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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经济日趋复杂化,传统纳税体制已不适应现在经济发展水平状况,我国税制改革也在不断推进。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之一,关系着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但现阶段由于企业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筹划方案不完善等,因此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的研究。房地产企业发展迅速,其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很大份额。但由于房地产企业前期投入资金大,开发周期长,涉及业务繁杂,理解难度大,税收情况更为复杂,相较其他行业具有更高的涉税风险。基于此,文章以纳税筹划为切入点,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对房地产企业提供税收筹划思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理论基础
2.1税收筹划目标
税收具有强制性,税收的无偿性说明纳税是企业资源的净流出,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前提下,总是想减少税费缴纳。税收筹划策略正是在这种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产生。税收筹划可以理解为在众多备选税收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实现税后利润最大。税收筹划得当,企业取得了节税经济利益,在涉税零风险情况下,减轻企业税收负担,获取资金时间价值,提高自身经济利益,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2.2政策依据
税收筹划必须符合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这就需要充分理解税收政策。具体来说,税收筹划主要利用差别化税收政策、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以及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差别化为企业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全面“营改增”作为时间节点将房地产分成了新老项目,老项目由于不能抵扣进项税,因此适应选择简易计税,相较之下新项目选用一般计税方法下抵扣进项税,税负会明显降低。利用税收政策的特殊规定是指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和抵扣范围不同,比如企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开发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直接扣除,而要按照土地成本和开发成本之和的一定比例扣除。在这种规定下,企业可以在符合规定下扩大开发成本总额。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国家在一定时期对特定项目的鼓励和支持,为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和思路。
3税收筹划基本思路
3.1增值税
在我国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情况下,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主要税种,“营改增”的实施对房地产企业来说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筹划得当能降低企业税负。
3.1.1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全面“营改增”之后,房地产企业购进环节取得的进项税可以凭票抵扣,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房地产企业的税负水平有重大影响。一般来说,结算方式选择上,企业在购买物料时尽可能采用分期付款的结算方式,这样取得的发票能实现及时抵扣进项税额的目的,而采用预付或赊购结算方式,只要货款尚未完全付清,房地产企业不可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实现抵扣进项税的目的。采购方式上,尽量选用集中采购,不仅能取得价格优势,还能确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房地产企业还应注重加强对虚假发票的识别和防范,相关部门人员在接受发票时应仔细辨别真假,确保抵扣进行税额时发票合规。
3.1.2合理选择上游纳税人上游提供货物和劳务的企业纳税人身份是影响进项税抵扣的关键点。在报价相同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或者建筑企业时,最大限度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如果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一般纳税人,房地产企业可以取得13%、9%或6%三档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货物和劳务的提供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申请代开成功后,房地产企业才可适用3%的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远低于一般纳税人的抵扣税率,并且部分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加了委托代开环节,推迟了房地产企业取得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会增加企业资金占用成本。这种按抵扣率来选择上游企业并不是唯一因素,在实际工作中还应考虑净利润,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后,企业获得的额外净利润大于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损失,那么应当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合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将上游建筑业务独立分离出去,单独成立新的建筑公司,由建筑公司从事建筑服务。这样终端房地产销售公司以购入方式取得的建筑公司的劳务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房地产企业整体上减少了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1.3利用进项税抵扣额“营改增”之前,企业缴纳营业税,开发精装房所产生的直接材料以及人工费用等全部计入房屋成本,销售时不能抵扣进项税。“营改增”后,开发精装房的材料费用和人工成本,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具体来说,精装房中可以进行装饰、配置家具家电,购买时按13%的基本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销售精装房时,将装饰费用以及配置的家具家电款等合计计入房价销售额,按销售不动产9%计算销项税,这样房地产企业在精装房环节可能获得4%的额外抵扣率。目前绝大多数中小房地产企业受融资约束的影响,开发多为毛坯房,这些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精装修房的比例,使企业少缴纳增值税,还能提升品牌影响力。
3.2土地增值税
开发建造阶段,土地增值税在开发成本中占据很大比重,房地产企业资金回收慢、开发周期长等特点使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使用压力,因此有必要对土地增值税进行纳税筹划。
3.2.1合理利用征税范围在二级市场上未发生产权转让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具有“转让”特征。房地产企业建房方式主要分为自己购置的土地使用权建造房屋、代建和合作建房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税负较重。代建房屋是在委托方的土地使用权上建造房产,房屋建成后房屋产权仍归委托方所有,建造过程中收取的代建费用属于提供劳务服务收入,不动产产权未发生转移,这项行为也不必缴纳土地增值税,但采用代建行为需要提前确定买房客户。合作建房是指合作双方共同建造房屋,一方提供资金,另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其中一方是土地的持有方,免除了先转让土地再去购买房产这一环节,由此不仅减少了土地增值税和增值税,还有印花税、契税等多项税收。如果房地产企业能寻找到这样的合作方,双方均可实现节税和获利的收益。
3.2.2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这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另一条思路。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商品时,需要提前对房屋建筑类型做出合理区分,分别计算其土地增值税。首先,房地产企业需要对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做出明确的区分,分开核算各自的销售额,这样对增值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房才符合税收优惠的范围。其次,纳税人可将住宅的售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在确保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控制好产品的价格,此时需要纳税人计算不同售价的备选方案企业净利润情况,这样将土地增值率控制在20%内,以此来达到免税的效果。除此之外,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扩大普通标准住房的建筑面积,充分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3.2.3利用税收政策特殊规定土地增值税采取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与增值率成正比,增值率是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间的比例,增值额是用收入总额减除扣除项目的金额,因此降低增值税要从降低增值率入手,需要合理筹划收入和扣除项目。对于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但降低售价会影响企业利润,所以纳税人需要比较减少的收入和少缴纳的税金。目前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都是经过简单装修后对房屋进行出售,纳税人可将最终售价拆分,分成出售合同和装修合同,独立核算房屋原价和装修费用,这样装修合同对应的收入属于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只需缴纳增值税,不并入到销售房屋的价格中,因此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收入不包含装修费用,大大减少了企业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于扣除项目,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按一定标准抵扣,不是按实际支出扣除。当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中的财务利息支出能够合理确定时,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为开发成本、土地价款和利息合计的5%以内;当开发费用中的财务利息支出不能确定时,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土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的10%。企业筹资一般选取负债筹资或权益筹资。税法规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利息属于开发费用的一部分也可以扣除,从扣除项目来看,房地产企业可以适当增加负债筹资的比例。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利息费用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扣除方式,加大了土地增值税筹划空间。如果房地产企业利息支出大于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的5%,这时应当选择第一种开发费用扣除方式;否则,房地产企业主要依靠权益筹资方式,选择第二种开发费用扣除方式。除上述单独降低售价或加大扣除项目金额外,企业也可采用综合方法降低增值率。如企业可以加大开发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的投入,一方面满足用户高质量需求,而这部分投入资金的成本可以从提高售价中得以补偿;另一方面增加了扣除项目的金额,从而降低增值率。
