、叉车,进入仓库内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必须装防火罩。装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7.7互相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混合装运。
7.8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品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降温、防潮措施。
7.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或停放。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
7.10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标志,必须符合国家GB13392—92的规定。
7.11运输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的槽车、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8剧管理
8.1剧管理必须遵守4~7项各款之规定。
8.2剧包括:氰化钾、氰化钠、氰化银、氰化亚铜、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亚砷酸酥)、五氧化砷、亚砷酸钠、钾、砷酸三钠、砷酸二氢钠、氯化汞、硫酸二甲酯、叠氮化钠及其它属国家规定的剧物质。
8.3需要剧的单位必须提前半年向供应处报计划,由供应处负责采购。
8.4使用单位领取剧时,须经公安处审批并备案。经审批后持公安处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两个领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称、级别和数量)到供应处办理开票手续。并将领料单与介绍信一同交供应处安全保卫科签字盖章后,两名领料员(必须是介绍信上所注明的两人)同时到仓库领取物品,并在发放登记簿上签名。发料时,须有两名保管员在场。双方当场确认数量,出库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8.5剧应放置在保险柜内,并建立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发放完后,保管员须将原包装进行密封,存放原处。单位保管人员、班长、安全保卫人员、单位领导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剧进行一次检查,做好记录,并对领发过的进行复称盘点,建立转帐台账。
8.6发现剧被盗、丢失,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8.7分公司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剧安全管理制度。
9事故应急救援
9.1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分公司安环处备案。
9.2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报告分公司有关处室。
9.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有义务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
10检查与考核
关键词:粗集;关联规则;离散化;属性约简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53-0096-03
一、前言
粗集理论(Rough Set Theory,简称RST)是由波兰华沙理工大学Z.Pawlak教授在1982年提出的一种处理模糊和不确定性知识的新型数学工具,是一个具体的数据挖掘技术,其作为人工智能和知识发现的一种实用技术,运用到生产和生活中的各个方面。粗集理论核心思想是在保持分类能力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知识约简,导出问题的决策或分类规则[1,2]。而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优化的基本思想[3]是在保证对被评估对象评价基本一致的情况下,选择最少、最合理的评价指标,以便降低维数、减少冗余,使评估工作量和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粗集理论中的属性约简方法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从高校教学管理系统数据库中的原始数据出发,通过将数据库中的连续属性离散化,利用粗集理论属性约简进行教学评估关联规则的挖掘。
二、基于粗集理论的教学评估关联规则挖掘
基于粗集的知识理论不需要预先给定某些特征或属性的数量,可从现有的数据出发给出知识的简化和相对简化,基于粗集理论的教学评估关联规则挖掘,整个挖掘过程分为三步:数据预处理、属性约简、关联规则挖掘。
1.数据预处理:通过对初始数据进行清洗,缺失值处理,转换及数据选择,获取初始信息表,对初始表离散化转换为粗糙集形式,明确条件属性集和决策属性。
2.属性约简:对条件属性进行约简,删除多余属性,用属性约简算法完成求核和约简,生成约简属性集。
3.关联规则挖掘:根据数据约简结果,将粗集理论的属性约简应用到关联规则挖掘中,对规则进行抽取和约简;输入加权支持度阈值和置信度阈值,进行规则的过滤,对规则进行相关性分析,减少伪规则。
基于粗集理论的教学评估关联规则挖掘结构图如图1所示。
三、教学评估关联规则挖掘核心实现
(一)教学评估关联规则挖掘数据预处理
数据挖掘成功与否,数据准备至关重要,是实现数据挖掘应用的前提。数据准备内容:一是从多种数据源中综合数据挖掘所需要的原始资料,保证数据的综合性、易用性以及数据的质量和时效性;二是如何从现有数据中衍生出所需要的指标。以某校教学管理系统中获取的课程信息、教师信息、教师评教信息、学生信息等为研究对象,根据数据挖掘的目的,筛选数据,在上述信息中选取适用的信息,建立数据源表,将数据源表中的源数据结构按一定的数据变换规则,将年龄、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成绩、评教分数分别变换成年龄段、工作量段、科研工作量段、成绩等级、评教等级。
