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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税务筹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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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与税务筹划

第1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一、从增值税分摊方法的角度开展税务筹划

为了开展有效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从增值税分摊方法的角度加强税务工作。当前,我国推出了较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企业要对这些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解,从而抓住税收优惠的机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国家推行的增值税暂行管理条例中,规定了纳税人兼营免税的项目和非应税的项目,而在不能抵扣的进项税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1]。同时,在目前先征后返的税收政策中,在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分摊方面,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因此,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企业可以根据当前增值税征收的特点,科学选择对自身最有利的税收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具体来说,企业首先可以将增值税的税金进行分摊,分摊的目的是让企业未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业务得到更多的税金分摊,从而减少相应的应税业务税款。同时,在企业销售业务中,对与享受先征后返政策的销售业务,企业要减少其增值税税金分摊,通过这种做法可以使得这些业务多缴税,并通过先征后返的政策,在缴税后得到政府的财政返还。目前,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管理进项税金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①企业将当月的销售收入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进行税务的分摊,其中销售收入包括享受了先征后返政策的收入以及没有享受政策销售收入;②企业依照当月月末的各产品的成本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来划分进项税;③企业将当月产品的实物数量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依照当月月末产品的数量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分配。

二、从企业销售方式的角度开展税务筹划

在税务改革中,良好的税务筹划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从企业销售的角度来看,由于企业的销售活动有非常大的差别,因此本文主要选择三种比较常见的销售方式进行税务筹划工作。

(一)企业采用送货上门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筹划

目前,在企业的销售活动中,许多企业都采用了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而在送货的过程中,企业采取不同的货物运输方式,会给企业的税务筹划带来不同的效果。当前,企业采用的主要产品运输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企业运用自身的车队进行产品的运输,企业将产品委托给专业的运输公司进行运输,以代垫运费的方式为企业进行产品运输[2]。其中,对于企业采用自身车队方式进行产品运输的方式来说,根据目前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认为采用自身车队运输是一种混合销售方式,相应产生的费用是一种价外费,需要和产品的销售额仪器来计算增值税。对于将产品委托给专业运输公司的销售模式来说,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认为产品在成功销售后,要将运输费用作为计税依据,对运输费用的7%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对于代垫运费的送货方式来说,主要指的是企业在销售产品后,运输公司将开具专业的运输发票给购买单位,或者是销售企业将运输公司开具运费单交给购买方,并由购买单位进行代垫。对于采用代垫送货模式的销售行为来说,产生的运输费用是不计入到销售额中的,因此产生的费用不计入到价外费用中,也不用缴纳增值税销项税。

下面通过简单的举例来说明三种销售方式对增值税征收税额的影响。某超市在2015年度的不含税销售总额达到了1000万,超市不含税的进货价格为800万,在销售过程中,支付不含税的运输费用约为40万,如果采用三种不同的送货方式,得到的纳税金额如下。

企业应用自身车队进行运输:应缴纳增值税=(1000+40)×17%-800×17%=40.8万元

企业委托专业运输公司进行运输:应缴纳增值税=(1000+40)×17%-800×17%-40×7%=38万元

以购买企业代垫的方式进行运输:应缴纳增值税=1000×17%-800×17%=34万元

可见,对于企业来说,采用第三种方式具有更好的税收筹划效果。但同时,也要承担较高的款项收回风险。

(二)企业采用折扣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筹划

折扣销售也是企业采用个较多的销售方式。目前,主要包括现金折扣和实物折扣两种。在实物折扣方式中,对于采用赠送同类商品的折扣行为,企业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法规定,如果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折扣额和销售额,那么折扣后的金额将作为计税依据,而如果是开在两行发表上,那么折扣产品将不能按照折扣额进行计算。对于将其他商品作为折扣的销售行为来说,按照规定赠送商品可以算入到销售额中,但需要按照“以赠送他人”的条例规定进行征税工作。对于以现金折扣的方式进行销售的行为来说,企业能够通过这种销售方法来刺激购买方偿还贷款。通常认为,该方式产生的销售费用属于理财费用,因此在销售活动中要扣除相应的销售折扣,企业要将销售额作为主要的计税依据。另外,企业为了减小税收负担,可以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分期收款方式在目前的销售方式比较常见,实际上是一种购买企业的赊购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的销售活动中,分期和现金折扣销售两种方式还是不同的,具体表现为两者的义务时间是不一样的,这一点需要引起企业财务部门的注意[3]。具体来说,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以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时,都是以合同规定的日期作为收款日期,而对于货物是否已经到达客户手中不进行考虑。因此,对于分期销售行为来说,能够有效的降低延迟纳税和垫付税款的情况,对于节约成本也具有较好的效果。而对于签订合约的方式销售货物的行为来说,在销售过程中,企业能够通过签订的合约对购买方进行制约。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在合同中加入还款日期,同时还要加入超过还款日期后的惩罚条款。通常来说如果超出还款日期在10天内,要支付固定的少量违约金,而如果超过10天可以按照2%追加违约金,如果超过了三十天,要按照3%来追加违约金。这种方式有效的督促了购买方能够尽早还款,同时,还可以将违约产生的折扣金额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三)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税务筹划

委托代销方式也是比较主要的一种销售方式。目前,委托代销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手续费代销方式,该方式的委托方要向受托方缴纳手续费;二是买断代销方式,该方式通过订立合同,受托方按照合同规定向委托方缴纳货款。企业在选择具体的代销方式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确保税后筹划的合理性。

三、从计算产品库存损耗的角度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生产销售活动中,经常要产生非正常的产品损失,而计算产品库存的损耗工作对于税收筹划也非常重要。在实际工作中,税务部门对产品非正常损耗的进项税计算管理比较严格,如果企业发生存货损耗后,没有进行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那么通常要受到税务罚款。因此,企业要对相应的计算库存损耗工作引起重视,要对库存损失进行及时处理,最终避免税务风险。目前,针对库存损失采用的税收筹划方式主要有存货报废和存货贱卖两种方法。通常情况,存货贱卖税收筹划方法具有更好的合理性。

第2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关键词】 存货计价;税务筹划;节税公式

存货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一个企业日常营运不可或缺的一项资产。尽管2006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对存货盘存制度、计价方法等会计处理方式作出了明确限制,但该规定仍然保留了企业的自主性,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得税以及企业利益相关方相应决策的影响仍然不可小觑。