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其业务涉及物业、基建、建材、商业、广告等多方面,涉税种类的多样化使得房地产企业必须精心进行税收筹划,否则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2002年,我国开始将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稽查作为税务工作的重点之一,使得房地产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税收环境。最近几年,我国政府更是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2013年3月,新国五条出台,提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个人所得部分征收20%的税收,这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亦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
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理论来源于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从税收筹划的含义入手,探讨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有助于正确把握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并不是一个产生于本土的词汇,最早提出税收筹划概念的学者是英国的汤姆林爵士。他指出,纳税人不仅仅有履行纳税的义务,在纳税的过程中,还应享有一定的权利,在不违反税法规定之前提下,纳税人有权利通过合理安排,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而政府对此没有权力强迫任何一个纳税人多纳税。虽然汤姆林爵士并没有对税收筹划的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但此观点的提出为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不久,荷兰财政文献研究局(IBFD)就对税收筹划进行了界定,认为税收筹划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缴纳最低限额税款的目标,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安排的过程。随着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国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界定越来越准确,美国学者W.B.梅格斯在其专著《会计学》中,认为税收筹划就是企业为了降低税负,在不违反税法基本规定的前提之下,对各项涉税活动进行精心安排,使得纳税时间延迟或少缴税。
就国内而言,当前对税收筹划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著名税收研究学者盖地教授在其专著《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中指出,税收筹划就是在遵守我国基本税收法律与政策的前提之下,市场经济主体通过对企业设立、重组、投资方式、经营方向以及管理理念进行事先筹划,以达到减轻税负、增加收益之目的。综合而言,从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概念的研究来看,都认为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涉税活动,与偷税、漏税等涉税违法活动相比,具有较大的区别。一方面,税收筹划遵守了相关的税收法律与政策,是一种合法、合理的行为,而偷税、漏税却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是故意欺骗征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而偷税、漏税却是事后行为,发生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后。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因素
当前影响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新企业所得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正是在不同的税法环境和会计环境之下,使得我国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之时,必须注意外部环境的变化。
1.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2008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有的企业所得税法相比,主要突出了两大方面的变化:第一,税前扣除项目增多;第二,取消了一些旧的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这两大内容的变化,使得房地产企业不能继续沿用原有的税收筹划方案,必须重新进行税收项目的选择与安排。房地产企业如何在收入相同的情形下,尽量增加税前扣除项目的金额,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计税基础,是房地产企业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2.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取消了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的后进先出法,开始向加权平均法和先进先出法转变。此种计价方法的转变,将对房地产企业的毛利造成一定程度的波动。不仅如此,在我国当前通货膨胀的市场背景之下,原有的后进先出方法可以减免或抵扣一定的税收,而改变此种计价方法之后,如果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必然会使其税负增加。由于房地产企业与其他行业的企业相比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一旦取消或限制存货后进先出的计价方法,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当期损益,进而对房地产企业税金和利润空间产生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是新会计准则增加的一项规定,单从字面上看,该条准则似乎是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出台的会计规范,事实上并非如此,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因此,它并非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而制定的规范,但此条准则对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却较为显著。该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企业对房地产企业所持有的房地产进行科学而合理的分类。此条准则还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确认都作出了明确的说明。从实际效果来看,如果房地产企业不能正确运用此项规定,将使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增加。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作为当前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房地产企业也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较多的利润。因房地产企业无论在收入还是支出方面,所涉及的金额都较为巨大,加之其涉及的税收项目种类繁多,很多房地产企业往往意图通过偷税或漏税的方式来达到节税之目的,使得税收筹划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意识薄弱
虽然我国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但房地产企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在涉税过程中纳税金额较大,这使得有些房地产企业往往存在偷税或漏税的思想,认为进行税收筹划并不能给企业减轻多少税负,而偷税或漏税却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节税空间。为此,有些房地产企业设置两套账本,做假账。对外一套账本,专门应对税务机关的检查;对企业内部又是一套账本,以记录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税收筹划意识的薄弱将给房地产企业带来严重的税收风险,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不仅仅需要补缴税款,还面临高额的罚款,更为重要的是,这将直接影响房地产企业的信誉,对于房地产企业未来的发展也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进行税收筹划的组织机构不健全
税收筹划组织机构的不健全也是影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因素,分析当前的房地产企业组织内部建设,可以发现极少有房地产企业会专门设置税务部门,以负责整个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一般而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都是交由财务部门负责。税收筹划工作的专业性程度不会低于财务工作,此项工作不仅仅要以企业财务管理为基础,还需要相关的人员对税收法律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特别是在我国税收法律和政策繁多的背景之下,不同区域的涉税项目计算有较大差别,这无疑对税收筹划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完全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来解决税收筹划问题,显然难以达到实际的目标,需要设立企业税务部门,专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三)税收筹划内部管理缺乏
