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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或者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围内,通过对尚未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应税行为进行合理的筹划和安排,利用税法给出的对自己企业有利的可能选择或者优惠政策,从中找到合适的纳税方法,最大限度地延缓或减轻本身税负,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关键词 纳税筹划 风险防范 合理避税 企业成本
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
1.合理选择分公司与子公司
企业在计划投资时,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他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纳税,而子公司只有税后利润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来说,如果新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能盈利,从母公司集团整体税负利益考虑,设立子公司和设立分公司并没有区别,但如新设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此时设立子公司就可能更为有利,因为在与母公司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够减轻母公司的税收负担。
2.利用产业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1)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旧企业所得税法仅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新《企业所得税法》放宽了地域限制,扩大到全国范围,同时严格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2)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的税收优惠。新《企业所得税法》中,产业优惠政策的另一个亮点就是把有关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和安全生产的产业和项目纳入了产业优惠体系。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这里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3.运用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筹划
(1)符合以下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
①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②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③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④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即一个纳税年度内,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即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4.合理选择融资方式筹划
我国较小型企业都需要进行相适应的融资活动,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权益方式融资,二是负债方式融资。
二、纳税筹划在所得税领域的注意事项和筹划建议
1.在日常经营中注重税收筹划。学好、用好税法,严格按税法办事,以避免涉税处理上产生不应有的损失,是最基本的纳税筹划。细微的筹划应随时贯穿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当中。企业日常账务处理的好坏,影响到涉税计算的正确与否。比如企业接受了不规范的发票或者接受了不正当的发票,或者在正规发票的种类上未取得自己所需的发票,对企业来讲都是不利的。
2.以重大决策筹划为重点。在进行重大投资决策时,要分别比较所选不同方案的相关税收政策,力求采用投资成本最优方案。如企业拟投资设立一高新技术企业,就要考虑投资地点、投资方式和合作伙伴。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融资,税法对不同的融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如税法规定向一个关联企业的融资超过注册资本50%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税前列支等,这就需要选择融资渠道、数额。在进行重大分配决策时,投资者对企业享有收益权,企业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要兼顾对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纳税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一种方式,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和重要。因此,企业应该树立依法纳税意识,放弃偷税的违法行为和避税的不道德行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适合自己实际的节税方法,尽可能地分析一切可能妨碍筹划目标得以实现的因素,以收益最大化为目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事项进行事前安排,使纳税筹划真正发挥其作用,真正在市场经济中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保证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参考文献:
(一)增值型审计的含义
增值型审计是一种新的审计理念,其理论基础来源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对内部审计概念的新诠释。当前,国内外审计理论界广泛关注内部审计增值功能的研究。
2001年,IIA对内部审计作了新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的、客观的保证工作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实现机构目标。”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次要目的是“提高运作效率”。从理论上讲,不管是什么审计模式,其目的都是增加价值(或减少损失),提高效益,即当前普遍开展的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济效益、风险导向等任何形式的审计模式都包含在增值型审计范畴内。
(二)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的定义有多种说法,笔者认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利用合法、合规的手段,通过经营和财务活动的有效安排,尽量少缴税、追求纳税人最大税收利益的行为。
(三)纳税筹划与增值型审计的关系
增值型审计的核心是提高效益、增加企业价值;纳税筹划的核心是少交税,增加企业价值。两者的落脚点都是“增加企业价值”。例如,12月30日,某单位测算当年应交所得税100万元,经审计提出纳税筹划建议并被采纳后实际缴纳所得税90万元,那么少交的10万元就是审计成果,即通过采纳审计建议后企业价值增加了10万元。
二、纳税筹划体现审计成果的实践思路
笔者站在宏观视角,对一系列的纳税筹划方法进行梳理提炼,总结了几种常用筹划方法,希望能给审计人员在实践中秉持纳税筹划思路提供指引。
(一)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纳税人必须熟练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合法、可行、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法,尽量用足、用够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减轻纳税负担。
案例1:A检测公司主要从事管道检测技术服务,属于高科技性质的公司,旗下有一从事检测设备研制的全资子公司B。2010年4月,某审计组对其进行审计,发现如下问题:2009年度,A公司税前利润20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B公司技术转让收入400万元,技术开发成本1000万元,公司亏损不交纳企业所得税。
审计人员应提出什么样的建议呢?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50%。如果A公司将B公司注销内部成立技术研发部,则A公司2009年度税前利润14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400-1000×50%)×25%=225(万元),A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减少净现金流出)275万元。
(二)充分利用税收法规一些富有弹性的条款
税收法规弹性主要表现为:(1)纳税人的可变通性。特定的纳税人交纳特定的税收、享受特定的优惠政策。纳税人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适度安排,使其纳税人身份发生变化,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娱乐业与文化体育业之间的变通为一例。(2)税基确定的可伸缩性。在税率既定的前提下,课税对象金额的确定直接影响了税额的大小。纳税人可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设法调整课税对象金额,使税基变小、减轻税赋。小型微利企业缴纳20%的所得税为一例。(3)税率上的差异性。课税对象金额一定,税率越高、税负越重,反之亦然。税率与税负的这种密切关系,纳税人也可以通过调整课税对象金额,尽量避开高税率,寻求低税率。土地增值税级差税率为一例。
