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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模式;风险;类型
[中图分类号]F83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83(2013)07-0064-03
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是一种组合型的结构性融资安排,即银行为大宗商品贸易商和生产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案,在企业的生产和购销活动中能起到流动性管理和缓释风险的作用。
贸易融资和商品融资是大宗商品贸易融资不可或缺的两个重要方面,只有二者健康、均衡发展,大宗商品贸易融资才能更好、更快发展。
一、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特征及类型
(一)特征
第一短期性,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围绕贸易流程,时间一般为3~6个月左右;第二自偿性,即自动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包括卖方履约交货是否真实,贸易项下货物的价值、交易对手的资信情况;贸易完成后能否正常回款),自动缓释风险;第三组合性,前依托于贸易结算产品(如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后附带资金避险产品(例如远期结售汇、利率掉期、期货套期保值等);第四融资成本的不确定性,大宗商品贸易融资采用非固定利率,成本包括开证费用、各类手续费、贴现费用、仓储费用等,购汇还款汇差可冲减成本;第五对受信主体承债能力的依赖度较低,授信更多地依赖于与其挂钩的合约自身的履约能力或其他风险缓释结构有效性;第六涉及的关联主体多,包含买方、卖方、银行、仓储公司、期货公司等。
(二)类型
1.基于货物控制的结构性贸易融资
该类贸易融资是银行为客户提供交易资金,同时以控制交易项下的货物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包括动产融资项下的现货、货权、未来货权、出口信贷业务下交易标的物的抵(质)押等。
2.基于交易对手履约能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
这种贸易融资下银行需对客户交易对手的履约能力持信任态度,通过对交易双方责任义务进行事先认定,交易对手以履行特定责任的方式锁定融资风险,如基于付款方的付款能力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等。
3.基于第三方合作机构风险的结构性贸易融资
此类贸易融资是指交易对于履约能力不确定且物流风险难以控制的情况下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如信用保险等。
二、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模式
仓单质押融资是出质人把质押物存储在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物流企业开具的仓单向银行申请授信,银行根据质押货物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仓单质押融资一般流程包括:第一步:出质人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将质品存入物流商仓库;第二步:物流商对质品验货入库,并向银行开具质押仓单;第三步:银行核对仓单无误后,根据出质人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或放贷;第四步:出质人根据经营需要归还部分或全部银行资金;第五步:银行核实归还资金,根据还贷情况向出质人归还加盖银行印鉴的仓单并通知物流商;第六步:出质人持相应仓单前往物流商仓库提货;第七步:物流商根据银行的放贷通知及提货人的仓单放货。
仓单质押融资的分类:
按仓单的性质分为非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和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按放货方式分为静态仓单质押融资和动态仓单质押融资。按区位分布衍生出异地仓单质押融资。按先票后货顺序衍生出保兑仓融资模式。
1.标准仓单质押融资
标准仓单是由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签发的符合合约规定质量的实物提货凭证。其中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包括前端模式和后端模式。前端模式指在期货公司的配合下,商业银行向客户发放通过期货市场交割购买标准仓单的资金,客户将拟交割所得的标准仓单出质给银行,客户在没有任何担保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获得购买标准仓单的资金,完成原料采购;后端模式是指在期货公司的协助下,商业银行先将客户质押的标准仓单解押并用于卖出交割,客户将交割获得的交割款用于偿还银行的融资,从而降低客户还款时的资金周转压力。
2.静态仓单质押模式
静态仓单质押是指授信企业正式出质后,如果需从监管区域提取货物,则必须向银行存入提货保证金,物流公司收到银行的“放货通知书”后,给企业办理货物出库手续(也称单笔控制)。但是静态仓单质押模式由于每次取货都需要向银行存入保证金,对于授信企业而言手续过于复杂,不适用于流转速度较快的质押物。
3.动态仓单质押模式
动态仓单质押模式是银行根据授信额度大小,设定一个最低库存数或者最低库存价值量。
4.异地仓单质押贷款
异地仓单质押贷款是在前三种模式的基础上,对区位的一种拓展。仓储公司根据客户需要,利用全国的仓储网络和其他仓储公司仓库,客户自有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提供仓单,企业根据仓储公司的仓单向银行申请借款。例如建设银行郑州期货城支行与国信期货联手,为杭州的一家企业操作了一笔标准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5.保兑仓融资
保兑仓融资相对于普通仓单质押模式的特点是先票后货。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知名品牌产品生产厂家(包括其直属销售部门、销售公司)与其下游主要经销商的批量供货所形成的商品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保兑仓融资的一般流程包括:第一步:出质人向银行缴纳保证金,申请银行信贷,申请生产商放贷给物流商;第二步:银行接受出质人申请,开具承兑汇票或放贷给生产商;第三步:生产商接受出质人申请,将产品交付给物流商;第四步:物流商验收核实质物,开具货物监管确认书给银行;第五步:出质人根据经营需要归还银行部分或全部资金;第六步:银行核实归还资金,根据还贷情况向物流商开具解除质押通知书;第七步:物流商核对解除监管确认书(印章、签字),依单放贷给出质人;第八步:如果当出资人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无法及时偿还银行信贷时,生产商回购质物,替出质人偿还银行敞口;第九步:银行接受生产商回购,补足敞口。
(二)提单融资
保兑提单融资是指申请人以海运提单、港口、保税仓库、仓储公司等开出的载明品种、规格、等级、数量的货物提单向银行进行质押融资。物流商受银行委托对相应的质押物进行跟踪、监管,其中提单融资模式主要包括运输过程融资和提单转仓单融资。
(三)现货质押融资
现货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企业以自有合法拥有的货物为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授信业务。
该项业务有静态或动态抵(质)押两种操作方式。静态方式下客户提货时必须打款赎货;动态方式下客户可以用以货易货的方式,可用符合银行要求的、新的等值货物替代预提取的货物。
办理现货质押融资业务的一般流程:1.银行、客户及仓库三方签订《仓储监管协议》;2.客户将存货质押给银行;3.银行为客户提供授信;4.客户补缴保证金或打入款项或补充同类质押物;5.银行向仓库发出放货指令。
(四)背对背信用证融资
三、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企业存在的风险
1.利率风险。当采用固定利率在境外进行融资时,如果市场利率下降,将会导致融资成本上升;当采用浮动利率在境外融资时,如果市场利率上升,也会导致成本上升;
2汇率风险。如果美元升值,将会导致进行远期结算的国内贸易企业需支付更多人民币,造成购汇损失。
3投资风险。当企业将从银行融得的资金投向房地产、民间借贷等高收益领域时,由于风险较高容易遭受损失。
因此,企业会选择各类金融衍生品来管理和控制汇率风险,例如选择远期结售汇和利率掉期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银行存在的风险
1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商品市场价格的下降会使企业经营利润下降,甚至出现亏损,同时,使银行质押资产的价值下跌,给贷款的回收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2货物监管风险。仓储公司可能会在仓单中蓄意夸大实物的价值或未经银行允许私自放货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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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流金融;运作模式;物流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2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5-0202-03
一、质押监管融资模式
质押监管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其或第三人所有的商品质押,以仓储企业对质押商品有效监管为前提,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的一种授信业务,主要包括仓单质押和存货质押两种模式。
(一)仓单质押融资模式
仓单质押是指融资方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储中心,并以仓储方出具的仓单在金融机构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金融机构依据质押仓单向融资方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
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普遍缺乏能为金融机构所认可的固定资产或有实力的第三方为其担保,它们根本不可能以传统的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而且企业的产品库存占用了它们大量的资金,如何盘活这部分资金、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也是这些企业一直思索和探讨的问题。从金融机构方面来看,它们也遇到了放贷不畅和如何规避风险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金融机构一直在积极探索和寻求具有变现快且风险低的金融产品,其中仓单质押就是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成果。
1.典型仓单质押模式。这是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这种模式的操作方式是融资方把货物存储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库中,然后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货物的价值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在典型仓单质押模式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融资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
