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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开发协议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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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法定代表人:杜志刚,负责人。

委托人:沈浩大,江西浩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谭礌,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l50号。

法定代表人:侯江平,总经理。

委托人:尹蓉蓉,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50号。

负责人:肖晓华,总经理。

委托人:龚有泉,该营业管理部干部。

委托人:尹蓉蓉,江西赣洪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昌市商业银行,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船山路379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成,行长。

委托人:徐鸿明,该银行干部。

委托人:何大年,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江西省长江工贸总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吴有保,总经理。

委托人:史应勇,该公司经理助理。

原审被告:南昌市市场建设开发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杨旺水,经理。

上诉人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被上诉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南昌市商业银行、江西省长江工贸总公司及原审被告南昌市场建设开发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9年8月2日做出(1998)赣高法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昌市商业银行不服该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1999年12月31日以(1999)民终字第154号民事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于2000年11月14日做出(2000)赣高法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南昌市工商行政管局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圆形大厦又称赣江工贸大厦,位于南昌市沿江路北端,建筑设计38层,总面积63,536平方米,其土地使用权原为南昌市人民政府划拨给南昌市东湖区商品房开发公司。1991年9月16日南昌市沿江北路旧城改造指挥部决定,圆形大厦工程由南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开发建设。从1991年12月起,市工商局分别与东湖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南昌食杂批发部签订土地转让和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与江西建筑设计院签订工程设计合同,与南昌勘测工程公司、南昌县二建公司签订工程勘察、施工合同。上述合同签订后,市工商局向东湖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和南昌食杂批发部支付土地转让费和拆迁安置费1024万元,并先后支付设计费1,388,693.45元,勘察工程费、“三通一平”、编审费等3,339,869.36元,共计14,968,562.81元,其中部分款项是1993年3月以后由江西省长江工贸公司(以下简称工贸公司)从大厦指挥部专户转付的。1992年7月9日,市工商局与万寿宫商城百货公司(以下简称商城百货公司)签订《关于共同建设赣江工贸大厦的协议》,约定:赣江工贸大厦预计总投资约1.2亿元,市工商局贷款2,000万元,作为对大厦的投入,组织大厦销售,办理大厦证、照等有关手续,协助商城百货公司组织施工以及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检查;大厦建成后,销售款先偿还双方贷款及利息,所获利润按5:5分成,大厦未销售部分按5:5分配产权。同日,市工商局给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出具委托书,载明全权委托商城百货公司负责大厦工程资金组织与使用、工程管理及指挥。1992年7月10日,商城百货公司与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赣江工贸大厦由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按包工包料承发包制承建,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合同价款为1.2亿元。之后,南昌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进场施工。1993年2月18日,该大厦正负零工程完成后,市工商局、南昌市万寿宫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万信社,该社1998年1月8日并入南昌市商业银行)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市分公司(现分立为两个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以下一并称为市保险公司)签订《联合开发三十八层圆形大厦1-10层裙楼工程协议书》,约定:三方对圆形大厦共出资6,000万元进行开发,市保险公司考虑到市工商局、万信社已对大厦投资约2,200万元,为保持同等投资金额,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当月内先将1,000万元划入大厦基建账户,市工商局和万信社共同补足3,000万元,从1993年3月起,市保险公司每月15日前投入200万元,至投完3,000万元止;市工商局负责大厦的建设手续及有关减、免税费的手续;裙楼所需费用(凭国家有关规定和正式发票)由市保险公司承担50%,市工商局、万信社承担50%,三方承担整个筹建工作;第一期工程指整个10层以下的裙楼工程,市保险公司享有1-10层50%的产权,如6,000万元不能完成此工程项目,则由万信社负责出资;如三方中的任何一方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则应向另两方承担整个工程款10%的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市保险公司通过转帐先后分23笔转入万信社2,465万元,另有存款404万元及利息359,717.1元转为投资款,万信社对上述款项均向市保险公司出具了收据,并注明该款项为按合同付工程款。1993年5月13日万寿宫商城发生火灾,市工商局无力对大厦工程继续投资,遂成立了赣江工贸大厦指挥部,由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有保任总指挥,继续组织施工。1993年9月6日,吴有保代表南昌市市场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市场开发公司,市工商局的下属企业)与市保险公司签订《三十八层圆形大厦部分房声权交易合同书》,约定:市场开发公司将12层裙楼部分按江西省建筑设计院建施平面图轴线划分房产经界线,南面半部分房产18,123.86平方米及南端912平方米庭院(空地)卖给市保险公司,房产每平方米平均价格暂定2,200元(含水、电全部设施,空调管道、铝合金门窗、外墙装饰及其他设计配套设施),工程结束后,市场开发公司根据承建单位的实际造价及占用土地的实际费用凭发票向市保险公司结算,市场开发公司协助办理房产交易费用及统筹代办的水、电增容费用;市场开发公司必须在1994年6月8日前全部完成裙楼工程,并交付市保险公司使用;市保险公司必须按合同在1993年度完成3,000万元(含土地费)的投资,自市保险公司使用该房产之日起,如市保险公司所支付的房产款不足数额,应在90日内全部支付给市场开发公司,逾期市保险公司应付投资总额10%的金额给市场开发公司作违约论处。市工商局作鉴证单位在该合同上盖章。吴有保代表万信社在该合同上加盖了万信社的公章。之后,双方办理了房屋产权交易手续,市保险公司支付了房产交易费187,227.37元,1993年9月25日南昌市房产交易管理所下发了房产成交通知书。1994车3月,大厦工程停工至今。现大厦工程形象进度为:裙楼l一12层的框架结构已建成,主楼含地下室已建三层。1998年6月18日,市保险公司以市工商局未能办理工贸大厦用地及建设的合法手续,且已无力继续投资建设为由,对市工商局、南昌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市商业银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联合开发协议无效,由市工商局、市商业银行返还市保险公司投资款29,236,994.47元。诉讼期间,一审法院追加工贸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

另查明,1997年l月10日,市工商局补办了工贸大厦的立项手续,同年1月13日南昌市土地局批复同意将原划拨给东湖区商品房开发公司的该宗土地转划拨给市工商局,但明文规定该划拨用地不得转让或联合开发。次日,南昌市规划局给市工商局核发了《工贸大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999年7月9日南昌市土地局批复同意市工商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同年8月20日,南昌市房产管理局为市场开发公司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年10月20日,南昌市土地局向市工商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市工商局未取得南昌市政府批件,未与南昌市土地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缴纳土地出让金,也未依法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市场开发公司。