房地产企业业务的多样化决定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复杂性与系统性,这就要求房地产企业内部要形成良好的内部管理体系,特别是各部门之间,要有畅通的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保证税收筹划工作的正常开展。然而,当前房地产企业有些部门之间的内部合作脱节,比如公司销售部在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由于销售人员缺乏必要的税收政策,没有依据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使得财务部门在核算时,往往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而影响到税收筹划工作;比如我国税法针对打折销售和买房送装修两种销售方式规定的计税方式有所不同,其中打折销售的计税方式是依据打折后的金额计算,而买房子送装修是依据购房款加上装修款的合计金额计税。因此,只有在房地产企业内部加强管理,使得税收筹划人员全面掌握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情况,才能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作出正确的方案选择。
三、解决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对策
在国家越来越重视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之下,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将越来越严格,房地产企业面临的涉税环境也越来越复杂。由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正视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笔者认为,房地产企业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解决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制度体系也会越来越完善,如果房地产企业还是想通过偷税或漏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节税的目的,显然难以实现。因此,房地产企业需要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建议国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展示税收筹划成功的案例,使广大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收筹划与漏税、偷税的区别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氛围,让房地产企业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理念,将其纳入日常的财务管理过程之中,通过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二)设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强化税收筹划管理
针对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组织缺失的现状,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进行税收筹划尤为必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将税收筹划组织作为一个单设的机构,专门负责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建议房地产企业在风险管理部下面专设税收筹划部门,设置主管或经理一名,负责领导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制定各项总的税收筹划方案或措施。在主管或经理下面配置3―5名税收筹划专员,负责企业具体税收筹划事项的执行。
在建立了专门的税收筹划组织之后,就需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部门的作用,这需要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税收筹划部门能够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各个环节的经营信息,进而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另一方面,还必须提高税收筹划工作者在房地产公司的地位,给予其良好的职业晋升通道,为其参与公司战略管理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税收法律和政策研究
为了适应社会转型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会及时调整相应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从这个层面上讲,税收法律和政策将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日益严格的背景之下,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法律和政策变动很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只有加强对相关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及时系统地了解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才能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不断更新筹划内容,采取措施分散税收筹划风险。建议房地产企业在设置税收筹划专员的同时,设置税收研究专员,以加强房地产企业对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研究。
[关键词]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建议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对资金募集、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在一定合理条件下安排、统筹,并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税法中独有的起征点、减免税、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实现企业税收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最大化。近年来,我国为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环境,相继实施了一些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制度,成为中小商贸企业减轻赋税、增加收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现实基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因为受先天规模小、起步晚、融资难、经营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在我国整个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中小商贸企业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开展科学高效税收筹划工作刻不容缓。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和认识不深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浅薄,并没深刻全面的了解其真正的内涵。其认为企业的税收成本是由税务机关决定的,只需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纳税。一方面有些管理者只将提高商品销售额作为企业的唯一目标,其他的经营目标并不重视。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钻法律的空子,或是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在企业成立时一次性的行为,无需浪费资源过多关注;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管理者意识到了税收筹划对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意义,但由于对税收筹划概念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只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局限于“减轻税收”,只将眼光瞄准一种税种,并没有从全局出发、整体考虑企业,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从而不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不熟悉税收法规
中小商贸企业由于缺乏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熟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充分的利用良好的外部条件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如国家出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当商贸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时,可以在税收上享受一定的优惠,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除了可以据时扣除之外,还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100%加计扣除。还有些地方规定中小商贸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享受少交企业所得税甚至是免税的优惠。但很多企业不熟悉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忽略了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利益,无法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三)税收筹划的基础较差
税收筹划的重要基础就是确保企业存在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财务工作机制。目前中小商贸企业财务工作机制不健全,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不完善,并未严格地执行会计政策,出现错误的账目、原始凭证缺失、企业小金库等现象,造成企业账实不统一。这使相应的税收筹划制度不能正常的实施;二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意识较弱,没有尽到工作的责任,有时账务处理存在疏漏,不能为财务分析提供准确数据,不利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展开。
(四)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状况
不同的企业在规模、经营方式、产品特点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很多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容易盲目的模仿大企业成功案例,直接的照搬来进行企业自身的筹划工作,忽视了将税收筹划与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导致税收筹划失败,扩大企业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税收筹划。
(五)税收筹划整体统筹能力不足