2.非典型仓单质押模式。这是在典型仓单质押模式基础上的一种延伸,它不仅是仓单质押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更是仓单质押配套设施完善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综合业务型仓单质押模式便是非典型仓单质押模式的一种,它是在典型仓单质押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简化了典型仓单质押模式的运作流程,提高了运作效率。
在综合业务型仓单质押模式中,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这种运作模式把大部分的业务操作集中到第三方物流企业身上,金融机构只要负责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其他的都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
仓单质押是传统储运向现代物流发展的一个延伸业务,同时,它也被看成是一种金融产品。仓单质押比较适应我国目前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放贷难的市场现状,能够较好地解决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它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目前信用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二)存货质押融资模式
存货质押融资模式也称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是指借方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出质,同时,将质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中介方)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
在我国现实实践中,此类业务已经覆盖有色金属、钢材、建材、石油、家电等十几个行业。粮油、棉花、有色金属、钢材、纸浆、玻璃、汽车、橡胶、化肥、原油等,因价值稳定以及市场流通性好,而纳入质押的范围。动产质押品种的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商业银行对风险规避的考虑。另外,一些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总量控制”和“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赎出部分质押物”等操作方式,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增强了质押商品的流动性。
(三)两种业务模式的比较分析
两种模式的共同之处表现在:(1)两种业务模式都属于质押范畴,被用来作为规避贷款风险的手段。(2)两种模式实质上都要关注质押商品的价值及其浮动和变化。(3)业务参与方相同,都包括银行、借方企业和物流企业,相互关系是比较相似的。
两种业务模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在法律上,两种业务的标的物的性质不同。在第一种业务形态中,标的是仓单,它是物权的凭证,为有价凭证;在第二种业务形态中标的是动产,属于实物范畴。(2)业务操作的流程有所区别。权利质押模式需要考查仓单的信息和真实性,而动产质押模式需要对动产的价值、进出进行管理等。
二、保兑仓模式
这是国内金融资本市场中近几年出现的为保证市场资金流转安全、维护金融机构利益而产生的新的业务项目。它出现的背景是金融资本在国内流通领域的安全性存在较大风险,市场诚信度缺乏保证,为了扩大经营项目,增加经营品种,提高贷款资金的安全性,金融机构提出了保兑仓业务。它的基本思路是:金融机构为确保金融资本金的安全,在供应商和经销商之间有基本的买卖合同关系以及供应商向金融机构作出相关承诺的前提下,经销商向金融机构申请以供应商为收款人的贷款额度,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
保兑仓模式的操作流程是:首先,由供应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机构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金融机构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该款项应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供应商在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金融机构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之后,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所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金融机构给供应商开出承兑汇票后,供应商向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这一过程中,供应商承担回购义务。在该模式的运作过程中,作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在实际操作中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必须对经销商的资信进行核查。了解经销商背景情况、经销网点分布、销量基本情况、场预测及销售分析、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反担保情况、与金融机构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综合分析风险程度、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调查结论等。第二,要求货主进行反担保,其方式为抵押或质押。货主应提供以下材料:抵押物、质物清单;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抵押物、质物的评估资料;保险单;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的声明;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抵押人、质押人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其他有关材料。
三、物流保理模式
保理又称保付,是指出口企业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企业资信评价、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
在物流保理业务的运作过程中,客户在其产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之下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是同时进行的。从目前物流的发展趋势来看,第三方物流企业越来越多地介入到客户的供应链管理当中,因而往往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入的了解,因此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较金融机构更为简捷方便,而且其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的降低。同时,金融机构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对它的合谋性欺骗,一旦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估时出现失误,就很可能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手中,这一风险显然已得到大大的降低。即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无法追讨货款而将货物滞留于手中,由于其对于所运输的货物市场有相当的了解,与该行业内部的供应商和销售商也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在货物变现时能够享受到诸多的便利,使货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
四、几种业务模式的比较分析
质押监管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其或第三人所有的商品质押,以仓储企业对质押商品有效监管为前提,向商业银行申请融资的一种授信业务,主体是借款人或第三方。
保兑仓模式的运作主体则是供应商和金融机构,即供应商作出如果在承兑期限内经销商不能实现承兑金额的销售,供应商承诺向金融机构退回承兑金额与发货金额的差价的前提下,经销商向金融机构申请以供应商为收款人的贷款额度,并由金融机构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
物流保理模式的主体是保理商,即当出口企业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企业资信评价、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
五、物流企业经营模式创新
近年来,物流中心开展包括金融服务功能的综合物流服务业务,大力推进现代金融物流业务的创新,在做实和坐稳既有物流产业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化流程,积极探索和开发新的延伸增值服务项目及业务模式,以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的有机结合,较好地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拓展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物流中心积极探索并创新业务模式,开发了以动产质押为前提,在物流供应链中融入以有形市场控货贸易形式的金融物流服务,控货贸易业务是金融物流的创新产品,是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的延伸和发展,即物流中心与有业务需求的钢材经销商之间开展以控制其钢材库存现货为前提,利用金融工具,通过与钢厂及钢材经销商之间的贸易来获取利润的一种经营方式。
为了更好地发挥物流中心自办钢材市场的优势,在这项业务的开展过程中,从研发设计、理顺流程、制定规章、模拟运行到机构调整、人员培训、落实职责、过程控制进行一系列流程组装直至最终取得成功。2007年,金融物流所取得的利润总额占全年利润总额的48.09%;2008年上半年,金融物流收入已占到企业总收入的78.58%。以上数据显示金融业务创新所取得的成绩是显著的,也说明了创新的必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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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流银行;风险;金融创新
中图分类号:F83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1)06―0058―03
进入21世纪,在全世界范围内发生的物流产业的巨大变革对供应链管理、对第三方物流、对金融服务业都带来了挑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作为全球最大制造业和出口大国的中国,却在物流业长期受制于人,处于供应链的低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在产业链竞争时代必须建立物流和金融资金流合一的供应链服务体系才能实现最大的效能。但是,当前国内金融服务发展较慢,在一定程度上对现代物流发展产生限制作用,物流企业不能为广大客户提供现代化的物流与金融的相结合的综合服务。同时,近年来宏观形势的趋紧也使得银行间竞争日趋激烈,监管部门对银行资本金的严厉监控也逼迫银行的商业模式必须创新从而摆脱传统发展消耗粗放型的模式。物流控制对现代银行产业升级有着十分重要参考作用,我国的许多先知先觉的银行已将产业发展方向指向了物流银行――这一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相结合的产物。
一、我国物流银行现有的几种发展模式
