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

第1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经济增长是和结构转变相联系的,它包括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转变、工业化、人口与就业结构的转变及城市化等内容,它意味着在需求结构和贸易结构变动的驱使下,劳动、资本等要素不断向高生产率、有比较优势的部门和区域流动。本文从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人口的城乡及区域结构等三个维度,分析我国经济20多年来的结构调整,这种变革与调整已经带来了经济总量的扩张、经济效率的提高、运行机制的改变和愈来愈典型市场经济的特征。在这一进程中,就业增加也是在结构改善和配置效率提高的基础上实现的。

一、所有制结构变动与非国有经济高速发展

我国经济的发展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相伴随,原来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一个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轮廓已经显现在我们面前。

(一)国民产出的所有制结构

从国民经济总体角度分析,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1997年,我国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为74772亿元,其中,非公有经济实现18096亿元,占整个国民经济的比重为24.2%,而公有经济仍占主导地位,占75.8%。这是根据新标准计算的,即公有制经济中包含了混合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如果按照旧有口径计算,那么非公有成分大约在32.9%,公有经济的比重大约为67.1%。很明显,在国民产出中,公有经济的比重还比较高,但在商品流通等竞争性强、对非国有经济的禁入较松的第三产业,公有经济的比重下降较快(见表1)。

由于GDP的所有制结构在统计上有一定的难度,我们以工业生产的所有制结构为例,来分析近20年来我国经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见表2)。

1.国有工业份额不断下降1978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比重为77.6%,1990年为54.6%,1999年为28.5%。20世纪80年代(以下均指20世纪)平均每年下降2个百分点,而90年代平均每年下降3个百分点,下降速度有所加快。

2.集体工业份额有所上升由1978年的22.2%上升到1990年的35.6%和1999年的38.5%,平均每年上升0.8个百分点。集体经济的增长,主要依托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有经济比重下降导致的公有经济地位相对下降,同时也使公有经济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发生了变化,并且为进一步的产权改革铺平了道路。

3.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增长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外资和港澳台经济、以股份制为主的混合经济从无到有,尤其是90年代后,这一类型经济占有的份额明显上升,从1990年的9.8%上升到1999年的33%,年均递增2.5个百分点。

(二)资本投入的所有制结构

从资本金和资产角度分析我国经济的所有制结构,我们以全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为例(见表3)。1999年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经济实收资本占全国的比重为61.5%,集体经济比重为8.5%,两者之和为70%,占有全部工业资本金的2/3。而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资本金比重分别为7.6%、15.4%和12.4%,这三类经济的资本金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的比重为35%。从资产结构来看,1999年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产结构与资本金结构基本相同,公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经济的资产比重分别为68.8%和9.0%。由于加上了混合经济中的国有控股部分,公有制经济的资产比重被放大了。这说明了两点:(1)尽管我国经济日趋多元化,但公有经济仍然占有主导地位;(2)与产出相比较,公有经济占用的资产达77.8%,但提供的产值(1999年国有工业21.4%,集体工业18.3%,合计39.7%)相对较少,说明公有经济的要素生产率较非公有企业要低。

最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是私营企业,一方面是新建企业不断增加,同时集体企业改制后有一大部分转制为私营企业和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统计表明,至1999年底,我国登记的私营企业近150.1万家,私营企业投资者322.4万人,拥有注册资本近万亿元人民币,聘用员工2021.5万人。

(三)从业人员员的所有制结构

由于我国目前的官方统计资料中尚无按所有制结构分类的国民生产总值和资产总值等统计数据,但有从业人员的所有制结构数据。考虑到我国的乡村劳动者中既有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也有纯农业生产人员,还有大量兼业者。这里我们将农户经济作单独处理,既不列入集体经济,也不列入个体私营经济。从表4的数据,可大致看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业结构变化的基本特征。

1.国有经济从业人员低速增长,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增长较快1978—1999年,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7451万人增加到1998年的8572万人,增长15.0%,年均增长0.7%。而同期除农户经济外的非国有经济从业人员由4875万人增加到24504万人,增长了403%,年均增长19.2%。

2.集体经济从业人员增长较快,其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高速增长全部集体经济从业人员由1978年的4875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14416万人,增长了近2倍,年均增长9.3%。其中,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则由2827万人增长到12704万人,增长了3.5倍,年均增长高达16.7%,由于大批集体企业改制,乡镇集体企业的从业人员从1998年开始下降。

3.私营个体经济从无到有,并呈现较快的增长速度特别是90年代以来,由于政策环境的改善,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1990—1999年,城乡个体私营经济的从业人员由2285万人,增加到8263万人,增长了2.62倍,年均增长29.1%。

4.混合经济的从业人员快速增长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90年代以来,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股份制经济的飞速发展,从业人员不断增加,从业人员由1990年的154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1825万人,增长了10.9倍,年均增长120.6%。

5.农户经济的从业人员缓慢增长90年代中期后呈绝对下降趋势,1978—1985年,年均增长1.16%;1985—1990年,年均增长0.7%;1990—1995年,年均增长0.07%,1995—1999年,从业人员绝对数开始下降,4年间共减少263万人。

从就业增加量来看,也反映了这一趋势。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尤其是90年代以来,非公有经济单位已经成为吸收劳动就业的主要部门。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测算,2000年城镇从业人员为21274万人,比上年增加260万人。其中,城镇单位职工11613万人,比上年减少518万人。在城镇单位职工中,在岗职工人数11259万人,比上年减少515万人。可见,在城镇从业人员中,市场化就业人员有9661万人,只占45%。若加上下岗职工,2000年城镇计划就业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减少了1033万人,国有部门已不是增加就业的主渠道。

从上述的产出结构、资产结构、就业结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在所有制改革上已取得了重大成就,非国有经济的比重明显上升,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在多样化,各种混合制经济正不断壮大。这一变革的经济成果,一是中国经济的生产效率、组织效率和配置效率得以提高;二是产出的增长有了多元化主体的推动,竞争更为激烈。

二、产业结构变动与就业结构的失衡

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是一国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前提。1978年以来,我国的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有一些不尽合理之处。

(一)三次产业的产出结构变动

从三次产业所提供的GDP角度来看,产业结构正趋合理,但工业的比重过高。一、二、三产业的产出比从1978年的28.1:48.2:23.7,变化为1999年的17.7:49.3:33.0。第一产业的产出份额持续下降,21年间下降了10.4个百分点,平均每两年下降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产出持续份额上升,21年间上升了9.3个百分点,而第二产业的份额基本没有变化。但期间有一个现象需要注意,那就是从1981年—1991年,第二产业份额有过一段快速下降的时期,到1991年达到41.6%的最低份额,后来又重新回升。因此可以说,80年代的增长是三次产业平稳增长的结果,而在90年代的经济增长是由二、三产业的发展来支撑的,第二产业,尤其是工业经济的发展一直是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产业。并由此造成两大结果:(1)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机电、化工、冶金、纺织、轻工、家电等主要制造行业,从产量、技术到质量都已趋于成熟,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已达到极限,以往依赖工业的增长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格局会发生变化;(2)相对于其它产业,工业的发展是超前的,因此也就造成了工业企业的过度竞争和工业产品的供给过剩。从国民产出增长的贡献份额来看,工业和建筑业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是主体,这说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尚未结束,但已进入中后期。

(二)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变动

相对于产业结构的变动而言,就业结构的调整较慢,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而引发的低收入和低消费,成为制约工业与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结构性因素。从1978年到1999年,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从70.5:17.3:12.2变化到50.1:23.0:26.9,第一产业下降了20.4%,年均下降1%;第二产业上升了5.7%,年均上升0.25%;第三产业上升了14.7%,年均上升0.7%。由于农业人口基数大,尽管22年间有2亿多农民转移出来,农业从业人员在整个90年代减少了近3000万,但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仍然是最低的。过去的21年,第三产业成为吸收就业的主要部门,从业人员增加了近1.5亿。1999年,一、二、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为0.35、2.14、1.23,同年,一、二、三产业的人均创造的GDP分别为4190元、23535元和13975元,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分别只相当于工业和服务业的约1/6和1/3。如果在以后的10年中,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提高到平均水平(比较劳动生产率为1),就意味着现有农业从业人员中的2/3,即23576万人需要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而且这还是一个静态的数字。但与此同时,也就意味着可以再增加38000亿元的国民产出及相应的消费及投资需求。可见,我国经济的结构调整既任重道远,又极具潜力。

有了三次产业在GDP和从业人员方面的比例结构数据,就可以进行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分析。表5表明,20多年来,三次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异在缩小,1978年,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分别为第一产业的7倍和5倍,到1999年已下降到6倍和3倍。这说明三次产业的劳动力配置正趋于合理。在90年代,农业产出的增长缓慢使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由80年代的上升转为下降,而第三产业由于从业人员的不断增加,其比较劳动生产率也在持续下降。

由于第三产业是90年代以来就业增加的主要部门,我们来分析其内部结构。表6表明,从1978年到1999年,增长较快的有交通通信、商贸餐饮、金融保险、社会服务等行业。由于各单位有正规在编职工和非正规职工的区别,大量的临时工被纳入其它行业,因此各行业就业人数的增长能代表其就业吸纳能力。

(三)就业的城乡结构变动快于人口的城乡分布变动

由于户籍制度、经济发展路径等因素的限制,我国的城镇化发展非常缓慢。改革开放前的1952—1978年的26年间,城镇人口的比重从12.5%上升到17.9%,年均上升0.02%;改革开放后的1978—1999年的21年间,城镇人口的比重从17.9%上升到30.9%,年均上升0.6%,有所加快。但至1999年,农村人口比重仍高出农业产出占整体的比重52个百分点。城市化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现状,不仅严重影响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进一步升级,严重制约第三产业的发展,而且加重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的扭曲,更进一步造成产出与最终消费需求之间的失衡。

