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房地产企业涉税筹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新举措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深入的21世纪,市场经济竞争日益白热化,这无形中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生存的压力,尤其是其税金缴纳方面,已然成为影响房地产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在税法允许的范围之内,应用新型的税收筹划方式来尽可能的降低房地产企业自身的涉税开支和风险,实现合法范围内的避税和减税甚至免税。这样,房地产企业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法,能够有效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这对于资金需求量大,经营风险较高,建设及销售周期较长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其意义巨大,是有效减少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的理财途径。
一、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含义及其必要性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界定,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论,但是,我们基本上还是有些定义和说法的。那就是说,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一般是指,房地产企业为了最小化企业自身的税费负担,而在遵循相关税法以及符合一定的税法意图的前提之下,依据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政策,事先安排和筹划房地产企业自身的融资,投资,经营和分配等财务活动,并以此为依据选取最佳纳税方案,从而在整体上实现企业免除,减少或递延纳税义务等目标,以期最终获得最大的涉税收益。从本质上来说,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并不等同于违法性质的偷逃税收行为,更不是骗税行为,而是合法性质的税收收益最大化的理财方式,它符合国家的税法立法精神,是房地产企业为了提高利润而提高科学合理纳税意识的必然结果,是房地产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具体表现,它不仅属于理财问题,还是房地产企业进行经营决策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于具有独特生产经营特点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其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根本目标,就必须实现科学化的管理模式。此外,房地产企业的自主筹资金额巨大,财务管理周期长,开发的项目风险大、投资决策责任重、要求严,且其财务涉及面广、管理难度与责任大,这些都要求房地产企业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但是,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纳税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对于纳税还存在不少认识方面的误区,误认为纳税只是财务部门的工作,习惯于把税费筹划放在事后进行,且其对于纳税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以至于房地产企业很多存在偷税逃税现象而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鉴于此,房地产企业必须进行税收筹划工作,以适应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带来的巨大压力。房地产企业一旦实现有效的税收筹划工作,就可以帮助企业自身实现财务利益的最大化目标,维护了国家的合法权益,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有利于帮助国家对税法进行必要的完善和修订。
二、房地产企业税费筹划新举措
房地产企业进行合理税费筹划是其应有的合法权益,只是由于各种经济,税收,管理以及避税技能等方面的因素不同,使得房地产企业的避税机遇和税收收益也各有千秋。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掌握基本的经营管理知识,还得充分了解各项税收制度,了解内外部存在的多种税收筹划方式的选择可能性,构思出一套税费筹划的基本思路,然后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税收政策的更新变换来设计一个全新的,科学可行的降低税费支出的方法。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生产的产品基本包含了三个阶段,即项目立项,项目建设以及项目销售,因此,房地产企业进行税费缴纳筹划主要可以从这三个阶段来具体操作。(1)项目立项时,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包括:第一,应该选择合适的建房方式,改变习惯上自建并销售房产的行为,比如说利用代建或者合建等方式来进行较大空间的税收筹划。在进行房产代建时,要确定最终用户,进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这样可以减轻税负。在进行房产合建时,房地产企业可以合法减少土地增值税,还可以合法免掉营业税的缴纳。第二,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通过开发多处房产以及进行不同方式的核算来为企业自身提供多种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进行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更大一些,但并不排除说分别核算也有更有利的情况,那么,房地产企业到底进行如何核算,则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比较。(2)项目建设过程中,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包括:首先,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从而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那么,就符合“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的政策,从而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免税待遇。这是一种税收筹划方式。其次,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通过筹划相关的借款利息来进行税收筹划,这是由房地产企业自身的资金特点决定的。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把完工前的利息费用计入开发成本等增加扣除项目,从而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减轻税负。还可以把完工之后的利息支出进行增加项目扣除,从而实现企业的价值最大化目标。最后,房地产企业还可以把销售与装修分散开来,以分散经营收入,从而也能实现税基和税率的减少,税负也就相应的减轻了。(3)项目销售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可以选择合适的销售方式来合法合理的减少税负。具体来说,首先,房地产企业可以设立独立的销售分公司来直接负责销售工作,这可以大大增加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其次,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通过减少账面收入或递延纳税时间来进行税费缴纳筹划,比如说房地产企业可以委托销售公司来销售房地产,并和销售公司协商开具销售清单来尽量递延纳税义务,还可以避免销售公司缴纳营业税。
此外,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的税收筹划方式以外,房地产企业还可以利用税法规定的减免税税收优惠政策条款来达到减税、免税的目的,前提条件是房地产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来使自己符合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一旦用足用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企业避税筹划的重要方式,当然,企业要注意不能曲解或者滥用优惠政策,否则,得不偿失。另外,房地产还可以利用纳税临界点来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还可以巧设分支机构来进行纳税筹划,或者适当推迟土地的开发时间来进行纳税筹划,亦或是优化一定的收入结构或者筹划置业房地产的大修理支出费用来进行纳税筹划,还可以筹划选择不同的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进行纳税筹划等。诚然,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因此,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即需要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重规范性筹划,切不可只重投机;要构建整体的税费筹划思路和方案,做到战略战术筹划兼顾;要把结果性筹划改为事先筹划,从而使得筹划从补漏性向前瞻性发展。此外,房地产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还应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进行系统性的全盘性的税收筹划工作,从而最大限度的防范纳税筹划潜在的风险,实现收益与风险之间的有机调和。