一审期间,法院委托江西建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银公司)对赣江工贸大厦的工程造价以及投资情况进行了鉴定,结论为:大厦主楼地下室至第二层、裙楼主体工程造价为23,207,659.7元(未含基础以上建筑发生的管理、财务费用)。市工商局按协议或竣工资料应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前期开发费用等计18,148,214.08元,实际已付14,968,562.81元。市保险公司转入大厦指挥部361帐户的资金2465万元;转入万信社在市农行国际业务部定期储蓄款404万元,该款分两笔转入,1992年11月2日转入278万元,同年11月5日转入126万元,1993年11月4日和11月7日万信社向市保险公司出具了两张注明根据协议收工程款的收款收据,计人民币4,399,717.1元(本金404万元,一年期存款利息359,717.1元),并收回了万信社1992年11月4日、11月7日向市保险公司开具的两张三年期定期存单,市保险公司以这两张收款收据入账,作为向赣江工贸大厦的投资;1993年9月25日直接转帐给南昌市房产交易管理所缴交大厦产权交易管理费187,227.37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市工商局以其从东湖区商品房开发公司和南昌食杂批发部转让取得的土地,与市保险公司、万信社签订联合开发协议,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应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市工商局未办理大厦建设及用地合法手续,即与市保险公司、万信社合作建房,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45条、第46条规定的房地产转让的基本条件。呈然市保险公司履行了协议,市工商局在本案诉讼前也补办了立项、建设及划拨用地手续,但市土地局明文指出该划拨土地不得擅自转让或联合开发,若需转让或联合开发,须再行办理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尽管1999午7月,市土地局根据南昌市领导批示,同意将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给市工商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市工商局未依法与市土地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交纳土地出让金,政府也未明确市工商局可享受出让金减免缓等政策,其补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不完整,且至今一直未补办合建审批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三方联合开发协议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的有效条件。市场开发公司系市工商局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既非圆形大厦的投资建设者,也非该土地使用权人,虽然南昌市房产管理局为其颁发了大厦《预售商品房许可证》,但因其对圆形大厦所占土地不享有使用权,无权对圆形大厦进行处分,且各方在庭审中均承认部分房产权交易合同实际是三方联合开发协议的延续和变更,市场开发公司不享有合同权利,也未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故三方联合开发协议和部分房产权交易合同应属无效。市工商局作为提供土地的一方,对此应负主要过错责任。市保险公司对联合开发协议未作认真审查,且明知市场开发公司对圆形大厦不享有产权,仍与其签订部分房产权交易合同,并向南昌市房产交易所具函表示愿承担法律责任,亦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其向南昌市房产交易所支付的交易管理费187,227.37元自行负担。因市场开发公司与市保险公司签订房产权交易合同经市工商局同意并鉴证,且其实际并不享有合同权利,可不承担民事责任。从联合开发协议和房产交易合同的内容看,万信社实际上是与市工商局作为合同一方,不享有独立的权利,亦无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负责大厦建设资金的运转,开具收款收据,因联合开发合同无效,大厦房产依法归市工商局所有,万信社对市保险公司的投资及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至于市保险公司存入万信社的404万元及利息,万信社已与市保险公司进行了结算,解除了储蓄关系,该款已转为市保险公司投资款,且工贸公司承认该款已由其支配使用,部分用于圆形大厦建设,故万信社可不再对市保险公司承担支付义务。万寿宫商城百货公司是受市工商局全权委托负责圆形大厦资金组织与使用,工程管理及指挥,与市工商局形成了委托关系,其为大厦建设与他人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依法应由市工商局承担,因其不是联合开发协议和房产交易合同的当事人,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市保险公司主张权利。其与市工商局委托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审理的联合开发协议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可与市工商局另行协商或起诉解决,故工贸公司的主张不予支持。判决:一、市保险公司与市工商局、万信社签订的《联合开发三十八层圆形大厦1-10层裙楼工程协议》以及市场开发公司与市保险公司签订的《三十八层圆形大厦部分房产权交易合同书》无效;二、圆形大厦裙楼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归市工商局所有。市工商局返还市保险公司投资款29,049,717.1元及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从1994年1月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限期还清之日止);三、驳回市保险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四、上述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逾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执行。一审案件受理费186,195元,鉴定费120,000元,合计306,195元,由市工商局负担244,966元,市保险公司负担61,229元。

市工商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本院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未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办的出让手续不完备不符合客观实际,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三方签订的联合开发协议应为有效:市保险公司主张的404万元及利息应为储蓄存款,虽然万信社给市保险公司出具了两张收款收据,但这两张收据是假的,且该笔款项未用于大厦建设,一审判决由上诉人归还该笔款项是错误的;造成联合开发协议和房产交易合同无效,双方均有过错,一审判决由上诉人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和利息损失显属不当,市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和损失,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市保险公司答辩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认为,《联合开发三十八层圆形大厦l-10层裙楼工程协议书》系市工商局、万信社与市保险公司签订的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协议书,签订协议时,市工商局作为出地方,不享有该大厦的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大厦建设及用地的合法手续,虽然1997年1月南昌市土地局批复同意将原划拨给东湖区商品房开发公司的该宗土地转划拨给市工商局,但明确规定该划拨用土地不得转让或联合开发,本案二审期间,南昌市土地局虽然同意将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给市工商局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市工商局至今未与市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交纳土地出让金,未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故一审法院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联合开发协议为无效是正确的,市工商局关于联合开发协议有效的上诉主张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三十八层圆形大厦部分房产权交易合同书》系市场建设公司与市保险公司签订的买卖房产的合同,但市场建设公司不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对该房产不具有处分权,一审判决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无不当。关于市工商局上诉提出市保险公司存入万信社的404万元系储蓄存款的法律关系问题,根据审计部门的鉴定结论,可以认定市保险公司与万信社对该404万元已经办理了终止储蓄存款的法律关系,因为万信社收回了定期储蓄存单,并于1993年11月4日和11月7日给市保险公司出具了两张注明根据协议收取工程款的收据,计4,399,717.1元(本金404万元,利息359,717.1元),市保险公司以这两张收款收据入帐,作为向赣江工贸大厦的投资,表明了该款已由储蓄存款转为市保险公司对大厦的投资款。至于该笔资金转为投资款后,是否全部用于大厦建设系另一法律关系,与市保险公司无关,本案不予审理。市工商局认为万信社出具的收款收据是假的,但未提供足够的证据,故对市工商局的该项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市工商局提出造成合同无效,市工商局与市保险公司均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和分担损失的上诉请求有理,应予支持。本案的损失主要体现为投资款的利息,市工商局作为提供土地的一方应负主要过错责任、市保险公司未对合同认真审查,且明知市场开发公司不是该大厦的所有人,仍与之签订部分房产权交易合同,并具函表示愿承担法律责任,亦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一审判决由市工商局返还市保险公司投资款本金及全部利息不妥,应予纠正。根据市保险公司在本案中的过错程度,其应自行承担向南昌市房产交易所支付的交易管理费,并承担投资款利息损失部分的30%,市工商局应返还市保险公司全部投资款并赔偿该款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损失的70%。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顶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赣高法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

二、变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赣高法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圆形大厦裙楼在建工程由南昌市工商局接收,市工商局返还市保险公司投资款29,049,717.l元并赔偿该款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的70%(从1994年l月7日起计算至本判决限期还清之日止)。

第2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金融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文1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负责人: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金融合作关系,缓解乙方会员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提高为企业融资服务的能力,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发展、共赢”的原则,决定建立“金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旨在于为乙方会员企业搭建融资平台,促进企业、金融机构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为有效执行本协议,甲方、乙方同意建立定期或不期协调例会制度,以保持联系,沟通信息,解决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

第三条 甲、乙双方将积极探索并推动金融服务的新途径,充分利用现代化金融产品,运用全方位银行技术,扩大金融服务功能。

第四条 甲方愿意将乙方推荐的企业作为重要的基本客户,在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优先为推荐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推荐资信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会员企业,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金融政策以及内部信贷审批制度的规定,对乙方推荐的会员企业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合格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融资方式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具体授信手续按下款额的XX收取。

第六条 乙方在推荐时,应向甲方提供推荐企业的联系方式、基本资料,并为银企之间的合作努力进行牵线搭桥,尽量发现并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甲方为乙方会员企业提供授信后,乙方应尽可能及时地向甲方提供该企业经营稳定性和成长性方面的动态信息。

第七条 为保证甲、乙双方更稳定的合作关系,将风险降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XXX保证金,待继有秩序性合作关系后半年退还所有保证金,具体时间定以签约日.收款人为甲方主要负责人账号:(XXX).