第2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一、投资对经济带动作用定量测算的新思路

投入产出法是在有关经济理论的指导下,综合考察和分析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再生产各环节间数量依存关系的方法。用投入产出数学模型测算投资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不仅考虑了投资对经济的直接带动作用,而且还通过产业关联考虑了投资对全社会各部门的间接带动作用。

X=(I-A)-1Y(1)

投入产出模型中列昂惕夫逆矩阵(I-A)-1是一个很重要的系数矩阵,其元素(用bij表示)表示j部门增加一个单位最终产品通过完全消耗(直接消耗和间接消耗)对i部门产品的需求量,式(1)中的Y是各部门的最终产品列向量。由此式可计算一个部门提供单位最终产品通过完全消耗对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产品的需求量。本项目的研究思路,就是把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额所需的投资品看作是投资品生产部门应提供的最终产品,从而用式(1)测算投资对各部门的带动作用。用式(1)计算的最大特点是考虑到了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多次间接消耗,以科学的方式定量分析固定资产投资通过产业关联对全社会经济的带动作用。用式(1)进行定量测算的首要问题是把一个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转化为对有关投资品生产部门的投资品需求额,这些生产部门又是与投入产出表的部门对应的,思路如图1。按照现行投资统计制度,一个部门的投资总额可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和其他费用四个项目。我们对这四个项目分别处理。

1、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的预处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是建筑业总产出的构成内容。建筑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以有关的建筑材料为中间投入,同时向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这个比例可以直接从有关研究总体的投入产出表得到。以河南为例,从河南省2002年投入产出表中可知,在建筑业的总产出中,中间投入占64.24%,“劳动者报酬”占19.44%,其余16.32%为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因此,我们可以分别把各部门的投资额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的64.24%按照建筑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列向量)计算各部门投资额中对各种投资品的需求(列向量),把其作为投入产出数学模型式(1)中的Y,以测算投资中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通过对建筑材料需求而对经济的拉动。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19.44%的劳动报酬不是通过对建筑材料的需求而拉动经济增长的,而是通过对消费品的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所以,我们把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中19.44%的劳动报酬乘以当年的消费倾向计得建筑业劳动者的当年消费支出额。同时,根据投入产出表计算居民的消费结构,以此来推算建筑劳动者的消费支出额对各种消费品的需求(列向量),又为下面用投入产出数学模型测算各部门投资通过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做好准备。另外,占“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费用16.32%的建筑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的费用,视为对当年经济不存在直接拉动作用,故这里可不予计算。

2、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的预处理。我们可以借助于设备购置矩阵表把各部门用于“设备工器具购置”的投资额转化为与投入产出表的部门相对应的对有关产品的需求。设备购置矩阵表的主栏是各部门的设备工器具购置项目,我们根据“中国投入产出调查方案”的部门分类把这些“购置产品”――归并到投入产出表相应的部门中去。设备购置矩阵表的宾栏为投资部门(企业或行业)。表中各流量Kij为第j部门投资额中对第i种设备的购置金额。所有部门对各种设备工器具购置金额组成的矩阵称“设备购置矩阵”,用K表示,即K=(Kij)nxm。

设备购置系数表示第j部门单位设备工器具购置额中对第i种设备工器具的购置额(Qj为j部门用于设备工器具购置的金额)。所有设备购置系数构成的矩阵称为设备购置系数矩阵(E),即E=(eij)nxm。设Qtj为第j部门t年度设备工器具购置总额,则t年第j部门对第i种设备的购置额为Ktij=eijQtj,所有Ktij构成的矩阵用Kt表示,则Kt=EQt(Qt为t年度各部门设备工器具购置总额构成的列向量)。把矩阵Kt中第i行元素看作是生产第i种设备的部门应增加的最终产品,就可以用投入产出行模型分析由于j部门需求有关设备工器具通过直接和间接消耗对各部门生产拉动的状况了。

3、其他费用。包括旧建筑物购置费、土地购置费、土地占用使用费、包干结余等,由于这些项目对当年经济的带动作用不是直接的,并且这些项目在投入产出表中没有显示,所以这笔费用暂不予参加计算。

4、计算各部门投资总额中对投资品的需求总量。把上述“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对各种建筑材料的需求、通过劳动报酬对消费品的需求和通过“设备工器具购置”对各种设备工器具的需求对应相加,就得到各部门投资总额中对投资品的需求总量(列向量)了。下面的投入产出分析就是以此资料为依据。

5、把计算的总产出转化为增加值。把上述各部门投资对投资品的需求量看作是相应投资品生产部门应提供的最终产品(Y),用投入产出行模型式(1)测算得到的是各投资品生产部门应增的总产品(X)。把式(1)代入投入产出列模型G=(I-??r)X即G=(I-??r)(1-A)-1Y(该模型中的??r为直接消耗系数矩阵的列合计做成的对角矩阵),便可测算各部门投资由于对投资品的需求而拉动各投资品生产部门创造的增加值(G)。对G中各元素进行合并或排序,就可得出投资对全社会经济的影响作用及投资对哪个部门影响程度最大或哪个部门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影响作用最大等结论了。

二、实证分析结果

我们以2004年河南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提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为依据进行了试算。

1、全社会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分析。2004年河南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3099.38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2024.36亿元,设备、工具、器具购置727.44亿元,其他费用347.57亿元。由此拉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GDP)1826.5亿元,相当于2004年河南省生产总值(8815.09亿元)的20.72%;每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可带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0.5893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每增长1%,可带动全省增加生产总值18.3亿元。其中,通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对建筑产品的需求而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835.5亿元,通过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额中支付的劳动者报酬对消费品的需求而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263.7亿元,通过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带动全省增加的生产总值为727.5亿元。

2、全社会各经济类型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分析。为了分析各经济类型投资对全省经济的带动作用,我们又分别对国有经济、民间投资和外来投资进行了计算(具体计算结果此处从略)。从测算结果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民间投资”是一个总体的称呼,即包括的范围较广,所以说,在多种经济成份共同投资的局面下,国有经济投资仍然是投资的主体。无论是投资额所占的比重,还是投资带动的GDP所占的比重,国有经济投资都是领先的。但是国有经济的投资效果却是不容乐观的。所研究的三类经济成份中,只有国有经济投资额带动的GDP比重低于投资额所占的比重。从“百元投资额带动的GDP”指标也可证实这个结论,即国有经济百元投资额带动的GDP为54.5元,是这几种经济类型中最低的。在民间投资中,集体经济的投资效果最好,百元投资额带动的GDP为66.72元,是国有经济的122.4%,用占13.19%的投资带动的GDP占14.91%。其次是城乡个体经济的投资效果较好。但私营经济的投资效果不容乐观。外来投资占的比重很小。

第3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问题开始渐渐突出,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难以融合。因此实现国有企业改革是有必要的。本文讲诉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发展,并且根据其现状,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定位。探讨了国企在第二次改革中需要实行的措施。

关键词 国有企业改革 经济发展 性质

国有企业在改革之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先了解清楚国企的定位,如果忽视了这个,必然无法真正的解决要点问题。国有企业的定位主要是由企业自身性质以及特点决定的,在对国企进行改革过程中,应该对其改革进行准确的定位。

一、国有企业改革

(一)国有企业定位

国有企业又称作国营企业或者是国营事业。通俗来说,就是指国家拥有、经营、且控制的生产经营企业。从国有企业发展史来看,它最早出现在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是因为在二次大战之后全球经济普遍受到重创。为了推动本国经济恢复以及发展,世界上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都一度的利用国有化形式干涉与调节国民经济,这样一来国有企业随之就产生了。随着各国的经济开始复苏,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在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指的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者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但是对于我国而言,国有企业并不如此的简单,在我国国有企业其范围更加的广泛。它不仅包括国家中央政府控制的企业,还包括地方的一些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需要充分了解的是国有企业它不仅仅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存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它依然能够存在及发展。在国有企业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因此企业的行为完全由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在市场经济下的国有企业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并且政府能够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来管制国家关键行业。国有企业在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上不同于私企,它具有营利法人及公益法人的双重特点。并且其营利性质体现出国有资产的增值,其公益性则体现出设立国有企业就是为了调节国家经济、国民经济,让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得到长足发展。

国有企业的性质决定了它属于全体社会人员,它是全体集体所有的,而不是国有。国家行使职能对国有企业进行资产管理、支配及收益。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对于企业的调控只是代为公民行使其职能,职能所有者应该是全体公民。从以上的内容可以看出国有企业是财产、利益及资源的综合体,它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其他企业的性质存在着一致性。但是由于它是国有企业,因此它自身又存在着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看出。其一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前面有提及政府行使着公共职能,代表着全体公民行使职能,而同时它又是职能的所有者,对于国有企业的管控无时无刻体现着国家自己的主观意识,这种双重的身份让国有企业的性质变得复杂起来。其二代行使者与职能所有者两者之间的委托关系让企业性质也不再向其他企业一样单纯。

(二)改革必要性

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国有企业拥有多重角色,而且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它不仅完全控制了垄断行业、外部性行业和一些其它的特殊行业,而且在某些情况之下,还控制了一般的行业。它是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干预之后的附属物,也是我国的经济命脉,它能够创造收益同时也是干预经济。国有企业的这些特点让其余其他企业相比优势明显,但是这些特点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是绝对的领导者,然而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国有企业虽然也处于主体的地位,但是其与私有企业等其他性质企业相比竞争力不强,并且效率低下。这是因为国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在计划经济中,政府通过对国有企业的控制来调控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因此国有经济在当时的环境下发挥了它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经济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这种自上而下的计划形式难以满足市场的需要,因此供需矛盾渐渐被激化,于此同时由于人们的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生活水平质量低下。然而由于缺乏竞争,国有经济虽然问题频出,但是得不到改进。因此在当今市场经济环境中,国有企业的现状难以让其生产力得到提高。并且从以上的现状中可以看出它与市场不能很好的相互融合。这个缺陷直接制约着国有经济的发展。因此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得以保存其主体地位,必须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