案例2:某审计组发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一批普通标准住宅,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2000万元,开发土地费用400万元,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4000万元,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320万元。董事会研究决定以9640万元的价格出售。
审计分析:按税法规定,企业可以扣除的费用除了上述费用外,还可加扣(2000+400+4000)×20%=1280(万元)。经计算,该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9640-2000-400-4000-320-1280)/(2000+400+4000+320+1280)=20.5%。
《土地增值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相应税率计缴增值税。据此规定,企业要缴纳增值税,相应税率为30%,数额=(9640-2000-400-4000-320-1280)×30%=492(万元)。企业税后现金流量为9640-2000-400-4000-320-1280-492=1148(万元)。
如果将该批住宅的出售价格降为9600万元,则增值率为20%。根据税法规定,该企业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税后现金流量为1600万元。
审计结论:降价销售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现金流出)1600-1148=452(万元),建议企业降价销售。这是一个双赢的建议,即企业增加现金流入452万元的同时购买方少支付价款40万元。
(三)选择最优纳税方案
企业纳税筹划应遵循经济学原理,尽量选择交税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即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
案例3:某设备制造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拟于2011年用闲置资金建设一套生产线。另外,该公司的闲置资金可投资于股票市场,税后投资收益率可达10%。现有以下投资方案:
甲方案:投资5000万元建设的生产线,折旧年限为10年,会计与税法折旧年限相同,不考虑残值因素。投产后,年产量为500台,售价为20万元/台,年销售收入10000万元,相应的付现成本(工资、维修和原材料等均可在当年税前扣除,下同)为8500万元。
乙方案:投资6000万元建设的生产线,折旧年限为10年,会计与税法折旧年限相同,不考虑残值因素。投产后,年产量为550台,售价为20万元/台,年销售收入11000万元,相应的付现成本为9280万元。
丙方案:投资7000万元建设的生产线,折旧年限为10年,会计与税法折旧年限相同,不考虑残值因素。投产后,年产量为600台,售价为20万元/台,年销售收入12000万元,相应的付现成本为10150万元。
财务部门根据以上方案做了如下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上报董事会。
甲方案:税后净利为(10000-8500-500)×(1-25%)=750(万元)
乙方案:税后净利为(11000-9280-600)×(1-25%)=840(万元)
丙方案:税后净利为(12000-10150-700)×(1-25%)=862.5(万元)
分析结果:丙方案最优,乙方案次之,甲
方案最差。
董事会将上述情况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计,审计结论如下:
在三种方案的计算中,财务部门均忽略了机会成本。相对于甲方案而言,乙方案多投入货币资金1000万元,相应的机会成本=1000×10%=100(万元),修正后的税后净利润=840-100=740(万元)。同理:相对于甲方案而言,丙方案需多投入货币资金2000万元,相应的机会成本=2000×10%=200(万元),修正后的税后净利润=863-200=662.5(万元)。
结论1: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是甲方案,净利润为750万元;乙方案次之,净利润为740万元;丙方案最差,净利润为662.5万元。
逆向分析:假如该公司闲置资金为7000万元,采取甲方案,将5000万元建设生产线,2000万元投资股票市场,每年可获得净利润750+200-950(万元);采取乙方案,将6000万元建设生产线,1000万元投资股票市场,每年可获得净利润=840+100=940(万元);采取丙方案,将7000万元全部用于建设生产线,每年可获得净利润862.5万元。
结论2:最佳的纳税筹划方案是甲方案,净利润为950万元;乙方案次之,净利润为940万元;丙方案最差,净利润为862.5万元。
两种思路计算出的决策方案选择顺序完全一致,与财务部门的分析结果完全相反。审计委员会将审计结论向董事会汇报后被予以采纳。
(四)利用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中的价格变动,将所纳税收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一个客观经济过程。在纳税筹划应用中,它是一种基本的方法,其操作原理是转移价格,包括提升和降低价格。
案例4:2009年,某市一家保险公司经营一项保险业务,全年营业额为1000万元,发生客户火灾理赔支出600万元,若不考虑附加税费,公司应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净收益=1000-600-50=350(万元)。
如果该公司减少每位客户的保险费用,但相应规定每位客户应到某指定的公司购买一套防火设备,并按照规定安装,该项措施出台以后,该公司营业额可能会降低到700万元,但相应的支出由于防火设备的增加会下降到200万元,若不考虑附加税费,公司应纳营业税=700×5%-35(万元),净收益=700-200-35-465(万元)。通过税负转嫁,该公司净收益增加了115(465-350)万元;而且,由于购买防火设备,保险公司可能会和防火器材公司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还有可能获得部分折扣优惠。
三、审计建议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慎重考虑纳税筹划风险
纳税筹划风险是审计人员提审计建议之前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正因为提纳税筹划审计建议风险特别大,致使很多审计人员明明发现被审计单位多缴税也不敢提审计建议。在实际工作中,某些具体的纳税筹划活动稍有不慎,就可能涉及纳税风险。主要表现为:(1)税法的变化。如利用关联交易降低税负的做法,现在已受到了严格限制,风险很大。(2)对税收法规条款理解的差异。一些税种不但有“法”、“实施条例”、“实施细则”,还有“解释”、“说明”等,如果纳税人没有全面掌握这些法规,不准确的理解,就会发生纳税风险。
(二)以企业发展战略为指导
增值型审计中应综合考虑多重因素,税收成本只是其中一项,要站在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通盘考虑,以企业的全局战略为指导。如果仅从纳税筹划的角度去考虑,有可能在局部获得了收益,而在整体上损害了企业利益。同样,在企业制定战略决策的整个过程中,也必须贯穿纳税筹划理念,进行纳税筹划活动。纳税筹划必须服从企业战略,企业战略也必须考虑纳税筹划,两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摘 要 纳税筹划以其成本小、可操作性强的优势,日益成为现代商贸企业合法实现税负最小化的必然选择。本文首先介绍了商贸企业会计政策与税收筹划的概念;其次,对当前我国商贸企业会计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意义进行了论述;再次,对商贸企业会计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的运用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够对商贸行业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来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成本提供借鉴,以达到企业和国家的双赢。
关键词 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 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与纳税筹划概述
1.1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
在我国的会计政策中,有一部分是必须遵循,不受纳税筹划影响的,如记账本位币的确定、会计期间的划分、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科目的选择、收入的确认原则等。还有一部分是企业可以灵活选择的,如存货的计量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成本费用的摊销方法、收入确认和结算方式、坏账准备和资产损失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与损益摊销的方法等。这些具有可选择性的会计政策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以实现的空间。
企业作为纳税人,有必要认真分析并利用这一空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地选择会计政策。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税法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选择能够合理避税的最优会计政策,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
另外,企业会计政策的确定需要借助于财务人员的税务知识水平和职业判断。在会计实践中,正确的职业判断和选择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保障。尤其是企业所得税,由于其征收是以企业利润总额为基础的,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交纳。可以说一个完整的企业会计政策必定包含税收筹划的内容。
1.2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降低税收风险的目的,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组织、经营、投资、交易等经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的活动。