第八条 甲、乙双方对在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条 甲方所有事务委托XXX面签,对接,收款,乃此协议唯一主事人。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撤消或终止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文2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作基础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探索物流企业与银行间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业务合作领域

(一)动产及货权担保项下监管业务

是指第三方客户以处于乙方占有、监管下的动产作为担保,甲方对其提供融资授信。本业务包括静态监管、核定库存和仓单质押等模式,以及今后双方认可的创新业务模式。

(二)资源共享及市场开发

双方同意在互惠的基础上将各自拥有的客户优先向对方推荐进行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进行联动营销和联合市场开发。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有义务按合同规定发放授信;

3、有义务敦促客户向乙方交纳仓储及监管等相关费用;

4、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监管物的价格信息。

5、当授信客户可能出现财务问题等不利于乙方收取仓储和监管费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有义务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以确保监管商品始终处于乙方妥善保管和有效监管之下,对其下属公司因监管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

3、配合甲方对监管商品的勘验、检查、查询,对质押物及时办理质押手续;

4、协助甲方完成质押货物价值评估、质量鉴定、质押商品出质;

5、当授信客户经营或货物出现不利于甲方授信安全的预警信息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 营销推动

1、共建品牌

为推动业务合作深入发展,共建合作品牌,双方同意就合作范围内业务合作共同进行市场宣传、营销推广和商务公关活动,并可以互相使用对方拥有的商业标识。

2、交叉销售

双方同意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互相推介、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的对方各项产品。

3、互惠待遇

双方同意在不与对甲、乙双方各自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相抵触的前提条件下,给予对方合作优先权,即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伙伴,在业务发展和开拓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增强各自的市场竞争能力。

4、培训支持

双方总部和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对现有业务品种、业务操作模式进行改进,使双方业务合作模式更适合市场需求。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

乙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收费适当优惠。

甲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适当优惠。

2、信息沟通及保密

双方对业务合作中了解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

甲、乙方双方同意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定期沟通双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商定统一的合同范本和单证格式,合作研究开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3、双方同意采用相对集中统一的业务管理模式,包括:

乙方统一制定乙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开展监管业务的标准。

乙方除直接开展监管业务外,还可向甲方提交参与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名单。对名单中所列下属企业因违反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

未列入名单的乙方下属企业,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甲方不得与其开展监管业务的合作。

乙方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名单进行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但涉及正在与甲方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时,应事先协商一致。

4、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但涉及终止前本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时,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直至本协议项下具体业务终止时自动终止。

5、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6、本协议地位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

双方分支机构开展具体业务时,须由双方分支机构和授信客户签订具体的合同文本。

7、双方同意互设绿色通道处理合作项下各项业务。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金融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文3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甲乙双方以后共同的发展中,共同利用双方资源,互相支持,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共同目标。由双方共同意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

(一)合作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 双方的合作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遵循“互惠互利、平等诚信”原则,以建立长期、战略性的业务合作关系和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为目的。

第二条 双方达成合作关系后,应积极为合作创造各种有利条件,落实本协议内容。

(二)合作范围及内容

第三条 理财服务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理财平台,共同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乙方聘请甲方为投资理财顾问。

2、双方理财合作的主要形式为:乙方向甲方的客户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投资运用;乙方发行信托计划,可聘请甲方担任信托计划的投资理财顾问,乙方参考甲方的建议投资运用信托资金。

3、双方共同研发理财产品,拓展理财领域,协商确定理财方案和选择投资顾问,为投资者提供完善的理财服务。

第四条 投资基金

在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双方可合作开展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和房地产信托投资,以及共同发起设立包括私募股权基金(PE)和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在内的各类投资基金。

第五条 信托产品业务合作

甲方可接受乙方委托,向客户介绍乙方发行的信托产品,并提供咨询和顾问等服务。

第六条 金融产品研发

1、甲乙双方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加强合作,结合各自的业务优势,共同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金融创新产品。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充分发挥各自业务优势,为双方的重要客户提供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债券发行、企业改制、年金信托、股权信托等方面的咨询和方案设计等金融服务。

第七条 资产管理

1、乙方将信托工具运用在资产处置和优化、融资租赁方面时,有权选择甲方作为合作伙伴。

2、甲方利用自己的研发团队,为乙方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品设计及创新服务。

第八条 网络、客户、技术等资源的共享

1、甲乙双方同意加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等方向的交流与合作。

2、甲乙双方同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实现双方客户资源共享。包括:甲乙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相互推荐优质项目及客户,甲方积极向乙方推荐具有投资理财需求的优质机构客户,配合乙方拓展信托业务;甲方将根据乙方风险管理要求,提供金融投资组合的个性化理财产品。

(三)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费用

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为己方在合作中提供的资金、技术、人员等服务支付费用,但要求的费用不应高于同等条件下对其他客户收取的费用,具体以双方代表所签订的确认书和其他协议为准。

甲方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十条 定期沟通与交流

1、为加强双方合作的力度和深度,并共同研究、开发新的业务合作渠

2、甲乙双方可定期举行例会对市场变化、客户需求和产品开发进行交流沟通,以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合作效率。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质和其他介质文件)和客户资料都属机密信息,应妥善保管,在未征得对方同意前,不得用作任何与双方合作内容无关的用途,也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协议的修改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以补充协议为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执行中如与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相符,甲乙双方应按规定修订本协议。

(四)附则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全面业务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双方业务部门在具体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具体业务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双方合作的范围亦不局限与协议内容,可随双方业务发展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到期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期一年。

第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第3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1、根据中心人力资源规划,建立并完善中心各种员工招聘制度及政策,并根据需要进行及时调整、修改;主要表现为:《委托求才招聘协议》、《招聘培训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招聘培训部绩效考核制度》、《客户版简介PPT》、《年北京市劳务派遣整体收费标准》、《客户版岗位职责职能表》、《劳务需求协议书》、《中高端招聘协议书》等;

2、根据中心人力资源规划和各个客户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订员工招聘计划并予实施;

3、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人力资源内外部状况分析及员工需求调查(详见劳务需求表),并进行员工需求分析,第一时间满足客户的招聘需求;

4、利用中心各种有利资源,组织开拓和完善各种人力资源招聘渠道,招聘信息,并欲开拓外地招聘网点等;

5、根据中心员工人力资源规划的定编定岗状况,进行工作分析,编制并及时更新职位说明书;

6、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本人有很强的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各种文件、政策的写作能力,拟招聘广告,协助管理公司的招聘网页,英语水平六级,对某些职位来应聘的人进行简单的英语面试(主要针对中高端人才招聘),满足了招聘培训部门主管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的基本条件,针对工作更是细心、负责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并且我在很短的时间内熟悉了公司以及有关工作的基本情况,马上进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第一、短期快速的完成常务招聘工作的交接和招聘培训部门其他各方面的工作交接并且和计时服务部通力合作为公司招聘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第二、制定了招聘培训部门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定量的员工培训课件,如客户有需求可随时上门或者在我中心进行培训上岗。

第三、常务招聘工作交接之后,岗位需求从20个左右增长到现在的60个左右,约翻了三倍,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一种利弊状态,有利面是:中心客户在不断明显增加,招聘需求在不断明显增强,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中心在迅速的向前发展,业务在明显的提升状态。弊端面是:中心需加大对招聘培训的支持力度,于我个人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在中心向前发展的同时,招聘培训模块建设的速度必须急速提升,招聘网点需急速建立才可满足现在客户的招聘需求和新增客户的人员需求。我一定尽心尽力,做到最好。

第四、来公司第17天之际协助中心领导成功的签单“兰悦华度假酒店”并于年月号前满足了兰悦华度假酒店45%以上的人员需求,并又依附中心优势平台开发了2家潜在需求客户短期内便可成功签单。

第五、工作中我针对中心现有合作单位,利用针对性招聘计划和同工种重点突破的原则满足了大部分合作单位的招聘需求点,并根据公司优势资源成功的与潜在合作单位如:秦邮酒家、兰悦华等人事负责人的详细沟通,使其调整了自己单位的部分薪酬待遇,大大降低了我中心在基层岗位招聘上的难度为以后招聘培训部门针对基层招聘积累了宝贵经验。

第六、我做人力资源行业已有2年多,在外地和本市客户资源方面和招聘网点建设方面都有着原有的良好的合作关系,针对中心拉建招聘网点会起到关键的作用,我也会尽心尽力的为中心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第七、虽然现在主要方向是招聘培训模块,但是兼职市场的工作却从未落下,在以后伴随中心发展期间,我会独立去开发新的客户,争取获得高质量的客户(如派遣转移、项目外包、人事大包等)。

此外,本人除了坚守“尽心尽力服务中心就是服务自己”的原则之外,还会在中心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上尽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公司人力资源架构上也会提出一些“愚钝”的意见,同时也会起到为中心服务团队的组建与培训中心业务拓展与业务咨询的受理,包括与中心行政财务部、劳动关系部、社会保险部和市场客服部的部分职能的角色。

在本部门的工作中,我勤奋工作,获得了中心领导和同事的认同。当然,在工作中我也出现了一些小的差错和问题,也希望中心领导及时给我指出,促进了我工作的成熟性。

第4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经营合同:短信节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发展手机短信增值业务以及有关服务,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之原则,经认真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合作内容:甲乙双方联合开设短信服务项目,合作项目为《_________》。双方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2.合作区域:_________省(市)。如扩大合作范围,必须事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协调区域合作资源。