二、初次改革

我国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对国有企业进行一系列改革,它们都是以发展经济为主要目的。国有企业实行改革是为了让国有企业能够开始盈利而不造成经济亏损。我们可以将我国国有企业三十年的改革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时间是在一九七八年到一九九三年。这一阶段主要目的是改变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让其开始放权和让权。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市场经济还未形成,国家中经济结构单一,以公有制经济为主。这样一来会严重阻碍其他形式经济的产生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对于国有企业进行放权实际上是为了让其他的企业拥有更多的自利。在这个阶段中国家采取扩大企业自、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试点以及经济责任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第二个阶段开始于一九九三年初。这一阶段改革内容主要是制度创新和抓大放小。改革方式是对企业进行产权转让、该组兼并、股份合作以及破产关闭等。这些措施主要针对的是我国国有小型企业。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实行的承包制让企业一些弊端暴露在公众面前,因此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迫切的需要改变其现有的经营方式。我国国企改革的第三个阶段开始于二零零三年。国有企业改革在国家有意的调控下,逐步开始对其结构和布局进行完善。这是因为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之后,国资管理体制出现了转变,新的国资管理体制开始建立起来,因此在这个前提之下国企改革的方向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国企改革的方向是增强对国有经济的掌控力度,完善国有资本机制,并且推动国有资本向国民经济命脉等关键行业延伸。要求通过这一系列的转变从整体上使得国企布局发生改变。

从长远性来看,我国国企的改革还任重道远。这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过程。并且我国对国企的改革实际上缺乏一个长远的规划,而是走一步算一步而已。其根本的原因是在改革过程中忽视了国企的根本性质,没有从其根本性质出发,以至于在不断的探索之中走了很多弯路。

三、改革再定位

从以上改革的历程中来看,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和调整,我国国有企业基本上已经完成了第一次的改革定位。这个转变非常的明显,以往国有企业只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附属物,而现在通过改革国企已经可以实现自主经营,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之中能够完全独立的自我发展,能够自己承担经营中的亏损问题。经过这一次的转变,我国的国有企业获得了极大的自,在对企业的经营、投资、收入分配等决策制定上,我国国企成与世界其他国有企业相比,其自利非常大。国有企业中管理者的自主决策权与世界其他国企管理者的决策权相比,恐怕已经是最大了。在改革的初期一些国企管理人员要求得到企业自主经营权,要求国家对国企进行放权等,这些要求已经在现在完全的实现了。当第一次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果,实现了第一次定位目标之后,我国国企必须向第二次定位目标前进。

(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随着国有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它有能力解决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目前阶段我国需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是促进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前提条件之一。在社会发展中最需要做的工程是建设民生事业,民生事业的建设能够让全体的公民受惠,且还利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在产业发展问题中,如何发展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成了关键问题。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需要提高国家对危险的预知能力以及抵抗风险的能力。国有企业在这些方面上,应该负起责任,发挥其特殊的优势完成目标任务。

(二)市场秩序改变

一些企业过去实行国企专营的制度,而现在这种制度不复存在,但是其仍然限制民营企业进入,因此对这类的产业应该进行改革,让其转变性质,变为竞争性的产业。而有些企业本身具有竞争性,但是由于其在市场上的份额大,所以造成了垄断的局面,这样与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原则不符。因此要采取一些开放性措施,让国企能够改变垄断的局面,鼓励一些私企民营企业能进入到市场中去,和国企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赛跑。这样做不仅能够维护市场的竞争秩序,还能够促进其他产业的发展,改变产业组织结构。对于需要鼓励重组的产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政策提高其产业集中度,而尽量放弃使用一些强制性的手段,在管理过程中以鼓励为主。

(三)收入分配公平

在下一阶段中,国有企业应该重视收入分配问题。在第一次改革中,国企实际上在维护收入分配公平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也出现过副作用。因此在接下来的改革中,国有企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调整收入分配的格局,让其更加的合理,并且能够体现出效率原则。国有企业不仅要促进内部收入分配改革,还应该向社会树立收入分配的公平标杆。这项改革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它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建设,同时体现了公平性的原则。这是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之一。

(四)管理体制改革

在以往的计划经济环境下,我国企业的经营权、产权、收益分配权等都被政府的各个部门严格控制。甚至可能出现某一权利由政府多个部门进行管理,企业自身被分解开来,完全失去了自己的自利。这种情况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企业内部完全失去了应有的活力,直到改革初期国家开始渐渐认识到企业的这个问题重要性。但是在改革刚刚进行的时候,要想彻底的解决这个问题不大可能,因为这种体制形成已久,国家也没有下定决心,再加上各个部门之间存在着利益牵制,因此在改革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当改革的热潮发展了一段时间后,国家又开始对国企大刀阔斧,力图让其摆脱这一困境。国家在这一阶段中进行了一场大的改革,企业各个主管部门被撤销,然而这一次的改革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因为政府各个部门仍然掌握着大权,企业对其的隶属关系仍然存在,因此国企现状没有得到新的转变。在十六大中,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这一理念,它的提出使得国家快速的建立了国资委,让企业开始不再被其他部门分解,让其真正的享有权利、责任以及义务。从上面内容可以看出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主要对象不应该是企业,而应该从政府着手,促进国企管理体制变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世界各国经济中,国企的特殊性及其特征让它总是区别与一般的额企业,因此在社会中它需要承担一般企业无法承担的责任。因此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上,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制度,这需要我们不断的进行探索。对于国有企业改革再定位并不是以前的改革制度,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力图向更高的目标前行。

参考文献:

[1]程承坪,伍新木.竞争、产权与管理:基于企业绩效的分析--兼论国有企业改革.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5).

[2]寇淮.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不断创新助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向股份制迈进.商业研究.2005(8).

第4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一、资本主义经济取得合法地位时起就出现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制度后,为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一方面对资本主义经济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另一方面对阻碍资本主义经济的行为,用法律手段进行制裁。后一部分内容是资产阶级干预经济的行为。由这一行为产生的经济关系是新出现的经济关系,也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对象。

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在资产阶级国家里不是唯一的经济成分。除了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外,还有少量的国有经济和为数不小的个体经济。资本主义国家面对不同的经济成分,采取不同的法律措施,对国有经济,资产阶级政府是以所有者的身份对其进行管理的,行使的是行政权。对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在资本主义国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私有财产是无能为力的。现在看起来,资本主义国家对国有经济所颁布的法律是属于行政法。但当时对私有经济的干预尚没有颁布专门的法律,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是在其他法律中规定几个法律规范。因此,尚未引起法学家的注意。

资本主义由自由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由于垄断现象的出现,经济危机的发生,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整个资本主义制度将要崩溃,资产阶级将要退出历史舞台,资产阶级国家强烈地意识到过去干预私有经济的力度不够,于是加强了干预私有经济的立法。此种法律,不但数量多,其作用也显著。于是引起法学家的注意,并对其进行研究。德国法学家首先将此类法律称为经济法。经济法这个概念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纳。经济法开始只是几个法律规范现已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经济法应当调整生产经营领域内发生的经济关系

面对众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定格在产品生产的哪个阶段,这是研究经济法对象时首当其冲的问题。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应当定格在生产经营领域。在消费领域发生的经济关系一般是商品买卖或者提供服务发生的经济关系,这个阶段的违法行为表现为违约或侵权,主要由民法调整。从国外立法看,经济法律的制定与垄断现象关系密切,有的国家对干预经济的法律不叫经济法,直接叫反垄断法。垄断行为是发生在生产经营领域,垄断行为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不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仅如此,在垄断现象表现为以降价手段排挤其他经营者时,还会给消费者带来暂时的经济利益。因此,经济法不应当调整消费领域内发生的经济关系。

三、所有性、隶属性和经营管理性是区别行政法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

在生产经营领域发生的经济关系,有的由行政法调整,有的由经济法调整,根据西方国家的经济立法情况和我国十几年来的经济法研究的情况,经济法与行政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以下三点明显的不同。

(一)所有性。所有性是对某一经济成分而言的,例如国有经济属国家所有,私有经济属私人所有,混合所有制经济属各所有者共有等。国家对不同的经济成分所能行使的职权是不同的,国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处分国有资产,例如,国家对国有企业有最终处分权。国家出于救灾需要,将国有物资直接拨付灾区。这些都是国家对所有财产进行处分。国家在处分国有资产时可使用行政手段,其行为是行政行为,此部分经济关系应当由行政法调整。

对非国有经济,国家不能对其产生经营活动行使管理权。行政是指机关、企业、团体内部管理工作。政府对国有经济的管理属于内部管理,因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可行使行政管理。而对于非国有经济,不是内部管理,用行政手段对非国有企业进行管理是行不通的。国家对于非国有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既然行政法不能对其进行调整,应当颁布一种新的法律对此类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此种法律现在叫做经济法。

(二)隶属性。隶属是指受管辖、从属的意思。隶属在经济关系中指上下级关系。各级经济管理机关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行为有权以行政命令对其认可,也可不认可;罚没的收缴和上解,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下级间关系是隶属关系。此种行为发生的经济关系应当由行政法调整。

对非国有经济,其财产与政府无隶属关系,非国有经济所有的财产,政府不能处分也不能随便限制。在西方国家对自由资本主义经济采取自由放任政策,即采取不管的政策,说明行政法对非国有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不调整的。可是当非国有经济在经济活动中,发生对其他经营者有不利现象时,行政法规既然不管,但国家不能不管。必须另行制定与行政法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这部分经济关系现在由经济法调整。

