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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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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

第1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本课题研究方法采用以调查法为主的经验方法、以分析归纳为主的逻辑方法和数学统计法等,重在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二、结论分析

(一)主要优势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多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政策,形成了“三个纳入”“两个同步”的工作思路,即把残疾人教育事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实施高水平、高质量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残疾人事业系统工程;确保残疾人教育事业同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步发展,同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同步发展。2.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一是高水平建设了市盲校和聋校,形成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一体化的办学格局。二是加强了区县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各区县按照规范化学校标准建设,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三是各区县陆续建立了特殊教育中心,为有计划地开展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服务搭建了实施平台。3.特教学校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一是教师学历水平逐年提高,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已达到80%。这为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教师专业技能比较扎实规范,教科研水平稳步提高。教师的科研意识在不断加强,参与教育教学研究的热情在不断高涨,研究的水平也在稳步提高。4.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不断提高。一是积极探索适合残疾学生身心特点和特殊需求的教育,在教育观念、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等方面,努力探索培养残疾学生适应生活、适应社会、适应就业的教育形式,使不同类别、不同程度的残疾学生都能够接受到合适的教育。二是注重基本素质与职业技能教育的结合,全市特教学校广泛开展了以职业教育和生活适应教育为重点的课程研究与教学实践,取得积极的效果。

(二)主要问题

课题组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指标内容,梳理、归纳出当前制约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指标体系达成的几个主要问题。1.大部分特教学校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匮乏。2.为重度适龄残疾儿童送教服务亟待规范,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亟待完善。3.特殊教育学校师资专业化培训亟待加强。4.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实施还不能满足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特教学校场地建设,加快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送

区县应加快推进特教学校场地建设工程,满足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公共教学及康复用房的需求,满足无障碍设施需求,保证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的配送到位。在仪器设备的配送过程中,要同时组织仪器设备应用培训,特别是以往没有要求、没有标准的运动康复、言语康复、心理治疗、音乐治疗等设备,要组织系统的培训,尽快发挥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的效益,尽早为教学和康复服务。

(二)积极开展全纳教育视域下的特殊教育实践探索

我市随班就读工作自上世纪90年代起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进入新世纪,以红桥区培智学校在全国首创的“阳光课堂”教育模式为基础,逐步成熟发展起来的重度适龄残疾儿童送教服务,成为我市残疾儿童全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各区县要抓住机遇大力推进在全纳教育视域下的特殊教育探索与实践,要制定各区县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办法》,加强区县特殊教育中心建设,借鉴上海、江苏常熟等地经验,补充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编制,建立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开展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工作。要想办法彻底解决随班就读学生底数不清的难题,借鉴北京、上海、重庆等地的经验,开展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诊断评估,规避学生家长对进行单纯智力测量的抵触心理,建立随班就读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做到随班就读底数清楚、有的放矢开展工作。要进一步细化、规范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服务工作。做好送教服务实施计划,从对送教学生进行教育诊断评估入手,为每个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充分利用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送工程的实施,筛选适合送教服务使用的教具和康复设备,将送教服务的重点落实在康复训练。同时,要开展对送教服务学生家长的培训,将家庭康复和教育康复有机结合,提高送教服务的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特教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师资专业化水平

1.强调新招聘教师具有特殊教育及相关学历背景。要创造条件招聘特殊教育师范专科以上学历教师。目前国内开设特殊教育师范本科教育的大学数量不多,毕业生难以满足各地学校用人需要;一些办学质量优异的专科特殊教育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却难以逾越用人制度门槛,不能进入我市特教学校,即便录用了也很难解决户籍,随时有可能发生“人才流失”。本着特教特办的原则,有关部门应了解特殊教育的现实,从实际出发,制定特殊政策,允许特教学校招收特殊教育专科毕业生,试点发放特殊教育人才“蓝印”户口。同时,可以辅以条文,要求这些教师要在规定时限内获得本科以上学历。2.盘活本市的特殊教育师范培养资源。我市高校目前开设特殊教育师范专业的只有天津体育学院健康与运动科学系,该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第二批次面向全国招生。这个专业规模较小,每年毕业生20多名,持有本市户口能进入本市特教学校的为数极少。由于宣传不够,我市很多特教学校尚不知道这个专业的存在。盘活本市的特殊教育师范培养资源,为特教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服务,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是加大对天津体院特教专业的宣传,提高其教育质量,采取在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定向委培生的做法,保证毕业后能充实到特教学校中去。二是在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开设特教专业或特殊教育公共课、选修课,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后可到特教学校任教。3.适度招收医疗、康复专业毕业生到特教学校任教。随着特教学校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理念的深入贯彻,目前特教学校普遍迫切需要懂医疗、会康复的教师。言语治疗师、物理治疗师、音乐治疗师、心理治疗师将可能超过语文、数学等教师,成为特教学校里大受欢迎的师资。目前我市的医科大学和医学专科学校都建有非常出色的康复系科或专业,相当一批毕业生也愿意到学校工作。教育部门要掌握信息,提供机会,招聘部分优秀的医疗康复专业毕业生到特教学校任教。这将大大提高特教师资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同时也为其他教师提供了潜在的培训师资。4.组建我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团队。调研中了解到,我市目前在高校和医疗单位中,拥有一批掌握特殊教育前沿技术和信息的专家学者,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中都很有成就。比如南开大学医学院行为医学中心有从英国牛津大学引进的专门研究自闭症的博士,体育学院健康与运动科学系有从外省市引进的康复医学教育教授和华中师范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有专门研究听力、语言康复的主任医师,医学专科学校有一批康复专业临床医生。要充分发挥市教研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将这些宝贵的人力资源集合起来,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形成我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团队,为提高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发挥作用。我市还拥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康复设备生产企业,目前在为一些学校提供康复训练设备、设施。课题组成员2010年9月曾专门到企业调研,考察其产品的适应性和质量,认为这家企业应当有能力成为特教学校教师培训的基地之一,为师资专业培训提供器材、设备保障,提高培训的可操作性,避免纸上谈兵。5.特教学校教师要加强同行间交流学习。特殊教育学校的小规模、独特性,决定了特殊教育学校之间需要加强交流和学习,避免封闭。多年来,我市的特教学校在市教研室协调组织下,建立了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良好机制。业务培训、考核,定期的相互观摩、研讨,为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参加的全国各项教育教学赛事活动中,“有人组织”已成为天津特教教师的特色。为进一步开阔视野,瞄准先进,我市的特教教师还要在“走出去”上多做文章。要多参加国内的特殊教育活动,多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其中,与国内先进的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姐妹校”关系,是一条可行途径。课题组考察、分析了一些国内优秀特教学校成长的案例,发现多和同行学习、交流是其中一条重要经验。2009年以来,课题组成员在红桥区培智学校开展实验,介绍该校和北京市海淀培智中心学校建立姐妹校联系。近两年来,学校通过拜师结对、跟班见习、假期集中培训、邀请“师傅”来津听课指导等方式,学习海淀培智学校在智障儿童康复训练等方面的经验,收益很大。学人所长,克己所短,见贤思齐,奋起直追,“走出去”的效果往往是关起门来苦心孤诣多年也难以达到的。6.建立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首先,特教学校校长要重视教科研并带头开展教科研,校长要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或者挤出时间,亲自主持或参与一些教科研项目,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第二,特教学校要将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撰写论文、参加教学比赛等会同班主任工作、德育活动等表现和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挂钩,和评聘职称、推荐进修、表彰奖励等挂钩,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第三,要借鉴上海市的经验,将特教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单独设立系列,进行特教相关理论、技能考核,作为评聘职称依据,激励特教学校教师钻研业务,追求专业成长。

(四)加强特殊教育课程建设针对性,适应学生发展和社会需求

第2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关键词:教育公平;特殊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

特殊教育是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分支。长久以来,特殊教育积极关注弱势群体、努力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不断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特殊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

要全面推进教育公平,必须依赖于完善的教育体系及制度。特殊教育历来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直接影响教育体系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布局。此外,由于特殊教育的对象多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受教育问题本就是推进教育公平工作关注的重点,因此,特殊教育的发展成为衡量教育公平与否的内部标准。若没有特殊教育的发展,教育的公平便无从谈起,由此可见,特殊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础。

二、特殊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

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起点公平,即尊重和保护每个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权利;过程公平,贯穿于整个教育过程,旨在让每个受教育者都有机会获得合适且恰当的教育;结果公平,体现在个人发展的公平,旨在让受教育者人人学有所得、学有所用。[1]特殊教育作为教育体系不可分割一部分,不论是在教育的起点、过程还是结果中,都体现出教育公平的思想并推动着教育公平的发展。