综上所述,房地产企业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其涉税金额巨大,针对其的税收政策既有共通性,又有行业特殊性,作为房地产企业相关的财务人员来说,必须首先综合了解企业的各种情况,并在扎实的税法基本功知识基础上,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认真把好税收筹划关,在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基础上,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其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目标,并把企业的管理水平提高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实现企业的最优化资源配置,在合法合情合规范围内创造企业的最小化税费支出,这将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黄偏明.房地产开发企业理税顾问[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2]黄玉滨.集团公司税收筹划工作应注意问题[J].会计之友.2004(12)
关键词:房地产税务筹划;税种税务筹划;股利税务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房地产业作为当前新兴的经济增长点,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住房消费市场的增长,促使房地产市场日趋活跃。从2002年起,房地产业连续7年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当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对象,可见国家对房地产业的关注,也反映了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风险增大。房地产项目投资大,周期长,涉及到许多税种,如果经过科学合理的税务筹划,就可以为房地产企业节省资金,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和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的必要性
1.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重
当前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有12个,包括除了企业所得税按33%计征、营业税按5%计征等一般行业适用的税种外,还有房地产企业特殊适用的税种——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最高达60%。这些税种占我国全部税种的41%,如果将这些税种综合计算,房地产企业的税负在10%以上。由此可见,当前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偏重,有效的税务筹划能帮助减轻税收负担。
2.房地产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
房地产企业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已在一段时期内给房地产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将新型的纳税意识、纳税模式引进企业各项经营决策,以期改善目前的状况。进行税务筹划可谓对症下药。
3.房地产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活动的目标是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降低税收成本是一项有效措施。税务筹划既不违反税法,又能获得“额外”收益,有助于房地产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目标。
二、纳税筹划的基本内容
通常,纳税筹划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避税筹划
避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规定的漏洞、缺陷和不足,采用不违法的手段,在纳税前采取符合税法条文规定的方法规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避税不符合国家的立法精神,但不违法,与纳税人违反法律规定的偷税、逃税有着本质的区别,国家用不断完善税法、堵塞漏洞等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
2.节税筹划
节税筹划,是指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及特定条款等,借助一定的方法和实现技术,通过对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的安排,实现延期缴纳税款、少缴税款甚至不缴税款的目的的行为。
3.税务风险防范
税务风险防范,是指在充分理解税法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正确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进行税款缴纳,不产生任何滞纳金与罚款支出,使公司不因涉税风险而付出成本。
三、我国房地产主要税种税务筹划
1.营业税筹划。营业税税率为5%。我们可以从利用税率不同和价外费两个方面对营业税进行筹划。
利用税率不同筹划。目前税法规定销售不动产征收5%的营业税,而房屋装修征收3%的税率,二者显然存在税率差,我们可以从税率差异上入手进行筹划,为企业节约一部分税金。房地产公司可另外成立装修公司与顾客签订装修合同,将装修费由装修公司收取,这样这一部分装修费不用再征收营业税。
利用价外费用的筹划。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如果企业将代收的价外费用包含在营业税额内,就会增加缴税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的同时,往往需要代收燃(煤)气费、水电初装费、维修基金等各种配套设施费。如果这些代收应付款项,不是作为“其他应付款”,而是作为房屋的销售收入处理,将会大大增加企业营业税的征收。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专门成立物业公司,将这部分价外费用转由物业公司收取,那么其代收款项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就不用征收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筹划。所谓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采取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的方式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这样就既不涉及土地使用权转移也不涉及建筑物出售,房地产企业的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还可以利用优惠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额。如果没有分开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建造普通住宅可享受的土地增值税优惠(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将不能享受。按照该条例规定,房地产企业可以把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房产分开核算,对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单独进行核算,从而使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以获得免税待遇。
3.企业所得税筹划。我国税法对公司型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公司型企业的净利润必须先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分配给股东时,投资者还要交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则不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由于两者税负的不同,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企业类型的选择为企业节省一部分税金。另外,在设立分支机构方面,也应有税务筹划。如果设立分支机构为子公司,那么子公司为独立法人,应被视为纳税人,通常需要承担全面的纳税义务。如果设立分支机构为分公司,分公司在其所在区域不被视为纳税人,只需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通常所称的“合并报表”。所以,在经营期间,若分公司有亏损情况,其亏损可以抵冲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纳税管理;战略筹划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业具有开发周期长、业务复杂、占用资金量大等特点,而且房地产企业涉税事项众多、计税复杂,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逃税漏税是绝对不可取,但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房地产企业又必须合理合法的降低企业的税负。面对如此现状,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显得很重要。
一、纳税筹划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必须要在法律所允许的范畴之内,通过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确把握进行,绝对不能以钻法律空子和帮助企业偷税为目的,否则,就不能称其为纳税筹划。
2.整体性原则
纳税筹划是对纳税人的整体税收负担的一种筹划和减轻,因此,应当遵循整体性原则。
3.减税性原则
纳税筹划是一种减轻税收负担的行为,因此,纳税筹划必须遵循减税性的原则。所谓减税性,就是减轻税收负担直至税收负担最轻。
4.成本效益原则
