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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小学教学管理在新课程改革的影响之下难免会面临诸多新的挑战。一些陈旧的、传统的教学管理制度难免会有与新课程理念相悖之处。这就需要我们参与学校管理的所有教职人员积极发挥自身的主动性以及创造性,参与到小学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当中去。例如,对于同学们的评价既要考虑其共性又要考虑到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对于教师的集体备课,既要考虑到本学科授课构想的一般原则和思路,又必须要求我们教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造以及调整自身独特的课堂教学策略。在新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小学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必须要始终贯彻开放、创新的教学管理理念。
二、建立以教师为本的教学研究与管理制度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于我们所有一线小学教师所扮演的角色也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要求———要逐步转变成为一名教学的研究者,甚至最终成为教育家。在这样的要求之下,我们的小学教师必须要不断地进行反思和创新,逐步成为一个教学实践的研究者。面对新课程改革,我们的学校也应该要求教师积极进行探究和创新,要求教师积极对本学科的课堂教学进行研究。而这一切都应该做到以教师为本。
笔者认为,学校必须要建立起以教师为本的科学研究以及管理制度,进而通过制度化的建设促进教师积极参与到教学研究中去。例如,可以建立相关的制度,激发教师参与到自我反思、教学个案总结以及学术中去。还可以建立相关的制度促进我们的教师加强与相关的专家学者、学生家长以及学生的对话和研究中去。对于具体教学管理制度的制定要积极征求本校教师的意见,让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最后集众家之长建立起令全体教师都满意的教学管理制度。这种做法是相当必要的,也是非常科学的。切记不能盲目为之,否则很可能会引起教师的不满,进而大大降低相关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三、建立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
新课程改革标准的实施对于我们学校教学观念的转变以及具体教学组织形式的转变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样的要求无论是对于我们的一线教师亦或是我们的学生和家长都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基于此种情况,我们所有的教师以及教学管理人员都应该进行认真地探索、实践和总结,让我们的教学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新课程标准中的很多理念都表明我们学校管理的重心在开始下移———从专制逐步走向民主、从集权逐步走向分权。而我们的学校更应该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建立一个更加科学、民主的学校管理制度。建立一个由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以及社区人士都能够共同参与的教学管理制度。让我们的教学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当然,在具体的教学管理制度制定的时候也可以参照国外的一些做法和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比较好的学校的做法,吸取其中的优秀之处为我所用。
四、总结
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和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行,对现在职教师进行系统、规范的校本培训,是时代进步的需要,是教育改革和创新的需要,也是教师成长的需要。为此,特制定教师校本培训制度:
一、参加校本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
二、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方案和年度培训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校本培训组织者和实施者必须按校本培训方案规定的内容组织培训活动,并记好笔记,每次有出勤统计,有过程记载。每学年对教师参加校本培训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无故不参加校本集中培训三次以上视作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教师年终考核中扣分。
四、校本培训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职务聘任、晋升的必备条件并与绩效工资挂钩。
五、教师培训的方式要灵活多样,切实可行,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对不同层次教师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但都应在原有基础龄上提高。使教师由逐步实现由初任向胜任转化,由胜任向骨干转化,由骨干向知名转化,由知名向专家转化的奋斗目标。
六、做好校本培训的考核与总结工作。考核要坚持严格、全面的原则;总结中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对培训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培训工作向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为顺利开展校本培训提供必要的物质基础,保证培训经费占公用经费的10%以上。
八、后勤支持。后勤为培训服务,主动、及时提供物质保障。
九、明确职责
1. 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本校教师培训计划、建立评估考核措施、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2)定期检查指导培训教师的学习与教学、帮助教师解决学习与教学中的疑惑困难。
(3)期末总结师训情况、评估考核。做好骨干教师的培训。
2. 骨干教师职责
上好示范课、专题讲座,协助学校,做好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3. 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学校、学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培训活动。
(2)认真学习新课程的有关理念,提高自己理论水平,做到读书有笔记,学习有体会,教研有案例,研究有论文,课题有成果。
为确保采购安全,美国84%的学校餐饮服务由学区直接负责,仅有14%的学校以合同的形式交由私人或服务管理公司负责。日本于2003年6月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并于同年7月在内阁府设置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实行一元化领导。为了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2008年,日本文部省将修订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标准》下发给各都道府县教育委员会。新修订的标准要求食品从业者向学校提供原材料卫生检查结果,还要求食品生产者提供相关数据。这一制度的实施使进入学校的食品实现了“原材料—加工过程—成品”全程质量监控。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上,美日两国都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社会公共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完善整体的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通过细化要求、强化监测等手段推动和促进了食品安全工作。
二、国家和部分省市区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上的有益探索
从国内来看,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制度》、《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部分省市区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努力,也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如广西平南县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后,多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获得了社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该县的做法是,一是实施“阳光”准入制。即制定《校内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办法》,要求为校园提供食品的商家,必须经工商、质监、卫生三家机构验收合格,方可向“县食安委”申请加盟为校园食品供货商。二是建立“双档案”。要求企业和学校分别建立供货和收货档案,确保每份进入校园的食品有记载。三是完善监督机制。由“县食安委”牵头,每年对校园食品供货企业进行不少于两次的突击检查,教育行政部门把学校食品安全纳入常规检查项目。
又如,北京市于2011年开始推动食品安全示范校试点,在试点学校的食堂引入目前大酒店使用的“五常法”(即常组织、常整顿、常清洁、常规范、常自律),同时采用统一标识管理,包括统一消毒程序、统一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2012年起,北京市中小学校全面推广校园食堂标准化建设。作为食品安全示范校的校园食堂须达到餐饮卫生监督量化A级管理标准,做到统一食堂卫生标识,统一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购采用台账式管理,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等。此外,食品安全相关专家全程参与示范校食品安全专业知识研讨和有关标准与制度的审核,制定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五常法”管理要点培训,对示范校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现场评定、审查、验收。
三、湖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现状