(三)经营管理性。这个特征是第一个特征的延伸。凡是对某一物具有所有权,当然对该物具有经营管理权。政府代表国家对国家所有的物,可以根据国家意图实施经营管理。例如,铁路、邮电、自然资源等,由政府直接经营管理。此种管理行为是行政管理行为,国家对国有经济颁布的管理法律是行政管理法,属于行政法的一部分。

对非国有经济,其所有权不属于国家,政府不能象对待国有经济那样对其经营管理。政府要干预其活动,应当颁布新的法律即经济法来对其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三个特征,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干预非国有与政府无隶属关系、不由政府经营管理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四、我国计划经济时期所颁布的有关经济的法规基本上是行政法

我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期,私营、个体经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已经不存在,全国只有一种公有制经济。国家对全民所有制经济行使直接经营管理权,国家对集体所有制经济也采取与全民所有制经济同等对待的政策。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国家经营的,所以称为“国营企业”。这个时期颁布了不少有关经济方面的法规,此类法规规定的是国家对公有制经济使用行政手段直接经营管理。此类法规属于行政法,有的同志称此类法律为经济行政法。当时,在我国没有经济法,因为,当时不存在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我国在1979年以后,由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出现了。国家实行对外开放,需要引进外资,兴办中外合营企业。中外合营企业是由中外双方投资兴办的。因为中外合资企业资产所有权不是国家所有,而是中外合资者共有,政府不能继续以行政法对其调整,国家也不能再以所有者身份对中外合营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必须制定出另一种法律对此种新出现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我国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对中外合营企业活动中出现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这部法律是我国法制史上出现的第一部经济法律。以后逐渐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者颁布了专门的经济法规。这个时期,我国实际上已经由计划经济逐渐向市场经济过渡。因此,可以认为:我国在1979年以前不存在经济法调整的对象,1979年以后逐渐出现了由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此种新的调整对象的出现以及对其调整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引起我国的法学界注意,并对其产生浓厚兴趣。于是,我国出现了“强大的经济法思潮”。

五、经济法在我国成为一个法律部门,是因为存在足以构成一个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

一个法律部门的出现不是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它是客观经济规律的反映,当新的经济关系出现时,必然要求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调整,否则,就会影响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经济法律规范的出现以至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出现了应当由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在我国,此种经济关系已达到需要由专门的法律部门进行调整的地步,我国经济法就是适应时代的需要出现在中华法系中。

首先,从我国现实情况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财产虽然仍属全民所有,但企业已有经营权,可以独立自主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国有企业财产监督条例》第9 条规定:“企业独立支配其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这条规定,国家对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法人财产已没有直接经营管理的职权。因此,现在已将“国营企业”改称为“国有企业”,再用原来的行政法来调整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已不适应了。应当由经济法来调整。

在我国经济领域内,除了集体经济外,出现了中外合营、中外合作、外商投资企业等涉外企业,又出现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股份企业等国内企业。对这些企业,国家更不能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

国家对上述企业的经济活动不能放任不管,在行政法对其无法调整的情况下,只能颁布与行政法有区别的法律来对其调整。但颁布一部法律、法规并非易事,于是针对我国计划经济时期颁布的有关经济的法规,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频繁地进行修改,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此种修改的实质在于将原来的行政法律规范逐渐修改成经济法律规范;将原来只适用于公有制经济的法律规范修改成调整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所有经济成分的法律规范;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职能也从直接经营管理到宏观调控;调整的手段也从行政手段转变到运用法律手段。

其次,在我国经济领域内出现了垄断现象,当然在程度上没有也不可能有西方国家那样严重,在性质上不是基于资本主义私有制,而是基于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计划经济的意识尚未在人们脑子中消失,计划经济在生活现实中并没有完全失去作用。我国出现的垄断现象,主要表现为权力经济和地方封锁等,在一些地方或部门已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在1982年2月6日的《广告条例》的第9条规定:“禁止广告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1982年4月10 日又了《国务院关于工业品购销中禁止封锁的通知》。我国目前尚未颁布的反垄断法,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6、7条中对反垄断做了明确规定。如规定了禁止居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滥用行政权力限定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以及限制商品流通的地方封锁行为。说明在我国经济领域内垄断现象已发生,并且已采取了法律措施。

再次,从社会舆论看,通常我们所说的“改革呼唤法制”,所呼唤的是要求对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经济关系制定出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调整,保证改革开放有序进行。所呼唤的不是行政法制,目前我国虽然尚未颁布行政法典,但对政府有关部门凭着行政权力使用行政手段管理国有企业的情况是人们所熟悉的。在我国改革开放中,有的问题是出在政府有关部门过多地行使行政权力使国有企业独立自主权得不到落实,束缚了国有企业的手脚。如果再呼唤行政法制,意味着国有企业将要受到更加严格的管理,这是人们不希望的。所呼唤的主要是经济法制,因为改革开放中出现了新的经济关系,需要经济法制对其进行调整。经济界呼唤法制,法学界积极响应,于是在80年代初期,经济法学与民主法学展开了一次大论战。最终,以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在民法通则中做了规定,经济法由王汉斌在《民法通则(草案)说明》中得到承认,经济法从此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取得了合法地位。

六、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上述论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干预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现代经济法的产生就是为了干预经济的。资产阶级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主要以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为核心的。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法、计量法、许可证法、资源法等。

2.国家在经济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此种经济关系的特点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运行实行宏观调控,使经济各部门运行协调,使整个国家经济运行平稳。这方面的法律有预算法、计划法、产业政策法、金融法、价格法、税法等。

3.国家规范经济组织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经济组织除了公司、合伙、独资外,还有非法人团体、分支机构等。规范经济组织的法律,是为了防止垄断组织的出现,从组织上保证市场经济顺利发展。这方面的法律有公司法、合伙法、独资法等。过去以所有制为基础制定的法律,应当归入这三种类型内。今后应当逐渐减少以所有制为基础立法,以达到所有企业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

第5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分析了新时期我国会计制度的现状模式和工作面临的挑战,并指出了未来我国会计工作诸多方面的发展趋势。也讨论了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的异同特色。

一、我国在较长时期内准则与制度将并存

我国会计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尤其是去年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协调后颁布的新的38项会计准则,对我国的会计改革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所颁布的基本会计准则可以看作是我国会计的概念框架,说明我国的会计准则正在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众所周知,在会计规范制度框架方面,我国目前仍然实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而在当今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美等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并且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模式仍有以下几个特点:(1)国家作为政权管理机关仍具有经济职能。国家要为社会发展制定长远的发展战略,并通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甚至行政手段等办法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使其朝着有利于国民经济中长期规划的方向发展。这样,“政企不分”将是一个较长期内无法消除的副产物。(2)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国有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但总的来说,没有动摇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特别是在基础型战略和特殊型的重要部门,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这样,政府有能力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稳定社会发展,但同时又会带来某些不公平竞争等非市场化行为。(3)社会经济资源的委托者仍主要是国家和国有商业银行,反“内部控制”是建立公司合理的治理机制的主要目标。经过多年的公司化改造,企业经理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得到了许多使用企业资产的有效控制权和合约权,但在事实上和法律上,他们获得的剩余索取权并不多,于是他们担心有的控制权或合约权被收回或做不利调整,从而,企业经理损害或侵占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行为时有发生。

因此,现阶段我国的会计模式仍是以宏观经济为主导的会计模式。与法国一样,我国的市场主题也是多种多样,国家投资人、一般股权投资人、债券人、职工与工会、税务与物价管理部门,在这些利益主体中,国家投资人是主要的利益主体,会计作为一项管理活动或工具,不可能满足所有利益主体的要求,只能满足主要利益主体。而且去年颁布的38项新的会计准则是建立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之上,国际会计准则是规范世界范围内的跨国公司和上市企业的,而我国还存在大量的中小企业,新的会计准则是否适合它们仍是未知之数。因而,我们有必要借鉴一下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的会计模式。对于一个跨国企业来说,需要通过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向现在的和潜在投资者提供相关而可靠的信息,而对于一个中小企业而言,编制会计报表可能主要是为了计算所得税,或者向业主及有限的几个股东提供一些信息。为了满足不同类型和不同规模的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法国采用了企业会计与合并会计想分离的方法。分别制定了适应上二市公司、中小企业和跨国公司的会计规则,这些都在修订后的《会计总方案》中有所体现。在企业会计方面,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商法》、《公司法》中的有关规定,符合税务和会计统一原则。在合并会计方面,公司可以参照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计价上也有更大的选择范围。由于上市公司绝大部分为企业集团,所以对于投资者来说,合并报表提供的信息更有价值。编制合并报表是法国大公司能够更好的满足法国国内外投资人的信息需求。而中小企业按照《会计总方案》实行单一的会计制度有利于保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便于国家的宏观统计工作。以上的方法对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来说很有借鉴意义。

二、我国会计模式主要的影响因素

企业组织结构不同,治理结构不同,会计模式在不同公司治理中的选择也就不同。在我国,中小企业在其规模、组织结构、企业组织形式等各方面与大企业有着明显的区别,中小企业的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远不如大企业那么明显。这些特征的不同导致了中小企业在会计与大企业截然不同。

中小企业对于会计信息需求有特殊性,在国家对民间兴办企业的鼓励下大批集体经济、乡镇企业蓬勃发展。这些新兴起的及国有改组后的中小企业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密切相关。这些企业财力有限。融资能力低,控制风险能力不足,从而面临的持续经营的风险较大企业为大。对于中小企业的外部信息需求来讲,纳税是中小企业会计的主要动机。目前,国家逐渐退出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税收征管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由于公司经常备有两套账,一套按照外国母公司的会计制度编制,另一套主要是为了向国内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尽管原因有所不同,但纳税在会计核算中的主导作用都与国内小企业完全相同。