3.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动用户合作提供短信节目服务,并分享因此产生的收益。

4.甲方作为业务运营商,在市场开发和运作、推动及与用户沟通的基础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节目。

5.甲方负责与移动运营商的合作洽谈及推动业务和客户服务、进行市场推广策划及执行,双方担宣传推广费用;乙方负责提供节目软件产品、节目系统维护。

6.关于产品版权: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像、声音)的知识产权由乙方拥有。甲方未经乙方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对“节目”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和反汇编;不得对“节目”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关于收益分配帐单标准:双方收益分配所依据的帐单标准以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本项目帐单为准,合作双方有权要求进行对帐。

8.关于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资料归甲乙方双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关系及本协议自动作废。在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续签,继续展开合作。

第二条 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移动sp资质和业务代收费资源,负责新业务的测试和开通。

2.与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节目服务项目的合作收益。并及时将乙方协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额划拨到乙方帐户。

3.甲方必须注意确保乙方及节目的形象与完整,不得利用节目及节目的附属内容从事与本合同无关的活动。

4.甲方提供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业务计费中使用乙方短信节目用户的业务计费统计报告。

5.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短信节目进行选择、论证、研究,最终确定可以合作的产品,进行和运营。但协议签署后,不得用“需要重新论证与研究”之名义终止本合作。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拥有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象、声音)的知识产权。

2.乙方必须保证短信节目内容的合法性。对开发的短信节目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内容性质等。

3.乙方必须根据短信节目服务的市场发展需要,处理每个项目有关更新换代、技术升级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短信息节目服务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稳定运行。系统出现故障,甲方电告乙方后,必须在4小时内解决。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关节目的介绍、市场计划及宣传等文档内容。

6.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短信节目服务系统,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节目的更新。

7.乙方保证信息的准确、及时。因乙方信息错误而产生的纠纷、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三条 价格与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净收入(见本条第2款定义)的40%作为内容使用费。

2.净收入:净收入指用户在移动电话或者网站下载使用双方合作提供的内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务费总额,扣除甲方应当向移动营运商支付的短信服务通信费,扣除甲方应当向中国移动及其子公司与中国联通及其子公司(移动运营商)支付的代收手续费。双方均需自行缴纳己方因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经营收入的各类税款。供双方分配的净收入计费以甲方与移动运营商的对账单为准。

3.结算时间:按月结算。

(1)甲方于每月三十(30)日前,将上个自然月自移动营运商处收到的服务费总额中净收入的40%支付给乙方。

(2)在每次向乙方支付净收入中乙方应得的部分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净收入的计算说明,以便乙方确认每次的净收入金额。若双方产生争议、则净收入以移动营运商实际向甲方支付的净收入为准计算。如果甲、乙计费误差超过5%,双方具体协商解决。

(3)双方确认后将乙方应得净收入汇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银行帐户资料如下: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帐户:_________。

4.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支付的任何一期净收入分成后一周(7)日内,按收到的甲方付款额向甲方开具商业发票。

5.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须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则进行协商。

第四条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网络推广: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2)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3)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快捷、联合的业务运做交流体系,该体系包括:

(1)设立技术咨询业务(包括电话、传真、网站、电子信箱等),进行实时咨询,为对方和最终用户提供咨询服务。

(2)定期整理相关的材料并提供给对方。

(3)及时反馈和交流信息,包括与移动运营商的业务联系、客户服务等。

3.客户服务

(1)甲乙双方应该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共同为用户提供短信节目服务。

(2)甲方应保证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充分知悉该服务的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

(3)除移动运营商的1860及1001客户服务外,甲方可以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用户有关对其所提供的应用服务或内容的咨询、费用查询、申告和投诉,并提供客户服务电话。

(4)该项具体业务运做涉及乙方产品的,乙方必须承担责任,并配合甲方客户服务部为用户提供解决方案。

第五条 商业保密条款

第5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关键词: 公路领域; 市场开发; 组织; 决策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5-0026-02

公路领域市场开发的过程是一个浩大的系统工程,它的内容涵盖到了企业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的浓缩体。本人从事公路领域市场开发项目的投标工作十余年,积累了一些经验。以下着重从两个方面―组织方面和决策方面,简单谈谈自己的看法。

1组织方面

市场开发工作是企业的龙头,进行公路领域市场开发投标揽活,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投标的全部活动过程加以组织和管理,实践证明,建立一个有凝聚力的、专业性强的投标队伍是投标获得成功的根本保证。

在竞争激烈的招投标过程中,业主通过招标的方式从众多的竞标者中择优选择承包队伍,选择的方式主要是根据工程的性质和业主的评价标准有所侧重,综合考虑合理的低价、先进的施工方案、类似的施工经验、良好的企业信誉等几大方面的因素,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对于承包商来说,参加投标就如同参加一场激烈的赛事竞争。因为它关系到了企业的兴衰存亡。针对我公司来说,企业有员工2千余名,在建施工项目30余个,年产值达50亿元。而与此相对应的投标揽活任务就不能低于30亿元/年,以保证施工项目的滚动发展和企业在当地建设的延续性。所以我们要周密的做好投标组织工作。

那么组织工作如何才能做的更加合理和完善,我认为要技术和管理两手抓。当前公路领域建设市场上,工程越来越多的是技术密集型项目,一方面要求承包商要具备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改进和创新,才能够完成高、新、尖、难工程;另一方面则要求承包商具有现代化先进的组织管理水平,能够以较低价中标,靠管理和索赔为企业赢得更多的效益。

要抓好技术和管理工作,在竞争中取胜,就要求我们的投标队伍人才综合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至少包含以下三种人才:

1.1经营管理类

都说经营开发是企业的龙头,那么经营管理者就是这个龙头的舞动者,必备的条件:①知识渊博、视野广阔。②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预测能力和应变能力。③勇于开拓,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1.2专业技术类

应拥有本学科最新的专业知识,具备熟练的实际操作能力,以便在投标时能从本公司的实际技术水平出发,制定各项专业(如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通等)的具体实施方案。

1.3商务金融类

财务人员要懂税法、保险、保函、金融管理和结算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以上只是对投标队伍成员个体素质的基本要求。一个投标队伍仅仅做到个体素质良好往往不够,还需要企业各方的共同参与,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群体的力量,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要保持投标队伍内各成员的相对稳定性,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这样才能更好的完成企业投标揽活任务。

2决策方面

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大小,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拿我们企业来说,我们的决策主要分为两部分,即标前策划阶段和标后评价阶段。

2.1标前策划阶段

标前策划阶段是投标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必须在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完成。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各地的招标公告,通过前期的调查,对工程信息进行可行性评估、筛选处理,逐步摸清该项目的投资、资金状况、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情况、拟采用评标办法以及公司对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情况的调研和了解的程度等等,对投标与否做出结论。

通常情况,我们会重点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1)对于非工总的BOT项目、垫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价低的项目、评标办法苛刻的项目不参与;

(2)对业主要求投标保证金和诚信保证金数额过大的项目不参与;

(3)对要求中标后提交现金履约过高的项目不参与;

(4)对估算价值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不参与(利润较高的个别项目除外);

(5)对工程项目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不参与。

2.2标后评价阶段

如果决定投标,即进入投标决策的标后评价阶段。包括从申请资格预审至标书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前完成的决策研究阶段。在整个投标编标过程中,我们组织施组、报价人员详细勘查工地,通过工地考察,熟悉现场情况、调查当地材料价格,及时测算出成本价,对于成本价高于业主公布上限价的项目,我们也坚决放弃;对于评标办法较为合理的项目、成本价和业主公布上限价有一定利润空间的项目,我们继续积极努力,做好标书,针对不同性质的标,如风险标、盈利标、保险标、保本标、亏损标等采用不同的投标技巧,力争中标。

2.3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观因素

(1)技术实力

有精通本行业的各类专业人员;有工程项目施工专业特长,能解决技术难度大和各类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题的能力;有与招标项目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经验;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合作伙伴等。

