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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我国上海世博会场馆、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等是由政府投资的公共项目大型建设工程。一般来说,由多个有相互联系的建设项目组成的项目集合,以协调的方式获得项目的整体利益,实现组织战略目标称为大型建设工程。大型建设工程的建设是为了建设城市发展规划以及投资主体组织的发展战略。而该项目集的各个项目的范围和工作的范围称为大型建设工程的项目范围。管理项目范围是定义和控制在项目中哪些工作是需要的,哪些工作是不需要的。由于大型建设工程由相互关联的多个项目组成,各项目间投资、运营、施工、功能需求等界限模模糊,使得管理变得繁琐,增大了范围管理的难度。
一.大型建设工程范围管理的主要内容
大型建设工程因其不同于普通的工程的复杂性与动态性,它的范围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以下几个方面是在管理中需要特别注意的:
1.规划和监控大型建设工程的范围。
大型建设工程的范围变更对其会有重大影响,所以在进行工程之前必须确定其范围。在这个阶段不仅是编制大型建设工程的项目范围管理计划和项目范围说明书的过程,也是交付成果和收益活动的过程。委员会识对组件的影响受到项目集层面的变更控制,变更会被提交到组件层面变更控制委员会做更加详细的影响分析,并且对其他组件或组件界面的影响也被识别。
2.确定大型建设工程的目标。
作为与业主沟通方式之一,及早的明确大型建设工程的目标有利于保护业主及相关者的利益,明确各自的职责,提高和优化客户的认可度,使得交付成果时获得业主及利益相关者的认同,从而降低客户的不满情绪,也使得项目与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了统一。
3.明确大型建设工程要求。
大型建设工程的要求由组件层面和项目集层面的要求两部分。项目集要求被分解到各个组成项目承包商的要求称为组件层面的要求。一个包括业主及利益相关者、涵盖商务、行业和其他项目集层面与企业相关领域健等方面健全的过程的要求则可视为项目集层面的要求,它广泛的涉及到法律、环境、商务和技术等方面。由此可知详细规范大型建设工程的要求和必要的法律法规,有利于保证充分地处理内部及外部组件。
4.大型建设工程WBS的创建。
这个阶段将所有工作分解的更加容易管理。WBS不仅仅是其他项目管理过程及可交付成果的主要依据,也是作为交流与项目范围相关依赖关系、进度、预算绩效、和风险等方面的信息。因为大型建设工程有很多项目,组成复杂。创建WBS要在大型建设工程要求文档的基础上、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集架构基准,按照合理的科学,利用专家的经验进行工作分解,在整个项目生命期内有利于项目经理和利益相关者间的交流。
5.制定和管理大型建设工程架构。
在这个阶段中主要任务是建立一套完整的治理大型建设工程的交互作用和演变的规则和建立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集内部组件的结构识,并且充分了解各组件间的关系。在大型建设工程的生命周期中,由于不可避免的项目变更,确保良好的因素关系的构建,所以及时的进行项目集架构基准和项目集管理计划的更新是必要的。
6.管理组件界限。
因为大型建设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的多样性,造成了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与项目间存在施工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当变更项目时自然会涉及多个利益相关者间的沟交流问题。所以大型建设工程的必须进行沟通管理计划,同时根据项目需求需要时时变化与更新。保持大型建设工程范围的一致性的关键是透明的管理组件界面。
二.大型建设工程范围控制的关键点
为了确保项目范围一直处在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即使进行了某些变更也不会产生负面,消极的状况影响项目。针对大型建设工程自身的特点及当前范围管理存在的问题,在范围管理方面应当做好这些工作:
1.变更对于建设项目而言是一个关键且重要的因素。大型建设工程本身具有些风险性大,不确定性的特点,所以把握变更的控制是项目范围管理的核心任务。为了控制变更,确保变更进行的有序,必须建立包括确认变更、分析变更对项目的影响,评估变更的商业价值以及提交给项目发起人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执行变更的变更流程,明确变更的主体、变更的影响多大、何时进行变更的控制以及客户是否接受变更的成本代价;
2.多数的大型建设工程,在政府强制规定一个时间节点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前期审批手续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的能否顺利将会影响后续工作进行。即使有些前期审批时只取得的了临时许可证,在后期应及时补办,使得项目的竣工能够顺利验收;
3.相较于前期规划对整体投资的影响而言,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则是关系着工程的进度,施工的难易程度和投资规模的。在很大程度上业主的战略意图是由拟建工程的设计好坏所决定的。大型建设工程具有着体量大,易变化,难协调的特性,为了合理协调不同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协调统一的设计,通过建立统一的设计标准、风格,协调设计界面,建立设计总体管理机制,搭建设计的平台,同时也要委托咨询机构对大型建设工程进行评价和反馈,从而实现对大型建设工程进行系统管理。
4.大型建设工程的巨大的工程量造成了其后期的结算、档案管理等工作量也很大。工程结算决算涉及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自身利益,必须制定结算决算的专项进度计划,解决与各个造价咨询单位以及施工单位沟通问题,解决档案仓库,还需要请专业人员进行档案的编排和档案按时验收工作。
结束语
相对于普通的建设工程,进行大型建设工程施工所带的经验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对于大型建设工程这样复杂的系统,涉及众许多相关者的利益,体现其多元化的特性和多目标性。在大型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从根本上深究导致项目需求的不断变化,从而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的原因就是项目范围管理不善所致。通过分析大型建设工程范围管理的内容以及范围控制的重点,体现当前急迫的需要规范大型建设工程的范围管理。只有对具体项目的配置关系进行科学地集成管理,才能确保项目最终得到业主的认可。
参考文献:
[1]毕星,翟丽.项目管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7
[2]P2M. A Guidebook of Project and Program Management for Enterprise Innovation. 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s Certi?cation Centre (PMCC),Tokyo, Japan 2008.
[3](美)项目管理协会着.王勇,张斌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4版)(PMBOK 指南).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和《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一)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二)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三)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进行管理。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既要考虑临床诊断、治疗的基本需要,也要兼顾不同地区经济状况和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做到科学合理,方便管理。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制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见附件),采用排除法分别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诊疗必需、效果确定但容易滥用或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组织制定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可以采用排除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也可以采用准入法,分别列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对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必须严格控制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五、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对于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规定具体的个人自付比例,并可结合区域卫生规划、医院级别与专科特点、临床适应症、医疗技术人员资格等限定使用和制定相应的审批办法。未列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按国家有关质量管理规定技术检测不合格的大型医疗设备,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六、参保人员发生的诊疗项目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先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属于按排除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外的,或属于按准入法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准予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目录以内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医学技术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各省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要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的基础上作相应调整。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另行组织制定有关规定。
