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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汶川地震;崩塌滑坡;分布规律;元胞自动机;自组织临界性
中图分类号: P642.22文献标志码: ADistribution Law of Landslides Triggered by
Earthquake Based on Cellular AutomataHUANG Yidan1,YAO Lingkan1,2,3,GUO Chenwen1
(1. 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 Southwest Jiaotong University, Chengdu 610031, China; 2. MOE Key Laboratory of HighSpeed Railway Engineering, Chengdu 610031, China; 3. Road and Railway Engineering Research Institute, Sichuan Key Laboratory of Seismic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Chengdu 610031, China)
Abstract: In order to interpret the mechanism of distribution of landslides triggered by earthquake from a physical point of view, typical sections in earthquake zones in the Wenchuan earthquake were investigated, and related remote sensing data was interpreted.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re exists a negative powerlaw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volume and number of landslides in IX seismic intensity zone of the Wenchuan earthquake, and the same is true between the area and frequency of landslides in X intensity seismic zone. However, the relationship changes into a lognormal distribution in XI seismic intensity zone. In addition, cellular automata was used to simulate landslides. The cellular automaton simulation reveals that with the change of disturbance intensity, the dynamical mechanism of sandpile model is from a strong powerlaw to a weak power law, then to a lognormal distribution. Under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of selforganized criticality, it is proved that the distribution model of landslides in different seismic intensity zones has a universal law. The research results may not only be used to guide inventory of landslides triggered by the Wenchuan earthquake, but also provide a scientific basis for mountain disaster assessment in high seismic intensity zones.
Key words:Wenchuan earthquake; landslide; distribution law; cellular automata; selforganized criticality (SOC)
“5・12”汶川大地震是有现代观测仪器以来人类所记录到的地震触发山地灾害最严重的大地震,崩塌、滑坡是地震同震触发的主要山地灾害类型.震后5年来,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分布规律的研究一直是热点问题.在震后抢险阶段,据国土资源部2008年6月的应急排查报告,42个重灾县(市)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9 671处,在统计的8 267处中,有滑坡3 627处,崩塌2 383处.其后,为了对灾后重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对地震触发崩塌滑坡进行了更详细的调查.据黄润秋等统计,汶川地震触发崩塌滑坡达4万~5万处,其中强震区崩塌滑坡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达2万余处[1].之后,为了从科学角度研究地震滑坡的规律性,在时间、资料比较充足的条件下开展了地震滑坡编录工作,统计数据更为详尽,如许冲根据震后航片数据解译出汶川地震共产生197 481处地震滑坡,分布在一个面积约11万 km2的区域内[2].
纵观各阶段的实震统计资料,均显现出地震触发地质灾害规模与出现频率成反比的迹象.如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第48卷第4期黄艺丹等:基于元胞自动机的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分布规律省地质灾害排查点中,有规模信息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共计4 488处,其中巨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点分别占灾害总数的1.29%、8.58%、20.99%和69.14%.胡元鑫等采用震后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和航片,对映秀极震区(31°1′33″N~31°6′58″N,103°23′12″E~103°29′58″E,面积约109.3 km2) 地震滑坡进行了系统编目,解译出编目区共有1 948处地震滑坡,利用该编目建立了三参数反Gamma概率分布模型,模型显示,中等面积与大面积滑坡具有典型的幂律衰减形式,而小面积滑坡则具有指数翻转形式[3].许冲使用震后遥感数据,选择以映秀―北川地表破裂为近似中心的近椭圆形区域(44 031 km2),分析其中196 007处滑坡面积与滑坡数量的关系,结果表明:面积在1万~100 万 m2之间的滑坡面积与滑坡累积数量之间具有良好的幂律关系.虽然在一定条件下地震触发的崩塌滑坡的规模与出现频率成反比的现象有所凸显,但这并不能说是适用于汶川地震所有烈度区的规律,产生该现象的控制条件与物理机制等问题也尚未得到解释.事实上,汶川地震滑坡编目也存在多个版本[47].
自组织临界状态(selforganized criticality,SOC)理论是P Bak等为解释无序的、非线性复杂系统的行为特征提出的新概念.这类系统包含众多发生短程相互作用的组元,并自发地向着一种临界状态进化.在临界状态下,小事件引起的连锁反应能对系统中大量数目的组元产生影响,从而导致大规模事件的发生.虽然这类系统发生的小事件比大事件多,但是遍及所有规模的连锁反应是动态特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所有的时空关联函数都是幂律(powerlaw)的,故幂律可以作为自组织临界状态的证据[8].沙堆模型是SOC的范例.G A Held等进行的试验,采用在圆盘上逐粒加沙的方式构造沙堆,当沙堆倾角在临界角附近时沙堆停止增长.此时,对新添加沙粒的响应是无法预测的,沙粒可能固定在沙堆上,也可能引起小范围沙粒的滑动,还可能导致更大规模的雪崩(avalanche),但总是呈现崩塌规模与出现频率成反比的幂律关系[9].