世界范围内最早最全面的物流银行规范体系出现在美国,1916年就颁布了仓库存贮法案,这一法案及相关体系的诞生降低了整个农业营销系统的运作成本,从而提高了整体的效率,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改革开放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内许多学者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1987年,就有学者提出了“物资银行”的设想,其出发点是站在物资流通企业的角度,利用他们在物资流通中的仓储作用,调剂和串换不同的物资品种,来达到对生产资料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2002年,复旦大学的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了物流企业融通仓服务的概念以及对它的运作模式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融通仓”可以从融、通、仓三个紧密联系的系统进行解释,“融”实为金融,也可以比作银行放贷,“通”为物资的流通、即商品的销售和传递过程,“仓”为物流的仓储。“融通仓”实际上是将金融服务与物资的流通和仓储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的一种创新的综合化管理,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减少运营成本、减少经营风险、丰富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质量等等手段,达到增加整个供应链竞争力和提升供应链整体绩效的最终目的。2006年,多位学者提出“供应链金融”战略,其核心思想为,银行站在整条供应链的角度,对产业链中核心企业的配套企业进行融资,并结合企业上下游和货物动产情况,为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和商品销售环节提供的有针对性的信用增级、融资、担保、结算、风险规避等各种金融产品组合和解决方案。国内商业银行也积极对物流金融进行实践,深圳发展银行早在1999年就探索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提供物流金融服务,2002年其正式在全行推广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至今,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也都相继开展了各自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目前,代客结算模式、仓单质押模式和保兑仓模式为较为常见的三种物流金融服务模式,此外,统一授信的发展模式也随着物流行业和银行业的快速发展起来。
1.代客结算模式
代客结算业务是指利用各种结算方式为物流企业及其客户融资的金融活动,主要分为垫付货款和代收货款两种模式。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银行接收发货人的货权质押并按照市场行情折价提供融资。当银行收到提货人的货款后会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如果提货人不能按期向银行偿还货款,银行可以在市场上拍卖货物或要求发货人承担回购义务。从盈利来看,提货人获得了融资,银行获得了利息收入,第三方物流企业获得了提供物流信息和物流监管等服务的收入。代收货款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同时根据与发货方签订的《委托收款合同》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期内与发货方结清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收取现款后,由于时空、技术条件等限制,一般需要滞后一段时间向发货方还款,这样第三方物流企业不但获取了不菲的运输费和佣金,而且在交付前可以持有这部分货款。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
2.仓单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是目前物流金融领域运作方式最为成熟的业务之一,即通常所说的先有货再有票。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会共同指定一个仓库,融资方把质押的货物存放在指定的仓库里,物流企业向融资方开具专有的仓储凭证,融资方凭此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质押物的用途、流动性及价格波动性向融资方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融资方一次或多次向银行还贷,银行根据融资方还贷情况向物流企业发出发货指令,物流企业据此指令向融资方交货。在这种模式中,作为融通仓的物流企业不仅为融资企业、金融机构提供了可信赖的质押物监管服务,还帮助质押贷款主体双方良好地解决质押物价值评估、拍卖等难题,并有效融入中小企业产销供应链当中,提供良好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此外,物流企业还可以对融资方寄存在经过金融机构确认的本企业之外的其他仓库中的质押物提供监管服务。
3.保兑仓业务模式
保兑仓业务是上述仓单质押业务的延伸。即通常所说的先有票再有货。首先,银行作为牵头方会和物流企业、经销商和制造商签署一个四方合作协议书,经销商向银行提供用于对应货物的潜在跌价风险的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然后,银行得到物流企业的指定担保,向经销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制造商拿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向保兑仓库发货。通过保兑仓可以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提高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多赢。从盈利来看,买方企业通过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实际上获得了间接融资。银行通过为买方企业开出承兑汇票而获取了业务收入。物流企业可以向买方企业收取存放与管理货物的费用和向银行收取提供价值评估与质押监管等中介服务费。
4.统一授信业务模式
统一授信业务是以物流企业为金融机构授信主体的业务模式。金融机构会对物流企业的经营现状、管理、规模、信用、资产、负债等指标进行综合性的评估,通常还会要求物流企业以一定的资产为抵押,从而授予物流企业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在该模式下,金融机构基本不参于具体运作,物流企业自己根据各货主企业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对符合融资要求的货主企业根据其提供的质押货物等资金支持的一种新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二、我国物流银行发展可能出现的风险
虽然物流金融为有效解决物流企业融资与发展难题提供了思路,理论界也对开展物流金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提出了以不同主体为核心开展物流银行金融业务的多种模式,但我国的物流银行在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物流银行作为涉及银行、企业、物流企业等多主体、多流程且不断发展的新型金融服务,解决了制造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考虑到作为一个物流金融信贷刚刚起步的国家,除了各种物流金融模式自身的不同缺陷外,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仍然滞后,需要注意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质押物的风险。尽管从理论上物流银行业务可以涵盖广泛的物流品种和服务区域,并服务于广泛的客户对象。但在实践中由于市场变化,多数商品在某段时间的价格会随时发生变化的,其质量也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这就产生了产品市场风险。除此以外,质押物的风险包括由于所用权变化而产生的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风险、由于贷款无法偿还商品变现而产生的变现风险和及监管风险等等。因为物流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由于买卖关系的变动在各主体间进行变换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所以,质押物所有权的法律风险是质押物的首要风险;质押物产品市场风险也不容忽视,银行应该考虑选取产品销售趋势好、市场占有率高、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的生产商合作;质押物变现风险,银行在处置质物时,可能出现质物变现价值低于银行授信敞口余额或无法变现;质押物监管风险,质押物监管风险是指物流公司的管理水平及办理质物出入库时的风险。
2.银行经营风险。物流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信用风险和控制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一向与社会的金融生态密切相关,而我国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估系统,从未对失信行为进行“真正”严厉的惩罚,这就使得物流金融这一金融业务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可靠的社会信用保障。同时,由于我国银行开展物流金融的时间较短,在风险管理流程控制方面经验不足,又受到各种制度、法规的重重限制,操作的疏漏和失误难以完全避免,主要问题有贷款资金渠道狭窄、筹资方式稀少、贷款工具缺乏灵活性、银行风险管理手段受到外部环境限制、内部监控系统还不完善等等,因此在物流金融业务中,银行还存在控制风险。
3.物流公司风险。物流公司风险首先来至于内部管理体制的风险。我国目前还处于物流公司的战国纷争时代,每年成千上万的物流公司成立或倒闭。其多数本身的财务制度就没有建立完全,也没有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它们的资产负债率通常都比较高,缺乏可以用于担保抵押的的财产,一些物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低下,内部管理体制风险导致的信用水平不重的威胁了物流银行的资金安全性。物流企业责任缺失风险是指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虽然向银行提供相关企业货物的详细数据,但其可能向银行提供虚假错误数据用以讨好自己的客户,致使提供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存在失责错误的风险。
4.经营模式的风险。物流银行的经营模式中还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种种风险。如在保兑仓模式中,卖方企业可能严重违反合同,物流企业不能保证能够完全鉴别货物的质量好坏,而银行更加不可能对货物进行完全细致检查。另外一种可能是,供方企业有可能串通,伪造单据,欺诈银行与买方企业。对于供方企业来讲,也会碰到货物运送至物流公司检测发现规格、数量或质量等不能完全满足单据要求,遭到银行拒付的情况,如买方企业恶意添加一些无法完成的条款,使得供方企业无法获得银行支付。买方企业的濒临破产,无力偿还也会给银行带来巨额损失。而物流企业可能因为货物评估入库中发生错漏或者货物存放过程中发生损坏负有赔偿责任。
三、构建物流金融信贷风险防范体系
物流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以一定的物流产品抵押或质押作为授信条件,通过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才能为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的综合服务业务。因此,物流银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金融服务或物流服务,而是将两者有机结合的一项综合服务。物流银行业务市场还处于萌芽阶段,又由于其涉及到银行业务、物流业务等双方专业服务内容,技术上尚处于摸索阶段。应该采取必要措施构建全方位、立体性的物流金融信贷风险防范体系:
1.建议全国性跨区域跨银行的企业征信平台和商品信息平台。可由人民银行协调各商业银行、工商、税务、审计几个行业协会共同建立企业征信公司和全国信用档案系统,构建中小企业征信平台,向银行提供贷款决策支持,成为银行的授信、管理、追讨等综合辅助系统。同时要建立跨区域、跨银行体系的商品信息平台,对质押物商品的市场价值必须作充分的了解和监控,需要对商品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区域、承销商、市场情况等进行充分监控和记录,全面防范金融风险。
2.建立银行与物流企业定期沟通和日志留档的机制。银行和物流企业要加强沟通,金融机构自身要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客户资信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调查管理制度、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重视对物流企业所提供数据真实性的评估,派专门的部门和熟悉物流管理的人员不定期抽查。对物流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要定期沟通,并建立日志留档,如发生任何风险,可以进行追溯来确认缘由。
3.需要建立物流金融信贷风险分散机制,加入物流保险和第三方物流公司参与质押、物流运作的全部或部分流程,物流公司、保险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参加可以分散风险,如,联合保险公司开发保障物流银行利益和提升物流公司信用的险种;开发统一授信产品,物流企业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分散银行风险。
总而言之,建立一套全方位、一体化的物流金融信贷风险防范体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中涉及到监管机构、银行、企业和物流公司等各个行为主体,需要建立建议全国性跨区域跨银行的企业征信平台和商品信息平台,通过建设社会信用制度和完善贷款制度以达到预防和规避风险目的,这是物流金融风险防范体系构建的基础;需要建立贷款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健全物流金融信贷回归制度等风险管理手段控制贷款银行操作风险,这是构建物流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重要保障;需要建立物流金融信贷风险分散机制,加入物流公司、小额信贷保险机构和保险公司等中介机构分散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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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的邹小、唐元琦最早提出了“物流金融”概念,他们在2004年5月对物流金融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定义,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达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统一。
二、我国物流金融运作模式的实践和探索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许多学者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物流金融的运作模式,1987年提出了“物资银行”的设想,2006年提出并实施“供应链金融”战略,我国物流金融的内容日益丰富。
(一) 提出“物资银行”的设想
1986年,唐保忠等人开始了对物资银行的探索,当时主要从生产资料市场的宏观管理角度,利用物资部门在物资流通中的“蓄水池”作用,调剂和串换不同的物资品种,以满足生产需要。1998年4月,陕西秦岭曾氏有限金属公司任文超总经理提出用“订单、信息、资本”去解决市场再创造和利润再发现的问题, “物资银行”的概念随着物流学的发展日渐成熟。2005年华中科技大学的王治重新研究了物资银行的内涵,认为“物资银行”业务可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仓储企业将其拥有的原材料、存货、商品等动产作为质押以获得银行贷款,同时银行、仓储企业和生产企业三方签订相关协议的业务话动。
其运作模式有两种:一种是基于“权利质押”的运作模式,主要以代表物权的仓单或者类仓单(如质押货主通知单、质押入库单)出质,仓单作为货物保管方向存货人开具的代表拥有货物物权的凭据;另一种是基于“流动货物质押”的运作模式,该模式有两种情况:一是将具体货物的实体进行质押,物流企业代替银行对之进行特别监管,需要银行解冻或部分解冻的指令融资企业才可提货;二是在保持质物的名称、质量、状况不变,且在总量保持一定的前提下,质物可以相对地动态流动。可以说“物资银行”从宏观、全面、综合、集约化的角度提出了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二)开展“物流银行”业务
“物流银行”是物流银行质押贷款业务的简称,指银行以一定的物流产品抵押或质押作为授信条件,通过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的综合服务业务。该业务与“物资银行”业务相比,更标准,更规范,同时还具有远程化、信息化和广泛性的特点。在国内物流银行业务的开拓上广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充当了领头羊的角色。早在2004年,广发银行在广州、北京、南京、杭州等10个城市开始试点,针对民营企业从创业、成长到发展各个阶段的特点,为民营企业量身定做了“民营100”项目,并在此基础上及时推出“物流银行”业务,即对生产企业的一个或多个品牌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经销给予支持,大大降低了风险。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中远)、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运)和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中储)等多家全国性物流企业与广发银行签订了物流业务全面合作协议,同时广发银行还支持了200多家经销商和10000多位终端用户。
(三)提出“融通仓”概念,尝试“仓单质押”
2000年复旦大学朱道立教授首次提出“融通仓”概念,2001年TCL应用融通仓思想开拓手机市场取得成功,在短期内取得全国手机销量第一的业绩。2002年2月,复旦大学罗齐和朱道立等人对“融通仓”概念以及它的运作模式作了界定,认为“融”指的是金融、“通”指的是物资的流通、“仓”指的是物流的仓储。它将金融服务与物资的流通和仓储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实际上是一种把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综合管理的创新,目的在于减少运营资本,提高经营效率,减少经营风险,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增加整个供应链竞争力和提升供应链整体绩效等。融通仓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仓单质押、保兑仓等,其主要区别是仓单质押业务先有货再有票,保兑仓业务先有票再有货。
1、仓单质押
指融资企业将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货物存放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储中心,并以仓储中心出具的仓单在金融机构进行质押,作为融资担保,金融机构据此向融资企业提供用于经营与仓单货物同类商品的专项贸易的短期融资业务。我国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的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发展迅速。1992年中储开始尝试该业务,1999年正式开展,业务量逐年增加。至今中储已与中信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等数十家金融机构合作。目前已有上百家物流企业开展此项业务。
2、保兑仓
指银行、制造商、经销商以及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四方相互合作,共同签署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拟提货价款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银行向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保兑仓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加速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多赢。
(四)实施“供应链金融”战略
“物流银行”业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其仍然受到商业银行经营的限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物流融资的需求。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与中储、中远和中外运共同打造了面向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供应链金融”概念,面向中小企业进行“自偿性贷款”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即在供应链生产话动中,银行通过灵活运用金融产品和服务,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系起来,从而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下,物流公司具有在货物运输仓储、质物监管等方面的优势,银行基于物流企业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给予中小企业授信支持,搭建互利互补的物流金融平台,数百家企业因此分享到了物流金融平台的融资便利与物流增值。
三、结语
商品融资的特点
据了解,商品融资是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监管企业对借款人自有的顾材料,半成品或交易储备的商品进行监管,以商品价值作为还款保障而进行短期融资的业务。根据商品质押方式的不同,商品融资可分为静态封存质押和动态存量控制质押两种操作模式。
由于商品融资是一种以大宗商品作为质押的短期融资业务,准入门槛低、适用范围广,能够很好地满足原材料或存货占用资金较大、可供抵押的不动产欠缺企业的融资需要。企业以银行认可的大宗商品为依托申请融资,突破了传统的仅能依靠客户资信办理融资的限制。对借款企业来说,通过将大宗商品存货或者货权质押给银行,可以盘活存货,将“死钱”变成“活钱”,从而减少资金占用,解决生产周转和流通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尤其是对于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商品融资可以有效地解决其综合信用等级不高、授信额度不够、不动产较少等融资难题。
与普通贷款相比,商品融资在功能方面有不少优势。第一,商品融资以商品价值为还款的首要保障,一般不需要其他担保方式,不受传统的企业信用等级限制,第二,可为企业提供的融资额度最高为商品价值的90%。
多家银行的商品融资业务
目前,国内多家银行推出了商品融资业务。据了解,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外运集团很早就签订了《物流金融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承诺将共同为客户提供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在途货物的融资。截至2010年10月末,工商银行的商品融资余额已超过500亿元,其中大部分投向了中小企业。
工行介绍,A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基本账户开户行为丁行某支行分理处,经营领域包括批发和零售计算机及设备,耗材,办公用品及技术服务。A企业主要上游企业为各品牌的上级商或生产厂家,包括: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上游企业一般给予A企业的账期为15 20天。A企业目前正在接洽成为B企业的中国地区总,需要承诺每年销售额为4000万元。同时,A企业日常存货超过4000万元。