中小商贸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关注税收因素,企业缺乏整体统筹安排。如在公司开设分支机构时,企业在选择分设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上没有一个周祥严密的方案,对这两种选择哪一种更节税也不是很清楚。选择开设分支机构,也没有根据开设地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率来考虑,有时做出的决策只是依据公司领导的个人喜好。又如市场部门在进行商品促销时,选择促销方案也没有考虑节税的问题,哪一种促销方案最节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最大。再如大部分采购部门忽视了最终的价格优惠,仅仅依靠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来选择供应商。如果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的供应商最好也是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方便提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能会使企业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而企业的采购一般会选择表面价格更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这对企业自身的整体发展不利。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
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领导税收筹划意识普遍淡薄。部分领导并未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具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不认为税收筹划会对企业产生有利的影响。因此,企业管理者就不会主动的从企业战略上布局,战术上要求,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工作会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中小商贸企业本身的资金就很有限,这笔开销公司投入来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小企业无条件也无需完成,这是大企业才会计划实施的工作。
(二)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作为支撑,中小商贸企业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财务工作不能为税收筹划的有序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如企业购进商品时,需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且签字,但往往有时企业的采购单上只有采购人员的签名,没有部门领导的签名,这样就很难确认责任主体;二是工作内容不明确,如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其职责就是会计核算并向相关利益主体提供财务报告,对之前的比较税收成本的预测、分析、控制以及相关决策的项目与自己无关是上层领导的事情,税收筹划工作不在其职责范围;然而管理者认为所有的涉税事务都应该由财务部门所负责。
(三)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知识薄弱、综合素质低
一方面由于国家高等院校课程体系不完善,对税收筹划专业重视程度低,导致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失;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在择业时,在观念上普遍存在对中小商贸企业“歧视”心理,而高端专业人才更是选择大企业就业,所以,在专业人才拥有上,中小商贸企业明显不占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小商贸企业在管理能力资源上弱于大企业,现实中,也存在因为成本控制原因,中小商贸企业通常采用会计人员、甚至行政人员兼职税收筹划岗位,兼职人员专业知识的薄弱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四)企业部门间沟通协调能力较弱
税收筹划工作需要企业各部门相互沟通、协调,才能整体统筹安排。中小商贸企业的各部门在采用相应方案时,只考虑本部门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没有与税收筹划相关人员协调统一,而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筹划方案时,没有做到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只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没有考虑到所选的方案对其他部门来说是否可行。所以,企业很难整体统筹安排工作。
三、完善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知
首先,税收筹划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统筹工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并取得效果,需要企业领导足够的重视,在企业管理系统顶层设计中应适当增加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应该投入专门的资金、专业的人才以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其次,在思想意识上,企业领导和相应职能人员要加强对税收筹划的深入理解。在宏观上,不仅要掌握国际经济及政策形势,更应加强与税收筹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跟踪最新税收筹划政策形势和行业动态。在微观上,要将国家政策及相应要求同自身管理结合起来,在合规运行的基础上,探索一套适合自身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工作方案。同时,要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将制约税收的政策、条件及因素进行详细地分析,做出更科学合理的税收规划。
(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中小商贸企业合理有效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便利。一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适当时可通过专业咨询公司辅助建立完整、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企业在制度建设上就规避风险。同时,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及时有效地掌握商品流动的情况;二是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同时,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落实企业内部责任问题,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保证会计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三)促进内部整体统筹工作
中小商贸企业各部门间要重视沟通、加强合作,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为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首先企业在确定一个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案之前,相关部门先进行分析,确定方案的可行性,选择出最佳的方案,实现节税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其次在执行纳税筹划方案时,各部门应互相配合并能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四)加快税收筹划人才培养
一是中小商贸企业要不断地提升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参与税务部门组织的年度税收政策培训班,使纳税筹划当事人接受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后,能够深刻了解国家税法及通晓与税法相关的经济法规、熟悉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将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中资金、价值、时间等理论和技术方法相结合,把纳税筹划工作做好;二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给企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在与国内优秀企业以及国外企业交流的过程中增加认识、提升能力;同时,重视吸引专业的税收人才,满足企业人才的需求。
(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
税务中介机构的引导和服务,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拥有税务筹划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才,能给企业提供了“外援”,税务机构有效的指导会弥补中小商贸企业专业人才上的不足,专业的指导也能及时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并规避潜在的财务风险。税务中介机构的参与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大力支持,能够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更好更快的发展,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档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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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 税收筹划 资金管理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系统中的一个价值管理系统是运用一系列严谨的,进行资产的购置、融资和管理,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活动的事先筹划或安排进行纳税方案的优化选择,以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合法行为。由于税收筹划在客观上可以降低税收负担,因此,税收筹划又称为“节税”。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税收筹划的外在表现就是“缴税最晚、缴税最少”。
一、税收筹划的特征
1.合法性。税收具有调节经济的功能,政府为了某种些经济或社会目的,依据经营者、消费者希望减轻税负,获取最大利益的心态,有意识地制定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规定差异引导投资者、经营者实施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的经营行为,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税收筹划在考虑税收利益时,还必须顾及其他法规、经营条件、投资环境等问题,使其选择的纳税方案与国家法规相符合,起到有效筹划的作用。可见,税收筹划不仅合法,而且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这是最本质的特征。
2.目的性。税收筹划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那就是尽可能地获取得税收利益。税收利益有两层意思:一是减少纳税的绝对额,即直接以减税免税形式减少应纳税数额;二是延迟纳税时间或获得税务的时间价值,以减少利息支出,或减轻税收负担,改变纳税时间有可能降低纳税人边际税率等。投资者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非常明确,即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做出纳税优化选择,使税收负担的最小化来达到所得的最大化,以增强市场法人主体的活力。