2010年,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学校食堂应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有管理责任,要定期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学校食堂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一定的食堂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科学配餐知识和经验”,“学校食堂应建立严格的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并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学校食堂要制定有效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购食品索证资料的登记工作。”意见从上述3个方面明确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方向和内容,并明确了具体要求。随后,长沙、株洲等市也先后出台了《长沙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株洲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文件,使当地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湖南省各地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如管理体制不顺,相关职能部门往往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推向教育主管部门,而教育主管部门只能通过行政力量加强对学校内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对于学校周边商贩、食品生产及供货商等环节缺乏有效的执法权力。又如,管理制度建设不均衡。就湖南省来看,以长株潭为代表的中心地区在制度建设上已经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但湘西、湘南等地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不完备,个别地区甚至还处于空白状态。为此,制定适合全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的统一标准,是从制度上理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快推进各市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均衡发展的重要基础。
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的基本原则及意义
笔者认为,要抓好制度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合适的标准:一是管理制度的内容要全面到位。以学校食堂食品管理为例,食堂食品必须经过采购、加工、出售3个主要环节,即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必须包括这3个方面。二是管理体制下的职责要分明。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必须要本着“统一、高效、精简”的模式,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提高管理效率。三是要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例如,积极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省市区的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经验,建立一整套针对学校食品的安全标准体系等。制定统一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的意义:一是建立规范、统一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可以为各地区、各中小学校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上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准绳。二是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三是制定制度建设的标准。
五、湖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标准的内容及应用
笔者认为,在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几项标准。一是要设立进入学校的食品、食品原材料供货商的“准入标准”。上述供货商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共同审批的“校园供货许可证”;我们还要对提供商品而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家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将其纳入校园供货“黑名单”。学校及当地农业、卫生等部门应为供货商或当地农户建立档案,每次供货都必须由学校进行质量检测,如因原材料质量引起了食品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供货商或农户的法律责任。二是要设立食品加工特别是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加工食品的行为标准。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从着装到工作行为必须要有严格的统一标准,避免因某一程序上的疏忽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此外,对个别学校商店经营的油炸类、加热类食品,也必须对其食物油、燃料等制定统一的安全标准。三是要设立学校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标准。对学校商店、食堂的食品保存、销售等方面都要提出一定的标准,以防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四是要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和标准。制定统一的责任追究标准,对于因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引发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必须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处罚的力度。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全日制公办、民办中小学。
第二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
第一款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入学的依据依次为:
1、按户籍就近免试入学
学生户籍与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按户籍地址就近安排。
2、按住址就近免试入学
户籍地址与住址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待区域内按户籍入学新生安排后,视各校招生情况,再按房产证(产权人是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入学
市政动迁户子女、移民子女、转业干部子女、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地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本市蓝印户口(学生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根据蓝印户口或居住证注明的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沪教委基[2009]20号文件执行。
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每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由教育局普教科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订,入学依据若有调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为准。
少体校、特殊学校的招生工作与其他中小学同步。
第二款由教育局普教科制定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业规划和入学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分布和生源情况,对学区进行统一规划或适当调整,并于招生工作开展之前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和学区安排。
第三款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分班,并将新生信息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后生存学生学籍号。
第四款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生免学、缓学申请表》,学校于八月底前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备案。
第五款按照《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按规定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学校会同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调查,给予批评教育,并将未按规定就学的学生情况报送区教育局或镇人民政府;区教育局或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由区教育局或镇人民政府提请其所在组织给予行政处分,促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
第三条(关于班级学额)
本区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班级学额,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执行(高中年级班级学额不得超过48人,初中、小学年级班级学额一般控制在40人以内)。
本区中小学应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班级数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突破学校办学规模。