纳税筹划要有利于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进行纳税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纳税筹划要保证其因之取得的效益大于其筹划成本,即体现经济有效。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1.误把纳税筹划当成了财务部门会计处理的工作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存在两个环节:一是企业产生税收的环节;二是企业交纳税收的环节。但是有很多房地产企业的决策人认为:“税收就是财务部门的事,财务部门所作的财务处理就决定企业的应纳税额。出现多交税和被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况,就是财务人员失职”。这说明,房地产企业决策人的纳税观念存在着误区,未能了解税收是如何产生的。
2.误把纳税筹划的实施放在业务产生的事后来进行
房地产企业为什么总在税收方面出现问题,而且常常被税务机关处罚呢?这是因为企业的决策人没有树立一种正确的纳税观念,等合同签订后才发现税负很重,总期望事后通过财务人员在财务处理上来解决纳税问题。这是房地产企业暴露的最大缺陷。此时,房地产企业相关的税收已产生,再进行账面处理已为时已晚,已不存在所谓的纳税筹划了。所以,纳税筹划的重点在于事前筹划,而不是事后筹划。
3.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纳税管理
目前房地产企业对内部进行纳税管理的少之又少,很多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开始学习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自身的业务开始进行纳税筹划,但在操作过程中,大部分没有得到好的效果,反而造成企业偷税逃税的现象,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其主要原因不是因为财务人员的素质不高,没有掌握筹划方法和技巧,而是没有得到其他部门的配合。因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税收问题。其他业务部门的不规范操作,往往给财务部门的核算工作带来很大麻烦。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的建议措施
1.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
怎样利用国家的税收政策来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过程进行纳税筹划,最终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是目前房地产企业纳税管理工作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前的“被动纳税”走向“主动纳税”,对出现的问题不要凭侥幸心理,不仅财务人员非财务人员也要掌握税收政策,学习纳税筹划的相关知识,企业才能达到整体降低税负的目的。严格地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要避免“关系税”对企业产生的影响,才能避免纳税风险。
2.重视规范性的决策操作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重规范性筹划,万万不可只重投机。要想合理、合法地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决策人不仅要关注财务、税务方面的事项,也应关注日常经营的方方面面,才能充分取得纳税筹划的最好效益;不仅需要财务人员具备筹划意识,各个部门的人员均要具有筹划意识才能达到最佳效果。纳税筹划不可盲目,应坚持依法原则,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3.重视战略筹划
虽然能就事论事对单个项目、单笔业务或单个环节可以进行筹划,但还应构建整体的纳税筹划思路和方案,免得顾此失彼,因小失大“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纳税筹划没有一个整体系统的规划,对某个方案进行纳税筹划,却使得节省的税金小于设立分公司的费用,这种片面的考虑,忽略了该项目对企业在开发、经营成本上是否增加,而单纯地追求通过纳税筹划来增加企业的效益,却被同样增加的经营成本消耗殆尽,结果是得不偿失的。
4.重视前瞻性筹划发展
不少房地产企业就是在接受了教训,走了弯路以后,才想到纳税筹划,结果筹划只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如果企业从开发房产的一开始,就进行合理、合法的纳税筹划,不仅能给企业规避纳税风险,还能免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上的受损。所以,房地产企业要进行纳税筹划,应在项目启动之初就开始,对整个项目高瞻远瞩,合理规划,这样,才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
参考文献:
[1]马圣君: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分析[J].金融管理.2008.05.
[2]庄粉荣:房地产企业财税筹划实务[M].中国经济出版社.2011.01.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涉税账务;问题;对策
1引言
自从1990年代开始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不断加速,在这个过程当中我国的房地产企业也逐渐开始发展起来。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结构当中房地产企业是政府最重要的税收来源。因此,加强对房地产企业涉税账务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研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基于此种情况,在本文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研究。
2现阶段我国房地产企业涉税账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不按时申报纳税,欠税数量也相对较大
首先,自从1990年代之后,我国的房地产逐渐开始发展起来,尤其是在2003年之后,房地产开始进入迅猛发展的阶段,在此之后我的房地产企业数量开始逐渐增多,房地产市场的供给逐渐开始向消费者倾斜,同时从市场供求来看,也出现了明显的供大于求的现象。2016年我国正式提出了房地产去库存的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现阶段我国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其次,现阶段我国政府也逐渐开始采用宏观调控的方式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调控,在政策方面房地产企业也面临着较大的问题,这就必然导致房地产企业在资金方面所面临的压力被进一步扩大,许多企业在通过预售获得预收款时并不会按照相关规定申报纳税,同时在预付工程款时也不仅主动索要建安发票并缴纳建安税。最后,还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恶意欠税的现象,最终导致欠税数量越来越大。
2.2财务核算制度不完善,税收存在大量流失的现象
从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大部分房地产企业都是以粗放式的增长方式出现的,同时这种粗放式的运行模式也已经根植到房地产企业的企业本源当中。这就必然导致房地产企业在管理中往往是以简单粗暴的方式进行管理,这对于财务管理来说存在较大的影响。
2.3小税种漏征
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耗时都相对较长,在这个过程当中往往会产生多种多样的税收。根据笔者的调查研究发现,从工程立项开始到预售以及工程竣工交付我国大多数地区所需要缴纳的税费大约有30多种,但是在这其中大部分税收都相对较少,例如印花税、消费税等都属于小税种的范畴当中。由于部分房地产企业财务人员对于小税种的重视程度不足或者税收部门工作人员在对企业税收进行审计时责任意识不足,最终导致许多小税种存在明显漏征的现象。
3加强房地产企业涉税账务问题的对策研究
3.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虽然现阶段部分房地产企业在涉税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问题,但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并不仅在于管理要素。部分房地产企业也存在着故意为之的原因,即刻意地通过财务混乱来进行偷税漏税。基于此种情况,当前阶段必须要进一步完善与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建设,具体来说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对现阶段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与完善,对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分析,确保房地产企业必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完善自身涉税账务申报工作。(2)制定房地产税收专业法律法规。现阶段房地产涉税管理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因此在适用性方面还相对较为薄弱。基于此种情况,必须要针对房地产产业制定对应的法律法规,约束房地产企业涉税管理。(3)建立惩罚制度。针对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明显恶意偷税漏税的现象需要通过法律法规建立惩罚制度。
3.2加强财务核算管理
针对当前阶段房地产企业在财务核算管理方面所存在的缺陷,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管理:(1)强化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要建立健全专业管理。房地产税收征管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多法律、多环节的综合性税收工作,建立一个专门的征收机构,加强充实这支专业队伍力量,有利于房地产业税收征管工作的完善;充分利用房地产一体化软件,强化项目管理。对房地产税收征管从买地、报建、规划、施工、销售、结算、交税等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建立完备的管理档案,有效堵塞征管漏洞。(2)加强部门联动,夯实协税护税网络。税务机关要加强与土地管理、房产管理、规划设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信息定期传递制度,把握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项目审批、预售及销售、产权登记、二手房交易五个关键环节,及时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资料,建立房地产税收电子信息交流平台,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健全协税护税的控管网络,严密监控房地产行业税收的税源动态,最大限度地掌握有关涉税资料,利用部门协作力量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