3.方式多样性。各税种在规定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纳税地点、税目、税率及纳税期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尤其是各国税法、会计核算制度、投资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差异,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寻求低税负的众多机会,也就决定了税收筹划在全球范围的普遍存在和形式的多样性。就税收筹划实施的方式归纳起来就有两大类:一是单个税种的筹划,如个人所得税筹划、商品与劳务税筹划等等;二是围绕经营活动的不同进行的筹划,如跨国经营税收筹划、公司融资管理税收筹划、企业功能管理税收筹划等等。税收筹划的内容也具有多样化,既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充分运用,也有财务、会计、税收等方向选择性条款的比较运用。
二、税收筹划问题产生的原因
1.企业税收负担较重
(1)税率偏高。影响税负的因素有两个:税率和税基。税率是影响税负的第一因素。在其他条件不变时,税率的高低决定税收负担的轻重;税基是影响税负的第二因素。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基大小决定了税负的轻重。当纳税人新增加的收入的大部分被政府拿走,常导致纳税人的抗拒心理,因而想方设法减轻税负。中国社科院专家王松奇也认为,目前,企业33%的所得税偏高,应该有减少5到6个点的空间。
(2)双重征税。双重征税,使纳税人承受更大的负担。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购置成本。计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通过折旧的途径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当该产品以含税价格进入到以后生产经营环节时,则造成以后各生产经营环节的重复征税。货物再加工和流通次数越多,重复征税也就越多。
1.1概念
目前阶段我国对税收筹划还没有一个得到一致认可的概念。本文所指的税收筹划,是指在企业的缴税项目形成前,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税法等其他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对企业的纳税项目包括主营项目、投资和理财等,进行合理的规划,最大限度地利用税法中规定的减税和免税政策,来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这一切都基于企业进行经济管理并且是非恶意逃避社会责任的行为,对企业的纳税项目进行税收筹划是企业的合法权利。
1.2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与避税、逃税最大的差异是,税收筹划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健康的。虽然他们的目标都是减少纳税人需要承担的税务,但偷税漏税是在享受税收便利后拒绝履行税收义务的违法行为,纳税人通过伪造、修改和销毁账目,修改在真正的申税账簿上应交税的收入等手段,来减少应该缴纳的税款,这是非常确定的违法行为。而避税准确来说并不是违法行为,但在道德上与国家订立税法的意图相背离。因此,企业在税收筹划应用上要特别注意,以免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责任。
2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及其目标
2.1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首先,正确的税收筹划工作可以帮助纳税人减少税务负担,得到更多的经济收益。其次,企业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来合理地减少税负,提高经济效益。这就对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水平提出了要求。要求企业必须不断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经营管理制度,坚持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随着企业的不断经营发展,企业在获得越来越多的收入的同时,企业需要交纳的税款项目也越来越多,企业的税务负担将不断加重,这就需要企业重视并正确应用税收筹划,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2.2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
许多人认为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节税,但节税和税收筹划并不完全对等。节税指直接减少税款,将应缴纳的税款免除,而这些缴税项目仍然是需要交纳的。而税收筹划的作用不仅限于减少税款,还在于延迟缴税的时间。这是因为除了减少税收负担外,企业更注重的是给企业谋取一个更好的发展前途,以此来确定适合本企业的筹划方案。那么,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到底有哪些呢?其具体目标包括以下几点:①减轻税收负担。这是税收筹划可以最直观看到的效果。通过税收筹划,企业在法律的范围内规避了一些税收负担。②实现涉税零风险。通过税收筹划,企业税收管理人员可以提前明确需要有哪些项目需要在什么时候缴纳多少税款,进而避免没有按时缴税而带来的税务处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③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主要是指企业利用税收筹划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以获取资金时间使用价值。④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主要的目标。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的税收筹划应该切合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同时财务管理目标也需要考虑税收筹划能力。企业在执行税收筹划时不仅要考虑减少税款这个直接目标,还要考虑税收筹划的其他作用,如相对税收筹划,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等。
3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及其防范
3.1税收筹划风险
3.1.1企业内部风险
(1)税收筹划计划在决定时有很大程度受主管因素影响。在确定税收筹划方案时,管理者的能力和性格对方案的最终形成有很大的影响。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对投资计划的倾向、个人对企业发展方向的期待等都会影响税收筹划方案的最终决策。而且,税收筹划与纳税人的综合素质有关。首先,税收筹划和偷税、避税只有一线之隔,如果纳税人或筹划人的道德素养和文化水平不足,很有可能就会发生道德错误,将合法的税收筹划变成违法行为。其次,纳税人还需要具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充分的税项敏感度,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可以利用的减少缴税的政策。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其他部门如财务、会计、法务等部门都需要积极的配合,同时纳税人要有足够的能力组合各部门的工作,这就要求纳税人对各部门的工作和技能都有一定的了解。因而,税收筹划的主观风险较大。例如,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利用税法空白。其中的税法空白有两种,即立法空白和执法空白。利用执法空白来减少税款是一种违法行为,而适当利用立法空白则是允许的。但利用立法空白进行税收筹划对纳税人对税法的掌握程度有非常精准的要求,否则稍有不慎就会超越合法界限,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目前对于税收筹划并没有系统性的教学体系,而税收筹划的方法很丰富,要充分使用这些方法,发挥他们的作用,需要纳税人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尤其是经济情况,并且对现行的税收政策有非常清晰的认知,因此可以适时地使用正确的政策,有时是利用政策的优惠条款,有时是利用政策的弹性空间。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与财税政策等条件都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税收筹划的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了。
3.1.2企业外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指外部政策法律变化风险。其中包括税收政策变化风险和其他相关法律变化风险。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必然会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变化,因此,纳税人必然要面对这种由于政策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
3.2税收筹划风险防范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性
企业的合理避税是税收策划活动中的一大作用,但是,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是合理避税行为的基础。合理避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税收负担,并且不会对国家的税收造成损失,具体的作用还有下面几方面:第一,保证国家的税收,促进国家税收的稳定。我们必须明确,合理避税不是偷税漏税,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也就不会对国家的税收造成损失,从而保证了国家宏观财政税收的稳定。第二、通过合理避税,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企业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是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的有效方法。第三,企业进行合理避税可以确保国家宏观调控的运行。遵守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活动的前提,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引导企业的发展方向,进而保证国家宏观经济的平稳运行,同时也可以让企业达到自己的生产目标。
二、一些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国家宏观税收法律法规的引导下,通过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最终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为目的。目前,以下几个方面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所存在的问题。
1.企业管理者对税务筹划认识不全面。
企业高层对国家财税政策撑握不全面、不及时,对节税认识存在误区“认为税务筹划工作就是打国家法律的球或者利用国家法律的漏洞来为企业谋取利益”,从而其对财务、税收筹划的重视度不高,企业财务人员、税收人员无法真正参与企业整个生产经营的决策过程,本应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甚至应先于生产的税收筹划工作被置于生产经营之后,待纳税事实已成定局、纳税义务已产生时方才让财税人员筹划。
2.税收筹划工作整体性不够,筹划方式手段不够先进。