(2)经济实力

具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关键设备和大型机具设备及其投入所需的大量资金。具有支付各种担保的能力。目前的投标担保多以现金为主,且数额较大,一般要等到项目中标单位与建设方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之后才予以退还。所以占用资金周期较长。

(3)管理实力

为了打开承包工程的局面,承包商多以低报价甚至低利润来取胜。为此,承包商必须在成本控制上下大功夫,向管理要效益。如缩短工期,进行定额管理,辅以奖罚办法,减少管理人员,工人一专多能,节约材料,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等等。

(4)信用实力

交通部制订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已从2010年元月1日起全面实施,评价内容包括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其中履约行为占80%,若承包商在信用评价中获得好评,则在投标中可享受加分政策;若被评为信用较差单位,要扣减信用分;若被评为信用差单位,则承包商在公路市场的投标工作将会受到重大的影响。

2.4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

(1)对业主情况的分析:业主的支付能力、履约信誉等。

(2)对竞争对手情况的分析:竞争对手的实力、优势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

(3)对风险情况的分析:业主资金有可能不能完全到位的风险,大笔资金周转期较长的风险,还有一些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等等。

投标与否,要考虑的因素是非常多的,需要我们投标人员进行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系统地积累资料,并作出全面的分析,同时应对承包工程的成本、利润进行预测和分析,对于低价项目及早算出成本价和建议报价,以供企业领导层最终作出正确的决策。

3小结

第6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2002年9月26日,亚宝药业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从而成为2002年上市的第5个医药企业、山西省医药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

2003年5月28日,总投资5亿元、首期建设投资1.35亿元、占地400亩的亚宝工业园在山西省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开工建设。作为国内大型中药产业化投资项目,该工业园区的开工建设标志着亚宝药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如今,亚宝药业已成为能够生产中西药制剂、原料药、兽用药等200多个品种的国家大型二类企业、山西省34家优势企业之一、山西医药行业的骨干企业及利税大户。

亚宝药业地处晋秦豫三省交界、洛渭黄三水汇集的山西省芮城县。你也许会问:一个规模不大的医药企业如何从一个不大的县城走向全国?而亚宝正做到了这些。令人欣慰的是,作为以上一系列事件的主角,亚宝药业在经历多年默默的发展后,如今终于站到了前台,无可质疑地成为新一代医药企业的先锋。

科技创新“筑路”

亚宝药业的前身是芮城制药厂,1990年,企业全部资产用于弥补126万元潜亏后,即将倒闭。是年11月,现任亚宝药业董事长的任武贤走马上任。经过仔细的分析和研究,任武贤亲自制定了以中药现代化为中心,以化学和生物药为两翼的科技创新发展战略。

为此,亚宝药业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建立了省级技术开发中心(亚宝药业研究所);联合北京中医药大学设立了北京亚宝中药技术开发中心;先后与中国科学院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医科大学、南开大学等院校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密切的技术合作。通过加大科技开发力度,亚宝药业开发出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需求量大的国家级新药。

目前,亚宝药业主营的140多种产品中,有56种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有5个,二类新药有5个。主导产品“丁桂儿脐贴”(原宝宝一贴灵)十年品牌,久经验证,一直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该产品的技术升级产品“小儿腹泻贴”为国家三类新药;拳头产品“曲克芦丁”(原维脑路通)、“尼莫地平片”市场销量在同类产品中稳居全国第一;老年性痴呆症治疗药物――“忆立福”(阿尼西坦),独家中药保护品种“仲景胃灵丸”,“亚宝炎痛消贴”等产品自生产销售以来,市场份额均在逐步上升。此外,公司在中药透皮吸收、药物控释方面拥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新建透皮制剂生产线和水针制剂生产线全部采用国内最先进的自动化设备。

优良质量“上锁”

质量是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赖以生存、发展的保障。为此,亚宝药业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首位,注重产品整体形象的塑造。公司质量检测中心拥有从美国、日本等国引进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等先进的检测设备,拥有相当数量的中高级专业人员。从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进厂直至成品出厂的全过程,均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药典和相关标准,生产条件符合《药品生产管理规范》(GMP)要求。由于“亚宝”产品质量过硬,深受经营者、消费者的青睐。

营销网络“铺点”

产品开发成功与否,市场就是最好的检验标准。集团公司董事长任武贤注重在开发产品的同时着手打造亚宝药业全国性的营销网络,根据亚宝的实际和医药行业营销特点,“亚宝”成立了普药公司、医药经销有限公司和公司,“亚宝”庞大的医药销售队伍已经与全国2000家商业客户建立了业务关系,形成了覆盖全国的医药销售物流网。

近年来,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更新营销观念,加快市场开发,提高市场占有率,成功地走出一条营销新路子:首先,他们加快网点建设,构筑营销网络,先后在北京、西安、武汉、太原等大城市建立销售办事处,销售队伍不断扩大,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公司本着“激励销售、利益共享”的原则,与各地医药市场销售业务大户签订区域性品种协议书,有效地扩大了企业产品销售市场;其次,他们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奖惩兑现,加强宣传力度,优化营销格局;再次,调整营销策略拓展农村市场,为市场的长远开发打下坚实的基础。

导入CI“塑形”

为加大企业媒体宣传力度,亚宝药业积极导入CI,并将CI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实施,第一阶段是经营战略明确化;第二阶段是视觉识别系统化,他们请专家设计了企业标志、标准字等一系列的视觉识别系统,增加文化附加值;第三阶段是市场营销策略化,通过对产品、价格、包装定位,抓好市场开发工程。随着亚宝品牌影响力的日渐扩大,由此带来的效益也日益凸显。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亚宝”推出一系列品牌“套餐”:

――重塑企业文化。他们从企业经营理念到员工的道德规范、行为规范、着装规范等进行一系列的整合,从各个方面来体现“亚宝”的特色文化,从而在市场上树立全新的、永久的“亚宝”形象;

――整合形象宣传。在整合形象宣传中,他们坚持做到影视形象、报刊形象、包装形象、店堂形象、员工形象、药品价格、适用范围等九统一,以此来进一步树立和巩固对“亚宝”品牌的认识。他们还要求营销人员实施跟踪服务,通过服务在客户、医院、药店、超市及患者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重组信息管理。公司内部建立局域网,外部与因特网结合,建立企业互联网站,宣传企业信息,并和各大办事处、商业客户进行互联,传输业务数据信息,以此来使亚宝的信息流提速。

重视人才“固本”

现代社会,在打造精品的过程中,人的因素愈加显得重要。任武贤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企业人才的培养,先后举办了“药剂”、“企管”两个培训班。现有30余名具有大中专学历的人员及青年技术骨干被推上中层以上领导岗位,在读研究生许振江还被推上公司总经理的职位。关心人才、爱护人才、重用人才在亚宝集团蔚然成风。

第7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关键词】丽江市;自驾游;可行性;必要性;建议

一、丽江市旅游业发展概况

丽江旅游的高速发展从1997年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开始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丽江市旅游业在旅游接待人次、旅游收入、社会声誉、知名度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在取得一系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例如,过度商业化问题,旅游单品单一、旅游开发效率不高、环境退化等问题。据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在2010年国庆节期间在大研古城随机做的200份调查问卷,80%以上游客认为丽江古城存在过度商业化问题,并对此次表示不满。

丽江是旅游主导型城市,旅游业发展好坏直接决定了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丽江市必须要对现有旅游发展模式进行调整,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过渡。具体而言,就是改变当前旅游产品单一的现状,大力开发老君山、泸沽湖等景区,利用地处“大香格里拉”旅游圈核心的有利区位,将旅游做大做活。同时,大力开发自驾游、探险游、主题游、康体游等多种个性化旅游,使丽江旅游由观光游向更深层次的休闲度假游过渡。

自驾游是未来旅游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大力开发自驾游市场是解决目前丽江市旅游面临的重大难题,推动旅游旅游转型的必经之路。