税收筹划的方式有多种,如缩小税基、延期纳税、采用低税率、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企业可以主要针对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两方面着手。缩小税基即减少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总额,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主要通过增加成本费用、减少收入来实现;延期纳税,即纳税人将应纳税款推迟到一定合理期限内缴纳。延期纳税对纳税人来说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政府贷款,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节省了利息支出。
二、商贸企业会计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
下面通过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政策的选择来探讨商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的措施。
2.1 物资采购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采购人员外购库存的实际成本包括采购价款、采购费用和税金。根据我国税法多增值税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有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权益,而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只能进成本,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建议对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选择同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以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如果选择的供应商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其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多可以抵扣6%或4%的税款,而收到其开具的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
对于一些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厂商,可以计算出所采购商品的价格折让临界点,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价,以抵消自己因拿不到17%基本税率的专用发票而造成的损失。
另外,退货业务在商贸企业有两种操作:开具红字发票冲消或在下期进货时扣除。从增值税抵扣角度考虑,采用后者易于商业运作,也更加有利,可以避免前期进项税额转出。所以,对于关系密切、交易频繁的供应商,可以采用退货滚动扣除制。
2.2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筹划
库存商品的取得、发出和结存的计价,商贸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等方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比例税率,因此商贸企业在进行库存计价方法的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和企业的税负期两方面因素。
针对正处于征税期或高税负期的商贸企业: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建议存货的计量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可以使当期的成本摊入扩大,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在物价下跌的情况下,建议存货以先进先出法核算,以扩大当期的成本摊入。
反之,当商贸企业处于所得税的优惠期时,建议在物价上涨是采用先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降低当期的成本摊入,从而在免税期内得到的更多的免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因此,商贸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在会计年度的末期做出正确判断,根据企业经济运行的状况选择下一年度对企业节税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
2.3费用分摊的纳税筹划
期间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方式会影响商贸企业的利润水平。商贸企业在选择有利的费用摊销方法的时候,首先对于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对非正常损失及时报税务机关审批财务损失。其次,对于费用、损失的摊销期,商贸企业应选择相对最短的摊销年限,以达到递延纳税的结果。例如选择一次性摊销低值易耗品,选择税法规定的最短年限来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第三,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公益性捐赠、业务招待费等,应准确了解其允许列支的限额,对照应具备的条件,作好统筹安排。
税法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采购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如装卸费、包装物押金等)应视为含税收入,在税费征收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不少商贸企业忽略了这一点,而将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直接并入销售额计提销项税额,从而多缴了增值税。因此,建议对于代垫运输费用,应要求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并随提货单等一并移交给购买方;对于装卸费、杂费等价外费用,应尽可能实行购买方直接支付。
2.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折旧的计算和提取直接影响商贸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税负轻重。商贸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合理选择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在内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商贸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要考虑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折旧年限、企业利润趋势等因素。可以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的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计提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然后进行比较,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另外在资产减值准备上,由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减值后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为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转回。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商贸企业应及时、灵活地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以获得尽可能多的节税利益。
三、会计政策选择的建议
会计政策选择不是个别行为而是整体性的选择,我们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在贯彻国家政策的要求,遵守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以企业经营目标和政策为导向,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理财环境,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从而选择可能使商贸企业税负最轻的会计政策,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例如厦门某大型国企,商贸企业,主营钢材、混凝土、电缆等建筑材料购销。年营业收入2.5亿元左右,该企业可以采用前述的方法,多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交易频繁的合作商家,退货时可采用滚动扣除制。如果没有所得税优惠,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更加节税。严格会计核算,将向采购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如装卸费、包装物押金等)视为含税收入。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该企业经营的这些建筑材料,由于商贸企业资产周转率高,采用加速折旧法,提前将成本费用税前列支,更能起到节税效应。在资产减值上,该企业还是采取稳健些的减值政策比较好,因为建材购销的商贸企业,讲究的是周转率,减值不太符合节税效应。
参考文献:
[1]何敏.会计政策选择与税收筹划.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16).
[2]张伟.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在纳税筹划中的运用.会计研究.2003(5).