相对于中小企业,上市公司的会计完全不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于上市公司会计资料的要求更加严格。这是因为投资者或潜在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信息来源主要是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他们需要详细地了解公司的资本结构、负债情况、所有者权益、经营状况以及其他财务资料。资本市场要求会计机制运作应该尽可能地规范,及时、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是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最基本要求,会计信息对于瞬息万变的股票市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中小企业,我国采取的是会计制度,而会计制度是根据我国特有的会计环境制定的,必然有中国特色。而且在未来的相当长的时间内,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并存的,这必然会影响我国的会计模式。

三、我国模式国际化中保留的国家特色

我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在总体趋同的大背景下,有一部分准则在表述上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存在差异,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资产减值》准则

在有关资产减值的规定方面,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是在资产减值能否转回的问题上,国际会计准则IAS36规定可以转回;我国新准则明确规定了“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

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原因是近几年我国企业利用减值转回人为调节利润的现象频频发生,对2004年度减值损失转回金额最大的前20家上市公司年报的分析结果表明,这些公司通过转回前期资产减值损失不同程度地人为调整损益。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整治上市公司滥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现象,我国会计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新会计准则时对这一情况作了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

2、《关联方披露》准则

第6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税收税制改革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强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税务系统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多年来,国有经济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各项改革做出了历史性贡献。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国有经济应当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税收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尤其在促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培植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支持国有企业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高科技企业发展、支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清费立税、减轻国有企业负担等方面要尽快研究对策,本文拟就深化税制改革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现行税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适应性和差异性

现代企业制度是在现代市场条件下形成的符合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一种规范化、法制化的新型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既涉及企业内部一系列制度的确立与创新,也涉及包括税收制度在内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它要求税法统一、税制规范、结构优化、税负公平,只有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才能体现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竞争法则,也才能促进企业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真正的面向市场的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

1994年,我国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的思想指导下,依据财政、效率、公平原则,对原税制进行了规模大、范围广、内容深刻、影响力强的结构性改革,初步搭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框架,这对企业改制是有利的。但也不可否认,94税制改革毕竟是对部分税种进行的改革调整,税法尚未完全统一,税制尚不够规范和完善,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税制结构不够优化,具体表现在税种的组合不够科学合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相匹配。从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比重看,1994年税制改革后,流转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达70%左右,其中增值税为50%左右,所得税比重约为20%,其他税种不到9%。从优化税制的角度出发,流转税虽然具有收入稳定、课征及时、便于征管的优点,但也有隐蔽性和累退性等特点,如果流转税所占比重过高,税收的调控作用将大打折扣,而公司或企业所得税是调控公司行为的一种手段,可以用来有效地实现政府的某些政策目标。因此,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看,流转税应尽可能体现征税面广、税率低、少优惠、严征管的原则,以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市场决策造成更多的影响。所得税应尽可能发挥“调节器”的作用,而目前所得税占比重偏低尚不能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第二,税法尚未完全统一,未能贯彻税收“国民待遇”原则。1994年及其以后渐次进行的税制改革,打破了对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的内资企业实行有区别的所得税制的老框框和旧模式,在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前进了一大步。然而,当前我国仍然存在“两税并立”的局面,虽然名义税率基本接近,但在税前扣除项目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外资企业较内资企业宽,税负不公平,如地区投资优惠、产业投资优惠、再投资退税优惠、地方税减免优惠等,而且在税前扣除、坏帐处理、利息列支、交际应酬费支出以及资产处理等方面的规定都比国有企业宽得多,使二者的实际税负相差甚远。据测算,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实际负担率只有8%左右,仅为国有企业实际负担率的三分之一。税基不规范、税收优惠差别大,客观上加重了国有企业的负担,不利于平等竞争,进而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再如,1994年的税制改革尽管统一了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统一税率,但同时又对城镇集体、乡镇企业、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校办企业、福利企业,“老、少、边、穷”地方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减免政策,而这些优惠政策,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很少能够享受到,使内资企业?乃案翰⑽凑嬲健>荻砸恍┦衅笠邓案旱牡鞑椋衅笠邓盟案罕燃迤笠怠⒐煞葜破笠岛推渌笠捣直鸶叱?%、18%、21%。如此大的税负差别,国有企业怎么可能有竞争力?

此外,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不规范,归属不科学,不利于企业改制。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分为中央和地方企业所得税,分别由国税局和地税局征管,并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来确定其收入归属。这种将产权收益和所得税混为一体,对于企业改制将产生不利影响,其突出表现是,该种方式,不利于企业优化组织结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以股份制为代表的各类企业组织形式,通过资本纽带,多渠道融资,企业的隶属关系必然被打破,走无主管部门的独立自主经营的路子,企业成为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对股东权益负责的法人实体,既不属于中央企业也不属于地方企业。因此,企业所得税就不能再按隶属关系区分税款归属,否则将对企业改组改制产生不良影响。因为,按企业隶属关系征收企业所得税,无法打破部门与地区的界限,企业仍然属于政府部门的附属物,不能成为面向市场的独立经济主体,企业自当然无法落实到位,不利于政企分开。

第三,从增值税来看,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无疑有利于保障财政收入,但“生产型”增值税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这对于促进产业专业化、协作化程度的提高和贯彻国家发展专业化、协作化的企业集团产业政策以及国民经济运行产生一定的逆向调节效应;同时“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加快基础产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进而不利于贯彻国家的产业结构政策;不利于实现“两个转变”;不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提高生产要素存量的素质,因而有碍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从增值税与营业税征收范围来看,我国现行税制,增值税与营业税实行并列调节,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产生了不规范的扣税凭证,如运输发票,从而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上出现了运费抵扣率低于实际负担率,企业进项税额抵扣不足的问题和任意填开运费发票进行抵扣的问题;二是引起国税局与地税局的矛盾,由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窄造成了混合销售收入计税标准模糊、征税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因此实际工作中,国、地税征管交叉,出现了抢税和争税现象,加大了税务督查难度,降低了税收征管效率。

从增值税消费税交叉征收来看,我国现行流转税制格局中,增值税与消费税实行交叉调节,且分别实行价外税和价内税,两税的复杂计算给企业会计核算、指标统计和财务分析造成许多麻烦和困难。消费税作为价内税,还会造成价税不分,在一定程度上扭曲应征消费税商品的市场价格信号,给企业经济分析带来困难。

第四,从税收调控的广度与力度来看,我国现行的税收调控的广度与力度还不够,缺乏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税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鼓励企业与企业、个人之间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产权交易,促进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有可能提供兼并的资本大约有1万亿元,这种巨大的资本市场,一方面给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带来大量的产权转让收入(损失)。税收作为经济宏观调控的有力杠杆理应加以合理调整,而我国目前尚未对资本利得建立专门的课税制度,在资本利得税收待遇上出现了资本利得内涵的法律概念不明晰,缺少利得税款的抵扣方法和对规避税收行为的反避税措施。特别是从我国现行的有关对资本利得课税的税收规定来看,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资本利得(如股息和红利所得)存在着重复征税,阻碍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优化劳动组合,需要妥善解决离退休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和企业下岗人员,破产企业职工的救济问题,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现在社会改善面还比较小,也不规范,使得工人干部一下岗就惶惶然。我国的社会保障收入采取收费形式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国企改革力度的加大,失业人员的增多和我国逐渐迈入老龄社会,现行筹资方式正日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例如保障覆盖面窄、比例不统一、资金管理分散、在支出上不能作到专款专用等问题。因而,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非规范化形式和体制上的法律约束不足削弱了社会保障功能。从长远看,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应走上规范的法制化轨道,用税收形式筹集保障资金是较好的选择,可目前,我国税制在此方面也属空白。

二、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必须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具体措施主要有:

(一)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两套企业所得税,使各类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纳税

本着公平、效率、简便和国民待遇原则,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税基,统一税率,统一扣除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征管程序,实现由按经济性质、投资来源、投资区域给予优惠向产业优惠为主转变,缩小减免优惠范围,实行加速折旧和投资抵免,在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上,使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达到基本公平。在统一企业所得税制的同时,还应解决好其归属问题,取消目前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中央企业所得税和地方企业所得税的做法,恢复企业所得税作为一个独立税种的地位,建议采用所得税“同源共享,分率课征”的办法,即将企业所得税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国税”和“地税”系统分率课征。

(二)优化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作用

一是逐步提高所得税的比重,以发挥所得税的经济调控作用;二是从长远来看,应转换增值税的税基类型,将“生产型”增值税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因此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可采取两个办法弥补:尽可能取消流转税环节的减免税政策,据测算通过选择合适的增值税转型方案,再考虑用1999年底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到期将增加的350—400亿元增值税收入来弥补转型造成的减税,收支相抵尚有余;通过扩大所得税税基和严格征收以及取消所得税过多优惠政策也可保证收入不会大幅减少。从目前来看,可以考虑应对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准予高新技术企业购入的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设备按一定比例计算抵扣,这将有利于企业加快设备更新速度,推动技术进步;有利于增强企业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形成现代企业规模,并实现规模效益;三是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将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劳动服务环节,以解决增值税营业税并列调节出现的问题;四是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变价内税为价外税,并在零售环节征税,以便体现消费税调节目的,减轻生产企业负担;五是开征社会保障税,以增强征收的刚性,同时也有利于节约征收成本、有利于扩大资金覆盖面、有利于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政预算监督;六是开征资本利得税,缓解和减除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恢复资本性融资手段的平等税收待遇。从长期来看,我国的资本市场框架已经基本形成,必须利用税收手段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对从事股票交易的所得、房产和固定资产产权交易的所得适时开征资本利得税,从而建立与经济国际化、企业经济成分多元化相适应的税收体系,更好地发挥直接税的调控作用。