3.3加强对小税种的关注力度
针对现阶段房地产企业在小税种征收方面存在明显漏征的现象,必须要进一步加大对小税种的关注力度,完善税收管理规范化,具体主要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1)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即强化税务工作人员以及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小税种征收意识,促进小税种征收的完善。(2)制定针对消小税种的罚款制度,对未按时缴纳小税种的房地产企业给予必要的罚款,促进小税种的缴纳。
4结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房地产企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只有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企业涉税账务问题的研究才能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企业以及我国经济的发展。基于此种情况,在本文当中笔结合自己的经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广大同行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1]陆迪.商业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流程及各环节的涉税信息和税收筹划[J].商场现代化,2014(28).
[2]王宝田.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扣除项目涉税风险与防范——基于对房地产企业税务检查的理性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4(10).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特点及税收筹划作用分析
所得税是房地产企业税负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房地产企业取得收入征收的税种,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主要是依据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作为税收的法律依据。根据相关的数据统计资料表明,目前企业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而房地产企业则是我国所得税的重要纳税主体,所得税也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税种。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不存在税负转嫁问题
企业所得税就是对纳税主体所得收入征收的税种,因此对于所得税而言,纳税与负税主体,不会出现税负转嫁的问题。
2、所得税是以净所得作为征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应缴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税率乘积,并扣除减免及抵免税额,因此,所得税充分体现了按能负担。
3、所得税的弹性较高
企业的所得税与房地产企业的实际收入所得有着直接的联系,所得额较高对应的税基与税率就高,反之则会降低,因此与纳税主体的经营情况有着直接关系。
4、税额较大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的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投资时间长,资金量大,因此税基也相对较大,所得税的税金数额相比其他企业更高。
(二)房地产企业开展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1、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
房地产企业项目开发资金流量大,涉税种类多,税金数额较高,开展所得税的税负筹划,主要是通过合理的筹划,有效地减少税负支出,因而节税效果明显。
2、有助于防范房地产企业的税务风险。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的税务筹划是以法律法规作为框架和准绳,通过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可以及时发现企业税务管理中的风险漏洞,避免由于纳税风险造成房地产企业的损失。
3、可以促进企业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税务筹划是一项法律法规与政策性很强的专业工作,强化纳税筹划管理,可以促使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实务技能水平,对于提高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二、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的原则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筹划,应该严格基于国家税法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执行,违反税法、偷税漏税等行为不仅会造成房地产企业出现税务风险,而且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声誉以及项目开发建设的实施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实效性的原则
国家或者是不同的省市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政策导向都是不断的调整的,而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税务筹划又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因此在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上应当注重实效性,准确地把握好各项税收政策时机。
(三)统筹均衡的原则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应该将其置于房地产企业的整体税负中统筹考虑,不能由于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案造成其他环节税负或者是整体税负的提高,应该遵循综合均衡的原则。
三、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措施
(一)合理的运用各种所得税税收筹划技术
在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上,应该全面的利用各种税收筹划技术,具体运作上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技术措施:
1、纳税时间的筹划
对纳税时间进行筹划主要是利用好货币的时间价值,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尽可能的合法延迟纳税。纳税时间主要是基于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完工,即房地产产品投入使用、竣工证明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初始产权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合理的把握这些完工条件,适当延后完工时间。
2、合理利用各种扣除项目
有效的增加成本扣除,可以降低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基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通过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来减少税基,同时在我国税法中规定,对于一些关于职工保障及福利项目可以作为扣除,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合理的调整企业职工的福利支出,既可以起到激励职工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增加扣除成本。
3、准确的运用各种优惠条件
不同地区在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上都有着不同的优惠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结合项目区域的实际政策情况,合理的利用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减税效果。
(二)针对重点环节开展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1、科学的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政策
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应税利润主要是以会计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也就是对差异科目调整计算。因此,在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的税务筹划上,应该全面分析不同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对于税负的影响,选择最有利于降低税负的会计政策。
2、以固定资产的筹划为突破
房地产企业经营业务就是以不动产为主要内容,因此在税务筹划上应该把固定资产筹划作为重点。综合考虑房地产企业的预计净残值以及折旧年限,适当的采取加速折旧的处理方法,增加前期成本,降低利润,这对于后期资本的加速回收也非常有利。