二、自驾游的特性

(一)自驾游的含义

自驾游(self-driving tour),是自驾车旅游的简称,简单地说就是自己驾驶汽车出游。2006年首届中国自驾游高峰论坛的定义:“自驾游是有组织、有计划,以自驾车为主要交通手段的旅游形式”。张晓燕对自驾游下了更深层次的定义“自驾车旅游是指以私有或租借汽车为主要交通工具,以休闲体验为主要目的,以自发组织为主体前往目的地旅行的连续过程及由此引发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

(二)自驾游的优点

与传统旅游方式相比较,自驾游具有以下优点。

1. 更好地满足旅游者个性化需求。自驾游在选择对象、参与程序和体验自由等方面给旅游者提供了伸缩空间,其本身具有自由化与个性化、灵活性与舒适性及选择性与季节性等内在特点,与传统的参团方式相比具有本身的特点和魅力。自驾游客可以自由的安排行程,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到达与停留时间以及食宿安排上都有很大的自主性,这样可以更好的满足旅游者个性化需求。

2. 产业链拉动作用更强。旅游业基本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六大领域,而自驾游相比一般类型的旅游产业链更长更宽,产业拉动效应也更明显。自驾游市场的开发会催生汽车营地、汽车旅馆的诞生,同时还会产生汽车租赁、汽车保险、汽车连锁救援、户外用品的服务项目。此外,加油站、客栈、农家乐等其他相关行业也都会因为自驾游而得到进一步发展。

3. 有助于改善地区形象知名度。因为自驾游空间跨度大,需要区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为政府之间交流合作提供了一个平台。例如,2004年两广六市(广州、佛山、肇庆、桂林、梧州、贺州)率先成立无障碍旅游区,推出自驾精品旅游路线并成立第一个自驾车旅游服务站,这些活动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宣传效应。而且,自驾游旅游者一般经济条件较好,各方面素质较高,这部分高素质旅游者能够迅速提高区域旅游的声誉知名度。

4. 有助于优化旅游地的空间布局。传统观光旅游集中于发展成熟的景区景点,长时间大规模的旅游活动会对景区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破坏,而自驾游为新兴旅游目的地、非主流目的地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自驾游旅游者一般各方面素质都比较高,他们会主动避开传统热点景区,去寻求一些新鲜、刺激的东西,一些有资源特色但开发不是很成熟的景观往往会得到他们的青睐。自驾游的这种优点对于平衡区域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旅游资源整体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三、丽江市开发自驾游市场必要性分析

通过上述对自驾游特点和优点的分析,结合丽江市的具体情况,开发自驾游市场是解决目前丽江旅游面临的重要难题、实现旅游转型的重要渠道。具体而言,自驾游市场的开发可以为丽江市带来如下好处。

(一)有助于区域旅游的协调发展

目前,丽江旅游产品比较单调,集中于古城和玉龙雪山,造成局部旅游资源压力过大甚至出现破坏。而泸沽湖和老君山虽然资源禀赋优秀,但是由于交通等原因没能完全开发出来,出现旅游资源闲置浪费。自驾游由于其自由行和通达性,可以分流一大批游客前往尚未完全开发的景区旅游,有助于区域旅游的协调发展。

(二)有助于改善旅游产品单一的现状

目前,丽江旅游产品仍以观光旅游为主,旅游层次较低,经济社会效益也较低。特别是丽江作为一个声名在外的旅游城市,很多游客千里迢迢来了之后只能逛逛古城、看看雪山,不能深入体会丽江的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失望而归,而且,逗留时间很短不能地方经济带来很高效益。而自驾游具有探险、休闲、度假等性质,可以极大地丰富现有旅游产品。而且由于自驾游的灵活性,可以深入到丽江各个村镇实地了解丽江千年历史和民族文化魅力,更好的满足游客的多种需求。

(三)可以更好地带动当地居民致富

目前,丽江旅游带来的总收入飞速增长,其经济效益也非常显著。但是,其大多数的经济收益都被外来经营者攫取,当地居民收益甚微。除了生活在古城核心区居民将房屋出租收益不菲外,古城区外的农民生活依然很贫困。自驾游由于其空间跨度大,通过旅游者吃、住、游、购、娱等环节带动沿途农家乐、客栈、农产品、工艺品、歌舞表演、路导等行业的发展,真正实现让当地居民从旅游开发中受益。

(四)有助于旅游资源的保护

由于自驾游的灵活性和空间跨度性,分散了客流,减少了庞大客流量对古城的冲击,有利于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而且,分散了客流量让游客更有兴致体验古城的文化魅力,有利于游客满意度的提高。

四、丽江市开发自驾游市场可行性分析

关于丽江市开发自驾游市场可行性分析我们采用SWOT分析方法,具体探讨丽江在开发自驾游市场时所具备的优势、劣势,以及所面临的机遇和威胁。

(一)优势

1. 资源优势

丽江本身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世界记忆遗产名录东巴文化、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的核心区老君山这三大世界级品牌,以丽江古城为中心,融合了汉文化、中原古代建筑、音乐文化以及纳西族、藏族、白族诸民族文化于一体的多元文化汇聚之地。丽江的这些优秀的自然文化资源必将对自驾车游客产生很强的吸引力。而且,在计划打造的“大理――丽江――迪庆――稻城――亚丁”精品自驾游旅游线路上,沿途大多是高山、湖泊、峡谷,风景优美,加上各个少数民族风情,游览价值很高。

2. 品牌优势

现在,丽江已经成为全国闻名、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良好的声誉知名度是其开发自驾游市场的有利条件。例如,原来阳朔的旅游也是以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为主的,后来借助阳朔的品牌知名度,它积极推出了其他多样化、个性化旅游模式,如探险攀岩项目,现在阳朔已经成为全国首屈一指的攀岩胜地了。同样,丽江自驾游市场的开拓也可以借助丽江的知名品牌,打造一个以“现代茶马古道”为主题的自驾旅游线路。

3. 区位优势

丽江地处滇、川、藏交汇处著名的“大香格里拉”核心区域,是古代“南方丝绸之路”和“茶马古道”的必经之路。特别是在打造川、滇、藏“大香格里拉”旅游圈的过程中,丽江既是进入“大香格里拉”的门户,又是从“大香格里拉”长途劳顿后归来的休憩之地。而且,从海拔、气候等诸方面看,丽江都具有开展自驾游的良好条件。

4.基础设施较好

经过十几年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丽江的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已经初步具备开展自驾游的条件。

(二)劣势

1. 基础设施较落后

自驾游对基础设施要求较高,不仅要求路况良好,而且对停车位、加油站、服务区、道路标识系统、景观解说、气候预报系统以及旅游援助系统都有较高要求。目前丽江市的基础设施相对较完善,已经初步具备开展自驾游的条件,但距离开发成熟的自驾游市场还远远不够。

2. 距主要客源市场距离较远

研究资料证明,自驾游以中途和短途为主,即单程500公里以内的游客比例占到80%。而丽江市周围500公里车程距离内没有重要客源市场,空间距离较长会导致私家自驾车数量相对较少,这是丽江市开发自驾游市场的一大弊端。

3. 汽车租赁等相关行业不完善

在私家自驾车数量相对较少的情况,要想充分开发自驾游市场,就需要大力开发完善汽车租赁行业。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需要政府引导和行业规范,还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和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发展难度较大。目前,丽江汽车租赁行业刚刚起步,很不成熟。而且与自驾游相关的汽车营地、汽车旅馆、汽车保险、旅游救援等行业也都不健全。

(三)机遇

1. 中国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汽车销售超过1760万辆,再次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销售市场。国家统计局了《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该公报显示,至2009年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7619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7.8%,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5218万辆,增长25.0%。民用轿车保有量3136万辆,增长28.6%,其中私人轿车2605万辆,增长33.8%。私家车数量越来越多,为自驾游市场的开拓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2. 人们出游个性化追求

对国外旅游业研究资料证明,当人均GDP为1000美元时以观光旅游为主,达到2000美元时以休闲多样化和多元化的休闲业为主,达到3000美元时则向休闲度假旅游发展。现在我国很多省份、城市的人均GDP都以超过3000美元,经济条件的改善使人们的旅游需求更加注重多元化、个性化。传统的观光旅游缺乏创新,行程单调,已经不能满足游客的个性化需求,而自驾游因为其灵活性、自主性越来越受到游客的青睐。