我们认为沙堆模型反映了一种在自组织作用下的斜坡物质能量耗散的普适性过程[10].处于青壮年期的山地系统,其坡面总能维持在临界坡度,系统已经演化到了临界状态,存在一个地震强度阈值,在此阈值之下,地震触发的崩塌滑坡应服从SOC[11].但是,该阈值划定的范围可能涵盖什么地震烈度区,高于该阈值区域的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分布又会呈现何种规律等基本问题尚未回答.本文的目的就是在SOC的概念框架下,应用元胞自动机模拟方法,探讨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具普适性的分布概型以及随地震强度增大的演变模式.1汶川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实震资料分析利用震后遥感影像资料进行人工目视解译是大面积获取震区崩塌滑坡信息的主要方法.由于使用的遥感影像资料精度不同、判识人员的判识标准和经验不同等,对同一区域的判识可能会出现较大差异,因此现场调查工作不可忽视.我们认为以上细节并不是关键问题,影响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分布规律最具控制性的因素是地震烈度,因此,在研究崩塌滑坡分布规律时,应按地震烈度区分别统计.1.1Ⅸ度烈度区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实震资料统计分析早在汶川地震后的抢险阶段,我们就对照G213线都江堰至映秀段(含水磨支线)1∶2 000的地形图,对沿线公路边坡进行了详查.调查范围下限为发生崩塌滑坡上道事件的成灾工点(一般方量在10 m3以上),用常规工程测量手段,对这些崩塌滑坡点的方量逐个进行丈量.全线共调查105个工点,其中Ⅸ度地震烈度区61个工点,Ⅹ度区29个工点,Ⅺ度区15个工点.统计分析发现,位于Ⅸ度区的61个崩塌滑坡工点(均位于地表破裂带下盘)最小方量为8 m3,最大方量为16 875 m3;方量大于1万m3的工点有1处,0.5万~1万 m3有2处,1 000~5 000 m3有3处,小于1 000 m3有55处.令崩塌滑坡体方量为Q,方量大于Q的工点数为N(Q),通过回归分析得Ⅸ度区Q与N(Q)之间的关系为:lg N(Q)=2.348-0.483lg Q,相关系数R2=0.964,表明崩塌滑坡方量与出现频率之间存在良好的负幂律关系.
对位于X度区、Ⅺ度区的工点,由于样本数少,不足以得出结论,但直观感觉大规模崩塌滑坡事件的比例显著增加.1.2Ⅹ度、XI度烈度区地震触发崩塌滑坡分布规律的遥感解译对于Ⅹ度区、Ⅺ度区,利用遥感影像资料,主要通过人工目视对崩塌滑坡面积进行解译.为有利于2个地震烈度区比较,统一采用2008年6月4日的ALOS卫星图像(分辨率为10 m)进行分析,选取区域也要求Ⅹ度区、Ⅺ度区尽量同属于自然条件相近的片区.首先选取了北川、安县、茂县和绵竹的部分区域(见图1,坐标范围为103°57′36″E~104°36′36″E,31°30′N~31°58′48″N),分析发现,因部分XI度区被云层遮挡,数据量偏少,又补充了都江堰、彭州境内部分Ⅺ度区的数据(坐标范围为103°37′12″E~103°45′36″E,31°12′36″N~31°21′36″N).
在上述区域内,共判译出有崩塌滑坡5 971处,总面积为195.2 km2,占区域面积的12.4%.其中,Ⅹ度区崩塌滑坡2 812处,总面积104.545 km2,崩塌滑坡面积率为11.7%,最大个体面积8.84 km2(大光包滑坡),最小个体面积627 m2;Ⅺ度区崩塌滑坡3 159处,总面积90.654 km2,崩塌滑坡面积率为13.4%,最大个体面积0.8 km2,最小个体面积 966 m2.