(一)特殊教育保障特殊儿童的受教育权,促进了教育的起点公平

受教育权是儿童的基本权利,特殊儿童也不例外。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特殊儿童由于环境、经济或自身发展条件的限制而被排除在普通教育体系之外,无法兑现法律赋予他们的受教育权,阻碍了教育的公平发展。而特殊教育的存在正好弥补了这一不足,它针对特殊儿童的不同特点,采用适当的安置方式和教学手段,最大程度地满足他们的教育需求,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利。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仅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便接近52万人。[2]正是由于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才能让包括残疾儿童在内的特殊教育对象有机会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促进教育公平的深入发展。

(二)特殊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推进了教育的过程公平

特殊儿童发展过程中显著的身心差异,使得普通教学方式难以满足每一位儿童的独特需求,并为其提供针对性的有效教学。这为教育过程公平的实现带来阻碍。然而,特殊教育中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实施,使得特殊儿童的差异性不再成为其难以公平获得教育的理由。首先,个别化教育计划(IEP)承认并尊重特殊教育对象的个体差异性,认为教育应该主动适应儿童的不同需要。它以该儿童内在的能力水平为依据设计最适当的教学计划,通过在教材、教法、课程及评价方式等各方面做出权衡和调整,使特殊儿童能够接受适合其发展的教育,以此保障他们在教育过程中享有平等且合适的教育资源的权利。[3]其次,个别化教育计划通过对社会、学校、社区、家庭等多领域资源的统筹整合实现教育资源向特殊儿童的主动倾斜,从而最大可能地减少他们由于处境不利或是身心发展障碍而造成的弱势影响,实现了在教育过程中公平地享有合适且恰当的资源,以此推动教育的公平发展。

(三)特殊教育社会学模式的教育观推动了教育的结果平等

特殊儿童往往是处境不利或身心发展存在障碍,传统的“心理—医学模式”教育观,着眼于他们的生理缺陷或特殊需要,关注如何通过补偿教育来弥补他们的缺陷和不足,以便尽可能地缩小他们与普通儿童之间的差距,实现教育公平。但由于先天遗传或其它不可逆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特殊儿童终其一生也不可能达到普通儿童的一般受教育水平。因此,这种忽略教育对象特质的教育模式,非但没有缩小特殊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的差距,还因为其不恰当的教育追求(如片面追求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学业成绩的平等)而严重地拉大了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发展的不平等。但随着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特殊教育理念也在不断进步,在融合教育思潮的引导下,特殊教育的教育观由关注特殊儿童缺陷与不足的“心理———医学”模式逐渐转变为强调特殊儿童发展潜能的社会学模式。社会学模式的教育观着眼于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发展的共同点,关注他们潜能的发展和个性的发挥,并期望通过教育来使他们的潜能和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实现自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由此可见,特殊教育本身的不断发展也会对教育结果公平的进一步实现起推动作用。[4]

三、特殊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典范

特殊教育的独特性决定了它与教育公平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一方面,教育公平不能忽略特殊教育对象的存在而发展,且要以特殊儿童的教育机会均等为实现基础;另一方面,特殊教育本身在不断发展和推进的过程中产生很多优秀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这些理论和实践模式推动着教育公平的发展并为其实现提供启示和经验。

(一)特殊教育的融合教育思想促进了教育公平的发展

融合教育最早是作为特殊教育领域内的教育理念被提出,并逐渐成为当代特殊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融合教育强调每一个儿童都是不同的,承认儿童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认为教育要主动适应并满足不同儿童的需求,因此,它反对歧视和排斥,主张教育要容纳所有学生,让其获得适合的教育。从这些观点我们可以看出,融合教育理念追求的是所有儿童的教育公平,融合教育思想实质上是教育公平本质的体现。因此,融合教育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教育公平的实现,因为随着融合教育理念的普及和深入,越来越多的人由原本关注特殊儿童的教育公平发展到关注所有儿童的教育公平,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改善公平现状的教育改革和实践。毫无疑问,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教育公平的发展。

(二)特殊教育的个别化教育模式为教育公平的实现提供参考

第3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关键词:医教结合;双师;培训模式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23X(2012)05-0121-03

一、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概念

目前国内对“双师型”教师尚未出现权威性的科学解释,各界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内涵解释较多,如有人解释为“双证书型”,即教师在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外还需要获得其他技能证书;也有人解释为“双能力型”,即既要具备基本的教学素质,也具备相应的实践素质。本文从“医教结合”的理念出发,认为对于特殊教育领域的每一位教师而言,其身处领域的工作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他必须要做一名“双师型”教师,既要具备基本的教学能力,又应具备特殊儿童的康复训练能力。早在1995年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制定的《每个特殊教育者必须知道什么—— 有关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和资格的国际标准》[1](P73-75)中就对特殊教师设定了这样的职业定位。随着近年来我国对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视,对这种概念的认同也变得越来越普遍。不论是张文京[2](P15-17)在师资培养中提出的通识师资内涵,王琦[3](P16-18)定义的“双师型”教师,顾定倩[4](P39-43)在借鉴美国任职资格后给出的双证书建议,还是王加强[5](P54-56)总结的广义与狭义的教师教育,各家学者都从不同的层面反映了“双师型”教师存在的必要性。本文认为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我国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常有必要进行的。

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概念是在我国 “医教结合”实验项目广泛推广的背景下提出的。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是指在“医教结合”理念指导下,既具有基本的教学能力,又具备康复训练技能;既掌握教育学相关知识,又了解多种特殊儿童康复知识的全能型教师。目前我国对特殊儿童的教育康复着重强调“医教相结、多重干预、潜能开发、缺陷补偿”[6](P3-13),为尽快满足学校及社会的需要,加快对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成为解决特教师生供需紧张,实现专业化师资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

二、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训模式探讨

1.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训目标

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训目标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了解教育及医学康复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康复与医学康复是“医教结合”的两个基本内涵,了解教育及医学必要的基础知识,是对于从事特教工作的教师最基本的要求。(2)熟练掌握必要的康复实践技能;技能操作通常被认为是实践技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医学康复中的技能操作是康复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对于几乎每天都会面对视力障碍、听觉障碍、智力障碍等残疾儿童的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而言,对康复实践技能的熟练运用是胜任这份工作的必要职责。(3)具备快速判断特殊儿童障碍特点,独立承担个别化训练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评估、诊断,制定教育康复计划并完成实施,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建议是美国对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的要求之一[4]。在教育无国界的今天,对我国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训目标也应该与国际标准接轨,为培养具备国际化专业能力的教师而努力。(4)具备将个别化康复教学与集体教学相融合的能力;虽然个别化康复教学对于残疾儿童来说是比较有效的一种教学方式,但是在我国特教学校师生比例高达1∶ 1257(2002)[7](P12-13)的现状下,如何有效地将个别化康复教学与集体教学相融合,造福更多的残疾儿童,改善他们的教育现状,已经成为现阶段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2. 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内容

基于培训实践成果的总结,参考国、内外师资培养文献[5][6][8](P53-58),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内容总结为以下两大类。一为医学康复技能。包括听觉功能康复技能、言语功能康复技能、运动功能康复技能等三大板块,其培训的理论基础偏重生理及病理学方面,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及解决特殊儿童的康复问题。二为教育康复技能。包括语言能力、认知能力、学科学习能力、心理与行为能力等方面,其培训的理论基础偏重于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特殊儿童的心理及认知发展。

3. 医教结合“双师型”教师的培训形式

由于教学任务重、教师数量紧张,医教结合“双师型”康复教师通常只能参加短期学习和培训。而面对繁多复杂的康复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等培训内容,康复教师通常希望能够在短时间得到康复技能的大幅度提高,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要保质保量达到预期培训效果,满足受训教师的需要,行之有效的培训流程和培训技巧就尤为重要。

第4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一、近年来特殊教育教师教育发展总趋势

  19世纪20年代,美国的加劳德特首次对 聋校教师进行职前培训。此后,各国相继建立 了一些学校、学院和机构,对特殊教育的师资进行职前职后培训。①并随着特殊教育的发展 对师资教育进行改革。近年国内外特殊教育 师资教育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a)特教教师职 前培养向高学历、专业化方向发展如美国、菲 律宾等;(2)特教师资培养形式、机构多样化; a)特教师资培养职前职后一体化;(4)普教特 教师资培养一体化如英国;(5)培训机构与特殊 学校合作化;(6)培训课程综合化、专业化;(7) 特教教师资格和在职培训法制化。