九、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目录的工作中,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管理工作。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全文
为了指导各地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其他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是否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四、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需隔离以及危重病人的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留观床位费支付标准按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
五、定点医疗机构要公开床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床位费支付标准,在安排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时,应将所安排的床位收费标准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建议,自主选择不同档次的病房或门(急)诊留观床位。由于床位紧张或其他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必须把参保人员安排在超标准病房时,应首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的同意。
六、参保人员的实际床位费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以实际床位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高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的,在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自付。
七、各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根据本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八、劳动保障部门在组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时,要充分征求财政、卫生、物价、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物价部门在组织制定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收费标准时,要充分征求劳动保障、财政、卫生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管理工作。
附件: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χ-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χ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使其依法开展监理业务,促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是指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等级证书、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的审批工作。
各流域机构负责对本流域机构所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进行初审。
第四条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单位资格等级
第五条监理单位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各级监理单位的资格标准:
一、甲级
1.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技术力量雄厚。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监理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且具有高级职称)应不少于3人;
3.具有四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承担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两个以上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能运用现代工程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系统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如检测、测量设备等)。
5.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二、乙级
1.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技术力量较强。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且具有高级职称)应不少于2人;
3.具有二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经历,承担过两个以上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能运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好地应用计算机开展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较齐全的技术装备(如检测、测量设备等);
5.注册资金不少于60万元。
三、丙级
1.监理单位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注册上岗;
2.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获准在单位注册的工程技术、经济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经济师(或从事工程经济且具有高级职称)应不少于1人;
3.承担过一个以上中型或两个以上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
4.能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完成工程监理任务。能应用计算机辅助完成工程监理业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一定的技术装备;
5.注册资金不少于30万元。
第六条监理单位的业务范围:
甲级单位可以承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乙级单位可以承担大(2)型及其以下各类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丙级单位可以承担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
第三章监理单位资格管理
第七条申请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的单位,应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申请表》及必须出具的证明材料,按隶属关系送流域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经初审后,报送水利部。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审定申请单位的业务范围和资格等级,由水利部颁发《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
第八条申请监理单位资格等级除填写《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申请表》外,还必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注册资金证明;
三、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批准书》;
五、《业务手册》或监理业绩及其证明材料;
六、单位组织章程;
七、其它附件。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每二年复查一次。
甲级监理单位及水利部直属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的复查工作由水利部负责。
乙、丙级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的复查工作由各流域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负责,复查结果报水利部备案。
第十条凡执业成绩优异,获得良好社会信誉,经审查达到上一资格等级的监理单位,可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和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升级手续;凡复查时被核定降级的监理单位,由水利部收缴原资格证书,并核发新的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申请升级和被核定降级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一、资格升级申请报告或资格降级鉴定报告;
二、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明;
四、《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
五、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分立或合并,应向水利部交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经重新审查核定资格等级,取得相应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后,方可从事监理业务。