图1Ⅹ度和Ⅺ度地震烈度区划示意
Fig.1Sketch map of Ⅹ and Ⅺ seismic intensity zones
(2) SOC是1987年作为非平衡态统计力学的一个分支建立起来的,从那时起,对它的现象学研究和对它进行严谨定义的研究仍在进行,关于SOC的应用,目前多停留在判断某种现象是否属于SOC问题的初级层次上.幂律可以作为SOC的证据,因此在对自然系统的研究中,通常做法是先对系统的时空关联函数进行分析,仅当发现幂律关系时,才在SOC的框架下展开研究.根据本文结论,SOC系统的运行机制保持不变,在施加超过微扰量级的扰动时,会呈现对数正态分布,表明系统表征反应规模的物理量在非幂律关系式时,也有可能是SOC.这就拓展了识别SOC的视野,对元胞自动机沙堆模型试验技术的发展亦有促进作用.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崩塌滑坡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现象,从运动本质上看,重力环境下的崩塌属于倾倒、坠落,而滑坡则属于整体性较好的剪切滑动.但在汶川地震中发现,坡体在强震作用下,失稳前首先会松弛、破裂,滑体在滑动过程中往往发生较大的变形甚至完全解体,使得同时具有崩塌体的特征.可以说地震触发崩塌滑坡的区别很小[15].SOC属于整体理论,关注的是崩塌滑坡总体特征的描述而非微观机制,故本文对二者暂未刻意区分.目前动力系统发生自组织的观念正处在地球科学重新概念化的进程中,地震触发崩塌滑坡是否有必要分类研究,尚需更深入的实际观察和理论研究.参考文献:[1]黄润秋,李为乐. 汶川地震触发崩塌滑坡数量及其密度特征分析[J]. 地质灾害与环境保护,2009,20(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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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低保;探析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5-0-01
由于历史原因,农村社会保障一直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薄弱环节,只有破解了这一问题,才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据此,本文就其中的完善农村低保制度问题提出几点看法,供社会各界参考。
一、健全标准界定体系
(1)研究改进调查方法,确保低保范围的公平性
建议统计、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要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制定出一套既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评估方法(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可变现收入等),从而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2)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的主要考虑的因素
维持农民最基本生活的物质需要,各地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准确测算出贫困对象年人均消费水平和人均基本生活费支出;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主要考虑当地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物价上涨指数等。由于以上各因素是不断变化的,低保标准也应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每隔一段时间(一般为一年)调整一次,各地应在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一个科学可行的低保标准的参照系数。
(3)最关键的是把低保政策宣传到位
虽然有比较健全的标准体系,但是农民不知道、不了解,就无从下手,更别说申请了。笔者认为,主要的还是宣传力度不够。当然,这个宣传不仅仅是低保相关内容的宣传,更重要的是,宣传低保的程序、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公示和公开、监督以及负责单位。
因此,这个问题就可归结为:不是没发现问题(如“人情保”),而是发现了问题不知道找谁;不是不想监督,而是举报了没有单位负责;不是不想举报,而是程序不明了、不顺畅。
二、完善审核制度和审批公示制度
(1)改进低保审核制度
基于以上的现象分析,审核权大部分集中在村一级干部身上,特别在民主评议环节。笔者认为,评议应以听证制、评算结合制、责任明确制“三环联动”进行。首先,听证制保证了评议审核的民主、公开的进行。这一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低保申请者的介绍环节、参与听证会的人员组成等两大问题。前一问题是低保申请者介绍的内容,不仅要包括基本情况介绍,还要有详细的相关证明,如伤残、医疗、财产状况等;后一问题是参与听证会的人员组成,一则代表要具有广泛性,二则也要具有专业性如上级部门人员的参与等。其次,评算结合制不仅保证了科学性,即专门的核算机构的相关证明;还保证了公平性、公开性,即使得参评人员都有一个平台,可避免暗箱操作等问题。再次,责任明确制包括村委责任人制、部门专员责任制。村委责任人制即村委指定专门负责人,通过评议的再审核,谁再审核谁负责,明确责任到具体人;部门专员责任制,就是下级报批的进行再审核,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具体的也可以搞承诺书制,即签订承诺书,保证自己审查的结果的真实性。
(2)完善审批公示和监督制度
通过前部分对公示和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对策建议如下:村委会专门的公示栏进行低保政策的常年公示制、程序和结果的常年公示制、动态的年度核查机制以及动态的跟踪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是进行低保工作的依据,只有让广大农民对政策有明确的了解才能使低保工作的顺利、有效地进行。另外,结果的透明度不仅是体现在人员的公示,还应该体现在低保户的自觉接受监督,因此,常年的公示使其具有公正性。随着国家的发展,有些低保户可能具有自立能力,一则避免资源的浪费,二则消除农民的愤恨心理,这样就需要建立动态的年度核查和跟踪监督制度。只有形成制度的硬性,才能避免“人情”的软“空子”。
三、建立较完善的惩处机制
一、着眼发展大局,在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上求实效
1、围绕社会经济建设抓普法。紧紧围绕全乡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好普及“四法一理念”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侵权责任法、统计法、食品安全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的宣传工作。继续加强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招商引资、特色产业、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2、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抓普法。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自觉依法办事。积极做好有关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3、围绕社会热点问题抓普法。重点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土地(水面)流转承包、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消费权益保护等与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等社会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切实通过普法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扎实推进重点对象普法,在促进学法用法上求实效
4、深化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工作达到普法规划的学习内容和时间。
5、深化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打牢预防违法犯罪的基础。努力提高法制教育水平和开展普法活动的策划水平,把法制教育贯穿于素质教育之中,充分调动青少年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良性互动,校园、家庭和社会教育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6、深化农村普法宣传,不断提高农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积极开展“关注三农,服务发展”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司法、公安、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广泛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针对“三农”和农民工的法律需求提供法律帮助。进一步加强各村普法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送法律图书活动,对农家书屋进行补充完善,达到标准要求。
三、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提高品牌层次上求实效
7、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品牌。进一步加大投入,在交通要道树立大型法治宣传广告牌,加强法制内容宣传。在有条件的村、企事业单位加强法治文化小广场、一条街、一面墙等阵地建设,提高法治文化在法制宣传中的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8、坚持普法载体创新。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督查,注重实际效果。
9、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切实提高“民主法治村(单位)”创建工作实效。