[3]赵志富.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税务筹划.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12).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瞬息万变,使得企业纳税筹划操作随之变化,但是如果企业纳税筹划操作跟不上市场信息变化,或者纳税筹划操作不能有效的运用政府相关的优惠政策,就会造成纳税操作风险发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房地产企业相关的管理者对纳税筹划抱有较低的期望值,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纳税筹划的成本,也常常使国家税务人员认定企业存在漏税、偷税行为;第二,进行企业纳税筹划的操作人员对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不够了解,在纳税筹划中没有对优惠政策合理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企业的经济效益;第三,房地产企业财务会计人员没有仔细的核算企业的相关税金,导致企业核算风险的发生;第四,在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没有准确的分辨偷税漏水与纳税筹划的区别,不能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很可能给企业带来偷税漏税风险,使企业面临国家税务部门的处罚。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的有效规避策略
针对房地产纳税筹划风险的几种类型,笔者基于多年的企业税务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加强企业会计核算
作为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需要建立依法纳税的意识,为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作为企业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的活动,纳税筹划对企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其又仅仅是企业财务管理强化过程的一个环节,企业的利润增长乃至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不能依赖于企业纳税筹划。所以,房地产企业需要不断的加强会计核算,完善企业会计核算资料,为企业纳税筹划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够为税务部门的税务检查提供准确的依据,以此证明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合法性。
2.加强对国家税法政策的正确把握
国家税法是房地产与税务部门的连接纽带,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必须掌握国家相关的税法政策,准确的了解国家税法政策精神,确保企业纳税筹划操作的科学合理性。另外,企业纳税筹划过程中,还应该充分利用相关的优惠政策,及时把握税法政策变化,以便对企业纳税筹划进行调整。
3.提升企业财务会计人员的素质
对纳税筹划风险的防范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活动,所以对于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会计人员应该要严格的要求,纳税筹划相关人员必须要充分的掌握和理解我国的税法政策,具备较高的财会专业能力,同时还必须要有对经济环境的预测能力、经济项目统筹策划能力等综合素质,从而为纳税筹划活动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依赖于个人素质的提升,另外也和我国房地产行业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很大的关系。
三、结语
2011年以来,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越来越低,与2011年前十年的高利润率相比,房地产行业逐渐出现了各种微利项目,甚至是出现了一些亏损项目。从近期公布的房地产行业的142家上市公司2015年中期年报中可以看出,超过四成上市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超过了70%。房地产企业的净利润率仅仅有9%。上市公司的经营压力已经如此明显,中小型房地产企业更是处于生存的艰难期。在这种严峻的背景下,房地产企业应该考虑如何降低自身经营成本。然而,现阶段,无论是土地成本,还是劳动成本以及建筑成本都缺乏下调的空间,因此,通过纳税筹划来减少纳税成本成为了房地产企业提高竞争力,提高企业利润率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趋于稳定,我国税收制度也逐渐完善起来。税收筹划这个概念渐渐为大众所熟悉起来,然而我国的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对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限制越来越多,如何合法的进行纳税筹划,是房地产企业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二、我国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目前面临的困境
(一)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素质不足
虽然纳税筹划这个概念已经深入房地产企业管理者心中,然而,很少有房地产企业有具备完善专业素质以及综合能力的纳税筹划人员。一般,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人员仅仅由财务主管甚至是简单的财务会计人员、办税员兼任。这些人员虽然可能具备足够的财务知识,对税务条款也有一定的认识,但是由于综合能力不足,无法宏观调控企业的发展与目前税务的节约两方面的利益情况,很可能造成目光短浅,为了短期节税而影响企业战略发展的情况。房地产企业缺乏高素质的纳税筹划人员,是局限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重点问题之一。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缺乏必要的配合机制
在大多数人眼中,税务问题仅仅和财务部门有关,是财务部门一个部门的事情。因此,在房地产企业中,税务筹划工作全权交予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单纯的依靠手中的账目和报表进行纳税筹划工作,与其他部门缺乏必要的沟通和配合。这样的纳税筹划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无法与企业实际情况相匹配,在实施筹划方案的过程中也较难完全精准的实施。
(三)纳税筹划中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可能因为企业内外因而导致失败。一是由于企业纳税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解读错误,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失败,以致于纳税筹划成为了偷税漏税的行为,最终将导致房地产企业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第二,房地产企业可能无法彻底执行和运用税务相关的各种优惠政策,导致纳税筹划方案不完善。第三,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政策分析过于片面,无法系统的理解各项优惠的政策,最终造成纳税筹划方案失败。第四,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忽略了权衡纳税筹划的成果和成本,最终可能造成成本超过收益的尴尬局面。
(四)营改增给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带来难度
我国房地产企业营改增推行的时间还不长,现阶段,还存在很多不明朗的情况,无论是税率还是抵扣项目都还不是很清晰。因此,目前很多房地产企业无法确定自身营改增后税负的变化情况。由于目前情况的不确定,给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对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建议
(一)选择合适的纳税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是一项对专业素质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成功的纳税方案,不仅可以使得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最小,而且能够顾全企业发展战略全局,因此,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首先必须具备专业的纳税筹划水平,对收税政策要有绝对的了解,能够有效地分析收税政策背后的每一个细节;还需要有良好的筹划业务能力,依靠扎实的筹划理论基础以及丰富的筹划经验来制定筹划方案。其次,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人力,保障纳税筹划方案可以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最重要的是,纳税筹划人员,必须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坚持纳税方案合法、合规,节税不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二)整合企业各个部门进行纳税筹划
因为税务产生于房地产企业的日常经营,所以,为了确保纳税筹划工作的真实、可实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应该从生产经营的角度进行。企业的不同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不同的税务筹划方案,因此,纳税筹划要需要从企业的预算、决策、执行、采购、生产、销售、监督、核算等等各个工作环节中进行,并且需要企业各个部门协调统一。一个完善的纳税筹划方案,首先需要通过财务部门完成整体方案的思路设计,然后提拆分并发放到各个具体的部门的主管手中进行实际情况的调整。调整后的各个子纳税筹划方案,需返回财务部门整合协调,再交给企业的管理层审核,确定是否与企业长期经营战略匹配后确定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还需要企业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协调,保障房地产企业的营销部门、工程部门以及财务部门能够准确的实施筹划的内容。