监理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变更,需到水利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终止监理业务,应报水利部备案并交回《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
第十四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查监理单位的资格,规范其市场行为,促使其不断提高监理水平。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跨区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时,应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向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流域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备案。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监理业务手册,作为考核业务和承揽业务的依据。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六章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视情况对在监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申请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监理业务手册》由水利部统一印制。
第四章附则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我们国家的监理行业在历经了长达二十多年的发展之后,目前已经是行业中的一大关键要素。带动监理体系的完善,对于提升当前的管控体系,提升建设的管控能力,提升项目的品质都有着非常关键的意义。自从入世之后,我们国家的监理领域开始和世界保持一致,建设监理活动的领域也开始扩张了,因此要切实的体现出监理单位人力资源的优点,要结合当前的国内以及世界的情形,积极的和市场保持一致,协调发展的规定,进而保证业主的管控规定能够有效的落实。
一、工程建设监理所发挥的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在企业中所代表的是建设单位对工程建筑进行全面管理的单位。它的工作范围很广,贯穿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对于工程建设中所起到的监督管理的作用是十分大的,尤其是在工程的质量提升、投资控制以及工期的监督方面所起的作用更是至关重要的。工程建设监理能够极大的制约工程建设中的一些腐败行为,并大大提升工程建设的整体效率。目前,工程建设监理在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因而这也奠定了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主体地位。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这几个方面:(1)工程建设监理将工程建设中的各个建设行为规范化,使其符合社会规则,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工程建设监理将工程建设中的各个行为做了一定的约束,使工程建设管理趋于合理。通过对工程建设的合理控制,能够有效的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各个建设行为,使其合理化、合法化,并在最大限度上避免工程建设中不当的行为发生。(2)工程建设监理能够为工程建设提供高效的监理服务,且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还拥有高素质的监理人员,他们能够及时的发现工程建设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从而使得工程建设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被减少到最小,因而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不仅能提高工程的质量,同时还能够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系数。(3)工程建设监理能够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工程建设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后,工程建设能够提高工程投资的利用率,以使得工程建设的总投资大大减少,从而将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大幅度的提高,与此同时还能够提高我国社会的投资效益,这也间接的提高工程建设的社会效益,从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
1、建设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
2、监理人员监理技能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监理效果不理想。
由于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起步较晚,许多监理企业人员队伍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普遍素质较低,要么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要么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致使工程监理不能真正做到“三控、二管、一协调”。此外,我国在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重理论、轻实践、重资历、轻业绩,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业务能力不精,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不足,以致我国企业与世界先进监理企业产生很大的差距。
3、监理内容不全面,监理工作深度、范围不够
工程建设监理是贯穿于建设工程全过程的一种技术服务,应该是从建设工程的投资决策、勘察、规划、设计、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以及保修期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工程建设监理状况来看,监理工作重点仅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而且,由于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不高,导致监理无法控制项目的成本和进度,而只能控制质量和安全,这与我国引进监理制度的初衷大相径庭。
三、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对策与建议
1、强化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建设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标前和标后的监管,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对监理人员不到岗的工程,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2、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一是政府管理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对固定人员不按规定交纳统筹和建制上不独立的,不应再批准为监理单位。二是监理单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员配备和搞好培训工作。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作为监理单位,不仅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不仅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三是要提高监理企业的地位,此举可通过改革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来实现。由于我国的监理工作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来说起步较迟,规范与成熟的程度远远不够,在目前仍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背景下,监理公司向业主直接收取监理费用的体制是导致监理企业无法真正有效地独立全方位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原因。如果将付款方式改由第三方(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监理协会等)先向业主一次性收取监理费,由其按合同规定交付给监理企业,则监理企业避免了与业主的直接经济联系,监理企业的地位就得到了有效提高,就能充分履行法律赋于的职责。
3、积极扩展监理业务,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
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增加,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的规律,工程监理企业所能提供的监理服务也应当是多种多样的。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各种需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积极扩展监理业务,从现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只有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才能更好地发挥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
结束语
监理单位专项活动在我们国家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发展时间了,其是当前行业中非常关键的一个力量。切实的开展监理活动,对于完善项目的管控体系,提升管控能力,提升项目的品质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因此要切实的发挥出单位的人力资源相关的优点,要结合当前的国内以及国际的状态,积极的迎合市场,适应当前的发展规定,合乎不一样的业主对于项目管控活动的规定。
参考文献
[1]银利军,杜明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技术与市场,2011(06).
