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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男,汉族,19**年10月出生,xx祁县人,毕业于xx矿院,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历任xx市经济委员会副处长、处长、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局长,现任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党组书记,xx省煤炭协会常务理事、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20*年被评为xx省煤炭科技专家、优秀煤炭科技工作者等光荣称号。
多年来,他认真践行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荣获xx市劳动模范、省安全生产立功个人、200*年连续三年省政府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
九十年代,xx市作为省会城市、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由于技术结构重型化,形成产品结构的重型化和不合理,造成全市调整产品结构步伐艰难,xxx同志在摸清全市技术机构的底数情况下,对xx市的工业技术结构进行了现状分析,提出了xx市工业技术结构调整的思路和对策,撰写的《xx市工业技术结构现状评价》、《xx市工业产品结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全市工业技术结构的调整、促进工业技术结构的优化、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获得了省市科技二等奖、一等奖;近几年,xxx同志先后主持编写了建国以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小煤矿安全知识读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汇编》、《xx市煤炭工业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的《以人为本安全为天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出了当前安全监管的有创新且行之有效的做法,发表于《中国安全生产报》,先后被《xx安全监管》、《鲜红的党旗》等杂志转载;由于现行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矿山安全保障的规定过于笼统,对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难以操作,导致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能得到有效制止。20*年,他组织制定《xx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预防和减少矿山安全事故,保障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促进xx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目前,《xx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人大批准实施。多年来,通过他带领安监局全体同仁努力工作,推动了xx市煤炭行业及全市安全生产逐年好转,创历史最好水平,得到国家局、省政府的表彰。
[关键词]安全 培训 基层管理人员 法规 隐患排查
中图分类号:R4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6-0289-01
从一个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做得如何可以基本判断出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总体状况,这样说,应该会得到企业多数安全管理人员的认可,认可的是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如何开展这一重要的工作,很多企业都面临着以下几点困惑:
1.不知重点培训什么人员;
2.不知培训什么内容合适;
3.不知如何评价培训效果。
以上“三不知”束缚了培训工作的开展,使本来就千头万绪的安全培训工作更加没有头绪,很多企业不知所措,无所作为。
针对以上问题,就其中的重点,阐述本人观点如下:
一、以企业基层管理人员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实施对象
要明确基层管理人员到底包括哪些人员。一般来说,可以将下列人员列为基层管理人员,包括:基层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工艺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车间主任或作业长)。如果再扩大一下范围,可以将班组长也包括进来。至于工会、人力等相关部门也应根据涉及内容扩大进来。
要明了基层管理人员的作用。对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已经有明文定。至于其它人员,法律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要求,但因为这些人员是企业各项安全指令的具体执行者,他们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多少,直接决定了他们理解指令的深浅,贯彻指令的顺逆。员工发现了什么安全隐患,一般不会直接企业主要负责人去反应,直接面对的就是这些管理人员。不经过技术层面的分析就不会上升到管理层面。如果他们对员工发现的隐患不能从技术角度进行深入分析,隐患的整改必定会满足于就事论事,而这正是隐患整改的大忌。
要对基层管理人员进行特殊的管理。重点对象就要施以重点管理。要专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专项的培训,这些培训一般员工是不必参加的,或者说,这些人员掌握的内容是不需要一般员工掌握的。企业应建立这样的观念,即:特殊培训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激励措施。能够得到特殊培训机会的员工会感觉到企业对他的重视,从而有优越感,从而激发内心的源动力。
二、以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为安全培训的重点掌握内容
应正视法规的作用。通过或正在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都清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4.3.2法律和其他要求”条款明确规定:“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取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有人说我国是法制尚不健全的国家。其实这种说法仅是就宏观而言,安全法规的建设已经是非常全面而细致的。并且每年都有修订或新颁布。比如2009年重新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就有《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2009年安监总局批准的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就达81项。法规是最低要求,也是强制要求。企业如果能够不折不扣地遵守执行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安全管理一定是走在全国企业安全管理的前列的,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必定极大地降低。
应确定适用法规目录并组织分步培训学习。安全法规的数量是庞大的。仅以冶金企业为例,据不完全的统计,涉及的安全法规(含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就达200多种。如果这些要求每个基层管理人员都培训学习,不仅是不现实 的,实际也是没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由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制订一个培训计划,既有短期的(1年),又有中长期的(3-5年)。培训计划可以按下列格式,虽然开始时有些繁琐(哪个法规涉及哪个岗位不容易确定,需要浏览全文才能确定),但此计划一旦建立起来后,极便于执行。