完成企业整体财务目标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目的,税收筹划工作不到位,很难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但是目前对税收筹划缺乏整体性的认识是众多企业管理者存在的问题。企业管理者没有认识到企业整体财务运作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税收筹划工作。一些企业没有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体系,导致了企业虽然通过税收筹划节约了部分税收,但造成了企业的整体成本的增加。造成这一问题的还有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运用的方法手段十分落后,这是因为企业没有建立健全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同时,财务管理的信息系统存在漏洞或者过于繁杂,使得财务工作者无法及时高效的获得财务信息,导致了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滞后,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负担。这些问题是目前税收筹划工作推进的阻碍,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税收筹划就无法发挥其作用,甚至给企业带来消极影响。
3.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企业想要充分发挥税收筹划的效果,做好税务筹划的工作,首先要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而在财务基础性的工作当中,原始凭证的管理最为重要。在我国新会计准则的全面推广的大背景下,对原始凭证的管理工作日益凸显其重要性。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潮流中,税收筹划工作只有以原始凭证管理为依托才能完成日益丰富的工作。但是很多企业不重视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导致了原始凭证管理工作十分混乱,并且缺乏专门的部门体系来管理原始凭证,甚至造成原始凭证大量遗失的现象,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潜在风险。而我国实行营改增的改革,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依据就成了增值发票。企业如果财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到位,缺乏对发票的管理意识,不能做好发票的有效管理,从而影响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同时一些企业为图小利与无法开出正规增值发票的企业合作,就会带给企业在税务筹划工作方面的重大阻碍,也为企业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与危机。
三、对税收筹划工作的改进建议
当前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是税收筹划工作,想要有效的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保证企业资金链的安全,就必须完善税收筹划体系。同时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还有利于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保证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行。
1.企业管理者增强对税收筹划的认识,培养企业税收筹划的管理人才。
企业必须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内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只有这样才是受国家保护和支持的。但是就目前来看,许多企业管理者对税务筹划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税务筹划工作就是打国家法律的球或者利用国家法律的漏洞来为企业谋取利益。对此,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意识是税务筹划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企业管理者和税务工作者必须在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进行税务筹划工作。同时也必须跟随国家政策的引导,才能为企业带来最大的效益。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要求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前提。企业培养筹划管理人才是解决当前人才缺乏的有效手段。新时期对税务筹划人才的要求也有所提高,不仅要精通我国的相关税法和有关政策,而且需要了解企业的财务管理战略以及企业的整体战略目标。因此税务筹划人才必须是是财务和财务管理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企业可以通过内部自己培养税收筹划人才,也可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如注册税务师事务所等方式解决人才匮乏的现状。
2.重视税收筹划的整体性,采用先进的税收筹划方式和手段。
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是企业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但是税务部门相对独立,是很多企业存在的问题。通常税务部门以本部门的利益放在首位,导致了其不能融入到企业整体的管理体系当中,使得虽然企业的税负得以减轻,但企业整体的成本却增加。因此,这就要求企业的税务工作者需要有整体的全局观念,站在企业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全面的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同时,保证税收筹划工作人员及时了解财务信息,离不开先进的财务管理信息平台,企业只有完善税务管理信息平台才能使工作人员依据信息及时进行制定或调整税务筹划策略。这有利于企业税务筹划管理目标的实现。3.重视对原始凭证的管理,确保企业发票的真实性。在新时期,企业原始凭证变得尤其重要,这是因为新会计准则的全面推广。很多企业没有重视原始凭证的管理是因为受到过去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这对曾强原始凭证的管理是很大的阻碍。企业想要实现税收筹划的最终目标,就不能忽视对原始凭证的管理,因为原始凭证是税收筹划的最重要的依据。这就要求企业必须保证所有原始凭证都必须按规定,按流程的登记在册,并派专人进行管理。随着增值发票越来越重要,对其及时回收和保存也是企业必须重视的财务工作,保证增值发票的真实性,确保企业应税发票安全是企业完成税收筹划工作的基础。
四、结语
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情况看,税收筹划在一定程度上相对比较陌生,没有专门的税收筹划机构,在理论研究领域和实际操作领域都属于起步和探索的初始阶段就,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各个方面得到迅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完善并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点尤其体现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全球化得到全面发展,企业的税收筹划在这一背景下显得越来越重要起来。根据博弈论原理,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向企业征税以达到增加财政收入的目的,企业作为市场中的主体,为了实现留存收益的增加,税收筹划便应运而生,它可以通过合理的办法尽可能减少税款的缴付。税收筹划的发展程度在本质上反映了一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程度,同时也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和征管部门征管水平的高低。我国在强调法制建设的今天,税收体制逐渐健全,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依法纳税,为了更加完善征纳双方的义务关系,提升企业的纳税意识,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当中壮大发展是有必要的,税收筹划的发展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中发展的困境
(一)概念没有普及
发达国家的公司及个人都很重视税收筹划,税收筹划很普遍。然而,对于我国的企业来说,它还算是新生事物,刚刚起步发展。人们对税收筹划认识的局限性体现在:首先,人们没有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合法性。我国企业一直生存在依法纳税、多纳税光荣的大环境下,给纳税者造成了少纳税违法的误区,税收筹划可能被看作是偷、逃税的一种手段。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税收筹划是合法的这一观点难以被人们所接受。其次,税收筹划被认为是单独的一次筹划行为,而不是伴随企业经营活动一直存在的行为。从目前税收筹划在企业当中的发展来看,企业内部不设立税收筹划部门,在需要筹划的时候才聘请相关人员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筹划,被看作是一次性的筹划行为。
(二)专业型人才未普及
税收筹划要求有良好的税法基础,除此之外,还涉及会计、财务管理等其它学科的知识,因此税收筹划的难度相对较大,仿佛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是税法专家的专利。尽管我国大部分财经类院校开设了税收筹划方向的税务专业,但是他们毕业后的去向却不是税收筹划。由于缺少税收筹划机构,使得该类人才没有普及开来,企业当中也缺少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的人才。其实税收筹划没有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能够及时的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筹划方案是可以套用的,节税技巧可以被灵活运用,相同的情况可以采用相同的办法,达到理想效果。
(三)筹划成本普遍高
税收筹划实质上是一种规避缴纳不必要税款的行为,而我国目前的税制建设趋于复杂化,随着征管部门工作上的疏忽,就会出现漏洞,这就为偷税者提供了偷税、避税的条件。虽然偷税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被查出会依法受到严厉的惩罚,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偷、逃税行为因为征管部门征管力度欠缺导致这些违法行为未能够被及时查处。这就导致一部分纳税者投机取巧,致使偷税现象严重。与偷税相比较,显得税收筹划的成本相对较高,纳税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就会放弃税收筹划而选择钻税法的漏洞进行逃税。由于这种行为的出现,阻碍了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增加了税收筹划的隐性成本。
三、完善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税收征管力度
正如上文所说,在我国当前的税收执法环境下,一些纳税人不会采取相对成本较高的税收筹划,而是选择冒风险使用违法手段来提升自身利益。因此在这样的纳税条件下,征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当加大其工作力度,加大处罚的程度,对那些偷税、漏税行为一定要严加惩罚,增加偷逃税款的风险,逐渐把税收筹划是合理减税的唯一途径的思想植入每位纳税人的思想当中。这样做就会激发纳税人通过税收筹划来规避不必要税款的想法。税收筹划需要一个依法治税的环境来加以保障,要求征纳双方都按税法行事,因此相关税务部门要对税收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体现税法的严肃和强制性。良好的法制环境会增加纳税者对税收筹划的需求,进而促进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发展。
(二)建设税收筹划人才队伍