【关键词】:建设监理;问题;对策
我国自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建设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工程建设监理仍面临着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监理服务水平不高、业主行为不规范及监理范围不全面等问题,严重地影响着该行业的发展。
一、当前工程建设监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1、在监理市场的有序竞争上,尚未形成规范的竞争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建设工程投资的快速增长,工程建设规模和工程建设监理市场日趋扩大,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数量急剧增加,建设监理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衡,竞争也日益白热化,过度竞争造成了不良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突出表现为幕后交易,盲目降价竞争、自我监理和同体监理、监理分包等,其后果是市场的公平竞争机制被破坏,导致越来越多的不合格的监理单位进入到工程建设市场,无法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得不到有效的控制,监理的作用降低,从而影响和制约了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的健康发展。
2、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断涌现,社会对监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目前监理人员的平均素质难以满足这种需求,监理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不健全,监理工作制度不完善,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二是总监到位率不高,一人身兼几个项目总监的情况比较普遍;三是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得力,未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实施监理;四是工程监理企业的管理还没有上层次、上水平,许多工程监理企业还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和手段;五是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有待加强,不少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的定位认识不清,缺乏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和观念,服务水平不高,这直接损害了监理在社会上的形象。六是监理工程师队伍结构不合理,未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工民建专业多,其他专业少,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性专业的监理力量薄弱。一些监理单位普遍缺乏注册的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建造师,知识面全且能胜任监理工作“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复合性人才少之又少。
3、业主行为不规范
目前有些业主单位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基建管理模式,绕开监理直接接触承包单位;业主搞“自我监理”,采用业主自行监控的传统模式;不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仅把监理人员当作工程质量检查员,投资和进度控制权仍掌握在业主手中。
有些业主在土地征用手续尚未完成、项目未批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命令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开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边施工边办理征地手续,边施工边出图纸,造成工期的严重拖延和工程安全质量隐患,大大增加监理工作的成本和难度,造成监理公司的经营困难和监理风险。
有些业主对监理的作用持不信任态度,在参与工程管理过程中往往减少甚至剥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的控制权,对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工程计量随意删改、对监理工程师开具的支付证书在金额上任意增减,这必然给承包商造成监理工程师没有任何实权的印象,因而轻视监理工程师,甚至敢于拒绝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作指令,致使工程的正常施工监理工作无法进行,必然会导致工程质量的降低,并最终损害业主的利益。
4、监理范围问题
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应该是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到项目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然而,从我国现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状况来看,监理工作还仅仅局限于施工阶段,一方面是业主对监理工作尤其是设计监理工作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另一方面,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搞施工出身,对设计工作较生疏,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也制约着设计监理的全面推行。
二、相应对策
1、建立严格的监理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加强监理单位资质管理。
要尽快形成监理市场规范的竞争机制,必须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资质管理是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管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一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理市场准入制度,从而在源头上封杀住不合格监理单位的产生,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不得进入市场,从而有效制止素质低劣的监理企业采取压价形式来承担业务,扰乱市场秩序。二是要建立严格的监理市场清出制度,将违法违规行为列作企业资质审查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和制约企业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都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吊销资质证书,依法将其清出建设监理市场。
2、加强对监理招投标市场的管理
目前监理招投标市场普遍存在着低价抢标的不良竞争现象,很多工程项目的监理费甚至达不到合理的监理成本水平。其后果一是造成监理单位人员不到位,监理人员素质水平和数量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二是造成监理单位管理服务不到位,监理企业受资金所限,无力引进高素质人才,无力购置必要的工程检测设备,工作效率不高,为控制成本支出,监理管理服务工作不完全到位,影响了监理队伍的素质和工作质量。
因此,必须规范监理招投标市场的管理,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首先要提高对工程建设监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要从战略高度重视监理市场招投标工作,要针对低价抢标不良竞争的行为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制止,要建立中标的监理单位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考核体系,加强监理服务合理取费标准的管理,坚决克服以最低价抢标行为,保证监理企业完成监理服务工作的最低费用和基本利润,以此促进监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保持监理队伍的相对稳定,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监理市场能有序规范地健康发展。
3、加强监理制度建设和学习培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