3、根据收入和资金的不同针对性的制定筹划方案
在收入阶段,房地产企业就应该将收入划分为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该区别管理,同时尽可能的将征税收入时间后延。同时,在资金的管理上,重点对于闲散资金可以作为国债或者是其他权益性的投资,把闲散资金作为免税收入,而且权益性投资所得收益不必缴纳所得税,有助于降低税负。
(三)分阶段做好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税收筹划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所得税筹划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开发建设管理过程中,因此所得税的筹划也应该根据项目开发不同阶段制定筹划方案。
1、项目开发准备阶段
重点是全面的组织财务管理人员掌握项目开发建设所在地的税收政策以及税收优惠,确定纳税申报地。同时,对项目分支机构组织形式根据税收政策的不同进行把握。
2、项目开发阶段
重点是合理的选择项目开发建设的筹资方式,以及确定好开发项目的竣工时间以及销售时间,确定好最佳的时间节点。
3、项目销售阶段
在销售方面的税收筹划管理上,房地产企业可以采取将销售部门从企业内部分立,以销售公司的方式,实现企业广告、宣传等费用的摊销,降低纳税基数以及税率等级。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 纳税筹划策略 新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房地产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了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当前我国限购令政策的影响下,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一个相对平稳的发展期。但是,面对当前税法和会计政策的变革,房地产企业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依法纳税和纳税筹划的协调统一,有效规避涉税风险,依法筹划节税,合理利用新税法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统筹规划,强化企业内部的纳税管理,协调各部门的运营方式,根据本企业的自身发展特点和财务核算的特殊性深入探究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
一、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的现状
自1994年,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副会长、福州市税务学会会长唐腾翔与唐向山撰写的《税收筹划》发表后,纳税筹划开始被人们清晰地认识并逐渐熟悉,经过17年的发展,企业纳税筹划体制渐趋完善,但是目前我国没有形成全面精湛的体系,理论专著较少,缺乏深入细致的实务探讨,我国房地产企业的情况差异较大,对于房地产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方法确定、纳税筹划的节税点的明确,科学合理的纳税方案的选择,减轻或延缓企业自身税负等方面没有完善的策略。
二、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渐完善,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纳税筹划发展缓慢
当前我国的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仍然处于起步时期,发展较为缓慢,税务机关的依法治水水平和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税制发展不完善,与发达国家众多的纳税筹划的论著和文章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纳税方面,过度侧重于增值税,而对企业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征收力度不够,缺乏必要的相应纳税体制的建立,税收法律的整理效率得不到有效发挥。
(二)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队伍
由于当前我国纳税筹划机制仍不完善,而且在今年的发展中成效不大,缺乏税务筹划师和税务精算师等专业队伍,许多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多为财务人员兼办,对纳税筹划的具体实践过程的熟悉和节税仍处于初级阶段,纳税筹划发展进程缓慢。
三、解决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研究中问题的措施
(一)加快我国纳税筹划的发展速度
由于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较晚,要实现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完善和提高,必须加快我国纳税筹划的发展速度,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快更好地适应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认真按照新时期税法的要求设置专门的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账簿并进行正确精准的核算,合理合法的进行纳税筹划,同时加强对财务管理和税收法规的有效学习,明确房地产企业申报时间和具体减免程序,实现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稳步发展。
(二)加强纳税筹划队伍建设
要实现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的可持续发展,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纳税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纳税筹划人员的专门、专业的针对性培训,提高纳税筹划业务操作水平,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实现纳税统筹的最优化。实现科学管理,建立规范、齐全的房地产企业会计纳税筹划的相关资料,降低纳税筹划的成本,实现有效地节税。
四、新时期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综合分析
以新时期房地产开发企业几个主要类别的纳税筹划为研究对象并进行综合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税作为企业的主要税种,贯穿于企业发展经营的真个过程,当前企业营业税一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要求纳税人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相关资料。有效利用兼营和混合销售、对消化空置商品房、应税项目定价、巧变收费主体进行纳税筹划,或者利用工程承包、兼营行为、合作建房、利用销售方式进行纳税筹划,还可以利用兼营免、减税项目进行纳税筹划、利用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的纳税筹划
当前房产税的纳税筹划要充分认识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和节税方法。一方面可以将房屋由出租形式转变为自营形式,或者采用拆分法分解租金,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自身情况进行纳税筹划。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在进行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可以利用企业组建形式、企业合并、企业资产重组、企业再投资的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或者利用企业捐赠支出、企业租赁、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股票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纳税筹划,还可以利用纳税期限和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综上所述,在当前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过程中,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实现我国房地产企业与国际的接轨。因此,在进行新时期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的分析研究时,一定要因地制宜,审时度势站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将企业纳税利益和成本进行统筹分析,结合当地的税务政策,明确最佳方案,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避免企业纳税风险,实现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科学发展。
参考文献:
[1]霍晓蓉.我国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策略[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年第36期
[2]郑卫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几种纳税筹划策略[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11年03期
[3]段九利,郭志刚.房地产企业全程纳税筹划[M].中国市场出版社.2008年6月1日
[4]马惠莉.论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J].企业研究.2011年18期
一、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与税负情况