(三)尽量规避税收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的风险性是无法消除的,但是房地产企业可以尽可能的规避纳税筹划过程中产生的风险。首先,企业应该加强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收政策的学习和解读,尽可能的全面了解政策的内容,及时与相关税务部门沟通,避免因为解读错误造成纳税筹划的失败。其次,纳税筹划人员应该积极学习,加强风险意识,不断的更新自身税务相关的知识,及时了解最新税收政策,避免因为信息之后造成纳税筹划的失败。房地产企业也应该加强对纳税筹划的重视,不间断的对纳税筹划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提高纳税筹划人员的基本素质。此外,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还应该尽可能的灵活,以便适应环境的转变。
(四)针对营改增做好纳税筹划的基础工作
营改增工作给房地产企业税务带来了很多的不明确,但是,在营改增试点初期,政府通常会对进项抵扣不足,资金周转存在问题的企业一些扶持。在试点的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应该做好万全的准备,尽快适应营改增这一政策。房地产企业应该尽可能的索要增值税发票,保障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例如,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增加精装修房的比例来获得增值税发票,增加抵扣额。
四、结论
[论文摘要]纳税筹划是以企业合理纳税为前提,统筹规划企业纳税行为,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是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同时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
1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
1.1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
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
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3)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地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税费支付,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业利益,与偷税、骗税、抗税和欠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使企业树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此可见,企业的规划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正当权益。也就是说,无论从企业的角度讲还是从国家、政府即征税方的角度讲进行纳税筹划都有其必要性。税法对不同地区的收受差异,使企业在减轻自身负担的同时自动调节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充分体现了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1.2目前纳税筹划应关注的问题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同时,保证企业的利益及企业的发展。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时,目前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
(1)企业改革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企业随着改制的发展,将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原来企业内部单位的有偿结算收入将按政策缴纳各项税费,这无形中就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额。
(2)技术改造纳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改造方式和设备购置的顺序来进行纳税筹划。
(3)筹资方式的筹划。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我们要在不破坏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选择适应于企业自身的筹资方式。
2纳税筹划方案
2.1增值税中运输收入缴纳税款的筹划
由于承担着运送供暖用煤等运输业务,核算中存在着是否单独经营的情况,如果将其纳入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会为企业带来了一个筹划空间。
如公司各单位年提供的外部运输收入按3500万元计算,购买汽车配件及发生的燃料费3100万元。
(1)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发生税费情况:
营业税3500×3%=105万元
城建税105×7%=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105×4%=4.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116.55万元
(2)按增值税兼营行为处理发生税费情况:
增值税销项税额3500×17%=595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100×17%=527万元
城建税(595-527)×7%=4.76万元
教育费附加(595-527)×4%=2.7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75.48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营行为处理,企业少支付税费41.07万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税款527万元。
2.2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在年终预计年应纳税所得10.1万元,年终决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万元。如不捐赠,企业所得税率33%,税后利润6.77万元;如果捐赠,企业所得税率27%,税后利润7.3万元;企业通过分析计算,这项捐赠给企业带来0.5万元的利润。这里年终预计所得额就是经营中不确定的风险,企业在筹划的同时要考虑化解各种风险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利益。
2.3利用银行贷款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拟购买10000万元的设备,以增加赢利,对投资企业内部有两种不同意见,是利用10年积累的资金购买设备还是向银行贷款。财务部门提供了两种方案的纳税对比分析:
(1)用10年积累的100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赢利为2000万元。
该厂平均每年纳所得税2000×33%=660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600万元。
(2)贷款10000万元购买设备,年平均赢利仍为2000万元,年利息支出150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赢利1850万元。
这样企业每年纳所得税1850×33%=610.5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105万元。
显然,企业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有许多好处,可以提前进行所需要的投资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减少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轻税负。
(3)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企业2007年已报废固定资产净残值1500万元,对这些固定资产是整体出售还是拆除后出售进行了分析。拆除后处置预计收入1200万元,拆除费用55万元。
按相关政策,企业不将固定资产拆除,直接销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缴纳增值税。
3纳税筹划的建议方案
3.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的设计思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13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按照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建议方案。①当年“新增税款”大于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不影响抵免额。②当年“新增税款”小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计算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因为本年度应纳税额已经抵免了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故“新增税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购置设备的应抵免额。这种情况下就要先比较先后购置设备抵免额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选择是抵免先购置设备还是后购置设备抵免额。
3.2筹资方式的筹划设计方案;《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按《税法》规定,债务利息可从所得税前扣除,而股利支出在所得税后支付。两者的差异导致了负债和权益资本对企业税收成本和企业价值的不同影响。
从纳税筹划的角度看,企业适度采取负债筹资比权益性筹资优越得多,企业负债增加,纳税支出减少,每股收益增大,企业价值增加。因此,在提高生产能力筹集资金上可以采取向银行借款、发行企业债券、企业间相互融资等进行筹资。股份制煤炭企业还可以采取尽量减少权益性资本所占的比例等方式进行纳税筹划,但要注意资金结构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1企业纳税筹划的必要性