利用“等区间”离散化方法[4]对挖掘的数据进行离散化。将评价指标中的出生日期、性别、学历、职称、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课程名称、课程类别、学生入学成绩、学生在校成绩分别记作a、b、c、d、e、f、g、h、i、j,且出生日期即年龄,有青、中、中老、老四个阶段,以符号1、2、3、4记,即a={青、中、中老、老}={1、2、3、4},同理性别b={男、女}={1、2},学历c={博士、硕士、本科、其他}={1、2、3、4},职称d={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1、2、3、4},工作量e={未满、满、超}={1,2,3},科研工作量f={未完成、完成、超}={1,2,3},对课程名称离散数学、汇编语言程序设计、算法与数据结构、微型机系统与接口等,分别以g1,g2,g3,g4,…,gn进行编码,课程类别h={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1、2、3、4},学生入学成绩i={优良、中、及、差}={1、2、3、4},学生在校成绩j、j'={优良、中、及、差}={1、2、3、4},其中j、j'为前面所述所有课程g1,g2,g3,g4,…,gn的各科成绩和平均成绩,评价目标评教分数以k表示,且评教分数k={好、较好、一般、差}={1、2、3、4},建立评价决策表,共有85个样本数据,其中评价目标为1、2、3、4的样本数据分别是24、30、17、14。
(二)属性约简
将85个样本数据存储在SQL Server数据库中,用VB语言编写基于分辨矩阵和属性重要性的属性约简算法程序,最终得出最优或次优约简{a,c,d,e,j,j'},根据这6个指标重新建立决策表,如表1所示,求得评价目标“好”的下近似中有24个对象,上近似中有24个对象;“较好”的下近似中有28个对象,上近似中有32个对象;“一般”的下近似中有15个对象,上近似中有19个对象;“差”的下近似中有14个对象,上近似中有14个对象。具体结果见表2。整个决策表分类质量和分类精度分别为91.0%和95.3%,这表明其余4个指标从教学质量评估体系中去掉,对最终的评价结果影响不大。
(三)教学评估关联规则挖掘
表1是经过属性约简后得到的一个新表,但不能将表中每一记录作为最终规则。
1.规则的抽取、约简和过滤。利用规则抽取和约简算法对表1中的每一规则进行属性约简,以删去规则中的冗余属性。但经过规则约简后,产生的规则仍然较多,在此采用“加权支持度―置信度”的统计过滤框架对规则进行再度过滤。设给定加权支持度和信任度分别为5%和40%,指定属性的权重集w={年龄,学历,职称,工作量,成绩}={0.1,0.25,0.25,0.2,0.2},挖掘出24条规则,部分规则如表3教学评估关联规则表。
2.规则的关联度分析。通过规则抽取和过滤得到的教学评估强关联规则不一定是有趣的规则,还必须要考虑规则的兴趣度,兴趣度指的是规则的真实相关性,无趣规则是指一些无用的伪规则。通过对教学评估强关联规则进行相关性分析,尽可能减少伪规则的出现,提取真正有趣的规则。强关联规则的相关性分析定义:在规则X1∧X2∧…∧Xm?圯Y1∧Y2∧…∧Yn中,用相关系数评价规则前件和后件的相关性,相关系数为corr(X1∧X2∧…∧Xm),(Y1∧Y2∧…∧Yn),即corr(X1∧X2∧…∧Xm),(Y1∧Y2∧…∧Yn)=■
(1)if corr
(2)if corr>1,则前件和后件是正相关的;
(3)if corr=1,则前件和后件是独立的。
对于负相关的规则,规则的前件与后件的出现概率是互逆的,此类规则不符合客观逻辑,应该删除;对于规则的前件和后件是独立的情况,表明这样的规则也是无趣的;而对于前件和后件是正相关的规则,是用户要选择的有趣的规则。通过对挖掘出的24条规则进行关联度分析得出它们的相关性系数都大于1,所以都是真正有趣的关联规则。
四、教学评估关联规则分析及应用
通过得到的关联规则,可得到如下的分析结果及改进措施。
1.学生的考试成绩等级与学生的评教等级存在着较高的关联性,考试成绩等级为优良以上,评教等级大多为较好以上,考试成绩等级为及格,评教等级大多为差或一般,据此可得出,学生的成绩与学生对教师的评教结论成正比,表明学生对教师的评教结果是真实的,通过学生的成绩,可以看出教师的教学质量。
2.在实际教学中,教师可根据学生某门或某几门课的成绩预测该学生其他课程的成绩,使教学工作有的放矢。如由学生《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课程的成绩可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分类,作为微型机系统与接口的任课教师。已知学生甲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成绩优良,可预测学生甲的微型机系统与接口成绩优良,在教学中可对学生甲提出更高要求;已知学生乙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成绩较差,可预测学生乙的微型机系统与接口成绩较差,在教学中可给学生乙较多的帮助。这样,对不同类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培养方式有利于学生的成长。
3.中老、老年教师,其所教授的课程,学生的评价较高;而中、青年教师,学生的评价大多为一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年龄越大,积累的教学经验越丰富,授课的效果就越好,学校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中、青年教师培养机制,利用“传、帮、带”的方式,使中、青年教师在中老、老年教师言传身教的影响下,不断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4.学历高的教师教学效果比较好,但由规则6加权支持度很低说明紧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而由规则5加权支持度很高说明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占很大比例。学校应采取措施,外引内培,提高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整个教师体系中的比重。
5.职称高的教师教学效果比较好,同样由规则8、9加权支持度比较低说明紧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学校也应采取措施,外引内培,提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在整个教师体系中的比重。