二、特教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研究专题

  (一)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目标和方向的研究

  近年来国内外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目标的 定位发生了很大变化,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 现在更重视特教教师的相关学科知识、专业理 论知识、专业操作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及团队 合作能力等的培养。

 1.国外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目标和方向

  国内有些学者对欧美等国的特教师资培 育目标和方向进行了专门研究。我国学者马 庆发研究认为,瑞士特教师资培训重心主要集 中在职业性的培训,如与障碍学生家长的合 作、社会的合作、促进意识及咨询意识等;关键 能力方面的培养,如与不同需求、异常的人打 交道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参与学校发展 的能力等;与此同时,未来特教师资的学习能 力和学会学习的能力己成为瑞士特教师资培 养的重心转移。②1995年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 制定了知识和技能标准,强调“以教育对象为 中心,以理论为先导,以实用性为原则,以学校 为纽带,以促进学生发展、与社会融合为目 的”。?英国经过培训的特教教师要具备“鉴别课堂上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的能力,并具有 能够给予他们特殊教育的能力;掌握针对能 力、行为、社会背景不同的学生各科教学所需 要的技能和方法。”?使普通师资培养特殊化, 特殊师资培养普通化。赵斌等人还认为,澳大 利亚重在培训直接从事各类残疾儿童教育的 特教师资。?综观各国,在强调专业理论指导 的同时,更强调理论内化后的各种能力等。

2.国内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目标

  1997年上海市教委颁发《关于加强特殊教 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力争到2002年 左右使80%以上的教师达到大学专科毕业程 度,10%的教师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程度;培养若 干名特殊教育专家。? 2001年全国第三次特殊 教育工作会议指出,教育部将制定特殊教育教 师资格条件,建立特殊教育专业高等自学考试 制度;重视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的培养;要求高 等师范学校的特殊教育专业要努力培养特殊 教育高层次人才等。?除此以外,一些学者对 此也作了大量研究。杨晓等人认为,中国的特 殊教育师资培育目标应为:培养有重点倾向 (按障碍类型划分)的特殊教育师资,使其具有 关于特殊教育的理念与满足课堂上学生特殊 需要的知识技能。培养和形成具有从事特殊 学生培养的各种关键能力,如与不同需求、异 常的人打交道的能力,诊断残疾学生障碍程度 与己有学习程度的能力等。具有对一些富有 争议的特殊教育事项作出反思并加以改进的 意识与能力。⑧马庆发也认为,特殊教育具体 目标的多元性取向,勾勒出特殊教育师资培育 的目标重心在于:培养掌握拟订一般教育目标 能力的同时,还需具备拟订特殊教育目标的功 能性的、个性化的、专业化的并适应个别差异的能力。⑨张文京还认为,一个专业只有明确 了自己的培养目标,教学双方才有方向,才有 自己的定位。[⑨马庆发:特殊教育师资培育比较研究,高等师范教育研究,2002年3月一?张文京:高师特教通识师资的养成性教育,中国高等特殊教育研究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2年10月。] [华国栋:小学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研究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研究华*出版社20C年3]这些足以表明我国特教师资培 育目标的重新定位己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它己不仅仅是学者研究的焦点,更是国家关注 的重点。

(二)特殊教育师资培育模式研究

  在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进程中,各国的特 教师资培育模式出现了多层次、多类别、一体 化和多元化、开放化的趋势。综观众多学者的 研究,可以把当今的培育模式概括为两大类: 职前培养模式;职后培训模式。

  1.职前培养模式

  从发展过程看,特教师资职前培养正在由 封闭式、定向型师资培养向开放式、非定向型 师资培养模式转变,同时体现出学历的多层次 性、专业的多类别性和普教特教师资培养一体 化趋势。

(1)中等学历培养模式(“专门化”或“定向” 培养模式)

这种模式侧重对学生的基本功训练,能使 学生较快进入临床教学活动的组织与实施,长 于设计并完成单课课堂教学,具有学科教学能 力(张文京,2002)。如我国中等特殊教育师范 学校和部分普通师范学校特殊班直接招收初 中毕业生、,毕业后分配到各类特殊学校、特殊 班担任教师或负责特殊儿童随班就读的辅导 工作(赵斌,2000)。瑞士中等特殊教育师资培 养机构,招收持有小学、幼儿园任教证书及手 工业或家政任教资格的教师以及高中毕业生, 通过学习和培训获得特殊学校和小班或全纳 性学校任教资格证书或从事语言矫正、精神疗 法领域的工作。(马庆发,2000)。上述模式虽 然注重了特教师资的方法能力,但培养出的师 资教育教学理论广度不足,教育观念、教育判 断力及把握完整、系统的教学活动能力有限 (张文京,2002)。因而该种模式正逐步为大专或大学学历培养模式所替代。

(2)高等学历培养模式(“非定向”培养模 式)

高等学历培养模式是在综合性大学设特 教学院或师范大学设特教系培养高等学历的 特教师资,是众多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之一。 此模式的优点在于:培养出的师资具有较强的 教育心理基本理论与知识,具有一定特殊教育 观,较能从宏观上把握特殊教育,教育教学方 向感、判断力较佳涨文京,2002)。如我国。此 外,瑞士的一些大学也设置教育学、特殊教育 学、心理学和医学等专业为特殊教育培养师 资。菲律宾的大学则培养具有理学学士学位 且修过特殊教育课程的特教师资(马庆发, 2002)。这种模式培养出的师资虽然具有系统 的理论知识,但临床实践不足,基本功不足,进 入教育教学实践需较长时间。因此,各国都在 探索进行改革,积极増加学生的实习时间或开 办临床学校,以期培养学生的实作能力。

(3)叠加法”培养模式

  此种职前培养模式是在普通教育师资培 育的基础上,补充特殊教育的知识、技能和分 门别类的特殊教育能力。这种模式的代表主 要是美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澳大利亚从事 各种特殊教育的教师都须受高等教育和师范 教育,在已经具有教师资格的基础上接受特殊 教育的专业培训,且更注重实践培训和实践锻 炼(赵斌,2000)。在美国,要成为特殊教育教 师,必须是大学毕业后,经特殊教育课程培训, 获得特殊教育专业资格才能担任特教教师(顾 定倩,1999)。俄罗斯也用这种模式培养盲、聋、 智力落后教育、言语矫正四个专业特教师资。1 此模式既注重了普通教育的知识、能力,又重 视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的培养,方 向更明确,培养更具针对性、专业化,体现出一 种“大特殊教育”的观念,它将成为今后特教师资培养的主流模式。

2.职后培训模式

  当今世界各国纷纷采用多种多样的模式 和途径对特教教师进行在职培训,呈现出培育 机构的多元化、开放化的特征。

(1)短期非学历培训

  综观历史,各个国家各种机构如大学、师 范院校、特殊教育师范院校、特殊学校以及一 些民间特殊教育专业团体纷纷采用短期非学 历培训形式对特教师资进行培训。如英国除 了长期培训(正规学历培训)就是短期培训,其 主要培训课程目标是提高技能和拓展专业知 识(马庆发,2002)。澳大利亚对特教师资的培 训多是对己经具有教师资格的学员进行各类 短期培训,并重视加强实践培训(赵斌,2000)。 美国特殊教育教师任职资格标准规定:特殊教 育教师每年最少要参加25小时的有关其专业 领域的继续教育,以对知识进行周期性的更新 (顾定倩,1999)。马庆发认为,这种在职培训和 继续教育更具有灵活性和针对性、实用性和先 进性。

(2)长期函授学历培训

  这种模式是针对低学历不能适应时 展的特教教师的,通过这种培训来提升低学历 特教教师的理论知识、,改变其教学理念,提高 其研究、应用能力。我国华东师范大学于1997 年开始试行这一模式,为上海市培训专升本的 在职特教师资。2日本规定,在职特教教师从 教5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特殊教育经验者参加 长期进修可以获得专科教师任职资格。一?