根据__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万档函〔2015〕7号)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非常,组织人员对机关的文书和业务档案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__市民政局文书及业务档案室设在民政局办公楼的二楼、五楼,共有9间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设库房2间40多平方米。根据统计2003年至2014年,现藏有文书档案 7896件(其中永久 2062 件,长期1217件 ;30年3614 件,10年 1003 件);2003年以来会计档案 242 盒;2000年以来共有婚姻登记2102盒47314 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41731 件,办理离婚5583件;2002年以来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56例。2005年以来共有优抚档案311
盒 5867 件;2006年以来共有城乡低保 3550 盒88750 件。
(一)加强档案法规学习,夯实档案工作基础
为了使民政局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掌握档案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一是我局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了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当中。同时落实了自查责任制,明确了各项工作职责,将档案管理自查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了档案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档案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我局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平台组织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四川省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等,利用周一学习日机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规,形成了全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档案法规的局面。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及婚姻收养档案管理培训;四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以熟练掌握档案法规知识。五是我局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没有违法行为发生,同时积极配合档案部门进行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强化组织管理,确保档案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一是我们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档案管理工作;并把档案管理工作贯穿于民政工作的始终,做到年初布置时有任务,大小会议上有安排,检查工作中对照自查,年底有总结汇报。二是配备了专门文书和业务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文书及业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工作。三是每年及时归档并录入电脑进行微机管理。四是我们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年度档案工作安排计划,做到及时总结汇报。五是为有利于档案管理,防止档案资料损坏、丢失和泄密,进一步完善了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规章,建立完善了档案管理、归档、保管、移交、保密、岗位责任、奖惩、工作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利用制度的稳定性和执行制度的严肃性有效规范了档案工作。六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在检查指导考核收养登记和婚姻登记工作时,重点检查、考核档案法规和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档案法规和制度贯彻落实无偏差。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档案资料安全保管
我局以婚姻档案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对档案基础设施的投入,使档案保管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一是设立了专门的文书和业务档案室,购置了铁质档案柜和档案架,二是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消毒设备,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操作,确保档案信息系统安全。三是采取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湿、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防护措施,定期杀虫,每天对档案进行观察、霉雨季节对档案室进行必要的通风措施,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和存放安全。近年来,全局档案设施投入达5万余元。
(四)强化档案业务,确保档案完整准
确
近年来,我们采取多种措施,聘请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对我局档案进行整理归纳,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移交工作,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利用、移交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操作管理,做到了登记档案即时整理归档,当年立卷,保障了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婚姻登记、财务、城乡低保、优抚安置等建立了专门的业务档案室。
1.加强档案收集、整理。2000年至今,我们共完成了份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共有婚姻登记2102盒47314 件,其中办理结婚登记41731 件,办理离婚5583件; 2002年以来共办理国内收养登记46例。2005年以来共有优抚档案311
盒 5867 件;2006年以来共有城乡低保 3550 盒88750 件。全局2003以来财务档案 242 盒;档案归档率、完整率达到100%。在档案收集上,严格档案归档要求,分门别类整理组卷。在档案保管上,建立了婚姻登记、财务、优抚等专门的业务档案室,实行各股室统一管理,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
2.加强保管、查阅利用和移交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经费,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基础设施,确保“硬件不软”,购置专门铁制档案柜,从硬件方面完善档案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不断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我们实行了婚姻登记微机自动打印,档案存储进入了电子档案管理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婚姻档案的整理和微机补录工作,实现了电子、纸质档案双保险,初步实行了微机化管理。
3.我局每年6月以前,将组织各股室人员对上年的档案进行清理,归档等工作,做到了及时归档入室,完善档案整理工作。
4.按时报送档案统计报表及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根据自查,在档案管理上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对档案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经验不足,档案分类、立卷、归档不够准确。
二是由于民政局的特殊性,涉及的业务繁多,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管理有难度。
一是继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和重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向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心中有数,不断总结经验,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二是从广度到深度进一步认真贯彻《档案法》、《四川省档案实施办法》,依法开展档案管理,健全档案借阅等一系列制度。
三是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该配备、更新的设备争取配备、更新齐全。
四是抓好档案管理的工作指导,坚持落实好已经建立健全的各种规章制度,把问题解决在档案归档入库之前,保证每年归档工作按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
摘 要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对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工作的改革和创新,是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 尽管农村低保制度虽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问题与缺陷。我们应在认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要性的基础上,针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关键词 农村 低保制度 缺陷 完善