3. 游客对西南文化的神往

巴特勒在《旅游地生命周期概述》一文中,借用产品生命周期模式来描述旅游地的演进过程。他提出的旅游地的演化要经过6个阶段:探索阶段、参与阶段、发展阶段、巩固阶段、停滞阶段、衰落或复苏阶段。巴特勒的生命周期论是对现实中很多旅游地发展规律的总结。在我国华北、华东、华南许多地区,旅游起步较早,发展已经很成熟。游客们光顾玩这些传统景点之后开始追求更为新鲜、刺激的景观。而西南、西北旅游业起步较晚,保留了很多原生态的东西,处于旅游发展的上升期,对于已经逐步成熟起来的中国游客和海外游客都很有吸引力。特别是丽江的川藏风情、雪域高原更是广大自驾游客梦寐以求的地方。

(四)威胁

1. 市场竞争激烈

在开发自驾游市场方面,丽江市与其周边各个地区在旅游资源方面严重雷同,都是雪域高原、民族风情,如何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如何能够实现区域联动、发挥最佳协同效应?这都是开发自驾游市场时面临的难题。

2. 自驾游市场开发技术难度较大

开发自驾游市场不仅需要良好路况,而且对道路标识、景观解说、天气预报系统、安全系统、救援系统都有较高要求。而丽江市地处高原,地形条件复杂,地质灾害较多,天气状况多变,而且地广人稀安全不易保证。这些天先天不足的客观条件都会制约丽江自驾游市场的开发。

3. 自驾游客的信心问题

自驾游客在外出游玩的过程中关心的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丽江自驾游市场刚刚起步,如何树立自驾游客对丽江自驾游的信心、提高丽江自驾游的知名度是开发丽江自驾游市场首先要解决的难题。

通过对上述丽江自驾游市场开发优势、劣势、机遇、威胁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丽江开发自驾游市场优势、机遇大于劣势、威胁。虽然困难重重,但是自驾游市场的开发是丽江旅游转型的根本出路之一。当地政府应该当机立断,尽早着手实施,以占得开发自驾游市场的先机。

五、对丽江市开发自驾游市场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政府间合作,联动开发自驾游市场。

自驾游市场开发区域跨度大,需要各地政府之间政策措施上相互配合,联动开发。其实在区域合作方面丽江市政府很早就在着手做了。2004年10月中旬,丽江市政府代表团前往迪庆州和甘孜州考察访问,就共同打造大香格里拉品牌,联手开发三州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建设连接三州市的丽江――迪庆――稻城――亚丁――泸沽湖――丽江等精品旅游环线达成合作共识;2006年,丽江市与迪庆州两地政府签订《丽江市、迪庆州旅游合作协议书》;2009年10月,丽江市旅游局与林芝地区旅游局签署了《关于促进两地旅游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只是,目前签订的协议太过宽泛,需要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想更好的开发自驾游市场,需要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继续努力。加大规划、投资力度,合理规划设计精品自驾游线路,做好路标、指示牌标识工作及停车位等基础工作。同时还要成立旅游紧急呼叫救助中心,及时处理救援等突发事件。

(三)政府要引导与自驾游相关行业发展

在丽江自驾游市场起步初期,市场机制不完善,需要政府引领企业做好与自驾游相关的行业发展。包括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比较成熟的汽车租赁公司、自驾游服务公司、汽车保险公司。政府要配合企业做好汽车营地建设、汽车旅馆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四)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

政府还需要加大丽江自驾游的宣传力度,树立游客对丽江自驾游的信心。例如,可进行广告宣传,网络宣传,参加推介会,或举办大型赛事活动。丽江在举办节事活动方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例如,丽江先后成功举办国际七星越野挑战赛、丽江东巴文化艺术节,雪山音乐节,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年会活动。今后,丽江市政府完全可以与相关组织合作,举办大型越野赛、自驾游比赛,树立丽江自驾游的品牌。

(五)成立自驾游旅游协会

目前,国内外成立了很多汽车俱乐部,车友之间相互交流经验,促进了自驾游市场的进一步繁荣。丽江可以借鉴相关经验,成立相关的自驾游协会或汽车俱乐部,让车友加深对丽江自驾游的认识了解。

(六)发行自驾游手册

政府可以向游客发放一些丽江(下转第60页)自驾游手册,包括丽江的主要景点、民族文化、交通、道路、酒店、客栈、特色美食、特色产品、手工艺品、商店、娱乐设施、汽车营地、加油站、服务区、安全守则、天气预报电话、救助电话等相关及信息,既让游客更加深刻的了解丽江,起到宣传效果,又为他们的自驾游提供方便。

参考文献:

[1]王君正.区域旅游创新[M].云南人民出版社.2009.12

第8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美容店项目合作协议一甲方:北京娇姿时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经过对甲方之经营理念、营销模式、产品功能等多方了解及市场明确定位后,自愿做为甲方加盟店,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经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约定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合法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所属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自甲方开始向乙方供货起,乙方即取得本协议约定的加盟经营资格,乙方无需交纳加盟费。

3、乙方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规划和管理,切实做好针对顾客群的服务,业务上接受甲方的督察和指导。

4、此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第二条:加盟经营范围、期限、经营地址的确定

1、乙方服务对象是本美容院的消费人群,不得擅自在互联网上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2、乙方加盟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的经营地址是:省市(县)区(镇)(自愿退股协议书)

。第三条:经营技术资产

甲方的经营技术资产包括: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B、品牌形象代言人;C、营运和促销方案;D、形象识别CIS系统;

E、企业文化和荣誉;F、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G、营运手册和教育培训系统;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不能转给他人使用和用作其他用途。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中国国内市场开发,推广及品牌形象宣传;

2、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制定产品的销售政策、促销政策和新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4、为乙方免费提供相关技术和消费技巧培训,以促进乙方的销售和服务工作的展开;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可随时对其商品价格及销量等情况进行检查;

6、为提升品牌形象和乙方效益,甲方应进行不定期广告宣传;

7、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加盟资格。

(1)乙方仿冒、滥用甲方注册的商标,损坏甲方形象;

(2)乙方自行销售非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甚至假冒伪劣商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3)乙方在销售时出现价格混乱,经甲方明确要求稳定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的。

出现以上情形甲方解除本合同或乙方单方自行解除本合同时,乙方所剩余货物甲方不负责退货。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甲方提供培训的权利

乙方签订加盟协议后,甲方须对乙方的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使其有能力全面了解甲方产品,从而对顾客进行高品质服务;

2、商品配送权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形乙方款到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资质技术转让,享有甲方拥有的经营技术资产使用权。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其合法经营身份。第六条:进货及调换货

1、甲方按照全国统一价格向乙方提供商品,享受统一零售价的折。

2、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办快递(发货地点均在甲方所在地),运费自理,乙方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根据乙方进货清单予以发货(乙方收到货物三日内凭甲方发货清单进行验收并向甲方电话确认)。

3、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加盟期间的滞销产品(包装完好、无污染、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按约定可调换。调换的具体方法为:1、自代加盟签订日起,加盟店首批进货自进货日起三个月内可自由调换,未调换则视为已销售;2、以后每个月所进货品,可在进货后的二个月调换,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销售奖励:乙方年销售2万元甲方产品,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5%做为奖励,乙方销售额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额的10%做为奖励。此奖励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每年年底由甲方返还乙方。第七条:协议的违约责任和其他

1、乙方加盟店的地址及店主变更,乙方退店、终止合作、解除协议,须书面通报甲方。

2、协议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合同有效期。

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以友好协商的精神解决。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本协议是约定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唯一依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无效。

5、乙方承诺本协议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管理等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协议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相关资料归还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或转让他人或单位。

6、本协议签约地:北京市。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第八条:补充条款甲方:北京娇姿时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美容店项目合作协议二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为了和气生财,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合同)书,双方同意在花都豪利花园白云阁1号租赁店铺作为开设美容院场地。

二、 双方协商确定,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半身缘美容店,总投资实际资金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年终分红甲按照投资总额的 / ,即 %,乙分红按照 / ,即 %。总之,年终甲按照 分之 分红,乙按照 分之 分红。