(1)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场经济是激烈竞争的经济,经济主体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在经济社会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种合法措施来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纳税筹划就是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随着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纳税支出已经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支出,如何优化纳税支出的纳税筹划已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2)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提起纳税筹划,不少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牺牲国家利益谋取企业私利,这是一种错误观点。纳税筹划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有些企业为了减少本企业的负担便打起了少缴税的主意,但往往是事与愿违;有些企业又在不知不觉地多缴税。这就使纳税筹划逐渐独立出来,并成为企业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活动。
纳税筹划是通过非违法的避税行为和合法的节税方案以及税负转嫁的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行为,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也就是说,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的科学安排,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最大化企业利益的行为。
企业利益最大化了,同时也就给国家带来了应有的利益,两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没有企业的利益,国家利益也会受到影响;同样,企业不保证国家的利益也就没有了长久生存、发展的空间。
(3)纳税筹划要树立守法意识和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纳税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地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税费支付,在不违反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业利益,与偷税、骗税、抗税和欠税有着本质的区别。
使企业树立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我国《税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此可见,企业的规划在合法的情况下,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的正当权益。也就是说,无论从企业的角度讲还是从国家、政府即征税方的角度讲进行纳税筹划都有其必要性。税法对不同地区的收受差异,使企业在减轻自身负担的同时自动调节地区间的经济结构,充分体现了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
1.2目前纳税筹划应关注的问题
纳税筹划是在保证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的同时,保证企业的利益及企业的发展。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时,目前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的纳税筹划问题。
(1)企业改革面临的纳税筹划问题。企业随着改制的发展,将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原来企业内部单位的有偿结算收入将按政策缴纳各项税费,这无形中就会增加企业的纳税额。
(2)技术改造纳税筹划。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可以选择有利于自身的技术改造方式和设备购置的顺序来进行纳税筹划。
(3)筹资方式的筹划。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企业的筹资方式从性质上划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筹资方式的不同会形成纳税上的差异,我们要在不破坏资本结构的前提下,选择适应于企业自身的筹资方式。
2纳税筹划方案
2.1增值税中运输收入缴纳税款的筹划
由于承担着运送供暖用煤等运输业务,核算中存在着是否单独经营的情况,如果将其纳入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会为企业带来了一个筹划空间。
如公司各单位年提供的外部运输收入按3500万元计算,购买汽车配件及发生的燃料费3100万元。
(1)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计算缴纳营业税应发生税费情况:
营业税3500×3%=105万元
城建税105×7%=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105×4%=4.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116.55万元
(2)按增值税兼营行为处理发生税费情况:
增值税销项税额3500×17%=595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3100×17%=527万元
城建税(595-527)×7%=4.76万元
教育费附加(595-527)×4%=2.72万元
支付税费合计75.48万元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营行为处理,企业少支付税费41.07万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税款527万元。
2.2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在年终预计年应纳税所得10.1万元,年终决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万元。如不捐赠,企业所得税率33%,税后利润6.77万元;如果捐赠,企业所得税率27%,税后利润7.3万元;企业通过分析计算,这项捐赠给企业带来0.5万元的利润。这里年终预计所得额就是经营中不确定的风险,企业在筹划的同时要考虑化解各种风险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利益。
2.3利用银行贷款的纳税筹划空间
企业拟购买10000万元的设备,以增加赢利,对投资企业内部有两种不同意见,是利用10年积累的资金购买设备还是向银行贷款。财务部门提供了两种方案的纳税对比分析:
(1)用10年积累的100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赢利为2000万元。
该厂平均每年纳所得税2000×33%=660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600万元。
(2)贷款10000万元购买设备,年平均赢利仍为2000万元,年利息支出150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赢利1850万元。
这样企业每年纳所得税1850×33%=610.5万元,10年共纳所得税6105万元。
显然,企业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有许多好处,可以提前进行所需要的投资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利润,可以减少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轻税负。
(3)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企业2007年已报废固定资产净残值1500万元,对这些固定资产是整体出售还是拆除后出售进行了分析。拆除后处置预计收入1200万元,拆除费用55万元。
按相关政策,企业不将固定资产拆除,直接销售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缴纳增值税。
3纳税筹划的建议方案
3.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设计方案
(1)技术改造纳税筹划的设计思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13号]文件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按照规定,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延续抵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2)建议方案。①当年“新增税款”大于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分年度购置设备时,在同一抵免年度内,对以前年度分年度购置的设备应分别计算抵免额,即“先购置设备先抵免,后购置设备后抵免”,不影响抵免额。②当年“新增税款”小后购置设备尚未抵免的金额时,则当计算后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时,因为本年度应纳税额已经抵免了先购置设备的抵免额,故“新增税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购置设备的应抵免额。这种情况下就要先比较先后购置设备抵免额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选择是抵免先购置设备还是后购置设备抵免额。
3.2筹资方式的筹划设计方案
《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键词:煤炭企业 纳税筹划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财税法律和财税制度也逐步走向完善。在市场竞争和税收制度的双重制约下,税收决策是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煤炭企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煤炭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影响,煤炭企业的纳税数额大幅度地增长主要是受到了税收制度改革的影响。纳税数额的较快增长、税收总量也不断增加,这些都对煤炭企业的发展 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面临这些情况,我国的煤炭企业明显感觉到了危机感,而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压力和冲击下,很多煤炭企业已经意识到,只有加强财务管理,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因此,很多企业纷纷把纳税筹划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所谓纳税筹划指的是企业单位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最终达到节税的目的。但是纳税筹划并不是偷税,它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操作,是对企业目标有所了解的基础之上作出的优化方案。纳税筹划具有合法性、导向性、专业性和时效性。纳税筹划按照其性质领域可以归为以下几种类型:第一是,筹资;第二是投资;第三是经营领域的筹划。所以,纳税筹划对于煤炭企业来说非常重要,这是因为,煤炭企业的经济总量很大,纳税筹划的效果非常明显;另外,煤炭企业的业务方面具有复杂性,税收筹划的空间也比较大。为此,应该将纳税筹划跟煤炭企业的具体情况联系起来,从煤炭企业的大局出发,努力降低煤炭企业的总体纳税成本,提高企业的税后利润,提升煤炭企业的竞争力。