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的贫困人口,依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满足其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与服务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目前,我国已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这项制度的推行,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及推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随着我国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保障人数、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农村低保工作确实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帮助不少生活困难的村民解决了温饱问题,进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本身的缺陷以及人们对它的错误理解,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制度本身不完善
首先,农村低保制度没有的专门的法律法规做坚强的后盾。目前在我国农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既无中央政府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更无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仅靠国务院到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
其次,农村低保制度缺少专门的管理机构。目前,很多县市没有建立完善的低保机构,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由民政部门下属的社会救助科监管,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
再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退出机制不健全。基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难度大、低保户家庭收入变化情况难以监控、信息化滞后等原因,一些低保户人均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线后不能及时退出或不愿退出低保等现象时有发生。一部分人对低保形成了依赖,不愿放弃福利待遇,宁可不就业或少就业。
(二)实际覆盖面小,“应保尽保”尚待时日
从多数地区开展低保的工作情况来看,低保范围一般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以及劳动力少、家庭收入低或因灾、病及残疾致贫的家庭,主要保障对象是农村绝对贫困的人口。低保的覆盖面不够广,实行低保政策后,有些地区保障人数比特困户救助人数还要低。因低保资金和低保指标有限,只能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先解决特困类弱势群体。在保障人数有限的情况下,存在不同程度的人情低保、关系低保情况。
(三)低保资金难以落实到位
主观层面上部分基层政府部门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资金的挤占挪用;客观层面上,低保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完全依赖财政投入。不少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支状况尚属“吃饭财政”,依靠财政解决城市低保问题已勉为其难,对面更广、量更大的农村低保工作,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难以弥补,这是制约农村低保工作整体推进的一个客观问题。
二、完善我国农村低保制度的建议
(一)规范管理,强化公开性和监督机制
规范的制度及相关法律措施的缺失直接导致了低保腐败的出现。因此,在操作程序上,应实行自下而上的程序,低保执行的启动必须是申请人的申请。基层政府必须组织广大群众学习、理解制度;行政机关必须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审批要把好质量关,必须以群众的评议为基础。在对象管理上,注意动态管理。定期审核低保对象家庭人口与收入的变化情况。在监督检查上,强化监管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对资金落实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严肃纪律、严格责任。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还可以制定地方行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以期将农村低保法制化,更加规范的推进低保工作。
(二)保障人数应因地而异
从农村低保实施情况看,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达不到3.3%,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远远超过3.3%。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力不足,往往不能按实际人数实行保障;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保障人数要达到要求的比例,往往要突破绝对贫困线延伸到边缘群体。应由各省发改委牵头,会同民政、扶贫、统计等部门,测算不同地区的贫困指数,据此确定农村低保救助比例。
(三)加强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推进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
由手工化管理向信息化管理过渡是低保工作的必然选择。地方政府应加大投入,建设城乡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低保管理人员培训,实现低保信息网络化。应积极探索农村低保金发放的各种有效形式,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工作。由于低保人数多,基层低保工作人员少,为确保低保金的发放安全、堵塞漏洞,相关部门要与金融部门进行协商,相互间予以积极配合。
参考文献:
[1]郑功成.社会保障学.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79.
依据职业病病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及有关社会保障可以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但是在实际中,有些遭受了很严重的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病人,病程长达数年甚至更长,因而丧失劳动力,且生活也有不少困难,职业病危害对职业病病人造成的损害已经超出了工商保险所能够保障的范围,工伤保险所能支付的待遇,可能难以完全补偿职业病病人因患病所受到的损失。
有的用人单位还存在违章指挥、的行为,对劳动者患职业病存在过错。因此,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还可以依据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侵权责任赔偿的范围以补足劳动者的实际损失为限,也就是采取补充赔偿的模式。受伤害的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补偿后,可以就未获得补偿的部分再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赔偿主张。
职业病病人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请求遭到拒绝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属于归因性诊断,通常情况下,职业病病人通过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已经表明劳动者健康损害的事实与职业活动的关系,其遭受职业病危害的事实已经被确定,而且经过劳动部门伤残鉴定,有的甚至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精神和身体遭受到非常严重的摧残,具备损害事实发生的要件。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健全不到位,则属于职业病危害场所形成的特殊侵权,应当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
用人单位发生变化时,如何维护工伤保障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岗位,其工伤保险关系也随之转移、接续,其享受职业病待遇的标准不受影响。但是,用人单位发生变化时,如何保障职业病人依法应当享受的保障待遇,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其法律主体资格或被注销。针对这些情形,《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如继续安排好对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使职业病病人获得应有的生活保障等。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如1996年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前在小型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以及实行工伤保险制度后,在非正规用人单位工作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由于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导致其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的用人单位已经破产、关停,但没有对职业病患者的待遇作出安排;有的虽然用人单位还在,但根本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因而找不到职业病危害的责任主体,也无法享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这些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职业病病人医疗救助制度有哪些规定?