(三)税收优惠政策要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技术进步

增强企业的科技竞争能力是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推进企业增加技术含量进行结构性调整的根本举措。“九五”及“十五”期间,我们要实现两个具有全局性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其中之一就是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就是“增大科技进步在经济增长中的含量”,而关键的又在于促进企业健全技术进步的各种机制。税收分配已深深融入到企业技术进步机制不可分割的载体中。就所得税而言,在我国目前“两税并立”的局面下,对鼓励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优惠条款、优惠内容并不规范和统一,也不系统;优惠方式单一,不够灵活,优惠措施不够得力,企业难以从中真正获得实惠。在税制改革中,应充分考虑加大对企业科技投入的优惠力度。首先,转变税收优惠方式,确立以税基式减免优惠为主,并辅之税额式减免优惠,由事后优惠转变为事前优惠,强调税收优惠对技术开发的引导作用,使企业因科技进步而获得的税收优惠的利益明朗化,并同企业共同承担因采用先进技术本身而带来的风险,引导和鼓励对技术进步的投入。其次,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力度,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视增长情况,可规定准予在税前加倍扣除。以此来激励企业逐年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第三,税收政策要有利于企业科技人才的培养和科技队伍的稳定,并促进人力资源储备机制的形成。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归根到底要依靠企业现有的科技人才和对未来人才的储备。我国一些税收政策规定不适应知识经济下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和培养的要求,如每人每年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工资额偏低,与高新技术企业中科技人员高额工资的现状不相适应,不利于企业科技人员队伍的稳定。最后,建立技术开发基金。技术开发基金按企业投资额或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并规定可在计征所得税前抵扣,这样可降低企业在开发与应用先进技术时的风险,鼓励其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四)完善国有资产流动、重组等方面的税收管理体制,改变改制、改组企业的税收管理法规缺位状况,促进改制、改组企业的规范发展

第7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关键词:自然垄断;可竞争性业务;路径选择

一、我国自然垄断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必要性

从自然垄断行业的普遍服务性和正外部性来看,国有经济在自然垄断部门的存在具有其合理性。但不能忽视现实中自然垄断领域国企运作存在诸多问题,自然垄断领域的国有经济改革刻不容缓。正如荣兆梓(2012)所说,国有经济进一步改革面临的其中一大基础性矛盾是"竞争领域政企分开不到位与垄断领域政府规制不到位的两难困境。'大国资委'体制在顶层架构上没有区分竞争与垄断,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置于同一个管理系统,适用相同的公司法架构,采用同一的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的管理原则,进而将自己置于两难境地。"具体到垄断领域来看,自然垄断企业作为国有企业,其最终所有者应是全体国民,企业的最终目标是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但是,"作为公司国有股权代表机构,国资委的管理目标不能不以资产保值增值为中心,从而将自己与政府其他众多公共目标区分开来。这必然强化所出资企业的营利驱动,也包括强化了垄断领域国有企业的营利驱动,使得这些垄断企业不可避免地利用自身的垄断优势与民争利。国资委因其在政府系列中的职能分工,没有权力也没有愿望去限制这些巨型垄断企业,我国当前对垄断企业的规制制度事实上失去了内部规制的维度。"因此,要改变自然垄断领域中国有经济存在的问题,就必须重塑该领域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自然垄断领域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需注意的问题

(一)正确区分可竞争性业务

在对自然垄断领域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改革之前,有必要区分哪些是真正属于自然垄断的业务,哪些是属于非自然垄断的可竞争性业务。随着技术进步,市场规模的变动,自然垄断行业的一些业务环节已不存在自然垄断的合理性。如果不将这些已具有竞争性质的业务剥离出去,该行业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为了谋取附加业务领域的暴利就有可能进行垄断势力的延伸,从而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的权益。

1.技术进步使自然垄断领域的垄断性质发生变化

技术的进步突破了原有的技术基础,使原先属于自然垄断的业务成为可竞争性业务。以电力行业为例,它包括发电、输电、配电、售电四个环节。这些环节都需要大量的固定投资,沉没成本较大。因此,过去在各国的发电领域中,一般由少数几家大型厂商垄断市场,而且都采取垂直一体化的垄断组织形式。输、配电都是通过物理网络来实现的,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然而近年来,随着发电技术、能源利用设备的日益先进,以及计算机和电子技术为中心的技术革命的兴起并由此产生的系统控制技术的普遍使用,电力行业的可竞争性大大增强。例如,混合循环燃气轮机技术的应用不但弱化了电力生产的规模经济优势,而且对电力输送的自然垄断性也产生了一定影响。运用这种技术可越过输电网直接向大规模客户供电,即大用户直接供电业务。目前在电力行业中,除了输电网仍被公认为具有较强的自然垄断性外,其他环节都不同程度地具有竞争性。

2.市场规模的变动使自然垄断领域的垄断性质发生变化

一个行业是否能够形成自然垄断取决于平均成本最低时产量相对于市场规模的大小。一般来说,市场规模越小、越封闭,就越容易形成垄断。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自然垄断的局面就有可能被打破。以电信业为例,过去长途电话、移动电话都属于自然垄断业务。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国内长期被抑制的电信需求得到释放,市场规模的扩大使得单个厂商无法满足全部的市场需求。20世纪90年代初部分电信业务放开后,该领域自然垄断的局面发生变化,一些业务变得具有可竞争性。

(二)如何剥离可竞争性业务

在正确区分了自然垄断业务和可竞争性业务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剥离这些可竞争的业务。1998年后,我国开始了对自然垄断产业的改革,对不属于自然垄断领域的可竞争业务实行纵向拆分。

所谓纵向拆分,以电力行业为例,就是按电力本身的特点将发、输、配、售电四环节彻底分开。国家电力公司不要既搞发电又搞电网,而是先把网、厂分开,让电厂彻底分出去,再将输电网和配电网分开,同时培育私人售电公司,最终国家电力公司自然演变为一个只管全国输电网的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规划建设各大独立网间的联络线,最终实现全国联网。但对竞争性业务仅仅按照流程和环节进行"条条分解",而且每种业务只切成一家独立企业,虽然有助于消除"交叉补贴"现象,但是分拆后的每个企业仍旧是垄断者,只不过由原来的一个"综合垄断商"变成了几家"专业垄断商"。所以,如果实行纵向分拆,必须在每个专业领域再拆成几家业务一致的厂商,才有助于竞争。

三、自然垄断领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对于那些非自然垄断的竞争性业务,在与自然垄断业务分离后,国有经济可完全退出,同时放开外资和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而对于剥离后的自然垄断业务仍应当由国有经济控制。在仅具自然垄断业务的产业领域,"必须建立由相关政府机构直接控制的'公法人',目的是保证这些公用事业单位能真正以提供公共服务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规制与企业盈利的冲突。"所谓"公法人",就是根据公法规定而设立的法人,以公共事业为成立目的。其国有资产的出资人直接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充当,其管理体制与政府机构衔接,其员工劳动关系也可比照公务员系列实行。此类公益事业与政府机构的主要区别是,它以完整的市场运作完成特定公益服务,因此有自己明确的产权边界,独立的会计核算,更完整的法人权利义务。上级部门重点考核这些特殊法人的公共服务指标,淡化其追逐利润动机,将其塑造成为政府在垄断领域强化规制的重要工具。

并非所有国有经济的改革都要做到政企分开,在自然垄断领域以政府序列下专业机构来完成基础性公共服务似乎更为合理。如此构建的"垄断企业"将与政府的价格规制等更加"友善"配合,因而能提高规制效率。当然,如此构建的"公法人"企业在经营激励上存在较大问题,需要特别的契约安排予以解决,这就是当前各国规制改革中采用的激励性规制。迄今为止,在理论模型和实际操作方面均较为成熟的激励规制措施主要是特许投标制度、区域间比较竞争、社会契约制度和价格上限规制等。

自然垄断领域的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我们的总体改革思路是剥离可竞争业务,设立"公法人",减少政府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冲突,并且通过激励性规制调动企业的经营积极性。总的来说,这是一种比较合适的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1]李青.自然垄断行业管制改革比较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33-34.

[2]谢地.自然垄断行业国有经济调整与政府规制改革互动论[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7.

[3]荣兆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的总体思路[J].中国工业经济:2012,(01).

[4]张航燕.中国自然垄断产业改革的产权模式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60.

第8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命题趋势:综观近几年的高考试题,高考对本专题的考查多以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或人民生活实际为背景,从微观角度切入。发展生产的意义、公司的类型、兼并与破产、商业银行等属于偶考点;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投资方式等属于常考点;生产与消费的辩证关系、公司经营成功的因素、就业等属于高频考点。从试题类型上看,选择题加大了对投资理财的考查力度,且融入了计算和图表类命题形式;非选择题多考查企业经营和就业等知识点。

应对策略:2015年复习备考,要从宏观上把握生产与消费这两个社会再生产的环节,把握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从微观上把握企业与劳动者两大市场主体,理顺社会财富的创造这条主线,从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三个角度来整合知识。要结合党和国家重要会议中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把握企业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式,以及如何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立足实现高质量的就业,认识如何促进就业,把握经济制度与就业的关系、企业经营与就业的关系、就业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关系;结合民间投资多元化、居民收入多元化,认识各种投资方式的特点。

【重难点突破】

1.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促进生产发展的措施和意义

2.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两组易混概念

(1)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与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的区别,从哲学上看属于矛盾的主要方面与主要矛盾的区别。

(2)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从二者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公有制经济居于主体地位,决定我国的经济性质,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最大;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处于次要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从二者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来看:二者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在国民经济管理中,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5.就业是民生之本

(1)国家重视就业的原因

①就业的重要性: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整个社会生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劳动者通过就业取得劳动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劳动力能够不断再生产。劳动者就业,有利于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生活,提高精神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业问题解决得好坏,事关社会稳定的维护、和谐社会的构建、全面小康的实现等。②就业问题的严峻性:我国的人口总量和劳动力总量都比较大;劳动力素质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完全适应;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就业信息不畅通;劳动者就业观念落后;等等。