监理工作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用规范、科学、系统的监理方法、程序和工作制度,并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项目业主提供高智能监督管理服务。对此, 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和健全监理工作规章制度, 并严格执行。责、权、利明确是调动总监理工程师积极性的关键, 要在充分考虑落实总监理工程师待遇基础上明确其职责范围, 责任到项目、到人, 一包到底, 质量终身负责, 做到有职、有权、有利。要建立总监工作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客观评价总监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式同时加强监理人员对监理规范、程序及与其有关的招投标、合同管理、经济管理、概预算等各种专业知识的学习, 全面提高监理的服务水平。
4、规范业主行为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总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者,业主委托了监理单位,就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决策均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实施,而业主单位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
业主行为不规范,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熟悉监理委托合同,审时度势,正确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从大局出发,为业主服务,对业主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取得业主的信任,以利监理工作的开展。
项目未批复、土地征用手续未完成、不具备开工条件却强行命令承包商开工等业主不规范行为,有些是地方领导的长官意识在作怪,监理单位应坚持监理规范实施控制,更要依靠上级主管部门来加强监督管理。
5、提高对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工作的认识,增加设计监理力量
提高对全方位、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工作的认识,设计监理是实现工程建设管理高效化、投资效益最优化的关键,是确保行业标准化设计得以切实推广应用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设计监理,实现对设计质量、设计进度和设计投资的控制,推进设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监理公司应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相应经验的人员,认真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保质、保量地完成设计监理工作。
监理公司还应制定设计监理工作制度,明确设计监理工作流程。检查设计工作计划,督促设计单位按工程进度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文件。检查初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可研批复和标准化、典型化设计原则,设备、材料选型是否符合通用化、标准化原则及概算编制依据的合理性。
对设计文件不满足标准化设计、设计进度不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设计变更不按照设计变更规定执行的情况,及时提交整改报告,实施闭环管理。
关键词:通讯工程;建设监理;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F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3)18-0068-02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是指通讯工程建设项目,在专业化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接受客户的要求和授权情况下,按照国家批准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来实施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其工作的内容主要是参与通信工程建设各个方面的质量监督。如今,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也在强大经济的推动之下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国家建设部的号召之下建设监理制度基本已经在全国得到了全面的开展,同时,也有很多企业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作为了企业基础建设的一个重要工程。随着工程的开展,通信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也在近几年的发展当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监理制度,监理工作也基本覆盖了通讯工程中的每个领域,提升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知名度,赢得了社会的初步认可。
1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目前的状况
通信工程监理制度适用于通信工程的建设的各个阶段,但是许多监理企业目前的主要工作内容只是单纯的借助质量监理为基础进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质量稳抓,并没有将监理制度覆盖整个工程,也没有起到为客户提高全面服务的目的。另外,在工程建设的决策阶段,工程监理制度的咨询也只是集中于通讯设备的安装,而对于其中的一些可行性的研究基本都是一些简单的意见,根本没有起到监理专业性的作用,以此来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业务服务。
2 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问题
2.1 监理单位自身素质不高
从我国的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来看,不难发现有许多单位都并没有按照现代化企业建设的标准来成立,其在管理的制度以及改革的制度都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没有一个较为成熟的制度使得不能适应监理行业的发展。另外,监理单位之间也没有较为统一的规范、工作的流程、工作的制度以及监理的方法,导致了监理单位之间的取费不一,行业内部秩序混乱不堪。
2.2 监理工程师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监理工程师队伍综合素质不高主要体现在工程师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技能等各方面。其中就队伍工程师的年龄来看,很多都是由老年工程师组成,老年工程师虽然有较强的工作经验但是相比年轻工程师来讲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却并没有年轻工程师的能力强,因此也使得在工作中很多老年工程师并不能适应监理的工作现场。另外,就知识面以及专业技能方面来讲,能够胜任工程监理工作“一协调、三管理、三控制”的综合性人才过少,此外,能够熟悉国际化管理、精通计算机和外语,并且能够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工程师更是少之又少。
2.3 建设监理在实践中缺位现象严重
目前,由于许多监理企业的监理和咨询服务之间的界限没有完全被打破,导致了许多监理企业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只是单纯的借助质量监理为基础进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质量稳抓,而不是针对工程的制定计划、设计方案、实施施工、完工验收整个过程进行监理,也没有对工程的造价、工程进度以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的管理。外加,工程监理咨询服务缺乏前期的调查以及监理咨询服务工作的经验不足,这些都导致了监理的结果无法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3 通信工程监理发展的趋势
随着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工程监理也在监理行业的努力之下获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就整个工程监理发展过程来看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目前仍然还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有着许多的不足之处,和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比较两者之间的差距还是相当的大。为了使得我国的工程监理制度能够健康有序的得到发展,使得其能够在监理行业发挥巨大的作用,以此实现工程建设的预期结果,建设通讯工程的监理制度以下几点必然会成为发展的趋势。