自“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北街社区按照街道办事处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社区”的工作任务,以增强人的法制观念为先导,以提高人的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超前部署,全面发动,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下大力气狠抓了“六五”普法工作,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创建“平安和谐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工作机制。为了保证“六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深入开展“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为 “六五”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普法氛围。为了增强“六五”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北街社区在普法工作中注重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努力创新创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会议、标语、横幅、专栏、板报、传单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方式开展普法,使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二是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普法。如针对低保困难家庭宣传民政法规,针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宣传帮教矫正法规,针对计生家庭宣传计生法规。
三、注重普法培训,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为了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北街社区注重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各方资源优势。通过认真筛选、推荐和工作实践,组织发动各方力量,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别组织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普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保证了社区普法工作的全面平衡开展。
四、结合社区实际,有序开展普法工作。一是与各项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我们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各阶段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各类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做到工作未动、普法先行、工作已动、普法同行。如在城市低保、廉租住房、困难救助、计划生育等重点工作当中,大力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既提高了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又使广大群众在了解法律规定后能主动理解配合政府的工作,为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与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3.8”国际妇女节、“6.1”国际儿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主要节日,配合司法、公安、法制等部门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在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时刻,省厅研究决定召开全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全省各级林业部门如何紧紧围绕全省重点推进和重点支持的50项重大工程项目,依法严格管理,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及林木采伐管理服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今年,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全省工作总体取向,要求通过“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把*建设成为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战略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发改委通过认真分析,反复讨论,从全省462个重大项目中选择了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50个项目作为今年全省重点推进和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省交通厅和铁路部门也确定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省政府对全省50项重大工程项目及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及部门职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按照省、市事权划分及职责,明确了每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各有关省级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要有超常规办法加快推进,限时办结;三是确定了重大项目履行职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的要通报批评,甚至追究责任。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全省推进50个重大项目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对实现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着力打造一枢纽、三中心、四基地”和“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重大意义。积极支持和全面服务好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就是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工作的好坏、办理的快慢,直接影响我省经济的加快发展。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上来,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主动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全面落实目标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目标。
二、提前介入,做好服务
为确保全省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参与,提前介入,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及林木采伐的审批、监管和服务工作,切实做到宣传到位、服务到位、指导到位、供地到位。
(一)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要到位。林地是林业发展的命脉和基础,是最为重要的森林资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林地资源,发展林业就无从谈起。守住林地“红线”,确保林地最低保有量,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林地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法律法规多,政策性很强,管理难度大。当前林地的逆转严重,据不完全统计,每年非法逆转几千公顷。林地流失问题,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最为严格的措施管住林地。对于重点工程建设合法征占用林地,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向项目建设单位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采取送达法律法规材料、召开协调会、广播电视报刊宣传等多种形式,既要宣传到建设单位,又要宣传到广大群众。同时,林业部门要全面提供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政策界限等咨询服务,使建设单位能够熟知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申报程序,切实增强依法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自觉性。
(二)提前介入靠前服务要到位。各级林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沟通,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委托的林业勘察设计单位,对拟征占用林地实物量和林地面积进行调查,以及搞好地类确定、林种划分等;要及时掌握拟被征占用林地的基本情况,如果建设项目拟被征占用林地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特殊地类,要积极协助建设单位作好相关的报批工作。在此,我再次强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各项报件材料的准备,质量不高、时间缓慢都会影响审核审批进度,整个项目占地和采伐审批的提速要靠各个环节工作的高效办理。因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沟通,积极准备报件材料,加快审核上报,确保审核审批进度。