A企业的主要下游客户为其分销商及A企业直销的客户。A企业根据分销商注册资金,经营情况以及合作时间长短分别给予300万至500万元的授信额度,分销商账期一股为1至2周。如在账期内无法正常收回货款,A企业将停止发货并派人进行催款。A企业拥有较稳定的上下游关系,企业自成立以来销售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总价为3950万元,双方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是3个月。
工商银行的融资方案是给A企业进行商品融资,贷款额度1000万元,期限6个月,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分期还款计划为贷款发放后3个月归还500万元,到期归还500万元。担保方式采用中外运监管下的存货质押,质押物为该企业拥有的计算机外同设备,中外运北京公司负责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说,通过不断创新商品融资业务模式,目前工行已实现了对生产企业、贸易企业以及不同产业链多节点、全流程的产品覆盖,并通过专业化的业务团队,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和高效的融资服务。
除工商银行外,国内其他银行也推出了商品融资业务。招商银行推出了商品提货权融资业务。招商银行介绍,D企业是国内某大型生产专业家电的上市公司(供应商),经销商遍布全国,过去为了防范收款风险,过去只允许现款现货的销售方式,E企业是中小企业,作为D公司的经销商受限于预付资金困难,拟向招商行申请融资。招商行适时介入,与三方签订了协议,在收到经销商缴存的30%保证金后,为E企业开立了以经销商为出票人,D企业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通知供应商给予经销商提取与汇票金额30%等值的货物;10天后E企业销售货款回笼,进入招商行保证金专户,招商行通知供应商再给予经销商提取30%等值的货物,如此反复,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等于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
中国光大银行则推出了“阳光”商品融资业务,据了解,该业务针对商品存货采取了四种综合金融解决方案。第一,现货质押融资,企业将自有的动产或货权质押给光大银行,光大银行通过对质押物实施占有或监管后发放短期融资,用于满足企业物流或生产领域配套流动资金需求。第二,未来货权质押融资之先证后货,是企业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进口时,以未来货权为质押,向光大银行申请对外开立信用证。第三,未来货权质押融资之先票,款后货,是企业在向生产厂商购买货物时,先凭采购合同及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向光大银行申请短期融资支付货款,并承诺未来将该笔货物提供给光大银行办理质押担保。第四,未来货权质押融资之保兑仓,是企业在贸易中,买方、卖方、光大银行三方合作,买方凭采购合同向光大银行申请融资支付货款,光火银行控制提货权,买方在缴纳货款后凭光大银行签发的提货单向卖方提取货物。
另外,中国建设银行推出了“融货通”大宗商品融资业务,目前可以办理的大宗商品有:棉花、谷物、钢材、木材、成品油、燃料油、铁矿石、氧化铝、电解铝/铜、铜精矿等。根据质物的储运形式,建设银行将“融货通”授信业务分为“现货仓”、“海陆仓”和“保税仓”三种模式。“融货通”产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80天。
建行相关负责人说,企业无论是在现货质押授信额度内循环办理商品融资业务,还是在海陆仓模式下办理商品融资业务,均可免除其他担保,无需再寻找担保单位和不动产抵押物。商品融资业务有效盘活了企业存货,既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又可获得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正处于资金紧张状态的中小企业不妨试试这一融资方式。
申请商品融资的条件
据招商银行介绍,商品提货权融资业务只适用于人民币,通过商业汇票承兑,网上信用证和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三种方式办理,其中,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经销商必须交纳30%的自有资金作为承兑保证金,若减少保证金比例,需按正常的授信业务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银行承兑汇票资金的第一来源是经销商的销售回款和自有资金,供应商的补款为承兑资金的第二米源。
[摘要]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有效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物流和供应链效率与效益的一系列经营活动。本文从物流企业延伸物流核心业务价值链的角度出发,在分析物流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物流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仓单质押、保兑仓、物流保理等。
[关键词]物流金融;现状;业务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作用
1.物流金融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2.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其实就是物流的组成部分。现代物流本身就包括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可以认为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务发展的内在的、客观的需要,同时,物流金融也是物流企业提供物流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融资企业。物流金融业务利用动产质押突破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缓解了贷款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有效降低企业50%的融资成本,加快了资金周转率;贷款企业利用银行的资金与物流企业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缩短了销售周期、降低产品库存,加快了产品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银行。物流金融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的同时,也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培育了潜在的优质客户;银行通过承兑汇票业务不仅可以快速吸收存款,还通过银承贴现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银行通过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极大地降低了资金风险,据有关银行统计物流金融的坏账率低于0.2%,大大低于银行现有业务的坏账率。
生产企业。生产商参与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提高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运营成本;解决了下游经销商的周转资金,生产企业可以稳定并拓展销售网络,有效扩大了产能。
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物流企业通过融资物流业务,在获得物流业务的报酬之外还可以得到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报酬,这种报酬通常是与融资金额或与货物价值相挂钩,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盈利水平;利用融资物流业务,物流企业可以快速切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从核心企业向其上游和下游拓展,延伸服务链条。
二、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质押、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UPS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处于探索阶段,但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国内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2005年以来,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中国诚通集团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近100家大型仓库,占地面积1500多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万平方米,货场面积370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20多条,存储能力为100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4000万吨,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500多家客户累计提供质押监管融资近200亿元,抵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①2005年12月22日,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开展监管货物、仓单质押、动产质押、指定付款买方信贷(保兑仓)等物流金融业务。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已先后与国内14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开发项目累计达到300多个。业务模式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1.代收货款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第三方物流企业收取现款后,由于时空、技术条件等限制,一般需要滞后一段时间向供方返款,随着不断的收款付款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的时间后就会积淀下相当规模的资金,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代收货款模式常见于BtoC业务,并且在邮政物流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
2.垫付货款
垫付货款模式是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存款。这样既可以消除发货人资金积压的困扰,又可以让双方放心。在垫付货款模式中,除了发货人与提货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之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还应该与发货人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在该合同中发货人应无条件承担回购义务。
3.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分为典型仓单质押模式和综合仓单质押模式。
典型仓单质押模式是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融资方把货物存储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库后,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即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货物的价值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融资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根据质押物寄存地点的不同,对融资企业提供两种类型的服务:一是对寄存在本企业仓储中心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和监管服务;二是对融资方寄存在经过金融机构确认的本企业之外的其他社会仓库中的质押物提供监管服务,必要时才提供仓储管理服务。