一、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企业的财务状况三要素。企业的存货价值通常通过资产负债表上的“存货”项目来反映,“存货”项目的金额自然而然反映的是企业期末存货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而选择计价方法的关键在于判断本企业主要材料的价格走势。在主要材料价格持续攀高的情况下,三种方法期末存货价值从大到小依次为: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或加权平均法,选择先进先出法高估了企业的净资产。同理,在主要材料价格持续走低的情况下,顺序相反,选择先进先出法则低估了企业的净资产。

二、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收入、费用和利润为企业的经营成果三要素,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通过利润表中“营业成本”这一会计科目来反映。与此同时,营业成本的高低又会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进而影响企业利税,最终对企业留存利润产生影响。利润表中“营业成本”项目金额=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一方面,期初存货与当期利税成反比例关系,即期初存货计价减小,当期利税增大,若期初存货计价增大,当期利税减小;另一方面,期末存货与当期利税成正比例关系,即期末存货计价减小,当期利税减小,期末存货计价增大,当期利税增大。

三、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会对企业部分财务指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毛利率、净利率等)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业绩评价。比如,在现今物价指数走高的经济环境下,采用先进先出法则比较真实地反映了企业存货的实际价值,库存资金占用额度是最大的,存货周转率是最低的,但同时造成了利润的高估,对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评价来说,往往使得企业更加关注实现的利润,而对利润的形成欠缺深入的分析和客观的评价。

既然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于企业来讲如此关键,那么其作用机理何在?企业的财务人员又将如何利用该方法实现合理避税呢?为此笔者以我国批发零售行业上市公司为例进行了研究。

四、实例研究

(一)批发零售行业上市公司存货计价方法研究

笔者通过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60家批发零售企业2009年对外报告所采取的存货计价方法进行了统计,得出了以下分析结果(图1):

从图1可以看出,批发零售行业普遍采用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分别占据企业总数的66.7%、30%。这是由2009年整体的物价水平所决定的。2009年全年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下降0.7%,工业品出厂价格(PPI)下降5.4%。一方面,加权平均法可以使存货成本比较接近现行的市场价值,有利于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制定决策方案;另一方面,先进先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溢出存货成本、适当节税的良好作用,因此也得到了不少上市公司的青睐。

(二)两种存货计价方法的作用机理与节税公式推导

两种存货计价方法的作用机理何在呢?其节税的效果又能否得以量化?笔者采用参数法作出以下分析。

例1: ××批发零售公司为北方某市一上市企业,近几年来,该企业积极落实财政部及证监会相关政策,建立起了齐备的财务管理制度,持续盈利,发展势头良好。因内部成本涉及公司的商业机密,笔者采取参数法对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进行了下列对比分析(注:c为上年度存货单位成本,p为上年度存货售价,CPI1、CPI2分别为公司1、2月份的物价水平)(见表1)。

分析过程:

1.案例假设

(1)长期盈利性企业假设――只有盈利性的企业才有税务筹划的可能;

(2)完备的存货管理制度假设――以保证获取信息的真实可靠;

(3)CPI与企业存货成本及销售单价趋势一致假设――将存货计量与物价水平实现联动;

(4)成熟稳定类行业假设――具备稳定的市场供求以满足短期内存货生产、发出、结余的一致性假设。

2.两种计量方法的利润对比分析

(1)先进先出法下的利润对比分析

1月份利润=p(1±CPI1)(a1+m1-n1)-[a1c+m1c(1±CPI1)-n1c(1±CPI1)]=(1±CPI1)[p(a1+m1-n1)+(n1-m1)c]-a1c2月份利润=p(1±CPI1)(1±CPI2)(a2+m2-n2)-[a2c(1±CPI1)+(m2c-n2c) (1±CPI1)(1±CPI2)]=(1±CPI1)(1±CPI2)[p(a2+m2-n2)+(n2-m2)c]-a2c(1±CPI1)

(2)加权平均法下的利润对比分析

1月份利润=p(1±CPI1)(a1+m1-n1)-(a1+m1-n1)=(a1+m1-n1)[p(1±CPI1)2月份利润=p(1±CPI1)(1±CPI2)(a2+m2-n2) (a2+m2-n2)=(a2+m2-n2)[p(1±CPI1)(1±CPI2)3.综合参数分析

令a1=a2=a,m1=m2=m,n1=n2=n可得:

在先进先出法下,剔除通货膨胀后的利润增量=2月份利润-(1±CPI2)×1月份利润=ac(±CPI2-±CPI1)=acΔCPI在加权平均发下,剔除通货膨胀后的利润增量=2月份利润-(1±CPI2)×1月份利润 4.税务筹划分析(a1=a2,得a=n)

利润差量=1月份利润(先进先出法)-1月份利润(加权平均法)

即,若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存货以加权平均法计价比以先进先出法计价可节税×i (注:i为企业所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同理,在通货紧缩的情况下,先进先出法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更加有利。

五、节税公式应用

下面以龙宇公司为例说明:2011年8月份CPI同比上涨6.2%,环比上涨0.3%。假设龙宇公司年生产钼精粉(45%品位)6 000吨,每吨价格约120 000元,由于供不应求,所生产产品全部售出(成本利润率为20%,所得税税率为25%)。

解答:由条件可知,每月销售500吨,每吨成本为12×(1-20%)=96 000元,运用节税公式公司每月可节税

25%=18 000元,效果明显。

总之,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的纳税所得。企业的会计人员在遵守会计相关法规和职业道德的同时,应当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筹划和安排,合理地进行税务筹划。

【参考文献】

[1] 黄静,等.存货与固定资产会计核算[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 赵西卜.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与审计应用――存货・投资・非货币易・债务重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6] 沈爱凤,吴满琳.浅析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J].会计之友(下),2005(7):44.

[7] 张义良.存货计价对税收的影响[J]. 煤炭经济研究,1996(2):42.

[8] 刘际平. 存货计价方式的纳税筹划[J].河南税务,2002(5):44.