第四条(关于转学的适用对象)
第一款义务教育阶段
(一)本区学校间转学
1、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原则上须予解决的对象:
(1)学生户籍随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迁入转入学校学区的。
(2)市政动迁、移民安置、部队转业落户转入学校学区的。
2、学生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在班额许可条件下须予解决的对象:
(1)本市户籍、因学生父母在转入学校学区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不含购房合同)而住址变迁的。
(2)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或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学区内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口的。
(3)持蓝印户口者(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其居住证地址在转入学校学区的。
如对口学校因班额原因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统筹解决。
3、个别确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提出转学申请的,学校在接收完上述两类学生后,班额仍许可的前提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跨区县(省市)学生转学
学生全家迁居(本市迁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迁回本市;本区迁往外区县,或由外区县迁回本区),需跨区县(省市)转学的。
第二款普通高中阶段
1、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申请回本区就读的。
2、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申请到本区高中学校借读的。
第五条(关于转学的申请手续)
第一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1类的两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经转出、转入学校验证转学条件并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学区对应学校原则上应无条件接受此类学生转学。
第二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2类的三种学生,由学生或家长到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双方学校验证,接收学校在班额许可条件下办理转学手续。
如学区对口学校因班额原因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协调统筹解决。涉及的学校应服从区教育考试中心的安排。
第三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本区学校间转学3类的学生,原则上应严格控制。双方学校同意盖章,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四款凡属义务教育阶段跨区县(省市)转学的学生,从本区中小学转出的学生,经接收学校同意盖章方可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在未收到转入学校接收函,学校不得擅自取消学生的学籍。
第五款凡属普通高中阶段转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材料,并推荐安排学生到校进行测试,对符合转学条件学生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有特殊困难需从外区县转入本区(或本区转入外区县)高中学校的,由教育局领导核准同意后,按要求到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第六条(关于转学的申请时限)
暑假期间统一在八月底前一周内办理,寒假期间统一在开学前3天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
因市政动迁、移民安置、部队转业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第七条(关于转学所需的材料)
初中、小学学生转学须提供:转学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体质健康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学籍卡复印件(原件留存)等;高中学生转学须提供:高中录取材料(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分数、录取学校资质证明)、转学证明、学生评价手册、高中军训证明、初中毕业生材料、高中阶段学籍卡(本市高中学生还需提供社保学籍卡)。
外省市高中学生转入本区高中的,在高中录取通知书、中考分数、录取学校资质等相关材料上需加盖原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专用章,并提供高中学籍证明以及学校资质证明。
第八条(转学过程中的几条规定)
第一款本区各中小学发生学生增减、变动情况(包括转学)均须在规定时间到区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款办理各类转学手续都必须严格按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转出学校不得同时开出转学联系单及转学证明。
第三款凡符合规定,由外省市转入本区高中(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除外)的学生,必须向户籍所在区县或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根据其居住地及学业水平情况,推荐安排到相应高中测试,根据测试成绩决定是否允许转学。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学校不得擅自安排就读。
第四款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第五款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第六款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
第七款转学过程办理中,双方学校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款对本市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学生,转入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书面测试,不得擅自安排学生留级。
第九款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第十款转入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无转学手续及相关材料的学生。
第十一款在区少体校、启德学校就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籍所在学校,由于特殊原因不适宜继续在少体校参加训练的,由家长向双方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原就读学校或学生户口地所在学校应予接收。少体校、启德学校中途不招收学生,此类学生日常管理均由两校负责(包括学业考试、毕业考试、综合测评等工作)。少体校、启德学校每学期上报区教育考试中心招生情况后,方可办理相关的借读手续。
第九条(关于学生借读)
第一款借读的适用对象
学校应优先解决的借读对象是:本市蓝印户口;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适龄子女;外省市户籍持学区内房屋产权证人员的子女;港、澳、台、华侨子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
在班额许可的条件下,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逐步扩大招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应优先满足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的入学需求。
第二款借读的申请手续
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由学生或家长持申请材料到借读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填写《非本市户籍学生借读申请表》,学校在班额许可情况下同意盖章后,由学校统一于每学期开学初一周内到区教育考试中心集体办理借读手续。
办理过一次借读手续的,在同一学段内持续有效。小学毕业后要求继续借读初中的,须重新办理借读手续,申请手续同上。
第三款借读生回原籍就读办理手续
借读生需回原籍就读的,须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盖章后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相应手续。没有办理过回原籍就读手续的,借读学校不得为其提供学籍证明、成绩证明等任何材料。
第十条(关于学业评价)
学生评价结果的表达:小学阶段全部采用“等第制”、初中阶段提倡使用“等第制”、高中阶段采用“等第制”和“百分制”相结合的方式表达。
采用“等第制”表达时,一般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百分制”分数为“80分以上”、“60—79分”、“59分以下”;中学艺术学科的“等第”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关于学生留级)
凡符合留级条件(参照《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同意并加盖公章,每年6月底前3天报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留级手续。
小学一、二年级和小学、初中、高中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学校要掌握标准,严格控制留级学生比例,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
第十二条(关于学生跳级)
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后上报,由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受理审核批准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学生免修)