1.房地产行业经营特点。长期以来,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在推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房地产行业也因其经营活动及开产品的特殊性而具有一些不同于其他行业的鲜明特征。房地产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由于土地的购置和整体、房屋的开发和建设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而企业为了经营活动的连续性也不可能将企业所有资金投入一个项目之中。所以在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施工方的施工垫资以及购房者的预付款项都是维持项目运作的重要资金来源。所以房地产行业通常资金量投入量巨大,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杠杆也往往较高。房地产行业还具有高经营风险的特性。因为房地产项目的投资额度较大、投资周期较长,导致行业的投资回报流动性相对较低。同时,房地产产品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商品房的价值与其所处的地域、位置息息相关,几时结构、质量完全相同的产品也可能因位置的区别而导致价格大相径庭。因此,房地产企业一旦出现了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业务布局合理的情况,其销售状况就可能一落千丈,出现存货积压、现金流断裂的情况,从而导致企业出现经营危机。
2.房地产行业的税负情况。长期以来,房地产行业为我国的整体税收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过去的数十年里,房地产行业是我国所有行业中税收增幅最快的行业。房地产行业的纳税占国家总税收比重也远远高于房地行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可见我国的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税负还是偏重。除了房地产行业的纳税总额较高之外,房地产行业还面临这税种多样化的问题。从房地产的项目开发流程上来看:在获取土地阶段,房地产企业需要交纳契税及耕地占用税,契税税率按照土地交易价格的3%~5%,而耕地占用税则根据区域的不同实行差别定额税率。在开发建设阶段,房地产企业还因占用土地而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因与各方签订合同而交纳印花税。在房地产项目销售转让阶段,房地产企业需要按照不动产交纳5%的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其中土地增值税实行30%~60%的超率累进税率。在房地产企业持有房地产项目时,企业还需要租金交纳营业税与房产税。同时,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的销售状况按季度预交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缴清算。由此可见,我国的房地产企业所面临的税种较多,需要承担的纳税义务较重。根据测算,房地产企业的税费通常会达到商品房成本的30%~40%。另外,根据我国的“营改增”总体规划,房地产行业将于2015年前完成营改增的改革,届时可能导致房地产企业的税负短期内进一步上升,因此如何通过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是个值得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1.企业融资的税收筹划。由于房地产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房地产企业的财务杠杆往往较高,拥有大量的负债。因此如何选择企业融资及财务费用处理方式而实现企业的税负最小化是的企业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房地产企业从银行取得借款用于一般运营时,借款的利息费用是可以通过税前扣除的,取得的借款用于房产开发建设时,则计入开发成本。同时,由于房地产企业的收入结转的特殊性会通常使企业的会计业绩产生波动,当企业的业绩为亏损时,企业应当将借款的财务费用资本化,应变在后续会计期间进行摊销;当企业取得正的业绩时,应当将借款的财务费用尽量费用化,从而减少当期的应纳税额。
另外,房地产企业应当控制取得融资成本的限额及加强企业的融资管理,尽量避免企业产生不能从税法中扣除的超额利息及罚息。
资本市场是房地产企业取得资金的重要渠道之一,但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的资金成本通常较高,同时股息分红也能在企业的税前扣除。所以,房地产企业更应当重视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一方面债券融资特别是海外债券的资金成本通常较低,另一方面债券的利息费用也可以有抵税的效果,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2.产品销售的税收筹划。由于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等产品属于高价值商品,在销售时会产生较高的税负。我国的税法规定通过直接销售或预收等方式销售商品房都是在销售时征收营业税,但是通过分期付款销售商品房则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交税。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房地产,分期的确定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这样可以起到延迟纳税的效果。除了通过销售项目的销售方式可以调节企业税负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调节开发项目的销售结算方式来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由于我国的土地增值税实行超率累进型,当商品房或者土地的增值额超过一定幅度之后就有可能导致土地增值大幅度的上升,因此灵活合并或者拆分项目的销售结算方式往往可以降低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整体税负。例如某房地产公司有两个项目,第一个项目的销售收入为140万元,其土地增值税的可抵扣成本为100万元,因此其土地增值税缴纳额为12万元。第二个项目销售收入180万元,可抵扣成本为10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为27万元,两项目合计土地增值税交纳总额为39万元。但是若将两个项目合并销售结算,则总体销售收入为320万元,其可抵扣成本为200万元,其土地增值税应缴纳税额为38万元。因此,该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合并项目销售结算,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土地增值税税负。另外,当房地产企业销售经装修的商品房时,则可以将房屋销售合同分拆为毛坯房销售合同和装修合同,房屋销售合同征收土地增值税和装修合同征收营业税。这样商品房的增值率将大大降低,房地产企业通过缴纳少量营业税的方式避免了土地增值税的大额缴纳,从而降低了企业的整体税负。
3.组织架构的税收筹划。随着房地产企业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在各地进行扩张成立分子公司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通常模式。房地产企业规模的发展就为其成立集团公司提供了基础,而企业成立集团公司能够在纳税筹划方面具有更高的可操作空间。由于企业进行纳税的最终目的是要降低其整体税负,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而集团公司可以根据其内部企业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进行主营业务分割和调整,可以根据其内部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低进行合理的关联交易。例如集团的核心控股公司往往设立在高新区而享受了15%的所得税率,则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手段调整业务和转移利润至其中,从而降低了税负。另外,集团公司在进行扩张时可以根据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适用税收规定不同,分别对两种方案的税负进行测算,从而选择最有利于集团的方案。
三、房地产企业纳税筹划需要注意的问题
1.纳税筹划应该从整体布局。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业务复杂,纳税环节也较多,因此企业的纳税筹划必须从企业的整体经营的角度出发。从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地的获取和项目开发建设等等环节上严格把控,按照企业的整体税后利益最大化筹划设计,而不能仅仅考虑项目建设的某一环节的税负最低。例如企业在拿地之后的规划设计环节就应当考虑到其预计开发产品的业态问题,若开发建设大户型住宅等高端产品则不能享受到国家的标准住宅增值率低于20%则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优惠。因此,在房地产企业的纳税筹划是与其经营计划和整个开发流程都息息相关的,并不能片面、独立地看待。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循税法及符合税法意图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人的经营、投资、筹资、分配等理财活动的筹划安排,尽可能取得涉税收益,整体上实现纳税人最合理、最优的涉税财务管理活动。房地产企业由于在开发及经营过程通常具有投入资金多、经营风险高、建设及销售周期长、涉税标的金额大、收益高见效慢等特点,所以运用税收筹划这种新的理财方式,不仅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和风险,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而且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本文主要以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相关税金为例,对税收筹划实务进行分析,恳请大家赐教。
一、相关借款利息的筹划实务
由于目前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的开发资金来自金融企业的借贷,具有资金量