3.1 完善法律制度,构建健康完善的市场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全球化的推行,我国的通讯工程建设监理市场也变得复杂,各种不一的监理制度以及监理方法导致了市场局势混乱不堪,为了解决这一不堪的局面,我国监理企业必然会在市场机制的调解下,通过法律强制、行政处罚、制度规范等方面来对监理市场进行一个整合,以此来构建一个精简有效的市场体系。
3.2 促进企业改革,以此适应监理的行业发展
为了使得监理企业适应行业的发展,改革是必行之路。在市场经济的调节之下,企业的改革可以使得企业不断强大、适应市场的能力越强,竞争力也将会变强;再者企业既然要发生改革必然是企业的管理以及技术手段已经落后,所以通过改革企业还可以强化自身的管理技术,提升工程监理技术。其中,以目前监理企业的发展来看要进行改革必然会包括企业制度的改革和经营机制的改革两方面,企业制度改革指的是将企业的半自主经营模式转化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模式,使得企业在自负盈亏的情况下,成为一种能够充分发挥出具有自身发展特点的经济实体;经营机制的改革则是将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监理转向于工程每个过程的监理,以满足客户对于工程的全部需求。
3.3 增大服务范围,强化工程全程监理的发展
在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中随着项目投资的加大对于监理的要求也逐渐增多,企业势必扩大自己的服务范围,以此来强化工程全程监理的发展,其中PCM模式将能全新的适应这种发展环境,给企业带来更优质的服务,如表1所示。
3.4 培养创新人才,优化工程监理工程师队伍
工程建设监理作为一项高智能的服务技术。其不仅要求监理的工程师精通监理技术外,而且还要求懂得经济、法律等。因此说,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高低对监理公司来讲有着决定性作用。在发达国家一些比较有名的大公司之所以可以享有盛名,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司拥有一批高水准、经验足的监理专家。
3.5 借助国际竞争,提升自身工程监理的技术
我国的工程监理和国际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势必会引发我国的通讯工程建设监理会与国际逐渐接轨,在国际化的竞争当中强化自身的监理水平,使得工程师们能够快速有效的熟悉国际化的标准,并在国际化的标准之下规范自身的监理技术。
4 结 语
虽然目前我国的监理制度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但是只有我国的监理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发展规律以及我国的基本发展国情来进行企业的改革以及制度的完善,那么企业就一定能够向好的方向发展,缩减与国际之间的差距,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更多的效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使得企业立于国际竞争行业而不败。
参考文献:
[1] 李月.对通信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的思考[J].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2009,(1).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一)涵义
英国特许建造学会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这样定义的:从项目的开始到项目的完成,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计划、协调和控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给定的费用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下,按时完成只有一定功能和经济实用性的项目。
建设部2003年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涵义作了明确的定义,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因此,无论国外或是国内,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一概念的定义有很大的相似性,即都认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协调、控制和管理等。
(二)业务范围
按照建设部2004年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2.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3.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4.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5.协助建设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6.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7.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8.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从以上业务范围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必须能够代表建设单位统筹资源,把前面提及的各种拆零细分的专业服务(前期策划、造价控制、设计过程管理、招标、监理、审图)以及其它管理因素“化零为整”进行综合管理。因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
(三)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还不配套和健全,有待不断完善。目前相应的政策规章主要有:
1.《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文)等。
二、建设工程监理
(一)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我国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产物,国外没有与建设工程监理完全一致的概念。
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于1995年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二)业务范围
1995年,建设部和原国家计委联合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三章第九条明确指出,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司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因此,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可以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
从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到现在,建设工程监理不但覆盖面扩大而且涉及到工程监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逐渐完善。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和义务,同时也从制度上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确保了工程监理逐步向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目前涉及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6.“工程建设监理规定”;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
(四)发展回顾
建设部于1988年的《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实行建设监理制。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88~1993年,是监理的试点阶段。1989年建设监理制首先在北京、上海、南京、天津、宁波、沈阳、哈尔滨、深圳八市和能源、交通的水电与公路系统试点。随后,试点工作发展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20个工业交通部门;
2.1993~1995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稳步开展了工程监理工作;
3.1995年召开的全国第六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从1996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1996~2000年,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139—2000)颁布前,是我国建设监理制的发展期,自1996年起在全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投资工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外资和中外合资工程等实行建设监理制。此间监理企业的迅速发展,使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进度和费用都得到了有效控制,成效显著。