除了上述模式以外,特教教师在职培训还 出现一些新的模式,如美国校本培训模式;英 国的特殊学校与大学的合作培训模式;德国的 网络培训模式(郄海霞,2003)。日本出现短期 培训和自我培训相结合(山口薰,1996)。

与国外相比我国在特教师资的培育模式 上还存在不足: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脱离; 职前培养缺乏实作性;职后培训缺乏连续性、 针对性和实用性、研究性和专业性等。因此, 我国的特教师资在职培训应借鉴国外成功的 经验,将职前职后一体化培训、校本培训、网络 培训、特校与大学的合作培训以及自我培训等 模式纳入我们的研究。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育的课程和内容研 

  究随着特教教师专业化的不断发展,特教教 师的知识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从原来单一的教 学知识向诊断、评估鉴定、设计方案、教育和研 究等综合性知识结构发展。而特教教师的知 识主要是通过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获得的,其 丰富性主要体现在特殊教育教师职前培养和 职后培训的课程设置上。

1.课程导向模式和内容

  马庆发研究认为,世界特教师资培育课程 一般可归为五种导向模式:(1)能力本位导向的 课程模式:其内容主要包括一般能力和专业能 力。(2)任职资格证书导向模式:通常由国家或 专业协会指定(如美国的标准要求)。(3)教师 教育一体化导向的课程模式:其内容由两种不 同的形式组成,前者课程强调系统性,后者课 程强调拓展性、针对性和灵活性(如英国)。(4) 儿童本位导向的课程模式:该模式除了一般规 定之外,加大治疗和矫正、运动体验和运动行 为的课程功能。(5)知识和技能并重导向课程 模式,该课程可理解为:知识的基础促进能力 的发展,能力或专业发展依赖理论的支持,使 教师从思想、知识、技能等方面均处在一种自 觉的、主动的状态,可以应变各种情况的水平 上,如俄罗斯、瑞士的课程框架(马庆发,2002)。

2.课程结构模式和内容

  不同的国家其特教师资培育的课程结构 也不尽相同。华国栋指出,俄罗斯在课程设置 上采用师范类课程+特殊教育专业课程结构。 美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其特教师资培育课 程体现出综合化倾向,即不再专为某一种特殊学生开设课程,而是针对某一类障碍开设课 程。英国的课程结构是学科专业课程+特殊 教育专业课程(华国栋,2001)。赵斌研究认为, 澳大利亚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课程依据对象 来决定,其内容有极强的针对性,除一般的教 育、教学基本理论及相关的特殊教育理论外, 更重视操作技能的培养,重视职业技术课程。

上述的课程模式和内容,呈现出这样一种 趋势:国外的课程越来越注重培养特教教师的 素质;弹性越来越大;综合性和针对性、专业性 和实用性越来越强。这正是我国特教师资职 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中不足的地方,它将为我国 特教师资培养培训的课程改革提供借鉴。

(四)特殊教育师资培育法制化的研究

第5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关键词】特殊教育;师资建设;现状调查

当前,我国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比如师资数量严重不足,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等。因此要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建设数量充足、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刻不容缓。本研究选取了乌鲁木齐市有代表性的特殊教育学校、普校附设特教班及民办康复机构的特教教师为样本,利用走访和网络调研的方式调查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现状,分析得出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供参考依据,以加快新疆地区特殊教育的发展。

一、特殊教育师资现状与分析

(一)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调查结果显示,教师队伍的结构不够合理,男女、民族比例均严重失调。其中男教师仅占17.58%,合理的教师性别比例应该是男女相当,如果比例失调则不利于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此外,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尤以少数民族居多。而据调查,少数民族特教教师仅占23.08%,特校以汉族教师居多,并以汉语教学为主,难以满足少数民族特殊学生需求。

(二)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

据调查,教师专业化程度不高。其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仅占39.56%。当前特殊教育机构多为持有普通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而一些康复机构的教师甚至没有教师资格证。大部分教师为本科学历,仅有4人为研究生及以上的高学历。可见,教师队伍的专业化程度和学历结构急需进一步提升与完善。

(三)师资数量不足

新疆在2009年颁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暂行办法》,该文件提出将特殊教育学校班额定为8~12人,盲生班班师比定为1∶4,聋生班班师比定为1∶3.5,培智班班师比定为1∶4.5。但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学生有26人,而专职教师只有6人,学生人数大约是教师人数的四倍,根本达不到文件规定的师生比例。可见,师资数量的确有待增加。进一步调查认为,师资不足的原因主要是特教工作压力大。另外,文件中提到要切实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教补贴费要在现行15%的基础上再增加15%,但以笔者单位为例,特教补贴费并未落实。特教工作本来就较为复杂,应有的工资待遇不落实,也是造成人员流失的一大原因。

(四)教师科研能力有待提高

据调查,教师获得特教论文奖或发表过论文的仅占13.19%;主持或参加过特教课题的也只占21.98%。调查的教师中参与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的人数所占比例更少。教师科研能力不强,认为论文写作与课题研究复杂繁琐,加上这类比赛不多,更加忽视科研。

(五)教师在职培训力度不够

通过调查,教师普遍表示比较需要在职培训,但是教师三年内参加培训的次数比较少,还有一些教师认为培训过于注重理论知识,与教学实际脱节,没有实质性效果。有些教师仅仅只是为了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使得培训成了“形式主义”。为了使培训真正能够提升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本研究还调查了解了一线教师认为应重点培训的课程排序,分别是康复技能、特教专业知识、心理学知识、教师基本功。大家认为培训课程要实用,要能满足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才能使教师对培训感兴趣,才能将培训的知识运用到教学中去。

(六)职业幸福指数不高

特殊学生作为弱势群体,社会各界对他们表示同情,认为特教教师是在“做慈善”,没有把他们和普通教师同等对待,其工作性质不被外界所理解和认可,使得一些教师产生自卑感。此外,特殊教育工作非常辛苦,需要比普通教师付出更多的劳动,长期处于疲劳状态,而且短期内看不到劳动效果,教师的成就感越来越低,会过早进入职业倦怠期,职业幸福指数也会随之下降。

二、提高师资质量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完善师资培养体系

2009年,新疆教育学院首开特殊教育专科专业,2010年,新疆师范大学开设特殊教育本科专业。依据新疆本地的实际情况必须大力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双语教学的实施做好人才保障。同时还要完善师资培养体系,加快引进高学历教师,合理设置课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新疆有稳定的特教师资来源。

(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保证特教师资队伍水平

乌鲁木齐市特殊教育教师中仅有37.36%持有特教教师资格证,其余教师仅持有普通教师资格证,甚至还有17.58%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因此必须完善特殊教育资格证书制度,以确保特教师资队伍的质量,即便是民办特教学校或者社会康复机构,只要从事的是特教教师这个工作,就要持有特教教师资格证书,这样才能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使特殊学生接受科学正规的教育,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三)注重教师继续教育质量,合理安排培训课程

特教教师的在职培训不容忽视,无论是培训时间还是培训方式或者培训的课程都需要专门规划、组织和管理。培训的内容应该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特教技能的培训。还要让教师学习掌握心理学和医学方面的知识,比如学习特殊儿童心理发展和特殊儿童病理,向“双师型”教师转型。

(四)切实落实特教补贴经费,减少特教人才流失

《残疾人教育条例》《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中都提到要提高特教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可还是有些特校以及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没有落实相关政策。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具体措施,确保特教补贴费按时足额发放,减少人才流失,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特殊教育师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工程,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多措并举,实现教师队伍的优化,提升区域特殊教育质量与水平。

参考文献:

[1]蒙军.巴彦淖尔市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师范大学,2008:15.

[2]杨文.吉林省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问题及对策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9:16.

[3]秦枫.基于残疾人教育讨论:排斥与融合[J].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9(10):88.

[4]唐惠民,王乐,黄烈.江西省特殊教育师资现状的调查及建设建议[J].大江周刊:论坛,2010(5):91—92.

第6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以色列历来重视教育,视教育为社会的一种基本财富和开创未来的关键。教育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8.6%为世界各国之最(最高曾达至|J9.1%)[2][3]。即使在前几年政府大幅度削减预算的情况下,也要确保教育经费不减少。2005年全一体化国教育经费预算为55亿美元,其殊教育的经费预算为5.5亿美元。

 

以色列的主要教育法规包括《义务教育法》(1949)、《教育法》(1953)、《高等教育委员会法》(1958)、《学校督导法〉>(1968)、《特殊教育法》(1988)和〈延长学时和増强学习能力法》(1997)等。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所有儿童享有11年的免费义务教育(即幼儿园1年,小学和中学10年)。以色列的学校大多数是公立的,包括公立学校和公立宗教学校;后者侧重犹太学科、传统和习俗。父母有权为子女选择进入哪一类的学校中学习。

 

2以色列的特殊教育状况

 

2.1特殊教育对象

 

以色列(〈特殊教育法》规定,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是指年龄在3—21岁之间,因其明显的障碍,导致其在适应性行为的能力发展上受限制或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儿童青少年[4。具体来说,这些儿童包括聋、盲、轻度智力落后***、智力落后、多重或重度障碍、行为障碍、脑瘫、学习障碍、孤独症、精神障碍、发展障碍、语言障碍等。此外,超常儿童教育也受到关注。以色列教育、文化和体育部下设有三个机构分别管理特殊儿童教育事宜,即特殊教育处、学习障碍教育处、超常儿童教育处。