第3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一、正确理解税务筹划

我国的各项管理制度正逐步完善,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企业作为独立经济利益主体,在自我发展过程中,都必然要努力减轻税收负担,实施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在不违犯现行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对应税行为所作的合理安排,以降低纳税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税务筹划应运而生。

实施税务筹划不能理解为偷税、逃税,虽然偷税、漏税、抗税、骗税、欠税和税务筹划都可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但它们之间是有明显区别的。偷税、逃税、抗税、骗税都是通过违法行为实现规避税负的目的,注定了这种行为只能是一条“死胡同”。而进行税务筹划是由专业的税务专家,在现行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用好、用活、用足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使企业的应税行为更加合理、更加科学,从而实现减轻税负,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二、税收支出是企业成本支出的必然部分

我国加入WTO后,中外企业在一个更加开放、公平的环境下竞争,取胜的关键之一在于能否降低企业的成本支出,增加盈利。而作为财务成本很大一块是税收支出,如何通过税务筹划予以控制,对企业来说就显得相当关键。

目前企业存在一种错误想法,认为要控制成本,就是控制内部成本,而对于企业的税收,则视为无法避免的,不去加以控制。其实企业对内部成本的控制已经相当严格、如果过分压缩内部成本则可能造成员工积极性受损等不良后果,影响企业的发展。因此,在控制内部成本的同时,应力图控制企业的外部成本,做到内部、外部成本控制双管齐下,共同压缩。

从现代企业的财务机制上看,作为企业外部成本的税收支出是能加以控制的。长期以来,我国一些企业在纳税上往往想走“关系税”、“人情税”之路,逃税之风盛行。而随着税收法制化的完善,市场的竞争激烈程度、透明度的加强。这些企业到头来往往是想少交的税,一分也没少交,该享受的税收优惠也没享受到,想靠走关系达到节税的目的是走不通了。由于上缴国家的税收属企业的成本支出,因此企业只有需要通过深入研究税务筹划予以控制,才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三、运作税务筹划业务必须充分掌握国家的政策精神

掌握国家政策精神,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在着手进行税务筹划之前,首先应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的政策精神,熟悉所涉及的税收规定的细节。

1、了解执法机关对纳税活动“合理与合法”的界定。法律条文的权威性不容置疑,税法的执法实践也对纳税人的纳税有着切实的引导作用。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税务筹划要合理、合法地帮助企业节税。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法总原则,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熟悉税法的执法环境非常重要。

2、熟悉税法和征税方法。税务筹划人员应该对国家税法和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具体方法和程序有深刻的了解和研究,才能全方位的进行税务筹划。

四、税务筹划与企业财务管理

1、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目标相一致。从根本上讲,税务筹划应归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税务筹划的一切选择和安排都是围绕着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企业选择税务筹划方案时,不能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减少,税负的减少并不一定会增加股东财富;也不能一味地降低纳税成本,如果那样,有可能忽略因该筹划方案的实施引发的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企业必须综合考虑筹划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收益,给社会带来利益。税务筹划受财务管理目标的约束,财务管理又受到税务筹划的影响。

2、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对象相一致。财务管理的对象是资金的循环与周转。正如血液只有不断地在人体里流动才能保持身体的健康一样,资金只有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不断循环周转,才能使企业健康地成长。企业的应纳税金也是现金流支出的一个必然部分,税款流出企业的早晚对整个财务管理存在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税务筹划就是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直接降低企业的应纳税金,减少企业现金的流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两者的对象具有一致性。

3、税务筹划是财务计划、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筹划作为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上至董事长,下至一般的财务工作者都要树立税务筹划的观念;决策时不可忽视筹资、投资和分配过程中的纳税问题;决策时需要提供纳税信息;税务筹划同样离不开财务决策常用的方法和手段,如定量和定性分析等;还有,筹划的结果同样要用来指导人们的纳税行为。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税因素影响财务决策,税务筹划是企业进行财务决策不可缺少的一环。通过税务筹划可以实现财务决策的最终目标。

4、税务筹划落到实处离不开财务控制。财务控制是通过一定的管理手段对财务活动进行指挥、组织、协调,并对财务计划实施监控,以保证其落实。作为税务筹划来说,对于已作出的筹划方案,在组织落实时,也离不开切实可行的监控。同时要建立一定的组织系统、考核系统、奖励系统,以保证筹划目标的实现。

5、税务筹划对财务管理内容有重要影响。企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选择更有利自己的融资结构。投资者进行新的投资时,为取得节税和投资净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可以从投资地点、投资行业、投资方式等几个方面进行优化选择。加速营运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又要考虑到运转周期,以保证纳税时有足够的现金支能力。通过对利润分配和累积盈余的筹划企业可以更好实现自己的财务目标。税务筹划贯穿于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对财务管理的内容有重要影响。

五、税务筹划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4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一、税务筹划效应

(一)税务筹划的宏观效应

1.有利于发挥国家税收调节经济的杠杆作用。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自动接受了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引导,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的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的道路。

2.促进国家税收及政府税收政策不断改进和完善。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及有关税收经济政策的反馈行为,同时也是对政府政策导向的正确性、有效性和国家现行税法完善性的检验。国家可以利用纳税人税务筹划行为反馈的信息,改进有关税收政策和完善现行税收制度。

(二)税务筹划的微观效应

1.有利于纳税人实现税务利益最大化,从而促进企业发展。

2.有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增强。税务筹划促使纳税人在谋求合法税收利益的驱动下,主动自觉地学习、钻研税收法律、法规和履行纳税义务,从而可以有效地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律意识。

3.有助于会计管理水平的提高。税务筹划要求会计人员既要熟知会计法、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也要热悉现行税法,企业设帐、记帐要考虑税法的要求,否则就不能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

二、当前税务筹划面临的难题

1.税务筹划合法性界定问题。从理论上说,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有本质上的区别,税收筹划在不违反国家税法、不悖于税法立意宗旨的前提条件下展开。但实际工作中,税务筹划、避税及逃税仍然没有一个可操作的法定界定标准。这就使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税务筹划在合法与违法的边缘前行。税务筹划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支持,成为税务筹划发展的首要障碍。

2.税务筹划空间问题。税务筹划主要是针对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者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递延纳税义务等目的。但我国现行税制较大地倚重于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所得税等直接税收入占整个收入的比重有限,大量的个人纳税入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

3.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动力不足问题。由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征管意识不足,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距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及少数税务干部的,等也给纳税人提供了违法、违规的机会。很显然,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务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进行税务筹划。税收征管水平的低下和征管力度的弱化,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的动力显然不足。

4.税务筹划的人才素质问题。税种的多样性、政策的动态性、企业的差别性和企业要求的特殊性,对税务筹划人员提出了极高的素质要求,不仅要精通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从而才能在充分了解筹划对象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判断能力为企业出具合理的筹划方案或筹划建议。税收筹划的高度专业性,知识融通性及操作的复杂性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性税务筹划人才,这在我国税务筹划刚起步的情况下,显然是人才难求。

三、发展税务筹划的对策

尽管税务筹划面临诸多难题,但是随着税制进一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税收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随着税收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全社会的纳税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对税务筹划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这无疑是发展税务筹划的一次机遇,税务筹划的前景乐观。现在要做的是:

1.加快税务筹划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首先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的性质及其构成要件,从而明确税务筹划与避税、逃税的界定标准,使合法的税务筹划受法律的保护,使税务筹划所提供的方案得到法律的支持,为税务筹划的发展创造条件。其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与责任,纳税人作为筹划方案的使用者和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对方案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要负全部责任;而方案的提供者要受行业标准的约束,严重违规或违法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将税务筹划当事人各方的行为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规范当事各方的行为,为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创造先决条件。

2.加大税务筹划的宣传力度。税务筹划尚处于摸索、学习、推行的初始阶段,尽管一部分媒体及从事税务筹划的中介机构对税务筹划的积极意义等方面有所宣传,但由于对税务筹划在诸多问题上理解存在不少误区,表面上看来,税务筹划的宣传热热闹闹,但缺乏权威性和一致性,以致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认识、理解存在许多偏差甚至误解,因此有必要加大税务筹划的宣传力度,使纳税人正确认识税务筹划,正确对待税务筹划,从而促使税务筹划健康发展。

3.努力提高税务筹划人员素质,提高从业能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从业能力不强是制约税务筹划发展的瓶颈。没有高素质的人员,高质量的税务筹划方案就是一句空话。更为严峻的是,在外资从业机构进入国内市场后,将引发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人员素质的要求将更高。因此目前的从业人员及税务机构必须有清楚的认识,通过开办各种税务知识培训班,选送优秀人才进行专业深造等途径,全方位地、有意识地培养既懂税法,也懂财务会计,也懂企业管理等多方面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复合性人才,以保证税务筹划对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4.完善税制,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税制是否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税务筹划的开展,立法机关和税务机关应加快税收立法建设的步伐,加快税制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完善税制,减少税法本身的漏洞,同时,加快司法建设步伐,提高征收管理水平,加大征收管理力度,减少征管漏洞,加大对偷逃税款的打击力度,引导税务筹划的健康发展。

第5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摘要:税务筹划是一种理财行为,属于纳税人的财务管理活动,又为财务管理赋予了新的内容。从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进行阐述,并从税务筹划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提出税务筹划的对策。

关键词:税务筹划;发展趋势;对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5023702

1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所谓税务筹划就是纳税人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自己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而使用的方法。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积极利用,符合税法精神。

1.1税务筹划的基本特征表现

(1)合法性:这是区别于偷税、避税的最显著特征。其一,于企业,其行为不仅在形式上合法,在实质上也顺应了政府的立法意图;其二,于税务机关,应该依法征税,保护和鼓励税务筹划。

(2)事先性:在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税务筹划是在企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之前,对将可能面临的税收待遇所做的一种策划与安排。若是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且应纳税额已确定之后,再做所谓的筹划,那就不是税务筹划,而只是偷税或避税了。

(3)时效性:我国税制建设还很不完善,税收政策变化快。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预测并随时掌握会计、税务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因时制宜,制定或修改相应的纳税策略。否则,政策变化后的溯及力很可能使预定的纳税策略失去原有的效用,“变质”为避税甚至偷税,给企业带来纳税风险。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时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1.2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税务筹划有助于纳税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人通过税务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流出,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纳税人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

(2)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税务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纳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

(4)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如税务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是对现有税法缺陷作出的昭示,暴露了现有税收法规的不足,国家则可根据税法缺陷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正,以完善国家的税收法规。

2我国税务筹划市场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1)税务筹划概念混乱,未实现理论上的突破。在税务筹划实践中,有的纳税人往往因为筹划不当构成避税,被税务机关按规定调整应纳税金额,未能达到节税目的;有的纳税人则因筹划失误形成偷税,不仅没有达到节税目的,反而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刑事制裁。

(2)没有相关执业准则和法定业务,高素质执业人员少。税务筹划需要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因此,税务筹划人员应当是高智能复合型人才,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筹资、经营、投资活动。筹划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时不仅要精通税法,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而且要非常熟悉企业业务情况及其流程,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作出最有利的决策。但目前大多数企业缺乏从事这类业务的专业人才。

(3)社会效果差,主管机关对税务筹划行业持不支持态度。目前我国税收法律不健全,由于征管意识、技术和人员素质等各方面的因素造成我国税收征管水平低,部分基层税务人员素质不高,查账能力不强,对税务筹划与偷逃税、避税的识别能力低下,给纳税人偷、逃税等行为留下了可资利用的空间。一些税务机关擅自改变税款的征收方法,扩大核定征收的范围,本应采用查账征收的固定业户却采取了定税、包税的办法,抵销了企业精心进行筹划得到的税收利益。税收征管法有的成为摆设,影响了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使得某些纳税人感到没有外在压力,因而缺乏寻找税务咨询机构的内在动力,只知道与税务干部搞好关系,而不重视税务筹划,也使得税务咨询机构丧失了一部分市场,造成市场需求的缺乏。

3对策分析

(1)划清税务筹划、避税以及偷税的界限。要有效开展税务筹划,必须正确区分税务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虽然偷税、避税、税务筹划都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减少的性质具有根本的区别。偷税是一种公然违法行为且具有事后性;避税和税务筹划都具有事前有目的的谋划、安排特征,但两者的合法程度存在差别;避税虽然不违法但与税法的立法宗旨相悖,避税获得的利益不是税收立法者所期望的利益;而税务筹划则完全合法,是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顺应立法意图的。

(2)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的纳税解释。税务筹划成功与否最终取决于税务机关的认可。税务筹划必须合理合法,因此,全面了解税务机关对“合理和合法”纳税的法律解释和执法实践,是一项重要的税务筹划前期工作。就我国税法执法环境来看,目前尚无税收基本法,各税种之间在操作上、衔接上也有欠缺,因而税务机关存在一定的“自由量裁权”。税务筹划人员应从税务机关组织和管理税收活动以及司法机关受理和审判税务案件中,具体了解对“合理和合法”的界定,并将其用于税务筹划的实施过程中。

(3)加快税务筹划专业人才培养,聘用专业的税务筹划专家。税务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技术性要求较高的智力行为,也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活动。相比一般的企业管理活动,税务筹划对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税种的多样性、企业的差别性和要求的特殊性、客观环境的动态性和外部条件的制约性,都要求税务筹划人员有精湛的专业技能、灵活的应变能力。因此,企业应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一方面,在高校开设税务筹划专业,或在税收、财会类专业开设税务筹划课程,尽快满足高层次的税务筹划的要求;另一方面,对在职的会计人员、筹划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最好还是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从而进一步降低税务筹划的风险。

(4)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促进税务筹划的发展。加快税制改革,不断完善税法,同时严格执法强化征管与稽查,使税收宣传教育与惩处并重,从而加深纳税人对依法纳税的认识,增强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积极性。一方面,税务机关给税务部门、税务机构、企业提供一个判断是否属于正确筹划的标准,以积极引导企业和税务机构的筹划行为,减少国家税款的非正常损失。另一方面,国家应通过法律责任的追究加强对税务中介机构行为的约束,这样才能增强其依法筹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尽可能为企业提供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从而增加纳税人对税务筹划的需求,推动税务筹划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洪日锋.财务管理中的税务筹划研究[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4).