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基础,首先从施工阶段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以实施监督为主,人员的配备、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加之当时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期间,人们的思想认识要有一个过程,以及政府部门的条块分割,建设监理的理论研究不到位,使对监理的概念、定位、作用和职责的理解有反复,导致目前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设计阶段开展监理工作较少,建设监理主要集中于施工阶段,而且多侧重于工程质量监理。
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法律责任、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二)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对此已作了明确界定,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另一大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
(三)法律责任
由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同时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根据项目规模、性质不同其实施的灵活性较大,一般情况下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在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明确责任。
建设监理制从产生至今发展已有18年的历史,国家有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法律法规系统与之相配套,对工程监理工作的地位、权利、职责、义务和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制定了一套适用于监理的标准合同文本。
(四)行业准入
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监理工程师已经成为一种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考试发证注册登记才能执业。
根据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可以看出,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这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和要求,也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四、小结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中加强安全管理,控制重大伤亡事故的一种新模式,是建设监理目标管理的“四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重要内容之一。
一、工程监理的认识
1.1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一个依据监理委托合同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按工程项目或部位分别设置的,由监理单位组成的工程建设监理体系。他在服务工作内容上实行着“全过程的监理”,监理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前,主要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施工招标准备的各项工作;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则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
1.2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状况所实施的监督管理。现就如何有效地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进行下一步探讨。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现状
2.1在已经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的建设项目中,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没有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监理单位没有配备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只是由专业工程师代管,使得施工现场违章指挥、作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
2.2要扭转工程建设项目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就要加强安全监理工作,使安全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监理的一项单独监控项目,配备这方面的人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三、安全监理的任务
3.1所谓安全主要指建造“实物”的人在建造“实物”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以及不合格工程对人们生命安全的威胁。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中永恒的主题。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如果说质量是所追求的最终目标,那么安全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安全监理则是这一环境条件的保护神。
3.2安全监理的任务
3.2.1安全监理工作是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工作。
3.2.2安全监理的任务主要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3.3制定具体监理工作
3.3.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3.2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部分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交流。
四、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4.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五、安全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未履行以下规定的职责,将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
5.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
结束语:施工安全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上述内容是每个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细节问题,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目的是抛砖引玉,与监理同行进行交流与切磋,共同提高监理水平。但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监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
关键词:土木工程;监理分析;施工管理;有效措施
土木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到很大的利益问题,容易出现很多偷工减料以及以次充好的现象,导致工程质量大打折扣。所以需要建筑工程监理机构对施工中的材料质量、安全问题以及人员素质等做出严格的监督以及控制,保证施工的合同的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另外,土木工程建设监理还可以及时处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质量纷争,协调两者的关系,对两者的利益做出保证。通过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关系的协调,有助于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的提高,有效地减少工程周期,避免工程中的冲突。
1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概述