 

在2005学年,以色列共有118,⑴0名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在各类学校中学习,其中有45,000多名在需要的学生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就学并接受特殊教特殊教育机构中学习,约占全体学生人数的2.6%,育帮助,约占全体学生人数的4.3%占所有特殊需占所有特殊需要儿童的38.2%;73,000多名有特殊要儿童的61.8%2.2《特殊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在(〈特殊教育法》出台以前,以色列已有特殊教育的体系,但发展比较缓慢,在一些家长的推动下,议会制订并通过了《特殊教育法》,明确了发展特殊教育是政府的职责。根据《特殊教育法》规定,特殊儿童不仅可以与其他儿童一样享受免费的义务教育,而且还可以获得由政府提供的交通、午餐等免费服务。对于在特殊教育机构中就读的有特殊需要的青少年可以为他们提供直到21岁的教育服务。以色列的《特殊教育法》对特殊儿童的鉴别和诊断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首先根据医学诊断,将被认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筛选出来,再由专门的教育安置委员会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包括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代表、教育部督导人员、学校心理学家、医生、家长代表(非被听证儿童的家长)社会工作者等。家长可以旁听。类似的鉴定每隔三年要再进行一次,以防止误判。

 

《特殊教育法》要求特殊教育的教师必须具备特殊教育教师资格,特殊情况下需经教育部批准方可临时任教。对于学校中的其他专业人员,如心理学家、医生、治疗师等,要求依照卫生、劳动和福利部门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强调对特殊学生按照个别化教育原则,对其课程、教学方式、学业成绩的评估等做出相应的调整。2.3特殊需要儿童的安置特点。

 

在实践中,以色列采取的是一体化策略,但并不排斥特殊教育机构。特殊需要儿童安置的基本原则是从儿童的实际情况出发。对于是否推行“全纳教育(inclusiveeducation)”,他们也有不同的认识。一种看法是所有的儿童都有权利入学,而无须“被纳入(included)”。例如,目前盲生全部都在普通学校学习,因此该国没有专门的盲校。而聋生的80%都在普通学校就读,15%在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殊班学习,只有5%的聋生在特殊学校学习。

 

以色列在对特殊儿童进行安置时,强调从学生的教育需要出发,而不是仅仅看其缺陷的类型。如对于那些因疾病而需要长期住院的儿童,并不一定有身体的缺陷,但也要尽可能为他们提供补救教学的措施。由于大多数特殊儿童都能够得到相应的教育服务,近年来,特殊教育领域更加关注的是有严重障碍或多重障碍的儿童。

 

在采用一体化策略将特殊需要儿童尽可能安置在普通学校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帮助普通学校的教师在观念上和技能上做好准备,能够适应这些不同的学生。因此,需要有各种专业人员向普通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帮助。

 

2.4特殊教育机构的课程及教学

 

以色列的特殊教育学校特别注重特殊儿童的康复和全面发展。各类特殊学校都建有语言治疗室、作业治疗室等,有的甚至还有游泳馆,对儿童进行游泳治疗。有许多学校都引进了感觉训练室,在这种感觉训练室里,通过采用灯光、荧光、音响、不同性质的物体(水、沙等)以及多媒体手段等,创设一个可以刺激视觉、听觉、触觉、动觉等多种感官,从而使儿童获得快乐体验的教学环境。

 

许多学校都明确办学的目的是促进特殊儿童的发展,使他们能够融入社会,成为社会一员,享有有质量的生活。因此在教学别注重对儿童的自理能力的培养。如在智力落后儿童教育中,将感知一运动、情感一行为、个人、认知、沟通、社会和职业技能等领域整合起来,促进智力落后儿童能够独立自主地进行自我照料、自我决定、问题解决和整个人生发展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学校为学生提供许多走出校门、在外住宿、在社区工作和与普通儿童交流的机会,使他们实现适应社会的目标。

 

由于以色列是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特殊学校的学生差别也很大,这不仅是智力或身体状况的差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在课程设置和教学中,各特殊教育学校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如有的聋校同时使用着三种教学语言:希伯莱语、阿拉伯语和希伯莱手势语。

 

由于学生的差异很大,在教学中要求教师坚持人性化原则。在组织教学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切实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根据特殊儿童的特点,给他们提供必要的辅助教具,采用直观性教学和趣味性教学,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使他们在轻松愉快中获得知识和能力的发展。在以色列的许多学校引入了一些教学改革项目,如以工业为例的思维训练、一起学数学、获取学习经验这些训练对于发展学生各方面能力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2.5超常教育的特色

 

人才是以色列强国的最重要资源,以色列特别重视对超常儿童的教育,而且形成了其独特的教育方式。目前该国有5种针对超常儿童的特殊教育项目:

 

(1)午后额外课程:3—6年级的学生如果在超常儿童鉴别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处于前3%之列)['则被推荐到超常儿童训练中心参加午后额外课程的训练。通常这种训练每周安排一个下午,向超常儿童提供普通学校所不开设的一些特殊课程。目前有4200多名学生参加这一形式的学习。

 

(2)充实中心:小学和初中阶段的超常儿童平时在各自的学校中就读,但每周有一天到地区性或跨地区的充实中心参加特殊训练。每个训练项目都根据其学生群体和所在地区的特点而有各自的特色。如分别设有针对阿拉伯学生和犹太学生的充实中心。41%的超常儿童参加此项目学习。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所喜欢的课程。目前在充实中心接受训练的超常儿童有4900余名。

 

(3)超常儿童班:由于超常儿童在认知、情感和社会需要上有特殊要求,因此有必要为他们设置单独的班级(20—25人),通常附设在普通学校之内。高中阶段的超常儿童除了在本班上课以外,还可以选修其他课程,这样他们有机会与普通儿童一同上课。比起普通班,他们的课程在原有基础上更加宽加深,同时富有挑战性,并且根据需要増加特殊的提高课程。必要时学校还会通过増强项目或研讨学听课(通常是计算机科学和数学)。目前有2300多名学生在这类班级学习,占所有超常儿童的17%

 

(4)特殊学校:将一些超常儿童集中起来安置在专门的特殊学校里,这种学校的课程设置强调将科学、人文、艺术等多方面课程整合起来,其课程改革的总目标是培养能适应社会的人才而非机械的“电脑”。这类学校的教师队伍组成是多样的,对于少数有特长但无学位或教师资格的人员,经推荐、考察也可从教,以使超常儿童能够接触到不同的教师。

 

(5)大学超常班(部分时间制):在大学设立超常班,但并不是全日制的。通常这类儿童在中小学附设的特殊班中学习或在充实中心接受训练,然后定期到大学选修课程,课程形式一是为学生设计一组课程进行系统指导,二是由学生自选,导师加以辅导,不强调系统性。

 

鉴于每种安置形式都有其优势和不足,在实践中强调根据每个超常儿童的特点提供与其人格、兴趣和智力特点相适应的教育。今后超常儿童教育的方向是对传统的教育模式进行改革,而新的模式则强调质量,主张采用整体化策略来统筹超常儿童的学习,不仅要考虑智力的发展,而且要关注社会、情感等多方面的因素。扩大超常儿童的范围,逐步将那些在体育、艺术、音乐、戏剧、领导才能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儿童选。

 

3以色列特殊教育中的问题

 

尽管以色列的特殊教育体系比较健全,国家、社会和公民对特殊教育比较关心,特殊教育投入较大,在特殊教育发展模式上保持自己的特色[9],但由于该国的特殊国情,在特殊教育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由于以色列存在着多民族、多宗教、多文化、多语言,为特殊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问题,一些特殊教育的理念不能真正得到落实。如有的早期康复性质的特殊教育机构设在一些保守犹太人居住的社区,而其学生则来自全城甚至周边地区,这样如何利用社区、借助社区的资源来开展教学就成了一个问题。进而也就影响了特殊儿童通过参与社区活动实现康复。其次,特殊儿童究竟应该安置在普通学校还是特殊教育机构,这不仅是长期存在的有争议的问题,而且在现实中也发现,部分特殊的特殊班。通过考察不同类型的教育机构,发现特殊教育机构所培养的儿童是开心的,他们的自信心强,主动与人沟通,能够获得一技之长,学生们自己制作的手工艺品精美,可以与市场上的工艺品相媲美。而普通学校所附设的特殊班中,尽管教师工作很努力,但学生的反应却很迟缓,看上去这些儿童并不是那么的开心,表现出发展上的明显落后。而这类特殊班的投入也很大,教师、助手、志愿者加在一起,几乎和学生人数一样多,从人力的投入和产出的效果(学生的发展)来看,教育的效益是不高的。