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导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允许单科免修。
第十四条(关于证书颁发)
各学段毕业生名单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确认后,按市教委要求统一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关于学生休学复学)
第一款学生休学
学生符合休学条件的,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需提供区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每次申请休学的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二款学生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需提供区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备案后,即可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经核准提前复学的,学校应将其编入原读年级学习;凡休学满半年以上,学生家长有要求的,可根据其实际学业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款休学延期
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其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备案后,可继续休学。
第十六条(关于学生退学)
学生符合退学条件的,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大龄学生退学由监护人凭户口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备案。退学学生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由教育局普教科委托区教育考试中心批准备案后,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第十七条(关于学生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须经教育局普教科委托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批准备案。
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一学期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学年后,确有悔改表现,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权限和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第十八条(关于学籍管理责任部门)
本区学籍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是教育局普教科,负责本区学籍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和解释,并指导、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二、安全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制度;
三、责任人要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思想,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四、发生安全事故后,按分工职责及时果断处理,将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五、在管辖的责任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管理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事故的情节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党纪、政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教育制度
一、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确定安全教育专题,落实教育责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
二、上好安全课。坚持“课时、计划、教师、教材”四落实,确保安全教育上课表、进课堂、有实效。
三、学校安全专题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养成、安全防范、心理健康、饮食卫生、消防安全、疾病防治、逃生技能演练、紧急情况处置、警示教育、安全工作研讨等。
四、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大会,班级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专题午会。遇到特殊时期,如春季、秋季、开学、放假前、大雨、大雪、汛期等,学校要及时开展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出安全纪律与预防要求。
关键词:财务管理 制度改革
一、当前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观念与国家财政管理改革层层推进,不相适应 近几年来,国家财政管理改革逐步实施,中小学校收费资金施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编制部门预算,全面实施政府采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收支分类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层层推进,这些改革对中小学校财务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学校的各项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中小学校资金筹措的相对困难与中小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我国中小学教育已从“精英教育”步入“大众化教育”。与此同时,中小学校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新校区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提高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三) 固定资产价值体现不准确,欠公允。中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与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不相适应。现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而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修购基金。固定资产从入账之日起即以原值体现在报表上,无法反映其净值和新旧状况,导致资产虚增。一旦需要更新或报废,由于缺乏可靠的依据,往往凭主观判断,要么提前报废造成资产浪费,要么因经费紧张迟迟得不到重置,随意性较大。而中小学校财务工作中对货币资金的管理非常重视,相关的管理制度十分完善。而当货币资金转化为实物资产时,在管理工作中就会出现许多薄弱环节。中小学校在购置大型设备时,缺乏专家评估认证;学校资产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与校办企业、后勤总公司等经营单位的产权关系不明晰;学校资产长期不按规定盘点,学校合并时资产清查、移交手续混乱,资产账实严重不符;许多大型专用仪器设备不能在全校范围内共享使用,闲置资产无法调剂,“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十分严重,形成了非常严重的流失浪费,资产使用效益低下,违背了教育资源有效配置的要求。
(四)事业收支全部采用收付实现制,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比如:每年九月是学费收入最集中的阶段,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学生的学费拖欠到第二年,这部分欠交的学费未在当年确认为应收债权,虚减了资产。而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减值准备,又导致资产虚增。再如,有些基建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若干年,由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而无法转为固定资产,长期挂在往来账上,使学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明显不实。
(五)会计报表体系不完善,信息披露不全面,现行学校财务制度要求报送的财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事业支出明细表等,未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实质上,学校采用的收付实现制恰恰是以现金流入和流出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支出,未编制现金流量表,无法及时掌握学校某个时期内现金的流向、变化状况等信息。此外,学校财务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比较笼统,大部分学校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很粗浅,有些甚至没有披露,不利于会计信息的阅读、理解,也会影响管理层的决策。
(六)中小学校财务人员的自身素质与财务工作任务的复杂性不相适应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扩大,财务工作的任务也日趋复杂,主要表现在:中小学校办学经费来源多元化,管理起来很复杂;财务工作要转变理财理念,加强会计核算,解决实际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准确、详细的会计信息,促进学校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要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进程;要加强对校内各单位(部门)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财务部门要善于和财政、审计、物价、银行、社会中介机构等打交道,应对各种检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然而,中小学校中某些财会人员法律法规观念淡薄,职业道德较低;为学校“当家理财”的主动意识不强,为师生员工的服务意识不够;部分人员学历和业务水平偏低,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较少,特别是在财务工作领导岗位上的高级会计人才更少,许多学校的财务处(科)长是非财会人员;部分财会人员计算机知识掌握得不够,计算机使用能力较低,影响了中小学校会计信息化建设进程。综合以上这些存在问题,中小学校财会人员自身素质与中小学校财务工作任务的复杂性的矛盾日趋尖锐。