第6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关键词]税务筹划;避税;偷税;税务

[作者简介]朱斌,玉林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会计师,广西玉林537000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7)01-0122-03

有效的税务筹划,可以通过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弹性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从而获取资金时间价值,实现涉税零风险,提高自身经济效益。然而,由于企业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内部管理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很多理论上的税务筹划方案在实际应用中往往还存在许多不足,阻碍了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进一步推行。为此,本文通过对目前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所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试图对企业税务筹划的进一步推行作一些探讨。

一、当前企业税务筹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

1.税务筹划意识淡薄,财务人员素质无法适应税务发展的需要

目前我国企业不管效益如何,普遍只重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和研发管理,却不够重视财务管理。具体表现在只知道被动等待税收优惠,而不知道积极争取税收负担的减少。因此较少开展税务筹划,更不可能保证企业的税务筹划在严密细致的规划和自上而下的紧密配合下进行。这无疑将大大影响税务筹划的成效,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企业在与国外精于税务筹划的外企竞争过程中的实力。此外,由于制度方面的原因,当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经营者往往不是企业的股权所有者,鉴于自己的政绩、考核、激励机制等因素,考虑的大都是企业利润总额最大化,而不是税后收益的最大化,企业管理层的节税意识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同时,由于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分离,税收征管的日益细化和征管流程的日益复杂化,金融工具、贸易方式和投资方式的创新等等,要求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会计、税法,还要精通金融、投资、贸易、物流等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找到税务筹划的切入点,真正为企业节省税收成本。而现在我国国内企业有些财会人员就连会计、税法也不是十分精通,很多财会人员会计、税法知识陈旧,面对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税法日新月异的完善与发展,往往显得无所适从。

2.税务筹划概念模糊

目前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和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均未真正弄明白偷税、避税和税务筹划之间的差别。偷税是指纳税人明确违反税法的减轻或者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偷税是一种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其行为的后果要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就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税,则是指纳税人使用合法的手段逃避或者减少纳税义务的行为。避税虽然合法,但这种行为与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相背离,会减少国家的财政收入。面对纳税人的避税行为,国家要么采取完善税法,堵塞税法漏洞,使纳税人无机可乘;要么在法律上引进“滥用法律”的概念,对纳税人完全出于避税考虑而进行的交易活动不予认可,并将其视为纳税人滥用了自己的权利,从而在实际的征管中进行“反避税”研究和稽查。而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合法手段避免或者减轻纳税义务,同时采取的手段也符合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的行为。税务筹划是国家提倡的行为,也是企业正当的权利。由于企业的财会和相关人员在实践中分不清以上三者之间的概念,不是把偷税和避税作为正当的税务筹划来进行,最终被税务机关处罚,得不偿失,就是连正当的税务筹划也不敢进行,害怕掌握不好偷税、避税和税务筹划的界限而导致被处罚的后果;而一些基层的税务征管稽查人员只要发现纳税人采取了某些方法少缴了税款或者减轻了税收负担,首先便想到纳税人偷逃了税款,并寻找依据来进行查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推行。

3.税务筹划目的不明确

当前,许多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往往不考虑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客观要求,不做税务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我们应该清楚,税务筹划不是单纯为了筹划而筹划,而是为企业整体效益服务的。因而筹划的方法必须符合生产经营的客观要求,不能因为税务筹划而破坏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流程。因此必须处理好节税与现金流量的矛盾,必须注意避免税负抑减效应行之过度扰乱正常的经营理财秩序,导致企业内在经营机制的紊乱,并最终招致企业更大的潜在损失的风险的发生。同时,在税务筹划方案实施前应进行方案的成本收益分析,看企业减少的应纳税额是否多于为实施税务筹划方案所花费的费用。比如:我国增值税目前还属于生产型,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有人就提出购进零件,然后企业自制需要的固定资产。因为自制固定资产所需零用料、零部件的增值税可以从企业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方法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是,就面临激烈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如果仅仅为了少缴几个增值税就土法上马,自制生产经营所需的机器设备,那显然是得不偿失的。要知道,企业产品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再比如,尽量推迟纳税也是税务筹划一贯的目的。有人就依此提出企业所需的原材料等外购货物应当尽早购进,这样企业在早期就可以多发生一些进项税额,少纳增值税。尽管企业后期的外购货物会减少,进项税额下降,从而企业要多纳一些税,但企业仍可以从上述推迟纳税中得到益处。不可否认,这种筹划办法确实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但是税法规定:工业企业未入库,商业企业未付款,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如此一来,企业如果想用尽早购货的办法推迟增值税纳税义务,就可能面临库房紧缺、存货占压大量资金、管理费增加等一系列问题,从而使这种税务筹划办法的可操作性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在进行企业税务筹划的过程中,必须全面考虑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实际,切实进行税务筹划的成本收益分析比较。

4.税务筹划方案缺乏预见性

在现实中,通常容易将税务筹划认定为只是对现行税收政策及运行环境的筹划,其实这种认识并不全面。税务筹划虽然从理论上看是在对现有政策十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最有利的涉税规划。但由于税制自身变动及经济环境的改变,囿于既定背景的税务筹划并不一定是最高明的方案。例如,我国企业所得税率一直稳定不变,几乎所有的税务筹划都是以此为背景。但随着加入WTO后,国内税

法必将受到国际税收发展的变化与国际间的税收竞争挑战,可以预见,今后我国税制将会出现比以往更为频繁的调整。如果预期未来税率可能上升,则直线折旧法对企业的税款减少更有利,因为在税率上升的情况下,即期减少的税前所得将在远期适用更高的税率征收,从而可能导致延期纳税收益小于税收负担的增长幅度(当然,这种比较也是基于现金价值贴现计算的)。反之,如果预期今后税率可能下降,由于使用加速折旧方法有利,这将从两方面取得税务筹划收益:一是税率下降产生的即期转移到远期纳税的税负绝对比重下降;二是延期纳税的时间收益。因此,对于我国所得税税率的调整一定要加强分析,尽早筹划。