三、本合伙美容店经营期限为 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自愿办理有关手续。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店铺(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等相关手续登记。

四、双方协商确定的职责:

甲方作为投资主体出现,负责管理和外围事务,包括办证与外商、半生缘总部洽谈业务,与 联系,都要主动出现,行使老板的权利和义务;平时一般不住在店铺里,上班是坐在前台处理接待任务,安排美容师为客人服务,或跟那些等待的客人聊聊天宣传美容知识;也要打电话联系客户,还有处理相关财务,收钱,过账、缴款等日常事务;负责招聘美容技师的把关等事务等。

乙方负责会计记账事务,充当本店的店长,负责安排外派或者是聘请来的技师参与美容,负责带领新手学艺,清理采购产品清单,看护本美容院;晚上一般都住在店铺里,防止产品被盗,一般不宜透露自己已经入股,对美容技师要严格管理,强调技师整齐划一,手法到位;提醒其他美容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注重平时的技师培训等工作;有空闲也要打电话联系客户,主动与客户交流等;每天上午在别人上班时间,要带领美容师穿好整齐划一的衣服在外面做早操,或者主动与客人打招呼等;在平时没有事情做的时候,负责带领团队去各地花园或者商场里发放传单等。

五、 双方协商确定:

1、义务,双方任何一方有空就去菜场购食品菜肴,回来如果有时间要及时做饭,不存在推诿;当然做饭也可以轮流做饭或购菜等;有客人过来咨询美容要热情接待,遇到特殊事情都有义务先处理好事情再跟对方报告。平时双休日是客人来体验最多的时间,任何人不得迟到,乙方住在店铺里,晚上十一点关门,有客人做美容必须推迟关门,临睡觉前要打扫好店内卫生,第二天不得迟于九点半开门;甲方上午不得迟于十一点到岗,下午下班可以在学生放学之前离开,如果生意好,客源多,平时双休日或者学生放假尽量住在店铺里。本店本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处理日常事务等。

2、利益,双方暂时不领取工资,等到赚到更多的钱,也就是账上有储备的 万元,能基本交齐一年租金之后,双方就可以领取基本工资。甲方每月领取 元,乙方每月领取 元。到了年底根据所赚钱的总数,甲乙双方按照比例领取分红。分红的前提是账上必须有 万元的铺底资金。

3、权利,甲、乙方如果能做美容,洗脸、按摩、吹头发、减肥等工作都有提成;如果甲方不是以技师出现,基础工资可以提高。双方有责劝告或者提醒对方出现的错误,有事情一定要好好商量,不得把话滥在肚子里。美容店就是自己的家。本着把美容店做大做强的原则,一定要和气生财。将来的理想是双方合伙再开几家美容加盟店。目前是创业阶段,只能本着节约开支,事事处处要以节约为本。

六、甲乙双方经营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其费用纳入成本积累,如果资金短缺,也是共同承担出资再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

七、支付方式:办理银行开卡机,必须有公用的账号,如果不申请公用账号,必须有记账本随时查阅,账务必须在双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结,大家心里有底。

八、违约责任:双方好说好算,如果有一方在合约期间,提出辞职或者另谋高就,自动放弃者,在合约期内不准收回任何成本。如果本店有相应的债务,则按照分红比例负担。如果有外债偿还,必须还清债务之后方可离开,如果离开时没有适当的资金还清,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比例债务部分。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中介人来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转让,只能按实际注入资金转让;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实际资金涨或者跌而转让。

十二、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当时店铺增值或者是减值的价格,预估成本后,再接纳第三者入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十五、 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可以在下面签字有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可受法律保护。

甲方: (签章或者按手印)

乙方:(签章或者按手印)

中介人:(签章或者按手印)

第9篇:市场开发协议书范文

一、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科研工作是我所的主要职能工作。2010年我所制定的《2010年农业科研项目计划》安排开展的国家级、省级和自设试验研究项目近30项。目前,上述各项科研任务已经按照年度计划要求顺利实施完成。

1、油菜科研方面。今年,我们紧紧把握油菜新品种选育这一科研重点,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明确油菜育种方向和目标,注重油菜品质分析研究,进一步加快了油菜育种研发进程。具体有:一是两项市重点科技项目2007年度《隐性核不育三系杂交油菜繁制种技术研究》和2008年度《双低杂交油菜滁核杂1号保优高产栽培技术规程的制定》的各项研究工作已经顺利完成,通过了科技局的鉴定验收。二是顺利完成了4项2009-2010年度油菜国家和省级试验项目。三是积极开展了2010年度市重点科技项目《滁杂优3号繁殖、制种技术研究及保优高产栽培技术研究》。四是加强细胞质雄性不育和细胞核雄性不育三系杂交油菜新组合的选育工作,共测配材料3000多份,套袋繁育材料10000多份。

2、水稻研究。水稻方面我们今年承担国家南方稻区区域试验5项和《安徽省水稻品种试验》区域试验项目12项,涉及水稻品种组合300多个,通过在我区域的种植试验,为各试验单位水稻品种审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3、小麦研究,顺利实施完成2009年度小麦国家试验项目3项和省级试验项目2项。5月中旬,在国家农技推广总站领导的组织带领下,20多人组成的全国农业专家团对我所承担的2009-2010年度国家长江中下游小麦区域试验、国家小麦生产试验及国家小麦联合鉴定试验的试验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对我所承担的试验工作给予了优良评价。

4、食用菌研发方面。今年和省农科院合作,积极开展平菇新品系比较实验和平菇培养基的平衡配方试验,试验进展顺利。年内,食用菌室又成功争取到了安徽省鲜食玉米品种区域试验和安徽省鲜食玉米品种预备试验两项试验任务,该试验已顺利实施完成。

5、生物技术研究方面。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对引进的10余个甘薯新品种进行脱毒育苗试验,进一步加大了种薯繁育力度,大力开展甘薯脱毒苗的推广工作,在明光和来安建立高产示范栽培基地300亩,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已基本实现。并且,我们还积极开展了滁菊原种苗大田繁育试验以及滁菊脱毒苗高产栽培和对比试验,原原种苗已在施集茶厂滁菊基地栽植,长势良好;滁菊脱毒苗产量达800斤,比未脱毒的增产20%左右。

6、科技开发工作稳步推进,有力体现成果效益。我所大力做好油菜新成果转化工作,促使新育成果尽早投入市场开发应用,我所选育的双低杂交油菜组合皖油24、滁核杂1号和滁杂优3号,现已在省内外都已有了较大的推广面积,今年,我们经过与多家种业公司洽谈,又成功转让皖油21的经营开发权,促进了我所研发的新成果加快了转化应用步伐,发挥出较强的社会经济效益。

7、积极做好“三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大力开展科技培训和服务。在全椒管坝、草庵和南谯大柳、担子等地开办油菜和食用菌栽培技术现场讲解会,培训新型农民近800人次,发放相关技术材料2000余份。

8、国有资产管理确保稳健运行,大市场稳步运行。凤西路门面房上一轮对外整体承包结束,今年起开始新一轮承包,承包费在上次基础上每年又递增5%,达到了促进国有资产逐年增值的预期目的。

二、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加大杂交油菜新组合选育力度,油菜育种研发进一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年内新筛选配制油菜新组合近20个。其中2个双低杂交油菜新组合滁核0502和滁核0602进入下年度省杂交油菜联合鉴定试验;1个双低杂交油菜组合滁0405进入全国冬油菜区域试验第2年,并同步进入生产试验;并且双低杂交油菜组合滁核0503已完成所有试验程序,已报送国家审定。

2、承担实施了省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双低杂交油菜皖油27号亲本繁殖、制种及示范推广》,年内开展的主要是完善皖油27号的繁殖技术和制种技术以及相关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和高产示范工作。该项目有利于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我所水稻育种工作今年取得了有效进展。年内水稻进一步加大了水稻亲本材料的提纯和征集力度,同时开展了大量的测恢杂交工作,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并且,水稻育种的南繁工作已经展开,已准备200多份两系品种F1代将在海南三亚进行优势鉴定。我们已经安排派专人到海南三亚南繁基地驻点开展水稻育种工作。

三、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