6.年龄、学历、职称与教学效果的关联性受学生成绩、工作量的影响。学生成绩对年龄、学历、职称与教学效果的关联性的影响已在第1点中说明,通过学生的成绩,可以看出教师的教学质量;由规则4、7、10可知,工作量太大会影响教学质量,所以应合理安排教师的课时量,使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五、结语
通过关联规则挖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及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以提高教学质量。金陵科技学院是一所新建应用型本科院校,目前紧缺具有博士学位、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所以学校应加大力度,外引内培,逐渐提高具有博士学位、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在整个教师体系中的比重,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Pawlak Z.Rough Set[J].International Joumal of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Science,1982,11(5).
[2]史月美.基于粗集理论的关联规则挖掘研究[D].太原:山西大学,2006.
Abstract: Aiming a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11 regulation, this paper adopts to the method of viewing probl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hip management to sketch out the restructuring for sea crew competency certificate examination subjects, analyse some bright spots, such as new post competency, additional competency standards, the refinement and strengthening for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discuss the changes in syllabus of Ship Management and subject characteristics, and propose three inadequate or expectations of carrying out the 11regulation.
关键词: 11规则;《船舶管理》;评估规范;亮点;期望
Key words: 11 regulation;Ship Management;assessment specification;highlights;expectations
中图分类号:F27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3-01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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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吕凤明(1963-),男,副教授,本科,主要从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方面研究。
0 引言
国际上,IMO之STCW78/10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作为缔约国,我国随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12号,以下简称11规则),并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11规则是对2004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04规则)的修订、补充及完善。它是我国海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的政策性文件、纲领性文件[1]。它是我国航海职业教育的“指挥棒”,它也是影响船员队伍发展的核心政策之一,在船员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本人长期从事高职航海类轮机专业《船舶管理》的教学研究工作,并具有一定的航海经历。本文从《船舶管理》学科角度出发,分析11规则(含配套措施)改革带来的变化、亮点及缺陷,仅供参考。
1 考试科目重组
考试科目的设定以覆盖STCW78/10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确定的职能模块、新适任标准及适当减少现有的适任考试科目为原则,借鉴吸取了以往考试科目设定的优点与不足,重新调整、合并现有的适任考试科目,力图避免海员在职务晋升、航区扩大和吨位/功率提高考试中重复考某些知识点的现象发生[2]。
船舶二/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科目由原来的7科改为现在的5科,但是知识点并没有减少而是略有增加。主要包括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辅机、船舶电气与自动化(新增自动化内容)、船舶管理、轮机英语。评估项目为动力设备操作、动力设备拆装、电气与自动控制(新增自动控制评估项目)、船舶电工工艺和电气设备、机舱资源管理(新增)、金工工艺、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
2 评估规范细化与加强是本次改革的最大亮点