一、我国煤炭企业税收制度的现状及纳税特点
(一)现状
首先,煤炭企业的增值税的水利极高,特别是对于初级产品的煤炭而言。而增值税在所有税种中,又是占有极重要地位的一种税种。造成煤炭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煤矿作业所使用的专业工具和设备在购买的时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由于地域限制,煤炭的主要产地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西南部地区,这对于煤炭企业来说的盈利来说具有较大影响,特别是进项抵扣。对于那些个体业主以及小规模的煤炭生产企业而言,他们所购买的专业生产材料因为不能够获得进项发票而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此外还有煤炭行业本身过高的税率因素。以上这些因素都导致了煤炭行业的增值税赋。其次,中央政策所做出的对煤炭企业的政策性补贴的不合理以及城镇使用土地政策的不合理等政策现状使企业还承担着其它的各种税费,这在无形中就使企业承担着社会的巨大开支,这些都是煤炭企业现存的一些税费问题。最后,与国外的一些煤炭企业的税收制度相比较而言,我国煤炭企业的综合税负相对来说是比较高的。比如按照国际惯例规定,国际煤炭企业税收制度主要企业所得税和矿山特有税收两个方面的内容。而矿山特有的税收主要是针对权利金、资源超额利润税收和矿业的转让金三个部分。目前世界包括美国、南非、澳大利亚、德国等在内的主要煤炭生产国都没有对煤炭企业征收增值税。而在我国情况则恰恰相反。
(二)纳税特点
我国在煤炭资源消耗方面消耗量非常大,煤炭是我国工业结构的支柱,煤炭资源除了本国供给外,近些年来我国有将近50%的煤炭是从国外进口的。随着煤炭工业经济增长方式慢慢地转变,煤炭的用途也不断地增加,在我国,煤炭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尤其重要。稳定、积极的税收制度是维持煤炭行业的稳步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现行的煤炭行业的税收制度有许多地方需要进行完善,税负方面还没有实现完全公平。由于煤炭行业资源开采的特有性质,使得煤炭行业征收税收的标准还不是很科学,出现各个地方和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公平,企业的所得税在扣除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国有煤炭企业的改革制度、煤炭资源的保护性工作以及煤炭行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等等都还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出台。
二、煤炭企业实行税收筹划的意义
由于煤炭生产企业的经营特性和煤炭行业税收制度还没完善,煤炭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是降低企业的成本、提高企业的效应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法。纳税筹划的主要功能在于它能降低煤炭企业的成本,有利于企业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在企业的收支比例中,税款支出是除了企业正常经营支出以外的非经营支出的最主要一部分,支付税款是现金的净流出,由于税款对企业成本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并没有配比的现金流入计划。此外,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内部会计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纳税筹划在企业中能够有效的最资金、利润和实现成本进行最优资源配置,最终起到有效的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关于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的几点建议
(一)了解相关税法知识,正视企业税收筹划环境
税收筹划是研究税法的立法原意以及税法的时滞性和不完整性。只有通过对税法知识的加强学习,了解相关的税法知识,才可以了解税法的变化情况和一些细小的差异,才能全面地掌握现行的一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才可以站在一个比较高的高度去发现税收筹划的空间。税收筹划不是单一的一项工程,而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是由多个部门积极配合的结果。在税收筹划的实施中,企业要因时、因式、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企业特有的特点来进行税收策划,且要加以系统化才会有效果。因为,简单地使用税收筹划的个别措施,虽然可以解决一部分的问题,但是有时候会顾此失彼,反而增加了税收筹划的成本。
(二)税收筹划遵守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最大限度的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的最大化利润。所以,每个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案实施中,首先纳税人要考虑怎样才能够最大化的实现成本效益,怎样才能够有效的分配投入产出比例关系。以确保纳税筹划方案实施结果能够产生最大效益可能。这样的税收筹划才能真正达到企业的目的。再者,企业要有整体观和全局观,用整体的观念和思维对待不同形式和不同类型的纳税筹划方案,,注重纳税方案的整体性和综合性。换句话说,就是煤炭企业在对本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方案设计以及实施过程中要根据企业现有情况作出,只有这样才能够最终与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纳税筹划是一个全面综合系统,只有当每一个环节都达到优化,最终才能够产生良好效果,实现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纳税筹划是全方位的。而且,对税收筹划产生的效果要正确的看待,虽然税收筹划可以适度地减少企业的税负,但是并不是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无限度地降低,税收筹划也并不可以使得企业的效益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对税收筹划产生的作用不应有过高的期望。一些企业企图通过税收筹划的方式来扭转由于生产经营不善而发生的亏损的局面,这种想法是不可取的。税收筹划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所应该支付的税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筹划活动并不是以改善企业经营活动为出发点的,企业的经营优化是要通过结构调整实现,而非纳税筹划。纳税筹划只是在一定范围内,运用企业本身的条件,沿着法律许可边界所做出的最优化解决策略。税收筹划的真正主力军是哪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和企业效益不错的企业。此外,纳税筹划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因为纳税筹划是以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最为依据的,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都会随着大环境的改变而做相应的调整,因此,纳税筹划也同样是风险和收益并存的,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也应该注意到,纳税筹划也可能使纳税人因为对政府的中立性纳税原则欠考虑而选择自己认为好的项目投资,当政府要征收其税负的时候,就会使纳税人被迫选择其他的经济项目投资,从而放弃了原来最优的项目,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回使得国家和企业都遭受到经济和利益的损失,这就是因为课税改变而引起的投资风险,习惯上也将这种投资改变行为称为投资扭曲风险,而这种情况却经常出现在企业经济活动中。
(三)通过技术改造进行税收筹划
煤炭企业想要提高经济效益,实现最大化利润,技术上的改造则是必须的。所谓技术改造,指的是使用先进的装备、技术以及生产工艺和相应的管理方法对煤炭企业从生产程序到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的相关改造活动。企业可以在固定资产使用的随便一个阶段内进行选择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技术搞糟和设备添置税收筹划。在购置设备的时候要做好国内和国外设备购置比例分配,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结束语
煤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企业的财务人员要系统和深入地研究税法和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因地制宜,根据企业本身的情况制定符合本企业发展规律、发展目标的纳税筹划,以实现纳税筹划的最初既定目标。
参考文献:
[1]李晓静,王艳妮·我国煤炭企业的税制现状探讨———兼论煤炭企业纳税筹划[J].山西煤炭, 2005 (2)
关键词:商业地产;纳税筹划;实施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以不违背国家制定立法的意图为前提,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纳税人的筹资、投资、运营和分配等一系列企业活动进行筹划和合理安排,以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获得超额的经济利润,实现纳税人企业价值最大化。随着商业地产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为调控房地产市场,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宏观经济政策,使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利润严重缩水,迫使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不得不考虑以不违反法律法规为前提,利用一切合理的手段对相关税负进行筹划,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金压力,增加其经济效益,打造企业的成本战略优势,为企业未来长远发展打下基础。然而就目前我国商业地产的情况看,尽管很多企业在开发房地产项目时,都意识到采用一些合理方式对税收进行筹划以降低经营成本,获得超额利润,但其纳税筹划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商业地产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纳税筹划认识不足