 

第三,特殊教育对象和特殊教育机构都存在着弱势群体。尽管以色列的社会福利制度比较完善,但由于大量的新移民迁入,有许多家庭处于社会经济不利地位,同时各类特殊教育机构的发展也极不平衡,有的机构办学条件比较差。他们在特殊教育的整体发展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引起关注。

 

4以色列特殊教育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4.1明确政府职责,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以色列历来重视科技和教育,是科教兴国的典范通过教育立法,将举办各类教育明确规定为政府的职责。在其《特殊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各级政府都有专职的特殊教育主管官员和项目协调员,绝大多数特殊教育学校都是公立的,其教育经费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地方政府负责学校的校舍、设备等建设,通过明确分工,确保了教育经费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特殊学生享有比其他儿童更多的优待。这些举措具有一定超前性。此外,犹太文化中历来就有扶弱济困、帮助他人的优良传统,因此一些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也主动参与到特殊教育事业中来,如一项针对住院患儿开展的信息技术项目,就是由一个非政府组织通过己有的医院学校来实施的,他们帮助患儿借助网络获得继续学习和与其他儿童沟通的机会。

 

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基本上停留在狭义的层面上,仅有盲、聋、智力落后教育建立了比较齐全的机构,而孤独症、脑瘫、多重障碍、慢性病儿童等的教育被忽略了。许多家长、慈善组织创办的民间特殊教育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空白但由于这些机构的办学条件差、专业性师资缺乏、无法得到专业指导,在办学质量和发展规模上都受到限普通学校教师缺乏教育学习障碍儿童的良策。而现有的超常儿童教育项目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针对这一情况,应尽快出台《特殊教育法》,将各类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统筹考虑,同时在新的法律中应特别对特殊教育的经费投入及保障加以明确规定,使不同的部门都能承担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4.2以人为本,重视学生发展

 

以色列特殊教育机构在教学中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贯彻人性化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注重将特殊儿童融入社会,为他们获得有质量的生活创造条件。一些教育家和教育机构致力于研究如何改进特殊儿童的学习,他们提出了许多新的教学策略和改革项目这些改革在教学中行之有效,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他们在轻松愉快中获得知识和发展能力。在多数特殊教育机构,都配有专门的治疗室,根据特殊儿童的需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广泛开展诸如作业治疗、言语治疗、艺术治疗、动物治疗、游泳治疗、感觉训练等康复训练[10。而在辅助器具方面,为特殊儿童考虑的可谓无微不至,如对手的动作不灵活的脑瘫儿童制作专门的异型鼠标,为脑瘫儿童编制了电脑专用软件。由于信息技术是该国的优势产业,一些专门的学习软件和网络资源被开发了出来,并应用于特殊儿童的教学中,许多特殊教育学校都普遍使用电脑辅助教学,促进了特殊儿童的发展。在职业技能训练方面,从最基本的感知一运动训练开始,帮助他们锻炼双手,体验成功。虽然并不强制残疾学生高中毕业后服役,但如果特殊儿童自愿申请,他们也会允许这些特殊儿童到军队中体验生活。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确立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关注学生的发展。但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受教师权威论的影响,在教学中忽视学生的参与,特别是对特殊儿童,教师保护的多,如同保姆一样,事事都替学生包办,实际上限制了学生的发展。如何以课程改革为契机,转变传统教学方式,以学生为本,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4.3处理好特殊教育、一体化教育、全纳教育的关系

 

以色列的特殊教育有其独特一面,他们既鼓励通过一体化教育模式解决特殊儿童的入学问题,但同时也保持着相当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体现出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灵活、务实精神。不管从实践上还是理论上,都不刻意追求一种固定模式,而潜能,实现自我的价值。

 

在我国,不同地区的特殊儿童教育状况差别很大。一些发达地区,已经出现了合并、缩减特殊学校的现象,同时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的融合趋势也初步显现;在中等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项目都在各自的基础上向前发展;而在欠发达地区,特殊教育尚有许多空白,随班就读工作举步为艰。因此,究竟应该将特殊儿童安置在什么机构中,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情况来决定。普通学校要向有跟班学习能力的听力、视力、肢体残疾儿童敞开大门,而特殊学校则应发挥各自在师资、设备、教学经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成为随班就读项目的支持中心和资源中心。同时还要关注全纳教育的发展趋势,积极调整自身的服务方向和办学思路,成为未来全纳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4.4尊重差异,尊重多元文化

 

以色列是个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多文化的国家,在特殊教育中也存在着多种文化的差异[11。在对待不同文化上,以色列采取了开放的态度,在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上,将选择和做决定的权利交给公民。因此,在教学活动中,学校尊重多元文化,根据学生所在群体的文化特点实施教育,在许多学校里,既教授希伯莱语,也开设阿拉伯语课。不管是移民子女,还是少数民族学生,都能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第7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关键词]残疾人 高等教育 宏观结构

[中图分类号]G7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 2)03—0141一04

[作者简介]滕祥东,郝传萍,吕淑慧,朱琳,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北京 100075)

一、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与研究状态

残疾人高等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如中、重度听力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在高等特殊教育学院就读)和普通教育(如肢体残疾人和轻度听力残疾人、视力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两种方式。残疾人高等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85年山东滨州医学院首次招收残疾人大学生开始,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已有26年的历史,共招收残疾人大学生近8万人。作为一项特殊的高等教育,目前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与此相应的是,对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研究也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2000年以前,重点是对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基本概况和实践进行简单的总结和梳理;2001年至2005年是研究的第二阶段,开始了在理论层面对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轫与发展、学科体系建立、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培训体系、区域均衡发展等多方面进行探讨;2006年至2010年是研究的第三个阶段,在总结前20年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经验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中国残疾人特殊教育存在的各种问题,以国际残疾人特殊教育为研究视野,吸取发达国家特殊教育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进行国内残疾人特教教育的改革,提出了未来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近几年,中国残疾高等教育在理论研究层面上不断深化,广泛探讨了教育公平问题、法律保障体系、办学形式、不同层次人才培养模式、不同类型残疾人教育策略、管理体系、专业建设、支持系统、经费投入及就业等众多问题。

但是,在众多研究层面,中国残疾人高等教育过去多数是从具体问题的微观层面进行剖析,而从整体上对残疾人高等教育结构问题一直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高等教育结构是高等教育系统内各要素的构成状态,分为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宏观结构指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构成,主要有层次结构、科类结构、形式结构、区域布局结构、管理体制结构等。本文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以第一手调研材料,对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宏观结构问题进行分析。采取问卷调查和2009年残疾人事业年报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现有专门招收残疾大学生、并以单靠单招形式招生的16所高等院校进行调查,主要涉及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层次、体制、科类、形式、分布结构等内容。通过对残疾人高等教育宏观结构现状分析与建议,期望能对优化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结构提供参考依据,寻求推动残疾人高等教育在新的历史阶段有效和规范发展的途径,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结构的调查分析

1.层次结构

我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分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对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层次结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16所院校中,专科层次10所,占62.5%;本科层次4所,占25%;既有本科层次又有专科层次2所,占12.5%;残疾人高等教育以专科层次为主,没有研究生层次教育。

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年报数据也显示:2006—

残疾人高等教育体制是由我国高等教育体制发展决定的,基本符合目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特征。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结构正在朝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反映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协调发展。相比较,残疾人高等教育主要以省(直辖市)和省辖市管理为主,体制结构单一,与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发展缺乏一致性。残疾人高等教育体制是否能有效地发挥管理职能,是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关键。

3.科类结构

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是指高等教育发展中不同学科领域的构成状态,又称专业结构,是一种横向结构,他规定着所培养人才的专业类别和规格。我们国家本科专业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2009年特殊教育院校招收的、毕业于盲聋学校的本、专科层次的盲聋学生4 300人,其中专科层次学生2834人,占66%。专科层次在高等教育层次结构中处于最下面的一层。从以上调查数据可看出:目前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层次还有较大差距。专科层次只是解决了部分残疾人上大学的问题,还不能满足残疾人接受更高层次高等教育的需要;并且从数量上也不能满足需求,2009年在盲聋学校就读的盲聋学生大约有10.5万人。应当提高残疾人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增加各层次招生人数,并适当发展研究生教育。