11规则在满足STCW78/10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前提下,突出体现了当前海船员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与04规则相比,11规则主要调整内容集中在船员教育培训、证书发放、适任考试等方面上。11规则还取消了航海学历作为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限制,强化了适任培训,对船员职务晋升之海上资历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重新规划了适任证书航区和等级,取消了乙类航区。宽泛了证书再有效的条件;同时对证书适用航区设置以及证书发放与制作做了简化规定[3]。总之,存有许多亮点,但主要亮点有3个,其中对评估规范的细化与加强则是本次改革的最大亮点。
2.1 亮点一增加新的适任岗位和适任标准 11规则增加了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高级值班水手和高级值班机工的适任岗位,在轮机长和轮机员适任标准中增加了机舱资源管理评估项目。并对新增培训项目的场地、设施、设备和教学人员资质标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关于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了过渡期适任培训大纲和学时[2]。
一句话评价:电子电气维护专职人员的设置大大增强了船舶安全适航能力。过去许多船舶上的那种不明身份的“野电工”现象将被有效取缔。
2.2 亮点二《船舶管理》增设《管理学》基础知识领域
《管理学》是一门建立在经济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社会学、数学等基础上的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也是研究和探讨各种社会组织的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但是就目前而言,学习《管理学》理论的人大都局限于工商、金融等文理科类专业,而工科特别是轮机专业学生普遍缺乏这方面的知识或不重视这方面的理论基础学习,有些片面。轮机专业学生虽然有学习《船舶管理》,但是这门课讲述的是:船员法规、对船舶机器的管理甚至是学习船舶构造原理等,并未涉及《管理学》基础理论。事实上,偌大一个机舱部,同样存在对人员的管理,同样需要有《管理学》基础理论,同样需要人们掌握前人留下的好的管理经验。既然有那么好的学科为什么不让轮机专业学生也学些管理学基础?集美大学李品芳教授编写的《船舶管理》(2006年)包含有一些《管理学》基础知识如船舶安全管理的途径、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及应用等。本人对此深表赞许。
11规则将《管理学》这一基础知识领域增补并放在第九章机舱资源管理之中,主要包括了计划、组织与协调、领导与决策、控制等内容。
一句话评价:不谋而和者大有人在,幸甚。
2.3 亮点三评估规范细化与加强 为全面履行STCW78/10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作为实施11规则的补充和完善,规范海船船员评估工作,国家海事局组织相关单位200多位专家研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自201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两部规范对航海
类各专业详细规定了实操评估科目、实操评估题目、评分标准等内容。例如驾驶台资源管理(BRM)和机舱资源管理(ERM)被纳入新的实操评估科目。再譬如,《高级消防》实操评估项目,原来主要考核一道题,如今增加为十三道题。
一句话评价:评估规范细化与加强将全面提升海船船员的实操动手能力,是本次改革的最大亮点。
3 《船舶管理》考试大纲的主要变化及学科特色
《船舶管理》是建立在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各门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之上的一门应用型课程。课程是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STCW78/10公约关于船员知识和技能的七项功能块之一,是国家海事局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必考课程。课程涉及面广、职业性实践性强、知识更新快;课程紧紧把握现代船舶新技术和管理上的新要求;课程所涉及的知识和能力是现代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从事船舶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主线和支撑。
《船舶管理》课程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阶段:第一阶段:《机舱管理》(1987年以前);第二阶段:《轮机管理》(1987年~1998年);第三阶段:《船舶管理》1998年以后。
11规则对《船舶管理》教学大纲又做了较大修改,新增三个章节。以无限航区750KW及以上船舶二/三管轮为例,其内容包括:船舶结构与适航性控制、船舶防污染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船舶营运经济性管理(轮机长、大管轮)、船舶安全操作及应急处理、船舶人员管理、船舶维修管理(新增)、船舶油类、物料及备件管理(新增)、机舱资源管理(新增)等九个大章。
毋庸置疑,如今《船舶管理》已经成为一门大型综合应用型课程并涉及多门学科领域,如《轮机管理》、《船舶检验》、《造船大意》、《管理学》、《船舶维修管理》、《动力装置技术管理》、《船舶防污染》等。
4 三个改进期望
4.1 课程大型化不利于教学和学习,还是分解科目好
《船舶管理》教学大纲包含九个大章、涉及七个学科领域。课程涉及知识面很广泛,任课教授必须掌握多学科知识,同时又必须有一定的航海阅历。要教好这门大课很不容易。目前我校是把它分成三段,分别由三个老师完成教学任务。但是有些职业培训机构就不这么做了,它们可以一个人全包,课堂教学或许就变成了照本宣科。
再譬如轮机专业五大理论课程之一的《主推进动力装置》现在也成为了一门“超级”大课,其内容包含有《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机构与机械传动》、《金属材料及其工艺》、《船机零件的摩擦与磨损》、《船舶柴油机》、《船舶推进动力装置》等多门学科。这样覆盖包含合理吗?《材料力学》与《船舶柴油机》紧密相关,与《船舶辅机》就没有关系吗?为什么要放在这里?这有利于教学还是有利于学生学习?这门课如果让一个老师上完效果好吗?教师的任课职资都没区别吗?