(三)跟踪指导要到位。省政府今年确定的50个重大项目和高速公路建设重点项目都明确作出了时间及工作进度安排,每个工作环节都是紧紧相扣,一环扣一环,一旦某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必将影响工程的整个进度。各级林业部门,特别是当地县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主动跟踪指导服务。对拟使用林地要引导项目建设单位提前委托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做好征占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对所需采伐林木提前做好采伐作业设计。各级林业部门要督促、协助建设单位按照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要求,高效完成征占用林地申请材料组卷申报和林木采伐报件材料准备工作。林业部门在协调中要加强上下沟通,畅通相关信息,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四)优先保障指标到位。今年是全国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的第一年,各地在申报使用林地时,要优先保证50个重大项目和高速公路建设的使用林地指标;在国务院下达的“十一五”采伐限额指标内,要优先保证50个重大项目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使用林地的采伐指标,以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林地的使用和林木采伐。各级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可能提前办理好征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审核审批手续,切实保障工程建设在需要占地时依法供地,在需要采伐时合法采伐。
三、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在为50个重大项目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必须依法管理,强化监督,坚决杜绝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采伐林木行为的发生。
(一)严格执行林业管理法律法规。*地处长江上游,是长江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动植物基因库,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十分重视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省委九届四次全会提出了“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宏伟目标,同时提出了建设“生态*”的战略目标。林地的保护关乎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战略目标能否实现。各地要深刻认识我省林情和保护林地的重要性,始终坚持不占和少占林地的原则,必须征占用林地的,要始终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为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必须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要牢固树立遵守林业法律法规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使用林地的自觉性,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林地。二是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审核审批林地。永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在国务院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临时征占用林地的审批权限按数量划分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定权限审核审批林地,也不得规避法定审核审批权限,将单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拆分审核审批。三是严格依法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甲占已的行为。各级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审核审批林地、占用林地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征占用林地的使用性质。征占用林地的使用性质,必须严格按照林业的法律法规执行。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必须正确区分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属永久征占用林地的,必须按照永久征占用林地的权限和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按照临时征占用林地权限和程序办理手续。必须强调的是,对于管道工程和输电线工程使用林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关于依法办理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占用林地手续的函》(林函资字[*2]105号)、《国家林业局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法秘函[*3]260号文的通知》(林资发[*4]140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福建LNG项目输气主干线工程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复函》(办资字[*6]61号)和《*省林业厅关于依法办理管道工程和输电工程建设占用征用林地手续的通知》(川林发[*7]139号)的规定。
(三)切实做好征占用林地补偿落实工作。征占用林地补偿是否落实,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林农的生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费。二是要依法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保障退耕还林地异地置换政策的落实。
(四)加强林地使用和占地采伐监督管理。坚持依法使用林地,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林地跟踪监管。任何征占用林地行为,必须依法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擅自改变用途和使用性质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理。要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没有取得合法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施工单位不得采伐林木。严禁先采伐林木,再申请使用林地。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摘 要:保理业务作为一项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是一种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中间业务,现已成为银行积极竞争、重点发展的优质业务品种。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在市场定位、风险控制机制、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了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实践证明,只有通过提高保理意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信用体系等措施,才能不断推进保理业务在我国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 :商业银行;保理业务;中间业务
中图分类号:F83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60X(2015)08-0139-02
1 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发展现状及其必要性
1.1 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发展历程及现状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保理从20世纪80年代末引入到我国,迄今为止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1992年,中国银行最早推出国际保理业务并同时正式加入FCI,成为国内最早的FCI会员。这一时期,我国保理业务才刚刚起步,尽管在业务规模、业务品种及服务水平上都难以与国际同业相比,但却在不断的成长壮大。
2000年以后,我国保理业务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00年3月,中国银行作为国内最早的FCI会员,最早推出了两项国内融资业务:发票贴现业务和综合保理业务,开始了我国国内保理业务的正式市场运作,随后,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效仿,逐步开展各自的国内保理业务。2001年发生的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对我国保理业务的开展产生了十分重大的影响,促使各家中资银行加大了对保理业务的探究和开拓。2000年以后,我国保理业务呈现出高速发展的态势,当前,我国大陆加入FCI的成员已经有25家,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占据了23家。从2008年1月开始至今,中国出口双保理业务总量就一直跃居世界第一。FCI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国国际及国内保理业务总量达到3781亿欧元,较去年上升9.98%。
2013年,国内保理业务量达2954亿欧元,国际保理业务量达827亿欧元。尽管我国保理业务起步较晚,但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态势。
1.2 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保理业务的必要性