综合业务型仓单质押模式。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这种运作模式把大部分的业务操作集中到第三方物流企业身上,金融机构只要负责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其他的都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
仓单质押业务通过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高利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
4.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业务是仓单质押的延伸。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一般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提高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和银行的多赢。
5.物流保理
物流保理模式是保理市场迅速发展的产物,客户在其产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之下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同时进行。
ZHONG可指物流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为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从保理业务的服务内容来说,物流保理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无本质不同,但是其经营的主体由银行变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使物流和金融流的联系更为紧密。
与金融机构相比,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对客户的供应链管理中,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人的了解,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更为简捷方便,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的合谋性欺骗,一旦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估时出现失误,就很可能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控制之下,可以降低这一风险。
即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无法追讨货款而将货物滞留,由于对该货物市场有相当的了解,与该行业内部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具有广泛的联系,在货物变现时能够享受到诸多的便利,使货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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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第三方物流 中小企业 物流金融服务
1.中小企业融资难与物流中的金融服务需求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了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外,金融机构也有很多创新融资方法。例如,深圳发展银行的“池融资”、招商银行的“点金物流金融”、建设银行的“融货通国际物流”等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取得了初步成功,满足了拥有大量动产而缺乏自有固定资产的中小企业的潜在需求,中小民营企业以动产仓储质押的融资需求非常巨大。
但是动产抵押存在着很大缺陷,首先,抵押贷款缺乏担保,手续复杂。金融部门在贷款过程中均实行 “谨慎原则 ”,考虑的是资金的安全性,并建立了一套手续繁杂的审批程序,同时实行严格的财产抵押担保制度。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限制,经济效益普遍低下,依靠自身的实力不足以提供担保,而且担保连带责任重大,很少有单位或个人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其次,在办理财产抵押过程中,抵押登记和评估费用较高,而贷款抵押率较低。同时金融部门还要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信用度来调整贷款抵押率,并且抵押物品还要满足金融部门的其他要求,在这种体制下,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十分有限。最后,金融部门注重“盈利性”,在信贷过程中倾向于“短、平、快”项目。因此,动产抵押贷款虽然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但由于缺乏中间担保机构或企业,这种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不是非常有效的融资方式。这为第三方物流企业进入新的金融领域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2.第三方物流企业金融服务的意义
2.1 有利于生产企业集中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金融服务解决了在物流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使生产企业中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产品开发和快速扩张方面,有效地盘活物流过程中的资金沉淀,提高企业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能力。同时由于物流企业通过金融服务更加有效地融入企业的供应链中,有利于企业集中主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物流金融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可以降低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的资本占用率,实现资本优化配置,提高企业的销售利润。
2.2 给银行带来新的业务和利润空间
物流金融可以帮助银行吸引和稳定客户,扩大银行的经营规模,增强银行的竞争能力;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面临的“物流瓶颈”——质押物仓储与监管,可以协助银行解决质押贷款业务中面临的质押物评估、资产处理等服务。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就成为银行新的利润源泉。
2.3 金融服务成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新利润源
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物流金融可以提高企业一体化服务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业务规模,增加高附加值,扩大企业的经营利润。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与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等数十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到2010年底,公司已实现当年为客户提供融资近100亿元,累计融资规模达300亿元,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3.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模式选择
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模式有多种多样,但是归结起来有三种基本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可以结合自身的条件进一步创新,选择适合本企业和服务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
3.1 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贷款,是企业把商品、原料存储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库中,物流企业向银行开具仓单,银行根据仓单向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物流企业代为监管商品。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增加放贷机会与放贷安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物流企业而言,一方面可以利用能够为货主企业办理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进驻,保有稳定的货物存储数量,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又会促进仓储企业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可谓 “ 一举三得 ” 。
3.2 担保模式
统一授信就是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向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也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监控的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的风险。
3.3 直接融资模式
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物流业务流程中,当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发货人承运一批货物时,第三方物流企业首先代提货人预付一半货款;当提货人取货时则交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全部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另一 半货款交付给发货人之前,产生了一个资金运动的时间差,即这部分资金在交付前有一个沉淀期。在资金沉淀期内,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于获得了一笔不用付息的资金。第三方物流企业用该资金从事贷款,而贷款对象仍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客户或者限于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客户。在这里,这笔资金不仅充当交换的支付功能,而且具有了资本与资本运动的含义,而且这种资本的运动是紧密地服务于物流服务的。