4.2 考试大纲要按职务分层次、有阶梯、划出明显界限来 目前《船舶管理》三个职务的考试大纲紧密交织缠绕在一起,不易区分,与实际工作也不是很吻合。以船舶管理为例,建议其九章学习考试内容按照其职务、工作岗位性质给予明显区分,划分学习范围,减少大面积重复,各章内容可加深。并充分表现如下之递进关系:①船舶二/三管轮考试大纲包含章节:船舶结构与适航性控制、船舶防污染管理、船舶人员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船舶安全操作及应急处理。②船舶大管轮考试大纲包含章节:船舶营运安全管理、船舶安全操作及应急处理、船舶油类、物料及备件管理、船舶维修管理、船舶营运经济性管理、机舱资源管理。③船舶轮机长考试大纲包含章节:船舶营运经济性管理、船舶维修管理、机舱资源管理。
4.3 机舱资源管理评估项目涵待改进
4.3.1 有些评估项目适合口述不适合操作、属于机舱日常工作频繁交往内容、技术难度低、题目数量比例大、分值大,存在不合理缺陷,例如:①机舱值班人员的通信与沟通(20分),②机舱与驾驶台的通信与沟通(20分),③轮机部与公司职能部门的通信与沟通(20分)。
4.3.2 有难度、反映实际工作关键、有重点的评估项目仅一个,但仍然存有题目过大宜当分解的问题。
应急情况下轮机长、轮机员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包括主机故障、舵机失灵、全船失电、机舱火灾、机舱进水、恶劣海况、搁浅、碰撞、海盗袭击、溢油等)(50分)。
4.3.3 缺少PSC检查(实际工作重点)评估项目,解决船舶滞留问题仍是航运企业的一个重点、一个关键。
5 结语
11规则的实施,响应了STCW78/10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11规则对考试科目实施重组,对《船舶管理》考试大纲进行修改,并增设《管理学》基础知识领域。11规则增加了新的适任岗位和适任标准,增强了船舶安全适航能力。其中,评估规范细化与加强将全面提升海船船员的实操动手能力,是本次改革的最大亮点。期望机舱资源管理评估项目能进一步得到改善,期望课程设置及考试大纲能进一步得到研讨和促进。本研究将有利于贯彻和实施11规则,也将有利于11规则未来的改革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邢士占.新版《海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主要调整内容述评[J].航海教育研究,2012(2).4-9.
[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11规则》和配套文件解读[EB/OL].[2012-05-30].http:///?p=16&a=view&r=331.
一年来,我能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认真履行学院党总支的职责,积极支持学院行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重要事项的研究。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学院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活动
1、坚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认真组织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中心组学习,坚持每周安排固定时间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研讨的方式进行学习与交流。
2、按照校党委的要求,认真组织了我院处级干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班活动。
3、在全院师生中安排了十六大精神的学习与辅导活动。
二、认真做好学院的党建评估工作
1、以党建工作自评为契机,积极推动我院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党建评估指标体系整理材料46册。
2、建立、健全了《管理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管理学院党总支议事规则》、《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管理学院院务公开有关规定》、《管理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了干部、教师各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
3、顺利通过了党建评估工作,为我院今后的党建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积极配合学院行政工作,认真做好学院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1、与院长在学院师生中广泛进行思想发动,深入进行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重要意义的宣讲;主持召开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动员会、推动会。
2、广泛与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管理干部、教授、普通教师、实验室成员等不同层次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听取他们的意见、理顺思想情绪、鼓舞士气。
3、设计和组织、开展了学院师生教育思想大讨论活动。
4、具体联系一、二、三年级共五个行政教学班,直接指导班干部围绕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做好各项工作。