2.体制结构

高等教育的体制结构是指宏观上高等学校的举办主体和行政管理的隶属关系。目前我国高等学校按行政隶属关系分为教育部直属、中央其他部委直属、省(直辖市)直属和省辖市所属,根据所属权和经费来源不同又分为公办、民办和公办民办二元制的高等院校。对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体制结构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16所院校中,13所为省(直辖市)所属,占81.25%,3所为省辖市所属学校,占18.75%,全部为公办学校。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专科分为农林牧渔、交通运输、生化与药品、资源开发与测绘、材料与能源、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环保气象与安全、轻纺食品、财经、医药卫生、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公安、法律等19个专业大类。

关于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科类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16所院校中,本科设置的专业依次涉及文学、医学、工学、教育学等4个学科门类,专科设置的专业依次涉及艺术设计传媒、电子信息、医药卫生、公共事业、农林牧渔等5个专业大类;视障学生的专业设置主要是针灸推拿学和针灸推拿,听障学生的专业设置主要是艺术设计和装潢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设置的专业科类较少、单一,且都以目录内为主。

残疾人高等教育在设置专业时,更多地考虑的是残疾人的生理限制问题,尽量选择适合残疾人生理需要的专业,这与我们国家残疾人的支持与服务系统发展相对滞后有关。多学科、大专业、宽口径的设置应该能为残疾人高等教育提供多元化的专业选择,关键是相应的支持要配套发展。

4.形式结构

高等教育的形式结构主要指普通高等教育、职业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等结构形式。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16所学校中,16所全部是全日制的学历教育并且为地方办的公立高等教育;4所为普通高等教育,10所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2所既有普通高等教育又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有11所高校开办成人教育。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以全日制的学历教育和公立学校为主,主要是进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多数高校开办成人教育。

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在顺应国家主导形式的基础上,也形成了适合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办学特点。主要有:第一种在全日制的公立学校中设立二级学院,或者在学校中建立系和专业,采取单考单招的形式,主要招收特教学校毕业的听障和视障学生;第二种建立独立设置的专科院校,以招收残疾大学生为主;第三种中等职业学校与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合作开办残疾人大专班;第四种参加自学考试和成人教育;

高等教育是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残疾人高等教育更是社会文明和教育发展的标志。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这种分布结构并不是某种设计的结果,而是在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结果,这种分布基本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发达地区、较发达地区、边远欠发达地区的梯层结构相似。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不仅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经济条件,更需要一定的社会文化条件和高等教育的基础。从办学效益讲,大城市经济发达、条件好、教育基础好,能够保证办学质量,便于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从社会人文角度讲,经济发达的城市,人们整体素质高、社会发展进程快,人文意识强,易于接受残疾人高等教育。中国有8 600万残疾人,第五种进入普通高校进行随班就读。这些办学形式都是在发展过程中,适应国情,符合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而形成的。一方面普通高校还不具备“无障碍”环境与条件,普通高考制度无法适应听障、视障和一些程度较重的肢体障碍学生的考试需要,特殊中等教育和基础教育水平与普通教育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残疾人高等教育在国家主导办学形式基础上实行单考单招,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开办成人教育,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校联合办学等,以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数量上的需求。

5.区域布局结构

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结构是指高等学校的地区分布情况,即高等学校的数量、机构、类型、层次等方面在不同地区的分布比例。高等教育的区域布局结构既受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历史传统和文化环境的制约,也受国家政策的影响。

调查数据显示:调查的16所院校分布在不同的地区,其中华东和华中地区各有4所,占25%;华南地区有3所,占18.75%;华北地区有2所,占12.50%;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各有1所,占6.25%。残疾人高等院校一半建在我国的中东部地区,并且是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广州等经济和文化较发达的城市。现有学校数量还是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地区差异较大,如何有计划地、合理地分布残疾人高等院校,需要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深入探讨。

三、对优化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结构的建议

1.完善残疾人高等教育单考单招制度,提升层次结构

我国高等教育层次结构分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三个层次。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以专科层次为主,与普通高等教育的本、专层次结构基本对应,但没有研究生教育层次。建议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层次结构可基本保持本、专层次结构比例,适度增加本科生招生规模。同时研究残疾人高等教育研究生层次的单考单招制度,帮助残疾大学生实现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梦想。

2.加强残疾人高等教育体制结构研究,明确教育管理运行机制的责任与归属

体制结构反映了高等教育行政主体、办学主体和经营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且受国家制度、经济体制、同家政体形式及民族文化传统的影响和制约。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与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一致的,由国家统一领导,地方自主办学。教育部在基础教育公司设立特殊教育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工作,高校学生司本专科招生处指定专人负责残疾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录取事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则仅在基础教育处(科)中有一人兼管特殊教育。在这种不完善的管理体制下,残疾人高等教育在整体规划、政策导向、学科建设、办学资金和条件、师资队伍培养等多个方面,缺乏宏观统筹、协调、管理和指导。随着教育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教育已经突破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已初步形成。残疾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需要尽快理顺,以便于残疾人高等教育规范、有序地发展。

3.改变残疾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单一的科类结构,实现残疾人高等教育多元化

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一方面要与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结构相适应,与国家的人才需求趋势相吻合,另一方面也要从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出发,建立宽窄适应、文理工协调发展的科类结构,满足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不同需求。进入高等学府的残疾人都是残疾人中的佼佼者和高智商群体,他们与健全的青年一样,渴望学习更多的知识与技能报效祖国,他们具有很大的潜能,如果专业设置只考虑他们的特殊性,将会极大限制他们潜能的发挥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不管在普通院校还是特殊教育院校学习,我们需要从的“人”的角度去认识残疾人,从“权利”的高度去理解残疾人,从“社会”的视角去看待残疾人。在进行专业设置时,不单是考虑特殊性,还应从学校的公共设施、教学设施、生活问题等方面加强服务与支持系统的建设,为残疾人高等教育拓宽专业奠定基础,实现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多学科的专业设置。

4.优化残疾人高等教育形式结构,完善办学形式与实现多元化办学

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在发展过程中,根据国家具体情况和实际条件,逐渐摸索和形成了初步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需要的模式。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繁荣、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趋势,残疾人高等教育必须在巩同现有办学形式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各种办学形式,提高各级学校的教育质量,协调各种办学形式问的关系与功能,发挥现有办学形式的优势和作用,优化残疾高等教育形式结构,鼓励多元化办学,提高办学效益,促进残疾人高等教育在新的历史阶段的高水平发展。

5.平衡残疾人高等教育区域分布结构,兼顾西部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

根据调查,我国残疾人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南方沿海及发达的大城市地区,相对来说,西部及少数民族欠发达地区残疾人高等教育发展不足。为此,需要对残疾人高等教育进行合理的布局。院校主要分布在中东部,需要有计划和合理地布局。未来十年,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发展将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数量和质量上都会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对残疾人高等教育进行合理布局,需要从地域、经济、文化、人文意识、历史沿革、教育民主的高度等多角度、多维度综合进行计划和合理布局,保证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第8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关键词:智障教育;认识;实践

智障儿童是指在发展时期即已产生的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儿童的平均水平,同时伴有适应缺陷的儿童。他们的特点是:注意力分散,有意记忆差,思维缺乏目的性和灵活性,数理概念差,数前概念和计算能力更是他们的学习障碍。大多数教师总是喜欢那些聪明活泼的孩子,但作为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每天面对的都是接受能力缓慢、难以开窍的“弱智”孩子,该如何对待这些折翅的天使呢?

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教育技巧的全部奥妙,就在于如何爱护儿童。教师的爱是孩子心中的雨露,是孩子们成长的巨大动力。爱那些品学兼优,聪明活泼的孩子是不难做到的,但是,爱一个智弱的,不会学习的孩子就不那么容易了。能不能一视同仁地爱每一个孩子,是对从事智力障碍儿童教育教师师德的检验。

智力障碍儿童由于智力缺陷,因此在情绪、个体行为等方面都存在严重的心理障碍,往往会给教育的顺利进行带来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因此,教师只有用自己的爱心和真挚的情感,自始至终地给孩子以信任和鼓励,才能帮助智力障碍孩子取得进步,才能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

对于智力障碍儿童的教育,除了必备的具有满腔的热情、真挚的爱心和耐心外,了解他们的特点,实施有效的教育教学策略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具体表现为学习情境结构化、教学系统化,只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策略,才能提高教学的效果。

所谓学习情境,是指在智力上,教学内容上能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在操作上,要引导学生参与,思考;实物操作,使学生感受到独立操作和思考的喜悦,使他们处于紧张、艰苦而又欢乐的良好氛围中,从而提高教学效率,陶冶良好的品德。教学活动多样化,不仅有利于维持智力障碍儿童的学习动机、注意力,还有利于多种感官参与学习活动,有利于他们获得知识,形成概念。调动孩子们主动学习的积极性,给予智力障碍儿童主动参与学习活动的机会,促使他们做出反应。学习内容适应学生特点,学生积极做出应答反应,其学习动机越强,效果就越好。