二、解决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中小学校财务管理观念,主动适应国家财政管理改革。国家推行的财政管理改革,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益。这些改革政策符合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有助于提高高等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有助于加强中小学校经费使用的管理,有助于不同中小学校会计信息的比较和评价,有助于与国际中小学校会计信息接轨,也有助于提高中小学校自身管理水平。由此,中小学校应积极应对国家财政改革政策,主动转变财务管理观念,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意识,节约意识,成本意识、风险意识
(二)依法管理资金,满足中小学校事业快速发展的资金。中小学校校长作为事业单位独立法人,依法管理使用好教育经费,已成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中小学校应在国家财政拨款的基础上,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主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渴求。 由于政府对中学教育投入的不足,加上近年来中小学招生人数大幅增加,而社会私人办学单位又急剧增多,再加上中小学校基础设施老化、教学条件不足已成为制约中小学校快速发展的“瓶颈”因素。
(三)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使国有资产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当前,随着中小学校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要设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选派政治思想素质高、懂技术、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主要有: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校内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办法;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对国有资产的购置或建设进行论证;强化各处室、各年级对国有资产使用保养等的监督、检查;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对国有资产的变动、变卖、调配使用、出租、评估、合作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定期清点、核实,严防流失。
(四)改革预算拨付方式,中小学教育要全面实行免费教育。现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基本实行免费教育,但高中教育还没有实行免费教育,待高中教育也实行免费教育后,学校经费如何保障将是相关部门急需考虑的新问题。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更应科学地计量中小学教育成本,财政部门应改变以往以教职工编制数为主要依据拨付预算的方法,应以生均教育成本为参考依据向中小学校拨付教育经费。
(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财会队伍,建立良好的财务工作环境,为促进中小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要求,加强中小学校财会队伍建设,是做好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的重要保证。
总之,中小学教育越发展,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作用就显得越为重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解决中小学校财务工作面临的新问题,努力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这将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意义。
作者简介:
姓名:徐慧敏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74.9
第一章 教师科研工作条例
为实现“创名牌学校、当一流教师”的目标,促进我校争创科研示范校、教师争当科研教师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科研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要做到: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事业心和奉献意识,讲究职业道德,不断培养、锻炼和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班级管理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二、要具有教育科研意识,积极参加教育科研理论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有记录、有收效。要努力掌握和运用教育科研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教育科研的途径和方法。
三、每学期初要有切实的个人科研计划。要避免计划流于形式,平时工作中要注意课题的阶段性、实施的科学性、方法的艺术性,不断完善和调整计划、改进工作。
四、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论文和经验材料。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研讨会、学术会议和论文评选活动。积极订阅科研刊物。每学年都要争取在市级以上刊物或研讨会上或经验文章。
五、要积极申报和主动承担国家级、省、市级科研课题,能够参与学校和其他老师的协作课题研究。并通过各种形式提高科研素质,努力向学者型教师转变。
第二章 教育科研管理条例
一、树立“科研兴校”意识,健全科研组织、形成科研网络。学校成立科研领导小组,建立科研室,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规划落实、课题落实。要与教育科研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与有关部门和学校建立科研信息网络,保证科研信息渠道畅通,创造浓厚的科研和学术氛围,真正成为教育科学研究的龙头校。
二、明确科研指导思想,制定科研规划,把教育科研工作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搞好教育科研规划,确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明确一个时期的重要研究课题。
三、学校每学年研究课题不少于两项,做到每个学科都有实验项目、每位老师都有研究课题,并有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保证科研规划的实施和课题研究的顺利开展。
四、要做到教育科研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科研工作规划、计划、方案、总结等资料完备,各种规章制度健全。
五、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科研会议及科研活动,并在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或工作经验。校内每学期要召开一次科研理论研讨会、论文交流会、成果汇报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成果和先进个人。
六、会同有关部门,培养教育科研骨干队伍。在校内要广泛开展教育科研普及活动,开展科研理论讲座,搜集科研信息资料,为教师创造科研条件,向“示范性学校、科研型校长、学者型老师”的目标迈进。
第三章 教育科研课题立项与申报制度
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可行性和创新性”原则,确立课题研究项目并组成相应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将所选定的课题向学校教科室或有关科研规划部门申报,然后报教育局教科室审批备案。课题申请人应规范、如实填写有关材料,报所在学校审批;申请人所在学校按照要求严格审查,签署“是否同意立项”意见;确认同意立项的课题,在规定日期内将校级课题申请书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市级以上课题,必须在校级课题的基础上申报。
教育科研课题申报的基本程序是:
1、确定选题
教育科研课题的选题,要以本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着力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发展内涵。具体课题项目的确定,可以来源于公布的教育科研课题指南,也可自行思考设计,但是都应该确保切合本校和研究者的实际,列入研究的问题要具体明确,切口不宜过大,同时要注意立意新颖,有时代特点,特别是要具备实际研究的价值和开展研究的可行性。
2、撰写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名称。
(2)课题界定和理论依据。
(3)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4)研究的主要内容。
(5)本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6)理论假说和研究目标。
(7)完成本课题的主客观条件分析。
(8)过程设计。
(9)预期成果及形式。
3、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确定是否确认为校级立项课题。对市级及其以上课题,所在学校应首先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课题申请书(包括子课题研究方案)连同开题报告按期交市教育局教科室,市教育局教科室组织人员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4、课题主持人资格