5、经常深入教室听课和检查晚自习情况,到考场巡视,掌握学生课堂秩序情况;深入到学生宿舍检查卫生,督促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整理;到操场查看学生晨读晨练情况等。
6、对学院办学思路、办学特色、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教学规范、今后的整改措施等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组织了以互查的形式展开的学生试卷的检查工作。
四、其他工作
1、按照学校有关领导的意见,在暑假期间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为完成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家具的采购任务,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2、积极组织好学院师生抗击非典工作。积极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院的稳定,保证了学院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为了构建温馨家园,共创和谐校园,根据校团委会、学生会的安排,城市管理学院特举办了温馨寝室,我的家主题演讲比赛。希望让独特的寝室文化促进我们的学习、工作,让大学生活更加有滋有味。
一、 活动名称:城市管理学院20XX年寝室文化节温馨小屋,我的家主题演讲比赛初赛
二、 主办单位:城市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处(部)
三、 承办单位:城市管理学院宿管部
四、 协办单位:城市管理学院学习部
五、 具体赛前准备工作:
(一)、比赛流程制定以及通知:
1、 确定比赛时间:11月5号晚7:00-9:00
2、 确定参赛人员:城市管理学院院内所有学生寝室都可参加
3、 比赛要求:
(1)要求选手脱稿演讲。
(2)要求语言连贯流畅,普通话标准,声情并茂,举止大方得体。
(3)演讲内容健康向上,紧扣主题,层次分明,反映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
(4)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
4、制定评分细则: 参考校学生会学习部上届中文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5、奖项设置:根据评分细则由评委打分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将2个,三等奖3个。
(二)、比赛活动准备:
1、聘请城管院辅导老师和城管院主席团的人员为评委。
2、聘请有主持经验的同学为本次活动的主持人。
3、挑选学生裁判诺干名,其中一名负责计时,统分裁判23名(统计评委分数)。
(三)、比赛过程:
1、比赛前一天,由各个参赛队参赛选手抽签决定上场顺序,并且由我们印刷评分表。
2、开场:介绍评委、比赛规则、计时提示(3分钟敲钟1声,5分钟敲钟2下。若在3分钟前就结束演讲或者在5分钟后仍无法结束演讲,则进行扣分处理)。
3、 选手注意上场演讲,主持人介绍选手姓名,所在参赛单位。演讲结束后评委立即打分。并由计分裁判统计,在下一位选手演讲结束后公布此选手成绩。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综合测评+证书
二等奖:2名 综合测评+证书
三等奖:3名 综合测评+证书
我院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城市管理学院参加校里面组织的寝室文化节演讲比赛的复赛。
七、紧急预案
1、提前了解邻近大教室的使用情况,以备原定教室出现意外不能使用
2、提前确认扩音设备能否正常使用
3、演讲结束后,如果选手想就演讲时的表现问老师问题,注意确保会场纪律,
位于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某一部分,某一部门之内的监督之维的重要性却不可忽视,监督是体系良性运转的重要保证之一,也是对权力进行约束的有效手段之一。从司法管理的主体法院与检察院出发,监督这一价值取向在法检两个系统实施司法管理的自我表述中均有体现。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审判管理概述”第2条指出:“人民法院开展审判管理,要运用组织、领导、指导、评价、监督、制约等方法,对审判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审判过程进行严格规范,对审判质效进行科学考评,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①《检察日报》则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案管办意义表述如下:“高检院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统一进出口,实现案件集中管理,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战略举措……案件管理是一项综合性业务工作,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作用。各级检察机关以提升案件质量为目标,深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加大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强化对检察业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努力把案件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②在两高的自我表述中,制衡与监督均得到了彰显,司法管理活动之实践本身意在形成法检系统内部的权力制衡与监督,同时从学科的视野出发,司法管理学自身便具有此种基石性原则,即控权与监督,于实践性的规则中加以规定是此种基石性原则形成外化的方式和要求。当然有必要在此处指出司法管理学架构下的制衡与监督要注重流程性与系统的协调及对系统的优化,不纯粹是一种“严苛”意义上的监督及控权论,后文将会涉及,此不赘述。