5.税务筹划与税务机关工作流程不同步

企业普遍不重视与税务机关在税法理解上的沟通,缺乏对税务机关工作流程的了解。现代经济条件下,由于税法除了组织稳定的财政收入职能外,还拥有宏观调控等效应,各国政府为了鼓励纳税人按自己的意图行事,无不把实施税收差别政策作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机会、刺激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制定了不同类型的且具有相当大弹性空间的税收政策。因此,正确执行税收政策就要以正确理解税收政策为前提。而且随着税务机关征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管流程越来越复杂。为此,了解税务机关工作程序,加强联系和沟通,争取在对税法的理解上和税务机关取得一致认识,是企业税务筹划方案是否有效的关键。当前我们许多企业都是在自己理解税法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的,殊不知,无论哪一税种,在纳税范围的界定上都留有余地。即“税务机关认为,其他应该征税的行为”。只要是税法未明确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根据自身的判断认定是否为应纳税行为。故此,企业税务筹划人员应该和主管税务机关经常保持联系和沟通,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处理上得到其认可,再进行具体的税务筹划。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那些无效的税务筹划。当然,税务机关也应该进一步加强税务宣传的力度,加强在税法实施细则的理解上与企业财务人员的沟通,以达到“双赢”的效果。

二、对完善我国企业税务筹划的认识

鉴于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及企业自身条件,除了加强对国外成熟理论的转化运用外,加强对税务筹划的宣传、法规法制的学习也是不可缺少的。就企业而言,笔者认为最重要的是应尽快熟悉各种税务筹划原则与技巧,使税务筹划规范化。当然具体方法与技巧很多,由于文章篇幅的原因,在此就不再作进一步讨论。总的来说,企业税务筹划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技巧,都必须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原则:

1.合法性原则

税制是国家以征税方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纳税人应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税务机关也应依法征税。税务筹划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2.谨慎性原则

税务筹划应保持必要的谨慎,不能盲目进行策划,如果得不到税务机关的认可,不但白费力气,还可能触犯法律。

3.时效性原则

税务筹划受税收时间的约束,其策划在一个时期是有效的,可能在另一个时期就是违法的。所以税务筹划的方案应根据税收制度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4.效益性原则

税务筹划应处理好策划成本与策划效益的关系,不要得不偿失,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5.规范性原则

税务筹划不单单是税务方面的问题,还涉及许多其他方面的问题,要遵循各领域、各行业、各地区的各种制度和标准。比如,在财务、会计筹划上要遵循财务通则、会计制度等的规范制度;在行业筹划上要遵循行业制定的规范制度;在地区筹划上要遵循地区规范,以规范的行为方式和方法来制定相应的节减税收的方式和方法。

总之,税务筹划是一项需要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有全面、深入的理解,将企业本身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市场状况、财务核算等密切联系起来加以综合考虑并正确筹划的技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难免会由于不成熟而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许多无法预见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不断改善,企业自身的努力和改进是一项迫切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兆高.税收筹划[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刘建民.企业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3]张孟.现代企业税务策划问题探讨[J].交通财会。2001,(6).

第7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税收遵从度的内涵以及影响因素

税收遵从度是指纳税人遵守和服从税法的程度,它是纳税人在自身权益和和国家税法价值之间的平衡后表现出的对税法的服从的意愿。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高时,就能够及时准确的缴纳税款,纳税人的税收违法和违规行为也会降到最低可能。总的来说,纳税人依照税法的规定及时、正确地进行纳税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纳税人就基本上做到了税法遵从。

影响税收遵从度的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企业自身纳税意识不强、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多种因素。以下介绍影响税收遵从度的主要因素:

税务机关在执行税务政策时采取不同的执行标准,纳税人选择不遵从策略。如果税务机关在落实征管制度时,没有统一的标准,执行的弹性过大,那么纳税人出于自利原则就会选择纳税不遵从。因为纳税人诚心实意缴税,最后却换来不公平的税负分配,那么主动纳税的纳税人会觉得自己在吃亏,长此以往,其纳税积极性大减,最终会选择纳税不遵从政策。

当前的税收制度繁杂,纳税人在纳税遵从上出现懈怠情绪。税法条文繁杂,纳税公式计算繁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纳税遵从的程度。当纳税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能适应繁杂的法律条文和计算公式时,纳税人就会选择税法不遵从。在实际工作的情况是,即使是专业的财务人员和税务人员也不可能有足够的精力和知识去应对繁杂的税法知识。,他们也不可能100%做到客观公正的判断和裁决。于是,在税法实际工作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很多税法不遵从行为发现不了,而一些税法遵从的人却被否决。

我国纳税人税法意识薄弱,税务机关税法宣传力度不强。纳税人税法遵从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纳税人要懂得税法,要了解自己生产经营的主业应该缴纳哪种税款,例如,建筑行业和文化体育业进行增值税的缴纳那是绝对不可以的。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纳税人的税法知识大多来源于税法宣传,但是目前税务机关人员不足、时间不够分配、精力上也难以负荷,所以税法宣传工作停留在表面工作之上。宣传力度根本就不够。税务机关宣传工作有时候还会起到反效果,让纳税人觉得征纳之间权利不对等,二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纳税人接受税法宣传的意愿和主动性大大降低,纳税人甚至在纳税工作中选择不遵从。

利用税收政策提高纳税遵从度

首先,税务机关要加大宣传,税务机关要根据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和行业规模以及行业的属性进行针对性的纳税宣传,在纳税宣传之中要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和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有特色、有针对性的税法宣传。例如,地县级税务局可以根据当地农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农业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会谈。在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国内经济受到严重波及的时候,要向纳税人进行税企一心、共渡难关的思想教育,税务机关要做到上门服务,充分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在纳税中遇到的困难。税务宣传的媒介有很多种,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甚至是路牌广告的形式进行税务宣传,使纳税人能够多个渠道、多个角度的了解到税务咨询并自觉遵守税法的规定。

其次,税务机关要优化自身的服务。征纳双方的距离感通常来源于税务机关服务质量较差、太多比较恶劣。所以,为了拉近征纳双方之间的距离,税务机关要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税务干部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所急所想,并化作实际行动帮助纳税人完成纳税工作,那么纳税人纳税积极性就会提高,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亲切感会提高,双方之间的距离感就减少很多。例如,在企业纳税中遇到不了解的问题时,税务人员要认真讲解,不要厌烦,让纳税人知道自己的经营行业应该缴什么税,自己的生产经营规模适用什么样的税率或者是否有税收优惠。长此以往,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自然就提高了。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要提升执法力度,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要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减少工作中出现的差错,提升自己的服务水平。让纳税人相信税务机关执法是公正的、严肃的。税务机关在工作时要表现出自己的专业性,只有做到专业,才能在人民中获得信任和支持,得到人民的支撑。