市级以上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该项目研究的实际执行者,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教龄,专业知识扎实;具备指导开展课题研究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申请人在课题申报同一期限内一般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市教育科研课题未结题者,不得担当新课题的负责人。多人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所有参加人员必须完成其中的一个或一个以上子课题的研究,或负责其中的部分研究任务。
第四章 教育科研过程管理制度
根据科学规范的管理常规,具体课题的研究进程应注意积累整理以下六方面材料:
1、计划性资料。包括总体实验设想、设计实验方案及研究性实施计划。
2、基础性资料。实验对象的基础情况,如学生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父母职业、文化程度,实验班学生的基础状况,个人兴趣、爱好、性格,实验教师的自然情况,学历、教龄、教学水平等。
3、过程性资料。主要是指实验课教案,典型实验课实录,课后分析研究记录,课外活动设计、实施及学生活动情况,教师实验研究的观察记录、随笔,以及社会、家庭、学校、学生的反映等。
4、专题性资料。包括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研讨等研究资料。
5、效果性资料。包括个案变化及群体变化的资料。
6、总结性资料。包括学期、学年或专题的研究总结、论文、报告。
实验资料在形成、积累、归档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注意材料的完整性、系统性;注意档案的科学性、适用性。
学校课题开展研究中期,课题组应填写《教育科研课题中期评估表》,由学校教科室会同市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批,报市教育局教科室备案: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销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宣布撤销课题(市级以上研究课题的撤销,由相关学校或者市教育局教科室提出意见,报请批准立项的部门宣布撤销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6、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两年内不得申请新课题。
为提高课题研究(实验)的效益,市级以上的重点课题和校级综合性的重点课题,一般应设立领导组织、指导组织、课题工作组织。
课题领导组织。一般有行政领导参与,主要负责对重点课题把关确立;提供完成课题所需时间及必要条件;代管课题经费及提供足够经费保障;培训实验人员,解决实验进程中重大问题,组织成果鉴定、宣传推广成果。
课题指导组织。一般由学术造诣较深,业务能力较强,有一定科研经验的教学专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理论咨询,跟踪指导,在实践过程中掌握实验方向和进展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研究会、交流会、总结会、座谈会,组织有关沙龙。
课题工作组织。一般由热心该课题研究、有一定经验的教师及行政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执行实验方案,具体实施研究和观察、记录、整理研究资料,撰写实验报告。
市级及市级以上课题,所有过程性材料统一交学校教科室归档管理,同时由市教育局教科室负责督促检查、帮助指导,过程材料由研究人员管理,但在学期末要连同总结或阶段性的论文交学校教科室。
课题组在组织实施研究的过程中,应在所属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切实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题的设计并组建课题组,进行开题论证、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组织研讨、申请鉴定等。
2、掌握课题进度,调控进展速度。
3、结合本课题开展学术活动(如论证研讨,考察等)。
4、制定本组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并负责指导考核。
5、安排本课题经费使用计划和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6、组织学习有关的法规制度,并遵守一切与研究有关的法规制度。
7、组织成果鉴定及技术资料归档工作。
第五章 课题结题鉴定制度
1、教育科研课题的结题鉴定和评价,是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学校申报的各级立项课题,必须规范结题。
2、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及时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认真撰写课题研究报告(主件)。并认真选编好与课题研究相关的科研论文集、教案集、专著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等(附件)。
3、课题组必须在正式结题前十五天向相应教科所提出课题结题书面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成果主件、附件材料5—7份。
4、课题鉴定一般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现场评议或书面评议。鉴定组专家由课题组与相关教科所共同商定,一般由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教科专家或行政管理人员5—7人组成。鉴定组专家将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机关结题材料等方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全面评议和鉴定,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由组长填写《成果鉴定书》并由专家组成员签字。
第六章 监督检查制度
1、学校教科室要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管理,避免“两端管理”(即年初写计划,年终写总结)行为。
2、学校教科室应经常检查、了解课题研究情况,检测研究效果,提供信息资料,指导研究方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阶段的研究报告;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完善,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3、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课题负责人或延长研究期限的,学校教科室应书面报告市教科所,经同意后方有效。
4、对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经过帮助、督促后仍未能按计划进行研究者,将中止其课题项目。
第七章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发展,调动和鼓励全校教职工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技能和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价
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课题成果鉴定申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课题的正式鉴定验收,一般由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组织。鉴定一般采取通讯或会议两种方式。每个课题的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并设一名组长。专家由鉴定部门指派,也可以由课题组聘请,但须经鉴定部门批准。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本课题的鉴定专家。
采取会议鉴定方式的,有关报请鉴定的材料应在会前一个月提交给鉴定组。鉴定组在认真分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实事求是地对研究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确定是否通过鉴定,并由鉴定组代表填写鉴定书。
课题鉴定一般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课题组向批准立项的部门或者受权管理的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接受所在学校组织的成果初步鉴定或结题验收。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7份);
3.聘请鉴定专家或接受批准立项的部门(受权管理的部门)指派的鉴定专家,并将文件送交专家手中;
4.专家鉴定后送市教科室。
以会议方式鉴定者,由专家共同确认并由组长签署意见;通讯方式鉴定者,各专家将鉴定寄交组长,组长根据多数人的看法签署意见后再报市教育局教科室。
结题验收要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教科室确认,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证书》。
每一个课题研究规划期结束后,市教育局教科室对结题的成果进行评选,择优推荐报刊发表,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或在一定范围内推广。
所有课题研究都要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可以通过推介会、公开课、专题报告、论文宣读等形式充分展示研究成果。市教育局将定期筛选对全市教育教学有指导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并根据《中小学教育研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其中的优秀成果予以奖励。
三、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第八章 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又是教育科研管理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
2、学校教科室要配备兼职资料员,加强教育科研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利用,发挥科研档案的作用。
3、教育科研档案主要包括:课题档案、管理档案、综合档案和成果档案等四大类。
(1)课题档案:包括《课题审定书》;课题研究方案及论证材料;课题研究计划及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
(2)管理档案:包括年度计划和总结;工作职责;有关制度;课题研究机构建设资料;教科研方法学习、教育理论学习的文件材料;各种考核记载。
(3)成果档案:包括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实验课教案集;科研论文集及获奖证书;学校教科研刊物。