法规培训应以自学为主。这么多的法规,选择什么样的培训方式比较适宜呢?自学。这是由以下几点决定的:一是基层管理人员都具有一定学历,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二是法规一般写得都很清楚明了,和现实情况一对照,并不难于理解;三是自学的成本在各种培训方式中最低,可以通过网络或书报刊等开工获取到法规原文;四是自学多为利用业余时间,不占用更多的工作时间,企业领导认可,实行起来也确实可行。当然对个别专业性太强的法规,也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讲解,但这只是辅助形式。
三、以依法进行隐患排查为培训效果的主要评价方式
对法规学习进行效果考评的第一个方法是考试。在组织基层管理人员进行法规自学之前,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该做的工作是:首先是根据法规逐个确定题库,法规是一条一条的,每一条规定一个内容。题库就是针对这些条款的重要数字或关键词出题,题目形式以填空题、选择题或判断题为宜,题目越小越好,可以省去大量记忆的麻烦。同时,这些重要数字或关键词正是这些法规的关键点所在。然后,安全管理部门定期通知相关人员集中考试。为了对参考人员形成一定的压力,可以将考试结果进行内部公告,这些基层管理人员有时碍于在员工之前的面子,也得给予相应的重视,好好备考。当然也可以辅之以一定的奖惩措施。
将能够独立进行隐患排查作为效果考评的主要依据。对法规进行考试,并不是考完就达到目的了。掌握法规的最终目的是要运用法规规定的内容去衡量本单位的设备、设施、装置及现场布置情况是否合规合法。因此,在考试完毕后,基层管理人员应该能够运用刚刚学过的法规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或者更直接地说是进行隐患排查。能够依据法规查找出现场存在的隐患,这才能证明真正掌握了法规的要求。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查找出来的问题,是肯定存在的真问题。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国家安监总局每年都会组织一些专家到企业进行安全督查,这些专家基本都是一些安全规程的起草者,他们所依据的就是这些安全规程的条款。按照条款做了,就是合格的;不按条款去做或做得不够,就是不合格。就是这么简单的判断。因此,企业如果真正按照法规去做,实现了合规性的同时,也做到了安全的持续性。
结束语
企业安全培训的实施,必须紧贴企业的生产,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适应的超前性。我们认为,企业如果抓住了重要的培训人员,培训了重点内容,采取了正确的培训效果评价,就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这“三性”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GB/T28001-2011.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就我局“四五”普法情况向检查组作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四五”普法工作从2001年11月开始进入启动阶段,
2002年8月完成启动阶段各项目标转入全面实施阶段。200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我市目前共有“四五”普法对象235.5万人,其中,四类重点普法对象54.52万人,包括各级领导干部5606人,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2.2万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1万人,青少年学生50.66万人。截止今年2月底,全市已发放“四五”普法教材55.5万本,占应发放数122.6万本的45.3%;成立了9个普法讲师团,培训法制宣讲员3.7万人;举办各类普法试点110个;2001年、2002年全市应落实普法经费134.6万元,已落实77.5万元,占57.6%,其中,市级财政应落实70.6万元,已落实33.5万元,占47.5%;各县市区应落实64万元,已落实44万元,占68.8%。
二、主要作法和初步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构,为“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和宣传部、司法局负责人为副组长,33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依法治市工作导小组,下设办公(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室,由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确定1名副局长、7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各县市区相应成立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市直及各县市区直单位均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科室负责。市及各县市区两级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成员单位会议27次,对“四五”普法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先后组织了45个专班,对“四五”普法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督导。郧西县将全县划分为七个普法责任区,由七名县级干部牵头负责,保证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普法机构的设立和健全,为全面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科学制定规划,保证“四五”普法工作有序进行。我市把制定“四五”普法规划作为普法工作首要任务来抓。按照中央、省委“四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于2001年3月中旬拟出“四五”普法规划草案,又先后召集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部门的意见,2001年9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于10月30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县市区的“四五”普法规划在2001年年底前相继出台。市直95%以上的单位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为把“四五”普法工作落实到位,原市长赵斌代表市政府先后同各县市区负责人签订了“四五”普法启动阶段和实施阶段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加强市直机关“四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另外专门下发了市直单位“四五”普法实施阶段工作目标。
(三)层层动员,广泛宣传,为“四五”普法工作营造浓厚法制氛围。“三五”普法结束后,我市及时开展了“送法下乡”、揭批“××*”法制教育和“严打”整治斗争等法制宣传活动。“四五”普法启动后,为了让全社会更多的了解、参与“四五”普法工作,全市强化了宣传发动工作。2001年11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第四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会议,在会上,原市长赵斌作了动员讲话,对全市“三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在2001年年内均召开了“四五”普法启动会议,为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争取了主动。为加大宣传力度,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把当年的11月20日至12月20日定为全市普法宣传月。据统计,全市在“四五”普法启动阶段,共张贴、粉刷普法标语5700余条,悬挂横幅3112条,办普法宣传橱窗1462个,办墙报、黑板报1.5万多期,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200多次。