司法管理学哲学之维———系统论
所谓一般系统理论,研究的是适用于各种系统的一般原则的科学,由贝塔朗菲于1937年首次提出。贝塔朗菲一般系统理论的目的在于应对在基础理论方面20世纪物理学、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领域同时提出的大量系统问题,克服还原论的局限性,转变思维方式。一般系统理论在产生后经历了较快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以理论自然科学和数学的最新成果为依托,出现了一系列基础科学层次的系统理论,使系统研究真正走出工程技术和技术科学的范围。系统科学是科学思维方式转变的产物。它体现在多个方面:从孤立地研究对象转向在相互联系中研究,从用静止的观点观察事物(存在的科学)转向用动态的观点观察事物(演化的科学),从强调用分析的、还原的方法处理问题转向强调整体的处理问题,从研究外力作用下的运动转向研究事物由于内在非线性作用导致的自组织运动,从实体中心论转向关系中心论,从排除目的性、秩序性、组织性、能动性等概念转向重新接纳这些概念,从偏爱平衡态、可逆过程和线性特征性转向重点研究非平衡态、不可逆过程和非线性特征,从否定模糊性转向承认模糊性,等等。[8]15通过简要回顾一般系统论的历史及对其形成至关重要的思维方式的转变史可以发现,系统研究发端于工程技术和技术科学之中,随后扩展维度,形成了有关系统性研究的整体性学说。系统论的发端与发展对管理学影响重大,系统管理理论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其创始人是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他们与理查德•约翰逊联合撰文指出:“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在与其环境的不断相互作用中获得发展的,因而只有在开放系统的总模式下才能良好地确定组织内外各变量之间的确切关系;同时也指出,由于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系的动态特征,实际上不可能存在某种能适用于一切组织的方法和模式。因此,按照系统理论研究组织和管理,不仅需要将组织视为一个开放的系统,而且还必须采取权变的观点,即因地制宜的观点。”[9]74系统论下的管理学理论可以成为法学与管理学交叉学科的司法管理学的基础理论之一,也就是说司法管理学应当遵循系统论的要求。由系统论的基本属性出发考量司法管理的现实操作层面,主要有下述结合点:司法管理的客体指向中的各个部分,各个部门应当是相互依存的,以一定方式及规律进行组织的,而不是孤立分离存在的;管理中涉及的各个部门之间既是独立的子系统存在,也是隶属于整体(如,检察院、法院的整体)的,作为整体组成元素之一得以存在的;司法管理中要明晰层次性,即明晰司法管理的实施主体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层次问题、范围及效度问题;坚持以动态性来调节司法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体系建构时出现的抵牾,系统运转中出现的非可预见性意外,并利用网络技术和数理统计与概率论及数学建模方式来分析实践中的案件数据来优化管理结构、管理方式和流程;目前两高的司法管理实践所提出的目的是明确的有着现实维度的考量,有着司法实践上的切实考量,而从整体的视角出发,系统论对于目标给予了极大重视,因为系统运动总是指向一定的目标,同时此种目标需要与各大系统的目标相契合以达到最优解。也就是说司法管理的目标不仅要契合司法管理实施主体所指定的目标,同样要契合中国整体之下的法治建设的目标。当然,基于系统论下的司法管理学需要避免误区,也就是上文引述卡斯特、罗森茨韦克及理查德•约翰逊联合撰文中的“由于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系的动态特征,实际上不可能存在某种能适用于一切组织的方法和模式”。波普尔在评述总体论意义上的历史学时这样写道:“……可以有一种总体论意义上的历史学,有一种关于‘社会状态’的历史学,它代表着‘整个的社会有机体’或者‘一个时代全部的社会历史事件’。这种观念出自把人类历史当做是一条巨大的、包罗万象的发展河流的那种直觉观点。但是,这样一部历史是写不出来的。任何一部写出来的历史都是这个‘总体’发展中的某个狭隘方面的历史,而且甚至于就在那个所选的特殊的、不完全的方面,也总是一部很不完备的历史。”[10]72同时波普尔在同一书中还对整体主义进行了批判[10]67,整体主义以乌托邦式的纲领建构一切,却忽略了很多时候结构的建立、原则的生成、规则的建立是经由一个试错过程才得以完善并加诸了持续不断地进行修改的可能才最终维持了整体存在。系统管理学要避免历史视野中的整体论观念及实践中的乌托邦蓝图。以系统论为基石之一的司法管理学同样要避免出现界限的严合与系统的封闭,而应当寻求开放的系统,寻求开放系统自身与环境间有可以渗透的界限,并维持动态的平衡与内部的稳定状态。
司法管理学管理学之维———历史与实践
关键词:经济;现象;根源
【分类号】:F233
对行为主体的不一样认为或假定导致以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的根本区别。人在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都是行为主体,但作为独立学科的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并不研究每一个具体的、各不相同的人;而是根据各自的学科目的与研究对象,基于人们的一般的普遍的行为特点,对人作抽象化、概念化的假定,以便于分析。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学中对行为主体假定的表现在行为主体的基本倾向与相互关系两方面。这样得出的对人的认识就是行为主体的基本假定,这种基本假定是进一步分析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