[关键词]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探讨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已超过4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6%,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我国GDP的59%,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占总额的48.2%,担当了70%的进出口额,解决的就业占全国城镇就业总量的75%以上,中小企业不仅是我国经济的活力之源,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因此,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缓解劳动力就业压力,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却遇到许许多多的难题,其中最突出的当数融资难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企业大都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披露可信度不高,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突出。由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银行的贷款供给不一定是利率的单调增函数,在竞争均衡下也可能出现信贷配给,即中小企业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严重而被排斥在信贷市场之外,无论他们愿支付多高的贷款利息,而其他的大企业却相对容易得到贷款。
2.可提供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中小企业通常固定资产规模小,缺乏银行所乐意接受的不动产抵押物,同时又很难找到令银行满意的担保人。实际上这正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如果有充足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得到缓解,贷出的资金也因有足额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作保障而在企业的经营风险前设了一道防火墙。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后问题。中小企业规模小,容易另起炉灶,因此,抽逃资金、拖欠账款、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偷税欠税等现象较为常见,而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落后,缺乏对这些企业主或者企业的实际掌控者有效的惩戒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助长了这种风气的盛行,从而损害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成为中小企业获取信用支持的重要障碍。
4.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风险问题。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水平通常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这种产业归属决定了中小企业多处在竞争性较强的领域,规模小、业绩差,再加上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经营中的风险较大,生存能力不强,难以受到银行青睐。
二、供应链融资模式分析
供应链融资,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供应链上的相关关联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象,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从而解决供应链中资金流向、分配的不平衡问题。供应链融资的实质就是利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信能力,缓解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因此,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模式可以按照担保措施的不同,分为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
1.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就是中小企业利用其原材料或者产成品库存设置质押,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形式。具体融资模式通常是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分工协作,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仓储、质物监管、评估以及处置等专业领域方面的服务,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如图1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银行、中小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2)中小企业将原材料、产成品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运输、监管等;(3)中小企业将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存货质押给银行获得融资;(4)中小企业归还银行融资款项;(5)银行解除质押,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令。
2.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信用担保融资就是商业银行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而给予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模式。其基本原理: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以及信用程度等,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用配额,第三方物流企业又根据与其长期合作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配置其信用配额,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受保企业委托其仓储监管的货物作为质押品或反担保品确保其信用担保的安全。该融资模式将供应链融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挂钩,而与繁琐的存货质押手续脱钩,存货质押手续仅作为中小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反担保的措施,从而可以使质押手续和仓储手续整合操作,在融资期间企业的补库和出库也只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确认即可,中间省去了金融机构的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
3.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设置质押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的业务模式。基于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中小债权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参与此融资过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反担保作用,其应付给中小企业的应付款项作为融资的还款来源;银行在同意向中小企业融资之前,仍然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只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下游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不仅仅是对中小企业的本身资信进行评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使中小企业可以及时地获得银行提供的短期信贷资金,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中小企业和整个供应链的健康高效发展。如图2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中小企业(债权企业)与核心企业(债务企业)进行货物交易,从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2)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单据质押给银行;(3)核心企业向银行确认应收账款单据,并出具还款承诺书;(4)银行按应收账款金额一定的比例给予中小企业融资;(5)核心企业到期还款。
三、供应链融资服务的现实意义
在供应链融资服务模式下,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或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供应链中资信良好的核心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形成互利互补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使中小企业、核心企业、银行以及物流企业四方在合作中“共赢”。
1.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使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用支持,赢得更多商机。中小企业通常就是供应链中的弱势企业,其在采购过程中往往只能获得较短的账期,而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却往往又要承担着较长的账期,同时由于其抵押担保资源匮乏、资信水平低下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商业银行对其是“想贷不敢贷”,因此资金流转相当困难。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银行通过供应链中的物流和资金流封闭运作,从而降低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因此,通过依赖供应链的整体实力、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分工协作,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获得提升,从银行获得宝贵的资金。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中小企业能够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得以满足核心企业苛刻的贸易条件,并与其建立长期战略协作关系。
2.对于核心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帮助其上下游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保证与其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稳定其供货来源和销货渠道,从而使整个供应链健康稳定地发展。供应链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环节相互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所引起的问题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分销渠道上的不稳定,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得到有效地解决,使供应链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得以维持和巩固,从而有利于核心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3.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是其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培育未来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现代商业银行间竞争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在直接服务大的集团客户过程中话语权减弱。借助供应链融资,通过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人对库存商品信息充分的掌握和可靠的物资监管,不但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外部性风险,而且也提高了信贷资产收益率,并扩大和稳固了客户群体,培育银行未来优质客户,树立起银行自身的竞争优势。