(4)综合档案:包括相关科研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项会议文件材料;教育科研的交往活动、外事活动的记录材料等。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需将教师的科研成果档案化管理,特制定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制度。
一、凡我校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交流会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专著等,均属存档范围之列。有关教师应及时将论文获奖证(复印件)、校本和专著封面、目录(复印件),上报学校存档,并建立个人档案。
二、凡在校内科研研讨会、论文交流会大会交流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属存档范围,并由科研室通知本人。有条件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发表。
三、凡上级有关部门索稿,在未公开使用之前,不能与已发表的同论,可在校内研讨会或交流会上发表后存档。
四、科研档案管理应分门别类,做到系统、规范,并使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
五、科研档案作为科研兴校的创校史料永久保存,有条件时,将利用科研档案做校内科研成果展,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九章 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更好地开展,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管理,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拟定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一、学校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工作所需的;
1、课题组的印刷费
2、学校订购的资料费
3、学术差旅费
4、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条例规定执行)
二、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支出的,学校在经济上不承担责任。
三、经费资助制度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
关键词 中小学 校长 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G47 文献标识码:A
1 校长资格制度
1.1 开放性的考试制度
在我国,校长资格证书只有被任命为校长后才有资格取得,封闭性的证书获取渠道使校长资格证书考试形同虚设。为了使校长资格认定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建议实施开放性的校长资格证书考试制度,像律师、会计、教师等那样的职业资格制度一样,面向社会考试。做到“先有证,后任用”。
1.2 规定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
世界各国校长资格证书的有效期限不同,有的有时间限制,如美国。有的实行终身制,如英国、法国、日本。为了不断提升校长的素质,建议我国校长资格证书不采取终身制,而是规定有效期限。我国正建设学习型社会,校长队伍更应该保持专业性持续的提高,确保学习型学校的建设。
1.3 资格证书等级制
对于资格证书的效力范围,本文认为应该像其他类资格证书一样,以国家标准为校长资格证书设定不同等级。例如人力资源师、会计师等,等级由低到高,难度逐渐加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在校长招聘时,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规定所需应聘者的等级。
2 校长聘用制度
2.1 将人事权真正转移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力求权力统一
由相应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组成校长选拔委员会,委员会由行政领导、教育方面的专家和教师代表等组成,通过面试、答辩等方式来确定候选人。所有参加校长竞聘的人选必须具有校长资格证书,然后选拔委员会可以根据考试结果结合所应聘学校的基本情况来确定合适的人选。
2.2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人才选拔方式
在出现校长职务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的时候,应面向社会招聘。同时,引入竞争机制,为那些有能力、有条件的竞聘人员提供担任校长的机会。在选拔中,要讲究公平,选择专业能力强的择优录取。
2.3 制定详细的聘书以明确任职后事宜
经过层层选拔,被确定为校长的人选应与校方签订聘书。在聘书中,规定校长的任期,凡是在任期表现出色的校长可得到下一届的连任资格,决定校长是否连任应重点参考校长在职期间的绩效和教职工、家长、学生的意见。聘书还应明确校长的退出制度,提出退出条件。
3 校长职责制度
3.1 明确规定校长的权利和职责
校长使用制借鉴于人力资源招聘中的工作分析,明确规定校长的权利和责任能够让校长清楚自己的本职工作,合理划分权利范围,更好地处理学校的教学管理及其他事务。同时也能在日后的评价工作中作为评定的依据。
3.2 设立监督委员会
校长与家长之间缺乏沟通不利于学生的发展和学校的建设。所以,我国可以参照英国,在局部地区试行建立学校监督委员会。以校长管理为主,学校委员会配合监督,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沟通。
4 校长培训制度
4.1 培训课程的实用性
国外的校长培训课程基本上是以专题设置为主,课程及其内容不拘形式,不追求完整的理论体系。我国校长培训课程的内容可根据校长专业化需要的五个要素,(下转第204页)(上接第180页)即专业理念、专业伦理、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及个人发展需要五个模块来教授,通过培训提高校长的专业化水平。
4.2 培训模式的多样性
所谓模式多样,就是从以往自上而下的单一、封闭、僵化的培训模式向多样性、开放、灵活的培训模式转变,转变以课堂为中心、教材为中心、教师为中心的讲授式的培训方法,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以解决问题为中心,增加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校长主体参与的教学模式。
4.3 正确划分培训者的层次
我国的校长群体不是整齐划一的,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类型的结合体。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从某一种校长存在形态出发,而要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能力、不同年龄的校长实际出发,分层次地提出培训目标、培训方法等。
5 校长激励制度
(1)实行绩效薪酬。绩效是人力资源理论的重要板块,绩效工资是制定校长工资标准的重要依据。在制定时,要注意实际操作过程中评价绩效的标准,要考虑如何比较授课和管理工作的绩效制定。因为校长一般不授课或者授课量较少,但是琐碎的管理工作同样耗费巨大的精力,应得到相应的物质回报。
(2)晋升体系。合理的晋升体系能激发校长的工作热情,但是目前以行政级别归类校长的方法不利于校长职业发展,应继续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职级制的实施能对校长产生精神与物质的双重激励,使校长提高办学热情,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
(3)保障体系。校长的激励体制还应包含各种福利、社会保障制度,具体表现为补充性工资福利(带薪休假制度)、保险福利(参加各类保险制度)、退休福利(职业生涯结束后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其他个人服务福利(如住房福利、度假福利等)。具体的做法可以从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医疗保健制度、健全离退休保险制度为主。
6 校长评价制度
(1)评价目的。现代校长评价目的往往是为了决定其免降升留或惩戒褒奖,导致校长评价取向上重“督”轻“导”,或有“督”无“导”。应该将校长评价的基本目的定位在为改进校长的领导工作,进而提高办学质量上,而不仅仅是单纯接受审核的过程。
(2)评价标准。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学校设立不同的标准,甚至可以根据学校的发展程度不同设定,这样能与校长任期时间的业绩相协调,它应由任期的总目标与每年的阶段性目标组成。因为每个学校的起点不同,因此每位校长的任期责任目标就可能不同,这对处于不同起点学校的校长就具有公平性及挑战性。
(3)评价内容。有学者们认为,要重视对校长评价的全面性,既重视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等有形成绩,又要评价校长和周围社区的关系、校长解决问题的能力、校长的办学理念、学校的办学特色、声誉、知识产权的评价等。总的来说,即从“办学宗旨与办学效果”、“队伍建设与学校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工作 ”四个方面对学校的现状进行评价。
(4)评价方法。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英国和德国还普遍使用“评估中心法”对中小学校长进行评价。而后研究者们又开发了“能力测试法”、“同事评价法”和“样本评价法”。还有的英国学者利用“概念图”的方法评价小学校长成功与否。单一的评价方法不足以证明评价结果,所以,我们应当提倡各种方法并用,发挥各种方法的长处。
制度的制定、实施、完善、发展除了需要制度本身的合理外,还受到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包括教育体制、各校所处的独特环境和文化氛围、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等。只有在建立健全制度本身的同时,协调好相关因素的作用才能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人民政府和教育局。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2、学