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时要学会纳税筹划,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政策以及税务机关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定界限,以及企业所得税中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的相关规定,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基础上,做出最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税款缴纳政策。税收筹划一定要注重合法性的问题,简单的来说,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经营活动和事务安排,最终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的活动。纳税人要做到对经营活动和个人事物的安排具有合法性,就需要对税法相关法律法规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在税收筹划活动中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在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并且符合税收法定的原则下所进行的纳税筹划活动都是合法的。

税法只规定了税收的要素,即纳税主体、征税的对象、税率、税基和税收优惠政策。但是税法难以管辖到税基的具体数额上来。这样,纳税人就可以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事项来减少税基数额,从而进行纳税筹划。纳税人具体的筹划方式有税负转嫁、缩小税基和延迟纳税等。税收的筹划是为了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对经济活动进行的安排,这是税收筹划和逃避税收征管之间的本质区别。逃避税收征管一般发生在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之后,在其应纳税款已经完全明确的情况下,进行有意识的逃避税款缴纳的行为。

税收的筹划的目的是减少税负、降低纳税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纳税人会综合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统筹安排,在多个纳税方案中选择税额最低的方案。如前文所述,纳税人会采取税负转嫁、延迟纳税、减少税基的方式来减少自己的纳税额,同时纳税人也要时刻关注税收的减免规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税负转嫁是将税收负担转移出去的方案,由于企业不是税负的最终承担者,所以可以通过抵扣的方式将资金回流回来。纳税延迟是在纳税总额基本相同的情况下,选择纳税时间在后的纳税方案,用以提高企业的资金周转率,减少企业的资金利息支出,为企业节约支出金额。但是,纳税人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纳税筹划和逃税避税的区别和分界线,保证纳税筹划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

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还要注意到一点,那就是不能只关注一种或者几种税赋税款额度的高低,而是要将所负担的税款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纳税人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可能会碰到这种情况:一种税赋税款额度的减少引起其他税赋税款额度的增加,一个时期内税款额度的减少引起其他时期税款额度的增加。所以,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要把眼光放远放长,要以纳税人长期整体税收的减少作为纳税筹划的根本目标。此外,纳税人纳税筹划还要掌握这样的原则:税收筹划使纳税人税收负担减少不能以企业长期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为代价。如果企业应纳税款减少了,但是企业的资本回报率降低了,那么从本质上来说,纳税人的纳税筹划失败了。

[1]阮 静.从税收文化看税收遵从度的提升[J].金卡工程:经济与法,2010.07

[2]蒋国荣.以税法认知度促进税法遵从度[J].局长论坛,2011

[3]李 飞.税收成本及其控制问题研究.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第8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关键词】税务会计 企业税务 税务稽查

一、税务会计师的涵义与主要工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财务、会计收及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尤其是在大中型企业,逐渐形成了以财务、税务、管理三大会计体系协调运作的财务系统。其中,税务会计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作为企业高级税务管理者的税务会计师,其在企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税务会计师,简称CTAC,作为国家高级财税管理人才,是由中国总会计师协会负责认证的重点项目;一般来说,税务会计师是以国家现行税收法律为依据,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核算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式,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以及税务统筹管理、税务检查、纳税筹划等一系列与税务相关的税务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一种企业税务会计专职岗位和专业会计人才。

企业税务会计师的主要工作就是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以及《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税法的要求下,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并遵守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制度,同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等各个环节所产生的税种进行会计核算,其中,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是其会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另外,税务会计师还要分析制定企业纳税报表,及时申报纳税,并对本企业的纳税活动进行监督核查。

二、税务会计师的主要职能

一般来说,企业业务都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以及增值税的减免、相抵和退税,因此,企业专门设有税务会计来负责企业的日常开票、发票管理、认证税票、纳税申报、税务关系维护处理等。概括来说,其职能主要是强化企业税务管理,规范企业税务筹划,以及正确处理税务稽查工作。

(一)强化企业税务管理

企业税务管理是指企业采用税务计划、决策、控制、组织实施等方法而使其税收成本最小化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企业税务管理,其实就是在企业的业务活动中依法合理运用税法的相关规定,以此来加强对企业纳税行为的管理。在当前税法日益完善的今天,加强对企业的税务管理,能有效提高企业经营者的纳税意识,进而增强企业防范税务风险的能力,加快企业的良性发展;对企业效益而言,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可有效降低企业税务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比如根据国家不同的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进行合理筹资和技术改进,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技术实力。

(二)规范企业税务筹划

企业税务筹划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的一种理财活动。

税收筹划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同时,还可以通过税务筹划来减少相应税务,依法争取企业自身的合法利益。如果做不好税务筹划,就很难分清依法节税和偷税漏税的区别,也常常会使得企业多纳不必要的税。由此可见,税务会计师必须要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在提高企业财务水平的同时,为企业经营提供相应的建议,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为,企业争取到最大的合法利益。

(三)正确应对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

应对税务稽查工作,是企业税收筹划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税务会计师通常要对税务处理决定的合法性与正确性进行论证,并尽可能的减少企业损失。首先,税务会计师必须熟悉相关税法政策、会计准则及稽查方式,做好纳税、涉税自查及接受稽查的一切准备工作,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其次,在自身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及时将稽查内容及进展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再次,与稽查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配合调查,尽量就稽查问题达成共识;最后,如果企业面临处罚,应积极按要求改正错误,针对不当处罚决定,税务会计要据理力争,尽量减少企业损失。

三、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的作用及意义

第一,税务会计既能保障国家利益,又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征税与企业纳税是一对直接对立的矛盾,但税务会计能很好的协调这一矛盾。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原来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分家的现象已越来越少。税务会计在遵循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争取和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依法纳税,不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失。由此可见,企业税务会计是正确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分配关系的纽带。

第二,对企业自身来说,税务会计可通过税务管理和筹划减少企业税收成本,增加税后利润,从而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国家的税种是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多样而增加的。面对名目繁多的税种,企业就需要税务会计这样的专门人才来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在保证依法纳税的同时又能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还能根据税收政策的差异及税收优惠的变化及时进行筹资,加快技术升级,从而提高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第三,有利于普及税法,提高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纳税意识。企业的经营活动越是多样化,涉及的税种就越多,就需要了解相关的税务法律法规。这都需要税务会计师进行专门的税务筹划,对税务会计师有着很高的专业知识以及对税法的熟悉和了解。税务会计对税法的了解,也有利于带动其他工作人员的纳税意识,有利于树立企业依法积极纳税的良好形象。