(2)解决我国就业问题的措施

①总体要求: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②根本途径:发展经济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途径。应大力发展生产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吸纳劳动者就业方面的作用。③党和政府: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引导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努力改善劳动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环境。④企业: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同时,应该肩负社会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建立劳动者培训机制和发展机制,促进劳动力合理就业。⑤劳动者: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进行自主创业;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即自主择业观、竞争就业观、职业平等观和多种方式就业观;提高自身技能和素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9.正确认识启动民间投资的意义

(1)启动民间投资,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启动民间投资,解除对民营资本投资服务业特别是高端服务业的限制,不仅可以改变第二、三产业发展不协调的现状,优化产业结构,而且有利于扩大就业,促进消费增长。

(2)启动民间投资,有利于优化投资主体结构。启动民间投资,有利于给民营资本创造有利的投资环境,打破单一的依靠政府投资的现状。

(3)启动民间投资,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民间投资的实施有利于打破单一“劳动所得”的局面,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拓宽居民收入来源。

【典型例题】

1.(2014・江苏)某著名手机品牌2014年第一季度亏损6205万美元,其负责人称,主要原因是2013年对市场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将主要精力放在了高端机型上,忽视了中低端市场。《经济学人》预测,2014年中低端智能手机销量将占智能手机市场的50%以上。这说明

A.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需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

B.价格优势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最大优势

C.回归中低端市场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种趋势

D.企业保持一定的营利能力才能增强市场竞争力

解析:审题时要抓住“对市场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将主要精力放在了高端机型上,忽视了中低端市场”这一关键信息,它说明该企业的经营战略不正确,A正确。B、D观点正确,但都与题干不吻合,不选。C与事实不相符,不正确。

答案:A

2.(2014・四川)2014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有限公司股票(ST长油)交易资格。这意味着已连续四年亏损的ST长油终于退出股票市场,持有该股票的股民也因此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失。ST长油退市事件的警示是

①上市公司应努力改善治理结构,着力提高资本使用效益②上市公司应不断调整资本结构,尽力降低股市融资水平

③投资者应保持理性,越是经营不善的公司投资风险越大④投资者应承受风险,风险越大的公司其投资收益率越高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经营不善导致退市,警示企业要正确、成功经营,①应选;同时也警示投资者投资股票时应注意规避风险,③应选。②错在“降低融资水平”上。④错在“风险越大收益越高”上。

答案:A

3.(2012・新课标全国)2012年1月,中国混凝土机械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的S公司宣布,将斥资3.6亿欧元收购德国P公司100%的股权。P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在全球混凝土泵车市场占有率曾高达40%左右,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S公司并购P公司的积极作用在于

①形成行业垄断格局

②开拓国际市场③加速资本周转④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本题以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某公司兼并外国某公司为背景材料,要求考生运用企业的相关理论对公司兼并这一经济现象的积极作用进行论证和探究。S公司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实施对外国公司的兼并,主要是考虑可以利用外国公司的资源(市场优势和技术优势)开拓国际市场(②)和促进产品升级换代(④)。由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可以排除垄断格局(①)和资金周转(③)方面的目的。

答案:D

4.(2013・江苏)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有人说,如果真这样,汽车大王就不会出现了。材料体现的经济学道理是

A.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

B.产品开发不需要考虑市场需求

C.产品开发要利用人们的求异心理

D.消费所形成的新的需要会引导生产

解析:材料旨在表明消费者的需求与汽车大王的出现的关系,消费者的需求是“要一匹更快的马”,而汽车大王的出现是通过生产汽车激发人们新的消费欲望造就的,这表明生产为消费创造动力而非消费对生产有重要的反作用,A正确,D不选。产品开发必须考虑市场需求,B错误。C与题意不符,排除。

答案:A

5.(2013・浙江)2010年5月,国务院“新非公36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人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2012年9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进一步扫除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等领域的障碍。这表明

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则进一步得到了贯彻②非公有制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得到了发挥③市场规律进一步得到了尊重

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障碍扫清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扫除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等领域的障碍,是尊重不同所有制经济市场地位平等和市场规律的体现,①③当选。国有经济而非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②错误。④夸大了题干材料中举措的作用。

答案:A

6.(2013・福建)图1中是a、b两种理财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的收益率走势图。就这两种产品的比较,分析正确的是

A.a产品投资风险小,适合低收入者投资

B.a产品投资收益率波动大,不适合投资

C.b产品投资收益率上升幅度小,不适合投资

D.b产品投资风险小,适合稳健型投资者投资

解析:任何投资都是收益与风险的统一,不同投资方式适合不同投资者,B、C错误。图1揭示的两类投资产品中,a产品投资收益率波动大,风险大,不适合低收入者投资,A不选。相比较而言,b产品风险小,适合稳健型投资者。

答案:D

答题必备:解答投资类试题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明确股票、债券、储蓄存款的风险性与收益性。投资的收益性与风险性成正相关关系,与安全I生成反相关关系。从风险性上看,股票>债券>储蓄,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国债;从收益性上看,股票>债券>储蓄,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国债。②要特别注意国债的收益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发行国债属于扩张性财政政策,国家发行国债的目的是弥补财政赤字,增加支出。③理财产品的流通性是指其交易的难易程度,流动性是指其变现即收回投资的难易程度。④影响居民投资的因素:收益性和风险性、消费支出、收人来源、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社会收入分配政策等。

7.(2014・江苏)2013年,以“××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目前,互联网金融年化收益率一般为5.0%,而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3%,活期存款利率为O.35%。巨大的利差让网民用鼠标投票,开始了银行存款的“搬家”。与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互联网金融一方面赢得了鲜花和掌声,一方面也受到审视和质疑。

如果你家在银行有10万元定期1年的存款,已存了6个月,你会建议父母此时将这笔钱“搬”入“××宝”吗?请运用《经济生活》知识说明自己作出选择的理由。(假设材料中的数据保持不变)

解析:解答本题主要是对比两种投资的收益,计算时要注意“已存了6个月”。1年定期银行存蓄收益为100000x3.3%×1=3300(元)。而转存“××宝”收益包括:银行利息为100000X 0.35%×1/2=175(元),“××宝”收益为(100000+175)×5%÷2≈2504.4(元)。总收益为175+2504.4=2679.4(元)。所以建议不“搬”。

C.6.25万元

D.6.30万元

6.“哭泣曲线”描述了我国制造业当前面临的困境,要改变这种困境,应该

①降低工人工资和土地成本②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③加快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合理配置资源

④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培育知名品牌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③④

7.目前,中国正经历三个重要拐点:一是以劳动力无限供给特征开始消失为标志的刘易斯拐点;二是以人口抚养比的止降反升为标志的老龄化拐点;三是以中国内地城镇化率突破50%为标志的城镇化拐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城镇化将创造更多的需求②我国劳动力优势将发生变化③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减小④企业必须转变战略,扩大规模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8.一般来说,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必然导致就业人数减少,就业率也将应声下跌。不过,统计结果却显示,2013年尽管宏观经济增速略有放缓,但城镇新增就业总体平稳,出现所谓“不对称现象”。你认为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

①经济增速虽减缓,但社会需求扩大,刺激就业②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增加,供过于求,利于就业③个人的就业观念转变,比较适应当前经济形势

④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政策支撑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如今随着余额宝、易付宝、百付宝、快钱、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涌现,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回答9~10题。

9.进入余额宝的资金由参与运作的基金公司确认后获得投资收益,其收益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储蓄;同时,用户还能依托互联网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某投资者如果选择余额宝,那么他主要考虑的是

①流动性

②安全性

③收益率

④信用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10.表2是我国一款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主要信息。李某认购了该理财产品10万元,不考虑风险等其他因素,该产品到期后,李某的收益大约是

A.450元

B.901元

C.4505元

D.9010元

11.2014年4月11日,计划发行280亿元的记账式附息(七期)国债完成招标工作,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07亿元,仅完成了74%的任务,首次“遇冷”。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

①国债的安全性与受益性都降低了

②金融证券、企业债券逐渐成为“金边债券”③市场上的金融理财产品的吸引力增强④国债期限较长,其流动性相对不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责任险是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是保险业参与社会管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欧洲一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责任险占财产保险的比重在30%左右,美国更高达45%,而我国责任险仅占财产保险的4%左右。材料表明

①作为稳健的投资方式,责任险有利于减少风险损失

②保险人经营责任险的主要目的在于服务社会③我国保险业当前险种结构亟待改变

④责任险在我国未来存在广阔发展空间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13.材料一图4 2011年以来我国信息产业增加值部分数据达国家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般为40%~60%。

表3 2011年以来我国信息消费的部分数据

注:2015年的数据为预计数据;目前,我国人均信息消费192美元,美国为3400美元,日本为2400美元,巴西为396美元。

材料二《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意见从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信息消费需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以及消除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以扩大民间资本参与等支持政策方面对促进信息消费进行部署。

(1)指出材料一中的图和表所反映的经济信息。

(2)结合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的相关知识,解读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的意义。

14,材料一“微笑曲线”显示出,随着全球分工的不断深化,最终产品的生产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产业链上各环节创造的利润附加值存在很大差异。

材料二企业管理是一门科学。有人说,企业因管理而兴,因管理而衰。目前,我国一些企业还采用传统的家族式管理模式,效益不高,难以长远发展。有的企业套用军事化管理模式,员工怨声载道,人员流动性很大。有的企业甚至缺乏基本的劳动安全管理和产品安全管理,严重威胁劳动者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1)从《经济生活》角度,解释“微笑曲线”形成的原因。

(2)结合材料,说明管理创新对企业发展的意义,并简要说明怎样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参考答案与解析