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四)集会、会操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要有教师负责疏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4、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五)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门卫安全防范工作规范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器材。3、门卫值班室应安 装报警电话,门卫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登记手续。7、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七)门卫安全管理制度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5、外来人员会 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实验室、电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八)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1、校卫队在学校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防范、巡查、守护等工作和案件、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2、平时负责对校内的日、夜巡逻,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3、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4、注意发现隐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议,协助校长室督促落实整改措施。5、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严格来客登记制度,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对超过学校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6、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主动前往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或“110”,确保校园稳定。(九)会计室安全管理制度1、会计室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会管理制度,各类帐目都必须做到帐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3、会计室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报警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箱),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箱)应及时关锁,钥匙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除情况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 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5、会计室内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6、会计室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它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虫蛀的工作。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十一)卫生室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有关卫生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卫生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跟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有关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6、经常检查卫生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7、卫生室使用高压锅消毒时,谁消毒、谁负责,避免超压发生爆炸事故。 9、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10、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检查体育场地及体育器械有无不安全因素。11、医务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卖部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
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小卖部不许出售“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十二)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1、办公室门窗牢固,重要的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及技防设施。2、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3、工作人员都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重要的文件、资料要及时送学校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文件、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4、办公室的钥匙不得转交本室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外人或学生单独留在办公室内看书、学习或玩耍。5、个人办公桌上的钥匙要随身携带,人离时注意关锁门窗。有报警器装置的要接通电源,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6、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桌抽屉、橱柜,以防被盗。7、进办公室随带的小包、脱卸的衣服内应取掉个人手机、bp机、现金等,防止被外来人员顺手牵羊造成损失。8、不准在办公室内焚烧杂物、纸张,不准乱接电源、烧电炉,人离时注意关闭电源,认真做好防火工作。(十三)印章和保密资料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党政公章、各部门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都应有专人保管、启用,严格执行领导批准使用制度。2、任何部门的公章,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带离办公室或借给他人使用。3、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则,不得随便为他人加盖公章。4、所有保密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保密员登记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对象阅办,不得私下横传。
5、使用保密文件、资料应及时退还保密档案室,不得长期存放,机密以上文件不准随便摘抄、复印,防止泄密。6、保密文件、资料严格借阅登记制度,保密员应定期清查收回。7、保密文件、资料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上级保密部门。8、保密文件、资料,应按密级规定的机关负责登记销毁,严格审批手续。(十四)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 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4、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5、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十五)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体育活动场地、大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十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执行学校的临时用工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2、用人部门要严格审查被用人员的身份,并将有关证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审核存档备查,建立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人来 登记、人走注销,数据变动及时准确。3、临时人员应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使用合同、协议,使用期内应遵守校纪校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4、临时人员凭学校印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不准
将非本校人员带入校园,不准将校内物资带出校外。5、临时人员必须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主动办理暂住手续,并按学校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十七)校园临时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园内临时施工的单位、人员必须执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管理。2、施工单位使用人员,必须严格审查身份证件,并由施工单位负责逐个造册(附身份证复印件)报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备案。3、施工场地要有护栏物隔离,并有明显的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的标志,预防发生意外事故。4、施工单位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物资的看管,有专门的值班巡逻人员,防止发生失窃事件。5、施工单位人员要统一到学校保卫部门或总务处办理《临时出入证》,服从门卫管理,携带物资出门,施工单位应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有权暂扣查询。6、施工车辆进入校区不准鸣号,应减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园,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十八)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