四、总结

总而言之,税务会计师是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企业为适应不断完善的税收和税制改革而产生的。税务会计在为企业熟悉税务政策、把税务政策应用于企业经营中承担着最重要的角色。作为企业税务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税务会计师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前进而不断壮大队伍。

第9篇:税法与税务筹划范文

(一)税务筹划

纳税筹划,又称税收筹划,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纳税筹划的内容包括避税、节税、规避“税收陷阱”、转嫁筹划和实现零风险五个方面。纳税筹划的目的有两个:减轻税收负担和税收零风险。

(二)税务筹划原则

1.合法性原则。纳税筹划必须符合现行税法、财会法规和有关经济法规。纳税筹划的主要依据是税法,还包括财务会计和其他经济法规,并且不拘于一国一地的法规。

2.事前筹划原则。纳税人可以根据已知的税收法律规定,调整自身经济事务,选择最佳纳税方案,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必须在经营业务未发生、应税行业未确定前做好安排。

3.经济原则。纳税筹划的目标是实现纳税人价值最大化。纳税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只有当筹划方案的所得大于支出时,该项纳税筹划才是成功的筹划。

4.适时调整原则。纳税筹划方案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任何纳税筹划方案都是在一定的地区、一定的时间、一定的法律法规环境条件下、以一定的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为背景制定的,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纳税筹划的方法

纳税筹划的方法是综合的、科学的优选法。基本方法有:

1.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这是纳税筹划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指国家为鼓励某些产业、地区、产品的发展,特别制订一些优惠条款以达到从税收方面对资源配置进行调控的目的。由于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纳税人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需要充分了解、掌握国家的优惠政策。

2.选择最优纳税方案。在多种纳税方案中中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纳税人在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之前,需要有很多的替代方案。不同的经济活动安排对应不同的交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应当尽量选择交税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

3.充分利用税法及税收文件中的一些条款。尽量利用税法以及税收文件中的一些特定的条款,要求纳税人对国家的税收政策要有充分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

4.充分利用财务会计规定。财务会计规定与税法有冲突时,财务会计规定应当服从税法的调整。如果税法做出规定,纳税人运作就要满足税法的要求;如果税法没有做出规定,税法就要自动地服从于会计的规定。

5.税负转嫁。税负转嫁是一种基本的纳税筹划方法,其操作原理是转移价格,包括提升和降低价格。

二、钢铁行业税务筹划必要性

钢铁行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由于钢铁产业上下游距离长,从铁矿石的采掘、废钢等含铁物质作为原材料进入生产环节,到钢铁行业的制造加工环节,以及钢铁产业的配套物流设施建设等等,可以创造众多的劳动岗位、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可以这样说,钢铁行业的兴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家的繁荣发展。

钢铁企业自身税收特点:

1.生产流程复杂。钢铁企业(不含采矿选矿)通常包括烧结、炼铁、炼钢、轧钢,还包括动力、制氧、机修等多分厂联合制造。因此其生产过程是多段生产、运输、存储;而且从原料投入到最终加工成钢材,整个流程比较复杂。

2.生产过程中信息量大。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随着原料、燃料、辅料的信息变化,及生产过程中各节点之间保持相互作业需要进行过长的衔接而产生的大量信息。因此生产过程中信息量大。

3.财务核算复杂。成本核算是对每个环节的成本进行预算,我国多数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很少顾及到产品生产工序的准确记录。对成本不合理的损耗不够重视,认为成本控制没有必要,使得成本核算信息失真。这种不精确的成本核算方法,增加了钢铁企业的产品成本。

三、税务筹划风险

(一)税务筹划风险定义

风险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企业的任何决策都有一定的风险,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在给企业带来利益的同时,也有着一定的风险,有学者认为,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税务筹划活动失败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也有的学者认为税务筹划风险是指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税务筹划风险是由于纳税筹划活动中因为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原因的存在,使得纳税人为发生税收损失而付出的代价。

(二)基于钢铁企业税收特点的税务筹划风险

1.纳税筹划具有主观性。纳税筹划涉及税收、法律、金融、管理、会计等多个领域,这要求筹划人员要全面掌握相关领域的政策与技能。对于税收政策等的理解、认识与判断以及纳税筹划人员自身的业务素质、知识面和理解能力等都直接影响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因此,纳税筹划方案从最初的设计、选择到实施都取决于筹划人员以及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2.纳税筹划具有条件性。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都以特定的条件作为前提。这些前提条件包括纳税人自身的条件和社会外部条件。当纳税人自身的条件或者外部社会条件发生变化,将直接影响纳税人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3.征纳双方认定的差异。合法性是纳税筹划的最本质特征。我国税法的某些规定具有一定的伸缩性,对某些具体的界定不明确,纳税筹划方案究竟是否符合税法规定,能否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定。即使没有直接与税法相抵触,但不符合税法精神,税务机关可能会视其为非法的行为。

四、钢铁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应对措施

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采取合理的措施对风险加以控制,规避和减低风险损失。

1.实施恰当的财务风险处理措施,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纳税人在纳税筹划时如果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就需要及时采取恰当的风险处理措施。在纳税人财务风险控制的各种目标中,减轻或消除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是控制财务风险产生、扩散和风险转换的基础。充分利用现代先进技术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当纳税筹划可能发生潜在风险时,该系统能及时找到根源,并有效遏制。

2.准确、及时地把握税收法律政策。对相关的税收规定的全面了解是纳税筹划的基础环节。有了全面的了解,才能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并进行比较,优化选择。适时关注税收法律政策变动。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处理好关系。目前,我国税制建设还不很完善,税收政策变化较快,纳税人必须通晓税法,在利用某项政策规定筹划时,需要能够准确评价税法变动的发展趋势。

3.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纳税筹划是融法律、税收、会计、财务、金融等为一体的高层次理财活动。纳税筹划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还要具备对经济前景的预测能力、对项目统筹谋划的能力、与各部门合作配合的协作能力等素质。否则难以胜任工作。

4.保持筹划方案的适度灵活。纳税筹划时,需要根据纳税人具体的实际情况,制定纳税筹划方案,并保持相当的灵活性,以便随着国家税制、税法、相关政策的改变及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随时调整项目投资,对筹划方案进行重新审查和评估,适时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风险,趋利避害,保证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5.加强与当地税务部门的联系。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系,充分了解当地税务征管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纳税筹划者在正确理解运用税收政策规定、财会知识的同时,随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如果不能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点,或者纳税筹划方案不能得到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认可,就难以体现应有收益。

参考文献:

[1]姚君皎.略论税收筹划的风险与控制[J].商场现代化,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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