4.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与银行合作深度参与供应链融资,在提品仓储、运输等基础性物流服务的同时,为银行和中小融资企业提供质物评估、监管、处置以及信用担保等附加服务,为其自身创造了巨大的新的增长空间,同时也稳定和吸引了众多新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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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流金融,现状,业务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作用
1.物流金融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2.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其实就是物流的组成部分。现代物流本身就包括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可以认为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务发展的内在的、客观的需要,同时,物流金融也是物流企业提供物流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融资企业。物流金融业务利用动产质押突破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缓解了贷款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有效降低企业50%的融资成本,加快了资金周转率;贷款企业利用银行的资金与物流企业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缩短了销售周期、降低产品库存,加快了产品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银行。物流金融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的同时,也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培育了潜在的优质客户;银行通过承兑汇票业务不仅可以快速吸收存款,还通过银承贴现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银行通过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极大地降低了资金风险,据有关银行统计物流金融的坏账率低于0.2%,大大低于银行现有业务的坏账率。
生产企业。生产商参与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提高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运营成本;解决了下游经销商的周转资金,生产企业可以稳定并拓展销售网络,有效扩大了产能。
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物流企业通过融资物流业务,在获得物流业务的报酬之外还可以得到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报酬,这种报酬通常是与融资金额或与货物价值相挂钩,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盈利水平;利用融资物流业务,物流企业可以快速切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从核心企业向其上游和下游拓展,延伸服务链条。
二、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质押、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2001年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UPS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处于探索阶段,但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国内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2005年以来,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中国诚通集团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近100家大型仓库,占地面积1500多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万平方米,货场面积370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20多条,存储能力为100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4000万吨,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500多家客户累计提供质押监管融资近200亿元,抵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①2005年12月22日,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开展监管货物、仓单质押、动产质押、指定付款买方信贷(保兑仓)等物流金融业务。中远物流从2006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已先后与国内14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开发项目累计达到300多个。业务模式在仓单质押、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06年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1.代收货款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第三方物流企业收取现款后,由于时空、技术条件等限制,一般需要滞后一段时间向供方返款,随着不断的收款付款业务的开展,在一定的时间后就会积淀下相当规模的资金,不仅方便了客户,而且也大大改善了企业的现金流。代收货款模式常见于BtoC业务,并且在邮政物流系统和很多中小型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中广泛开展。
2.垫付货款
垫付货款模式是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存款。这样既可以消除发货人资金积压的困扰,又可以让双方放心。在垫付货款模式中,除了发货人与提货人签订的《购销合同》之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还应该与发货人签订《物流服务合同》,在该合同中发货人应无条件承担回购义务。
3.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分为典型仓单质押模式和综合仓单质押模式。
典型仓单质押模式是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融资方把货物存储在金融机构指定的仓库后,凭仓库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即仓单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根据货物的价值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融资。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融资方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以及三方签订的仓单质押业务合作协议书,根据质押物寄存地点的不同,对融资企业提供两种类型的服务:一是对寄存在本企业仓储中心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和监管服务;二是对融资方寄存在经过金融机构确认的本企业之外的其他社会仓库中的质押物提供监管服务,必要时才提供仓储管理服务。
综合业务型仓单质押模式。金融机构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贷额度,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这种运作模式把大部分的业务操作集中到第三方物流企业身上,金融机构只要负责对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统一授信,其他的都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
仓单质押业务通过仓储企业作为第三方担保人,有效地规避了金融风险,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高利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
4.保兑仓业务
保兑仓业务是仓单质押的延伸。在保兑仓业务模式中,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缴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一般不少于经销商计划向制造商此次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通过保兑仓,大大缓解了交易双方的现金压力,提高了资金周转,真正实现了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和银行的多赢。
5.物流保理
物流保理模式是保理市场迅速发展的产物,客户在其产品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之下的同时,就能凭提单获得物流企业预付的货款,货物运输和保理业务的办理同时进行。
最终可指物流企业联合金融机构为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从保理业务的服务内容来说,物流保理业务与银行保理业务无本质不同,但是其经营的主体由银行变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使物流和金融流的联系更为紧密。
与金融机构相比,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对客户的供应链管理中,对于买卖双方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程度都有相当深人的了解,在进行信用评估时不仅手续更为简捷方便,风险也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保理业务的主要风险来自于买卖双方的合谋性欺骗,一旦金融机构在信用评估时出现失误,就很可能财货两空,而在物流保理业务中,由于货物尚在物流企业控制之下,可以降低这一风险。
即使第三方物流企业因无法追讨货款而将货物滞留,由于对该货物市场有相当的了解,与该行业内部的供应商和销售商具有广泛的联系,在货物变现时能够享受到诸多的便利,使货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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