1.C题干没有涉及消费方式的多元化以及新的消费热点的出现,①③不选。题干说的是新的支付方式对生产经营的影响,②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2.A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状况决定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①②应选。经济制度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③不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分配制度,④颠倒了两者的关系。

3.A 题干没有涉及扩大经济规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B、C不选。国有经济控制经济运行态势,D不选。

4.D B公司是上市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选D,其他说法都错误。

5.B 第1年的贷款利息为60×5 9%=3(万元),第2年的贷款利息为(60+3)×5%=3.15(万元),故贷款期满时小易需支付的贷款利息为3+3.15=6.15(万元)。

6.B 中国制造业面临的困境是:内部生产要素成本上涨、环境压力加大,外部贸易环境恶化、竞争加剧。因此需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出口竞争力,②④正确。①不符合我国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要求以及土地资源短缺的国情。目前部分生产要素成本上涨恰恰是进行资源产品价格改革的结果,③排除。

7.A 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开始消失,说明我国劳动力优势将发生变化,②应选。城镇化率突破50%,说明城镇化将创造更多的需求,①应选。人口抚养比止降反升,说明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增加,③不选。企业不应简单扩大规模,④不选。

8.D 经济增速减缓,社会需求可能会减少,影响就业,排除①。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增加,供过于求,不利于就业,不构成“不对称现象”的原因,排除②。

9.B 余额宝收益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储蓄,体现了收益性,③应选。用户能依托互联网随时消费支付和转出,体现了流动性,①应选。

10.B 注意认购金额为10万元,期限是70天。李某的收益为100000×4.7%÷365×70≈901(元)。

11.D 国债的安全性没有变化,仍是“金边债券”,①②错误。

12.D 保险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投资方式,①不选。保险人经营责任险的主要目的在于利润,②错误。③④正确且符合题干的意思。

13.(1)图4反映了2011年以来我国信息产业增加值、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和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逐年提高;信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远落后于发达国家。表3反映了2011年以来,我国信息消费市场规模及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信息消费市场规模增速较快;我国目前人均信息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甚至部分发展中国家都存在很大差距。

(2)①加快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能发挥生产对消费的决定作用,拓展和培育新的消费需求,改善消费结构;信息消费的扩大和升级,又对生产有反作用,可以引导信息产业和关联产业的发展升级,拉动和促进经济增长。②扩大民间资本参与,着力消除各种壁垒,有利于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改革深入和信息产业与信息消费发展升级。③推动信息产业和信息消费发展升级,有利于扩大内需,协调消费和投资的关系;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④发展信息产业,促进信息消费,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顺应了信息技术和信息消费发展大势,能不断满足和提升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是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惠民之举。

14.(1)价格由价值决定并受供求关系影响。制造环节投入的劳动、资源密集,成本较低,竞争力弱、可替代性强,在市场竞争中常被压低价格,因此获利较低。而研发和流通环节投入的知识和技术要素成本高,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不可替代性,因此能够获得较高的利润。

第9篇:国有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区别范文

论文摘要:从经济法产生﹑法律部门划分标准﹑经济法与几个法律部门的关系﹑经济法的重要作用出发,拟探讨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在我国,“经济法”这一概念的出现和使用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经济法在我国发展的这二十多年中,其是否是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一基本理论问题,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问题,笔者通过对以下几个方面的论述,以期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一、从经济法的产生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经济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1775年撰写的《自然法典》中。现代意义的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美国家,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过度的自由竞争引起生产和资本的不断集中,垄断市场的倾向日渐显著,产生了各种市场弊端,资本主义的矛盾空前激化,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开始改变经济政策,加强对自由市场的干预,国家对自由市场干预的法——经济法应运而生。

从上面经济法的产生过程,可见经济法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虽然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有其天然优势,但是市场又存在着盲目性和滞后性,易导致不正当竞争及垄断行为产生等弊端,为保障社会化大生产的顺利进行,就必须同时发挥市场及国家必要干预两方面的共同作用,而经济法既在微观领域对经济进行规制,又在宏观方面对经济进行整体调控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种社会需要,是其他法律部门不能替代的。

二、从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法律部门,一般而言是指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那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法学理论界,对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一元说”,是仅以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标准。因为这种划分标准过于单一,无法对纷繁复杂的法律体系做出较为科学的划分,这种学说已为学界所抛弃;一种是“二元说”又称“主辅标准说”,这种划分方法由前苏联法学家提出,至今仍被许多学者所接受。“二元说”以调整对象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其中,调整对象标准是调整同一性质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一个法律部门,而调整方法主要指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的确定方法。

(一)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一点决定了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社会公共性,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不是一般的经济管理关系,而是具有社会性的经济管理关系。具体而言有两大类:

1、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微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它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部门在建立和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中形成的管理关系。它主要发生在政府及其授权部门与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社会经济团体与市场经营者之间,包括在税收征管、金融证券监管、贸易管制、价格监督、技术监督、企业登记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建立和维护自由、平等的市场竞争秩序,就必须由国家对市场经营主体的行为进行管理和干预,而且也只能由国家进行管理和干预。为此,我国已相继出台了一大批此类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2、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是具有社会公共性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及其法定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实施对国民经济与宏观管理调控,而发生在宏观经济领域里的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包括在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国家经济预算及其主导之投资,税收、金融、物价调节,土地利用和规划,标准化管理等活动中产生的经济关系。

实行宏观经济法律调控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普遍趋势。当自由竞争资本主义进入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后,国家对宏观经济的干预甚至到了大规模的程度。在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必须要建立、建全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以推动社会进步。

因此,我们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是其特有的,也是其他法律部门的调整范围无法涵盖的。

(二)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方法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的独特性是许多学者予以否定的,因为我们在大量的经济法的法律法规中看到的调整方法(即权利义务模式及法律责任)主要是采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是对这三种责任方式的综合化和系统化,但是法律责任方式的种类是有限的,它们已经被业已存在的法律部门所采用,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现象,也只能采用这些种类有限的责任方式,而且这种三大责任方式综合适用的调整方式又恰恰在一个方面说明了经济法调整方式的独特性。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制的发展,也有一些新型的调整手段被“挖掘”出来,适用于经济法领域,诸如程序的、褒奖的、社会性的,等等。我国学者对此研究得较多的是奖励手段(也有将其称为褒奖手段)。另有一种新型的法律调整手段,有著作将其称之为“专业暨社会性调整手段”,包括专业调控及专业约束和制裁。勿庸置疑,传统调整手段和这些新型调整手段,构成了经济法这种公私法融合之新型法律部门的独特的调整方法。

三、从经济法与几个法律部门的关系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有些学者认为经济法不能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是因为他们或认为经济法仅为民商法的补充,或认为经济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作用完全可以由行政法代替。所以,为了阐明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我们就必须对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一)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的相同点在于,主体中均包括企业、法人、公民等;二者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并且都涉及对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调整。

它们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调整范围不同。民商法主要调整平等、等价的产权关系和流转关系,着眼于微观的交易安全,重在保障个别主体的财产及人身权益;而经济法主要调整公共性经济关系,着眼于宏观的秩序和利益,一般不涉及个人的人格、财产和交易关系。2、调整方法不同。民商法对于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和法人,采取了民事制裁的方式;而经济法正如以上所述,采取了综合性的责任方式。3、根本作用不同。民商法的根本作用是保证各种合法主体能够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参与经济关系及从事其他活动,保证其合法意志能实现;而经济法的根本作用是为了保证社会有一个正常、自由的竞争环境,从而使社会经济能够协调、稳定的发展。4、性质不同。因为民商法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平等关系,所以民商法是典型的私法;而经济法是“以公法为主,公私兼顾”的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联系在于,两个部门法的调整方法都存在行政责任方式,而且二者也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管理关系。但二者的区别也是相当明显的,主要表现在:

1、调整范围不同。行政法调整的是关于国家行政组织及其行为,以及对行政组织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虽然二者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但调整经济关系的角度和深度不一样。行政法调整微观经济关系,是对个别、具体、特殊的经济关系的调整,经济法则调整宏观经济关系,主要包括税收关系、金融关系、计划关系、财政关系等,是国家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考虑对经济所作的调整,具有一般性、抽象性和普遍性。2、调整方法不同。行政法以大量的行政责任方式为主;经济法的调整方法如上所述。3、原则不同。行政法的原则是依法行政、廉洁高效;而经济法以维护公平竞争、平衡协调及责权利效相统一为宗旨。4、目的不同。行政法是国家本位法;在经济法中,国家干预经济活动是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在现有基础上更快地发展,所以经济法是社会法,为了维护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产生。5、国家权利大小不同。行政机关管理的是具有特殊性的社会关系,使行政活动成为一种纯粹的社会活动和组织活动,因而行政机关在进行活动时往往无具体明确的法律可依,在行政立法和行政司法中,行政机关就享有较高的自;而在经济立法中,法律法规的最根本依据是客观经济规律,经济法是对客观的、固有的、稳定的经济规律的一种反应,因此国家在颁布经济法和执行经济法时的自较小。

四、从经济法的重要作用看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

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应运而生的,不是任何法学学者的臆造,它在促进、稳定社会经济发展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法都不可替代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有关国有经济的法律法规,在法律上确立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主导地位。国务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有关法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经济法规对扶持城乡个体经济和保障私营企业的合法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另外,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改善了外商投资的法律环境,推动了“三资企业”的迅速发展。

(二)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建立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经济法对于反映经济规律要求的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及相关措施做出明确规定,使其制度化、规范化,这样便能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经济法按照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把各项经济活动都纳入法制轨道,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宏观调控各自的作用,充分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益,从而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社会是发展的,经济是发展的,法律也是不断发展的,我们不能在更复杂的社会关系需要新的法律部门来调整时,还固守着几个古老的部门法,否定新的部门法的重要作用。因此,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经济法的独立法律地位已不容置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