税收筹划除了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外,税收筹划型人才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从国外的发展情况来看,他们都拥有专门的税收筹划称谓,每个税收筹划队伍都配备业务能力强的人才。我国当前的状况是从事税收筹划行业的人员稀少,业务水平不能同国外相媲美,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税收筹划行业的发展。应税收筹划发展的要求,我国应当尽快建设专业型人才队伍,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可以设立税收筹划资格岗位,需要掌握一定的知识,通过考试来取得资格证书。与此同时,也要重视在大学教育里筹划型人才的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为社会输送人才。
[关键词]税收筹划;税负;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5-0057-02
1 前 言
作为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支出成为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过程中的一个较大困扰。不少企业为了最大限度减少税负压力,采取各种避税手段来尽可能地压缩税收支出。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也面临着诸多风险与问题,对此,笔者立足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现代企业,就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加以探讨。
2 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实务操作中的起步时间相对较晚,再加上税收征管中所强调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许多企业对税收筹划的理解显得极为片面。他们认为税收筹划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作用不大,与税收筹划不当的后果相比,税收筹划的价值贡献度远远低于税收筹划风险。另外,我国税收征管环境目前还并不完善,这对企业税收筹划也给予了一定的限制。总体而言,我国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 税收筹划发展的税收环境有待完善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参与全球化进程的速度进一步提升,国内税收法律的变化速度惊人,各种税收条款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发生着不断变更和更新。即使是针对同一个税种,一年中可能会颁布多条解释文件,或者是不同地区对同一税种作出不同的公告解释,只要稍微不注意,对该税种相关法律制度的使用就会出现过时甚至是偏差的情况,这很可能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正是由于我国税收发展环境的不完善和不健全,企业纳税人难以较全面地掌握税法内涵,对税收筹划的应用就难以扩展,使税收筹划难以做到有的放矢。
2.2 税收筹划的目标单一,仅考虑税负最轻因素
对于税收筹划,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还存在这样一种误区,就是税收筹划的目的仅仅只是替企业减轻税收负担,使得某一税种税负最小化。事实上,企业的经济活动是一个连续且复杂的过程,而企业所涉及的税种通常并不是单独的一种,而是多种税收相互交织影响。换而言之,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标并不能仅仅定位于降低单独某种税收负担,需要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的整体情况。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有时为了满足这一目标,企业反而需要选择税负较大的纳税方案。因此,企业不应该将税负最小化作为税收筹划的唯一目标,而应将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相对照起来,与企业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等有机结合。
2.3 偏重税务机关权力的强化,忽视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当前我国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被普遍定义为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过分强调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纳税人服从、被支配和履行义务,纳税人通常被当做税务机关的“被管理者”来对待。由此忽视了纳税人本身的权利,纳税人往往难以发挥能动性,与征税机关的良好互动关系也就难以形成,纳税被看成是一种不得已的负担。
2.4 企业内部财务人员运作税收筹划存在风险
为了节约成本,不少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自己内部的财税工作人员来具体运作。尽管内部财务人员熟悉本单位的经营运行情况,但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企业内部财务人员受自身知识以及自身利益的限制,难以通晓财务会计、法律以及管理等方面知识,在税收筹划时很可能存在考虑不周全或者心存侥幸的心理,这将导致税收筹划方案可行性缺乏,潜在的风险较大,税收筹划的价值效应不能有效发挥出来。
3 促进企业税收筹划发展的对策建议
实施税收筹划不仅能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而且还能推动税收筹划相关各方的发展。为了使税收筹划在我国企业得到有效开展和利用,针对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3.1 增强税收筹划的宣传力度,优化我国税收筹划环境
企业在面对税务问题时,普遍都以税负最小化的目标来衡量,这可能迫使企业采取非法手段来达到减税甚至是不缴税的目的。企业的逐利性固然是一方面的影响因素,但是,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全面也是导致企业进行非法逃税、漏税等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优化税收环境,主要是从税务机关以及外界力量来进行科学宣传。
(1)税务机关在对税收征管等进行宣传时,应该将税收筹划作为宣传的重点内容之一,对纳税人所拥有的税收筹划权利进行讲解和宣传,使纳税人充分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合理性,扭转将正当纳税筹划作为偷税、逃税的观念。
(2)经常在我国主要税务刊物上登载一些浅显易懂的税收筹划文章或者案例,扩大税收筹划的社会影响力,让企业普遍知晓和接受税收筹划的真正含义,促使其树立税收筹划意识。对于那些成功的税收筹划案例,各种税务刊物应该及时报道并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社会舆论,褒扬积极的、合法的筹划行为,谴责消极的、违法的偷逃税行为。
(3)国家和各级税务机关需以官方身份对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税收筹划的行为表示肯定。更有利于纳税人消除疑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筹划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与此同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引导企业和个人纳税者实施税收筹划。
3.2 积极遵循税收筹划的原则
企业开展税收筹划要遵循不违法性、成本收益及综合利益最大化等原则,严格遵循这些原则是企业取得筹划成功的基本前提。税收筹划是在不违反现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前提下进行的,企业在筹划决策过程中和以后的方案实施中,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并承担法律责任。税收筹划可以为企业获得利益,与此同时也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产生一定的成本费用。当企业进行税收筹划获得的收益大于为筹划而花费的成本时,企业方可考虑实施税收筹划。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站在实现企业的整体财务管理目标的高度,从全局出发,把企业的经营活动联系起来全盘考虑,整体筹划,综合衡量。单单着眼于企业某一税种税收负担的降低并不一定使企业总体成本下降和企业整体收益水平提高,只有将税收负担的变化情况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制定出最佳的税收筹划方案。
3.3 明确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权
通过立法确定作为税收筹划主体的纳税人或税务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确立税收筹划的规程、税收筹划的范围;确定作为税收筹划认证人的税务机关的法律地位、权力、义务;确定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认证的法律效力,使纳税人及其税务人和税务机关都有法可依,在进行税收筹划问题上有刚性的法律依据,避免再出现在对企业“税收筹划”的认定上有分歧,企业认为是“节税”筹划,而税务机关则认定为是避税,甚至是偷税。如转让定价策略、费用扣除等问题,各执一词,容易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而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后,又因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法律依据,致使发生最后的判决、裁决难以让双方信服的现象。
3.4 大力发展税收事业促进企业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综合的、复杂的、要求相对较高的工作,所以对文化水平高、业务技能强的高素质税收筹划人员的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对税务机构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即便税收筹划人员具有了较强的业务水准,也应坚持持之以恒的后续学习态度。因为税收政策不断变化,所以税务机构要时刻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准确把握最新的税收政策法规,以免形成税收筹划风险。税收筹划工作,除了拥有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人员外,还应有一套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来收集准确的筹划信息,确保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完成。
3.5 动态防范税收筹划的风险
税收筹划人员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税收筹划只能在一定的政策条件下,并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发生作用,所以无论是从事税收筹划的专业人员还是接受筹划的纳税人,都应当正视风险的客观存在,并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和涉税事务中始终保持对筹划风险的警惕性。不要以为税收筹划方案是经过专家、学者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活动拟订的,就一定是合理、合法和可行的,就肯定不会发生筹划失败的风险。
应当意识到,由于目的的特殊性和企业经营环境的多变性、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是无时不在的,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当然,从筹划的实效性看,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还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当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的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对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经营者示警。