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共举办《宪法》知识讲座135场次,有近20万干部群众参与了《宪法》宣传活动。市及各县市区两级政府先后开展了“学习宣传宪法,争做守法公民”万人签名活动;组织了“十堰市百名法律专家下乡咨询”活动,举办了“云龙杯”《宪法》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和“土地开发杯”《宪法》知识报刊答题竞赛活动;开展了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在咨询现场演出了大型法制文艺戏剧《花喜鹊》;全市4000余名执法人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各级政府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答记者问、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组织知识竞赛等活动,对《宪法》、国家基本法和2001年以来颁布(修订)的法律,尤其是对《宪法》、《婚姻法》、《工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水法》、《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进行了宣传贯彻,使《宪法》和国家基本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进一步普及。
(四)办好试点,为“四五”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起到典型引路作用。按照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的要求,我市在开展“四五”普法工作伊始,确定丹江口市、郧西县夹河镇、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市二中、湖北亨运集团等“一县、一乡、一司法机关、一行政机关、一学校、一企业”为市“四五”普法工作试点单位,并制定了“四五”普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共办“四五”普法试点65个(不包括45个“法律进社区”试点)。各级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重了试点经验的总结和推广,试点工作总结、调研文章被省、市有关报刊转发30多篇。郧西县夹河镇“把普法学习内容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把普遍宣传与重点辅导相结合,把法制学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把法制教育与创优良环境相结合、与文明创建相结合”的作法在《十堰政报》刊载。市林业局围绕南水北调、退耕还林等中心工作,在农村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市二中把法制教育引进课堂,通过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电视片,上法制教育课,创办校园普法专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为推动社区普法工作的开展,市及县市区两级共设立45个“法律进社区”试点,目前正在按“四个一”(即每个社区有一条法制标语,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套法律书籍,每季度有一次法制学习活动)标准认真抓好落实。“四五”普法工作试点和“法律进社区”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对全市“四五”普法工作起到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
(五)培训骨干,加强“四五”普法法制宣传员网络建设。2002年4月至6月,举办了全市“四五”普法法制宣讲员骨干培训班,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四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系统培训,共办班五期,培训326人。各县市区共举办“四五”普法骨干培训班56期,培训“四五”普法法制宣讲员4956人,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宣讲员颁发了“四五”普法宣讲员证书。按普法对象1—2%比例配置,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明确“四五”普法宣讲员3.7万人。市及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四五”普法讲师团,市“四五”普法讲师团有37个单位参加,重点讲授了45个法律法规。两年来,讲师团成员和普法骨干共授课11.5万场次,直接受到普法教育人员达百万人以上。
(六)落实普法教材,尽力满足普法对象的学法用书。到目前为止,我市已发放省编“四五”普法干部教材7.7万册,全市干部基本上达到人手一册。结合市情,市直二十五个专业法执法部门编写了“四五”普法《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印发36万本,占应发数62.3万本(按规定为每户一本)的58%。市司法局编写的《依法取缔组织,防范和惩治活动法律知识问答》发放到全市各个单位。市直三十二个部门编写的《“四五”普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涉及常用法律法规76个,受到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欢迎。郧县、张湾区、茅箭区根据本地情况,编印学生普法教材6.8万多册。市工商局、税务局、经管局、建设局等部门还编印了部门法律法规书籍和资料,发放给相关人员。
(七)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法制教育,促进全市“四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1、着力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我市于2002年6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随后,各县市区也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2001年以来,举办市及县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法律讲座31场次,有1035人(次)参加。2002年9月23日至10月17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四五”普法县级干部法制轮训班,市直213个单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集中参加了5期为期4天的法制学习。各县市区共办班27期,培训乡(科)级干部4367人。继续坚持了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当官先过法律关”成为干部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了法律素质,促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为促进依法行政,市政府专门聘请了法律咨询顾问团,明确所有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市法制办审核后才能下发。在机构改革中,将市法制办升格为政府直属正县级单位,充实了人员。市农业局、市水利水电局等单位增设了法制科室。全市有215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2、强化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丹江口市、竹山县、张湾区、茅箭区统一组织举办了执法人员培训班;房县举办了“依法行政”专题法制培训班;市建设局、交通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对全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封闭式法制培训;市城管支队利用每年的春训,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专题法制培训;市公安局分期分批对全体公安干警进行了法制轮训;市检察院举办了市、县两级检察长法制培训班;市工商局开展了“一月学一法,一季一考试”活动;市中级法院专门从武汉请教授为该院干警讲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大法制培训力度,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促进了执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3、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学习力度。