大、借款期限长、利息费用多等特点,所以可以利用合适的利息扣除方式对借款利息进行税收筹划。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前的利息费用,将完工之前的借款利息可以计入开发成本,并可作为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期间费用)的扣除基数。特别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还可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这样,就可以大大增加扣除项目,降低增值额,从税基和税率两方面减轻税负,增加净收益。另一方面,针对房地产开发完工之后的利息费用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购买房地产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可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利息费用很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对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有利。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商品房,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假设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为100万元和70万元时(设贷款利率5%),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筹划过程如下:首先计算扣除的利息支出差异:(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其次判断: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时,由于100万>80万,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万元扣除,否则只能按80万元扣除,计税依据将增加20万元,造成多缴税款;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由于70万
二、利用建房方式的筹划实务
大部分房地产经营企业倾向于自行建造并销售房地产,但这种方式下筹划空间较小。若利用代建、合建等方式则筹划空间较大。第一,房地产的代建行为。这种方式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收入,但始终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报酬,为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是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利用这种建房方式,减轻税负,但前提是在开发之初就能确定最终用户,实行定向开发,从而避免开发后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第二,合作建房方式。这种方式指根据《营业税问题解答(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的行为。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再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可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实现共赢。案例:华富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繁华地段拥有一块土地,拟与富民公司合作建造办公用房,资金由富民公司提供,建成后按比例分房。对富民公司来说,分得的办公楼不含土地增值税,会降低购置成本。即便将来处置,只就属于自己的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华富公司而言,作为自用办公用房,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可节约大量税负,降低房地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这样就实现了房地产企业和购置方的双赢。
三、改变销售模式的筹划实务
一是,针对纳税主体的新设分立。即房地产经营企业设立独立销售公司,负责房地产销售,这种分立使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筹划空间很大。案例:大华公司销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在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基本相同的前提下,如果采用两种售价:第一,若以15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万元,增值率为28.48%,应纳99.75万元的土地增值税,净赚232.75万元。第二,以1400万元的价格售出,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6.96万元,增值率为19.97%,免征土地增值税,净赚233.04万元。第三,如果大华公司设立独立销房屋销售公司,大华公司将住房以1400万元的售价卖给销售公司,而后由销售公司再以1500万元的价格卖出,当开发公司卖给销售公司时,由于其增值率为19.97%<20%,免纳土地增值税。当销售公司以1500万元售出时,扣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1500×5.5%=82.5万元,可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167.5+82.5=1250万元,其增值率为16.67%<20%,免纳土地增值税。最终从集团角度看,销售时只增加营业税等税金:1400×5.5%=77万元,获利润1500-(1167.5+77)=255.5万元,比筹划前增加255.5-232.75=22.75万元。
二是,针对开发企业对独立销售公司的销售方式上,也可以采用以下销售模式来减少账面收入或递延纳税时间。第一,开发企业采取无偿或收取极少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公司销售房地产,并可协商开具销售清单,由于这种方式应按实际销售额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在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上可以尽量递延,同时这样可以避免销售公司缴纳营业税(基本无代销收入)。第二,将原来由开发企业承担的销售及管理费用转嫁到销售公司,使销售公司企业所得税减少甚至不交。当然,对于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等有费用扣除限额的扣除项目,应事先商议确定由开发企业承担(开发企业的收入多,抵扣的限额就大),这样就可以避免上述费用应超标而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第三,对于客户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购买开发产品的,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尽量与客户和银行协商,开立指定代收专户,将客户按揭还贷的部分定期先存入专户,然后分期办理转账日再确认收入并纳税,这样,一方面银行可以沉淀资金,另一方面,企业可以控制收入和所得实现时间。
【关键词】税务筹划;房地产企业;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一、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现状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房地产作为一项不动产,价格昂贵这是显而易见的,其中,大宗房地产交易涉税金额多,税收负担重,也令许多房地产企业感到了行业压力。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建造、销售等整个经营周期内涉及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因此对开发商而言,与其在销售广告上宣传诸如“上风上水”“海景房”等倒不如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减轻税负,降低房价更加实惠和重要,在这其中税务筹划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多,各种税收政策及优惠纷繁复杂,也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二、税务筹划的涵义及其对房地产企业的意义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以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的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房地产企业税务筹划包括避税、节税、转税等多方面的内容,并且具有合法性、筹划性、目的性、多维性和专业性等特点。税务筹划对房地产企业具有以下意义:
(一)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税务筹划作为房地产企业理财的一个领域,从围绕资金运动展开,促使企业精打细算、节约支出,同时规范企业的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
(二)有助于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综合收益
作为以营利为目标的房地产企业,追求利润是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房地产企业增加利润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提高效益;二是减轻税负。在投资一定的情况下,通过税务筹划来节税,在无形中就增加了企业的综合收益。
三、房地产企业主要税种的筹划
(一)营业税的筹划
房地产企业涉及的营业税税目有建筑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针对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我们可以从营业额和税率两方面着手考虑。