现阶段的土木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思想就是经过科学的规划对所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予以控制。它一般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方的委托,依据现有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等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在此管理的基础上,要经过有关的主管单位的批准,并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主要法律文件、监理合同等依法实施,不得擅自行动。它具有科学性、独立性、服务性、公正性。而它监理的基本方法有以下五种:分别是动态控制、信息管理、目标规划、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最基本的制度有从业资格与资质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
2土木工程建设监理要点
文章根据实际监理情况,对土木工程建设监理要点做一重点归纳分析,供同类工程参考使用。首要的是建立监理组织框架图。在确定监理项目下来后,我们要制定相应的监理组织结构,主要起到协调督促监督的作用。我们用下面的结构图加以表示,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要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及岗位职责,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其次是对监理人员整体素质进行高标准要求。监理人员的素质在整个监理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目前不断创新的大力倡导下,要让我们的监理人员积极主动的学习,了解掌握先进的监理知识、技术和监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拓宽知识面,促使监理人员从业能力逐步提高,做到对土木工程建设的保证作用。除此之外,土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该有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提高自我控制能力。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时要在合同专用条件下细化监理工作内容,以及监理范围等。另外地方建设行政部门和监理协会应该协同监理单位创造条件参加监理单位责任保险,不断提高监理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再次是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管。这方面的监管主要是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政策的落实实施。政府职能部门重视了监管工作才可能得以进一步的实施,才能把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关,同时要及时完善现行监理法规中不适应目前监理发展要求的条款,根据施工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登记制度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第四,做好原材料购买、储存、使用的质量监理。在购买原材料时要依照相应的程序予以购买,购买后再对其进行质量抽检,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在材料进场以后要做好储存,并做好现场实物的标记核对工作。材料在使用中,我们要严格按使用说明规范操作。对新型材料要取得专家论证意见和实际施工经验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盲目选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第五,做好技术控制系统。我们知道在土木工程建设中有很多项施工技术交叉在一起施工,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涉及到技术控制,对影响施工技术的气候条件、材料性能等各种制约性因素进行预测、识别调整,最终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实现设计目标,比较分析实测值和预测值,进一步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第六,做好质量的检查工作。施工项目完成后,我们监理人员要做好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对土木工程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要详细检查,保证每一个环节的质量,避免出现“豆腐渣”工程,同时要以制度监督的严格方式,保证土木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提高土木工程的质量。
3土木工程建设监理难点
土木工程建设监理的好坏直接与工程监督管理有关,一般地,土木工程建设监理包含人员方面的监督管理、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机械方面的监督管理等,这里面有以下几个方面是土木工程建设监理的难点:施工阶段质量问题是难点之一。现在许多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都是由于建筑施工人员自身素质低造成的,又缺乏技术知识,同时组织方面的措施无法准确落实、质保的体系也不完善,另外建筑所需的技术质量监管人员与等级工的数量不达标等一系列的施工阶段的问题都使得建筑工程的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难点之二是设计方面出现的质量问题。这个问题一般得是专业技术方面的人员进行精细的分析检测才会发现,出现这样的问题会危急整个工程结构方面的安全,这就要求从工程建筑的设计阶段到方案设计、施工图的设计方面,建筑工程的监管师一定都要对其进行彻底且精细的检查。对一般的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师要特别的重视施工图设计的交底工作;另外要以仔细阅读设计图纸为基础,针对涉及整个公众的安全、隔音、防火、节能、环保等方面的内容来进行详细的审核检查。难点之三是施工工艺、材料的选取。土木工程施工的工艺以及方案则是进行科学的施工措施与手段,其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对于施工的工艺与方案,其所包含建筑施工的整个周期之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检测的手段、工艺的流程、还有组织的措施以及组织的设计等等方面需要进行慎重的监督管理。在建筑工程之中建筑材料是其最为主要的物质基础,因为这些方面都会对建筑施工的质量产生直接的影响。
4土木工程建设监理发展方向
近年来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监理的发展也在土木工程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未来它更可能地向信息化技术方面发展,包括像CAD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图,计算机在材料检测的运用,这些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设计的质量及对材料的检测质量,实现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对于人员进行详细的分工,对于财产进行合理分配。同时在创新管理技术,转变运营方式方面也有所发展。改变以往的手工操作,运用现代化工具实现机械化管理。利用股份制实现公司股份制化,创造出规模化效益,提升企业竞争力以及抗风险力。
结语
根据上文的阐述分析,土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在当前建筑领域属于高速发展期,随着对优质工程建设的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我们的监理人员要在科学合理安全的制度下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监理专业水平,并加强对机械设备、施工工具和建筑材料的管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提高建筑施工的质量和效率,对建筑监理市场秩序进行合理维护,以实现建筑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林东.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问题的思考[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1).
[2]吴俊驰,王希文.关于加强土木工程施工项目质量管理的对策浅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1.
[3]陈林东.对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问题的思考[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