各级依法治理办公室与经贸委共同举办了15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2235名经营管理人员接受了培训。许多企业还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对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五堰商场对员工实行了全员法制轮训;华阳集团下属各分公司聘请法律专家和顾问给职工讲解《宪法》、《公司法》、《合同法》和新出台的有关法律法规;十堰供电局、建设银行、通达集团等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室。有756家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通过法律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诚信和依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4、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全市2106所大中小学校,有三分之二以上都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定期为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了法制教育读书活动、演讲比赛和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部分学校把劳教所、看守所等作为学校法制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郧阳师专、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市一中、郧阳中学、郧县师范等学校开设了模拟法庭,提高了青少年学生学法兴趣和法律实践能力。全市有5万余名学生直接参与了“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宪法法律知识竞赛。通过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法制观念。
市、县(市)区直机关人员利用星期四政治学习,或集中辅导或自学“四五”普法内容,各企业职工、村(居)民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学习了法律常识,各私营企业员工在个私协的组织下,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法制学习。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年龄、职业特点及不同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取得了实效。大多数农村干部群众、城市居民、企业员工在“四五”普法启动并实施两年多来,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得到增强,经济民事交往中订合同、办公证、请律师等依法办事理念正在逐步形成。市民2000年拨打“12348”法律咨询电话有3500余人次,2001年有6750余人次,2002年增加到15180人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广大市民法律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一些阶段性的成效,但与《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必须在今后两年多的时间里下大力气予以改善和加强。
一是对普法教育工作认识不够高。个别部门和单位没有把普法教育工作摆到应有的重要位置,没有很好地把普法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工作行动迟缓、质量不高、力度不大,还存在慢、等、看和不以为然的现象。市直机关仍有个别单位没有制定“四五”普法计划,没有制订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没有购买普法教材,工作不够到位,影响了整个市直机关的普法工作进程。
二是普法工作与实际联系不够密切。“四五”普法全面实施以来,就学习论学习的多,与本地、本单位工作、生产实际联系的少,与工作创新和与时俱进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学法、用法、守法尚未达到有机的结合和统一,特别是没有很好地把普法工作与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在一起,普法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普法教育还没有做到经常化和制度化。
三是督促检查落实不够。在普法工作中,安排布置的多,督促检查的少,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特殊群体的普法工作仍然存在盲点,偏远山区农民、个体私营企业员工没有系统地进行法制教育;下岗职工、暂住人口、外出打工人员基本没有系统组织开展学法活动。到目前为止,全市除张湾区、茅箭区、郧县共发放学生普法教材6.8万本外,其它全是空白;普法经费落实缺口较大,除茅箭区、张湾区、丹江口市外,其它均没有足额到位。市直应落实70.6万元,实到位33.5万元,郧县、房县、竹溪经费落实均不到50%。
四是抓典型推广不够。对典型的培植、总结推广力度不够,试点工作许多好的作法和经验没有在全市得到及时推广,典型作用尚未真正发挥出来。普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究其原因,一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在思想上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不够积极主动。二是普法学习与工作实际缺乏有机的联系,公民的学法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缺乏强有力的检查督促措施保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四是部分单位重形式、重过场多,重实际效果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思想认识,促工作落实。把“四五”普法学习与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与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与优化发展环境,与适应wto规则要求紧密结合,把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及各县市区依法治市(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规划》各项任务、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实施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四五”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抓联系实际,促学以致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针对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违法活动,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优化全市发展环境,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政府各部门、单位及各司法机关要紧密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明确学法工作重点,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案水平。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