案例一:学生王某,男,16岁,医学诊断:唐氏综合征,印象:中度智力低下。接受教育经历:在某特殊教育学校的启智班学习5年,后又转入专门的启智学校就读。发音缺陷、口齿含糊不清、易激惹、任性,甚至有破坏攻击行为,亦存在畏缩倾向,伴有紧张症的姿势。具体表现:不与人交流,无言语。情绪障碍严重,稍不如意就桌子、躺倒在地发脾气。通过对该生的观察分析,该生的表现可能是因为长期受到歧视、得不到关注而引发的一系列心理与行为的异常。对该生的教育既不能过度关注,又不能任其发展,要从细微处关心,做到润物细无声。教育策略:①情感关怀,感受温暖。课间有意拍拍他的肩或摸摸他的头,只要目光对视,就让他看到老师微笑的脸庞。②鼓励为主,树立信心。教学中,放大优点,扬长避短,不放弃不抛弃:课堂上,只要回答,就表扬,并让同学们给予热烈的掌声,让该生体会到成就感,逐步树立学习、交流的信心。③小步子多循环引导发音。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空间不断地引导、纠正其发音。一学年的强化、关注,该生开始有意识与人交流。情绪稳定,行为温和,懂得关心老师、同学,甚至能在课间给老师端水,提醒老师按时吃药,对老师有强烈的敬爱感。

案例二:祝某,女,18岁,医学诊断:重度智力障碍,有遗传倾向,伴有较重的腿肌无力,行动较困难。接受教育经历:在普通小学随班就读2~3年,在某特殊教育学校的启智班学习5~6年,后又转入专门的启智学校就读。下肢轻微残障、情感淡漠。具w表现:平时总是低头不语,有问无答。口齿不清,不主动与人交流。该生的母亲也是智力障碍者,家境困难,入学晚,年龄较大,无论从遗传因素、物质营养因素还是环境教育因素来说,都决定了其智力发展的限度。对该生在校学习的重点放在人群的融合、身体素质的锻炼及情感的培养。教育对策:①互助友爱,发展正常情感,提高融入群体的主动性。要求程度较好的学生从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对其实施一对一、几对一的帮助,使其感受来自他人的温暖与关怀。例如,上下楼由一名平衡能力强、有耐心的学生负责搀扶;活动中,本组学生不仅要照顾其行动,还要协调其与团队的团结、互助。在这种互助中,对所有学生都是一个很好的教育实践,在助人中体验人生快乐,在活动中形成集体荣誉感。②量体裁衣,因材施教。分层教育教学中按最低层次对其提出要求,如,遵守课堂纪律,懂得学校生活常规。学习上重点学习生活常识、生活自理等知识。课堂上学会师生问好,举手发言;知道课间解决大小便,能听懂上下课铃声;活动中知道排队集合,有遵守秩序的意识,按时食宿休息等等。户外活动中不迁就,在保证身体安全的基础上,鼓励该生多运动,锻炼腿部力量。通过近一学年的训练,目前该生喜欢与人微笑对视,跟同学有交往意愿,与老师有语言交流。平衡能力有所提高,行动速度加快,与之前相比,变化较大,家长十分满意。

针对以上两位年龄大、智力发展落后甚至有倒退倾向的学生,课后要求家长着重训练学生的自理能力、居家生活、社区活动等,在生活情境中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让其感受到独立操作和思考的喜悦,使处于紧张、艰苦而又欢乐的良好氛围中巩固课堂知识,提高学习的效率和生活适应能力。而对智力发展较好、生活自理、运动能力相对较强的学生,还要在沟通能力、社会技能和职业活动等方面有所要求,尽最大可能增强学生自理、融入、自我生存的能力。

总之,对智障儿童的教育其实还有很多可以挖掘探寻的秘藏,只有持之以恒地以足够的热情、爱心、耐心面对这个群体,不断地研究探索智障教育领域,智障领域才能展现出更新的教育方法与手段,智障教育才能呈现出春天般的勃勃生机。

参考文献:

[1]谢琴.浅谈智力障碍儿童注意力培养策略[J]. 中国科教创新导刊. 2014(01)

[2]王苗苗.智力障碍儿童的本质特征及有效性教育[J]. 绥化学院学报. 2012(05)

第9篇:特殊教育的医学基础重点范文

发 展

在我国传统医学中,有着丰富的康复思想,早在约公元900年的《旧唐书》中就有“武则天病后得到康复”的记载,实际上就是从疾病中完全恢复健康。

现代康复一词来自英文rehabilitation,意思为重新得到能力或适应正常社会生活。1942年,在美国纽约召开的全美康复讨论会上才给康复下了第一个定义:“所谓康复,就是使残疾者最大限度地复原其肉体、精神、社会、职业和经济能力。”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给康复的定义为:“康复是指综合地和协调地应用医学的、社会的、教育的和职业的措施,对患者进行训练和再训练,使其能力达到尽可能高的水平。”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对于康复的目的,大家已经一致认为是通过一切努力使残疾者能够和健全人平等地重新参与社会生活,即重返社会。因此,1981年WHO医疗康复专家委员会给康复下了一个新的定义:“康复是指应用各种有用的措施以减轻残疾的影响和使残疾人重返社会。”所以,康复不是疗养,不仅仅是恢复。治疗和休息后健康可以恢复到病前的水平,而康复却不能百分之百地恢复患者的功能。

总体上讲,康复是指采用医学的、工程的、心理的、社会的和教育的各种手段,使残疾人的功能恢复到尽可能好的水平,以便在身体、精神、社会活动、教育就业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回归社会。在实践中,广义的康复也就是全面康复,它包括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狭义的康复则指医学康复。

在我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方针是:从实际出发,将现代康复技术与我国传统康复技术相结合;以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并开展康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需 求

康复服务包括医院治疗、家庭康复、职业康复、教育康复、助听器、助视器、功能训练、安装假肢、安装矫形器、配置轮椅等。

在我国,残疾分为五类,即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全国人口大约有5%是残疾人,总数约6000万。截至200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对康复的需求是巨大的,但是能够享受康复服务的仅仅是一小部分残疾人。

途 径

康复按实施的方式一般分为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和上门服务。机构康复是指集中专门的康复专业人才和利用较复杂、先进的设备,在康复医学研究所、康复医学中心、综合医院中的康复医学科、大型职业康复中心、特殊教育部门等地进行的康复工作。优点是:人才、技术比较集中,能解决复杂的疑难问题,还可作为康复专业人才的培训基地。缺点是:费用高,服务面窄。

社区是指一个范围较小,由某些人群居住的地区,在我国相当于城市的街道或农村的村镇。社区康复,又称基层康复。它是指在社区范围内,主要利用基层社区内的卫生、民政、教育、残联等有关部门和一切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设施等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康复训练与服务。其优点是:费用低、服务面大、简便易行,应大力推广。社区康复可面对更广大的残疾人,真正体现康复的意义。如果要达到2015年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就必须大力发展社区康复事业。

上门服务是介于机构训练和社区康复训练与服务之间的一种服务形式,指医疗或康复机构和社区的康复资源,为辖区残疾人提供上门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环 节

进行康复的主要环节包括:确定康复训练对象进行初次评估制定训练计划实施康复训练进行中期评估继续康复训练进行末期评估与总结。

领 域

康复所涉及的领域有医学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医学康复是指在医学上利用一切技术和方法,使残疾人康复。教育康复主要指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如盲人通过特殊的、不同于一般文字的盲文,使之完成知识技能培训,从而达到受教育的康复方法。职业康复是指残疾后需重新就业时,要通过对残疾后的就业能力进行评定,根据残疾者所能从事的职业进行就业前训练,根据训练结果决定就业方式以及合理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工作。社会康复是研究和协助解决残疾人经过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和职业康复以后,重返社会时遇到的一切社会问题的工作。

对 策

康复是一门复杂的系统工程,基本对策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还未发生的残疾,基本对策是预防为主。分为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主要是为减少病损的发生所实施的各种措施,如进行公共卫生教育;提供干净、符合标准的水源和卫生设施;改善营养、卫生和身体状况;宣传优生优育,防止先天性疾病等。

二级预防:如果出现病损就要防止恶化,以免影响功能。

三级预防:如果出现功能受损,就要防止演变为残障。主要做法是提供及时、优质的康复服务。

另一类是对于已发生的残疾,处理原则为复原、代偿和适应。复原是指采用医疗措施恢复患者的功能,包括功能恢复训练、药物治疗和手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