保理业务作为一项“舶来品”,在国内的发展还不成熟,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不难料想,那些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金融领域后,由于其在分支机构、网点规模等方面都无法与国内的商业银行相抗衡,必然要在那些不受网点制约而又为其所熟悉或擅长的业务上与国内商业银行展开竞争,而保理业务便顺其自然地成为外资银行进军中国金融市场的切入点。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大力开展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其抢占市场先机,增强自身竞争力,发展保理业务对商业银行来讲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商业银行来说,保理业务可以扩展其服务的领域和盈利的空间。伴随着银行传统授信业务盈利空间的逐渐压缩和同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大,银行急需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银行通常以保理业务为切入点,借此机会将保理业务的客户纳入到自身的客户体系。因此,为进一步开展中间业务、需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大力开发保理业务市场。
2 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2.1 银行保理业务市场定位不清晰
在选择保理业客户群体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总喜欢“嫌贫爱富”,找风险低的大客户,然而保理业务的最佳客户群往往不是这类大型企业,就目前来看,将眼光盯在大中型企业的各家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开展的情况并不乐观。因为一方面,大中型企业由于实力雄厚,资金充裕,所以对保理的需求并不大;另一方面,由于大中型企业是各大商业银行争取的对象,显而易见,这使得银行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最终可能会导致银行为吸引客户而做出让利的行为,压缩银行的盈利空间。而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实力较薄弱、规模不大、资信水平不高、融资能力较差,在议价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经常要采用赊销的方式来推销产品,所以对保理业务的需求会更高。
2.2 保理专业人才匮乏
由于保理业务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且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及其他中间业务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就要求从事保理业务的人员要具备综合素质,不仅要具备金融、结算等相关理论知识,还要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及习惯,熟练掌握计算机和专业英语等辅助技能。在我国现阶段,暂时还没有专门的保理业务资格考试,绝大部分从事保理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有接受过专业的保理机构的培训,大多是从银行其他业务部门抽调的人员。此外,由于我国保理业务起步晚,发展规模较小,保理业务从业人员没有接受过实务操作方面的培训和锻炼,导致保理业务整体效率低下。所以,专业人才的困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2.3 保理业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在我国,开展保理业务依据的行为准则主要有《国际保理惯例规则》、《国际保理服务公约》和《仲裁规定》等,但它们是适用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符。中国银监会在2013年第21次主席会议通过了《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但它只是银行保理业务的自律性规范,并不具有强制性。各商业银行也只是将保理业务作为银行的一项中间业务来经营,我国保理业务一直处于有法难依、无章可循的状态。所以,我国迫切需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保理法律体系,使我国的保理业务在法制化的道路上不断发展。
2.4 保理业务风险控制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中面临诸多风险,如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而保理业务主要是购买供货商的应收账款,最终需要从购货方收取货款。所以,银行对购货方的资信评估极其重要。在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往往给保理业务的发展带来许多障碍,表现为产品质量问题、信息造假问题、经济欺诈问题等。产品质量的失信,既影响了市场秩序,又破坏了社会风气,同时也使得保理业务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阻碍。
3 我国商业银行保理业务发展的对策
3.1 银行明确市场定位,丰富业务品种
为降低保理业务中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当对保理业务目标市场及目标客户群体进行明确的定义,细分和明确目标市场,谨慎选择最适合的目标市场、目标客户群体去投放产品,详细分析目标企业的市场份额、财务状况、企业成长性等。丰富保理产品种类,尽量满足客户对保理业务品种的需求,不仅为客户提供贸易融资和账款托收的服务,还应提供销售账务管理、坏账担保、风险控制等其他服务项目。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与发展,银行应加强对客户的了解,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就融资功能来讲,提供以无追索权保理为主,以满足客户对保理业务的需求。
3.2 加快培养保理专业人才
为促进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应加快培养保理专业人才,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积极引进国际上专业保理公司的人才,加强国内保理业务人员与国际保理业务人员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定期开展研讨会等形式,邀请相关专家介绍保理业务经验及风险防范,及时了解国际上保理业务最新动态;另一方面,我国应举办保理从业资格考试,定期考核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银行自身也要加强对本行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此外,保理从业人员应自觉加强自身综合素质的建设,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以适应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需要。
3.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为完善我国保理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有关部门应依据国际有关惯例,如《国际保理公约》、《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等,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同时与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制订和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程序。明确保理流程每个环节的相关规则,对保理当事人如出口商、进口商和银行之间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可操作;将保理业务纳入金融监管,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的手段,保证保理市场的有序进行。
3.4 完善信用体系及风险控制机制
为有效控制保理业务风险就必须尽快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各商业银行应建立信息数据系统,对企业信息进行系统性管理,以防止信息不对称给银行带来的损失,有效避免客户进行信息造假而带来的欺诈风险。商业银行要慎重选择客户,强化企业的资信管理,在受理业务之前做好买卖双方的资信调查,创建科学的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建立可靠的资信管理系统,持续密切关注供货商或赊销商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水平、现金流等。同时加强银保合作,建立保理保险制度,转移自身的经营风险。由于保理本身存在很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坏账,银行只能自己承担严重的经济损失。为降低自身的经济损失,欧美等保理业务较发达的国家往往选择将保理业务向保险公司再投保的做法,以分散自身承担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学习别国保理公司的做法,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减少自身的经营风险。
4 结束语
保理业务作为一项综合性金融产品,在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多问题。为此,商业银行应制定清晰的市场定位,丰富保理业务产品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此外,银行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防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为促进保理业务的发展,大力培养一批高素质保理专业人才;政府等相关部门应为保理业务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完善保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发展与壮大保理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重心,只有在金融界、政府主管部门及经贸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环境和各项条件才会越来越好,才能有效推动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步伐。
参考文献:
(1)金晓宸。关于国际保理业务及其在我国开展文体的研究[D]。辽宁:东北财经大学,2003.
(2)高晓明。关于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的趋势研究[D]。北京:对外经贸大学,2005.