3.6 加强我国税收筹划的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我国的税收筹划从业人员较少,整体素质不高,他们现有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难以适应税收筹划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税收筹划人才队伍建设,以适应税收筹划发展的需要。首先实施资格认证制度,为行业入门设置较高“门槛”,严格把关,保证进入本行业的人员素质,使这部分获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成为从事税收筹划工作的中坚力量。其次是在高等院校开设税收筹划专业,专门培养优秀的税收筹划专业人才,与此同时在管理类、经济类等专业诸如会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中开设税收筹划课程,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打好坚实的基础。再次制定税收筹划人才的后续教育相关制度。当今世界日新月异,知识在不断更新,政策在不断变化,为防止知识结构老化,必须建立一个持之以恒的后续学习制度,对税收筹划人员进行再造就、再培养,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筹划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煤电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在现阶段的市场经济体系下,税收筹划主要指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以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增加企业的经营利润为最终目的,进而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一种手段或者可以说是一种优惠政策。该政策得到了企业相关财务部分的高度重视及大力支持,并且它还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能够始终贯穿于企业财务的所有领域,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筹资决策、生产经营决策等因素都会受到税收的影响。而煤电企业大都因存在着纳税制度不合理、纳税负担较重等严重问题使得煤电企业的正常发展受到影响。因此,不能忽视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应该逐渐完善税收筹划制度,解决煤电企业的难题。
一、税收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之前,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企业财务管理的适当安排,利用税收优惠的原则,在企业能够正常经营下,控制和减轻企业财务的税负,以此获得节税的利益。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作用。
在降低企业财务税负之前,税收筹划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首先,需要遵循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需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即不能触犯国家的法律。这是企业财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也是最主要的一个原则。其次,需要遵循总体目标、综合性的原则。税收筹划需要将企业财务的环境、发展目标等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即从整体方面考虑税负,以优化企业资源,获得最大效益。最后,需要遵循成本效益以及事先筹划的原则。企业之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为自身的发展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从整体降低税收为出发点,将其和企业成本紧密联系在一起,最大限度超过税收筹划的成本,提高效益;同时,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要对企业的投资等事先筹划,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二)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之间的关系。前面提到税收筹划是煤电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能够正常发展的前提。在煤电企业管理中,资金、成本、利润是三个能够决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税收筹划,顾名思义就是在资金这一因素中进行的。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对企业的管理水平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有着巨大的联系。税收筹划应该从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进行,即它可以从煤电企业建设的整个阶段、整个过程进行,以此增强煤电企业的竞争力。
众所周知,所有的企业都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煤电企业也不例外。煤电企业赢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重复对财务进行核算,以提高企业的效益;另一种就是通过税收筹划以减轻煤电企业的税负。需要注意的是在后一种赢利的方式中不能人为的减少税金或者偷税漏税,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进行,否则不仅会对煤电企业的声誉造成影响,还会降低企业的效益。并且该种赢利方式能够加强对煤电企业的管理,增强企业的发展。
(三)煤电企业财务管理对税收筹划可行性的分析。现阶段,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使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开始变得完善起来。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也开始慢慢意识到税收筹划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并且也对税收筹划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不能偷税漏税,不能触犯国家法律。这也是煤电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合法的税收制度为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一个可行的条件以及有利的保障。
二、税收筹划在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技术方法及其应用
(一)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技术方法。税收筹划在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现阶段税收筹划已经成为煤电企业降低税负的最主要的方法。税收筹划主要是通过减税、免税、延期纳税以及扣税等几种技术来进行的。下面简单介绍这几种税收筹划技术。
减税是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减少纳税额。该技术具有范围小、方便快捷的优点。它不用经过各种繁复的计算就可以知道节减掉的税额,因此说减税技术方便快捷,节省时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或者纳税人都适合使用减税技术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该技术只针对一些特定的人群或企业,所以说减税技术的范围比较小。
免税是指在不触犯国家法律的前提下,对纳税人或者纳税企业免税的一种税收筹划技术。对于较大型企业如果可以成为免税的对象,那么企业的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也是相当大的,但是和减税技术类似,免税技术的应用范围也是比较小的,也是只针对一些特定的企业或者纳税人;其次,免税技术是高风险的一项税收筹划技术。所以企业在享受免税的高等待遇下,也在承受着不可预估的风险。
延期纳税也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使纳税人或者纳税企业延期交税的一种税收筹划技术。所谓延期纳税和减税、免税技术不同,不能减交税额也不能免交税额,只是对本阶段应该缴纳的税可以拖延,夸大一点的说是一种无利息的贷款,这样可以增加纳税人或者纳税企业的资金周转。这种税收筹划技术也比较适用于企业管理中,可以使企业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该技术没有其它技术具有应用范围小的特点,也不必承担风险,因为它主要用的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财务原理,所以是比较合理的一种税收筹划技术。
扣税是在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直接将需要交的税额扣除的一种税收筹划技术。扣税技术复杂繁琐,但是该技术与减税、免税技术不同,它的应用范围较大,没有多少限制范围;也没有风险。
(二)税收筹划在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在煤电企业财务管理中,对负责税收筹划的财务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要求。首先,该财务人员需要熟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不能知法犯法;其次,负责税收筹划的财务人员还需要对煤电企业的整个运行流程等有个较为全面的了解,并且有较强的预算、核算能力,不能粗心大意;最后,他们还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性格要活泼开朗,不能见人就脸红、见人就语塞,做事要稳重,顾全大局。
煤电企业中的研发费用可以利用税收筹划中。研发费用主要是指企业在对研究出的新产品、新技术在未进入市场前,税额对研发费用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研发费用可以减少企业的所得税。因此,煤电企业应该鼓励创新,鼓励对新技术的研发,这样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中的优惠政策,进而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在煤电企业的投资方向中也可以使用税收筹划机制,为了优化企业的产业结构,国家一般会使用税收的政策来鼓励企业的投资,以增强国家的经济发展。除此之外,在某些正在进行发展的区域,如经济开发区、发展较落后的西部地区等也可以使用税收筹划政策。
总结:煤电企业财务管理进行税收筹划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提高煤电企业的经济效益,节约生产成本。税收筹划作为煤电企业管理中作重要的一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税收筹划得到了煤电企业管理者的大力支持与认可,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应该积极研究出新的、和企业相关的税收技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税收筹划技术中,提升煤电企业的效益,使煤电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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