我国对纳税筹划概念的引进比较晚,很多企业在降低税收成本的过程中对此认识不足,不够重视。商业地产在进行开发时,工期较长,涉及的税收负担也较大,在纳税申报时若能合理利用相关手段进行税务筹划,会有效降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成本。然而,就目前很多商业地产开发项目来看,它们对纳税筹划一般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念认为从理论上来讲纳税筹划是可行的,但在实际运用中国家税务局或者地方政府税务局很可能会针对企业的税务筹划设计出反筹划的方法来规避,一旦被税务局发现就可能面临着偷税漏税的风险,为避免与法律法规相冲突,而选择放弃纳税筹划;第二种观点认为纳税筹划就是钻法律的空子,在同税务机关和税务相关人员搞好关系的基础上,利用法律法规未规范的漏洞采取一些手段进行巧妙的偷税漏税,最终演变成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在这两种观点的主导下,企业对纳税筹划的工作并不重视,认为纳税筹划在企业中仅仅是财务部门和财务相关人员的事情,很少有部门主动配合协调进行纳税筹划工作,同时在企业中也缺少必要的筹划准备、模板分析、沟通管理等工作,导致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受到阻碍和制约,无法真正为降低项目的税收成本发挥有效作用。
(二)纳税筹划方法错误
企业在计算商业地产开发项目所要缴纳的税费时涉及的税种比较多,计算也比较复杂,在进行纳税筹划时由于会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协调问题,使得很多企业在纳税筹划方法选择上出现了错误。一方面,很多企业认为纳税筹划的主要方式就是减少税费的支出,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往往会选择最大程度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所开发商业地产项目的预售款入账时间,同时详细记录开发费用支出,以此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税后经济利益水平的目的。然而在这种方法下,仅仅依靠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不能满足降低开发项目税收成本的要求。另一方面,企业在利用纳税筹划方法降低税负时,往往会对纳税筹划空间大的税种进行筹划,忽略筹划空间小的税种,在这种情况下会导致某一种税收负担确实降低了,但另一种或者多种税收水平却又提高了,从整体上来看并没有有效降低企业对外缴纳的税收水平,可能相反还会增加企业对外缴纳的税收金额,不利于企业获取超额的经济利益,会阻碍企业未来的长远发展。
(三)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
纳税筹划管理工作是一项对专业性要求比较高的管理工作,对于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而言,由于其涉及的税种复杂、活动繁多,使得企业对开发项目进行纳税筹划时不仅需要相关纳税筹划人员具备一定的纳税筹划知识,透彻理解开发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纳税申报流程,熟练掌握一些合理避税技巧,还需要其对房地产行业行情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具有一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经验和项目营销经验。然而,就目前我国商业地产行业情况来看,随着我国一系列控制房地产价格政策的出台,开发企业普遍存在着一种浮躁心理,很多商业地产开发企业将精力更多地放在如何能以最短的时间挣更多钱上,忽视了对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得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仅仅能胜任比较简单的会计核算和税负计算,根本不懂得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和巧妙的税务筹划方式有效降低税负水平。
二、完善商业地产纳税筹划的对策和建议
(一)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意识
商业地产开发项目工期较长,投资较大,税收成本在整个开发项目成本中占据比重较大,而在计算这些税收成本时涉及的税种较多且计算复杂,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因此,企业在开发商业地产项目时应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提高纳税筹划意识,正视纳税筹划在企业成本战略中的地位,以高度认真的态度去对待企业在开发项目中可以使用的纳税筹划问题。一方面,企业在进行开发项目的纳税筹划前,应该加强领导层对纳税筹划含义、涉及理论、采取方法等的认识,使其意识到纳税筹划并不是违法行为,它是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手段减少税收成本的行为。另一方面,需要企业在内部提高整个项目部门和相关员工对纳税筹划的认识,使其认识到纳税筹划并不仅仅是财务部门和人员的事情,它是全体项目人员的事情,需要每个部门的协调配合。例如,浙江省农都农产品有限公司在整个企业内部通过不断的培训教育,提高领导层和全体员工的纳税筹划意识,在领导层的积极带领下,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有效的纳税筹划沟通管理渠道,在合理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二)优化企业纳税筹划方式方法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利用融资方式进行筹划。商业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涉及资金都较大,需要从外部融通资金,而在融通资金时涉及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两种方式,这两种不同的融资方式在降低税负时作用不同。股权融资的成本需要在税后利润中扣除,不得在税前列支,而债券融资的成本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产生节税效应。从纳税成本上考虑,企业可以采取债权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第二种方式,利用建造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商业地产项目建成以后一般是用作酒店、超市、临街商铺、大型住宅项目的商业配套等,其工程量较大,目前较为常见的三种建造方式是一方出资一方出地的联营模式、房地产开发单位自营建造模式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建造的模式。在房地产及建造行业实行营改增之前,根据目前现行的营业税收政策,如果开发单位选择自营建造模式,在建造的过程中需要缴纳3%的建筑业营业税,建造完成后销售不动产时需要缴纳5%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而如果商业地产开发单位选择交由外部施工单位进行建造,那只需要在销售环节缴纳5%的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很显然选择外包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税收负担,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济利益水平。
(三)加强对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
人才是决定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在竞争激烈的当下时代,人才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从纳税筹划的角度来讲,企业应该从三个方面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首先,企业应该根据自身当前的需求制定出比较合理的人才需求计划和招聘标准,从外部渠道招聘相关的高素质水平人才。其次,企业应该定期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教育。纳税筹划必须是在熟知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的,而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是根据市场的不断变化而适时更新的,因此,企业必须定期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避免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最后,企业应该在内部形成一个自我学习、自我充电的氛围,督促进行纳税筹划的相关财务人员利用工作之外的时间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如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定期对集团本级及下属各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有效提高了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能力,为企业进行各个项目的纳税筹划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结论
总之,纳税筹划工作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企业在对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除了要正确认识纳税筹划、提高纳税筹划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还需要合理选择纳税筹划的方式方法,以达到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水平,提高企业税后经济利润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史俊华.商业地产房产税纳税筹划[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05:181-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