1.从营业额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补贴、基金、集资费、延期付款利息、代收款项及其他性质的价外收费。同时,营业税暂行条例又规定,物业管理公司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服务业”税目中的“业”行为,只对其从事此项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这也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控制价外费用进行营业税筹划提供了可能。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的同时,就可将代收水电初装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种配套设施费从销售额中分离,可以通过专门成立物业公司或是暂缓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将这部分价外费用分离出来,这样其代收款项就不属于税法规定的“价外费用”,延期收费也不影响其收入,从而达到营业税税务筹划的目的。
2.从税率差异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销售房屋等不动产适用5%的税率,而房屋装修、装饰适用3%的税率,相差的2%的税额对房屋这种大宗商品而言可不是个小数目。企业可以将房屋售价和房屋装修价款分开核算,并分别与购房者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房屋销售合同,另一份是房屋装修合同。在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就房屋销售价款缴纳5%的营业税,就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装修价款属于劳务收入,只需按建筑业3%的税率计证营业税,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也可以减少购房者应缴纳的契税,从而实现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二)土地增值税的筹划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针对该公式可以考虑从以下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1.从降低增值额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的提高会直接引起税额的大幅度上涨,因此在扣除项目金额一定的情况下,适当降低售价,则在一定程度上把本应上缴税务的部分返还给了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的利益没有太大的损失,同时也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
2.从增加扣除项目金额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转让房地产允许扣除的税金和加计20%扣除。其中在开发费用中进行税务筹划的空间比较大。房地产企业可以选择适当的利息扣除标准计算开发费用。税法规定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房地产企业据此可以选择:如果企业预计利息费用较高,开发房地产项目主要依靠负债筹资,利息费用所占比例较高,则可计算分摊的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据实扣除;反之,主要依靠权益资本筹资,预计利息费用较少,则可不计算应分摊的利息,这样可以多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实现收益最大化。
3.从税收优惠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1)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同时税法还规定对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这一免税规定。根据以上规定,房地产企业可以考虑,在建设高档住宅的同时另行建造一批普通中低档住宅,控制好楼房的容积率、面积以及价格,恰当的利用好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在会计核算中应将普通标准住宅和其他房产分开核算,而且应该通过调整普通标准住宅的销售收入或者调整扣除项目的金额,使得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以获得免税优惠。
(2)采用合作建房方式进行税务筹划。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很好地利用该项政策。比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准备修建住宅房,可以通过预收购房者资金的方式,这样在内容上是定向建房,在形式上就符合了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的条件。一般情况下,一幢住房中地价款所占比例应该比较小,这样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得的商品房就较少,大部分由出资金的购房者分得。这样,在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剩余部分商品房前,各方都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而只有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住房时才缴纳土地增值税,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额自然降低。
(3)采用代建房方式进行税务筹划。代建房顾名思义即开发商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建设,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一定的代建费用的情况。对于开发商而言,虽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仅仅是提供了建筑业劳务,并收取的劳务收入,自然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代建房不失为一种税务筹划的切入点。
(三)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作为大多数经济组织面对的税种,因其税率高、征收面广而成为经济组织的主要税负,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无一例外的要面对这一税种。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可以通过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比如选择有利的行业享受税收减免,选择有利的注册地享受税收减免,同时由于房地产商品的地域性强,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不同区域投资时还有区别于其他企业税务筹划的空间,即开发商通常需要建立项目公司,此时就会面临建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的选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们在税收利益方面存在差异。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在设立区域被视为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区域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区域不被视为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由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综合权衡不同地区的税负和经营预期来确定项目公司的形式。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注意的问题
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的财务管理活动,需要专业税务人士的统筹开展,并且要做好每个细节的规划,不当税收筹划带来的税务危机不容小觑。企业不但要承担因此造成的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或被处以巨额罚款的后果,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因此在看到税务筹划优越性的同时也应看到它的严肃性、专业性和风险性。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遵守税法法律、法规。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必须知法、懂法、守法,不能只靠对税收政策的一知半解,税务筹划必须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二)税务筹划要规范化。房地产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注重规范性筹划,万万不可只重投机。要想合理、合法地做好纳税筹划工作,离不开规范的组织和谨慎的筹划。
(三)税务筹划要坚持多维性的原则。筹划的目的是使得企业整体收益最大化,而不仅仅是某个税种的节税,因此,要从整个企业的利益出发,做好税务筹划。
(四)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的财务管理活动,需要专业水平高的财务人员多方权衡、细心规划,更不是变“节税”为“逃税”。
总之,税务筹划不是通过虚报成本、虚报支出,采取违反我国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手段方式来偷税、漏税。事实上,税务筹划是综合的统筹各种税种,通过采用多种多样的方法,使其在不违反我国现行税收体系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负,提高企业利润的目的。因此,房地产企业应该在前期开发、建设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贯穿税务筹划的思想,让企业和普通购房者双双受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1993.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